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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13章
  “恩,就快了。”明钰说道,又低下头去伏案疾书,自己的计划已经完成了一大半了。这是他与谢将军商议了好几天的结果,等他将剩下的这点补充完成,就可以将他们交给谢宜修,让他看看还有什么遗漏不足的地方。他得尽快将它整理规划完整,这样才能尽快实施,争取将这帮贼寇一网打尽。

  许文终于把心放下,他相信王爷,既然王爷说快了,那就是已经有了把握。

  许文走后,明钰便派人去将莫统领叫过来。许文送来的情报很有用。想要在贼匪的内部搞分裂,就必须派机灵得用的人,潜进他们的内部才行,而这样的人选,只能在护卫营中挑选。

  护卫营中所训练的项目,是明钰结合后世兵种的训练方法,又在谢宜修的建议指点下,融合了现在战争方式,近些时日,又改进了不少。

  这种打入敌方,取得敌人信任,获取情报的训练,是明钰一开始就设定好的项目。而潜伏进入敌方搞事比起获取情报还简单,目前为止,护卫营将士们应该可以很好的完成任务。

  他们内部不能齐心,这自然大大有利于我方,安放的这颗棋子,说不定在紧要的关头还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无论如何,这个棋子都得想法安放进去。

  写完最后一笔,看着纸上还未干透的墨迹,明钰满意的笑笑,然后伸伸懒腰,京城皇宫之中,皇帝看到手上加急送过来的凉州信报,勃然大怒,一巴掌拍在御案之上,“一群混账东西,凉城附近就有贼匪如此猖獗,刘振,魏无忌这两人是干什么吃的?”

  宫人见陛下发怒,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给撞到了气头上。

  太子明烨坐在下首,这几日父皇身体欠安,他便在此替父皇协理政务,他是太子,怎么处理政务都是要跟着慢慢学起来的,虽然他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真正的重要事情还是要父皇拿主意的。

  他小心翼翼,尽量做到无功无过就好,没想到父皇看到一封边地信报竟然龙颜大怒,不知道边地又如何了,能让父皇震怒成这样,难道是夷人又开始发起进攻了?

  想到十四弟还在凉城,明烨心都提起来了,若是凉城危急,明钰又该如何?

  心中焦虑,面上自然就带出来了,他站起身来,“父皇,凉城可是又出什么事了?难道是夷人?”

  皇帝看了他一眼,将信报递给他,让他看过,明烨此时担心明钰,也不避讳,双手接过信报,一目十行的看了起来。

  皇帝气还不顺,本来贼匪之事在边地很是常见,一直也没有有效的治理办法,只不过往年到底还不敢这般猖獗,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现在贼匪就在凉城周边作案,凉城中可还有他儿子老十四,这样一来,他儿子的安全还有吗?他可不想某日听到噩耗传来。正是因此,他才会龙颜大怒。

  明烨终于看完了第一封信报,不是夷人叩边,十四弟也没事,好歹心是放下了一点。看到后面还有一封信,却是明钰的手迹,连忙拆开来。

  原来刘知府与魏大将军执意联合上书,向皇帝禀明原委,请求责罚。明钰也只好写了一封信向皇帝解释,尽量保全两位大人,要知道,此事可大可小,这两位凉州最大的文武官员在凉州的政绩还算做是可圈可点,而且在政务上跟他还是挺有默契度的,要是两人因此事获罪,不管怎样都是明钰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他才在信报后面也捎上了一封信,至少可以帮两位说说话,让父皇能够从轻处罚,或者将功折罪。他却不知道,皇帝勃然大怒竟然绝大部分因素是因为担心他的安危。

  “父皇息怒,这里有十四弟来的信,还请父皇过目。”明烨将明钰的信呈了上去。

  皇帝一听还有老十四的信,愣了一下,他刚刚也是气急了,只看了个大概就气急了,根本就没有发现明钰夹在后面的信。

  接过信,果然就是老十四的笔迹,张牙舞爪像极了他这个人,字如其人果然不假。

  “父皇安好,儿臣在这边很好,什么都不缺,就是有点缺钱……”

  信一开头,皇帝就被气笑了,这个儿子,实在是拿他没法,哪里会有皇子成天叫苦叫穷的?深怕别人不知道他快喝西北风了。都是王爷了,还这么不稳重,岂有此理!他穷也是他该的,谁叫他不往福窝里跳,偏偏往糠堆里蹦。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这里推两篇基友的文文,喜欢的可以看看。《变成猫怎么欺负清冷师尊》by提灯乱撞郁承期曾经喜欢极了他的师尊。

  他喜欢他的清正冷傲,骄矜高贵。

  于是从心底里敬他,重他,奉他为神祗。

  可是后来,他又恨极了他的故作清高,偏袒自私,麻木疏远。

  他的好师尊啊……披着大仁大义的假皮,心底却厌极了他骨血里的污秽。

  于是后来的后来。

  他索性把他的神祗给“哔——”了。

  在那之后,郁承期变成了一只猫,重归宗门。

  尽管这只猫喜欢钻进师尊的衣服里,啃他,咬他,对他喜怒无常,张牙舞爪,睚眦必报,仿佛隔着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可师尊仍会对这只小东西宽容忍让。

  甚至轻轻戳着它的额头发笑。

  低声喃喃:“你好像他……”

  ……于是,郁承期发觉自己那半辈子果然荒谬可笑极了。

  “世人都是无辜的,只有我不是……对吗?”

  “师尊……”

  “你教本尊怎么不恨你。”

  *小剧场

  男人高大的阴影从背后覆压下来,手臂锁锢得很紧,嗓音低沉,语气狎昵低劣的开了口:“好师尊,徒儿最喜欢猫崽啦……从今日起,您便试着帮徒儿怀一只吧,好不好?”

  顾怀曲眉间微皱,暗暗攥紧了指尖。

  男人嗤笑了声,下巴搁在他肩上,“徒儿知道师尊是男人。”

  “但不试一试……”

  “又怎知师尊的身子怀不上种呢?”

  《穿成炮灰的白月光[种田]》by画东楼意外身亡后,秦遥川成了渣攻贱受文的小炮灰,父母早亡,负债累累。

  穿书第一天,秦遥川就遇到了土匪袭村,好不容易活下来,却发现自己马上就要参加童试了!

  好在他过目不忘,又有原主的记忆。

  一路披荆斩棘,夺得了状元,见了皇帝才知道原主居然是遗落民间的皇子。

  众皇子:抢皇位吗?

  秦遥川:不约不约,我只想当个小官。

  本以为可以安稳的度过这一生,偏偏没想到有人居然想抢自己的心上人!

  秦遥川:皇位可以不要,楚林琅必须是我的!

  秦遥川有一个秘密,他重生后采药的运气爆棚,再珍贵的药他都能找到。

  他喜欢书中的男配,医仙楚林琅,听说对方容貌绝世,性情冷淡,没有一个人能入他的眼,妥妥的高岭之花。

  后来,秦遥川靠自己堪比草药勘测器的运气把这朵花摘回了家。

  别人都说楚林琅高不可攀,冷淡不理人,只有秦遥川知道,对方情深似海,爱上一个人愿意为对方付出生命。

  以前秦遥川送一株珍贵的药草,楚林琅才会正视他一眼。

  后来,秦遥川随手送了一朵花,楚林琅会开心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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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第 44 章

  

  “父皇勿要动怒, 贼匪之事只需要交给儿臣,儿臣定然将他们打趴下,打的他们娘都不认识。至于刘知府, 魏大将军就让他们将功折罪吧, 您就只管等着我们的好消息!最后祝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千秋万载, 一统江湖!ps:要是父皇手里还有余钱, 不如救济救济儿臣!江湖救急急急!”

  看到最后, 皇帝陛下哭笑不得。这,这都是写的些什么东西!这个混账玩意儿,是专门来讨债的吧?他就说嘛,老十四一开口能有什么好事儿?还不是要他这个当爹的给银子?不过他这一番胡搅蛮缠倒让皇帝的气消下去了许多。

  明烨察言观色, 见皇帝脸上乌云散去, 有了些许笑意, 心中也松快了些, 笑道:“父皇,不知十四弟说了些什么?”整个皇宫里,恐怕也只有明钰能轻易改变皇帝的脾气了, 如今少了他,宫里都清冷了许多,没有以往的鸡飞狗跳, 还让人有些不习惯起来。

  “还能说什么?还不是在朕面前叫苦叫穷,唉!儿女都是债,这话古今皆然。”皇帝的话虽有埋怨, 却隐隐透着高兴,儿子再大不还得需要他这个父亲。

  明烨也不点破,皇帝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能揣测圣心,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包括他这个太子,也是万万不敢表露出来的,什么时候雷霆发作那可就得不偿失了。说起来,宫里也就明钰不怕这一套,反正插科打诨,胡搅蛮缠之下,哪怕圣心深不可测的皇帝也会吃他这一套。

  明烨紧着皇帝的话,笑道:“十四弟虽然不着调了些,可心里到底还是想着父皇您的。上次他特意派人送进京给父皇的那片水晶琉璃什么镜来着?”

  他苦苦思索,却又想不起来,还是皇帝提醒道:“是眼镜又叫叆叇的东西。”

  得到提醒的明烨高兴道:“正是叫这个,父皇用着好,不是还夸奖了十四弟有心嘛?”

  上次明钰特意送进京的这个玩意儿确实好用,每次批奏折只需要戴上这个,看东西确实清楚爽利不少,眼睛也没那么疲累了。也是难为这个儿子能够时时想着他了,只是老子赐下的珍品水晶琉璃,整个大燕朝都没几个,他就这么给挥霍掉了,实在是让人心肝疼。老九磨了他那么久他都没舍得赐给老九,到现在老九还常常在他面前抱怨说自己偏心呢。

  皇帝心中得意,表面上却不显,“哼!老十四成日里正事不干,这些奇淫巧技他倒是琢磨上心得紧。”

  明烨低下头不敢接话,皇帝看着这个克己守礼的太子,心下一叹,缓了语气,“朕也不是真的怪他,你呀,就是心思太慎重了。”

  明烨连忙战战兢兢跪下请罪,“父皇恕罪。”

  皇帝无奈,他也没说什么啊。哎!要是老十四的话,自己这么一说,铁定顺着杆子往上爬了,就连骂他的话也能当成好话儿。

  他看着跪在地上的太子,“起来!我们父子闲话家常而已,跪着说话像什么道理?”

  “是!父皇。”明烨站起身,面有愧色。

  太子是他与元后的第一个孩子,他与元后少年夫妻,感情甚笃,还记得太子出生后,当时他有多兴奋。为了取名字,他耗费了好几天的功夫都没合眼,几乎将所有的寓意好的字眼都用上了。最后是元后亲自挑中了一个烨字,代表了明亮光盛的意思,他们都希望这孩子一生都光辉灿烂,是他们的寄托。

  当初那个捧在掌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温润如玉,灼灼其华,只是性子到底谨慎温顺了些,作为大国储君,魄力还是有些欠缺啊。罢了罢了,现在时日还多着,慢慢来吧!

  皇帝见他这样子,软和了语气,“今儿这里没有君臣,唯有父子,咱们谈谈家常闲话。像你十四弟,成日里给朕找麻烦,难道朕还真能不管他?到底是父子,血浓于水,谁说天家无父子?真要没点亲情,老十四早不知道掉了多少回脑袋了。”

  “是!儿臣明白了。”明烨感动的说道。

  可也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罢了,他身处在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心里很清楚明白自己面对的是悬崖峭壁,哪怕一个不慎,就会摔得粉身碎骨。兴许也只有十四弟这个性子能够享受到天家的所谓亲情吧。

  “父皇仁爱,想来十四弟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他虽然任性妄为了一点,可也知道是父皇包容慈爱之心,所以才会每次闯了锅都跑来父皇这边躲了。”

  “这倒也是。”想到明钰那些年闯的祸,皇帝不由笑了,还记得惠妃的小库房被明钰放火烧了,当时惠妃气急败坏,明钰不就跑来像鹌鹑一般躲在他身后的嘛!他是又好气又好笑,可是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的儿子当然要自己护着了。

  想到这些往事,皇帝的眼神和蔼了许多,可是想到明钰的来信,又气不打一处来,简直是太不省心了,“说起老十四,朕就来气,竟然来信说他自己会铲除贼寇。这些贼寇心狠手辣,狡诈多端,他把这事儿揽在自己身上算什么?难道就不怕自己有危险吗?”

  “十四弟想来也是一番好意,想要为父皇您分忧吧,他虽然喜欢惹事,可自己也是有分寸拿捏的。”明烨劝慰道。

  “分寸?他能有什么分寸?他要是有你一半省心,朕也就放心了。”皇帝皱了眉头。“他手底下能得用的人也就五百护卫,上回来信还说派了两百护卫出去护送商队,剩下这三百余人,能做什么?”

  “边地不是还有驻军吗?再不济也有红袍军。”

  “红袍军要防范敌人入侵,而边地驻军良莠不齐,指望他们却是指望不上了,他们要是真有用,还会任由贼寇横行吗?朕倒开始担心起老十四来,他只要决定的事,九头马都拉不回来,他说要对付贼寇,那就是下了决定的。可是贼寇又岂是那么容易对付的?”皇帝忧心忡忡,满是无奈之色。

  “父皇,那这可如何是好?”听到父皇这么说。明烨也开始担心起来。

  “只能快马加急下旨务必让魏无忌与谢宜修护他周全了。”

  “是!儿臣这就拟旨。”

  “对了,你下次派人送东西过去,顺便再捎带一对水晶琉璃过去给老十四。”想了想,皇帝还是吩咐道,他这个傻儿子,要是万一真的喝西北风,掉的还不是他这个当爹的面子。嗐!听说傻儿子去了边地瘦了不少,想来也是给饿的吧?想着便又心疼起来。

  明烨顺从地答应下来。

  明钰不知道自己只是顺便哭哭穷,再顺便开口找皇帝老爹要钱,就又让皇帝损失了一对水晶琉璃。

  他现在手上虽然有点紧,可也不至于真过不上日子。上次太子殿下派人送过来的货品之中,就挟带了皇帝偷偷私自补偿给他的银票,这可是皇帝自掏腰包从他的私库中拿出来的。

  还有太子多少也补贴了他一些,这才让他不至于捉襟见肘。不过明钰秉着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丝毫不介意自己叫苦叫穷有什么不对的?钱这个东西嘛,多多益善不是么?

  毕竟他现在是真的缺钱,看看他手底下哪一件哪一桩是不要花钱的?眼睁睁的看着银钱像流水一般哗哗的流出去,却没有半点回来的,怎能不让他心急?

  至于商队,现在还看不到任何的效果,只能慢慢等了。

  “谢将军,你看此处地形如何?”明钰指着面前沙盘上的一处,询问道。

  谢宜修盯着明钰手指指处,摇摇头,“此处地势虽险,却不容易将敌人留下,万一贼寇鱼死网破,贸然从这边突破,只怕就会功亏一篑。”

  明钰顺着他的话语看过去,思索一番,深觉有理,不禁皱眉问道:“那我们能不能够加强这一处,多派一些兵卒埋伏在那儿,再多设置一些机关陷阱呢?”

  谢宜修还是摇头,“终究还是有缺陷,臣倒觉得与其选此处地形险要之处,还不如选择这里。”

  明钰看过去,他所指的地方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啊?这是一片河谷之地,没有任何的关隘险阻,在这个地方设伏?这……这可能吗?

  明钰疑惑的看过去,这人真不是开玩笑的?周所周知,设伏一般都是依靠地形,或葫芦口,或狭小夹道,或峭壁悬崖,将士们伏于高出,只等敌人进入埋伏圈,就能以滚石,圆木或火箭攻之让敌人防不胜防,躲亦难躲,只能如带崽的羔羊一般任人宰割。

  这边地没有悬崖峭壁,没有深林密丛,能够找到一处山谷口这样的险地已经是大为不易了。

  没错了,明钰从一开始就想设下埋伏,将人引入包围圈,然后一网打尽。因此在刘知府府上之时,见到谢宜修,就生出了考校之心,玩心一起,就索性各自写出自己的想法,再一同展示看看谁的办法好,没想到他们手心中写的却是同一个‘伏’字,这简直就是心有灵犀,英雄所见略同啊!

  明钰不明白谢宜修为何不利用险要之地设伏,反而选择平平无奇的河谷处设伏,可是这个地方只是个洼地,平坦没有任何遮掩之物,要是在这里设伏,那别人岂不是一眼就能够看透出来?这样子还让人怎么设伏啊?

  看到明钰亮闪闪充满疑惑的桃花眼,谢宜修微微一愣,随即摇头说道:“请问王爷如果是您,遇到险要之地会不管不顾的冲进去吗?”

  “啊?”明钰被问住了,“当然不会了。”

  “这就对了。”谢宜修清淡的声音说道:“不要小看了这批贼匪,臣查看过了,贼匪洗劫宁石村并非一时兴起,而是有备而来。如果没有精细的谋划,他们是绝不可能这般干净利落,最后不仅能故布疑阵将线索真真假假混杂起来,还能布置陷阱阻挡官府的追兵,这就足以说明领导这群贼匪之人是个聪明,有脑子的人。”

  明钰恍然大悟,明白了谢宜修的意思,的确,想要将贼寇引入埋伏圈,这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地势险要之处只要是聪明人来就绝对不会选择这么一条路。不是人人都像诸葛亮那般能猜透人心的。

  “可是!你说的这处河谷之地平整,毫无遮拦之处,你让将士们怎么埋伏?只要一出现在敌人视线之内,就被人发现了啊,还怎么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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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第 45 章

  

  对于明钰的问题, 谢宜修丝毫不担心,用骨节分明的手指着河谷外另外一个地方,“我们不需要埋伏在这里, 我们的将士真正埋伏的地方是这里!”

  “!”明钰是真的惊呆了, 谢宜修所指点的地方和刚刚的河谷丝毫不搭边,这根本就是距离相差很远的两个地方好不好。谢宜修真的没有弄错吗?

  明钰跳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 谢宜修猝不及防之下竟然没能躲开, 一时间失了刚刚淡定的模样, 有点无措起来。

  明钰不管不顾,“哎!快点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谢宜修满头黑线,也顾不得尊卑贵贱之分, 责道:“你先放开手, 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怕什么?又不是小姑娘, 拉个手还能以身相许什么的, 我牵人姑娘的手都没你这么麻烦。啧啧!大男人斤斤计较这么些作甚?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明钰嘴上不饶人。

  “……”谢宜修是真的无话可说,这人,这人哪里有半点像个王爷?难, 难不成对女人他也是这般奔放豪迈,随意牵手的?

  想到这点,他心中就有些堵得慌, 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他自己也摸不透撤。

  不得不说他想多了,明钰是真的将他当成哥们儿, 才会这般不拘礼节的,后世有哪个好兄弟,好哥们不是勾肩搭背哥儿俩好的?还别说, 澡堂子他也是下过好多次的。

  换做旁人的话,他才没这么随便。

  在明钰的追问之下,谢宜修原本冷冷淡淡的脸上终于有了一脸无奈,“且先放开,不然臣没法说。”

  明钰这才放开手,笑眯眯的看着他,第一次见到谢宜修淡然以外的表情,这么一张俊脸,成天绷着不是浪费嘛,这样多好,人天生就该有喜怒哀乐。“别成天绷着个脸,不然的话,久而久之真的会成面瘫脸的。”

  “……”

  李满与王四蹒跚着走在队伍的后面,两人一脸菜色,与队伍中的其他人相差无几。

  这是一个只有十几二十人的小队,他们都或多或少的带了些伤,又累又饿之下实在是有气无力,因此他们连话都不愿意多说一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前面带头的人终于开口了,“我们到地儿了!”

  “啊?到了?终于到了啊。”

  后面的人欢欣鼓舞起来,有人凑到李满他们身边,笑道:“这下好了,要是他们能够收留咱们,咱们可就不用再担心什么了。”

  李满脸上也有了笑意,可一不小心牵扯到脸上的伤,心中骂了一句娘:这帮臭小子,下手可真狠。

  他一边点头应和这人的话,一边又故作忧心道:“李大哥,你说他们真的能够收留我们吗?”

  李大嘿嘿一笑,“肯定能啊,不然咱们来这里作甚?”

  李满闻言放下了心,“那可就太好了。”

  旁边的王四接口好奇问道:“听说只要来了这里的弟兄都能吃上饱饭,可是真的。”

  李大小声说道:“你们还不知道吧?这儿的大首领可厉害了,凉城外的宁石村被劫你们听过没?那就是这儿的大首领带人做的。”他四下里张望一眼,他们在最后,倒也没别人,“嗐!凉州道上的人谁人不羡慕这样的大手笔,他们这一次,定是抢了不少钱粮。咱们能进这样的势力,怎么也得扒着喝口汤吧?”

  王四惊叹无比,“这就好了,咱们能喝上汤,也就不用忍饥挨饿了。”

  “那可不是。”李大嘿嘿一笑,“官府都不敢将他们怎么样,咱们就背靠大树好乘凉。”

  “李大哥,这些人真就这么厉害,那些官兵,实在是厉害,咱们损失了好几十个兄弟。现在还人人带伤,看看咱们这群残兵败将,都这个样子了,投奔过去,人家愿意?”王四还有些不信。

  “放心吧。”李大点头肯定说:“宋大首领不是发过话吗?只要来投奔他的,一概来者不拒。身为首领说话自然是算话的,不然你以为他为何仅仅两年时间就能发展如此壮大?还不是收留了各方去投奔他的,现在整个凉州,还有谁的势力能比得过宋大首领?他想抢哪里就抢哪里,官府也都不放在眼里的。”

  说到官府,李大缩了缩脖子,他们这次那么惨,就是遇到了官府的兵卒,也是奇怪了,平日里这些官兵都不愿意搭理他们这种小股贼匪的,这次却被官兵追着打,实在是倒霉透顶。

  李满与王四二人对视一眼,嘴角都不由抽了抽,心中虽然冷笑,可面上没半分显露,“那可就太好了,等将来咱们可都不用受这憋闷子气了。”

  正说话间,前面有声响传来。没见到人,却听到有声音喝问:“来者止步!你们是何人?”

  前方带头之人连忙说道:“我们都是同一条道上的人,我是叫邱大元,特地带了弟兄们前来投奔宋大首领的。”

  那声音没有再说话,似乎是去汇报去了,过了好大一会儿才回话,“让他们稍等一会儿,自会有人前来查看情况。”

  众人不敢妄动,好在没等一会儿,就有一个络腮胡的汉子,带了一小队人过来。检查他们是否随身携带武器,如果他们要上山的话,这些东西绝不可以带。等查验完毕以后,又给了他们每人一根黑色布巾,必须将眼睛蒙住,才可以上山。

  在别人的地盘上,这二十来个人,残兵败将,如何敢不从?

  李满和王四两人也随着大众一起上了山。

  山上的路弯弯绕绕,崎岖不平。两人一开始还想着记路,可走到一半,他们已经明白过来带路的人有意将他们绕圈子,他们又蒙着眼,是根本不可能记清楚的。

  发现这点,两人也没有太过惊慌。他们来之前就已经料过了这种情况,反正只要混上山去,完成他们的任务,就是大功一件。

  走了约有半盏茶功夫,前方的人终于停了下来,他们这是到了。接着有人取下他们眼上蒙着的布巾。李满抬手遮了遮眼睛,强烈的光线刺激的眼部,让他有点不适。等他适应过来,才看见自己所处的位置,是一块宽整的平地。

  “你们且先在这里等着,等会就会有人来安顿你们。”带他们上山的络腮胡汉子说完便带着人离开了。

  众人议论纷纷,还从来没有见识过这种阵仗,原本还信心满满,笃定的人此时却有些慌乱起来。“他们这是什么意思?不是说宋大首领侠义心肠最好结交朋友,只要是来投奔他的他都会热情款待吗?可现在把我们扔在这里算怎么回事?”

  “咱们走了一路了,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还指望这儿能有一顿饭食,现在怎么看着不像那么一回事儿?”

  “是啊!不是说宋大首领急公好义,求贤若渴吗?咱们专门来投奔的,这样子岂不让人寒心?”

  “住口!”邱大元喝了一声,众人不敢再多话,一个个都低下头来,他环视一眼,有股子威严气势散发出来,毕竟手下带了几十个兄弟,当老大的还是有点威慑的。

  “咱们过来是投奔于人的,看看你们一个个像什么样子?你们还以为这事在自己的地盘上啊?不知所谓!”邱大元心中也烦躁,说话更是不客气。

  李满自从来到这里后就一直在观察着四周,他知道别人不可能就这么不管不顾他们了,一定有人在暗处盯着他们。果然,在不远处的树林后,有人影一闪而过。他心中已经有数了,他漫不经心的用手指不规则的敲了几下王四胳膊,将自己的发现告诉王四。这套暗中传讯的方法是在护卫营中就学过的,是王爷亲自教授给他们的暗号联系方式。除了他们护卫营中的人,旁人没人会知道。

  王四连看都没有看对方一眼,只微不可查的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在邱大元说完这番话之后,所有人都沉默着,一时间场中只听到沙沙的风吹落叶的声音。

  “哈哈哈!不好意思,让诸位久等了,实在是事务太多,没能顾得过来。多有得罪,还望海涵!”人还未到,声音已经到了,一个精明瘦小的中年人过来,笑着抱拳赔礼道。

  邱大元连道不敢,那中年人笑得亲善,“诸位既然是来投奔我们大首领的,那就请跟我来。”

  听了他的话所有人都像是吃了定心丸,刚刚是他们浮躁了,宋大首领在道上扬名立万可不是浪得虚名,看他手下的人就知道了,哪里像他们一般没有规矩的?想到将来能跟着宋大首领做出一番成就,他们就抑制不住心潮澎湃。

  这次总算是见到了宋庆福,他虽然其貌不扬,可是能当上一方势力的大首领,岂是好相与的,两年来身居高位,身上自然有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众人也都不敢放肆,噤若寒蝉。

  “你们能来投奔于俺,俺自当欢迎,既然来了,大家以后就是好兄弟了。不过俺丑话说在前头,上山来就当奉我为王。若是敢划拉自己的势力,阳奉阴违挑拨离间,造成兄弟相残,别怪俺手中大刀嗜血。”宋庆福笑道,声音中却透出阵阵寒意。

  “宋大首领放心,我们兄弟们既然上山来投奔了,自然是奉大首领为主,大首领但有吩咐,绝不敢不从。”邱大元拱手承诺,“大伙儿若是敢有违背的,我邱大元第一个饶不了他。”

  这话即是表忠心,又是警告底下的人,众人没有任何异议,都肃然应是。

  宋庆福很满意,“很好,相信大家也都知道这道上的规矩,凡是投奔者,都需缴纳一份投名状,邱老弟,你们可愿意?若是不愿,俺也不会勉强,自行下山即可。”

  他们好不容易过来投奔,就是已经混不下去了,想找个大靠山,也不用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若是此时下山,撞到官兵头上,还不都是个死字。宋庆福也并非难为人,在道上的确是有这个规矩,这要求并不过分。

  当即所有人都应允下来,信誓旦旦表忠心。

  李满与王四两人表面上跟着应和,私底下却在不着痕迹观察打量,他们是明钰一手安排的棋子,必须尽快融入这里,并且随时随地查探情报。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一抹人影吸引了李满的全部注意力。这人很熟悉,让人一眼就不容易忘掉,这熟悉的绝代风华,正是他在京城见过的宋涟。只是,这人两、三年前就不知所踪,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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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第 46 章

  

  他之所以认得宋涟, 是因为宋涟三年前在京城几乎无人不识。人都有爱美之心,他当初一见便惊为天人,世间竟有这样的美人, 可令男女老少尽皆惊叹。

  那年秋闱, 京中众多学子齐聚一堂,其中不乏一些学富五车, 才高八斗的年轻才俊。而宋涟就是这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加上这人出众的绝世风华, 举手投足间翩翩的风仪,有才华,有仪貌,怎不令京中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竞相追捧。每逢诗文聚会, 宋涟但凡有新诗出来, 大街小巷争先传诵的都是他的新作。

  就连宫里也有耳闻, 听说还有公主专门派宫人打听他的消息。原本谁都以为他此次秋闱中前三是毫无疑问的了, 没想到却被牵连进了那年的科举舞弊案之中。

  还记得那时候京中人人惋惜,连他这个事不关己的人听了都不由唏嘘,这样的人本该蟾宫折桂金榜题名, 等到将来入朝为官,仕途得意,便能平步青云。只是这场舞弊案之后就再无音讯踪迹了。

  如今重新在异地他乡相见, 李满一眼就认了出来。不过他也不担心这人会认识自己,自己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路人罢了,他只是奇怪, 为何这人会在这里出现,难道之前他们调查到的宋先生就是这位不成?

  如果这是真的,是宋涟在幕后为这帮贼匪出谋划策, 可就有些棘手了,必须尽快将这个消息通知王爷才是。

  他和王四都是莫统领从护卫营中挑选出来,就为了混进来随时随地掌握情报,甚至在一定的情况下制造些乱子也是可行的,一切都看他们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然后再实施行动。

  莫江接到明钰的指示,回去以后精挑细选选中这两人,主要就是他们胆大心细,鬼点子多,善于审时度势。而且他们平日里的表现不俗,在护卫营中也算是佼佼者了。

  李满身为护卫营的老人了,从一开始来到边地时的不满埋怨,到现在已经适应下来。他够聪明,如今在护卫营中,各项科目都在前十之内。不管他是不是为了挣表现,以便将来回京后能够得到端王的力荐,从而在仕途上更上一层楼,还是有什么其他打算。至少以他现在的表现来看,他还是一个有能力的人,足以让他独当一面。

  而王四则是后来村子里自愿参加训练的村人,后来因为所有成绩优异,训练期满之后,他死活不愿意回去,申请自愿留下来,就这样便成了护卫营的一员。这些新人明钰是想着着重培养的,等到几年后,老一批的该走走,这一批新的已经能独挑大梁,有了新鲜血液注入补充,自己手下得用之人就会源源不断。

  做戏就要做全套,两人混进了一方小势力,得到信任之后,便将消息告知了护卫营,护卫营中派出人手来特意追剿他们,这样一来,他们这些人走投无路,在两人刻意引导下,就会想到投奔宋庆福的势力。

  李满摸摸嘴角的淤青,疼得他咬牙切齿,说起来他们身上的伤就是被自家人围殴出来的。这些混蛋,说是为了让他们更能取信于人,尽朝他脸上招呼了,妈蛋!一定是为了公报私仇,才会下这么重的手。等他回去,看他怎么收拾这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