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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18章
  “不麻烦。”谢宜修一向清冷的声音也轻快了两分。

  明钰扶额,这人怎么就不听劝呢?“谢将军,你将马放在这里,本王帮你先养着,等日后本王再给你算成租子利钱如何?”明钰铁了心要将马留下,索性放出大招,这些马就当本金存银行了。他出利息,就不信这人不动心,不是说这人从不肯吃亏的吗?要是有便宜都不占就不叫谢宜修了。

  果然,谢宜修露出感兴趣的样子,“怎么说?”听完明钰对利息的讲解,谢宜修却没立即答应,犹豫了一阵才说道:“此事怕不妥,如此王爷未免太吃亏了。”

  见他有了动摇,明钰心中高兴,小样,我就说嘛,用利益诱哄这招还治不了你?

  “不吃亏不吃亏,只要谢将军答应,怎么都好说。”

  谢宜修最后像是做下了决定,“也不能让王爷吃亏,这样吧,马可以暂时寄养于此,只不过……”

  明钰最讨厌说一半留一半,谢将军平日里爽快至极,今日偏偏就这般婆婆妈妈,实在让人心急。

  “不过什么?”明钰耐着性子问。

  这下子谢宜修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王爷上次答应臣的八个千里眼未免太少,红袍军中将领根本就换不过来……”

  这倒是好办,要千里眼可以,等匠人们将运进京的玻璃镜子做完之后也能接少量单子,只要不影响正常的作坊工作就行。

  “千里眼可以再帮你订一批,不过时间就得等长一点才行。”明钰如实说道。

  谢宜修点头同意,“只不过这银钱方面?”

  上次明钰跟他的千里眼交易,很明显被明钰狠狠宰了一笔,不讨点回来,他心有不安,毕竟他还有红袍军要养,要精打细算才行,不然别人也不会给他‘鬼见愁’‘铁公鸡’的称号了,明钰咬牙,“行吧!少一……”见谢宜修伸出三根手指轻点示意,明钰跳脚,“不行少三成太多了,最多给你少两成!”

  少上两成的确是明钰的底价了,再少他就得喝西北风了。他现在还靠着这份收入养家糊口呢,说实话,大家可都不容易呢。

  见明钰铁心了,谢宜修点头妥协,“可!等日后王爷的马场建成后,王爷优先红袍军交易买卖,且价比其他人低上一成,不知王爷意下如何?”

  “嘶!”明钰倒吸一口凉气,心口窝都在疼,照这样说来,日后他马场的买卖得少卖上多少钱啊?他是怎么算怎么不划算啊!

  “这些马我见犹爱。才十多匹这么点,红袍军中这么多将士不够分用。”谢宜修摇摇头叹息。

  “呵呵!谢将军,你看咱俩什么关系,还用分什么你我?这个低上一成我这可就亏大了啊。”明钰叫苦。

  “人情归人情,买卖归买卖,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这不是王爷所说的吗?”谢宜修眼中带着抹笑意。

  这是上次谈千里眼买卖之时明钰说过的话,现在被谢宜修借用过来这么一说,直接将明钰给堵回去了。

  得!自作孽不可活,明钰总算明白过来,敢情这人一直等在这里准备报复呢,不就上次的千里眼自己占了点便宜,让他吃了点亏,这下子在这里找补回来呢吧!谢宜修果然就是谢宜修,名不虚传,总算是领教了。

  “罢了,罢了,那便如此吧。”明钰焉头耷脑的说道。不然还能怎样,他现在严重缺好马,多了这十多匹马种,将来多得可就不止这么点数量了。

  他要建一个大燕最大的养马场,好的马种不可或缺,因此明钰咬咬牙也只能承受。

  谢宜修知道明钰建马场的需求,否则也不会答应将本该自己的马留下来了。只不过能够从中讨得些好处还是很不错的,看着明钰挫败的丧气样,谢宜修越看越稀罕,这人无论什么样子都让人喜欢,只是能够欺负他确实很有成就感,当然了,只有自己能够欺负。别人,哼!

  谢宜修嘴上说什么不能让王爷吃亏,可到头来却占了大便宜。十几匹马不过暂时养在明钰这里,名义上还是谢宜修的,却被谢宜修以此为条件,不仅多得了千里眼,以后马场的买卖也定下优惠条件。

  这么算下来,明钰可是亏大了。跟这人斗了这么久,自己大多数时间都处于下风,这还是人吗?明钰表示现在很丧,不想说话,不想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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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第 60 章

  

  “以后有什么事, 只需要吩咐一声,红袍军定竭尽所能。”谢宜修承诺道。

  听到他这么说,明钰的心气儿好歹平下去了些。有他这一句话, 能够差遣红袍军,这也不算太亏。

  “成,就这么说定了。”两人一言为定, 算是达成了协议。

  接下来明钰就得筹划真正修建养马场的地方了,需要的水草丰茂之地。其实明钰早就在留心这些了, 凉州最大的缺点就是水源太过于稀少, 栖凤河已经算是比较大的一条河流了, 可是那边地形却不太能让人满意。

  “既然要建马场, 王爷可有选好马场的地理位置?”谢宜修关心问道。

  如果明钰真的能够建成大燕第一个马场,那么对大燕来说是件大好事, 至少将士们不会因为缺马只能以步兵对夷人的骑兵了。而他们红袍军也有机会扩大规模, 到那个时候, 他们还真不用怕夷人进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甚至早晚发起反攻,攻打进夷人的王庭。

  明钰皱眉, 他也伤脑筋呢,“之前还有考虑栖凤河谷以东, 可是那片地儿太小, 并不适合养马, 而其他地方离水源太远,水草不丰,自然无法养马。现在本王也一筹莫展, 无法可施。”

  谢宜修沉吟片刻,然后建议道:“那王爷有没有看过长栏山一带如何?”

  “长栏山?”明钰仔细想想,他还有些映象,初来凉城之时他就经过长栏山,当时谢宜修的红袍军在那里围歼进入凉州的小股夷寇。而他第一次见到谢宜修就在那儿,一身红袍的谢将军,俯视整个战场,他在那里,就是整个战场上的王。到现在,那一幕仍旧深深刻在明钰脑海里。

  “可是,长栏山附近并没有水源啊?”明钰疑惑说道。

  谢宜修点头,“王爷可知道?栖凤河就是从长栏山东面经过,只不过被长栏山所阻。”

  明钰一愣,这一点他倒是没有注意到。他一把扯过谢宜修的衣袖,“走走走,咱们去看看地形图。”说完拉着人急匆匆就走。

  这里是护卫营,凉州的地图以及缩小比例的地形沙盘都有。

  明钰是看不懂现在人制作的地图的,所以才弄出沙盘模型出来,方便快捷一目了然。

  他现在正围在沙盘前,看着长栏山一带的地形,谢宜修说的没错,长栏山以西是大片平地草原,栖凤河却在长栏山以东,因着中间隔了长栏山所以明钰并没有将此地划在考虑范围内。

  有点可惜了,明钰看了地形半响,如果不是长栏山相阻,这片平原草地,将会是兴建马场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哪怕他的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将长栏山给移走,若是开山凿渠的话,也不太现实。这个世界上生产能力落后,不管做什么都只能靠人力肩挑背扛。可不像明钰曾经在的后世,用以机械炸、药等高科技手段,轻而易举便能做到。

  谢宜修看了明钰的表情,用手指点了点沙盘上栖凤河上游离长栏山不远的某个地方,轻声说道:“可以在这个地方想想办法?”

  明钰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他不明所以的侧过头看向谢宜修。眼中是满满的询问之意。

  “王爷刚来凉州没多久,因此并不知道,就是这个地方,在往年每每有发大水的时节,栖凤河水都会淹没这儿,更严重的时候甚至栖凤河都曾改道至长栏山以西。”谢宜修将自己知道的一口气说了出来。

  也正是因涨水退去后,泥沙留下,渐渐形成了一片平坦之地,所以长栏山以西的这片土地肥沃,连草也比别的地方茂盛。

  “竟有这回事?”明钰惊喜万分,这么说来只要水源的问题解决了,这里还真是有希望能够建成养马场的。

  明钰俯下了身子仔细去看谢宜修手指点的那一块地方。他这么一看总算发现了一些端倪来,这里应该是一个峡谷口子。地势却比起其他的地方都要矮得多。如果栖凤河不发水还好,只要发水,就能淹没这个峡谷口,跨过长栏山顺势流向那片平原草场。

  这么说起来谢宜修所说的,在这个地方想想办法,也不是不可行。明钰一手环抱着手臂,一只手支楞着下巴做思考状。

  谢宜修也不打扰,就站在一旁看他皱眉苦思。明钰想问题时,低垂下眉眼,双唇紧抿,只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之前,明钰与他商量贼匪围剿之策时,他就经常见到明钰这副模样,那人的光芒让人移不开视线。

  许久之后,明钰眉心渐渐舒展,轻轻打了个响指,兴奋的说道:“有了,说不定咱们还就真能让这一截栖凤河改道,只要河水能从长栏山以西流过,滋养这片草场,那么这块地方成为凉州最大的养马之地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明钰飞扬的姿态让谢宜修也跟着心情飞扬起来,明钰总有他独特的风格的魅力,感染着周围以及身边的人。

  谢宜修眼神柔和,“那就好。”

  明钰却焉了吧唧的,直接哀嚎出声,“啊啊啊!可是这样一来又是一项大工程啊,需要花费的银钱不少,本王缺钱啊!”

  他以前还从来没有为钱发愁过,现在却越来越觉着银两不经用,搁哪哪都要花钱。不行还是的尽快将西域带回来的货品早些变现才是真的。

  一抬眼,见到措不及防还没有来得及移开目光的谢宜修,只微微一愣,也没放在心上,笑眯眯的说道:“谢将军,听说谢将军身家丰厚啊!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一起投资一点,现在小投资,将来大回报啊!”

  他一个将军,只需要带兵打仗就行,哪里需要在马场上参与进来,有明钰这个王爷在,自己还是得避嫌才是。于是,谢宜修摇摇头,直接拒绝,“臣并无身家,何来丰厚之说?王爷想来是听岔了吧?”

  明钰撇嘴不相信,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谢宜修就是从自己这边剜过去的利益都不小了,还在这里装穷呢?不过他也知道官场避嫌的道理,这么说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并非一定要拉他入伙。

  又开了几句不大不小的玩笑,明钰方才作罢,心思落在了眼前的事情上面。

  当然了引水改河道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小事,还得现场实地勘察才能够决定方案,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

  最重要的是得先将钱给整到位,剩下的再慢慢来,没有钱,什么都别想。

  回去后的明钰连夜召见了布阿檀,现在他只有指望布阿檀带回来的那批货了,要是能够早日变现,他也就不用这么愁了。

  布阿檀昨日虽然酒醉,此时早就醒酒了,他看天色已晚,原以为王爷会等上两日才会召见,没想到竟然着急得连夜召见。

  梳洗了一番后,布阿檀才去了王府,明钰早就等候多时了,此时也顾不得客套,直接问道:“你这次的西域之行,带回来多少货品?”

  布阿檀对于明钰的问话早有准备,他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册子,双手递交给明钰。“此次货物清单小人都记载在这个册子里面,请王爷过目。”

  明钰接过来大概翻了一下,满满十几页蚊蝇小字,全部都分门别类将货品的记载得清清楚楚。

  “王爷,此次的收获本来远远不止这些的,这其中几乎有一半的货品都拿去换了马。”布阿檀如实说道。

  明钰点头,心中惊讶于对外贸易的惊人回报,布阿檀离开的时候不过十多车大燕物品,回来却多了三五倍不止,等到这些西域货品变卖出去,其利润更如同滚雪球一般。

  虽说明钰之前对此已经有了预估,可是真等真正见到了,拿在手上了,还是让明钰有些不太真实的心惊肉跳。

  难怪了,古往今来,对于对外商贸,都很注重,甚至有对外贸易税收不下于本土自身的税收。曾经有商人冒着身家性命之危也要走私货品,这就是其中的巨大利益驱使。

  这也使得明钰坚定信心将凉城打造成一个对外商贸集散地的原因之一,这样一来,凉城只是收取来往客商的税收就已经能养活整个凉州了。

  明钰点头,看着册子里的香料,宝石玛瑙,毛皮毯子以及各种各样的充满特色的西域珍品,明钰微眯了眼,物以稀为贵,这些东西不愁卖不出好价钱,他的马场可全靠这些东西了。

  “你们做得很好。”明钰赞扬道,“跟着本王做事,本王是不会亏待你们的,等到日后时机成熟,本王会上奏朝廷,为你们表功。”

  布阿檀欣喜不已,王爷这话已经表明了,他将来前途过了明路,就再不会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卒子,甚至有可能得大燕朝廷的封赏。

  “为王爷做事,小人不敢贪功,只求尽心尽力完成王爷交代的任务,以报答王爷对小人的知遇之恩。”布阿檀真心实意的说。

  如果不是王爷,他到现在说不定还一事无成。此行路上的风险他已经领略到了,要不是王爷安排妥当。就凭他想贸贸然西行,也绝不可能会成功的罢,是王爷了了他毕生的心愿,今后他为王爷肝脑涂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明钰笑着摆摆手,“以后出行西域,还得辛苦你的,本王也不是刻薄寡恩之人,你只需要记住,有付出就会有回报,本王会记住的。”

  明钰这番交心之语,令布阿檀感激无比,能遇到明钰这样的主子,是他的幸运。

  “王爷,按照您的吩咐,此行我们也收集了不少的种子,只是不知道有没有王爷得用的。”说起王爷交代的任务,除了换取好马之外,还让他们收集西域的种子,这也是王爷所说的重中之重,所以布阿檀不敢掉以轻心,还是尽自己最大努力,收集了不少的种子。

  明钰差点忘了这一茬,经过布阿檀的提醒方才拍了拍脑门,高兴的道:“是吗?快拿来本王看看。”

  布阿檀连忙让人将一个小木箱子抬了进来,在明钰面前打开来,借着透亮的光,明钰看到其中许许多多认识不认识的各种种子。

  明钰探出手,抓了一把,心中满满的愉悦,他所认识的就有胡桃,胡麻,蚕豆种子。这些都是西域的特产,大燕国根本就没有的东西。

  到时候,明钰都会将它们种出来,看看谁还会说他们凉州贫瘠?

  蓦然,明钰眼前一抹金黄闪过,这……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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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第 61 章

  

  明钰还以为自己眼花, 连忙将刚刚划拨走的那一抹金黄色翻找出来,不多,也就十多粒的样子。

  明钰小心翼翼捧在手心, 看着这个在后世很普通很熟悉的东西,声音都有些发颤,“这个种子是怎么来的?”

  布阿檀愣了一下, 仔细看了看,发现没什么映象, 有点茫然的摇摇头。这些种子的事并非全由他全部经管的, 他也只是将任务发布下去, 下面的人在外出之际, 就留心收集起来,回来再一起交给他保管。否则的话, 他一个人又要经管交易买卖的事儿, 还有兑换马匹, 什么事都由他亲自去做,累死累活也无法做多少事情啊。

  布阿檀有些汗颜,“王爷,不如小人找人去问问,此去西域收集到的种子既多又杂, 好多都是小人见都没有见过的。”

  明钰点头,心中已经肯定了这个东西就是原产地在中南美洲, 叫做玉米, 又叫做玉蜀黍, 曾经的本草纲目之中也有“玉蜀黍种出西土”之句。明钰原本以为这个东西怕是一辈子都难以见到的了,没想到今日却再次见到了,怎不令人欣喜。

  要知道, 玉米可是有很强的耐寒,耐旱以及耐贫瘠性,环境适应能力强,产出又高,不仅作粮食,还可以作饲料,有了它,百姓就不怕饿肚子了。

  布阿檀将人找过来,那人一脸懵,他收到那么多种子,哪里全都认识?不过看到明钰手中的金黄色种子时,他想了半天,方才说道:“这个有点映象,不过属下也记不太准,听说那人说是遇到一个还要往西过来的人那里得来的,具体是谁,哪儿来的实在无法考证了。”

  明钰其实也是好奇罢了,没想到过这东西会落到他的手上,至于为什么美洲的种子会流落到西域去,又恰恰好出现在了这里,明钰都不想过多考证,也无从考证了。

  不过既然落到了他的手上,那就让这个东西在他手上发扬光大,发挥出它应有的价值来吧。最起码,要让凉州的百姓不再忍饥挨饿。

  “王爷,不知道下一次西域之行会是什么时候,等到确定下来,小人才好做准备。”布阿檀问道。

  这是目前他最关心的问题,王爷说过的,以后还会有西域之行,还会有更多的货品贸易,还会去到西域更多的国家,走到更远的地方。

  他们这个商队,将是第一个起到带头作用的榜样,他们的一举一动会逐渐引人关注,也会让更多的人争相效仿,带动更多的商队贸易。等走的人多了,在他们的带领下,就会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丝绸之路,能使后辈子孙也能够受益匪浅。

  南来北往的商队,带过来的消息将会使人们不再闭塞,能让大燕的人领略西域各国的风俗民情。也能让更多人知道东方的大燕国,了解大燕国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等许多神秘而又美丽的物品。

  这样一来,神秘的东方将会吸引到无数的人前来贸易,也会有大燕国像布阿檀那样不甘于平凡的人前住西边找寻机遇。

  凉城作为东西方必经之路上的大城池,来来往往各种各样的商队都会经过凉城。可想而知,这对于凉城未来的发展该是一个多么大的机遇,凉城的繁华将指日可待。

  布阿檀在凉城生活了这么多年,对于凉城也有了很深的感情,能够以一己之力带动一个州城乃至整个大燕国的发展,这将是一个多么光荣而伟大的使命。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够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给后世子孙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布阿檀迫切的眼神让明钰为难,他们这才刚回来,怎么就又想着要离开?再怎么样也要让他们歇歇缓过劲儿,再安排后续事宜吧。

  “现在提此事还早,你们昨儿个才回来,也是累得极了,好好与家人们团聚团聚,歇上一歇再来讨论下次西域之行的事宜。”明钰笑着劝道。

  布阿檀也知道自己有些心急了,就算他一个人着急,可是底下的人也要休息休息啊!人又不是铁打的,连续几个月的提心吊胆,到现在是应该放松一回。

  他嘿嘿笑了几声,有些尴尬的挠挠头,“王爷,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尽早安排为是。西域太远太大,耽搁太多的时间,小人怕一辈子都走不完。”

  明钰有些动容,他知道布阿檀是出自肺腑之言。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是人就应该砥砺负重前行。

  明钰站起身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笑言道:“放心吧,等不了多久,西域算什么?在西边的西边,还有更广袤的天地,有望之无涯的大海。总有一天,我们会在所有的土地上都留下足印,哪怕我们现在做不到,可是我们的后世子孙总有一天能够完成我们的梦想。”

  布阿檀拍拍手,笑道:“王爷说的是,这小人太过心急了。只想着以一己之力踏足河山,却没有想过以一人之力实在太过于渺小,经过一辈辈人的努力过后,后世子孙总能够踏上更远更辽阔的地方。真是期待那一天啊!”

  明钰不似布阿檀那般期待,因为他知道,真的会有那一天。经过先辈们的努力,一代代传承下去的知识积累,将会成为永不可替代的财富。

  “不过,现在趁着还能动弹,小人倒想多去些地方,或者可以将沿路的所见所闻记载下来,传给后世子孙,让他们不至于走弯路。”布阿檀期待说道。听了明钰的话,他突然灵光一现,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就这么不管不顾的说了出来。

  对于布阿檀的想法,明钰也很赞同,“如此甚好!”他甚至还提了几点建议,听得布阿檀连连点头。

  布阿檀心中激动,知我者,端王也。此番言谈,他获益良多。回去之后,他得好好想想,将这些都整理归纳一番,真正用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次日,明钰一早就召见了还呆在王府中的农人。要不是昨日实在太晚,青萍劝说一番让他歇下心思,他昨晚就想连夜召见商议玉米种子之事了。

  刘老带头行过礼,王爷召见得这么急不知道所谓何事?他寻思着王爷看中的西瓜秧苗长势一直挺好的,也没什么问题啊?难道是因为玻璃大棚之事?他们早前听王爷说过等一种透明的玻璃制作出来以后,就会将琉璃大棚全部都换成玻璃大棚,听说这样采光更加好,作物的长势也会更好。

  他们世世代代种地,自己一辈子也都面朝黄土背朝天,地里的事儿不说精通,可作物生长习性也都一清二楚的,是么天气下种,什么时节出苗,何时浇水施肥,他们无一不按照自己的判断来做。

  可到了这里之后,才知道这竟然也是一门大学问。什么温度,湿度,采光,授粉,从王爷口中说出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些东西跟种地有什么关系?

  王爷从小生活在皇宫之中,只怕是连麦苗与杂草都分不清楚的吧?一个从未种过地之人,在他们这群老农面前指手画脚,简直不要太可笑。王爷又怎么样?便是皇帝老子也不可能让老农改变自己的种地方式吧?

  王爷也不能拿种地当儿戏,民以食为天,地里种不出粮食来,说什么都白费,在种地的问题上,他们几人达成了协议,绝不能妥协。

  然而事情发展到后来,他们却被深深的打脸了,事实证明了,只要温度湿度得宜,哪怕反着天时也能让长出很好的庄稼来。现在他们巴不得王爷能够多讲解几句关于什么光合作用,什么肥料微量元素,什么嫁接技术,都是他们从未听过的东西,像是天方夜谭,却又让人觉着很有道理。

  他们现在已经不敢小看王爷了,王爷是有大智慧的人,是上天派下来拯救他们凉州百姓的。不管怎么样,他们只要按照王爷所说的去做就行了。

  “王爷此番召唤我等前来,不知所谓何事?”刘老问道。

  明钰朝他们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过去。几人不明所以,还是凑了上去。就见到一节绸布,上面摆放着几粒金黄色的颗粒状东西,这个是什么?他们谁也不认识,几人互看了一眼,都摇摇头。

  “我也不知这是何物?”刘老疑惑的问道。

  明钰心中高兴,看着这几粒种子。眼中是满满的珍惜喜爱。“这是玉米又叫做玉蜀黍,这个东西营养价值高,可以当成小麦那样的主粮,而且产量也特别好,耐旱耐寒,成活率又高,有了它,咱们凉州的百姓就不用挨饿了。”

  几个老农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居然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如果真像是王爷说的这样,那么凉州的百姓可就真的有好日子过了。

  王爷实在是博学多才,对于庄稼种子,似乎懂得比他们这些老农还多,就像西瓜种子,明明是大燕国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可王爷却认识,不但认识,还知道如何种植,知道这西瓜的生长习性,就好像生而知之一般。

  现在出现在这里的叫做玉米的东西,也如西瓜一般,大燕国无人知晓,王爷却能对它知之甚详。也不知这玉米是从哪里得到的?王爷真是能人之所不能。

  “玉米?这个真如王爷所说?能做主粮,易成活,产量还高?”刘老惊叹道。

  明钰笑笑,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实践出真知。只要将它们种出来了,大家都能亲眼见到了,就知道他所说的是真是假了。

  “如果真是这样,咱凉州的老百姓那就有福了。”刘老搓搓布满茧子的粗糙双手,心中有豪气万丈,他们一定要将这个玉米种出来看看是否真如王爷所说,看看此物是否真令百姓不受饥饿之苦。总之,多了一样新的粮食作物,对于他们这样的穷苦百姓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儿。

  明钰点点头,将种子包好,郑重的递给刘老,“此物得来不易,是从很遥远的西边传过来的,本王费尽心力也才得了这么十来颗,必须用心将他们种出来才是,否则错过这一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你们应该都明白这些种子的重要性了。”

  大家的心中一凛,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王爷这般看重一样东西,还如此严肃的吩咐过,说明了这个东西在王爷心目中的确是很重要的。

  刘老小心翼翼的接过,就这么十几粒种子在他手中,却仿似有千钧重,这是王爷的托付。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王爷托付的不仅仅是几粒小小的种子,而是整个凉州的民生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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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第 62 章

  

  “王爷, 小人等必定尽心竭力,只不过,这玉米, 小人们见所未见,更没有种过……”刘老眼中满是希翼的看着明钰,既然王爷这么了解它, 想来对于此物的习性也是知之甚详的。

  他们种了大半辈子的地,还不如一天没下过地的王爷, 他们除了偶尔唏嘘感叹一下王爷天纵之才, 也只能虚心求教学习了。

  “额!其实吧, 本王也只不过纸上谈兵, 没有亲手种过。”明钰有些尴尬,他也只不过见过后世农民种植, 大概知道过程而已。

  刘老他们却对他迷之信任, 王爷怎么可能亲自下地, 不过哪怕是这样,王爷不也照样将从未种过的西瓜给种出来了吗?现在他们留下了好些西瓜种子,已经种下了下一批,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能让凉州百姓开始种植了。

  顶着几人希翼的目光, 明钰还是有点压力的,点点头说道:“我会将玉米的种植条件, 以及生长习性整理出来给你们, 你们只需要按照自己种地的经验种植就是了。”

  在后世, 玉米好歹也种植了好几百年的历史了,刚刚传进来时,不也是由伟大的农民将他们种植出来, 并且传播发扬光大的?没道理在这里不行的,何况他还是知道具体的种植条件的。

  几人这才放下心来,承诺了一定会将它种出来,这才告辞离开。

  从西域带回来的货品一路浩浩荡荡往京城去了,明钰已经开始期盼这一批货物的影响力。虽说物以稀为贵吧,可也要人们能够识货啊,他是知道货品的珍贵性的,可是京城里的人不知道啊,要是没人赏识,货品卖不出去,那可就麻烦了。

  明钰是既担心又期盼,心中像吊了七八十桶水,七上八下忐忑难安,一连好几晚都睡不好觉。青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劝解了一番没效果,后来还是谢宜修站出来,将明钰拉去学骑马,这才让他渐渐忘却这件事。

  好吧,这么久以来,明钰虽然心心念念要学骑马,可是,自从第一次骑马磨伤以后就养伤,接着就忙着对付宋庆福那一摊子事儿。到后来,天气愈发冷,冻的他不愿意出门,加上谢将军因着防范边境石崇关夷人的事,骑马一事也就耽搁下来了。所以明钰学骑马一事,好几个月以来也都毫无进展,如今春暖花开,可不就是骑马踏青的好时节?

  这样一来,明钰焦虑的心态也平复下来,不再去想送去京城的货物一事,倒也轻松了许多。学了几天,总算骑的像模像样了一点,也能够在马背上小跑了。

  京城之中,太子伴读许西清点接手了送来京城的几十车货物,更有明钰随着送来的书信一封。

  到太子宫中,太子明烨读过明钰的信之后,将信递给徐西,“这是十四弟写的营销卖货方案,你且先看看,如果可行,你就按照这个去办吧。”

  明钰托付的事情,他身为太子,每日里学习政务,处理公务都来不及,不可能亲力亲为替明钰办事,只能交给自己的心腹去办。

  徐西是从小跟着他的伴读,两人看似主仆,却形似兄弟,从小到大的情谊,明烨最是信任徐西的。

  徐西自幼聪明,城府谋算很深,曾经也帮太子解决了好几次危机,因此,明烨什么事情都不瞒着他。

  上次明钰写信来让太子相帮促成西域商队一事,还是徐西在一旁建言明烨,这才让明烨下决心站在明钰这边说服了皇帝。

  徐西在明烨面前也并不拘谨,太子将信递给他,他也不多言,直接将信接了过来。其实他也很好奇十四皇子,哦,不是,应该叫端王,所说的营销方案究竟是什么东西?

  十四皇子曾经在宫中,不显山不露水,傻乎乎像个透明人似的。但是几年前自从落水以后,整个好像都变了一个人。据太医说,是因为受到惊吓,心智有了改变,再加上这些年一直在用药,十四皇子的痴傻之症,已经缓慢有了好转。这突然受到惊吓刺激,心理的这种改变也是正常的。

  徐西经常跟随在太子身边,因着太子与十四皇子的关系,他也见过很多回。对于这个威胁不了太子地位的皇子,他对十四皇子还是有几分宽容之心的,毕竟也是太子殿下的亲弟,爱屋及乌的心理总是有点的。对于他的改变,他也乐见其成,至少就现在来说,十四皇子成了端王,也能成为太子明烨的助力。

  徐西很快看完了手中的信,之后便撑着下巴思考起来。明烨见他这样,也不打扰,坐在一边慢慢的品茗。

  半响之后,看完信的徐西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狐狸般的眼睛闪过一丝精芒。有意思!这个端王真是有意思,如此巧妙的能抓住大众的心思,谁敢相信这是一个傻子想出来的办法?现在的他心中不由有些怀疑起来,十四皇子究竟是不是真的痴傻?又或者,他的痴傻之症早已经全好了?

  他正琢磨着是不是要派人前去暗自查看一番。就听到明烨的声音响起,“怎么样?卿认为十四弟所言如何?”

  徐西回神,见到明烨关切的眼神,摇摇头道:“端王所言甚好,臣以为可以一试。”

  现在想这么多做什么呢?端王虽然是太子的弟弟,可如今既然去了凉州,那么对太子来说并无任何的威胁,太子对十四皇子也是存有兄弟情谊的,自己何苦去做这个恶人,让太子反而难做。

  不管端王现在是否还痴傻,对于太子都没任何影响了,或许他恢复了还是一件好事呢。西域贸易是端王与太子合作,这批货物还有一半是属于太子的呢,卖出的利益当然是越多越好了。

  自己应该将心思先放在这上面来,第一次只要打响了名声出去,日后还怕西域来的物品不成抢手货吗?

  明烨似乎松了一口气,既然徐西都人也可行,那就是没问题的了,十四弟这一套,在他看来实在是有些离经叛道。从明钰想着建商队赴西域贸易,到现在商队归来,要将西域胡人的粗鄙之物想办法售卖出去,这些在他看来都是在胡闹。

  不过,再怎么胡闹,自己这个做太子的哥哥,能包容就多包容一下了,想来十四弟去了凉州也是不容易得很,不然也不会费心费力的去西域贸易了,嗐!还能怎么办呢?能帮就帮一把了吧!

  明烨心情愉悦,他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点头道:“那么此事就全权托付给你了。有什么问题也不用来找孤,你自己看着办就成。”甩掉这个烫手山芋就好,他现在已经迫不及待将明钰给他的任务推给徐西了。

  此时的他哪里知道,明钰送过来的东西最后带给了他多大的利益,便是一直与他不对付的三皇子也都求到了他这里,更别说其他的皇子公主了,更有甚者连后宫的嫔妃都都坐不住了,让皇帝出面向他讨要心仪之物,可是一个头两个大。

  徐西摇摇头,心中好笑,太子还跟以前一样,但凡是不愿意做的事情统统推给自己,唉!他是该庆幸太子信任自己,还是该哀叹自己的劳碌命啊?

  “就这样吧,孤还得去找父皇,将十四弟进献给父皇的东西送过去。”明烨站起身摆摆手,让人抬了一个大木箱子便往德毓宫而去。

  皇帝此时正在德毓宫批奏折,听到通报,想也没想就让人进来。

  行礼之后,皇帝见到太子身后的大红木箱子,不明所以这是何物。

  “父皇,这是十四弟送过来呈给父皇的东西,还请父皇查验。”明烨解释道。

  皇帝这才恍然大悟,拍拍脑袋,终于想起来老十四从西域回来的商队到京城了。“这些就是老十四送来的西域的玩意儿?”

  明烨点头,皇帝呵呵笑道:“这混小子,也不知道此番去西域得了些啥,还大张旗鼓深怕别人不知道。不过既然平安回来就好,也免得他再瞎闹腾。”

  “正是,十四弟向来有孝心,虽然西域属于蛮邦,不过十四弟能特意送过来的东西,想来也是稀罕玩意儿吧。”皇帝心情好,明烨也轻松许多,讨皇帝欢心的话是张口就来。明钰信中并未说明,他也不可能随意翻看给父皇的东西。因此这箱子里究竟有些什么,他也并不清楚。

  皇帝点点头,对明烨的话明显赞同,高兴的说道:“也罢,那就看看老十四给朕带了什么好东西来。”说完示意宫人太监将箱子打开。

  宫人依言将箱子打开来,里面零零碎碎装了好些个不同的物件,很多东西都是从未见过的稀奇古怪之物。还有几张上好的皮毛毯子,制作工艺却不似大燕国的精致细腻,却有一种大气粗狂的美感,这样的差别倒让一直习惯了精美审美的感官有了眼前一亮的感觉。

  “听十四弟说,这些都是西域之物,香料,宝石毛皮,都是大燕没有的东西。还有一个叫做镜的东西,照人照物可以说是纤毫毕现。”明烨将明钰来信中介绍到的说了一遍。

  这些东西都很稀奇,哪怕皇帝太子吃用都是大燕最好最珍贵东西的人,也都被这些东西吸引了注意力。

  皇帝很感兴趣,一样一样的询问,好在明烨在皇帝面前不敢糊弄,在之前也特意做好了功课,应对起来也还自如。

  最后明烨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打开来,“这个应该就是十四弟所说的镜子的东西了,父皇且看看吧。”

  皇帝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不大,也就如圆盘般,当看到里面映照出自己清晰的样貌时,也不禁吃了一惊,这个东西,别说头发丝了,就连脸上的毛孔都照得一清二楚。

  “这个也是西域番邦之物?看着似水晶琉璃,却又不尽其然。”皇帝好奇的问。

  明烨也是第一次见到此物,明钰在信中所言他还有些不信,现在见了才知道他所言不虚。这个真是比铜镜清晰百倍,可以想见,此物流出去,会对京中的大家闺秀多大的冲击。他也不是什么都一无所知的人,就如明钰所说的那样,女人的银钱最好赚,他已经可以想象出那群人疯狂追捧,只怕花再大的代价都无法磨灭她们的热情了吧?

  对此他是深有感触的,想当年,大姐乐安公主为了大才子宋涟的一首诗词,豪掷千金,他看了都肉疼,如今这个镜子是否能掀起一股风潮来呢?

  突然想起明钰信中的那个什么营销方案来,或许他认为的胡闹还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