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他只需要揣着手站在一边装模作样的巡视一圈,说两句类似“同志们辛苦了”的场面话,就可以回屋喝茶水了。
不过话虽如此,但毕竟今天是头一天上任,他也不敢一上来就给属下留下骄奢的印象,还是在宫门前站了大半天。
其实他并不了解下属的心理,那些侍卫们巴不得他不在眼前,还能摸个鱼、聊个天,交流下京城夜生活的最新情报,哪家青楼又选出新的花魁,哪家乐坊又来了几个清倌人之类的风月趣事。
现在领导像标枪似地站立于宫门前,他们也得正襟伫立,不敢有丝毫懒散。连带左超也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回屋,只好陪着一起罚站。
李陵乘车来到南门时,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众侍卫如同受皇帝陛下检阅一般,站得笔直,表情严肃。左超挺着微凸的肚子,愁眉苦脸,在一群侍卫中尤其明显。
李陵觉得这次进宫真是来值了,竟然看到如此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景。略嫌刻薄的唇角微微扬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封感顿时化作无形,整个人给人一种春回大地般的温暖亲切。
叶欢视线扫过来时,恰到好处的捕捉到这个在李陵脸上同样百年难得一见的笑容。若干年后,每当他回忆起这个笑容,总要感叹美好的事物总是那么短暂,留下的不是怀念,就是遗憾。
☆、走马上任(二)
李陵的笑容果然很短暂,原因只有一个——他见到了叶欢。
左超差不多跟叶欢是同一时间见到李陵的车驾,凭借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磨练出的娴熟演技,他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堆起笑脸,化身成一头见到主人的忠犬,摇着尾巴就朝李陵扑了过去。
可惜他还是晚了一步。
就在他身形甫动的瞬间,一个人影已经抢先飞了出去。左超眼前一花,还未从惊愕中恢复过来,就看到叶欢已经站到车驾前。
“王爷今日又进宫了。”叶欢笑容里的谄媚丝毫不逊色于演技派出身的左超。“王爷心系国家大事,不辞辛苦辅佐圣上,真乃满朝文武的表率。”
李陵看都懒得看他一眼,淡淡道:“本王今日进宫探望薛太妃,跟国家大事没有关系。”薛太妃是祁王的生母。
叶欢语塞。虽然论脸皮的坚韧程度,他比一般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在拍马屁方面,他毕竟经验不足,比起左超这种骨灰级的马屁大师,还是稍逊一筹。
大师不慌不忙,笑呵呵的走过来,施礼道:“王爷可算来了,太妃都盼了您好些天了。”
李陵微微侧头,看着左超,“左将军戍卫宫门,几时见过太妃?”
左超一愣,忙道:“末将不曾见过太妃。”
李陵道:“既然没见过,又怎知太妃想念本王?”
左超已然明白这次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但马屁骨灰的称号也不是白给的,立刻用话找回场子,“太妃身边的常总管出宫采买物品,末将与他相识已久,便闲聊了几句,方才得知太妃心事。”
李陵淡淡道:“既然是太妃心事,又怎能说给外人知晓?常德海这奴才跟随太妃多年,怎的越老越不知轻重?”
左超暗暗叫苦,常德海如今伺候薛太妃,在宫里算不上得势,但他若知晓自己让他背黑锅的事,在李陵面前给他小鞋穿怎么办?
李陵虽然也算不上是个得势的王爷,却是最最不能得罪的王爷!
李陵转向叶欢,道:“叶将军打算几时放本王进宫?”
他这一调转枪头,令看戏看得有些浑然忘我的叶欢措手不及,呆立三秒钟才反应过来,立刻转身向后。
李陵以为他要直接放行,没想到叶欢朝身后的侍卫一招手,“过来检查车辆。”
李陵:……
左超立刻欣慰的抚胸,还好还好,今天我不是得罪祁王最狠的人,有人替我垫背了。
几个侍卫离着老远就感觉到祁王车驾散发出来的森冷低气压,齐齐打了个冷战,不敢多做停留,草草检查一遍
,立刻闪人。
叶欢朝李陵一拱手,“王爷,末将职责所在,还望王爷见谅。”
李陵面无表情,眼帘低垂。马车徐徐开动,驶进宫门。
左超跟叶欢打个哈哈,道:“叶将军果然年少有为,有胆量,有气魄。我身体有些不适,回去小憩一下,失陪。”
叶欢对左超是否话里有话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如何才能打入祁王府,留在祁王身边,确保他安全无虞度过七月十五。然后便功成身退,找鬼差要回自己应得的酬劳。
而现在的问题是,他如何才能顺利接近祁王?
看祁王刚才对他不冷不热的态度,貌似难度很大啊。
叶欢摸着下巴,心里默默盘算着各种方案的可行性。
——死皮赖脸自来熟套近乎?这招刚刚试过,貌似不管用。
祁王一看就是天然冰面瘫型的,除非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那样的功力,否则轰不开他满身带刺儿物理防御堪比红龙瓦拉斯塔兹的坚硬外壳。
——找人绑*架他然后自己舍身相救?以自己的智商要想想出个万无一失不会被他识破的计划那是相当有难度。
祁王的为人一看就不是良善宽容型的。当初在坑里不过是踩了他一脚,到现在还耿耿于怀,时刻不忘挤兑他。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处心积虑算计他,到时候也不用想怎么保住他的命了,先努力保住自己的命吧。
——色*诱?这项不予考虑,等鬼差什么时候打算给自己传送一位美女助手来再说吧(当然要真有这种好事自然是自己先留下)。
——有事没事在他面前露一小脸,慢慢拉近关系?这个办法成效虽然缓慢,但却是最稳妥的法子。
问题是祁王的脸色真心难看啊,想在他面前混个脸熟那是需要极其强大的心理素质和堪比小强的超级抗打击能力的。
经过深思熟虑,对各种方案优劣势的对比分析,叶欢最终决定还是采取第四种方案。然后便眼巴巴等着祁王从宫门里出来。
谁知祁王没走南门,从北门出宫而去。
叶欢带着一颗失落的心回到神捕司住处。
楚天涯迎上来,对叶欢说道:“叶将军,有客来访。”
叶欢有些诧异,京城里没什么他认识的人,怎么会有人来找他?难道是小路子?
来到大厅,原来访客竟是了尘禅师身边的一个小沙弥,法号悟静(沙和尚失散多年的底迪啊,真不知道师父给他取名时是怎么想的!)。悟静告诉叶欢,了尘禅师得知他升职之事,颇感欣慰。嘱咐他切记戒骄戒躁,谨慎做事,低
调做人,不求功成名就,只求问心无愧。
叶欢知道师父还是在担心自己会给师门丢脸的事,心中苦笑,将师父的训导一一记下。悟静又说,师傅出家前,在京城有一套宅子,虽然不大,倒也清静。叶欢若是没有地方住,可去那里居住。
叶欢见师父如此体贴自己,想起以往跟在师傅身边的日子,心中又是一暖。
悟静交代完了尘禅师的嘱托,便起身告辞。叶欢原本想留他多住一晚,悟静说禅师吩咐不得留宿,事情一了速速返回。叶欢也就不再强留。
悟静走后,叶欢立刻去找诸葛神侯,想告诉他,他有地方住的事情。谁知诸葛神侯并未在神捕司,叶欢只得先将此事告知楚天涯。
楚天涯道:“这是好事。只是那宅子久无人居住,想必有些荒废,需收拾一下方能住人。叶将军若是信得过在下,此事交给在下去办即可。”
叶欢有些不好意思,“怎敢劳烦楚护卫。”
楚天涯道:“举手之劳而已,叶将军不必见外。”
叶欢内心有些惭愧,自己对楚天涯的态度一直不算好,人家非但不往心里去,还热心依旧的帮助自己。做人的差别,高下立见。
当然,这里所说有差别的对象,是指楚天涯和李陵。
叶欢道:“既然不见外,楚兄也莫要一口一个将军,叫我叶欢便可。”
楚天涯笑笑,不置可否。
叶欢突然想起一事,问道:“有一事想向楚护卫请教。”
楚天涯道:“不敢,叶兄请讲。”
叶欢道:“不知司正大人与大理寺侍郎关系如何?”
楚天涯道:“叶兄因何有此一问?”
叶欢道:“我一直想去大理寺牢房探视卢大人。奈何看守说没有贾侍郎的手谕,任何人不得探视卢大人。兄弟我跟贾侍郎没有交情,自然要不来他的手谕。所以才……”
楚天涯沉吟道:“神捕司虽然负责缉捕天下奸匪,但与大理寺并无太多交集,诸葛大人与贾侍郎虽同朝为官,这交情……却并非深厚。”
楚天涯这话说的很含蓄,诸葛神侯与大理寺侍郎贾正非但没交情,简直是互看不顺眼。贾正私底下管诸葛神侯叫老猴子精,诸葛神侯也不是吃干饭的,当着他的面就敢骂他是假正经。
楚天涯顿了顿,又道:“不过我倒知道有一人与贾侍郎交情非比寻常。”
叶欢眼睛一亮,问道:“谁?”
楚天涯道:“祁王殿下。当年先帝在位时,贾正曾因失职之罪险些被削职为民,是祁王在先帝面前说情保下他。贾侍郎从此对祁王
殿下感激涕零,言听计从。”
祁王嘛……
叶欢摸摸下巴,心想这下总算有正当理由到王府里去混个脸熟了。
☆、计中计(一)
叶欢正想着如何才能令李陵同意帮他,顺便实施他的套近乎计划。神捕司外又有人来找他。
这次竟然是小路子。
叶欢早已将他住在神捕司的事通知小路子,只是他突然深夜来访,想必是有重要的事要告诉他。
果然,小路子气喘吁吁道:“有了……一枝花的下落了。”
叶欢立刻把他拉到一边,低声问:“在哪儿?”
小路子道:“万春园。他有个姘头,是那里的花魁。这两日,他连着在四更左右潜进万春园,想必是去见那姘头。”
叶欢有些疑惑,“他不是喜欢男人吗?怎么还有个花魁姘头?”
小路子挠挠头,“也许他男女通吃?”
叶欢对一枝花的厌恶更加深了几分,不过转念一想他喜欢男的还是女的关劳资屁事?吩咐道:“带路,去万春园。”
小路子为难道:“就我们两个?”
叶欢道:“抓一枝花,我一人足矣。你只管带路便是。”他自信满满,像是想到什么妙计。
楚天涯从房内出来,见叶欢急匆匆往神捕司大门外走,诧异地问道:“叶兄这么晚还要出去?”
叶欢头也不回道:“有急事。”
楚天涯正要提醒他城里已经宵禁,却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叶欢与小路子赶到万春园门外时,刚刚三更天。万春园是京城最大的一家妓院,装修有档次,小姐高品位。来这里的客人自然也都是名流巨贾,高官纨绔。三更天,对普通百姓来说,是睡梦正酣;对于正在园子里里享乐的人们,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叶欢让小路子拿着自己的腰牌去见万春园的老鸨子。老鸨虽然也是吃过见过,对正四品的禁卫将军还是不敢轻易得罪,很快就跟着小路子出来。
小路子将老鸨领至一偏僻所在,老鸨问那位叶将军在何处,叶欢已经悄无声息出现在她背后,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老鸨吓得一激灵,回身看到一位年轻将军。按她原先料想,能做到监门卫郎将的官职,不是鬓发皆白的老者,就是脑满肠肥挺着将军肚的不良大叔,没想到居然是个眉清目秀的俊俏后生,心中顿生喜爱,颤抖着一身肥肉就朝叶欢扑了过去。
叶欢先是险些被老鸨一身浓烈的脂粉味熏晕过去,接着便看到一只母大虫张牙舞爪扑面而来,心中一吓,条件反射般一脚飞踹,老鸨惨叫一声,直接飞上了树。
待小路子把可怜的老鸨从树上弄下来,她几乎连路都走不动了。
叶欢冷冷道:“你不是要见我吗?我就是叶欢。”< br> 大人你这话说反了吧?老鸨气若游丝的点头,“奴家见识浅薄,没想到将军大人身手如此了得。”
叶欢点点头,“你对自己的评价很到位,还算有自知之明。”
老鸨欲哭无泪,“我的好将军,咱有事说事,别再动手了,行不?奴家这小身子骨,可经不住将军一拳一脚啊”。
叶欢无语的看了一眼老鸨比自己还壮实的身板,问道:“万春园里有几个花魁?”
老鸨陪笑道:“花魁嘛,自然只有一个了。”
叶欢道:“她今晚上有客人吗?”
老鸨不知道叶欢想干什么,不敢说有,也不敢说没有,“既然是花魁,自然有很多客人争抢……”
叶欢道:“那就劳烦花魁跟她的客人今晚先搬到别的房间。”
老鸨不解,“那她的房间……”
叶欢道:“我住。”
老鸨:……
叶欢最终还是如愿以偿住进花魁的房间。并威胁老鸨不得将此事泄露半分,否则满门抄斩。
老鸨混迹京城娱乐圈多年,什么样的达官贵人没见过,自然也不是吓大的。但叶欢连皇上都搬出来时,老鸨心里就有几分没底了。毕竟她见过最大的官也就是帽子上九颗南珠,十二颗南珠的,她还没机会见。
叶欢成功吓退老鸨,立刻着手准备一会儿的抓捕计划。
一枝花的武功,他那日在树下已经见识过了,靠正面抓捕单打独斗那是万万没戏的。只能走迂回路线。
而他所谓的迂回路线,便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至于手段,当然是无所不用其极。
叶欢身上藏了一柄匕首,匕首是师父所赠。匕首刀尖所淬麻药是小路子寻得。据说此种麻药药劲极强,只需一点就可以麻倒一头野猪,用来对付一枝花,应该绰绰有余。
房间的蜡烛里被他点了两滴无忧精油,是当年他在应天府做捕头时从一个波斯商人处讹来的。据说此精油散发出来的香味可以令人意志麻痹,行动缓慢。只是数量极其稀少,他身上也只有这么两滴。为了成功捉拿一枝花,他可是下了血本了,想想都觉得肉痛。
等捉到一枝花,一定要让他连本带利给劳资还回来!
如果上述手段还搞不定他,他还有隐藏终极必杀技——石、灰、粉!
此粉一出,例无虚发!
多少黑道成名已久的流氓大哥都折在他这招必杀技上!
叶欢想象着一枝花满脸石灰满地乱爬杀猪般惨叫的场景,心里涌上一种如同坏人做坏事得逞时的残酷快感,不由得奸笑出声。“哈、哈、哈!
”
窗外突然传来猫叫,这是小路子与叶欢约好的示警信号,表示人已经来了。
叶欢吓了一跳,立刻跳上床,拉好沙幔,面朝里半躺在床上。为了装得逼真,叶欢特意换上老鸨的衣服。万春园的姑娘大都身材窈窕,衣服也相当瘦小,以叶欢一八零的个头根本塞不进去,也就体型健硕的老鸨的衣服,他还能勉强套进去。
好在叶欢人长得猿臂蜂腰,躲在纱幔里,再盖上锦被,还真看不出是个男子。
屋外静悄悄的,叶欢的心却扑通扑通跳得厉害。他知道一枝花的轻功很好,内功只怕也在他之上。就算他已经走到门边,凭他的功力只怕也感觉不出来。
叶欢紧紧握住匕首,手心已经沁出冷汗。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叶欢心中讶异,以一枝花的身手,步伐不应该如此沉重。
门吱呀一声,从外面推开,有人走进来。
叶欢立刻全神戒备,身体却尽量放松,避免被对方看出破绽。
脚步声在距离床两步的距离停下,来人坐了下来,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
听着哗哗的水声,叶欢突然有种想上厕所的冲动,他知道自己紧张过度,暗暗深呼吸。
来人突然嗤笑一声,叶欢一口气还没提上来,就卡在了嗓子眼儿。
这不是一枝花的声音!
那天在树上,他听见一枝花与那北齐奸细的对话,对一枝花的声音印象深刻。而方才这一声嗤笑,明显与那日的声音不同!
叶欢脑中本就绷得紧紧的弦啪的就断了,大脑一片空白,后背的冷汗涔涔而下。
“既然是你约我前来,还故弄什么玄虚?”来人悠悠开口。
他这一开口,叶欢更加确定此人不是一枝花。既然不是一枝花,那他又是谁?为什么来这里?约他的人又是谁?难道是万春园的花魁?还是说这位花魁姑娘今天晚上约的人本来就不是一枝花,而是另有其人?
你妹,你排档期换男人也提前告诉我一声啊!
叶欢抓狂的只想大吼,正想着一会儿是直接把他打晕了大摇大摆走人,还是用威胁老鸨那招来威胁他不把今晚的事说出去。那人又说话了。
“怎么?还生我的气?我既然说过杀刘贲是最后一次,就绝对不会食言。”
平平的话语却如一道惊雷在叶欢耳边炸起。
楚天涯曾经告诉过他,北齐奸细的名字叫刘贲。莫非此人便是毒杀奸细的背后主使?
叶欢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却分不清是因为激动还是兴奋还是恐惧。
那人见
叶欢背朝着他,却始终不说话,心中陡然生疑。站起身,朝床边走来。
叶欢从他的脚步呼吸中已判断出此人虽然会些武功,却非一枝花那样的高手,只要出其不意,想要拿下他,并非没有可能。
叶欢静静听着他的脚步,心越跳越快,呼吸都开始急促。
那人却只走了一步便停了下来。
叶欢此刻心思转得奇快,知道对方可能已经生疑。若要等他走到床边再出手,时机最好。现在他距床边有些距离,贸然出手固然有些风险,但若不出手可能连机会都没了。
他腰部用力,从床上一跃而起,朝来人扑过去。来人果然会些武功,飞快朝旁边一闪,劈头就是一掌。
叶欢拧腰躲过,心道,行啊,小样的有两下子。
左手虚晃一招,右腕一翻,寒光闪现,朝那人的锁骨而去。
那人反应也是极快,快步后退,抄起桌上的茶杯便朝叶欢扔了过来。
叶欢一声冷笑,抬腿一扫,就听刺啦一声。
叶欢骂了句“你妹”,他忘了自己现在穿的是老鸨的裙子,不能高抬腿。
裙子一破,又露出里面那条集飘逸风骚与销魂于一身的大裤衩子。
裤衩兄:我最近的出镜率很高嘛,感谢作者,感谢CCTV,铁岭TV……
那人又是一声嗤笑。充满嘲弄与讥讽意味的笑声令叶欢勃然大怒。他一晃手中匕首朝对方扑了过去,转瞬已刺出两下。匕首锋利的刀刃眼看就要擦上那人英俊的面容。
那人嘴角一弯,露出一个相当不屑的笑容,不退反进,倏地朝叶欢欺身而来,手掌成刀,切向叶欢的手腕。
叶欢一惊,立刻变换招式,奈何对方动作也不慢,手刀切到叶欢的手肘上。
叶欢全身如同被通电一般,一阵麻酥,右手立刻绵软如同面条一般,连匕首都握不住,他紧咬牙关,冒着失手被擒的风险,颤抖着将匕首送到对方身前,刀尖挑破他右肩的衣衫,便再也无力支撑,咣铛一声掉到地上。
然后下一秒钟,叶欢就被那人制住咽喉,按倒在床上。
☆、计中计(二)
刘琛觉得这次南下,真是不虚此行。虽说刺杀南梁皇帝、挑拨皇帝与祁王的兄弟关系、陷害神捕司,把南梁朝廷搅得一团乱,这些事都很有成就感,但都不如今日之事有趣至极。
刘琛饶有兴致的打量身下这个一身女装,正朝自己呲牙咧嘴,如同被惹毛的狗儿一般的男子,笑吟吟道:“阁下的打扮虽然惊世骇俗,然而细细看来,这身衣衫与阁下却甚是相配。”
叶欢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难看,他紧绷着脸,死死盯着刘琛。希望麻药的药劲能快点发作。那麻药的药效十分强劲,只要沾上皮肉,便会着道。而那匕首的刀刃又极其锋利,削铁如泥。方才自己那一下既然挑破了他的衣衫,想必也碰着了他的肌肤。
刘琛见他不说话,眼中的笑意更深,右手轻轻拂过他的脸颊,“恰好衬出阁下的形容猥琐,卑鄙无耻。”
卧槽!劳资居然被一个男人给调戏了!
叶欢一口老血梗在喉头,真想喷他一脸,破口大骂道,“你妹的!劳资特么从没见过打架专挑麻筋儿的,比卑鄙,劳资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刘琛见对方成功被自己挑起怒意,心中愈加得意。他就是喜欢看到别人狗急跳墙却又无计可施的可悲可笑之态,这简直是他人生的最大乐趣。
他拿起匕首,轻拍叶欢的脸颊,道:“我这个人是相当反对暴力的。只要你不反抗,我不会把你怎么样。说吧,是谁派你来的?”话未说完,匕首便从手中滑落。
刘琛惊愕的发现,他的整只右臂竟然都失去知觉!
叶欢一看刘琛的脸色不对就知道麻药发挥药效了。膝盖猛然顶起,狠狠顶到刘琛的小腹上。
刘琛后背一弓,面上露出痛苦之色,被叶欢不费吹灰之力就推倒在一边,狠狠压了上来。
奶奶滴,今天不但被人压,还被调戏,最让他崩溃的是这个人还是个男的!叶欢心里的怒意简直要把他的身体撑爆!
他啪啪就给了刘琛两耳光,边打边骂道:“你不喜欢暴力是吧?偏偏劳资就喜欢!劳资今天不打得你满地找牙,连你妈妈都认不出来,劳资就不……”
话未说完,门啪的一声打开,叶欢刚刚回过头去,就觉得眼前一花,一只大手抓住自己的衣襟,像扔麻袋一般将自己重重扔了出去,撞到墙上,复又摔到地上。
这一扔一撞一摔,力道之大难以想象,叶欢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摔散了架,死狗一样趴在地上,眼冒金星,动也难动一下。
有人将他提起来,啪啪啪啪就是四个耳光。
叶欢好不容易
恢复正常的视线,再次金星乱跳。耳畔钟磬齐鸣,犹如开了一个水陆道场。
至于脸颊就更不用说了,已经疼得没有知觉。所幸他及时闭住一口气,否则就凭这位的手劲儿,他这满口的牙只怕就保不住了。
“柳权,先住手。我有话要问他。”刘琛淡淡道。
柳权将叶欢薅到床边椅子上坐下,一柄寒气森森的长剑就抵住他的咽喉。
叶欢艰难的咽口唾沫,顺着巍巍剑尖一路瞧上去,见到一位老者立于身前,面沉如水,渊渟岳峙,一看架势就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高高手一手搀起刘琛,扶他坐好。另一只手举着长剑,剑尖始终未离开叶欢咽喉半寸,抖都没抖一下。
叶欢暗暗叫苦,原以为凭借自己的身手和装备制住这人没有问题,哪知人家还有后招,还是终极大BOSS级别的。
早知如此自己就不该托大,多带几个人来。虽说未必能以多胜少,但至少能把事情闹大,好叫这两人心生忌惮,知难而退。
刘琛冷冷看着叶欢,他毕竟是堂堂北齐三皇子,从来只有他打别人的份,哪有人敢打他,更不要说是打脸。虽然柳权方才已经双倍替他打还回去,也难以消除他心头之恨。
报仇这种事,还是亲力亲为才能舒心痛快。
只是现在他上半身几乎不能动,别说亲自报仇,他一会儿能不能亲自走出这间房都是个问题。
一想到这,他恨不得把眼前这个泼皮无赖碎尸万段。
只是眼前还有更重要的事。他强忍住胸中那强烈的嗜血欲望,冷冷问道:“若想活命,就说出你背后的主使之人。”
叶欢丝毫不怀疑此人话里的真实性。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威武不能屈神马的绝对是误人子弟,不能效仿。能屈能伸方为英雄本色。
他擦了擦嘴角边的血渍,因为触动伤口疼得直咧嘴,“其实这是个误会。”
短短两天时间,他已经跟人发生两次误会,他最近跟误会这个词还真特么有缘。
刘琛嘴角弯起,眼中却没有一丝笑意,“说来听听。”
叶欢道:“我来这其实是为了一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