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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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阮暮灯睡得很不安稳。
他心里惦记着萧潇叮嘱他的事儿,总等着半夜里的动静,又因为自家师傅就睡在他旁边,和他胳膊蹭着胳膊,前胸贴着后背,连呼吸声都近在咫尺,令他睡得活像一尊木雕人偶,一动都不敢动。
好不容易熬到后半夜,他终于迷迷糊糊眯过去了。
半梦半醒之中,阮暮灯隐约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像是有人在摆弄金属制品的声音。青年立刻一个激灵,猛然清醒过来。
四周几乎漆黑一片,只有外头工地上冷光灯从铁皮缝隙间透进来的那一点光照。
阮暮灯在极近的距离对上萧潇的眼睛,他看到自家师傅弯起双眼,眼角一点小痣轻轻一动,朝他无声地笑了一下,手指悄悄在唇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这时,窗户处传来清晰的“咔擦”一声,随即自动打开了一道缝儿,一股冷风灌进屋里,在这等炎热的夏夜里,简直反常到了诡异的程度。
意识到了危险的瞬间,阮暮灯已经睁开了慧眼。
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影”。
与先前那些在海底沉船里仰面盯着他看的黑影不同,站在他们屋子里的“东西”,人形更加清晰,头是头身体是身体,甚至能分辨出头饰衣服的轮廓。虽然同样呈现出阴魂怨魄特有的黑色,但这“人影”却隐隐透出一层薄薄的白光,仿佛在周身罩了一张银纱一般。
阮暮灯立刻意识到,那是他曾经在茅山术志里看过的,“其晕如墨中缠丝,浓紫胶浆,流光浮白”——便是所谓已经修出了幻身的鬼仙!
所谓“幻身”,是鬼物修行的三个阶段——替身、幻身与真身的第二层,修出幻身的鬼物,已能生出形体,有了清醒的自我意识,不再惧怕阳光,道行相当厉害,绝对不是他这种半吊子的道门初哥能对付得了的。
青年额角渗出冷汗,被子下的手也不由得攥紧床单。
那影子朝着两人睡着的床缓缓靠近,安静的空气里,传来“沙、笃”,“ 沙、笃”的声音。
这声音十分诡异,规律而有节奏,轻一声的那声“沙”,像是什么东西拖动时的摩擦声,响的那声“笃”,则是某种硬物敲击水泥地面发出的脆响。
房间里充斥着难以名状的压迫感,若是普通人,此时大概已经被“鬼压床”了。
阮暮灯虽然不至于完全动弹不得,但也感到全身都很重,周身的空气似乎都变得粘稠而黏腻,冷冰冰地包裹在他的皮肤上。
此时黑影已经来到了床前,缓缓弯下腰,朝被窝里的两人伸出手……
下一秒,阮暮灯只觉得身上猛地一轻,躺在他身边的男人,忽然掀开了被子,翻身一跃而起——只听“噗”的一声,萧潇朝着床边的人影,猛地撒出一把粉末,甩了那东西个满脸开花!
阮暮灯只听床前传来一声尖叫——那声音嘶哑而凄厉,听上去像是老妪的声音,同时房中骤起一股强风,窗户被风吹得丁零桄榔一阵乱响——两秒之后,一切便恢复了平静,他的慧眼之中也再看不见那鬼仙的影子了。
萧潇打开了房中的台灯。
“这是被它逃走了?”
阮暮灯坐起身,像一只警惕的猫鼬,伸着脑袋左右扫视。
萧潇也不说话,从枕下取了一张手帕,把沾在掌心的一些粉末仔仔细细全都擦干净了,又掐了个法诀,从指尖升起一朵青蓝色的小火焰来,噗嗤一下将擦过手的帕子烧成了灰烬。
做完这些,他才从被窝里摸出一个小袋子,打开袋口让自家徒弟看里头的东西。
阮暮灯仔细一看,发现里头剩了一丁点儿白色的粉末,其中还夹了一点儿细细的绿色晶状体,在灯光下盈盈闪着翡翠般的光泽。
萧潇皱了皱鼻子,嘟嘟囔囔抱怨道:“就为了刚才那一下子,我都揣着这袋子粉末半宿了,先前不小心迷糊过去的时候,好险没把它们都给倒了!”
“这些粉末是怎么回事?”阮暮灯更疑惑了,“所以你到底有什么计划?”
“来,你看看这个。”
萧潇嘴唇微微嘟起,两眼闪闪发光,好像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孩向同伴嘚瑟他的杰作。他拉住阮暮灯的睡衣,示意自家徒弟探身往床边的地板上看。
地板上全都撒了一层面粉,阮暮灯看到,那层面粉上,居然出现了两串奇怪的痕迹。
两串痕迹都从床边一路延伸到窗口。
其中一串,左右交错着两排印子——左边的那排,像一个个尖尖的小笋,罗列得很是紧密,每一个的长度只有约莫十来厘米,尖端朝着他们床的方向,右边则是一个个指节长的环形印子,像珠串儿似的,错落排列在笋尖儿旁边。
另外一串和前一串有部分重合,形状也相似,但笋状痕迹在右侧,而且尖端朝着窗户,环形印子则到了左侧。
“这是……脚印?”
阮暮灯思考了片刻,指了指笋尖朝床的那两行印子说道。
“但如果是脚印的话,那么这人一进一出走了两趟,步幅明显比普通人小很多,而且右脚尺寸不过半个巴掌长,怕是只有三寸金莲才能做到;至于旁边那串痕迹,看起来像是竹竿一类的东西点地时留下的,我猜她很可能缺了只左脚,要么是装了义肢,要么就是拄着拐杖……”
青年转头看向自家师傅,“所以,刚才那个鬼仙,是个裹脚而且残疾的老妇人?”
“很可能。”
萧潇微笑点头,“我刚才在它脸上喷的粉末,是由石膏、赤硝、阳燧……还有一种特殊的虫卵混合而成的。赤硝和阳燧都是至阳之物,虽然制不住修成幻身的鬼物,但用来震慑却是足够的。”
“至于那虫卵嘛……”
他故意拖长声音,卖了个关子,“你过几个小时就知道了。”
说完,萧潇不等徒弟继续追问,硬将人摁回到被窝里,熄了灯,
“好了,都凌晨三点了,我们现在赶紧睡觉吧,明儿才是正戏,咱可要好好要养精蓄锐!”
第 26 章、四、捡金03
次日两人起了个大早。
此时天才蒙蒙亮,两人简单洗漱了一下,吃了碗螺蛳粉,萧潇便领着自家徒弟,在工地上里里外外转悠着。
“你这是在做什么?”阮暮灯仰头看萧潇翻那原本用来安置泰山石的黄杨木高台,手里端着个罗盘,转向日出的正东方,认真地测算着距离。
工地里的工人们这会儿也都起来了,正三三两两地从各自的宿舍里探出头来,跟看猴戏似的盯着他们,眼中满是新奇和迷惑。
“别急,我们先搞清楚问题到底在哪里。”
潇潇从高台上跳下来,抬头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七点了,差不多可以出发了。”
“出发?”阮暮灯跟着萧潇往工地后门行去,出了铁皮围墙圈出的范围,往背后一座山丘走,“我们这是去哪儿?”
“当然是去找昨晚的‘客人’。”
萧潇停在一株凤凰木下,从他的小腰包里摸出一个虫蛹来。
那虫蛹挺大的,约莫有拇指长,通体古铜色,带着一层金属的光泽。阮暮灯就见萧潇咬破食指,将一颗血珠抹到虫蛹上。
接触到鲜血后,萧潇托在手心的虫蛹从中央自动裂开,一只通体青金的昆虫,自破口处钻了出来。
那虫子模样儿似蝉,身体圆胖,小头大眼,顶端两根短短的触须,偏偏背上一对翅膀又长又大,虽然还湿漉漉皱巴巴地黏在一起,看不清上头的花纹,但颜色非常鲜艳,看上去很像蝴蝶的翅膀。
只见那青金色的虫子沿着萧潇的手掌缓缓爬行,一直爬到他的手指尖上,缓缓伸展开它那对还湿着的大翅膀,竖在半空中轻轻扇动,似乎是在将自己的身体晾干。
“这就是传说中的青蚨。”
萧潇将指尖上的虫子搁到自己肩膀上,回头朝阮暮灯笑笑,“你应该知道这个传说吧?”
“啊!”
阮暮灯低低叫了一声,“原来这就是青蚨……”
《搜神记》里有记载,南方有一种名叫青蚨的昆虫,模样似蝉似蝶,可以吃,而且味道很好。
而青蚨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会将虫卵产在草叶上,若是取走了它们的卵,那么无论距离多远,母青蚨就一定会立刻跟着那卵飞过来。就算把卵精心藏起,母青蚨也一定能够找到。
另外书里还有一个“青蚨还钱”的传说。
大意是说把母青蚨的血涂在钱币上,又把它的孩子的血涂在另外一枚钱币上,无论是将母钱花出去,还是将子钱花出去,那钱都会自己飞回来,所以有“青蚨飞去复飞来”的典故,“青蚨”二字从此也成了铜钱的别称。
阮暮灯还曾经在《淮南子》里看过一条注释,便是专门教人如何制青蚨血,如何施 “还钱术”的。
只是青年从来没想到,这大名鼎鼎的传说之物,居然真的还存在于世上,并且在这个时候,让萧潇随随便便就从他那破腰包里直接就给掏了出来。
“昨天那把粉末里,我掺了一些青蚨卵,自然也有一些占到了那鬼仙的身上。现在把母虫放出来,让它循着虫卵,就能找到它的藏身之处了。”
说话的间隙,青蚨母虫的两翼也干透了,果然金红黄绿四色相间,图案颜色皆艳丽非常。只见它扑扇着一对大翅膀,颤悠悠地盘旋着飞到了空中,朝着山林里飞去。
“走,咱们跟上。”
两人并没有走上多久。
五分钟后,那似蝉似蝶的青蚨便停在了一道断碑上,再也不飞了。
那断碑在一处小山坳之中,背后是一面数米高的山壁,旁边长了几颗歪脖儿柳树,百米外有一条半米宽的浅溪,四周荒草丛生,茂盛的植被已经将石碑盖住了大半,若不是青蚨母虫引着他们来到这里,旁人怕是根本不可能注意到这儿还有这么一块断碑。
“这是一座坟。”
萧潇伸手,擦掉断碑上的灰土,露出上面刻着的字迹。
G省历来多雨,经年累月风霜雨露,这座墓的封土堆已经差不多平了,连断碑上的字迹也早就模糊不清,仅能勉强辨认出主人名讳“德夫人邓氏”几个字。
“你看,”阮暮灯伸出手指,在断碑根部一蹭,又仔细捻了捻,然后将指尖一点儿白末亮给身边人看,“这儿好像沾了点面粉。”
“看样子没错了,就是这里了。”
萧潇点点头,便指挥自家徒弟就地铺上黄巾,摆出香案,点上高香,冲着断碑拜了三拜,口中念念有词,一套口诀说完,手上三柱清香就地一插,“今恭请德夫人邓氏老太太现身一见。”
“昨日不知真人坐镇,老身多有得罪了。”
一阵山风吹过,三缕青烟飘飘摇摇,在墓碑上方绕了一个半弧,两人循声望去,只见坟边一颗柳树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了一个老太太。
那老人约莫六七十的年纪,头发花白,脸上满布皱纹,两道眉毛修得很细,眉峰高高挑起,嘴角下拉,面相并不显慈祥,看起来很是严厉。她身穿一件清代白底镶滚彩绣的对襟鱼鳞裙,头上一套点翠钗,裙摆下露出半只黑底绣花鞋尖,原本应是另一只脚的位置,却只露出一小节光秃秃的黑色木棍儿。
“邓夫人有礼。”
萧潇朝她拱了拱手,行了个平辈礼,态度很是淡定从容。
“我们冒昧叨扰的原因,想必夫人您已经猜到了。”
“哼,我便是万万没有料到,那竖子还能请到您这般高人!”
邓夫人冷哼一声,“他们在我的地盘上动土,必要坏了我家风水,阻我修炼,试问老身如何能放任他们如此胡来?”
鬼物与畜生修炼相似,都需要借助山河之势、天地灵气,修行皆尤为不易。
且鬼仙修成真身之前,其魂魄仍然需要依附在尸身骨殖之上,不得远离,此时若是尸骸所在之处的风水被破,若无其他机缘,那便几同于就此绝了修行之路,只得逐渐消磨道行,最后重新变成一缕无知无识的幽魂。
邓夫人的墓穴所在的这片山坳,正北边百来米处,便是那在建中的温泉山庄。
山庄地势在高处,秋冬时风雨从北边而来,借山势倾斜而下,似碗中倾浆,汇聚在墓穴所在之处,这便是所谓的“穸盆之势”,对鬼物修行相当有利。
但山庄一建起来,不仅引走了温泉水,还阻断了北来的“气”,影响这儿的风水不说,而且动工之后工地上人来人往的,还多是青壮年的大小伙子,大量的阳气聚集,对靠阴气修行的鬼物来说,简直就跟冰块旁搁了个炭炉似的,烤得人烧心难受——也难怪邓夫人忍无可忍,特地每晚都去闹腾,非要将人都赶走不可了。
“您看这片山林,延绵十数公里。”
萧潇想了想,朝满面怒容的邓夫人笑笑,“若是夫人信得过我的本事,愿斗胆为您再寻一处风水宝地,绝不比这处逊色半分。”
“呸,糊涂!”
邓夫人听闻,顿时气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她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指着萧潇骂道:“明明是那些个竖子小儿来搅我安宁,有错在先,你这人倒是好得很,来了个是非不分,居然让我给他们腾地儿?天下哪有这等道理!”
“我知这要求十分无礼。”
萧潇被老妇人指着鼻子一通好骂,脸上表情却半点不急,“夫人修行不易,我这儿还有一样东西,想来对您有些助益,且听我仔细讲来……”
……
那之后,阮暮灯就见自家师傅笑得像头大尾巴狐狸似的,凑到那鬼仙身边,两人嘀嘀咕咕掰扯许久,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终于达成了协议,邓夫人同意迁坟,萧潇也表示,这其中一切细节,他一定都会料理得妥帖周全。
萧潇答应送给邓夫人的,是一副阴沉木打造的棺材。
“阴沉木”并非特指某一种树的木材,而是某一类木材的总称。
一些本身材质坚固的木料,比方说杉木、楠木、柏木、椆木等等,因地层变动的缘故被深埋于泥土之中,经历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理化作用,木质变得坚硬古朴,颜色深沉如碳,击之仿如金石一般。
由上好阴沉木制成的棺椁,不仅千年不腐不裂、虫蚁不侵,而且能藏精聚气、纳福避劫,对寄身其中的鬼物来说,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品宝贝儿。
萧潇手头上那副阴沉木棺材,是多年前一个军阀替他家老爷子打的宝贝,还没等派上用场,这军阀自个儿却先死在了乱枪之中,城里家眷得了信儿,也赶紧收拾细软连夜潜逃了。于是这口棺材便一直无人来取,留在了那寿材店铺子里。
后来经历十年浩劫,寿材店关门大吉,这口棺材也被老板托人送走,最后辗转落到了萧潇手里,被他同其他许多杂七杂八的大件玩意儿一道,搁在了A市郊区的一个仓库里,一放就是好些年。
但这么一副沉甸甸的大棺材,萧潇肯定不可能随身带着,还得找人将它弄来,而且迁坟动土可是件大事儿,得看个黄道吉日、卜个良辰吉时,不能说动手就直接动手了。
所以师徒两人和邓夫人谈妥以后,便回到温泉山庄里,和谢老板对面而坐,将事情的因由始末原原本本说了个清楚。
谢老板也是个爽利人,他听完之后,立刻拍板,从萧潇手里买下那口价值百万的棺材,又立刻联系了物流公司,加急加快、紧赶慢赶将东西从A市运了过来,还亲自安排了四个壮丁,跟随两人在山上绕了整整两天,在萧潇最终相中的地方掘了个新坟坑。
第 27 章、四、捡金04
迁坟之日选在了四天之后的周六。
但迁坟之前,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那便是,捡骨。
所谓“捡骨”,又称“捡金”,是许多地方自古便有的一种风俗,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便被称为“捡金人”。
普通棺木埋在地下,经年遭受冷热变化、水沁虫蛀,特别是上了年头的老坟,等到需要迁坟的时候,挖开来一看,里头的棺椁往往已经腐朽不堪,一抬就裂,根本没法直接就再去埋了。
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打开旧棺,由捡骨人将里头的遗骸骨殖一根一根、一块一块地全部捡拾出来,放进新棺材里,再钉棺入墓,重新安葬。
“捡骨”的讲究很多。
这事儿只能由一个人去做,而且这人必须是个男子。
因为遗骸不能见光,所以他要在午夜丑时入棺,卯时前完成,全程摸黑作业,连盏黄豆大的油灯都不能点,且整个过程不能出声,途中无论“碰”到了什么,都必须默默将活儿干完,直至将骨殖送入新棺,盖上棺盖,才算完成任务。
邓夫人是道光年间人,入土至今都快两百年了,既然要给她换口棺材,那么“捡骨”这步骤,自然无法避免。
深夜一点,萧潇和阮暮灯换了一身白色短打装束,腰上系一根黑布带,两人拿着手电筒,沿着崎岖难行的山路走了一阵,便来到邓夫人墓前。
旧坟已经让人提早挖开,断碑也被移到了一边,两口棺材并排摆在坟坑边上,其中一口乌沉沉黑漆漆,泛着油金的光泽,另一口沾满湿泥,朱红漆色几乎已经快要脱完了,斑斑驳驳露出下层原木的本色来。
“我交代你的事情,都记住了?”
萧潇扭头看向身边的青年。
“嗯……”
阮暮灯轻声应道。
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嘴唇紧紧抿起,两颊肌肉绷住,显然是在暗自紧张。
“不怕,我在呢……”
萧潇伸手从后头勾住青年的一侧肩膀,将人往自己这边拽过来,手里电筒光柱朝那口沾满泥的旧棺上晃了晃,“而且邓夫人也是个明事理的,不会为难你的。”
“唔……”
阮暮灯换了个音节,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什么变化。
“准备好了吗?”
萧潇和阮暮灯一人站在棺材一头,撬杆插进棺盖和棺体之间的缝隙里,“准备好了就来了——一、二、三!”
只听“咯啦啦啦”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棺盖被他们撬开,萧潇关掉手电,两人合力推开盖子,邓夫人那百多年来深埋在地下的遗骸,再度接触到了山林间的新鲜空气。
从此时此刻起,他们便不能再说话了。
阮暮灯深吸了一口气,默默给自己鼓了鼓劲儿,便硬着头皮,摸黑爬进了棺材里。
G省终年潮湿多雨,土壤疏松,棺木在地下埋了近两百年,早就有了许多细细密密的裂缝蛀洞,水透过缝隙渗进里面,用手摸上去,棺底到处是湿漉漉滑腻腻的泥浆。
而且棺木又在地里沤了这些年头,味道自然极是可怕,腐木泥浆的腥膻气息夹杂骨肉腐烂的恶臭,那味道刚一开棺就能把人熏一个跟头。即便阮暮灯事先戴了个口罩,也还是忍不住一阵干呕,差点儿就要破了“不能出声”的禁忌。
说实在的,普通的人,别说伸手在一口朽棺里乱摸,光是想到这泥水里泡的是什么,怕是就已经能吓得屁滚尿流,几欲晕厥了。
不过阮暮灯好歹跟着萧潇学了几个月本事,本身性格也十足坚韧,他强忍着心头泛滥的恶心和颤栗感,右手沿着湿漉漉的棺壁,一点一点往前摸。
棺材内部的空间本就不大,很快的,他便摸到了一个硬邦邦,圆溜溜的东西——那是邓夫人的颅骨。
他浑身一个激灵,赶紧摸索着将颅骨整个儿拾起来,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布袋中……
……
就这样,被自家师傅逼着第一次做着“捡骨”行当的青年,在一堆湿漉漉烂糟糟的布料里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那许多大大小小的骨头,连着邓夫人下葬时穿戴在身上的金银首饰玉镯压口,全都“捡”了起来。
他又仔细寻摸了一阵,确定再也没有遗漏下什么,这才松了一口气,将装了尸骨的袋子递给等在外头的萧潇,然后打算从棺材里爬出去。
然而,就在他两手撑住棺缘,正要往外一番的时候,一股大力忽然抓住他的左脚脚踝,猛力往回一拽!
毫无防备之下,阮暮灯被这力道拉了个正着,一屁股墩儿坐回到棺材里,摔了个结实。他的一声惊叫卡在喉咙口,在即将脱口而出的刹那,理智堪堪回笼,硬是给憋了回去。
——这是怎么回事?!
阮暮灯没法出声问自家师傅,甚至连在棺材里扑腾出声音,都是对尸骸主人的冒犯,他只能从霉烂的丧服堆里爬起来,两手撑住棺壁,茫然四顾。
今夜是朔月,天上还阴云密布,棺材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他的脚踝很疼,刚才那一下来得是真的狠,此时怕是已经留了一圈淤痕。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恐怕是自己捡骨没捡干净,墓主人不高兴了,才拽他的脚踝,将他硬是给拉了回来。
于是他只能猫下腰,又在泥水和湿布里细细翻找,寸寸摸索,寻摸他落下的骨渣或者陪葬品。但半小时过去了,他只在一条裂缝里摸出一枚卡在里头的琉璃珠,便再也没有更多的发现。
……刚才扯他的那一下,总不至于就是为了这颗珠子吧……
阮暮灯心中忐忑,一手攒紧琉璃珠,一手试探着扶住棺缘,作势要翻出去。
果不其然,就在他身体往前一探的刹那,左脚踝又是被人狠狠一扯,重新将他拽回到棺材里。
两次都拉在他同一只脚的同一个地方,青年额角上疼出了一层冷汗,他觉得自己的脚踝不止是青了,怕是已经整一圈都肿了起来,好几天都没法消退了。
看样子,邓夫人这是动了真怒,非要跟他这个小辈过不去,要是不按照她老人家的心意把这事儿办妥了,他今晚是肯定没法毫发无伤平平安安地出去了。
……两次都是左脚……
阮暮灯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邓夫人是个瘸子,缺了一条左腿,用的是木头做的义肢,而他刚才捡骨的时候,确实是摸到过一根约莫手腕粗一臂长的光滑的木棍,因为萧潇交代他,只需要“捡”骨头和金银玉石一类的陪葬品的缘故,所以他并没有将邓夫人的“左脚”也一并“捡”起来。
他连忙摸到木棍,抄在怀里,试探着再往棺外爬。
这一次,阮暮灯顺利地翻出了棺材,再也没有被墓主人拉脚踝了。
次日清晨下起了小雨,萧潇亲自给新棺下了钉,让工人们扛到新坟里埋好,又主持了封土立碑的仪式,最后叮嘱谢老板,若想山庄万事泰平、生意兴隆,清明中元不要忘了给邓夫人上香烧纸,这事儿便算了了。
“我们明天回A市吗?”
阮暮灯坐在床沿上,一边用熟糯米揉搓脚踝,一边抬头问自家师傅。
他今天没跟着一起去看迁坟。
捡骨时被邓夫人抓的那两把,果然十分厉害。
那毕竟是个修成幻身的厉鬼,身上阴气极重,回到住处,在灯光下仔细一看,阮暮灯左脚脚踝那一圈儿不止肿成了个馒头,而且伤处已经开始泛黑,显然是尸气侵体,一碰就疼得钻心。
萧潇当时就气得咬牙切齿,大骂那老妇下手太狠,竟然让他的宝贝徒儿伤成这样。
没办法,只好让人用柚子叶水煮了一大锅熟糯米,给阮暮灯搓揉脚踝。
还好尸毒拔除起来并不困难,揉光整整一锅糯米饭之后,阮暮灯的脚踝除了还有一些红肿之外,已经不怎么疼了。
“不,我们还要在这里多留两天。”
萧潇端着一盆柚子叶水进来,浸湿一条毛巾,也坐到床沿上,抓过青年还黏着饭粒的脚丫子,搁到自己膝盖上,用毛巾给他擦脚。
阮暮灯的脚跟触电似的瑟缩了一下,想接过毛巾自己来,却被萧潇抬手挡开,很自然地替青年擦拭着伤处。
“为啥还不回去?”
阮暮灯垂下眼睛,看萧潇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一根一根趾头地给他擦着脚,睫毛轻轻颤动,喉结滚动两下,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是还有什么事吗?”
萧潇将毛巾丢回到盆里,又从包里翻出一盒半透明的药膏,给阮暮灯涂抹红肿的脚踝。
“你这次吃了那么大一个闷亏,怎么能不在别处找补回来。”
萧潇的指尖触感很软很滑,不断在阮暮灯的皮肤上打着旋儿,揉化那层薄薄的膏药。
青年比他略高,此时从这个角度自上而下去看他的脸,只觉得萧潇眉形极是漂亮,只是眉色略有些淡,细碎的刘海耷拉下来,琥珀色的眼睛被睫毛遮住大半,却掩不住眼底一层潋滟波光。他眼角一颗鲜红小痣,唇角噙着一抹笑意,整个人柔软得……让他……
……让他好想将人搂进怀里……
只是阮暮灯没有这个胆量。
他不敢冒犯自家师傅。
这人从来胸有沟壑,这人惯常高深莫测,他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和太多的谜团,从来不让人看透,偶尔从指缝里露出几招本事,似乎都成了在无形中划拉出的界限,让青年觉得,自己还差得很远……
“放心,我自有打算。”
萧潇给自家徒弟抹完药,站起身,端起用过的水盆,临出门前,他扭头朝阮暮灯眨眨眼。
“明儿晚上,咱们去凑个热闹!”
第 28 章、四、捡金05
解决了工地上的闹鬼烦恼,工人们睡了几天安稳觉以后,顿时都精神抖擞原地复活了。
原本莫名坏掉的抽水机也不需要修理,自己就好了,现在整日里隆隆作响,正忙着将地基里的积水都排出去,工头也已经贴出了新的招工广告,只等补充到足够的人手,就可以重新开工了。
萧潇跟谢老板说,为了以防万一,他会在工地里多住两天,如果发现还有其他什么问题,他也会顺手给收拾了。
他这一趟赚得不少,连着卖掉阴沉木棺材的那一笔进账,前后足有个小两百万的,虽然对他来说只是“零花钱”的程度,不过谢老板为人爽快又行事大方,这朋友他也算是交上了,趁着这两日有空,还买一送一顺便给温泉山庄相了相风水,指点谢老板在东南角建个开运招财的喷泉水池,池里种上碗莲,再镇一只黄铜三足蟾蜍。
周一的晚上,是萧潇和阮暮灯两人在山庄里住的最后一夜。
这天两人吃过晚饭,八点刚过,萧潇便早早地将徒弟赶到床上,让人赶紧睡觉,“抓紧时间先睡一阵,晚上还要起来。”
“所以到底是什么事?”
阮暮灯在黑暗中听着外头工地上人来人往的动静以及抽水机隆隆的作业声,睁大眼睛,借着窗外透进来的灯光,看向睡在一臂之遥的另一铺床上的自家师傅。
萧潇整个人裹在薄薄的毯子里,缠得跟只蚕蛹似的,只露出一对笑眯眯的眼睛,“去喝喜酒呢。”
说完,他神秘地眨眨眼,不管徒弟如何追问,也不再回答,翻了个身,头埋进枕头里,似乎真的就要睡过去了。
阮暮灯心中十分好奇,又隐隐有些紧张兴奋,加上实在没到他生物钟睡觉的点儿,外头的光污染和噪声污染又着实明显,他在床上烙了许久煎饼,等到夜深人静之后,才好不容易终于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