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萧潇!”
白意鸣察觉到萧潇那语气很不对劲,顿时有了十分不妙的预感,“我警告你,你可千万别把红鸾放出来,这大过年的那么显眼一只大鸟在城里飞,不可能没人注意到,这事影响太大,我们兜不住的!”
那边萧潇却没答话,只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白意鸣觉得自己八成是猜中了,气得声音都不由自主提高了,“我说真的,你可别千万别乱来!”
他那边风声有点儿大,似乎是为了方便说话,人已经到了室外。
“也许情况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
白意鸣说道,“刚刚我已经让人初步调查过了,那个叫李小雅的姑娘,出身在沿海城市一个很普通的工薪家庭,成长环境很单纯,父母都在她上小学的时候就过世了,后来寄养在姑妈家,亲戚朋友之中也没有谁和巫蛊降头有关。所以她的那些降术,大概是自己从什么渠道里偶然学来的,不可能有多厉害……”
白意鸣的话还没说完,萧潇已经出声打断了,“你怎么确定,‘李小雅’她本人就是本人?”
这话听起来很像绕口令,但萧潇此时已经有了个隐约的猜测。
那么地道的铜钱降,不可能是一个城里少女只靠着些网络资料或者两本杂书就自个儿琢磨出来的,既然出身和手段不符,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她伪造了身世,要么就是她并不是“李小雅”。
他挂断电话,驱车朝着滨江公园的方向疾驶而去。
白意鸣说得对,他的红鸾不能放出来,至少不是现在。
尽管阮暮灯才学道不久,但其实本事已经很是不错,他要对自家徒弟有信心,即使对上一个身份不明的降头师,也绝对能平安撑到他赶到。
第 45 章、六、耳报09
说到“飞蜈蚣”, 几乎人人都看过周先生在《百草园与三○书屋》里对其的描述。
可虽然传说里书生收到的那条飞蜈蚣由高僧所赠, 能食美女蛇脑髓,但阮暮灯此时慧眼中所见的这尾带翅蜈蚣, 却是浑身黑气萦绕, 头部巨大, 口器寒光凛凛,一看就不是善茬, 怎么看都不像正道人士会驱使的东西, 只怕是和他在郗家村遇到的那些八脚怪虫一样,是用某种术法炼制出来的虫蛊,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九成九身有剧毒, 只要被咬上一口, 怕是等不到救兵,就要直接到阎王殿里报道了。
因为顾忌着那身带剧毒的飞蜈蚣的缘故,周涵被阮暮灯撞倒在地上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爬起来。
那金色的蜈蚣迅疾非常, 以周涵这普通人的眼力, 加上此时过于昏暗的光照, 他只能看到一道金光闪过,根本连虫子究竟爬到哪里都分辨不清。
然而阮暮灯的反应却远比他快得多,带着周涵一道腾挪闪避,简直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无论那蜈蚣从哪个方向突然窜出来,都能准确觉察。
周涵只觉得自己像个巨大的人形沙包一样, 一直在地上以各种姿势各种角度滚来滚去,两眼天旋地转,不辨东西南北。
不过虽然自己这被好友拉拽推搡着满地打滚的模样实在不太雅观,但比起被那大蜈蚣啃上一口英年早逝,他还是在心里由衷感谢阮暮灯的身手不凡。
阮暮灯此时心情却并不轻松。
那飞蜈蚣速度极快,他还要护着周涵,而那少女模样的降头师还在冷眼盯着他们,不知还藏着什么招数。
——没办法了,试试这个吧!
那尾蜈蚣飞快地钻入了草丛之中,若是没有慧眼的帮助,普通人根本无法察觉它躲到了哪里,又要从何处发起突袭。
阮暮灯把贴身戴着的一个小小锦囊从衣服里扯了出来,将里面的一枚小小钱币衔入口中,同时咬破舌尖,血就连同唾液一起,沾在了铜钱表面。
那是萧潇送给他的“厌胜钱”,为大汉朝五铢钱,其形取天圆地方、阴阳调和之含义,又在盛世中经万人之手,辗转流传在世千百年,本身就是一件辟邪压祟、除晦拔恶的宝贝。
而他沾在铜钱上的舌尖血,便是所谓的真阳涎。
医理有云,血行五脏,循脉归经,化精载气,皆赖濡之。脉案阴阳之理通常认为,人血中精气最旺的地方,首为心尖,其次便是舌尖,再就是中指指尖。
阮暮灯用阳气仅次于心头血的舌尖血沾在硬币之上,就是为了用自身童子身的真元,增强附着在钱币其上的阳气。
以他慧眼所见,那蜈蚣浑身笼罩黑气,明显是用至阴至邪的蛊术炼出的邪祟之物,阮暮灯猜测,这样的东西,定能以厌胜钱与真阳涎克之。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下一秒,那大蜈蚣猛然振翅飞起,半空中长长的节肢蛇形扭动,朝着半趴在地上的周涵猛扑过去。
阮暮灯抄起外套,凌空一甩,鞭子似地迎向了那条蜈蚣。
只听“刺啦”一声,蜈蚣那锋利的口气已经在它的外套袖子上划出了长长一道豁口,而那金红色的壮硕虫体,也在这结结实实地一击之中,被狠狠抽到了他的脚边。
蜈蚣落地时,身体本能地弯曲成了一个“C”字型,护住自己的腹部,然而未等它重新伸展开,那沾着舌尖血的钱币便挟着劲风从天而降,如同一枚飞镖似地,楔入了它的头部,将它钉在了地上。
蜈蚣被相克之物一击正中要害,挣扎扭动了两下,便不再动弹了。
“还有什么本事,通通使出来吧!”
阮暮灯抬起一脚,直接将那动弹不得的飞蜈蚣踩了个稀烂,扭头瞪着那披着“李小雅”皮的红裙少女。
周涵晕晕乎乎趴在地上,眼见危机已除,连忙踉踉跄跄爬起来,一边拍打着满身泥土,一边竟然还有余裕在心中吐槽好友这台词不太对,怎么眼前这画面似乎有点儿角色错乱,感觉凶巴巴的阮暮灯反倒像个欺负小姑娘的恶霸似的。
李小雅咬紧后槽牙,在青年的逼视之下后退了一步,右手在衣摆的遮掩之下,用力捏紧了她拴在腰间的一个小小的木偶。
那木偶约莫只有小指长,两指宽,头身四肢俱全,表面用油彩胡乱涂了些红红绿绿的艳俗颜色,勉强看得出来应该是个女娃,由于实在是做得太过粗糙的缘故,估计丢在大街上也没有谁会弯腰捡一捡。
但就是这么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实际上却是个“耳报神”,也是“李小雅”现在仅剩的唯一依靠。
所谓的耳报神,在民间传说中,是附在人耳里的神仙,会替人通风报信,预知吉凶。
它平常不会轻易开口,只会在寄主面临灾厄或者重大决策时才会说话,只要出了声,即便只有寥寥数字,通常都极为准确,常能助人化险为夷、飞黄腾达。
但李小雅养在耳朵里的,却不是“神”,而是货真价实的“鬼”。
是她在那个降术蛊术盛行的年代,从养在大都里的那群“先生”和“道长”——也是当年害她成为人殉,英年早逝的元凶们那里学到的一个咒法。
做这种“耳报神”,要先用槐木枝雕出一个人形木偶,再将流产或死产的胎儿和人偶用符纸包住,埋在人来人往的地方,等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胎儿尸骨烂尽,挖出被尸水浸透的人偶,再滴上自己的血,然后在污秽阴暗之处再晾上七七四十九天——旧时常常选择藏在茅房或者猪圈里面,现在已经没有茅房了,猪圈城里也不好找,于是李小雅便将它藏在了公厕的水箱后头——便成了她手里的这个“耳报神”。
然而这样炼出来的“神”,其实只是一些不干不净的鬼物被胎儿不能降生的怨念所缚,寄缠在人偶之上,某种意义上,本质其实和南洋盛行的“养小鬼”有如出一脉、异曲同工。
这样养出来的“耳报神”,虽然也能传音告密、占卜吉凶,却需要宿主本身的精气血供养,而且会越来越贪婪、越来越凶残,他的每一个“预言”,都需要用某些代价去交换,以此获得的财富和好运,实际上等同于提前透支了后半辈子的气运。
若是可以,“李小雅”当然不愿意亲自养这么个东西。但那时她的魂魄刚刚从暗无天日的墓穴中脱身,在沈蕊身体中苏醒过来,发现早已时移世易,他已经不是那个雌雄同体不男不女的人殉,而他熟悉的大都和曾经经历过的时代,早就被历史车轮碾成了齑粉,不复存在了。
万幸她虽是用移魂术夺舍了沈蕊的身体,却还保有一些她作为现代人的记忆,适应起来倒还不至于太过艰难。
只是她那时魂魄和身体未曾好好地融合,又不过是个刚刚有了一点儿小名气的二线明星,既无权无势,又搞不来大笔钱财,除了养一个能未卜先知、趋吉避凶的耳报神之外,她也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槐木枝不难找,而且只要花一笔钱,在当今网络特别发达各种渠道应有尽有的条件下,从黑诊所里买一个引产后的死胎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然而沈蕊八字本就弱,身体也不怎么强壮,被她夺舍之后,既要供养她的魂魄,又要养那么一只贪得无厌的饿鬼,很快那点儿浅薄的福报和养分就被双双吃空,几乎成了一具干尸。
“李小雅”只能不得已趁着跑通告的机会又物色了一个人,“换”了一张皮囊,从一个二线小花变成了NLK47组合里的小偶像。
毕竟八字与她三魂七魄相合,又年轻貌美身体康健,能让她成功夺舍的肉身不好找,而且“李小雅”也知道,沈蕊那死状诡异的干尸肯定也已经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所以李小雅的身体,她原本是打算用得尽可能长久一些的。
但仅凭李小雅原主这具躯体,八字不够强势,运势也仅仅只算普通,本身被夺舍之后已经损伤严重,还要再养着一个耳报神,能支持的时间肯定也不会比沈蕊那具身体长上多少,于是她才想到了一个剑走偏锋的方法——用铜钱降夺取那些大富大贵之人的气运,供给耳报神的消耗。
周涵和徐玲玲不巧就是被她看上的两个倒霉鬼。
对于耳报神来说,他们的生辰八字根本不是秘密,尤其是在卜算预言之事上,宿主想要知道的事情,只要付出足够的精血供养,它都能报得出来。
只是毕竟不过一个附在木偶上不得超脱的阴魂,能力确实有限,不会随问随答,更不能有求必应,以“李小雅”这具身体的承受力,一天问上一个问题,就几乎是她的极限了。
此时“李小雅”已经黔驴技穷,更不愿被阮暮灯抓住,于是问了耳报神今天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问题——“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有人会来救你,跟他走。”
她听到右耳中传来一把熟悉的嗓音,听不出是男是女,没有高低起伏,更不存在半点抑扬顿挫,却让她感到激动万分。
第 46 章、六、耳报10
李小雅养的这耳报神, 别看它索取“报酬”和供养的时候一向十分凶残, 但说话的时候却一直简单,从来只有寥寥数语, 更不会有那闲情逸致给你解释前因后果。所以即便身为它的主人, 李小雅此时心里也很是没谱, 她只知道有人会助她度过今晚这个难关,却根本不知道这所谓的“有人”究竟指的是谁, 现在又身在何方。
“你、你出来!!”
红裙少女忽然朝着虚空大声叫道, “帮帮我!我知道你会救我!”
她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这一嗓子叫的是什么人,但过去的经验令她十分笃定, 自己的耳报神的预言一定没有错。
周涵被李小雅这冷不丁一声大吼吓了一跳, “嗖”地一声蹿到阮暮灯背后, 只从他肩膀上探出个脑袋,警惕地四下打量着。
“我原本还有些好奇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只有三个人的公园里,却忽然传来了第四把声音,几人循声望去, 只见距离几米外一颗香樟树后, 不知何时居然站了一个男人, 这会儿他正慢悠悠地从树后晃悠出来,一边朝少女走去,一边轻声说道:“原来是附了个‘耳报神’啊。”
阮暮灯心头顿时“咯噔”一跳。
他一直小心防备着面前的降头师,以免她再使出什么手段,从几人刚刚对上的那一刻起,他的慧眼一直“张开”着, 就从来没有“闭上”哪怕那么一秒钟过。
以他现在的水平,慧眼的范围覆盖面积已经不算小,包括那棵树所在的位置,所有的阴阳气息波动,道理上而言,都应该躲不开他的注意才对。然而事实却是,直到那人开口说话为止,阮暮灯都根本没有察觉对方的存在。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那黑衣的男人,手段远远超出了阮暮灯现在的认知水平。
“你是想要我救你?”
那男人身高目测似乎和萧潇差不多,有些瘦削,身穿一套黑衣灰裤,衣着打扮很不起眼,甚至显得有些邋遢。
他的头脸似是笼罩在一团黑雾之中,只有模模糊糊的轮廓,却根本辨不清长相。说话的嗓音仿佛被砂纸打磨过一般,低哑而粗粝,听不出年纪,而且音调拖得有些长,听起来有种刻意为之的有气无力感。
他在距离少女几步外停下,两手袖在胸前,似乎正隔着那层掩盖容貌的黑沉雾气,打量着面前这个披着一身年轻软妹皮囊的古代降头师。
李小雅不知道这个突然出现的黑衣人究竟是谁,又来了多久,到底听到了多少,又看到了多少,但她可以肯定,此时若是落在阮暮灯手里,以她夺舍重生的秘密,必然没有半点活路,只能孤注一掷,选择向这个身穿黑衣的陌生男人求救了。
“救救我!”
她向前迈了一步,就想要朝那男子靠近,却又似乎被那人的周身的某种诡异气场所摄,不敢真正迈出脚步,只能用期待和迫切的目光盯着对方,“我、我会很多东西!我什么都愿意做!”
“你想让我带你走?”
黑衣男子歪了歪头,声音中带了点诡异的笑意,他像是仔细思考了片刻,才慢吞吞地回答:“可以是可以,但不能用你现在这个模样。”
他的声音仿佛两块石英岩在相互刮擦,显得粗粝而刺耳。
“你现在这‘李小雅’的身份太过显眼,又早被‘某些人’盯上了,很难隐藏在人群里,而且你自己也知道,这具身体不合适你,你也用不了多久了……”
红裙少女一对大眼盯着黑衣男子,似乎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脸上露出七分惊讶和三分迟疑之色,随后便听那人继续诱劝道:“不用担心,我会很快给你找到更加适合的身体的……”
“……等一下!”
周涵听到到两人的对话,顿时急了起来。
“你到底是谁,这态度也太拽了吧!?”
他伸手指向黑衣男人,又去拽阮暮灯的胳膊,“阿阮,你就打算这么看着他们大摇大摆地走人了?李小雅那可不是普通人啊,她、她……”
周涵情急之下,竟然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向青年归纳复述他听到的秘密。
“……反正、反正她是个活了几百年的妖怪!而且我耳朵里的人面疮和徐玲玲那疯病也都是她搞的鬼!让她跑了她还要害人可怎么办!?”
听到周涵大呼小叫的声音,黑衣男子的脖子慢条斯理地转了个角度,那张被黑雾包裹的脸孔似乎朝向了阮暮灯和周涵的方向。
“长辈在说话,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插嘴?”
那人发出一声低哑的讪笑,一手探入上衣口袋中,从手袋里摸出一块半个巴掌大的玩意儿,往地上用力一掷。
只听“咔”的一声脆响,那东西在地上砸成了两瓣——竟是一块色泽暗沉的灰绿璞玉。
“小心!”
阮暮灯失声叫道,同时反身将周涵扑倒在地,试图用自己的身体将人护住。
然而来不及了,在玉石碎裂的瞬间,一股黑气从中蹿出,以远胜于刚才那条飞蜈蚣的速度,出膛子弹一般,飞快朝着周涵的眉心射去。
在阮暮灯将好友按倒的刹那,黑气也同时没入了他的额头。
“啊啊啊啊啊啊啊!!!”
周涵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身体瘫软在地上,脸庞瞬间涨成青紫,两眼上翻,口吐白沫,全身剧烈抽搐起来。
“周涵!”
阮暮灯立刻蹲跪下去,查看好友的情况。
以他的慧眼所见,周涵此时的情况十分危急。一道黑气从周涵的眉心蹿出,瞬间便分出无数道触手似的细丝,从七窍中插入他的头颅之中,几乎要将他整个脑袋都牢牢裹住。
那是一个被祭炼过的厉鬼。
一般能成气候的阴怨之物,一是如他和萧潇先前在G省那个温泉山庄遇到的“邓夫人”,因因缘巧合,尸身埋在了某处聚阴的养尸地,致尸体经年不腐逐渐尸变,或魂魄感天地之气得以获得灵智;二是如那海龙岛海底沉船坟墓里的扶桑军队,因死得极憋屈极痛苦,心中有大怨恨,这种强烈的执念即便死亡也无法消弭,以至于久久不能入轮回,最终形成了盘踞一方的冤魂厉魄。
然而此时附在周涵身上的,却是这之外的第三种——术士用特殊的方法,将受害者的魂魄炼成了厉鬼。
这第三种情况里头的门道很多,不同的门派师承都有那么几种秘而不宣的手段,且方法都十分残忍,都是些伤天害理、损福折寿的作孽行径,不止会遭天谴,甚至一朝不慎被术法反噬,便随时可能暴毙当场。
只是不管炼制的过程如何危险,日后的报应会有多严重,至少此时此刻,那黑衣男人确实拿出了一块装着厉鬼的死玉,并且还将里面的玩意儿给放了出来,令他附在了周涵身上!
人为炼制出来的厉鬼与自然形成的阴魂不同,它们对术师有着深植于本能的畏惧,更容易臣服与□□控。
而从玉石里放出来的这一只,应是已是经过了不知多少的折磨和炼制,早已失去了人类的轮廓,自然也看不出性别和年纪,它只是一团单纯的凶戾之气,死死附着在周涵身上,黑气似具有生命的万千发丝一般,通过他身体的每一个孔窍,直往他五脏六腑里钻。
“啊啊啊啊啊啊!!”
“唔啊啊啊啊啊啊!!!”
周涵抽搐得极厉害,哪怕以阮暮灯的身手,都无法将他制住。
冷汗迅速浸透了他的衣服,摸上去简直像是三九天里直接从冰水里捞上来的,全身皮肤湿漉漉凉冰冰,完全不像一个活人的体温。因为在战栗痉挛中咬到了舌头的缘故,周涵嘴边溢出的泡沫很快夹杂了鲜红血丝,手指反抠在粗糙的水泥地上,掀掉了两片指甲,磨破了指肚,直接在坚硬的地面上抠出了道道血痕。
“周涵!!”
阮暮灯知道,他的好友这次是真的遭撞客了,而且还是最最凶险最最难以对付的厉鬼。
他虽然学过怎么对付撞客的方法,但青年今天本来就是来参加元宵晚会表演的,根本没想到还能遇到这样的事儿,身上除了刚刚扔出去的那枚厌胜钱,真拿不出更多的法器了。
情急之中,他尽量制住对方的手脚,伸手进口袋里想翻块手帕什么的塞进好友嘴里,好让他不至于在不受控制的痉挛中将自己的舌头嚼烂了。
然而就在下一秒,原本还倒在地上抽搐不已的周涵,喉咙中忽然发出宛如兽吼的凄厉咆哮,来了个鲤鱼打挺,两手就如同钢钳一般,朝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暮灯直直掐了过去。
——!!!
在周涵的手碰到他的脖子之前,阮暮灯已经察觉到了情势危急,连忙松开对好友的钳制,一掠而起,朝后连退了几步。
然而附在周涵身上的厉鬼,似乎已经认定了阮暮灯就是他的猎物,嘶吼着朝他袭来,那速度那力道,远远超出了周涵这样的普通人本身的身体极限,阮暮灯觉得自己简直都能听到对方骨骼和肌肉拉伸过度后咯吱作响的悲鸣。
“周涵!!”
阮暮灯第三次大声叫着好友的名字,一边腾挪闪避,一边试图用先前对付中了降头的徐玲玲的那些招式,将他撂倒在地上。然而周涵的动作远比徐玲玲快多了,而且力气极大,只伸手一抓就直接撕了他大半只袖子!
第 47 章、六、耳报11
阮暮灯和周涵此时一个是人, 一个半人半鬼, 在滨海公园这片小小的绿地里展开了攻防追逐战。
阮暮灯觉得,周涵这会儿的状态, 像极了他在郗家村里遇到的那些被八脚怪虫钻了脑的活死人, 但他当时可以毫不迟疑地扭断那些已经死了的人的颈椎, 让他们彻底再死一次,现在却绝对不能对自家好友下这样的狠手。
然而周涵却全然没有不能伤人的顾忌, 他扑到阮暮灯身上, 两手虽然被他格挡开来,但脖子一伸, 一口就咬在了阮暮灯肩膀上——青年的外套刚才就脱掉了, 仅剩的一件衬衣根本挡不住对方毫不留情倾尽全力的这一口, 顿时血就透过布料渗了进来,晕开了一片。
“啧!”
阮暮灯用力咂舌,手腕一翻,卡住好友的下巴, 向后一推再往前一扣, “咔擦”一声卸掉了对方咬得死紧的下颌关节, 旋即一个转身,伸腿就去踹对方的膝窝,试图将人放倒在地。
然而周涵的一条腿,此时就跟灌了铅一样,又沉又硬,他这收了力的一踢之下, 居然纹丝不动!阮暮灯不敢恋战,连忙后撤,和他拉开了数步的距离。
“你是‘那个人’的徒弟吧?”
他身后传来黑衣人的嘶哑笑声。
青年侧身一步,让自己的视野能够看到黑衣人和红裙的降头师。
此时姑娘已经一件件脱掉了自己上身的衣物,在二月的寒风之中仅仅只剩了一套黑色的蕾丝内衣。
——她这是在做什么!?
阮暮灯顿时想到了方才那黑衣人让她“换个身体”的要求,心中警铃大作。
然而未等他多想,那边厢被他卸掉了下巴的周涵已经转过身来,喉头发出“赫赫”的嘶鸣,两手一左一右扣住自己的颌骨,两只食指探进满是血沫的嘴里,“咔吧”一声,居然自己就将颌关节给扣了回去,随即他发出一声仿若狼嚎的咆哮,再次朝着阮暮灯扑了过来!
与此同时,那站在黑衣人身前的少女,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甲瞬间暴长,顷刻便已长出三寸,如同弯曲的锋利刀片般,朝着脐下三寸而去,直直插入了那处的肚皮之中!
阮暮灯一边和被厉鬼附体的周涵缠斗着,一边眼见李小雅剖开肚子,两指在自己的丹田处捏出一块黄褐色的肉团——那玩意儿像极了一只肉蛆,约有两指宽,身上沾满血,还在不停地蠕动着,直到被扯出了身体约有一指长,才忽然从靠近基底部的位置断裂开来,肥硕蛆虫般的前端掉落在地上,后半段留在少女的肚子上,看着就像在她的小腹上长出了一团带血的赘生物。
青年脑中一瞬间有了一种强烈的即视感,他敢肯定,自己曾经在沈蕊那具干尸一般的遗骸上,看到过和那团赘生物几乎一模一样的东西!
就在血淋淋的肉蛆掉落在地上的下一秒,李小雅的身体也像忽然被抽去了骨头一般,软软地倒在了地上。那留在地上的黄褐色大虫子朝着黑衣人爬去,一直爬到了他的脚边,然后被对方弯腰拾起,揣进了外衣口袋里。
“我很期待,你究竟有多少本事。”
黑衣男子转过身,向着码头方向而去,边走还边朝着青年挥了挥手,“可千万别丢了你师傅的脸啊。”
说完,纵身一跃,如同一团悄无声息的黑色雾气一般,隐进了黑夜之中。
周涵两手前伸,踉跄着要去捏阮暮灯的喉颈。
他两手的食指上各带着一圈血糊糊的几近深可见骨的牙印,那是他刚才给自己下颌关节复位那一下子咬到的。只是他此时厉鬼缠身,根本没有痛感,别说只是落了两圈牙印,哪怕生生咬掉两只手指,也不会让他的行动有片刻迟疑。
阮暮灯听到夜风里传来从近到远的马达声和破水声,他猜想应是黑衣男子开着快艇,带着那从“李小雅”身上掏出来的蛆虫,从水路逃走了。
——现在去追那黑衣人,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就凭他自己的本事,也根本对付不了那家伙。
他谨慎地撤着步,和周涵对峙着,并不让他靠近,同时思考如何对付附在好友身上的鬼物。
方才用来对付飞蜈蚣的厌胜钱还钉在草丛里,而且上头已经沾了蜈蚣的阴气,即便再用在周涵身上,也不见得会有效果了。而且那可是他的好友,无论如何,确保他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阮暮灯脑海中飞快地过着每一种对付撞客的方法,看着周涵身上越来越浓重的黑气,他一咬牙,撕掉左臂上剩下的半条袖子,露出肩头被周涵咬出来的伤处。
那圈牙印很深,嵌进皮肉里,现在仍然在渗血。
青年两指沾了从伤口里渗出来的血,后退几步,绕着周涵踏起了南斗罡步。
道家的罡步又称走方位,道门术语称之为步罡踏斗。
《洞神八帝度经.禹步致灵》有云,“禹步者,盖是夏禹所为术,召役神灵之行步,以为万术这根源,玄机之要旨”,故而罡步在施术中运用极广,且种类极多。
到了现在,不管有用没用,出场不走两套罡步的驴鼻子,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道门中人,然而罡步用得好了、走得对了,无论是克敌斗法还是召灵请神,都有着不为外人所知的奇效。
就如同现在这般,阮暮灯明明离周涵只有两三步的距离,步子也迈得不快,周涵只要随便一扑就可以捏住他的脖子,但此时他就跟个盲眼苍蝇似的,在纱网里胡乱扑腾,左冲右突,愣是扑不到人。
一套南斗罡步走完,阮暮灯朝着周涵一跃而起,高踢的右脚缠住对方的脖子,在周涵本能地大力挣扎之时,整个人倒挂在他的背上,以腰肢的力道猛然一扭一沉,一记千斤坠将人摁倒在了地上。
阮暮灯两手飞快地结了个斗诀,口中念念有词,沾了血的手指点在周涵的额头,在黑气汩汩涌出的地方,飞快地画了一个符。
“哇啊啊啊啊啊啊!!!”
周涵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发疯一样挣扎起来。
阮暮灯的慧眼中,能看到附在他好友身上的黑气,正从天灵处喷涌而出,在半空中扭成一团乱麻。
他生怕周涵这不要命似的剧烈挣扎会生生把自己的骨头给拗断了,连忙翻身跃起,松开了对他的钳制。
周涵趴在地上,一边挖着喉咙拼命呕吐着,一边拉扯着自己的头发,两脚无意识地踢打挣动,脸上的表情看上去痛苦极了,似乎在潜意识中极力想要摆脱那厉鬼的纠缠!
——然而那原本被符咒逼出身体的黑气,又在他的翻滚挣扎之中,一点点重新将他包裹起来,最后汇聚在眉心处,分出无数分支,插入七窍里,重新夺取了这具肉身的控制权。
“还是不行……”
阮暮灯看着踉跄着从地上爬起来,眼中凶光更盛的好友,心中暗叫不好。
他本就是元阳未泄的童子之身,又从小习武,惯于内家心法吐纳,经脉血气充盈,萧潇曾经说过,他以自身血液画出的符咒,效果甚至更胜朱砂雄黄。
但即使是以他的血画出的镇邪符,对于那被祭炼出来的厉鬼,虽有一定的震慑效果,却不能真正将之驱出好友的体外,可见那附在周涵身上的玩意儿,阴气到底有多厉害!
周涵嘴角流着涎液,如同真正的野兽一般,左右转动着脑袋,喉咙里发出哢哢的低吼声,弓腰侧身,沾满了秽物的两手成爪,朝着青年步步逼近……
“阿阮!”
就在这时,他们头顶的立交上传来了急促的刹车声,随后是阮暮灯无比熟悉的声音。
他心中一颤,猛然抬起头,果然看到自家师傅正趴在高速路的围栏上,朝着他使劲儿挥手。
“萧潇!”
阮暮灯顿时如同吃了定心丸一般,心头一松,一边闪避着周涵的攻击,一边简短地向师傅解释现在的情况,“周涵被厉鬼附身了,我用自己的血画了符,但是没法将它驱出去!”
“这样么……”
萧潇几乎不用思考,立刻从随身的袋子里摸出一件东西,用它在自己手心处飞快地一划,然后伸手一抛,将它从半空中抛了下去,“用这个试试!”
阮暮灯单手一抄,接住了那东西。
那物件入手冰凉,在他的慧眼之中周身泛着漆黑的气晕,其中又有似血般的红光流转——居然是过年前他们在金水街那家古董店里收来的明朝匕首!
萧潇之前就对他说过,那匕首是一把实打实的“杀生刃”,因为上过战场,伤过人命的缘故,煞气经年不褪,本身就对阴怨厉鬼具有极强的杀伤力。
它被萧潇买回去之后,显然经过了一番精心保养,擦去了匕首身上的锈渍,又换了护柄,还给开了锋。而此时一行血线正顺着那锋利的刃口,一滴一滴滑到他手上——萧潇刚才用它割开了手掌,沾上了自己的血。
“你又弄伤自己了……”
阮暮灯小声说道,声音很轻,带着只有他自己才能明了的情绪。
他左腿后撤一步,右手倒提匕首,沾血的锋刃朝外,横在胸前,尖端指向朝他扑来的周涵。
少时习武的时候,阮暮灯使得最顺手最习惯的武器是长棍和长剑,短兵器虽然用得不多,但对付一个被厉鬼附身,空有一身凶残蛮力,却不懂任何战斗技巧的周涵已经足够了。
周涵怪叫着朝他扑去,而阮暮灯单手隔开他铁钳似的一抓,右手往前一送,匕首的刀刃紧贴着好友的脖子划过,没有碰伤一块油皮,却在他的咽喉处留下了一线嫣红的血迹,却是萧潇的血。
下一秒钟,周涵停下了扑打的动作,痛苦地翻着白眼,喉头赫赫作响,十个手指不停地抠挠脖子,仿佛有一条真正的红线,正将他勒得喘不过气来一般。
阮暮灯连忙趁着这个机会两步抢上前去,将人摔翻在地,左手手肘垫住周涵的喉咙,也不管对方挣扎中在他手臂上抓出的道道伤痕,硬是逼迫他抬起头来。
“阿阮,快点!”
萧潇此时已经从两层楼高度的立交桥上翻身跃下,一边朝他们跑来,一边伸手在袋子里翻着什么东西。
阮暮灯不再迟疑,匕首高举过头,尖端垂直,直直朝着周涵眉心中央刺去。
匕首的尖端扎入了周涵的皮肤,在上面留下了一个针眼大的血窟窿,顿时好似扎破了个灌满了水的大皮球一般,大股黑气从血洞里汹涌而出,扭缠挣扎着直蹿向半空。
周涵今晚第二次趴在地上吐了个天昏地暗,简直跟要将自己的心肝脾肺肾也一并吐出来似的,红的黄的绿的喷了一地,他越是吐得厉害,额头的黑雾就越是喷得汹涌。
等他把所有能吐的东西都吐了个精光之后,潜进他体内的最后一丝阴气也出来了。周涵身体一软,闷头倒在自己的呕吐物里,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那厉鬼失了寄主,半空缠成一团乱麻,就要朝着阴暗的树丛里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