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下)
李国明把小鹿送到了楼上的书房里。小鹿起初还不知道程廷礼把脾气发成了什么规模,进门一瞧,才有些发傻。原来这大书房里高高矮矮的站了许多戎装军官,看肩章,还都是高级的军官。这些军官呈扇形围在大写字台前,而程廷礼靠着写字台半站半坐,一张白脸上隐隐的还有怒意。见小鹿进来了,他一改往日的温和慈爱,直接吼道:“小鹿过来!”
小鹿靠边绕过军官队伍,兜着圈子走到了程廷礼身边。垂下双手一鞠躬,他规规矩矩的唤道:“干爹。”
程廷礼没理会,抓着小鹿的胳膊往自己身边拽了拽,然后对着前方军官怒道:“瞧瞧,我这个孩子,只凭着一个营的人马,就把姓罗的给我撵出了几十里!不但撵出了几十里,那姓罗的还再也没敢回去过!怎么,你们兵强马壮的几千几万人,反倒让姓罗的白杀白抢了?”
小鹿听到这里,脑筋迅速的转了圈子,立刻明白了——原来罗美绅是四处掠夺,当时并不是只打了自己这一家的主意。
程廷礼骂了一气,又转向小鹿问道:“说说,你是怎么收拾罗美绅的?”
小鹿没敢说当时罗美绅一部已经饿得没了人样,更不能说自己是和罗美绅做了生意,和平分手。暗暗的一咬牙,他决定撒谎。
他很少撒谎,偶尔撒一次,也像做大事一样很慎重。旁人看不出他的慎重,只看他神情庄严,干燥的薄嘴唇开合了,发出低而粗糙的声音:“我们是……勇敢的……战斗!”
程廷礼松手向下一拍大腿:“听听!那罗美绅如今不过是流寇一般的东西,你们还当他有当年的威风吗?一个孩子都不怕他,你们怕?!”
随即他起了身,开始指着鼻子骂人:“你看看你们,当初我看你们都是青年才俊,结果长到如今,全成了脑满肠肥的昏庸样子!一个个腰粗十围、腹大如鼓,哪里还像个军人?!”
说到这里,他迈步走到其中一人面前。这人看阶级是个旅长,将校呢的军装崭新平整,领口露出丝绸衬衫的领子,胸前垂下一小段白金表链,下方的及膝马靴乌黑锃亮,连靴底牙子都是一尘不染。程廷礼一手抓过了小鹿,一手在旅长脑袋上扇了一巴掌:“混账东西,我是挑旅长,又不是选秀女,你差事办得一塌糊涂,倒是把自己打扮了个溜光水滑!”紧接着他把小鹿往自己身边一带:“你看我这孩子穿的是什么,再看看你穿的是什么?”
旅长知道自己这个打扮是没有错的,军座有以貌取人的习惯,穿戴邋遢了也一样要挨骂,所以此刻干脆不辩解,只耷拉眉毛做了个悲哀表情,诚惶诚恐的答道:“军座教育有方,卑职不敢和鹿少爷相比。今天受了您的教导,往后卑职一定改过自新,再不留恋浮华,把心思全用到带兵治军一途上去!”
程廷礼抬手一拧旅长的鼻尖:“你小子就是会说!”
然后后退了一步,他对着前方又吼一声:“全给我滚出去!”
扇形队伍对着他一立正一敬礼,然后犹犹豫豫的、灰头土脸的慢慢退出了书房。等到书房内终于彻底清净了,程廷礼转身走回写字台前,靠着写字台恢复了半站半坐的姿势。
抬手把小鹿招呼到了自己面前,他变脸似的,忽然笑眯眯了。
握着小鹿的一只手,他柔声问道:“怎么不早点儿回来?干爹一直想着你呢。”
不等小鹿回答,他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脑袋,又道:“去把外面衣服脱了吧。”
小鹿抽出手,脱了大衣挂上了屋角的衣帽架。回头望向程廷礼,他发现干爹已经彻底的坐上了写字台,两条长腿垂下来晃晃荡荡。
把小鹿又叫了回来,程廷礼这回用双腿夹住了小鹿。一手搂住了小鹿的腰,他微笑着低声问道:“小混蛋,说,是不是一点儿也没想干爹?”
小鹿刚才已经撒了一次谎,不想再来一次。勉强自己忍受了程廷礼的大腿,他低声答道:“想了。”
程廷礼饶有兴味的问道:“想我什么?”
小鹿摇了摇头:“不知道。只是偶尔想一想,希望您健康。”
程廷礼用手指一刮他秀气的直鼻梁:“这倒是句真话。”
随即把手指收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程廷礼笑微微的又问:“小宝贝儿,你是不是个诚实的孩子?”
小鹿看着程廷礼的眼睛,不明白他这一问是从何而来:“是。”
程廷礼对着他一歪脑袋,做了个很年轻的调皮姿态:“诚实就好。尤其是在感情上,千万不要欺骗我。”
小鹿疑惑的望着他,完全的没听懂。而程廷礼脸上带着笑,眼中却是清凌凌的没有表情。像通了读心术一样,他继续问小鹿:“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小鹿想了几秒钟,想起来了。
当初对待这个约定,他答应得不假思索、斩钉截铁;此刻从头到尾的再一回想,他忽然发现这约定是如此的荒谬和蛮横。
同时也是有力的、不容置疑的,因为立约的那一方是程廷礼。
程廷礼弯下腰,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微微的侧过了脸,他的呼吸扑上了小鹿的耳根:“我听人说,你和何若龙好上了,两个人同床共枕,蜜里调油——”
话未说完,小鹿咬牙切齿的开了口:“没有!”
程廷礼嘿嘿嘿的笑了一气,紧接着忽然噙住小鹿的耳垂用力一吮,同时用拇指狠狠碾压了小鹿胸膛上的一点。小鹿身上最敏感的两处骤然受袭,刺激得他竟是大叫一声拼命一挣,当场就恶狠狠的推开了程廷礼。
程廷礼向后一仰,可是两条腿依然夹着小鹿。手撑着写字台坐正了,他没事人似的不笑不恼。单手捏了小鹿的下巴,他继续仔仔细细的端详对方的脸。
程廷礼玩过的小子实在是太多了,一名青年是否已经“开窍”,他单凭眼睛就能看出个八九不离十。儿子前些日子回了家,气冲冲的向他大发了一顿牢骚,总而言之,是怨他把小鹿放远了,导致小鹿学了坏。
在程廷礼的心中,小鹿学坏倒是不怕的,只要他是坏在了自己手里。年纪大了,他对于美色已经不是特别的执着,佳人之流,能弄到手自然是好,弄不到手,也不会心心念念的太惦记,唯独小鹿是个例外。小鹿像是他留给自己的体己,隐秘的、纯洁的,他不吃,也不许旁人染指,儿子也不许。
把小鹿端详了个透,程廷礼最后若有所思的放下了手。
“好,好。”他柔声说道:“你去休息吧,干爹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