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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
  

  杨微安虽然很疑惑,但是还是点头答应。他想杨健应该是为了他以后的事业着想,毕竟青龙以后是属于他的。

  

  杨微安还不清楚当天拍卖会上约翰和杨馨发生的事。他的人那天没能去拍卖会。外头也畏惧青龙的势力,不敢乱传杨健和杨馨的八卦。

  

  “第二,我要你帮我找回我的未婚妻。”杨健的脸瞬间阴沉下来,眼睛血红得像要杀人。

  

  “阿健,你有未婚妻了。”杨微安有点惊讶,他从未听别人说过。但是他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自己儿子有了老婆,谁会不高兴。但是看杨健现在的表情,却又不像。

  

  杨健的眼里闪过寒光,一字一顿的说:“他勾引了我上床,许诺给我聘礼后,就其他的贱男人逃跑了。”

  

  杨微安皱起眉,杨健找来她可能也不是要与他结婚,而是教训一顿,还不是普普通通的教训一顿。不过杨微安也认为这一个女人欠教训,这简直已经超越J这个字了。并且,他重视自己的儿子,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

  

  “阿健,她叫什么。”杨微安倒要看看是那个女人这么不识相。他认为照杨健的眼光,一定不会看上一般家里的女人。他是他的父亲,他明白。

  

  “于修云!那只商场上著名的狐狸。”

  

  

作者有话要说:当一只名为坑的意识袭来……我还是乖乖的更文来抵抗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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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

  于修云还不知道起青龙的事,当地报纸都不敢报道。他当然也不知道杨健被炸伤,差点毁容的消息。如果他知道,大概他只会拍手称庆,先前的郁闷一扫而光。连旅途的劳累都没有感觉了。

  

  没错,他现在正在一辆火车上。这辆车不是动车,也不是高铁,只是一辆普通的火车。他不能出示身份证,他怕被杨健查到。

  

  自从逃离了那间自己的房子后,他本来想去找杨健的妹妹,亲自告诉她杨健的处所,借刀杀人。但是,后来一想想,这件事过,杨馨也断不会放过自己,杀人灭口。与其让自己陷入这场黑帮斗争,不如逃离杨健的牢笼。

  

  他立即打电话给自己的哥哥,让于扬水的身份证买一张去上海的动车火车票,去然后撕掉,并嘱咐他如果以后有人问起来,就说给自己了,说自己要去伤害做飞机,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最后,他交给于扬水一件重要的事,不管他震惊的表情就把电话给挂了。

  

  现在看来,也只能如此了。有杨健的城市是绝对呆不下去了。和姓杨的,他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他于修云既然能从这里苦心经营出一家公司,到其他地方依然可以。

  

  只要能脱离那个饥渴变态的流氓,他做什么都可以。他于修云在杨健眼里,可能连动物都算不上。而杨健,真的是禽兽不如。

  

  杨健对他做得一切,他都历历在目。那个阴冷狡猾的男孩,比他小了近十岁,却随意的禁锢他,威胁他,打骂他,玩弄他……甚至杀死他。让他再也不能摆脱他,每天做梦梦到都是他。

  

  于修云知道,他的内心,一辈子都无法摆脱杨健。所以,他要逃开他。

  

  “怎么了,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温和的男声在耳边响起。

  

  于修云转过头去,看到了刘秀容。那天雨夜,就是这个男人不顾危险将他从那个家里救了出来,整个公司只有刘秀容对于修云的失踪产生怀疑。阴错阳差,也是有着和杨健相似容貌的刘秀容可以博得保镖的一时疏忽,给了于修云可乘之机。

  

  他们弄晕了保镖,一起战战兢兢的逃跑。从慌张到平静,从害怕到憎恨,从绝望到淡定。身边都是这个刘秀容。

  

  只是也因为这副相貌,于修云总无法和刘秀容真正的亲近,即使刘秀容的身边总有种淡定安稳的感觉。和杨健的霸道不一样。

  

  “没什么。”于修云硬着声回答,他不想和别人谈及那天晚上的事。

  

  刘秀容不说话了,他知道于修云的心里被一个叫杨健的人占据着,这种感觉却不是爱,而是恨。无法和别人言说的恨。刘秀容也知道,他和这个人很像。有些东西模糊不清,但是刘秀容明白。

  

  他也经历过那些。其实这样的逃亡对刘秀容来说并不陌生,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为了另一个男人再次踏上这样的旅程。

  

  也许是为了于修云当初的收留与赏识,还有那天在车子里的话语。总之,一种暧昧不清的力量驱使着刘秀容帮助于修云,

  

  于修云他们还不知道保镖已经死了,杨健是从监视探头里发现了这件事,还把刘秀容认定为他的奸夫。

  

  刘秀容有时会想:如果当初弄死那个保镖,他是不是就不用随于修云这个男人一起逃亡。可是,他终究不能成为这么残忍的人。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于修云离开的时候,拿了房子里所有的现金,还立刻从银行里取了很多钱。他们可以生活很多日子。

  

  但他们得确保在杨健对于修云热情冷却的那段时间,他无法找到他们。

  

  “你真的可以确定,没有人会找到那里。”

  

  “你放心,那个地方很偏僻,也很平静,没有人会发现我们在那里。”

  

  刘秀容可以带于修云去很多陌生地方,但是,他却只想到了那里。

  

  在杨健说自己又未婚妻的时候,杨微安脑海里瞬间已经掠过了很多张自己见过的女人的脸,本市上有点名气的女人他几乎都见过。但是他却没想到杨健口中会蹦出一个男人的名字。

  

  杨微安见过于修云,他曾经为了洗钱要买下城东一块地皮的时候曾与本市几个小有名气的地产商吃过饭。于修云就是给他印象最深的一个。

  

  在他印象里,于修云算是他欣赏的一类,这个人很会做人。他会适当的迎合你,但却不会让你觉得恶心的阿谀奉承。并且,他待人很有修养,看上去很稳重,也很会照顾人。

  

  这些并不是杨微安凭空想象的,而是他在餐桌上观察一点一滴而得了的。因为,他也记住了于修云的容貌。这张脸,绝对不是妖媚漂亮的美少年,反而看上去棱角分明,甚至算得上冷硬。

  

  他实在不知道杨健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男人。不是说他不可以接受杨健看上一个男人。杨微安也算经历过很多了,他并不介意自己的儿子是个同性恋。他只是觉得奇怪,于修云到底是怎么成为杨健的未婚妻的!

  

  所以当他的儿子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杨微安已经不客气的呆愣在了椅子上。

  

  杨健对这种情况似乎早有所料,“我和他的事你别管,你只要把姓于的给我找回来就可以了。”随后又加了一句,“你不会连你的儿媳妇都不要了吧。”

  

  这句话直接把杨微安强健的心肝狠狠的颤了一颤。但是他很快就平静下来,“阿健,既然我答应了你,这次我一定会守约。”

  

  杨健假装没看见杨微安真挚的表情,面无表情转过头去:“那你可以走了。”

  

  杨微安有点尴尬,他站起来,木制椅子发出一身呻吟,就像杨健对他的态度。他心里对杨健又愧疚又疼惜,叹了口气往外走。走到走廊的时候约翰却跟了出来。

  

  “杨健爸爸,你是否要亲自去接杨馨小姐。”约翰说话很温和,笑容也很友好,在阳光下他闪亮的金发让人感觉很温暖,就想一枚优质青年。

  

  杨微安懒懒的瞟了他一眼,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个人是他儿子派来监视他的。

  

  “那做我的车可以吗?”

  

  杨微安顺着约翰的目光瞄去,外头的阳光下他看到一辆拉风的红色敞篷跑车。里面只有两个座位,不用说,他不可能派人开一列黑色的轿车跟在这两跑车后面。

  

  他这能一个人去。眼前的金发青年就是这个意思。

  

  杨微安也不喜欢坐没有顶的跑车,这让他很没有安全感,他是有很多仇家的。但是这次,他必须为了他的女儿。

  

  杨微安点了点头。除了他的孩子,他现在很少和不相干的人说话。他也不喜欢别人和他装熟。

  

  杨健看着约翰跟在杨微安身后离开,随后烦躁的又骂了一声,“活该!”面色有些不善,骂了一声:“变态。”

  

  转头就又开始若无其事的看报纸。

  

  于修云,这绝对是你最好一次逃跑!绝对是最好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猜猜杨健那两句是在骂谁吧…………

哎,大家想于叔快点被抓住还是慢点啊……觉得不写他们我都没激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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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绵绵细雨像轻纱一样将一切笼罩在寂静的夜色中,周围传来缠缠绵绵的蝉鸣,河边的红灯笼在风中孤单的摇摆。湿漉漉的青石板反射出一种朦胧的光,脚下的河水中偶尔流过一两只恍惚着烛火的花灯,荡荡漾漾的往那边漂去……

  

  这是于修云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平静……安详……

  

  所以,当他睁开眼睛时,他还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头顶上是古朴的雕花木床,隐隐的白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悄悄的溜进来,远远的人声里混杂着妇女挞衣服的声音,和犬吠猫鸣。

  

  昨天晚上睡在他身边的人已经不再了。

  

  于修云洗漱玩出来,就看见刘秀容坐在露天阳台上喝一晚白花花的东西,他眺望着远方,那和杨健有些相像的完美侧脸弧线显得很融合。

  

  “我们现在在哪里?”他不禁这样问。昨天晚上,他跟着刘秀容风尘仆仆的来到这里,眼前的景色从繁华的高楼大厦到古朴的飞檐砖瓦,从坐汽车到坐三轮。他们拐到很多小巷,最后停留在了一条河边的小房子里,他们累极了,刘秀容打开了一间房间,里面家具上海铺着白布,两人已经睡上去了。

  

  第一次,于修云和别人这么简单的在同一张床上安详入梦。

  

  刘秀容转头和他笑了笑,“我的家乡。”

  

  于修云也做到露台上,“很不错。”这里和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小镇,和他的家乡农村耕种很不一样,但是他却在这里嗅到了一样的感觉——安详。

  

  “给你买了豆腐脑。”

  

  “谢谢。”

  

  接下来的一天,刘秀容都带着他去小镇里逛了逛,这里似乎成为了一个旅游圣地,有很多商铺,饶是于修云觉得自己见多识广,也被一些小玩意儿吸引了去。但是这里的人好像对他们不是很友好,看着他们的眼都是斜的,绝对眼白多于眼黑。

  

  与其说他们看不上于修云,倒不如说他们不待见刘秀容。

  

  “我是个GAY,他们觉得不正常。”刘秀容轻轻巧巧的说,眼帘微微下垂,给人一种心疼的感觉。

  

  “那么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是正常的了。”于修云突然觉得,他们俩逐渐该发生点什么。这个人顶着杨健的五分相貌,性格却真的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杨健是那么霸道、张狂、残忍、变态、惹人嫌!是那么的贱!是那么的……于修云真的想冲上去质问他,为什么不放过他!为什么要逼他到这样的地步!他们是不是前世有什么纠葛!他只不过在天堂看了那么一眼而已!

  

  结果却变成了现在的万劫不复。

  

  “你在想什么?”刘秀容看着他若有所思,随后又说,“我知道。”

  

  “你不知道!”于修云反射性的反驳,脸上的狰狞未退,显得有些仓皇。

  

  他们正在一个什么居里吃饭,于修云一句话吼得其他人都吓了一跳。但鉴于那种恐怖的神情都不出声。

  

  “于总,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回到这里吗?”刘秀容拨弄着碗里的饭淡淡的出声,“我看你实在是太惨了,比我还惨……所以我有了勇气回到我一直逃避的地方。”

  

  于修云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你注定要被那个人抓回去,既然你这么惨都要回到最害怕的地方,我为什么不能回来呢?况且你还给我支付了回来的路费。”刘秀容凉凉的开口。

  

  于修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和杨健一样……绝对是个变态啊!

  

  “就因为这里的人都讨厌你是个GAY?”所以这里才成为刘秀容最害怕的地方。

  

  刘秀容摇头,他望着窗外那条清澈漂亮的小河,冷笑道:“因为我是个GAY,但是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为了我,她从这座桥上跳了下去。为了她,我杀了一个人。前一个晚上,那个人还在一张床使劲睡我。”

  

  于修云觉得刘秀容在说谎,就算是未成年人故意杀人,也是要受刑事处罚的,最起码要判个十年以上,反观现在眼前的刘秀容,也只有二十出头,即使看上去有些世故的沧桑,但是掩饰不了眉宇间那一份青年的稚嫩。

  

  “你怎么杀的他?”

  

  刘秀容笑得有点苍凉,指了指外头那座桥,“很简单,把他从桥上推了下去。弄瘫痪了他的一双腿,他本来是个运动员。”

  

  确实,这和杀了一个人没什么区别。于修云闭着嘴不说话了。

  

  晚上,刘秀容把于修云叫起来,带他去了另外一条街。他们穿过一条小小的,弯弯曲曲的巷子,夜露深重,于修云穿的是拖鞋,他□的双脚都湿透了。

  

  穿过一个小巷后,于修云的眼前豁然开朗,这不同于之前的宁静与平和,这是一片城市都比不上的灯红酒绿。入眼都是酒吧。

  

  刘秀容指着一个小酒吧:“于总,开开荤呗。”

  

  于修云不舒服,其实这些天他和刘秀容根本没有兴起那种想要的感觉。他又不是杨健那只禽兽,每次看着他的眼睛都是绿的,就是一个禽兽。

  

  “我看起来像那么饥渴?”于修云皱眉。

  

  刘秀容熟门熟路的点了两瓶酒。他坐下别有深意的说:“不是,只是我最近发现你越来越像下面那个。”说完暧昧的笑笑,“否则我们每天都睡在一起,你怎么就像个柳下惠。”

  

  于修云看出了,刘秀容这个人的嘴巴,就比杨健那厮差一点点。

  

  不过,他真的感觉自己很久没做了!不是没做!是很久没和除杨健之外的人做了!而且很久没有当上面那个了!

  

  想到这里,于修云突然有种如梦初醒的惶恐。这代表什么!但是他在商场摸爬滚打有些日子,心性也不是那么容易表达出来的,脸上的表情要硬不硬的吊着。

  

  刘秀容灌了口酒,意味深长:“于总,这回的机会过了就再没回来了。”

  

  于修云觉得刘秀容有种再咒他的感觉。他挑起刘秀容的下巴,“你就这么想我上你。”

  

  刘秀容一把推开,“想上我,除非离开这里。”

  

  于修云刚想开口,就见酒吧里的人一阵起哄,震得他有些耳鸣。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穿着野战裤的性感女人到了酒吧的台上开始飙歌。他收回目光的时候,看到刘秀容还在看着。

  

  过了会他才转回头,突然道:“驴友都这打扮,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我也想到处走走,就是没什么钱。”

  

  于修云不动声色,“随便到一地。男人还怕活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