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窗柩紧闭的老屋有些黑。
黑暗里庄玠看不清周遭景象,只有一缕腐朽木香,夹杂着楼外旷野的凛冽,像老四合院陈旧尘封的乌木大箱子,徐徐启开透着铁锈味的锁。
坐在桌子前的男人站起身,把窗户推出一个15°的角,正好能看到楼下戒备森严的特警。
——熟练而标准的特种兵隐蔽风格。
庄玠目光追随着他,搭在腿侧的左手食指动了动——那里放着一把匕首,是他身上唯一可供作战的东西。他在动与不动之间摇摆了一瞬,很快把指尖从绑腿处移开。
目标突然行动在警方的计划之外,他没有得到任何有关信息,贸然出手,无论伤了谁都不是个好结果。
柔暖的橙色路灯斜转进窗隙,在桌面印落一道狭线,尘埃微粒在光影里浮动。男人走回那把靠墙的椅子坐下,光影横跨过风衣的纹理,淡蓝色的小火苗从金属打火机里跳出来,他给自己点了支烟,慢吞吞地从桌子下面掏东西。
“你喜欢什么?”冰冷的枪管落在桌上,木质桌板发出一声醇厚的钝响,“M4卡宾?巴雷特?库尔喀弯刀?还是……玫瑰花。”
他用玩笑的口吻抛出最后一个选项,将一枝白玫瑰放在刀与枪之间,指背从枯萎的花瓣上擦过,转而拿起那把半自动的M82,慢条斯理地将枪管、准镜和弹匣组装在一起,架在桌上。
窗外那点幽微的光正好落在枪身,能望见枪管里的银亮膛线。
有什么东西从枪口掠出来,冷锻而成的碳钢发出纤细的声音,龙吟一般,炽热而肃杀。
庄玠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浪逼得退了一步,后背紧贴着墙壁,防弹夹克已经被湿汗浸透,他紧紧盯着那口枪管——枪口是冷的,却有火药的味道漫溢在这间小屋,子弹擦过的那一瞬风声,仿佛只是他神经紧绷状态下的臆想。
确实是他的幻想,因为狙击枪的弹匣并没有空弹壳崩落。
但是硝烟带来的热度并没有消散,清秋时节的北京,竟让人有种置身赤道的错觉,那种热度烧灼着他的神经,每一个感官都在黑夜里被放大到极致,连窗外一只秋蝉的振翅都清晰可闻。
男人将袖子挽到小臂上,里面长衫的盘扣解开了两颗,让窗口的风驱散热意。
“一点小把戏,种族内的信号传递方式,你看,我们是同类。”
他身子前倾,终于把面容摆在了灯光里。
非常典型的北方男人长相,浓眉星目,鼻梁很高,光影落在他星白的两鬓,是一种上了年纪岁月使然的颜色衰退,不同于染发剂修饰的效果,仿佛已过半百,但那张半掩在风衣里的脸仍是年轻的,光滑,紧致,被风吹日晒磨洗出一层麦色。
他屈指在枪身叩着,一下一下,着力很轻,引导空气中冷铁气息波动,一边饶富兴味地打量庄玠的神情,“只不过我比你进化得更早一些。”
用同类来形容高级灵长类动物明显带有轻微的贬义,而从他口中说出却带着几分自得,那是一种更高级的进化者,面对次一级同源种群时天生的优越感。
庄玠深深皱着眉,片刻后似乎想明白了什么,勉力将手抬至左肩,五根白润修长的手指哆嗦着,按了一下对讲机的接收键——不管下一步计划是什么,屋子里信息素的浓度已经超出了身体负荷,他要叫同事进来。汗水从他的指缝坠进扩音筒,浇出一串电流的杂音。
“我见过你死去的那位哨兵,三年前,他押送我回北京,在延庆的山路上被人一枪狙了。是个与R基因融合不错的警察,公安系统应该挺重视他吧?……可惜了。”
男人惋惜的语气轻飘飘落进耳朵里,庄玠一边调试对讲机的频道,一边飞快抬头往那尊高大的黑影瞟了一眼。
对方交叠着双腿,膝上放一把柯尔特手枪,食指离扳机只有三公分,除去体能、距离的差异,他落刀的速度远远比不上对方开枪的速度。
庄玠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汗水已经漉湿了他的鬓角,水光乌亮的碎发贴在雪白的额面上,汗珠一直滚进领子里。
男人俯身在他鬓边嗅了嗅,笑起来:“我闻到你的诱导素了,带抑制剂了吗?”
庄玠抿着唇没出声,只是轻轻掀起细薄的眼皮,目光从那一排湿润卷曲的睫毛下投过来,冷冽而淡漠地看了他一眼。
“我以为你会更喜欢那个小警官身上那种……书呆子读党章一样,刻板又无趣的印刷纸气味,现在看来,这玩意儿好像更容易诱生你的性冲动。”男人敲了敲枪管,好奇道:“是你们结合的时候,基因选择出现问题了吗?”
楼下骤然响起一道尖锐的轮胎声,亮白的远光灯如同一尺雪打进楼宇,远山与层林漆黑的影子,像一尊狰狞神像印落在老旧的玻璃窗上。
男人霍然起身,也不向窗外多看一眼,灵敏的感官已经足够辨认来人身份。
他抬袖掩了掩外衣领,一手扳着窗沿,飞身跃出去,长风衣在夜幕中张开漆黑的翼。庄玠从角落一跃而起,两步追到窗边,抄起桌上那把M4对着窗外连开三枪,子弹擦出一条笔直的射线,然后陡然从黑影耳边擦过去,铮然穿透墙体,雪白的墙皮墙灰哗啦啦落下来。
那人的速度俨然已超越了人体极限,子弹用最短的直线距离追击,仍旧难以企及。
硝烟渐渐退散,楼道里传来军靴踩在混凝土上的急促钝响,下一秒,老屋那扇破锣木门砰地一声被人踹开,门板砸在墙上又弹回去,震落一地浮灰。
蒋危拎着半道上从警备司令部抢来的微冲,循着枪响的方向就是一个点射,窗子应声而碎,丁零当啷的玻璃碴飞溅而起,连那暴怒的喊声里都带着一丝裂痕:“把人给老子放开!”
他听出了M4的枪声,不是公安系统的配枪。
“别害怕,我开的枪。”庄玠缓缓地垂下手臂,把那支美军标配的步枪扔开,竭力遏制着指尖的颤抖,“是黎宗平,我看清他的脸了,他亲自来了,快追!”
蒋危这才从黑黢黢的陋室里,捕捉到他家宝贝一缕游魂似的身影,单薄伶仃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他把枪撂到一边,扶着庄玠的腰让他靠在自己肩上,空气里淡淡飘着火药和铁锈的味道,两个人靠坐在桌子边,手在庄玠嘴角一摸,果然摸到一把潮热的血。
庄玠向来是个清醒而克制的人,诸如厌恶、渴望之类的情绪都很淡薄,心里产生不适的时候,他就习惯性地咬下嘴唇,把那淡红色的唇瓣像花一样咬出褶皱,咬出血珠——对别人和对自己一样狠。
“疼不疼?”蒋危小心捧着庄玠的脸,把那片柔软解救出来,他手指上有一圈常年握枪磨出来的茧子,不敢用指腹擦,只能轻轻朝渗血的裂口上吹气,试图帮他缓解疼痛。
庄玠微微偏过头,躲避落在脸上的炽热目光,睫毛在下眼睑垂成一片鸦青色的阴影,看得蒋危心猿意马。
“……带那个了吗?”他摸着庄玠软软的后颈肉问。
性冲动这种东西,研究所每个人都深知其厉害,如果说普通人对它的忍耐度为10,自然界别的动物为0,那么他们这类人就是在人和动物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借助社会人的道德感,来克制身体里最原始的欲望。
药物固然能达到辅助抑制的作用,但远不及痛痛快快做一场,那种发泄到酣畅淋漓的快感更能安抚人,尤其是面对眼下这种强烈的气息波动。
蒋危打量着庄玠的表情,心里已经了然——警方得到的消息是有当年那两个从犯的线索,谁也没料到黎宗平会亲自现身,来潮周期又没到,庄玠自然不会带着那东西。
他暗自窃喜,两根指头勾着庄玠的手,摇了摇说:“走吧,我背你去车上,先回家。”
从前念初中时那一段回家路,老街昏黄的灯,大院浓碧的树,一地褐红的砖,他把走累的人背在背上,手里托着庄玠的腿,听他趴在自己颈窝里黏黏糊糊的背课文,至今回想起来,仍有种平凡处开出小苍兰一般的悸动。
这些年沾血的沾火药的滋味都尝过了,彼此折腾个半死不活,又开始怀念最初的美好,可惜庄玠再不会把信任交给他,乖乖趴在他背上耍个懒念个秧儿,唇角抿出点好看的笑纹。
蒋危的手绕过身子去抱人,庄玠猛地把头一偏,脸枕在木桌上,那双被水气迷蒙的漆黑眼睛警惕地看着他。趁火打劫的事蒋危干了不知道多少次,实在不能怪别人防备。
屋子里充斥着另一个人的信息素,庄玠把滚烫的脸贴着桌面,借助木板驱散凉意,黎宗平没来得及带走的那把狙击枪就在面前,离他的鼻尖只有几公分,冰冷的枪管,淡淡的硝烟,对于他而言都是致命的诱惑。他甚至拨开湿漉漉的头发,前额抵着枪托,用柔软的唇蹭了蹭枪口,似乎要从那里汲取水泽滋润干涸的花瓣。
清泠泠的月光落在他肩发上,耳后那片软肉舒展出一种柔和的白,从未有过的乖顺,就这样毫无防备地撞进了蒋危眼里——被别人诱导出的反应。
蒋危一把扣住他的手腕,直接把庄玠拽起来扔到肩上,走之前还顺手把那支高精密武器拨到地上,嘴里问候着黎宗平的亲爹亲娘,上去狠狠踩了两脚,这才踢开门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