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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勺:有什么比老婆送得夜宵更重要吗?没有。

第13章 勺:有什么比老婆送得夜宵更重要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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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奶狗,是徐三爷眼里的奶狗。

陷入爱情的男人,总是不讲道理的,陷入爱情的徐三爷,格外不讲道理。

一场以如何扶持老板男朋友迅速上位为核心话题的紧急会议顺利闭幕,短短二十分钟之内,袁灼的个人资料在徐家高层之间迅速传开,在穷乡僻壤闭门思过的关越掀开了脸上的前男友面膜,对着快要震炸的手机翻了个白眼。

刑岩是唯一一个没急着走的,已经迈出大门的老赵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特意换下了八卦到两眼放光的欠揍表情,专门神情肃穆走回来的拍了拍他的肩头,给他安排了一个天降胜竹马的苦情剧本。

“那啥,小石头啊——你喜欢什么样的跟师父说,师父再给你找,三爷到今天也不容易,你可别钻牛角尖,改明儿师父给你物色个更好的。”

“.…..”

越是年轻时候叱咤风云的,就越容易在中老年阶段加入家长里短八卦天团。

刑岩自知解释就是掩饰,只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送走了自己日益不着调的师父。

老赵和徐老爷子从前总会把他和温瑾当成一对,俩老头年轻时候都是仗着信息素横行霸道的狠角,经常凑到一处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私底下还曾经认真研究过这么多年他不下手,到底是因为身体不行还是脑子不行。

会议室的原木门关合,刑岩近前一步,极有分寸的停在离温瑾半米的地方,伸手捡起空空如也的一次性塑料杯,反手扔去了角落的垃圾桶里

“三爷。”

温瑾陷在宽背的扶手椅里,踩着帆布鞋的双脚在纯黑色的手织地毯上划来划去,袁灼买的狗狗袜子裹着他细瘦的足踝。

“邵旸要动城西,机会合适,可以出手帮一把。”

“好。”

“我要这两瓶药,买完送来。”

一件公事,一件私事,温瑾显然对第二件事比较上心,他轻车熟路的从刑岩裤兜里摸出手机,往备忘录里输了两个药名。

他动过手术的事情只有刑岩知道,后续的烂摊子便只有刑岩能帮他跑腿处理。

与腺体有关的手术是不可逆,现下的医学手段再怎么发达也只是人工干预,很多与之相关的药品根本没有在国内得到许可。

刑岩瞥了一眼手机,温瑾要的是靠人工激素刺激神经的干预性药物,这种东西的稳定性还没有得到临床认可,而且温瑾后颈动过刀,一旦出问题,绝对不是再做一次手术就能解决的。

他是见过袁灼的,所以他打心眼里觉得温瑾只是一时兴起,袁灼不值得温瑾去做这种改变,,至少现在的袁灼不值得。

刑岩没有像以往那样痛快应下,他沉默少顷,常年紧绷的扑克脸上多了些欲言又止的表情。

“放心,费用我报销。”

从某种角度上讲,温瑾是个很好的老板,坚决不占员工便宜,他起身抻了抻发酸的腰,误解了刑岩的沉默。

还是那句话,徐云升骨子里薄情。

他信任刑岩,依仗刑岩,但他不会与刑岩交心,他不会同刑岩讲什么生死与共,赤胆忠心,他只会从最客观冷静的角度维护这个自幼陪同他长大的兄长。

他们只会有福同享,不会有难同当。

难是他徐云升一个人的,他从不认为自己有让人替他分担的资格。

徐云升分化的很晚。

二十二岁的时候,邵旸在午夜时分坐上飞往外省的航班,他在停机楼里眯了一觉,赶了第二天一早的飞机,去欧洲的一家私立医院切除了腺体。

他没能分化成一个Omega, 也没有必要变成一个Omega。

大局风雨飘摇,切除腺体帮助他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他不会有易感期和发情期,不会有情感的偏移,更不需要依附于别人的信息素,他成为了徐家的继任者,一个真正合格且出色的继任者。

温瑾这个身份,是那场手术唯一的后遗症。

切除腺体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的身体状态,他开始有了失眠的毛病,经常整夜无法入睡,他试过很多种方式,甚至像老爷子当年那样,找个山头开荒种地,种树挖井,试图用原生态的生活节奏解决问题,但都没有多少成效。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成天泡吧撩闲的关越绕过刑岩,特意拖着他去玩了一遭,玩得昼夜颠倒昏天黑地。

烈酒、雪茄、好看懂事的Beta、高大俊朗的Alpha,美人乡消磨心神,关越如鱼得水,他走马观花,一夜过去,他昏昏沉沉的回了家,终于困得倒头就睡。

他现在的酒吧就是这么开起来的,他身份特殊,天天出去泡场子给人送钱不是个事,自己盘个店面还能顺手赚点钱。

有关酒吧的事情,徐云升谁也没告诉,他悄悄给自己做了一个新的身份,用得是随机生成的名字。

刚开业那会他只有闲暇时间才能过来,后来时局稳定,他便光明正大的退居二线让刑岩折腾,晚上卖酒,白天补觉,小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直到有一天晚上刑岩连着掀了对家五六个场子,身上带了伤,得找个地方收拾利索,他才不情不愿的给刑岩报了地址,让人家过来换身衣服吃口饭。

——然后就用一碗海鲜面,把取枪子都不用麻药的刑岩活活送进了医院肠胃科。

袁灼是勇士,单从他觉得温瑾做饭好吃这一点上,他就是值得徐家上下敬佩的勇士。

他并不知道温瑾背地里在忙活什么,也没有察觉到城里好像变了风向,他忙着打点他那一亩三分地的小地盘,邵旸查得严管得宽,城西风声紧,难免有人来城东抢地盘,几家稍大一点的场子都应付不来,一连几日,总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请他帮忙。

事业起色,好运气拦都拦不住,袁灼春风得意,小狗尾巴翘得老高,整天蹲在温瑾面前扒拉着手指头算他又拿了多少保护费,离他心心念念的大床还有几块床板。

短短一周的时日,城东有头有脸的店面都跟袁灼有了联系,袁灼走在街上,总会听见此起彼伏的“袁哥”。

只是事业辉煌就意味着加班加点,袁灼手底下没那么多人手,场子一多看不过来,连他自己都得亲自上阵。

他连着泡了三天夜场,被跳钢管舞的小Omega熏了一身甜呼呼的牛奶味,温瑾是闻不出来这种味道的,可架不住他自己心虚,愣是找个澡堂子冲了俩小时的澡,又顶着一脑袋水珠跑回了店里,成功在夏末秋初得了感冒。

袁灼活那么大,只受过伤,没生过病,压根不知道该吃什么药,而且兴许是因为最近几天累大了,他这感冒没那么容易好。

可病归病,事业归事业,眼见着差一点点就能买大床,袁灼很敬业的带病上岗,继续猫在乌烟瘴气的场子里,等着同行茬架找事。

不过,这一晚,他没等到同行,反倒等到了便衣出行的邵旸。

邵旸私底下的衣品很好,深灰色的短款风衣是才上过时装周的好牌子,他坐去袁灼对面,轻车熟路的到了两杯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袁灼,态度友好,目光谦和,要不知情的旁人看去,只当他是在猎艳搭讪。

夜场里或多或少会洒一些刺激神经的东西,邵旸的信息素很特殊,他的信息素不是一个确切的味道,更像是两种东西混合在一起。

涩苦,醇香,浓烈,像烟草和烈酒相互杂糅,又像是泡过威士忌的雪茄,独一无二,直入魂魄,每一个细枝末节的气味分子都透着典雅的贵气。

“别紧张,我今天休息,不是公务。咱们喝一杯?”

情敌的信息素比自己好闻怎么办?

一般人可能会吃醋,愤怒,嫉妒,但袁灼没有。

——因为他感冒了,他闻不到。

袁灼无动于衷的搓了搓鼻涕,特意用搓鼻涕的那只手把酒杯退了回去,很是成功的让邵旸面上有了一丝裂痕,

“不了,一会老婆送饭,喝了吃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