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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青梅竹马不如烤红薯

第26章 青梅竹马不如烤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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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窝可以换,饭盆不能换。

袁灼没有被从天而降的大馅饼冲昏头脑,他清醒得不像话。

他清楚温瑾对他的心意,可他更清楚自己的斤两,24K的纯金饭盆的太贵重了,现在的他并没有资格驾驭。

他跟温瑾差得太远了,他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无视掉他们之间的差距。

他若是现在坐享其成,仗着温瑾对自己的喜欢去做个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肆意挥霍享受温瑾给他的资源,那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软饭精。

他还是想在他的街头疯跑拼命,靠自己的能力去干出点事业,或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没有足够的财力去给温瑾买一个像样的礼物,可至少他能赚出两个人的饭钱,至少他能拿自己挣得钱给温瑾买砂锅粥和大螃蟹。

袁灼是自卑,但他从不自怨自艾,这是他身上最可爱的闪光点之一,他仍旧是那个初来乍到的少年,对着城市的高楼大厦瞪起圆溜溜的狗狗眼,渴望着能靠自己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但凡是袁灼想做的事情,温瑾绝对不会阻拦。

他在本宅里歇了几天,请了医生到家里给袁灼换药,等到袁灼伤势见好,他就主动收拾了东西,打算带着袁灼回酒吧去住。

袁灼住不惯这里,本宅的装修是刑岩盯着弄得,明面上简洁简单,实际上哪个地方都没少花钱,袁灼在这的每时每刻都是小心翼翼的,连上厕所都是两个手扶着,生怕弄脏了地上的瓷砖。

爱干净懂规矩是好事,但温瑾并不需要袁灼谨慎成这样。

他收拾了一个小行李箱,除了几条睡袍之外什么都没带,刑岩给他送了衣服,他舍下一柜子高定名牌,换上袁灼的狗狗背心,又外头加了一件浅灰色的短款外套,还特意没系拉链。

“温哥,你不用……你不用将就我。”

袁灼套上一身黑色的运动服,他肩上的伤还没好利索,穿运动衫的时候得温瑾帮他。

他坐在床边,刚被温瑾擦干的头发还支棱着,温瑾站在他面前,背心上憨态可掬的小狗贴同他鼻尖对着鼻尖,惹得他心里发酸。

水洗到褪色的牛仔裤,简单便宜的帆布鞋,还有盖过脚踝的狗狗袜子,细细软软的头发重新在脑后扎成了一个小揪,显得格外稚气。

这是他最熟悉的温瑾,是让他魂牵梦萦的温哥,但这不是温瑾真正的样子。

他见过那个惊鸿一样的徐云升,见过温瑾该有的生活,他心心念念的美好太廉价了,温瑾不该这么委曲求全。

“你该穿什么就穿,该用什么就用,你别委屈自己,你别将就……唔!”

亲昵缱绻的亲吻越来越得心应手,他们早饭吃了刑岩做得华夫饼,温瑾加了不少枫糖浆,到现在嘴里还是甜甜的。

“我这么穿不好看吗?”

款式相仿的运动衫是纯黑色的,没有显眼的标志,一记浅吻哄得袁灼晕头转向,温瑾给袁灼理好袖子,又特意凑回去舔了舔袁灼水润润的唇面。

“好看的……当然好看,温哥没有不好看的时候。”

许是因为没了隐瞒身份的负担,温瑾这几日袒露了不少本性,他依旧温润冷清得令人神魂颠倒,但在某些恰当的时机里,他也会显出几分游刃有余的恶劣。

徐云升不是普通的地痞流氓,他是有文化有品位的流氓。

他抚上袁灼的面颊,将他涉世不深的爱人揽入怀中,大出许多的背心依旧不能遮住他的锁骨,他眉目温和的俯首吻上袁灼清爽干净的发顶,仿佛完全不知道袁灼正对着自己昨天晚上啃出印子的地方红了耳尖。

“不会委屈,我喜欢这么穿,这样显得年轻,和你般配。”

——所以说A城八卦头条从来都是不对的。

城东翘屁狂犬一鸣惊人,成为徐三爷新宠走上人生巅峰。

小鹿吧唧吧唧嚼着刚印出来的八卦小报,老鹿翻着白眼拿屁股一拱,从自家小崽嘴里抢过破报纸扔去一边,并用蹄子在地上划拉出了正确的标题。

——徐三爷老鹿吃嫩草,拐骗涉世未深的小奶狗。

袁灼错过了道上最风雨飘摇的一段时间。

城东一切如常,他最常去的包子铺换了门脸,新做的灯箱招牌有模有样,他一手牵着温瑾一手拖着行李箱打人家门口路过,老板乐呵呵的叫住他,往他手里塞了一屉热乎乎的鲜肉包子。

所谓的内斗和清洗在短短几天之内终了,妄图继续茬架惹事的刺头被解禁的关越悉数料理,除了袁灼手底下的一亩三分地之外,其余的场子和地皮都被徐家正式接管。

徐云升久不出山,一出面就是大刀阔斧的手笔,没有任何商谈的余地,觊觎孙家产业的各路堂口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计可施。

他们当然知道孙老二死在徐云升手里,会所监控,弹道分析,甚至于凶器的持枪许可证上都赫然写着徐云升的大名,桩桩件件铁证如山,徐家的掌门人亲手坏了自己在道上立下的规矩。

这绝对是一件可以用来大做文章的事情,可谁都没有牵头的胆子。

倒是有一腔热血嫉恶如仇的把这些证据拍到了邵旸办公桌上,邵Sir捧着差一天过期的军用罐头眨了眨眼睛,很是坦然的表示自己早就已经被十恶不赦的徐云升贿赂腐化了。

——当年他们野外演习一周,回学校饿得面黄肌瘦,小徐同学怕他营养不良,硬是从学校后厨偷了满满一箱罐头,直把他感动的热泪盈眶,活活吃到一看见罐头就想吐。

城里规矩不破不立,徐云升有破规矩的胆量就有立规矩的资本。

秋末入冬,徐家在东码头设了擂,照道上留下来的规矩开堂扩新,可以投奔入门,可以砸场子抢行,此外,老赵明年就要跟自己搞学术的漂亮老婆去国外长住,他这一走,东码头必然需要一个新的掌事。

冬日里的第一场雪洋洋洒洒的落下,袁灼戴好温瑾给他买得护掌,迈步走去场地中心。

老赵叼着烟斗靠海边的石墩子上,夹着雪花的海风呼啸而起,将地面上薄薄的落雪吹向半空。

纷飞的衣角接住落雪,划开了寂静紧张的空气,温瑾穿了一件收腰长款的黑色风衣,湖蓝色的衬衫同冬日里的海面格外相称,他穿过一分为二的人群,缓步走去老赵身边,半长的头发扎在脑后,黑色的皮筋是袁灼给他买的,上面还粘着一个作为装饰的塑料小骨头。

“三爷,这俩崽子到齐了,咱们开始?”

老赵放下烟斗站直了身子,笑眯眯的给温瑾腾出地方,让温瑾站到最佳观赏位。

一个是徐家二当家,一个是新晋的三爷心尖肉,也只有老赵这种给徐云升冲过奶粉的老人才敢用这么戏谑的称呼。

“好。”

温瑾点了点头,面上没有太多表情,鼓鼓囊囊的风衣兜里装着给袁灼买的烤番薯,他来时路上刚好看见道边有卖的。

香甜扑鼻的气味很难让人忽略,潇洒清冷的徐云升配上黑黢黢的烤番薯,老赵一嘬牙花子,想起了自己被取消酒水的特供,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他突然有了那么点家养白菜被猪拱的辛酸。

于是他揉了揉鼻尖,冒着被扣光退休金的风险一把搂过了比自己高出半头的徒弟。

“——小石头,上,揍他,打赢了师父给你烤红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