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回去一人一张床睡到三四点,被沈聪叫醒,“走吧,我们去喝下午茶。”
半岛酒店素有“影人茶座”的美誉,因为不少电影明星都爱在半岛喝下午茶。我跟着沈聪找了张桌子坐下,我点了个“西多士”、要了杯奶茶,沈聪要了个咖啡。我们两个才坐下没多久就看见明星了。
那边过来的不正是钟楚红吗?还有那边正和人谈笑风生的好像是张曼玉——那时的张曼玉很年轻嘛,反而没有年纪大了有味道。我正偷偷摸摸的偷看,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走过来了。
“聪少,好久不见了。”
竟然是“哥哥” Leslie!(小嫣:向伟大的哥哥致敬!)
作者有话要说:亲亲们都猜出“哥哥”是哪位明星了吧?
名人
看到哥哥出现,我除了心情激动外,更是异常兴奋。
哥哥是多少人的偶像,他才华横溢,集歌者、演者、导演、监制于一身,我估计全世界中国人几乎都看过他演的戏、唱过他的歌!只是,哥哥有一个不好,就是他的性向……当然喽,瑕不掩瑜嘛,哥哥永远都是我的偶像。
这么一个传奇巨星突然站在我面前,还跟沈聪打招呼,我马上条件反射的想,可惜自己没带相机,不然就能跟哥哥合影留念。要不要个签名?可签在哪呢?哎呀,我没带笔,不知道握个手行不行……
“这么巧,Leslie,好久不见了。”沈聪站起来,笑道,“一起喝个下午茶?”
沈聪原来会说粤语,而且说得还很好,一点口音也听不出,真是神了。还有为什么他会认识哥哥?而且好像还很熟的样子……
种种疑问在脑海中转着,只见哥哥已大方的坐在我旁边了,我简直要欢呼雀跃,哥哥近看真的很帅气,这么好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男人呢?真是误入歧途了,而且说不定哥哥若干年后的英年早逝与这癖好有关,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尽我所能纠正他这错误!(小嫣:以上纯粹猪脚的胡思乱想,不代表作者想法。)
哥哥坐下后,目光自然移到我身上,“这位是?”
“我叫徐小旭,是聪少的助理,也是您的忠实影迷,”我慌忙站起来,手舞足蹈道。
我说的可是正宗粤语哦,本人从小就爱听粤语歌,对学粤语非常有兴趣,后来去了美国,跟一个香港人合租一个房子,又跟香港老板打工、久而久之说得也不差。
“谢谢你,希望你继续支持我。”哥哥主动与我握手——我的妈呀,今天老子不洗手了。
“坐吧。”沈聪淡淡道,我欣欣然坐下,只见哥哥问沈聪道:“红老师最近好吗?”
“母亲最近正准备排一部新戏,我都劝她这么大年纪,该休息休息了,可她说活到老、演到老,有时候不佩服她都不行。”
“我现在拍一部戏,叫《胭脂扣》,有不少粤剧镜头,到时又要麻烦红老师了。”
“呵呵,有人要请教她,母亲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麻烦呢?”沈聪笑道。
“现在我还记得以前在红老师家里,我们一起排戏练习,你唱得真好。”
“那次?是我母亲逼我的,我从小就不喜欢唱戏,不过是听多了会哼几句罢了。”
我坐在那里听着,突然有一种很不好的想法,哥哥好像对沈聪很有好感……我已经沦为电灯泡了。我喝了口奶茶,继续沉默的坐在那当个好听众。
“你这次来别急着走,一定要找我,好让我尽尽地主之筵。”
“好啊。”沈聪也不客气,一口答应下来。
哥哥站起来,“那我先走了,你有我电话的,记得call我。”
我望着哥哥远去的身影,问沈聪道:“聪少,我知道你向来神通广大,可真没想到你居然会连大明星都认识。”
“见过几次吧,也不是很熟。”沈聪喝了口咖啡道。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聪少,我想问,你母亲是不是就是那位爱国名伶红老师?”
“呵呵,你也知道她啊,我还以为她在北方不是那么出名,毕竟她唱的是粤剧嘛。”
望着沈聪那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我差点没跳起来。
拜托你自觉点好不好,红老师可是华人世界如雷贯耳的爱国名伶,粤剧界的国宝级人物!她的一生更是传奇!
红老师的艺名是“红丝女”(小嫣:亲亲们应该可以猜猜沈聪母亲原形是谁吧?呵呵),祖籍广州,出身粤剧世家,又当过电影明星,却始终钟情于粤剧,她的表演艺术浸润于传统,博采众长,脱颖创新,创造出独树一帜、影响深远的“红腔”,以其出众的才华、杰出的成就,独领风骚于当代粤剧艺坛。
她唱的戏我在美国帮那位香港老板打工时是经常听的,虽然戏剧节奏都有些慢,但真的很好听,那声音简直是天籁,而且红老师是位真正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大师,她在解放后放弃在香港显赫的地位和优厚的生活,毅然决然的回到祖国,投身于粤剧界,为祖国的粤剧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至于私生活方面,更是为后人所津津乐道,据说红老师回国后,与比自己小的沈姓将军一见钟情,在四十几岁高龄时冒险生下自己唯一的儿子——估计就是眼前的沈某人是也。
“原来你是红老师与沈将军的儿子。”我叹了口气道。以前我的生活何其平凡,没想到回到过去会碰到这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包括眼下这位将门之后、名伶之子——沈聪,这种响当当的人物对以前的我来说,是多么可望而不可即,而如今却这么活生生的坐在我面前,还成了我的老板!哎,真是人生如戏了。
沈聪没搭理我,他好像已经习惯了别人概叹的目光,自顾自的拿起一块金黄的西多士咬了一口,道:“快吃吧,这东西冷了就不好吃了。”
我望着那块金黄诱人的西多士,感觉今天才来香港没多久,就碰见了哥哥这样的名人,还知道沈聪原来也是个名人,套句俗话,我被雷到了,有些不知所措、没胃口下咽。
“不喜欢吃吗?”沈聪见我只看不吃便道,“也好,可以留着胃口今晚吃吧。”
我想起之前沈聪说要拜访那位霍老便问:“今晚我们要拜访的霍老是何方神圣啊?”
“是我以前的一位生意伙伴。”沈聪轻描淡写道。
咦,沈聪原来是做贩卖军火生意的,那位霍老岂不是……
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再也不敢想下去了。只是,若今晚是对着这样的危险人物吃饭,就算是山珍海味、鱼翅燕窝我也吃不下啊!找个借口不去算了。
“聪少啊,我难得来一趟香港,能不能不去那位霍老家里,自己出去转转?”
“我们今晚是去霍老的山顶别墅,那里几乎是香港最豪华的地方了,你去那见识见识不好吗?”沈聪一点也不买我的帐,板着脸道,“何况今晚我去是要谈生意的,你不想去也得去。”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哥哥”的出现,亲亲们基本上是分成两派,一派是接受、一派是反对。所以小嫣也很犹豫,究竟这些“雷人”们要怎么写、写到什么程度,小嫣都不得不考虑仔细,因此这段时间一直没有更新……
不过小嫣真的很喜欢“哥哥”,所以他还会出现,亲亲们,保佑小嫣不要写砸吧,阿门!
有亲亲说,现实人物的出现会破坏文章的风格,本来小嫣是想把许晓绪写成一个冷感女王受,写出一种淡淡的忧郁的感觉。可是随着剧情的发展,许晓绪慢慢也暴露了他的缺点,他其实是个挺小资的人,又喜欢名牌衣服、名表、名笔……表面清高,内里却是一个喜欢物质享受的人——这样也好,人嘛,不可能完美无缺,有欲望才会有缝,才能让小攻们有钻进去的机会……
至于谁会是正牌小攻,这个问题按照小嫣的墙头草性格,一般会直到最后一刻才能揭晓,所以亲亲们可以尽情说出你们心中的喜恶,小嫣会尽所能的满足最有理的一方——真的,不信你回头看看《细雨斜阳入剑门》,人家其实喜欢的是小超人de,最后却还是忍痛割爱……哎,本人还真是大公无私啊!自我感动ing……好了,废话就说到这,明天见吧,88
谈生意
抗议无效,我只有被沈聪拉着上了那位可怕又神秘的霍老派来接我们的劳斯莱斯,到了那间极尽豪华之能事的山顶别墅。
这间别墅有多豪华?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任何一部涉及上流社会的港片,据说上面的场景很多灵感都是来源于这件别墅。
刚下车,就有一个四五十岁模样、看上去精明能干的男子来接我们:“沈先生,霍老已经在书房等你了,请跟我来。”
沈聪点点头,我们两个一前一后跟着那人走进别墅,大厅里十几个佣人正在忙碌着,长桌上早已摆设琳琅满目的美食和酒,似乎晚上要开晚会,估计很快客人就会陆续来到,到时准会是衣香鬓影、济济一堂。
我有些害怕那样的场合,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大场面,同时又有些好奇,不知道晚会上还有那些人会出现?
哎,有什么人出现关我什么事?不过话又说回来,自从回到80年代后,我的生活就越来越脱离正常轨道,像爱丽丝走入梦境一般。我以前只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在我身边的也是一些很平凡的人——除了沈顾,现在回想起来,沈顾也似乎有意在我面前保持低调,否则以我对沈聪的了解,作为他儿子的沈顾不会这么简单。
可命运让我回到20年前,让我知道了许多我不曾知道的事,又让我留在沈聪、舒宇这帮人身边,我的生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平静了,似乎有什么在变,而且是我的内心变了,似乎不再那么心如止水了,这让我觉得有些恐惧。因为我一直都是信奉“无欲则刚”这真理的,并身体力行着,这也使得我能够抗拒沈顾、舍得抛弃已有的一切、毅然决然的出国。
可现在的我呢?喜欢舒宇送的名表、名笔,又欣然接受舒宇帮我买的名牌衣服……是我变了吗?如果是以前的我,哪怕是像项少龙那样回到古代也绝对不会改变历史、大概只会找个地方像平常人一样生活、了此残生罢了。可现在的我呢?为舒宇、沈聪他们打工,又怂恿沈聪投资万K、来香港买股票……我还是那个豁然恬静的许晓绪吗?
我真的变了,在不知不觉中我竟然有了欲望……
想到这我不禁惊出一身冷汗,人也不禁一失神,撞在已经停在书房门前的沈聪身上。
沈聪回头看了我一眼,正想说什么,带路的人已经打开房门了,“沈先生,请。”
沈聪变率先走了进去,我也跟着进去,只见一个面容瘦削、年约六十多岁的男子坐在茶几前,摆弄着放在上面的一套精美茶具。一见到我们进来便招手道:“阿聪快过来,尝尝我这极品凤凰单丛茶。”
沈聪口中的霍老果然是他,虽然我早已猜到,但望着这位大人物的本尊,还是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谢谢霍老,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沈聪上前坐在霍老对面,那位带路的先生走到旁边站着,似乎是不想打扰霍老与沈聪二人。
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走到一旁,心里一阵苦笑:许晓绪啊许晓绪,你不但变了,还真真正正成了人家的小跟班。
只见霍老握住一把已有些年头的抽皮砂紫砂茶壶,熟练的为沈聪治器、纳茶、冲茶、刮沫、淋罐、烫杯……炮制一壶地道的功夫茶。
以前看过霍老的传记,记得他是潮州人,功夫茶起源于宋代,在广东潮汕地区最为盛行,是潮汕地区很出名的风俗之一,在潮汕本地,家家户户都有功夫茶具,每天必定要喝上几轮。功夫茶以浓度高著称,初喝似嫌其苦,习惯后则嫌其他茶不够滋味了。功夫茶采用的是乌龙茶叶,其中以凤凰单丛茶最有名,曾在全国名茶评选会上荣获桂冠。
霍老洒茶功夫真是了得,“低,快,匀,尽”地将泡好的凤凰单丛茶倒在那一只只精巧别致、洁白如玉的小茶杯里。
“来,试试我这老头子的手艺。”
沈聪拿起一杯品茶,从欣赏茶色、茶味、茶香到嗅、啜并举,玩味再三,仿佛打坐的道人,外界万物全然不觉,让我不禁有些惊讶,沈聪此人还挺能的,好像什么都难不倒他,天生的公子哥儿。
“怎样?”
沈聪沉吟道:“盛来有佳色,咽罢余芳香。”
“呵呵,你这孩子,就会哄我这老头子开心。”霍老哈哈笑道,“你母亲最近怎样了?”
“挺好的,准备排部新戏,到时还要请霍老你去捧捧场。”
“我啊,还有老李、老曾他们都是你妈的戏迷,每次她在大陆登台我们都想去看,就是没时间。你啊,有机会一定要叫你妈来香港看看我们这班老朋友。”霍老和颜悦色道。
“一定、一定。”沈聪毕恭毕敬道。
“对了,那七个箱子是怎么回事?”我心一颤,原来那七个箱子是在霍老那,看来是要说到重点了。
“是这样的,以前霍老提携世侄我,让我赚了不少钱,如今我打算做其他生意,所以希望霍老您能指点条明路。”沈聪神情少有的驯服。
霍老叹了口气,道:“本来那生意是最赚钱的,不过那生意毕竟阴损了些,你是阿红唯一的儿子,我也想你好,也是该收手的时候了。这样吧,我最近打算在大陆建几座桥,你既然有这打算,我就预你一份吧。”
“谢谢霍老。”沈聪高兴道。
“要谢我还是那句话,叫你妈来香港看看我,记得喽!”
“是。”
“阿杨啊,你带阿聪他出去晚会转转吧,我喝些茶再出去。说起来,这茶壶还是阿红送的……”霍老似乎陷入美好的回忆之中。
我们退了出去,事情办得顺利,沈聪自然也轻松不少,我只是纳闷,公司现在的生意不是挺好吗?沈聪为什么急着要将这一亿元都投资出去,他明明不像是那种唯利是图的人……
带着疑问,我和沈聪回到大厅,晚会已经开始了。看着一张张政商界、娱乐圈等熟悉的面孔,我还真有些不习惯。如果说下午看见“哥哥”还有些一惊一乍的话,那现在面对这些名流,我真有些麻木了。
沈聪带着我走到长桌前,拿起一杯香槟,又递了杯给我:“来,庆祝一下。”
我接过杯子,和沈聪碰了碰,微微喝了口香槟,提醒他道:“聪少,我们带来的钱都花光了,但股票还没有买。”
沈聪笑道:“放心,我记得,我在香港不是还有家分公司吗?用它的钱买就行。”
用分公司的资金?分公司不是由顾雷负责吗?这事顾雷同意吗?我正想问清楚沈聪,旁边已经有人叫了声沈聪的名字走过来了,正是下午刚见过的“哥哥”。
馊主意
哥哥就是哥哥,去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身边总是不乏围着他转的人,男女皆有,因此他只是和沈聪打了个招呼便走了。
我本来还想趁机多看看哥哥的,可见他在这豪华的盛宴中渐行渐远、慢慢融入这熙熙攘攘的名利场之中。
“我们到阳台处看看吧。”沈聪低声道。
我拿着半杯香槟跟着沈聪走到那个偌大的罗马式阳台,外面是水清沙秀,波平浪静的浅水湾,晚上的海滩平静而迷人,夜风中送来阵阵桂花香,细闻似乎还能嗅到海水的腥咸、听到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
我望着海滩出神:虽说来到这里能见到哥哥、还有碰见那些以前只在报纸、电视等媒体看到的人物会有些激动,但这只是刚开始的事,慢慢的,兴奋过后就是平淡,说实在,我还是我、他们是他们,我跟这些名人是两个世界的人,自己跟现在华丽的生活明显格格不入。对我来说,与其锦衣玉食、出入上流社会还不如做回从前那个淡泊名利、随遇而安的我还舒服些。来到80年代这么久,我真的累了,好像回到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虽然胸无大志但也无忧无虑。
“要到海边走走吗?”沈聪似乎看出我的疲态,柔声问道。今晚的他似乎分外体贴,反而让我很不习惯。沈聪这个人并不是那种对谁都温柔体贴的老好人,除非你是他的兄弟至亲,否则他对你好只不过是有所企图。而恰巧我并不在他的名单之列,因此我宁愿他对我公事公办、一副上司下属的嘴脸,也总比现在好。
于是我摇摇头,开门见山道:“聪少,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不妨直讲。”
沈聪目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道:“好,那我就说了。”
跟沈聪相处了那么久,看见他这样的样子我就知道不会有好事。我将剩余的香槟喝掉,静静的听着沈聪说道:
“我上次说过,离半年之约还剩三个月,但我对解决你和舒宇、顾雷的事还毫无头绪。后来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到了个办法,只是这个办法对你都似乎有些不利。”
我倒吸一口凉气,就知道没好事,沈聪果然把我算计进去了!
“聪少,你不如放我走吧。”我恳诚道,“我绝对不会让宇少和雷少他们找到的。”
沈聪不耐烦的挥挥手,“不是跟你说过没用吗?你就别想了。”
“那你想怎样?”我哭丧着脸道。
“很简单,只要你成为我的人就好了。”沈聪一本正经道。
什么?我以为你聪少想了几个月想出什么好办法,结果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别玩了,聪少,全世界都知道你不喜欢男人,只喜欢女人,你让宇少和雷少他们怎么相信?”
“所以我才要将总公司的所有资金都拿出来按照你的提议去投资,甚者将香港分公司的钱都拿去用你的名义买了‘汇丰银行’,现在无论是舒宇还是顾雷都应该会相信我被你迷得失去理智了。” 沈聪正色道。
我听了这话立刻大惊失色,道:“聪少,你要三思啊,你这么做,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很可能因为周转不灵而破产的!”
“我知道,”沈聪断声道,“可是钱没了可以再赚,兄弟没了就再也找不会来了,我沈聪可以没钱没权,但不能没有兄弟。现在财我也散了,我已经跟你一起的风声也传出去了,你就乖乖的继续跟我做这场戏吧。”
怪不得沈聪去哪都带着我,在酒店还跟我住同一个房间,又问我要怎么投资,还这么大手笔拿一亿多去做这做那,原来统统是为了演他那“爱美人不爱江山”的闹剧,什么兄弟不兄弟的,以前看《水浒》我就很不能理解好汉们的兄弟感情,结果没想到这世上真的有这种人,而且就在我身边!沈聪啊沈聪,你真的害死我了!
看见我的脸气得红了又白、白了又绿,沈聪叹了口气道:“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我不是用你的名义买了不少‘汇丰银行’的股票吗?事成之后这些都是你的。”
“什么叫做事成之后?”我怒道,“沈聪,你想整死我吗?你这么做舒宇、顾雷他们就会善罢甘休?我该怎么办?我还要不要做人了?”
既然好声好气人家当你没到,我就干脆跟沈聪叫板。
沈聪见我发飙,不禁一愣,然后突然间笑了:“呵呵,你也会发脾气啊。”
他的笑容和舒宇的温文儒雅、顾雷的开朗阳光不同,沈聪的笑容给人一种破冰的感觉,让他那硬邦邦的形象平添一丝人情味。
“狗急了还会跳墙,何况是我!”我根本不受沈聪笑容的迷惑,怒目而视道,“我许晓旭做人堂堂正正,无论是舒宇还是顾雷,我说不跟就不跟,我就不信他们能把我怎样。沈聪你不要多管闲事、皇帝不急、太监急。”
最讨厌就是这种人,本来事情都是很简单的,一是一、二是二,却偏偏要弄得这么复杂,搞得一发不可收拾,最后一拍两散。
沈聪拧着眉头看着我,道:“小旭,我不知道你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但世界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人性也不是你认为的那么单纯。如果你说停就停、说走就走,那舒宇、顾雷他们也就不是舒宇、顾雷了。”
“那你如果跟我把戏这么做下去,事情要怎么结束?难道我跟了你舒宇和顾雷就会放过我吗?”
“我说过,他们两个真正爱的不是你,我认识他们那么久了,这点我还是能确定的。而且作为他们的大哥,如果我真的看上你了,他们也不会跟我抢的,甚者还很欢迎,毕竟我从来没看上过任何人,包括沈顾的母亲顾霆、还有我之前的未婚妻秦絮,我对她们都只是淡淡的,根本谈不上爱。所以他们知道我看上你的话,尽管有些不情愿,也会举双手赞成。只要缓过他们对你的新鲜劲,再过一段时间,以陈希的能耐自然能搞定顾雷,而我也有办法让舒宇得到许平……”
什么?让舒宇去搞我爸?
我顿时急得大叫:“不行!不能让舒宇打许平的主意!”
沈聪奇怪的看了我一眼,道:“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糟了,我有些心虚的低下头,可千万不能让沈聪知道我紧张的是我那个不懂人情世故的爸爸许平,否则,以沈聪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一定会利用我爸要挟我做各种各样的事。
于是我抬起头,故作坦然道:“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喜欢舒宇。”
作者有话要说:JJ今晚有些抽,31章“谈生意”好像看不到,没看过31章的亲亲等JJ不抽再去看吧。
逃亡
“喜欢舒宇?”沈聪显然没想到我还会来这么一手,“你不是不喜欢男人吗?”
“但舒宇是例外。”我强忍想吐的冲动,装出一副痴情的样子,道:“喜欢一个人是不分性别的,喜欢就是喜欢。”
“说得好。”
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见哥哥不知道何时站在阳台处,看着我道:“你说得实在太好了,沈聪啊,你就别难为我这位fans了。”
沈聪面色一沉,道:“现在不是我难为他,而是他难为我!”
“算了,别想太多,感情的事最不能勉强,”哥哥笑道,“来,我们进去喝酒。”
说完拉着沈聪进去大厅了。
我有些尴尬又有些感激的看了哥哥一眼,虽然我欺骗了他,但多亏他的及时出现,化解了我的难题,不然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自己喜欢舒宇的谎话给说下去。
这天晚上,沈聪还真是不醉无归,幸亏有霍老的司机将我们送回去,跟哥哥挥手道别时我还真有些依依不舍,估计以后我不会有机会再见到他了。虽然与他接触不多,但他为人随和友善,实在是个很好的人,只可惜若干年后英年早逝,只留给我们一个远去的背影和永远的遗憾。这些都是后话了。
回到酒店后,我将醉得一塌糊涂的沈聪扶到床上,自己一个人想了又想,终于作出一个慎重而又艰难的决定,那就是——逃!
说实在的,我想离开沈聪他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只不过由于自己懦弱的性格以及得过且过的心理才一直拖到现在。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沈聪他们只不过是我回到80年代后初来乍到的一个落脚处,当初我人生地不熟的,又不懂得在80年代的生存技巧,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如今我既有钱又有假身份,何苦再赖在这里不走呢?
沈聪他们几个都不是好处的主,顾雷是个危险的gay,舒宇是个危险的半gay,沈聪则是个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疯子,我若是再留在他身边,估计会被他们整死!更何况今天我还撒了个弥天大谎,真不知道这谎言说下去要怎么收拾!
此地不宜久留,我还是赶紧走吧。打定主意后,我翻了翻自己的证件,幸亏全都在。又因为当初我想到香港买股票,所以将存折里的钱都取出来了,以至于身上带的现金数量还真不少,估计回到大陆省吃俭用也够用一年半载了,此外身上还有一些沈聪给我应急的港币,估计够应付今晚了。
于是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推门走出房间,离开半岛酒店,然后随便找了间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逃难似的飞奔罗湖关口,从那回到深圳。然后随便买了张火车票,登上了逃亡的列车。
当火车开动的那一刻,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其实沈聪的危言耸听我不是没听进去的,我也害怕自己会被那三个人抓回去,可没想到我真的做到了。我终于逃出那三个疯子的手掌心了!
我既是开心又是疲惫的爬上卧铺,将被子盖好,到这会儿绷得紧紧的神经总算是放松下来了,一想到沈聪醒过来发现我逃跑的样子,我不禁一阵好笑:沈聪啊沈聪,你以为什么事情都在你掌握之中,你以为谁都要听你的话吗?我偏偏就不买你的帐!呵呵。
我美美的睡着了,估计睡梦中都是笑着的。
当我睡醒时已是第二天的早上,离终点站还有一半的路程。哎,这年头的火车速度还真是慢,不过我也没打算坐到终点,因为按照沈聪的能耐,他要查出我买了去哪里的票应该不难,毕竟本人长得也太扎眼了些。
于是我起身洗漱后,先到餐车吃了个饱饭,又在行李中找了套最普通的衣服换上,又将头发弄乱,看上去没那么起眼,然后就在下一站下了车。
我拿着行李从火车站出来,到商场转了一圈,买了个难看的平光黑框眼镜,又买了个假发,还买了套又土又笨的衣服给换上,总算把自己给改头换脸。但我还不放心,到一个小餐馆点了一斤虾,然后硬着头皮将虾全部吃了下去。
须知本人对虾过敏,吃一两只还好,如果吃多了会脸上长红包,整个人浮肿,十分可怕。我就是要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所以才冒着生命危险吃的。看着镜中那恐怖得像猪头一般的自己,我终于满意的踏上了回家乡的路。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按照一般常理,我要逃走当然是有多远跑多远,可我就是要出其不意,打道回府,然后就在沈聪的眼皮底下生活,看你沈聪如何能找到我!
于是一个星期后,我又回到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在我家、也就是我爸宿舍的附近租了一个房子住了下来。
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虽然我对我爸感情不是很深,但他毕竟是我爸,自从上次沈聪说要助舒宇一臂之力,让他得到我爸后,我真的很担心。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爸成为同性恋啊!尽管他对不起我妈、而且他算不上一个好爸爸,但我身上毕竟流着他的血,所以我要看着他没事才能安心。
于是我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房子,房东是个寡妇,我每月才多给她两百块钱,让她管我三餐,结果就把她给乐坏了,一个劲的说我大方,哎这年头钱还真好花!至于我是做什么职业、为什么要租她的房子住,她也不深究了。
不过这年头工作比较难找,而且连打个散工都要查你户口似的问东问西,我怕被沈聪知道我的去向,所以干脆不找工作,平时就在家写点小说、散文什么的来赚稿费,反正刊登这东西有个笔名就行,联系人就写包租婆的名字,由她帮我收稿费,一个月下来也能赚个一两百,就当给伙食费了。
久而久之,包租婆便叫我“作家”,周围的邻居也都以为我是靠写作为生,对我这打扮古怪的陌生人也不再指指点点、起疑心了。我总算又重新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
接触
我虽然在家的附近住下,但见到我爸的机会却不多,有几次在街上见到他匆匆而过,见他憔悴了许多,远远看去都能见到拉咂的胡子、凌乱的头发,我心里有些心酸,可这一切能怪谁?性格造就命运,我爸混成这样也不能不说他自己也有一份责任。
又有一次,我在路边的小报摊买报纸,看见邓阿姨来找我爸,我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起的,只是看他们现在的样子,估计还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吧。
“许平,你不能再这么颓废下去了,”邓阿姨拉着我爸痛心道,“秦絮临死前将晓绪托付给你的,你怎能辜负她呢?”
我爸低着头,道:“是我害死秦絮的,我对不起她,还真不如死了算。”
邓阿姨急了:“那都是意外啊,你有多爱秦絮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哎,算我求你了,许平,别再这么自暴自弃,晓绪还在我家里等着他爸爸来接他呢。”
我爸听见我的名字把头压更低:“晓绪他、他好些了吗?”
邓阿姨叹气道:“还是老样子,他似乎不记得那天发生的事情了,医生所可能是过于悲伤,选择性失忆吧。”
我心里一动:小时候的我没有那记忆估计不是因为选择性失忆,而是由于那会被我灵魂附体吧……
“我做人还真是失败,呵呵,”我爸失声笑道,“洁英,晓绪以后就拜托你了,你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将他抚养成人吧,我这人不配做别人的丈夫、也不配做孩子的爸爸,我是个废物,活该孤独终老……”
“许平,你别这样,”邓阿姨眼圈,“晓绪就放在我那,我先照看着他,等你心情平复些再来接他。啊?”
我爸也不言语,踯躅着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越发不是滋味。有什么办法让我爸重新振作呢?
“喂,同志,这报纸你买不买?”报摊老板不耐烦道。
我赶紧付钱买下手中那份已揉得有些皱的报纸,回到出租屋那里,先是想了半天我爸的事。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么一段,有的只是父亲对我的疏离。现在回想起来,我爸对我不亲,也许是因为我长得太像我母亲了。
我翻了翻手中的报纸,上面找不到关于沈聪他们的片言只语,看不出他们对我有采取什么行动,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就不用再这样躲躲藏藏了吧?
又过了几日,一天晚上八九点钟,我准备下楼买几个包子当宵夜,走到我家大院楼底,看见一个男子正醉得瘫倒在地上,我一开始还不留意,可听见那人迷迷糊糊喊了声:“秦絮”,我立刻转身回去,果真是我爸。
现在快入冬了,天气怪冷的,他这么醉倒在地、露宿街头,身体怎么吃得消?会生病的!
于是我走过去,推了推他,道:“先生,快起来吧。”
可我爸早已烂醉如泥,任凭我怎么推都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不停的叫着妈妈的名字,还唠叨着“对不起”。
我心一软,奋力扶起瘫在地上的他,准备扶他上楼,可一走到楼梯口,我就无论如何也迈不出脚步了。我妈就是在我眼皮底下从这楼梯上摔下来死的,我对这楼梯实在是有阴影,思前想后,最后将爸爸背回我住的出租屋。
我租的房子一楼住的是房东,二楼是单家独户的两居室,我不喜欢跟别人合租,就一个人把整个二楼租了下来,对房东说是怕别人打扰我写作。这里陈设虽然简陋又老旧,但设备一应俱全,住得倒也舒服,房租也不贵。我将爸爸放在空房的床上,拿毛巾帮他擦了擦汗,半年没见,他瘦多了,看了都心疼。看见他我又想起了我那位身患绝症的姐姐晓情,我曾经信誓旦旦的说要陪在她身边照料她的余生,可是大难临头我还是义无反顾的离开沈聪那里,说到底我跟爸爸都是同一类的人啊,可能在我们的心底,最爱的还是自己吧……
我见爸爸已经睡着、没什么大碍,只是吐了一身,我帮他换了干净的衣服,又见自己扶他回来弄得一身酒臭气,便到浴室洗了个澡,本来想用电吹风将头发吹干的,但怕吵醒爸爸,便那个毛巾边擦头发,便在灯下看书,这年头是很少有得上网,电视剧又无聊,所以晚上我一般都是看小说来打发时间,我也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反而觉得挺安逸的,只是难免有些寂寞。
那位寡妇房东也曾经提过要给我介绍个对象,但都被我拒绝了。我这人对感情其实并不执著,我不喜欢男人,但对女人兴趣也不大,当然,我这么大年纪也不可能是个处男了。
我的第一次是和我唯一的女朋友发生的,当时的我未免有些手忙脚乱、手足无措,结果还是她来引导我,那时我就明白她不是第一次了,这也像当头一盆冷水,让我很有些意兴阑珊。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当我进入她身体时,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人心,反而感觉有些龌龊,相反,她显得很是兴奋,这让平时看上去小鸟依人的她有些咄咄逼人。由于是第一次的缘故,我没在她体内持续多久便射了出来,她虽然没说出来,但我看得出她有些失望,这对我多少有些打击,以至于在我和她拍拖的那段时间,除了这一次便再没有第二次□了。也许是因为我在这方面的冷淡,她后来便把我甩了,我虽然有些难过,但也未至于伤心,可能我对她的感情只是单纯的“有好感”、“不讨厌”而未上升到“喜欢”甚者“爱”吧。
后来我就没再与女人上过床,男人倒是有一次,只是被人上,我虽然厌恶沈顾的暴力,但那次我也得到了满足,沈顾显然是□的个中好手,我在他的手中、口中释放出来,感觉比在女人体内释放的感觉更舒服、更加淋漓尽致……再后来我到美国读书,就更没有什么性生活了,我对那些外国女人实在提不起兴趣,看见她们颜色浓淡不一但却一样浓密的汗毛我就有些倒胃口。
至于□,不是没有,但也很少,我就像是欧洲中世纪的修道士,过着禁欲的和尚生活。因此生活中没有女人我也无所谓,只不过平时没个人说话、又一个人住在屋子里,有时候一整天除了电视机的声音就没有其他声音,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上帝遗弃的孤儿。
如果往后的生活就是这样度过,人生也真的没什么意思。
我翻了个身,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人也一下子惊醒,原来是之前看着书睡着了,我捡起掉在地上的书,一抬头便看见我爸站在我面前看着我发愣。
这时天已蒙蒙亮,在晨光中我能看见他脸上惊异的表情,“你、你是什么人?”
估计是被我的样子吓坏了吧,我长得那么像我死去的妈妈。
我从沙发上坐起来,用手理了理头发,对我爸笑了笑,尽量友善道:“我姓徐,你叫我小徐吧,我昨晚见你醉倒在街头,又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只好把你背回来,你不要介意才好。”
我爸愣愣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才道:“谢谢你。你认识一个叫秦絮的人吗?”
我摇摇头,一脸坦诚道:“不认识。怎么了?”
我爸脸上有些失望又有些释然,他喃喃道:“没什么。我先告辞了,谢谢你。”
说完他转身走到大门前,将门打开,然后又转身对我道:“你借我穿的这身衣服我洗干净后再还给你吧,我叫许平,谢谢你带我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尼罗大人的《紫金堂》真好看,可惜V了,看不到啊
最近有什么好看的文,各位亲亲不妨推荐一下
卖广告
小嫣有个毛病,就是爱开坑,而且喜新厌旧,很多坑没挖多深就不想挖了,所以只好变废为宝,将已有的废坑改头换脸挖一挖,《骗人狼窝》原来就是废坑,现在内容全改了,以至于有点文不对题。
不过呢,老挖一个坑有些闷,《贱门》那边又想放放——之前写了三十万字的《细雨》写得我有些倒胃口,于是今天小嫣又把旧坑改了,变成全新改版的《暗黑骑士团》!
高兴之余来这儿宣传一下,呵呵!
意想不到的事情
第二天傍晚,我爸真的把衣服给我送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