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迅速收回眼神,林瑯转过头向小二道:“我都行,你问他吧……”
那小二点了点头,又招呼向唐玉树:“需不需要现在帮您们开温泉水?”
唐玉树也和林瑯一般,敷衍地“哦”了一声,脑子里却不知道在转什么事情。
回了神来,才对小二道:“我都行,你问他吧……”
小二苦笑:“不然两位公子……先商量一下?”
林瑯转身上楼,向小二丢下一句:“还是问他吧……”
小二一面跟随林瑯身后上去,一面引导着唐玉树上楼:“这……”
“那就开撒……”唐玉树终于给了明确答复。
窝在温泉池子里泡了足有两刻钟,唐玉树才觉得不能继续让气氛这样下去了,清了清嗓子主动搭话道:“这里……是不是很贵?”
林瑯屈膝坐着,双臂环抱着腿,姿态像个有点怕生的小孩子。听得唐玉树搭话,才白眼了一把:“把你终身大事给搅和了,不得赔你点儿什么啊……”
看到林瑯还愿意对自己翻白眼,唐玉树悬着的心脏才放松下来,“嘿嘿”地笑了几声后,将腿在水底伸展开来:“没事儿,我本来也不打算娶媳妇儿。”
脱口一句“真的?”急得太过明显,为了追回脸面林瑯赶忙干咳了几声。
“真的。”唐玉树倒没有聪明到能因林瑯的动作猜度出他的情绪,只是认真地点了点头,那副慎重的表情似乎像是在赌个生死誓一般。
唐玉树真的挺可爱的。此刻林瑯这么想。
昨夜里算账,算着算着,林瑯突然觉得这馆子的账目哪怕一辈子都没有起色,似乎也没有那么害怕了。
老人都爱说一句“不忘初心”,林瑯想了想,倒觉得也不一定是这样。
——非要提起初心,当时的自己风风火火,一心只想着要超越父亲,摆脱他的控制,做出个日进斗金的买卖来,好以回头向父亲耀武扬威……这份初心是值得珍守一辈子的吗?
似乎不见得。
很多次林瑯想过一件事,若是这馆子,终有一日会失去一样东西——失去什么自己最无法接受呢?
失去院子吗?
似乎不可怕,苦日子不是没有过过,两个人一起吃糠咽菜,熬一熬也就赚出个租赁院子的钱了——实在大不了,也在财神府门前支个摊子,不也可以吗?
失去火锅吗?
三百六十行,做点什么生意都可以过活——听说陈滩有个落魄秀才,平日里靠替人写信笺,诉状之类的文书,都赚到了娶媳妇儿的钱。以自己的学识,去陈滩的书院谋职,说不定也能当个教书先生吧。
可一旦想到失去的是唐玉树,林瑯就筹谋不下去了。
理智地想,没了唐玉树,他倒也不至于活不下去。只是这个呆傻的家伙又太聪明,给他下了一个大套子:终日对他唯命是从,活生生宠坏了他。
林瑯不敢想:天下浩大,从何处再寻得这样一个人——平日里有了好吃的留着给他,看着好玩儿的也要讲给他,替他挨过刀子挡过刀子;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可所有领略到的好东西都一股脑地,毫无保留地塞给他。
林瑯一时有点担心——唐玉树迟早会变成别人的吧,虽然即使现在也不并独属于他。
想到这里,林瑯突然开口,问起唐玉树:“如果有一天,会有一个女孩子来把你带走——那会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姑娘?”
“最近怎么都问我这个……”唐玉树的脸被温泉水蒸得通红:“聪明机灵的。”
林瑯想了想:“花良叙?”
唐玉树摇了摇头:“不是……不是那种聪明……要更利索一点儿。”
林瑯想了想:“白恕辞?”
唐玉树又摇了摇头:“……也不是。”
聪明机灵还要精干利索……林瑯想了半天都想不到一个人选;想着想着,却又自觉烦躁了起来,索性站起了身趟出了池子裹起袍子走开了。
唐玉树也跟着起身,一个太猛带得水声哗啦啦的。
林瑯转回头看了唐玉树一眼,只望见唐玉树亮着两只乌溜溜的眸子,紧紧地望着自己。
又没忍住将视线停滞在唐玉树下巴上的一滴水,继而随着水滴的滑落一并向下游离,迅速划过了露出水面的每一寸黝黑皮肤——不知为何,林瑯的鼻子突然有点酸——他有一股冲动:若是有力量可以扭转时间,他甚至愿意以自己单薄的身躯,替眼前这个人挡下所有曾刺破他皮肉伤及他骨血的刀剑。
他有种冲动,想就这么冲过去,抱住他。
但他忍住了这个冲动,只把眼神用力地从唐玉树身上收回,转回头去。
“你去哪儿。”
“我回屋。”
“那我也随你回去。”
“你先泡着——你再多泡一会儿。我是很想你随我回去,但……你先泡着……”撂下一通胡言乱语,林瑯用毛巾捂住脸,一边擦拭着一边走开。
唐玉树只好“哦”了一声,哦完这声后又乖乖蹲回了池子里。
林瑯想着唐玉树,又想起自己十四岁那年,在高昌国捡到的老狗。
走丝路的时候曾在高昌有过月余的停留。那边只有做买卖的人才会讲汉话,年幼的林瑯平日里自己待着无聊,有天在街上救下了一只奄奄一息的黑色大狗——和唐玉树一样,身上遍布伤疤。
只是出于稚嫩的慈悲,鞠了一捧水喂它,那狗便像是跟定了自己了一样,从此就默默地围绕在自己身边,再也没有走开过。
林瑯叫它“大羽”,也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只是那阵子正好在背诵的诗句——“凿龙近出王城外,羽从琳琅拥轩盖”——羽从林瑯,而已。
大羽平日里,张着嘴巴吐舌头的时候,就像是在笑。
每逢大羽笑,林瑯都会弯腰去抱它。可狗太大,十四岁的林瑯还不够高,最终总会站不稳,一人一狗歪歪扭扭地坐倒在地上。然后林瑯就会大声笑。大羽也是一般,张着嘴巴吐着舌头,即使不知道林瑯因什么而笑,却只因林瑯的开心而开心——于是就变成了一种只属于林瑯和大羽的游戏。
有的时候,林瑯因为言语不通而被高昌的小孩子欺负取乐。每逢这时,大羽都会冲出去,向着他们疯嚎一阵儿,直到把他们吓退了,然后再回来用头蹭林瑯的腿。待林瑯伸手去摸它的头时,它便又开心了,张着嘴巴吐着舌头,因林瑯的破涕而笑而开心。
可是大羽太老,而行路又太难。
回中原的那一天,林瑯被舅舅张谦以“如果不带大羽一起走,路过陇右时,给你买颗和母亲生前带的那颗夜明珠,一模一样的那种”条件说服;直到林瑯被安顿到车上,马车开始行径之前,大羽都一直晃着尾巴,冲着林瑯笑。
它对他的心思一无所知,却只知道要围着他,要跟随他,要替他喝退一切伤害他的人。
大羽追了林瑯很远,但终究还是没有赶上。
林瑯的视线里,那条追着自己车驾的大狗的身影,因距离越拉越远而渐渐小成了一粒芝麻,似乎戈壁滩上起一阵风,就会把它吹垮。
望着那个黑影,林瑯哭的泪眼模糊,只探头在窗外面,冲着那个追随不舍得身影喊:“傻狗——快回去吧!”
它听不懂,却以为是林瑯在呼唤它,只竭力地在戈壁上从跑到走,到用脱了力气瘫在地上。隔了一个山丘,林瑯还是听得到它“唔”的嚎叫。
不知怎么地,林瑯又想起自己每次一受到些许挫败,就要吵着回金陵的情形。
每次都拉着自己,不会吭声也不肯放手的唐玉树的那双眼神,和大羽一模一样。
你觉得他无助,你又觉得他实在可靠。
唐玉树回到房里时,灯已经灭了。蹑手蹑脚地缓缓推开门,又缓缓转过身把门外的光驱逐出林瑯安睡的空间。
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感受到一个拥抱从背后袭来。
继而有泪水滴落在他裎赤的后脊上。
唐玉树有些不知所措,却也配合着对方的情绪,一动不动,任由他从背后抱着自己。
“我再送你一个礼物——我送你一个表字,单字一个羽,你愿意吗?”
“好。”
“以后我叫你唐羽,你要答应。”
“好。”
“我可以把什么都给你,我也不会再扔下你,你也不要跟别人走掉,好不好……”
“好。”
“……你放心,我哪里都不会去……”唐玉树冒着胆子双手握住揽在自己腰上的那个人的手臂,轻轻施加力道捏了捏以示笃定。
他对他说:“你在哪里,我就跟你到哪里。”
☆、第二十三回
第二十三回共衾榻酣梦微妙事 换杯盏畅谈通明人
忘记了梦的具体情节,只隐约记得是个好梦。
深深地打了一个哈欠,揉开了惺忪的睡眼之后,林瑯刹那间愣住了。
察觉到自己居然枕在唐玉树的臂弯里——林瑯先是一怔,本来打算迅速坐起身,可理智在一瞬间又将将拉住他,教他不敢乱动,免得吵醒还在酣睡的唐玉树。
——与其需要两人面面相觑一起面对当前的微妙气氛,不如自己一个人缓缓消化。
虽然唐玉树平日里嘴上一个字都不肯说,但林瑯知道他其实累坏了。
所以鲜有放松的机会,唐玉树便拥簇在香软的榻间,睡得很香。
现在这个距离,只要自己再向他的方向蹭过去一点点,额发应该就会碰到他的胸膛——可自己憧憬的这段距离,在定义为“兄弟”的关系上讨论,实在是太近了——如果唐玉树娶了媳妇儿,那么那个女孩便拥有了这段距离,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和他靠这么近……也许比这更近;应该也有资格去摸摸他浓密的眉毛,沿着高耸的眉弓向下到挺拔的鼻梁,再到嘴唇……兴许她会用嘴唇去碰他的嘴唇吧?还会轻轻吻一下他的喉结,再下去一些是轮廓清晰的锁骨,再……
林瑯突然又想起来那日点绛唇开业,两人一同捧着一束大红缎子挽成的花,路人笑说像极了大婚。
大婚这个玩笑,当时被自己白眼翻着回应了过去。
但仔细想来,若是被什么人物下了旨意,逼着非与他携手度日,倒也没什么不行。
相比起玲珑心思的花良叙,唐玉树傻得厉害。但不论何时何事,他都全然让着自己,不让别人伤到自己,甚至面对刀,他都敢挡在自己面前。所以托付自己终身与他,想来他也会好生收藏,仔细对待。
……可以。但他……可不可以?
唐玉树睡得酣然,全然不明白自己在想着关于他的一切。
他粗重又温和的呼吸声很让人心安。因温热而发着薄薄的汗,混合着昨夜泡过的温泉中硫磺的涩味,让林瑯有些呼吸紊乱。
想……试试看,趁他毫无知觉的时候,吻他看看。
离自己最近处,是他利落好看的颞线,那里薄薄的皮肤下,透出青筋——如果不小心舌尖点到,是咸咸的味道吗?
只在脑海里斗胆了片刻,身体却不敢向前移动半寸。
要是全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只剩他们两个人,也就不需要这么胆怯了吧。
虽然只是胡乱的臆想,却似乎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过分的事一般,从身后轻轻掀起被子来,林瑯缓慢地爬出了被窝。
唐玉树交给自己枕着的那条炙热的手臂,因自己的离席而晾在外面。
想了想,逃下床来的林瑯还是拽着被子把唐玉树的胳膊盖上了。
林瑯确实有点不敢面对唐玉树。
昨天也没有喝酒,却一整日都是晕乎乎地——先是送唐玉树一件新的衣服,到他骑着大马来接自己上路,再到行路的途中自己全程紧紧抱着他,再到两人一起泡温泉,最后到躺在一处彻夜长谈……
在脑中潦草回顾了这些片段,林瑯竟紧张地出了一阵冷汗。
林瑯终究还是觉察到了自己的情绪——过度放纵着自己的任性恣肆,终究使自己对这个“合作伙伴”的占有欲,野蛮生长成了不可名状的怪异模样。
索性整装了一番,出了放来到柜台前向小二叮嘱几句后,林瑯只身踏出了客栈。
金陵城里熟悉的风吹在脸上,才让林瑯的一头灼热渐渐平复下去。
——“到底是怎么搞的?”
每一个细节都在脑海里被无休止地重新演绎。命令自己不能想起,又偏偏又忍不住想起。自己的任性着实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不能再有任何逾矩的动作。
——他只是个那么简单的人,简单的让着我,简单的守着我。而我却贪婪的,在守候之外,甚至更加另有所图。
林瑯自我反思着。又想起昨夜自己失控地从背后抱住唐玉树,一面是真实的感动与心疼,一面却也有几分狡猾的心机——用哭泣来索取一个安慰,他料定唐玉树不会将他推开。
——他是从不会拒绝我,但我本也不该索取更多。
绕过小路,林瑯走到了大道上面去。
又站在路口吹了一刻钟的风,林瑯想了想,决定向左手边拐去。
支开了通报的下人后,身着了低调的男子装束的花良叙与林瑯在花府后门碰了头。看到林瑯时,脸上的表情相较往日,有些许不一样:“长高了许多——”
“别用一幅‘我比你懂事’的姐姐的腔调和我说话。”林瑯皱着眉头回应她。
换来花良叙一声笑。
两人最后选定在一处僻静的小茶馆,随便点了几碟水果和一壶酒。
“怎么会想到要找我?”花良叙轻巧地拨着龙眼。
林瑯替两人斟了酒,端起自己那杯抿了小口:“……说实话:以前在金陵的时候,身边的人总是很多,能讲话的很多,能吃喝玩乐的也很多——那个时候和你还没什么交集——我记得,他们总是都捧着我,拥簇我,说到底,也就把我当个钱囊在捣鼓——指望着我不知何时就掉出点儿银子来——活了十七年,第一次遇到有人明白地告诉我真相——那个人就是你——把我这个财神像一榔头给敲碎了,掉光了金漆之后,我才看见自己就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所以……想来,偌大的金陵城,居然能找的也只有你……”
花良叙笑着举了杯与林瑯一碰,自己也抿了一口:“那……近来过得怎么样?——我看还不错,磨掉了以前的富贵像,如今脸上都有些男子汉该有的棱角出来了。”
“是吗……”林瑯自嘲般地笑了一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操劳之故吧。”
“馆子生意还不错吧——”
“也不和你吹牛了……就是个小买卖。”林瑯也伸手从盘子里捏起一只龙眼:“倒是还不错——只是陈滩那块儿地方太小,着实有点施展不开拳脚……”
“地方虽然小,可没挡住你成长得这么快——”
算是获得了花良叙的认可——曾费心追求的这件事就这么在轻描淡写地对谈中猝不及防地达成了——林瑯一时间却也没觉得自己有多雀跃:“以前我还笑你——觉得你从小就随着父亲抛头露面地出去与人打交道,净和那些大人学了一般的油腻;现在我后悔笑你了——这有什么可笑的吗?像那时候的我一般——毫无资本的意气风发才叫可笑吧。如今肩膀上扛起了不单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担子,于是路也走得小心翼翼的,可那姿态一点都不可笑——会觉得很踏实。”
“敬你夸我——”花良叙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快告诉我——肩膀上扛起了谁的担子?”
“诶?”林瑯没反应过来。
花良叙狡黠一笑:“说话到这几个字的时候啊,自己也没察觉吧——脸红了一下,眼神也柔和了许多——是什么样子的好姑娘?”
“……狡猾。”既然被看穿了,也不需要隐瞒;相反,近来的混沌状态,更需要看事通透的聪明人帮自己出出主意:“……其实,不是个姑娘。”
花良叙剥龙眼的动作流畅依旧,似乎并不觉得有什么异样:“哦?”
“你会不会觉得我恶心啊——我以前最反感那些富家子弟们玩弄小倌儿取乐——如今自己倒变得像是一个小馆儿,终日里满脑子想着的都是枕于另一个男子的手臂之上,偷偷感受他的温度——你说,我是不是生什么病了?”
“既然你信得过我,同我讲这些事——那这杯酒我干了。”饮尽新斟的温酒,花良叙继续道:“你说的那个男子,莫不是唐玉树?”
“……嗯。最近越来越奇怪,脑子里挥之不去关于这个傻子的一切。甚至也可以明确地察觉到自己想和他待在一起的那种心情——就待在一起,没有别的事,简单地看风起看日暮,知道身旁有这么一个人——你一回头,他便冲你笑——如此,似乎也就可以别无他求了。”林瑯为花良叙再将酒满上:“你还记得他?”
“记得——很值得依赖的男孩子——因为路过我们所在的隔间,听到那些女子对你出言不逊,便肯为你挺身而出——你如今这么爱慕他,我倒私心觉得替他开心了。”
“——所以,我是爱慕他吗?我自己一直想不通这个问题……”
“那你觉得,你对他是什么感情?”
“我不知道,从小只被成年人们告诉过:往后要成家立业要生儿育女,到了哪个年生就做该做的事……我怎么知道竟有这么一天,我会对一个男子恋恋不忘——我倒是晓得自己性子张扬,没想到如今却张扬成这般模样……我是该改呢,还是该继续呢?你心性通透,我信你的话。”
“改什么?这不是你的错啊。”花良叙道:“既然你心头有这股热望,就试着告诉他。坦白地面对他,也坦白地面对自己。你都有丢下林府无尽的荣华富贵,自己另立门户从头开始的胆识,何必把心情纠缠在爱慕的对象是男是女这种无关紧要的事上呢?你若真在这件事上胆怯了,倒会让我刚对你的另眼相待付之一炬呢。”
听罢花良叙的话,林瑯觉得确实有道理,思忖片刻,刚平复的眉头却再度皱起来:“若是真能换此生都与他待在一处,我倒真的不吝啬什么代价,可……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也与我有同一样的心思……”
“若他于你,只是换帖兄弟的情分,那……你还真不能强求。到时候,利索地收拾好自己的感情,如果难受的话,还可以来找我喝酒。”
林瑯愣了半晌,叹了一句:“你果然通透……”便兀自笑了,衔着酒杯的边缘小啜几口:“要向他坦白啊……我还真得再斟酌斟酌……”
午时林瑯才回来,拐进巷子里就看到客栈二楼的露台上,唐玉树四下张望着。
“莫不是在寻我……”林瑯暗忖着,有几分窃喜。
进了屋就遭到唐玉树的问话:“我醒好久了——你去哪里了?”
唐玉树发问的时候虽还是笑着,眉头却有微弱的蹙动——察觉到自己竟也开始学着花良叙的毛病,观察起了人的表情,林瑯讪笑了几声,将手里拎着的细长包裹放在桌面上:“这是送你的。”
“你又乱买了啥子呦……”笑着拆开包裹,唐玉树从中拿出了一柄精致的刀。把玩在手里良久,从刀柄上看到了两个字——唐,他认识;指着第二个字向林瑯发问:“这两个像小梳子的,放在一起就是‘羽’吗?”
被“小梳子”逗笑了,林瑯点了点头:“是——唐羽!”
“在!”立刻以嘹亮的军礼回应,有模有样地拔刀出鞘,耍了几个招式给林瑯看。
在换来林瑯一阵叫好之后心满意足地好生收起来:“所以你这一早,就是去给我买刀了吗?”
“哦,没有……”林瑯道:“还去见了一下花良叙。”
唐玉树的“哦……”回应的晚了须臾。
林瑯眼见得他脸上一阵风云变幻之后,又收拾出招牌笑容来,咧着一口白牙向自己发问:“……是不是已经和花大小姐吃了饭……那,还跟我吃吗?”
因心性太过简单的缘故,情绪欲盖弥彰。
“傻子,当然跟你。”林瑯狡黠一笑,顺便把昨儿讨来的那句话也囫囵地回礼了一份:“你在哪里,我就跟你到哪里。”
☆、第二十四回
第二十四回有心人还赠甜蜜意无情子误撩苦涩心
因为唐玉树腿的脚扭伤还没有彻底好,所以在金陵散漫的这一日,也只是在温泉客栈附近随处走动了几遭。
曾在一个玩物店里逗留时,唐玉树看着一个精致的蘸釉娃娃:巴掌大小,无袖金丝绛红褂子,套着素衣白裳;最传神的是那双眼尾飞翘的眼神,活脱脱像是复刻了唐玉树初见林瑯之时的模样。
掏出一堆零散的碎银,唐玉树决心把它买下,结账的时候又被老匠人告知:“要不要写字?这娃娃是中空的——你且写了自己的心意,把纸卷起,从娃娃脚底那个小孔塞进去,我再给你封好了——如此买这个娃娃才有意义。”
唐玉树兴奋,点头如捣蒜。提了笔半晌,才想起来自己不识字。
林瑯笑他呆傻:“我来——你要写什么?”
唐玉树却将纸笔用胳膊一环,护得紧紧,结结巴巴地哄开林瑯:“不能给你看——老师傅说给别人看就不灵了——”
最后愣是耗在那里有一刻钟,等着这个白痴在四周隔壁的店里打听来打听去,才把那句要写在纸上的话字字拼凑起来,心满意足地看着老匠人封了“装了藏”。
翌日下午出发回陈滩的。
林瑯从柜台结了账走出来时,唐玉树也已经跨着马在客栈门前候着他了。
上了马,随他一起绕出了巷子,引得路人尽数侧目——由战火里煅烧出的凛然风姿,是与金陵温柔乡里成长的少年,有太多不同。
快出城门的时候,唐玉树又折回马头去,跑到一个裁缝铺里买了些金丝与红绒线。林瑯问他买这些做什么时,唐玉树“嘿嘿”地笑——从颈后看他笑,棱角分明的侧脸便会因情绪牵动拉成柔和的线条——“回去给王叔,让他给你攒球球用。”
“球球?”想了半晌才明白他说的是绒簪,真……傻得简单又坦然。
出城后马速加快了起来,于是就有了用手环住他腰的理由。
额头抵着他的后背时,可以听到他胸腔里面的节律,笃定且踏实。
“你怎么……老惦记我?”半是疑惑半是明晰的设问,话音因羞赧而微弱得几乎连自己都不可听闻。
却还是换来他的回答——“我……也没有别人了。”
甜腻之处不可尽提(……)。
话说这日冬雨褪去,馆子重新开业。
憋了好几日的陈滩嘴巴,愣生生把两个掌柜啃得不可开交。
店里只有十二张桌子,可是拥堵在檐下等位置的客人却不下二十个团儿,吵吵嚷嚷地让林瑯应接不暇。
之前中毒风波中的那户人家也来了,这次也带了小孩子,只顾在院子里跑上跑下地嬉闹,牵住林瑯的袖口就嚷嚷:“陈逆哥哥哪里去了?”
林瑯手里端着的菜品差点被无端袭来的力道掀翻,电光石火之间迅速找回了平衡,弯下腰来在小孩子耳边低低说了一句:“再敢拿和完泥巴的小脏手拽我袖子,我就让唐玉树把你丢火锅里煮了。”继而直起身板儿继续微笑营业,丢下熊孩儿陷入沉思。
招呼安顿完一批客人之后,才捶着后肩胛,躲回后厨里偷闲。
“那贼子儿,明明说了上午就要回来啊——现在都过了未时了……这小孩儿,不会出什么事儿了吧……”嘴里嘟囔骂着,可隔一会儿就去门前翘脚张望几番。
唐玉树偷偷瞟见这些小动作,觉得林瑯好玩——终日嘴上厌恶着陈逆,可心底里却也担心他的安危;说了不给陈逆发工钱,可在陈逆告假走的时候,却给他塞了一两银子。
便安慰道:“他身法好,真遇上什么事儿了,寻常人奈何不了他。”
“……身法好有什么用?!”林瑯倒不同意唐玉树的说法:“一身腱子肉能抵得过一颗好脑袋吗?”
“抵不过抵不过。”唐玉树笑:“晚些时候,我去东市再定些木材吧——再添几张桌椅。”
“行……”林瑯点了点头:“说起来——最要紧的是这几日咱把那个正堂收拾出来——里面添置上桌椅板凳儿,以后就是下雨下雪,也不用关门儿打烊了。”
“要嘚要嘚。”
三言两语规划完近日的工作计划,林瑯叹了一口气:“真烦……买卖这么好,忙死个人了。”
唐玉树默不作声地抬眼瞅向他,却见他的嘴角明明就吊得老高。
方才提及陈逆不久,这小孩终于一身带风地回来了。
“——林大恩人,唐掌柜!”一面摘着斗笠一面作揖。
林瑯从座椅上站起,摆出姿态来呵斥道:“怎么这么晚?!天大地大的,丢了谁找你?”
“……那什么……林大恩人……”陈逆脸上的笑是强堆起来的,眼神也因心虚而飘忽不定,磕磕巴巴了半天,在林瑯不耐烦的一句“有事儿就说!”之后,才红着脸:“我……我捡了个会唱曲儿的……小姑娘回来。”
林瑯一边的眉毛挑得老高。
是预料之中的诧异反应,陈逆赶忙“扑通”一声就跪下:“小的自作主张了——但!但我怕我不捡她回来,她就会饿死……或者被坏人糟蹋……您愿意留着她,她可以唱点儿小曲儿给客人听——我听说那金陵城的大馆子里,都有唱小曲儿给客人听的——况且她长得……又好看——但也不能让她卖身……就……总归就是求您给她匀一双筷子的事儿……日后店里的活计,我翻倍地做,有多少就做多少,绝对不喊苦喊累,这辈子都卖给您了!”
林瑯两边的眉毛都挑得老高。
一时被陈逆的反应吓得怔住,只偷偷转回头去和唐玉树交换了一个眼神儿,才又缓缓转回头来:“你这毛儿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儿,倒是有心捡个媳妇儿回来?”
陈逆跪着不肯起来,只替自己辩解道:“长齐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林瑯扶着疼痛的额头。
若是真是个无家可归的小姑娘,收留下来倒是可以——摘个菜端个盘子的事儿,小姑娘家毕竟会心细一些,做事料想也比这三个粗人——不对,两个粗人和一个精致少爷——靠谱得多。不过……林瑯捏了捏山根处试图缓解发胀的头脑:“你先叫来我看看——”
见林瑯的态度缓和下来了,陈逆才赶忙站起身,连着鞠了三个躬,才跑出后厨的门。
呼唤那小姑娘时,声音温柔得让林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来……跟哥哥来,我们掌柜的人很好,你别害怕。”
被陈逆牵着手迈进后厨来,林瑯皱着眉瞟了一眼这个小孩儿——两只眼睛哭肿着,滴溜溜地望着林瑯;浑身的衣服都早被泥土溽成了深灰色,只有脸似乎被潦草地擦抹过,显得没那么脏兮兮。
可再定睛一眼,林瑯突然向后跌了一步,犹疑地再三确认后,才冲上前来拉住这小孩儿的手:“顺儿!”
“诶……?”陈逆一脸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