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灯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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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周末晚上的海滨小城难得显现出了与往日静谧不同的热闹劲, 混杂着海风和炸物的味道迎面扫在脸上。
霸道的海鸥挥舞着有力的翅膀虎视眈眈地在空中巡视着任何一个游客手中的薯条,路边店家哪怕配备了遮阳伞挡住空中捕食者的视线,仍然没办法防住为了觅食甚至在地上伪装成走地鸡的这些匪帮鸟。
丹尼埃克带他们去的中餐馆就在海边, 辛香料的香味吸引了不少游客的驻足。
戴着墨镜穿着海滩短裤已经尽量想融入当地人服饰搭配风格的路易斯和丹尼埃克仍然会把旁人对他们的注视误认为是穿衣风格的不妥。
店内侍应生一看是三个西方长相的白人男性入店, 跟他们打招呼的时候用的是澳洲味很正的英语。
“三人位, 之前预定过。我姓扬。”丹尼埃克直接操起京味很浓的普通话回应。
路易斯站在旁边听着服务生和丹尼埃克的对话, 就算对中文一窍不通却还是感觉这两人发音和腔调上的不同。
服务生很上道地领着这三人去坐了圆桌,这下倒是错过了因座位分配而会引起的争执——大家都是挨着坐的。
“蘸酱调料台在那边, 洗手间左拐直走就到, 锅底是清汤涮羊肉铜锅没错吧?”服务生只看向丹尼埃克。
丹尼埃克点点头,然后服务生这才转头去看在室内还戴着墨镜的路易斯和特洛伊:“有什么忌口过敏类?”
路易斯看了一眼特洛伊:“我不太能吃辣。”
“你们点的是清汤锅底。”服务生说,“那边蘸料台可以自己选择蘸料。”
“还有清汤锅底的火锅?”特洛伊记忆中记得自己吃的全都是红油汤底,每次都辣的他疯狂灌水。
丹尼埃克对着服务生用中文解释了几句,等她走之后才对特洛伊说:“不是所有的火锅都辣。”
单就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来看,他似乎只是在平静解释,但特洛伊就是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了嘲笑。
“是这样啊, 那可太好了。”路易斯赶在特洛伊发作前就止住了争端, “我们是先去调料台选蘸酱吗?丹尼,能麻烦你帮我们介绍一下吗?”
丹尼埃克摘下他的渐变色墨镜学着这边当地人的造型别在衬衫上, 莞尔一笑:“当然。”
特洛伊在心里吐槽这家伙的小开味未免太冲,当瞥到路易斯随手搭在餐厅椅背上的Saint Laurent外套后把吐槽憋了回去。
丹尼埃克就像一个合格的文化传播使者一样给他们详细地介绍了每一款蘸料,然后大力推荐了他的习惯:“像我们吃这种涮羊肉锅就应该配芝麻酱才香。”
路易斯试探性地往自己手中的料碟里加了一勺,还用化学实验室里学到的扇闻法去闻了一下。
“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种酱?”特洛伊这下是真的很确定他在南方的火锅店里并没有遇到过这种选项。
丹尼埃克淡淡道:“只是湖南人不吃这种。”
路易斯俯身从特洛伊手中接过辣酱的勺子, 像是为了平息他的怒火一样也对着自己的碟子里加了一些辣椒碎:“这个应该不会辣到我受不了吧?”
跟他待在一起真的很难吵起来架, 特别是在路易斯刻意想哄着谁的时候。
特洛伊偃旗息鼓,跟他们坐回座位,喝了一口酸梅汤泄愤, 然后差点就呛住了。
路易斯拍了几下他的背,也开始举起杯子品尝这个中式饮料。
“我喜欢这个!”路易斯又连着喝了几口,“这个口感也太棒了。”
当切成薄片摆成盘上来的羊肉下过烫好之后,他光是就着酸梅汤就吃了好几块。
就算是有心想要挑刺的特洛伊也没办法说炸酱面配涮羊肉这个组合有什么不好。
反倒是推荐他们来的丹尼埃克吃的最矜持:“好吃就行。”
“在中国每天都可以这样吃吗?”路易斯问,“还是说这个跟感恩节火鸡一样属于节日限定,只有那种重大的日子才会做这些。”
他光是看那些点上来的雪花肥牛和蛋黄搅拌着的新鲜嫩牛肉就觉得实在是很费功夫,光是把肉片成这种程度起码是得有好几年的刀工才行。
丹尼埃克端着玻璃杯:“这就是很常见的一种涮锅,在中国文化里平民也可以吃,贵族也可以吃。不像你们法国人的牡蛎和蜗牛。”
特洛伊很艰难地表示:“我在中国旅行的时候,节目方准备的随行人员也是这么说的。”
“哇哦。”路易斯大笑,“听你们这么说我都想联系经纪公司开始筹备亚洲巡演了。”
他用之前在wok偷偷观察隔壁桌亚洲人学习到的筷子功底捞起了刚下好的嫩牛肉,配着芝麻酱又瞬间因为惊喜瞪大了眼睛。
这是他非常少见地像是一个从来没有吃到过好东西的流浪汉那样吃到撑,后来还是在丹尼埃克的衬托下自己意识到了失态才靠着自制力止住了筷子伸向锅里。
从小在法国文化教育下成长的小孩都被教导的对于食物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很多法国街拍里出现的素人之所以每一个都看起来风度翩翩,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多食物的低欲望饿的。
路易斯做了非常不法国的举动,心里产生的却是跟当年被米勒带着去吃中式快餐时一样的叛逆感。
然而饭后强烈要求在海边散步则是他骨子里天生带着的自制力驱使。
他没办法让自己像任何一个酒足饭饱后就开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油炸零食的美国男人那样堕落。
“那边有小型演出。”他指着沙滩不远处一堆围起来的小型舞台,在夜色包围下把墨镜挂在衬衫领口,“我们去看看吧?”
其他两人自然是同意。
等他们走近才发现那是一个小型餐吧为了招揽顾客做的活动,每人只需要点一杯喝的就可以进场欣赏音乐,甚至还可以点歌。
路易斯在走近人群时又戴上了墨镜,他往后退了几步躲在丹尼埃克身后。
但服务生直接认出来了特洛伊:“特洛伊!你好久没来玩了。”
特洛伊对她笑着眨了一下眼睛:“我带我朋友们过来看看。”
“进去吧。”服务生非常爽快地放行,谁不知道帅哥是最好的揽客手段。
她刚才隔着老远就看见了这三个人,就算在晚上看不太清五官细节,光是轮廓和氛围就知道是大帅哥了。
尤其是除了特洛伊的其他两人身高都超过了一米九,露在沙滩短裤外面结实有力的大长腿就让人看了都心痒。
正在表演的是一支小型乐队,主唱的水平远不及吉他手,只可惜大部分前来的观众都是冲着他的脸,反而对已经步入中年开始身材发福的长发流浪汉造型的吉他手不太理睬。
路易斯他们找了个靠后的位置站着,没过一会儿餐吧的经理就过来找特洛伊搭话了:“特洛伊,好久没看见你了,最近在忙什么呢?”
丹尼埃克倒是没想到特洛伊在他们当地人气这么高,好像每个人都能跟他聊上几句。
特洛伊看了路易斯一眼:“我最近在家里写歌。”
“哦?”经理很捧场地给他们一人端来了一杯淡啤酒,然后指了一下台上,“他们今天表演的也是原创曲目。”
路易斯淡淡一笑:“对这一点我恐怕持有保留意见。”
特洛伊在经理疑惑的目光中解释:“这首歌采样了路易斯·勒布朗的《Monetary Gun》。”
采样是一种比较委婉的说法,用来形容音乐裁缝。
“还有《One-thing》。”路易斯微笑着补充。
经理在刚才路易斯开腔的时候就被他的声线所吸引住了,原本以为是特洛伊认识的某个网络红人朋友,但仔细一看却发现对方好像是当红歌手路易斯·勒布朗本人。
“你是……你是路易斯·勒布朗!”经理在认出来之后连声抱歉,“对不起,我之前没有听出来他们的歌不对劲。”
路易斯笑着摆摆手:“这又不是你的错。”
他在签约索尼之前,正好韩国某一档嘻哈音乐节目某选手被爆出抄袭他非主打曲的消息,索尼正是靠着那一次的维权索赔在路易斯这边递上了投名状。
路易斯也是通过这些事觉得索尼是个还算不错的粗大腿,他又暂时没有自己开公司的想法,所以才达成了合作。
特洛伊看向台上刚才唱劈了嗓子的主唱,有些不悦地皱起了眉。
“今天晚上这个主唱也是临时找来的,”经理对路易斯解释,“我们也是实在找不到人了,不然平时我们这里的驻场歌手水平都还是不错的。特洛伊可以作证。”
特洛伊也觉得这个蹩脚主唱在给他们珀斯人丢脸,点了点头算是认证了经理的话。
“平时我们上场表演的都是特洛伊这种水准的歌手。”经理尬笑道,“这不是有很长一段时间特洛伊都没来了。”
丹尼埃克用惊讶的眼神打量他:“你也是歌手吗?”
特洛伊回给他一个挑衅的眼神。
“你最近不是在写歌吗?”路易斯挡在这两人中间,他对着特洛伊笑了笑,“能有幸听一听你的作品吗?”
“那可太好了。”经理笑起来,“只要特洛伊愿意,我马上就把那个主唱薅下来。”
特洛伊微抿着嘴唇,在对上路易斯鼓励的眼神时还是点了点头。
也好,他这几天写出来的这首歌本来也就是写给路易斯的。
尽管他知道自己可能没有什么机会战胜站在路易斯身边的丹尼埃克,但他也想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他对路易斯的喜欢不仅仅只是出于皮相上的浅薄吸引。
经理在看见特洛伊同意之后立即就按照他说的那样把那个台上的主唱给“薅”了下来。
在那个主唱被带下场的时候人群里还爆发了一阵不小的嘘声,但等到特洛伊上台之后,几乎所有人立刻都鼓起掌来。
特洛伊在珀斯是真的很有名,几乎所有年轻人都认识他。
他站在键盘和吉他手旁边对着他们交代了几句,然后又跟乐队的人互相打气了一阵,他就直接站在了立式话筒边。
“晚上好。”他温润的男中音通过扩音设备传出,黑色的话筒更加凸显了他有些好看到模糊了性别的嫣红嘴唇,“好久不见了。”
“我最近在忙着写一首歌。”他的眼神穿过人群注视着路易斯,“可能还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但很诚实地描述了我对你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