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第 135 章
夏家院子里, 小石桌旁围坐了一圈人。
喧哗声哭闹声越来越近, 南哥儿连蹦带跳地跑过来:“小叔小叔, 那些人真的找来了。”
他瞪圆了眼睛,颇感不可思议。
前段时间村里有流言,说他小叔对村里人有意见,偏帮孙黑虎那群外来人和他们家亲戚,所以才把好活儿都给了那些人, 现在还想法子帮他们捞钱。
南哥儿当时就想, 小叔招护卫队的时候,是全村通知的, 他们自己不愿意来, 怪谁?那三个报名的年轻人, 现在有一个都已经当上小组长了。
而且后来扩招,也有很多村里上进的年轻人进了护卫队,怎么就变成他小叔偏帮了?!
他本来很生气,想把污蔑他小叔的人都抓出来, 好好收拾一顿。
没想到他小叔一点儿都不生气,不但不生气, 还顺势开放了城市, 让他们随意组建搜寻队。
要知道,就算在护卫队内部,他们想组队出去, 也得是队内考核排名前列的。稍微动点儿脑子想一想, 就知道一群没怎么经历过战斗的人贸然往外跑有多危险。
可是那些人就跟瞎了聋了脑子坏了一样, 只看得见他们带回来的钱,看不见他们衣服上沾染的血迹。
当时他小叔怎么说来着:“人要找死,谁都拉不住。”
南哥儿这才明白,小叔是故意给这些人吃个教训,要他说,也是应该的,村里虽然大部分人还不错,但总有那么几个,时不时就要传几句酸话,癞□□落脚背,不咬人恶心人。
只是他没想到,这些人竟然还敢来找他小叔,小叔说的时候,他根本不敢相信。靠着他小叔的庇护在这里生活得这么安逸,自己作死,还敢来找他小叔麻烦?
事实证明,是他小瞧了人的脸皮厚度,这些人还真来了。
“小叔,你坐着别动,我去收拾他们。”南哥儿义愤填膺,拳头都握紧了,几个莽一些的汉子,也是一副要打架的样子。
“暴力虽然能解决问题,但是最不可取的。”夏琛拦住南哥儿,慢条斯理喝完茶,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偶尔会非常管用。”
怎么说,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在他预料之中,所以南哥儿气成那样,他反而能心平气和地思量这件事的得失。
清河村总体而言,算是一个民风淳朴的小村子,但总有一些性格恶劣贪婪短视的小人存在。
当初决定建城收税的时候,他本来打算清理一批人出去的,不过大概是他当时定下的规则不够严苛,又或者是这些村民的从众心理太强,最后都选择妥协。
他也不好再找借口赶人出去,加上城市建设缺少人手,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得那些老鼠屎混了一阵子。
但是老鼠屎终究是老鼠屎,不可能因为泡在粥里就变成粥,只会将粥也变臭。
这回一下子来了这么多难民,只要夏琛愿意放开收人,人手短期内肯定不会缺了。况且就算他不收人,只将工作承包出去,也会有人愿意给他做。
加上有难民们的艰难生活做对比,有些人便飘了,要他说,这些人实在不怎么聪明,都看见难民过得什么样了,不缩着头来讨好他,还来给他找事?果然还是他太好说话了。
至于组建搜寻队,这个真是夏琛故意的,不管什么时候,贫富差距都是存在的。尤其是末日这种不太平的世道,越是有本事的人越容易积累财富,以后贫富差距甚至会越来越大。
因为他们这个生活环境相对封闭,这种贫富差距还不太明显,但他不能抑制这种大趋势,与其等以后那些没什么本事的人压抑久了爆发,不如他先把火给点了。
他有心剔除一些不合格的领民,时机也正合适,既能搜集物资,又能激发刚刚扩招的护卫队训练积极性,还能借此机会杀鸡骇猴,一举三得。
说话间,几个死者的家属,还有那个断了脚的村民一家,以及许多围观的人,都聚到了夏家的大门外。
一群人来势汹汹,等见着夏家大门,又突然怂了,一个个立在门外的空地上,没人敢主动去敲门。
夏琛慢悠悠将杯里的水喝尽,才带人出去,温束不耐烦应对这些人,夏琛也怕他一个脾气没压住,当场打死两个就不好收场了,所以只带了两个侄子并一些护卫队成员,连他爹和大哥都没让露面。
他一出现,本来已经低下去的哭声立刻又高昂起来,夏琛让他们哭得头疼,作势转身要走,惊得他们哭都忘了,慌忙去拦。
平时夏琛挺爱笑的,但是什么场合用什么表情,此时他便一点儿笑模样都没有,摆出一副严肃脸:“你们来我家作甚?”
一个刚死了男人的新寡妇哀哀哭道:“夏少爷呀,我家老葛死得惨啊,我家里三个娃呀,我……”她哭得时候调子拖得长长的,一哭三叹,抑扬顿挫。
夏琛面无表情地看了眼被人拖来的尸体,点点头道:“我看见了。”
众人等了一会儿,不见他有要再说话的意思,都愣住了,新寡妇眼泪还挂在脸上,呐呐道:“我男人死了……”
夏琛依旧面无表情:“我看见了,你说了两遍了。”
新寡妇急了,哭都忘了:“我男人死了,他死了,我们娘四个怎么活,我们……”
“你男人是我杀的吗?”夏琛打断她的话,大声质问。
“不是,他……我……”新寡妇支支吾吾半天,不知道该怎么答夏琛,求助地看向其他人。
三个死者,其实只来了两家,那个死掉的年轻人家属没来,除了这个新寡妇,另一家是个老太太领着人来闹,断脚的那家也是一家老小齐上阵。
眼瞅着新寡妇败下阵,老太太小声道:“我儿子他们都是听你的话出去,才死得咧……”
夏琛冷笑一声:“是我逼他们出去的?”
他招了招手,孟明峻从人群外挤进来,把刚从任务处外墙上撕下来的告示递给他。这是夏琛的习惯,有什么决定或者新规,都会贴在任务处外墙上公示一段时间。
夏琛将告示举起来面对众人:“这上面写什么你们应该都晓得吧,毕竟当时我让人给你们念了好多遍的。出城与否自行决定,凡自行组建搜寻队者,生死自负。”
他抖了抖手上的告示,瞥了眼地上的尸体,偏头一笑:“呐,所以真是自负了,你们来找我,又有什么用呢。”
全场陷入一片寂静,当初这告示夏琛确实让人读过很多遍,就算她们没有亲耳听过,也听其他知道的人讲过。
有围观村民小声嘀咕:“还不是为了来讹钱呗。”顿时引来一片附和声。
冷静想一想,这件事确实找不到夏琛头上,只是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她们迫切的想寻找一条出路,将家人的死归责与夏琛,最好让他给补偿,就成了最好的出路。
这些人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抱着这样低劣的想法,让她们就这么撤回去,她们也是不愿意的。人已经得罪了,要是好处还没弄到手,岂不是太亏了。
只是她们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便愣在那里。
那个断脚的家属却抓住机会,跪下哀求道:“夏少爷,我们不是来讨说法的,只是我们当家的脚没了,求您赐些神药,给他治治吧。”
夏琛看了眼趴在别人背上,下肢少了一截白仓促包起来的面色惨白的男人,冷淡道:“我的药是补血的,这么大的伤口,用药会大出血。你们非要用的话,可以给药效最低版本的。”
他掏出一个小瓶子,里面是稀释的水果血:“这一瓶就够了,诚惠两个绿币。”
两百个白币卖水果血,真不是夏琛黑,别处再找不到疗效这么好的补血药,他卖护卫队也是这个价。平时根本不对外出售,要不是这人腿断了,他都不会拿出来。
那女人要接药的手一顿,睁大眼睛,差点儿蹦出一句:“还要钱?”
她咽了咽口水,勉强笑了一下,摆手道:“不是这个药,是让断腿能长出来的,就姚家北哥儿那样的……”
北哥儿胳膊长好,是村里人皆知的稀罕事,毕竟断肢再生这种事,在哪儿都十分引人注目。
夏琛定定看她一眼,突然一笑:“也行,断肢再生的药我本不对外出售,你非要要,先付钱,我这就给你。”
“多、多少?”
夏琛随口喊了个高价:“一百个绿币。”现在流通的最高币值,也就是绿币了。
“你怎么不去抢!”女人脱口而出,口不择言道:“北哥儿凭啥就给治,我男人不给治?!”现在谁家会有一万个白币啊,想想都不可能。
夏琛轻笑一声:“北哥儿是我外甥,你男人是我什么人?”
女人哑口无言,人群中突然有人扬声道:“收我们的税还区别对待,就知道给自家人谋好处。”
“对,人家腿断了连点儿药都舍不得给!”
“死了人也不管,人家孤儿寡母的连点儿同情心都没有……”
夏琛眼神一凝:“抓起来!”
几个听候命令在暗中观察的护卫队立刻窜出来,冲进人群中将喊话的人全都抓了出来,反扭双手押到夏琛面前。
夏琛打眼一瞧,有小时候跟田来宝一起推他下水的两个,有村里的两个混子,还有一个竟然是护卫队最初招的那个年轻人的兄长。
年轻人被兄嫂嫌弃被迫分家,后来挣了钱也不愿意让他们占一点儿便宜,引来兄嫂一家嫉恨,此时他就守在夏琛身边,低着头满脸地羞愧。
这些人先是喊冤,说夏琛抓错人了,他们喊话的时候都可以压了下嗓子,就是想挑事。
夏琛连个眼神都没给他们,冷酷地说:“我说是你们,就是你们,不服气憋着。”
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他一改往日温和作风,雷厉风行地下令道:“将这几家全部驱逐出去,本城范围内,不许他们继续居住。”
恍若一个惊天大雷落在人群中,当事人已经被炸懵了,围观的村民也议论纷纷。
有个被押着的汉子喊道:“你凭什么驱逐我们?!这城市又不是你的!”
他扭过头冲人群喊:“城墙是你们修的,石头是你们挖的,怎么能让他做主。”
南哥儿气道:“工钱还是我小叔出的呢,有本事你让他们把工钱还回来!”
此话一出,围观村民纷纷后退两步,谁愿意退工钱啊,都买了粮食吃进肚子里了。再说这本来就不关他们的事儿,他们又没想讹夏家的钱,也没想当什么城主,不是那块料儿就别揽那个事儿。
夏琛已经下定决心,也不管他们再说什么,让护卫队行动起来,去帮这些人搬家。凡有违抗者,直接武力镇压。
☆、第 136 章
“放开我, 凭什么赶我们出去?!”
“我知道错了,求求你, 放我进去跟夏少爷求求情吧, 我们真的知错了……”
“不是我自己要去的, 我是被骗了, 是他们说夏少爷会给我们补偿,我没想去的……”
“可怜可怜我们吧, 我们孤儿寡母的,被赶出去可怎么活啊!”
“这样欺辱我们这些孤寡老弱, 夏琛你会遭报应的!”
“小二、小二我是你亲哥哥啊,你帮我跟夏少爷求求情吧,你就原谅哥这一回吧, 看在死去的爹娘的份上……”
哭喊声、求饶声、痛骂声交织在一起, 八户人家一齐被撵出去,老老少少加起来足有三十来人。这次夏琛弄了个连坐, 来找事的连着家人一齐撵了。
这个家人是指小家庭里的全部成员, 像已经分家单过的兄弟,如果想给他们出头, 可以跟着一起走,不想出头, 就老老实实缩着。
让他们自己搬家,他们肯定是不乐意的,所以夏琛将护卫队派出去帮他们搬家,家伙什用床单一包, 往大开的铁树墙外一扔,赖着不走的直接架起来扔墙外头去。
至于他们种的地,那就没法了,总不能把地给他们打包带走,况且他们的种子还是借的夏家的。准确来说,夏琛是整个村大多数村民们的债主,借的种子都要等收货之后才能还的。
两层树墙中间的外城居民,从村里闹嚷起来时,就有人趴在第一层铁树墙上听动静。等见到竟然有人被撵出来,所有人都静默地注视着,眼神既好奇又胆怯。
在他们看来,城里的生活是顶好的,夏少爷也是个极和善好说话的主家,不知这几家做错了什么,竟然惹怒夏少爷被撵了出去。
他们竖起耳朵努力从这些人的哭骂声中提取信息,可惜这些人都已经陷入癫狂,说话颠三倒四词不达意,话语里尽是各种负面情绪,让人摸不着头脑。
很快所有人都被扔了出去,有夏琛的口令在,胆敢攻击护卫队的,这些来“帮忙”搬家的护卫队成员便不再留手,随手在不起眼的地方来几下,就让人疼得满地打滚。
要论武力值,这些普通农民农妇哪比得上日日锻炼的护卫队,真是脑子坏掉了才会选择武力反抗,然后被无情镇压。
这些护卫队成员心里都憋着火儿呢,老队员都是夏琛一手提拔的,可以说是夏琛的心腹,对他极度信仰,非常见不得这种恩将仇报来找夏琛麻烦的人。
而新队员也是经过艰难的锻炼和严苛的选拔才进入护卫队,他们千辛万苦达成的目标,这些人嘴一张一合,便成了夏琛任人唯亲给他们走后门,他们能服气吗?
所以这些人完全没留手,该摔摔该揍揍,将人整治了一通发泄完心头郁气后,用力合上了连着树墙的大门,将人全部关在门外。
将门栓好,领头的几个小组长还喊了几个外城居民,让他们搬几块大石头来,将门堵严实了。
一边堵门,他们一边顺势给好奇又不敢问的难民们解释了一番这些人为什么会被撵出去。
难民们口口相传,很快都知道了原因,一个个都觉得十分不可思议,议论纷纷,看向铁树墙外面的视线像是在看疯子傻子。
“那么好的日子,有吃有喝还安全,为啥要折腾?”一个抱孩子的妇人满脸不可思议。
“对啊,就算人没了,那也是自己要出去的,咋能怨到夏少爷头上,这不是故意讹人嘛!”会编织的老头说话的时候手都没停,眨眼间编出一只活灵活现的小兔子。
搜寻队进出城必然会经过外城,从一些大嘴巴的村民口中,他们也知道村里的各项新制度,自然知道搜寻队是怎么回事。
一个少年满脸的忿忿不平:“要是我能进城,我肯定把夏少爷给供起来,让我干啥就干啥,这些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小小年纪,说话老气横秋,旁边的人不但不觉得可笑,还纷纷应和。
他们都是吃过苦受过罪的,知道外面现在是什么样的环境,所以也知道清河村的待遇有多好,说一句乐土也不为过。
他们知道那些人被撵出去,基本等于没活路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同情他们,就连那些自私自利喜欢持强凌弱的人,都会叱骂一声脑子坏了好日子不过,然后畅想一番要是自己在里面,肯定不会像他们一样作死。
护卫队扔完人,又传完话,跟易杉和另几个在难民里说得上话的领头人叮嘱了一声,让他们注意别让外面那些人进来以及破坏外门,便撤退回城里复命了。
等护卫队的人全部离开,议论声一下子大起来,都在谈论这件事,以前大部分村民在他们面前,姿态都有些高高在上。
因为他们确实过得好,所以难民们也乐得捧着他们,但是直到今天有人被撵出来,他们才意识到,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久前这些人还是有地有房有家产的城市居民,现在眨眼间就沦落在外连外城都住不上。
而他们经过努力,却可以更近一步,取代他们的位置,过上那让他们羡慕的好生活。
易杉站在当初跟契兄巫奇一起搭建的破草屋前,遥望着高大的城墙,眼底闪过一丝希冀。
一口气撵走几家子,村里人终于意识到,爱笑和善的夏少爷,并不是没有脾气的软柿子。村里虚浮的风气,立刻沉淀了下去几分。
那几家被撵出去的,当天晚上就起了内讧,互相埋怨,又因为黑灯瞎火看不见被贪墨了行李,甚至大打出手。
他们运气还算不错,当天晚上没有僵尸来袭,但是席天慕地的露宿野外,这经历也够难得了。好在天气已经转热了,否则这一个晚上他们都熬不过去。
虽然夏琛让人把家里的东西都给他们扔出去,但是因为他们的极度不配合,护卫队收拾东西的时候,便没有那么尽心尽力,只胡乱收捡了一番。脸盆跟尿罐子包在一起,粮食洒得衣服里都是,锅是没有的,好好的瓦罐摔出条缝眼看用不了了。
一朝落难,连顿热饭都吃不上,一大早的,隔着树墙,连外城的难民都开始生活烧水做饭,这群人却还在互相推诿着谁去捡柴火。
饿极了的小孩穿过树墙缝隙,冲上去就去抢难民小孩手里的烤土豆,然后被大人一把抓住。
这几家也顾不得吵架了,叫嚷着让抓人的难民放人。现在难民们可不怕他们,恰恰相反,拥有丰厚家资的被驱逐者,在一些难民眼中宛如一头头毫无反抗能力的肥羊。
要不是他们不能私自打开外墙门,这群人的东西早就被难民抢光了,反正他们已经得罪了夏少爷被驱逐出去,不再受夏少爷保护。
现在他们自己撞过来,似乎还没明白自身的处境,说话依旧像以前一样颐指气使。
难民们痛快地给了他们一个教训,讹了他们数倍的粮食,才把几个偷嘴的孩子放回去,还笑谈说让他们也尝尝被讹的滋味,将这群被驱逐者气个半死。
夏琛收到这些汇报的消息,也只是轻笑一声,便这样过去了,他将人驱逐出去,就已经将他们当成死人。昨夜没出事,是他们运气好,聚集了大量人口的清河村,可是经常有僵尸循着血气过来的。
果不其然,这些人甚至没撑过第二天,仅仅一小队五六只僵尸,便将他们三十多人追撵得四处乱窜互相推搡,最后纷纷惨死在僵尸嘴下,变成新的僵尸。
当天负责此处巡逻的护卫队钻出来,趁着刚变异的僵尸正是最弱的时候,砍瓜切菜一般都收拾了。
那些散落一地的物资,被难民用带叉的树枝勾了过去,跟捡宝一样互相分了。
这些人的死讯并没有激起太大的水花,末日里,人们早就习惯了死亡和离别,村民们也仅仅是私下叹一句不识好歹,心中对夏琛敬畏更深。
此后一段时间,搜寻队再没有前几日紧俏,隔个三五日,才有一队护卫队组成的搜寻队外出搜集物资,村民是再没有敢外出的。
与此同时,夏琛开始在已经将养得差不多的外城居民里招工,待遇等同与村民,所有参与招工人员,择优录取。
这相当于将城市对外城居民半开放,毕竟他们做工是要进城里来的,只是不能住在这里面
与招工启事同时发出的,还有一项新的制度,所有居民,不管内城外城,将开始计算贡献值。贡献值可由对城市做出贡献如参加城市建设性工作获得,但是独立于他们的薪资,也就是说工资照开,贡献值根据你工作的努力程度以及完成度等等来计算。
对于内城居民来说,贡献值更像是以前劳模评比的一个数据量化,往后的各项奖励都是根据贡献值来发放,变化并不太大。
但是对外城居民来说,贡献值却关乎他们的前程,因为夏琛宣布,付清所有物品租赁欠款,且贡献值达到一定数值的外城居民,将获得内城的准入资格。
此消息一经宣布,引起轩然大波,村民们紧迫感陡升,毕竟以后会有大批量的人来跟他们竞争工作岗位。
而外城难民,更是陷入疯狂之中,他们于黑暗中看见曙光,明确的,只要努力工作就能进入内城,这条平等的晋升通道,让他们所有人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工作热情。
作者有话要说: 我考完了,然后凉了,哈哈哈哈哈哈为什么我没有我鹅子一样聪明的小脑瓜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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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7 章
夏琛开始从外城招人, 并且开放进入内城的选拔资格,并不是一拍脑袋决定的。
从城市建设上来讲,目前城墙已经基本修建完毕,六米多高的城墙虽然不算特别高大, 但这个高度差不多也够用了, 再往高处修,难度会越来越大。
刨除了城墙这个用石大户, 还剩下许多采集好的石料没用完, 这并不意味着采石工人们可以宣布下岗了。
村里的道路以及到采石场的路虽然全部夯平,但是距离夏琛想要的城市环境还有很大距离。以他的意思,最好是能修建水泥路,不然泥巴路夯得再实,雨水一泡就完蛋了。
说到水泥, 夏琛不是工科生, 但是他以前看的时候, 看见过一个土水泥制法, 大致记得一点儿制作过程,好像需要用到石灰,跟乱七八糟的煤渣子碎瓷器一起高温烧制, 就能烧出水泥来。
后者好说,问题是他们这里不是喀斯特地貌, 没怎么见着石灰石,想烧水泥,肯定需要大量石灰石作为原材料, 他也不知道其他法子,所以只能先把这个放下。
但是水泥烧不成,瓷器陶器还有砖头是可以考虑一下的,不说别的,如果将外城居民招揽进来,他们生活中所需的水缸瓦罐种种用具,目前都处于稀缺状态。总不能只靠搜寻队从外面辛辛苦苦搬水缸回来,那成本可就高了,恐怕这些新来的居民难以负担。
况且这些东西虽然不算消耗品,但坏了也没法修补,还是需要一个稳定的来源,所以不如自己修个窑开始烧东西。
技术方面,他可以找一找有没有相关方面人才,能找到最好,找不到就慢慢摸索,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最起码他好歹晓得一点儿大概流程。
光建窑烧陶这一块儿,就需要大量人手,另外还要修房子。现在的天气实在太诡异了,入夏以来,一场雨都没有下过,现在才五月中旬,气温已经十分高了,去干活的人,短褂子都快穿不住了。
村里很多老农都说,幸亏今年没中水稻,否则这一点儿水不下的样子,收成是个大问题。就算现在,他们每天也要花大量时间打水浇地。
水渠虽然还在修,但是水利工程是个长期工程,现在还派不上用场,旁边的清水河水位都下降了一截,村里当初打得几口井现在已经用上了。
异乎寻常的天气,春天短到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夏琛不得不往坏处想,极热之后,会不会是极寒?又或者就这么一直热下去?
前者还好,若是后者,恐怕是真不给普通人活路,他好歹还有水带,靠自己的产出供给自己一家再接济朋友不成问题,再多就有点儿难以为继了。
这些他也只是自己想想,最多憋得不行了跟温束讨论一下,其他人他根本不敢讲,怕他们愁得觉都睡不着。
跟温束说过后,从他话语间不经意流露出的偏向,夏琛隐约觉得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也就是说极热之后会有极寒,他得提前做好保暖工作。
保暖这一块儿,能做的就太多了,首先房子问题,房子得结实保暖。想想当初连续半个多月的大雪,听他爹说村里好几家屋子都塌了,当时还压死了人的。
想来如果是极寒天气,极大概率会伴随大雪,而且说不定时间会更久,所以房子一定得结实。
他们家还好,青砖瓦房,他爹当初盖房子的时候也是花了大价钱的,盖得十分结实耐用。不过屋头的瓦片有些松动,还有些坏掉了,他想重新铺一层瓦。
这是小问题,先想法子把瓦片烧出来,反正陶器要烧,瓦片也要烧,都要用窑,那先把窑盖出来再说。
另外他手里还有一份烧炭的方子,是当初那个卖炭的老板送他的,可以把炭也烧上。
这样一来,就需要大量的土和木材,要安排人去挖土砍树,还得留人烧窑,简直太缺人手了。
辛亏他们周边有适合烧陶的黏土,不然这件事又得暂时搁置或者另想法子。
说回房子,盖房子也得要人手,村里的大都是土胚房,好一点儿的就是不用茅草盖屋顶而是用瓦片。但是这种屋子怎么抗得住风雪,到时候大雪连绵,屋子一个接一个被压塌,他坐在屋里,救还是不救?
让他们盖石头房吧,总不能夏琛自己给他们找人手出钱,他还得重新想办法,真是想想就头疼。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事要做,以前马少,他爹一个人能行,现在马这么多,每天光草料就是一个大问题,肯定得找人帮忙了。
放马养马得招人,种植苜蓿草需要开荒、需要种植。村里人口陡增,现有的土地肯定不够,也得开荒种粮,又是缺人。
光发展农业也不行,还有养殖业,总不能只吃素的,没油水的饭菜可满足不了异人们巨大的能量需求。不说南哥儿,就细娘这样以前饭量不大的小姑娘,如果不吃高能量的食物,光吃米饭一顿最起码得三大碗,海碗。
山林外围的野兔野鸡都快让他们给打光了,这么多人,光靠那点儿野味哪撑得住。
养殖这个东西夏琛是真没什么经验,他在家里问过一圈,他爹也不懂,他娘和嫂子倒是能说上两句。
牛羊之类的,他们村没人养肉牛,准确的说,这会儿牛大都是耕牛,而且随意宰杀耕牛是犯法的。当然,现在宰了也没人找你,但是现在根本没牛可宰,他们村一共才两头牛,一头是某家比较富裕的曾经买的一头牛,已经很老了,另一头就是夏琛家的。
羊的话,倒是有家原来养过羊,规模不算大,好处是他们家可以自己配种,不用想法子寻小羊崽回来。
结果夏琛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他嫂子说,那家的羊已经被吃光了……
罪魁祸首就是孙黑虎他们那群人,还有他家南哥儿,嗯,孟先生家也买了一只。那家正好缺粮食,觉得这世道养不起羊了,他们出得价够高,就把羊全卖了。
面对夏琛的黑脸,南哥儿小声嘀咕:“我买回来的羊腿,你也吃了,还说烤得香……”
夏琛:“……”
行叭,怪我计划做得太迟了,牛羊暂时不用想了,猪的话,以前村里没人养,用嫂子的话说,臭、埋汰、肉骚,肉难养还卖不上价。
这题我会!夏琛心里的小人激动地举起手,好多穿越的、种田的里面都有,骟猪嘛。
据说割掉小猪猪的蛋蛋之后,它们的脾气就会变得十分温顺,架也不爱打了,肉也长得多了,味道也不骚了,反正就是各种好处,搞生猪养殖一定要,割蛋蛋!
猪苗可以先抓小野猪,反正现在的养殖猪素质,估计跟野猪差不多,还不如自己驯养。
这个可以搞,夏琛在心里记下一笔,决定赶紧弄起来,不然等山里的野猪也被吃光了就凉了。
除了这些,还有禽类,养鸡场必须有,鸡蛋的营养价值高,吃法多种多样,鸡也是。
这个问题不大,村里有妇人很擅长养鸡,据说以前每年都要孵很多小鸡卖给村里别的人家,还有别的村的人来她家捉小鸡仔。
只是每家养的规模不大,夏琛她娘说以前有人鸡养的太多,不知道咋回事一下子全死了,那家人舍不得扔,把死鸡煮了吃了,还吃死了人的,后来就没人敢养那么多鸡了。
听得夏琛目瞪口呆,瘟鸡还敢吃,真是勇士。不过他倒是晓得一点儿,大概率是发鸡瘟了,但是知道也没用,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防治,顶多晓得要注意卫生问题。
其他禽类如鸭子大鹅之类,村里有几家有养,如果想扩大规模,不是能一蹴而就的,动物也不是一天就能长成。
哎?不对,他可以找长得快的,据说兔子繁殖特别快,而且一窝下很多崽,所以其实兔子也可以养。
总的来说,目前的现状就是:缺人,十分缺人,非常缺人。
夏琛脑子里规划一大堆,就是缺人去实施,外城那么多人手,不用简直浪费。
开始内外城同时招工之后,本来村里人和外城居民还担心没有活儿给他们,结果第二天任务单瞬间刷新,一下子多了好几张。
放在最上面的是特殊人才招聘,识字的,有手艺的,优先录取,薪资丰厚。
采石工人、伐木工人、运输工人继续扩招,还要挖泥巴的,这个工作比采石伐木稍微轻松一点儿,力气大的妇人也可以做,当然工资也低一筹。
挖泥巴运泥巴需要工具,搜寻队带回来的一些破铜烂铁,夏琛都给铁匠让他打成合适的采集工具。会编织的老头被夏琛叫去带徒弟,别的不用教,最起码得教会编大竹筐,结实耐用是唯一要求。
另外还找人先盖了猪圈,让老头抽时间给他编一些笼子,等弄好之后就可以去捉小猪仔小兔崽子回来养。
鸡的话,他心里也有点儿担心鸡瘟,干脆先不集中养,而是努力扩大每家每户的养殖规模。
他没有强制性地出台规定,而是让冯砚山在商铺挂上新告示,收各类禽蛋。
以前想挣彩币,只能通过做工,偶尔能从其他人手里挣少许,现在多了一个挣钱的渠道,而且养鸡养鸭,农妇们才是主力军,瞬间激发起她们的斗志。
告示放出去不久,那个特别擅长孵小鸡养小鸡的妇人,家里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写到一半查资料,搜瓦片制作,然后学会了怎么做芝麻瓦片,好像还挺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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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8 章
也是夏琛运气到了,外城收拢的居民里, 还真有不少技术人才。
想想也是, 这些人原本大都是城市居民, 能在城市里定居的,大部分都是小商业者或者手艺人,反而是像清河村这样的乡下小村子,才会大部分是农民。
招工告示里明确表示,技术工种优先录取,而且夏琛也没有限制是哪些技术, 所以有技术的积极报名登记。
夏琛担心他们有什么特殊才能不好意思说或者自己没有意识到,便特意提了一句, 有什么擅长的也可以报上来, 指不定就能寻出个人才。
于是来报名登记的人排出长队,孟明峻做记录做到崩溃,顾不得今天是上课日,把他爹他舅舅还有那帮学生都拉来帮忙。
他们以前也做过一些简单的登记工作,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这种事拉个壮丁不成问题。
连桌子都是搬了学生们的课桌,排成一长排, 在瓮城处那一大块平地上做登记。
夏琛去看了一圈, 见他们做的不错,干脆让孟明峻顺便做个人口普查登记,趁此机会将外城居民具体情况做个记录,回头他弄个户口本出来。
他张嘴一说的事儿, 却瞬间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孟师弟差点攥断了笔杆子。自从到夏琛手下工作,他以前的和气模样快被磨光了,工作永远做不完,天天处于想喷火的状态。
面对小师弟强行压抑的怒火,夏琛缩了缩脖子找了个借口立刻遁走。
等幼娘被派来找他要纸,并告知库房里的纸张已经用光,夏琛一拍脑袋,真是忙糊涂了,连造纸这回事都忘了。
回程的路上,他收集了不少纸张,各种类型价格都有,后来商铺任务处还有学校都有用纸需求,他就拿了一大批堆放在库房里,要用了直接去取便是。
商铺和任务处还好,学校是用纸大户,以前库房库存充足,没人来找他,夏琛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现在一想,可不得赶紧造纸。
他空间里倒是还有一些,能支持一段时间,但是也不多了,他避开人回屋用葫芦娃装了一葫芦的纸,让幼娘给孟明峻送去,然后自己拿了张纸,开始回忆造纸法。
造纸作为华夏四大发明之一,就算没见过也一定听过,夏琛拼命在记忆里搜索,翻找出来一些零零碎碎的知识。
他知道可以用竹子造纸、树皮草料造纸、还有稻草也能造纸,竹子造纸需要将竹材经过长时间浸泡洗去竹子上的青皮,暂时不考虑。
后两者,稻草制作的纸大多是毛冰纸、黄板纸之类,比较粗糙不适合书写,但是用处不小,取材也方便,值得一做。
树皮草料造纸,工序夏琛知道的稍微多一点儿,虽然细节不清楚,但是大致流程还是晓得的,是目前最可行的方法。
伐木工作一直在进行中,木匠家里余下的废弃边角料,都可以用来造纸,也不怕浪费。
这么一规划,还是缺人,只能等小师弟那边做完统计,才好开始招工。
当天晚上,忙碌了一整天的孟明峻黑着张脸给夏琛送来厚厚几摞纸,并且告知明天一早他就要重新写招工告示,希望他早点看完把需要的人手告诉他。
夏琛摸了摸鼻子,明白这是来自小师弟的报复,你给我加工作,那就陪我一起熬夜。
想想人家确实辛苦了,夏琛好声好气把人送走,然后立刻看起当天记录的资料来。
因为记录人不同,这些纸张上混杂着各种狗爬字,有的记录得还比较混乱,夏琛看得眼睛疼,决定给孟先生提议一下,以后考试再加个卷面分。
那些人口登记大致看一下就行了,按照他的要求记录了姓名、性别、年龄、外貌特征的类似身份证的东西,可以押后慢慢处理,他先要看的,是技能登记那一块儿。
这些人里人才还真不少,有现在村里紧缺的铁匠木匠篾匠,他一心想要的瓦匠也有,还是父子俩。
另外还有会硝皮子的,会织布的会刺绣的,会箍桶的,会扎灯笼的,甚至还有会接生的。
夏琛看得心中大喜,越发感激起罗校官一行,简直是千里送礼,还是个大礼包。要让他自己找人,这么多手艺人得花多大功夫去搜集。
其他会做各种小买卖的,会做豆腐、糖人、糖葫芦、小混沌等等小吃食的也很多。
因为他提了一嘴擅长什么也记上,于是看见了一大堆五花八门让人哭笑不得的特长。
有个妇人的记录是特别会说亲,自称做过一百多次媒。有个人说他特别能吃,最多一次吃过二十三个蒸饼。还有个人说他放屁特别臭,曾经把人熏晕过去……
夏琛笑得满床打滚,一时间竟然想见见这位奇葩,后来想想,万一见面的时候人家放个屁,那他就倒霉了,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其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唱戏比起来,就显得不那么突出了。
当然,也有些人特长很突出,有个人说他跑得快,记录上还有备注,这人当场跑了一圈,在场的五个护卫队队员,没一个能追上他。这还是一方吃饱喝足另一方身体虚亏的情况下,说明人家真是个飞毛腿。
还有个人会口技,学人说话学动物叫声都行,学什么像什么,虽然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用处,但夏琛觉得这个技能以后可能会用得上。
当晚连夜看完所有资料,夏琛跟温束一边商量一边对照他做的计划开始列各种招工人数。他说温束记录,配合得十分默契。
前一天只有一部分自认没什么特殊技能只有一身力气的壮年汉子被招去做各种苦力,当天晚上就拿到了薪资,每人最起码能买两斤以上粗粮,高兴地整个外城营地都沸反盈天。
第二天除了招工,还有具体的工作安排,几个识字的包括易杉跟孟明峻,算是给他配了几个手下。
木匠铁匠各自安排去跟村里原有的木匠铁匠一起干活,村里那些是按照工作量记钱,他们暂时是按天算钱,以后根据情况再进行适当变更。
其他匠人也各自安排去做他们的手艺活儿,材料可以从库房提,目前都是按天算钱。不过他们现在都是积极表现争取进入内城的时候,不用担心他们磨洋工不好好干活。
暂时没有多余的场地,便将箍桶匠、皮匠还有做灯笼的先安排在一起工作,有个空院子给他们做工坊。
瓦匠现在还没法上工,因为瓦窑还没盖好,窑也不是随随便便盖的,会烧瓦也应该对瓦窑有一定了解,夏琛便让他们先去领人盖瓦窑。
另外除了以前那些工种,他另外招了一批人准备开始造纸,造纸除了舂臼很花力气,其他的活妇人也能做,而且某些环节,灵巧的女性更容易做好,所以他干脆多招了一些妇女,村民和外城居民都有。
别的活儿都可以外派出去,像采石挖泥伐木这些,工序简单不用人盯着,其他稍微繁杂一些的他交给孟明峻,护卫队随时协助。但是造纸这个活儿,非得他自己去盯,别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造纸的地方选在清水河下游不远的一片空地上,先将材料简单处理,比如树皮弄小块儿一些,下锅煮的时候也更容易煮烂。
这些活儿把步骤分开,都很简单,夏琛说造纸工人做,一个个非常用心,很快准备好一批材料。
然后夏琛按照记忆中的流程,让他们把这些材料下锅煮,煮到一定程度弄出来漂洗再煮,来回几次,直到把植物纤维分离出来。
然后就是舂臼砸烂,忙了一天,中午饭都是夏琛让人送过来直接在这里吃的。
做到这一步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看着面前糊成一团的不知名物品,造纸工人们都露出惶恐的神色。
她们并不知道自己被叫来具体是要做什么工作的,只是夏琛让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但是一天就弄出个这不知道什么东西,她们心中都很担心,会不会只干了一天就失去工作了。
夏琛倒是挺满意进度,摸索着做成这样不错了,安抚了几句让她们先离开,明天照常来上工,这句话顿时安了造纸工们的心,一伙人欢欢喜喜地拿着竹牌子去领工钱。
接下来几天,夏琛都在带人造纸,中间猪圈盖好了,兔笼子也编好了,夏琛让孙黑虎领人往山林去跑了一趟,捉了一些兔子还有小野猪崽儿回来。
他们捅了两个兔子窝,连大带小捉回来十来只兔子,有三只吓死了,直接杀了吃肉,皮交给皮匠处理之后,还能做个暖手筒。
劁猪这活儿夏琛找了他舅,他外公可是顶有名的屠户,几个舅舅都干这个,劁猪应该也难不倒他们,大概。
听说夏琛想养猪,其他人没说什么,毕竟他现在积威渐重,就算觉得他瞎搞,除了他爹娘,也没人敢说他。
结果他找上门,让他舅去给小猪割蛋蛋?!
光听一听,男人们都觉得下半身一凉,几个舅舅都表示我们年纪大了干不来这种事,纷纷把儿子们推出去。
表哥们一脸无奈地提着尖刀去猪圈,几个舅舅又忍不住跟上去看热闹。
等到了地方,夏琛如此这般一说,小舅舅又来了兴致,抢了小辈儿的活,利索地抓了只小肥猪出来。
让儿子和侄儿将小猪按住,拿着刀来回比划了一下,又听夏琛说了一遍,一咬牙,手起刀落,再一挤,再手起刀落,再一挤,小猪只来得及奋力挣扎了一下,然后就成了一头温顺的肉猪。
作者有话要说: 快十一了,一个基友约我出去玩,另一个约我日万,真是,太让人难以抉择了嘻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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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9 章
其实劁猪这种活儿, 对于做了多年屠户的人来说真算不得难, 也就是需要一个心理适应过程, 技术难度要求不高。
劁完第一只小肥猪, 刚学了门手艺的小舅舅正是手热的时候,瞅了瞅小肥猪除了蔫巴一点儿,并无大碍, 他便不等夏琛说话,主动拎起剩下的小猪动起手来。
小野猪并不好抓,带崽的大野猪凶得很,一般猎户都不敢碰的, 也就是孙黑虎他们艺高人胆大,一伙人往林子深处钻, 才抓回来四五只小野猪, 还有几只大猪都已经杀了准备吃肉。
几只小猪没一会儿就全部劁完,小舅舅竟然还有些意犹未尽, 夏琛巴不得有人愿意做这个,当即许诺等再抓到小猪,还叫他来劁。
其他人本是来看热闹的, 结果见小舅舅做的起劲的样子, 另几个舅舅都有些后悔没自己动手试一试,割蛋蛋这种事, 这辈子也就才遇见这一回哩。
为了养猪和兔子,夏琛挑了两个自称有养殖经验的人出来,是两个外城的妇人, 这两人也跟雇工一样,按天付酬劳。
她们活儿不算重,现在小猪才五只,兔子也只有不到十只,夏琛略问了一下她们的养殖计划,确认她们确实有一定经验,然后把自己仅有的一点儿养殖知识,比如猪食要煮过之后再喂,猪圈兔笼要注意卫生之类的告知她们,给她们提供一些参考。
外城居民,尤其是女人们,能得到工作机会都十分珍惜,夏琛所说的每一句话她们都诚惶诚恐地用心记着,生怕遗漏了一点儿。
那些小猪仔小兔子,她们也都十分尽心尽力地照顾,一点儿都不敢轻忽大意。
养殖这边暂时不用夏琛多费心,只叮嘱逮到的小猪小兔都送去圈养处,要劁猪的话就去找他舅舅。
护卫队交给温束他很放心,新招的一批队员的训练已经走上正轨,其他杂项交给孟明峻,商铺那边冯砚山会帮着打理,而他自己整日泡在造纸处,希望早日造出能用的纸来。
不得不夸赞一句当初在里详细描写了造纸流程的作者,夏琛也只是囫囵看了一遍,记了个大概,靠着这点儿微薄的知识,第一次做出来的纸竟然不算太坏。
因为造纸工人抄纸不够熟练,做出来的纸厚薄不匀,有的中间太薄直接破掉了,有的太厚捏着就是一大坨,根本没办法书写算是废了。
大部分纸虽然不怎么好看,却还是能用的,就算不能做正经账本,给学生们当草稿纸却是没问题。他们平时虽然也学毛笔字,但是炭笔用得更多一些,毕竟方便,这种纸用毛笔书写字迹容易洇开,炭笔却是无碍的。
这些造纸工发现他们竟然造出纸来,满心惶恐甚至不敢相信。在古代,读书一向都是高成本的活动,其中除了高昂的学费,各类学习用具,尤其是纸张,对于贫家子来说是最大的负担。
而造纸的法子也跟秘方一般,掌握在几个高门大族手里,普通人别说自己造,想都不敢想。
现在纸造出来了,这些人又处于无所适从的情绪中,既高兴自己竟然造出纸来,又担心她们晓得了这种秘法让夏琛对他们心存芥蒂。更现实一点儿的,看看那些造废的纸,她们也很担心夏琛会因此责难她们。
这个倒是她们想多了,这些造纸工人非常勤奋卖力,舂臼还有抄纸这些活儿,都非常累人,不必采石头那些重体力活轻松。夏琛还考虑过要不要多招一些人,这些造纸工,包括那些妇人,硬是轮换着将煮好的几大锅纸浆给抄完了。
况且第一次就能造出能用的纸实在是个意外之喜,他本来以为最起码要试个两三回才能见成效的。
于是夏琛大手一挥,除了应有的工资的,还额外给这些造纸工发了一些奖励。也不是多贵重的东西,就是一些粮食杂物,都是他们极紧缺的,个个欢喜得跟什么似的。
让造纸工人按照最初的流程继续造纸,中间欠缺的地方慢慢改进弥补,夏琛将新造出的纸拿去给家人还有朋友献宝。
拿给温束,温束万能人设一点儿不崩,连造纸这回事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倒不是定国公府名下有纸坊,而是前世他跟着老师游学的时候学过一些杂术,其中就有制纸。
不过他这个制纸,不是像夏琛这般弄个土作坊大批量制作一些普通纸张,而是世家公子或者小姐,带着一群下人做帮手,选取最好的材料,忙碌许久弄出来的三两张带着香味暗纹的特制纸笺。
夏琛听得直咋舌,这人力物力他暂时是支持不了的,但是温束诉说的详细的制造过程,却能吸收归纳一部分给他的小纸坊用,毕竟造纸这种技术,大层面上是相通的。
而家里人那头,虽然也对他能造出纸来很赞赏,但是或许是他弄出来的稀罕东西太多了,拔高了自身地位的同时,也让家人对他的期待高了一大截。
用他大哥的话说,放别人身上会造纸是个稀罕事,但是放他身上,好像就是理所应当了。
而且他们更关注的,是劁猪。
在夏琛忙碌着带人造纸的时候,养小猪的猪圈,日日都有人去参观,就连村民们听说了,也会特意绕了去看看这些可怜的失去蛋蛋的小猪。
后续孙黑虎他们又送来几头,都被劁过之后精心养着,有两只大约是伤口发炎或者环境不适应死掉了,被做成了烤乳猪祭了五脏庙,其他小猪都活得好好的。
而且在养猪人一天三顿熟食不懈努力的喂养下,小猪肉眼可见的圆滚胖乎起来了,伤口长好之后,偶尔会捣腾着小短腿在圈里转两圈,其他一切都好,这就是养成了。
所以就连他家里人也跟着好奇起来,别的他都懂还好说,怎么养猪他也会,还是这么个奇特的法门。
夏大郎就问:“这也是你那神仙师傅教你的?”
夏琛:“……对、对啊,师傅他老人家,万事皆通呢。”
夏老爷和夏大郎顿时满心感慨,这当神仙也挺不容易的,连养猪都会。
虽然经历了一点儿小小的尴尬,但是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后续捉回来的兔子里有两只母兔子揣着崽儿,养了没几天就生了,一下子生了十几只小兔子,还好笼子备得多。
瓦窑已经修建好了,第一批瓦片正在制作中,夏琛还让人捏了几个罐子放进去,看这个窑能不能用来烧陶。
另外他又让瓦匠帮着盖了个砖窑,用来烧青砖盖房子,不光是即将获得入城资格的外城居民需要房子住,村民们也需要换结实的新房子。
当然这些房子都不是白住的,新居民先租房,而后若是攒够钱,可以优先购买他们居住的房子。
至于村民们,这个也不算难办,以前村里只有两户住着青砖瓦房,其他人都住茅草屋,他们不觉得有什么,毕竟穷人总比富人多。
但是如果村里大多数的屋子都变成青砖瓦房,连那些后来的外来民都住着好房子,哪怕夏琛不说,村民的心态也会渐渐发生改变。
届时不管是从夏琛这边的砖窑瓦窑里买砖瓦回去自己盖,还是直接买成品房,抑或是选择跟新居民一样的先租后买的方式,最终结果都是换上新房。
在夏琛的规划里,这批新盖的房子在格局和设计上应该是统一的,基本规制相同,但是细分又有区别。
现在到处都在发展,各种建设用地面积大大增加,虽然还能继续往外圈地,但是习惯了前世高楼大厦的夏琛,一提到建房就想盖高层。
而且以前村民都喜欢在屋子前后重点儿菜,一家就要占去不少地,如果新来的居民都这样分房子,现有的地可真不够用,所以还是盖楼房好。
以现在的建筑手段来说,太高的楼建不了,难度也太大,夏琛考虑了一下,又征询了一番其他人的意见,决定还是盖楼房。
楼房主要是盖单身宿舍,一共也才两层,所有房间规格相同,不设厨房厕所——室内卫生间目前建造难度太大,只留卧室书房,卧室睡觉书房用来看书写字或者待客。
单身宿舍聚集区开设大厨房,专门提供各类饭食。建造公共厕所,公共澡堂,演武场等。
这些夏琛都提前问过孙黑虎他们那些单身汉的意见,他们都觉得这样很方便,反正平时他们吃饭也是轮流煮了一起吃的,如果有现成的饭食,那就再好不过了。
至于住宿条件,本来就是糙着活了小半辈子的单身汉们,真没那么多的追求,而且他们对高层房子还挺感兴趣。
除了单身宿舍,还有家庭套件,根据每家每户的人口不同,可以选择不同户型的房子,也有带厨房的,但是厕所就只能安排公共的。
这些都是夏琛做好的计划书,建筑工人都是现成的,修城墙的工人刚被派去做别的活,召回来盖房子就很合适。
虽然没有水泥,但是以糯米为底材制成的粘合剂也相当好用,想想城墙千年不倒,就知道这玩意儿粘合度多高了。
所以用来盖个楼,问题不大,除了费糯米,反正夏琛空间里多的是,还供应得上。
盖房的事不可一蹴而就,毕竟青砖还没烧出来,但是另一件事,夏琛却计划已久准备实施了。
他打算派一支小队出去,开一条商道出来,最重要的,是开一条盐道,能把盐源源不断地运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额咳咳咳,被说动了,十一出去浪几天,我会存好稿不断更的!
至于加更……等我回来叭,我只玩一半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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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0 章
很早之前, 夏琛就考虑过盐的来源问题。
他空间本身不产盐, 库存都是当初回乡路上刻意收集的,但是只出不进供应一个村子——马上居民人数还要翻倍, 短期内没问题,时间久了就撑不住了。
再说就算他空间产盐,他也不能让他的空间成为这种必需品的唯一来源,所以开拓盐道是必行之策。
之前因为人手不够、现有的基地不够安稳、运输困难等等问题, 他将此事暂时押后。
目前整体大环境还算不错, 防御设施建造起来了,小波僵尸护卫队能轻易解决, 各项建设都如火如荼。
运输的话, 现在有了葫芦娃,用魔法书进化过之后的葫芦娃,空间虽然没有扩大, 但是存续时间延长了一倍,大不了多带几个大娃, 一次就能带回来足够吃很久的盐。
安全问题, 他手上还有压箱底的臭果,安稳之后,他找机会实验了一番——当然不是他自己用的,找了南哥儿试的,臭是真臭,臭得他都不想靠近,但是僵尸也嫌弃!
他们特意抓来的一只僵尸, 遇见用过臭果之后的南哥儿都避着走,更别说攻击他了,效果十分拔群。
还有就是,趁着还没到最热的时候,赶紧出发跑一趟,否则等热到没办法出行,或者过了夏天直接到冬天大雪封路走都走不了,那就更难办了。
夏琛唯一犹豫的,是他要不要跟着一起去。
他是很想亲自去的,毕竟策划得再周全,总有想不到的未知情况发生。况且他也想出去看看,带条商队出来,要是能遇见变异植物把魔法书再升级一下最好。
但是现在城市发展正在高速期,这一走也不知道要多久,很多事都需要他留下处理。
而且这是他们的大本营,现在又一下子多了这么多外来人口,如果他要离开,温束肯定会选择跟他一起,最强战力一走,他就很不放心自家已经初具规模的基地。
综合考虑之后,夏琛忍痛放弃这次出行机会,召集人手告知开拓商道的计划,并让他们主动报名,再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合适的出行人选。
这次出行是算作执行任务的,按照任务标的,给的报酬很不少,夏琛也承诺,各种后勤补给他会供应充足,让出行的人无后顾之忧。
以夏琛的意思,这次出行不必要太多人手,因为他们的物资都可以装在葫芦娃里,人少一些反而方便行动。大波僵尸躲避绕行,小波僵尸足以轻松解决是最好的队伍配置。
虽然现在还没到吃不到盐的时候,但大家都知道此次任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上夏琛给出的丰厚报酬,报名的人还挺不少。
当初逃民里那个做过行商的季敏瑜,之前一直在村里接散活儿顺便学点儿木匠手艺,他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跟着跑商,最擅长的也就是这个。这次一见到机会,哪怕有危险,也压抑着激动与些许胆怯报了名。
夏琛知道他路熟,这会儿可没有各种导航和地图,带个认路的人是必须的,就算他自己不报名,夏琛也要问一问的。
战斗人员也是必不可少的,让夏琛没想到的是,他们家东南西北全报了名。
北哥儿这孩子一向有冲劲儿,胳膊长好之后,训练一直无比勤奋,每次的队内考核,在新人中都是数一数二的。
其他三个,细娘平和东哥儿稳重南哥儿向吃而行,这出去一趟前途未知,也不知道这三个为什么会报名。
夏琛私下问了一嘴,细娘表示,经过上次那一仗,她觉得自己在战斗方便还有很多欠缺,想外出多实践一番。
细娘的异能可以用来侦查策应,外出小队带上她,配置上确实更合理。实际上萱娘的异能是最合适的,但是她年纪太小了,这种开拓性活动,不敢放小孩随意出去。
没有萱娘,细娘跟着确实可以补足小队在侦查方面的短缺,所以夏琛没多做考虑,确认她真的想去之后,就同意了。
南哥儿这倒霉孩子,纯粹就是为了夏琛给出的大笔任务奖金了,出不出去他无所谓,就是想着跑一趟能赚很多钱买吃的……
至于东哥儿,在夏琛找过去之后,已经长成一个沉稳的青年人,比夏琛这个小叔叔还要高壮的年轻人轻轻笑了一下,说:“小叔叔,我也想出去看看,看看外面的世界。”哪怕现在已经不复繁华。
夏琛微怔,恍惚间想起,他几次赶考,前一两次两个侄儿年纪都还小,是他爹或者大哥陪他去的。
去帝京那次,南哥儿吵着闹着要跟去,夏琛无所谓地同意了,但是东哥儿,他应该也是想去的吧。
大约因为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东哥儿小时候还能见着几分活泼,越长大性子越稳,明明只比南哥儿大不了几岁,兄弟俩单看性格,都快像两辈人了。
回乡之后,夏琛初期缺人手很多事交给东哥儿去处理,他不声不响地就做好了,不一定能做到多突出多优秀,但绝不会出漏子。
后来组建护卫队,东哥儿也去了,平时队里的训练考核,虽然没拿过第一,但是前几名也是常拿的。他自己在家里从不说,夏琛跟人问起,也只得个还不错的评价。
都说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会儿夏琛才意识到,或许他有些疏忽东哥儿这个侄子了。
他拍了拍东哥儿的肩膀,想说什么,张了张嘴,面对东哥儿温和的笑脸,又觉得那些话都说不出口了。
“想去就去吧,男孩子多出去见见世面也挺好。”最终也只有这一句支持的话,南哥儿作为家里长子长孙,一直对自己要求太过严格,这次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也是难得。
除了家里几个,幼娘她们一群小学生,学了两手简单的把式,个个以为自己是未来之星,也嚷嚷着要去,被夏琛丢给护卫队经历了一番挫折教育。
护卫队的成员大部分都报名了,能进护卫队,拼搏精神是少不了的,尤其是那些新人,整天被灌输一些保家卫城的思想,难免产生一些英雄情结,心里头都盼着能做出点儿成绩想,像他们的前辈们一般,打一场大胜仗好让乡邻们刮目相看。
然而夏琛可不敢放这些才训练没多久的新兵蛋子们出去,自己死了没关系,万一冒进牵连到其他人,隔得这么远,他想救都救不了。
于是这次出行开拓盐道的小队伍,暂定一共七人,除了季敏瑜这个非战斗成员,其他人都是护卫队里的老人。
他们家东南西北,南哥儿就不让他去凑热闹了,北哥儿训练时间短也没通过,细娘作为特殊战斗人员入选,东哥儿的实力在老队员里也算顶尖的一波,完全靠自己的实力被选中。
除了这三个,还有四人分别是孙黑虎、文桂喜、孙志和齐小二,前三者都是当初跟夏琛一起从外面回来的同伴,只有齐小二,是第一批选进护卫队的三个村里年轻人之一。
这四个人,孙黑虎不用说,他是护卫队里除了几个异人,武力值最高的人之一。本身战斗天赋就不差,不然当初也不会成为那群山匪的首领,干强盗行业的,光靠一点儿义气可不够,还得把人打服。
现在经过系统训练,战斗力更是十分不俗,折柳跟他打,都要僵持半天。
文桂喜嗅觉味觉十分突出,以前夏琛听温束说过,他有可能会觉醒这方面的异能。现在虽然没觉醒,但是能力却一直在加强,带上他或许会有用。
孙志也是队里的好手之一,他擅用盾刀,跟罗校官打得那一仗,缴获的一把大盾就给了他,换了武器之后防御力瞬间拔高一截,一刀一盾,攻防兼备,队内测试的时候让很多对手头疼。
齐小二喜欢用匕首,而且他特别擅长收集情报,是个天生的情报人员。
这些人都是夏琛仔细考虑过,又参考了温束给出的意见之后精心挑选出来的人手,配置上不说尽善尽美,但基本上也算考虑周全。
后勤补给由夏琛提供,出门在外,自然是尽量准备充足一些。
南瓜马车不用提,自然是要安排的,葫芦娃这种储物神器,夏琛的意思是能不曝光就不要曝光,万一让人盯上,还会引来危险。
除了专门用来装货物的大娃,他还每人给了一个五娃,五娃是青色的,不到人手指长,乍一看就是普通的还没长好的小葫芦。
这些小葫芦夏琛都设置成只有他们彼此和夏琛自己可以开启,每个葫芦里都装了一些米面和即食的干粮,还有金疮药水果血再生胶,水带臭果轰天雷。
他是恨不能将这些人武装到牙齿,每一个五娃里的物资,都保证万一有人走失了,可以靠着这些东西存活下来。
另外还让他们带了一些粗粮掺杂着少许细粮放在南瓜马车里掩人耳目,金银也准备了很多,虽然他们现在不使用这些东西了,万一外面还在用呢?
再甄选人手的时候,夏琛就已经开始准备物资,人挑出来了,也没能给他们留太多时间跟家人告别,再拖下去,天气越来越热就走不了了。
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很多反应慢的人刚刚开始关注这件事,第一支外出探索开拓盐道的商队,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临走前,孙黑虎嘟囔了一句,说打着清河村的旗号有些不够霸气。
夏琛这才想起,他的城市都建起来了,却还没有起个正经名字。
送别的道路上,夏琛回头看了眼高耸的城墙,正色道:“叫望乡吧,望乡城,你们回来的时候,看见城墙,就知道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名字我自己取的!我基友不在……临时自己取了,我就取不出来那种高大上的感觉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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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1 章
送别之后, 夏琛对自己刚起的城名上心起来。名字起都起了,不能不用。
在挂牌匾和刻字中间, 夏琛犹豫了很久, 最后心血来潮,问他家子笺能不能用剑在石头上刻字。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 夏琛亲眼看见温束一手提剑一手攀着城墙, 剑光游动间脚尖在外墙上连点, 连梯子都没用, 笔走蛇龙刻好了望乡城三个大字, 简直牛到没朋友。
这一幕被许多没有被招工的外城居民远远看见了, 之后口口相传,很多人都去城墙外观看那笔锋凌厉气势凛然的三个大字。
以前虽然分内外城, 但是原有的村民言谈间,都是清河村, 而那些外城居民,却没一个统一的说法。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们正在努力建设的城市, 叫做望乡城,而他们所有人, 都会是望乡城的城民。
这让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再次提高, 漂浮不定的心逐渐安稳下来, 对于这座崭新的城市,渐渐升起越来越强的归属感。
五月末,第一批青砖和瓦片出窑了, 出乎夏琛的意料,瓦片烧得漂亮就算了,毕竟瓦匠可是少了几十年的瓦,青砖竟然意外地也十分不错,不比他们家当初买来盖房子的上好的青砖差。
等夏琛问起,瓦匠才带着几分隐晦地自豪跟夏琛解释,原来烧砖那块儿是他那才十七八岁的小儿子盯着的。
他原本有三个儿子,都跟他学了烧瓦的手艺,前两个都烧得一手好瓦,唯有小儿子心不定喜欢到处跑,在各个工坊窑灶间乱钻。
可惜他两个大儿子,陆陆续续或饿死或病死都死在了跟着罗校官一行迁移的路上,唯独留了这么个不务正业的小儿子在身边。
当初夏琛招工匠,为了多挣一份工资,瓦匠把儿子也报了上去,想着基础知识他儿子是晓得的,大不了他多盯一些,再让儿子赶紧学。
没想到夏琛直接将他们父子分到一处,又让他们试着建砖窑烧砖,小瓦匠就说,他看人烧过砖,想试试。
瓦匠这手艺是祖传的,打小惦记得就是怎么提高烧瓦的技术,压根没关注过别的,小儿子想试,他自己又没什么思路,便满心忐忑地看他折腾。
结果这小子大约是有几分天赋,而且他们这地儿的土也好,特别适合烧砖。所以第一次烧出来的青砖,虽然还是因为技术不够熟练废品率比较高,但是好砖头也不少,质量也十分不错。
夏琛毫不吝啬地给小瓦匠、不对,现在应该叫砖匠发了奖励,喜得小少年一蹦三尺高,指天发誓下次肯定能烧出来更多更好的转头。
对于有干劲的年轻人,夏琛是十分支持的,人手材料任他调用,只一条,尽量安全快速的烧制出足够保质保量的青砖出来。
外城居民们干活积极,贡献点攒得快,他得尽快安排将房子盖出来,免得到时候人进来了没地方住。
有了夏琛的大力支持,小砖匠一口气让人盖了三座砖窑同时烧砖,运过来的泥土也先紧着他这边用,连他老爹都排在后面,毕竟瓦片的需求量,还是要比转头少一些的。
因为他这边进度陡然加快,人手一下子显得短缺了,制砖胚这活儿不算特别重,体弱的妇人勉强也能做,哪怕做慢点儿。
于是整个城市运作起来,除了年纪特别小的孩子和身体特别差的老人家——稍大一点儿的孩子都去割草帮夏老爷放马了,其他所有人基本都有了自己的工作。
在此期间,易杉来找过夏琛,他问夏琛,前段时间允许随意组建搜寻队的制度是否还在通行,外城居民是否也能组建搜寻队,享有同样的租借南瓜马车和马的福利。
夏琛挺意外的,他本来以为,有了那起死亡事件之后,短期内不会再有普通人想要组建搜寻队了。
尤其是外城这些居民,他们经历过,所以应该比内城居民更加清楚外面有多危险。
而且现在城里正是缺人手的时候,能组建搜寻队出城的人,基本都是孔武有力的壮年汉子,每天赚十几二十个白币不成问题,总比出城拿命来拼更加安全可靠。
怀着几分好奇,夏琛点了点头,在他的计划里,搜寻队本来就应该是以民间人员组成为主,护卫队的本职还是巡逻和护卫城市安全。
只是现在普通人的整体武力值上不去,所以才会是现在这个局面,他设想的情况,在中后期,普通人也有了应对低级僵尸的能力,并且适应末日环境后才会普及。
易杉是个聪明人,他主动提起这件事,想来利弊已经想清楚了,不需他再多说。
见夏琛点头,易杉犹豫片刻,又道:“我们暂时没有足够的钱支付租金,能不能先欠着,等回来之后从收益里扣。”
他们本来一穷二白,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一点儿钱还要维持生活,确实凑不齐那些租金。
但是时间不等人,夏琛能发现天气的异常,易杉也发现了,他想要在天气更加恶劣之前,多攒一点儿钱。
“我没有收你们押金已经算是给你们的福利了,连租金也不给,万一外出的人回不来,那怎么办?”夏琛还是挺好奇他想法的,言谈间无所顾忌多了几分试探:“现在城里工作机会那么多,你们为什么会想要冒着危险出城呢?”
易杉一脸镇定,显然早就想好了说辞:“我留下,如果他们没回来,所有欠下的钱,我来还。”
他识字,工作能力还很强,孟明峻数次在夏琛面前夸奖他,分给小师弟的几个文书,就数他表现最突出,夏琛都已经给他涨过一次工资了。
以他表现出的能力,确实有资格说这种话。
他顿了顿,继续道:“比起安安稳稳卖力气挣钱,总有人想靠自己的能力创造更大的价值,哪怕会冒险。您开放这项制度的时候,不也是这么想的吗?”
他的契兄是天生的战士,只是他们来得不凑巧,已经错过了护卫队招人的机会,下次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外出的商队倒是个好机会,可惜夏琛挑人的标准苛刻又慎重,像他们这种才来的新人,忠诚度没经受过考验,就算报了名,大约也不会通过。
前段时间,内城那几个年轻人还没自行组建搜寻队的时候,巫奇就已经有过这个想法,他甚至想自己一个人去,被易杉给劝住了。
现在易杉终于凑够了人手,也攒下了一些钱,不至于让巫奇空着肚子,甚至连块干粮也带不起的出城去冒险。
夏琛略带诧异地看了易杉一眼,没想到他会这么直白的说出来,不过想想这个年轻人的性格,确实有一份掩藏不住的锐气,也就不觉得意外了。
经过夏琛同意后,这支由望乡城内外城居民共同组成的搜寻队就在短暂的筹备工作后出发了,除了巫奇,还有外城另外三个男人。
他们同样租借了最小的马车,眼看他们拿着胡乱拼凑的武器实在不像样,连割麦子的镰刀都有,估计是从哪个内城居民那里借的,于是夏琛又借了几把兵器给他们。
这群人的出行虽然也引起了一番议论,但是关注的人并不太多,外城居民满脑子努力干活进内城,内城居民觉得是穷疯了的外城人孤注一掷。
当天晚上,这支搜寻队安全归来,几人身上都有血,沉默寡言的巫奇一脸杀气,据说他们遇见了一小波七八只僵尸,巫奇一人就杀了一大半。
受了一点儿小伤,以现在人的身体素质,要不了多久就会愈合,想快一点儿就敷些药,不敷也能慢慢自己长好。
不知道是易杉提前叮嘱过,还是他们心思够细腻,带回来的一车东西都是“值钱”玩意儿。
他们把人家家里的盐罐子都给搬回来了,有的盐被挖空了,但是里面还有不少盐卤,不卖给商铺自己拿回去用都很合适的。
另外剪刀、女人家的针线、大门上的铜锁甚至别人家积攒的铜钱,能拿的都拿回来,还有旧衣服被褥、存的菜种粮种、油灯碗碟等等,就算没办法换钱,也能自己用。
因为他们收集的物资很多都偏向日常生活中的旧物,商铺是不收的,所以最终换来的钱并不多,扣除租借费用和抽成,剩下是没人也就才分了不到五十个白币。
但这些人已经十分满足了,这些钱全部买粗粮,省着点儿吃,能吃小半个月。
而且带回来的那些物资,都是生活中非常紧缺的,商铺虽然不收,在外城跟人换一些其他东西却是不成问题的。
一次满载而归并没有这些人自满起来,之后他们老老实实留在城里养伤,顺便接一些稍轻一点儿的活计慢慢做着赚钱,反正没有让自己闲下来。
等他们伤养好了,便再次来找夏琛租借南瓜马车和马匹,这次不用连租借费都要先欠着,他们好歹攒够了租借费用,大大方方地来把马车借走了。
在这期间,第二次烧砖也获得圆满成功,三个砖窑先后开窑,其中两个窑里的青砖都烧得十分漂亮结实。唯有一个不知道是窑没盖好还是中间火候没加够,烧出来的砖颜色斑驳不一,质量也比较脆,当做次品被拉去扩建因为小猪仔数量增多而紧急增盖的猪圈。
有了最关键的基础建材,二层居民楼的建设也可以提上日程了,夏琛一边让小砖匠继续烧砖,一边组织起建筑队,开始筹备房屋建设工作。
作者有话要说: 再过三天,就放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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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2 章
建房子这事儿夏琛早有规划, 连大致的设计图他都画好了,当然不是他画的, 他也不是专业的设计师,只有个概念图, 知道房子盖出来应该是什么样的, 具体怎么盖,他就是个门外汉了。
不过他有万事皆通的子笺啊, 夏琛算是发现了,不管他问什么,他家子笺都是“略懂一二”,这一二是很谦逊的说法,很多技能温束研习得都十分精进, 有些比专门从事那一行业的也不差什么。
建筑这种事儿, 以前建城墙的时候他就找过温束帮忙, 建城墙虽然跟建屋子不同, 但是温束没让夏琛失望, 他确实晓得一些相关知识, 也懂得怎么画图。
前世他年少聪慧心气儿高,对自己要求严苛, 什么都要懂什么都想学, 偏他天赋又好,不说过目不忘,一般书籍看个两三遍,也能记得**不离十。
若是对什么感兴趣, 便一定要研习一番,当时作为定国公府世子,资源又十分丰富,杂七杂八叫他学了不少东西。
如温束这般世家子,必定从小培养审美情趣,很多私家园林,都是主人自己设计建造的。完全按照大家族继承人模式培养出来的温束,自然对这方面不会短缺。
之后跟老师游学,老师也是博才多艺之人,言传身教,他掌握的技能越发广阔。
及至去边疆从军,又是另一番际遇,三段完全不同的经历,使得温束对各行各业涉猎极广,也造就了他现在几乎万事皆通的人设。
虽然觉得夏琛描述出来的建筑太过规整局促,缺乏灵动的美感,但是稍一思量,他便明白夏琛为什么会想要建造这样的居民楼,也看出了这种房子的便捷之处。
一个说一个画,两人配合默契,很快画好了图纸。
建筑工人也是现成的,当初拉去建造城墙的人也算是有一定建筑经验了,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六七米高的城墙,建造起来可比两层小楼难多了。
乡下人家的男人,大都会一点儿建筑活儿,别的不说,自家若是盖房子,总不能还请人去做吧,哪有那个闲钱。
早在青砖还在烧制中,夏琛便让人开始打地基,这些来盖房子的建筑工人,除了当初修建城墙的那一批,还有一些是从外城选进来的曾经有过建筑经验的人。
知道这房子以后会给他们住,哪怕是租借的,这些人心里头也都火热得很,干起活来又卖力又精心。
等消息从这些人口中传到其他外城居民耳朵里,更是让众人对夏琛都生出几分爱戴和尊敬,毕竟不是每一个身居高位的首领,都能想着他们,为他们这些普通居民的生活考虑。
居民楼建设如火如荼进行中,其他各处也都处于高速运转状态,做砖胚的人每天就没停下来过,一批批烧好的青砖被运输队拉去建造处。
纸坊里工人们渐渐熟练,做出来的纸张质量越来越好,废品率也越来越低,新出的纸厚度上不如宣纸纤薄,但光滑平整,色泽光润,书写流畅,得到孟先生这些读书人的一致好评。
养殖方面,小猪崽儿又添了两只,猪圈规模扩大了,在精细化的养殖技术下,经过阉割的小猪长势非常不错。
这才不到一个月,肉眼可见的小猪大了不止一圈,这般养下去,肯定比以前养的没阉过的黑猪肉多油水多,就是不知道吃起来味道怎么样了。
兔子的繁殖要更快一些,一个月左右就能生一轮儿小兔子,一次能生很多只,现在已经有不少母兔揣上崽儿了,过不了多久,整个兔子的族群的规模就会扩大一倍以上。
因为商铺开始收鸡蛋,几乎每家每户都养起小鸡,多的不敢养或者养不起,一家三两只总是有的。
听夏琛说可以捉地龙喂鸡,鸡吃了更容易生蛋,他的话城民们可不敢轻忽,况且多吃地龙还能少喂一点儿粮食和青菜。
于是一个个都将家里的小孩都派出去捉地龙回来喂鸡,到处都能看见挎着篮子拎着竹筒的小孩儿。
房子在建设中,但是总不能盖好了就让人空荡荡地搬进去,于是夏琛又在木匠那里定制了大批家具。
那些桌椅什么的可以让后来的居住者根据自身需求和喜好自行购买添加,但是像床铺衣柜这些大件儿,夏琛便直接按照房间格局定下了一批相同制式的家具,到时候直接放进去,大不了多收一点儿租金。
忙碌中,天气越来越热,做着苦力活儿的人已经晒得黑了一大圈,老篾匠编了一批草帽出来卖,一个只要三个白币,两个五个白币,很多人来买。
这是夏琛允许的,一个城市的商业要运转起来,财务多流通才是正道,光靠他一个商铺卖多买少,不是回事。所以居民靠着自己的手艺挣些钱,他是非常支持的。
因为他这种态度,城市里小买卖渐渐发展起来,像他大舅家里卖点儿卤味,篾匠卖草帽竹筐小编制玩具,还有的妇人将家里织的土布拿出去卖。
就连冯砚山家的阿淼,都支了个小摊,让她阿娘煮了绿豆汤,用她的异能冰镇过,炎热的天气里卖的十分好,不愧是商人家的孩子了。
转眼间到了六月下旬,天气已经热得有些让人招架不住,干活的人也开始昼伏夜出,每天早早上工的,等中午太阳正大的时候就停下来回家休息,晚上再多做一会儿。
炎热的天气,难免让人心浮气躁,越是忙乱,越是容易出事。
两个采石工人因为一点儿摩擦发生口角,之后打起来,采石场那种地方,到处都是堆积的石头块儿,棱角尖锐的,差点儿就出事了。被打倒在地的那个工人,据说后脑勺距离一块尖石只差不到两寸的距离,十分惊险吓人。
此次事故自然不能轻忽,该罚的罚,之后考虑到连续的做工会使人的精神和身体都疲乏到一定程度后崩溃,但是缺人手的情况下放他们轮休又不太现实,就算夏琛愿意,这些工人怕是也不会同意,毕竟少干一天就少一天的工钱。
最后决定给他们弄一些娱乐活动,时下的人喜欢听戏,但是乡下农户大都没这个闲钱和时间,于是夏琛找了两个口吃伶俐的来说书。
说书这种活动成本很低,环境要求也不高,可以在工人们下工之后去听,也不用担心天黑了看不见,反正都是要出来纳凉的,顺便听个故事还能消遣一番。
至于话本子,这几个说书先生可以说一说自己以前听过的,夏琛空下来也会给他们讲一些故事让他们去说。
有了这点儿排遣,好歹精神上不在那么紧绷,加上努力工作之后,攒的钱多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看着也让人心潮澎湃的,那点子火气慢慢自己就消磨掉了。
事故是解决了,该热还是得热,而且这个天气,热的简直不正常,夏琛偷偷拿他抽奖抽到的温度计测量过,中午的最高温,都已经超过四十摄氏度了。
往常这个时候,三十七八度顶天了,但是现在还有变得更热的趋势。
外出的商队还没有消息,各种事情又多,夏琛身体好火气壮,天天热得心浮气躁,只有进到温度恒定的空间里才能喘口气。
但是他现在的身份,太多人盯着,又不能一直待空间里不出来,于是一进去就念念叨叨让夏铜板给他抽个空调出来。
巨额的抽奖数量砸下去,这回夏铜板如他所愿了,然后夏琛对着空调光秃秃的插头欲哭无泪。
唯一有点儿安慰的是,又收获了两株变异植物,这次没异人给他刷经验,全靠他运气用神奇种子种出来的。
一种枝条弯曲,叶片像小翅膀一样的草,可以缠在脚腕上,能增加人的弹跳能力。
夏琛试了一下,用上这种草,他原地起跳都能跳三米高,运动速度也有小幅度提升,他给这种草命名为跳跳草。
还有一种是他盼了很久的一种变异植物,解毒类植物。那是一种长得细白幼嫩的植物,枝条舒展如同品种上佳的兰草,但是却能将人身体里的毒素吸附出来。
新出的两种变异植物,他照例拿去跟温束分享,说话的时候跟没骨头一样靠在人家身上。
真不是他惫懒,实在是太热了,他家子笺浑身凉悠悠的,简直像个人形制冷柜,贴着特别舒服。
而且子笺也不嫌弃他热,由着他抱,他嚷嚷着热的时候,还会用冰凉凉地手掌贴着他后腰的皮肤给他降温,一开始夏琛还觉得尴尬不适应,后来就完全败在这种舒适的触感里了。
晚上要不是有这么个冰抱枕□□,夏琛都恨不得睡到空间里去,每天早上起来手脚并用地缠在人家身上也就不意外了。
甚至因为嫌弃寝衣碍事,很多次夏琛醒来,都是衣襟大敞,可能是他睡梦中嫌热将寝衣的带子解开了。
好在他家子笺够单纯,不会因此想歪,否则被亲爹洗脑过思想已经有点儿跑歪的夏少爷,真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的至交好友了。
唯一发愁的,就是年轻人火力壮,早晨起来难免遇见尴尬的情况,冬天还好,有厚被子挡着,夏天这连衣服都恨不能不穿的情况下,很多东西都无所遁形。
在又一次醒来发现自家小弟弟非常不礼貌的戳在好友的大腿上,夏琛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迅速抬头,确认呼吸平稳的好友尚未醒来,他才长舒一口气,悄悄往后挪了挪自己的身体,又翻了个身,背对着好友偷偷平复心情。
背过身的夏琛却没发现,刚才还在熟睡中的人,在他翻身时已经睁开双眼,眼底清明不见一丝睡意。
☆、第 143 章
因着夏琛从温束那里得来的消息, 城里现有的土地上栽种的作物都是几乎红薯和土豆,红薯离成熟期还远, 但是土豆已经快到了收获的季节。
收获季忙乱而累人,光靠家里的女人孩子肯定支撑不下来, 夏琛适时缩减工程进度, 准备到时候放工人们回家收土豆。
哪怕天气越来越热,即将收获得喜悦也让人脸上不自觉的带上笑容, 聊天谈话的内容也都围绕着即将收获的庄稼进行。
然而不等真正开始收获,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雹砸得人措手不及,打乱了所有的收获计划。
那是六月下旬的某天,正是下午两三点钟最热的时候,炙热的阳光将地面烤得都能煎鸡蛋了, 以往夏天光着脚丫子就能四处乱窜的小孩子们压根不敢再赤脚乱跑, 否则脚板底都能烫成烧猪蹄。
吃过午饭的居民们在家里歇晌, 也有睡不着的小孩, 跟家长缠磨着要几枚白币, 去冯家买冰镇过的糖水。
便是这时, 天边突然一声闷响,雷声轰隆隆紧随其后, 大家惊诧又欣喜地冲出屋子抬头看天。从入夏以来, 几乎没下过一滴雨水,要不是他们村临近河道,又提前打了好几口水井,现在连吃水都成问题。
“要下雨了……”走出院子的人刚跟邻人开了个话头, 头顶就像被人扔了块石头砸中一般突兀一疼。
被砸的人还没来得及露出怒容,头上肩膀上接二连三传来痛感,邻人仰头看了一眼,捂着头往院子里跑,边跑边冲自家在院子里玩耍的孩子喊:“快进屋,下冰雹了!”
下冰雹了,特别大的冰雹,最小的都有黄豆大小,大的快有乒乓球那么大了,幸亏这会儿大家都还没上工,往屋子里一钻就能躲起来。
但是冰雹实在太大了,来的密集又迅猛,好几家房屋破旧的,屋顶都被砸塌了。
外城的居民更惨,他们的屋子都是临时拼凑的,建材凑不齐,许多都只是树枝烂布撑起的一块遮身之地,根本挡不住这般来势汹汹的冰雹。
他们只能将木板当成盾牌顶在头上,因为木板不够,所有人缩在一起,听见冰雹击打在木板上发出响亮的撞击声,支撑木板的人,都能感觉到手被连续不断落下的冰雹震的发麻。
有那有经验的老农,遇见这种天灾,首先想到的就是地里的庄稼。
这会儿他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夏家不愿意种水稻小麦这些作物,若是种的这些,这一场冰雹下来,庄稼都得砸烂在地里,大半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土豆就不怕了,冰雹再凶,顶多把地上的枝叶打坏,不会祸害到地底下的土豆果实。就是生长中的红薯秧子恐怕会遭殃,待到收获季节,十有**会影响收成,但对比颗粒无收,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
浪费点儿人力不算什么,但是庄稼没了,接下来可是要饿肚子的,一家老小可怎么活。
“神仙啊!”当即就有老人,不顾还在将屋顶砸得砰砰响的冰雹,面对着夏家的方向跪下磕起头来。
他们感激给予庇护的夏琛,但是对于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民来说,这样能看天时预测天灾的人,才能让他们发自内心的产生敬佩之情。
冰雹来得快去的也快,约莫过了一刻多钟,就想它来得那般突兀一样,正在噼里啪啦往下砸的冰珠子突然消失了。
夏琛深深地看了眼一脸淡然的温束,顾不得探究他隐藏的秘密,招呼了人手去救灾。
受灾最严重的莫过于外城区,几乎没一家房子能保住,夏琛过去的时候,远远便听见了呜咽声。
哭声并不大,但是因为哭得人太多,就显得这声音既压抑又响亮,到处都是走动的人影,就连几岁大的小孩儿,都跟着父母围绕着自己家倒塌的窝棚寻找被埋在里面的物资。
气氛太沉重,夏琛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人生多艰,尤其是活在末日的人类,不光要面对突然变异的杀伤性物种,还要防备因为律法崩坏而撕下面具的同类。好不容易熬下来了,还有让他们难以预料的天灾来找麻烦。
他让手下给外城区送来一些建材和粮食,算是一点儿赈灾款。
内城的受灾情况要好很多,毕竟房子是正经盖出来的,结实。除了几家年久失修的,半个屋顶被砸塌了,其他顶多屋顶被砸破洞。
最倒霉的是个仰头看冰雹的,结果正好被一块冰雹砸在鼻子上,砸得鼻血直流。
就连夏琛家,都被砸坏了不少瓦片儿,好在他本来就打算将瓦片重新铺一遍。只是新烧的瓦要先紧着居民楼那边用,他便没伸手,准备等烧出更多的瓦之后,再拉一批回来。
现在屋顶被砸得乱七八糟,干脆不等了,先让人拉瓦回来重铺,他大哥就会这个,连帮手都不用请。
至于居民楼那边,等需要铺瓦的时候,新的瓦片应该早就烧好了。
家里的事不需要他操心,大哥和大嫂会处理好,大致了解了一番受灾情况后,夏琛发现,很多人看向他的眼神,增添了许多敬畏。
不是那种对于权力者的敬畏,而是……像是看寺庙道观离的佛像道像那般,带着些距离感的敬畏。
夏琛稍一思索,便猜到原因,只是他不能讲子笺供出来,预知这种事,对于当事人来说并不一定会是件好事,他宁愿让别人将其中缘由归纳于他那个不知名的神仙师傅。
因为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很多人生怕出现其他意外,赶忙去地里挖土豆,毕竟这是他们下半年的口粮,还是挖出来比较放心。
土豆本就是六月底到七月初收获的,现在挖虽然早了几天,但土豆也都长成了。
因为长期没下过雨,哪怕农户们已经尽量挑水来浇,干旱还是影响了一部分收成,挖出来的土豆薯块儿并不太大,产量也十分一般,跟往年比要低上一截。
但是再考虑一下现在环境,能有这个收成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土豆本身产量高,少这么一些,影响不是很大,还完夏家当初借出的作种的芽块儿,剩下的收获自家吃是尽够的。
况且现在城市高速建设中,一般人家基本都有人在做工,有的人家甚至不止一个人,拿着工资,缺粮了还能去买,生活水平反而还提高了。
有些耕地面积广的人家,收获的土豆甚至吃不完,毕竟总不能一天三顿只吃土豆,如果没得选那没办法,有可能的话,谁也不想这么吃。
商铺适时挂出收土豆的牌子,收粮的价格比卖出的价格要低一些,大部分人一看收购价就舍不得卖了,但是少部分存粮多又想攒钱买点儿其他东西的,便将土豆卖出一部分。
夏家的地很不少,除了大部分租出去的,自家也种了一些,照样收获了大批土豆,而那些佃农交来的租子,因为今年都种的是一样的品种,所以夏家收获的土豆几乎堆积如山。
连夏老爷都发起愁来,这么多土豆,得吃到什么时候,放在商铺里卖吧,也就外城居民会攒钱买一些,但是人家也会选其他粗粮买,没谁会只盯着土豆下手。
夏琛忙过劲儿,一听他爹在愁什么,立刻就把这事儿揽下了。
若是别的他可能也得跟着发愁,但是在他攒下巨额金钱没地方花之后,他就把空间商城里的所有书籍,不论价格全都买下来了。
这些书大都是各种植物的延伸使用方法,比如土豆,就有土豆粉的制作方法,甚至还有很多相关食谱,连小吃什么炸薯条薯片薯塔的制作方法都有。
其他的他暂时没想法,但是土豆粉却是可以弄出来,土豆粉的制作方法并不十分困难,反正夏琛看过书里的详细流程之后,觉得操作难度不大。
土豆粉是可以当做主食的,而且吃法多样,作为粉类,吃起来口感顺滑,想来应该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为了验证,夏琛弄了些土豆准备先在自己家做一回,夏夫人和巧娘一见他笨手笨脚的烧柴火就皱眉,把他撵起来,他说,他嫂子做。
系统出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还是非常贴心且靠谱的,比如制作土豆粉的方法,就给得非常详细,夏琛哪怕没做过,照着步骤来,最终也见到了成品。
他按照记忆中的吃法,做了一锅酸辣粉,其实按照他的口味,酸辣粉用红薯粉煮最好吃,土豆粉他喜欢吃干锅的。
但是对于没吃过的人来说,土豆粉爽滑Q弹的口感,实在让人欲罢不能,这种新奇的食物,一下子赢得全家上下的好评。
南哥儿这个吃货,一口气吃了三大碗,一边吃一边暗自庆幸,幸亏没被选上外出,否则这种好吃的粉条他就吃不上了。
果然还是跟着他小叔有肉吃,别看他小叔自己厨艺一般,但总能弄出来一些稀奇古怪又美味的食物,或许这就是神仙吃的东西吧。
考虑到家里现在尽是大胃王,每天做饭都是往多了做,只有多的没有不够的。等到大家都吃完,锅里还剩下一碗多的粉条,巧娘就想盛起来等下午谁饿了吃。
夏琛一边收碗一边提醒了一句:“粉条泡胀了就不好吃了。”
巧娘捂着吃撑的肚子发愁:“那咋办?”
“给我给我。”南哥儿寻了个干净的汤盆,将粉条全部盛出来。
巧娘脸一板:“你不许吃了。”她家南哥儿要是能吃,早就吃了,现在都吃不下了硬撑,不是想把肚子撑破嘛。
南哥儿委屈道:“才不是我吃,我给柳娇送去。”
昨个儿他才吃了柳娇分他的几块夹心糖,商铺里卖的老贵了,他总吃人家的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反正他吃不下了,借花献佛送点儿粉条给柳娇,以后她才会给他更多好吃的。
夏琛和巧娘:“……”
巧娘倒抽一口凉气,夭寿了,她家光知道吃的猪崽子晓得拱人家小白菜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土豆粉家芝麻酱加配菜做干锅,真的炒鸡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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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是可达鸭 10瓶;不吃鱼的猫、九霄 5瓶;忘酒、冥冥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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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章
那一碗粉背后的故事柳娇并不知道,她只是发现, 夏家人对她的态度莫名和善了许多。
不是说以前对她不好, 以前她一个单身姑娘, 除了跟夏夫人和巧娘偶尔遇见会多说两句话,跟夏家其他人相处平平,也就是跟南哥儿和夏琛因为交集多更熟一些。
但是现在,夏家所有人对她都好像都转变了态度, 看她的眼神里混杂着几分怜惜几分歉意几分感激还有几分疑惑, 总之十分复杂, 弄得柳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她也找机会问过南哥儿,可惜南哥儿完全说不出个所以然,甚至一点儿都没察觉到柳娇所说的差别。
于是柳娇只能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反正态度又不是变恶劣了, 能跟作为领导者的夏琛的家人处好关系, 对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这是后话, 暂且不提, 只说当前。
夏琛找了几个妇人来帮忙制作土豆粉,本来制成土豆淀粉是最方便的, 考虑到居民们对这种新品种不了解,他干脆直接一步到位, 做成粉条放在商铺里卖。
作为新上架的主食, 还是完全没吃过的,土豆粉一出现就受到众人关注。定价方面,按照出粉率, 夏琛将单位定价定的比粗粮高但是比米面低,算是一个中档价位。
这个价格对比粗粮有点儿小贵的,但是白腻光滑的土豆粉外表看起来就很高级,家里条件稍微好一点儿的,都愿意买来尝一尝,反正也不是特别贵。
这一尝就尝到好儿了,夏琛特意让人在商铺的公示板上写了一份土豆粉的几种家常吃法,哪怕家里调料不那么充足的,光凭借土豆粉滑溜的口感,就赢得了不少喜欢这一口的人的心。
顺利将堆积的土豆加工售出,后续红薯丰收的时候,还能再做红薯粉,算是又开发了一条产业链。
当然也不都是好事在发生,七月初,一支外出砍柴的外城小队遭遇僵尸袭击,巡逻的护卫队小组及时赶到。
但是他们遇见的僵尸里,有两只周身皮肤像是发霉腐烂一般,长着很稀疏的白毛,还有绿油油的不明液体渗出。
这些液体一旦碰到,就会将人的皮肤腐蚀出一个恶心的伤口,然后毒素开始朝着人身体里蔓延。
与僵尸们作战的护卫队队员还察觉到,这些僵尸的防御力又变强了,普通的武器越来越难对它们产生伤害,唯有当初从兵器树上取下的刀剑,还是一样锋利好用。
本来经过这么久的适应,末日里的幸存者已经进化出一定抗体,僵尸毒素的感染性已经降低很多,战斗中被抓伤咬伤的人,很少会有人再变成僵尸。
就算有变异的迹象,及时切去伤口处的腐肉,或者干脆断掉受伤的肢体,只要不是伤在躯干处,还是有机会活下来的。
但是新出现的毒素,却大大提高了感染率,一旦中了尸毒,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变异倾向。
而且这种僵尸极为恶心,它们本身防御力极强,浑身的毒液还很充沛,一刀砍下去,不小心飞溅而出的毒液沾染到皮肤上,都有可能造成感染。
这种被称呼为毒僵的新进化僵尸,普一出现,就带走了两个外城居民的姓命,护卫队里还有个队员一时不查中毒受伤。
幸亏夏琛收到消息及时赶到,用解毒草吸走他身体里的毒素,才保住了他一条命。
在发现毒僵的踪迹后,夏琛心里沉甸甸的,立刻安排人手外出探查,毒僵的出现概率高不高。
如果这两只毒僵不是特殊变异种,那就意味着这是僵尸普遍的进化路径,这种毒僵太难防备,本来已经趋于平稳的僵尸与幸存者对峙的结构,这次怕是会被再次打破,不知道会有多少幸存者在这次僵尸的进化中落败,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探查小队很快给了夏琛回复,非常不好的结果,毒僵的数量虽然不如黑僵多,但是十只黑僵里也有那么一两只毒僵,显然不是个例,而是僵尸再次进化了。
这个结果让夏琛非常揪心,他倒不是害怕僵尸进化,僵尸进化是必然结果,他早就考虑过,何况还有解毒草这种天克毒僵的变异植物。
他担心的,是已经离开一个多月,现在还毫无消息地商队。
按照当初规划的路线,他们要去的城市,在隔壁的隔壁的洲府下某个盐产业极度发达的城市,按照南瓜马车的速度,如果顺利的话,这会儿也该在返程途中了。
但是这突然进化的僵尸,给外出的商队成员增加的未知的危险,他们走的时候,夏琛将能带的物资都给他们带上了。但是万万没想到,僵尸进化了,而他空间里种出的变异植物解毒草,是在他们走之后才出现的。
这让夏琛有些后悔,是不是他太心急了,食盐的储存量虽然不那么丰沛了,但也还没到吃不上的地步,况且搜寻队还能带一些回来,他是不是不该这么心急的派遣商队出去开拓盐道。
*
盐城。
盐城本不叫盐城,只是因为这座城市有十多口上好的盐井,盛产井盐而出名,之后再提起这座城,人们大都以盐城来称呼,时间久了,就连本地人也这么叫。
起尸之日后,许多城市都因为缺少粮食物资或者战斗力不够而沦陷,幸存者要么耗死在城中,要么逃亡。
盐城情况要稍微好一点儿,这里因为盐业发达,有许多身高体壮的采盐工人,物资方面因为经济流通快,各类储备物资充足。
所以末日之后,盐城成了附近几个城市最大的基地,就连州府都有许多幸存者逃至此处,使得原本人流涌动的盐城,在末日里依旧不显荒凉。
盐城基地现在的首领,既不是当初的一城之长,也不是当地有名望的有名望的名宿,而是一个采盐工人。因此现在的盐城基地,行政中心并不是当初的知府衙门,就连内城也已经迁移。
盐城基地基本上是围绕着盐场建立的,所以能住宿的地方并不太多,除了原本的盐场管理的院子,也就是盐工们的家,条件非常简陋。
投奔而来的幸存者大都另外建起数量众多凌乱的窝棚,哪怕半日的路程之外就是空闲房屋众多的大城市,也没人会选择住在那里。
没有经过清理的城市四处藏着僵尸,而盐城基地却有有组织的护卫人员每日清理周边僵尸。虽然不一定能清理干净,时常有漏网之鱼,但也比在城市里睡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僵尸破门而入咬死来得强。
前段时间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雹,将许多屋子都砸坏了,这些破烂地窝棚都是重新大件起来的,透过窝棚板缝间巨大的缝隙,能看见窝棚里蜷缩着的骨瘦如柴的孩子。
四处可见□□着上身肌肉隆起的壮汉,他们身上都佩戴着武器,来去匆匆。其他幸存者见着这些人,大都避让开来生怕冲撞了,偶尔有一两个神色悠闲的壮汉特意晃过来,立刻就会有几个略有姿色的女人迎上去。
盐城基地某个单独的小院儿,这里原本是某个盐场小管理的家,虽然不能跟城内青砖黑瓦收拾规整的独门小院相比,但是在盐场新基地这片,已经算很不错的住处。
院子里,被夏琛记挂着的东哥儿一行人,正聚集在屋子里小声交谈着。
齐小二将自己近几天收集到信息告诉同伴们,他天生一张路人脸,长得也不差,就是普通,不好看也不难看,没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很容易被人忽略。
偏他打小就喜欢往人堆里钻,听村人说东家长道西家短,甚至无师自通地学会通过话术套出自己想要的消息。
以前没分家的时候,他哥哥嫂子以此为借口攻讦他,说他一个大男人成天不干正事就往女人堆儿里钻,后来进了护卫队,被温束发掘出来他这方便的天赋,干脆让他往情报人员方面发展。
这次外出执行任务,齐小二确实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他们一行人来到盐城基地,人生地不熟,基地领导层对他们有防备,就差没让人跟着他们了,全靠齐小二混迹城中,将基地情况摸了个七七八八。
盐城基地的人口比他们望乡城要多得多,但是其他方面,不是他们自夸,真是处处都比不上他们的城市。也是出来这一趟,他们才意识到外面的环境已经严峻到什么地步。
防御设施就用不提了,因为放弃了原有的城市基础改在城郊的大型盐场处新建基地,现有的人力物资,只够用木头石块堆积起简陋的围墙以作防御。说是防御设施,倒不如说是圈定基地面积的边界。
基地现有的防护力量基本来自于首领赵有生统率虎威军——虎威军是他们给自己的护卫队伍起的名字,队伍里大半人手,都是原本盐场的盐工,少部分来自后来投奔被选拔进去的勇武之士。
基地首领是个叫赵有生的盐工,三十来岁,跟南哥儿一样力量系异人,但是据齐小二探听到的消息,他的异能强度应该不如南哥儿。
赵有生当上首领,靠的可不止是自己的异能,他本来因为工作能力强处事公正,末日前在盐工中间就颇有威望,末日后因为种种意外,赶鸭子上架当上了盐工们的首领,后来又建立了现在的盐城基地。
盐城基地人口多,这么大的人口基数,相应的异人也就稍微多一些,光他们知道的,就有十来个。
作者有话要说: 祝所有的大可爱小可爱国庆快乐!
当你们看见这章的时候,大王我已经在出去浪的路上了,未来的几天,就让坚守岗位的存稿箱君陪伴大家啦~
☆、第 145 章
齐小二探听出来的异人, 大都是摆在明面上的,他们本身不愿意或者没办法隐藏自己的异能。
这些异人大部分的异能都是他们知道或者走之前夏琛提前预知,可能会出现的异能, 比如有人能放火有人能变水, 还有个会刮风的, 甚至还有个能打雷, 就是雷光比较小,顶多把地上炸个小坑。
大部分异能表现都很明显, 他们收集信息的同时,也着重收集相关资料,这是夏琛给的附加任务, 多收集一些情报总是有用的。
这里面让他们非常注意的异人有两个,一个是赵有生的女儿赵兰, 才十二岁的小姑娘,看着不怎么起眼, 但她的异能是抽走植物的生命力。
这个异能乍看好像没什么用, 盐城基地的人也没把她的异能放在眼里,毕竟她这个异能既没办法打僵尸,也没办法杀人, 连做些辅助工作都不成。
现在正是缺粮的时候, 要是能催发植物还好点儿,她这个异能,偏偏反着来,在盐城基地的人看来, 简直跟没有没什么两样,除了能让她的身体素质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儿,就是废物能力。
但是在东哥儿等人眼里,这个小姑娘简直太危险了,她的异能天克木系异人,夏琛虽然不是木系异人,他的许多攻击防御辅助手段,都要依靠各类变异植物来进行的。
别的不说,就他们用作防御的铁树墙,如果被吸走了生命力,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唯一让他们稍微感到安慰的是,这个小姑娘大约是也没意识到自己异能的强大之处,加上没少听风言风语,对自己的异能有些排斥不喜,很少使用异能。
锻炼得少了,异能一直得不到加强,能力就很弱,齐小二探听到的消息,她现在顶多能一次抽走一棵胳膊粗的小树的生命力,再多就不行了。
他们望乡城的铁树墙,一棵树可是要人合抱的,而且想来神仙种下的树,跟一般树不一样,应该不会那么容易被抽走生命力,像遭遇过赵兰异能的其他植物一样,干枯到一碰就碎。
除了赵兰,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异人叫杜铁锤,他原本是个打铁的,他的异能是能够提炼金属。
赵有生以及几个虎威军高层手里的武器,就是杜铁锤用提炼出来的特殊金属打造而成的。东哥儿找借口哄来试过,虽然比不上兵器树上取下的武器,但是也比一般的兵器锋锐坚韧许多,可以算在神兵利器的范畴里。
盐城基地这么多人,或许还隐藏着其他异人,目前他们探知到的,就是这么多。
这些人能作战的,全部加入了虎威军,虎威军人数众多,足有近千人,这一千人的部队,承担的任务跟望乡城的护卫队差不多,也肩负着巡逻领地清理游荡过来的僵尸的任务。
不过这些人的战斗力比起望乡城护卫队,就差远了,他们本身大都是盐工出身,除了一把子力气,其他地方并不突出。
战斗力也没有温束这样的战术大家专门训练,都是在实战中磨炼出来的,或许好用,但是难免有很多缺漏和弊端。
加上他们的基地范围大又缺乏有效的防御设施,很难将所有僵尸都拦在基地外面,经常有漏网之鱼混进基地发生伤人事件。
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基地外围的幸存者,几乎可以说朝不保夕,所以有条件有能力的幸存者都想往里面住。
其实在东哥儿等人看来,哪怕是盐城基地的中高层们,生活水平也不怎么样。
他们基地附近没有离得很近的大型山林,没有地方能进行狩猎,除非去一天路程之外的某座大山,否则逮不到大猎物,顶多在附近的小林子里捉些野兔野鸡。
盐城本地盐业发达但农业不发达,虽然有农田,但粮食多靠从外地买入,这也造成城内粮铺众多,若不是有这些粮铺里的存粮,盐城基地也建立不起来,建起来了也撑不到现在。
但是粮铺里的粮食总有吃光的一天,盐城基地虽然已经收拢了城内的大部分粮食,但没有后续粮食来源,光靠这些粮食根本撑不了多久。
所以就连首领赵有生,也就是能带着家人都吃饱的地步,偶尔能从城里搜寻出一些新鲜玩意儿像肉脯果干,就算是好东西了,像他们商铺里卖的新鲜水果和糕点,简直想都不要想。
这些东西他们收入高的狠一狠心,不说天天吃,隔几天吃一次完全不成问题。就连普通居民,攒一攒钱也能买点儿回去尝鲜。
盐城中高层都过成这样,可想而知处于下层的普通幸存者们活得有多艰难了。他们来了这几天,经常到处跑探听消息的齐小二,已经听到过好几次饿死人的事儿。
盐城基地不发放粮食,也是安排工作,工作只有一项,开荒种粮,当做报酬发放的粮食数量也非常少,堪堪够一个人每天吃个半饱不会饿死。
这样的环境,七个人带着粮食过来交易,简直可以说是凶险。
所以一开始他们就没有把粮食拿出来,在离盐城基地还有一段儿距离的时候,他们就将带来的物资连着南瓜马车一起收进了葫芦娃里。
马匹没办法,就直接骑着过来,经过的时候,那些幸存者看他们马的眼神,都是绿的。
之后他们找上门来,也只是说他们是另一个城市派过来换盐的,至于是哪个城市的,带了多少粮食,全都避而不谈。
要不是他们随身还带了一些上好的精米面粉当做展示品,或许早就被当做骗子撵出去了,但就算如此,盐城基地的人也不大看重他们,将他们一晾就是好几天。
东哥儿他们也不着急,赵有生这个人,并没有表现出很明显的攻击倾向,他当上首领以来,努力发展基地尽量使手下人和来投奔的幸存者活下来。
所有外来的幸存者,不会遭受虎威军的盘剥,光这一项,就比他们路过的很多小基地强多了。
基地里秩序比起望乡城堪称混乱,抢劫偷盗□□都有,除了当街杀人会被看见的虎威军制止,其他很多恶劣行为,就像掩藏在河底的暗流,时时涌动。
东哥儿性格沉稳可靠,是这只小队的队长,听完齐小二汇报的新消息后,他拧眉思索片刻,道:“咱们得准备准备,赵有生估计要见我们了。”
他们来了这几天,只在最初见了赵有生一面,没说上两句话就让人送他们离开了,之后就好像将他们忘记一般,除了给他们安排了个院子,吃的喝的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
“怎么说?咱们可以回去了?再不见老子都不想伺候了。”孙黑虎满脸急躁,他光着膀子,天气太热了,衣服根本穿不住。
担心这里会有类似千里眼顺风耳那种能偷听的异人,他们平时说话都小心翼翼,不敢透露出任何私密消息。
环境又很差,他也不像齐小二,擅长跟人打交道,在这里待得烦透了,一心想回去。现在想想护卫队每天的巡逻任务,都觉得有意思。
东哥儿跟夏琛待久了,连他习惯性的动作都沾染上了,手指扣了扣桌面,轻声道:“小二刚不是说了嘛,这几天他们抽调了大量人手去东边儿,我听说,那边是他们种粮的地方。”
“收粮?这时候收……”他说到这里一愣,对啊,前几天那场冰雹!
其他人也已经反应过来,互相对视一眼,眼中暗藏着庆幸与惊惧。
哪怕没有亲眼看见,但亲身经历了几天前那场冰雹的人,都应该想到还未长成的庄稼会变成什么样。
盐城基地花费了大把力气让人去种地,甚至还新开了许多荒地,为了那些地,不知道填进去多少人命,很多人都是在种地的时候被游荡过来的僵尸杀死的。
但是现在,他们忙碌了半年,防住了僵尸,却被一场天灾毁了个一干二净。
地里即将长成的庄稼毁了,可想而知他们现在有多么缺粮食,他们这支号称粮换盐的小队,终于不用继续坐冷板凳了。
与此同时,他们不由庆幸起来,幸亏他们有小叔/夏少这个神仙在,预知到这场天灾,让他们提前种了土豆和红薯,不至于半年心血白费。
果不其然,几人的小会还没开完,就有人通知他们,说是首领有请。
赵有山是个情商颇高的人,他出身低微文化水平低,如果没有天生的高情商,也混不到现在的地位。
见面之后,他的态度热情又熟稔,好像之前的冷遇完全不存在一般。
东哥儿淡定平和的心态在此时发挥出很好的作用,配合着赵有山,赵兄夏弟叫的一声比一声亲热。
一番寒暄,两边进入正题,赵有山开始打探他们的情况。
他们来了这几天,赵有山虽然晾着他们,但肯定找人摸过他们的消息,然而其他人都不怎么出门,喜欢在外面晃的齐小二和东哥儿,嘴又严得很,派过去的人基本没探听出什么有用的情报,反而被套出去不少消息。
不过光看这些人的穿着和精神面貌,就知道他们基地应该相当富裕,赵有山倒是不排斥跟人交易。毕竟他们这里,别的不多,就是盐多,但是人又不能光吃盐不吃饭,能用盐换粮,那再好不过了。
晾着他们,也只是为了给人一个下马威,好压一压价格,最好等他们种的粮食收获了,谈起价格来也更有底气。
谁想到这一等就等来一场天灾,种的大片田地,几乎可以说颗粒无收,买粮这事儿,已经到了不得不谈的地步。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箱一号正式报道,请大家多多指教!
☆、第 146 章
盐城基地发生的事夏琛并不知晓, 他也没想到,这场让人头疼的冰雹,会给他们的换盐小队带来一些便利。
当然, 就算知道了, 他也不会因此感到高兴, 末日幸存者生活已经足够艰难, 惟愿这种灾难不再出现,多一点儿粮食可能就能多活一人, 能多活一人是一人。
突入起来的毒僵让夏琛忧心了几日,温束看他每日忧心忡忡,难得出言安慰:“真若有事, 若是连一人都逃不出,所有护卫队, 就该回炉重炼了。”
夏琛哭笑不得,不过再想想, 温束说得也是, 这些人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除了季敏瑜,个个能力都不弱, 身上也带足了各种物资。
说句不好听的, 哪怕真出了什么事,细娘也该能跑掉,她的异能想抓住她可不容易。
这么一想,夏琛稍稍安下心来, 在收完了土豆,又补种了一些短期作物比如绿豆芝麻。本来考虑过要不要种冬小麦,但夏琛担心今年冬季温度太低雪太大。
另外还留了大片田地用来种植苜蓿,苜蓿两个月左右就能收割一次,待到冬天缺乏牧草的时候,可以用储存的苜蓿来喂马。
而且苜蓿还能肥田,早先开出来的荒地,因为地不肥收获很少,夏琛让他们最好也种一茬苜蓿,收获的牧草可以卖给商铺,还能养一养地。
经过这场冰雹,夏琛说的话再没人敢怀疑了,当初还有一些原本的村民怀着侥幸种了水稻或者其他长在地面的农作物,这一场冰雹都给砸没了。
所以哪怕苜蓿这种作物他们以前并没有种过,夏琛说能肥田,他们便都信了,纷纷去商铺或租或买了苜蓿种子,准备跟着夏家的脚步进行种植。
这么多田地种上苜蓿,不光能够供应夏老爷养得那些马,估计还有剩余。夏琛便琢磨着,再养点儿什么大型牲畜。
他还在为这事儿发愁,某天组队外出的巫奇小队和另一个小队一起,带回了几只羊。
自从上次冰雹砸塌了屋子,外城居民好像有些人触底反弹了,之后陆陆续续又组织起两只搜寻队,选择搏一把,外出搜集物资。
也出现过伤亡,但是经历过太多伤痛的外城居民,虽然依旧悲痛,但已经将生死看得有些淡。
这次的几只羊,是外城另一个小队在某个村子搜集物资的时候,听见附近的小山头里有羊叫,摸过去看发现的。
这羊大概是村子里哪家养的,末日之后不知道怎么跑了出去,幸运的活了下来。他们费了很大力气,把羊都抓住了,想运回来卖钱。
结果回程的路上遇见僵尸,还有两只毒僵,只好发了求救信号——从夏琛那里买的窜天猴,两只队伍如果离得近还是能发现的。
算他们命不该绝,当天巫奇小队正好在附近,连忙赶过去,两队人合在一起,将那一小队僵尸杀了。
那队人里有一个不幸被毒僵所伤,他的兄长也在队伍里,还是队长,亲眼看着弟弟去死,简直痛不欲生。
巫奇小队恰好有一株解毒草,是易杉花了自己所有积蓄买下来送给巫奇的,人命在前,巫奇用那株解毒草救了那个受伤的人。
那个小队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便直接将他们带回来的羊共享给巫奇小队,当作两队共同的战利品。
夏琛正好在寻摸这些牲畜,商铺里也挂了高价收,这几只羊里公羊母羊都有,用来繁殖再好不过。
这一小群活羊彻底肥了两个小队,找到羊的那只小队,被人似羡似妒的戏称为山羊小队,他们小队的人不以为杵,反而接受了这个称号。
另一只私人搜寻队或许是羡慕他们的运气,转头给自己起了个水牛队的名字,野心可以说是昭然若揭了。
夏琛知道的时候,笑得不行,人家起名字,哪个不想着威武霸气,这一个个起的,跟动物园似的。
认识到解毒草的作用后,基本上每个外出的搜寻队,都会买一两株当做压箱底的保险。
这种植物虽然不像铁树,具现后不被毁掉就能永久存续,但是单体存续三个月左右还是没问题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出去跑三个月一次都不受伤,所以买一株带在身边非常必要。
目前夏琛放出去在商铺售卖的变异植物,大部分治疗类,比如稀释的水果血、解毒草还有再生胶,后续他计划放出跳跳草、水带等辅助性植物。
当然,这些标价都不低,葫芦娃暂时没有售出的意向,现有的不是在他家里人手里,就是工作或者任务需要开放的公共葫芦。
话说回来,这几只新带回来的羊可算让夏琛高兴了几天,他把村里原来养羊的那家叫来专门养羊,让他们一定养好了,尽量多繁衍,扩大羊群规模。
与此同时,经过一个多月的高强度建设,因为不用铺水电不用考虑装修节省了大批时间,第一批二层居民楼初步宣告落成。
新盖好的二层居民楼仿照的是夏琛穿越前那个世界□□十年代职工宿舍或者家属楼的样式,整体格局呈缺一横的口字形。
每层分割出十个套间,口字两边各两间,中间一横留六套,上下加起来一共二十套。
每一层一个公共卫生间,放恭桶,再安排两个倒夜香的,卫生问题解决。
澡堂和食堂都还在建设中,夏琛的意思是建造大一点儿食堂澡堂,尤其是澡堂,排水得好好安排一下。
新房建好,在夏琛看来还很简陋,尤其是内墙壁,光秃秃的露着青砖,怎么看怎么粗糙。
其他人却对这房子都很满意,虽然太过齐整有些不符合现在主流建筑风格,但看久了也别有意趣,规规整整的,看着整齐舒服。
而且这房子可是标准的青砖瓦房,还是二层小楼,内城居民早就知道新盖的房子是给外面的人住的,哪怕也听说了前期是租住,没见着成品的时候还能不当回事,等见着了,一个个心里酸丢丢的。
这么好的房子,他们都没住上,那些后来的倒是先住上了。
唯一能安慰他们的,就是这房子并不属于那些租客,所有权还在夏琛手里,他们好歹住的是自己的房子。
想是这么想,该酸还得酸,恰好外城居民里有一部分人贡献值也攒够了。
贡献值不光计算每天上工的工分,他们售卖给商铺的商品,也会根据价值以及需求度给予数量不等的贡献值。
比如上次带回来的羊,说实话商铺的回收价确实高,但也没有高到让人侧目的地步。最让外城居民心动的,是这个商品附带大量的贡献值,就这一回,换到的贡献值几乎就够两个人获得内城进入资格。
这些小队平时活儿也没少干,攒了一些,加上每次出去搜集到的物资拿回来零零散散换到的贡献值,巫奇小队和山羊小队,一下子进来好几个人。
巫奇小队五人,只有一个贡献度差一点儿,哪怕不出去跑任务,在城里做工攒小半个月也够了。
山羊小队六人,只有两人够,不过其他人离目标也不远了,都是近在眼前的希望。
除了他们,还有几个外城居民也获得准入资格,比如易杉,他实实在在是处理各项杂事的一把好手,孟明峻的能力比较偏向整理统计方面,他最烦去处理那些杂七杂八的事,经常弄得头昏脑涨。
易杉就很擅长做这些细碎的安排,孟明峻从夏琛那里拿到一个大致任务目标,他自己制定计划和需要的人手,其他小细节以及详细配置,就交给手下几个文书处理。
当初分到他手下的几个人,有的迂腐不知变通,有的数学不好也就能做个登记工作,还有个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直接被开了。唯有易杉,事事处理妥当细致,遇见意外也能及时找到补救法子,着实减轻了孟明峻的工作压力。
因为上司的无限好评,所以易杉的薪资水平虽然跟另几个文书多不了多少,贡献值可算得不低,所有他参与的各项小任务,都会给他计算一些贡献值。
积攒起来,正如他当初所说,靠着自己的能力,刷够了贡献值,也获得第一批内城准入资格。
除了易杉,新来的木匠和砖瓦匠父子俩也攒够了贡献值,木匠是因为这段时间没日没夜的做活儿,还帮着带了两个徒弟出来,表现格外突出。
瓦匠按理说贡献值还差一点儿,架不住有个争气的儿子,小砖匠烧砖的水平越来越好,到后面,每一次开窑,废砖率低到可以忽略。
而且他在夏琛的要求下,已经开始琢磨着烧陶,弄得有模有样的,所以他的贡献值一下子攒了很多,除了够自己进城,还能分一些给他爹把他爹欠缺的那点儿补足。
当然,这种补足贡献值的政策,是为了方便一家人,比如男人做工挣了贡献值,总不能老婆孩子都丢城外吧。
但是为了防止买卖贡献值这种事发生,补足贡献值只允许亲人之间进行,当然这种规定还是有漏洞,后续会慢慢补全。
第一批准入的十个人,夏琛挑了个好日子,让他们收拾了行李,准备搬进来。
高大的城门口,以往他们进来,只是为了做工,到了晚上,就得乖乖离开城市,回到瓮城简陋的临时住所里去居住,
但是这次,他们踏进去,就是属于这个城市的城民,他们再也不用下工后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哈喽大家好,我是存稿箱二号,昨天是我那严肃无趣的大哥来跟大家见面,今天就让多才多艺的二号给大家高歌一首!音乐起~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第 147 章
夏琛守在城门口, 给进入的新城民发一个精致小本本, 这小本子是他抽奖抽出来的小记事本, 深蓝色素色软封皮, 巴掌大小, 约莫是十多页厚。
他自己躲在空间里, 用中性笔套着直尺画了表格, 基本参考户口本格式,只是加了一些单页上主人的形貌特征一项。
他把画好了表格的小本子找柳娇复制了很多, 准备陆续下发下去,用来做人口统计工作。
正好第一批准入者很受关注, 他借此机会将户口本推出去, 这些外来民正是寻求认同感的时候,这样一本象征身份的小本子,既能安他们的心, 也能让户口本更容易被大家所认同和接受。
户口本自然不是一人一本, 砖瓦匠父子俩肯定是在一个户口本上,易杉巫奇这样的契兄弟,在征求过他们自己的意见之后,也将他们归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其他人都是单身汉, 一人一个户口本,不过夏琛也叮嘱了,如果以后再娶或者有了小孩,必须及时去行政大厅——新盖的处理政务的房子,把户口本上的信息更新。
领取户口本, 一行人怀着激动地心情去选房子,居民楼在盖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是他们将要住的房子,有机会就会绕过来看一看,畅想一番住进来的场景。
如今美梦成真,甚至有些不真实感,新盖的楼房看着看着就比低矮的小院气派,许多来围观的内外城居民,看着这十人都是又羡又妒。
等进了屋子,那点儿酸涩的心情更是翻涌上来,本以为这种房子住着会促狭,进来一个套间两间房,因为只放了床和衣柜,看着还是十分开阔。
而且这可是一个人住的,一个人住这么大两间青砖大瓦房,哎哟真是大老爷都没这么过日子的。
小砖匠眼睛都不够用了,他光忙着烧砖,房子盖成什么样他也不晓得。
逛了一圈,背过身偷偷冲他爹得意:“这都是我烧的砖盖的。”
瓦匠白眼朝天一翻:“你头顶铺的瓦还是我烧的呢!”
两父子互怼一句,又笑眯眯四下打量,只觉得这房子哪哪都好,好得不得了,甚至已经想好了怎么布置。
房子的租金并不便宜,一个月要一个绿币,夏琛想过要不要定便宜一些,但是考虑到现在房子还不够住,若是定得太低,有存款的内城居民搞不好会先把仅剩的房子给定下。
而且现在很多外城居民都快攒够贡献值了,这二十套房子怕是不够分,所以他定价高一点,是为了尽量让他们合租。
果不其然,虽然房租有点儿小贵,但这些攒够了贡献值的人赚钱能力也不差,手上都有些积蓄,他们都愿意租这里的新房子。
不过也不是人人都单独租套间,易杉和巫奇这对契兄弟就只租了一个套件,巫奇原本那间茅草屋退掉了,显然准备搬来跟易杉一起住。
巫奇小队另外三个成员,有两个人租了一个套件,还有一个租了个单独的,夏琛估计他是在等剩下那个队员攒够贡献值搬进来跟他合住。
山羊小队的两个人本来只打算租一个套间,商量了一番之后,果断掏钱一人租了一个,大概也是给队友预留了位置。
他们这种做法十足明智,围观的人里已经有人在计算自己还差多少贡献值,随着他们定下自己要租的房子,还有人高声询问,等攒够了贡献值进来,房子没有了怎么办。
能怎么办,继续盖呗。建筑队伍在盖好了这栋居民楼之后,马不停蹄地又在对面不远处盖新楼,这会儿才刚打好地基,房子盖好还有的等。
而这仅有的二十套房,易杉两人占去一套,两个搜寻队占去四套,木匠一个人一套,他的薪资是计件儿算钱,这段时间光夏琛在他那里下的订单,就没少挣,不缺这点儿房租钱。
倒是砖瓦匠父子,竟然占了两套,有人愤愤不平在人群里冲瓦匠喊,干啥多占一套。
瓦匠乐滋滋地说,安定下来了就给儿子寻摸个媳妇儿,总不能让小两口跟他住一套吧。
这话引起众人的一阵哄笑,小砖匠涨红了脸,扭头看着墙壁不吭声。
这么一算,只剩下十二套房,来晚的可就没有了,得先去租茅草屋。哪怕茅草屋便宜,但是看了这么好的青砖大瓦房,谁还想去住茅草屋呢。
约莫是觉得稀奇,除了腿脚不便不想爬楼梯的木匠,其他人都选了二楼。选好房子,当天就搬了进来。
他们本来行李就不多,东西少的包袱一打就过来了,多的随便借个运输队的小推车,也很方便。
因为食堂还没盖起来,便先在居民楼围出来的那片空地上砌了两个灶让他们先用着。
第一批准入者搬进新居所后,整个城市再次涌动着强烈的工作热情,外城居民恨不能不眠不休干活好早点儿攒够贡献值,内城的心里羡慕嫉妒,更不愿被他们比下去。
与此同时,建设工作的速度再次加快,城墙修建好之后,用石大户没了,就水渠那边还需要石头,但现在积蓄的石块暂时够用。
夏琛便将采石工人全部抽调回来盖房子,原本的建设队伍打散,老带新,几处建设同时进行。
在做过调查之后,夏琛决定新盖的楼可以做一些修改,大格局不变,增添一些可供多人居住的单身宿舍。
外城里很多都是独身一人的单身汉,一个人租两间房的套件负担不起,也觉得浪费。
而且根据调查结果反应,很多人、尤其是单身汉,都觉得书房有些浪费,一间房就够住了,甚至有人问能不能在书房放床,跟人一起合租。
这样一来,套件显然更适合以家庭为单位居住,数量众多的单身汉需要的是个床位。
夏琛干脆去木匠那里,如此这般比划一番,定下一大批架子床。就是跟大学宿舍里那样的上下床,桌子放两张意思一下就行了。
在他忙着做新的建筑计划的时候,孟明峻领着他安排的任务,挨家挨户做人口登记,发放户口本。
为了让城民们认识的到户口本的重要性,行政大厅贴出了新公告,不定期进行人口抽查,户口本丢失要及时补办(当然要交补办费用),有人死亡要去注销户口,新生儿出生也要及时添加。
抽查中发现户口本丢失或者家中人口与户口本不符合的,第一次罚款,第二次加倍罚,第三次收回户口本驱逐出城。
光这些惩罚措施就听得城民心惊胆战,每一个不当回事,领到之后都将户口本藏得严严实实的。
夏琛惯常喜欢打一棒子给一颗甜枣,先是吓一吓,后面继续公布好处。
春节的时候,可以凭借户口本领取年礼,东西不多,但总归是白来的,再经历了前头的恐吓之后,大家再看这奖励,就跟捡了便宜似的。
第一批新居民入住后不久,不少外城居民陆陆续续攒够贡献值搬了进来,剩下的十二间套间被一抢而空,负担起来觉得吃力的,就跟人合租。
来得早的住楼房,来得晚的就只能住茅草房,天天眼巴巴看着正在忙碌施工的新楼,恨不得眨个眼楼房就拔地而起,明天就能住进去。
七月下旬,天气热到白天已经没办法干活儿,炙热的太阳能把人背上的皮肤晒裂,旁边的清水河水位再次下降,河床边露出许多鱼,拎着桶下去,要不了多久就能捡大半桶回来。
所有人彻底改变了生活作息,昼伏夜出,建筑工人甚至宁愿晚上举着火把干活儿。
这些都不是夏琛最烦心的,最让他担心的是,已经走了两个月的东哥儿等人,还没有回来。
两个月,他从帝京老远赶回来,也才用了两个多月,东哥儿他们的目的地并不太远,两个月足够跑个来回还有余。
可是到现在,他们都还没有消息,家里人嘴上不说,但是夏琛知道,都在担心着东哥儿细娘。
夏琛也急,他甚至在想,这个月是最后期限,如果到了八月东哥儿他们还没回来,他就带人出去找一找。
心急如焚地等到七月底,夏琛都已经开始安排城内各项事务,东哥儿一行终于回来了。
回来的七人形容极其狼狈,当初带出去的四匹马只剩两匹就算了,南瓜马车被灰尘裹了厚厚的一层,他们一个个从车里钻出来,一股扑鼻而来的酸臭味让激动迎上去的夏琛表情扭曲了一瞬。
都是功臣,夏琛不好意思嫌弃他们,出门在外没办法洗澡,天气又这么热,臭一点儿很正常。
归来的几人一下车,就用干哑的嗓音要水,夏琛连忙递了几条水带过去,他们接过就不歇气儿的喝光一条水带,然后才一副活命的表情。
夏琛有些好奇,走之前他就想到了,这么热的天气水资源肯定会越来越短缺,给他们都带了足够的水带,怎么一个个渴成这样。
东哥儿两只眼睛里都是红血丝,其他人也不遑多让,孙志半边胳膊显然用了再生胶,手掌还没长出来。
其他人身上虽然没看到明显的伤口,但从衣服的破损程度上来看,在外面没少受罪。
当着众人的面,很多事不好说,而且他们看起来也疲累得很,夏琛便让他们先去休息。
约莫实在是累狠了,夏琛一发话,东哥儿让细娘把牢牢系在她腰上的一圈红葫芦给夏琛,然后一群人回家倒头就睡。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大家好,我是三号存稿箱,我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我只会翻跟头,给泥萌翻一个叭~
☆、第 148 章
“这……这是什么?”夏琛看着面前摊开一大片, 像是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红毯的不知名物品, 神情难得地有些呆滞。
“是变异植物残体, 我做主跟人换的。”东哥儿话语间难掩忐忑:“拿水带还有一点儿再生胶跟人换的……”
他们拿出去作为商品跟人换盐或者其他物资的, 以粮食为主,另外还带了一些糖和金疮药,药都是孟夫人带着学校里学生自己配置的,效果虽然比不上水果血, 但也是上好的疗伤药品。
而他拿去交换变异植物残体的, 都是夏琛担心他们给他们预备的私人物资,并没有准备拿来做交换。所以他有些拿不准,擅自暴露这些功效神奇的物品, 会不会引来麻烦。
但是他记得, 他小叔提过一次很想要变异植物,他也知道,护城河里曾经立过大功的水鬼,就是在他小叔解决了清水河里是水鬼之后出现的, 想来两者之间应该有一定的联系。
所以这次难得遇见, 他就尽可能的将作为便利品被拖回盐城基地的变异植物给换了过来。
“太好了!”夏琛激动地拍了拍侄儿的肩膀,夸奖道:“干得漂亮。”
他是不想太早对外界暴露手里的变异植物,但也没打算一直瞒着,能换来可以升级魔法书的变异植物残体, 夏琛觉得再划算不过了。
他走过去摸了摸地上的厚软的大花瓣,饶有兴致道:“跟我详细说说,你们这一趟出去情况怎么样?还有这东西, 怎么来的。”
这会儿其他人都还在修整中,东哥儿也是刚睡醒饱餐了一顿,惦记着这份特殊的商品,先来跟夏琛汇报情况。
他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简单陈述起这一路的经历来。
途中的困难就不用多说了,遇见过大波僵尸群,被追赶得直接跑岔了道儿,好在季敏瑜这个向导够靠谱,又把他们带了回去。
小波僵尸群还有劫道的遭遇过不止一回,都被他们齐心协力打退了,好不容易到了盐城基地,小心试探又遭遇冷待。
中间东哥儿还详细描述了一番外界尤其是盐城基地现在的情况,引得夏琛一阵唏嘘,这大概才是末日常态,只是光听就让人心生悲凉。
之后就是冰雹毁了盐城基地前半年种下的作物,首领赵有生找东哥儿他们买粮,东哥儿借口他们的粮食放置在别处,准备找个机会把粮食运过来。
赵有生这人还算正派,是真心想跟他们做生意,没打算搞什么歪门邪道,就放他们出去运粮了。
结果他们出去就撞见了僵尸群,规模不大,当时他们准备开战的,文桂喜耸动了几下鼻子,拧着眉说好像不对劲,那些僵尸臭得格外突出。
这一句话让他们上了心,开战后多了些防备心,这才发现僵尸真的变了,僵尸群里混着三只全身都是毒液的僵尸,如果不是文桂喜提醒,他们按照以往的经验贸然打起来,肯定会吃亏。
也就是这一回,文桂喜的异能突然就觉醒了,他的异能正如温束当初猜测的那般,是异常突出的嗅觉。更奇葩的是,别人的鼻子能闻味儿,他的还能辩毒,十分优秀了。
之后他们按照最初的计划,找了个合适地点扎营待了一天,再把葫芦娃里的粮食都放进马车里,再拖着粮食去跟盐城基地换盐。
赵有生估计没想象到他们有这么多粮食,大喜过望,盐城基地高层上下对东哥儿一行人的态度也有了非常大的改变,让他们深刻理解了夏琛当初说的那句话:“在末日,粮食就是硬通货。”
两方都有交易意向,盐城基地这边缺粮,对多到泛滥的盐也不是那么看中,所以在交换价格上就没有扣得太紧,双方很快商量好了一个彼此都满意的价格。
之后赵有生迅速让人给东哥儿他们准备好了盐,还帮他们装了车,态度非常好,也很有以后继续交易的想法。
东哥儿知道夏琛有意开辟商道,所以对于盐城基地给出的试探也作出了一定回应,两方心照不宣,知道以后还会有合作机会,态度更加热情。
在整车装盐的等待期间,齐小二习惯性地到处乱逛收集消息,这一回就抓住条大鱼:盐城基地的虎威军在基地不远处某水源处发现一株奇异的植物,目前正派人探查中。
东哥儿刚一听见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就是他小叔心心念念的变异植物,当即找了个借口多留了两天,想打探一番变异植物的消息。
或许是看在他们运来的粮食的份上,盐城基地方面对他们诸多宽容,加上接连遭遇横祸,上上下下都心焦忙碌得很,没空搭理他们。
有齐小二这个收集信息小达人在,其他人只用待在小院子里接收消息就够了,于是他们接二连三地听到了各种关键信息。
盐城基地这段时间确实在走背运,先是一场冰雹将大半年的收成给砸得稀烂,接下来的口粮还没有着落,僵尸突然又进化了。
他们甚至还没反应过来,找到应对进化毒僵的方法,又在基地附近的一处主要水源点发现变异植物。
变异植物一般都是圈定地盘,只要不离得太近主动招惹它们,打不过跑还是有希望跑掉的,毕竟大部分植物都不会把根抽出来追着人跑。
如果这株变异植物长在别处,他们也就不管了,偏偏在主要水源点旁边。
自从入夏以来,因为一直不下雨,天气越来越干燥,难得的几个水源点,水量都少了很多,变异植物盘踞的,是盐城基地附近最大的一个水源点。
更让人糟心的是,根据侦查人员汇报,这东西虽然生长在水边,偏偏不是水属植物,巨大的花朵每天中午都会烧起来,发出剧烈的高温,将水源点的水分蒸发去一大截。
这样搞下去,这处水源点就会被废掉,而已经出现供水短缺情况的盐城基地,面临的只有一条道路——放弃现在已经建设出的大好局面,整体搬迁。
不光盐城基地高层不乐意,下层民众也不乐意,这种天气,缺粮少水,往不知道什么地方赶路,路途中还有可能遇见僵尸,光想一想都让人心里打起退堂鼓来。
赵有生也是个有决断的,既然不愿意迁移,那就打吧。
他纠结了人手,准备去将变异植物清理掉,东哥儿早就在盯着这株变异植物了,他找了个机会,想将自己这边的几个好手塞进去并肩作战,也好在分配战利品的时候插一脚。
不知道是不是他表现得太过积极,让基地高层起了疑心,否决了他的提议,东哥儿只好跟同伴一起静候消息。
那株长在水边的变异植物,是一朵巨大的,两三米高的火红色花朵。花瓣层层叠叠不知道有多少层,完全绽开的时候,遮天蔽地,能将方圆几十米的空气都变得燥热难耐,一般人光是走近,都觉得呼吸困难。
这样一株变异植物,想要消灭它首先需要的不是超强的攻击力,而是防御力,最起码得安安全全靠近它。
不是没想过远攻,木箭射过去在空气中就会烧起来,铁箭能飞得远一点儿,但也只是一点儿,融化扭曲的箭头,准度会大幅度下降。
更何况这火红色的花防御力也不差,尤其是花瓣,软是软,但是软而韧,还十分厚实。
具体战况东哥儿他们没能看见,只知道十分惨烈,盐城基地几乎是拿人命去填,才将这株火焰花的根系给摧毁掉。
此一役盐城基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光虎威军伤亡惨重,异人也死了两个,赵有生的亲弟弟,几乎被烧掉了半边身子。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好不容易抢下来的水源水量大减就算了,剩下的几处水源被污染,喝了水的幸存者直接变异了。
不是所有人都有夏琛的环保意识,杀完僵尸之后再处理尸体,对很多人来说是多此一举的事,简直浪费人力物力。
于是盐城基地就栽在了这个细节上,新进化出来的毒僵浑身毒液,死去之后如果不及时处理,毒液甚至会渗进土里污染土壤。
虎威军杀完毒僵没有处理尸体,某一具离水源比较近的毒僵毒液慢慢渗进水里,直接导致在那处水源取水的幸存者摄入了僵尸毒素,变出一大批新生僵尸。
水资源进一步短缺,更远一些的水资源点,有的太远,水源也太小不足以供应这么多人,大一点儿的,路程太远,运水困难。
盐城基地在遭遇这接连的打击之后,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之中。
唯一的弟弟半死不活,跟着他相信他的兄弟们死的死伤的伤,活着的连口干净的水都快喝不到了,赵有生整个人像是被拉到极致的弓弦,再多一点儿压力就要崩断了。
东哥儿就是趁此机会找上他的,他根据盐城基地现在面临的种种困难,拿出了赵有生绝对无法拒绝的物品,来交换他们当做战利品拖回来的火焰花。
赵有生不是不知道火焰花是好东西,虽然不知道该怎么用,现在还堆放在库房里,但是光那防御力十足的花瓣,当护甲用就差不了。
然而再好的东西,也得有命去用,人都活不下去了,留着这东西能干啥。
而且东哥儿拿出来的东西诱惑力都太大了,那能喝很久,源源不断地生产着绝对干净的清水的水带就不说了,正是他们最紧缺的。
最关键的是那个再生胶,赵有生亲眼盯着东哥儿给他弟弟用了一点儿,然后断肢开始慢慢生长,心如死灰的赵有生弟弟,都惊讶地瞪大眼睛,双眼里爆发出希望的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出去一趟,两条腿废掉了,上个公交车还没有七八十岁的老人家利索,我太难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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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9 章
夏琛不知道其他人得到变异植物是否有用, 对他而言, 变异植物确实是增强战力的重要资源。
东哥儿为了换回完整的一株火焰花,几乎将小队里所有的水带都给了出去。盐城基地其他高层可以不在意再生胶, 但没办法在极度缺水的情况下经受住水带的诱惑。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本来充足的水源储备一下子短缺了, 仅有的一点儿水资源,在回城途中勉强供应了他们一行人,将将支撑着他们回到望乡城。
除了意外之喜的变异植物火焰花, 东哥儿一行人的主要目标也算圆满完成, 带过去的几个大娃, 都装满了上好的井盐回来。只供应望乡城现有的不到两千居民的话, 近几年都不会缺盐了。
当然, 东哥儿他们此行的目的, 也不只是为了盐。
在夏琛的计划里,最好是能就此开辟出一条可以长久使用的商道,日后可以与别的城市互通有无。
根据东哥儿给出的信息, 盐城基地是个不错的交往对象, 整体风气没有特别败坏, 高层凝聚力比较强, 作为首领的赵有生有头脑重情义。
而且他们占据了盐场那一大片盐业资源,若是能好好经营起来,以后可以成为一个商业流转基地,可以汇聚八方物资。
东哥儿走后,夏琛迫不及待地先扔采集术, 然后把魔法书召唤出来,尝试着去收集火焰花上的能量。
让他感到惊喜的是,这株变异植物果然有用,种子只采集到两粒,但是能量非常充足。
虽然因为已经过了一段时间,能量有少许散溢,好在葫芦娃的封闭效果够好,散溢的能量很少,而且火焰花完整度相当高,这也跟盐城基地战斗人员没有破坏性大的杀伤手段有关。
再加上这株火焰花跟他们最初遇见的变异植物相比,生长的时间更久,蕴含的能量也更充足,成功让夏琛的魔法书升了一级还有一点点溢出能量。
魔法书升级方向,夏琛选择了蕴养卡牌,小型战事用不到他,他已经攒了很多卡牌了,现在需要的是提高卡牌质量。
成功升级魔法书,被抽走所有能量的火焰花,跟当初的大南瓜一样,留下了一点儿纪念品——最中间最小的几片花瓣。
说是稍小,也只是对比外层花瓣而言,火焰花外层的花瓣足有三四平米,中间最小的几片花瓣,也有两平米有余。
花瓣因为其特性,颜色亮眼得像是下一秒就要烧灼起来一般,红得晃眼。被抽走能量后,这几片花瓣反而没那么刺眼了,通体的红光沉淀了下来,依旧是好看的,但是更加柔和。
夏琛试着摸了摸扯了扯,这花瓣极其柔软顺滑,比最好的丝绸摸着还要舒服。而且还暖融融的,天然自带热度。
韧性虽然不如之前,但也比一般布料好得多,他试着用刀子划了一下,普通的小刀一下子竟然没划破!
这简直就是天然的内甲材料,各方面条件太优越了,就是现在用不太上,天气太热了穿不住。
而且这几片花瓣太不经用,夏琛看向刚才采集出来的两粒种子的目光里满含期待。
将从火焰花上种子分别种下,待出行小队其他人休息好,夏琛将人召集起来开了一个小小的表彰会,兑现了当初约定的各项奖励,丰厚的金钱物资让小队诸人一下子都成了小富翁,引来一众艳羡的目光。
之后的收尾工作,夏琛叫了孟明峻和易杉来共同协理,换来的大批食盐入库收藏,后续储存防潮工作怎么处理都由他们来解决。
季敏瑜根据此行经历画了一份简略的地图,包括路途中遇见的水源点、物资点、还有小型基地情况等等,这些都是重要的战略信息。
如果以后再有队伍外出,这张地图上的内容会越来越广泛详实,重要性也就越来越高。
八月,气温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夏琛眼睁睁看着温度计上的刻度朝着四十五度往上走,整天恨不能长在温束身上。
所有人的作息全部颠倒,白天根本不能在室外活动,哪怕在室内,温度也高得让人难以安睡。
出现过好几起中暑事件后,孟夫人开始带着学生制作祛暑的药汤,夏琛闻着那个味儿,就想到藿香正气水,一脸敬谢不敏。
温度太高,不光人遭罪,动物也受不住。其他地方的工作还能在夜间进行,养殖处算是倒了大霉,接连发生牲畜热死的情况。
先是兔子被热死了几只,养兔子的妇人和几个孩子,哭得肝肠寸断,她们养得多精心啊,草都挑的干干净净地喂它们。
夏琛头疼不已,让它们将兔子的毛剪一部分去,然后又弄了一些冰块儿,放在兔子笼旁边。
这边的麻烦刚刚缓解,猪圈那边又热死一头猪,这回轮到养猪的哭了,养羊的吓得拿了把大蒲扇冲进羊圈给羊扇风,吓得几只羊咩咩咩直叫唤。
夏琛干脆让羊倌把羊毛也剪一剪,之后给本来半开放的羊圈猪圈都搭建了遮阳的顶棚。
冯淼每天生产出来的冰块已经供不应求了,夏琛干脆让孙黑狗给他弄了些硝石回来,这小子被夏琛安排着到处穿地,都快成半个地质专家了。
正好领了户口本的居民还没发福利,夏琛就按照人头下发冰块儿,他捏着温度计,只有气温在四十度以上才发。
而外城的居民,也不能不管,夏琛将冰块价格儿定的很低,意思意思收一点儿钱,让他们买冰回去用。
因为高温的影响,各项建设活动的进程都受到了影响,造纸坊已经暂停了活动,好在前段时间加班加点造出来的纸,已经够用一段时间了。
造纸工人也不用担心失业,砖窑那边时时刻刻都缺人,现在城里正是大搞建设的时候,砖烧再多都不嫌多,各个流程都缺人手,只要愿意卖力气干活,只有人不够用的,没有找不到工作的。
不过烧砖也是个辛苦活儿,这种天气,砖窑那边的温度就别提了,夏琛只能绿豆汤冰块全力供给,生怕这些工人直接倒在砖窑旁。
盖房子的倒还好一点儿,活儿做熟了,手上功夫上去了,晚上天色暗一点儿,影响不十分大。
虽然依旧影响进度,但是因为建筑工人增加,而且他们都有了经验越来越熟练,进度也没慢到哪儿去。
新的单身宿舍楼一天一个样儿,同时建造中的大厨房和大澡堂看着也初具规模,这种肉眼可见的变化,让拥有了准入资格却还没住上好房子的新居民满心期盼。
在这期间,夏琛种下去的两颗火焰花种子也成熟了。
这次运气非常好,虽然数量没跟上,但是质量却一点儿不差。新长出的两株变异植物,变异方向完全不同。
其中一株如夏琛所愿,性质有点儿像兵器树的果实,更适合当作辅助性的材料使用。
这种植物外观乍一看有点像笋子,不过是加长加厚加大版的,可以一层层剥开,剥开就是触感柔软顺滑的整片跟布匹一样的材料,还自带保暖功能,天然的护甲素材。
这变异植物哪哪都好,唯一让夏琛无语的,是它的颜色,可能是为了表明没有本体优秀,它的颜色不如本体靓丽耀眼,是……是可可爱爱的粉色。
只长出来这一株,夏琛也不晓得如果有多余的种子,会不会有其他跟容易让人接受的颜色,毕竟他是打算拿这被他命名为火棉的料子去给护卫队做护甲的。
现在嘛,护甲还是得做,就是这个颜色,想想一群人高马大的大老爷们穿上粉红色的小马甲……
噫,住脑!
把火棉卡牌化,然后拿去复制,夏琛顺便藏好了仅有的几片火焰花花瓣。
他本来打算如果种出来类似的植物,再一起拿出去给大家使用的,到时候就把这几片花瓣给他家子笺,子笺最喜欢红色了。
现在他是不敢光明正大给了,他娘和嫂嫂大概能接受粉色的火棉,也许还挺喜欢,他爹和大哥大概接受度不会太高。
不过没关系,只要他将火棉的好处告诉他娘和嫂嫂,她们会有办法让他爹和大哥接受的。
至于东哥儿南哥儿?这两个在家里没有话语权。
悄咪咪做好了坑爹坑哥坑侄子的准备,竟然有点期待起家里男人被摁头穿粉色衣服的样子了呢。
尤其是南哥儿,没少偷偷笑话他的魔法书不够有男子汉气概,别以为他不知道!
另一株变异植物,变异方向也在夏琛意料之中,它继承了本体的高温,手掌大的花朵,使用后火红的花瓣会像蒲公英一样飞散开来,非常唯美。
但是它落下的后果就一点儿都不唯美了,每一片落下的花瓣就像跳动的火焰,能点燃它们碰到的任何物体。
又是一株杀伤力极大的变异植物,而且给夏琛开辟出另一种攻击手段。
其实夏琛魔法书里现有的变异植物中,辅助性植物占绝大多数,仅有的几种攻击性植物,太阳花只能克制僵尸,水鬼只能长在水里,豌豆射手敌我不分防御力差还只能攻击直线上的敌人,都有非常大的局限性。
唯一最好用的就是轰天雷,可惜卡牌级别高复制时间长,还是一次性的,夏琛辛辛苦苦攒一堆,随便打一张轰隆隆扔下去就嚯嚯光了。
用的时候很爽,用完就很心痛了。
现在多了一种小火焰花,简直是瞌睡来了送枕头,而且这个火焰花用起来十足炫酷,想想以后,挥手间火焰飞舞,弹指间敌人化为飞灰。
他再也不是夏.魔法少年.琛,而是大魔法师夏琛啦!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呜怎么回事,一转眼我的假期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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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0 章
十月, 往年的这个时候,深秋季节的来临伴随着场场秋雨, 天气一天凉过一天。
但是今年, 秋季好似根本不存在, **月份持续高温, 晒死饿死不知道多少人之后, 九月下旬的某天,天气瞬变。
只是一夜,夜间被突然冻醒的人不在少数,第二日一早起来,却发现日日高悬的太阳不见踪迹,温度骤降几十度, 瞬间从炎热难耐的夏天横跳到寒凉的冬日,作为过渡的秋季好像只是夜间的一场梦。
自那日后,天气一天冷过一天, 干旱了几个月之后, 突然连下了小半个月的暴雨,这样接踵而至的天灾,不晓得毁去多少人生存的希望。
好不容易暴雨停歇,雨不曾下了, 便是下也只是细雨绵绵, 但是大风又时常而至。
便如此时,呼啸的寒风发出尖锐刺耳的啸声,单听声音就知道这风定是如刀子般锐利, 才能将空气切割出如此声音。
这种天气,谁都不会想顶着寒风出行,偏偏在僻静的大路上,却有一行人互相搀扶着颤颤巍巍赶着路。
这行人都穿着破旧看不出原本颜色的黑黢黢的衣服,裸露在外的脸上、手上、脚上遍布冻疮,寒风刮得他们一个个缩头缩脑,却依旧脚步蹒跚地往前走。
突然,一个人倒下了,他的同伴像是连思维都冻僵了,僵硬地往前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踉踉跄跄地跑回去想抱他起来。
走在这人旁边的女人愣了一会儿,张着嘴无声地哭起来,她没有眼泪,也没有声音,只能从她看不清面目的脸上读出巨大的悲痛。
一个胡须虬结的汉子探了探鼻息,哑声道:“还有气儿。”
其他人都松了口气,紧接着又都眉头皱起,人没死,这是好事,但是现在怎么办?他们谁都没有力气再去背着一个人继续赶路。
现在天黑的早,如果他们不能赶快找到下一个可以避风挡寒的住宿点,别说去寻找那个传说中的望乡城,明天这个时候他们可能都撑不下去。
但是把人扔下也不可能,他们一行人虽然不是亲人,但相互扶持走到现在,彼此间都有救命之恩,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我背着,你们先走。”胡须大汉言简意赅:“你们去找住宿点,给我留个标记。”
其他人都不肯,哭泣的女人也连连摇头,这种鬼天气,他们一起走,都要防备着被风沙迷眼走错路,让他一个人走,还背着个昏迷不醒的人,简直是送他去死。
僵持不下,最终他们决定两人架着昏迷的男人走,走一段儿就轮换。
一行人又重新上路,跟迁徙的鹿群一般,孩子走在人群中间,然后是女人和伤者,成年男人走在最外围,时时警惕可能冲出来的僵尸。
天色越来越暗,呼啸的风声也越来越尖锐刺耳,这群路人幸运的在天色彻底黑下去之前找到了一出破旧颓败的小村庄。
他们没有急着欢呼,很有经验的在村庄外停下脚步,一个男人满脸心疼地拿出一个水囊远远地朝村庄扔出去,摔出老远的破旧水囊经不住冲力炸裂开来,里面储存的血液顺着裂缝流出来。
寒风将血腥气送出去,他们等了一会儿,没见着村里有僵尸出来,顿时稍稍松了口气。
依旧是安排了两个男人打头阵,其他人紧随其后进了村子,找了间看起来不那么破的房间钻进去。
土胚房没办法完全挡住刺骨的寒风,细小的风刃穿过破败的墙体扎在人身上,但是对比起刚才无遮无拦立在寒风中,现在已经好太多了。
一进屋,几人立刻默契的行动起来,一个男人去将刚才染了血的土重新掩埋,免得将别处的僵尸吸引过来。
其他人也各自有分工,搜集物资生活烧水做饭,就连几个小孩也迈动着小短腿四下寻摸着可用的东西,他们个头小,能钻的地方多,有时候搜集到的物资比大人还多。
可惜这屋子似乎已经被人搜刮过了,干干净净除了灰尘什么都没有,老鼠洞都空掉了。
两个女人在厨房找了一圈,只找到一些柴火,灶台上连锅都被人撬走了,其他油盐之类的,放容器的地方空空荡荡,被搜刮得很干净。
他们去别家看了一圈,也都是这种情况,显然整个村子都被搜刮干净了。
最后他们只能抱了一些柴火开始生活,又将被扔下的稻草收集起来,准备在火堆旁铺上厚厚一层,晚上好睡觉。
至于离火太近会不会烧着,他们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晚上如果没有持续保持温度的火堆,他们一定会在睡梦中就被冻死。
用自带的容器煮了半罐稀得能照见人影的汤水,分一分算是晚饭,那汤里加的是他们能寻得的各种能入口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麦穗、野菜干、树皮、草根等。
碗不够,他们轮流喝,这样一碗汤,最小的孩子都吃不饱,更别说大人们,但是他们还是小心翼翼将自己分到的一碗汤灌进肚子里,最起码这能让他们肚子里有点东西不至于饿死。
最小的孩子看起来只有四五岁或者更小,他喝完自己的一碗汤,将碗底残留的一点儿水渍也舔干净,然后把碗给其他人用。
刚喝完,小肚子又发出咕噜噜的腹鸣声,提醒主人它又饿了。
小孩小大人一般拍拍肚皮,拧着眉想忍耐,但是饥饿的滋味太难受了,小孩干咽了一阵口水,无济于事,趁着大人没注意,偷偷摸摸抓了几根当床铺的稻草往嘴里塞。
晒干的稻草十分韧,凭小孩那一口营养不良的乳牙,当然嚼不烂,他越嚼越饿,梗着脖子往下吞,却被搅和成一团的稻草堵住了喉咙眼儿。
等大人发现不对时,这孩子已经噎得直翻白眼差点闭过气去。一个女人猛地伸手戳进他嘴里,硬生生将那一团稻草团子给扣了出来,又猛拍了几下小孩的背,看他一阵猛咳,才算是救回来了。
大人想骂,待见到小孩双眼含着泪眼巴巴看着扔在地上的一团糊乱的稻草团子,心里又不落忍。如果不是饿极了,孩子怎么会吃这个东西,就是他们大人,晚上睡着了饿的不行,早上起来嘴里都嚼着几根稻草。
气氛一下子沉凝起来,本就愁苦的众人心上又压上一层阴影,有人低声啜泣,活着太难了,每一天都看不到希望。有时候他们觉得,他们活得还不如那些丑陋无意识的僵尸,最起码它们不知道饿,遇见人群,就能饱餐一顿。
这样一天天的熬,就像是死神如影随形,不知道哪天哪一刻,就会带走他们。
“哭什么?!人还没死,有什么好哭的。”胡须大汉低声呵斥了一句,随后又安慰道:“等到了望乡城,咱们找份工来做,日子就好过了。”
有人用带着哭腔的声音绝望地问:“真的有望乡城吗?真的会有没有僵尸,只要好好做工就能吃饱穿暖的地方吗?”
胡须大汉沉默了片刻,开口时的语气无比坚定:“有的,商队的人说过,那是个最好的城市,有神树做城墙,将所有僵尸都挡在外面。他们的城主是个下凡的小仙人,能看天时,教导城民如何种植粮食。他们有吃不完的粮食,商铺里堆积如山,只要挣了钱就能去买,没有人会饿死冻死……”
所有人都安安静静的认真听着,实际上这些话他们已经听过不止一遍,但是每一次听到,他们依旧会像第一次听见那般满心惊叹又不敢置信。
这些话如同一粒火种,落在他们绝望灰暗的心田上,重新燃起一丝丝希望。
刚被救活的小孩仔细听完,确定胡须大汉没打算继续说下去,忙补充道:“还有糖!他们的商铺还有糖和点心,甜甜的可好吃啦!”
他舔了舔唇,垂涎的小模样好像刚刚才吃了一块儿一样。
其他人都被逗笑了,另外两个小孩也纷纷接口:
“还有兔兔毛做的衣服,暖和!”
“还能上学,我也去上学,学本事!”
孩子们的童言稚语驱散了人们心头的阴影,是啊,还没走到绝路呢,他们得坚持下去,坚持到看到那个商队口中最好的城市。
经过这一番精神鼓励,众人精神稍稍振奋,又说了几句话畅想了一番到达望乡城之后的美好生活,然后带着笑收拾东西准备睡觉。
柴火是要多备一些的,晚上火不能灭,这么能的天,火一灭他们就完蛋了。
这家的柴火不够用,三两个男人结伴,准备去邻居家抱些柴火回来。
天色太暗,其中一人举了一支自制的火把在一旁照路,刚走出屋子,凛冽的寒风就将火把上的火苗吹得东倒西歪,旁边的男人往前挪了一步,挡住风才让那点儿火光不再张牙舞爪。
剩下那人顺势走上前去开门,他还沉浸在刚刚的话题中,心头火热:“等日后去了望乡城,我就去卖灯笼,我家几辈子做灯笼,亮堂……”
他的话还没说完,便再没有了后续,身后的两个同伴只听见一声短促的闷哼,借着火把微弱的火光,他们看见男人背后突兀的伸出一只带血的指甲尖锐的干枯手掌,那只手掌洞穿了男人的身体。
似喜似哀的古怪叫声从男人身前传来,瞬间失去生命的男人身体控制不住地像一旁歪倒,却在下一秒被一只同样干枯难看的手掌扣住脖颈。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感冒了,嗓子好疼!嘤嘤嘤!
小宝贝儿们要注意保暖啊,换季太容易感冒了,怕传染,不给你们么么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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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1 章
蕴含着巨大悲痛的惨叫声刺破黑暗的夜幕, 屋里听见动静的众人闻声行动起来,女人小孩迅速将仅有的一点食物带上,男人拿着简陋的武器冲出门。
火把的光晕不停摇晃, 只能照亮周围一小片区域, 借着这点儿微弱的光源, 这些人眼睁睁看着出门寻柴火的三个同伴, 被一只特别高大模样古怪的僵尸当场击杀。
他们出来的时候,地上已经倒下两个,剩下的一个正用燃烧的火把用力挥打在僵尸身上,火焰烧着僵尸身体表层的毒液, 发出恶心的声音,被毒液包裹的火把火光越来越小, 最终完全消失。
这人也只来得及做出这一下攻击,就跟另外两个同伴一样,被僵尸尖锐的指甲洞穿了身体,腥臭的僵尸气息扑面而来,脖颈处大血管被撕咬开,他已经察觉不到痛苦了, 汩汩冒血的喉咙最后咕咙了一句什么, 然后无力地阖上了眼皮。
“……跑, 快跑!”胡须大汉双目赤红,这僵尸跟他们以往见过的僵尸都不同,如果只是普通僵尸,就这么一只, 他们还能拼一拼。
但是刚才,他分明看见,这僵尸的速度和力量,都远超他们遇见的那些僵尸。而在传闻中,有一种变异僵尸,拥有特殊的能力,超常的速度力量和防御,一般人根本难以抗衡,唯有同样拥有特殊能力的异人能跟它们一战。
如果没有猜错,这只僵尸十有**就是变异僵尸,否则三个同伴不至于一点儿反抗都没有就被轻易杀死,他们一路行来,拼命搏杀之下,都已经有了不算弱的战斗力。
胡须大汉喊完,拎着刀带着另几个男人冲了出去,一身破釜沉舟的气势,他们都知道,此行很有可能有去无回,唯一盼着的,是能给女人和孩子争取机会逃出去。
女人们红着眼眶,迅速行动起来,变异僵尸堵在了门口,她们出不去,好在农户的房子院墙低矮,又经过这大半天各种奇怪天气的摧残,颓败不堪。有的地方只用随便找块石头垫脚,就能轻松地爬出去。
此时男人们已经跟变异僵尸正面交锋,几个男人都是经过长时间在战斗中磨合,配合默契,短时间内竟然招架住这只变异僵尸。
也是交手之后,他们才发现这只僵尸的特殊能力是什么,就是它那一身怎么都砍不动的皮肤。
这僵尸力量和速度虽然比他们遇见过的最可怕的毒僵还要强一截,但是也没有强到完全不可战胜,唯有它这一身带毛的皮肤,防御力极其强悍,铁刀砍上去,没两下就崩出口子。
偏他们的武器还非常简陋,也就胡须大汉和另一人手中是正常的刀具,其他人手上拿什么的都有,菜刀镰刀甚至钉耙,都非常不趁手。
这样一来,更加难以给僵尸造成有效伤害,短期内还能靠着他们配合无间的战斗拖延一会儿时间,但是再拖下去,久饿缺乏能量的身体根本支撑不下去,届时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
当然,如果这只变异僵尸的特殊能力不是一身铜皮,他们可能根本撑不了两回合就被杀死了。
战斗一下子僵持住,最后一个女人从矮墙的缺口处爬出去,胡须大汉看了眼被他们困住正愤怒嚎叫的变异僵尸,心里又多了点儿奢望——
这僵尸的能力不是攻击型的,或许他们可以多跑掉两个。
想到这里,他当机立断:“小云,你也撤。”
小云是他们中间最小的,十六七岁的半大少年,已经当个成人使唤了,如果能跑,还是让着孩子也跟着走吧。
小云愣了一下,年纪最大的老吴挥舞着镰刀,也催促起来:“云小子,快走吧,追上前面的人,她们几个女人,带着几个娃娃能顶什么事儿。”
小云一咬牙,抓住其他人给他创造的机会,抽身退出战场就想跑。
僵尸进化之后,智商也会有一定的提高,这个等级的变异僵尸,虽然不至于恢复为人时的头脑,但跟个三五岁小孩已经差不多了。
方才女人孩子跑掉的时候,它就很愤怒,现在到嘴的食物又跑了一个,这变异僵尸顿时大怒。
它干脆完全不防御了,仗着自己一身超强的防御力,不管不顾的攻击起来。
胡须大汉几人的战斗节奏瞬间被打乱,有人反应不及时受了伤,虽然不严重,但是毒尸造成的伤害不及时处理是会死人的。
一人受伤,其他人心绪一乱,手上的动作也慌乱起来,刚刚只能勉强抵抗住僵尸的防势被打破,接连有人手上。
刚跑到矮墙处的小云见状,一咬牙又跑了回来,变异僵尸正盯这个马上要飞走的食物盯得紧,见他回来了,立刻惊喜的尖啸一声,撞开其他人朝小云扑去。
小云避之不及挥刀抵抗,但他手上拿的是把菜刀,基本发挥不出什么作用,被变异僵尸扑倒在地,腥臭的僵尸大嘴朝着他脖颈咬来。
恰此时,一把大刀横亘而出,硬插在一人一僵尸中间,刀刃翻转,朝着僵尸毫无防备的面门劈去。
这僵尸一身铜皮铁骨,反而是用来进食的口腔没那么硬,被一刀拉出老长一条口子。
挥出这一刀的胡须大汉拉足了仇恨,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僵尸彻底被激怒了,放弃唾手可得的食物,朝着他扑过去。
胡须大汉冷静躲避反击,但是僵尸盯紧了他,其他人跟不上他们的节奏,眼睁睁看着僵尸压着他打。
电光火石间,两方已经对招十多次,胡须大汉手中的铁刀经不住这般频繁的摧残,发出一声脆响宣告寿命终结。
屋漏偏逢连夜雨,武器坏了,胡须大汉措手不及,被僵尸一击击中倒飞出去。
摔倒在地的小云见势不妙,忍着恶心扑过去抱住僵尸两条腿,大喊道:“李大哥快跑!”
胡须大汉翻身趁机翻身而起,不退反进,断刀再次朝着僵尸面门插去。
可惜这次攻击未能奏效,僵尸扁头躲过,下肢用力,一脚踢断了小云的手臂,双腿一蹬,朝着胡须大汉虎扑而去。
胡须大汉避无可避,眼里划过一丝厉色,合身前扑,握着断刃的手指崩得指节几乎要凸出皮肤。
“大哥!”小云一声惨叫,其他人皆是目眦欲裂,这般对撞,谁都知道结果。
千钧一发之际,一支从天而降的羽箭以流星般的飞速疾射而来,贯穿僵尸大张的嘴巴,势头不减,把僵尸带着后退两步。
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又是一支羽箭以同样的姿势射.进僵尸大嘴,要害处连受两箭,僵尸痛嚎出声,疯一般摇摆头颅,想要将两支箭甩出去。
胡须大汉扑了个空,差点收势不住摔一跤,他稳住身体时,僵尸已经被突如其来的两支箭搞疯了。
他连忙招呼其他伙伴一起,将双臂尽折的小云搀扶起来,这才有心思抬头去看。
茫茫夜色中,伴随着呼啸的风声,天空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双巨大的羽翼。
在他们注视中,羽翼扇动间,主人慢慢降落在他们面前。
那竟是个极好看的年轻姑娘,皮肤白皙五官秀丽,气质也极温和,唯有眉眼间透出的几分坚毅,才让她一身黑色劲装和手上的大弓不显得那么违和。
小云简直看呆了,这是什么神仙,难道他已经死了,现在看到的只是幻觉?
其他人也不遑多让,这种情境,一个从天而降的美丽姑娘,简直让人觉得自己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姑娘你……”胡须大汉先反应过来,他迟疑着开口,姑娘刚要说话,那僵尸大约是发现仇人,猛扑了过来。
“退后!”姑娘的声音也是极好听的,她手臂一挥,也不见怎么动作,手上的大弓已经消失,高高扬起的披风露出猩红的内衬。
姑娘反手抽出腰间一把细长的刀,那刀的模样也十足古怪,刀柄如同树枝般透着碧色,刀身细长,泛着粼粼的光,一看就是把好刀。
胡须大汉眉头紧蹙,见那姑娘想用长刀抵抗,忙提醒一句:“姑娘,那僵尸皮肤有古怪,小心你的刀……”断掉。
他话未说完,姑娘的长刀已经砍在了僵尸身上,发出刺耳的剐蹭铁器的声音。他们砍了半天没一点损伤的变异僵尸,皮肤上竟然破了一个小口!
虽然只是一个小口,但是他们对战过,所以知道那僵尸的防御有多强,而姑娘那把看起来非常细的刀,竟然一点儿事都没有。
几人惊诧地瞪大眼睛,然后胡须大汉发现,这姑娘虽然武器非常神异锋利,但似乎并不太擅长近战,而且力气不足,才交手几轮,已经落了下风。
胡须大汉犹豫一瞬,如果那把刀给他用,他可以自信的说,未必没有一战之力。但是现在好武器太珍贵了,人家的武器,他不好意思说出口,于是他一咬牙,提着断刀准备冲上去帮忙。
刚踏出去两步,轰隆隆的车轮声和马蹄声急促接近,他扭头一看,一辆形状奇怪的马车已经停在院外。
不等车停稳,车上跳下一个提着刀的年轻人直冲而来,朝着姑娘喊了一声:“姐,你退,我来!”
年轻人接过僵尸让姑娘退开,紧接着,车上又接连跳下好几个人,他们都穿着一样的黑色劲装,个个武力值不低,配着精良的武器,彼此间作战配合度也十分高。
那僵尸本就受了伤,两支箭现在还插在嘴巴里,又遇上这样一支精良的队伍。它防御高,这些人的武器个个锋利无比,砍一次砍不动就砍两次,生生将这只难得的变异僵尸活活磨死。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细娘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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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2 章
最后一刀砍在变异僵尸已经断了大半截的脖子上, 彻底将这只僵尸的生机斩断,高大的僵尸尸体轰然倒地。
持长刀的少年归刀入鞘,动作间披风高高扬起,姿势干净利索,着实显得英姿飒爽。
“这位……”胡须大汉抱拳躬身,刚想问一问这群人的来路, 那马车上又接连跳下一群女人孩子,脚步忙乱地朝他们跑来。
胡须大汉一众人扭头一看,皆是大喜过望,这可不就是他们刚刚逃走的同伴。
为首的妇人不待他问, 先行解释了一番。
原来她们仓促奔逃, 却在路上遇见了这队人马,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她们拦车求救,竟真搬来了救兵。
胡须大汉连忙道谢,出于礼节,先自我介绍道:“在下李锐, 我等乃是宁州府流民, 途经此地遭此不测, 幸得诸位相救,必铭记在心, 敢问诸位恩公尊姓大名?”
宁州府也是隔壁的隔壁的州府,只是跟盐城基地不在同一个方向,而现在逃离家乡无处可去流离失所的百姓, 皆自称流民。
持刀少年,也就是北哥儿,扭头看向他姐,他们小组,他姐才是组长。
细娘早已收起羽翼,她的所有衣服都是针娘特制的,羽翼一旦收起,从外面看不出一点儿特殊。
经过数月历练,细娘早已不是当初怯懦的小姑娘,她性格依旧温顺平和,却平添了几分锋芒,甚至在开拓完盐道后,单独领了一只小队。
“我等乃是望乡城搜寻队。”细娘曼声道。
她们虽然都是护卫队的成员,但是此行执行的却是搜寻队的任务,自然不能报护卫队的名号。
没想到,话音刚落,刚才还安静听他们交流的一众逃民,顿时惊喜地喧哗出声:
“望乡城?!”
“真的有望乡城!”
“太好了我们没走错路……”
甚至有人喜极而泣,掩面大哭起来。
陡然来这么一遭,细娘等人有些懵:“这是……”
李锐被胡须遮挡大半的脸上同样划过一丝惊喜,作为头领,他到底沉稳许多,忙解释道:“是我等失态了,我等此行,便是为寻望乡城而来。”
接着他又将他们一行人结伴寻找安身之所,路遇商队,听商队中人说起望乡城,便顺着指引往这边寻来的事详细解释了一通。
在叙述中,李锐刻意将商队描述过的望乡城种种福利掺杂在其中,边说边观察细娘脸色,想从这个女队长的反应里验证一番商队所说的话的真假。
细娘神情始终平淡沉稳,这得归功于一手将她教出来的温束,那才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祖宗,除了她家小舅舅,就没人能让他变下脸。
细娘先是在温束手下练异能,等飞行术练得差不多了,又被她小舅舅送去学箭,师傅是个狠人,从不因为她是个姑娘手下留情,疼了累了哭了,都跟没看见一样,时间久了,细娘表情硬生生给磨没了,尤其对着外人,特别端得起来。
况且李锐所说,确实没有让她觉得惊讶的内容,无非是稍稍感叹一番,她小舅舅真是有先见之明,知道让商队帮着打广告。
当初城里突然来了一只外来的商队,他们还挺惊奇,那商队是从北方某个基地来的,那个基地是几个大商行共同组成,所以稍稍安稳后又继续开始跑商,这支商队的货物大都是药材和各种皮子。
那会儿天气还热得很,要不是他们队伍里有人能调控温度,那些皮子和药材早就捂烂了。
即便如此,那些东西也十分卖不上价,药材还好,皮子真是没什么人要。
闲聊的时候,商队的人跟他们抱怨,说路上遇见抢劫的,看见他们运的皮子,都不想抢了。
听着着实有些惨,但也就是听听,谁也不会当那个冤大头去买那些皮子。那么热的天,那些厚毛皮,光看着都觉得热。
结果她小舅舅一个人给包圆了。
当时他们都觉得奇怪,但是她小舅舅可是神仙下凡,谁都不敢多说什么,甚至城里开始有传言,是不是要冷起来了,没看见人家夏少爷都开始收皮子了嘛。
果不其然,商队走后没多久,气温骤降,冻得人摸不着头脑,大家后知后觉地感叹起来,真不愧是神仙,天时一看一个准儿。
至于那些贱卖了皮子换了粮食的商队会不会后悔,他们就不得而知了,想来应该是没有的,否则也不会遵守约定,帮他们跟流民宣传望乡城,好多招揽一些人手回去。
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细娘对李锐道:“即是如此,你们便同我们一起走吧,此处离我们望乡城已经不远,今晚暂且在此歇一晚,明日早些出发,不到中午便可到达。”
李锐一行自然是乐意之至,慌忙道谢,然后引他们进屋子,这院子好歹简单收拾过,比别处干净。
细娘摆摆手:“别忙,我们还有一队同伴,此处怕是住不下……”
她说到这里,见那些女人小孩都偷偷看着他们,神色间难掩凄惶,知道她们是被这只变异僵尸吓破了胆子,不敢单独住一个院。
她想了想,在队伍里点了两个人:“小何,六子,你们两个去隔壁看看,将院子清理出来,一会儿给巫奇他们住,咱们今晚便歇在此处。”
她说的清理院子当然不是做打扫工作,而是看有没有隐藏的僵尸。
本来搜寻队都是单独行动的,他们今天白天在路上遇见了巫奇小队,恰好都有搜寻任务,便分开了,约好今晚一起在这个村子扎营,明日一起返城。
小何跟六子两个领命而去,其他人也立刻行动起来,先将马车停好,取出自备的草料喂马,然后开始生火准备做饭。
若还是天气热的时候,他们出来,随便啃一口干粮喝点儿水便能对付过去,但是现在天气冷成这样,还是吃点儿热乎的舒服一些。
他们停车喂马,李锐一行人不敢插手,见他们开始生火,立刻给他们抱了柴火,又从他们那堆烧着的火堆里引了火过去。
一般外出的搜寻小队配置是五到七个人,少数会超过七个,细娘小队是六人的标准配置,防御攻坚侦查远程后勤医疗一个不缺。
借了人家的火,细娘便让队伍里的医疗人员去帮那群流民看看伤。
等回了家,这群人会在外城住一段时间,之后攒够贡献值,就能进内城。这套流程他们早就走熟了,现在外城住的,大都不是第一批难民,那些人早就攒够贡献值搬进去了。
这群流民几乎个个带伤,长期流离失所朝不保夕,哪怕是小孩子身上都有一些擦伤冻伤。幸好末日后幸存者的体质逐渐加强,否则体弱的孩子可能根本撑不了这么久早就病死了。
小伤暂时可以不管,主要是刚刚跟僵尸作战的几人身上受的伤,他们有跟僵尸作战的经验,伤处已经割去腐肉,为了不让毒素蔓延,下手极狠,连皮带肉削走一大块。
只是缺少好的止血药,勉强用布条包扎了一下,此时还在渗血。
医疗人员其实也并不是什么正统医疗兵,就是跟孟夫人学了一些常见的草药用法,又跟夏琛学了一点儿急救包扎,本身人家还是靠战斗力吃饭的。
他按照当初跟夏琛学得,割肉的匕首和包扎用的绷带都要消毒,火烤暴晒之类的,还有伤口也要清理干净,才能上药。
他也不懂为什么这样做,只是按照这个做法,确实很少有人会在受伤后又突然死去,那些伤口也没有恶心的气味。
包扎好了伤口,又顺手将那个断了胳膊的打上夹板,医疗人员满足地收起医疗箱。队友战斗力太强,基本没有用到的时候。
此时他们的晚饭也做好了,自带的锅吊在火堆上,把水带里的水倒进去煮开——现在外头的水他们都不敢随便乱喝,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泡着一具僵尸尸体。
木头做的饭盒里有做好的面条,天气太冷早就冻成一团了,他们也不在乎这个,直接倒进锅里去煮。
之后又各自掏了一些其他东西加进去,什么肉干蔬菜的,简直一锅大乱炖。
即便如此,面香肉香菜香混合在一起,也引得流民们频频咽口水,他们是彻底相信了,望乡城真的是个世外桃源,粮食多的吃不完。
“等等。”北哥儿拦住同伴准备加盐的手,小心掏出一罐膏体倒进去:“咱这趟收获不斐,给兄弟们也开开荤。”
“哟,你小子哪儿弄得这玩意儿。”那膏体倒进去就化开来,一股浓郁的鲜香扑鼻而来,在一旁的流民们,咽口水都咽不过来了。
北哥儿搅了搅锅子:“你管我哪儿来的,有的吃就不错了。”
这什么浓汤宝,是他小舅舅让大食堂里的师傅熬制的,刚开始做,废材料且数量少,但是外出带上确实方便又美味,他撒娇卖痴才跟他小舅舅讨来的。
屋里弥散的食物香气味道霸道极了,几个小孩咽口水的声音大得像唱歌,细娘找了只大碗,打了一碗食物让北哥儿送过去。
李锐带着一群流民齐声道谢,满怀珍惜地分食起这碗难得的食物,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正经粮食了,每个人喝下第一口时,几乎舍不得咽下去。
小云手臂受了伤,只能让同伴喂他,他含了一口烫呼呼的食物,偷偷拿眼去看坐在火堆旁慢条斯理吃着面条的细娘。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姑娘,又好看又威风,像是仙女一般,就连吃东西的样子都好看极了。
正出着神,门外突然又传来一阵喧哗声,李锐警觉得一跃而起,细娘等人也迅速放下碗拿起武器。
北哥儿和六子开门看了一眼,回头比了个安全的手势:“巫奇他们来了。”
一听是同伴,高高提起的心立刻放下了,三言两语讨论起来:
“怎么来这么晚,夜间赶路太不安全了。”
“艺高人胆大呗,巫奇那小子真够厉害的,上次跟咱虎哥对打,差点儿打赢了。”
“估计下次护卫队招新,他就是咱们队友了。”
他们随口闲聊,李锐却竖起耳朵,仔细将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住,人生地不熟的,多一点儿信息总是好的,哪怕不明白,也总有用得到的时候。
说话间,已经有人进来,打头的是个高大壮实的汉子,闷沉着脸,不苟言笑的样子。
李锐暗自猜测,这应该就是那个很厉害的巫奇,他身后跟进来几个年轻人,都穿着厚实的袄子,虽然看着都挺新,但明显跟细娘她们的制式衣服不同。
这会儿李锐才反应过来,细娘一队人穿得有些略单薄了些,劲装似是加了绒,但看着一点儿不臃肿,应该是不厚的,再罩一层披风,这么冷的天气,竟然不见他们觉得冷。
思量间,巫奇开口解释了一句:“遇见人,要去我们城市。”
细娘以为他也遇到了流民,顺着他身后望去,只看见一个陌生面孔。
“一个人?”
巫奇闷闷地点头。
那是个个头很高的年轻人,身形有些瘦削,风尘仆仆的模样,俊朗的面容上未打理干净的青色胡茬,不显邋遢,反而增添了几分沧桑的魅力。
年轻人站立的时候腰板儿挺得很直,这种姿势细娘隐隐觉得熟悉,却记不起来了在哪见过。
“在下傅瞻,来此寻人,叨扰各位了,请见谅。”年轻人拱手行礼,垂首间脖颈里挂着的平安扣从破旧的棉袄里露出来。
细娘瞳孔一阵紧缩,她在她小舅舅脖子上,也看见过一样的平安扣。
作者有话要说: 嗯,终于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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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芯 40瓶;蔡程昱女友 8瓶;依依然然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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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3 章
巫奇小队与细娘小队会过面后, 从他们这里拿了一些引燃的柴火用来引火, 然后便去隔壁院子安营扎寨。
细娘思忖片刻, 叫来北哥儿, 低声耳语一阵。
北哥儿不明所以,但依旧领命而去,不久后回来, 将他从巫奇小队队员里探来的关于傅瞻的消息一一叙述出来:
“是在路上遇见的,据说是个异人,身手极厉害, 一人灭了小波僵尸。”
“异能是身体强化方面的,他们说看见那人的指骨间长出金属尖刺。”
“来此寻人, 具体寻谁并未听他讲, 到咱们望乡城, 似是想换些补给。”
这些信息都是北哥儿偷偷告诉细娘的, 她听完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不过这人有跟她小舅舅一样的平安扣,想来应该是认识的人吧。
当晚一夜寂静,再无事发生, 或许是那只变异僵尸威慑力太强, 方圆再没有别的僵尸寻过来。
第二天天光熹微,安眠一夜的人纷纷起身收拾行李准备出发, 两支小队的队员在门口碰面,脸上都带着喜色。
以往搜寻队出来寻找物资,都是当日去当日回, 不用在外面歇夜。后来附近的物资被搜刮的一干二净,他们只能往远处跑,再想当天去当天回便不可能了。
外出的小队若是遇见,白日会分开行动以免发生争抢,但晚间一般会相约共同扎寨相互策应。
在城里待久了,出来才知道家中有多安逸,这回出来好几天,大家伙儿都想家了,个个归心似箭。
北哥儿刚刚给半熄的火堆添上柴火,就见隔壁小队已经整装待发准备走了,他扬声问:“早饭你们不吃了?”
巫奇小队一人回:“不吃了,跑快点儿回去,还能赶上食堂最后一波。”
不久前他们城里的第一间大食堂盖好了,就在新盖的几栋居民楼附近,里面供应各类面食米饭炒饭炒菜馄饨水饺等等,做饭的师傅有的是本就干这一行的,原先就在城里卖这类吃食,有的是夏少爷挑选了厨艺好的又调.教了一番,才送去食堂做菜。
食堂里吃食种类丰富,味道也很不错,价钱有便宜有贵,端看你想吃什么,给足了钱人大师傅能给你整治一桌席面出来,没钱来两个包子馒头也便宜得很。
他们这些外出搏命的,不吝惜那几个进嘴的钱,很是乐意在食堂点些好东西吃。这出来一趟好几天冷锅冷灶,想着食堂里热乎丰盛的食物,谁还想吃一顿冷馒头。
现在早早赶回去,去食堂里饱餐一顿,再去澡堂子泡个澡,回头往被窝一钻,简直美滋滋,要是能有个媳妇就更好了。
巫奇小队都是单身汉,个个想法差不离,北哥儿一听,也不想吃烤馒头了,他想吃食堂里的酸辣粉,这种天气连汤带水来上一碗,再舒服不过了。
“姐,要不咱也走吧。”
细娘看了看自己的队员们,一个个都归心似箭的样子,干脆顺了他们的意:“你去问问,巫奇小队能不能帮着带些人回去。”
南瓜马车跑起来可快了,这些流民身体虚弱可能跟不上,他们的马车里装了许多物资,这么多人有些坐不下。
北哥儿很快跑了个来回:“说是能帮我们带一半。”
细娘便让李锐挑出一半人去坐巫奇他们的车子,剩下的人上他们的南瓜马车。
流民们跟巫奇小队不相熟,有些畏惧这个不苟言笑的大汉,李锐便把妇孺留在这边,带着其他人去了另一辆南瓜马车。
这种小队形式的搜寻队,外出时租借的南瓜马车一般是小型号的,有些像个胖鼓鼓的圆房子,前面小半截有六到八张座椅,驾驶室也能坐两个,后面的全是用来拉货的车厢。
这些流民上去,本就堆积了很多物资的车子一下子拥挤起来,好在他们没将后厢堆满,让流民坐挤一点儿,勉强是可以坐下的。
即便如此,这已经让流民们感到万分惊奇,他们中也有人家中曾富裕过,有过牛车或者马车。
但是都没有这奇特的车子平稳舒适,哪怕坐在地上,几乎感受不到什么震荡晃动。
而且车子里极暖和,一点儿冷风都吹不进来,光这一辆车子,便似一个舒适的安乐窝。
拉车的马儿歇息一晚,又喂足了草料,或许是也知道要归家了,跑起来飞一般快。
远远看见望乡城标志性的高大树墙,驾车的人脸上都忍不住露出笑容,心中骤然一松。
负责此处巡逻的护卫队成员远远看见这两辆车,招手挥停,马车便停在树墙外,所有队员下车接受检查,以防外出的搜寻队遭遇不测丢了马车被人混进来。
那些流民也跟着一起下了车,战战兢兢又满怀期待,两眼放光地望着高耸的树墙,还有远处更加高大的城墙,心里欢喜得不行。
这可真是个好地方,若是能住在里面,不晓得会有多安全,那商队果然没忽悠人,不枉他们千里奔走而来。
只是可惜了倒在路上的那些同伴,若是能再坚持一下就好了。
“还带了人回来?”检查的护卫队成员跟他们两队都很相熟,其中一队还是队友,便一边检查一边闲聊起来。
巫奇依旧不吭声,大家都习以为常,他队伍里一个队员接话道:“不是我们,北哥儿他们遇见的,听了商队的话,知道我们望乡城好,来投我们。”
他们现在说话时,已经很习惯说我们望乡城,话语间满满的都是作为主人公的自豪感。
“那是,咱们望乡城可是最好的城市,夏少爷可是神仙下凡。”护卫队一水儿的夏吹,而且这个趋势还在城里不断扩大。
两只搜寻队也纷纷点头称是,北哥儿细娘更是与有荣焉,夏家的小辈儿对夏琛都有一种迷之崇拜感,觉得他们小舅舅/叔叔干啥都是好的。
流民们不敢插话,竖起耳朵听,睁大眼睛看,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心头火热热的。
检查完了,打开树墙大门放行,树墙与城墙间的瓮城处依旧住着一些人,但已经不是最初的那批了,这都是后来慢慢从县城或者周边来投奔的,先住在这里。
这儿也不是只有窝棚了,渐渐搭盖起一些茅草屋,虽然不如新盖的居民楼,但也是个避风挡雨的地儿。
“你们先住在这儿,空房子都能住,你们刚来,前三天会有人给你们送吃的,三天后如果还是一个贡献值都没有,就得离开了。”
看在同行一路的份上,细娘多说了一句。
李锐一直很仔细的在听他们说话,也发现了细娘她们的衣服跟那些来检查的人身上的一模一样,想来身份不简单,大概就是他们所说的什么护卫队。
进得这城中,他想要留下的心思更加迫切,虽然只是一处外城,但是这般条件,比之他们以往,已经不知道好到哪里了。
他刚刚打眼一看,那些茅草屋里进进出出的人,虽然看着依旧瘦弱,但没有饿到骨瘦如柴的,而且眼中都充满了希望,说明现在的生活让他们觉得有盼头。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竟然还会给他们送粮食,虽然只有三天,但他们可有二十来人,这城主莫非真是神仙下凡,生就一副菩萨心肠不成?
万般心思都在转念间,李锐抓住了细娘话中一个关键词:“请问,那贡献值是何物?可要如何挣得?”
细娘探头一看,城门口的小亭子里坐着个半大小孩,笼着个兔毛袖筒,整张脸半埋在围脖里,似睡非睡的打着瞌睡。
“嘿,这小子偷懒呐!”北哥儿也瞧见了,细娘拦之不及,他随手扔了个小石子过去,打在小亭子前的地面上,把小孩惊醒了。
乍醒的小孩还有些懵懂,惊慌失措地四下看看,待看到两支车队,尴尬地笑了笑,小跑过来。
“夏姐姐,夏哥哥,巫奇大哥……”薛广宗叫了一圈的人,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去,显然是觉着刚才打瞌睡被抓个正着,有些不好意思。
“今日只你一人在此值班?”细娘很善解人意的略过小孩尴尬的地方,还帮他拢了拢脖间有些歪的围脖。
九月间,学校开始下半年招生,攒下了钱财和家底儿的人们,都尽量将孩子送去学校。
因为细娘、柳娇还有冯淼这几个女性异人的出彩表现,加上夏家的幼娘和姚家的女孩也被送去学校,大家对送女孩读书不再那般排斥。
学校规模一下子扩大许多,校舍能找人盖,老师却是一时半会儿寻不到那么多,总不能让孟先生一家累死在学校。
实在无法,只能让能上的都上,夏琛自个儿都去教过几节,就连温束都被夏琛求着去上了一段时间的课,把学生们吓得跟小鹌鹑似的。
而他们这第一批学生,经过半年的学习,也算有了点儿基础。夏琛偶尔会丢些小任务出来给学生们接去做,小孩儿都挺喜欢,还抢着做,大概小孩子都喜欢这种自己能挣钱的感觉。
在此处执勤做登记就是任务中的一项,接了任务的学生,需要按照要求给新来的流民做一个基础信息登记,之后才好根据这个信息发放接下来三天的米粮。
与此同时,还得给流民讲解一些基础信息,大致就是个向导的活儿,不算困难。
只是这天寒地冻的,好几天没人来了,薛广宗坐在小亭子里看了会儿书,困劲儿上来没忍住睡着了,还被抓了个正着,可把小孩尴尬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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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4 章
薛广宗穿的是学校的冬季校服, 从上到下从内到外, 包括帽子围巾手套靴子一整套,夏琛订好了款式提供材料, 外包给针娘领导的一个专做针线活尤其是制服的制衣小组。
这个制衣小组成员都是针娘从大几百名竞争者中挑选出来的针线好手,这会儿的女人, 哪个不会几手针线活儿, 能从这么多人中脱颖而出,说明人家的手艺确实有过人之处。
材料方面,夏琛当然不可能把破料子给学生穿,他当初搜刮来的巨量的布匹, 都是挑了结实又好看的料子, 拿来给学生和护卫队作制服。
况且寒冬来临, 还得往里面絮棉花,之前是没料着冬天会冷成这样,加上就算种了棉花, 冰雹砸下来也没法收获, 所以今天只能靠夏琛掏自己的储存。
好在棉花因为还挺能卖钱,他当初专门种了不少, 空间里都不知道存了多少, 最起码今冬的供应是没问题的。
早在天气转凉的时候, 夏琛就在商铺上架了一批粗棉布和棉花, 当然也有做好的棉袄成衣,销量相当不错。
家里有女人能自己做的,宁愿买原材料回去自己做。那些单身汉, 就干脆买成衣来穿,冯砚山收货也是很精心的,做得不好的衣服他都不收。
再说还有那支北方商队卖的大批皮料,他们千里迢迢运来的,都是好料子。夏琛挑其中顶好的,托针娘给做了几件衣服,一般好的就放在商铺里卖,因为价格不便宜,买的人没几个。
话说回来,学生们的校服用了好工艺好料子,价格当然也不便宜——新校服不免费发放了,得另外出钱买。
这可不是夏琛坑钱,他也不缺这点儿,实际上那些皮料棉花,哪怕是看起来很贵的皮毛做的帽子手套靴子,成本都不算特别高。
他们的兔子养殖发展得很不错,最热的时候为了不让兔子热死,剪了它们的毛,后来就利用上了。
而且经过几个月繁殖,现在兔肉已经成了食堂主要供应肉类之一,兔肉干锅卖的特别好。
这剥下来的兔皮,大件的衣服做不了,正好可以给学生们做这些帽子手套什么的。
所以这些成本压缩了下来,棉花布料全是夏琛自己掏,他都只收了成本价,整套衣服里最贵的,是穿在里面的一个火棉做的小背心。
火棉实在是寒冬一大利器,自从种出这种变异植物,魔法书里两个卡牌复制位,一个被留着用来复制各种需要大量复制堆积数量用来变异的重要卡牌,另一个就留着复制火棉了。
但是火棉每次产出的数量很少,就算复制周期不算长,依旧不够用,他好不容易攒了一批给护卫队换新装,通通给他们换了一件火棉制成的单衣穿在里面。
既能保暖还能增强防御力,要不是这是他的嫡系部队,他才不会费这么大力气。
偏偏当初衣服拿出去的时候,除了细娘,所有人都是一脸想死的表情,要不是夏琛一贯以来的威信,他怀疑会不会有人当场给他来个叛逃。
后来在夏琛的解释下接受了新制服,一向大大咧咧的一群汉子,难得扭捏起来,都各自找了地方换衣服。
新衣服当然是舒服的,量体剪裁,自带保暖属性,手感也无比好,如果不是粉红色,那简直完美。
在围观了一群黑脸、多毛、肌肉虬结的大汉身着芭比粉之后,夏琛忍着双眼遭受暴击的痛楚,火速将冬装外袍发放下去,这才免于一死。
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怀着看热闹的心情故意将外袍扣下晚发的呢。
从抽出粉色魔法书的时候他就看明白了,夏铜板内心住着一个小公主,都享受了空间的福利,怎么能不一起分担一点儿小困难呢。
当然,火棉也试过拿去进化,进化后也只扩大了一次生长出来的面积和保暖效果,并没有改变颜色。
所以家里的男人都被摁头穿了粉色的衣服,东哥儿南哥儿他还能仗着长辈身份观看并给予嘲笑,他爹和大哥就没能偷看成功了,还差点儿被他爹暴揍一顿,要知道,自从他七岁以后,可就再没挨过亲爹的巴掌了。
言归正传,火棉料子难得,紧着护卫队先供应之后,剩下的一点儿边角料,夏琛扣扣索索,让针娘给学生们做成小背心穿着。
因为料子不够,有的学生的小背心甚至是几块碎步拼成的。
哪怕它看着不体面,但只要穿上,就知道这东西有多好,那群护卫队的大汉,当初还嫌弃不肯穿,后来简直舍不得脱。
可惜只有一件没有轮换的,只能轮值休息的时候赶紧洗了,等执勤的时候好穿,就这一件,再随便穿件薄袄,比套两身大棉袄来得暖和,而且还灵活,不妨碍行动。
学生们也差不离,天刚冷的时候一个个冻得跟小鸡仔儿似的,恨不能把头埋在翅膀下面。
这小背心一穿上,个个活蹦乱跳,之前还心疼校服贵的家长,再也不提这话了,一个个咧着嘴得意。
有那嫌贵没定校服的,悔得肠子都青了,这么好的东西,也就是夏少爷心疼娃娃们,给他们行了个方便,真想买,这个价儿还买不了呢。
薛广宗家没大人了,他和井生一直都跟针娘母女住,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针娘也把他们当自己孩子看待。
他们的学费校服,都是针娘出的钱,两个孩子都记在心里,也没说什么不读书的话,读书才能学本事,学了本事才能挣更多的钱报答干娘。
但是平时,这两个孩子都会尽量想法子挣些钱。
井生的异能一直在锻炼,他现在已经能甩出一条火鞭了,就是控制得还不是很如意,偶尔忘尘会带他去实习一番,消灭了僵尸,那一片巡逻的小队会把奖励算在他头上,也算照顾着小孩。
薛广宗没有异能,但这孩子脑瓜很灵,几次抽调学生做记录工作,他都是做的最好的几个之一,不然也接不到这个来城门处单独坐登记的任务。
今日周休,学校不上课,薛广宗里面的衣服拿去换洗了,外面还穿着校服一整套——基本所有的学生能穿校服的情况下,就不会选择穿别的衣服。
针娘心疼孩子,手头上也宽裕,给他们都做了换洗的,别个学生放假的时候可舍不得还套着校服。
薛广宗还没到抽条的年纪,吃得好睡得好,脸颊圆圆的,看着还是一团孩儿气。
北哥儿被姐姐瞪了一眼,不好再欺负小朋友,略过刚才的话题不谈,将李锐一行交给他。
因为断断续续有流民来投,薛广宗做登记讲解的任务已经很熟悉的,大家也很放心,把人带给他之后就准备进城去,还等着去吃早饭呢。
而打算来此补充一些供给的傅瞻,现在除了一匹马一杆长.枪,也是身无长物,金银倒是有一些,听说这里不收,只好先想法子挣些钱再走,便留下同李锐等人一起了。
两支搜寻小队火速进城,车子往商铺前一停,都来不及清点收获,就朝食堂飞奔而去。只有细娘,拐了个弯直奔夏府,去找夏琛说一说那个平安扣。
外城,李锐等人还有些懵,怎么就把他们交给一个小孩,就走了呢。
这小孩也没多大,他们队伍里最大的一个孩子,估计还要比他大一两岁呢。
薛广宗倒是淡定得很,这样的目光他遇见的多了,现在住在外城的,可有不少是他登记住下的,当时还有人直接出声质疑的。
至于安全问题,反正这里有巡逻的护卫队,有什么事喊一声就行了。
“来来来,排个队我给你们做个登记。”他把人招呼到小亭子前,从桌洞里掏出一本厚厚的登记本。
李锐那群人迟疑了一瞬,倒让傅瞻抢了先,先站到队伍前头,他个子高眼神好,一眼看出这订成本子的纸不似寻常宣纸,要更厚实一些,小孩用的笔也很奇特,似是在木头里嵌了墨条,很是方便。
“这纸张是特制的?”
“这是我们望乡城自己造的纸。”薛广宗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城里有造纸坊的是所有人都知道,没什么好隐瞒的。
傅瞻略感惊讶地挑了挑眉,他出身世家,自然知道造纸术被垄断在几大家族手中,这成品纸质量均衡,说明这里的造纸术已经十分成熟,难道这望乡城有什么落难的世家子?
还待再问,薛广宗却已经开始登记,照着需要登记的信息一一询问,越问傅瞻心中越是惊奇。
登记完了,薛广宗让他在一边先等着,给剩下的人全登记完,才开始讲述一些望乡城的规矩,比如现行的货币,贡献值制度,任务模式等等,中间不乏各种带着得意炫耀口吻的吹捧和彩虹屁,通通贡献给神仙夏少爷。
李锐这些流民一心想安家落户,听见这等完善的制度,只有开心的,个个都跟打鸡血似的,盼望赶紧能开始工作,好攒够贡献值进内城去住青砖瓦房。
傅瞻这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世家子,却从薛广宗的讲述里听出不少东西,再次确定望乡城的首领是世家出身,否则接触不到这么精妙的治城之道。
他是不知道,夏琛这辈子虽然是个地主家儿子,上辈子可是生在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别说他从小接受的所谓精英教育,普通人家的孩子抱着键盘都能给你说个一二三四出来。
本来打算攒够补给就走的傅瞻,突然兴起了想见见城主的心思。
而他并不知道,此时夏少爷也在听细娘说他。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加重,aw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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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5 章
“什么?一样的平安扣?傅瞻?”
夏琛可不会自恋到以为这位一面都没见过的义兄是来寻他的, 那、那就是来寻忘尘小和尚的?
见夏琛神色由迷惑到恍然再到凝重, 细娘也不由地摆正了姿态:“怎么?这人有问题吗?他还是个异人,能力十分不弱。”
“没事, 你先去休息吧。”夏琛还没想好这人怎么对待,只能先让细娘离开:“对了, 这件事你先不要告诉别人。”
细娘点点头:“那要不要让人盯着他?”
夏琛想了想, 傅将军一家都十分正派,他这个义兄虽然感情上是个渣,但品性方便并没有其他瑕疵,还是比较值得信任的。
“不用了, 就当做普通流民对待。”
细娘汇报完之后, 就离开了, 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先去吃个饭,吃完了要去商铺清点战利品, 给队员们分发红利, 然后才能回去休息。
细娘走后,夏琛坐在原地捧着脸发愁, 原本打算继续看的近段时间的财政报表也看不下去了。
傅瞻的到来是个意外, 在他的计划里, 以后望乡城的商道是能开到帝京的, 届时自然会再跟将军府联系起来,但不是现在。
他也没想到傅瞻会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他们当初从帝京返乡, 还是在僵尸变异最弱的时候,现在那种最低级的刚变异的紫僵,不是他吹,他家幼娘都能单杀。
好吧,就算现在僵尸进化了,幸存者也变强了,但是那个击杀困难度也提高了。
而且那会儿各地资源还很丰富,他们一路跑回来,除了糯米,不但没怎么动用他空间里的物资,还补充进去一大批。
但是现在可不一样,大宗物资早就被搜刮干净了,还存有大量物资的地点,必定有大群僵尸。尤其是食物,耐不住存放,越来越难从外界获取。
再有,傅瞻可不是从帝京直接过来的,末日来临的时候,他在边疆,那地方死尸太多了,光想一想都觉得可怕。
他能从尸群中拼杀出来,回到帝京家中,再找来此处,路程比单单从帝京过来远了三倍不止。
一人一马一杆枪,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人找到门上来,他总得见一面,问一问将军府现在的现状,给这位义兄一些物资上的援助。
毕竟当初傅将军待他们家可不差,他去帝京赶考,也是将军府处处帮衬,王刘二位师傅,还是东哥儿和南哥儿武师傅,这份情谊总不能扔了。
可是把人领进来,忘尘该怎么办?虽然他是从第三方得知的事情经过,具体情形并不清楚,但结果摆在眼前的,婚约确实有,未婚妻也有,忘尘出家了。
说实话,因为原生家庭影响,夏琛对感情的看法有些极端,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分手后还能做朋友?不存在的。
他接受不了试一试、玩一玩的恋爱方式,那会让他无所适从,他不知道该不该投入感情,吝啬于情感的释放对恋人不公平,但是毫无保留的交付自己的情感,万一那人抽身而去,伤害到的却会是自己。
所以夏琛在感情方面实际上慢热而迟钝的,必须别人先对他表达好感,他才会根据情况作出一定的反馈。
但是相应的,他十分看重感情,记得别人对他的点点滴滴付出,并竭力回报。
而一旦被他完全接受,划入自己的保护圈,就会掏心掏肺,恨不能把自己所有好东西都分享一遍。
以己度人,夏琛觉得,忘尘大概不会想见到傅瞻,那太难为性子柔软的小和尚了。
“又在愁什么?”房门被推开,温束一身飒飒红衣,款步而来,见着夏琛眉头深锁,伸出纤长有力的手指,按在他眉心轻轻揉了揉。
“这些东西不想看就别看了,手下那么多人难道养着白吃饭的?”温束从来都是一副剥削资本家的嘴脸。
“不是这个。”夏琛把手上的报表扔下,往温束身边靠了靠。
他这一身红衣可是夏琛用仅有的几片火焰花花瓣给他做的,一共没做出几件,特别暖和。
他娘和嫂子觉得颜色太艳不喜欢,他爹本来还想要来着,觉得总比粉红色强,见着温束穿了一回,再没提过这话。
夏琛还记得,他第一次见温束,他就穿一身红衣服,也是冬天,好看的不得了。
明明极清冷的长相气质,偏偏能压得住这种艳色,不但不觉得怪异,反而相得益彰。
尤其是这人叼着他手指,唇边染血的时候,简直像个要人命的妖怪——自己把命给他,还心甘情愿的那种。
夏琛自己也有一套,也是针娘给做的,但是他不怎么爱穿。
当初把材料给针娘,说明了料子贵重让她亲手做,针娘问清楚给谁裁剪好尺寸后,夏琛就没管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针娘的手艺他十分信得过。
针娘确实没有辜负他的信任,几套衣服都做得出彩极了,温束的衣服整体色调不变,衣摆袖摆还有腰带这些地方绣上了深红浅红或者黑色暗纹,素净又华丽,非常衬托温束的气质。
但是夏琛那件,基本变了个色调,针娘用了大量金线——真金线,金子制成的线,她跟某个专门给布庄做这个的绣娘学的,在衣服上绣了大片花海,还用了很多宝石做点缀,然后给夏琛做了一件金光闪闪的衣服。
夏琛:被光淹没不知所措。
衣服好看,真的好看,针娘审美绝对在线,夏琛自己穿也是好看的,他的长相气质本就是富贵人家小公子那一挂,完全压得住金闪闪,穿上这一身,简直就是个长在钟鸣鼎食之家受尽宠爱的人家富贵花。
虽然……但是……
衣服是好看,然而夏琛实在有些不适应这种风格,就很怕跑两步身上歘歘歘往下掉金粉掉宝石,虽然针娘再三保证质量,夏琛依旧把这件衣服小心收好,暂时不打算让它重见天日了。
至于为什么只给自己做了一件,而给温束做了好几件。
夏琛给出的说法,是他家子笺实在不会照顾自己,总喜欢大冬天穿薄薄一层到处跑,还特别爱干净,一套两套不够他换。
背地里,夏琛暗搓搓的想,他才不到十九,身高还有发展余地哒,以后肯定能长到子笺一样高,到时候大不了就穿他的呗。
话说回来,长到温束那么高暂时还达不到,夏琛又不愿意穿那件金闪闪,只能给自己也弄了件小粉先穿着,反正穿在里面,谁也看不着。
除了子笺。
小粉的保暖效果不如火焰花本体花瓣,温束一走近,夏琛就想往他身边靠,暖烘烘的跟个小火炉一样,离近了只会觉得温暖,一点儿都不烤人。
“对了,你……有没有想过,你家里……”见到温束,夏琛突然想起来,他家也是帝京的,傅瞻从帝京来,他或许会想知道一些那边的消息。
“我家?”温束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你说定国公府?”
夏琛见他一脸不在意,提着的心稍稍放下,他和温束基本上无话不说,而且温束嘴巴很严,他还想让温束帮他拿主意,就把将军府和他们家,傅瞻和忘尘的事挑挑拣拣说了个大概,然后询问温束的意见。
温束:“……”
温束也没想到,傅瞻竟然来这里了,在他上一世可没有这回事,他开始回想起上一世知晓的信息,记忆碎片一点点提取出来。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他当然已经变成僵尸了,不人不鬼的正在跟自己的同类厮杀,傅瞻还有傅家的事都是后来听说的。
前世跟今生,傅家最大的变化莫过于两点,一是傅眕活下来了,二是傅瞻的未婚妻换人了。
前者他猜跟他家元宝有关,这小骗子身上秘密多得很,应该是他送的水果血,让重伤的傅眕活了下来。
后者却跟他有点关系,当初他调查将军府的时候发现这处不同,顺便让人查了查,然后啼笑皆非的发现,傅瞻上一世的妻子,已经成了他那个废物庶长兄温博的妾室。
高门嫁女低门娶妇,将军府更加不看重出身,只看人品德行,傅家前面几个儿子取的妻子,门第都十分普通。
傅瞻上一世的妻子,也只是个四品小官的嫡女,在帝京那种遍地豪门的地方着实不起眼。
只是当初傅瞻娶妻也是个老大难,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傅小将军喜欢男人,还有个一起长大感情深厚的竹马未婚夫。而且傅瞻是要上战场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心疼女儿的人家都不会把孩子嫁过去。
就算有那种父母贪图将军府权势强逼的,将军府也会先问姑娘家自己的意愿,姑娘家只要有一丝不情愿,他们也不会同意,如果愿意嫁过来,自然该有的尊荣荣华富贵都不会少。
怎么说,就是个你情我愿的买卖,将军府怎么也是传世的家族,家族底蕴丰厚,换句话说就是有权有钱。
而且傅瞻长得英挺俊美,待自家小竹马那副深情款款的样子,不知道怎么就把一群小姑娘给迷花了眼,最后却娶了各方面都不甚出彩只有一张脸能看的女人。
结果这一世,这女人直接成了温博的妾,从将军府的四少夫人变成国公府庶子的妾室,这落差可真够大的。
温束找人一查,发现是这么回事:上一世他在府中,嫡长子身份稳如泰山,温博只是个不起眼的庶子,妻子娘家背景不小,他成亲头两年就算在外面乱来,也不敢明着往家里带人。
温博跟傅瞻他前妻(前一世妻子简称前妻)早就眉来眼去了,那会儿他也没注意,大约是因为温博身份不够又不敢给她名分,那姑娘有了更好的选择之后就嫁给了傅瞻。
这一世,他早早离开国公府,温博和温卓争得不可开交,一人占长一人占嫡,一人有爹一人有娘,温博有定国公支持,赢面还大一些。
所以温博这一世更加张扬跋扈,妻子虽然没变,但是态度可没前世那么好,香的臭的都往家里带,傅瞻他前妻就美滋滋地一台小轿进了国公府。
而傅瞻那边,因为傅眕没死,将军府逼婚和忘尘出家的事,都往后推了一段时间。
就在这段时间里,傅瞻的前妻给温博做了妾,这一世傅瞻后来定亲的姑娘,是他大伯母娘家的外甥女,一表三千里的表妹,也就是夏琛和南哥儿在帝京看见的那个。
前世夏琛跟傅瞻做过几年袍泽,对他们家事多多少少也算了解,这些信息却是他当初因为突然出现的玉米和土豆调查将军府的时候顺便查出来的。
至于末日之后,将军府一家子虽然老弱,但忠心耿耿的家将众多,在初期稳住了局势。
□□之夜之后发生的事,是他打听来的,听说内部出了问题,被人趁火打劫,死伤惨重,只有一个小女孩被家将护着逃出去,后来下落不明。
而远在边疆的傅将军和傅瞻,傅将军为了救助边疆百姓被僵尸围困致死,边疆仅存的军队几乎死伤殆尽,傅瞻带着不到十人的队伍死里逃生。
回到帝京,才发现家中亲人皆已亡逝,甚至连仇人都死得差不多了。
之后傅瞻遣散队伍,有家的送他归家,无家的便跟他一起流浪,他四处寻找着下落不明的小侄女和据说去寻亲的忘尘,最终只寻到两人的死讯。
傅瞻怎么死的温束也不知道,反正他恢复记忆成为不化骨的时候,这人已经销声匿迹很久了。
作者有话要说: 针娘:太隆重?嫁衣婚服了解一下:)
咳,前面提过,老婆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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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达鸭 5瓶;依依然然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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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6 章
前尘往事早已如过眼烟云, 消散无迹, 更何况是前世之事。
虽然两世稍有差别,但傅瞻另娶却是不可辩驳的事实,虽说有同袍之泽,但傅瞻对于感情的处理,温束着实看不上眼。
当然,他也体会不到夏琛对忘尘的担忧, 若换了是他是忘尘,变心?另娶?呵,真的欢喜那人,既然舍不下, 不如打断了腿,捆在自己身边好了。
想到这里, 温束眼神不由漂移到身边正挨着他小声絮叨的夏琛身上。
他不是傻子, 哪怕没动过心没爱过人,也知道自己对于夏琛越来越强烈的占有欲并不正常。
最初他当夏琛是他重生以来最大的变数,两人披着马甲日日交流, 夏琛肆无忌惮地释放本性的同时, 温束又何尝掩藏过自己。
十年相伴,一朝会面, 那个曾无数次在脑海里勾勒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
他的小花妖,生的真好看,清灵俊秀,比他心中最好的模样还要完美。
他陪他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小山村, 帮他一点点建设起城市,看着他威仪日重,却又会在他面前撒着娇喊累。
相知相伴,不知什么时候,他早已移不开自己的眼睛。
他笑的时候翘起的嘴角,哭的时候濡湿的眼睫,发愁时微拧的双眉,害羞时透红的耳垂,所有的表情都刻在他心里,一点点占据他所有视线,所有心神。
前世,他跟傅瞻喝酒,那时的他从不曾动心,也不明白为什么离开一个男人会让傅瞻这样流血不流泪的人夜夜痛苦难眠。
傅瞻说:“不一样的,跟他在一起,你会觉得做什么都有意思,哪怕只是两个人什么都不做待在一起,心里也是欢喜的。”
“他笑的时候你也会开心,他哭的时候你会跟着难受,见不着他,就惦记着,见着了,就不想分开。”
“若他待你也是一般心情,那就更妙了,你的所有欢欣都会是双倍的,再没有比两情相悦,更好的事了……”
傅瞻醉后又哭又笑闹了一夜,第二日又是沉肃端凝,值得信赖的傅小将军。
那些话温束听过就忘,却在遇见夏琛之后又想了起来。
起初他也分不清,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夏琛,他是喜欢跟夏琛相处的,他喜欢看他笑,但也愿意看他被自己欺负得泪盈于睫。
夏琛一口一个挚友,恨不得将友谊天长地久做成一个牌匾挂在他们卧室门口。
当有一日,他趴在夏琛颈间,唇齿流连细腻的肌肤,犬齿下的血管里流淌着的甜美血液,诱惑力却不如夏琛微微抿起的唇瓣时,温束僵住了。
他不会对自己的朋友有欲.望。
他动心了。
他没有贸然行动,相处这么久,他对夏琛足够了解,这人看似心软好说话,却将自己一颗心藏得严严实实。
细数曾经的交流,凡是涉及爱情,夏琛的态度皆是悲观中又抱有期待。
他不明白,在夏家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夏琛,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爱情观,但这并不妨碍温束就此制定对策。
幸而历经十多年,他已经被夏琛纳入了自己的小圈子,虽然是个朋友的身份,但对待夏琛,潜移默化好过激情表白,温水煮青蛙,总有一天能把人哄到手。
“你看我作甚,我问你怎么想的。”夏琛见温束盯着他发愣,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我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忘尘怎么想。”温束很快回答,好像刚才的出神根本不存在。
同时心里暗暗叹息,看得到吃不到,着实折磨人。前世他博览群书,避火图也是看过一些的,里面许多有趣致的知识,还未曾实施过。
夏琛可不知道,身边这人看他这一会儿,脑海里的车已经飙得看不清影子了。
他犹豫了一下,道:“那先去问问忘尘?”
温束:“总归是他的事,如何抉择端看他自己。”那小和尚可没你想得那么脆弱。
“行叭,我去问问。”
夏琛站起身,今个儿学校没课,忘尘应该在家中。
温束想跟着,夏琛觉得这种私事忘尘或许不想有太多人在场,会觉得难堪,便将他拦下了。
他一个人溜达到孟家,路上一直在思考措辞,毕竟忘尘应该不知道他知道自己曾经的感情经历。
孟家的小院子离夏家不远,没一会儿就到了,夏琛敲门进去,家中只有忘尘一人,正在屋中念经。
没有其他人正好,方便谈话,夏琛看着小和尚盈满笑意的桃花眼,心里犹豫一阵,索性开了口:“那什么,有个叫傅瞻的,来了咱们城市,你……”
忘尘给他端茶的手一顿,眼底浮现复杂的情感,似茫然似痛苦,随着记忆翻涌,又添了几分欢喜,最后沉寂无声。
他张了张唇,半晌才用近乎气音的声音道:“傅瞻?”
夏琛心有不忍,但说都说了,长痛不如短痛,他狠了狠心,一股脑说了出来:“对,将军府的傅瞻,他一个人来的,说是寻人,现在就在外城借住。”
忘尘手上的佛珠骤然绷紧,珠子摩擦发出轻微的响声,他像是突然被惊醒,轻念了一句佛号,眼睫低垂,所有感情尽数收敛:“多谢元宝提醒,他千里来寻,我去见见他便是。”
夏琛不想插手他们之间的感情,但是又很怕忘尘被哄骗了去,硬着心肠道:“我和南哥儿去将军府拜访时,见过傅小将军的妻子。”
忘尘又道了声谢,眉眼舒展,尽是一派云淡风轻:“小僧已皈依我佛,此去不过是做个了断。”
他没有问夏琛是怎么知道他和傅瞻之间关系,夏琛脖颈间挂着的平安扣,细娘能看见,他自然也能看见。
“元宝若是担心,不若同小僧一同前去,也好壮个声势。”忘尘见他依旧担心,笑着打趣。
夏琛一口应下,傅瞻武力值那么高,他倒是不怕傅瞻对忘尘动手,就是有点担心这人会不会抢了人就跑。
爱情使人盲目且智商下降,干出什么奇葩事儿都不意外。
他以为忘尘怎么也得做个心理建设什么的,没想到两人刚商量完他就准备出发了,夏琛自然是舍命陪君子。
两人出门,正遇上从外面回来的孟先生夫妻,孟夫人好好将养了一段时间,又经常带学生做些活动,身体健康许多。
她见着弟弟同夏琛一起出去,先是跟夏琛打了声招呼,之后随口询问忘尘是否有事,中午可回家用饭。
忘尘犹豫片刻,他约莫是不晓得当初他出家的时候,孟夫人大病一场的,但是也知道,姐姐现在不待见傅瞻。
他说是跟傅瞻做个了断,但是傅瞻的性格他是知道的,若是下定了决心,谁也说不动他。
他自是可以冷待,但傅瞻不走,迟早会让姐姐撞见,届时没个缓冲,更不好收场。
于是忘尘老老实实将傅瞻到来的消息告诉孟夫人,孟夫人果然大怒,一把攥住弟弟的手不肯放开:“你去见那负心薄情的人作甚!”
说完又扭头去求夏琛:“元宝,你赶他走好不好?那是个狠心人,莫让他进城来。”
她家阿清多好的孩子,怎么能让那傅家小子再三糟践。
忘尘大致知道一点儿夏家跟将军府有关系,自然不会让他为难,慌忙对孟夫人解释道:“姐姐,我只是去同他说清楚,你莫要着急。”
孟先生也在一旁跟着劝:“正是如此,若是避而不见,倒显得我们家阿清心有亏欠。此事是那傅家不占理,傅瞻找来,听他如何说,再将他打发了便是。”
孟夫人在丈夫的安抚下勉强收敛情绪,声音却依旧有些发抖:“我同你一起去。”
傅家毁亲时她不在,只能任由当时还年幼的阿清独自承受,这次她必定要去看看,那傅家小子能说出个花儿来。
她意志坚定不肯动摇,忘尘无奈,只好带她一起,孟先生担心妻子,也跟着,一行四人,神色各异地往外城走。
路遇孟明峻抱了一摞书册跟人说话,小师弟还没来得及跟家人和上司打招呼,就被他娘拉到一边如此这般说了一通,一身文气的少年将书册往同行人手一放,板着脸气势汹汹地去给他小舅舅讨公道去了。
忘尘哭笑不得,心中又升起一丝暖意,其实他一直觉得有些对不起姐姐,他为了个男人,不顾一切出了家,当时只顾得自己心中悲痛,却忘了考虑姐姐的心情。
夏琛也没想到,这人越来越多,他本来只打算找忘尘,去跟傅瞻单独谈谈的。
看看孟家人一副去找场子的架势,衡量一番他们这边的武力值,夏琛招手叫了个小孩,让他去他家传个信,把温束喊来镇场子。
外城,傅瞻跟流民们听完薛广宗的讲解,各自去寻了空闲的屋子准备收拾收拾先住下来。
那些屋子都是搬进内层的居民曾经住过的,基本上所有东西都被搬空了,仅留了个床板和一些铺床的稻草。
李锐将流民们分配了一下合住,彼此也可以互相照看,傅瞻自然是一个人住一间屋子。
刚给他们做登记的小孩说中午会有人给他们送吃的,他自己的口粮暂且不用操心,就算没送来饿一两顿也不成问题。
只是他的马,得想法子弄些口粮来喂,他床板上这些稻草,就算全给马儿吃,顶多够两顿的,他得先找到后续的草料。
周围的邻居看马的眼神都带着垂涎,傅瞻不敢将马单独留在屋内,只好牵着去找那个小孩儿,准备问一问何处可换草料,需要如何换。
穿过层次不齐的旧屋,城门口那小孩正仰着头跟一个锦衣少年说话,傅瞻一眼望去,眼神掠过领头的锦衣少年,落在他身旁一身棉袍手持佛珠的人身上,再也移不开视线。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咳咳咳咳咳我咳得打字的时候飙出一串乱码,我太难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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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7 章
时值冬季, 寒风凛冽。
孟家有夏琛送去的火棉制成的单衣,自然不用跟其他人一般裹得太过臃肿, 内里穿上这样一件保暖衣,外面再穿一件棉袍便可。
忘尘戴了一顶帽子, 浅灰色的棉布制成, 内里蓄了厚厚的棉絮, 护住了头脸耳朵, 露出的一双桃花瞳透着水灵灵的光。
他只安安静静立在那里, 便吸引了傅瞻所有的视线。
恍惚间,傅瞻好像看见幼时的小阿清, 精致漂亮得像个女孩子,颠颠得跟在少年的他身后, 奶声奶气地唤他:“小哥哥, 你慢些呀, 阿清跟不上啦!”
少年总会停下来, 牵起小孩胖乎乎的手, 或者背起他,就这样一步步走着, 少年和孩童的身影都渐渐拉长。
他们长大了。
他把他弄丢了。
灼灼的目光惊动了城门前的一行人, 夏琛扭头看去, 远远看见一个身姿笔挺的男人立在不远处,怔怔地看着他们这边,或者说,是他身边的忘尘。
多年未见, 再见时已物是人非,忘尘眼底一阵恍惚,片刻后又恢复平静,唇角微勾,一个淡然的笑容。
夏琛拍拍薛广宗的头,让两眼咕噜噜直转的小孩先回去,孟先生也拉住了神色愤愤的孟夫人,看着忘尘上前,他们不远不近地站着。
两人行至相隔一米处,默契地停了下来,忘尘双手合十宣了一声佛号。
傅瞻神色一黯,眼神瞥过忘尘手上的佛珠,张了张嘴,半晌才发出声音:“你……过得可好?”
忘尘眼睛弯起,脸上是极温和满足的笑容:“多谢傅施主挂念,小僧在此处事事顺遂。”
他真的觉得现在的生活非常好,每一天都过得无比幸福充实。
傅瞻定定地看着忘尘,他的表情一点儿不作假,他的笑容真挚而温暖,就像,不曾被他伤害的少年阿清。
良久,傅瞻突然绽开笑容,爽朗的模样好像没有丝毫阴霾:“那就好。”
看见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忘尘心中悄悄松了一口气,他说得坚决,但很怕傅瞻依旧放不下,他剃去三千烦恼丝,但曾经的感情不是剃去头发就能一并消散的。
时至今日,说再多都是妄言,只盼傅瞻能忘了他,日后同那位姑娘好好过日子。
既然见了面,总要问问家中长辈,当初将军府的诸位长辈,对他也是极疼爱的。
忘尘问完,傅瞻挂着温和的笑容一一作答:“都好,大家都很挂念你,安顿好家里后,我便来寻你。”
说完似是怕忘尘误会,连忙又补充道:“奶奶知晓此事,也是允了的,让我来寻到你——”
带你回家。
“让我寻到你,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傅瞻长相英朗俊气,笑起来是却带着一股子勃发的少年气,他同忘尘说话,总是带着笑,好似他仍是那个策马扬鞭的天之骄子傅瞻。
“那你……”忘尘不是成心要撵傅瞻走,而是现在的环境下,傅瞻不可能扔下家人不管留在望乡城,哪怕府中有傅大将军和傅眕照看。
“我……我略作修整,便需返程了。”傅瞻依旧笑着,但笑容你却含着意思苦涩,他想留下,能多看阿清一眼,都是好的。
可是他依旧有他抛不下的责任,家中并没有他跟阿清说的那般好,父亲在边疆受了重伤,险些没救回来,现在虽然活着,但失了条腿不良于行。
他从边疆归来,才知道阿清已经离开帝京去寻他姐姐一家,山穷水恶,他一路走来更知道这混乱的世道路途中有多少艰辛,他多怕阿清死在他不知道的什么地方,从此再无相见之日。
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内事还能由大伯母和嫂嫂们处理,但缺粮少米,却不是她们能解决的。
他横下心来寻阿清,将一家子全扔给了二哥,他对自己说,就这一次,他只要见到阿清,只要看他还活着就好。
忘尘想起夏琛跟他说的傅瞻的情况,见他一身狼狈,心中也是不忍。
外城条件差,他有心想让傅瞻住进内城,却不好开口,担心坏了规矩让夏琛作难,也怕他阿姊会误会,对傅瞻成见更深。
索性不再想,引傅瞻去见他家人还有夏琛。
前者不用他介绍,甫一见面傅瞻便认出来了,孟先生一家离京时,他年岁已经不小了,自然还记得他们的形貌,当即躬身行礼:“见过傅家阿姊,姐夫。”
孟夫人一向礼数周全,对着傅瞻却没个好脸,孟先生虚扶一把,随口说了几句场面话打了个圆场,又拉过孟明峻,给他们做介绍。
孟明峻跟他娘同仇敌忾,傅瞻也不气,反而很高兴阿清的家人这般在乎他。
轮到夏琛,孟先生刚介绍了个名字,傅瞻拧眉道:“似是有些熟悉……你、你是父亲收下的义子?!”
夏琛笑着拱手:“正是在下,初次相见,傅四哥请多多指教。”
孟先生也没想到他们竟有如此渊源,夏琛简单介绍了一下两家的关系,孟夫人虽然讨厌傅瞻,但不至于迁怒夏琛。
甚至她对于将军府其他人,也是并没有太多怨气,只是气他们,既然要傅瞻娶妻生子,当初何必耽误她弟弟,让阿清越陷越深最后情伤出家。
既认了亲,自然不会让傅瞻再住在外城的窝棚里,夏琛要领他进城,傅瞻知晓他便是此处城主后,先是夸赞,之后便说,不好为了他破了规矩。
夏琛便将当初一家人可互赠贡献值的规矩搬出来,言说义兄也是兄,他将自己的贡献是给他便是。
傅瞻见他态度诚恳,又听他说想跟打听一些帝京的事,这才跟他们进了城。
一行人一走,外城的居民们便议论起来,觉得这看似落魄的男人真是好运,竟然与城主相识。
刚进城没走多远,便撞上往这边急行的温束,那报信的小孩胆子小,在夏家门口徘徊半晌,才遇见幼娘从外头回来,让她转了个手带话。
“子笺。”夏琛拉过温束,跟他介绍了傅瞻的身份,又跟傅瞻介绍了温束,只说是自己挚友。
温束一身风采气度太过摄人,怎么看都像是世家精心培养出来的公子,这名字听着也似曾相识,傅瞻却想不起在哪听过。
实在是温束消失在帝京贵族圈子太久,别人提起他时,多是“那个避居养病的世子”,久而久之,他的名字也就被大家淡忘了。
温束不提,夏琛自然也不会揭露他的身份,一行人又加上温束,一起往回走。
得先给傅瞻安排住处,他家里现在没有单独的空房,也不知道傅瞻习不习惯与人合住,若不然只能让东哥儿和南哥儿挤一挤,腾出一间来。
至于借住,孟家肯定是有空屋子的,但是孟夫人肯定不愿意让他住过去,夏琛虽然对傅瞻没有过多纠缠的态度还算满意,但仍是不放心他跟忘尘相处。
他问了一下傅瞻的意见,傅瞻便说,他自己住哪都行,只是他这马得找个地方存放。
傅瞻牵着的是一匹黑马,极为神骏,一看便是一匹好马,只是毛色有些暗淡,看起来吃了不少苦。
“你这马可能与别的马混养?”夏琛问。
“自是可以。”傅瞻摸了摸老伙计的头:“乌云虽然不太爱理人,但不会随便发脾气。”
夏琛便先带他去马棚,孟夫人借口不顺路,拉走了忘尘,傅瞻沉默地看了他一眼,安安静静地笑着,没多说话,只是目送着忘尘的背影远去。
马棚建在比较偏僻的地方,中途穿过了大半个城市,忘尘走后,傅瞻总算有心思多看看这个已经初具规模的,透着勃勃生机的新城。
干净整洁的街道,新奇古怪的方方正正的两层小楼,顶着寒风忙建设的工人,脸上带笑的行人……
这一切在末日前,顶多是那屋子的样式有些稀奇,但放在现在,却让傅瞻对夏琛升起巨大的好奇。
他还记得不久前,自己从那个给他做介绍的小孩口中,从其他外城居民的谈话里听来的对夏琛的吹捧。
开始并没有太当回事,但是现在再想想夏家献出的水稻良种和两种高产作物,傅瞻不由开始怀疑,难道他这义弟,当初真拜了个老神仙师傅?
夏琛见他看得认真,也不吝介绍:“这边是居民区,里面那是食堂,早中晚三个时段供应各种饭食,那边是澡堂……”
边走边说,待行至马棚处,远远能闻见动物和草料混杂在一起的气息,这不是经常清理就能完全去除的,傅瞻常待在军营里,倒也习惯了这种气味。
因为马多,马棚也建得多,傅瞻一眼望去,颇有些吃惊,他本以为这新建的城市不会有太多马匹,但单看这马棚,马就少不了。
此时马棚空荡荡的,只留了几匹小马驹,今日天气尚算可以,夏老爷带着几个人出去放马了,马儿不能一直关在棚子里,时不时得放出去跑跑。
见着夏琛过来,留守的马倌立刻迎上来,夏琛让他给傅瞻的马寻个好位置,好好喂养。
马倌伸手去牵马,那匹叫乌云的黑马甩着头不配合,傅瞻安抚下自己的老伙计,在马倌的带领下,自己将马拴了起来。
“这马饿久嘞。”马倌抱了一捆牧草出来,都是收割好晒干的新鲜牧草,傅瞻更加惊讶,这山脚下的中原地带,哪来这么多丰盛的牧草,就算草原上,这会儿的牧草都所剩无几。
作者有话要说: 和好是不可能的,对谁都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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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8 章
安置好傅瞻的战马, 夏琛带傅瞻去宿舍楼。
来的路上,夏琛简单描述了一下那些建筑的作用,傅瞻很感兴趣, 提出如果可以,想住进去试试。
新盖的单身宿舍倒是还有床位, 不过不是单人间, 最好的是四人间, 还有大通铺, 傅瞻好歹也是将军府里的少公子,不知道住不住得习惯。
夏琛委婉地表示出自己的担忧, 傅瞻立刻笑着道:“在军营中我曾与数十将士同睡一间帐篷。”
行叭, 既然人家不介意,夏琛便不再多说,带他去空余的床位。
新盖的宿舍楼不止一栋, 跟最初那栋两层小楼整体规制形状相似, 只是那边都是套间, 新盖都是单间, 房间数多出了一倍。
所有单间内部空间大小一致, 按照夏琛的设想,这么大的空间一间屋子最多住六个人,最好的配置四人间或者二人间,超过六个就显得太促狭了。
但是天气冷得太快,人又太多,他们这边除去最初的那栋, 才盖好三栋新楼,六人一间才够七百二人,根本不够住。
而最初的那批外城居民,皆已经攒够了贡献值搬进内城,且一个个急着搬进新楼里去。
除了这些人,也有手里有钱的原本的居民眼红新盖的房子,让他们租吧,一是现在房子不够,二是这些人舍不得,自家的房子还能住呢,花这个冤枉钱。
夏琛考虑的是继续盖套间供家庭居住,原本的旧茅草屋推掉,用他们本来的宅基地按照一定比例换购新的砖瓦小楼。
这样既利于城市规划,也能让那些舍不得出钱的居民能住上新房。
不过这都是后续的事,他现在夏琛头疼的是,他定的家具供应也跟不上,村里两个木匠带着十来个学徒工日夜赶工,也供不上近千人的床铺,就算放人进去,也只能打地铺。
打地铺?打地铺他们也愿意,那些新搬进来的居民,看着先来的一个个住上青砖瓦房,羡慕得做梦都想换一换。
于是夏琛只好让他们先住进去,地底寒气重,打出来的床优先供应一楼,二楼先打地铺,木匠那边制作出了新床再替换。
瓦片的需求量不如砖块,经过一段时间不停的烧制后,瓦片储量已经够用一段时间了,砖块也存了不少。
那边多余的烧瓦烧砖工人,被抽调去给木匠帮忙,反正架子床这种东西,制作难度并不是太大,两个木匠带一段时间,光做这一种的话,十多个学徒都学得差不多了,这批人正好送去给他们打下手。
至于衣柜书桌什么的,更是往后面排了,怎么也得等到全部床铺都配齐之后,再考虑这些。
夏琛带傅瞻去的,是丁号楼的四人间,之所以还有床铺空出来,是因为房间的租金不同,很多还睡着大通铺的想多攒一些钱,用来买其他东西,晚一点儿搬也没关系。
四人间里已经住了两个,还剩两个床位,他们进去的时候,房间里有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躺在床上。听见动静抬了下头,一看见夏琛,差点从床上一头栽下来。
“夏、夏少……”年轻人从床上直接跳下来,以现在人的身体素质,架子床这种高度根本不算事儿,很多房间的床梯都是摆设。
“没事,你躺着。”这会儿正是半上午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大家都在做工,这个年轻人却在宿舍里,夏琛一看他手上包扎的纱布就明白了。
年轻人不敢不听夏琛的话,老老实实爬回去,直挺挺地躺下。但是也不敢睡觉,支棱着耳朵听他们讲话。
傅瞻进来之后四处打量了一番,这种架得高高的床铺,他以前从没见过,但稍一思考,就明白是为了节省空间。
床铺下面还是空的,本来是应该摆放组合衣柜和桌子的地方,只是床铺紧缺,就先做床了,这个后期再拼上去。
六人间倒是有上下铺,桌子全拼在中间,当然如果四人间不想留单独的桌子,也可以床下只放衣柜和储存柜。
两张床铺夏琛让傅瞻随意挑,其实也没什么好挑选的,都差不多。
傅瞻选了一个离窗户近的,没有玻璃,窗户上糊得是半透明的纸,被大风刮破好几回之后,夏琛就懒得让人补了,窗户都关上,人不在的时候打开通风。
“先把东西放下,我带你去吃饭。”马都饿成那样,想必人更惨。
傅瞻便十分信赖地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袱和□□放在光秃秃的床板上,寝具是没有的,都是住户自备,商铺里很多二手货,都是搜寻队从外面搜集回来的。
新居民买回去清洗一番,铺上就能用,世道已经这样了,没谁会讲究这个。
傅瞻那包袱皮一看就装不了多少东西,夏琛瞥了眼记下来,准备等会给他送套被褥过来,还有衣服和其他生活用具。
临出门,他瞥了眼半掩的木门,一拍脑袋:“对了,你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最好随身带着。”
他都忘记了,现在大部分宿舍没锁啊,锁头这种东西也是很贵的,搜寻队倒是带回来不少,可是他们都是当废铜烂铁带回来按斤卖的,没有配套的钥匙。
夏琛思虑再周全,也难免有缺漏,在发现缺锁之后,就更改了商铺的收购价格,带配套钥匙的整套锁具,价格是单独锁头的几倍。
收购价提高了,售价当然也高了,一套锁的价格,不比整套的厚被褥低,大部分人都舍不得买这么一套锁,自然就只能先想法子做了个木头插栓,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柳娇倒是能复制一些,但是金属制品现在收购价摆在那里,夏琛不能随意降价,只能用严刑峻法来限制。
凡发现入室偷窃者,第一次,需以赃物三倍的价格赔偿;第二次,十倍;第三次,驱逐出内城。
这倒是遏制住了一些人的贪念,但是总有敢冒险的,定罪不也得先把犯人抓住。
所以偶尔还是会听说有人失窃,丢失的大都是一些食物,偷到手直接吃掉。
傅瞻听他这么一说,也看向没有锁的门,顿时了然,返身回去把长.枪拿起来。
夏琛哭笑不得:“这个不用拿,这么大一杆枪,没人敢偷。”
傅瞻便又将枪放回去:“那没有了。”他的包袱里只有一套换洗的衣物,再无其他重要物品。
夏琛想了想,走到另一个室友窗前,那年轻人再次吓得一坐而起。
“不用,你躺着吧,我就跟你说句话。”
年轻人“咚”得一声又倒了下去,把床板砸得一震,声音都在发抖:“夏、夏少,您说……”
“别紧张,这位是我义兄,他在这里住段时间,你们好好相处,你跟另一位室友也认识吧?帮我跟他说说。”夏琛仿佛一个送孩子上学的老父亲,尽心尽力为孩子处好同寝关系着想。
站在一旁的傅瞻略有些诧异地愣了一下,随即轻笑出声,他去军营,他爹都是把他往新兵营里一丢,从不多说一句话,也不许人帮他,这种被关照的感觉,倒是蛮新奇。
一直没说话的温束看不惯他对傅瞻这副事无巨细的模样,冷嘲道:“他又不是小孩子,你……”
夏琛猛拉了一下他的衣袖,止住他下面的话,然后对傅瞻笑了笑:“傅四哥,他这人说性子直,其实人很好的,您别跟他计较。”
帮忙道歉还要说句温束的好话,傅瞻饶有兴致地瞥了眼被牵住衣袖后就闭口不言的温束,这人一身藏得极深的戾气与杀气,不是他这般刚从死人堆里泡出来的,根本闻不到。
这样一个人,竟然被他这看起来脾性柔软和善的义弟吃得死死的,就像一只收敛了爪牙的被驯服的大猫。
要说这两人没点儿什么,他还真不信,光从两个人的站姿就能看出问题,离得太近了,肩膀挨着肩膀,正常的朋友根本不会这么紧挨着。
只有热恋中的情人,才会恨不得每时每刻都黏在彼此身边。
看破不说破,既然义弟是把他当朋友介绍,傅瞻就把他当义弟的朋友。
随口表示了一句不介意,三人陆续出门往食堂去。
他们走后,房间里的年轻人再次坐起来,用敬畏的眼神看了眼跟自己床铺隔了个过道的空床,上面那杆□□泛着黝黑的光。
出了宿舍楼,夏琛带着傅瞻直奔食堂,这会儿食堂已经不卖吃食了,大师傅们都在后堂准备中午的午饭。
夏琛叫了个人出来,给傅瞻煮面。
饿的时候能撑着,嗅到食物的香气,傅瞻的肚子控制不住得发出饥饿的呐喊,他略有些羞窘地捂住腹部,没说他已经快三天未进食了。
夏琛安抚地笑了笑,转了个话题:“咱们食堂的大师傅手艺都不错,你可以都来尝一尝。”
说完又跟正在拉面的大师傅说:“闻着这味儿我也有点儿饿了,有没有现就能吃的,给我来点儿。”
“有有,还有肉包子,在笼屉上热着呢。”大师傅赶忙包了几个出来,夏琛自己拿了一个,又分给傅瞻和温束。
肉包子香气扑鼻,一口咬下去,丰沛的肉汁烫得人直想吸气,又舍不得这到嘴的美味,只能忍着烫一边哈气一边继续吃。
傅瞻已经记不起来,他有多久没吃过这么正经美味的食物了,一个包子三两口下肚,他扭头看了眼正一边鼓着脸吹气一边坑包子的夏琛,微微勾起嘴角。
父亲这次,真是给他收了个好弟弟呢。
阿清留在他身边,自己也能放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傅瞻不求和,是知道自己没资格,给不了未来所以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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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黄 59瓶;等风靠岸 56瓶;随波逐流 45瓶;是可达鸭、耽♂纯的小美好、君子不翩翩 5瓶;风度海棠 4瓶;雍匪 2瓶;依依然然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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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9 章
在食堂吃过两大碗麻辣兔丁面,傅瞻先去澡堂冲个澡然后去休息, 他一路急行, 又是独身一人, 着实累得不轻。
夏琛回家找他嫂子帮忙收拾了一套被褥,又拿了两套东哥儿去岁的旧袄, 他和傅瞻身高仿佛,衣服傅瞻能穿。
这旧袄虽然不是新的,但也是去年新做的,只是今年有了火棉,东哥儿又在护卫队长期穿队服。
那些厚厚的旧袄反而派不上用场,贤惠的巧娘早早趁着太阳还好的时候将他们的冬衣都翻出来清洗暴晒过, 然后好好收起来。
将这些打包装好, 给傅瞻送了去,并邀请他晚间来家中作客。
以将军府和他们家的关系,傅瞻来此, 必然是要招待一番的, 不独是他的关系, 还有他爹当初跟傅将军的一番情谊。
另外他还想跟傅瞻打听一番帝京的情况,毕竟是曾经的一国之都, 现在世道虽然乱了,但日后怎么发展还不好说,多知道一些消息便多一些准备。
傅瞻饱餐了一顿,躺在铺了厚厚褥子的木板床上,身上的被子里塞了足够的棉花, 重量带来的是让人心安的温暖。
白天的宿舍楼没什么人,现在早晚温差十分大,夜间极度寒凉,所以大家尽量白天多赶工,下午好早些休息。
中午在食堂吃过饭稍作歇息,便一个个都去工作了,房间里只有那个不敢吭声的病号,傅瞻结结实实地睡了个好觉。
一觉睡醒,已经是半下午,温暖的床铺惹人流连,但长期以来的警觉让傅瞻很快清醒过来。
他难得地坐在床上发了会儿愣,风餐露宿数月,他已经忘了有多久没有这么安稳地睡过觉了。
身处危险中,精神时时紧绷,一点儿风吹草动就会让他惊醒,有时候找不着合适的住宿点,甚至有过连续几夜没合眼。
他整个人就像一张被拉到极致的弓,若是找不着忘尘,迟早有被崩断的一天。
这一觉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足够踏实安稳,又因为找到了忘尘,看见他平平安安地活在这个世界,心中一直坠着的大石骤然放下,傅瞻整个人都轻松许多。
他换上夏琛给他送来的东哥儿的旧袄,厚厚的棉袄穿着有些臃肿,用的也不是多好的布,颜色更是灰扑扑的。
但是傅瞻一点儿也不嫌弃,这棉袄暖和极了,他小心翼翼地系好衣带,免得将人家衣服弄坏了。
巧娘细心,还送来了新的足衣和棉靴,傅瞻踩进去试了试,鞋子稍微有点儿大,但不碍事,一样很舒服。
受伤的室友艳羡地目光不离左右,像他们这些新来的,没有家底,想攒齐这么一套可不容易,现在棉花可贵了。
就他现在垫的褥子,还是商铺你淘的二手货,里面的棉花已经有些硬了,看着就没有人家的厚实,真不愧是跟城主大人有关系,待遇可真好。
傅瞻对人的目光很敏感,被盯得久了,他顺着视线来源看过去,吓得偷窥的年轻人猛一缩头,差点扭了脖子。
室友好像胆子有点小,傅瞻默默收回视线,然后就听见旁边传来挺小的一道声音:“你、你好,我叫王二力。”
傅瞻随口道:“你是不是还有个兄长叫王大力?”
王二力惊喜道:“你咋知道?!你认识我哥?”
傅瞻:“……不认识。”
“哦。”王二力叹了口气,不等傅瞻问,就自顾自给他解释起来:“听说我哥出生的时候力气就很大,一脚把接生婆的牙差点踹掉了,我爹就给他取名大力,后来我出生了,就叫二力,其实我力气一点儿也不大。”
“不过我哥很厉害的,下次护卫队招考,他准能考进去。”
王二力提起兄长,满满的都是崇拜,傅瞻恍惚间想起自己的几个哥哥,怅然一笑。
傅家的男人,马革裹尸就如同宿命一般,大哥三哥战死,好歹不用看大好河山沦陷至此。
“那什么,夏少才是最厉害的……”王二力发现傅瞻情绪低落,连忙出言安慰。
傅瞻也就是突然被勾起心思,稍稍沉湎片刻,很快缓过神来,问:“护卫队就是那些穿黑衣的人吗?”
王二力点点头,傅瞻又问:“那些赶车外出的人,他们是专门搜集物资的?我怎的看见有些人没穿黑衣?”
王二力便又将搜寻队的制度跟他解释一番,然后颇为自豪地说:“我兄长便组建了一支搜寻队,他的队伍约莫明日就能回来。”
他在上次的外出中受了伤,割去了手臂上一大块肉,现在还没长好,这四人间便是他哥给他租的,怕大通铺碰来挤去,不利于他养伤。
傅瞻这才明白同他一起回来的两支小队为什么不太一样,他又跟王二力闲聊了几句,问了一些城中的情况。
王二力虽然好奇,他作为夏琛义兄,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但毕竟身份放在这里,还是夏琛亲自领过来的,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过他本身也只是个普通的居民,知道的消息都是放在明面上的,还掺杂了大量小道消息。
一直说到临近傍晚,傅瞻要去夏家,王二力听他说要去吃饭,从床上翻下来:“走,我跟你一起去,我跟你说,食堂里好吃的东西可太多了,保准你以前没吃过。”
傅瞻:“那个,我不去食堂。”
王二力:“那你去哪儿?”
傅瞻:“我去夏家吃。”
王二力:“……那什么,我现在还不太饿,要不你先去吃吧。”
王二力包着一只胳膊,重新爬上床,直挺挺躺下,完好的那只手挥了挥:“你快去吧。”
时间已经不早了,傅瞻便不在耽搁,按照夏琛所说的路线找去。
夏家早早备好了一桌盛宴,见面之后,难免一阵寒暄,夏老爷子当初在傅将军手下时年纪尚轻,傅瞻与他爹又长得很有几分相似。
看见傅瞻,就仿佛看见当年尚在英年的傅将军,让夏老爷好一阵唏嘘。
傅瞻待夏老爷十分尊敬,口称伯父,见之行礼,待其他夏家人也颇有几分亲近。
之后在席间,傅瞻陪夏老爷回忆了一番往昔,夏老爷问起他家中情况,他也是尽量捡好的说,不愿让这个提起他父亲时便满目崇拜的伯父知道当初英勇无比的傅大将军已经站不起来了。
最后夏老爷喝醉了,含糊地哼着一首悠扬苍凉的小调,傅瞻久坐桌旁,一口饮尽杯中酒水。
东哥儿将夏老爷背回房,夏大郎帮着巧娘收拾桌椅碗筷,夏琛陪着傅瞻在院中坐下,今日难得的是个无风的夜晚,但依旧冷,干冷。
“你那个好友呢?”傅瞻似是酒水喝多了,嗓音有些低哑,气质也更加放纵。
夏琛扔了个手炉到傅瞻怀里,这东西简直是古代版暖手宝:“子笺?他去洗澡了。”
嫌弃自己一身饭菜酒水气息,吃过饭温束就自去洗漱换衣了,夏琛才抽了个空闲单独来见傅瞻。
傅瞻捧着暖烘烘的手炉,沉默片刻,才开口问道:“你找我有事?”
夏琛点点头,开门见山道:“想跟你打听一下帝京的情况。”
傅瞻没问他,隔着这么远何必打听那边的消息,稍微组织了一番语言,然后事无巨细地讲解起来。
前面的情况跟傅瞻前世差不多,先是封城门,派出禁卫军清理城内僵尸。
若上述任务完成,则可以帝京为据点,派出军队搜集物资以图后效。
若是普通的灾难,这种做法并无错误,宫内能及时反应做出如此决策,也全赖熙元帝还算个明君,而且幸运地躲过了第一波变异。
只是这场灾难来得太过突然,缺乏远见的百姓看不到当政者做出的努力,又有人浑水摸鱼,加上兵力不足种种原因。
帝京城门如傅瞻前世一般,在第三个月被冲破,城门外聚集的无数僵尸,包括很多进化的黑僵,直冲城内,造成大量伤亡。
熙元帝觉醒异能,可以龙气放出屏障,驱逐僵尸庇护百姓。
他的异能局乍看比忘尘厉害多了,毕竟忘尘那罩子才多大,他这个直接把皇宫都笼罩了进去。
实际上忘尘的异能可扛可打,可攻可守,而熙元帝的这个,只能防御,而且必须人家承认他真龙天子的身份。
这个使用条件有些玄乎,承认并不是口头上承认的,而是有人发自内心的认为他就是天子,有真龙之气,他才能使用这种类似于信仰或者说信念的力量开启屏障。
而且信仰他的人越多,他的屏障范围就越大越强,这也是为什么他甫一开启异能,便那么厉害。
除了身边的人,天下万民,幸存者大多数心中还对天子的威严不敢有怀疑,这些人的信念汇聚成力量,让熙元帝有能力庇护百姓。
可惜信念无距离,人却有,所有信仰熙元帝的百姓遍布大江南北,根本得不到他们的天子的庇佑,便在这场灾难中大批大批死去。
而活下来的人,在经历了丧亲之痛,流离之苦后,没有得到任何来自王室的帮助,自然而然丧失信念。
这造成的后果,就是熙元帝能制造出的屏障一日比一日小,而得到消息涌过来的百姓却越来越多。
终有一日,在屏蔽了僵尸的屏障中,发生了大规模的流血事件,这些人没有死在异族僵尸手中,反而死在同胞手里。
靠着熙元帝的屏障刚刚安稳下来的帝京局势再次紧张起来,甚至有流言甚嚣尘上,说是当今天子无德,才引来如此灾祸。
作者有话要说: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具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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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0 章
熙元帝死在末世来临的第五个月, 他的防护罩只能抵挡僵尸, 却挡不住想要杀他的乱臣贼子。
而这些人之所以敢痛下杀手,是因为他们发现其他皇室成员陆续觉醒了相似的异能, 只是远不如熙元帝厉害。
其中最突出的是熙元帝的嫡子,出生时便被立为太子的小孩, 他的异能虽不如熙元帝, 但撑起的防御罩也有一个宫殿那么大。
太子尚且年幼, 比年富力强又英明果决的熙元帝好控制多了,这群人打着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主意,趁着熙元帝耗尽异能的时候,找机会杀了他。
那段时间帝京乱成一团,剩下的皇室成员、保皇党、反叛者、中立者, 还有无处不在的僵尸,几乎天天都有小规模战争爆发。
将军府因为只剩一屋子老弱妇孺,闭守大门不出, 家将拱卫府内,反而躲过一劫。
等傅瞻父子三人带着一队人马到达帝京时,城中势力基本已经划分完毕, 世家、勋贵、王族三足鼎立,正对着始终置身事外的将军府虎视眈眈。
小太子已经在争斗中死了, 现在的王族只是旁支血脉,纠结了一群保皇党,世家勋贵树大根深,各有各的势力。
皇城护卫以及皇宫侍从, 前者在多次战乱中消耗太多,剩下的战力大都被王族握在手中。后者被勋贵子弟渗透,转化为勋贵一方的战力。
世家经营多年,但朝中经营多不注重武力,在此次变乱中措手不及损失惨重,幸而年轻子弟中接连有人觉醒异能,稳定住局势,等调集了人手,实力一下子鼎盛起来。
傅瞻等人回去的真是时候,将军府本身属于勋贵一方的势力,准确的说,世家和勋贵的界限并没有那么清楚,很多世家也都是有爵位的。
世家和勋贵,更准确一点来说,应该是文臣和武将之争,勋贵之中,大都是武将靠军功晋身,而将军府就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勋贵。
将军府只剩一群没什么战斗力的老弱妇孺,家将中还有两人觉醒成为异人,只要拉拢了将军府,那些忠心耿耿的家将就是他们手下最锋利好用的刀。
三方实力都对这块肥肉垂涎欲滴,勋贵把他们当自己盘中肉,王族认为他们才是正统,傅家若不想坏了祖辈的名声,就该支持他们,世家则打着得不到就毁掉的主意。
不是没人睁眼看看已经彻底坏掉的世界,只是斗了太多年,就算有人想先顾一顾百姓,一个人的声音在自己的势力中也没什么用,更多的人都想着先把对手按下去再说。
幸好此时傅瞻他们回来了,不光自己回来了,还带回来一支近百人的队伍。可别小看了这百人,这都是沙场百战之兵,又跟着傅瞻父子三人,从边疆千里迢迢赶回来,跟僵尸作战的经验也不缺。
本来弱势的将军府,瞬间成了一大势力,再没人敢打主意,都怕崩了自己的牙。甚至勋贵中许多人开始动摇,想要投奔将军府一方。
在前世,将军府可没有这么好的局势,傅眕是个极为机变且统率力很强的人,前世他早早战死,没能发挥作用,今生却和父亲弟弟一起收拢了残兵。
傅将军前世死在边疆,今生却保下一条命。
这些傅瞻都不知晓,他和父兄一起稳定住局势后,便心急如焚地想要去找忘尘。
当初,忘尘执意要去寻他姐姐一家,老夫人是想拦的,但她没了立场。
傅瞻提出要去寻人后,家中人便没有阻拦他,还想让他带上一些人手。但是傅瞻不肯,担心他带走了人会让府中战力短缺,单人匹马的上了路。
傅瞻:“帝京局势大致如此,我走之后发生的事,便不知道了。”
“所以你们没有接受王族的招揽?”夏琛气道:“无意冒犯,只是我听说,将军府世代忠良……”
否则那些王族的人也不敢那般叫嚣。
傅瞻冷笑一声,傲然道:“我傅家守卫的是这大安朝的河山,是这千千万万的百姓,与他李氏有何干系,若是一心为民的熙元帝还活着,我们投了也就罢了,这群人,呵!”
李是当今王族的姓氏,所以傅瞻的意思是,他们打仗只是为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跟谁当皇帝没关系。
他们忠于皇族,只是人家皇上是个为民的好皇帝,若出了昏君,搞不好傅家自己就反了。
夏琛语塞一阵,然后对傅家的好感度更高了。
“对了,我听说京中有一豪门定国公府,他家……”
夏琛问完大局势,又想起自家小伙伴,子笺嘴上说不在意,但是夏琛想着,好歹问一问,万一以后他想知道了,傅瞻又走了,那咋办。
“定国公府?”傅瞻没想到夏琛竟然会关注定国公府,这家子难道有什么突出?他立刻回想了一番,确定这家子已经基本没落了,没有势力,也没什么出彩的人物。
等等,定国公温海,姓温,他这义弟身边那位“好友”,也姓温,这个姓可不是什么大众姓氏……
想到此处,傅瞻没再多细究,将定国公府的情况详细告知:“起尸之日,定国公府有个小公子尸变,填进去不少人命,后来控制不住局势,只好放火,差点儿将整个府邸烧了个干净。”
“不知是何人,趁乱废了定国公夫人两只手,幸而温三公子是个孝顺的,一直护着他母亲。”
然后傅瞻又简单说了一下定国公府的关系网,定国公府本身属于勋贵那一列,早年也是军功起家,祖辈是跟大安朝始皇帝打江山的英雄人物。
只是这些年,定国公府子弟很少有人再选择从军,而且多与世家联姻,现在的定国公温海,死去的原配正是世家林家的嫡女,继室小林氏也是林家的女儿,两个儿媳也分别来自世家和勋贵。
所以他们家关系错综复杂,定国公府被烧后,仅剩的地方根本住不了那么多主子,而且缺米少粮的,也住不下去。
他们先是去了温家支脉,但是这几家曾多次被主枝打压,早就怀恨在心,将他们羞辱一番撵了出去。
之后去往何处也没个统一意见,于是各自投奔,温海带着一众姬和最喜欢的庶子温博,以及温博的一众姬妾,去了世交周家也就是他舅舅家。
继夫人带着嫡子温卓回了娘家,温博的妻子也带着女儿回了娘家。
傅瞻并没有太过多关注定国公府的情况,只是在回到将军府后了解了一番各势力之间的信息,就这些还是他努力回想出来的。
“之后的情况我不太了解,周家似乎在内战中败落了,听说定国公又去了他岳家……”
这混乱的关系网听得夏琛脑袋都晕了,他冷静了一会儿,问:“他们中有人成为异人吗?”
傅瞻果断摇头:“没有。”如果有他肯定知道。
所以那些人现在过得应该都不怎么好,毕竟寄人篱下嘛,如果是在末日前还好说,都是高门大户,谁家也不缺那一口吃的。
但是现在可是末日了,谁家都缺粮食,这么多人养着,啧啧,日子不好过哦。
夏琛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他记得子笺跟家里关系不好,这些人将他家子笺一个人丢在山里十年,自己吃香的喝辣的让他家子笺粗茶淡饭听和尚念经,一个个都坏透了。
而且当初还给子笺办葬礼来着,人还活着他们就咒人死,这是当爹的能干出的事儿吗?
所以这些人过得越惨,夏琛越觉得开心。
如果哪天子笺不开心了,或许还能把这些人的倒霉事拿出来说说让子笺开心开心。
见夏琛抿着嘴笑,傅瞻突然道:“你是替你那好友打听的?”
“不——好吧,没错。”夏琛条件反射想反驳,怕暴露了子笺的身份,但对上傅瞻了然的眼神,就知道隐瞒没什么意思。
“你喜欢他?”夏琛还在想怎么跟子笺解释不小心暴露他身份的事,突然听见这么一句,差点咬了舌头。
“怎、怎么可能?!”他吓得声音都变调了,发现自己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连忙又压低了嗓音:“你开什么玩笑,我和子笺是兄弟!”
傅瞻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他和阿清还是兄弟呢,契兄弟。
“你别笑,我是认真的。”夏琛很着急,他们清清白白的兄弟情分,怎么这一个个的,思想就不能纯洁点儿。
“好好好,兄弟。”傅瞻俯首认输,看夏琛松了口气地样子,实在忍不住:“你觉得他也这么想的?”
他实在搞不懂,他这义弟脑子这么聪明,怎么感情方面迟钝成这样。
“当然!”夏琛义正言辞道:“子笺可单纯了,他就把我当他最好的朋友。”
他觉得傅瞻就是腐眼看人基,前世他那些狐朋狗友,一个个开起玩笑来,gay到让人没眼看,其实一个个都是直男。
“单纯?”已经基本确定了温束身份的傅瞻,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不理解这两个字了,帝京那些大家族子弟,哪个不是十四五岁就通晓人事,有的甚至更早。
夏琛觉得他跟傅瞻快聊不下去了,强行转换了个话题,跟傅瞻又聊了两句闲话,眼看天色已经晚了,而且开始起风,傅瞻便起身告辞,准备回宿舍休息。
夏琛给他找了个灯笼,送出去一段儿,确定他认识路,才转回去。
灯笼给傅瞻拿走了,寒风刺骨,夏琛也懒得把小夜灯拿出来,借着点儿微弱的月光,袖着手往家走。
快走到时,远远看见自家门前立了个人,夏琛眯着眼睛看了一下,温束提了盏灯笼,正站在门前等他。
一口热气从胸口涌出,说不上来什么滋味,他加快步伐,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
温束提着灯笼迎上来,夏琛收势不急,差点一头撞进他怀里。
“你怎么来了?”夏琛仰起头,不知道自己脸上的笑容有多灿烂。
温束伸手摸了摸夏琛冻得冰凉的小脸,抖开挂在手臂上的斗篷,将夏琛整个罩住:“我来接你回家。”
夜风将两人的衣摆高高吹起,又纠缠在一起。
心跳得像是要从胸口蹦出来,在宽大的斗篷得遮挡下,夏琛偷偷用手按了按自己的胸口,生怕自己身旁的人听见他这不正常的心跳声。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被傅瞻误导了,刚才看见子笺提灯候在门前,竟然有一种心动的感觉,导致他心跳过快,现在还没法平息。
作者有话要说: 自欺欺人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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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1 章
翌日, 夏琛遣东哥儿去寻傅瞻, 这几日在城中给傅瞻做个向导,还特批了一笔经费, 用来招待客人。
南哥儿对兄长这份工作羡慕不已,嘟囔着说小叔偏心, 让他哥陪吃陪玩儿。
夏琛一个冷眼睇过去:“若是让你招待客人, 你是不是就带着人家住在食堂了?!”
“也不一定。”南哥儿小声嘀咕:“还能去商铺转转……”
夏琛气结, 这种混吃混喝的性子,竟然还能骗到小姑娘?那柳娇莫不是脑子坏了。
东哥儿领了任务,往宿舍楼跑了一趟,回来却跟夏琛说,傅瞻被孟家请去了。
“孟家?”夏琛心中大感惊奇, 先生还好,师母对傅瞻的排斥,几乎就写在了脸上。
昨个一同出去见傅瞻, 夏琛很担心他们见面会打起来,后来虽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但是师母也早早拉走了忘尘, 不愿意让他们二人有过多接触,怎的会突然请傅瞻去他们家?
“你确定是孟家, 不是忘尘?”夏琛忍不住又确认了一遍,或许是忘尘找傅瞻有事,单独相邀。
“不都一样吗?”东哥儿一脸迷茫,见他小叔满脸的不认同, 他仔细回想了一番,道:“跟他同屋的人说,是小孟先生来请的人。”
夏琛年纪小辈分大,孟明峻是他师弟,算他一辈,但年纪比很多人都小,他们便干脆叫他小孟先生,以区别他父亲。
“这就怪了……”夏琛心中更奇,小师弟可是站在他娘那头的,昨个儿还想跟傅瞻打架来着,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变了心意。
坏了,难道是想把傅瞻骗出去打一顿?可他打不过傅瞻啊!
夏琛心惊肉跳,虽然之前嫌弃这个便宜义兄太渣,但是接触之后发现,这人好像不像他想的那样,跟忘尘错过,还挺可惜的。
当然,他也没有想撮合两人什么的,就是觉得,别让两人的关系继续恶化下去了。如果傅瞻打伤了小师弟,一准要完蛋。
温束猜夏琛的心思,一猜一个准,一见他转着眼珠子满脸惊恐,就知道他想歪了。
本来再见傅瞻,他没打算跟这个上一世的同袍多打交道,没曾想竟意外承了他一份情。
以他的耳力,昨夜檐下那两人的谈话,他听了个一清二楚。
他想靠着日久天长的陪伴慢慢消磨夏琛的意志,让他逐渐习惯自己离不开自己,最后将人拢在掌心,一点点吞吃入腹。
至于如何让他家迟钝的小骗子明白他的感情,他多次暗示,却都被硬邦邦地挡了回来,温束摸不清他的想法,不敢贸然行动。
前世尚为人的时候,他习惯谋定而后动,成为不化骨之后,反而肆意许多,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彻底放纵起来。
但是对夏琛,他一点儿都不敢轻慢,他捡起自己所有的耐心,编织了一张巨大的网,将人困在里面,慢慢收紧绳子,生怕惊动了他。
傅瞻说了那么多定国公府之事,温束听着只觉得乏味,刚重生时执着的复仇,那种恨不能毁天灭地的心情早已淡去。
甚至如果夏琛不问,他早已忘了这么一家子。
傅瞻突如其来的一问,他也是未曾想到的,当时他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努力想要听清楚答案。
意料之中的反驳,但或许是太过期待,那一刻突然袭来的巨大失落感,让温束差点控制不住情绪。
他听着夏琛一句句反驳傅瞻,不光否定自己的感情,还否定他的。
他多想冲出去,告诉他,谁特么把你当兄弟?!单纯?你知不知道,每日每夜,每时每刻,我都在心中如何畅想,将你软化了教乖了,一点点尽情享用。
幸而长久以来的锻炼让他控制住了自己,他听懂了傅瞻话语里的暗示,在冷静下来后,也咂摸出了夏琛焦急态度下的忐忑与不确定。
越是大声,越是心虚。
越是重复,越是畏怯。
温束沉寂的心脏开始剧烈地跳动,他一动不动地坐在屋里,听着夏琛开门送傅瞻。
他几乎机械地站起身,在原地怔愣了一会儿,才猛地醒神,去拿了件斗篷,想想又寻了盏灯笼。
料峭的寒风吹不散他心头的火热,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来路,黑夜遮蔽不了他的视线,他清楚地看见,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夏琛脸上绽开的巨大的喜悦。
好似一切尘埃落定,温束听见自己心中有道声音说:“他是你的了。”
两人并肩而行,耳边是夏琛急促的心跳声,眼角余光里,他家小骗子将脸挡在兜帽下,偷偷地拿眼看他。
“不着急。”温束心中对自己说,人已经到手了,这是世间只有一件的珍惜宝物,值得他用尽所有心思,他得慢慢来,不能吓到他。
至于傅瞻,看在他勉强算帮了忙的份上,温束决定不给他使绊子了。
“或许是孟家邀请他去做客也说不定。”温束说。
“怎么可能?!”傅瞻真要上门,孟夫人不拿扫帚撵他出去就是好的了,怎么可能主动邀请他。
温束笑笑,没跟他争论,反而出了个主意:“让人去孟家看看就知道了。”
“对。”夏琛一想也是,把南哥儿叫来,让他去孟家看一看,万一打起来,南哥儿皮糙肉厚拉起架来不怕被误伤。
孟家离得不远,南哥儿很快跑了个来回,回来说傅瞻确实在孟家。
夏琛问:“没打架吧?”
南哥儿摇头:“没有,就坐着说话。”
夏琛把南哥儿打发走,心中的疑惑更深,昨个儿师母还那般态度,今天怎的就变了。
实际上,人与人的关系哪是那么容易说清楚的,孟夫人娘家季家跟傅家是世交,傅瞻的母亲跟孟夫人曾是手帕交,两家关系极亲近,孟夫人年长,感触应该更深,否则当初也不会同意将幼弟一人单独留在将军府。
只是忘尘落得如此下场,她心中怨愤难解,但傅瞻昨日情状着实狼狈,愤怒之下也就罢了,回过头来,难免会有些后悔。
说到底,当初她季家落难,将军府不但没有落井下石,也算鼎力相助,否则她一家子下场只会更凄惨。
当初一同落难的几家,不是抄家灭门,就是发配,成年男丁发配边疆,女眷以及未成年子嗣没入教坊司,那可是官奴,连赎身都是不成的。
这份恩情,她一直记在心里,也正是因为,季家落难傅家都不曾转变态度,她才会觉得傅瞻堪为良配。
昨个儿回家后,忘尘同孟夫人祥谈了一番,将当初发生的事一一告知,也言说了傅家长辈的难处,最后道:“婚约被毁,非傅瞻所愿,我出家为僧,是我自己的选择,造化弄人,我并不怨恨,只求阿姊也不要被诸般苦恼所迷。”
忘尘说完,回过头来孟先生私底下又同夫人说:“现在这世道,谁能说得到未来?咱们幸得元宝庇护,尚有一处安稳的容身之所,那傅家的情况尚且未知,若是他们都遭了难,你难道心里能痛快?”
他是季老先生的弟子,跟孟夫人青梅竹马,自然知晓两家的关系,也知道夫人心中是没别过劲儿来。
万一人真出了事儿,他这心软的媳妇儿,估计又得后悔难过好一阵儿。
孟夫人被弟弟和夫君接连劝说,自个儿又想了一夜,最后想明白了,悔婚之事是傅家不对,但她季家不能忘恩,该报的还得报。
这才有了今日小师弟去邀请傅瞻之事。
夏琛只知道傅瞻与忘尘之间的旧事,其他却不知晓,信息缺失,自然想不明白。
不过只要没打起来就是好事,他也不打算插手人家的感□□,小和尚一心向佛,傅瞻过不了多久就要离开,隔着这千山万水,说不上日后相见都难。
此间事了,夏琛又顾起其他事儿来,天气一日冷过一日,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大雪,但这大风天气也够让人头疼。
现在整个城市都在赶工,得在大雪来临之前将房子盖出来,另外他已经在安排人烧炭,否则冬天的取暖可能会成问题。
他也考虑过要不要盘炕,说实在的,大炕在没有空调电暖气的时代,真的是取暖神器。但问题是:一,他不会,他就只听说没用过;二,房子真建不过来,楼房都不够住,更别说平房。
如果他预料的没错,真有大雪,冷还有其他法子取暖,但房子塌了那就真压死人了。
所以现在就,建房建房建房,以此为第一要务,另外炭也要烧起来了,正好他手上有完整的方子,成功率不会低。
夏琛将孟明峻和易杉找来商量抽调人手去烧炭的事,现在处处人手短缺,两人头疼得很,但也知道这事儿放不得。
待到傍晚,忽听有人喧哗,夏琛正奇怪,东哥儿冲进来道:“小叔,外出的一支搜寻队出事了,遇见了变异僵尸,死伤惨重。”
夏琛跟着出门,一辆南瓜马车已经停在他家门外,车门一打开,上面淌着一层血,车上搬下来的,就没一个囫囵人,个个缺胳膊少腿,出气儿多进气儿少,眼看着不成了。
一个年轻人跪在夏琛面前哭求道:“夏少爷,您救救我哥,救救他们,药我买,我写欠条,我一定能还,我能还,你救救他们,求你了……”
“你想别急。”夏琛顾不得安抚这年轻人,左右环顾一圈,正巧看见忘尘跑来,正往人群里挤。
“忘尘,来!”他连忙招手,让围观者给忘尘让出路来。
作者有话要说: 日后表白:
夏琛:我喜欢你(#^.^#)
温束:我知道(*^▽^*)
夏爹:我也知道。
夏娘:我也知道。
东西南北:我也!
众人:我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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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2 章
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 忘尘处理急救伤已经颇有心得,夏琛尽量提供自己所有药物, 希望能把人救回来。
一般的搜寻小队最起码会有五人, 人再少, 这支小队回来的只有三个,个个缺胳膊少腿, 甚至不是只少一样。最严重的的那个, 两条腿都从膝盖下没了,还少了条胳膊, 也不知道他怎么活下来的, 现在只剩下一口气了。
忘尘最先处理的就是这人的伤,清理掉挂在伤口处的衣服残渣,伤口处的皮肤呈撕裂状, 像是有什么东西, 硬生生扯掉了他们的手脚。
伤处简单做过止血处理,但效果很不理想,就这么一会儿,流出的血已经把他身下的土地洇湿了。
夏琛拿了三颗水果血先一人喂一颗, 这种大伤口出血的情况,水果血的疗伤效果其实没那么好, 而且会加速血液流失。
但是又不能不喂,再这么流下去,这几个直接就失血过多死掉了,水果血好歹能吊命。
因为夏琛的要求, 孟夫人一直在研发疗效好的金疮药用来止血,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已经有了成果。
现在研究出来的最好的金疮药,止血效果非常优秀,比市面上以往的金疮药效果好多了。
药粉撒上去,已经昏迷的人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眼看着血流的速度减缓了,忘尘又撒了一些药,将伤口包扎起来。
重伤的人吃太多水果血反而不好,夏琛拿了一些药水慢慢喂给他,看着这人脸上的灰败之色渐渐消退,才停下动作。
将这人交给其他人看顾,又按照上述程序给其他两人处理好伤口。至于愈合情况,暂且不用管,伤口稍微长好一些,就能用再生胶让肢体重新长出来,断口处如何并不用做太多的精细处理。
另两人伤得不如那人重,受伤最轻的一个只丢了一条腿,伤口处理完,失血过多的人便幽幽醒来。
一看见夏琛,他立刻朝夏琛伸出手,惊恐道:“夏少,它们跟来了,它们一直跟着我们!”
“你说什么?!”夏琛急问:“谁跟来了?”
正在这时,人群外传来急促的呼喊声,围观的人被打散开,两个护卫队成员各背着一人跑过来:“城主,我们遭到突袭,阿勇和小肖受了重伤。”
夏琛朝他们身后探头一看,两个伤者胳膊腿耷拉着,明显不是正常状态。
他仔细一看,外层的黑色棉衣从关节处已经被扯烂,露出里面粉色的火棉单衣,也被抠出了几个洞,可能是火棉衣服挡了一下,这两人胳膊没直接断掉,但被拉扯得不成样子,皮肤撕裂,里面骨头也可能出了问题。
夏琛脸色一凛,忘尘已经过去帮伤者处理伤处,夏琛问:“敌人是谁?其他人呢?”
“是一只变异僵尸,其他人正在树墙出阻拦。”
“忘尘这些人交给你,你处理好后过来帮我,缺什么东西只管去库房拿。”
忘尘头都不抬的应了一声,手上动作不停,夏琛刚想让人去帮他叫温束,扭头却见他已经跟在他身后:“走吧,我跟你一起。”
夏琛心中一动,拉着温束就要离开,已经被人搬到马车上的伤者突然叫住了他:“城主,我觉得,变异僵尸不止一只。”
刚给夏琛磕头的年轻人在一旁搀扶着他,夏琛这会儿才发现他就是傅瞻的室友,那受伤的似乎是他哥哥。
“怎么说?”夏琛问。
“我们最初遇见变异僵尸,是在东林县。”这人伤重,说话有气无力。
东林县夏琛知道,离他们这里不算近,南瓜马车急行,要跑一整天。
“我们遇见变异僵尸后,六子的手被僵尸扯断了,我们知道不敌,便驾车逃跑,我们没敢停,跑了大半日,确定将僵尸甩掉,才停下修整。”
这人叙述的时候面带惊恐,显然回忆当时的场景让他感觉很恐惧:“可是那只变异僵尸又出现了,它好像知道我们在何处,一直跟着我们,追了上来,戏弄一般,不伤我们的躯干,一点点撕掉我们的手脚,当着我们的面吃下……”
在场众人都被他的描述吓得一身冷汗,很多人忍不住心中泛起恶心。
“那只变异僵尸,长了一双鸟的爪子,极其锋利,扣住人的胳膊,便会扎进肉里,生生撕扯下来。”
“它的速度和力量如何?”夏琛忍着恶心问。
“力量很大,尤其是那两只爪子,速度跟普通僵尸差不多,好像稍微强一些。”
夏琛懂了,南瓜马车全力跑起来的速度,一般僵尸是追不上的,他们跑过大半天之后,就算有人受伤,那个距离变异僵尸也嗅不到伤者的血气。
但是它却追了上来,说明它有一定的追踪手段,但如果这就是它的异能,那两只鸟爪又解释不了。
所以要么这只僵尸双系异能,要么就是它身边跟了一直能追踪的变异僵尸,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好对付。
“你给的情报很重要,安心养伤。”夏琛安抚了一句,解下南瓜马车上的马跳了上去,朝城门跑去。
城门处,外城的居民已经暂时被放了进来,一层树墙已经失守,护卫队成员在二层树墙后与那只变异僵尸周旋。
夏琛一眼望过去,城门处躺下十多个伤者,有护卫队有外城居民,普通人皆是缺胳膊少腿,护卫队跟里面两个一样,被闻讯赶来的城民照看着。
“情况怎么样了?”夏琛一边掏出水果血药水,一人喂了一点儿,一边打听情况。
“那僵尸太刁钻了。”齐小二受了伤,胳膊无力地耷拉在身旁。
他说:“僵尸的两只鸟爪十分锋利坚硬,而且灵活,我们的攻击被它用爪子架住,差点砍不动。鸟爪隔着树墙,从缝隙里突击出来,专挑关节处,抓住胳膊腿就没了。”
夏琛拧起眉,护卫队配置的,可是他当初冲兵器树上弄下来的异种兵器,锋利度十足,至今未曾遇见敌手,现在竟然砍不动两只鸟爪子?!
树墙没守着他倒是不意外,为了方面外城居民进来做工,还有让搜寻队的马车进出,树墙上都安了一道门,并不是很大,就算有敌来犯,也来得及先将里层树墙的门替换成铁树。
只是没想到这两只变异僵尸来的太快,那木门在它面前就跟纸糊的一样,三两爪就烂掉了,护卫队就是在守卫第一层树墙的时候受伤众多。
齐小二说:“幸亏夏少你的义兄来帮忙,顶住了变异僵尸,否则我们撤退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受伤。”
夏琛上城墙观看,果然看见了那只模样古怪的变异僵尸,该长着手臂的位置空荡荡,反而是胸前长着两只鸟爪。
那两只鸟爪很长而且灵活,不是直挺挺的一长条,而是可折叠的,这让它两只爪子几乎可以三百六十度突击。
这个等级的变异僵尸,已经有了一定智力,它似乎知道什么地方防守薄弱,不停地攻击着木门,若是有人从旁边的铁树缝隙来攻击它,它又会迅速反击。
现在定在最前面的是傅瞻,他不知道怎么过来了,那杆不离身的□□断成了几节,枪头都断了,现在用的是护卫队不知道谁的长刀。
这是夏琛第一次亲眼看见傅瞻的异能,他的异能跟夏琛曾经听说过的,帝京那个石肤禁卫军有点儿像,但是又有区别,他似乎是能将身体局部金属化。
所以变异僵尸攻击他的关节处想撕掉他的手脚时,抓到的就是一层厚厚的金属,那僵尸虽然有一定智力,但智力并不高,在傅瞻的金属皮肤上留下几个洞之后她就会放弃。
“子笺!”眼看着傅瞻和其他护卫队成员险象环生,夏琛急忙求助。
“别急。”温束平稳的声音稍稍安抚了夏琛急躁的内心,他从夏琛给他的葫芦娃里拿出一张大弓,这是他自己做的,弓弦里掺了一些变异植物大嘴的枯藤,强度非常高,但相应的射程和力度也很强。
“勾引一下!”夏琛冲下面的人喊。
温束射术好,但这里的视野不行,铁树墙挡住了视线,变异僵尸攻击的时候,缝隙处往往又有战斗人员。
底下的人听见他的喊声,抬头看见搭箭拉弓的温束,立刻反应过来。
身形最灵活的一个二话不说往缝隙处靠近了一下,感觉到袭来的劲风后急速后撤。与此同时一只羽箭从他耳侧擦过,带起的风刃在他耳廓出留下一小道伤痕。
一声凄厉地惨叫声响起,羽箭正正地射在了变异僵尸胸口连接鸟爪的地方的稍上处,力道之大将这只进两米高的变异僵尸带得后退了几步。
不待它作出反应,温束已经变换了位置,第二支箭如影而至。
这次变异僵尸稍微躲避了一下,那支箭扎在了靠近肩膀的地方,而此时第三支箭也射了过来。
“杀!”眼看着变异僵尸被温束的远程打击压制住,傅瞻抓住时机打开残破的木门冲出去,一刀砍在正用鸟爪击打箭枝的变异僵尸身上。
温束能看出这只变异僵尸的弱点,傅瞻这种善战之人当然也能看出,他这一刀极其刁钻,正砍在温束第一箭射中的地方另一边。
变异僵尸胸口连接鸟爪的地方,一边插了只羽箭,一边被傅瞻重重砍了一刀,它的躯体并没有鸟爪强悍的防御力,这一刀入骨三分,刀拔出时带出大蓬血花。
变异僵尸凄惨地嚎叫了一声,返身想跑,傅瞻提刀要追,突觉心口发紧,立刻发动异能将金属裹遍全身。
与此同时,夏琛一声“小心”刚刚喊出声,一旁窜出的另一只变异僵尸狠狠地抓在傅瞻脖颈处。
作者有话要说: 噫写的我好怕怕啊,这个变异僵尸真的贼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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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3 章
一阵闷痛从脖颈处传来, 面前腥风扫过,傅瞻忍着痛抽刀反击。僵尸皮肤有一定防御力, 刀刃砍入,仿佛在剁一块吸饱了水的木头。
幸而傅瞻反应及时,用异能防御住,偷袭的僵尸也没有鸟爪僵尸那般锐利的爪子, 否则傅瞻的半个脖子都能被抓断。
但是僵尸的爪子本就是它们的武器,哪怕是普通的僵尸,这一击下去,也让傅瞻受了伤。
但傅瞻也没让它好过,那一刀正劈在僵尸前胸,由上至下斜拉出几乎贯穿了半个身体的伤口。
与此同时,反应过来的护卫队成员过来接应,凄厉的嚎叫声从偷袭的变异僵尸口中发出, 它一击得手后,立即遁走。
鸟爪僵尸趁着偷袭僵尸阻挡的这一瞬, 已经窜出去老远,温束被树墙和下面的战斗人员挡住射道,只能调转方向,一箭射向紧随其后想跑的偷袭僵尸。
出乎预料, 这支箭竟然射空了, 那正仓皇逃窜的变异僵尸,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一般,突然往旁边斜跳一步, 险险躲过了温束射来的箭。
“怎么回事?”夏琛惊讶地问。
温束没答,搭弓瞄准,抢在那只僵尸跑出最外成树墙之前又是一箭,仿佛不久前的情境重演,这支箭又被躲过。
但温束早有准备,第二支箭紧随其后,那僵尸就像是将身体送上去一样,看似射偏的箭枝,正正地命中了奔逃的偷袭僵尸。
偷袭僵尸被一箭射中背心,脚步踉跄了一下,哀嚎一声,头都没敢回地追着同伴跑走了。
“别追,回来!”夏琛叫住差点追出树墙的护卫队成员,握拳在墙垛上砸了一下:“让它们跑了。”
温束将弓收起,跟夏琛一起往下走:“跑不了。”
普通僵尸就罢,变异僵尸,尤其是高等级的变异僵尸,大都记仇,等级再高一点儿,或许会记住伤它的人,躲着找时机报仇。
但现在这个等级的变异僵尸,还没有聪明到学会积蓄实力,必然躲在城外不远处,时刻找机会报复。
夏琛听完他的话,也没问他为什么会知道僵尸的习性,立刻在心中思索起如何应对。
“那只僵尸是怎么回事?”夏琛问。
温束知道他问的是那只偷袭僵尸,想了想,道:“应该是听力方面的异能,箭带出的风声会被感知到。”
夏琛想起手上的搜寻队成员的话,他说僵尸一直跟着他们,如果真是听力方面的异能,倒也对得上,或许就是靠着南瓜马车发出的声音一直吊在他们身后。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城下,其他人还好,傅瞻正捂着脖子。
“我看看,伤的严重吗?”夏琛拧着眉走上前,脖颈处可是要害,傅瞻这次实在太惊险了。
“没事……”傅瞻刚张开口说话,就忍不住咳了一声,一口血吐了出来,吓了夏琛一跳。
“我看看。”忘尘此时也赶过来了,他没看到傅瞻受伤的场景,只看见傅瞻吐血,也吓得不清。
忘尘突然靠近,傅瞻的身体僵硬了一瞬,随后便放松下来,他微微撇开头,不敢正视离他太近的忘尘,眼角余光却控制不住的去看他。
忘尘没注意到傅瞻的小动作,拨开他捂着脖颈的手,手下的皮肤高高肿起,泛着淤紫,看着十分可怖。
当时变异僵尸袭来,傅瞻及时用异能将表层皮肤金属化,这才扛住那一击。僵尸的爪子没有抓透他的金属皮肤,但那力道可一点儿不小,异能撤去,皮肤便成了这副模样。
忘尘皱眉将手掌贴在傅瞻咽喉处,轻声道:“说句话试试。”
微弱的药香和檀香交织的气息萦绕在鼻间,傅瞻的喉结滚动了几下,心跳地越来越快,他已经很久没跟阿清这么靠近了,身体的反应有些不受控制。
“说不了吗?”见他没有动静,只怔怔地站在那里,忘尘眉头皱得更紧。
“不,没事。”傅瞻慌忙道,声音嘶哑。
能说话就好,忘尘松了口气,将手放下来,对傅瞻道:“喉管受伤了,等会再仔细检查一下。”
温热的手掌突然移开,凉气好像从皮肤渗进心底,傅瞻努力挥走那一丝丝失落,笑着道:“好。”
“你先别说话了,嗓子得养着。”忘尘叮嘱一句,傅瞻忙不迭地点头。
傅瞻这边问题解决,忘尘便去看其他伤者,傅瞻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转身去捡他断成几截的□□。
这会儿夏琛已经让人把两处树墙的大门残体都卸了下来,外层种上铁树,内层找人重新来安门。
既然那两只僵尸要伺机复仇,近段时间就不能再让人随意出去了,还好最后一支搜寻队已经回来了,先做好防御工作,回头思考如何对付这两只变异僵尸。
傅瞻的武器被毁了,虽然他没说什么,但夏琛想着,毕竟是为了帮助他们守卫城市,才毁了武器。
当时傅瞻从孟家出来,遇见听到信号去帮忙的其他区域护卫队小组,听说有敌来犯,二话不说跑回去拿了武器就去帮忙了。
兵器树上弄下来的各种武器,恰好没有傅瞻擅用的□□,夏琛想了想,去找傅瞻将他那杆□□的残体要了过去。
当初兵器树种出来的变异植物,结出来的果子可以用来打造兵器,只是当时没有铁匠能干这个,后来流民里来的那个技术不行,只能修补一下农具。
那果子难得,夏琛不想给他拿去糟蹋,加上武器暂时够用,就先搁置了。
后来倒有了合适的铁匠,但一直在做各种建设工具,夏琛想让铁匠试试,能不能加点儿兵器果,将傅瞻的□□重新打造一遍。
变异僵尸来袭之后,行政厅发布全城戒严令,严禁随意外出,外城居民暂时迁居内城,护卫队加强巡逻,建设工作不停。
之后几天,在外巡逻的护卫队来报,数次看见变异僵尸在城外徘徊的影子,显然被温束说中了,这两只僵尸没走,在伺机报复。
家门口堵着这么个祸患,怎么能安心,夏琛日思夜想,又跟温束讨论了一番,终于想出个可行法子。
依照僵尸记仇的性格,仇恨拉得最稳的,莫过于射了它们几箭的温束和砍了两刀的傅瞻,鸟爪僵尸的爪子太灵活,近战对己方不利,所以温束的远程压制不能缺。
唯一能去诱敌的,就只剩下傅瞻了。
夏琛去找傅瞻说了一番自己的计划,并告知了可能遇见的危险,傅瞻一口应下,毫不推脱。
翌日,夏琛整好队伍,温束带着夏琛跳上里层铁树墙,两人在上面盘腿坐下,这里视线比城墙上好,最起码不会被这层树墙挡住。
其他精心挑选出来的好手都埋伏好,细娘展翅上天,傅瞻提着把刀,夏琛收起一棵外层铁树,露出一个口子。
傅瞻慢慢走出去,他没有走远,就在树墙边徘徊,其他人严阵以待。
没过多久,树墙外的道路旁的小树林里,一道迅疾的影子窜出,傅瞻返身便逃,立刻跑进树墙里。
追过来的是鸟爪僵尸,它的左胸还插着一支断箭,温束的箭枝箭头是特制的,射进去就会挂在肉里,要想□□,能撕烂一大块肉。
僵尸修补身体,需要蕴含巨大能量的血液,偏偏这两只僵尸为了复仇,守在城外不愿离开。
这周边附近已经没有其他人烟,它们只能捉些平时根本不屑去吃的动物,伤口自然愈合的不佳。
右胸的刀伤也还没完全愈合,看着比左胸的伤要眼中,实际上拖下去,左边的箭头一直埋在身体里,哪怕是僵尸也受不了。
它速度要比傅瞻快一点儿,眼看着要追上了,僵尸狰狞的面孔上显露出一个古怪扭曲的笑容,收在胸前的鸟爪骤然前伸,想从背后掏出猎物的心脏。
鸟爪离傅瞻的背只有不到两厘米,鸟爪僵尸前扑的动作戛然而止,它的脚下不知何时蔓延出一层冰层,冻住了它的双脚,顺着下肢蔓延,已经冻到了小腿。
不远处的树墙上,夏琛的魔法书飘在身前,雪绒花经过两次进化,已经不是只能弄块冰将人滑倒了。
它的身体还在前扑,脚下却被冻住,平衡难以把控,收势不急摔倒在地。
刚刚还在逃跑的傅瞻立刻转身,一朵胖嘟嘟的大蘑菇从天而降落在他头顶,他一刀戳下去,将鸟爪僵尸穿胸而过钉在了地上。
埋伏着的众人趁机冲出来,南哥儿一马当先,一刀砍在鸟爪僵尸后颈,几乎将它的脑袋剁下来。
变异僵尸的生命力也比普通僵尸强悍,这都没死,鸟爪僵尸发出凄厉的嚎叫,另一只变异僵尸闻声来袭。
温束持弓连射,阻住变异僵尸冲击的步伐,夏琛面前的魔法书中飘出一张卡,落在地上立刻长成一株圆嘟嘟的草。
这株草个头小小,不足人的膝盖高,落地后,立刻发出巨大的“嘤嘤嘤”声,哪怕傅瞻等人早就被提醒堵住了耳朵,都被这穿透力极强的声音刺激得头脑发胀。
而那只被温束猜测是听力方面异能的变异僵尸,就像是被人凌空一脚踢在脸上一般,突然发出凄厉的惨嚎声。
躲避的动作一停,温束的箭接二连三地射在它身上,这只僵尸却像感受不到身上的伤一样,摔倒在地后,双手抱头在地上翻滚起来,活像一个撒泼打滚的两百斤的熊孩子。
趁它病要它命,傅瞻等人冲上去,三两下将这只放弃了所有抵抗的僵尸砍死了,那只被钉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僵尸也顺势处理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嘤嘤草,早期低级卡牌,除了会嘤嘤嘤别无它用,进化两次之后成了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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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章
傅瞻的伤刚刚养好,便告辞准备离开。
夏琛有心挽留, 近日天气越发恶劣, 大风刮起来就没个停, 屋子外面风声嘶鸣, 肆虐的大风刮飞了不知道多少人家的茅草屋顶。
因为这, 最顽固的人也不想着死守着自家的茅草屋过了, 夏琛当初提出的房屋置换方案,本来同意的人就不少,现在几乎是全票通过。
但是大风同样影响了建设工作的进行, 大风呼啸的时候,砖头子都能掀飞出去, 工地上其他轻点的东西, 被吹得四处乱飞。
一群建筑工人只能跟打游击似的, 风来了就停找地方躲着,风稍微小一点儿就抢着开始工作。
这样的天, 夏琛实在不敢放傅瞻单独上路, 况且若是下了大雪, 怕是要被堵在路上。
他苦口婆心劝了一通, 结果傅瞻一听他说可能会下大雪, 更加坚定决心要离开。
夏琛无法,只好帮他准备起行装来。
这一准备,就想到现在还没有音讯的徐鹤来和徐老道,这两人也走了有几个月了,也不知道找没找到他们要找的人, 什么时候能回来。
“放心,他们两个道士,保命的能力还是有的,一般僵尸奈何不了他们。”温束难得的给徐鹤来说了句好话,只盼着夏琛赶紧别惦记这两人了,尤其是那个小道士。
夏琛不知道他的小心思,但也觉得安慰,附和道:“对,小鸟很厉害的。”
温束恨得磨牙,夏琛没听见他接话,扭头就见这人沉着张脸,闷不吭声地盯着他。
“怎么了……”夏琛突然福至心灵,大声夸赞道:“当然,我家子笺最厉害,最最厉害。”
温束脸上的寒冰立刻融化了,眉眼也染上丝丝笑意,夏琛被他那春水乍破一般的笑给刹了一下,心口麻酥酥的,心跳又开始失衡。
完蛋!
夏琛心中发出哀嚎,再这么下去,他好像真得要弯了!
他弯了不要紧,可是他家子笺好好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人家把他当兄弟,他却想……
我真不是个东西!夏琛心中大声唾弃自己。
温束好哄得很,夏琛随便说两句好话,他就眉开眼笑的,一点儿不赌气,还帮着夏琛收拾东西。
别看他少爷身子少爷命,但人家可一点儿不娇气,手脚麻利得很,比夏琛能干多了。
夏琛把可能会用到的东西全翻出来堆在桌子上,温束就帮着归置好,摊着的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没一会儿就井井有条了,特别贤惠。
夏琛看他手腕翻动几下,几块形状不规整的皮子就四四方方地叠放在一起,纤长的手指在皮毛间穿梭,看得夏琛入了神。
“怎么?累了吗?”温束收拾好桌上的东西,扭头见夏琛怔怔地看着他,心里泛着隐秘的欢喜,面上却不动声色,拉着他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累了就歇会儿,我来收拾。”他把桌上专门清理出来一块,又把装着肉干点心之类东西的食盒拿过来放到夏琛面前。
“吃点儿点心。”说着伸手摸了摸茶壶,凉的,他提着就往外走:“我去给你倒点儿热水来,你慢点吃别噎着。”
人一出门,夏琛捂着砰砰直跳的胸口,喃喃道:“长得好看,对我还这么体贴,就连生气的样子都可爱,这谁顶得住的……”
傅瞻说要走,没多久就准备出发,临走前去见了夏琛,难得开口求他,想要一点儿再生胶。
他之前并不知道夏琛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后来他室友王二力的哥哥,伤口开始愈合之后用了夏琛给的再生胶,断肢慢慢生长。
傅瞻又惊又喜,问清楚再生胶的适用范围后,知道他爹的腿有救了,这才来找了夏琛。
他以前瞒着不说,是想着大家鞭长莫及,知道了也是平白担心,现在有机会治愈,便跟夏琛说了实话。
夏琛也是这会儿才知道他义父腿断了,好歹叫了一声义父,当初也没少用人家寄过来的东西,这点儿再生胶当然不会不愿意给
再说就算傅瞻不提,他给傅瞻准备的物资里,就有再生胶。除了再生胶,其他各种物资,当初给徐鹤来的,全给傅瞻备了一份。
傅瞻来的时候光秃秃的一匹马,什么都没有,夏琛总不能让他顶着风再这么骑回去,南瓜马车肯定要给的。
除此之外,他还准备了足足装满好几个大娃的食物,盐帝京暂时不缺,据说有稳定的来源,但是粮食是十足短缺。
虽然比其他小地方好一点儿,但是没几个人能吃饱,将军府家大业大,还养着几百号家将和士兵,一个个都是耗粮大户,特别能吃。
傅家人也不是那种心狠的主家,自家人吃饱让手底下人饿着,傅将军的性子是宁愿自己不吃也要让士兵们有口吃的。
傅瞻虽然没多说,但夏琛想着粮食肯定是不嫌多,便给他装了不少。
葫芦娃经过两次进化,现在大娃也能存续半年以上,足够时间让傅瞻把东西带回家,而且里面的空间更是扩大了两倍。
这么多粮食,大部分是夏琛空间里的存货,米面土豆玉米高梁都有,掺杂在一起,尽量让人看着觉得是筹集起来的。
另外他还装了不少粉条肉干菜干之类的,这些一部分是自家的存货,一部分是仓库里的,夏琛填补了一部分粮食进去,算是兑换的。
除了这些,还有两个稍微小一点儿的葫芦娃,一个夏琛在里面装了一些糖、饼干点心、油之类的东西,另一个装的就是压得很实的棉花、布匹还有皮毛。
火棉他也给傅瞻准备了一些,但不多,这东西只能靠着他的魔法书慢慢复制,本来也没多少,这还是他才攒出来的。
普通物资不用多说,那些特殊的东西,夏琛都一一告知用法,以前的使用经验也都说了。
把葫芦娃给傅瞻的时候,更是再三叮嘱,大娃存续期只有半年,要提前找地方将里面的物资弄出来。
几个葫芦娃都滴了傅瞻的血,设定完成后,作为主人,傅瞻自然而然能感知到里面的东西有多少。
看着堆积成山的各类物资,傅瞻难得地说不出话来,他在望乡城待的这段时间,知道城里不缺粮食,夏琛给了他一些钱,在食堂里每天都能吃到不重样的美食,哪怕是普通城民,家里也存的有余粮。
但他也知道,这里能有现在这样的结果,全靠夏琛带领大家努力发展,他没脸让夏琛周济他们全家,更何况他家还有那么多人。
他唯一提出的请求,只有一点儿再生胶,他父亲那样的人,让他当个残废比让他死更难受。
没想到,夏琛不光给他准备了再生胶,其他那些神异的物品,全都给他准备了,甚至还有这么多的粮食。
望乡城不缺粮食,但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国家的傅瞻却知道这个世道粮食有多珍贵,多的是人为了一口吃的愿意卖命。
夏琛絮絮叨叨说完,最后犹豫了一下,道:“虽然说这个有点儿不合适,我就提一句,那些东西,像火棉那些吧,我是真没多少,老太太年纪大了,义父常年征战,身体里也有不少旧伤,经不住冻,就别让给其他人用了……”
他不知道听他爹说了多少傅将军爱兵如子的故事,如果不是这样的,那是大兵也不会死心塌地地跟着傅家人。
爱兵是好事,但是这些东西真是他为傅家人准备的,按理说东西给出去了人家怎么处理他不应该过问,就是怎么说,说句不好听的,其他人出了什么事,他虽然会遗憾难过,但也就那样了,毕竟是不认识的人。
他准备这些东西,就是不想让他认识的,且有好感的傅家人出事。
人的心总是偏的,他不是多善心的人,给出这些东西也没想着人家回报,求自己一个心安而已。
当然,他也就提这么一句,再多就没有了。
“多谢!”傅瞻突然深鞠了一躬:“大恩不言谢,此等厚赠,在下铭记在心,日后但有用处,义不容辞。”
他严肃道谢,夏琛反而不自在起来,慌忙把人扶起来,摆摆手表示不在意,然后转着眼珠子找了个话题岔开:“对了,还有你的枪,我已经找人修好了。”
那铁匠本就是他们州府城官造司专门铸造兵器的,手艺十分精湛,傅瞻断掉的□□融入兵器果,坚硬度和韧性都提升了不止一个等级。
傅瞻试了试手,满意地不得了,爱不释手的样子。
东西收得太多,傅瞻也不好意思了,刚谢过一遍,再说一次,好像显得不太有诚意。
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这样白吃白拿的经历,有心回报,但实在身无长物。
夏琛看出他的不自在,找了个借口说有事,然后就走了。
他走没多久,温束突然来找他。
傅瞻颇为讶异,在这待得这段时间,他也渐渐了解到温束是个什么性格,对所有人都爱答不理,除了他那个义弟。
而他们两个,几乎没有说过几句话,温束单独来找他,着实让他想不通。
一时间,傅瞻思绪跑远,想到夏琛当初偷偷跟他打听帝京定国公府一家,顿时了然,难道温束也是来问那一家子消息的?怎么夏琛没跟他说吗?
正想着,温束开门见山道:“我在帝京郊外有个庄子,地方比较偏,应该还没被人发现,里面存了一些物资,送你了。”
傅瞻:“……谢谢?不过为什么?”
温束似是想到什么,唇角勾出笑意:“算是……谢媒礼吧。”
傅瞻:“……”
作者有话要说: 温束:助攻有奖,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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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5 章
傅瞻走的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大风只天刚亮的时候刮了一阵, 待到天色彻底亮透, 突然就停了。
虽然依旧冷, 但没了刺骨的寒风,总会让人感觉好受一点儿。
夏家一家子来给傅瞻送行, 孟家人也都来了, 上次傅瞻去过孟家之后, 双方关系缓和了一些,这些日子傅瞻在城里待着, 偶尔孟家会邀请他去家中吃饭做客。
傅瞻的南瓜马车里, 堆积的不少物资都是孟家准备的, 他们一家子工资都不低,平时夏琛或者其他夏家人,有什么好东西也会给孟家送去一份。
所以他们家一向衣食无忧, 这大半年下来, 攒下了一份家底, 尽量都换成了粮食,给傅瞻让他带上。
太过恶劣的天气,连搜寻队都停止了外出活动,最外层树墙的门还没修整, 夏琛干脆没有再将铁树收起,只等来年天暖再做打算。
送傅瞻的时候,夏琛收起一棵铁树, 傅瞻牵着南瓜马车,众人送出铁树墙外,傅瞻停下脚步。
他来回巡视了一圈送行的人,拱手道:“诸位请回吧,山高路远,后会有期。”
众人纷纷说了一些诸如“保重”、“一路顺风”之类送别的话,傅瞻颔首感谢,跳上马车,最后看了眼站在人群中的忘尘。
他安安静静地立在那里,眼神清澈如水,曾经蕴藏的绵绵情意已无处可寻。
傅瞻心中怅惘,眼神流连片刻,默念一句:“阿清,保重。”
旋而挥鞭上路。
夏琛等人一直到马车从道路的拐角消失,才返身回家。
夏琛再将刚刚收起的铁树放回去,变异僵尸处理掉了,外城的居民又搬了回来,见到夏琛,纷纷低头问好。
夏琛颔首示意,衣角带风的离开了。
被他抛在身后的外城居民艳羡的目光追随着夏琛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当初跟傅瞻一同来到望乡的流民,小声跟同伴议论:“锐哥,咱望乡城多好啊,那个姓傅的真是不会享福,城主给房子给粮食,他咋还要走哩。”
李锐道:“人家跟咱是不一样的人,身上担着责任,哪能就顾着自己享福。”
“啥责任?!”说话的年轻人阅历浅性子莽,直来直去不会绕弯子:“现在这世道,还有比吃饱穿暖有个安全的地方住更重要的吗?”
李锐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挠了挠头皮,催促道:“赶紧干活去,好好干活早点攒够贡献值,咱们也能进内城享福。”
“对对对。”其他人纷纷附和起来,一个个开始算自己已经攒了多少贡献值,还得干多久才能得到进内城的资格。
他们在一日日的积极劳动建设城市换取贡献值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了对望乡城的归属感,都已经跟其他人一般将搬进内城,拿到户口本当作目标奋斗。
傅瞻的离开并没有让大家的生活发生太大的变化,只偶尔会提起一句,也不知道走到哪了。
城市的建设按部就班,重中之重的是房屋的建造,已经成为熟手的建筑工人效率越来越高,加上人力资源的倾斜,一栋栋居民楼拔地而起,真正的居民区初具规模。
当初夏琛提出的房屋置换工作也进行的很顺利,其实乡下虽然土地广阔,建房子方便,但并不是家家户户住房都宽裕。
很多人家的孩子,长到成年,一样是兄弟或者姐妹挤着住一间屋子,盖房子也不是家家都盖的起的,一般都是攒着钱,在儿子定亲前将准备一间新房,或者女儿嫁出去把屋子腾出来。
夏琛提出的置换方案,是有几间住房换几间住房,没有算院子还有厨房这些,不过想想,他们的茅草屋换砖瓦房,哪个都知道占了便宜的。
尤其是这大风刮得邪性,很多人屋顶都掀飞了,每天在家里冻得抖抖嗖嗖的时候,就忍不住羡慕人家住楼房的,又安稳又舒服。
考虑到这些后来搬进去的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单人宿舍住起来不方便,所以新盖的楼大部分是套间。
这个时代讲究父母在不分家,所以一个大家庭往往子孙三代都住在一起,人口很多。
套间只有两个房间,一大家子住不下,但是可以多分两个连在一起的套间,小夫妻可以带着孩子住,旁边住着老人和兄弟姐妹。
如果还是觉得不方便,套间安个门也行,只要不改变主体构造,房子里面怎么收拾,管理人员不会过多干涉。
至于一些人惦记的自家菜园子,夏琛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乡下农户有种菜园子的习惯,自给自足。
不让种了不太合适,而且还有好些人家养着鸡鸭呢,这都是问题。
不过好在夏琛手底下有人了,不是个光杆司令,这些麻烦都可以抛给手下人想主意。
最后大家集思广益,每两个居民楼附近划大块地出来专门当菜地,每多少人可分得一块菜地。
像那种住单身宿舍本来没有地的,如果愿意种,就像租赁一般,种出来的菜要交一部分税。
而本来就有地的本地人,也要交税,但税金会比那些没地的低一些,就是个意思。
外来者早就习惯了吃食堂,而且他们每天都要领任务做活儿,大部分都是单身汉,没那个心思去种菜。
所以只有少部分家庭完整的,愿意租一块菜地,种的菜自家能吃,吃不完的还能卖到食堂去,也是一份收益。
菜地的税金微薄,收获的时候随便卖点儿菜就有了,那些原清河村人也没有太过排斥,各自选了自家中意的地,先侍弄起来,等原本菜地里的萝卜白菜收获了,来年就在这里种了。
那些养鸡养鸭的,尽量分在一层,因为楼房的是个缺一的口字型,中间围起来的其实是个挺大的院子,虽然是公用的,让那几家子好好顾着便是。
还有就是,这些人家大都习惯自家做饭,在他们看来,吃食堂就是下馆子,天天顿顿下馆子,太奢侈了。
这些人也就偶尔有个什么要庆祝的事,才会一家子去食堂吃一顿,或者买两样肉菜回去加菜。
这还是他们现在日子越过越好才敢干出这样的事,要是搁在以前,去县城里打工的人,都是自带干粮,要是没带,就饿着,两文钱一碗的阳春面都是舍不得的。
所以他们还得有厨房,好在这些大都是一大家子一起做饭,所以每层楼安置一个厨房,打两个灶让他们公用就够了。
居民楼盖好之后,原本的村民也陆陆续续搬了进去,他们本身有家具,床柜子什么的不一定多好,但肯定是不缺的,直接搬进新家就成。
怀着点儿新奇兴奋住进去,之后个个都说好,老人家一辈子就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自己家的茅草屋又矮又黑,地面是泥巴的,住久了坑坑洼洼,腿脚不利索的,自个儿屋里崴脚的都有。
这砖瓦房多好啊,平平整整,走着特别踏实,而且屋子也宽阔敞亮,也不漏风,晚上睡觉也不会被墙缝的冷风冻醒了。
年轻人更开心,那些小夫妻,原本跟父母还有兄弟姐妹住一起,土胚房隔音差,想干点啥都偷偷摸摸的。
跟父母妯娌,难免有个摩擦磕碰,小矛盾多了,心里攒着气儿。
新房子好啊,白天各自出门做工,饭轮流做,除了吃饭时间,晚上回家房门一关,就是自家的小日子,这可比住在一个院儿要畅快多了。
老人开心,年轻人高兴,小孩子也喜欢热热闹闹地楼上楼下跑,青砖大瓦的新房子谁不喜欢。
换了好房子,再看看自家破破烂烂的床板子、短腿桌子,看不出原色的旧衣柜,一下子就觉得跟这屋子不搭了。
他们也去看过那些租客的房子,里面配的家具新潮好看还实用,不过那房子和家具都是租的,若是搬走了,家具都得留下,弄坏了还得赔。
说是这么说,人家好家具也用上了,这些心里有些小优越感的原住民,默默盘算起打新家具来。
现在日子好过,新房子也有了,粮食有存粮,那攒的钱,是不是能用来打家具?家具是大件,能用老久呢,打了亏不了。
于是一个个去找木匠,这才晓得就算他们愿意打家具,也得往后排,夏琛定的架子床还没做完呢,一个个都快忙上天了。
夏琛当初安排的时候,只想着不用给他们配家具真是省事了,倒没想到还有这么一着。
这是好事,钱只有流通起来,经济才能更加活跃稳健的发展。
十一月中旬,室外温度已经降到零下,所有的原住民已经住进了新的居民楼,最后一批外城居民也搬进内城。
天气冷得不像话,整天就是刮风,呼呼的风声从早到晚没个停歇,但既不下雨也不下雪,就是干冷。
夏琛脸皮薄,出去跑了两趟,脸上刮出风口子,回来疼得嗷嗷叫。
他还好面子,当着家里人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他娘要给他抹猪油,他还不答应,回了房间钻进空间,不计投入的猛砸了一堆金子,终于抽出来一瓶擦脸霜,还是草莓味的。
擦完脸香喷喷的夏琛,挤了一坨擦脸霜就往温束脸上糊,这么好看的脸,要是吹裂了就太暴殄天物了。
温束哭笑不得,任由他趴在自己身上,两只手在自己脸上作乱,蹭得他一身香甜的草莓气息。
一直干冷到十一月下旬,就在夏琛以为,他猜错了,今年不会下雪了,大雪突然而至。
作者有话要说: 温束: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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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6 章
雪花飘飘洒洒, 初落时还只是小雪籽, 待下了有半日, 便成了鹅毛大雪, 铺天盖地,一眼望去白茫茫一片。
这雪来得突然, 当时还有很多人在做工,顶着雪抢着抢着把手上的活儿忙完,然后立刻开始收拾整理,将那经不住雨雪浸泡的物件收好贮藏起来。
这雪一下起来就没停过, 只有大雪和小雪的区别。
起初几天,雪积得不厚, 每天还能安排人扫一条能过人的道儿出来,有些事情没做完的。比如正在烧的一窑炭, 还没出窑,又不能扔在那儿, 工人们硬是顶着大雪又干了几天活儿, 将这一窑的炭烧出来才算完。
炭也怕潮,常用的运货的小推车在积雪路上难以行走,夏琛干脆批了一辆南瓜马车,将所有的炭都拉到仓库储存好, 这点儿活计才算收了尾。
雪越积越厚, 出门扫雪的人,前脚刚铲走一片,扭头又覆盖上厚厚的一层雪, 前一天清出来的路,睡一觉起来便寻不到一点儿踪迹。
这种天气,便是想做什么也是不成的,夏琛干脆便放了冬假,暂停所有的建筑活动。
他早先预料到冬天可能会冷,提前让烧了不少炭,放在商铺里卖,售价很平民,家家户户都屯了不少。
那些一家子住在一起的,便一起买了堆在门边的楼道里,屋子里放上一个陶盆,再燃上炭火,整个屋子的温度都能暖和几度。
那炭是夏琛从卖炭商那里得来的方子烧的好炭,无烟、耐烧,因着是自家开窑烧的,原材也是山上自取的,成本压下来了,价格就定的不高,天天烧也是烧得起的。
那些单身宿舍里住着的,就跟室友一起合买,奢侈一点的屋子里多放两个炭盆,往被子里一窝,不知道多惬意。
唯一要出去的,就是早中晚三顿饭,单身宿舍没有厨房,吃饭还是得去食堂吃。
好在食堂离得十分近,走过去不到五分钟,就是这雪越来越厚,出去一趟半条腿都是湿的。
便有那贪便宜的,买一些包子馒头之类的,存在屋子里,早晚不去食堂,把包子馒头在炭盆上烤一烤,外壳烤得焦黄酥脆,内里暄软。
会吃的人,还会买一些小咸菜,夹一点儿在馒头里,滋味十分不错。
或者干脆埋几个红薯土豆在炭盆里,晚上把火瓮起来的时候埋,早上从炭灰里扒拉出来正好吃。
这样的日子□□逸了,以前想都不敢想,末日前有家底的还好说,虽然还得干活做生意谋生计,但好歹能吃饱穿暖。
那些原本的清河村村民和其他穷苦人家,冬天都是缩在自家的破屋子里,因为不干活,每天只吃少少的一点儿粮食。
土胚房茅草屋,旧了破了就不挡风,缩在床上还是冻得瑟瑟发抖,若是下雨下雪,那就更倒霉了,屋子里又潮又冷,漏雨漏雪,冻死的都不在少数。
有的穷人家,家里没有足够的棉衣棉裤,小孩子就穿着身单衣一起挤在床上,谁要下床上厕所,谁就穿那一身棉衣棉裤,回来了再脱下来。
城里第一间茅草屋被压塌的时候,好多人都顶着雪去看了,尤其是那家原主人,更是心有戚戚,回来之后摸着新房子粗糙冰凉的墙砖,心里一声声念着夏琛的好。
唯一辛苦的,就是食堂的大师傅了,他们是唯一没有休假的。
不过食堂待遇一向好,管吃管喝,厨房里一直烧着火,干活的时候不会太冷,加上来吃饭的人少了,他们的活儿也轻一些。
工资照拿,每天上下班时间都早,也就中午忙一点儿,这些大师傅都觉着捡了大便宜了,没一个不乐意的。
但是让人就这么让人闲在屋里也不成,这雪还不知道要下多久,难道就让大家在屋里吃了睡睡了吃?
夏琛琢磨了一下,又跟平时管事儿的几个文化人还有孟先生夫妻商量了一番,决定冬天里给大家扫扫盲,另外也可以开展一些其他文化活动,丰富城民们的精神生活。
地点定在食堂,地方大,离居民区近,方便。
上课时间定在半上午的时候,学一会儿知识,正好在食堂吃午饭,吃完了进行一些其他娱乐活动,然后再学一会儿,就可以回家。
这样一来每天还是跟以前一样跑一个来回,不用多淌雪。
扫盲的内容,主要是基础算数和常用字,上过学的孩子可以不来,原本识字或者算数可以不来,年纪超过六十岁的老人家若是不愿意,也可以不来,但是其他人必须都参加扫盲。
也是因为下雪,原本张贴在行政厅外告示牌上的告示,被贴在各个居民楼下,来往进出的都能看见,左邻右舍再一交流,这消息便传出去了。
对此虽然很多人担心觉得自己学不会,但都没什么反对意见,夏琛的威信已经建立起来了,下层民众知道听他的才有好日子过,习惯性听从决定。
老师不光由孟先生夫妻担任,所有识字的人都可以报名,那些前半期,学习好成绩优异的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
比如薛广宗,这孩子算数特别好,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他想来教算数,就通过了。
来教书是有工资拿的,干一天拿一天的工资,那些小学生,一个个都心动地不得了,哪个孩子小时候没幻想过自己挣钱,要是能挣到,简直牛气到不行,更别说是教大人们念书识字。
不过选拔要求太过严苛,平时不好好学,或者考试马虎大意的,成绩比不上别人,就只能看着同学去当小老师挣工钱,简直后悔得要哭了。
因为教学内容只是简单的数字和常用字,连课本都不用,当天所有来上课的人发一个小本子,一支铅笔。本子是四开大的纸折叠裁剪成巴掌大小,拿粗线一缝就成了,铅笔也只有十来厘米长,都是大批量制作中的残次品。
冬季扫盲班开学第一天,所有人早早的便过来了,从发布任务开始,之后的各项活动,夏琛就有意识的培养众人的守时意识。
未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的领不到任务,未按时完成工作的评不了优秀拿不到奖品,上学迟到的学生要接受惩罚……
时间久了,大家就知道守时的重要性,没有钟表,那就是宁愿早到也不能去晚了。
反正冬天没什么事儿,扫盲班上课时间也挺晚,早上赖个床,悠悠闲闲起来洗漱完再吃个早饭,溜达过来不嫌晚。
要是馋了,干脆再来早一点儿,还能在食堂吃上热乎新鲜的早饭,烤馒头包子吃多了上火,带汤的饺子面条来一碗,连汤带水吃下去,整个身上都热乎起来了。
临到上课时间,把桌子收拾干净了,就开始上课。
因为人太多,食堂建得又大,干脆划成几截,分成几个班一起上课,内容都一样,也不怕听串了。
原本卖饭的窗口,旁边的墙上钉个钉子,挂上一块黑板,第一天就学数字一到五。
别觉得太简单,对于当了一辈子文盲的人来说,脑子基本上都养迂了,不求他们学的多好,只希望能把学的东西记住。
之后再挑几个人,写他们的名字,乡户人家,名字一般都取得简单质朴贴近生活,从这些字开始教,既能提升他们学习的兴趣,也方便理解。
这是暂定的教学计划,至于饭后的娱乐活动,夏琛努力回想自己所知道的各种游戏,排除了扑克牌麻将这些有可能引发赌瘾的活动,各类需要动脑的桌游也排除,最后留在纸上的只有乒乓球、象棋、跳绳、踢毽子……
冬天只能在室内活动,食堂的桌子可以移动,倒是可以腾出活动场地,但地方也不太大,所以顶多支两个台子让他们打打乒乓球跳个绳,把身体活动热,其他的体育活动等以后有机会了可以慢慢举行起来。
象棋可以自己制作,村里的木匠都闲下来了,做个棋盘刻点儿棋子,分分钟钟的事儿。
说到象棋,夏琛又想到五子棋也行,围棋不好学,五子棋却简单好上手,棋盘自己做,棋子用原木制作好之后,其中一半染下色就好。
跳绳和毽子就更简单了,这些道具都可以自己制作,乒乓球夏琛本来犹豫过要不要弄出来,他原先抽到过球,但是没球拍。
为了抽球拍,他又砸了一堆金子进去,结果还抽了一些桌游出来,什么大富翁狼人杀之类的,弄得夏琛心痒难耐。
他穿越前可是个玩咖,会玩爱玩喜欢热闹,这些桌游什么的都挺精通,结果穿越这么些年,他都快忘记自己的宝贝游戏机长什么样了。
他把这些游戏道具都收好,准备找机会聚一波人来陪他玩游戏,好好过把瘾。
也是琢磨娱乐活动的时候,夏琛想起来连环画这种东西,想要连环画,得有人会画,还得有故事题材。
题材他多的是,他能从盘古开天讲到封神榜,从西游记讲到红楼梦。
会画画的人也有,他家子笺会,他小师弟也会,还有易杉和另几个人都会,就连他自己也能画两笔,就是画的很一般,这都是当初跟先生学习的时候,孟先生教的。
但是全靠人一本本手绘可不成,那谁画的过来,所以印刷术该想法子弄出来了。
大安朝这会儿还没有印刷术,书籍基本靠手抄,很多家贫的书生就是靠抄书来赚钱。
夏琛知道印刷术大致的原理,总体而言操作难度不是很高,反着写字画画,雕成活字排版,然后涂墨盖纸印刷。
会刻章的基本就会反着写字,还是那句话,他家子笺就会。
☆、第 167 章
田大壮早上是被自家小儿子给闹醒的, 小孩子精力旺盛, 昨个儿白天玩累了睡得早,今天一早就醒了。
刚醒那会儿, 小孩儿还能自己起床, 去把歪在火盆上的半罐温水倒一点儿出来洗漱,然后从火盆里刨出个烧熟的红薯, 剥掉皮香喷喷地啃起来。
红薯香甜的气息弥漫在屋子里, 田家另外两个孩子被弟弟吃的烤红薯的气息勾起馋虫, 迷迷瞪瞪醒来, 重复了一遍小弟的操作,也在火盆里挖起红薯来。
火盆并不太大, 还要装炭, 一个盆里只能埋两个红薯,再多就烧不熟了。
挖出来的那个红薯,田家大儿子田大安和二女儿英娘各自分吃了一半,田大安皮都没剥干净, 囫囵地把半个烤红薯塞嘴里, 然后去存放木炭的地方装了一些炭回来,把瓮得半灭的火炭挖出来,架上新炭, 过一会儿就能烧起来。
英娘把瓦罐里重新装上水, 放回火盆边儿上,用炭火慢慢烧着,然后又拿了炭去爹娘屋里, 准备把他们的火盆也点起来。
她进去的时候,刘桂芝已经醒了,约莫是听见了旁边孩子的屋里有动静。
她见丈夫还在睡,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下床,又将女儿重新添了炭的火盆往床边放了点儿,然后拉着女儿去了隔壁。
“你们爹还没醒,让他多睡会儿,别吵着他了。”刘桂芝叮嘱几个孩子道,她男人这半年多来,就请过一回假,其他日子都是整天整天的忙,起早贪黑没个停歇。这冬天没活儿,正好让他好好歇歇。
几个孩子都懂事地点点头,小儿子田小安小声道:“娘,我饿。”
田大安道:“你不是吃了个烤红薯吗?咋还饿。”
田小安瘪了瘪嘴,肚子饿他有什么法子。
“那娘给你们烤馒头。”刘桂芝道,又问另外两个孩子吃不吃。
两个孩子都要,显然那半个红薯没顶事儿,刘桂芝去拿了几根削干净的树枝,把馒头串上架在火盆上烤。
英娘闲着没事,把自己的小黑板拿出来写字,下半年学校招生的时候,田大壮一口气给家里三个孩子都报名了,加上给孩子买校服的钱,花了不少积蓄。
原先有些认识的村里人,背地里说他傻,三个孩子都送去念书,咋个供得起。英娘还是个女娃娃,都十一了,过不了几年就得嫁人,能学出个啥。
还不如把钱留着,先让大儿子念几年,学点儿本事好寻摸个好活计,然后再供小儿子,反正小的年纪小,晚几年读书也不碍事。
有些跟田大壮关系亲近的,听着还觉得很有道理,跑到田家来劝田大壮,田大壮当面支吾过去,转头毫不动摇的把三个孩子都送去了学校。
都是他的娃,咋个就能像夏少爷说得那个、那个什么重男轻女呢?女娃娃学出来,一样能干大事,护卫队的细娘,学校的季先生(孟夫人),哪个不是有本事的?
他家孩子能学出个什么样他不知道,但有这个机会,他这个当爹的总得让孩子去试一试。若真不是那个料,学不出来,那也不怕,两个儿子卖力气也能活,英娘手脚勤快,肯干活就不怕没饭吃。
这是夏少爷给他们的底气,田大壮无数次在心里感谢夏琛,感谢夏家一家子。
英娘知道自己差点就没学上了,那些自认为好心劝诫的人,说话的时候根本不会避讳她,甚至拉着她一起劝,说她念书没用。
英娘心里是不情愿的,她想去学校,学那些本事,她不想以后只能做一些家务活,种地缝补。
所以她爹送她去学校后,英娘十分珍惜这个机会,她上课认真,回家之后也时时复习,她不一定是班上天赋最好的,但绝对是最努力的几个学生之一。
下雪之后学校放下,老师们是布置了作业的,英娘早就写完了,这会儿正拿着属于她的小黑板默写她记下的知识。
刘桂芝这段时间去扫盲班,已经学会了她男人的名字,还有两个儿子的名字,她自己的名字还没学到。
见女儿在写字,没开门窗的屋里有些阴暗,她点了一盏煤油灯放在女儿面前。
英娘小声道:“娘,别点灯了,费油。”
刘桂芝不赞同道:“学校上次开家长会都说了,光线暗的地方看东西,会把眼睛看坏。”
白天点灯,刘桂芝心里还是心疼,她想了想,叫两个儿子也来,一起学习,别浪费了这灯。
比起学习文化知识,田大安更喜欢习武,他挠挠头,腆着脸笑:“娘,我先练会儿拳。”
说着就在屋子中央的空地上摆出架势,准备练一套忘尘教得基础拳法,田小安也站在哥哥身后,两兄弟准备一起练。
刘桂芝一把将两个儿子揪到桌边,压低声音道:“吵醒你爹咋办,先写字!”
两个男孩苦着脸拿出自己的小黑板开始默写,刘桂芝在一旁给他们烤馒头,烤好了馒头,把自家腌的小菜夹一些出来,配着馒头吃。
趁着孩子们吃馒头,刘桂芝用田小安的小黑板,别扭的捏着粉笔,一笔一划写着她仅会的几个字。
把家里人的名字都写了一遍,小黑板被她大小不一的字占满了,看着小黑板上的字,刘桂芝心里升起一股满足感。
英娘凑过来,小声夸奖:“娘,你写的真好,我刚学的时候,写的都没你好。”
“瞎说,季先生说了,我们英娘聪明,有天分呢,娘哪比得过你。”刘桂芝这么说着,眼里却满是笑意。
她又端详了一遍自己写的字,挑出写的好的,又觉得有两个字没发挥好,便擦掉,准备重新写。
边写边想,今个儿说不定就轮到教她的名字了,她一定得好好学,学会写自己的名儿。
田小安吃完了馒头,又被按着写了会儿字,心里开始痒痒,他见他娘正跟姐姐凑在一起学字,轻轻用胳膊肘拐了拐他哥:“哥,我想去听故事。”
“我还想去打球呢!”田大安也急道:“去晚了球桌就被占了,轮不到我摸拍子,我昨个儿才打了一句。”
最开始,除了那些去吃早饭的,其他人都是临到要上课再过去。
后来夏琛弄出一些新奇有趣的活动,下棋跳绳踢毽子乒乓球,甚至还放了几朵花给他们讲故事,那些故事都有意思极了,每天讲一段儿,所有人都不想错过。
那讲故事的花,其实是夏琛后来种出来的变异植物,本身功能是窃听神器,将一粒芝麻大的种子放在他需要窃听的地方或者人身上,就能自动将那边的动静转录到他手上配套的花朵里。
反正现在没有想窃听的人,夏琛干脆开发了一下功能,把这窃听花当录音机用,每天讲一段儿故事存着。
最原始版的窃听花能录三个小时,夏琛每天讲一会儿,讲完了就把窃听花卡牌化重新收起来,录满三个小时,这朵窃听花就没办法再继续收录声音了。
但是已经录下来的还能继续播放,目前看来次数没有限制,所以当个录音机用,简直太方便了。
不光小孩,很多大人每天都巴巴地等着听故事,因为夏琛每天能讲的有限,每天的新故事也不长,但是所有人都听得如痴如醉,没有新的听原来的也行,重复听都不觉得腻。
新故事只在吃完午饭的时候放,那些来得早的,就听原来的,或者去玩儿别的。少年人还有一些年轻男人喜欢打乒乓球,每天拍着长队才能摸一摸球拍,赢的继续打,输得排半天队,可能没一分钟就下场了,但一个个依旧乐此不疲。
女孩子喜欢跳绳踢毽子,那些妇人放不开,更愿意听故事下五子棋,男人们更喜欢下象棋,总之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活动。
所以一开始只赶着上课时间的,后来越去越早,很多人甚至不为去吃早饭,就是想去下棋打球听故事。
原本不用去的很多老头老太太,听说之后都撑着伞蹚着雪被家人搀扶着去听故事,上课的时候他们听不懂就坐在人群中打瞌睡,一放故事立刻就清醒了,很多老头老太太听得都快会讲了还要重复听。
田小安也爱听故事,尤其喜欢孙大圣,他还偷藏了一根烧火棍,假装是金箍棒,整天不离身,像他这样的小孩还不少。
不说还好,越说越心痒难耐,田大安从开了一条缝的窗户往外看,已经有不少人在往外走了,他偷偷给弟弟使眼色。
田小安跳下凳子,跑到爹娘的房间里,跳上床把手塞进被窝里,没一会儿田大壮就被弄醒了。
“爹,快起来,要去听故事啦!”
田大壮从被窝里爬起来,被冷空气激得打了个寒噤,赶紧将厚厚的棉衣穿起来。
“爹,快点快点,大家都走了。”田小安心急地催促。
“小毛猴,急啥?!一会儿爹扛着你,咱一下就跑过去了。”田大壮把小儿子拎下床,心情如往常一样愉快。
能不开心吗?大冬天住在宽敞结实又暖和的房间里,暖和的被窝一夜睡到大天亮都不担心被冻醒。
醒了就有热水洗漱,还有吃的填饱肚子,这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好生活啊!
得亏他时时牢记听夏少爷的没错,一听说要换房子,第一个就同意了,早早去做了登记,房子一盖好就先搬进来了住了,那会儿先前犹豫的,还在住他们漏风的破茅草屋呢!
媳妇已经把热水给他端进来了,田大壮笑着去洗漱。
田小安听见他爹喊他小毛猴,不但不生气还挺高兴,孙大圣也是猴儿呢,还是猴王,他是小毛猴,那就是跟孙大圣一班的。
可惜他不姓孙,那个孙小虎,还说要改名叫孙大圣,被他哥捶了一顿,把名字抢过去了,他就说他叫孙小圣,不许人家喊他孙小虎了。
作者有话要说: 目睹兄弟为争名字打起来后:
夏琛:为什么不叫悟空呢?
孙小圣:大圣爷爷比悟空听着厉害!大家都喊他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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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8 章
田大壮一家撑着伞走到大食堂的时候, 离上课时间已经不远了, 大部分人都来了,各自寻了喜欢的娱乐项目,正玩得开心。
田大壮的几个棋友,聚在一张棋盘旁下棋, 两个人下,旁边的人也没什么观棋不语真君子的想法,一会儿帮这边看一会儿给那边出主意, 恨不能自己上手去挪棋子。
田大安和田小安兄弟,进了屋就没影了,田家夫妻也不着急, 总归是在这屋子里,丢不了。
几个跟刘桂芝交情好的妇人见她来了,招手让她过去, 还专门在旁边给她占了个位置。
刘桂芝抿了下头发, 笑眯眯地走过去跟人交谈起来,边说着话边伸长脖子去看正在下五子棋的棋盘。
英娘也寻了自己相熟的小伙伴, 凑在一起说话踢毽子, 后来进屋的人,放好伞之后,也跟他们一般,迅速融入人群里。
离上课开始还有十分钟的时候,食堂里的铜盆被敲了几下,还在嬉戏玩闹的众人, 立刻放下手上的游戏,球拍放下,棋盘收好,跳绳毽子放入墙角的竹筐里,然后迅速回到座位上坐好。
第一天来的时候,他们所有人都简单的分了个班,现在各个班级的范围都是随便坐,但是不能窜到别的班去,因为现在每个班的进度已经不统一了。
没一会儿,所有人都坐好安静下来,今日给他们上课的老师走到各个班级前,让他们诧异的是,夏琛和孟先生等人跟在后面都来了。
扫盲班不用一直让人盯着,护卫队除了例行的执勤人员,其他人也轮流在里面上课,不用担心治安问题。夏琛也就是前两天来看了看,后面没怎么去,他家子笺不喜欢人多,他留在家里陪他。
所有人齐刷刷盯着夏琛,望乡城建起来了,虽然夏琛没有特意让人改口,但有不少人都开始管他叫城主,也有些人依旧叫夏少爷,混着叫,反正大家都晓得他是说话最管用的。
“今日有事,大家的课稍微推后一点儿。”
被人看习惯了,夏琛现在淡定得很,他站在最前面扫视一圈,让出身后的人:“师弟,你来。”
孟明峻点点头,拿着几张纸走上前,朗声道:“我念到名字的人,到我这边来。”
他照着手上的名单,开始念名,底下的人不敢吱声,安安静静地听他念了几个,发现都是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是一期的,新开的二期学生开学没多久,刚学了个基础,只有三两个人的名字被念到。
田大壮家的英娘也被叫出去了,夫妻俩都紧张地看着前面站着的一群孩子,这些孩子被叫出去之后,孟先生夫妻、忘尘等人,就领着他们出去了,夏琛和孟明峻随后也离开了。
老师开始上课,底下的人却都有些心不在焉,尤其是家里孩子被叫走了的。
田大壮见妻子满脸担忧,小声劝慰道:“别担心,我觉得是好事。”
“怎么说?”刘桂芝问。
田大壮小声道:“你刚没见着吗?夏家的幼娘也在里头,咋可能是坏事呢?”
刘桂芝顿时安心不少,他们一家子都是夏琛的忠实信徒,夏少爷既然敢把外甥女也放进去,说明不是坏事。
今天恰好轮到学刘桂芝的名字,放下心后,刘桂芝很快投入到学习中,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学会了读写自己的名字,还听老师讲解了名字的意思。
刘桂芝这个名儿,是她奶奶取的,她家院子里有颗桂花树,她出生的时候桂花正开。
本来准备给她取名叫刘桂花,可她有个堂姐已经叫这个名儿了,恰好她娘怀她的时候喜欢吃一种土名叫白芝的菌子,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儿。
以往她也没觉着自己名字如何,今个儿听老师一讲,才知道桂和芝都有很好的寓意,那些具体意思她也没听太懂,总之就晓得,她的名取得好。
刘桂芝心里高兴极了,她活了半辈子,才知道自己名字什么意思。
平时关系好的几个妇人,她们有的名字取得很不走心,什么大妮二妮三妮,一听就晓得是爹娘按照兄弟姊妹的排行随意取的。
起初老师教的时候,她们还觉得自己的名字好写,等听了别个的名字,尤其是刘桂芝这样老师都夸的,心里一个个就不是滋味起来。
有些给孩子也取了这样名字的,更是后悔,想着趁着孩子还小,赶紧把名字给他们改了,不然光名字都矮别家孩子一截儿。
学了一个时辰,中间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就该吃午饭了,大师傅们也是要参加扫盲班的,他们还要工作,为了跟上进度,早晚在家里还得找家人补课。
不过能多挣一份工资,他们也就不在意这点儿辛苦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那些被叫走的孩子们终于回来了,父母还有其他好事者纷纷打听起来,叫他们去做什么去。
孩子们都说是参加特训去了,老师们是这么说的。
大人又问特训是什么,如何特训。
这些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大家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他们上午被叫走之后,并没有在一处学习,分别跟着几个先生学习不同的知识去了。
田大壮家的英娘,就是跟着季先生学药理还有急救等知识。
这是易杉提出来的,他天生对数字敏感,现在很多统计方面的行政工作,都交给他处理。
但是他手下人,算数都很差,也因为现在的科举对算学这一块儿并不是十分重视,如孟先生这样的进士出身还好,学得稍微深一些,孟明峻作为他的儿子从小教,数学也只是勉强够用。
但是他手上的事儿不比易杉少,没工夫帮他做这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的计算工作。
后来他发现,手底下的人做统计工作,效率竟然比不上来帮忙的薛广宗。
易杉找作为校长的孟先生要了学生们的成绩单还有考试卷子,发现这批从头开始学习夏琛给数学教材的孩子,有几个计算能力竟然很不错。
他便去找夏琛,想把那些孩子要过去。
夏琛自然不答应,剔除了他小时候那些副科,这些孩子课程主要分文化课和实践课,文化课又分语文和数学,其中数学的比重甚至要更重一些,语文要求听说读写,以日常用语为主。
实践课分别是药理和武学,这所有的课程中,武学课时间最长,大环境所迫,孩子们可以不认识字不识数,但一定要有自保能力。
数学课和语文其次,药理最少,所有孩子只用学会辨认常用药还有常见毒药即可,因为这个课程可能会有一定危险,学生都是分批上课,每批不超过十个人,保证孟夫人能照顾到每一个学生。
从开学到现在,学习时间最长的学生,也没上完一年的课,哪怕他们的进度要比夏琛前世那个时候的小学生要快很多,像薛广宗这样的数学天才,小学数学早就学完了,那也没道理让这么小的孩子直接去工作。
易杉要人可不是像以前那样旬休的时候学生接个小任务去做一做,他说的是正正经经上班。
夏琛不答应,易杉也没有轻易放弃,每天找一次,夏琛烦不胜烦,跑去找温束诉苦。
温束难得发表意见,道:“你把他们保护的太好了。”
夏琛一向重视他的话:“那些孩子吗?他们还小……”
温束道:“萱娘比幼娘年纪小,你觉得她们一样吗?若是发生危险,你不在,你觉得她们谁能活下来?”
夏琛不说话了,萱娘比幼娘小好几岁,但是两个小姑娘相处,明显年纪更小的萱娘更懂事更沉稳。
他想说是因为家境,但是村里也有家境困苦的小姑娘,甚至男孩子,跟萱娘比,若是遇到危险,萱娘存活的几率绝对更大。
他想起上次罗校官一行来袭,派了影子异人先行探查,萱娘机敏地察觉到异常,然后不动声色地跑来找他汇报。
这样的能力和习惯,是她在跟着夏琛一行人从帝京千里迢迢,经过重重危险才逐渐养成的,最初的萱娘,也是个见到僵尸会腿软会害怕会吓得话都说不清的小姑娘。
夏琛被温束说服了,谁也预测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他将望乡城打造得铁桶一般,是在尽自己的能力保护大家,但是末日这个环境,太过完善的保护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他细细思量一番,直接让那些孩子不上学了也是不成的,正好冬季下雪,学校停课,大家都有闲。
他让各科老师,挑选了那一科目里最有天赋的学生,趁此机会开始特训。
如果训练效果好,孟夫人可以带一批学生组建医疗室,大的医院现在建不起来,小诊所得弄起来了,再遇见上次变异僵尸那种情况,好歹能有人帮忘尘分担。
数学班的学生进行拔高训练,易杉没处理完的不太重要的统计工作可以拿去给这群学生当作业练手。
前两个班好歹还有二期的学生入选,武学特训班就只要一期的了,就算是有练武天赋的孩子,也得把基础先打牢。
这批入选武学特训班的学生,有天赋肯努力,平时也经常锻炼,以往都是以拳法为主,这次特训,慢慢开始给他们发放武器,让他们挑选学习善用的武器。
等训练一段时间后,这群学生分批跟着执勤的护卫队去巡逻。
冬天超低的气温似乎会影响僵尸的活动,护卫队遇见僵尸的频率已经变低很多,这些孩子有的甚至没见过僵尸长什么样。
不是要让他们现在就能跟僵尸作战,最起码得见到僵尸的时候不会腿软的跑都不敢跑。
这些特训班背后的事,夏琛并没有告知众人,毕竟能训练成什么样还不知道。
听说只是去上课后,大家便没了兴趣,只有一些家长疑惑自家孩子怎么没被叫去。
吃完饭后,所有人立刻眼巴巴地等着东哥儿把长得像个带座的喇叭的窃听花搬出来,大家不知道夏琛给它命名窃听花,一个个都叫故事花,好像是专门给他们讲故事的。
窃听花跟铁树一样,放出来可以持续存在,直到被损毁或者重新被夏琛卡牌化,他懒得每天往大食堂跑,就把录完了故事的窃听花交给东哥儿,让他到时间了就给大家放。
听完一段新故事,大家意犹未尽地又让东哥调回去重听一遍,有些觉得不过瘾的,还要听以前的。
等歇够了,下午继续开始上课,老师组织着复习上午和前几天的课程,这段时间不长,约莫半个多时辰,然后就是自由活动时间。
想留下娱乐也可以,想回家去也行,基本上所有人都留下了,各自寻了喜欢的娱乐项目玩起来,他们可以一直在这里待到晚饭时间,顺便吃完晚饭,然后再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晚上躺上床,文思泉涌,脑海里写了一章又一章。
第二天兴致勃勃打开电脑,然后……我昨晚脑子里写了个啥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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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9 章
夏琛推门进来的时候, 温束正在桌前刻活字印刷的字模, 他不喜欢跟其他人打交道,夏琛便将自己的书桌腾出来,在自己屋子里给他置了一个工作台,让人将制作好的字模模体送来,温束只管刻。
“你兄嫂还没和好?”
温束手上动作不停, 刀光闪动间,一个字模就雕刻好了,他抬眼瞥了眼夏琛, 见他皱着一张脸, 便知道他在愁什么。
夏琛走过来, 将他刻好扔在桌边的字模收捡起来放到一边的竹盒里,字体朝上放好。
“对啊, 还在冷战呢。”夏琛苦着脸道。
说来这事儿还跟他有关系,他让人办的那个特训班, 数学和药理还好, 以后一个拿笔一个看病,学出来就有个正经出路。
前者情况如何还不好说,但医疗处肯定是要建立的, 这件事夏琛也没有刻意隐瞒,特训班开办了一段时间之后, 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特训班是做什么的了。
一时间入选的孩子受到各方关注,大人们自己能接到什么样的活儿还不一定呢,他们不怕吃苦受累, 只怕没苦给他们吃,没累给他们受,很多人都在担心,开年之后没有足够的活儿给他们做。
今年为了加快建房,建筑工人占比极高,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有新房住了,这些人难免担心,开年天气变暖之后,接不到建筑的活儿,就得跟人抢工钱更低的任务,还不一定抢的到。
然而这些孩子,小小年纪,以后可就是当大夫和当官的,吃官家饭,铁饭碗。
起初城里最受欢迎最让人期待的工作,是护卫队,工资高福利好,时不时组成搜寻队外出一趟,还能赚点儿外快,简直是大家伙儿最理想的工作。
后来城里生活逐渐安稳,护卫队在一日日巡逻执行任务以及外出中,难免出现意外,第二期招收的新队员里,就有两个因为贪功莽撞,救治不及死在来袭的僵尸手里。
虽然给了家属丰厚的死亡补贴,但是人到底是没了,这会儿就显出孟明峻他们这些行政官员的好来。
工资不比护卫队低,福利和外快虽然没他们那么好,但胜在安稳安全,而且手上还有权力,现在大事夏琛拿主意,但那些具体的安排,都是放手给其他人处理。
平时城民们不管是接任务交任务还是领取奖励福利,更多的是跟这些行政官员打交道,心里难免有点儿期盼。
以往家里没这个条件也就罢了,这些行政官员最基本的要求是识字,像孟明峻易杉这样的,还得能写会算能出主意能管事儿。
现在他们家小孩也识字了呀,那算数特训班,听说以后能去行政厅帮大人们处理工作呢,药理特训班的,以后也不差,学一门手艺,不愁没饭吃。
这两个班的出路已经明了,剩下那个武学班,自然就是走护卫队的路子。
若是没有另外两个班的对比,小孩以后能被选进护卫队,那真是顶好的出路。
夏琛他们这些个例不用说,其他人家庭,能被送来上学的,一般都是家里最受宠爱的孩子,能提笔写字当大人,谁愿意让孩子去拿命换前程。
尤其是夏琛透露出训练一段时间之后,这些武学班的学生就要跟着执勤的护卫队去参与巡逻,这更是让许多心疼孩子的人家接受不了。
夏琛听说后,没说多余的话,跟忘尘和折柳说了一声——因为教武器,折柳和忘尘同为武学班老师,直接让武学班的孩子带回去一份知情同意书。
所有参加武学特训班的孩子,必定会参与护卫队的巡逻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听从指挥,若实践过程中发生意外,按照护卫队成员标准补发伤亡补贴。若是因自己违反规定造成伤亡,则后果自负。
知情同意书需家长签字,签完字后交付学校留存,不签也可以,但是不能再继续参加特训班的课程。
此项公告一出,立刻引起广泛关注,那些家里孩子根本没被选上的,觉着这些人真是捡了便宜还要卖乖。
大部分家长在思量过后,都觉得可以接受,他们也打听了,这特训班可不好进,里面的孩子都是这方面表现优异的。
他们的孩子,其他课程成绩一般甚至很差,唯有武学方面成绩优异,但综合一比,每次总成绩就中等偏下。
能进这种特训班很不容易,既然别的成绩不好,专心武学以后当护卫队也是一条好出路。
但也有少部分人,心疼孩子,不愿意让自家孩子去卖命。
虽然不太想让孩子退出特训班,毕竟自家孩子能被挑进去,是很光彩很值得夸耀的事,说明自家孩子优秀。
而且这种特训班,大家就感觉像师傅教独门绝技一样,传授的肯定都是了不得的东西,自家孩子有机会学,多难得啊。
但现在没谁敢置喙夏琛的决定,犹豫一番后,一部分孩子在家长的坚持下退出特训班。
另两个班倒是没人退,但这两个班不是所有孩子都能提前得到工作机会,他们以后都会进行考试,优中选优。
这些外人好解决,别人家孩子的未来不用夏琛负责,他是没想到,自家也能因此引发矛盾。
他家小侄女幼娘,这孩子跟两个哥哥一模一样,书念不进去,就喜欢以武服人。
年纪还小的时候,别个小姑娘绣个帕子编个络子,幼娘揣着夏琛给她的小弹弓,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
夏家教育方面比较自由开放,也就大嫂巧娘偶尔会发愁一下,小姑娘这般皮实,以后可怎么是好。
那会儿她年纪小,撒个娇,家里其他人再护一护,就过去了。
可是现在幼娘都十岁出头了,家里送她去读书,她除了武学,门门功课考倒数,拎着树枝能把欺负女孩子的男同学抽得满学校的跑。
碍着夏琛的面子,那些家长不敢来夏家找麻烦,私底下没少说不好听的话。
夏琛问清楚小姑娘动手的原因,知道她没有无故欺负同学之后,就放任不管了,那些男孩子欺负人被反杀,有什么好说的。
这次特训班挑人,夏琛是让各科老师选各自科目的优等生,忘尘老老实实把幼娘的名字写了上去,小姑娘的武学考试,每次都在前列。
夏琛没有给自家侄女开后门,她自己凭实力被选中的,家里长辈也十分骄傲自豪。
待知道夏琛的打算之后,家里人也犹豫过,幼娘到底是个小姑娘,护卫队干的都是打打杀杀的活儿,甚至因为要处理掉尸体,时不时要搬运尸体。
夏夫人和巧娘至今还记得,夏琛没回来的时候,起尸之夜她们遇见面目狰狞可怖的僵尸时有多惊恐害怕,让才十多岁的小姑娘去拿着刀子砍这些僵尸,她们光想想都觉得心惊胆战。
后来夏琛跟家里人深谈了一番,包括温束当初跟他说的那些话,都稍微换了下说法讲给大家听。
夏夫人和巧娘对夏琛盲目信任,觉得自家幺儿/小叔子这么做一定是有道理的,不会害幼娘,加上幼娘自己坚决要求继续去上特训班,这两人便同意了。
谁也没想到,坚决反对的会是夏大郎。
前头大家都担心的时候,还没显出他来,待到夏夫人和巧娘都同意了,夏大郎却突然反对,怎么说都不行,就是不同意小闺女去上这个什么特训班,以后加入护卫队。
或者说去上课行,不能去护卫队。
夏琛发布公告,为此还撵走了一批学生,转头就为了自家侄女破例,要这样还不如请老师在家单独给幼娘补课。
但夏大郎说死了就是不同意,夏老爷气得要揍他,两个儿子都已经长成人的夏大郎梗着脖子道:“咱家就这一个小闺女,她是个女娃娃,何必让她去受这份罪,我这当爹的还没死呢,就算有啥事,也有我这个当爹的给她撑着。我撑不住她还有俩哥,还有个小叔叔!”
这事儿闹成这样,夏琛反而不好说话了,巧娘私底下跟丈夫谈话,不知道说了什么,两人直接为此闹翻了。
幼娘虽然成功去了特训班,但夏大郎夫妻却陷入冷战中,准确说,巧娘不搭理自家男人了,好悬没把他撵出房间。
因着这事儿跟夏琛有点关系,他不好问也不好劝,夏老爷和夏夫人懒得管,东哥儿南哥儿是小辈不敢管,夏琛一出房间,见着他哥老大一个人,蹲在厨房门口,可怜巴巴地瞅着媳妇的样子,又觉得怪可怜的。
“也不知道我大哥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把大嫂气成那样。”夏琛趴在桌子上看温束雕字模,叹了口气道。
“你想知道?”温束漫不经心问。
夏琛一听他这个口气,顿时来了劲儿,点了点头,问:“子笺你知道?”
温束应了一声,道:“听见了。”
两人吵架没压住声音,温束不想听见某些不和谐的事儿,已经尽量压制自己的能力,但是那晚巧娘气急说话声音大了,他就听见了。
大致就是因为细娘的事儿,巧娘劝说夏大郎,结果没谈拢,夏大郎被妻子说到没话说,直接来了句“女人头发长见识短”。
巧娘跟大部分妇人一般,是很温顺的性格,平日不说以夫为天,但对夏大郎也十分尊重。
但是这半年来,夏琛给巧娘安排了一些外头的任务来做,还管了一段时间商铺的事儿,巧娘慢慢开始觉醒一些女性自强的意识,否则也不会那般容易被说动,同意女儿去特训班。
结果吵架的时候夏大郎来了这么一句,本来就在争执,一下子把巧娘压抑的火给点着了,当即就想,难怪你不愿意女儿以后进护卫队,就是看不起女人!
夏大郎说出口之后也自知失言,但拉不下脸来道歉,夏夫人后来倒是问了一嘴,知道咋回事之后直接站在儿媳妇一边了。
夏琛听温束说完,又无语又好笑,他家大哥向来不会说话,难为他能记住这么一句。
他家兄长的性格夏琛还算了解,有点儿大男子主义,也是这个时代男人的通病,但并没有真正瞧不起女性,对妻子一向很爱重,估计就是一时说秃噜嘴了。
日久见人心,大嫂跟大哥成婚多年,不会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跟他冷战,估计是想治治他这口没遮拦的毛病。
想清楚之后,夏琛就不担心了,把这件事抛到脑后,立刻又发现其他问题。
他住西厢房,哥嫂住东厢房,两边离得可不近,子笺能听见两人在房中的谈话,那岂不是也能听见……那啥嘛……
夏琛光想想都觉得尴尬,看着温束一脸欲言又止。
温束哪能不明白他在想什么,他如果什么都不做,单靠耳力,这个小院儿的各种动静都逃不过他耳朵。
但这对他而言并不是件舒服的事,这也是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的原因之一。
所以温束平时甚至会花费力气,来特意压制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五感,也就是比普通人稍微优异一点儿,尤其是晚上,他可没心思听别人的春宫戏,都是将能力压制到最低,跟普通人无异。
这些他没跟夏琛仔细说,只简单说了一下,平时会压制能力,反正不会听见那些不该听的。
夏琛哦了一声,红着耳朵趴在桌子上,也不知道信没信。
温束心里有点不舒服,心思一转,故意拉长声音道:“不过也听见一些有趣的话,元宝或许想知道。”
夏琛果然上钩,下巴枕在胳膊上歪头看他:“什么话?”
温束说:“你哥嫂说要多请柳娇来家里吃饭,傻儿子能骗个姑娘回来不容易,早点儿把他们的事儿定下。”
夏琛捂嘴窃笑:“上回我还看见南哥儿跟柳娇一起烤兔子吃呢?这俩人也挺有意思,在一起不是吃就是在寻摸吃,难为柳娇一个姑娘不怕胖陪着南哥儿吃。”
听见喜事总归是开心的,说完夏琛又道:“说不定今年冬天就能把他们俩的事儿办了,以后生了小宝宝,我就是当爷爷的人了。”
南哥儿的孩子,应该管他喊叔爷爷。
“也不一定。”温束说。
夏琛奇道:“不喊爷爷喊什么?”
温束看他一眼,放下手上的工具,似笑非笑道:“你嫂子说,让南哥儿和柳娇多生两个孩子,给你过继一个,免得你以后跟我结契,两个男人生不出孩子。”
夏琛:“??????!!!!!!”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多写了一千字!给自己小海豹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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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0 章
夏琛心慌。
夏琛意乱。
夏琛失眠。
躺在床上的夏城主捂着心跳失衡的胸口, 久久难以入睡。
他轻轻侧头,身旁子笺正闭眼安眠, 浓长的睫毛乖巧地在眼睑上投下一小片阴影,双手紧紧环抱着他的身体, 用力到好像生怕他跑掉。
夏琛心里涌起一股心酸,就是这个罪魁祸首,乱了他的心绪,自个倒是躺下就睡,一场好眠。
嘴唇有轻微的刺痛感, 夏琛努力忽视这点儿略显怪异的感受,心底隐约泛起一丝丝甜意。
回想不久前,他听见子笺的话,简直惊呆了好嘛!
什么叫他们俩结契,什么过继南哥儿的孩子, 他觉得自己好像失忆了,什么时候发生的这些事, 他全不知道!
还有, 他爹误会就算了, 为什么他哥嫂都是一副他跟子笺是一对并且理所当然好像他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了的样子。
现在的古人, 都对男男关系接受度这么高的吗?他本来还想过,万一真能把子笺追到手,要怎么说服家人,所以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而且子笺说起这些话,未免太过淡定了吧。
夏琛战战兢兢地问:“你知道结契是什么意思吗?”
温束答:“当然知道, 就是易杉和巫奇那样,互相结为契兄弟,共同生活。”
说完他又加了一句:“好像跟我们差不多。”
夏琛差点一口水喷出来,差不多?差太多了!白天跟咱们差不多,晚上人家可是要酱酱酿酿的!
温束见他一脸噎得说不出话的表情,疑问:“难道我说错了吗?”
错大方了!夏琛心里疯狂呐喊,但是却不敢说,他很怕自己说了之后,子笺会问,有什么不一样?
那他要怎么跟他家单纯的子笺解释,光想一想都觉得头秃。
于是夏琛咬着牙点了点头,一口老血哽在喉咙:“对,没错。”
当即温束就露出一个极灿烂的笑容:“那我们是不是也要结契?”
夏琛:“……”
我觉得不太行。
夏琛觉得自己本质上还算个正直的好人,不能因为子笺单纯,就这样欺骗人家感情。结契在他看来,就相当于结婚,许下一生之约,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糊弄着答应了。
如果他们真的要结契,也得让子笺明白结契的具体含义,并且心甘情愿才行。
夏琛长久的沉默是无声的回答,温束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他眼里的光也暗了下去,抿着唇在原处愣了一会儿,扭头去摆弄那堆字模。
一连刻坏好几个字模,看着刻刀用力地戳在模体上,夏琛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就怕他一刀下去戳自己手上了。
在温束又刻坏一个之后,夏琛趁着他去拿下一个,一把拉住他的手:“子笺,你、你先停一停。”
温束手上的动作停住,但刻刀却没放下,也没扭过身子面对夏琛,依旧侧对着他。
不面对面也好,夏琛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唇,犹豫半晌,小声问:“子笺,你觉得,易杉和巫奇那样,好吗?”
温束掀了掀眼皮,斜他一眼,声调冷淡:“我觉得挺好的。”
只有他们两个人,彼此相依为命,再好不过了。
夏琛咬咬牙,继续道:“那你知道,他们不光是你看到的那样,他们还……”
“还什么?”温束终于舍得转过身,面对夏琛,好奇地问。
还亲亲抱抱。
还这样那样。
你都不知道。
夏琛语塞,眼见温束嘴角一撇,又要生气,他心一横,伸手捧着温束的脸,闭着眼睛亲过去。
然后,嘴唇撞在了温束鼻子上。
温束:“……”
夏琛:“……”
让我死了算了。
温束脸上的冷淡像是被暖风吹化了,他眉眼都漾起一层笑意,摸了摸刚才被亲的鼻梁,笑吟吟道:“他们也这样?”
夏琛捂着被撞疼的嘴唇,半天说不出话,又羞又窘,觉得再没有比现在更难堪的时候了。
“我看看,是不是撞疼了。”好歹温束还有点儿人性,戏弄够了,见面前的少年两眼含着一包泪,下垂的眼角看起来分外委屈,捂着唇可怜巴巴地样子,心里又有点心疼。
夏琛被他拉开两只手,他用力太猛了,嘴唇磕了一下,被自己牙齿把内侧的唇肉刮破了一个小口,渗出点点殷红的血迹。
温束眼神顷刻间变得幽深,犬齿不受控制地开始发痒,他舌尖在尖锐的犬齿上扫过,身体前倾:“呀,受伤了,我看看。”
他手指捏着夏琛两颊,让他张开嘴,红润的小舌头无处可躲,害羞地蜷缩起来。温束心口燥热,面前的人对他的吸引力大到不可思议,他控制不住地想狠狠地咬住他,让他在自己的唇齿下求饶。
“别动,吹一吹就不疼了。”温束甚至不敢去碰那处伤口,很怕自己只要尝到味道,就再也不会松口。
他俯身凑近,轻轻地在那微小的伤口上吹了几下。
温束的气息喷洒在脸上,他太冷了,吹出来的风都是冷的,但是夏琛的脸颊却像是热极了一般,迅速染上一层红晕,并以极快的速度朝耳后蔓延。
“好、好了,我不疼了。”夏琛迅速推开他的手扭开脸,不敢面对温束,只留下一只红得要滴血的耳朵。
温束心痒难耐,手指攀上那红玉般的耳垂,轻轻揉搓两下。
夏琛像只被揪了耳朵的兔子一般,一跳而起,捂着耳朵惊恐地瞪着罪魁祸首:“你、你做什么?”
温束将手背在身后,手指捻动,似在回味刚才柔软的触感。
被夏琛质问了,他依旧笑眯眯的,心情实在太好了,好到想把面前的小可爱一口口吞下肚子去。
“我、你、我们……”夏琛语无伦次,脑子已经不够用了,他再聪明能干,感情方面也只是个空有理论毫无实践经验的小白兔,被随便撩拨两下,就直接把自己烧晕了。
偏偏他的对手还是个臭不要脸的,温束摸了摸被亲过的地方,一脸无辜道:“元宝刚才先亲我的。”
他顿了顿,见夏琛脸上的红晕又深了一层,心里的满足感无与伦比,才继续慢吞吞道:“公平起见,我得亲回来。”
夏琛:“……”
我觉得你不如打我一顿。
“等等等等!”眼见着温束靠过来,夏琛慌忙伸手挡住他:“先别动嘴,咱们有话好好说。”
没亲到,温束心里有些不满:“你说。”
夏琛憋了一会儿,深吸口气,突然正色问:“你喜欢我吗?真的愿意跟我结契吗?”
不待温束回答,他继续道:“我喜欢你,不是朋友跟朋友,是易杉和巫奇那样,是我爹娘兄嫂那样,是孟先生孟夫人那样,恋人之间的喜欢,想要跟你相约白首,一辈子都不分开的那种喜欢。”
似是怕温束不明白或者理解错了,夏琛又很详细地加了一句:“这种喜欢是具有排他性的,只有我们两个,谁也不能喜欢上第三个人,你……愿意吗?”
愿意吗?
请把“吗”去掉好吗?!
温束快疯了。
他单知道自己温水煮青蛙,早晚有一天能收获到美味的果实,但没想到还没吃到嘴,就已经甜的让他受不了了。
他的眼神里藏着一丝丝的疯狂,心里身体都在叫嚣着,吃掉他,他是你的,他可以亲吻他,对他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唯一的一点儿理智,压抑住了温束快要疯掉的心,他嗓音干哑:“……愿意,我喜欢你,最喜欢你,只喜欢你。”
直白又甜蜜的表白让满心忐忑的夏琛愣在原地,他抬头,刚刚被他告白过的男人,眼神热烈地看着他。
刚刚退下去一点儿的热度又攀了上来,夏琛心里像是刚吃了一块甜津津的棉花糖,又软又甜。
他咽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显得不那么不矜持,结结巴巴道:“那、那你知道,恋人要、要做什么吗?”
说完想想不对,赶紧补充一句:“我是说男人和男人……”
话音刚落,嘴唇被温软的触感覆盖,下一秒,激烈地亲吻夺走夏琛所有的神智。
太过了。
被亲的晕乎乎的夏琛完全失去身体的控制权,耳边是奇怪的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他的喉咙里控制不住的发出小声呜咽,像是小动物被欺负惨了。
他腰肢发软,全靠着揽在后背的手臂才没摔下去。
这亲吻跟他想象的一点儿都不一样!
刚刚表白,不应该是,亲一下就好吗?
怎么能这样……
一直到温束稍稍离开,夏琛好半晌都没缓过劲儿,温束的手轻轻拍抚着他的背,像在哄一个小宝宝,依旧恋恋不舍地在夏琛脸颊、耳侧落下一个个亲吻。
“是这样吗?”温束的嗓音带着一股靡丽的暗哑。
“什、什么?”
“男人和男人之间。”此时的温束有无尽的耐心,他抱着怀里人的动作无比温柔:“元宝告诉我,做得对不对,如果不对,元宝来教我好不好,我会好好学的,一定……会让你满意。”
夏琛:“……”
夏琛一脸恍惚,你都已经自学成才了,我还有事什么可教你的?!
他无话可说,温束却不肯放过他,轻轻晃了一下,柔声道:“是不是我做的不好?抱歉,我是第一次,可能弄疼你了,要不我再试一次,这次绝对会让元宝舒服呢。”
“不用不用!”夏琛再也不敢沉默了,疯狂拒绝。
今晚冲击太大了,夏琛推开温束,一头栽进被子里,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逃避现实道:“我困了,我要睡了,你别吵我。”
温束立在原地,轻轻笑了一声,啊,好像吓坏了。
不过也不能怪他嘛,实在太美味了,所以他才会控制不住呀。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尽力了!
感情戏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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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1 章
夏家没有搬去居民楼, 依旧住着原本的小院。
不过居民区本就离他们家不远,平时时常在家中做饭,若是图方便, 也可以去食堂吃。
清早,巧娘煮了一锅甜滋滋的红薯粥, 家里男人个个饭量不小, 光喝粥不顶饱, 又热了几个包子, 再加上两样下粥的小菜,整治了一顿丰盛的早饭。
现在天气太冷, 饭食端出去就凉了, 做好之后,粥和包子都在锅里温着, 巧娘收拾了一番, 出门去叫人来吃饭。
刚一转身, 就被蹲在厨房门口的夏大郎骇了一跳,冬天天亮得晚, 这会儿天才麻麻亮, 门口蹲着那么一大坨,乍一看怪吓人的。
“起开,别碍事。”巧娘白了他一眼, 端了装着小菜的碟子去堂屋。
夏大郎被媳妇儿晾了这好几天,难受得不行,实在憋不住了, 一早堵门口来求和。
“媳妇儿,我错……”
他不会说话,想了一晚上,终于想了几句软话,臊眉耷眼的刚开了个头,西厢房窜出来个人影。
好面子的夏大郎猛咳一声,腰板立刻挺得笔直,大声道:“我就站着儿了。”
巧娘气不打一处来,出门的时候胳膊肘子拐了他一下,没好气儿道:“那你就站着吧!”
转脸对上刚从屋里出来的夏琛,巧娘立刻换上一副笑脸:“元宝起了?快洗洗来吃饭。哟,脸怎么这么红,可是冻着了?”
“没、没有……嫂子我先去洗漱了。”夏琛几乎掩面而逃,就很怕跑慢了,让他大嫂看见自己不光脸红,嘴唇还有些肿。
他家子笺好像坏掉了,那么单纯一人,昨晚好像被开启了什么奇怪的按钮,刚刚表白的时候,摁着他亲得过分就算了,他当他心情激动。
结果今天一早醒来,就被讨了一个极度暧昧的早安吻,仅有昨晚那么一点儿接吻经验的夏琛再次被亲迷糊了。
在夏琛的想象中,他就算要谈恋爱,也是从牵手拥抱开始,这……这真的是太快了。
夏琛撞开温束,仓皇而逃,谁知一出屋子便遇见他兄嫂,刚才两人的谈话他一个字都没听清楚,夏大郎那番好面子的死撑的话,也完全没过耳。
铜壶里有烧好的热水,夏琛没有用,直接倒了杯冰水噙在嘴里,好一会儿才觉得脸上燥热的温度下去一点儿。
他吐掉嘴里已经变温的水,刚准备洗漱,却见放在一旁的牙刷已经挤好了牙膏,——别问牙具怎么来的,问就是抽奖,漱口杯里装了水,杯口袅袅的热气显示冰水已经被换掉了。
扭头,温束不知什么什么站在他身后,静静地看着他,两人目光一对上,立刻展露出一个极温柔的笑容。
“你、你别站我背后。”夏琛觉得有点慌,不太敢看他。
匆匆洗漱完毕,夏琛拉住要跟着他的温束,正色道:“我一会儿要跟大嫂说话,你不许跟来。”
想了想,他又加了一句:“也不许偷听。”
既然他跟子笺已经……已经这样了,那家里人的误会他得弄清楚,怎么也得让子笺的身份过个明路。
他爹就算了,已经谈过了,兄嫂的误会感觉挺奇怪,夏琛想先打听清楚。
温束从昨晚到现在,心情极度愉悦,恐怕现在夏琛跟他说什么,他都会点头答应,这点儿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只是食髓知味,他家小骗子又太过害羞,温束一颗心得不到满足,便时时想占些便宜。
“亲一下,我就答应。”此人厚颜无耻的提出要求。
大冬天的,夏琛一张小白脸上的红晕就没怎么消退过,很没有经验的夏少爷强自装出一副很有经验的淡定模样,勾着温束的脖子让他微微低头,然后迅速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可以了吗?”夏琛耳垂红红。
尝了点儿甜头的温束舔了舔唇,心里不太满足,但好歹这次是夏琛主动,低头迅速在夏琛唇上点了一下,轻笑道:“回礼。”
温束心情实在太好了,整个人都显得容光焕发,注视着夏琛的目光满是深情,一张俊脸越发勾人。
夏琛暂时有点儿接受不了太过狂放的亲吻,但是这样亲密的小动作却很是喜欢,心里涌起一股蜜意,真是黏人的小男朋友,谈恋爱好像真的挺让人愉快的。
两人你来我往,用一个吻哄好自家新上任的恋人,待夏琛要出门去找巧娘,家里人却已经都起了。
于是谈话只能暂且押后,先一起去吃早饭。
刚刚确定关系的恋人黏糊得简直没眼看,夏琛还算稳得住,他脸皮薄,不好意思当着家人做什么亲密举动。
但温束现在真是恨不能将自家小骗子捧在手心里揣进怀里,非得时时挨着他,看着碰着,心里才能痛快。
好不容易吃完艰难的一餐,夏琛挤眉弄眼地让温束遵守约定,赶紧找个地方避开,然后去寻了巧娘,小声道:“嫂嫂,我有点事儿想问下您。”
夏老爷沉迷养马,这大冬天的,哪怕马场那边一直有马倌看着,他时不时的也要亲去看一眼。
雪路不好走,夏大郎送他过去,夏夫人拿了块小黑板,自个儿复习昨天学得字——她也是参加了扫盲班的,凡是幺儿的主意,她都支持,准备歇会儿再去大食堂。
夏琛将来帮忙洗碗的东哥儿撵出去,边帮巧娘干活边小声询问:“大嫂,您……您为何说要让我跟子笺过继南哥儿的孩子?”
巧娘手上的动作一顿,她干笑了一下,说:“你都知道啦。”
不待夏琛回答,她又道:“我晓得你们年轻人,都有自己的主意,你年纪还小,不想养孩子咱也能理解,可是等你们老了可咋整啊,谁照顾你们?”
“元宝你也别着急,南哥儿跟娇娘的娃娃还没影儿呢,等你再长几岁,就想着要娃娃了。要是不喜欢南哥儿家的,以后东哥儿家的抱一个也成。”
夏琛被她说糊涂了:“不是,我……”
“是你家那谁儿不乐意?”巧娘却误会了,打断他道:“不然你问问他,家里要是还有人,从他家抱一个回来也成,这世道,多少孩子没爹娘了,你们收养一个,也算积德行善了。”
“他家没人了。”夏琛说,就算有子笺也不会想收养定国公府的小孩。
说完觉得不对:“不是,我不是问你过继收养的事儿。”
“那问啥?”
夏琛干脆不绕弯子了,直言道:“你们怎么晓得我和子笺……是那种关系?”
他和子笺昨晚儿才确定关系,他兄嫂怎么就那么早就晓得了呢?
巧娘一脸奇怪:“当然是娘跟我说的啊,难道你不知道吗?我还以为是你让娘跟我说的。”
“娘?!”夏琛惊呆了,他想过是兄嫂想多了误会了,也想过他爹说漏嘴,怎么都没想到还有他娘的事儿。
“娘怎么跟你说的?”好半晌,夏琛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问。
巧娘老老实实回道:“娘说你跟那个温少爷以后要结契,那温少爷千里迢迢背井离乡地跟你到咱这儿,咱得对人家好一些,让我平时多照顾照顾。”
一定是爹说漏嘴了!夏琛悲愤地想,亏他爹还叮嘱他,别跟他娘说漏了,他自己把他给卖了。
然而下一秒,巧娘的话就还了平白背锅的夏老爷清白:“对了,娘还说让我们注意一点儿,别让爹晓得了,他……他老人家性子直,怕你们闹矛盾。”
巧娘这点儿停顿被夏琛抓住了,他猜他娘的原话大概是他爹这个老顽固。
不过现在不是深究这个的时候,夏琛就很不理解,他问:“那你们不觉得难以接受吗?我们两个男人……”
就算搁在现代,他那个总裁爸爸都不大管他,要是晓得他搞基,绝对能掰了他的卡打断他的腿。
巧娘叹了口气:“不接受能怎么办呢?你欢喜他,我和你大哥,还有娘,总归盼着你过得开心快活。”
“我……欢喜他?”夏琛怔怔道,巧娘误会的时候,他明明还没有跟子笺确定关系啊?
巧娘斜他一眼,笑道:“你们这些少年人,那点儿心思哪藏得住,你呀,从小就是个稳重聪慧的孩子,比个大人都不差。现在更是有本事,威势一日重过一日,偏偏对着那温少爷,撒娇卖乖讨好,不是欢喜他,那还能是什么?”
“还有那温少爷,看着人冷冷淡淡,待你倒是真心,处处护着你,否则咱能放心让你们相处?”
夏琛愣在原地,原来在家人眼里,他和子笺,是这样的吗?
好像,又没什么问题。
真好似旁观者清了。
所以,他其实早就喜欢上子笺了?
那子笺对他呢?
是了,如果不是早已情根深种,昨晚他也不会那般轻易地接受他的告白……不会激动成那样。
夏琛脑子里一团浆糊,既开心又有些不知所措,他一直以为他跟子笺是好兄弟,子笺单单纯纯清清白白,所以根本就是他想错了?
他现在既想去找子笺问清楚,又有些不敢面对他,被好兄弟惦记了很久什么的,他没有经验呀。
纠结半晌,决定还是先把这边的疑惑弄明白。
“大嫂,那娘是怎么知道的,你晓得吗?”夏琛问。
巧娘尴尬地笑了一下,小声道:“娘说有一日去寻你,看见你睡在那温少爷怀里……”
夏琛:“……”
夏琛重重地咳了一声,以往信誓旦旦的说他们是兄弟关系的时候,干出什么暧昧的事他都能说是兄弟情,想歪的人是思想有问题。
现在两人真在一起了,回想一下以前的相处……突然觉得自己当时真的是头铁嘴硬呢。
在发现家里人竟然大部分都具有一双慧眼之后,夏琛突然想到,难道家里所有人都知道了?
被这个惊天猜想吓了一跳,夏琛战战兢兢问:“嫂子,咱家还有其他人晓得吗?”
巧娘见他小脸煞白,以为他是怕公公知道了会生气,毕竟她公公一般不动怒,真要教训儿子,那就是大棍子上,夏大郎就被收拾过不少回。
于是巧娘温声安抚道:“别担心,爹不晓得的,娘和我都没说过,你大哥我也盯着他,不让他说。”
“那东哥儿和南哥儿呢?”夏琛追问。
巧娘顿了一下,干笑道:“他们两个是晓得的,嫂嫂想给你过继孩子,也得问问他们的意见是不是?而且你们结了契,温少爷就是这俩小子的长辈,得让他放尊重一点儿。”
夏琛:“……”
人生真是刺激,他昨晚才找了个男朋友,今天就知道在全家人眼里,他们都快结婚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夏琛:好歹幼娘不知道。强行挽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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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2 章
帝京, 将军府。
昔日高大巍峨宽绰敞亮的将军府在经过一年来末日的摧残后,也显出几分颓败。
这一年来,府中死伤不菲,虽然后来傅将军父子带了不少人回来, 但许多院子都已经废弃了。
尤其是冬日来临之后, 缺衣少炭,哪怕有空余的地方, 大家伙儿也宁愿挤着住。
寿喜堂, 将军府一众女眷大都在这屋中,这是老夫人的住处,她倚在塌上, 身上盖了一条厚毯子,正眯着眼睛昏昏欲睡。
她年纪大了, 身上的伤病本就不少, 这一年来也没少受罪, 现在身子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屋子里放了一盆炭火, 其他人围坐在一起, 手上都在做着针线活儿。
今年冬天出奇地冷, 幸亏傅眕反应及时, 带人去搜罗了一些炭和布匹回来, 只是城里的物资早就被搜刮的差不多了, 勉强寻回来的这些,质量都十分一般。
不过现在这世道,有的用就不错了, 她们这些妇人还好,将军府虽然过得不算特别奢华,但换季的新衣是少不了的,以往冬天的旧衣服不少,这时候也顾不上什么新旧款式,穿着暖和就行。
家仆和家将住在此处,家当也在这里,棉衣翻找出来也能继续穿,但是傅将军他们带回来百多将士,就难办了。
他们一路疾驰回来时,正是越来越热的时候,身上的单衣都恨不能扒了去。待到天气陡然变冷,一下子就没衣服穿了。
老夫人当机立断,让家中女眷每人留两套厚衣服,其他的全拆剪了,给将士们缝制御寒的衣物。
棉被垫褥之类的,也让大家紧着用,腾出来一些把棉花掏了给将士们做棉衣。
家里炭火也不够,就是老夫人这里,每日也只有少少的几根,她便将其他人都叫来自己屋子,好歹暖和一点儿。
“娘,我饿。”傅眕的女儿瑛娘趴在母亲怀里,小声喊饿,小姑娘才六七岁,早上只吃了小半碗稀薄的糙米粥,这会儿实在饿得受不住了。
傅二嫂放下手上缝了一半的棉鞋,拍了拍女儿的背,轻声哄道:“瑛娘乖啊,爹爹出去给瑛娘找吃的,咱们再忍一忍好不好?”
小姑娘乖乖地点点头,小手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小声说:“肚肚不要叫,忍一忍。”
傅二嫂鼻子一酸,忙低下头掩饰住自己涨红得眼眶,拿针的手都有些控制不住的发抖。
她家中虽然不是豪富,但也是家境殷实,嫁到将军府来,除了丈夫常年在外打仗有些寂寞,财物方面从未缺乏过,更别说一口吃的。
女儿本是将军府千娇万贵的小姐,现在竟然要日日饿肚子,去年这个时候,她还因为瑛娘贪食,怕小姑娘长得太胖不好看给她安排节食,现在连饭都吃不饱了。
白白嫩嫩的小姑娘饿的脸色蜡黄,身子骨瘦巴巴的,她抱着女儿的时候,心都在疼。
“瑛娘,来,到太奶奶这儿来。”老太太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声音无力地把瑛娘叫过去,然后从旁边的小屉里摸出一个油纸包,拿出一块干硬的米糕:“给,吃。”
瑛娘扭头看向自己母亲,傅二嫂忙走过去将女儿拉开:“奶奶,您快收起来,这……”
“给你就拿着。”老太太强硬地打断她,把米糕塞进瑛娘手里,叹了口气道:“我这老太婆,活着就是拖累你们。”
她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太太,吃的喝的都是优先给她,小辈们饿成那样,她喝一口粥都觉得堵嗓子咽不下去。
可她不敢死啊!
儿子残了,日日还需要人照顾,整个人不说完全没了斗志,但确实心态不太平稳。
若是她自尽了,万一让儿子也跟她一般,怕连累小辈心生死志,那可怎么是好。
还有她家小四儿和清哥儿,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知道小四儿找没找到清哥儿。
她有时候会想,当初是不是做错了,早知道世道会变成这样,何必做那恶人,毁了两个孩子大好的姻缘。
“娘您别这么说。”傅家大夫人忙上前将老夫人扶起来,背后垫上一个垫子让她靠坐着。
她是傅将军的大嫂,寡居多年,丈夫在二十多年就已经死了,好不容易将两个儿子带大,又先后战死在边疆。
接连遭受丧夫丧子之痛,几乎打垮了她,但也将这位夫人磨砺得分外坚韧,小儿子死后,她便在家中建了一个佛堂,常年吃斋念佛。
忘尘小时候住在将军府,时常是大夫人照看的,后来起意出家,也跟从小接触佛经不无关系。
“要怪,就怪这世道。”大夫人声音冷淡,说起话来也没个热乎气儿:“咱们一家子无愧于心,老天爷不给活路,咱们也得挣一条出来。”
末日之前她常年阿弥陀佛万事不过心,末日之后却再没求过神佛。
“对,好歹咱们家人都还在,现在有衣穿有粮吃,总不算太差。”傅二嫂接道,虽然粮食一直不够,但总归有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可不是,听说外面又饿死人了。”傅将军行三,说话的是二房的夫人。
“还有冻死的。”
“雪太大了,咱们院儿里的花儿都给埋了。”
“你还想着花儿呢?”
“嗨,就是这么个说法……”
屋里的女眷你一言我一语的将话岔开了,瑛娘把一块指长的米糕掰成小块儿,每个长辈都分了一小块儿,隔房的堂姐也给了一块儿。
大人们都不肯要,最后两个小姑娘将一块小小的米糕分了,米糕冻得很硬,而且放的时间太长了,味道有点儿变。
但是两个小姑娘却像是在吃什么绝世美味,小心翼翼地将米糕嚼碎了咽进肚子里,连掉下来的渣渣都没放过。
做了一上午针线活儿,大夫人将已经做好的棉鞋帽子等收起来,底下士兵们大部分都穿上棉衣了,她们挤出来的一些布和棉花,也只能做一些这种小件儿。
到了中午,外出搜集物资的人还没回来,傅二嫂和几个婶子一起,先去库房取粮食,再去做饭。
以往这些东西都是随意堆在厨房的,尤其是米面这些常见的粮食,但现在所有的粮食都锁在库房,每到要做饭的时候再按照人头取当顿的份例出来,大锅煮了分食——柴火也是要省着用的,只烧一个锅能省些柴火。
到了库房,看着缸底薄薄的一层掺着糠的碎米,傅二嫂几人面面相觑,最后沉默着将米缸翻转,把里面的粮食都倒出来。
家里除了她们这些女眷,还有留守护卫将军府的家将下仆和士兵,大家都要吃饭,这点儿米下锅,怕是只能一人喝一碗清水粥。
煮饭的时候,她们添了比平时还多的水,最后煮出来的粥,清亮得能看见人影,只有碗底少少的米粒和水里漂浮着的糠皮,昭示着这是一碗粥而不是白水。
盛饭的大夫人给那些脸冻得红通通的执勤士兵盛粥时,勺子尽量从锅底捞,虽然还是稀,好歹米粒能多一点儿。
大家一人喝了一碗,那些士兵一个个都是大个子,这点儿东西下肚,跟没吃一样。
待到最后,轮到她们的时候,锅里真的只剩下清水,连糠皮都没有多少。
沉默地吃完午饭,屋里的气氛有些低沉,大家都知道库房已经没粮了,若是外出的人带不回粮食,今晚就要断顿了。
傍晚时分,傅眕一行终于回来了,他们所有人身上都盖了一层厚厚的雪,几乎成了雪人。
瑛娘叫着“爹”想往他怀里扑,被傅眕挡住,怕身上的雪冻到女儿。
进了屋子,大家将自己马背上的袋子都解下来,往缸里倒粮食,碎米、发霉的面粉、一些黑乎乎的菜干,还有傅眕倒出来的半截干硬的熏肉。
“先把这些东西给大家煮了。”傅眕眉眼间尽是疲倦,他已经知道家里存粮耗尽了:“明日我们早些出去。”
雪太大了,跑一天人倦马疲,但是不骑马,这么厚的积雪,连行走都困难,更难过的是,跑一天都寻不到一点儿粮食。
“不成,都煮了,你们明日出去带什么?”傅二嫂急道,每次外出寻粮,其他士兵还会换岗,傅眕却经常一连出去好几日,本就冷得很,若是连吃的都不带,怎熬得住。
傅眕刚要说话,一个士兵却进来报告道:“少将军,咱们的马……又饿死了一匹。”
傅眕苦笑道:“这下有吃的了。”
他们带回来的马,已经只剩下不到十匹了,都是上好的战马,没有战死在沙场上,却被活活饿死了。
饿死的马被宰杀了,杀马的士兵眼眶通红,第一次吃战马的时候,有士兵不肯吃,也有人边吃边哭。
晚上的饭里有肉,但是吃饭的人却不怎么高兴,就连不知事的小孩,也感受到大人们低落的气氛不敢说话。
第二日,傅眕早早起来,昨晚安排好今天跟着外出的士兵们也已经准备好了,大家一起吃了顿无比简陋的早饭,又一人带上一块巴掌大的煮熟的马肉当做午饭,然后就准备出发。
守门的士兵打开大门,傅眕牵马走到大门口,刚要上马,白茫茫的落雪中,突见一抹亮色。
傅眕的动作立刻定住,将军府高门大户,占了半条街,那个奇怪的影子,正是朝着将军府直奔而来的。
影子越来越近,傅眕脸上难得的露出一抹茫然,那竟然是一辆马车,就是长得有些奇怪,圆头圆脑,还是橙黄色的。
车顶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住,车身却还能看见本色,前面驾车的地方竟然有透明的琉璃挡着风,一看就十分暖和。
作者有话要说: 稍微写点儿感情戏就锁我,以后我就是个,莫得感情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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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3 章
“怎么回来了?”傅二嫂刚刚将丈夫送出门,正准备带着女儿去老太太屋里, 听见外头一阵喧哗, 出去一看,傅眕一行人竟然又回来了。
“可是忘了什么东西?”
傅二嫂迎上去, 走近了才发现丈夫脸上竟挂着笑,现在这艰苦的境况, 他都多久没笑过了。
“这是……”傅二嫂满脸疑惑, 正要细问, 便见丈夫身后跟着一个熟悉的人影。
“小四儿?!”小叔子竟然回来了, 傅二嫂大喜过望, 忙把女儿瑛娘拉过来,激动道:“快看看谁回来了。”
瑛娘这个年纪, 已经记事了,她还记得这个虽然没相处多久, 但对她十分疼爱的小叔叔,当即扑过去抱住傅瞻的腿,开心道:“四叔你回来啦,你去哪了,我好想你呀!”
瘦巴巴的小姑娘趴在腿上, 轻轻软软的一小团, 傅瞻看着侄女儿巴掌大的瘦黄小脸心里一阵难受, 家里的小闺女都饿成这样,可想而知其他人过得什么样的日子。
南瓜马车的驾驶室自带挡风玻璃,单用缰绳的话, 不必把玻璃降下去换成半开放的样式,傅瞻坐在里面,身上并没有沾染太多寒气,便伸手将小姑娘抱了起来。
随手颠了颠,小半年未见,小姑娘不但没胖,还瘦了不少,身上没几两肉。
“快下来,别累着你叔叔了。”傅二嫂要把瑛娘抱下来,傅瞻侧身让开,抱着瑛娘往老太太屋里走,边走边说:“不累,瑛娘轻得很,二哥二嫂,你们都来,我带了些东西回来。”
他空着手,傅眕自然以为他带的东西都在南瓜马车里,跟傅瞻说过后,他和两个亲兵去将傅瞻马车里的东西都搬了下来,一齐放进了屋子里。
老太太已经听见人说傅瞻回来了,高兴得不得了,只是她腿脚不太行了,大夫人刚把她搀起来,傅瞻已经抱着瑛娘进来了。
“奶奶!”傅瞻放下瑛娘,先给老太太磕了个头,现在这种乱世,他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抛下家人远走,心里不是不煎熬。
“快起来!”老太太上下打量孙儿,虽然面带风霜之色,但脸色红润,显然没有吃太多苦,也没有受伤,顿时老怀大慰。
又想起他此去的目的,忙问:“清哥儿呢?可找着他了?”
提起季临清,傅瞻便忍不住露出笑容,微笑道:“找着了,他过得很好,季阿姊一家也都好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老夫人总算宽了心,靠回榻上,又问:“怎么不带他们回来?”
傅瞻说:“他们在的那处很好,比帝京好。”
“哦?那是何处?”屋里众人,包括傅眕都好奇起来。
女眷们虽然不大出门,但是也是晓得外头局势的,傅眕每每打听了什么消息回来,都会一一告知,也将外面的情况说给她们听。
帝京在末日之初,被禁卫军清理过一遍,城里的僵尸不说完全清除干净,但确实减少很多。
后来□□那日,城外的大量僵尸涌进城中,造成巨大伤亡,死伤人口迅速变异成新僵尸,帝京差点就此覆灭。
熙元帝的异能给了帝京幸存者一个缓冲时间,以皇宫为界限树起屏障,慢慢清理城内僵尸,渐渐将局势稳定住。
再之后就是熙元帝和太子身死,帝京势力分裂,各个势力占据一块地盘,清理自己所在地的僵尸。
帝京城内依旧有僵尸游荡,但比起外面,已经好很多了,这些大势力曾经组织人手外探过,帝京外的县城村庄几乎全军覆没,整个村里都是游荡的僵尸。
有几大势力坐镇,哪怕是人数最少的将军府一派,手底下也有几百号战力,帝京总体上还是比其他地方要安全。
别的势力传来的消息,很多小型基地经常存在不了多久,就因为种种灾祸覆灭了。
不久前僵尸再次变异,突然出现的大量毒僵不知道又害死多少幸存者。
帝京虽然分裂,但实际上战斗力并不弱,遇见僵尸潮来袭的时候,几大势力也会联手,所以算得上有数的大型基地。
傅瞻想起在望乡城的生活,实在说不出帝京比那里好的话来,若不是亲眼见过亲身经历过,别人要是跟他说,末日里还有那样一处桃源,他未必会信。
“爹呢?”他的经历实在太曲折复杂了,说起来要说好久,得把父亲也叫来一起听,而且还有他藏得严严实实的再生胶,要早些给父亲用上。
巧的是,在发现是他回来以后,傅眕就已经让人去推傅将军过来了,这会儿刚好进门。
傅将军坐在轮椅上,他残了腿,又缺少有营养的食物好好调养,看着瘦了一大截,整个人显得十分憔悴。
他进屋后,同样打量了幼子一番,哑声道:“回来了就好。”
傅瞻抹了把脸,在傅将军面前蹲下身,掀开下半身盖着的毯子,露出一条残腿。
傅将军说他这副身子穿完整的裤子浪费,让人将棉裤裤腿截了去,棉花掏出来,给将士们做棉鞋。
所以傅瞻连裤腿都不用挽,稍微把只剩短短一截的棉裤往上推了一下,傅将军那条断到大腿处的残肢便露在外面。
“你这是做什么?”屋里的女眷已经扭过头去,傅眕大惊,但没有贸然阻止他,他和惊过之后恢复平静的傅将军一样,知道傅瞻不会无的放矢。
傅瞻掀开进屋后也不曾解下的厚裘衣,露出腰间挂着的一串葫芦,在傅将军和傅眕疑惑的视线里,拿着一个黄葫芦,下一秒,傅瞻手上突然出现一个细瘦的瓷瓶。
傅将军父子皆是满目惊奇,他们看得清清楚楚,那瓷瓶是突然出现在傅瞻手里的。
不待他们发问,傅瞻已经将瓷瓶打开,从里面倒出一些透明的膏体,然后小心翼翼地涂抹在傅将军的断腿上。
紧接着,傅将军便感觉自己经常隐隐作痛的断腿出,传来一丝丝清凉,还有一点儿麻痒,但并不十分难受,完全可以忍耐。
而作为旁观者的傅眕,看得更清楚,那透明的膏体糊满断腿处之后,竟然往外蔓延了一点儿,像是长出了透明了一截腿?
“这是?”傅眕和傅将军都忍不住了,疑惑的目光看向傅瞻。
眼看着再生胶真的起效,傅瞻长舒口气,满脸笑容道:“这是再生胶,用过这个,父亲的腿就会慢慢长出来,跟原来一样。”
不光是傅将军,屋里其他人听到这个消息,皆是不敢置信,女眷们不好去看傅将军的断腿,便都来找傅瞻确认。
傅瞻差点拍胸脯保证,再生胶的效果,是他亲眼所见,同宿舍王二力的哥哥,用过再生胶之后,他走的时候,残肢都已经快长好了。
所有人大喜过望,傅将军更是难得地怔愣在那里,半晌反应不过来,他本以为,自己下半辈子就要这样窝窝囊囊的活着,哪天悄无声息的死去,没想到还有重新站起来的一天。
“小四儿,这、这再生胶是如何得来的?”傅将军问,屋里其他人也一脸好奇的看着他。
傅瞻难得见威严的父亲这般激动的样子,加上再生胶有效,他心里轻松了一大截,于是调侃道:“这是您儿子孝敬您的。”
“我儿子?”傅将军自然知道他说的不是他们兄弟俩,可是他四个儿子,老大和老三已经战死在边疆了,他哪来的其他……不对,还真有一个!
傅将军眼睛一亮:“是夏家的小元宝?”
“可不是。”傅瞻笑道:“爹,您可是收了个了不得的义子,我这个弟弟,是个小神仙呐!”
他在望乡城没少听人吹捧夏琛,那套子说辞听多了也学会了,而且见多了望乡城的种种,心中不免觉得,恐怕夏琛真是神仙下凡,才能庇护一方平安。
他将自己一路而去,巧遇望乡城搜寻队,然后被带到望乡城见到忘尘和夏琛的事一一道来。
路途中的艰辛一笔带过,重点描述他在望乡城的经历,听得屋里的人都呆住了,不敢相信这个世道,真的有那么好的地方。
就连瑛娘,都听得张大小嘴巴,扒着傅瞻的胳膊急道:“四叔,真的有那么多好吃的吗?他们都不会饿肚子吗?”
傅瞻摸了摸小姑娘的头,从葫芦娃里拿出一包糖块儿和点心给她:“这是你夏叔叔给你和璇娘的,他说上次来见过你们,瑛娘还请他吃了点心。”
瑛娘见到这么多吃的,“哇”了一声,然后皱着小眉头想了一会儿,大声道:“我记得那个好看的叔叔,他还送我和姐姐好漂亮的琉璃珠。”
说完瑛娘开开心心地捧着糖和点心跟堂姐还有其他人分享,一大包点心和糖,大家却都舍不得吃,互相推让着。
傅瞻心里说不出的滋味,他低声问身旁的傅眕:“二哥,家里……”
傅眕苦笑一声,说:“是我没用,家里都快断顿了。”
傅瞻四下环顾了一圈,老太太这屋子不小,但人太多了,他带回来的东西怕是放不下。
“二哥,我们去库房。”傅瞻突然道:“我带了粮食回来。”
刚才的叙述中,大家伙儿已经知道他回来时夏家还有孟家都给他准备了行李,心中十分感激他们对傅瞻的照顾,但是只听他说,也不知道有多少东西。
他要去库房,傅眕和傅将军从他刚才取再生胶的动作中,已经大致猜到他腰间的葫芦的作用,又见他要换地方,心里隐隐有些激动。
他们人太多,老太太行动也不方便,最后只有傅眕推着傅将军,还有大夫人和傅二嫂一起跟过去。
库房里,盛放米粮的大缸已经空荡荡,傅瞻把葫芦娃都解下来,先挑了全装粮食的一个红色大娃,将葫芦口对准大缸,顷刻间缸里堆满了白花花的大米,差点溢出来。
傅将军和傅眕还好,大夫人和傅二嫂互相搀扶着,用力揉了揉眼睛,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们发呆的时候,傅瞻已经装满了空着的好几个大缸,有米有面有杂粮,但都是干干净净不发霉没掺杂物石头的好粮食。
库房里空着的缸都用完了,他扭头问大夫人:“伯娘,还有装粮食的容器吗?”
“有、有……”大夫人一边答着,一边忍不住走过去,抓了一把大米摸了摸,又凑到鼻子前闻一闻,恨不得直接吃两颗,看是不是真的大米。
将军府的库房不止一个,这个库房原本是老太太院子里的私库,末日一来,那些珍贵的珠宝首饰反而成了废物,干脆腾出块地方用来存粮食。
旁边的空房间里,有收拢的各类杂物,傅眕叫个几个士兵,很快清理出一些大缸、箱子、竹筐还有各种匣子。
然后他们就跟看傅瞻使仙法一样,变出成堆的粮食、肉类、布匹、捆得结结实实的棉花、一堆糖块儿点心、肉干熏肉蛋类、看着就很好的炭,还有一起其他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是极紧缺的物资。
在场的几人已经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傅二嫂看着傅瞻手里的葫芦,两眼亮得像是在看什么宝贝。
傅瞻顺便给他们介绍了一下这几个葫芦的来源和用法,听得几人都一脸惊叹,直夸是个好宝贝,夏家少爷真是神仙手段。
傅眕看着突然被各种物资填满的库房,又开心又纠结地说:“怎的不干脆放在那宝葫里,也免得糟蹋了这些好东西。”
这大雪天潮得很,而且每天米缸空荡荡,突然多了这么多物资,见惯了大场面的傅少将军,一时间竟然有些担心弄丢了。
傅瞻又将夏琛叮嘱他的葫芦娃的时限告诉他们,然后叹道:“可惜只能我一人用。”
夏琛把葫芦娃给他的时候,用他的血做了标记,只他和夏琛这个卡牌主人能将葫芦娃打开,要是能给其他人用,最起码在葫芦娃存续期内,他们出去搜集物资也方便一些。
其他人今天受到的惊吓和惊喜已经够多了,听他说完,倒也不觉得这是缺陷,反而觉得仙家的宝物,留存不久也是应该的,他们能用上,已经很值得庆幸了。
傅瞻倒空了几个葫芦,最后从小一点儿的黄葫芦里拿出一大包种子给大夫人,说:“伯娘,这是夏家弟弟给我的南瓜种子,不挑地儿,熟得很快,而且种一颗能来回摘五次,你拿去找人种了,咱们也好添些口粮。”
这是当初变异南瓜结的种子,作为变异植物,优良的适应性是必不可少的特性。夏琛找人试验过,哪怕是这种天寒地冻的天气,在地里它也能生长,就是长得比以往慢,但也比普通南瓜快多了。
若是弄个竹筐或者大盆,装些土种在比较温暖的室内,那长势更快,尤其是夏琛将吃不完的大南瓜卡牌拿去进化过之后,不光能反复采摘的次数增加了,生长时间也缩短了一点儿,在室内好好养着,不到十天就能长一轮儿,摘完了第二天就长出来了。
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他给傅瞻带了这么多粮食回来,但总有吃完的一天,所以又给他装了很多南瓜种子,这么多种子,够他们吃很久了。
当然其他粮食和蔬菜种子也有一些,看来年天气暖和了能不能想法子种上。
大夫人小心接过种子,她现在是对傅瞻的话深信不疑,细致地问清楚这南瓜如何种之后,恨不能现在就实验一番。
尤其是听说这南瓜还能摘好几回,大夫人看这些种子的眼神,活像在看什么宝贝疙瘩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好想要一个这样的葫芦娃啊,最小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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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4 章
当天, 将军府一众难得的吃了一顿饱饭。
其实也说不上饱, 只是比起平日每人一碗清汤寡水看不见多少米粒的粥, 今次的午饭, 好歹是结结实实一碗干饭。
煮饭的时候,厨房里的下仆拿着粮食的手都在发抖,厨娘几次问将粮食送过来的傅二嫂, 这真的是今日一顿的粮食吗?
傅二嫂心中既高兴又纠结,饿了那么久,现在帝京又是极度缺粮, 哪怕小叔子一次性带回来那许多粮食,她和大夫人也是想省着慢慢吃。
可是傅瞻说,大家这段时间都饿狠了,今天这顿, 稍微丰盛一点儿不为过。
傅眕也同意了, 现在家中就他们兄弟做主,既然两人都决定了, 大夫人和傅二嫂便按量去了粮食, 然后送去厨房。
因为傅瞻带回来的粮食种类繁多, 里面精米精面虽然不少, 但比起其他粗粮, 又不是那么多, 这些又比粗粮要养人。
所以这二人取粮食的时候,就没有捡着米面取,而是掺杂了一些其他东西, 比如粗玉米面红薯之类的。
送去厨房后,这些粮食都一锅煮了,本打算煮一大锅杂粮饭,但是厨房的人习惯了饭里多添水,哪怕这次说好了是要做干饭,最后煮出来的依旧不像杂粮饭,而像杂粮粥。
不过是很稠的那种粥,里面放了大米、高梁米、粗磨的玉米,还有切成小块的红薯,又香又甜,热乎乎的一大碗,吃进肚子里,长久以来饿到快麻木的胃得到安抚,整个人的身体都轻快起来。
府里所有人的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现在这世道,再没有什么能比吃饱饭更让人觉得愉快开心的了。
大夫人谨记着傅瞻跟她说的话,吃完饭就开始忙碌起来,恰好府中女眷那些针线活儿干的差不多了,便将人一起拉来种南瓜。
她们本来打算种在花盆里,原先都是养尊处优的人,会点儿园艺的基本都是种花,就没人种过菜。
后来傅瞻一见她们找来那小花盆,便忍不住想笑,他见过种在望乡城百姓家菜地里的大南瓜,足有手臂那么长,老大的一个横在地里。
这么一个小花盆,怕是不等南瓜长熟,就能被坠倒了。
大夫人等人听他笑完,个个脸色讪讪,将军府高门大户,再不讲究门第,娶进来的也是富裕人家的小姐,哪个下过菜地,她们怕是连完整的南瓜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平日上的那些南瓜做的小点心,一个个小巧精致,哪能想得到整个儿的南瓜会有那么大。
好歹是长辈,而且都是女眷,傅瞻笑完得帮着解决问题,他去库房挑了个竹筐,专门拣大的挑,这个竹筐也不知道原来是做什么的,装个瑛娘这么大的小孩儿都不成问题。
大夫人与一众女眷,把花园里的积雪刨开,然后挖土装筐。
这些粗活儿她们以前从未做过,就算是末日之后,先有家将和忠仆,后有傅眕傅瞻兄弟与士兵,没什么战斗力的女眷们被护得好好的。
但是她们也在做着力所能及的事,后勤方面全靠这些娘子军,因为她们的任务比较轻松,粮食也都先紧着士兵和家将们吃。
这大雪天去挖土,也不是个轻松的活儿,积雪太深,雪花还在不断往下落,不光清理困难,地底下的土都被冻结实了,挖起来跟挖石头一样。
有士兵想来帮忙,被她们拒绝了,傅瞻把这活儿交给她们,大夫人就想着带人做好,她们不能作战杀敌,种个南瓜总不能还指望着男人们。
况且傅瞻带回来的还有其他种子,现在这种情况,缺粮食肯定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儿,以后她们得自己想法子种地,这次就当练练手积累经验了。
大家伙儿一起努力,待到天黑的时候,终于挖了半框土回来,土被冻得太硬了,她们怕种子放进去不能活,特意将装土的竹筐子搬到屋子里,放在炭火旁边。
这边傅瞻也没闲着,他将几匹珍贵的火棉给了老夫人,告诉她火棉的用处,并把夏琛当初说的话讲给老夫人听。
老太太摸着手底下光滑绵软的料子,老年人气血衰败,怕冷畏寒,光是这么放在腿上,都觉得半个身子暖烘烘的,可见是多好的东西。
“我当初见着,就知道是个好孩子,人家大方,你们也得记着这份恩啊!”
老太太语重心长地叮嘱孙子,随后又叹道:“元宝是个纯善的孩子,清哥儿同他在一处,总归吃不了亏,我这老婆子,也算安心了。”
傅瞻垂眸不语,他自然知道阿清待在望乡城会过的更好,否则当初也不会提都不提让他跟自己走。
但是心里说不难受是假的,他自幼优秀,骨子里总是自傲的,幼时同阿清相处,向来以保护者自居,也想过靠自己的能力让阿清过上好日子。
结果到头来,反而是他伤得阿清最深,乱世来临,他也丝毫没能给阿清庇护,甚至还受了他们家不少东西,这让傅瞻心里有些挫败。
好在傅瞻心志坚定,不是自怨自艾之人,他虽然不如夏琛有各种神异的手段,但一身武力还算不错,他会努力发展实力,日后说不得还有帮上阿清,帮上夏琛的一日。
老太太见孙儿低着头不说话,心中怅惘,她犹豫半晌,吞吞吐吐道:“你这回来,薇娘那头……”
傅瞻抬头,语气坚定道:“奶奶,就算我和阿清没了缘分,我跟薇娘也没可能的。”
谢薇是他大伯娘的娘家外甥女,说来也是个命苦的,自小没了娘,后母又是个面善心毒的,磕磕绊绊长到及笄。
谢薇貌美,后母打算将她送给一个有特殊癖好的大官做妾,那府中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美貌女子。
恰好那段时日将军府在给傅瞻相看,谢薇得知后,寻了个机会求到大夫人面前,想要嫁给傅瞻,做妾也可以。
傅瞻那时便见过谢薇,对于谢薇的哭求,他十分同情,但并没有松口。
谢薇确实可怜,但她的不幸并不是他造成的,天下可怜人那么多,他不会因为一个女子可怜,就赔上自己的姻缘。
看在大夫人的面子上,他可以帮帮这个可怜的姑娘,不管是给她寻个出路还是帮她找个和善的人家嫁了,反正不可能自己娶。
那会儿他和阿清刚刚私奔失败,阿清离开了将军府,住在以前孟家留下的一个宅子里。
他尚未死心,只想着先让阿清在外面住着,他自己想办法改变家中长辈的想法,然后好带阿清回来。
结果没等他劝动家里人,两家已经互换了庚帖,订下亲事,随后便是阿清出家,傅瞻一怒之下直接奔赴边疆。
眼看着要成亲了,男人跑了,谢薇的继母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羞辱谢薇,直接将她送来将军府,哭说家里穷困养不起傅小将军的未婚妻,手段十分粗暴低俗。
但这妇人本就是个粗鄙之人,谢家也早就败落成破落户了,时不时还会来将军府打秋风。
谢薇被撵出来,除了一身衣服什么都没有,好歹还挂着傅瞻未婚妻的名号,老太太只好让人将她带进来,又收拾了个院子给她住下。
谢薇倒不是个惹事的性格,在将军府一直谨小慎微,只把自己当做来借住的客人,从不提自己跟傅瞻的婚约。
傅瞻回来后,她也没有往上凑,经常悄无声息的,很没有存在感。
末日来临,谢薇侥幸活了下来,平时就跟其他女眷一起活动,帮着做针线活和各类杂事儿。
今早傅瞻进屋,她其实也在的,只是一直缩在角落里没说话,傅瞻不知道该如何跟她相处,便也顺势当作没发现。
老太太突然提起,傅瞻以为她又要旧事重提,当即果断拒绝,他放在心里的人,就算现在已经没有可能了,他也不愿意妥协将就。
“唉,你这孩子,说什么呢!”老太太早就后悔了,她一心想着傅家的传承不能断,否则就是死了都没脸见傅家的列祖列宗,硬生生拆散了一对有情人,害苦了自家的两个孩子。
结果没几年,世道就变成了这样,有今日无明朝,谁也不上什么时候人就没了,人算不如天算,就算小四儿当初已经成亲还生了孩子,谁说得上起尸之日,那孩子会不会变成僵尸?
老太太可是亲眼看见,在她身边伺候了十多年的大丫鬟突然就变成了面目狰狞的怪物。
就算没变成僵尸,那么小的孩子,也不晓得能不能活下来,他们将军府说起来气派,那能比得上皇族吗?太子都被人给害了,这世道,谁说得准。
早知道今日,还不如让两个孩子高高兴兴结亲。
“我是想啊,你既然不打算跟薇娘成亲,就也别拖着人家了。”老太太叹气道:“趁着我这把老骨头还活着,你们把婚约毁了,咱们再认个干亲,以后薇娘就是你妹子,若是她想嫁人,以后你们给她找个好人家。”
这法子简直说到傅瞻心坎上,虽然在他心里,跟他定下婚约的只有阿清一个人,但是当初家里给他和谢薇交换了庚帖是事实。
能把这个名不副实的婚约断掉最好,至于认干亲,老太太是为谢薇着想,想给她一个留在将军府的名头。
不然她这样一个美貌小姑娘,出了将军府,那下场可就不好说了。
傅瞻当即应下来,老夫人也累了,挥手打发他出去,自个儿盘算起解除婚约和认干亲的事儿。
没有这恼人的婚约束缚,傅瞻心里轻松一大截,想着还有事儿没做,又去找了傅眕,告诉他一个消息:“城外可能还有一批物资,得想法子取回来。”
温束告诉他的那个地方,虽然在帝京郊外,但并不在他回来的路线上,他在半路就遇见大雪,担心家里出事,就先回家了,还没去温束的庄子上查看。
虽然温束说那个地方十分隐蔽,但是东西放在外面,总是难以安心,能运回来最好。
傅眕听完又惊又喜,傅瞻带回来那么多物资,已经让他十分高兴了,没想到还有。
只是傅瞻带回来的那些,是夏家弟弟给的,那这些藏在帝京郊外的,又是哪来的?
夏家弟弟不是本地人,怎么可能会在帝京置办地产,储藏物资。
傅瞻尴尬地笑了两声,怎么说,温束给的东西他拿就拿了。看他的样子,是决定在望乡城扎根,从此不回帝京了,那帝京郊外的物资放那也没用,只会白白放坏掉或者被别人拿去,所以温束才干脆拿来做个顺水人情。
清楚归清楚,一提来源,傅瞻难免想到温束那句“谢媒礼”,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傅小将军活到这么大,还是第一给人做媒,温束那个口气,总感觉他像是把义弟给卖了似的。
温束的身份有些不好说,从当初夏琛和温束本人的态度来看,他是不太乐意跟定国公府有太多牵扯,毕竟是人家的私事,傅瞻也不好跟兄长说太多,不然就显得太碎嘴了。
于是他含糊道:“你就当是夏家弟弟送给咱们的吧。”
这可是夏家弟弟的卖身钱啊,而且夫夫一体,温束送的跟夏琛送的,也没太大却别吧。
傅眕不明所以,但是傅瞻既然这样说了,他便不再寻根究底,把这份恩情也记在夏琛身上。
随后兄弟俩便商计起如何去取那批物资,以及哪些人去比较合适,以及该什么时候去。
时间的话,肯定是越早越好,迟则生变。
去的人,傅瞻肯定得去,一是他最清楚位置,二是葫芦娃只有他能用,不知道傅瞻在那里存的物资有多少,葫芦娃这种空间储存神器,用在这里再方便不过了。
傅眕本想同他一起去,但是家里肯定得留个能主事的人坐镇,所以他走不开。而且底下的士兵,一次也不能带走太多,得防着其他势力作乱,还得每日清理周边的僵尸。
最后决定拨出七八个好手跟傅瞻一起去,傅眕本想让他多带些人,傅瞻借口南瓜马车坐不下拒绝了。
他带回来的那辆南瓜马车,挑的虽然不是最小型号的,但也不大,是搜寻队外出常用的那种,坐五六个人正好,七八个也不嫌挤,后厢还能放很多物资。
出发时间宜早不宜迟,但今天肯定来不及了,虽然就在帝京郊外,但帝京作为京都可不小,而且现在天亮得晚黑得早,夜里僵尸更加活跃。
傅瞻跟傅眕商量好,明天一早出发,他带挑选好的士兵们去郊外,将那批物资取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回主线哦,以及
昨天和今天,加起来快九千了,四舍五入,就是加更了呀!你们怎么能说我从来不加更呢?!我要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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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5 章
出了帝京往西南方向走出十来里路, 是一片连绵的群山, 原先有消息说此处山上有汤泉,许多高门大户纷纷买了山地, 准备再次建立别庄。
后来不知怎的, 那才开出来的汤泉莫名出了问题,汤泉池子你泡死了一个勋贵家的子弟, 又有消息说那汤泉有毒,也有说此处风水不吉。
众说纷纭, 也没个确切消息,但是最后这片山地荒废了是真的。
傅瞻领着几个士兵, 按照温束给的路线,一路往上。
山林已经被皑皑白雪覆盖住, 马车上不去, 傅瞻将南瓜马车收入葫芦娃内,与士兵们一起步行上山。
原本的山路因为久无人踩踏, 已经长满荒草, 又落了这许多积雪,如不是有温束给出的路线图,傅瞻也相信他不会无端拿自己开涮, 单看这白茫茫的一片,谁能想到脚下有上山的路。
一行人跋涉前行, 山里积雪太后,一脚踩下去,半条腿都在雪里, 途中偶能见到修建了一半的破败的建筑,约莫是那些勋贵们建了一半的别庄。
被选来跟傅瞻同行的,都是身体素质上佳的好手,出发之前又做了顿好饭给他们吃,大家养足了精神体力。
他们没有在中途停留,憋足了劲儿往山上爬,温束给的地方藏在山窝窝里头,还很偏僻,一行人走了足足小半天,才找到那座几乎完全被白雪掩埋住的小别庄。
别庄修建的颇为精致,这是当初温束备下,准备邀请夏琛一起住的据点之一,不光储存了足够的物资,屋后还有一处热泉泉眼,修了个汤泉池子。
花大力气建造的庄子,哪怕一年没人照管,也没有破败到哪去儿,依旧是个很不错的过冬取暖胜地。
傅瞻按照温束所说,找到储存物资的地窖,说是地窖,不如说是地下室,面积很大,还铺了一层石砖。
举着火把下到地下室,傅瞻和他同行的士兵全都惊呆了,隔成好几间的地下室里,堆积了各种物资,粮食腌肉布匹盐各类调料,还有整筐整筐的菜干笋干菌干之类的干货。
各种物资分门别类的储存好,每种数量都十分多,尤其是粮食,装满了一整间屋子。
“少将军,这……”士兵们转了一圈回来,已经话都说不利索了,傅瞻回来之后,他们的伙食变好了,大家都知道他带了吃的回来。
但是库房里的存粮除了傅眕几人,其他人都没亲眼见到,现在这里这么多粮食,别说是这末日之后物资紧缺的情况,就是在末日之前,除了军营粮仓,也一次难见到这么多物资。
傅眕心中也是又惊又喜,夏琛给他带回来的物资,省点儿用,今冬是可以撑过去的,他们自己再想想办法搜集一些物资,南瓜也种起来,甚至还能有盈余。
温束跟他说这里存放的有物资的时候,他以为顶多是百十斤粮食,再加一些其他物资,毕竟这片荒山的名头他也晓得,谁会没事儿在这里存太多东西。
但是有粮食就不错了,现在傅眕他们外出,在帝京城里跑一天都不一定能寻回来十斤粮,不管这里藏了多少东西,都值得他们跑这一趟。
只是万万没想到,温束竟然在这里藏了这么多东西。
傅瞻心中升起一丝丝疑惑,以温束的身份,哪怕再不受待见,也不至于在吃穿上被慢待,他何必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存放如此多的东西。
倒好似他知道会有这场灾难似的。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闪过,傅瞻顿时一个激灵,他细细思索,将曾经听到的有关定国公府的消息全部从脑海深处扒拉出来,想从这些零碎的信息里串出一条主线。
他记得,以前温束这个定国公府小公爷,似乎声名斐然,听说是自幼聪慧,早熟稳重,年少时便有才名传出。
后来某一年,突然就没了消息,好像是生了重病被送去养病,但养着养着也没见好,从此以后逐渐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傅瞻虽然记不起具体是哪年,温束突然销声匿迹,但怎么想都觉得不太正常。
他是国公府嫡长子,外家还是颇有名望的世家,有外家庇护着,只要平平安安长大,定国公府迟早是他的。
如果说他是遭人陷害,这也说不通,真有这么回事,那人一开始就不会让他传出名声去,引起其他家族的注意。
再有,就算他出了事儿,当时林家也不会不管他,定国公府的嫡长子,怎么也不至于一直流落在外。
除非,是他自己不愿意回去。
那,又是什么,让温束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富贵?就算他不慕名利,以他了解的温束的性格,也不会将属于他的东西白送给关系并不亲和的庶兄和嫡弟。
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些富贵荣华,早晚有一日会如过眼云烟,所谓国公府嫡子的身份,甚至抵不上一袋大米?
他突然想起在望乡城的时候,听城民们吹捧夏琛,其中有一条便是春种的时候,大家都听了夏琛的,才保住半年的收成。
以傅瞻的了解,他家这个义弟,似乎并没有预测天时的能力,起初他以为是夏琛没有展现出的某种变异植物的能力,现在想来,也许是因为有人提示他?
所以,温束,是可以预知未来?
傅瞻盯着堆了好几件地下室的物资呆立良久,只觉得自己猜测的这一切,若是真的,简直可怕。
乱世已至,他跋涉千里,早就见过不知道多少各种各样的异人异能,但预知未来这种,却从未听说过。
天机不可泄露,自古以来,能知天机者,有几个会有好下场?
傅瞻忍不住想,温束为什么会告诉他这个地点,如果他能预知未来,那就该知道自己一定能看出不妥,就算不能预知,也不至于这般疏忽。
是因为相信他,还是因为“看到”他不会背叛他?
这些傅瞻都想不明白,温束这个人身上的秘密太多了,唯一值得庆幸的事,这样深不可测又邪正难辨的人,将一颗心都放在他那义弟身上,他那义弟又是个正派的。
不管如何,温束愿意送他这么多东西,这份恩情他都记在心里,日后若有机会,定会有所回报。
想清楚之后,傅瞻不再犹豫,拿出葫芦娃开始收东西。
幸好他想着葫芦娃没其他人可以用,留下也没用,就全带在了自己身上,否则这么多东西,他们几个人根本搬运不回去。
几个士兵第一次见到这般神异的手段,一个个惊讶不已,不过他们都是傅眕精心挑选出来的可靠之人,傅瞻用葫芦娃的时候倒不必避开他们。
用葫芦娃储存物资,不是想一想就行,使用者还得接触到需要装存的物资,东西太多,傅瞻花了好一会儿才全部装完。
今天走了长路,还爬了半天山,在地下室又耽误了一会儿,现在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如果这时候下山,走到半道上天就黑了,万一遇见僵尸就糟了。
傅瞻当机立断,让士兵在别庄里清理出一件屋子,今晚先在此处住下,待明日天明再下山归家。
或许是因为深山少见人烟,没有血气引不来僵尸,此处倒是清净。温束准备的物资里什么都有,他们收拾一番,随意弄了点儿东西吃,然后又安排了人守夜,随后便各自休息去了。
*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望乡城,夏家一家子正在聚在正房的堂屋,气氛沉默而尴尬。
夏老爷夫妻上座,左右两侧,一边坐了夏大郎一家和夏琛跟温束,另一边,空荡荡的只有两个人,南哥儿和柳娇。
柳娇一向开朗带笑的脸上,此时也挂着几分尴尬,旁边的南哥儿却还是一脸茫然不知事的样子,看得他老子夏大郎手直犯痒。
夏琛也有几分无语,还有一丝丝庆幸,在意外发现,全家人都已经连他未来和子笺过继谁的孩子以及孩子叫什么都快想好之后,他就知道他和子笺的关系瞒不住了——虽然也没瞒过,但好歹还是得正正经经跟家里人说一声。
结果还没等他做好准备开口,他家南哥儿跟柳娇的事儿先发了。
城里有人看见南哥儿跟柳娇牵手,柳娇还穿戴着南哥儿的围巾帽子!
这可不是夏琛前世那个风气开放的社会,哪怕在那个社会,年轻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孩女孩互相牵手戴另一人的取暖用品,也会让人知道他们关系不一般。
更别说现在了,在保守的古代,就算成了婚的年轻小夫妻,一起出门也不会牵手,显得……太暧昧了。
所以南哥儿和柳娇被撞见的这一幕,简直是在活生生向大家预告:我们俩关系不一般!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个正经说法,日后柳娇难免面对各种不太好听的流言蜚语。哪怕她是个异人,人家私底下说,她也拦不住。
所以夏家人一听见这个消息,着急忙慌地就赶紧把柳娇给叫到家里来,想听听这姑娘是什么意思,也是想把她跟南哥儿的事先定下来。
有侄子顶在前头,好歹他和子笺确定关系的消息放出来,不会让全家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们身上。
夏琛就很担心,他一跟家人坦白,爹娘机会给他和子笺办结契礼,毕竟在他们眼里,恐怕他们两个早就是老夫老夫了。
现在南哥儿舍身而出,他也多一些跟子笺相处磨合的时间,用来适应两人突然变化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抱歉更新晚了,明天恢复正常更新时间,么么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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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6 章
“那什么, 娇娘啊。”巧娘面带尴尬地开口:“这事儿本该由我们同你长辈来谈, 只是你一个小姑娘独身一人,只能跟你说了。”
巧娘对柳娇本就没什么意见,甚至早就当作自己的儿媳妇来看待了,只是自家儿子不开窍,每次提起都是一副“我和柳娇是兄弟”的表情, 气得巧娘真想揍儿子。
大儿子一心扑在训练和公事上, 身边连个关系好点儿的女性朋友都没有,为了不让二儿子跟他哥一样继续打光棍,巧娘真是操碎了心。
她本来打算趁着冬日大家都闲,多邀请柳娇来家里做客, 同时让小叔子好好给自家蠢儿子上上课,好让他开窍。
想到这里巧娘就气,明明是一个祖宗, 怎么小叔子就处处聪明处处好, 就连亲事,人家看上了人, 立刻就哄到身边慢慢培养感情, 轮到自家儿子,就跟个棒槌一样。
柳娇再冷静成熟,也只是个年轻的小姑娘, 感情方面的事儿,经历的真不多。
她自小身处的环境,身边的人一个个心眼子多得跟马蜂窝似的, 心眼少的根本就活不下来。
当初遇见夏琛一行人,因为她的身份,大家对她多有防备,只有南哥儿,只要不抢他吃的,就能开开心心跟人好,再简单不过的性子。
柳娇就喜欢跟这样单纯的人打交道,心不累。
说话也不用再三思索才敢说出口,说错了话南哥儿也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他一般不会生气,就算生气了,也很容易哄好。
他性格单纯但不蠢,城里有年轻姑娘看中他的身份,想嫁进夏家享福,用手段勾引南哥儿,结果被南哥儿毫不客气的拆穿了。
这些事南哥儿都不在意,也不曾跟家里人说过,他每天都开开心心的,认真工作,挣了钱就买好吃的,伤心失落生气愤怒这些坏情绪,好像在他身上永远存留不久。
柳娇越发喜欢跟南哥儿相处,跟他一起的时候,好似生活都变得轻松起来,没有什么事儿是一顿好吃的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至于南哥儿喜不喜欢她,柳娇自己也不敢肯定,但她想,应该是有一点儿喜欢的吧,毕竟她是除了南哥儿家人,唯一能从他手上分享到食物的人呢。
巧娘继续说道:“娇娘啊,你和南哥儿……若是你愿意,咱们就把你们俩的事儿定下来,好歹先有个名分,免得那些碎嘴的婆子们背后说闲话,你觉得如何?”
要她想,最好早点办喜事,只是人家姑娘脸皮薄,她不好直接说,先订婚下聘,其他的再慢慢商量。
柳娇慢慢地红了脸,低着头偷偷看了身旁的南哥儿一眼。
南哥儿虽然还是一脸茫然,但也感觉到他娘的话有些不对,忙道:“娘,什么事儿啊?!”
巧娘要气死了,她瞪了自家傻儿子一眼,见柳娇已经羞的头都不抬了,恨声道:“当然是你和娇娘的喜事。”
南哥儿大惊失色:“什么喜事?我和娇娘哪来的喜事?!”
不待巧娘说话,夏大郎忽地一下站起来了,厉声道:“你不检点,牵人家姑娘的手,毁人家清白,现在还敢说这种话,看我今个儿不好好练练你这身皮!”
“我没啊!”南哥儿吓得一蹦三尺远,几乎要抱头鼠窜了:“柳娇忘了戴手套帽子,我把自己的给她,咋就成牵手了?!”
冬天商铺不怎么开张,南哥儿买不到零嘴可馋坏了,今个儿柳娇说给他送点儿吃的,他拿了东西,两人站一起说话。
他见柳娇没戴帽子手套,冻得瑟瑟发抖,想着自己皮厚,冻一冻也没关系,柳娇这样的小姑娘都娇得很,不禁冻,就把自己的帽子和手套摘下来给柳娇。
他个高手大,手套也大,柳娇手小,戴上一只,手套要掉不掉地拢在手上,另一只戴起来更不方便。
南哥儿见了,也没想太多,把柳娇给他带的零嘴儿往衣兜里一塞,然后帮着柳娇把手套戴好。
结果让别人看见,就是南哥儿捧着柳娇的手放在胸前,别提多亲密了。
“你闭嘴!”巧娘大喝一声打断南哥儿的话,不管南哥儿是不是真的给柳娇戴手套,两个孩子交往过密是真的,柳娇的名声出现瑕疵也是真的。
而且看柳娇的意思,是喜欢南哥儿,就算南哥儿不愿意,也不能当着人家姑娘面这般下面子。
可是南哥儿该说的已经说完了,柳娇脸色一白,勉强笑了一下,挡在夏大郎面前不让他动手,低声道:“夏伯父,夏伯母,南哥儿说的没错,他只是好心借我手套,并没有做错什么,你们不要责怪他。”
“对啊对啊,你们看柳娇都这样说啦!”南哥儿站在柳娇背后,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以为柳娇只是单纯地在维护他,顿时开心起来。
柳娇脸色更加难看,脸上的笑已经维持不住了,夏夫人捂住额头,巧娘更是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她们继续说合,到好像是在逼着南哥儿低头似的,柳娇是个骄傲的姑娘,必不能接受。
柳娇白着脸,礼貌地跟屋里众人打了声招呼,然后就告退要走。
南哥儿偷偷打量了一番长辈们的脸色,总觉得柳娇走了自己要倒霉,于是殷勤地说:“都这么晚了,留下吃顿饭吧,我娘下午还去买了只肥鸡回来,炖汤喝最鲜了。”
柳娇怎么可能会留下吃饭,她刚要拒绝,一直沉默的夏琛突然叫住她:“请等等。”
他身份超然,不说话也就罢了,一旦开口,柳娇怎么也得给个面子。
南哥儿还以为小叔是在帮他,刚要笑,就听夏琛说:“你觉得,我小师弟如何?”
不光屋里其他人,就连当事人柳娇都一脸茫然:“什么?”
夏琛微笑道:“是这么回事,我那小师弟,你也认识,长相俊美为人正派性格温和,有才华有能力,而且他跟孟先生一样,都只打算一生一世一双人,不纳妾不二心。”
他这副赤.裸裸地做媒口吻,惊得大家下巴都快掉了,今天找柳娇过来,不是商量她跟南哥儿的事儿吗?怎的突然就换人了?!
唯有南哥儿还一脸茫然地看着夏琛,不知道他小叔突然提孟明峻做什么。
柳娇也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一招给打蒙了,不等她反应过来,夏琛已经继续道:“师娘一直发愁师弟的婚事,恰好我问过师弟,他对你的印象很好,还跟我夸你来着。”
“不是,我……”柳娇懵完了,哭笑不得地想拒绝,夏琛却不给她机会,抢着道:“要不你跟他多相处相处,就知道了,也不用做别的,小师弟也挺爱吃东西,你就跟对南哥儿一样,平时多给他送点儿吃的……”
“不行!”不待他说完,南哥儿着急地打断他。
柳娇怎么能给别人送吃的呢?她每次攒的好吃的,除了给那几个小崽子,都是给自己的,那么多好吃的,给了别人他不是没有了吗?
“为什么不行?”夏琛斜他一眼,不客气道:“柳娇愿意送好吃的给你,是人家姑娘好心,你还赖上人家了?”
南哥儿又气又急,大声道:“我也给她送吃的了!”
“吃不完的就给人家,你还好意思说。”
“我没有!”南哥儿吼得超大声:“我最喜欢吃的牛奶糖我都没舍得吃,我也给她了!”
他也不是真不知好心只进不出,柳娇对他好,送了他那么多好吃的,他觉得好的东西,也会给柳娇留着。
夏琛愣了一下,他是真不知道有这回事,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故作不屑地哼了一声,说:“你那几颗糖值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吃了人家柳娇多少东西。”
“我、我……”南哥儿气得说不出话来,又不敢跟夏琛动手,把地跺得闷响,两脚下去把地砖踩裂了。
夏大郎一蹦而起,冲上去就锤他:“你个败家子儿,你想干啥,拆屋子啊!”
其他人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夏夫人巧娘他们就看戏,柳娇怔怔地看了眼被打得嗷嗷叫的南哥儿,嘴角控制不住地上翘。
办法奏效,夏琛怀着死活说不通这榆木疙瘩的怨气,火上浇油道:“对了,你日后别老是去找柳娇了,自个儿去钓鱼捉兔子,人家姑娘以后嫁了人,哪能跟你到处跑,不像话。”
正转圈挨揍的南哥儿突然不躲了,夏大郎收手不及,一巴掌拍在他背上,“砰”得一声闷响,巧娘当时脸就变了,打儿子是一回事儿,下狠手又是另一回事,咋能没个轻重。
好在这会儿还有更重要的事儿,她才没爆发,夏大郎讪讪地收回手,悄莫坐回去,夏夫人一巴掌拍在他胳膊上,算是替孙儿报报仇,巧娘也气哼哼地拧了他一下。
“你不跟我出去玩儿了吗?”南哥儿怔怔地看着柳娇,眼眶有点儿红:“我下次不抢你的鱼了,兔子腿给你吃,要是、要是你不想捉鱼逮兔子,我们去玩儿别的啊,你上次不是说我小叔堆的那个雪人好看吗?我给你也堆一个行不行……”
柳娇眼眶也跟着红了,她脸上的表情似哭似笑,刚要说话,夏琛冷酷无情地替她回答了:“不行,你看看嫁了人的姑娘,哪个会跟别的男人出去玩儿,你可别害人家。”
“对了,平时也要保持距离,别动不动就去找人家。”
南哥儿急了,用力抹了把脸,急声道:“柳娇,你别嫁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 南哥儿:过来,我们打一架!敌视.jpg
孟小师弟:哈喽,你有事吗?看见我头上的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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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7 章
这次不用夏琛说话, 巧娘这个亲妈亲自补刀:“凭啥啊,你凭啥要人家姑娘别嫁人, 欠你的啊?!”
说完好似自言自语一般愤愤不平道:“我也觉得人家小孟先生比你好, 幸亏没给你们俩定亲, 不然多耽误人家娇娘。”
南哥儿已经顾不得生气了, 他脑中灵光一闪,大声道:“柳娇, 我娶你,你嫁给我吧!”
只要柳娇嫁给他,他们一起干什么都可以, 不管他是真的给柳娇戴手套还是牵她的手, 都没人能再说什么闲话。
他可以天天同柳娇在一起,就像他小叔和他那个大少爷一样。
傻儿子终于开窍了, 巧娘都快老泪纵横了,好好一儿媳妇都差点儿让儿子作没了,她气得差点儿没晕过去。
幸亏小叔子靠谱,三言两语将局面拯救回来。
巧娘激动地朝柳娇看去, 见着姑娘虽然红着眼眶,但脸上却带着笑,就知道有门,当即心中大喜。
这儿媳妇, 到手了!
然而夏琛好像入戏太深,棒打鸳鸯上了瘾,对着南哥儿穷追猛打:“嫁什么嫁, 你有啥啊张口就要人家姑娘嫁你。房子有吗?积蓄有吗?聘礼拿的出来吗?”
南哥儿:“……”
都没有,他的钱都拿来买吃的了。
把侄儿打击得蔫头巴脑,夏琛又去劝柳娇:“小姑娘眼睛可得放亮点儿,别轻易被骗了去,宁信世上真有鬼,莫信男人一张嘴。他随便说说你就随便听听,千万别往心里去。”
夏琛宛若拯救被骗失足少女的正义人士,甚至不惜将自己也骂进去。
南哥儿急得满头大汗,委屈地快哭出来了:“小叔,你是我亲小叔吗?”
哪有这样的,不帮他就算了,还老是拆他的台。
夏琛冷笑一声:“我是不是你亲小叔,你问问你爷爷啊!”
南哥儿一个激灵,扭头一看,他爷正虎视眈眈地看着他,大有客人一走就让他知道知道自己姓啥的意思。
南哥儿那点儿火气瞬间萎了,他偷偷看了眼柳娇,柳娇安安静静地立在那里,没有反驳他小叔的话,但也没有认同。
“我、我能攒钱。”南哥儿不是笨,他只是懒得想,这会儿下定决心,他开始积极思索解决的办法。
他转身走到柳娇面前,难得一脸正色:“你等等我好不好?最多一年,我肯定能攒够聘礼。”
以前他的快乐是每天都有好吃的,现在他的快乐是能够和柳娇一起吃好吃的,如果少了柳娇,那份快乐好像一下子变得单薄了。
所以南哥儿想,他可以先忍一忍,不买好吃的了,把自己的工资全都攒起来,护卫队收入不低,他多接些巡逻任务,等天气暖了雪化了,找个搜寻队加入,再赚一些外快,很快就能攒够聘礼钱的。
柳娇捂着脸哭起来,她喜欢南哥儿单纯和孩子气,但是她不知道,一个男人太过孩子气,喜欢他的女人会有多辛苦。
刚刚南哥儿反驳他们的关系,甚至笑嘻嘻一点儿都没感知到她难过的情绪的时候,柳娇有一刹那,真的差点哭出来。
幸好。
幸好夏少爷帮她点醒了南哥儿,否则就算他们真的在一起了,她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一天因为感受不到南哥儿的在乎而放弃这份喜欢,他们会不会成为一对怨偶。
“你、你别哭啊!”南哥儿慌了,他第一次见柳娇哭,他不喜欢女孩子娇娇弱弱动不动就哭,柳娇从来都是飒爽开朗的,所以他喜欢跟柳娇相处。
可是现在柳娇哭起来,他不但没有看见别的女孩儿哭的时候那种厌烦和想要躲避的感觉,反而觉得心口一抽一抽的疼,特别难受。
“柳、娇娘,你不要哭,我、我这些都给你……”南哥儿以前都是柳娇柳娇的叫着,这会儿却鬼使神差地跟着他娘一起叫了一声“娇娘”,还慌手慌脚的把自己兜里揣着藏着的小零嘴都拿了出来往柳娇面前送。
坐而看戏的巧娘瓜子都快嗑不下去了,她是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看见自家这不开窍的傻儿子哄小姑娘哟。
唏嘘完了又有点儿酸,养这么大的一儿子,也没从他手里得过点儿他攒的小吃食,真是白养了。
小叔子说的真对,就该让这小子自己攒钱出聘礼,她这个当娘的把儿子拉扯到这么大,已经很尽心了,顶多帮他周全一下婚事,其他的,就让这小子自己准备。
柳娇哭得呜呜咽咽不能言语,南哥儿在一旁忙着哄,夏琛歪头看了会儿,挑起嘴角笑了笑,觉得自己真是个十分称职优秀的长辈,特别擅长调.教熊孩子。
为了侄儿未来的幸福生活,他应该一次给他整明白了。
于是夏琛一把拽过南哥儿,语重心长道:“光有钱可不够,求亲之前,你可得想清楚,娶了人家姑娘,以后就得敬她重她爱她护她,不让她受委屈,让她过好日子,你觉得你能做到吗?”
南哥儿觉得自己也想哭了,他把头点的下巴都快出残影了:“能啊,我肯定能,娇娘,我一定会让你过好日子的。”
所以小叔我可求求你了,快闭嘴吧!
柳娇被感动得不行,她都顾不上夏琛给她使的眼色了,哽咽着道:“我等你,等你多久都行,我可以不要聘礼……”
“不行不行,得要的。”南哥儿一旦开窍,脑瓜就灵活得不得了,抢在所有人之前先开口道:“别的姑娘有的,我都应该给你。”
完了又讨好地对夏琛说:“我得向我小叔学习,像他对温、温叔叔一样对你好,是吧小叔。”
他还顺口改了一下称呼,成功换来温束一个难得的赞赏加鼓励的笑容,当即心中大定,觉得自己这回表现超好,他小叔肯定不会再继续为难他了。
夏琛:“……”
我觉得你在报复我,而且我有证据。
“说你的事儿,别扯些有的没的。”
夏琛不敢去看旁边的温束,也不敢去看屋里其他人的脸色,强撑着一副淡定模样安排道:“人姑娘既然答应了,那就先定个亲,什么时候你攒够钱娶媳妇了再说成婚的事儿,要是你一年还没攒够,人家姑娘有别个追求者,你也不许拦。”
“我肯定能攒够!”南哥儿攥着拳头大声道:“柳娇会嫁给我!”
“跟我嚷嚷没用,看你自己表现。”夏琛冷着脸道。
巧娘看够了热闹,这会儿也该轮到她出场了,连忙走过去亲热地挽着柳娇胳膊,留她在家里用饭。
转脸对上自家蠢儿子,又冷下脸道:“没点儿眼力见儿,还不去打盆热水来给娇娘擦擦脸。”
“唉。”南哥儿应了一声,转身就跑出去了。
巧娘拉着柳娇坐下,夏琛也坐回自己的位置,心累无比地端起茶盅准备喝口茶水。
“冷了。”
刚碰到杯子,手就被抓住,温束将他杯里的残茶泼掉,从茶壶里倒了杯温热的茶水塞进他手里。
夏琛匆匆道了声谢,捧着杯子低头喝茶,掩饰自己不太自然的表情。
“我也能做到。”温束却突然开口道。
“什么?”夏琛不明所以。
温束轻笑一声,学着夏琛刚才的语气一字一句重复道:“敬你重你爱你护你,不让你受委屈,让……”
夏琛一口茶差点喷出来,扑过去捂住温束的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温束虽然没用太大的声音,但也没有可以压低声音,这么近的距离,旁边坐着的夏家人和柳娇这个半个夏家人,几乎都听见了他说的话。
夏琛已经窘得快抬不起头了,他教训南哥儿的时候一套一套的,轮到自己身上,特别容易害羞不好意思。
他只顾着害羞了,忘了自己准备跟家里人坦白关系但还没说出口。
于是屋里其他人同时露出担忧的表情,夏夫人和巧娘怕夏老爷生气,夏老爷怕老妻接受不了,等眼神一对上,哦豁,你们怎么都知道。
大家伙儿一下子都有些懵,搞不清楚怎么回事,难道是元宝他已经做好其他人的工作了?
还是夏老爷最先回过神,他觉得自己作为见过大场面的人,应该比其他人能担事儿。
“你给我起来,看把人家子笺压的,多大人了像什么话?!”
风水轮流转,刚才夏琛坑侄子坑得风生水起,转头被自家老爹训得灰头土脸。
夏琛跟温束亲密惯了,扑过去压在他身上也没觉得不对,温束还伸着手臂护在他身侧怕他撞到桌子,但在老爷子看来就有些欺负人了。
夏琛连忙坐直了,一眼看过去,他娘他嫂子脸上的表情都有些纠结,他立时反应过来,露馅了。
也就是慌了那么一瞬间,夏琛便冷静了下来,反正本来就要说的,趁此机会坦白了也好。
他握住温束的手,郑重道:“爹、娘、大哥、嫂子,我和子笺在一起了。”
夏大郎自从失手把儿子打响了,被媳妇强势镇压不许说话,这会儿没忍住接了一句:“你们不是早就在一起了?这是准备结契?”
夏琛:“……”
嫂子你下手真的太轻了,太轻了!
“我有积蓄,结契礼需要什么,我明日便去准备。”
结契跟成婚不同,没有男方跟女方下聘的环节,而是结契双方互换结契礼,通常都是给对方准备的礼物。
温束脸上的笑简直不要太灿烂,要不是现在外面漆黑一片,他恨不得现在就去把结契礼准备好。其实他早就想准备了,只是现在世道变了,以前规制里的东西可能不适用,他想先问问夏琛的意见。
作者有话要说: 采访一下连看两场却始终没有台词的东哥儿,您对这两场定亲活动有什么看法吗?
东哥儿(精神恍惚):有……
首先,感谢各位长辈对我的忽视,这是对我最真切的爱护。
其次,没房、没车、没积蓄、没女朋友,不打算成亲。
最后,祝小叔和温叔叔结契快乐,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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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8 章
屋子里一片寂静, 任谁都能看出温束脸上的笑容有多开心多期待。
夏琛同样能看见,他甚至还能感受到扶在自己腰后的那只大手正克制不住地微微收紧, 轻易暴露了主人紧张的心情。
他微微垂下眼睫,子笺此刻的表现,一点儿都不像一个刚刚了解到自己心情的开始恋情的人, 反而像是期盼已久, 久到他难以压抑自己内心的渴盼。
这般矛盾的情态,让夏琛不免深思, 子笺是否真的如他所以为的那般单纯,他曾经那些亲密暧昧的话语言行, 是否真的只是无意, 抑或根本就是他自己自导自演。
作为当事人,他久不开口, 夏家其他人也隐隐察觉出不对, 个个都沉默着不敢说话。
温束脸上灿烂的笑容渐渐转淡,熠熠生辉的眼眸染上一层暗红血色,他手指用力, 手臂牢牢锁在夏琛腰背上, 声音低哑微喃:“怎的, 元宝不愿同我结契?”
“你抓疼我了。”夏琛拧眉出声。
温束立刻松了手劲儿,尔后轻柔地在他后腰处揉按片刻。
夏琛扭头看去, 身旁之人眼睑低垂,脸上的表情恢复了往日寡淡冷漠的样子,眼里氤着一层血色, 显然主人在竭力压抑那些不好的情绪,但是手上的动作却无比温柔。
夏琛的心一下子软了,他知道这人有多桀骜不驯,偏偏在他面前卸下所有防备,恨不能将他护在羽翼下,不让他收到丝毫伤害。
他长叹口气,罢了,便是真的骗他,总归那一颗心是真的,他既已经收下,便该细心呵护好生珍藏,不叫他伤心难过。
这般想着,夏琛反握住温束的手,轻声道:“我也有积蓄,只是我的结契礼还未备好。”
温束蓦然抬头,眼底是不容错辨的欣喜:“元宝,你……”
夏琛冲他笑了一下,转头对夏夫人和巧娘说:“娘,大嫂,我不太清楚结契礼应该备下哪些东西,烦劳你们帮我列个单子,我好去准备。”
他以前从未想过自己会跟一个男人结契,自然不会去了解这方便的信息,此时只能求助于两位长辈。
“欸,保准给你列好。”夏夫人和巧娘皆一口应下,喜笑颜开,她们心中早就接受了温束的身份,既然如此,两人能正式结契,便是喜事一件,家里也算是添丁进口了。
“请也给我一份。”温束出声恳求,夏夫人和巧娘自无不应,看着两个孩子交握在一起的手,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他们今日本来是打算敲定南哥儿的婚事,没想到这小子死不开窍差点儿把媳妇气跑了,虽然最后结果是好的,但看样子两人的婚期怕是得往后推一推。
好在阴差阳错的,先把夏琛和温束的事儿定了下来,他们两情相悦,也没有其他方面阻碍,备好结契礼之后,就可以办喜事了。
至于结契礼,对于其他人可能会比较花费功夫,或者根本凑不齐,但对于夏琛和温束来说,却都不算事儿。
夏琛不用说了,整个城市的物资都尽他取用,空间里还有各种库存的好东西,实在想要点儿稀奇的,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他也不吝于砸下巨额金子去抽奖池刷礼品。
而温束这边,他虽然孑然一身,但不代表他没钱,望乡城建设至今,他帮夏琛做的事儿可不少,不管是城墙设计督建还是训练护卫队,夏琛都是给他计算了工资的。
只是他平时吃用都是夏琛备好的,也懒得去领那份钱,于是夏琛便将他的工资单独存起来,只等他要用的时候拿给他。
这是夏琛自己记着的,也跟温束说过了,不过温束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打算管夏琛要。
他既然知晓会有末日,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告诉傅瞻的那个物资点,只是他囤积物资的数个据点之一。
温束有手段有谋略有身份有人手有钱财,想弄些据点出来,简直不要太容易,而且为了隐蔽性,他选择的都是荒僻的地方,既不容易被发现,买下土地的时候还十分便宜。
现在这世道,他随便去掏个物资点,拿到的物资能换到他想换到的任何东西,以前是夏琛什么都不缺,他懒得跑,也不想离开他,如果真用得上,他自然是愿意走这么一趟的。
经过这一遭,夏琛和温束的关系算是定下来了,只等两人备好结契礼,便可正式结契。
屋里的夏家人都是喜气洋洋,柳娇这个半个夏家人,刚还哭得直抽抽,就这么一会儿,情势变得她都没反应过来。
等醒过神,她眼泪都忘了,忙不迭地先跟夏琛和温束道了声“恭喜”。
她是真的感激夏琛,不管是当初同意带她一起来望乡城,给她一个容身之所,还是刚才出言帮他说话。
她自己能与心悦之人共结连理,也很替夏琛欢喜,他能与相爱之人共度余生。
夏琛微带着点儿羞意跟柳娇道谢,温束也难得地对外人有个好脸色,笑容温和地跟柳娇点了点头,很客气的说:“也恭喜你。”
未来的一家人能相处融洽,夏家人都十分开心,乐完了,巧娘忽然想到夏琛开始跟南哥儿说的话,一拍大腿,小心询问道:“元宝啊,你先头说的,小孟先生他……”
他们两家关系好,若是小孟先生真对柳娇有点儿意思,他们倒不至于有什么想法,就是觉得怪尴尬的,得把这是了解了,免得以后年轻人相处不自在。
柳娇听见这个问题,也将目光投向夏琛,她跟孟明峻打过交道,尤其是城市建设之初,毕竟那会儿什么都缺,经常需要她的异能,孟明峻又总理各项杂事,时常需要请她去帮忙。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孟明峻会对她有什么想法,明明平时也没见他对自己有什么特殊表示。
非要说的话,态度比较和善就是了,不过他本就是性格温和的人,也说明不了什么。
夏琛听见巧娘的询问,愣了一下才反应她问的是什么,当即笑起来。
巧娘不明所以,问:“你笑什么?”
夏琛轻咳一声,道:“师弟确实跟我夸过柳娇,说她异能极好用,希望调她去行政厅帮忙。”
这他可没说谎,被巨额工作忙昏了头的小孟先生,对任何能帮他减轻工作任务的人都抱有极大好感。
夏家人这才明白,感情是这种夸奖,夏琛说话说一半藏一半,故意诈南哥儿呢!
“你这个坏小子。”夏夫人哭笑不得,拿指头点点他:“有你这么坑侄子的吗?”
夏琛义正言辞道:“我这是挫折教育。”
要是没他,南哥儿的媳妇儿早就跑了。
大家于是都笑起来,就连柳家也红着脸偷笑,屋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恰此时,房门突然被撞开,南哥儿一手拎着个壶口还冒烟的大铜壶,一手提着铜盆夹着毛巾,满头汗的走进来,边走边嚷嚷着:“你们笑啥,那么大声,我走门外都听见了。没热水了,我现烧的,柳、娇娘你来洗洗脸。”
“自然是有开心的事才笑。”巧娘瞥了眼蠢儿子,这么傻,幸亏有个聪明的小叔子照看着。
屋里其他人喝茶的喝茶嗑瓜子的嗑瓜子,没一个拆巧娘的台,只有东哥儿同情的看了弟弟一眼,心中越发坚定了抱紧小叔大腿的决心。
待客的屋子里并没有放用来洗漱的用具,脸盆还是南哥儿去自己屋里拿的,他将盆子放在桌上,就想倒水喊柳娇来洗。
巧娘快被他蠢哭了,哪个年轻姑娘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梳洗的,她一把推开傻儿子,拉起有些无措的柳娇,和善道:“走,先去我屋里梳洗。”
说完又白一眼南哥儿,没好气道:“把水拎上。”
“哦。”南哥儿听话地拎起水壶跟上,走出两步,又跑了回来,凑到夏琛身边腆着脸道:“小叔,把你擦脸的那个东西给我点儿呗。”
第一瓶擦脸霜已经用完,只能用后来抽到的宝宝擦脸霜的夏琛老脸一红:“什么擦脸的东西,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用那种东西,你去问娘要。”
南哥儿今天的脑子大概在哄媳妇的时候已经用完了,直挺挺地怼了回去:“就是你每天擦脸的那个奶白奶白的,还香喷喷的东西,你给我点儿嘛。”我好给我媳妇儿用。
夏琛又气又羞,面红耳赤道:“没有,赶紧走!”
“有!我看见了,那次你没涂好,还是温、温叔叔给你擦的!”南哥儿说着转头向温束求助:“是吧温叔叔。”
夏琛眼前一黑,恨不得将这个不孝顺的熊侄子给灭口了。
偏南哥儿极没有眼色地还看着温束,等他给自己作证,屋里其他人,长辈们看热闹,东哥儿捂脸叹息一声,觉得这弟弟怕是救不了了。
只有柳娇心有不忍,想去拉南哥儿离开,被看戏上瘾的巧娘一把拉住。
夏琛着火的眼眸朝着温束瞪去,大有你敢说是我就连你一起收拾了的气势。
温束抿唇忍笑,虽然自家小孩这副羞怒的小模样挺好看的,但是为了不在自己的亲事上凭添阻碍,他捏了捏夏琛的手以示安抚,然后对南哥儿说:“那是我给你小叔调制的乳膏,你若是想要,我将方子给你,你自去自己调配了便是。”
言下之意,我给你小叔做的东西你就别要了,真想讨好媳妇儿,跟我学学,自己去做。
南哥儿信以为真,既然是温束送给他小叔的,那他确实不太好意思要,便挠挠头走了。
南哥儿一走,看戏的夏家人为免对上明显在气头上准备找事儿的夏琛,一个个打着哈哈都说有事,忙不迭地跑了。
人都跑了,夏琛气没处发,恨恨地捶了下桌子。
温束张开手掌包住他的拳头,举到自己唇边亲了亲,嗓音含笑道:“真生气,我帮你把他收拾一顿,做什么糟蹋自己。”
“算了吧。”夏琛拒绝了,到底是自己亲侄子,万一真被子笺打残了咋办,反正他想收拾这小子,有的是办法。
说完他想起刚才温束的话,挑眉看他:“你还是先想想,万一南哥儿来管你要方子,你给他什么。”
温束将夏琛的手包在自己手里,一边揉捏着一边漫不经心道:“那就给他写一张。”
夏琛惊讶道:“你真的会?”
温束点点头,不甚在意道:“嗯,以前看过,我母亲的嫁妆里,也有一些不错的方子。”
这些都是大家族女眷的秘方,温束他娘出身世家,自然也有这样的方子。
“好用吗?都有什么功能?防冻防晒?”夏琛来了兴趣,奖池里奖品种类繁多,对应的就是想特定去抽什么就比较困难了。
如果温束能自己做这些东西,他就不用费劲去抽奖了。
“都有,应该效果还不错。”温束一边回忆一边答道,他记得林家那些女人保养得都十分精细。
而且除了防冻防晒,还有沐浴后涂抹在身体上使皮肤嫩滑的,长期食用使身体含香的,甚至是……助兴的。
想到这里,温束眸光微闪,突然想起自己好像没有最重要的一种方子,毕竟他以前从未想过,会同男人结契。
他将此事记在心里,默默标了个重要标志,面上却一派淡定,十分温和地对夏琛说:“等我寻了材料,想要什么我给你做。”
对温束心思一无所知的夏琛,只顾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语气惊奇道:“子笺你太厉害了吧,你还有什么不会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温.万能.手工帝.束:今天也没有崩人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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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姓段我爸是园长 40瓶;荒芜 30瓶;锤子一榔头、蔺惜. 20瓶;四季风景 5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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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9 章
在夏琛和温束、南哥儿和柳娇的婚事宣布之前, 望乡城先后有几对年轻人结成伴侣。
本来一般人家结亲,不会选在冬日,尤其是这样积雪深厚寒风肆虐的天气, 光走一遍礼就能把人折腾得不行。
但是前一年大家伙儿几乎忙碌了一整年, 没谁有个空闲的时候, 年轻人想谈个恋爱都没工夫, 更别说费事费力的婚事。
这冬天一闲下来, 除了必须继续工作的少数人,大部分人都十分清闲, 后来夏琛又开放了大食堂给他们作为活动场所, 更是促进了年轻人的交流。
有那么几对, 慢慢看对眼, 互相有点儿意思,这个时代不讲究先谈个恋爱,不合适了就分手, 一般互相有好感,年岁又合适, 就可以商量婚事了。
加上现在的世道不如从前,婚礼好多步骤都要变, 不说别的,就说那下聘, 往日那些惹人眼馋的聘礼,现在很多都不合用了,甚至不如一袋米一匹布更受人欢迎。
而年轻男孩在婚姻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 也是根据他们各自的能力、工作发生了改变。
最受欢迎的肯定是异人,不晓得哪来的说法,说异人生的小孩,很有可能也是异人,因此城里的异人都受欢迎极了。
只是普通人自知配不上,不敢妄想,顶多有那么些生的漂亮的姑娘和俊秀的少年,往他们面前多凑一凑,指望能用美色打动异人。
孟明峻易杉这种行政人员跟护卫队成员的受欢迎程度不相上下,家长们看中行政人员工作稳定安全,手里还有权力,年轻的小姑娘们崇拜威武英挺的护卫队,觉得有安全感。
异人不敢随便攀附,这两者在冬日倒是多了不少人说亲,原先干媒婆的那个老婶子,又重拾自己的饭碗,整个冬天几乎跑遍了所有的住宿区。
就连夏家和孟家,也没逃过去,夏家是来给东哥儿说亲的,孟家自然是孟明峻。
除了这两类,原本的清河村的年轻男孩,在婚姻市场上也占有一大优势——他们有房。
后来的城民住房是租住,按照夏琛的意思,后期会开放住房购买,但是现在,大部分后来的单身小伙儿,都住的是四人间。反正一个单身汉也要不了那么多地方,还不如把钱攒着买点儿其他得用的东西。
然而要结婚就不成了,别的不说,总不能让新娘跟他一起挤四人间的单人架子床吧。
所以要么是家里本就有房,结婚后家里人自行调配出给新人住的地方,要么就是手里有积蓄,能自己租一间屋子,就算租不起套件,一个单人宿舍也够年轻的小夫妻先住着了。
一旦有这种人情交往,难免发生矛盾,以前没关注的时候,好像都不存在,等自己要结契了,耳边好像出现的都是这方面的八卦。
于是夏琛听到了诸如:
#本地有房独生女看上一穷二白外来打工仔,父母不同意棒打鸳鸯#
#好兄弟喜欢上同一个姑娘,姑娘嫁给了另一个男人,这俩好兄弟在一起了(?)#
#姑娘倒追某护卫队成员,谁知这位兄弟看上了姑娘的哥哥(??)#
夏琛:“……”迷茫.jpg
“所以现在结契其实这么普遍的吗?”他对着跟他分享八卦的巧娘发出疑问,听了三个八卦竟然一半都是讲男男关系。
巧娘正在做一件红棉袄,是准备送给自己准儿媳的,闻言道:“嗨,这不是姑娘少嘛,那么多单身汉,娶不着媳妇也想找个伴儿,可不就朝自己兄弟下手了。”
话糙理不糙,因为古代社会的重男轻女思想,其实从某种程度上,男女比例一直是失调的,高门大户三妻四妾,乡下穷苦人家可能一屋子光棍。
军营里的那些老兵,更是从小光棍熬成老光棍,得亏夏琛他爹年轻的时候长得俊,把夏夫人骗到手了才被征去当兵,否则等他退伍回乡,照样是个老光棍。
也就是国家常年征战,且多有战败的时候,才会因死亡的战士过多,女性比例提高。
末日一来,女性作为体力上的弱者,往往很难在僵尸爪下逃生,而且因为僵尸对血气的敏感,自带生理期debuff的女性,更是在末日里活得举步维艰。
这就算了,好不容易从僵尸爪下逃生,那些在无序社会释放所以恶念的人,往往会朝着出于弱势地位的人下手,女性和孩童首当其冲。
当初从罗校官那里带回来的八百余俘虏,其中女性占比不到五分之一,孩童更少,其他多是年轻力壮的男子,否则也活不下来。
后来陆陆续续收拢的人手,女性也比男性要少很多,这样一来,未婚女性有更多选择,会优先选择更优秀更有能力的人,剩下的年轻人其实也不差,就是找不着媳妇……
想明白后的夏琛陷入惊恐,以前听说过什么光棍乡光棍村,再这么发展下去,难不成以后别人会管他们望乡城叫光棍城?
不行不行,光棍城城主什么的,这个称号完全接受不了,他立刻在心中将城市建设和城市开放的进度再次加快,同时准备鼓励生育,尤其是女孩,一定要好好养。
话说回来,春节后,夏琛接连参加了好几场喜事。
有成婚礼,有结契礼,大家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各种习俗也顺应时事发生变化。
比如以前的聘礼嫁妆,富裕人家暂且不提,平常的小户和农户,一般都是给多少银钱,还有一些首饰、茶叶、京果、三牲等。
也有那贫困些的,姑娘嫁过去可能就一身衣裳,顶多再带一床铺盖或者一个箱子,便算是家具了。
现在自然发生了变化,比如金银这些用不了了,就换成彩币,因为白色在古人的思想里不太吉利,所以一般是绿币或者蓝币,后者是可是富裕人家才舍得给的。
首饰现在不值钱了,就撤掉了换成粮食,这个最实在。
茶叶的话,附近山上有老茶树,原本的清河村村民家里一般会存一些粗茶,勉强也能够用。
其他凑不齐的东西,皆都删除,另外姑娘出嫁,家里人还会专门去买南瓜种子当作陪嫁,寓意以后吃食源源不绝,真的是非常顺应潮流了。
男性结契的话,一对同心佩、一对发簪、一对印章是比较常规的结契礼,讲究一点儿会要求玉佩、发簪、印章皆各自取材相同,一般家庭的没那个条件,也会选择相同的款式。
某些地方,比如巧娘打听来的,还会给对方绣一条腰带,这个也不是当地风俗里强制要求的,而是如果是真心恋慕,自会做了送给夫郎。
因为这种活儿一般是女性做,所以这种风俗里,默认送腰带的是……咳咳,是断袖里压人家袖子的那个。
另一方如果也真心恋慕,则会在结契礼时戴上这条腰带。
巧娘说这个风俗的时候,是当着夏琛和温束的面一起说的,一边说一边偷偷打量这两人的脸色,试图判断出他们谁是压袖子的谁是断袖子的。
这两人都同床共枕快一年了,整天黏糊的不行,巧娘她们各自心里也猜想过,到底谁压得谁。
温束一身气势,各自还比夏琛高半个头,但是夏琛他也不弱啊!
这种事她们只敢在心里想想,问是不可能问的,所以巧娘得知这个风俗的时候,才会暗搓搓地把他们俩都叫来说,看看他们谁会去绣那个腰带。
要知道,他们本地根本就没有这种风俗的。
夏琛和温束互相对视一眼,温束微微一笑,夏琛先行移开视线,除了这一眼,再没有其他任何表示。
说回结契礼,常规的这些东西他们都是能备齐的,除了同心佩,其他两样现在都还用得上,自然得备着。
温束不愿意把同心佩去掉,他喜欢这个名字,便主动提出这三样都可以他来准备,夏琛不愿意,结契礼哪能让温束一个人去办。
但是他当初收集物资的时候,根本没去关注那些价值已经完全跌落的玉石首饰,现在能搜集到的材料都十分一般。
最后两人协商,温束出材料,两人一起制作,他心里默默惦记着,得给温束送点儿别的什么东西。
思来想去,他决定给温束打造一把新武器,用他存下来的兵器果,重新设计,最好是那种能变形,变成各种不同兵器的。
温束精通各种兵器,夏琛也没见他有什么常用的,经常见他更换,有什么用什么,他便想送他一把趁手的兵器。
这件事一时半会儿估计完不成,他不会画设计图,还得想想办法。
转过头去,夏琛纠结良久,避开家里人和温束,偷偷去找了针娘,请她教自己裁制腰带。
他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受,他这样的,肯定是个强攻,他家子笺虽然比他高一点儿,但是看着就是个冷淡不爱动的,还是躺着比较好。
他就是觉得既然是真心恋慕的人送,也别在乎这个体位问题,他喜欢子笺,自然想把最好的都给他。
至于为什么去找针娘,一是因为针娘手艺好,二是不想让家里人看笑话。
别以为嫂嫂那偷偷打量的眼神他没感受到。
跟针娘学着打了个样,然后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后,夏琛才将刚刚裁剪开的布料藏进空间里,悄悄摸摸绕道离开。
他刚走没多久,温束第一次踏进针娘家门,惊得针娘差点以为看错人了。
待听到跟刚走的夏琛一模一样的请求,连保密的话都差不离后——
针娘:“……”
这是什么年轻人的情趣?
作者有话要说: 断袖典故(虽然你们都知道,我还是想bb一下):
汉哀帝和董贤这俩同床共枕形影不离,董贤睡着了压了汉哀帝的袖子,汉哀帝舍不得叫醒他,就把袖子割断了(为啥不换件衣服?)。
压袖子的是董贤,应该是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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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0 章
这年冬天的积雪, 陆陆续续下了足有半年,一直到来年三月份,才有消停的迹象。
大雪就跟它突然到来的时候一样,又在某天突然就停了,整个冬天没露过面的太阳,穿透阴云,将阳光洒向这片久未曾看顾的土地。
化雪时先是气温陡降, 随后突然炙热起来的阳光又将温度拔高,大家伙儿还没来得及高兴雪停, 就被这冷热交替的气温打懵了头。
紧接着,夏琛并一干行政人员, 组织人手紧急开始防洪扛洪, 大量积雪的急速融化,使附近的清水河水位暴涨。
幸亏在去年, 只要人手稍有富余, 夏琛就会安排人去修建水利设施, 不但有好几个巨大的储水池, 还修建了水渠排水引水。
虽然因为后期抽调人手去建砖窑瓦窑盖房子, 水利并没有完全修好, 但目前已经完成的部分,也为他们的防洪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休憩了整个冬天的城民们彻底忙碌起来, 男人们去做防洪工作,女人们要清理积雪,还要将自己的土地田地都清理出来。
这时候都已经过了合适的春耕时间, 而且土地长期被积雪掩埋,后来又被化开的雪水泡过,地里简直一片狼藉,不好好收拾一番,根本没办法种植。
不光如此,就算土地清理好了,以现在的天气状况,可能也会影响收成。
但是没办法,影响收成总比没收成好,尤其是那些外来的,他们太清楚现在外界是个什么状况了。
粮食极度稀缺,很多土地都已经荒芜,更有一些土地,被长久无人处理的僵尸尸体污染,变成再也无法生长植物的不毛之地。
也亏得夏琛早有远见,所有的僵尸尸体都焚烧后掩埋,僵尸尸体被点燃后,不会像人的尸体一样难以烧干净,而是会很轻易的变成一小堆灰烬,那片焚烧厂目前也没有被污染的倾向。
因为有夏琛提供的后备粮食供应,整个冬天,哪怕是家里存粮不够的人家,也能从商铺买到粮食,最起码不用担心被活活饿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家不知道粮食的重要性,手里有粮心不慌,凡是家里有地的,都尽量将土地种上,不管收获多少,有的收就是好的。
在种地之前,大家都去问了夏家,看他们今年种什么,想跟着一起种——这是被去年那场冰雹给吓的。
夏老爷管着马场,家里的地都归夏大郎管,他来问夏琛,夏琛哪晓得,但是他也没去找温束。
温束明面上的异能并不是预知,目前为止夏琛也没听说过双异能,他不清楚这种预知能力会不会给温束造成危害,毕竟自古以来,窥探天机的人就没几个有好下场。
末日天灾,这个世道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城民们想通过预知的能力规避风险,这并没有错,但是如果这种能力可能会给温束造成伤害,夏琛宁愿不用。
他知道城里很多人因此崇拜敬服他,最初他也只是为了保护温束,才将一切揽在自己身上。但他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声,做出伤害温束的事。
于是夏琛跟他哥直言,没有对策,不知道今年是否会有天灾。至于自己家种什么,就根据实际情况规划。
夏大郎的性格不能主事,但夏琛吩咐好的话他却记得十分牢靠,对来询问的百姓们一一告知,并再三强调,自家的地是随便种的,请勿随意跟风。
说是这么说,还是有很多人学着夏家的地去种。
不过今年夏家的地种下的东西品种繁杂,除了基础的粮食作物,还种了棉花、芝麻、油菜和各种豆类等等。
有些作物根本不是这个时节种的,但是现在天气已经变异成这样,说不得后面又会怎么变,趁着能种的时候,都先种下了。
前一年种植了苜蓿草的荒地,被养了一年后变成可以耕种的肥地,土地注定减产,为了增加产量,开荒势在必行。
这些新养好的地,根据百姓们的需求租赁给他们,另外又开出一批荒地出来继续种植苜蓿草,以供应养殖场和马场,同时还能养地。
除了忙碌于种植的城民,还有一部分没有租到地的人——这部分多是单身的青壮年男人,也没能继续闲着。
冬天的时候有些建筑工人担心开年找不到活干,完全是想多了,夏琛列出的城市建设规划,长长的后续还没来得实施,只会嫌人手不够,绝不会没有任务。
城里许多建筑都需要扩建重修,宿舍楼现在虽然够用,但也是堪堪够用,还有一部分人住着大通铺,这些人攒够了钱,肯定会选择换更好的房间,这样一来,宿舍楼还得继续建造。
现在的学校也太小了,以前只有那么十多个学生,两间屋子绰绰有余,但是下半学期一下子招收了几十个新学生,学校一下子就不够用了。
只是那会儿建造宿舍楼是重中之重,孟先生就只是跟夏琛提了一嘴,说明需求,随后就跟孟夫人自己想法子了,有时候甚至会把学生带回自己家教。
现在有了时间,学校扩建需要提上日程,除了教室,还要有专门的实验室,给孟夫人上医药课用,演武场也需要扩大,还要有个储藏室,另外还让人在操场修了两个乒乓球台,给学生们娱乐活动用。
除了学校,行政厅也需要扩建,起初这里只是发布任务领取工资的地方,后来城市建成事务繁多,又招收了一批行政人员,都挤在这么一间小屋子里办公,别提多促狭了。
夏琛打算让人把行政厅也修成两层,上层分给各行政人员,下层以后就当做行政大厅用,发布任务、领取奖励、甚至可以提供可供其他城民发布任务的地方,由另外的人领取完成,并得到奖励。
这种类似于佣兵任务的模式,目前大概还开展不起来,等望乡城再扩大一些,跟其他城市有了交流,估计会发展得比较快。
另外,还有养殖场需要扩建,今冬太冷,有些动物没熬过来被冻死了,或直接被吃掉,或被制成熏肉腊肉香肠,总有一天也会被吃掉。
但是精心养了半年多,养殖场的规模早已经扩大不少,猪倌们对于生猪养殖也有了一定心得,甚至找到夏琛,让人去捉了一头公猪回来,给母猪配种,生下了不少小猪仔。
生下的小猪仔一部分继承了父亲的野性,比较折腾,被去掉蛋蛋后变成了跟母亲一样乖顺的性格,老老实实吃猪草长肉。
另一部分发展就比较顺心了,能吃能睡不爱动弹,长肉也比上一辈儿快,虽然还没到夏琛上辈子知道的那种上等肉猪的程度,但比起这个时代的猪,依旧非常优秀,而且肉质也更好。
他们挑了两头比较温顺的公猪留种,兴冲冲地准备继续繁殖小猪,小猪长大了,猪圈就不够用,要是建筑队再不去,猪倌们都快准备自己盖猪圈了。
羊因为生长期没有猪短,而且数量少,养得慢且精细,夏琛自己都不怎么舍得吃羊肉,让羊倌好好养着,两头刚出生的小羊跟宝贝一样照看着。
兔子那边的繁殖就很快了,一个月左右就能生一胎,一胎最起码生三只以上小兔子,七八只也很常见。
目前食堂里供应最多的肉就是兔肉,为此夏琛还特意给大厨提供了一些兔肉食谱,变着花样的去做。
作为副产品的兔毛制品,如手套手筒帽子围巾耳罩等等,价格不算贵,保暖性也很不错,几乎是每家每户的标配。
养殖场扩建迫在眉睫,活动室和医疗室的建设倒是可以稍微往后放一点儿。
活动室的作用不用说了,基本就是给大家娱乐活动的地方,冬天大家一起聚在食堂娱乐学习,不但促进了城民之间的和谐,还大大丰富了大家的精神生活,那种对生活充满期待的劲头,从脸上就能看出来。
活动室安置了各种娱乐设施,球类棋类跳绳毽子,还有大家最期待的故事花——窃听花这名儿除了夏琛根本没人晓得,大家都这么叫。
医疗系统是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以前没建,是没有专业的医疗人员,就算建起来了也只是空房子。
而且末日之后,所有人的身体素质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往常一些小病小痛少了很多。
还有就是很多人,尤其是清河村本地村民,并没有看病的习惯,好在现在身体素质加强了,就算得了病受了伤,只要好好休息将养一阵,也能好个七七八八。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人生病受伤了,以前全靠孟夫人和忘尘撑着,还有夏琛的水果血支援,才没闹出太大问题,但以后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光靠他们两个肯定不行。
再说夏琛的水果血,主要疗效是补血,很多伤病都不对症,用了也是浪费。
冬天的时候,孟夫人主持开展的那个医药学拔高班,效果十分不错,被选中的都是有天赋且勤奋的孩子,有机会学习,个个都拼了命的学。
半年下来,不说直接出师了,普通的一些小病症能分辨,知道怎么配药,简单的伤口处理包扎也学会了,最起码可以给孟夫人打给下手。
这些被挑选出来的医疗预备役,课程根据他们的技能掌握情况有所改变,武学和文化课都还在上,但强度不如普通学生,算是专门培养的技术人才。
雪一化就是这么多的事儿,夏琛忙的脚后跟打后脑勺,天天早出晚归没个安稳时候。
温束帮他处理完一些琐事,做好的雕版也开始使用并运行良好,他跟夏琛要了一辆南瓜马车,准备往外跑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唉,说到养羊,听一个家里养羊的朋友讲,杀小羊的时候,必须在母羊面前杀,不然它看不到自己的孩子就会一直叫。但是看见了,知道小羊死了,就不会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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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1 章
温束外出, 是为着去掏一个物资点, 好准备一份丰富的结契礼。
夏琛本不放心他一人外出, 只是实在事忙抽不开身, 派人与他同往, 温束尚且嫌弃别人拖累。
夏琛只能将各类物资都给他备好, 千叮咛万嘱咐, 万事安全第一,人回来就好。
为此不惜说了几句好听话儿哄他,什么“只要你在便好, 那些虚物要不要都不要紧”之类的, 哄得温束差点儿都不想走了。
便是如此, 临走的前一夜,也将人好一番折腾,除了没做到最后一步, 两人几乎是该做的不该做的全做了。
事后,夏琛敞着衣襟斜躺在榻上低低喘气, 温束半靠在他身旁,一直手臂牢牢地揽着自己的心尖儿舍不得撒手。
好容易胸腹间的紧促感平复下来,夏琛仰头斜了眼同样衣衫不整的未婚夫, 随手扒拉开散落在颈间的长发, 嗓音略显低哑:“吸吧。”
自他知道温束这个毛病, 已经当了他快一年的血袋,起初温束说一日一次,每次也只是少少的吮一口, 如果不是他动作极慢,连时间都用不了多久。
后来渐渐的,温束从他身上摄取的血液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感受不到他吸过自己的血。
尤其是两人确定关系以后,这人干脆不再遮掩,能将他脖子亲个遍,最后装模作样的轻咬一口就当作吸过了。
夏琛被他弄得不好意思,不让他碰吧,他又一副两眼赤红要发病的样子,夏琛只好牺牲小我,安抚住自家一言不合就闹的幼稚恋人。
但是夏琛心知肚明,温束对血液确实有需求,只是这人对他越来越心软,舍不得动他,连以前不愿喝的血包都喝过。
为了不让他发现,还是抢的他家小藤蔓的,可把这小东西委屈坏了,连着几天偷偷跟夏琛哭唧唧。
这次温束外出,一走不晓得要多久,想着自家恋人在外头喝血包,也怪可怜的,便主动献身,让他先饱餐一顿。
温束微怔,尔后眉眼间溢散开温柔笑意,他俯身,一个个吻落在夏琛脸上、脖颈间,那雪白细瘦的脖颈上还留着桃花瓣似的吻痕,又被始作俑者细细密密地覆盖了一层。
夏琛被他弄得浑身发痒,好歹记着他明个儿就要走了,没狠心把他推开,只又催促了一遍。
温束嘴上答得痛快,动作却愈发温柔,温柔得都快不像他了。
这人明明一副高冷凛然不可侵的贵公子模样,做些私密事儿的时候,却凶猛若恶匪,常常弄得夏琛经受不住羞窘难耐。
夏琛活了两辈子,也就谈了这一回恋爱,也不晓得该怎么跟恋人相处,只是顺从心意的宠着护着努力迎合,他想要的都给他,自己觉着好的也给他留着。
就他自己而言,更喜欢温柔恬淡一些的相处,比如两人靠在一起或看书或做其他的事儿,亲吻他也更喜欢如温束现在这般的,轻柔细密,让他觉得舒适有安全感。
温束一边亲吻着恋人,宽大的手掌在夏琛后背轻轻拍抚,像是在哄小宝宝睡觉。
夏琛本就累了,他这般动作,没一会儿就没哄得昏昏欲睡,眼皮耷拉下来,呼吸也渐渐平稳。
温束手上动作愈发轻柔,将唇凑到他耳边轻吻,声音轻而缓:“睡吧,我会早日归来……”
第二天夏琛醒来,温束已经走了,枕边还残留着恋人身上的气息,但是人早已经离开望乡城。
夏琛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一个人洗漱完出了门,站在院子里竟有些茫然。
待到巧娘唤他去吃饭,他坐在桌旁,拿了个包子咬了一口,见是自己不喜欢的馅儿料,随手往身旁递去:“子笺,我不想吃这个。”
无人接他咬了一口的包子,夏琛扭头看了眼身旁空荡荡的座位,心口好似也空荡荡的,突然明白了何谓情思。
闷闷不乐地吃完早饭,幸而他忙得很,事儿一多,就没空去想连道别都没有就跑了的人。
城市建设,就没有不缺人的时候,不光缺各类专业人才,就是普通的劳力都缺。
路稍微好走一点儿之后,原本惯常往外跑的几只搜寻队又出发了,他们这次还接了个别的任务,若是遇见幸存者,多宣传一番他们望乡城,尽量收拢流民。
南哥儿以前懒得往外跑,护卫队丰厚的基础工资就够他自己花用了,现在要攒钱娶媳妇,自然不能再像昨年一般懒散。
他加入了细娘他们的搜寻队,这一队本身实力不弱,再来南哥儿这样一个强援,更是实力大增,有信心再往稍远一点儿的方向跑一跑。
这期间,也时不时有外来的流民跋涉而来,投奔望乡城。
他们多是附近县镇的幸存者,早在去年便遇见过望乡城外出的搜寻队,也听路过的商队提过望乡城,只是世道太乱,自来人离乡贱,活下来的人不敢轻信他人言,凡在原驻地还能活下去,便不会选择换个地方住。
然而今冬的大雪实在下了太久,活生生冻死饿死的人不计其数,便是雪停了,这些艰难存活的人找不到能入口的食物,照样是死路一条。
死马当活马医,这些人便陆陆续续往望乡城而来,希望望乡城真如商队所言,能收留他们这般的流民。
望乡城正是确认收到时候,哪会不收,去岁收拢流民的流程也已经基本成熟,现在按照原先的路子照做便是。
外城的那些茅草屋和窝棚,在大雪中早就被压垮压塌了,城里的那些也不例外。开年后重新大搞建筑,首先要做的就是讲这些塌了的屋子清理了,不知道有多少人一次次庆幸夏城主盖了结实的新房,让他们住进去。
话说回来,外城的屋子垮塌了,早先积雪还不十分深厚的时候,易杉提出可以先将那些木板茅草收拢起来,哪怕是用来烧火,也比放在雪里沤烂了强。
这主意不错,都不用报给夏琛,孟明峻就直接安排人去做了,现在流民又至,便将一些还能用的板材和茅草给他们,让他们自己盖个容身之所,先住在外城。
新来的流民惯例先将养三天,等身体缓过劲儿来,就可以接一些比较轻省的活计,一边做工一边赚钱赚贡献值。
更让夏琛惊喜的是,某次细娘他们小队外出,带回来一个好消息,有个近千人的小型基地,决定整体迁移至望乡城,希望望乡城能够接纳他们。
这个小型地基在距离望乡城有两天多路程的一个县城,末日之前就是方圆有名的富裕县,那里有个极出名的书院,山长是颇有名气的大儒,青阳县也有学子去那个县城求学。
夏琛当初若不是拜了孟先生为师,夏老爷甚至想过要不要将他送去宁大儒那里。
末日之后,大儒宁智渊偶然发现文气的存在和用途,立时收拢了书院弟子,他有名望,书生们都信服他,在真的把僵尸驱逐后,更加坚定了信心。
县城里的幸存者得知消息,纷纷前来投奔,宁智渊一代大儒,心怀天下,怜贫惜弱,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便以书院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建立起一处小型地基,不光收留本县的幸存者,周边村镇得知消息的人皆来投奔。
然而宁智渊擅治学,却不善管理,一味的容留幸存者,又以身作则率领众弟子扛阻僵尸,却并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粮食物资也是平分给众人,不论功绩。
书生的文气起初只能阻挡僵尸而不能杀死僵尸,这些僵尸盘横不去,且等着书生们哪天撑不下去了就一拥而上,将这堆新鲜的血肉分食殆尽。
后来粮食短缺,一些被庇护的人也不愿意离开书院去搜集粮食,甚至有人说,书生们不怕僵尸,就应该让他们去寻粮,让他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去,岂不是让他们去送死。
宁大儒虽然不善庶务,但也不至于糊涂到这个程度,按照他的想法,这些人危难时他们伸出援手,并未想过回报,日后也该同心同力,共同搜寻物资,然后共同分享。
不得不说这位老先生是十足的理想主义者,也难怪没当上大官儿,修了一辈子的书,晚年回乡继续做教书做学问。
宁大儒好心劝诫,那些混人却说不通,最后他心灰意冷,将管理之事全交给自己的一个学生处理。
这学生名王正业,以往在书院里才名不显,学问做的普普通通,但是对于这些庶务却颇有心得。
更难得的是,这学生心气儿很正,准确的说,宁大儒收学生,看中品性重过学问,所以他书院里的书生,大都是品行端正之人。
王正业当即制定数条规定,日后不再分发口粮是肯定的,还有按劳分配,入住书院庇护范围需要交纳一定物资等等。
这些规矩虽然简陋,但确实是当时必行且可行的良策。
但是因为宁大儒之前的放纵行为,养肥了这些人的胃口,将别人的庇护当做理所当然,不但不肯接受这些规定,还大闹起来,叫嚣着说书生们压迫良民,有造反之心。
书生们大怒,当即准备驱逐这些闹事之人,这些人自然不肯走,与书生们以及明事理的其他幸存者发生了一场巨大的冲突,书生们的文气虽然能阻隔僵尸,对人却没什么用,好几个书生差点儿被活活打死。
宁大儒老泪纵横,心中愧悔难当,自此心灰意冷,差点儿一病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一大波人才正在赶来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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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2 章
幸而宁大儒收了些好学生, 有个叫林宜民的, 有远谋, 早早猜到可能会有动乱,去找了另一个叫安信厚的学生, 请他帮忙。
这个安信厚是附近安家村出来的农家学子,安家村顾名思义, 同宗同族, 一个村都是姓安的, 全村老少都是亲戚。
他们那里地势环境跟清河村有些类似,除了没那条清水河,山林也不如这里广袤。
但是位置不错,加上村人团结,积极帮助他人, 难得的在末日里保存了大部分人口。
安信厚受师兄所托,带了几个可靠的人手回乡搬救兵, 一口气带回来好几十青壮, 都是他的亲戚,把那群黑了心肝的混子打得抱头乱窜。
此次之后, 几个有能力的书生好好将基地整顿了一番, 因他们处事公允,且大都声名在外,附近有不少幸存者都聚拢而去,基地规模一度扩大到数千人。
那个叫安信厚的,甚至意外觉醒异能, 他的异能跟盐城基地首领的女儿恰恰相反,那小姑娘是能抽走植物的生命力,他是能促进植物生长。
这能力用来种地再好不过了,只是人单力薄,一次性能催生的植物并不多。
他回到村里,用异能帮乡亲种地,虽然并不能让庄稼直接成熟,却能使庄稼长得更好。
可惜去年实在是个大灾年,天灾**不断,半年酷暑半年风雪,还有六七月份那场大冰雹,安家村的老农们也想不多,眼看着就要收获了,怎么就突然来了这一场冰雹。
要知道,那时候缺雨少水,安家村附近又没有河流,灌溉的水源全靠村民们打的井水和山泉水,井水水位低浅,人喝都不够,还得匀出来浇地。
山泉水离得远,他们那里的山还没望乡城这边离得近,山泉也在转过头的山另一边,挑一趟水来回得走半个多时辰,路还不好走,头顶烈日跑这么一趟,回来的时候水桶里的水甚至只剩一半。
辛辛苦苦种的粮食,差点儿叫这一场冰雹毁了个干净,安家村的人顶着大冰雹抢收,很多村人都被砸伤,甚至有个倒霉砸死的。
就算如此,抢下来的粮食也不足十之一二,村里哭声四起。
再后来就是冬季大学,陡降的气温和连绵的大雪来得猝不及防,林宜民想到去岁下了十多天的雪,便跟安信厚传了个信儿,说明房屋可能会被压塌的问题。
安家村也就是普通的村子,甚至还没有清河村富裕,一个村子都没两间砖瓦房,那些茅草屋子自然破旧不堪,经不得这般连绵的大雪。
安信厚得了提醒,虽然早早跟乡民们一起加固了房屋,但房子基础太差,茅草的屋顶是如何也承受不住积雪的。
在村里的住房先后垮塌后,安家村一众迫于无奈搬往县城,与书院一众结为同盟互帮互助。
对僵尸,他们有一众书生以文气驱逐,对来犯之人,又有乡勇助拳,还有头脑清醒的决策层,按理说这样一个基地,继续发展下去,前途不说不可限量,肯定也不会太差。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林宜民单猜到可能会下雪,但没想到会下小半年的雪,粮食炭火御寒衣物,简直处处短缺。
他们挖开书院的内院整治出一块田地,安信厚每日用尽所有异能来催生粮食种子,但是光靠他一个人,想供应数千人的口粮,简直是痴心妄想。
早先还有他们的一些库存,越往后粮食越少,库存吃光,只能吃安信厚催生出来的那些。
一批批百姓饿死冻死,也有人外出寻粮,却少有能回来的。
及至雪停,数千人的基地,只剩下不足千人,个个饿得不成人形,全靠安信厚的异能勉力支撑。
在此之前,因为离得不是太远,这些人也知道望乡城的存在,只是作为一个末日后新建起来的城市,原身还只是一个小村庄,偏偏有那些神乎其神的传说,自然难以取信于人。
但是现在他们已经走到了绝路,没有足够粮食,再这样下去饿死的人会越来越多。
细娘他们的搜寻队这次跑得远,路过时发现这里有大量幸存者,想着临走前夏琛三令五申地让多带人回来,他们便派了两人去打听消息。
经过一番交流,这些快饿死的幸存者们纷纷心动不已,实在是细娘他们的外表太有说服力。
他们中间虽然没有胖子,但一个个都脸色红润气血充足的样子,一看就没怎么受过饿。
加上小半年没太阳,捂了一个冬天,跟面黄肌瘦皮包骨的幸存者们一对比,简直可以称得上白白胖胖了。
但是也因为他们口中的望乡城太好了,反而让人不敢相信,那些疑心重一点儿,甚至联想到曾经流窜过来的食人者,毕竟现在这个世道,人肉甚至比粮食好到手多了。
宁大儒倒是难得地发表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自那场动乱之后,他就很少掺和管理方面的事,他说他觉得细娘一行人眼神清正,跟食人者那般混沌疯狂邪恶的眼神完全不同。
宁大儒处事糊涂,但看人还是不错的,否则也收不来这一干品性端正的弟子。
主事的林宜民等人,商量了一番,最后决定派几个人跟细娘他们回去一起去看看,望乡城是不是真如他们所说那般美好。
便是细娘他们夸大其词,只要没吹得太过分,不过于压迫,且能让他们这些人不至于饿死,那些城规他们觉得都能接受。
细娘等人此行出来,尚且需要搜集物资,此处已经被人占据,他们本打算去别处收集一遍,然后回来顺道将林宜民派出的先行团捎带上。
后来林宜民听过他们的打算后,主动提出可以跟他们交换物资,一个偌大的县城,只余他们这不足千人,粮食吃得精光,取暖的衣物也早被搜刮干净,但其他的东西可还剩下不少。
细娘等人外出,各类物资都是准备齐全,甚至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南瓜种子和水带,是必备的物品。
若是有突发情况一时回不去,水带可以提供水源,南瓜种子有土就能种,两次进化后,七天左右便能成熟,熟一次足够他们吃上半月。
细娘他们带的干粮,自己小队的人吃是绰绰有余的,拿来换物资,就有些不够用了。
于是细娘做主,拿南瓜种子跟他们换,她也是怕没等到带人去望乡城,这些看着就奄奄一息的人直接被饿死了。
有安信厚在,七天的生长期,单一催生一颗种子,他甚至用不了一刻钟,但是催生完之后,安信厚说催生这个南瓜种子,比催生其他的种子费力很多。
新长出来的大南瓜当着林宜民等人面被摘下来,没过多久藤蔓上又长出新的南瓜,在众人的视线里由小变大,最后停止生长,又变成一个横卧在地上的敦实的老南瓜。
这些第一次见到这种变异植物的幸存者们都惊呆了,林宜民亲自动手又摘一次,那南瓜再次长出来,一直摘下第五颗,光秃秃的南瓜藤上才没有继续长出南瓜。
这些摘下的南瓜,他们当即送进厨房,连皮都没削,简单清洗过后切块上锅蒸熟,蒸好的南瓜众人分食,口感面甜,滋味十足,比之他们为了活命吃的烂谷子霉面粉不知道好到哪去了。
众人皆是大受震动,如果有这般神异的植物存在,也难怪人家不会饿肚子了。
细娘他们拿自己身上的南瓜种子换了满满一车各类物资回去,尽挑的兑换价值高的东西选,加上带回去的幸存者消息,这一趟可以说是满载而归。
林宜民安排的先行团的成员,原本是以机灵、武力值高为主,希望他们多打听一些消息报回来。
经过这一遭,他便觉得没这个必要了,说实话,他们这些人,真没什么好被骗的,除了这骨架子上的几两肉。
既然望乡城的人不吃人,那他们就没什么好怕的,直接跟细娘商量,想所有人都投过去。
但是他们人数众多,里面还有不少体弱生病的,战斗力差的,细娘他们驾驶南瓜马车过来,一路急行,只花了一天多的时间,但是要靠这些饿得没力气的幸存者们的两条腿,最起码得走个五六天。
雪化后僵尸也活跃起来,聚集在一起的人群会对僵尸有巨大的吸引力,这一路走过去,行程缓慢,不遇见僵尸的可能性极小。
若是数量少就罢了,最怕遇见僵尸群,这些书生们锻炼到现在,已经能使用文气帮助战斗人员增加一定的战斗力,但是只能起个辅助作用,并没有什么杀伤力。
最后商量了一番,细娘便说让他们先收拾行装,她们回望乡城求助。
她知道城里现在缺人,汇报回去,小舅舅会想法子解决的。
夏琛自然是有法子的,他听见细娘的汇报,简直喜出望外,一下子多千把人,工程进度能提高多少啊!
至于路途远有危险,这都不是事儿。
他将最初用过的那几辆大型南瓜马车放出来,这几辆南瓜马车在去县城拉过人后,因为太大了没人用,就被夏琛卡牌化收了起来放在魔法书里。
这几辆车挤着坐,一辆车最起码可以塞进好几十人,他又将原先攒的南瓜马车卡具现了几辆相同规模的。
这样一来,这一批专门拉客的南瓜马车,一次就能拉几百人,再抽调一些护卫队成员做随行护卫,分两次或者三次——再分多次,最后留下的一批人可能会有危险,便可以将那近千人手尽数带回来。
☆、第 183 章
“这、这便是那望乡城吗?”林宜民搀扶着老师宁智渊, 两人跟身边其他幸存者一样, 抬头仰望着高耸的树墙和树墙后更加高大巍峨的城墙, 眼底皆是惊叹。
他们是最后一批迁移而来的幸存者,原本他们基地只有九百余人,准备分两次过来,安家村一众本打算雪停后就回安家村修整,重建家园。
后来他们听了安信厚传回去的消息, 又见识到神奇的南瓜种子,加上回村的人发现很多耕地已经被雪水沤烂了,要想重新种植得花费大力气整治。
于是改变了注意,在细娘带着一众护卫队成员去接人的时候, 提出想跟他们一起走。
细娘自然不会拒绝, 这些都是种地的老把式, 他们望乡城, 开荒的人手还缺着呢,只有嫌人少的。
因为多了安家村一众数百人,需要迁移的总人口一下子增加到一千三百多人, 两次肯定是走不了的, 最后只能分三次。
林宜民作为基地主事人,坚持留到最后一批, 宁大儒要陪着学生一起,也跟着留下了。
南瓜马车底盘高而稳,跑起来比一般的更马车平稳舒适,速度也快, 就算遇见僵尸群,只要不是迎头撞进去,全力跑起来僵尸也追不上。
第一批幸存者运回来,此次接受护送任务的护卫队成员留下修整,第二批接收任务的立刻驾驶马车出发去接人。
细娘那支搜寻小队的成员轮流做向导为他们带路,前两次都十分顺利,只有最后一次迁移的过程中不幸连续遭遇两波僵尸,后面的几十只僵尸还没完全甩开,迎头又撞见另一小波僵尸群。
不过随行的护卫队成员可不是吃素的,他们现在对付僵尸已经是熟练工,了解僵尸的习性与弱点,队友之间配合默契,武器也都是兵器树上摘下来的神兵利器。
林宜民他们这批幸存者素质也十分高,遇见危险的时候,缺乏战斗力的女人小孩儿会蜷缩起来在南瓜马车里不出声,虽然帮不上忙,但也不会拖后腿。
青壮年们手持武器守在车门车窗旁边,书生们挺身而出,齐声吟诵诗词文章,正在作战的护卫队成员瞬间感觉身体被灌注了一股力量,让他们的速度更敏捷,力量更强大。
这股增幅虽然不是特别大,但是个人的肢体力量锻炼到一定程度后,想再有进步便十分困难,所以这一丝丝的提升,也让他们的战斗力有了一个小幅度的提高。
更可况,这不是一人的战斗力提高,而是作战的所有人。
护卫队里作为此行任务头领的东哥儿,眼里异彩连连,心中直呼捡到宝了。
在大家的同行协力下,顺利将僵尸消灭,东哥儿渐周围情况尚算安全,招呼了队友们将僵尸尸体焚烧掉,才整队出发。
因为耽误了这小半天,他们比前两队要稍微晚一点儿回到望乡城,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南瓜马车不能直接行驶入城,树墙外所有人就得下车,步行进城。
树墙上冬天封起来的那个门,现在已经重新打开,收起了一棵铁树的地方,可容几人并肩同行。
树墙门口两边,有两个负责检查的护卫队成员,只需要简单看一下有没有人身上有被感染的伤口,或者出现变异反应。
树墙里外城范围,原本空荡的外城这几日一下子热闹起来了,一座座简陋的窝棚茅草屋拔地而起,来回穿梭的都是新迁移来的幸存者。
虽然这住的房子比他们之前在县城住得差远了,还需要自己搭建,但是没一个人有怨言,他们一来,城里就有人送上热乎乎的杂粮粥,里面加了甜滋滋的红薯块儿,可香甜可顺滑。
哪怕那几个来跟他们做介绍的小孩子已经说明了,这些粮食都是借的,以后都要做工还,但是这些饿怕的幸存者跟以前来的所有流民一样,只要有吃的,别说做工了,卖命也成啊!
这世道,谁不是为了一口吃的拿命在拼。
东哥儿等人把人安全带回来,就该去交任务了,他打算去跟夏琛汇报一下路上的经历。
将人交给在外城巡逻的护卫队,几个领了讲解任务的小学生颠颠地跑过来,他跟林宜民和宁大儒道了声别,便带队离开了。
东哥儿一走,前两批先过来的幸存者们立刻迎了上去,他们这些人一起在末日里抱团求生一年有余,对于宁大儒这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和林宜民这个首领,都十分尊敬。
小学生们又将望乡城的规矩讲解一遍,先来的人哪怕已经听过了,此时也忍不住停下动作仔细再听一遍,以确认自己得到的消息是真实的,这个城市不但没有苛待压榨他们的意思,反而是一个真正的桃花源。
宁大儒听完,两眼放光,长叹道:“城主有大才啊!”
林宜民心中也暗生佩服,他一向自负,自认为自己将能做的都做完了,这才能保存下那么多百姓。若不是这场天灾,他们定不会落到如此境地。
但是直到到了望乡城,亲眼看见巍峨的城池,哪怕还没能进去,光听这些规章制度,看挺拔精悍的护卫队,机灵大方的小讲解者,就知道这个城市里的百姓生活的有多好。
与此同时,东哥儿已经领着队伍到了行政厅交接任务,他们的任务完成很高。
这种护送任务,完成度一般根据被护送人员损伤比和花费时间来计算,他们将所有人安全送到,虽然路上耽误了一会儿,但并没有超出限定时间,还顺利击杀了两小波僵尸,算是完美完成,可以领最高档的奖励。
一楼大厅的任务登记处专员将他们各自的信息先登记下来,奖励会在月末领工资的时候统一发放。
做完登记,其他人各回各家修整,东哥儿直接上了二楼,去了夏琛办公室,将此行途中遇见的种种一一告知。
夏琛听完,突然想起他回乡途中路过的那个驿站,曾亲眼看见一群赶考的书生们齐心协力驱逐僵尸。
后来他也跟孟先生提过此事,想试试是不是所有读书人都有如此能力。
孟先生兴致勃勃实验一番,毫无效果,黯然放弃,加上望乡城读书人着实不多,他便没将此事再放在心上。
如东哥儿所说,他大胆猜想,这种能力——暂且称之为文气,需要大量书生聚集才有用。
而且经过这么久的发展,就如同异人们的异能在使用过程中逐渐强大一般,书生们的文气,也在能驱逐僵尸这一作用之后,又有了辅助战斗的新能力。
如果真是如此,这批新来的书生,甚至可以编入护卫队,让望乡城的城防力量再次得到提高。
不过现在一切都急不得,护卫队身但重任,吸纳新人不可轻忽,更可况是一次吸收这么多人。
这些人刚来,哪怕以前风评不错,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总要先看看他们是否可性再说。
不过也不能就这么扔着不管了,别人暂且不提,宁大儒这样有名望有德行有学问的老者,身体也不好,让老人家跟着去种地,似乎不太合适。
但是直接开口门也不太行,规矩破坏的次数多了,就不叫规矩了。
夏琛想了想,去学校找了一趟孟先生,都是科举进士出身的学者,两人离得也不远,不晓得以前有没有交流。
孟先生给了夏琛一个肯定的答复,他父亲曾经跟宁大儒相识,他们一家搬到青阳县的时候,他确实跟宁大儒通过信。
既如此,事情就简单了,以孟先生的名义给宁大儒送了一床厚被褥并一些粮食过去。
现在天气虽然已经回暖,但夜间还是十分寒凉,这些东西在末日前可能十分拿不出手,但在末日之后,就算是十分珍贵的礼物了。
宁大儒收到东西如何感慨动容暂且不提,他们最后一批到来的尚在修养,前两批迁移者已经开始做工了。
凡是进了内城的,没有一个不向往内城的生活,那座高耸的城墙,能给人以无尽的安全感,光是走进去,就觉得心头的阴翳感被驱逐了一大半。
因为刚来,他们接到的活儿大多十分简单,商铺是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每日拿到的工资,换算成商铺里的粮食,光看一看,都觉得日子有盼头了。
干净整洁的街道、整齐气派的建筑、精神饱满的行人,还有那些穿得漂漂亮亮安安心心念书的孩子,这一切一切,是他们之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现在,只要他们努力干活,用不了太久就能攒够贡献值也过上这样的日子,哪个敢懈怠?!
每一批新来的外城居民,在进城之后工作热情都会陡然拔高到一个极高的水平,夏琛以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都已经习惯了,并没有放在心上,依旧按照原定计划忙建设。
不过多的这些人手确实是帮了大忙,不再处处人手短缺捉襟见肘,各办事处的管理人员脸上也都消去愁容带上了笑。
尝了甜头,夏琛恨不能外出的搜寻小队能再挖一个基地回来,不过这种事可遇不可求,之后搜寻队虽然零零散散也带了一些流民回来,但人数都很少,几个十几个的,最多的一次也才三十多个。
若是宁大儒等人没来,这就是很不少了,但是一对比这千人规模,小几十就不够看了。
不过仔细想想,新来的人口需要缓慢吸收同化,考察品性提高城市认同感,再来一大批反而会加重负担,他也就慢慢释然了。
待到这批人里第一个攒够贡献值拿到内城户口本的人出现,望乡城也迎来了远行的归人。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的不是去挖聘礼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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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4 章
第一个得到内城户口的人是安信厚。
异人的身体素质本就超出平常人一截, 哪怕是普通的劳力活动, 都能选择更重的活儿,赚取更高的贡献值。
更可况安信厚的异能还是植物系, 在大家伙儿忙着开荒种田的时候,他这能力简直是得天独厚。
赚足了贡献值之后, 安信厚将本次准入机会, 让给了老师宁大儒, 老先生年纪大了,一直住简陋的茅草房身子受不住。
正好在他进城之前,一栋新的宿舍楼盖好,建筑工人熟练了,再做这些活儿就快得很,而且这时候的天气, 可比那大风天好干事儿多了。
老先生腿脚没年轻人利索,在一楼租了个双人间的床位,现在屋子里只他一个人, 也就是相当于单间了。
他进城那日, 去领户口簿,夏琛在行政厅见了他一面, 老先生满怀感慨, 不住口的夸他。
跟他一起来的林宜民还有另几个学生, 当即脸色尴尬,偷偷打量夏琛,生怕他会觉得不满。
毕竟现在已经不是末日前了, 那会儿老先生德高望重,夸奖一个小辈自然是好事。
但是现在夏琛是一城之主,宁大儒只是个普通老人,还在他手底下讨生活,再用那种长辈夸奖小辈的口气说话,心眼儿小的就该有芥蒂了。
夏琛微微颔首,含笑领受,老先生是真觉得他干得好,庇护了一方百姓,当然不会介意,反而客客气气问他,愿不愿意在学校当个先生。
因为现在危险的大环境,学校的课程跟以往相比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那些旧日典籍虽然被好好保存了起来,但是现在学生们学习的更多的是方便生活的技能。
他知道,有的孩子其实更擅长一些文学方面的东西,但是没办法,他们首先要学着怎么提高自己的生存几率,才能考虑这些现在只能当作兴趣来学习的知识。
然而宁大儒等人的到来,让他看到另一个方向,这批书生有辅助战斗的能力,而且他们的能力跟异人那种完全靠运气的随机能力来源不同,是可以靠培养学习得到。
这让他心中升起一丝丝野望,书生们有一天会老去会受伤会死亡,但是如果培养出来接班人,那文气便可薪火相传,永远庇护着这座城市。
宁大儒喜出望外,连学校的薪资都没问,便一口答应了。
老先生自启蒙起,大半辈子都在念书教书做学问,他才气纵横,有能力的人哪怕性格再谦和,内心也是骄傲的。
可是末日之后,他的一身本事突然大打折扣,及至到了望乡城,甚至得靠学生们养着。
现在他们这些人才刚来,重要的工作自然不可能交给他们来做,包括林宜民在内的众书生,干的都是体力活儿,宁大儒是做不成的。
所以夏琛一说给他一份工作,还是他最喜欢最擅长的教书育人,老先生高兴坏了,二话不说便应了下来。
不过现在学生们的课程已经安排好,重新更改要让孟先生去协调,而且不是所有孩子都擅长适合跟着宁大儒做学问,教授的学生还需要进行一个甄选。
听说一时还不能去上课,老先生虽然能理解,但眼底的失落还是挺明显的,又巴巴地问能不能去学堂旁听。
学校的事儿夏琛基本不怎么插手,这些得跟孟先生说,他想了想,看出老爷子挺想找点儿事儿做的,便问他会不会刻章。
老先生不明所以,老老实实道:“会是会,就是老夫年纪大了,手不稳,刻刀用不好。”
刻章是个精细活儿,得手上力道掌握精准才行,不过夏琛找他也不是刻章的。
冬季的时候,他家子笺忙了大半个冬天,给他刻了一套活字字模,现在已经用上了,千字文这种以往得手抄的书籍,现在都能自己印了,孟先生他们都说方便好用。
但是字模这种东西,并不是一个字刻一个就够了,千字文暂不提,印别的东西,有些常用字一页往往有好几个,就得多刻几个。
另外,因为只有一套字模,所以只能慢慢印,而且连替换的都没有。
夏琛就想着,宁大儒不能刻,但他能写啊!
倒字写好之后,再找个木匠刻,也许刻不了子笺那么好,但现阶段够用了。
他将这份工作跟宁大儒一说,老先生又对他说的活字印刷感兴趣起来,满口应下差事,他虽然用不好刻刀,但写个字儿还是没问题的。
这边刚把宁大儒安置好,南哥儿就兴冲冲地跑进来跟他说,徐鹤来和徐老道回来了。
南哥儿前段时间跟细娘他们外出,不但换回来很多值钱的物资,还挖了一个基地的人手回来,他们整个小队都得到一笔无比丰厚的奖金。
南哥儿的聘礼钱都快一下子攒出来了,大约是尝到了甜头,之后的护送任务他也接了,歇了两天护送的是第二波的幸存者。
任务圆满完成,又得一笔奖励,夏琛本以为这懒散的小子攒够了聘礼,该又变回去了,没想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接任务接的特别勤快。
夏琛好奇问了一嘴,南哥儿振振有词:“聘礼钱是攒够了,我不得给娇娘租个好点儿的房子?以后小叔你要是让买房了,那我还得攒钱买房是不?而且我娶了娇娘,得给她买好吃的,可不得多挣钱。”
夏琛:“……”
难怪有人说男人结了婚就会变成熟,这简直跟吃了特效化肥一样,直接被催熟透了啊!
傻侄子突然上进了,还有点怪不习惯的,不过也不能一直放他往外跑,现在外面可不安稳。
今个儿他正好在城门那块儿巡逻,老远看见南瓜马车标志性的身影渐渐靠近,本以为是外出的搜寻队,再一想,不对啊,因为新来了太多迁移者,护卫队巡逻压力陡增,最近可没有人外出。
那几支私人搜寻队,最近也在城里忙着,没人外出。
直到徐鹤来在树墙外跳下马车,南哥儿一眼认出这小伙伴儿,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撒腿跑回去给他小叔报信。
小伙伴儿终于回来了,夏琛同样喜不自胜,当即同南哥儿一起,出去迎他。
走到城门口,正看见他们站在今日领了讲解任务的小学生面前,正听他说话。
夏琛打眼一瞧,除了徐老道和徐鹤来这师徒俩,他们身边还跟了几个陌生人,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一个年轻人一个少年人,还有两个小孩子,最小的那个看起来只有四五岁的样子。
他们几个,包括徐鹤来师徒都没有穿常穿的道袍,身上的衣服都又脏又旧,那个少年人还有两个小孩,身上的衣服明显不合身,可能是大人的衣服改的。
徐鹤来师徒离开的时候,夏琛给他们准备了充足的物资,可惜那会儿还没有葫芦娃,只能尽量往南瓜马车上塞。
看他们现在的情况,在外面过得大约不太好,不过人回来就好了,其他的夏琛觉得都无所谓了。
见到夏琛,徐鹤来那张瘦了许多,越发棱角分明的脸上立刻绽放出极灿烂的笑容:“元宝,我回来了。”
“欢迎回家!”夏琛也跟着笑起来,小伙伴一走大半年毫无声息,说不担心是假的,幸亏他平安回来了。
两人稍微叙了会儿旧,徐老道就凑过来,笑眯眯跟夏琛介绍了一下其他人。
那些少年人和小孩子,是那个中年人的徒弟和徒孙辈儿,这些夏琛都猜到了,他还猜徐老道跟那个中年人,应该是师兄弟。
只是万万没想到,徐老道竟然介绍说,那是他的师兄凌云子。
夏琛:“……”
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更大的疑惑。
他看了看须发皆白,完全一副小老头模样的徐老道,再看看虽然眼神沧桑脸上也有了皱纹但依旧一头乌发的凌云子,深刻怀疑,徐老道是不是在忽悠他。
“小元宝,你是觉得老道士骗你?”徐老道故作生气道。
夏琛将目光转向徐鹤来,小鸟肯定是不会骗他的!
徐鹤来轻咳一声,努力压住上翘唇角,点了点头道:“师傅说的是真的,凌云子师伯……入门比师傅更早。”
夏琛恍然大悟,那肯定是徐老道入门的时候,凌云子年纪很小,而他年纪已经很大了。
一直没吭声的凌云子突然对夏琛说:“多谢夏居士收留,此等大恩我师徒必将报之。”
夏琛摆摆手,就算来的是普通人,他一眼会收留,更别说这都是道士啊!哪怕只有一个人,能跟徐老道和徐鹤来一眼会画符,他就算赚了。
在他来之前,凌云子一行听小朋友讲解了望乡城的规矩,也没想着借着徐老道师徒的面子直接进内城,而是打算跟其他人一眼,老老实实攒贡献度。
徐老道师徒同样没提,只打算等安置好之后,给他们送些东西过来。
他们师徒走的时候,宿舍区还没盖起来,夏琛直接送了他们一个人一个套间,毕竟这师徒俩是他家人的救命恩人,当初也是有房子的,只是人家房子在山上,现在回来了,他送套房,也是应该的。
师徒俩看见变化极大的城市,眼底皆是惊叹,走到食堂的时候,徐老道闻着里面的香气走不动道儿了。
夏琛便带着他们进去吃东西,南哥儿一见,更不想走了,硬生生跟着蹭了一顿饭。
饱餐了一顿之后,徐老道揣了几个肉包子,想给凌云子他们送去,夏琛打发南哥儿送他。
徐鹤来久不见夏琛,有些舍不得离开,张了张嘴,又不晓得该说什么从哪说起,憋了半天,来了一句:“你那个朋友怎么没跟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温束:拼命赶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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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1820 10瓶;依依然然 2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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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5 章
徐鹤来性格温和待人和气, 说话也十分注意分寸,“你那个朋友”这种略有些微妙的称呼, 却反映出他对温束的排斥。
就像天生有人就是不对盘, 哪怕温束并没有对他做过什么说过什么, 他就是看他不顺眼。
当然, 温束也一样,两人心知肚明, 只是没在夏琛面前表现出来罢了。
不过讨厌不等于无视,徐鹤来清楚的记得, 他特别烦温束的一点,就是他干什么都黏着元宝, 老大一个人了,还像没断奶的孩子一样。
而且特别没眼力见儿,只要元宝一来找他, 准能看见他寸步不离地跟在身边,碍眼得不行。
所以今天没看到温束, 徐鹤来还挺奇怪的,只是开头那会儿他心里高兴, 不想提这个让自己不开心的人, 就自然而然略过了。
这会儿突然想找个话题, 一时半会儿没想起来说什么好, 脑子一昏,嘴上就出溜出来这么一句。
说完徐鹤来就后悔了,真的闲的没事提他干嘛!
但是话已经问出口, 再想收回去已经不可能了,而且夏琛已经给了回复,他犹豫了一下,含糊道:“子笺……他外出有点儿事。”
去准备结契礼什么的,虽然他们一家人都已经心知肚明,甚至亲近的朋友也隐约知道一点儿消息,但是当着眼神单纯的小伙伴的面儿,总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说出口呢。
他不好意思说,却有人替他说,南哥儿被他打发着去送徐老道,老道士不知道是不是没看出来徒弟不想走,硬是站在原地等他,南哥儿便也没动,两人看着徐鹤来笨拙地跟夏琛搭话。
搭话就搭话吧,还选了这么个话题,老道士都想叹气了。
南哥儿求婚那天的机灵也好似灵光一闪,闪过了就没了,甚至可能那天一下子消耗了太多的智商,夏琛觉得他变得更蠢了。
夏琛刚含蓄地回答完,这小子就一脸“我知道个秘密快来问我问我”的表情,笑呵呵地对徐鹤来说:“你猜温叔、师父干啥去了?”
温束当初做过护卫队的教练,现在还担着队长的职务,只是不怎么管事儿而已,南哥儿叫他一声师父也没问题。
谢谢,并不想知道呢。
要不是徐鹤来秉性醇厚,他甚至想盼着温束不要回来了,看不到他的每一天,都觉得天更蓝水更请心情更好。
暗自唾弃了一番自己卑劣的小心思,徐鹤来勉强笑了一下,问:“他去做什么了?”
夏琛已经想捂脸了,还想把自家这个倒霉侄子锤一顿。
常年惹祸常年挨锤的南哥儿感受到小叔不善的目光,多年的经验让他敏锐地察觉出自己好像又要倒霉了。
他缩了缩脖子,眼神游移,目光落在一旁悄无声息看戏的徐老道身上,立刻有了主意。
他一把拉住老道士,急道:“走走走,我跟你说,这个包子冷了就不好吃了,咱们快去跟他们送去。”
说完发挥出自己身为异人的超强体力和速度,拉着徐老道转眼就跑没影了。
夏琛:“……”
徐鹤来:“……”
本来徐鹤来是一点儿都不好奇的,他为什么要关心自己讨厌的人的下落呢?可是南哥儿这样说一半藏一半,神神秘秘的样子,反而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温公子他……”
“他……”
夏琛的耳垂悄悄地红了,话说到这个地步,再隐瞒也没什么意思了,他轻咳一声,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淡定一些。
“他去准备结契礼了。”
“哦哦……结、结契?”
徐鹤来懵了一瞬,甚至觉得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他心里升起一股说不出的复杂感觉,怅然若失酸涩难言。
“嗯,对啊,结契。”夏琛眼神闪烁,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颊,感觉自己像是在跟直男朋友出柜。
不过现在的社会大环境,其实比他前世那个时候还要好一点儿呢,毕竟他们这可是合法婚姻。
这样想来,小鸟应该不会因为他喜欢男人就对他有什么看法吧,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性向就失去一个友人。
徐鹤来喉头梗塞,心里的苦涩让他没办法再保持微笑,艰难挣扎道:“跟谁结契?”
不是元宝不是元宝一定不是元宝……
夏琛:“……”
夏琛耳垂上的血色已经染上脸颊,嗨呀他这个小伙伴儿,以前不是挺会说话嘛,现在怎么就、就非要他说那么清楚呢?!
“跟我啊。”夏琛努力让自己的表情淡然且风度十足,好像他和温束结契是理所当然。
“子笺最喜欢的人就是我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夏琛微微仰着小下巴,脸上不经意带上了几分得意和欢喜。
心里的苦好像从喉咙里漫了上来,嘴里都开始发苦,徐鹤来一双温柔的笑眼里藏起深深的压抑,他口不择言质问道:“你不是说你们是朋友是兄弟吗?”
夏琛:“……”
扎心了老铁,自打脸这种事,作为朋友难道就不能帮他掩藏一下吗?为什么要戳他痛处啊!
“那个……人的关系不可能一成不变的嘛,以前是朋友,后来、后来慢慢喜欢上彼此,自然就想更亲近一些了。”
夏琛不太想跟人剖析自己的心理转变和情感历程,但是见小伙伴一副大受打击的样子,他难免有些不忍。
唉……
小鸟可能是那种不太能接受男男关系的钢铁直男吧!
“喜欢上……彼此?”
徐鹤来觉得这简单的话他理解起来竟然有点困难,所以不是温束一厢情愿,而是两情相悦吗?
是了,若不是两情相悦,谁又能逼元宝跟他结契。
“你怎么了?”
小伙伴两眼发直脸色惨白,好像听到什么可怕的消息一样,夏琛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满脸担心。
不是吧,难道小鸟还恐同?!
“没、没事……”
徐鹤来白着脸,努力勾起嘴角,让自己脸上的表情不要那么难看。
如果现在还看不懂自己的心,那他就真的是个傻子了,可惜太晚了,他明白的太晚,行动的也太晚了。
他从自己身上摸出一个藏得严严实实的荷包,小心倒出几粒似乎是种子的东西,递给夏琛:“这个是送你的,祝元宝……万事顺遂。”
他实在说不出祝他新婚快乐这种话,只好这么含糊过去。
好在夏琛也没在意,将东西接过来,放在手心拨弄了两下,好奇道:“这是什么啊?”
徐鹤来垂眼看他,低声解释道:“是我们在路上遇见的一株变异植物,被符咒烧成灰之后,留下了这几粒种子,我记得,你一直喜欢积攒各种种子。”
“变异植物?”夏琛惊喜交加,因为没能离开望乡城,他已经很久没遇见过变异植物了,魔法书也办法升级,虽然现在也够用了,但是武器这种东西,升级不升满岂不是逼死强迫症?
而且他已经很久没有收获到强力的变异植物了,这段时间里除了窃听花,就只有一些说不上能干嘛的奇怪植物。
比如一种染色能力很强的彩色花,夏琛自己作死偷偷试过,连头发都能染,顶着一头斑驳的红毛连门都不敢出,后来用黑的花瓣染回去才算罢。
还有一种能提升皮肤敏感度的植物液体,产量极其稀少,夏琛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什么用,他试过抹在太阳穴,感觉跟清凉油有点儿类似,但没那么刺激。
夏琛猜,可能是因为他现在生活环境比较安逸,没有经历战斗,所以空间里变异出来的植物属性都比较平和。
甚至就连夏铜板出现得也越来越少,夏琛因为太忙,本来进空间的时间就大大减少,进去之后叫他,三次有两次他都不在。
夏琛问起,他就刺刺拉拉的响,说什么能量储蓄中,需要休眠减少能量消耗。
吓得夏琛以为他能量又不充足了,连声问怎么给他补充能量,生怕这个带他来到这个时空的伙伴儿突然哪天就不行了。
现在夏铜板对他而言,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金手指,还是陪伴他帮助他的好朋友,如果让夏琛选,空间和夏铜板只能留一个,他会选择夏铜板。
后来夏铜板就说,他没事,也不会突然消失,但是具体储存能量做什么,他却没说。
不过夏琛相信夏铜板不会害他,也不会做什么危害这个世界的事儿,从他发布的种种任务就可以看出来了,夏铜板虽然是个AI,但拿的绝对不是反派剧本。
话说回来,能收到小鸟送的变异种子,夏琛真挺开心的,就是听说变异植物本体被烧了,有点儿小可惜,不然给魔法书吸收了还能再升级。
不过能拿到种子也已经很好了,毕竟小鸟他们没有空间储存工具,变异植物本体一般都很大,让他们带着太难为他们了。
夏琛开开心心把种子收起来放好,准备回去就种上,还有收了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总得给点儿回礼。
房子还有各种生存资源不算,这本来就是他该给救命恩人准备的,除此之外,他还打算送两个葫芦娃给徐鹤来,其他有用的火棉之类的,都送一些过去。
在心里盘算好之后,夏琛又问起种子的事儿来,变异植物种子种出来的变异植物,一般跟本体有一定联系,他想知道那株变异植物是什么样的形态什么样的能力。
徐鹤来知无不言:“是一株巨大的桃树,开了一树繁花,花香醉人,漂亮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跟你们说哦,夏铜板搞得是个大动作,不过估计要到结局才能知道是啥,咱先别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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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6 章
温束这次出行, 时间出乎意料的久。
他走之前跟夏琛说过,少则半月多则二十天, 便会回来,但是眼看着时间逼近他许下的最高期限, 人依旧没有回来。
担忧是难免的, 夏琛本就想他,以往还能想着,他本事大,事儿办完了就回来了。
想着归期已近,人却还没回, 他心里就开始发慌,忍不住地胡思乱想,怕他是出了什么事儿, 又后悔不该让他一个人外出,结契礼什么的, 他本就不是十分在意。
然而这事儿急也没用,温束走的时候并没有告知他的具体去向,夏琛便是想出城寻人,都没个方向。
他心里装着事儿, 手头的工作却依旧不能懈怠,林宜民那批人具是有本事的, 没比安信厚这个异人慢多少,接二连三有人攒够贡献值搬进内城。
按照流程给他们办好户口簿分配好住房后,他们的工作也应该经过一部分调整。
让他们这些文化人去做体力活, 实在是暴殄天物,夏琛至今任记得当初刚建城的时候,整个城市找不到几个识字的,忙得孟明峻差点儿掀桌子不干了。
但是目前行政厅暂且忙得过来,农耕的活儿却拖不得,只能先让这些读书人去种地,也顺便观察一番他们的情况,后期再重新整编。
除了他们,凌云子等几个道士,攒起贡献值来也快得很,他们倒不是出卖体力,而是画符。
凌云子不愧是徐老道的师兄,一身本事不必老道士差,徐老道能画的那些五雷符烈火符辟邪符清心符什么的,凌云子都能画,而且效果不菲。
而且末日一年有余,据徐老道说,他们的符咒蕴含的力量也变强了。
但是末日之初,那些符咒不曾挑人,普通人也能使用,这些效果加强后的符咒去发生了变化。
如攻击性的五雷符烈火符,只有异人或者有特殊能力的人能使用,譬如道士和尚,夏琛也能用,那些成功催动过文气的书生们也能用。
如辟邪符清心符之类的被动或者辅助类符咒,便是普通人也是可以用的。
说不上利弊,夏琛想这也是符合发展趋势的,符咒里蕴含的力量变强了,牵引力量爆发出来的引子要求自然也变高了。
夏琛也是后来才知道,剩下的四个小道士,并不全是凌云子的徒弟,那个年轻道士,道号玄微的,是道观另一道长的徒弟。
那个叫玄朴的少年人和稍大一点儿叫玄纯的孩子,才是凌云子的弟子,最小的那个叫静圆的,甚至还要小一辈儿。
这几个道士,只有凌云子跟徐老道一样能画各种用途的符咒,玄微和玄朴都要差一截,一些攻击力极强的符咒现在还难以掌握,但其他譬如清心符辟邪符都画得不错。
两个小的就更别说了,最小的静圆符笔都还拿的不怎么稳当。
符咒的效果不光看制符人的能力,还看符纸、符墨以及符笔的材质,徐老道他们身上的符纸早就用得差不多了,他来问过夏琛,有没有符纸可卖。
夏琛以前搜集物资的时候,乱七八糟装了一些符纸,而且给他一些时间,城里的造纸坊自己也能造,就是质量可能没那么好。
他要送,徐老道不肯白收,夏琛干脆将符纸上架商铺,徐老道卖了几张制作好的符咒,换了一大堆符纸,给他师兄送一些去。
凌云子领着师侄和徒弟兢兢业业画符,很快就靠着卖符攒够了贡献值,先把两个小孩送了进来,选了个跟徐老道师徒相邻的房间住下。
那些从道士们手上流出的符纸,夏琛挑了几张感兴趣的,其他的全部在商铺上架。
冯砚山是个会做生意的,还给符咒分了等级,像徐老道凌云子这样的老道士画出符效果更好,当然就是上品,价格更高。
根据符咒的效果不同,价格也不同,东哥儿南哥儿等一些见识过符咒威力的,能用攻击符咒就买攻击符咒,不能用的也会买一张辟邪符带上。
在某个护卫队成员,与游荡而来的僵尸作战时,差一点儿被僵尸抓伤,却又被辟邪符挡了一下安全脱身后,辟邪符一下子遭到了的哄抢,供不应求。
虽然他被抓那一下子也不一定会死,而且辟邪符也只是让僵尸的爪子僵硬迟缓片刻,但是在战斗中,这片刻就是生机。
况且,能平平安安谁愿意受伤,若是倒霉被僵尸毒感染,还得花钱去买吸毒草,价格可比辟邪符还要高呢。
也因此,本来不怎么有存在感的道士们,一下子受到城民们的追捧欢迎,还有请他们去写镇宅符的。
夏琛琢磨了一下,又去跟凌云子还有徐老道商量了一番,希望他们如果可以的话,多收几个徒弟,教教画符的本事。
对此,凌云子和徐老道都没什么意见,只是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给他们建一个道观,他们得供奉道祖;二是徒弟得他们自己挑,没天赋的不收。
这两点夏琛都没意见,他尊重人家的信仰,总不能一边压榨人家的画符能力,一边逼着人家非得在家里修道。
徒弟什么的,当初徐老道连他都不肯收,那再挑剔都不为过了。
不过他也说了,现在城里正是忙建设的时候,一时半会儿腾不出手来建道观,让他们先等等。
凌云子和徐老道都表示理解,准备待安稳一些后,在城里寻摸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修道的苗子。
解决了道士这边,夏琛转头想起忘尘。
说起来,忘尘这些日子也盘出来一些法器,大都是串珠之类的,被他当作礼物送给了家人朋友,夏家人都是一人一串,连温束都有。
他这个跟道士画符不一样,日日念经,佛珠不离手,也需要很久才能将一串普通的珠子练成法器。
效果跟辟邪符有些类似,但是不像辟邪符用一次就失效了,他的珠串能用挺久,不光能防御,就跟他当初一样,缠在手上当武器使,拿拳头砸僵尸,杀伤力也十分不错,就是特别危险。
夏琛想着道观都答应建了,不能厚此薄彼,就问忘尘要不要建个寺庙,也收些小和尚什么的。
忘尘笑着拒绝了,他说心中有佛,在哪儿念经都一样。
至于徒弟,和尚跟道士不一样,像徐老道他们教派,是可以娶妻生子结契的,玄纯他爹原来也是个道士。
但是和尚都是要断尘缘,不光不能娶妻生子结契,见了父母都得叫一声施主,有爹娘的肯定舍不得孩子受这个苦,没爹娘的年纪小经事儿少,忘尘也不会提。
况且,他觉得在学校里教孩子们基础锻身法挺好的。
他自己不乐意,夏琛自然不会逼他,忘尘觉得现在的日子很好,那就是很好。
徐鹤来送的几粒种子全都长出来的时候,温束还没回来。
他给了夏琛三粒种子,其中一粒长成一株小小的桃树,夏琛扔了个探查术,显示这株小桃树竟然是百年(?)桃树,具体功效没有写。
也不知道百年怎么才长这么一株小树苗,不过系统里想不明白的事儿多了,他也就不想了。
夏琛将这株小桃树拿去给徐鹤来看过,他说这桃树是制作桃木剑的好材料,主干刚好够制作一柄桃木剑,也能加工制作成桃符,比符纸写的符咒要好一些。
当然,如果桃树年份再久一些就更好了,百年桃树制作的桃木剑,杀低级僵尸不比利器差,但是对于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毒僵杀伤力不太够,不知道能不能破防。
夏琛觉得这不是问题,这只是最初版的桃木卡,等他用魔法书蕴养后,年份肯定是能增加的。
另外两粒种子,一粒也长出一株小桃树,不过这株桃树比百年桃木还要矮小,上面结了三个拳头大的桃子,看起来水润润的,非常诱人。
夏琛一个探查术拍下去,然后发现这桃子就厉害了,效果跟辟谷丹差不多,吃一个能让人一整天不用吃东西也不用喝水,肚子也不会饿。
这是个很有用的变异植物,夏琛美滋滋地将辟谷桃卡牌化然后拿去复制,准备等复制出来就给自家亲爱的小侄子尝尝鲜,让他感受一下不想吃东西的美好。
最后一粒种子,种出来的就比较奇怪了,是一个个硕大的合拢的花苞,里面都是上好的桃花酒,哪怕没有将花苞打开,夏琛都闻到了清甜醉人的香气。
他想起徐鹤来说的,那株变异桃树,一树繁花香气弥漫,人离得近了,就会像喝多了酒一般晕乎乎地,昏昏欲睡。
他和师傅师伯还是师兄们,每人都捏了一大把清心符,不断往自己身上拍,才能靠近桃树用烈火符将它给烧了。
而在此之前,醉倒在桃树下的尸骨,已经积累了厚厚的一层。
夏琛对酒没什么特别喜好,但是这桃花酒确实不凡,闻着虽然醉人,但是那香气也清得很,既醇又清,夏琛这般不爱喝酒的人,都被勾起一丝丝馋意。
复制复制。
夏琛将桃花酒也拿去复制,甚至打算别的不管了,先多多复制一些桃花酒出来。
他和子笺结契的时候,肯定要大宴宾客,届时不光得准备美食,还得准备美酒。
他空间里本来存了不少酒水,其中不乏佳酿陈酿,但是那些酒跟桃花酒一比,好像就差点儿感觉了。
夏琛打算等子笺回来,就跟他商量一下,结契的时候,要不就用这桃花酒当宴宾酒。
毕竟这可是小鸟送他,用他送的酒在对自己非常重要的活动时使用,小鸟一定会感受到自己对这份友谊的珍重吧!
作者有话要说: 温子笺:甘甜清爽,好酒,多谢赠予,新婚祝福已经收到:)
另:打辟谷桃的时候出来一个屁股桃……这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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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7 章
锦山府, 曾以秀美的山水闻名天下的城市,如今在末日也成了一片荒芜凄凉之地。
外城东北城区交汇处,靠近墙角的一片地盘, 突兀地搭建起一些简陋的窝棚,穿插在原本就有的房屋中间, 凌乱而无序。
这小小的一片地方, 以两面城墙为屏障, 相对的通向城市内部的两个方位, 被堆积了一些栅栏之类的防御设施, 俨然一个被圈出来的小型基地。
这基地看着不大, 但幸存者人数却不少,一眼扫过去, 挨挨挤挤尽是人头, 不知几何,毕竟锦山府在末日前, 也是有数的大城市。
末日降临已经一年有余,便是末日前的王孙公子, 此时也很难过得畅快如意,这锦山基地里不乏富贵人家娇养的少爷小姐,却也难免灰头土脸, 见不着以前光彩照人的模样。
这样一片灰突突的场景中, 却夹杂着一抹罕见的亮色,一辆橙黄色的圆头圆脑的怪异马车,停在靠近出口处, 特意辟出的空地上,周旁不时有人投去窥视的目光,但无一人敢上前。
一行刚从外面搜寻物资回来的小队,恰好从此处路过,领头的大汉一眼瞥见这辆干净气派,拉车的马也十分神骏的马车,立刻两眼一亮,顿住脚步。
“大哥?”走在前头的领头人一停下,后面的人纷纷也停住脚步,顺着大汉的视线看过去,一个个顿时来了精神。
“哟,这马可真是神骏!”
“可不是,看看这肉,多紧实,便是咱们兄弟,也够饱餐一顿了。”
“就知道吃,我看这马车也不错,你看那车轮子,看着就是耐跑的。”
这队人嬉嬉笑笑着,便朝着南瓜马车走去,那个说要吃马肉的,更是忍不住就伸手朝马背上摸去。
领头的大汉同样对这辆马车心动不已,但他还算有点儿头脑,知道这样一辆马车并一匹上好的骏马,不可能无缘无故停在这里。
若是没个厉害的主人,别说等到他们回来撞见,早就被基地里这群饿红了眼的人给活吞了。
“等等,先问问情况。”
领头大汉拦住伸手乱摸的同伴,朝不远处一个窝棚招了招手:“过来。”
那窝棚里蜷缩着的干瘦少年,瑟缩了一下,战战兢兢地走过来,腰背弯成一道弓,声音发抖的说:“董爷,您叫我?”
被称呼为董爷的大汉朝南瓜马车点了点,说:“说说这马车,看来咱爷几个儿走这几天,来了新爷啊!”
少年不敢接他的话,赔笑两声,腰弯得更低,小声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讲出来:“是昨天来的一位年轻公子,听说本是路过,遇上那些个外逃的,听说了梦魔的事儿,就上咱这儿来了。”
董爷和一众弟兄皆诧异不已:“还有人听了消息往咱这头钻的?来找死来了?”
不怪他们奇怪,实在是他们这处,眼瞅着就要变成一块死地了,一批一批的人不管不顾地往外跑,就是为了逃离此处。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不是末日里神出鬼没人人憎恶害怕的僵尸,而是他们口中的梦魔。
说来锦山府能活下如此多的人,也有这梦魔一份功劳。
末日之初,城中僵尸四处游荡伤人的时候,有人偶然发现,府城西南方向,僵尸格外稀少,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大量人流往府城西南涌去,短短时间内几乎聚集了整个府城活下来的大半人口。
但是与此同时,他们也发现,僵尸稀少的地域并不大,越往西南方向靠近的地方,僵尸越是稀少,某一个区域,甚至一只僵尸也不见,也没有僵尸往此处游荡。
反之,僵尸便越来越多,超过某个界限,僵尸好像全部堆积在那里,朝着聚集在西南城区的幸存者们咆哮嘶吼,跃跃欲试。
这下就是傻子也晓得,那块儿地要么有什么宝物,要么就是风水奇特,总之能驱逐僵尸就是宝地。
为了争夺那片地盘,当初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流血事件,很多幸存者不是死在僵尸手里,而是死在与其他幸存者的争斗中。
此后过了一段时间,大家慢慢发现,那片宝地的面积竟然在扩大,这也就意味着能容纳更多的幸存者。
大家还没来得及开心,抢住在最靠近宝地核心区域的豪族,却着急忙慌地开始往外搬迁。
不久之后便有消息传出,那宝地并不是白住的,每夜都会有人在梦中一睡不醒,被宝地所吞噬,只留下一具尸体。
起初那些豪族想着,与僵尸争斗要死人,待在此处也是死,每夜只死那么一两个,也不是死不起。
便是舍不得自家下人,外头的贱民多的是,抓几个来献祭给宝地,便可庇护自己一家平安,简直是再划算不过的买卖了。
谁想到,这宝地的胃口越来越大,从一夜一两个,到三四个,再到四五个,死的人越来越多,在接连有豪族家中主子中招后,剩下的人顿时懵了。
这宝地忒不讲理,人牲都给你献上了,还非得吃咱家的主子,哪来这样的道理。
可是他们也不晓得该跟谁讲理啊,于是这些豪族打算跑,不在这儿待了,要吃就吃外头的那些贱民吧。
但是他们东西多,得花时间收拾,结果还没跑出去,有一家难得的一个异人少爷,成了当晚的牺牲品,睡了一觉就再没醒来。
那家子怎么难过就不提了,这些人再不敢耽搁,一个个跑得比谁都快,便是家产没能一下带走,就留下家仆收拾好了再搬过去。
这群人跑的时候隐瞒了宝地吃人的消息,他们一跑,余下的人便糟了难,越是离西南方向近,越是身强体壮精力旺盛的人越容易出事。
死的人多了,幸存者中间便传开了,知道这所谓的宝地其实并不是宝地,它虽然能驱逐僵尸,但也会将得到庇护的人一一吃掉。
就像圈养了一群食物的猛兽,会驱逐来夺去他食物的其他兽类,但食物到底是食物,养一养都是要吃掉的。
这些幸存者自然不甘心当作被圈养的人牲,追在先跑的豪族后头,纷纷撤离此处。
但是跑也没办法跑太远,城内城外都有大批僵尸,遇见就是一个死,死得还更难看。
幸存者里有聪明的,慢慢摸索出一个大致的界限,比宝地——他们已经改口叫梦魔,因为总是在睡梦中将人杀死,能够辐射的范围稍微广一点儿的区域,在此处安营扎寨。
这里虽然还是会有僵尸,但却比城中其他地方好很多,而且离梦魔也够远。
不知道怎么回事,梦魔好像只在一定区域内杀人,好像不能离开那里。
这个方法是有效的,幸存者们艰难求生,但很快,梦魔的狩猎范围又变大了,他们不得不继续往东北方向移动。
整整一年,从最初的府城西南,幸存者们被逼到东北角,紧挨着城墙居住。
虽然有两面城墙省了他们防御僵尸的功夫,但是他们的生存面积也在压迫中不断变小。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梦魔白天不会出现,而且冬天的时候梦魔好像不怎么活跃,他们才能趁着白天去搜寻一些物资。
那些胆子大的,如董爷这群人,便是一些有把子力气或者有点儿本事的,组成小队外出搜寻物资,能过的比大多数靠拾荒的人来得好。
然而不久之前,这处最后的容身之所也不再安全了,靠近西南方向的最外围的地方,一夜之间死了数十人。
所有人都往城墙侧挤,但是梦魔依旧在逐渐蚕食他们仅剩的安身之地。
有那挤不到内侧的,只能逃离此处,出城博一条活命的路。
而留下的这些人,也并不是真的就愿意留下,如瘦弱少年这般,是一点儿储备物资都没有,也没什么武力值,出去就是死路一条。
另外一些人,如董爷这般稍有能力的,是想多攒一些东西,带着好上路另寻一出容身之地。
少年人这一类,他们打算等董爷等人离开的时候,同他们一起走,人多一些,好歹稍微安全一点儿。
言归正传,也正是因为如此,董爷听见有人听到梦魔的名号,不但不躲着点儿,还自投罗网,自然就觉得奇怪又好笑了。
“那个傻……新来的,去哪了?”董爷问。
少年说:“刘五爷派人带他去西南边儿了,说去看看白天的情况。”
刘五是这城中的另一伙势力,队伍人数比董爷这边多一些,但是董爷这边个个都是好手,刘五那边人员的能力层次不齐,总体而言整体实力差不多。
董爷的手下嗤笑一声,咧着嘴高兴道:“大哥,这傻子绝活不过今晚,梦魔爷爷要是懒得吃他,咱们正好送他上路,这马车,就当是咱们的辛苦费了。”
说着他就要伸手去牵马,董爷正拧眉思索,拦之不及,只觉得一道细长的影子从眼前闪过,下一秒,便听见手下兄弟的惨叫声。
他扭头一看,却见是一根如藤蔓似的植物,缠在兄弟的脖子上绕了几圈,好似戴了一条绿色的项圈。
而这项圈,完全看不见接口,因为藤蔓首尾,早已经插.进了这人的脖子里。
“老四!”
这些汉子大叫一声,都伸手去帮忙,有伸手拔的,有拿刀割的,结果越拔那藤蔓绞得越紧,刀子割了半天,才划破点儿皮。
没一会儿,一个高高壮壮的汉子就倒下了,那藤蔓歘的一下飞了回去,缠在马车车辕上又不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挖聘礼的人哪儿去了,这不是不想被情敌比下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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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8 章
跟老四关系最好的一个汉子双目赤红,一把薅过正瑟瑟发抖的少年, 怒声道:“你小子竟然敢坑我们?!马车上有这怪玩意儿你竟然不说!”
“我、我没有, 没有啊大爷, 我也不知道啊……”少年吓得浑身发抖, 差点哭出来。
转眼间死了一个弟兄, 董爷面目狰狞, 他冷笑一声, 问:“不知道?那为何你们这些人都没人敢碰这辆马车?”
他原本想着, 是那刘老五放了话,罩着这个醒来的傻子, 万没想到, 这马车上还藏了个杀招。
少年一边发抖一边说:“因、因为, 那位公、公子,昨晚在西、西南城区待了一晚上……”
“西南城区?”董爷和身边一群大汉都耸然一惊, 皆是不敢相信。
这都一年了,他们就没听说过晚上待在梦魔的地盘上,还能有活着的人。
“你说的可是真的?”董爷追问道。
少年忙不迭地点头, 一头枯黄的乱发被甩得更乱了:“真的, 千真万确,小的哪儿敢骗您啊董爷,那位少爷真的在那边儿待了一晚,今天早上回来的时候,小的亲眼看见的。”
董爷和一众手下都沉默了,本以为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蛋, 谁想到其实是艺高人胆大,能在梦魔手底下活命的厉害人物,也难怪这样一辆马车停在这人来人往的地方,却没人敢碰了。
“将老四尸体收殓了。”董爷垂着眼低声吩咐,其他汉子也泄了气,没人说什么报仇的话。
末日里活到现在,大家都清楚怎样才能活得长,什么样的人惹不起他们心里一清二楚。
老四是在一堆难民里待久了,被吹捧得飘了起来,其实他们兄弟也就是比普通人强那么一些,跟那些老天赏饭吃的异人没得比。
那个新来的公子,十有**是个异人,还得是个十分厉害的异人,也不知道这马车上怪异的藤蔓,是不是就是他的异能。
董爷作为一行人的首领,心头涌上一股忧虑,今个儿踢了铁板得罪了人,不知道那位公子性情如何,会不会因此报复他们。
想着想着他又后悔不该挑这个时候出城,被刘老五那伙子跟他们不对付的抢了先,指不定就得在背后说他们坏话。
这些他们只敢在心里揣测,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不敢交谈也不敢再随便说什么话,几个汉子蹲下身将老四的尸体抬起来,准备找个地方焚烧安埋。
末日之前,烧人家尸体叫挫骨扬灰,那非得是有大仇大恨才能下这样的狠手。
但在末日之后,真正关系好才会帮着处理尸体,为的是不让人死后还被打扰,或是被饿疯了的人挖出来吃掉,或是被野兽刨出分尸。
一行人正要离开,面前突然堵上来一伙人,领头的瘦高个男人嬉皮笑脸道:“哟,这不是董爷吗?”
这瘦高个是刘五的得力手下周灿,平时大家都叫他阿灿,脸上总在笑,实际上一肚子坏水儿。
一看见阿灿,董爷脸色一黑,他脑子不笨,就是反应有点儿慢,这会儿终于想明白了,刘五那老小子都亲自带那位公子去西南城区了,怎么可能不留人在这里替那位守着马车。
阿灿这贼小子,准时发现他们回来了,把看守的人给撤了,故意等着他们上套,想让他们得罪那位公子。
想明白之后,董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老四这条命,是被周灿给坑死的!
“你想如何?”董爷咬着牙问。
哪怕再恨,他也得忍着,本来他跟刘五就是势均力敌,现在刘五多了个外援,他更是打不过了。
“我想……”阿灿刚眯着眼睛露出一个得意讥讽的表情,话说了一半,却好似看见什么,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了,嘴巴大大咧开,笑得极其谄媚。
董爷立刻扭头,他的一众兄弟纷纷跟着他朝后看去,便见远处走来一行人,领头的是个锦衣公子。
破败倾颓的城市,灰头土脸的幸存者,偏偏这人却一身干净簇新的锦衣,跟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嘶,这人生的可真……”
耳边刚响起弟兄的嘀咕声,董爷一个激灵,一巴掌扇过去,打断了下面要命的话。
那锦衣公子看似步履从容不急不缓,实际上速度却十分不慢,眨眼间就行至马车前。
他好似没看见车旁的这些人,将车门推开,就想上车。
阿灿眼珠子一转,立刻弯着腰走近两步,光明正大地告起状来:“温公子,这群恶汉竟然趁您不在,想抢您的马车,小的们人单力薄,差点被他们得了手,多亏您放在车上的神物,将恶人惩治了。”
董爷气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急眉赤脸地想反驳,那温公子却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冷漠道:“我来此只为梦魔,你们的恩怨与我无关。”
他早就看见了被人抬着的那具尸体,失血过多而死的模样,一看就是知道是谁下的手。
想到此处,他冰冷的神色稍稍融化些许,朝一旁伸出手。
缠绕在车辕上的小藤蔓立刻飞射而出,董爷一行条件反射齐齐后缩捂着脖子,那藤蔓却没给他们一点儿眼神,直接朝车门旁的温束弹去。
温束一把将小藤蔓抓住,从手腕上串着的小葫芦娃里拿出一个血包喂它,小藤蔓现在胃口大得很,刚吸了一个人,又来一个血包也不嫌多,一头扎进去咕嘟咕嘟喝起来。
临走时,温束一个人,夏琛如何都不能放心,最后好说歹说,将他养了快一年的小藤蔓给温束带上了。
小藤蔓自来怕他,温束对它也一向不怎么好,不过两者都抵不过夏琛,纷纷妥协。
夏琛还特意给他们准备了巨量的血包,就是怕这俩在外头饿着了,活像一个送爸爸和儿子外出郊游的操心妈妈。
而温束也确实没那么多闲心思管这两伙人的官司,阿灿这点儿小心眼儿,在他面前还不够使。
空无一物的手上突然出现一件物品,哪怕是已经看过几次的刘五和阿灿等人,都眼神闪烁满心贪婪敬畏,董爷这些根本没见识的人,更是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敢置信。
阿灿被挑破心思,讪讪地不敢再说话,温束也懒得追究,直接打开车门坐进去,不打算再搭理他们。
马车外的人站了一会儿,不敢打扰温束,各自离开了。
温束闭眼靠坐在马车上,一清闲下来,便满心烦躁,本来这个时候,他都该已经回家了,抱着他家元宝卿卿我我,不知道多快活。
之所以耽误了时间,是他先去的第一个离望乡城最近的物资点,竟然被人发现了。
不过似乎那些人没能守住,他到的时候,里面还剩三分之二的物资和一院子的僵尸。
他把僵尸清理干净,里面的物资挑挑拣拣收起来,想着这些东西被人用过了,有点儿拿不出手,干脆换了个地方。
掏完第二个物资点,他突然想起附近某个州府有个兵器库,于是干脆绕了点儿路,去把兵器库连着一仓库的铁矿铜矿都给搬空了。
也是因为绕了这个路,他才会从锦山府附近路过,然后就听见了那群逃命的人讨论府城里的梦魔。
温束猜想,梦魔应该是某种变异植物,他家元宝好像一直挺缺这玩意儿,想象了一下元宝拿到他送的礼物开心的样子,温束二话不说调头就往锦山府来了。
昨天下午到达锦山府之后,从地头蛇刘五爷那里了解了一下梦魔的情况,温束当晚便去了所谓梦魔的地盘,想早点儿把这株变异植物解决了整个儿带回去讨心上人欢心。
没想到这梦魔还真有几分特别,怎么说,别的变异植物攻击的是□□,梦魔攻击的是精神,或者说是灵魂。
如果是普通人,哪怕是夏琛,或许都只能想法保命,无法反击,因为他连梦魔在哪儿都找不到。
这锦山府的幸存者,在这里待了一年多了,跟梦魔打了这么久交到,没一个人见过梦魔长什么样。
但是温束能看见。
僵尸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人类的一个变种,因为他们都是从人类变异而成的。
一般情况下,人死亡之后,魂魄离体,此世断绝,不管是魂魄消散还是投胎转世,这一世算完了。
然而此方天地不知为何发生异变,感染僵尸毒素的人类,死后魂魄不会完全离体,而是被禁锢在体内。
但是因为□□本身已无生机,那种怪异的变种力量却重新赋予僵尸生机,使他们能够进行活动。
这种力量蕴含在血液里,是支持僵尸活下去的动力,缺乏这种力量,他们就会越来越虚弱,直至彻底死去。
于是本能驱使着他们寻找人类、同类吸血补充能量。
在这个过程中,僵尸的力量越来越强大,逐渐污染禁锢在体内的魂魄,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不化骨哪怕恢复了记忆,一个个也都有点儿精神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而浸染了变种力量的魂魄随着□□力量增长渐渐苏醒强大,直到彻底与身体融合,便成了僵尸王,不化骨,不老不死,不死不灭。
温束在昨晚与梦魔的交手中发现,梦魔的攻击类似一种灵魂冲击,将人类的灵魂冲散,然后吸收,壮大己身。
这种毫无痕迹可循的手段,对付普通人类没问题,可温束他不是人啊!
两世不化骨,他的灵魂厚重凝实到什么程度,他自己都不知道,而且僵尸的灵魂,都包裹着天地间的异种能量,宛如一个厚厚的屏障。
温束这一世虽然身体没有完全变异成僵尸,可灵魂还是他上一世的,或者说,他此生身体发生异变,就是被不化骨的巨大灵魂能量逐渐改变了。
梦魔能够驱赶僵尸,就跟不化骨对低级僵尸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一般。但是也有不同,毕竟不是同一物种,它只能驱赶,僵尸的灵魂杂质太多它吸收不了,吃完了消化不良,还得闹肚子。
昨晚温束跟梦魔交手,乍一看,这是个人,梦魔好久没感受到如此磅礴的灵魂了,一头撞过来想把温束的灵魂撞碎,结果就跟撞上钢板一样,多大力气撞上去的,就多大力量反弹回来,差点儿没把自己撞散了。
更倒霉的是,温束还能看见它,准确的说,所有僵尸都能看见它,就跟那个死过一次的人能看见鬼的说法一样,僵尸可不都是半死不活的么。
只不过别的僵尸看见跟看不见没区别,温束能看见就有法子干掉它,只是梦魔反弹地太远了,吃了亏二话不说就溜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回去哈。
后面这个僵尸变异原因的设定是我自己想得,可能会有bug圆不上,大家忽略就好。
梦魔能种出什么,是个暂时用不到,但是会在结局很有用的东西。
此处应有表情包:全文已经在我脑海里完结撒花了,就剩下写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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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9 章
没有形体跑得就是快,穿墙过洞的, 温束愣是没追上。
梦魔现在活动的范围几乎已经扩大到整个儿锦山府城, 就剩幸存者们窝着的那一小疙瘩地方还勉强算安全
这么大的地盘儿,温束一跟丢, 就找不着它了,他在西南城区逛了一圈, 那梦魔大概是看出他是个硬茬子, 藏得严严实实, 就是不出来。
温束没耐心跟它耗,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这要是个其他别个什么物种可能还有点儿麻烦, 直接跑了就是,或者躲一阵再回来,温束急着回去结契成亲抱自家心上人, 哪有心思在这儿守它。
可这梦魔是个变异植物啊, 它再牛逼,能力再强,它也是个植物,植物最大的特点之一, 就是没法长腿自己跑。
梦魔释放出来的攻击力量,是虚无的能量波,并不是它的本体, 它的本体必然在这个城市的某一处隐藏潜伏着。
温束耽误了一晚,心中已然十分不悦,第二天也懒得休息, 借着白天梦魔不敢出来,让熟悉地形的刘老五带他去探查情况。
跑了大半天,他基本已经摸清楚西南城区的大致情况,推测了一番梦魔本体可能的藏身之处,只等着晚上去逮个正着。
至于为什么非要等晚上,因为白天梦魔的能量收敛的太干净,温束也没找着在哪儿。
还有就是他不清楚梦魔在白天被收走,会不会影响质量,万一白天捉到的,就是个废物,那岂不是白浪费力气。
温束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不爱笑也不爱动,没一点儿人气儿。
小藤蔓喝完了自己的血包,蜷起枝条小心翼翼地揪了一下温束的衣摆,温束睁开眼,以为它没喝饱,又拿了一个出来放在旁边的椅子上让它吸。
然而小藤蔓这次并没有急不可耐地冲上去,它卷起血包往温束腿边推了推,长长的枝条扭曲着,圈成一个元宝的图形。
温束嘴角抽动了一下,伸手在它身上弹了一记:“元宝也是你叫的?!”
小藤蔓一阵扭曲,胡乱扭动身体想重新摆个形状出来,然而不管是“爹”还是“爸”,对于一个幼生期的小藤蔓来说都太难了,它扭来扭去,最后差点儿把自己打成死结。
温束被它的蠢得没话说了,好歹看在它是记着元宝的叮嘱提醒自己吃饭,才将它解救出来,把它打了那个结给解了。
约莫是感受到温束比以往好太多的态度,小藤蔓刚刚得到自由,立刻卷着血包扔到温束怀里。
温束轻嗤一声,不耐烦地将血包扔进手串上的葫芦挂坠里,吸惯了他家元宝香甜的血,这血包有个什么滋味儿。
不过不喝血包,就得吃饭了,否则回头让元宝知道他在外面不好好吃东西,一准儿得跟他生气。
元宝就是爱操心,不过也是因为心疼他,在乎他。
温束这般想着,再看看葫芦娃里一堆整理好的各类物资,心里涌上一股甜蜜,心情也好了许多。
他跳下马车,朝周围扫了一眼,立刻有个刘五的手下小跑过来,弓着腰问他有什么吩咐。
“生个火。”
温束扔下几个字,转身又回了马车。
接到任务的男人茫然地挠了挠头,生火?生啥火?在哪儿生?是火盆还是火堆?要多大的火?
虽然不清楚这位爷的具体要求,但他也不敢去问,更不敢耽误时间。
他立刻在旁边叫了个人去给他跑腿,让他给老大传话,然后自己先去找了一些柴火。
他把柴放好,刘五已经得到消息,领着周灿和另几个小弟一起过来了,还抬了一个大火盆,抱了两个小暖炉。
昨个儿温束刚来的时候,他们就跟今天的董爷一样,一头撞上去,好悬没撞个头破血流。
不过刘五是个能屈能伸脸皮厚的,发现踢了铁板之后,二话不说跪地求饶,爷爷爹的喊了一通。
温束有正事要办,懒得与他们多做纠缠,恰好他们有人手还是本地地头蛇,有点儿用处,就放过了他们。
刘五等人立刻像侍奉祖宗一样捧着温束,可惜这位爷实在冷得够呛,除了问梦魔的事儿,跟谁都不搭腔,回来就往车里一钻,晚上去了梦魔的地盘,他们也不敢跟着。
刘五还让人给他送了吃的,玉米面蒸的饼,一点儿没发霉,这可是难得的好食物,他自己都舍不得吃,这位爷看都没看一眼,就让人拿回去了。
要不是他有神智,看着也不像僵尸,刘五都快怀疑他是不是人了。
不过他那一手凭空变物的本事也够惊人的,刘五就想着先打好关系,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抱个大腿,让这位也收下他们当个小弟。
就算够不上人家,好歹别得罪了,平平安安把这位爷送走也成,要是能解决梦魔,那就真是再好不过了。
刘五一心想做点儿什么讨好温束,可惜这位不配合,好不容易开口提了要求,刘五可不得准备周全了。
于是温束一下车,看见的就是摆了一地的火盆炉子手炉还有生起来的大大小小三个火堆。
温束:“……”
饶是他见多识广,也无语了一瞬,他刚才难道说的不是“生个火”吗?这群人莫不是不识数?
他懒得跟蠢货多费口舌,径自走向一个不大不小正合适的火堆,掏出元宝给他准备的锅,看了眼自己手里干净好看不知道什么金属(不锈钢)的小锅,再看看火堆上张牙舞爪的火苗,转头把锅放在旁边摆着的炉子上。
他锅一掏出来,大家便看明白了,这是要做饭呀!
刘五连忙招呼自己小弟:“去给温公子拿点儿粮食过来。”
温束头都没抬,冷漠道:“不用了。”
他家元宝给他准备了可多吃的,还用得着吃别人的东西?
他走的时候,元宝生怕他在外面受苦,什么吃的用的都给他准备好了。
就说吃的,不光有方便一些的包子馒头酥饼,还有各种点心饼干小吃糖果,他平时很少拿出来的方便面都拆了包装给他装了几包,还有火锅底料,连涮火锅的肉和配菜都给准备好了。
对了,除了这些,还有各种水果,榨好的果汁,水带更是装了不少。
当然,粮食也是少不了的。
温束回忆了一番元宝勤勤恳恳给他收拾行李的样子,心里甜滋滋的,扫了眼空间里的物资,想着就吃个火锅吧,不然这么多东西,元宝岂不是白准备了。
他拿了个水带,把里面的水倒进锅里,于是刘五一行人,眼睁睁看着并不怎么大的一个奇怪水囊,倒了半锅的水竟然还是鼓囊囊的,眼睛都快瞪瞎了。
夏琛虽然没南哥儿那般好吃,但也是个爱吃的,他喜欢吃辣,偶尔会跟温束一起开小灶,两个人煮小火锅吃,所以温束也知道怎么做。
下火锅底料,等汤开的时候,把各种配菜拿出来,夏琛特意找老篾匠给他编小竹盒子,里面放个盘子,装各种收拾好的肉类清洗干净的蔬菜,有的里面还加了冰块,找冯淼帮忙做的。
配菜刚拿出来,温束想起,元宝好像没给他准备桌椅。
不过刘五是个有眼色的,一推身边看呆了的弟兄,几个男人火速去搬了最好的一套桌椅过来,又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给温束放好。
温束被人伺候惯了,径直坐下,慢条斯理地开始涮火锅。
火锅那个香味儿就别提了,单他拿出的那些新鲜的肉菜,就让周围所有人红了眼。
这些幸存者,别说新鲜蔬菜和肉了,连粮食都吃不饱,乍一看温束这吃饭的架势,真好似还是末日之前,富贵人家的公子野游来了。
咽口水的声音接二连三的香气,在温束又掏出一竹筒果汁,并拿出一盒水果后,周灿忍不住小声说了一句:“这也太丰盛了吧,神仙日子啊!”
他是羡慕得狠了,才忍不住说了这么一句,刘五当即拐了他一肘子,生怕那喜怒无常的温公子把自己这个得力手下给宰了。
没想到,一直不搭理他们的温束,竟然难得地勾起嘴角,露出些微笑意,用一种似抱怨似炫耀的口吻道:“是我契弟给我备下的,自个儿年纪不大,总是□□的心。”
虽然他跟元宝还没结契,但是两人都已经约定好了,还见了父母,四舍五入相当于已经结契了,叫一声契弟也不算错。
刘五和周灿都迷茫了片刻,搞不清楚这位爷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刘五想了想,壮着胆子试探道:“您的契弟待您可真好……”
眼见着温束嘴角的笑容扩大,刘五福至心灵,恭维话不要钱的往外甩:“这得是把您放在心坎上,才会什么好东西都给您备上啊,他定是极其心悦您。”
温束难得地给了他一个眼色,觉得刘五虽然没什么本事,但眼力见儿不错,说话也还算中听。
他心情一好,随手抛了一袋食物过去,这是他另一个葫芦里面的,忘记什么时候塞进去的了,反正不是元宝给他准备的,那些他可舍不得给别人。
刘五接到小布袋,疑惑地打开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满满一袋的馒头和包子,足有十多个,都是好面粉做的,哪怕是冷的,都能闻见一股面食的香气。
离他最近的周灿稍愣片刻,两眼亮得吓人,迅速道:“温公子您和您契弟感情一定特别好,您有本事,您契弟会心疼人,真是天作之合啊!”
说完眼巴巴看着温束,温束也没让他失望,照样扔了一袋食物过去。
周灿打开一看,跟刘五的差不多,他这袋里还有两个馒头是掺了红糖的,闻着就香甜得很。
刘五一见,一手紧紧攥着装食物的小布袋,一拍大腿,惊叹道:“嗨呀,感情这么好的契兄弟,我老刘活了三十几年,就不曾见到过,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白头偕老!对,白头偕老!”
一个纸包扔过来,不是馒头包子?是肉干!
刘五的一众手下都疯了,连旁处缩着的其他人都壮着胆子凑过来,好听话抢着说:
“天生一对!”
“喜结连理!”
“恩爱百年!”这个多得了一小袋糖。
“佳偶天成!”
“琴瑟之欢!”这是个有文化的,也多的了一袋点心。
“早生贵子!”这是个急红了眼口不择言的。
温束仿佛一个刚结了婚正派发喜糖的傻新郎,熟食都给完了,他还有自己从物资点掏的。
那个被人发现的物资点,本来就还剩不少粮食,这些被人动过他不打算送给夏琛,干脆就用来散财了。
一顿饭的功夫,这一块儿差点儿都被包围了,所有人都在拼命想好听的祝福话,重复的是拿不到奖励的。
刘五那个恨啊,恨自己带过来的人太少了,他的手下们都挤不进来了,当着温束的面,也不敢对那些普通幸存者们动粗。
这么多人,能说的祝福语没一会儿就说完了,其他人急死了,周灿灵机一动,开始拼命夸夏琛,虽然他不知道名字也不知道长什么样什么性格,他就拼命夸他们感情好。
于是一群人又开始跟着夸,愣是夸得温束和夏琛好像天上一对地上一双,如果这两人不在一起,那就是天理难容,老天爷瞎了眼。
他们一个个都夸的真心实意,怎么可能不真心啊,白花花的粮食放在面前,别说真心了,他们恨不得这两个人原地结契,办一场轰轰烈烈的结契礼——
肯定有更多的好处可拿吧!
最后温束都是整袋的粮食堆在面前,谁夸得好听就让谁过来装一些,得他心意的多装,夸得一般的少装。
装得没人家多的人,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一般,痛恨自己笨嘴拙舌不会说话。
送出去大批粮食,那些人已经夸无可夸之后,温束觉得听得差不多了,反正他记性好,这些话他都记下了,回去一定要告诉元宝,把这些话重复给他听,让他听听民众的心声。
温束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刘五腰带上拴了一圈布袋子,坠得裤子都快掉了,还要殷勤地冲过来帮温束收拾东西。
火锅底汤不好处理,锅也不好洗,温束也不会留着吃第二顿,就让刘五给他清洗干净。
刘五听他说要把汤底倒掉,心痛得不行,这可是煮过肉的,那就是肉汤啊,咋能倒肉汤呢?
“这都是您契弟的心意啊!”刘五已经摸着窍门了。
温束似笑非笑的看他一眼,他这会儿心情实在不错,于是摆摆手,道:“随你们处理,别动我的东西,洗干净了送过来。”
刘五自然是不敢动他的厨具的,立刻让手下人找来一个大锅,把“肉汤”都倒进去,再倒水把锅涮一涮,油水全部倒进去。
发现冷水涮不掉油,他们又烧了热水来涮,涮的油水一点儿没浪费。
最后锅里一点儿油星都不见了,又好好清洗几遍,才给温束送过去。
至于那一锅“肉汤”,自然是被刘五一众兄弟分食了,还有他们今天得到的“赏钱”,许多汉子一边吃一边哭,他们都多级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了。
董爷得到消息时候已经晚了,根本挤不进去,只能眼睁睁看着刘五一众弟兄,甚至那些普通人都拿回去那么多粮食,看得他们眼睛都红了。
然而有温束镇着,摸不清他的心思,他们都不敢动手。
刘五的弟兄们还吃香的喝辣的,馒头蘸着肉汤吃,那个香味儿哟,董爷觉得他跟刘五的梁子结大了!
这些后续温束没了解,他吃饱喝足会车上休息了一会儿,等到天色晚了,吩咐小藤蔓看好车,自己去捉“聘礼”。
梦魔以人的灵魂为食,说明它缺这个,昨晚被温束横插一脚没吃上,饿了肚子,今晚跃跃欲试又跑出来。
毕竟是植物,本能会压过理智,它简单的思维想着,打不过那个找事儿的,大不了不吃他,去吃别的不那么肥美的灵魂。
可惜人就是冲着它来得,不是他不招惹就没事儿,刚刚冒出个头,就撞上寻过来的温束。
攻击,失败,逃跑,追逐。
梦魔绕了个大圈,一头扎进自己本体,以为跟昨天一样把温束甩掉了,结果刚躲好没一会儿,长在井壁的梦魔舒展了一下躯体,便看见井口正冷眼看着它的恶徒。
因为特殊的攻击手段,梦魔从诞生之初,就从没遇见过敌手,只有它吃别人把人撵得到处跑,第一次撞见个铁板,铁板就要把它拍死。
可怜见的,打人家,打不动,温束连点儿反应都没给它,任它攻击,自己跳下这口老井,把已经攀附了整个的梦魔本体当着它的面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全部刮下来。
这可是他的聘礼,再小心都不为过。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要完结!
完结之前我会提前说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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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0 章
锦山城外的大道上, 正上演一出长亭送别。
虽然仅仅认识不到两天, 但所有人都是真心实意的舍不得, 这么大方这么好说话的金大腿, 跑了这个还能去哪儿找啊!
刘五一众更是丧着脸耷着肩,恨不能跪下来抱着温束的大腿求他不要走。
普通人顶多是有点儿遗憾,但心里更多的是开心,毕竟他们的心头大患已经被温公子给解决了, 以后他们再也不用害怕睡一觉就醒不过来了,也不用背井离乡寻一个不知在何处的安身之所。
然而刘五能组建起一波小势力, 发展得还不错,他本人当然是有能力的。
他想得更远一些, 梦魔被除掉了自然是好事,但是那些被梦魔所威慑不敢靠近的僵尸,岂不是会涌入城中?
末日里哪有安全的地方, 没了梦魔, 他们同样要面对危险, 只不过梦魔的攻击他们看不见摸不着,防不胜防, 僵尸好歹还能反抗一下,是死是活最起码拼过一场。
想是这么想,如果能过安逸的日子,谁想拿命去拼。
而且刘五很清楚自己兄弟们的能力,跟那位手段莫测的温公子,简直没法比。
“要是温公子愿意收下他们就好了。”刘五再一次这样想道。
眼看着温束已经跳上马车, 打马准备离开,刘五脑子一热,一个健步冲过去,跪在马车旁磕了个头,扬声道:“小的愿追随公子,求公子收下小的。”
周灿是他的手下里脑子最灵活的一个,二话不说跟着冲过去跪在刘五旁边,说出同样的恳求。
其他弟兄一见老大都跪了,纷纷在车旁跪了一圈,他们心中也是十分佩服温束的战斗力,越是这样混乱的世道,人们越是慕强,温束能干掉让他们那般恐惧的梦魔,武力值有多高他们甚至想象不出来。
温束拉住马,隐隐有些心动。
这些人着实会说话,那些好听的祝福话,光靠他转述,效果可能没那么好。
如果让这些人自己说给元宝听,那就再好不过了。
而且他和元宝结契礼还没办,若是这些人能参加,定是能让所有来观礼的人感受到他和元宝之间的情比金坚,天作之合。
可是这些人太多了,光刘五的弟兄们,就有好几十人,他的南瓜马车装不下,他不可能留在这里,等这些人一起慢慢回去。
他侧身往后看了看,已经有脑子比较聪明的人想到了梦魔被解决之后的状况,刘五这些能打能战的人都想跑,他们这些普通人,岂不是更没有活路?
就这么一会儿,温束马车边已经跪下了乌泱泱一大片。
他垂眸思考片刻,元宝说过,他的城市缺人手,如果能把这些人带回去,他应该会开心吧。
能让元宝开心的事,他都愿意去做。
“你过来。”温束冲刘五招招手,男人立刻连滚带爬地跑过来,弯着腰腆着脸,十分恭敬地听温束吩咐。
“知道青阳县吗?”
望乡城所在的州府,就在锦山府隔壁,从此处去青阳县,南瓜马车要跑五六日,步行需要更久。
但是毕竟是隔壁州府,离得不算十分远,或许有人晓得。
刘五自己是不知道的,他反应很快,跟温束说了一声后,迅速扭头询问自己手底下的弟兄。
这群汉子皆摇头,只有一个说听说过,但是不知道怎么走。
这就很头疼了,温束不确定自己给他们画个地图他们认不认识。
这时有个跪在外圈的中年男人,壮着胆子开口道:“小的知道青阳县,也曾去过两回,认得路。”
温束让他简单说了一下路线,确定他是真的知道后,便跟刘五说:“从青阳县西门出去,沿着大路走,第一个岔道右转,第二个左转,可见一片树墙,那处有个望乡城,我便住在城中,若是你们真心想投奔我,可去望乡城寻我,自会给你们一处安身之所。”
刘五竖起耳朵将他说的话都记下来,一边听一边点头。
回想一下他家元宝缺人手时着急上火的样子,温束难得多说了两句:“望乡城不缺粮食,只要你们肯干活,就能吃饱饭,去不去自己决定。”
他从葫芦娃里拿了几袋玉米土豆红薯之类的杂粮扔在刘五面前,说:“若是有普通人想去,你们带上他们,这些便当做路途中的口粮。”
刘五万万没想到,这都要走了,还给他们送粮食,这是什么神仙大佬啊!
他忙不迭地点头:“一定,一定带上。”
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温束看在夏琛的面子上了,再让他周周全全地为这数不清的幸存者打算,实在不是他的性格。
说完这些,他不再管身后的人怎么做怎么想,扬鞭赶马,归心似箭。
一直到南瓜马车的影子消失在路上,余下的人才敢动。
刘五迅速招呼了几个弟兄将粮食收起来,一个手下凑过来问:“大哥,咱们真的要去那什么乡城吗?都没有听说过……”
反正梦魔都□□掉了,在哪儿过不是过呢?
刘五一巴掌拍他头上:“你小子脑子笨,就听聪明人的,没听见主子说他那望乡城不缺粮食吗?咱们在这儿,等着饿死?!”
刘五已经被温束的大气征服了,“主子”喊得格外顺口。
小弟摸了摸脑袋,委屈道:“谁知道他说的真的假的,现在这世道,怎么会有地方不缺粮食?”
刘五又是一巴掌拍过去:“咱们普通人能跟神仙比吗?你没瞅见人家变粮食跟变戏法似的。”
周灿也凑过来小声道:“我刚去问过莫汉生了,他说以前没听说过青阳县附近有个望乡城,说明是新建的城市,这世道能自己建座城市,恐怕有本事的人不少,咱背靠大树好乘凉,去了不亏。”
莫汉生就是那个能认路的中年汉子。
刘五一听,去意更加坚决,立刻吩咐手下:“你们去找那些人问问,有哪些愿意一起走的,咱们收拾一番,明个儿就出发。”
既然已经定下要去投奔主子,那主子吩咐的任务一定得做好,他要尽量多的带人过去。
远在百里之外的望乡城,夏琛心焦得已经快坐不住了,已经快一个月了,子笺还没回来,要不是他能感知到小藤蔓还好好的,现在早就出去找人了。
他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家未婚夫不但带了巨额聘礼,甚至还新拉了一批人手过来。
他现在是又忙又急,心里担心子笺,城里的事务还特别多。
因为一下子多了千余人手,整个城市正以一个极快的速度在发展,几乎是每一天都有变化。
成片的新开出来的田地被栽种上苜蓿草,新盖的居民楼逐渐被获得准入资格的新居民们填满,新的居民楼还在建设中。
食堂澡堂都不够用了,又重新建了二食堂和二号澡堂。
养殖场的兔子进入繁殖期,小兔崽子多得简直装不下,一批批养大的兔子被送到厨房。
医疗室已经初见规模,还处于实习期的小大夫们收费很低,城民有个头疼脑热的,花三两个白币就能看。
新来的幸存者里有两个人曾经是县城小有名气的坐堂大夫,夏琛让人观察一阵后,让他们去医疗室工作,一些重病大病他们来看,同时也要盯着实习生们,以防这些孩子看错了病治坏了人。
在进医疗室之前,夏琛就提出过要求,要他们教这些孩子学医,当然,是有学费的。
孟夫人更擅长制药,医疗室需要能力更全面的医生,光靠这两个大夫和那些只有天赋没什么经验的学生,可撑不起这一整个城市的医疗系统,他需要尽快把孩子们培养出来。
护卫队人手也不够用了,他们的巡逻任务本就不轻松,还兼任着维护城市治安的责任,加上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人,还新开了许多田地,他们的巡逻范围也变大了。
温束不在,折柳暂管着护卫队,他过来找夏琛汇报。
护卫队责任重大,是万万轻忽不得的,一听说他们缺人,夏琛二话不说,让折柳筹备一下,准备再次扩招。
林宜民他们那些书生,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确实个个品行不错,夏琛决定等温束回来,就跟他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把书生们打散了塞进各个护卫队小队。
他问过林宜民,最少需要三个人一起,才能发挥出文气的作用,可以每三个书生塞进一个小队,平时跟护卫队一起接一些巡逻护卫的任务,磨合一下,培养一些默契。
待学校那边协调好了,抽几个学问好的去帮忙教书,两边都不耽误。
他实在太忙了,每天一睁眼就是事儿,白天忙一天,回家洗漱完躺床上,困意上涌,身体乏累得很,可身旁空荡荡的,又让他担心挂念起孤身在外的恋人,难受的睡不着。
没过多久,夏琛就瘦了一大圈,原本因为脸颊圆润还带着的几分少年气,一下子就没了,加上他一年来掌权管事,威仪日重,看起来突然成熟了许多。
夏夫人和巧娘心疼坏了,一个劲儿地给他补,夏琛哭笑不得,他缺什么都不会缺吃的,每天躲他娘的爱心鸡汤都快不敢回家了。
夏夫人和巧娘私底下说,幸亏当初元宝和子笺要结契,她们都没拦着,看看这人才走了多久,自家孩子就挂念成这样,真拆散了她们,怕是元宝的命都得去半条。
私底下这么说说,完了她们也发愁,怎么子笺还没回来,也替他担心,怕他一个人出什么事。
好在没过几天,温束终于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要成婚了,请大家来观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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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1 章
四月二十九日, 天气晴朗, 微风。
会算日子的老人仔仔细细看过, 说今天是个难得的良辰吉日,宜嫁娶、动土、迁宅。
一大早, 整个城市都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大家都穿上了自己最好看最光鲜的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除了不能离岗的护卫队和必须留人的地方, 其他活计儿今天都停了下来,预备着参加这场望乡城建城以来最大的一场婚礼。
夏琛虽然没有正式任职城主, 但干的一直都是城主的活儿, 城民们也十分信服他, 夏家可以说是望乡城第一家族。
这一家子却都十分低调, 东哥儿南哥儿在护卫队,考核成绩一直都是上等, 在队里人缘也好,不仗势欺人不抢功。
夏家两个妇人,闲时在商铺帮着卖些杂货, 待人也十分和善,一点儿没有架子。
夏琛的大哥作为他们这一辈儿的长子,管得却是夏家田地的农活儿,城里其他行政事务,他一点儿不沾手。
就连夏琛的老父亲,管得也是养马的活儿,虽然比一般的体力活儿挣得多, 但也不是顶好顶清闲的活计。
一家子低调成这样,那些想找门路走后门的都不好意思开口,从上到下风气清正,就没个敢在夏琛手底下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的。
甚至就连去岁夏老爷过寿,也只是邀请自家亲戚朋友吃了顿饭,夏琛手下那些人,和一些感念他们的城民,自发想送礼,都没能送出去。
本来这个结契礼,夏琛不想大办,准备只邀请亲戚朋友们便够了。
可他娘难得地提出反对意见,用老太太的话来说,结契是一辈子的大事儿,就算夏琛不是城主,只是夏家的小少爷,他成婚的时候,她和老爷子也是打算办上一场流水席的。
巧娘也拉了夏琛,偷偷跟他讲,结契这种事儿,轻忽不得,场面小了,万一子笺觉得夏家不看重他怎么办?
夏琛一想也是,哪个新娘不想要一场盛大的婚礼,他们的结契礼跟婚礼也没区别了,既然要同子笺结契,便不该亏待他,别人有的,他都要给他。
于是夏琛筹划了一番,提前发出通告,他们结契这天,除了护卫队,所有人都可以不用工作,工资照发,参与巡逻的护卫队当天薪酬翻五倍。
夏家开流水宴,所有城民都可以来参加,食堂的大师傅被他请过来做宴席,鸡鸭鱼肉蔬菜水果应有尽有。
他还准备了很多喜糖,特意让造纸坊提前帮他做了一批红纸,用来包喜糖做红封包了一些小红包。
这些花费,全都从他的私库里出,让小师弟帮他单独作账。
他想这一天,普天同庆,所有人都为他和子笺结契感到高兴。
大家高兴是高兴,夏琛却听见有人私底下说子笺真是好命,就连舅舅家,都有亲戚过来跟他娘说小话,说他手松,让他娘多帮他看着点儿,别让人占他便宜。
这些夏琛听见了就要生气,子笺待他,有多真心实意他心里清楚。
别的不讲,就这次准备结契礼,夏琛一想到子笺回来的时候,他看见他仿佛掏不完的,占了他好几个仓库的所谓结契礼,就控制不住地想吸气。
他本以为子笺只是去寻几块做玉佩雕印章的材料,没想到他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那些粮食布匹干货之类的就算了,虽然品种多且质量好,但他不缺食物,就那些干海货,拿来尝尝鲜不错。
可是那堆满了整个仓库的金属,还有大批成品的武器,让夏琛忍不住怀疑,他家子笺是不是打劫了那个军队的装备库了。
这些东西可真是一场及时雨,望乡城地理位置不错,唯一缺乏的资源就是金属矿产,靠着他的兵器果和原本兵器树上的巨量兵器,城里的武器暂且不是那么缺乏,但是农具缺啊!
今春开荒的时候,好不容易凑够了人手,拖累进度的就变成了农具,好几个人才能共用一把锄头或铲子,没农具的人为了不耽误工作,恨不得用手刨。
犁头就更别提了,得好几伙人抢着用。
温束带回来的这批金属真是太及时了,第二天夏琛就送了一批到铁匠那里,让他们赶紧把农具打出来。
这还没完,夏琛看见那株完整的变异植物时,都快给自己男朋友跪了。
他还捉了一个活的!
至于夏琛为什么知道,是夏铜板告诉他的,掉线好久的夏铜板突然出现,把夏琛吓了一跳。
温束拿出的变异植物,乍一看像是已经死掉的苔藓,当时温束能找到它,是因为感知到刚刚逃入井里,还未完全收敛赶紧的能量。
否则依附在井壁上,薄薄的一层,就算探头去看,也什么都看不到,谁能想到霸占了一座城的梦魔竟然长这样。
温束将它全部刮下来之后,就塞进了葫芦娃里,他试过,白天的时候将它拿出来,就像普通的苔藓,也没有办法发出那种攻击人灵魂的能量,夜晚却会变成散发着朦朦荧光的,仿佛银毯一般的奇特植物。
他试过好几次,确认梦魔白天没办法攻击人,才敢带回来给夏琛,否则就先打死了再带回来,免得这破玩意儿伤了他家元宝。
结果东西一到手,夏铜板突然上线,发出通知:
[发现特种变异植物活性成熟体,是否完全吸收?]
夏琛高兴坏了,夏铜板都好久没出现过了,都顾不得别的,跟温束说了一声,一头钻进空间,先喜滋滋跟夏铜板分享好消息:“板儿,我有喜欢的人啦,我要跟他结契,你能不能先别下线,来参加我的婚礼。”
夏铜板刺啦了两声,过了片刻,才发出正常的声音:
[是你身边的个体?]
夏琛被他不伦不类的形容词逗笑了,笑完跟夏铜板确认道:“对,是他,这株变异植物也是他送我的,是结契礼呢。”
夏铜板沉默片刻,随后给了夏琛一个大惊喜:
[系统空间存在伴侣系统,是否确认绑定伴侣?绑定后伴侣可共享除主系统以外的其他所有空间权利。]
夏琛又惊又喜,系统是他最大的秘密,他一直以为他会带着这个秘密进棺材,不光因为难以解释,也因为除了他以外,没人能进他的系统空间。
可是听夏铜板的意思,他的伴侣也能用他的空间?
他想了一下,问:“主系统是你吗?伴侣要怎么绑定?有没有什么限制?”
夏铜板回道:
[主系统是我,我是属于你的专属系统,除你之外,无人可对我有控制权。]
[伴侣绑定需要宿主与伴侣结合,结合后经过伴侣同意,即可绑定。]
[绑定后伴侣可随时随地进入空间,取用空间物资,进行种植、买卖、抽奖等活动。]
[伴侣可协助宿主完成任务,伴侣完成任务,同样可推进任务进度。]
[伴侣具有唯一性,宿主一生只可绑定一名伴侣,请谨慎决定。]
“等、等等!”夏琛从夏铜板一大串话语中,抓出一个关键词:“结合?!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夏铜板停顿了一下,平静道:
[用你们人类的说法,做*,交*,上*……]
“你不要说了!我懂了懂了!”
夏琛崩溃大叫:“你到底都学了什么啊,都被消音了,你已经不是个纯洁的系统了!”
夏铜板永远淡定:
[是否绑定伴侣,请宿主谨慎决定。]
“否否否。”夏琛含糊道:“必要条件没达成,绑定什么啊,先等等。”
其实两人好几回差点擦枪走火,尤其是子笺刚回来的时候,小别胜新婚,这人洗着澡,哄他去帮忙拿换洗的衣服,将人摁在浴桶边亲,差点把他拉进水里。
夏琛这种小初哥儿,还有点儿少男心思,就想着洞房花烛夜再做,应该会更圆满,硬是逼着温束憋回去了。
为了不让夏铜板再提起那个羞羞的话题,夏琛把话头转回最初,问夏铜板为什么这次的变异植物他专门提示,**的跟以往有什么不同吗?
夏铜板解释了一通,一堆专业名词听得夏琛头昏脑涨,简单总结一下,就是这株植物本身很特殊,还是罕见的成熟体,甚至还是活的,特别特别难得。
于是夏琛立刻开心地说:“那就吸收啊!”
这么厉害的植物,也许能让他的魔法书多升几级?采集出的种子一定能种出特别厉害的变异植物吧!
“对了,是先吸收再采集种子,还是先采集再吸收?”夏琛问。
以前那些变异植物都是被锤死,然后采集、吸收,这次的是个活的,他也不确定该怎么做,幸好夏铜板正好在。
结果夏铜板给了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完全吸收无法采集种子。]
“不能采集?”夏琛惊了,不能采集就意味着这株植物只能提供能量让他的魔法书升级,别的变异植物不要想了。
夏铜板的建议一向都是为他好,夏琛想了想,问:“完全吸收有什么好处吗?”
[完全吸收可完整转化变异植物能量,得到最优结果。]
“那你觉得我要不要选择完全吸收?”
[建议宿主选择完全吸收。]
夏琛不再犹豫,拍板定下:“那就完全吸收。”
他拿出魔法书,把温束给他的葫芦拿出来,将变异植物放出来,这株始终在白天装死的植物,突然开始蠕动扭曲,发出刺眼的光。
魔法书不为所动,悬空在变异植物上方,光束将它完全笼罩,变异植物散发的光与光束融合在一起,连成一条光带从下自上流向魔法书。
不过片刻,那株铺开来面积不小的变异植物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作者有话要说: emmm,没写到,都怪聘礼太多单子太长了!大家先坐下吃点儿喜糖吧,一会儿新人就来敬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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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2 章
白光随着变异植物被魔法书完全吸收, 逐渐消失, 夏琛面前弹出魔法书升级的提示框,他随手勾选了蕴养卡牌的升级方向, 目光完全被魔法书面前突兀出现的金色卡牌吸引。
拥有魔法书这么久, 添加复制卡牌不计其数,这是夏琛第一次看见金色卡面的卡牌。
这张卡漂亮极了,卡面整体呈亮眼华贵的金色, 边缘以银色线条勾勒出繁复的花纹,卡面中心却比较素雅,一团团银光拖着尾巴如流星般坠落, 最中心一颗球形的图案闪着微微的荧光。
”寄魂”夏琛喃喃念出这张卡牌的名称,它自诞生之初, 便直接拥有了自己的名称,而不像其他变异植物卡牌,是夏琛先取名再卡牌化。
”板儿, 这张卡有什么用它不能复制吗”夏琛向自己的小伙伴询问。
【卡牌作用如名称所述:寄魂】
【此卡牌具有唯一性, 不可复制,不可进化】
夏琛翻看了一番这张难得一见的金色卡牌, 还是没搞懂这张卡牌要怎么用。
寄魂他懂, 顾名思义,寄养魂魄嘛,可是寄谁的魂怎么寄寄了会怎样,一点儿提示都没有,他实在弄不明白。
子笺跟他说过这株变异植物的能力, 确实挺邪乎的,还能吸收别人的灵魂,说实话他有点儿不敢试,怕这张卡牌也把人家的魂给吸了。
实在搞不明白,夏琛只好先把这张金色卡牌收进魔法书里放好,准备等跟子笺结为伴侣之后,他能进空间了,两人再好好商量一番,他跟那株变异植物打过交道,想来了解的情况会更多一些。
结契当日,所有人脸上都带着笑容,一些勤快的、跟夏家关系不错的妇人,早早的便去帮忙。
流水席夏家的院子是摆不下的,现在城里这么多人口,就算在加上门外的空地也摆不下,于是干脆将席面放在食堂,把桌子拼一拼,四张长桌便是一席。
今个儿细娘特意跟人换了班,没参与巡逻和执勤,空出时间来参加她小舅舅的结契礼。
她跟她娘一早就去了夏家,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夏家今天确实忙,酒席需要的食材,一早就运去了大食堂,需要提前处理的,更是早几天就送了过去,夏老爷在家招呼男客,夏大郎在食堂盯着。
细娘她们到的时候,夏夫人和巧娘还在检查今天要散出去的喜糖和红封。
她们这里有婚礼的时候准备喜糖的风俗,但一般都是称个几斤,给跟着大人来参加婚礼的小孩子一人装一两颗。
但是夏琛足足准备了几大筐!
别人他不管,成婚哪有不备喜糖的
以前他觉得这只是走个形式,前世去参加婚礼,那些喜糖都没什么人稀罕了。
但是等轮到自己,便事事想着周全,真上了心,连准备送个糖果,他都嫌弃白糖颜色不好不吉利,专门挑的红糖。
他自个儿在空间里倒腾了一晚上,差点儿吧存货都掏空了,还砸了不少金子在奖池里,抽了很多别的稀罕的糖果。
水果糖牛奶糖软糖什么的,保准大人小孩儿们都没见识过。
他把这些糖,和红糖块儿一起,用红纸包起来,当做彩蛋,到时候就看哪个运气好了。
就连这些红纸,都是城里造纸坊为了他的婚事特别制作的。
夏夫人和巧娘帮他一起包糖果的时候,都忍不住心惊她们单知道自家儿子/小叔子家底儿丰厚,没想到这般厚,光这要散出去的糖果,都快堆成一座小山了。
虽然有些心疼,但这些东西都是夏琛自己掏出来的,温束奔波一场带回来多少东西她们隐约也知道一点,当时夏琛甚至腾空了好几个仓库给他,温束当着夏家一众的面说,这些东西都是送给夏琛的。
夏夫人她们倒不是在乎这些东西,而是温束愿意给这些,也证明了他对夏琛的心意,夏家人当然更加认可接受他。
话说回来,夏二姐领着女儿进屋,见她娘和大嫂正搬着几个装满红色纸包的大竹筐,脸连忙过去帮忙。
细娘自从觉醒异能,体力好了不止一点儿半点儿,外婆大舅妈还有她娘一人搬一个,她见还剩两个,干脆叠放在一起,抱着下面的竹筐,轻轻松松将两筐都搬起来。
”娘,这些东西往哪搬啊咋这么多红封闻着还怪甜的。”夏二姐边走边问。
夏夫人回道:”搬去前院,都是糖,能不甜嘛!一会儿要散出去的。”
”啥!”夏二姐手一软,差点儿把筐子摔了:”都是糖这五筐全都是这是把城里的糖都陶干净了吧!”
”哪儿啊!这都是元宝自个儿掏的腰包,入了库的东西他碰都没碰。”
在夏夫人看来,自家儿子要是当了官儿,那保准是个为民请愿的大清官,瞧瞧这公私分明的,平时账面也是一点都不含糊。
”这也太多了……”夏二姐喃喃道,她参加的所有婚礼加起来,发的糖可能都没有这五分之一多。
”再多也是他自个儿准备的,再说了,子笺那孩子待我们元宝也好,咱们也不能亏待人家。”
”乖乖,咱家元宝,可真是个会疼人的。”夏二姐听得直咋舌,她家幺弟打小一家子宠着护着,第一次这般对人掏心掏肺事事在意,可见是真的上心了。
几人边说着话,没一会儿就到了前院,夏家办喜事,整个屋子张灯结彩,大门外还挂着红灯笼,客人们熙熙攘攘挤在前厅和院子里。
夏夫人和夏二姐一起留下招待女客,巧娘叫来东哥儿,将这几筐喜糖交给他让他看好,她得回去看顾着家里那头,两个年轻人都是头一回经历这种事,不知道会出现什么状况,得有个经验人回去盯着。
刚转回后院,就看见南哥儿在院子里坐着,巧娘气的一巴掌拍过去:”让你去看看你小叔那边有没有要帮忙的,你在这儿躲懒!”
南哥儿捂着头跳起来,委屈巴巴道:”我去了啊,小叔不让我进屋!”
巧娘想了想,朝西厢夏琛的屋子走去,站在门口敲了敲门:”元宝”
屋里传来一阵桌椅碰撞的响动,随后是夏琛略有些慌张急促的声音:”快好、好了,大嫂我们很快就出来!”
巧娘面容古怪,走远一点儿后小声问自家蠢儿子:”子笺是不是也在你小叔屋里”
以前温束都是跟夏琛一个屋住着,但是结契之前,两人没名没分的住在一起,说起来有些不好听。
温束自己不在意,但是夏琛不行,他知道城里有些人私底下说些闲言碎语,无非是觉得子笺出卖色相勾引了他。
好吧,他承认他喜欢子笺的脸,但是他愿意跟子笺结契,绝不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这顶多只能算一个加分项,他喜欢的是整个儿的子笺,他的脸他的人他的好的坏的。
子笺有多好,夏琛觉得再没有人比他更有发言权,但是他又不能跑出去一个个拉着人解释。
他不想让人再误会子笺,尤其是这种情况,子笺住在他家里,他明面上的又比子笺有权有势,所有恶意的揣度,只会朝着子笺去。
他好说歹说,撒娇缠磨,终于哄的人同意,在结契之前暂且分开住。
居民区人多嘴杂,夏琛去找了孟先生,让子笺先在孟家住几天。
本来今天应该是夏琛去孟家将温束接过来,两人一起在夏家行结契礼,但是时间还没到,温束自己跑过来了。
南哥儿挠挠头,眼神闪烁:”我没看见温小叔。”
得,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新人熬不住相思苦,在屋里幽会呢,还找了个守门的。
巧娘和夏夫人对视一眼,都有些忍俊不禁,可规矩不能坏,巧娘故意重重咳了一声,大声说:”快到吉时了,元宝你赶紧弄好了出来,别误了吉时!我们再去看看酒席。”
说完几人拉着南哥儿一起去了前院。
屋里夏琛竖着耳朵听见脚步声远去,终于松了口气,反手在温束肩膀上轻锤了一下:”都怪你,今个儿就结契了,你这么着急做什么!”
好身手全被他用来翻墙了,明明是未婚夫夫,搞的好像偷情一样,好悬被他娘和大嫂堵在屋子里,要是真被撞破,哪真个没脸见人了。
温束抱着人舍不得撒手,目光灼灼地盯着夏琛看,听见他抱怨的话,一点儿不吸取教训,凑过去又亲了亲他的唇角,哑声道:”元宝太好看了,我忍不住。”
夏琛好气又好笑,斜他一眼:”怪我咯!”
温束将脸埋在他颈间,贪念着丝丝暖香,轻笑道:”怪我,怪我自制力太弱,抵抗不了……诱惑。”
耳鬓厮磨,夏琛真的体会到了这是个多么暧昧的词。
屋里的空气好像莫名上升了好几度,他红着脸推了推温束:”你、你先回去啊,吉时要到了,你还结不结契了”
”结!”都快等不住想直接把人劫走了,怎么可能不结。
”那你还不放手,看把我衣服弄的。”
夏琛一把将他推开,抚着自己被弄皱的衣服蹙眉埋怨。
温束弯下腰小心将他被弄皱的衣摆整理好,然后退开两步,端详片刻,眉眼含笑:”我家元宝真好看。”
少年今日一身红色锦衣,金线做绣,富丽堂皇,正是当初针娘给他做的那件被压箱底的火焰花花瓣长袍,衬得少年眉眼灼灼,越发光彩照人。
火焰花花瓣世无仅有,材质比现有的任何布料都要好,就连进化过的火棉都比之不上。
结契这种重要的日子,夏琛恨不能所有东西都用最好的,更别说婚服。
这件衣服他起初嫌弃太过华丽喧嚣,只试了一下,几乎未上过身,而且上面的图案都十分吉祥,用来做婚服再合适不过。
温束那边,也是挑了件没穿过的火焰花花瓣做得长袍,重新请针娘刺绣,图案与夏琛身上的相辅相成,一看就是配套的。
”子笺也很好看。”
夏琛嘴角噙着笑,非常诚恳的回赞了一句。
他家子笺自来适合穿红色,这一身金红,不但不会觉得太过花哨,反而更加展现出一身王孙公子的矜贵气质。
温束轻笑出声,他走到夏琛身边,手指勾过他的腰带,不待夏琛反应过来,已经抽走了他系好的腰带。
”哎,你做什么……”
夏琛以为他又要胡闹,现在时间可耽误不起了,忙伸手去夺。
温束随手将腰带放进手串上挂着的葫芦娃里,夏琛正要生气,却见他手上多了一条红色的腰带。
虽然都是红色,但明显不太一样,那条针娘绣好的,图案繁复,这条却只用金线简单锁了边。
”这……”夏琛心里升起一个念头,不由地睁大眼睛,不太敢相信地看着温束。
温束眉眼间皆是温柔笑意,抚了抚自己的腰带,柔声道:”元宝送我的心意,我已经领受,我的心意,元宝愿意收下吗”
他腰上系着的,正是夏琛给他做的腰带,温束外出的那段时间,他一有空就去寻针娘,他在这方面好像还算有点儿天赋,做坏了几条之后就摸到一点儿窍门,最后送给温束的那条,还像模像样地绣了两条金龙。
他送得早,温束回来没多久,他就将腰带送过去了,温束当即表示结契的时候一定会用这条腰带,但是一点儿没提起,他也给夏琛做了一条。
本来夏琛也没怎么在意,送温束腰带是他自己决定的,他能给的,他都愿意给他。
”抱歉,我手笨,绣不出好看的图案,元宝勿怪。”
温束也很无奈,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偏偏奈何不了一根小小的绣花针,不知道废了多少布料,才勉强做出这样一件还能看的过眼的成品。
当时夏琛给他送腰带的时候,他手里刚做好的实在拿不出手,所以一点儿消息不敢透露。
”好看的!”
夏琛脸上绽开大大的笑容,小心接过温束手上亲自缝制刺绣的腰带,想给自己系上。
”我来。”
温束环着他的腰,动作温柔地将腰带给他系好,又从葫芦娃里拿出三个锦盒,打开,里面分别放着一对玉簪,一对同心佩,一对印章。
这些都是他这几天赶工制好的,玉簪取自同一块上好的玉石,雕刻着一般的并蒂莲纹。
同心佩也是用了同一块上等碧玉,雕刻的时候他用了点巧思,两块玉佩单独看,只是雕刻着鸳鸯戏水的图案,两块合在一起,却能合成一副鸳鸯交颈图。
温束将玉佩拿出来,给夏琛戴上,青碧玉坠垂落在正红色的婚服上,有着别样的和谐。
夏琛乖乖抬起手,让他把玉佩系好,然后拿起另一块,学着温束的样子,给他佩上。
发簪抽出,换上新的玉簪,一模一样的动作,一模一样的步骤,两人都没有说话,却有一丝难言的默契。
不远处的铜镜里,映出这对璧人的身影,分明没有太过亲密的动作,却好似有万千情丝牵引,将两人紧紧联系在一起。
”吉时到了,元宝快出来!”
急促的敲门声想起,夏琛猛然回神,才发现他们已经耽误了太久。
”我去把我娘支走,你从后面出去”
”不用了,直接出去吧。”
温束倒是淡定的很,他本来就是个不在乎世俗礼法的性格,这会儿他满心满眼都是身旁的少年,一刻也离不得他,根本不愿意撒手,再去等他过来接他。
”可是他们会说你……”
”我不在乎。”
温束握紧了他的手,声音无比坚定:”我只在乎你的看法。”
”行叭。”
夏琛洒然一笑,回握住温束的手,两人十指紧扣:”我们一起出去。”
”出来了出来了!”
”走喽,去接新人喽!”
”哎,怎么是两个人”
”已经接过来了”
牵着手并肩而立的一对新人一起从屋里出来,震得大家伙儿一时半会都没反应过来。
”新郎官真好看!”
有不知事的孩童被两人容光所摄,拍着手掌欢叫起来。
众人立刻被引转注意力,纷纷赞叹起来:
”真是俊俏的一对新人!”
”般配极了。”
巧娘抓住机会,赶紧给当唱礼人的孟先生使了个眼色。
”迎新人!”
孟先生一声高喝,打断了大家的赞叹,东哥儿在他娘的吩咐下,扬手抓了一把红封甩了出去:”新人请大家吃喜糖!”
这下更没人关注为什么温束会跟夏琛一起从屋子里出来了,一个个都跳起来去抢抛洒出来的包了喜糖的红封。
抢到手的,打开一看,豁!好大的糖块儿!
心急嘴馋的小孩儿已经迫不及待地剥了糖塞进嘴里,大人们也乐呵呵地把红封揣进怀里,这一大块红糖,拿回家冲水喝都能喝好久哩!
同时心里暗自惊叹,这得多大的手笔啊!
除了此处,夏家门外,也有人在撒红封,只听人说新人已经进去了,这些人抢红封抢昏了头,就没想着他们堵着大门口,人是怎么进去的。
热热闹闹抢了一会儿红封,每个人都有收获,手脚快一点儿的,能抢好几个。
那些抢到稀罕糖果的,更是迎来众人艳羡的目光,看着那些漂亮好看的糖果垂涎不已。
这会儿已经到了举行结契礼的时间,夏老爷和夏夫人在上位坐定,场地有限,观礼人都是夏家的亲戚朋友还有夏琛信重的手下。
”一拜天地!”孟先生唱礼。
夏琛和温束一起鞠躬。
”二拜高堂!”
两人对着夏老爷和夏夫人弯下腰。
”互契!”
夏琛和温束将那对刻着彼此名字的印章交传,孟先生拿过一张写有喜词的红纸,将印章盖在上面,封好,递还给他们。
”契成!”
作者有话要说: 洞房什么的,我不敢!感谢在2019-11-16 23:01:53~2019-11-18 00:56:1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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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3 章
正厅对着的院子里, 挤满了观礼的人群,人头挨挨挤挤, 站在后面的一个个都垫着脚往里看。
人群最后, 靠近门口处, 徐鹤来跟徐老道站在一起, 两人遥望着正厅里正在行礼的一对新人, 皆默然无语。
他没有颜色喜气的衣服, 但也没有如往常一般一身蓝白道袍, 而是换了一身宝蓝色的新衣,清俊挺拔,如一棵山松立在那里。
随着孟先生一身“契成”, 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徐鹤来脸上的表情空白片刻,随后缓慢地如身旁的其他人一样,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
徐老道偷偷瞄了几眼自家徒弟,心里长叹口气,想安慰他, 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东哥儿抱着空掉的竹筐从一边挤过来, 悄悄掏出几个红封往徐鹤来跟徐老道怀里塞,一边塞一边挤眉弄眼,让他们赶紧藏好。
徐老道借着袖子遮挡,开了红包瞥了一眼,看见亮灿灿透明纸包着的彩色糖果,顿时笑眯了眼, 朝东哥儿小声道了声谢。
东哥儿摆摆手表示小事一桩,他发了一筐的喜糖,光凭手感也能估摸出哪些红包里包着的是稀罕糖果,徐鹤来和徐老道来晚了,没挤到前头去,东哥儿就给他们偷偷留了几个。
徐鹤来攥紧了手上东哥儿塞过来的两个红封,打开一个看都没看,摸了颗糖塞进嘴里。
糖果在嘴里化开,跟他以前吃过的糖一点儿都不一样,口感软软的,酸酸甜甜,有水果的味道。
嘴里的糖果香甜可口,徐鹤来心中却一片苦涩,他眼睫低垂,一颗颗将红封里包着的糖全部吃完。
东哥儿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没想到你还挺喜欢吃糖。”
说着转头四处看了看,凑过去小声道:“回头我再给你要几个。”
他偷偷昧下几个红封,其他几个发红包的肯定也有藏私,到时候再给小鸟要几个就是。
就算要不到,凭他小叔跟小鸟的关系,他跟小叔说一声,小叔肯定会给他一大包。
“谢谢。”徐鹤来咽下嘴里的糖,轻声道谢。
东哥儿爽朗笑道:“嗨,打小一起长大的交情,跟我们客气个啥。”
这边走完礼,该开婚宴了,夏老爷和夏夫人张罗着让大家都去大食堂,准备开宴席。
观礼的人纷纷拥挤着往外走,东哥儿几人被裹挟着也往院外退去,眼见徐鹤来低着头好像在想什么,被挤得东倒西歪,东哥儿一把拽住他。
“走走,吃席去,我跟你说,今个儿我小叔可是大出血,还有我师、温小叔,他带回来好多稀罕玩意儿,那什么海货,咱都没见识过,今个儿吃个新鲜。”
“哦,对了!”东哥儿一合掌,高兴地说:“今个儿婚宴的酒,小叔说还是你送的呢!那叫一个香,我爷还想偷喝来着,一会儿让我小叔和温小叔多敬你几杯。”
徐鹤来脚步一顿,想起夏琛兴冲冲地来找他,告诉他那几颗变异种子种出了什么植物时开心的模样,心中酸涩难言。
“我有点儿事,就不过去了。”徐鹤来匆匆扔下一句话,几乎是落荒而逃。
来之前,他给自己拍了一摞的静心符,也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以为自己能微笑着祝福自己的小竹马幸福,但现在才知道,他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般坚强。
他愿意看见元宝开心快乐,看他笑,但是那幸福是别人给他的,跟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光想一想,徐鹤来就觉得心中痛悔交加,他不想破坏他的幸福,也怕自己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于是只能先行离开。
“唉,怎么走了……”东哥儿不明所以,满脸疑惑地看着徐鹤来跑远。
徐老道尴尬地笑了两声,给徒弟打圆场:“他正修闭关修新道法哩,今个儿是抽了空闲出来观礼。”
东哥儿对有本事的人一向敬佩,而且他记得以前这俩道士也经常闭关,一闭关就好久,他娘还让他们去送过吃食,怕这两个道士把自己饿死了。
“哦哦,那道长你替小鸟多吃点儿。”
众人到了大食堂,丰盛的菜肴已经上桌了,香味溢满了整个食堂,在门外都能闻见。
夏家人安排着大家坐下,桌上鸡鸭鱼肉俱全,还有稀罕的海货,干果点心样样不缺。
便是在末日前,这样的婚宴也称得上奢华丰富,更别说是在物资短缺的末日。
两个大食堂都坐满了,众人吃得头都不抬,有那懵懂的孩童吃得过瘾,童言稚语道:“要是城主天天都结契就好啦!”
顿时引来众人大笑,家长也赶紧堵住孩子的嘴,他们虽然心里都是这样想,可不管这样说哦!
结契礼跟男女成婚不同,不需要有新娘子在新房等着,夏琛和温束一起来席间敬酒。
桃花酒虽好,但喝多了可不成,况且……咳咳,夏琛还惦记着洞房花烛夜,大好的日子睡过去算怎么回事。
所以他一早就找了一堆帮着挡酒的人,自家两个侄子就算了,东哥儿酒量一般还得帮着做事儿,南哥儿本来就不稳重,夏琛怕他喝多了再来个酒后吐真言,说出什么他不想听的话,一早就把他排除在外。
请来帮着挡酒的,多是护卫队里挑的好小伙儿,专门找的酒量大的,一个赛一个能喝。
加上他现在身份贵重,众人不敢闹他太过,让他糊弄过去不少,反倒是平时气质冷淡不搭理人的温束,今个儿好说话得很。
大家柿子挑软的捏,不敢闹夏琛,就可着劲得灌温束,夏琛一个没瞧住,身旁的人就已经面泛桃花。
夏琛被他来者不拒的姿态吓着了,偷偷扯他衣袖,待温束靠过来,耳语道:“别喝多了。”
温束眉间笑意融融,学着他的样子将唇附在他耳侧,嗓音靡哑:“好,听元宝的。”
明明很正常的话,夏琛却觉得脸颊一热,耳朵跟着烧起来了。
旁观了两人说亲密话的人顿时笑开来:“瞧瞧这对儿感情多好啊!”
夏琛瞬间觉得脸颊更烫,慌忙拉着温束去下一席,随后温束果然如他所说,不再敞开了喝,只稍微抿一些。
但尽管如此,因为人太多了,到最后两人还是喝了不少,相互搀扶着去新房的时候,夏琛的眼神都已经迷离了。
两人都一身酒气,巧娘心细,早早回来他们烧好了热水,灶里和炉子上都留着火,直接提水去用便是。
温束让夏琛先坐着,自己去厨房提水,夏琛本要跟着,走出两步脚步踉跄差点摔倒,被温束掐着腰抱回去。
温束兑好了洗澡水,夏琛灌了一杯冷茶,终于稍微清醒一点儿,摆手让温束先去洗。
温束劝了两句,他趴在桌子上不动,只好自己先去洗。
喜服一件件脱下,扔在屏风上挂着,夏琛侧脸压在自己手臂上,歪着头看着只能隐约透出人影的屏风,脸上红晕愈盛,心中却既欢喜又期待。
这么好的子笺,以后就是他的了呢!
“元宝?”
久未听见外头有声音,温束忍不住扬声唤了一句。
“嗯?”夏琛现在处于微醺的状态,懒懒地应了一声,尾音拖得很长,像是把小勾子,平日清朗的少年音透着几分别样诱人。
泡在浴桶里的温束喉结滚动了一下,他闭了闭眼,放缓声音,让自己显得分外无害:“元宝,帮我擦擦背好不好?”
他静静地等待着,过了好一会儿,屏风外才传来夏琛慢吞吞的声音:“好呀。”
椅子挪动的声音,夏琛慢慢走过来,他走到浴桶边,怔怔地盯着温束看了一会儿。
平日清冷淡漠的人,眼含笑意,皮肤透着一层粉色,眼尾更是晕出一抹红,在水中冲他笑的模样,活脱脱一只莲花妖。
“你真好看。”夏琛俯身趴在浴桶边上,凑过去在温束眼睛上亲了一下,嘿嘿笑起来,小声嘟囔:“我的。”
温束眉眼间笑意愈发灿烂,顺着他的话说:“对,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
“当然,我们结契了。”夏琛重重地点了下头,他还惦记着自己的任务,把毛巾捞过来,给温束擦背。
他有点儿醉,倒没有完全糊涂,就是反应有点儿慢,手上的动作也又轻又慢,擦背擦得很不成样子。
不过温束本就居心不良,叫他来也不是为了擦背,趁着他这会儿不清醒,一句句逗他说话,哄他说些甜言蜜语。
夏琛说着,想起自己之前做过的功课,非常温柔的对温束说:“我查过书了,知道该怎么做,子笺你不要怕,我不会弄疼你的。”
温束怔愣片刻,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顿时笑出声来。
但见夏琛一脸认真的模样,他煞有其事地点点头,抿着唇强忍笑意道:“真是多亏元宝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心里头慌得很,元宝一定要好好教我。”
夏琛顿觉责任重大,他有些混沌的大脑艰难地从不知道何处扒拉出一点儿回忆,好像听说有一对同性伴侣,因为那什么不和谐,结果留下心理阴影,好好儿的一对就那么散了。
“是不是在水里会稍微好一点儿?”温束一脸谦虚求教的表情。
有吗?好像是有的,夏琛愣愣地点了下头。
“那你先下来。”水花声响起,温束成功把人骗下水,湿漉漉的衣服被剥下来扔了出去。
“是不是要用点儿什么药?”
温束一边说着,一边已经从葫芦娃里拿出自己早早调配好的膏体。
“要在上面……”这是头脑已经完全迷糊的夏琛最后的坚持。
“好,在上面……”
温束的轻笑声在夏琛耳边溢散,他说话算话地将夏琛抱起来。
水花四溅,屏风后人影晃动,最后归于沉寂。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行了,真的太难了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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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4 章
辰时已过, 平时的这个时候,夏琛早已经起床吃过早饭, 去行政厅开始工作了。
可是今天,他还懒懒散散地趴在床上, 鼓着脸颊对着身旁连睡觉都带着笑的人运气。
其实他也没有太在乎体位问题,只是从一开始,子笺表现的就太过单纯,夏琛甚至怀疑, 他知不知道两个男人洞房是怎么回事。
哪怕后来慢慢发现,子笺并没有他表现的那般单纯无害,夏琛也习惯性得多考虑一些。
他想, 两个人总不能都是小白,他可是从信息大爆炸时代过来的穿越者啊,跟子笺这种消息闭塞的古人相比,怎么也该担负起更多的科普责任吧!
可是万万没想到,理论再丰富, 实践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的理论, 全用来指导子笺在他自己身上实验了。
想到昨晚子笺带着带着笑意的诚恳求教,夏琛忍不住捂脸呻.吟。
啊!!!
他为什么要喝酒啊!
他不是找了那么多挡酒的人吗?!
搭在他腰间的手臂紧了紧, 身旁的人眼睛都没睁开, 已经凑过来在他唇边亲了一下,温声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没有不舒服……”除了腰有点儿酸软,还有点儿不适应的感觉, 其他都还好。
夏琛不太自在地翻了个身,将脸埋进枕头里,挡住脸上羞赧的表情。
他家子笺可真是个好学生,举一反三推陈出新,准备得比他还齐全,再说他单纯,夏琛自己都不信了。
“嗯?是吗?我看看。”温束笑着倾身,扣住他腰部的手就要动作。
夏琛吓得一脚把他踹开,结结巴巴道:“该、该起床了,对,起床,好晚了,娘要叫我们了。”
被踹了一脚,温束一点儿都不在意,随手将因为动作过大被掀开的薄被给夏琛盖好,不甚在意道:“不会,娘说了,让我们好好睡,不让来找。”
“你怎么知道?”
“早上幼娘过来敲门,我听见的。”
夏琛:“……”
无语半晌,他艰难地问:“你不是睡着了吗?”
“嗯,那会儿醒了,又睡了一会儿。”
他听觉灵敏,有点儿动静就醒了,幼娘来敲门,元宝睡得熟没醒,他慌忙给他捂住耳朵,随后就听见小姑娘被她奶奶领走了,连着两个没搞事的哥哥一起教训了一顿。
完了看怀里的人睡得香甜,他盯着看了一会儿,被传染了困意,干脆抱着自家大宝贝儿又睡了一觉。
“那、那……”
夏琛揪着手指头,就很怕子笺一言不合拉他白日那啥,虽然也没有很难受,甚至还挺舒服,就是大白天的,他还有点儿害羞。
“对了,跟你说个事儿。”
夏琛终于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可以转移一下子笺的注意力。
他先在脑海里呼唤了一下夏铜板,没一会儿就得到了回应:
[新婚快乐。]
“谢谢。”夏琛先道了谢,随后追问:“板儿,你说的那个绑定伴侣,现在可以了吗?”
[其他条件皆已具备,需要得到伴侣同意。]
“好的,我问问。”
夏琛刚刚正经严肃地说了句话,然后就一副出神的表情,温束倒没有很奇怪,他跟夏琛相处时间长,偶尔会碰见他这般,问他,他也只说是在看空间。
“子笺,你想看看我的空间吗?”夏琛披了件衣服坐起来。
温束眉梢一挑,反问道:“你那个神仙师傅给的桃花源?”
夏琛稍微红了下脸,当初编瞎话的时候,也没想到有一天要自己揭穿。
他轻咳一声,道:“不是,是……算了,你自己看了就知道了,你想看吗?”
“当然,我能进去了吗?”
温束早就对他那个空间不满了,他反感一切会让元宝从他视线里消失的人和物,尤其是这种他掌控不了的。
“可以的,你是我的伴侣,我的空间可以跟你共享,你得先同意跟我绑定。”
“怎么同意?”
“你不要动。”夏琛捧着温束的脸,按照夏铜板的指示,将自己的额头贴上温束的额头。
下一秒,温束听见自己脑海里传来一个腔调奇怪的声音:
[是否愿意与夏琛绑定为唯一伴侣,绑定后不可解除,不可有伤害夏琛的行为,不可与其他物种发生关系,不可在未经夏琛同意的情况下透露系统空间的相关消息。]
温束瞳孔一阵紧缩,这突兀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声音,让他有一种被侵犯的不悦感。
“绑定好了吗?”
夏琛不明所以,也不知道温束听见的内容跟他知道的几乎差了八百里。
他只知道子笺若是愿意跟他绑定,可以用他的空间和他的物资,却不知道后面的那些限制。
“刚刚我脑子里出现一个声音……”
“那是夏铜板啦!”夏琛抓住他的手,很开心的介绍自己的小伙伴儿给他:“是我的系统,虽然是AI,但我一直把他当弟弟看的。”
他又简单跟温束解释了一下什么是AI,以现在时空的科技水平,着实有点儿困难,最后温束自行理解了一下,元宝的那个空间相当于一个神器,而这个夏铜板就是器灵?
他这般形容,夏琛歪头想了想,觉得好像还挺合适,于是点头道:“差不多吧……”
知道夏铜板不是真人,温束态度为之一缓,不慌不忙地在脑海里默念了一声同意,接受度十分良好。
同意后夏铜板又让他确认了一遍,温束再次给出肯定地答复后,突觉大脑一阵清凉,随后心中出现一种莫名的感觉,像是知道一个地方,只要想一想就能进去。
“好了吗?我们去看看?”
一个人种地一个人规划一个人的空间,时间久了也有点儿无聊,夏琛还挺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成果。
温束点点头,下一刻眼前光线流转,已经换了一个地方。
一望无际的旷野,种植着各种他认识的不认识的作物,不远处有一片果树,空气中隐约飘动着阵阵扑鼻的果香。
旁边一大块空地上,堆放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
一进空间,夏琛条件反射就想拉开主界面收获种植,随后反应过来,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进来的。
他想起夏铜板说的,子笺能使用空间里的各种物资,他想了想,拉开主界面问他:“能看见这个吗?”
面前突然出现的悬空的半透明屏幕,还有刚才看到的一切,都是温束两辈子都不曾遇见也不曾听说过的。
不过他自来稳得住,一边暗自观察这块奇怪的屏幕,一边点了点头。
“来,试试。”
夏琛握着温束的手指,戳了一下土地列表,成功拉开列表。
“可以!”
夏琛高兴地一拊掌,夏铜板说子笺不能使用系统,他也搞不清楚这个主界面属不属于夏铜板的系统范畴。
于是接下来夏琛兴冲冲地指导着温束把空间里能试的都试了一遍,包括种植、收获、抽奖、购买、领取任务奖励等等。
他还试着让温束把仓库里储存的物资拿出来,再拿到空间外,一切都很顺利。
最让夏琛惊喜的是,温束竟然能使用他的卡牌!
他不能用魔法书,但是夏琛把卡牌交给他,他却是能用出去的。
这简直是给温束的战斗力又提升了好几个台阶,以前全靠一身硬本事,现在就跟夏琛一样,什么花里胡哨的手段都能用了。
夏琛把唯一的那张金色卡牌拿给他看:“这是你送我的,金卡呢,板儿说这个特别珍贵特别好,只有这一张,就是我不知道怎么用。”
温束把梦魔给他后,没见他种出来什么变异植物,还以为没用,就没有多问,没想到变成了这样一张卡。
他来回翻看了一番,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就把卡还给夏琛,看他重新放回魔法书里。
知道子笺能用他的卡,夏琛高兴坏了,把各种卡牌杂七杂八地每种都给温束抽了几张塞给他,让他留着防身,还特别豪气特别大方的说:“随便用,用完了再来找我拿。”
很像一个挣钱养家给媳妇零花钱的丈夫了。
温束笑吟吟地把卡牌收进葫芦娃里,夏琛摸着下巴想了一下,说:“感觉你也缺一本魔法书,要不我让柳娇帮你复制一本?”
柳娇复制的魔法书,肯定没办法像他的魔法书一样有那么多功能,但是单纯用来装卡牌,当个卡包,应该是可以的。
温束脸上的表情凝固了一瞬,元宝那粉红色的书,他会觉得很有趣很可爱,但是自己……
温束脑补了一下那个场景,顿时后背一寒,忙摇头拒绝:“不用了,卡牌我用的不多,不用这么麻烦。”
夏琛敏感地从他看向自己魔法书的眼神里捕捉到一丝丝嫌弃,顿时回忆起当初自己被笑话的咒语,恼羞成怒道:“你是不是嫌弃我的书了?!你是不是在心里偷偷笑话我?!”
这种送命题怎么可能答是,温束迅速调整好表情,一脸被冤枉后的迷茫震惊难过:“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是那样的人吗?”
没错,我是。
“真的?”
“真的,我怎么会骗你呢?”
真正单纯的夏琛看不透这种心脏的人的内心,怀疑地打量温束两眼,成功被他逼真的表情骗了过去。
温束怕他还惦记着给他复制一本粉色魔法书的事,迅速找了个话题转移注意力:“元宝饿不饿?咱们是不是该去吃早饭了?”
“这是午饭吧……”
夏琛嘀咕了一句,跟温束一起出了空间,两人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洗漱完出去。
厨房里给他们留着饭,粥温在锅里,两人将饭盛出来慢慢吃,刚吃到一半,孟明峻火急火燎地找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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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5 章
夏琛在休婚假, 按理说只要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孟明峻他们都不会上门来打扰他。
只是今个儿真是不凑巧, 一大早就迎了一支外来的队伍——盐城派遣商队和外交人员过来了。
这是两个基地建交的大事儿,去年虽然也有个商队从望乡城经过,还买卖了一些货物。
但那支商队本就是北边某个大商号下属的远行商队,因为突然爆发的末日之乱滞留在这边, 外界情况稍微稳定一些后,这群人便踏上归途,顺便把那些皮子野货之类的货物给销了。
严格来说,盐城基地是第一个跟望乡城互相派遣过商队,并表达出想建交的意愿的基地。
夏琛没有侵略别的基地的想法, 除非是别的基地先行攻打望乡城, 既然如此, 走和平发展道路,跟别的基地建立友好互助的关系就是十分必要的。
就细娘一行去过盐城后反馈回来的信息, 盐城基地是个不错的建交对象, 首领性格豁达讲义气,脑子也清楚,中上层管理虽小有龃龉,但大体上都还算靠得住。
盐城缺粮,但是盐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坐拥数额众多的盐井的盐城基地,可以拿盐换取各类物资。
而且盐城基地在末日之前就名声响亮,比起望乡城的名不见经传, 盐城基地更容易吸引其他基地来往贸易。
“他们雪刚化的时候就出发了,不是每一个基地都能像咱们望乡城一样,让百姓都能吃饱饭。”
孟明峻谈及盐城基地的时候,话语里难掩得意,他虽然没出过城,从陆续搬来的新居民口中,也知道外面是个什么状况。
准确的说,凡是在望乡城待过一段时间,在从外城居民慢慢晋升到内城的过程中,这些人都会逐渐提炼出对望乡城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每一次见到苦不堪言生不如死地外来者,都会一次次提醒他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谁要是敢破坏现在的好日子,那真是会被民众群起而攻之。
如孟明峻这般从一开始就加入城市,在城市建设中付出过巨大努力和贡献的人,更是将望乡城看得无比重要,一心一意为城市谋发展。
“来的人我找齐小二看过了,他说领头的是盐城基地的二首领唐强,跟首领赵有生是把兄弟,队伍里大部分成员,是他们的主要武装力量虎威军里抽调的。”
“他们在路上遭遇僵尸群围堵,死了不少人,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的,里面有个跟齐小二打过交道,我准备让他找个借口,把再生胶给那人用上。”
孟明峻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人员安排等等。
夏琛听完,赞许地点点头:“做的不错,他们态度如何?”
孟明峻嘴角一挑,笑了:“师兄说笑了,进了咱们望乡城,难不成还能有什么摆出高姿态的底气?”
夏琛笑着点了点他,说:“那就先不着急,你先招待着,当初去盐城的那支小队抽调出来,专门做接待工作,让小二多跟他们接触,尽量打探一些盐城基地的现状。”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虽然有心跟盐城基地和平建交,也挺看好他们,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就一点儿防备心都没有。
而且他是建交,不是做慈善,现在明显是盐城基地上赶着要求他们,他作为一城之主,不至于立刻巴巴地凑上去。
孟明峻领命而去,夏琛摸着下巴思考,是不是该开始着手组建外交部门了,小师弟管得事儿多,总不能以后再有外来的队伍,次次都让他去接待。
将这件事记下,夏琛决定就这次机会先考察一番,尽量找几个擅长外交工作的人出来,如果找不到,也得赶紧培养了。
有孟明峻和手底下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建制的专业行政人员在,夏琛放心地把事情交付出去,美滋滋躲在家里休他的婚假。
许是为了给这对新人腾地方,每天夏家其他人都不在家里多待,各自找事就出去了,只在吃饭睡觉的时候能见着人。
夏琛跟新婚丈夫黏糊了好几日,正是热恋中的人,怎么亲近都嫌不够,在一处哪怕都不说话,各自拿着书看,只要一回头一抬手,能看见他碰着他,心里就觉得暖融融的软成一团。
夏琛也开始逐渐习惯两人更加亲密的肢体动作,对于契兄时不时落下的亲吻接受良好,每次都被亲得腰软腿软眼泛水光,就是对于白日那啥,还是有点儿接受不能。
温束知道不能逼得太过,他调慢自己的步调,配合夏琛的性格习惯,用比较温和的拥抱亲吻来慢慢软化夏琛的态度,鲸吞蚕食,一点点压低他的底线。
或许是因为他表现的太过顺从退让,夏琛这种容易心软的年轻人,便忍不住在某些时候更纵容他一些。
温束愉快地接受了这些好处,将自己特意打探学习到的知识尽数赋予实践,他尤其爱看自家小朋友被他欺负得呜呜咽咽求饶,还因为怕人听见不敢大声的委屈模样。
他甚至试过在少年最快乐的时候叼着他的脖子咬开皮肤,一点点儿轻微的带有麻痹刺激效果的毒素通过他的牙齿注入少年身体,平时只用来止痛的毒液,此时却发挥出更加巧妙的作用,刺激得少年崩溃失声。
温束只试过那一次,便再不敢重复,不光是夏琛接受不了这种刺激,更多的是他怕控制不住自己。
那次他只轻轻地吮了一口,那一口血液甜美得让他差点儿发狂。
为了不伤害到自己的爱人,温束只能选择放弃这种美好的体验,将这唯一的一次美妙经历深藏脑海,时时回味。
婚假结束,夏琛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赶去上班了。
他觉得他自家子笺可能真是个妖精,会将人榨干的那种,明明他是躺着的那个,可是每天都累得腰酸腿软,而子笺就像个吸饱了精气的妖,容光焕发光彩照人。
他去上班那天,生怕子笺不管不顾地追过来,到时候影响他工作事小,万一做点儿什么,那他这个城主的面子还要不要?
所以他不但自己去上班,还把老公也打包送去工作了,正好上次护卫队扩建的事儿就是他主管的,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次那批人挑的着实不错,一事不劳二主,这次还归他管。
温束结结实实饱餐几天,正是惬意的时候,工作?那肯定是不想的,不过为了自家恋人,还是得有所妥协,于是老老实实去护卫队,找折柳要名单打算早点儿把事儿办完了,回去还能邀功讨个赏。
这边夏琛刚到行政厅,恰好遇见孟明峻找他汇报工作。
他休假这几日,孟明峻就按照当初商量好的,先晾着他们,该招待招待,房子是新改好的套间,一应设施俱全,吃饭给他们发了代餐券,能在食堂免费用餐,可以说是十分周到了。
除了一些重要地点如行政厅、学校、工坊等地不能随意进入,也没有限制他们的活动。
有些商队成员用随身携带的盐跟城民做交易,他们也不曾阻止,可以说除了没有让管事的人正经谈过话,其他的一切都合情合理。
对比一下望乡城派去盐城基地的小队当时得到的待遇,便是唐强这个领队,都没什么意见好提的,反而十分心虚,再面对齐小二他们这几个专门派来作陪的人时,态度好了一大截。
作为领队的唐强,肯定是想早点儿见到夏琛,做完官方交易,完成首领交代的任务,好回乡去的。
下面的人就不这么想了,这望乡城的日子未免也太好了吧!
为了保证旅途安全,被挑选出来的商队成员,其实大部分都是盐城基地的战斗人员组成,这些人在盐城基地,已经属于生活水平中等偏上的人群。
但是跟望乡城一比,他们甚至连个搬砖的老百姓都不如!
人家还吃糖呢!他们都多久没尝过甜味了?!
这些人真心实意地酸了,尤其是跟身份和他们类似的望乡城护卫队相比,人家护卫队发放队服武器,衣服好看又精神,武器也都特别好使。
他们只有表现特别好的人才能拿到他们基地异能者打造的神兵利器,其他人都只能用普通的兵器,跟僵尸作战太费劲了。
护卫队有专门的高手教导,学习本事儿,他们都是自己在战斗中磨炼,一个不留神磨掉的就是自己的命。
护卫队工资高就算了,还有各种奖金,那些钱他们以前虽然没用过,但对照着商铺的价目表换算一下,也能知道人家收入有多丰厚了。
而他们朝不保夕,城里情况好的时候稍微多发一点儿粮食,情况不好就少发一点儿,至于吃什么,那得看有什么,发霉的粮食也是没少吃的。
以前光看那些活活饿死的普通人,他们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过得不错,现在一对比,真是一腔辛酸泪。
那些城民们已经觉得是标配的东西,如青砖大瓦房、大食堂、澡堂子、娱乐室、医疗室、学校,他们简直想都不敢想。
都是人,为啥差别就这么大呢?!
底下人人心浮动,唐强不是不知道,但是他什么都不能做,人家望乡城又没有私底下做什么手脚,光明正大的让他们看。
别说是手底下的兄弟,唐强这个盐城基地的二把手,自己都羡慕得不行,来之前那点儿心里那点儿小傲气,早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他只能一次次去找孟明峻,急着把正事先办了,然后赶紧带人回去,再不走他觉得自己得一个人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写和平建交的时候,我甚至想起了历史书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感谢在2019-11-19 23:01:07~2019-11-20 23:31:0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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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6 章
然而孟明峻是有正当理由的, 城主刚刚大婚,不见客不管事儿。
这事儿是真的,随便拉个老百姓都能给你讲半天昨天城主大婚有多热闹多气派, 那宴席有多丰盛,城主有多豪气。
光听一听,都让这些盐城基地的人羡慕的两眼发红, 更别说那些个抢了红封没舍得一下子把喜糖吃完的, 还会将红封掏出来给他们看,特别得意地炫耀。
“看, 这就是昨个儿宴会上发的喜糖。”
“好几大筐哩, 咱第一次见着喜糖用竹筐子装。”
“随便撒随便抢,抢着了就是你的,我这还算少的,手脚最快的那个娃子,听说抢了六七个红封哩!”
“嗨,你们来晚了,昨个儿外城的也被放进来参加结契礼,咱城主大气得很,你们要是早来一天, 也能见识见识。”
痛心疾首!
盐城一众捂着胸口差点喘不过气来。
他们怎么就慢了这一步,这么好的事儿,白吃宴席白拿喜糖,就因为慢了一天,错过了!
这种情绪在他们吃了几天大食堂之后到达顶峰。
盐城基地的人, 每天吃饭都特别积极,快到饭点儿的时候,不管在做什么,都会提前赶往食堂,然后站到自己早早看看的想吃的窗口排队,等着大师傅开始卖饭。
他们有望乡城官方给的代餐券,但这个代餐券也不是让他们随便吃的,基本上是荤素搭配的正常成年男人的饭量标准。
可是好吃的东西太多啦,每天光选择吃什么都要犹豫好久,这真是一个非常幸福的烦恼。
在他们看来已经特别丰盛美味的食物,在望乡城百姓眼里,跟城主大婚时的宴席根本没得比。
可是这些出身非常一般的原盐工现野生战士们,实在想象不出那宴席有好,只在一次次听本地城民的吹嘘中满心怅惘憧憬。
私底下聊这个话题聊多了,主题难免跑偏,有人提起,望乡城城主舍得花这么大手笔办婚宴,与他结契的那个男人,定然生的十分美貌。
他们不敢跟望乡城的人讨论他们的城主夫人,自己人在一起,却会畅想一下到底是多好看的人,会把城主迷得晕头转向,不但耗费巨资举行结契礼,还抛下一众事务,直接去休了婚假。
在贪念望乡城美好生活和想念朋友的纠结中,城主终于休完婚假,要接见他们了。
唐强高兴不已,再见不到城主,连他都快被糖衣炮弹给腐蚀了,到时候没人回去,义兄岂不是要以为他们在路上就全军覆没了。
他去见夏琛的时候带了两个比较机灵的手下人,三人在行政人员带领下来到会客厅,夏琛和孟明峻、易杉、还有季敏瑜等人都在这里等着。
后几人唐强他们都见过,唯有夏琛是个生面孔,刚进门的时候,这三人都有些紧张。
望乡城的实力他们这几日已经摸清楚一些,对于能把一座城市建造成这样的城主,自然是心怀敬畏。
乍看见夏琛,这三人都愣了一下,按理说他们来见城主,这屋里他们不认识的人,自然就该是城主了。
但是这个城主的形象,实在太出乎他们的意料了!
哪有城主长这样的?!
这么俊俏年轻的少年郎,说他是城主夫人还差不多。
那么厉害的城主,就算不像他们首领一样威武雄壮,怎么也他们其他几个首领一样,年过而立,经验丰富。
几人看着夏琛,神色纠结变幻,精彩极了。
孟明峻跟夏琛私交甚深,还顶着一个师兄弟的名分,说起话来也更肆无忌惮放得开。
这几人脸色都十分好懂,孟明峻扭头看了眼自家小师兄那张俊俏的脸蛋,开玩笑道:“这位就是我们刚刚新婚的城主大人,我们城主的实力可不比脸差。”
“说什么呢!”夏琛笑着轻斥一声,并不生气,随后抬手,示意唐强落座。
他虽然外表看起来年轻且充满迷惑性,但也是有真才实学的,随便说了两句,便引得唐强几人好感大增,觉得他沉稳有度又态度亲和,不愧是大基地的首领。
两方交流了一些场面话,便开始谈起正经事。
这次唐强带人过来,是有交易要跟望乡城谈的,他们这些人,不光带了本地产的几千斤上好井盐,还带了一些其他的货物,比如皮毛药材。
实际上现在的情况,能有价值拿出来作为交换的物资,也就是这些了,粮食倒是硬通货,不过基本上处处都缺粮,盐城基地希望能够换到的商品,正是可以果腹的各类粮食。
而且其他的货物,数量还都很少,盐城基地可以说除了盐,什么都缺,皮毛药材等等,都是死命抠下来的,这些东西虽然也重要,但是跟粮食一比,就得往后排了。
本来唐强他们过来,还挺有底气,他们盐城名气大,之前除了望乡城派遣过商队,还有别的基地也有商队过去,盐能换到他们想换到的大部分物资。
但是到了望乡城,他们才知道自己以前眼界有多狭窄,那商铺里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他们恍惚间以为自己回到了末日之前,凡是想要的,几乎应有尽有。
他们基地最缺乏的粮食,堆了一地,不光有各种粗粮,还有精米精面,所有的粮食都是新鲜完好的,顶多因为挖掘的时候不慎碰上带个疤,发霉沤烂的粮食,根本看不见。
其他那些皮毛布匹调料油盐糖果点心什么的,他们简直想都不敢想。
那个据说吃不完的大南瓜,真是好,唐强去看过城民自家种的之后,已经决定要换了。
那些效用奇特的符咒,一个个都眼馋的要死。
他们那个马车也好得很啊!跑得又快又稳,要是他们有这样一辆马车,来得时候怎么也不会耽误那么久,还错过了婚礼的宴席。
还有那些据说只卖给护卫队和外出的搜寻队的解毒草、金疮药补血药等等,后者他们没见识过效力,只听人说好用,但是解毒草据说能结毒僵的毒,这就了不得了。
他们多少战友,就是因为中了毒僵的毒,为了不变成僵尸,只能自裁。
不光如此,还有根本没在商铺里放出来的再生胶,他们队伍里有个人当初跟那望乡城商队的齐小二关系不错,这次来的路上被僵尸抓伤,为了抑制毒素,狠心砍了一只胳膊。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般毫无指望,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活不下去了,没想到那齐小二看他可怜,又记着当初那点儿交情,给他用了一点儿那什么再生胶,结果他的胳膊长出来!
虽然现在才长了一半,但那效果,是个人就能看见,剩下那些断胳膊断腿的都疯了,哀求他一定要换到再生胶。
他们虽然没有明说,但那个态度,恐怕他换不到的话,这些人就不走了。
唐强倒是想换,这种稀罕东西,怎么可能不想要。
可是这也不是他想换就能换的,他们带来的这些盐,要换粮食,这些珍贵的东西,价值肯定更贵,他们哪换的起。
唐强天天发愁,一直到跟夏琛正式开始交谈,他心里都没能定下到底怎么换。
他们的货物价值倒是没有什么争议,当初望乡城商队去换盐的时候,就进行过一次盐粮交易,那个定价是望乡城内部商量好的,夏琛也没打算再给他们压价。
而且因为他们是送货上门,盐价还稍微有点儿上浮,夏琛也表示理解,并且同意了。
少量其他物资,对比粮食也有一个基本的兑换比例,物资数量不多,很快就谈妥了,没什么争议。
夏琛这边一切好说,到唐强这边,就纠结的不行了。
粮食肯定要换的,细粮吃不起,换最便宜的粗粮,不光是粗粮,他们还要了一些麦秸杆子,打碎了和到粮食里一起做粗粮饼子,能撑更久。
变异南瓜种子也要换的,这个实在太划算了,他自己都打算私人换一些,准备拿回去让他婆娘种了自家吃。
不过变异南瓜种子,全靠夏琛魔法书复制,他还要复制别的卡牌,变异南瓜种子之前还给傅瞻带走了一批,存量不是很充足。
在保证望乡城稳定供给的情况下,能出售给他们的并不多,也就是限购了。
限购也买,本来唐强还没打算买那么多的,毕竟他也有点儿怕,这东西万一到了他们盐城种不出来咋办。
一听限购,他反而不纠结了,能买多少买多少,光这两样,一下子就把他们带过来的商品兑换完了。
唐强更纠结了,还有那么多好东西没换到手呢,可他没资本了呀!
夏琛一点儿不着急,慢条斯理地喝着茶水,齐小二跟这些人混了好几天,连再生胶都送出去了,可不是一点消息都没打探出来。
盐城基地能从去岁的寒冬熬过来,自然是有他们的资本,夏琛没打算强取豪夺,但是人家自己愿意交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唐强犹豫许久,试探着提出想用赊欠的方式从望乡城购买一些再生胶解毒草和符咒,然后用盐来付款。
被夏琛拒绝后,他沉默良久。
最后,唐强终于下定决心,让跟他过来的一个手下去他住处拿了一个小箱子过来。
他小心地打开上了锁的箱子,先掏出一个布包,打开放在夏琛面前,里面是一些圆润的米粒大小的珠子状物体。
“这是我们跟另外一个基地交易得来的种子,他们说这种种子能种出来长着巨大的,可以果腹的果实的树。”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面包树哈,不过也差不多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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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7 章
盐城基地作为末日之前就颇有名气的城市, 如同当初吸引望乡城商队一样,同样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其他的缺盐的基地派遣商队前往换盐。
望乡城安定下来得早,所以是最早派商队过去的,之后才陆陆续续有别的基地的商队到达盐城,他们有的是诚心做交易, 也有的打的是做无本买卖的主意。
不过盐城基地整体实力不弱,又占据本土优势,外来的队伍除非倾巢而出, 否则根本打不过他们,贸然动手只能给盐城基地送菜。
而这些有能力组织商队外出换盐的,往往是各地的大势力,各有各的底牌, 否则也撑不起那么大的势力。
总而言之,接待过几个基地的商队后,盐城基地靠着贩盐, 换到不少资源,让他们撑过一个寒冬的食物和御寒物资,就是这么来的。
这些换到的物资里, 除了常见的普通物品, 还有一些末日之后出现的稀罕玩意儿。
比如唐强拿出来的这包种子。
这是南边某个基地跟他交换的, 与种子同时做交换的还有一些成品果实, 那是一种半个人头大的、棕黄色果实。
没有什么味道,口感非常干噎,就算捣成粉兑上水也很难化开, 糊成一坨照样黏嗓子,很难下咽。
但是好处是,这种果子吃完很容易产生饱腹感,一个完全成熟的半个人头大小的果子,够一个正常壮年男人吃一天,就是吃的同时需要喝大量的水。
因为这种果子的种种特性,那个基地的人给果子取名饱果,就是这个果子除了能让人吃饱,再没有其他可以称道的地方了。
不过现在这个世道,能让人吃饱就是很大的优点了,所以当初盐城基地的人十分动心,不光换了大批饱果,还换了很多饱果种子想在基地里种饱果树,这可比换一些过不了多久就能吃完的果实划算多了。
据那个基地的人说,饱果树一年可以结两次果子,一棵树上最起码能结百多颗果实。
唐强介绍了一番饱果种子的特性,然后偷眼打量了一番夏琛的脸色,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显得那么心虚:“这种子的好处显而易见,现在这世道,怎么也不会嫌弃食物多,所以我想拿这些种子,换一些解毒草、再生胶和各类符咒。”
夏琛盯着面前的小布包看了一会儿,那布包不大,但种子本就小,黄豆大小的一颗颗,一包里足有几十颗。
如果唐强说的都是真的,那光这几十颗饱果树种出来,就够保证一个小型基地的人不会被饿死了。
他久不说话,唐强心里直打鼓,自己先退了两步:“具体兑换数量,咱们可以再商议……”
夏琛终于收回看着种子的目光,他刚敲了一下夏铜板,夏铜板说这种种子虽然也是一种变异植物的种子,却是异能产物,无法卡牌化,无法复制。
他心里暗自感慨一番,到现在真不知道还有多少种没见识过的异人,他对这个能弄出变异植物的异人还蛮感兴趣的,不知道以后能不能见到。
将布包推回唐强面前,夏琛微微一笑,表情温和话语却十分不客气:“既然是重要的食物来源,我们望乡城就不跟盐城基地抢了。”
唐强脸一下子就白了,对上夏琛了然淡定的表情,他颓丧地垂下头,把布包推了回去:“夏城主勿怪,这些种子不值什么,怎么换,您定就是。”
夏琛叉手放在膝上,面上笑容不变,下巴点点布包:“唐首领介绍没说完?”
唐强抹了把脸,一五一十将饱果里的坑自己给暴露出来了。
当初那个基地拿饱果和种子换盐的时候,盐城基地也不是随随便便就相信了,然后拿大批盐去换不知道有没有用的种子。
饱果能试,种子可没法试。
他们的盐也是辛辛苦苦从盐井里打卤水然后造盐,人力物力都都少不得。
可是他们确实缺粮食,而且那个基地的人为了取信他们,还当着他们的面在盐城种下了几棵饱果树,那饱果树长得可快,种下去才十来天,就发了芽长成小树苗,还慢慢结了小果子。
赵有山跟一众盐城高层一激动,开了个小会商量了一番后,直接种下了几十棵饱果树,都是他们自己人种的,没让那个基地的人经手。
这批饱果树虽然没先头那几棵长得快,但也很快长成小树苗,跟前头那几颗生长过程一模一样。
盐城高层一看,可行!
于是便换了。
那个基地的人说,他们离得太远,想一次多换一些盐,所以用大量的饱果树种子换了盐城基地的大量盐,几乎把他们的库存都掏走大半。
结果等这些人走了,盐城基地的人才发现被骗了,饱果是真的,饱果树也是真的,可饱果树的生长速度,根本没这个快。
先头那几颗都已经结了果的饱果树还好,在那个基地的人离开之后,果子慢慢长大,虽然长得十分缓慢,但好歹是在长。
他们后来自己种的那批,人走后就再没有变化了,基地里懂这行的人去看过,说按照他们的经验,这种树估计最起码要有个两三年,才能挂果。
两三年!
两三年还不知道他们这些人是不是还活着!
盐城基地高层气得差点儿吐血,他们这是被人坑了啊,可人已经跑了,原本报的地名儿估计都是假的,他们想追都没得追。
能怎么办?认栽吧。
好歹还换了不少饱果,饱果是没问题的。
那些饱果树种子,后来又种下一批,长得比之前那几十棵还慢,盐城基地上下彻底死心了。
这次唐强出来,赵有生让他带了一包饱果种子,能换就换,不能换算了。
结果唐强被望乡城的富饶勾得动了歪心思,他倒是一心向着盐城基地,想着别人坑他们,他就在夏琛这找补一点儿回来。
可惜夏琛不上当,还戳破了他的心思,那些解毒草那些物资又不能不换,他只能示弱,把主动权交还给夏琛。
孟明峻立刻开口,作不忿状:“唐首领,您这就不厚道了吧,难道是我们望乡城哪里招待不周,得罪您了?”
他连敲带打,说得唐强几人面红耳赤,低着头呐呐不敢言。
夏琛面色倒是淡然,未见半点儿怒色,他拨弄了一下那堆饱果种子,漫不经心道:“唐首领应该看见了,我们望乡城发展的还算不错,食物不是特别缺乏,所以这种收获期漫长的植物,似乎没有什么交换的必要呢。”
唐强虽然已经成了一个大基地的二把手,实际上跟他义兄赵有生一样,也是盐工出身,有点儿小精明,但跟屋里坐着的一众望乡城高层,就没得看了。
孟明峻和夏琛轮番拿话打压,唐强头都抬不起来了,要是那些种子他能做主,他都想直接送给望乡城赔罪算了。
可他还担着事儿,东西没换到手,不能就这么算了。
他把那个小木箱再次打开,直接推到夏琛面前,底气不足道:“夏城主再看看这些?”
不用夏琛动手,季敏瑜在他的示意下把箱子里的东西都翻了出来,是几块深红色的好似风干过的肉块,还有一些保存的十分完好的植物。
看见肉块的时候,夏琛面色还没什么变化,实际上饱果和这些肉的消息,齐小二都已经打探出来了,但是这植物,是真没听说过。
唐强这回不敢刷花腔了,老老实实做介绍。
两样都是他们跟别的基地交换的,那肉块是异人专门养殖的的变异兽类,他的异能很奇特,经他手养殖出的动物,那肉普通人吃了能增强体质,虽然幅度很弱,体质越好的人吃了效果越差,异人吃了基本没用。
但这个世界普通人可比异人多多了,就连夏琛,听说这种肉的作用后,也会想着给家里人弄些来吃。
至于那植物,就更牛逼了,能帮助异人恢复异能。
异人的异能并不是随便用用不尽的,像南哥儿这样的力量系,如果保持长时间的高强度作战,也会在一段时间后出现脱力的现象。
像柳娇那样的,如果异能用尽,真就是什么都复制不了了。
而这几棵植物,用唐强的话说,异能用尽之后,用一棵这种药草,就能恢复一定的异能,根据个人的异能等级强度,恢复程度不定,有的能恢复三分之一,有的能恢复二分之一。
但并不是说三分之一的用三棵就能把异能补满,用过一次后如果短时间内再用,补充的异能会逐次递减。
至于药草怎么用,唐强说:“直接嚼。”
他还给夏琛比划了一个往嘴里塞然后咀嚼的姿势。
看了眼保存十分完好,还带着根须泥巴的药草。
夏琛:“……”
行叭,虽然这个使用方式他有点儿接受不能,但是这些东西不管是异兽肉还是充能药草,效果他都十分满意,就是数量有点儿少。
他朝着孟明峻点了点头,之后的谈判主场就交给了易杉,怎么换他来谈,夏琛最后拍板就行。
夏琛回自己办公室处理了一会儿累积的工作,会客厅那边就叫他过去,已经谈好了。
易杉不负期待,不但用一个很低的成本拿下了唐强带来的所有饱果树种子、异兽肉和充能药草,甚至还得到唐强许诺,回盐城后会给他们补发一批这三种物资。
而他们需要多付出一辆中型南瓜马车,和两匹拉车的马。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就是体质药剂和回蓝药剂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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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8 章
南瓜马车夏琛不介意给,一辆车而已, 不是什么重要的战略物资, 作为合作伙伴, 而且还有后续的异兽肉和充能草没送来,他也希望两城之间的商道能更通畅快捷。
不光南瓜马车, 他还主动拿出了另一种变异植物。
魔法书在上次吸收了温束带回来的梦魔后又升了一级, 夏琛选择了蕴养卡牌的升级方向,而喇叭花在经过数次进化后, 终于突破了最大的藩篱——可以指定绑定对讲花朵了,实用性可以说有了突破性的提高。
可以指定绑定对讲花朵的喇叭花, 就相当于单线电话, 还是太阳能的哟。
而且前几次进化中,喇叭花的进化能力都体现在蓄能和通话时间延长,现在已经不用一天一充了,一次充足了电, 通话总时长能延长到三个时辰。
在通讯非常不方便且传递速度极慢的现在, 喇叭花的这一功能, 简直是惊人的好用。
不光可以用来作为两个基地的联系通道, 外出的人员带上一朵,途中万一遇见什么情况,还能及时向城市求援,大大提高了外出人员出行的安全性。
夏琛将一对喇叭花拿出来,这张喇叭花卡他指定绑定的也是普通的喇叭花,而且他打算以后所有喇叭花都只绑定喇叭花, 他家子笺的那株山茶得是独一无二。
听他说完喇叭花的用法用途,唐强吃惊地张大嘴巴,他在望乡城已经见识过很多种奇特的植物了,比如城外那高大坚韧的铁树墙、他换了不少的吃不完的大南瓜,还有他一心想换的解毒草等等,没想到竟然还有这般神奇的植物未曾见过。
他想起打探消息时听到的望乡城城民们的话,这夏城主,怕不真是个神仙下凡。
唐强已经一点儿小心思都不敢有了,态度无比端正,还透着几分小心:“请问这株神、喇叭花,我们需要如何交易?”
夏琛将从葫芦娃里掏出的已经栽种好的喇叭花放在他面前,微笑道:“这株花是为了我们两个城市友好建交,也是为了方便后续的合作,交易就不用了,唐首领只需要帮个小忙就成。”
唐强:“您说。”
“我们望乡城,秉持着互帮互助的原则,愿意接纳更多的流民,以保存人类的有生力量,共同抵抗僵尸。”
夏琛张嘴就是一通光冕堂皇正气凛然的话,震得一屋子的人一愣一愣的。
“唐首领只需要帮我们宣传一下望乡城的理念,那些幸存者,不管老少,只要遵循规则,不违法不作恶,我们望乡城皆愿意接纳。”
夏琛心里算盘珠子拨得叮当响,盐城多有名气啊,光去年细娘他们去的时候,那边就聚集了近万人的幸存者,还陆陆续续有人过去。
盐城养不活那么多人,望乡城可以啊!
虽然现在城里种植的粮食其实并不够吃,毕竟之前的土地供给的是原清河村村民,但他空间里不知道还攒了多少,他陆陆续续的将粮食放出来,那些数不尽的田地每天还在收获,库存不但没减少,还在缓慢增长,只是没以前涨的那么快了。
而且在他掏库存填补城市粮食空缺的过程中,他的主线任务进度条也一直在往前推进,速度不是很快,但确实进展顺利。
所以夏琛是真不担心养不起人,望乡城的建设已经走上正轨,吸纳外来人口的能力大大增强,在后续的发展计划中,望乡城会随着人口的增多规模越来越大,成为更加强大繁盛的人类幸存者基地。
唐强哪知道夏琛这些想法,一个又高又壮的大老爷们,被夏琛三两句话忽悠得眼眶都红了。
他没什么文化,说不出来夏琛这样一听就很高大上很激动人心的话,但是他知道夏琛这是在做好事。
别的不说,就他们基地,他觉得他们已经算是很有良心了,那些来投奔的幸存者,老弱虽然不是很欢迎,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让他们住下了。
不像有的基地,只接纳能打敢拼的壮年男人,或者会再留一些貌美的女人,老人小孩儿是万万不会要的。
可是望乡城竟然愿意接纳那些没什么能力只能干吃饭的人!
现在哪个基地不缺粮呀,给大人吃好歹能跟僵尸拼一拼,给小孩子吃那真就是白扔。
他们不是不知道那些娃娃可怜,可有什么办法,自个儿都活不下来,谁还能想着别人家的孩子。
也就是父母活着且有本事的,孩子稍微能好过一点儿。
“真要?都是娃娃,要吗?”唐强问。
“要啊,不管什么年纪,都要。”夏琛答得斩钉截铁。
孩子更好,孩子是什么?孩子就是希望!
他还发愁呢,城里男女比例过大,出生率屡创新低,他把城市规模弄得再大,没有后续,还不是一样玩完。
而且小孩子从小教,更容易培养对城市的归属感,从小在望乡城长大,受着望乡城的教育,成才了就是望乡城的顶梁柱。
唐强一拍胸脯,信誓旦旦道:“这活儿肯定给您办好!”
不就是说一下望乡城的情况嘛,要不是他欠义兄的命,他都想留在望乡城了。
这么好的地方,宣传一下,谁不想来。
还有他们基地的那群娃娃,大大小小一百多个哩,都是孤儿,看他们饿死,不忍心,隔段时间给些个饱果儿,一群孩子活得跌跌撞撞,跟流浪的小狗儿一样,艰难地活下来了。
盐城养不起他们,望乡城既然愿意收留,那大不了他们做个好人,把那群孩子送过来。
他一说,夏琛更加动心了,当即跟孟明峻易杉等人商量了一番,干脆派支队伍跟着盐城的人回去,把商议好的那批货物带回来,顺便还能把人接回来。
孟明峻几人都表示没意见,季敏瑜更是兴致勃勃的主动表示,他想再次加入外出的商队。
唐强也很愿意带他们一起走,望乡城的实力有目共睹,带上他们还更安全,而且还省的他们还得跑一趟送人过来。
两方商定好之后,气氛更加和谐起来,就一些细节问题,孟明峻和易杉留下跟唐强继续商议,夏琛回去处理其他事务。
刚坐稳没一会儿,底下有人来报,说突然来了大批幸存者,足有一千多人。
夏琛也吃了一惊,这是谁又给他们宣传了?
他见来报信的人面色古怪,问:“怎么了?”
这人脸上的表情十分纠结,吭吭哧哧道:“他们说是来投奔温公子的,还说要给温公子贺结契礼……”
夏琛:“……”
城里姓温的人不止一个,但真正能被人称一声“公子”的,估计就温束一个了。
而且结契……这个指向性太明显了。
不过夏琛实在想象不来子笺帮他吆喝招人的场景,他连护卫队那点儿人都不想管!
也难怪报信的人这般神色了,他懒得管事的态度普通民众可能不太清楚,行政厅这些在夏琛手底下做事的,可见识过不少。
更何况这不是十几二十人,这可是足足一千多人!
就连林宜民他们,也是无路可走又经过再三斟酌,才动了心迁移过来。
就他家子笺那个态度,怎么就忽悠了这么一大群幸存者?
夏琛怎么都想不明白,不过有人来是好事,他吩咐来报信的人:“去护卫队叫子笺过来。”
等了没一会儿,温束就过来了,夏琛简单把事情说了一下,然后好奇道:“怎么这次这么积极?也是给我的结契礼?”
春风得意地度了个婚假,温束都把那群人工彩虹屁机器忘到脑后了,这会儿人找上门来,他才重新想起来。
“他们算什么结契礼。”
温束轻嗤一声,本来看这群人还挺会说话,指望着他们过来在他的结契礼上说点儿好听的热闹热闹气氛。
结果他婚假都度完了,人才过来,真是没什么用。
“好歹是投奔你来的,咱们去看看。”
夏琛颇有兴致,拉着温束往城门走,边走边催着温束讲讲过程,为什么会突然有兴致主动宣传招人。
温束直言不讳:“这群人还算会说话,就顺便报了个地址,来不来随意。”
“这么简单?”夏琛心中好奇更甚,他家子笺待外人那般冷的性格,都说这群人会说话,那该多会说啊!难不成是有什么特殊的异能?
“详细说说,这群人怎么回事。”
夏琛要详细说,温束就从听说梦魔消息开始讲,两人边走边说,中间插科打诨,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刚刚讲完他一战无功而返,白天探查一天如何寻到踪迹,回到基地后开始发现争端,他没管,自己埋锅造饭。
顺便表了下功,说自己很听话,又夸奖夏琛细心体贴,让他一个人奔波在外也吃的很好。
而这头刘五等人简直等得望眼欲穿了,温公子果然没骗他们,这望乡城可真是个好地方!
他们一定要留下来!
在来的路上,这些享受过彩虹屁好处的人,因为无数次后悔那天发挥的不够好,一边赶路一边在思考如何夸人,甚至彼此间还交流过心得。
攒了一路的夸奖,因为人太多,重复的太多,他们花了好大劲儿协商好,几个人分一句,到时候一起喊,更有气势更真诚。
老远看见温束,他这副长相着实扎眼,走在他身边跟他姿态亲密的少年,同样一副好相貌。
这群专业彩虹屁人员还有什么想不到的,这不就是温公子那个神仙契弟嘛!
吹!
给我使劲儿吹!
夏琛刚走到城门口,一句话没说出口,就被迎面而来的彩虹屁差点儿冲个跟头。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彩虹屁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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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9 章
夏琛躲在自己房间缓解心情。
实在太羞耻了!
当着外城居民以及巡逻的护卫队那么多人的面, 铺天盖地络绎不绝的彩虹屁吹得夏琛晕头转向, 差点儿当场去世。
他简直不敢回想围观者们震惊到失语的表情。
“这、这就是你说的会说话?”夏琛气息微弱, 奄奄一息。
想他夏城主, 闯过僵尸群杀过变异植物, 却被一群莫得感情的彩虹屁机器吹得望风而逃。
匆匆吩咐执勤的守门人介绍城规后, 夏琛头也不回地离开城门这个是非之地, 然后一头扎进自己房间, 默默消化刚才受到的彩虹屁冲击。
“你不喜欢吗?我觉得他们说得挺好的。”
温束盘腿坐在他面前,一手撑着下巴,歪头看他两颊羞红的模样。
“啊……就是……”夏琛烦躁地揉乱头发,被人夸奖是很值得开心,收到祝福当然也会觉得欣喜, 但是这种上千人突然猛吹一阵, 而且还都是特别夸张的那种。
真的是让人承受不来啊!
“所以这些人到底怎么回事?”夏琛扯着温束的衣袖, 表情有些崩溃。
温束顺手将人牵进怀里, 安抚地亲了亲他的眼睛,笑眯眯把锦山府的事讲了个完整。
夏琛:“……所以就是一群靠着彩虹屁混到饭吃的幸存者以为找到了靠吹彩虹屁发家致富的道路?!”
温束虽然没听过彩虹屁这个词, 但不妨碍他理解夏琛的话,稍一思索,觉得形容挺贴切,于是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夏琛又好气又好笑,一巴掌把他推开:“这些人你去说,不许随便给他们送物资,只能跟其他来投奔的幸存者一个待遇。”
这种靠吹彩虹屁换取物资的歪风邪气不能助长, 望乡城还得搞剑身呢,人人都想着去吹彩虹屁,那谁还会卖力气干活?
“好,不给。”
温束从不在这些无所谓的小事上跟夏琛为难,他轻易答应下来,但也没起身离开,冲着夏琛就笑:“他们夸得好不好?”
夏琛:“……”
所以为什么你还要提这个啊!
其实……夸得还蛮有新意的嘿,他恍惚间都要以为,他和子笺真的是天生一对情定三生了。
谁招的谁解决,把温束扔去教导新来的幸存者,务必掰正他们的思想,让他们懂得,干活才有饭吃,劳动最光荣的道理。
第二天,趁着昨天外城那场大热闹还没传到盐城商队人的耳朵里,夏琛连着新组建的望乡城商队一起,将他们送出城去。
这回去盐城的望乡城商队规扩大了不少,除了原本的小队成员,另外增加了一批身手不错的护卫队成员。
毕竟回来的时候要带走一百多个孩子,安全需要可靠的保障。
夏琛同样给他们取了一朵喇叭花,交由细娘保管,方便随时联系,汇报情况。
也不知道温束怎么跟那些人说得,里面领头的几个见着夏琛,虽然还是过于谄媚,但没再说什么让人头皮发麻的吹捧了。
他们很快适应了望乡城的各项规则,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夏琛对此也不意外,目前为止还没有遇见过来到望乡城之后还想离开的幸存者。
有了这群生力军的加入,城市建设的步伐大步迈进,一座座建筑拔地而起,功能区越来越完善。
盐城基地交易的那批饱果树种子,已经在望乡城划了一块地专门种下。
其实从跟唐强谈判之前,夏琛就已经从齐小二打探的消息里知道了饱果树的利弊,对于盐城基地而言是被骗了,但对望乡城来说,饱果树缓慢的生长期却不是什么大难题。
夏琛叫来安信厚,让他试着催生种下的饱果树。
安信厚的异能经过一年多不间断的锻炼,比起最初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这几十棵饱果树,他没办法一次性催生,花了十来天时间,让所有的饱果树都结了果。
进入挂果期的饱果树就不用操那么多心了,如果是在盐城基地,平时稍微照看着,等一年两次的收获就行了。
但是在望乡城,安信厚还能继续催生。
饱果接二连三成熟,夏琛分了一部分去大食堂,让那些大师傅们努力开发一下各种吃法,尽量把饱果利用起来。
另一部分,夏琛送去了新成立的药剂院。
因为人手稍微充裕了一些,夏琛终于能腾出手干一些早就想做的事,比如这个药剂所。
他手上握着多种变异植物,除了太阳花雪绒花那种触发型的,还有水果血再生胶轰天雷等延时型,前者具现完了就要用暂且不提,后者他却觉得试不试能深入研发一下。
就比如水果血,从一开始的整颗使用,到加水化成药水,就是对于水果血功效最简单的一种开发。
夏琛想成立一个部门,专门研究这些变异植物,最好能把各种植物的利用率扩大化。
轰天雷这种危险性比较大的可以暂且搁置,其他的只要有想法都可以立项,交过去的变异植物,不但有他自己的变异植物,还有饱果和充能草。
说到这个充能草,唐强解释用法的时候夏琛就想吐槽,从古到今从游戏到,他所了解到的常识都是,药植直接下嘴啃是最蠢的做法。
殊不知里多少吃了不明植物直接暴毙的,没死还功力大涨的都是主角命。
当然这种已经确定功效的药草直接吃是吃不死人,但是也很难发挥出最大作用吧。
修仙者人家炼丹,魔法师炼药剂,追求的都是药植功效的最大化,就没有听说直接吃的,还得带着泥巴吃。
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万一这个世界不走寻常路怎么办?
不过夏琛觉得,这个想法还是值得试一试的,若是成功了,收获肯定比投入大,他暂时还赔得起。
充能草留了一部分,剩下的全部交给现名药剂院,后续不知道会不会改名的科研机构。
夏琛挂名院长,副院长是有些不情不愿一心想留在大食堂发光发热的文桂喜。
这位大兄弟从一年之前就处于异能要觉醒但还未觉醒的状态,一年过去了,他的嗅觉已经无限逼近一个成熟的异能者,但是就是没有彻底觉醒,体质也没有达到异人的变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自从回程的路上跟夏琛学了几手之后,这位农户出身当过几年山匪的汉子,就将厨艺当成了自己毕生的追求,而且确实做的不错,是城里有数的大厨,夏琛结契礼的宴席就有这位掌勺。
但是夏琛偶然发现,这位大哥更有天赋的,竟然是在药剂方面。
他的鼻子实在太灵敏了,只要他认识药材,一副药随便闻闻,就能闻出药方。
夏琛让他去跟孟夫人学了一段时间,别的不学,就只学制药,靠着出众的嗅觉和还算不错的记忆力,文桂喜竟然学得相当不错,而且在配药方面极有天赋。
这样的人才,让他去当厨师实在太浪费了,不是说吃不重要,可是大厨没了他文桂喜还能有别人,优秀的药剂师整个城市也寻不出几个啊!
被夏琛约谈,并告知药剂院的重要性之后,文桂喜只能挥泪告别自己热爱的厨师事业,投向药剂研究。
但他说什么也不肯当那个院长,他觉得自己就不是当官的料,夏琛想让孟夫人来,被先生追着训斥了一顿,说师娘又得上课又得带着医疗室那边,现在还兼任药剂院?
哪怕夏琛当了城主,先生训斥也得洗耳恭听,听完了还得想法子解决问题。
药剂院这块儿还挺重要的,他找不到人暂代,只好自己先管着了,反正大部分材料是他提供的,也还算名副其实。
望乡城商队刚刚到达盐城的时候,夏琛突然收到了一个包裹。
包裹是从帝京寄来的,信使是一只极威武的苍鹰。
包裹里有傅瞻写的两封信,信里先是写了将军府一家对夏家和孟家人的问候,然后简单说了一下帝京的情况,着重说明他送的物资帮了大忙,对他和温束表示感谢。
夏琛:“???”关子笺什么事?
还有一封信是给忘尘的,夏琛没打开。
随信寄来的,还有一些礼物,是给夏家和孟家人的。
因为苍鹰要长时间飞行,包裹绑在它身上,太大会妨碍它捕猎,所以能寄来的东西不多。
里面数量最多的,是一大盒墨蓝色表皮粗糙的婴儿拳头大的果子。
傅瞻在信里详细说了果子的来源和作用,这果子是帝京郊外一颗变异大树上生长的,食用后能为异人冲破瓶颈添加助力。
夏琛自己不是真正的异人,他感觉不到,但是他身边有不少异人。
比如南哥儿,据他所知,南哥儿的力气长到一定程度后,已经很久没有变化了。
南哥儿自己的说法,就好像有一层罩子,他手脚伸展不开打不破,如果打破了,估计力量还能再增长。
除了这盒果子,还有一小包种子,傅瞻在望乡城的那段时间,没少打听各种消息,不知从哪儿听说夏琛收集种子。
种子有两种,一种是他跟帝京一个植物系异人换的,据说能种出带着电光的植物,颇为神异。
还有一种是帝京几大势力合理围剿一株变异植物的战利品,变异植物本体呈宽叶状,缠绕性束缚性极强,且刀割不断火烧不透,很难对付。
傅瞻没有说他怎么拿到这几粒种子,想来也不容易,几大势力同时出手,战利品分割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自己选的。
夏琛高高兴兴地收下礼物,把那个果实分了一半,连着那封信一起,给忘尘送去,种子自己留下。
又拿了一盆喇叭花,准备了几个塞满物资的葫芦娃,写了封回信,一起装进盒子里封好,给信使饱餐了一顿,然后让它带着回礼回程。
作者有话要说: 准备时光**啦~
*
☆、第 200 章
轰隆隆的马蹄声混杂着车轮快速滚动的轱辘声, 宛如一阵惊雷, 越来越近。
树墙前的大路早已经被拓宽许多, 车碾马踏, 路面夯实,只是近日不曾下雨,浮灰积了厚厚的一层,被马蹄车轮掀起, 又悠悠飘落。
“警戒!”
城门巡逻的护卫队成员一声高呵, 附近的守备力量迅速集结起来。
高高的城墙上有人拿一个圆圆的手腕粗细的筒子放在眼睛前看了一下,随后高兴道:“是咱们的人,队长回来了!”
当即有个领头的扭头吩咐了一句:“快去叫城主过来。”
其他已经摆好防御架势的人面上的紧张消失,但并没有完全放松, 只等着真正见到人。
树墙外正等着接受检查而后进城的一支商队被隔离到一旁,几个带刀巡逻不离左右, 隐隐带着几分戒备。
商队里年纪比较小的一个少年,年轻气盛压不住脾气,面上显出几分不满。
他们可是从北通城来的商队, 整个北方地界儿,就没有比他们北通城更大的基地了, 光异人就有十多个。
这个望乡城一个山窝窝里的基地,也就是不知道从哪传出来一些名气,好吧是有不少好东西。
但是他们北通城可也是大基地,这些人竟然敢看犯人一样对待他们,真是岂有此理。
少年叫杨繁, 有个兄长杨茂是个异人,而且还是武力值很高的那种,靠着兄长,在整个北通城几乎人人捧着,硬生生养出心高气傲一点儿受不得气的脾气。
商队里的人知道他的脾气,早早有那机灵的,看他脸色不对,连忙凑过去挡在他面前,又好声好气安抚,就怕这祖宗一时冲动,得罪了望乡城这个大势力。
杨繁虽然脾性骄纵,但还算听得进话,同伴好声好气劝说,他便忍着心里那点儿气,探头朝外看去,同时咬牙道:“我到要看看,有什么厉害人物,要让我们给他让路。”
急行的队伍速度很快,就这么一会儿,已经离树墙越来越近。
刚才听声音,只觉得人数应该不少,等打头的一人一马停在树墙前,才知道这是只多么庞大的队伍。
光骑兵便有数百人,骑兵后面跟着一辆辆造型奇怪的马车,粗略一数,也有几十之数,里面隐隐可见人影,整支队伍加起来,绝对超过一千人。
杨繁抿了抿唇,他知道,这马车叫南瓜马车,是望乡城的特产之一,奔走稳定且防御力强,比普通马车好用许多,几乎跟望乡城有过交易的基地,都会选择购买,只是看买的是少是多了。
南瓜马车价格不便宜就算了,还限购,若是去的不凑巧没赶上被买完了,只能等着。
他们北通城离得远,得到消息也晚,派了商队过来,一共也才买了不到七八辆,平时有重要的出行活动大首领才会让用。
就连这次行商,也才给了两辆,商队里的人都宝贝的不行。
可是这里一次就出现了这么多辆,杨繁就算脾气再大,也知道这些人是惹不起的。
同时心底又升起一股股愤怒,说什么没有了,其实就是不愿意卖给他们。
他们商队规模不算小,护卫人员加商队成员,足有百多人,还有那些货车,检查了一半已经进去的人被堵在树墙里,剩下他们被隔离到一边。
这好几十人连着货车挤在一边好大一坨,那群骑兵也只是谈谈的瞥了一眼,便没什么兴趣地扭过头,打头的那个男人,更是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杨繁被同伴护在后面,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
领头的那个男人二十多岁,跟他兄长差不多的年纪,朗眉星目,英挺俊美,明明穿了一身红色劲装,气质却冷得很。
杨繁觉得自己从未看过这么好看的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所有人进城需下马下车接受检查,这是望乡城的规矩,哪怕是温束也不会例外。
他长腿一掀,已经从马上一跃而下,刚刚还戒备着的护卫队,已经有人殷勤的去给温束牵马。
“队长,您先等会儿?我已经让人去叫城主了。”
小队长当初是从温束的魔鬼训练下活下来的老队员,跟他还算熟悉,越过不敢吱声的其他队员,走到温束面前小心请示。
温束冷漠的表情稍稍缓和,他点了点头以示同意,退开两步,让其他人接受检查。
这是末日降临第五年,现在外头已经有了飞僵出现,只是数量还不是很多。
飞僵之下,跳僵毛僵虽然不如低阶僵尸那般多,但已经不是小数,这种高阶僵尸的尸毒,传染性极强。
被抓伤感染还罢,进阶过的解毒草尚且能吸收毒性,救下一条小命,但是伤者也会大伤元气,须得好好休整调养。
若是被咬伤,连解毒草都救不得,只有死路一条。
更可怕的是,高阶僵尸的尸毒,竟然会有潜伏期!
这个时间具体怎么界定,现在也没太弄明白,有的被抓伤立刻就变异了,连用解毒草的时间都没有。
有的却像是不曾感染尸毒一般,伤口也不会泛黑流脓血,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变异了。
有个小基地就是这么一朝覆灭的。
好在这个还能排查,身体里潜伏有僵尸病毒的人,身上的伤口不会愈合,而且糯米撒上去,虽然不再能起到拔毒的作用,却会变成淡灰色。
这法子倒是管用,就是糯米难寻哦。
现在人类的主食,各地各有各的不同,但基本上都以产量大易种植生命力强的农作物为主,水稻糯米这种需要精细侍弄的,哪怕是在望乡城,售价也一日高过一日,成了典型的精品高价粮。
糯米已经快要从食物中被移除出去,转而成为鉴定排查尸毒潜伏者的战略物资了。
话归正题,温束他们这支队伍出行数月而归,去的是帝京,做的是外援,跟僵尸潮作战,里面夹杂着数量众多的高阶僵尸。
一千多人的队伍,虽然都是经受过考验的,但面对死亡,心生胆怯故而隐瞒伤情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检查是必须的。
他又是领队,怎么也得等到整体检查完毕。
温束下马后,其他人纷纷跟着一起下马,马车上的人也都跳下来。
跟大都穿着制式骑装的骑兵们不同,马车上下来的还有一些穿长袍面相斯文的读书人,穿道袍束道髻的道士。
这些人下来后很快分成两队,一队是自爆身上有伤的人,一队是没伤的。
两个负责检查的护卫队队员走上前,没伤的那队,守卫用一根棍头缠绕了一小节绿色藤蔓的木棍在接受检查的人周身上下扫了一圈。
这是夏琛想的法子,安全检查首先得检查人身上有没有伤口,可是伤口什么的,衣服一遮谁看得见,又不能让人脱光了检查,不光效率低速度慢,还羞辱人。
折腾了一段时间之后,悉心养大的小藤蔓终于晓得回报老父亲了,自己催生了几截没有意识的功能非常低下的藤蔓分支给他。
这些分出来的藤蔓枝条没有别的作用,就是对伤口散发的浓郁血气敏感,将藤蔓缠绕在棍子上,一旦接受检查的人受伤,趴着不动的藤蔓就会有反应。
哪处有伤藤蔓就会动得越激烈,简直跟夏琛的灵感来源金属探测仪一样好用。
通过检查的跟温束站到一边,有伤的那队先洒糯米,撒完了再跟另一队一样扫一遍,看看有没有其他伤口。
他们回程跑了半个多月,就算大战的时候受了伤,这会儿也好得差不多了,所有有伤的那队人很少,徐鹤来就站在头一个。
他是回程途中跟遭遇的僵尸群作战时不慎受伤的,本来不该他受伤,毕竟作为辅助加buff的书生和作为法爷远程符咒轰炸的道士,都被战士们牢牢地护在中间。
但是徐鹤来是个不走寻常路的道士,他从小跟着徐老道,不光学道术还练身手,作战的时候一手桃木剑一手符箓,对着僵尸贴脸砸。
别个人劝不动他,唯一能说上话的领队温束根本懒得管,只要人没死就算跟他家元宝交差了。
至于为什么两看相厌的两个人会出现在同一支队伍里,是因为温束的强烈要求,手段尽出,硬是把徐鹤来一起带走了。
笑话。
一走两个月,宁愿跟情敌两看相厌,也绝不会把他留在望乡城。
徐鹤来伤在手臂,不严重,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很快通过了检查。
他不愿意跟温束站在一起,往旁边走了几步,反而更靠近被隔离开的商队。
杨繁是个颜控,刚看见一个难得一见的美人,这会儿又看见一个同样俊美出众的年轻道士,忍不住也多看了几眼。
心里暗想,这道士看着倒是比那个队长可亲许多。
被盯久了,徐鹤来察觉到注视的目光,扭头看了一眼。
偷看被人发现,杨繁一缩脖子,垂下头假装无事发生。
徐鹤来见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人,没作他想,又将头转回去。
余光瞥见温束悠闲地站在一边,不知想到什么,唇角微翘,他心里又是一阵不得劲儿。
虽然他现在已经把对元宝的心思都收敛起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跟温束就和解了,两人总会互相找茬。
徐鹤来脸一沉,冷声问:“他不用检查?”
正在给人检查的守卫手一抖,充满怨念地看了徐鹤来一眼,求助地看向小队长。
谁敢给他做检查啊!
他们这些人哪个没在他手下吃过苦,谁敢把这检测杆朝他身上扫?!
站那么近多可怕啊!
手不想要了吗?
小队长沉稳地笑了一下,小徐道长跟队长不和,城里大部分人都知道,幸好他早已经想到对策了。
“这个……队长的检查不着急,等城主来了亲自给他检查,一定比我们检查的更细致周到。”
作者有话要说: 温束:你前途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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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1 章
温束努力按捺住想要给小队长点儿什么奖赏的念头, 赞许地看了他一眼。
训练的时候差点儿累趴下都没有得到过队长一次好脸, 突然被这么看了一眼,小队长受宠若惊地挺了挺胸脯。
还没来得及高兴两分钟, 就接收到从另一侧传来的死亡射线。
小队长一扭头, 正对上徐鹤来一张黑沉沉的脸,顿时收敛了所有的得意, 缩了缩脖子减小存在感。
太难了。
他真的太难了。
一边是顶头上司, 一边是道士们的领头人。
得罪了顶头上司死路一条, 得罪了道士们,想买个什么稀缺符咒,岂不是求之无门?
这两人一对上, 其他人立刻不敢说话了, 刚才还说说笑笑的队伍,安静地闭上嘴巴静静排队等待检查。
千余人的地盘,竟然一片寂静。
幸而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此地的沉静, 温束耳力出众,别人还没反应的时候,他已经忘城门处迎去。
城里不允许纵马, 他得到消息心中着急,直接拍了两张神行符在腿上,一路跑过来,后面的人都没能跟上。
跑得太快收势不急,夏琛一头撞进温束怀里被他搀扶住。
温束抱着了就不肯撒手,结契三年, 两人从没分开过这么久,一走两个多月,温束实在是想得狠了。
把脸埋在夏琛颈间,温束深吸了口气,呼吸间全是熟悉的暖甜的气息,那颗躁动不安的心脏一点点平复安稳。
大庭广众之下这般亲密,对于性格保守一点儿不像现代人的夏琛来说,真有些不好意思。
但是分别这么久,他也一直想着自家恋人,这会儿见他这副眷恋不已的情态,哪舍得拒绝,索性厚着脸皮,安抚地在他脸侧亲了亲。
温束周身气息更暖,好像一瞬间从寒冬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
“行了行了,有事回去说。”
夏琛红着脸推了推温束,不远处偷看的视线太多,哪怕那些人假装自己没注意,可是这么多人,装都装的不像。
虽然有心再讨点儿好处,但是温束清楚自家元宝的性格,刚才那个亲吻已经是他的回应,再不放手,该把人惹急了。
于是他顺从的松开手臂,下滑握住夏琛的手,两人手牵手肩并肩走回去。
“欢迎回家,大家辛苦了。”
面对着一众远归的战士,夏琛表情严肃中带着可亲,赞赏中夹杂着骄傲,如果不看他被温束牢牢握着的手,十分有大领导的派头和气势。
战士们齐声高呼:“不辛苦!保家卫城,我等使命!”
说完正式的场面话,夏琛气势缓和,笑道:“今日暂且由得大家修整,明日城中为尔等开庆功宴,祝贺大家凯旋而归。”
众人立刻欢呼起来,连着巡逻的护卫队小组和守卫们都面带喜色,检测的动作都快了几分。
杨繁站在商队中间,听见身边的同伴也在小声欢呼,不由道:“人家庆功,你们高兴什么?”
商队里一个来过两次望乡城的老人说:“二少不知道,这望乡城但凡有庆祝活动,城中人皆可参加。”
白吃宴席,谁不高兴啊,更可况这望乡城的宴席水准,可比别处高多了。
商队一管事也兴奋道:“而且节日和庆典,望乡城的商铺会上一部分平时不出售或者限购的特殊商品,就算没上新,部分商品也会有折扣。”
都是商队里的人,一说起打折上新都来了兴致,你一言我一语说起来。
杨繁也被他们的话题勾起兴致,好奇道:“都有哪些节日和庆典?”
因为末日来临,过节好像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事,杨繁还记得自己幼时过年的时候,家里丰盛的年宴,门框上新换的桃符,身上的新衣,炮竹的脆响。
五年过去,再回想竟然恍如隔世。
“那可不少哩!大部分节日他们都过,听说元宵节的时候会卖元宵,端午的时候有粽子,中秋时还有月饼。”
“城主结契礼那天,所有糖类都半价!”
“还有个什么双十一,也不晓得这是个什么节日,商铺里好多商品都参加满减活动,就是你买够多少钱,就减一部分去,可划算了。”
“对对对,我也听说过,可惜那会儿正下雪,就他们望乡城自个儿搞活动,外人都没法参加。”
“双五双六不好吗?为啥要双十一,不行双八也很吉利啊!”
商队诸人一个个说得激动不已,深恨这个双十一日子定得太奇怪,他们怎么都赶不上。
说的人多了,不自觉说话的声音就大了,夏琛刚问候完这边的战士,就听见旁边不认识的一群人在痛心疾首的吐槽双十一。
夏琛忍俊不禁,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里面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正拍着大腿说得唾沫横飞,旁边一个清秀的少年凝神听着。
感受到注视,少年一抬头,对上他的视线,夏琛弯了下眼睛以示友好,少年跟受惊的兔子一般,歘的就把头扭回去了,快得夏琛很怕他把脖子扭了。
“那边是什么人?”夏琛问守卫。
守卫答:“北通城的商队。”
夏琛扭头看了眼被树墙分割成两半的队伍,知道人家是检查了一般撞上回城的部队。
夏琛:“记得做好安抚工作,住宿费可以给他们减免一部分,或者发点儿餐券。”
一旁的小队长点头记下,夏琛又跟相熟的一些人说了会儿话,见徐鹤来受了伤,还关心地问了几句,让小道士脸上的表情缓和不少。
这边高兴了,旁边牵着手充当人形挂件儿的温子笺又忍不住想搞事儿,他朝着小队长使了个眼色。
小队长很想装作没看见,但是他不敢。
“城、城主大人,队长他还没有接受检查……”
夏琛诧异地看他一眼,又瞥了眼正在兢兢业业给排队的战士们做检查的两名守卫。
两个守卫手一抖,齐齐将检测杆送到夏琛面前,小队长腆笑道:“您请,您请……”
夏琛这才明白过来,心头一阵好笑,接过检测杆,白了温束一眼,轻声笑道:“看你把人吓的。”
“抬手。”他用手背拍了一下温束的手臂,举着检测杆来回在温束身上扫了一遍。
温束配合地接受检查,实际上他的体质可以说是早已经完全免疫尸毒,毕竟现在再没有比他等级更高的僵尸了。
“好了。”检查完后,夏琛把检测杆还给守卫。
温束趁着夏琛不注意,扔给徐鹤来一个得意地眼神,气得小道士狠狠瞪他一眼。
眼不见为净,匆匆跟夏琛道了声别,转身便走。
平时有两个检测杆就够用了,毕竟为了安全,城门和树墙门都只开了一个,护卫人员比检测人员多。
但是今天一下子需要检查的人太多,夏琛敲了敲手腕上缠着的小藤蔓,轻声道:“再给爸爸分几根出来。”
小藤蔓乖乖的分出几条细枝丫,夏琛从葫芦娃里摸出几根桃木枝递给温束,温束抽出匕首,刷刷几下把桃木枝修成圆润光滑的木棍。
夏琛将刚分出的藤蔓缠上,转眼间几个检测杆又做好了。
恰好此时其他得知消息的人已经赶过来,孟明峻过来主持大局,折柳带了几支完整的护卫小队帮忙维持秩序。
这种检测下,要防备自觉走投无路的尸毒潜伏者突然爆发造成伤亡,需要强大的武力镇压,所以温束才一直没走。
有他们在,夏琛和温束就不必留在这里,跟孟明峻和折柳交代了一下情况,把新做好的检测杆交给他们处理,便双双携手离开。
有了这多出来的检测杆,加上人手充足,检测速度一下子加快了。
孟明峻还专门开了一队,给北通城商队的人。
商队诸人从刚才就眼都不眨,看得都呆住了,他们基地也有那检测杆,花了大价钱从望乡城买的,好用得很,就是不好买,限购,得抢。
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检测杆是这么来的啊!
他们一直以为,那上头缠着的绿色植物,是什么精心培养出来的神秘植物,怎么就这么随随便便,一下子拿出这么多呢?!
北通城商队一个个像恰了柠檬,心里酸得要死,实际上每次来望乡城,他们就一个个都会变成柠檬精,这也羡慕那也嫉妒,要不是家在北通,而且现在望乡城内城的申请资格越来越严格,真想搬来望乡城算了。
孟明峻作为城里主事儿的二把手,商队的人也都认识他,听他安排,立刻受宠若惊的过去排队。
商队里两个管事借机跟他搭话,想弄些优惠,或者多买一些限购产品。
孟明峻经过这么些年历练,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会因为爹娘吵架在夏琛面前哭鼻子的小师弟了,他生起气来,可是连夏城主都要避其锋芒。
也因为身在此位,单纯的读书人磨炼成了一个合格的政客,冠冕堂皇的话一大堆,实际上的好处一点儿没得。
好在小队长还记得夏琛的嘱咐,悄悄说给他听,城主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孟师弟立刻又换了一副更热情的表情,给人家的房价打了点儿折扣,哄得人以为占了多大便宜。
顺利搞定这帮外来客,孟明峻将注意力转向战士这边,这会儿陆陆续续检查了不少人,那些人都迫不及待地回家去了。
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才有精力参加庆功宴啊!
孟明峻站在检测人员身旁,随口跟几个相熟的人聊了几句,说一些城中琐事。
刚送走一个,面前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打眼一瞧,正接受检查的竟然是东哥儿。
他愣了一下,问:“你怎么躲这后面?没跟你小叔一起走?”
东哥儿幽幽地叹了口气,这话说得,好像他真能出来当个大蜡烛似的,难怪你现在还是个光棍。
作者有话要说: 东哥儿,夏家唯一的光棍儿,双十一重点促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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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2 章
北通城的商队总共也才百余人, 起先又已经检查了一半, 剩下的人开始接受检查后,没多久就全部通过检测,可以进城了。
如果是初次来的商队, 会给他们安排一个向导,不收费, 但是多余的话也不会说,只是介绍一下望乡城的基础情况和必须遵守的规定。
当然, 也可以选择花钱找人买消息。
望乡城这几年发展迅速, 自那年从盐城接来百多名失怙少年儿童, 之后又有盐城基地的大肆宣扬,望乡城在那一年吸纳了上万人口。
之后与更多的基地建交后,又接连接收了多个过不下去的小基地的幸存者,人口膨胀速度极快,如今总人口近十万,是中部地区远近闻名的大基地。
与人口数猛增相对应的, 是速度跟上的护卫队人数,甚至因为护卫队选拔训练进度慢, 一度放缓了接纳外来人口的速度。
而望乡城的护卫队,说是队, 其实战斗人员早已经超过万人,这还是只正式役。
再加上道士团和书生团,以及初初通过基础选拔的后备役,总人数两万余人。
这个战斗人员占比着实有点儿高, 但是没办法,现在这世道,安全、平稳不是靠嘴说说的,没有大量的战斗人员,光靠夏琛的变异植物,也没办法护这一方安宁。
这个人数,再叫队已经很不合适了,早在两年多前,护卫队已经正式更名为望乡城守卫军团,温束任军团长,副军团长数人,下设多个大队、中队、小队。
不过私底下,尤其是原来的老人,还是喜欢称呼自己为护卫队,平时这么叫,大家也都清楚是怎么回事。
另外,望乡城人口骤增,城市规模当然也扩大了好几倍,外面道路拓宽后,树墙范围也更广了。
最外层的城墙重新加厚加高,内里还又修建了一层内城墙,外城居民也不再是住在树墙和外城墙之间,而是外城墙和内城墙中间。
除此之外,城市内部的变化也很大,整个望乡城的规模,不比末世前一个繁华地界儿的大城市小。
这么大的城,如果是外来人,没个向导可真不行,尤其是来经商的,消息晓得的少了,就要吃亏,所以大部分第一次来的人,也会另外花钱找一个本地向导。
北通城商队早已经来过望乡城,倒不用再花这个钱,商队领队昌瑞广走在前头,脸上的笑容不似往常的客套,带着几分真心实意的喜气。
这次来的巧,不但赶上望乡城办庆功宴,房费还能打折,一来就是好事,能不开心吗?
杨繁走在队伍中间,身边跟了个商队老人叫董大的,专门给这位小少爷解惑,边走边给他介绍。
颜控小少爷还惦记着刚才见到的那几个容貌出众的人,向董大询问:“刚才牵着那个队长手的人就是城主?他也太年轻了吧!”
而且生的也太好看了,还冲他笑,哪有城主这么不庄重的。
董大小声介绍了一下那几个重点人物的身份,千叮咛万嘱咐,小爷千万压着点儿脾气,别去得罪这些人,这不是北通城,他们得罪不起。
杨繁撇撇嘴,心想董大想得太多了,那个城主,还有小道士,一看脾气就是极好的,他怎的会平白无故得罪人家。
进到内城后,眼前一下豁然开朗,早有得到消息的人守在此处,询问要不要向导。
昌瑞广挥手拒了,这些人也不纠缠,三三两两散去,言谈间也没将这个活儿当回事,都在议论着明日的庆功宴,脸上皆是兴奋期待的笑容。
越往里走,越能感受到这个城市的活力,百姓们虽说穿得不是多好,但最起码一身衣服是齐整的,精神气儿也十分充足。
偶尔能见到一些面黄肌瘦的人,但是也不多,而且末日这样的形貌才是常态,那些看着面色红润的人才应该少见。
杨繁心里那点骄傲已经慢慢消磨下去了,他虽然被兄长护着宠着,但城中什么样子还是晓得的,大部分人也是只勉强混个温饱,还有许多底层百姓艰难求生,靠偶尔的一点儿食物吊着命。
就算这样,他们北通城已经是北地最大最好的基地了,远比那些活在外面朝不保夕的小基地和流民好多了。
“您看那边。”
董大没注意到小少年突然低沉的情绪,还在喋喋不休的做介绍,他指着远处直升上天的浓烟道:“那边是望乡城的厂区,他们的砖瓦厂、木材厂、家具厂、造纸厂、印刷厂等等都在那边,不让外人过去的,小少爷您可千万别走错了。”
杨繁抬头看了一眼,那边应该在城市另一头了,离得很远,他逛不到那去的。
商队今天刚进城,要先找地方安置下来,昌瑞广轻车熟路地带队往客栈走,那处是专门用来接待他们这些商队的。
途中经过商业区,大块石板青砖铺就的宽敞街道,连着几条街都是商铺,熙熙攘攘尽是行人,乍一看仿佛是在末日之前的一个普通繁华街道,热闹极了。
董大边走边指着给杨繁介绍:
“这家是卖调料的,酱油醋都卖。”
“这几家是卖豆制品的,豆腐豆油豆浆腐乳啥的,好多咱北通都没有。还有那个新做出来的豆腐脑,撒点糖,哎呦美死了,少爷您一定得尝尝。”
旁边听见他说话的一人立刻不服气的说:“瞎说,豆腐脑一定得吃咸的,加点儿咸菜碎它不香吗?”
董大差点儿跳起来:“胡说,豆腐脑怎么能吃咸的!”
战斗瞬间席卷了旁边的人,大家七嘴八舌的争论起来,豆腐脑到底该吃咸的还是甜的。
不管咸的还是甜的,杨繁都没吃过,他吃过一回豆干,是那种放了很久混杂了泥沙已经长毛发霉的,那会儿他兄长的异能还没有现在这么强,北通城也没有现在这么安定,他们找不到食物,有什么吃什么。
那豆干难吃极了,吃完后杨繁肚子疼了很久,从那以后他再没吃过豆制品。
可是这会儿嗅到的气息里,除了豆腥气,还有一股奇特的香气,并没有他记忆中那种恶心的感觉。
路过店门口的时候,杨繁探头看了一眼,正看见店主从一个大桶里舀出一勺白花花嫩生生的东西,倒进碗里,撒了一点儿糖,旁边立刻有人接过去,迫不及待地吃起来,烫得直呼气都舍不得停。
杨繁嘴里不由自主地分泌出唾液,他觉得这东西看起来好像还不错,等安顿下来后就来尝尝。
走出老远,董大终于记起来自己的职责,连忙一抹嘴暂时休战,跑到杨繁跟前,生怕这小少爷生气,说话声音都小了几分。
“那家您看,卖家具的,不过咱用不着,倒是可以看看款式,有喜欢的回去找木匠给您照着样式打。”
“那边是卖布的,还有成衣铺,不过大多是棉布和麻布,望乡城不卖丝绸。”
“棉麻?”杨繁眉头一蹙:“不是说望乡城有那个什么火棉吗?”
他这次来,主要就是为了买那个火棉,听说那东西极其保暖,冬天穿了再合适不过了。
他兄长腿上有旧伤,一到冬天就特别受罪,他想买些火棉给兄长制成下装,再不济做个护膝也是要的。
以前商队倒是买回去一些,不过数量太少,大首领换回去给他老娘用了,他哥没轮上。
“嗨,我的少爷啊,火棉哪会在这些商铺卖。”
董大随手点了点,说:“这些商铺卖的都是普通物资,店主大都是城里普通百姓。货品虽然齐全,质量也好,但是咱也就尝个鲜,大部分东西咱北通城都有。”
杨繁问:“那火棉在哪卖?你们不都说商铺吗?”
董大道:“咱们说的是望乡城商铺,城主名下的,就那一个,瞧,那边!”
杨繁顺着他指的地方看过去,远远能看见一个三层的建筑远高于周边的铺子立在隔壁街上。
“那才是咱们主要的购买地儿,这些……”他顺手拍了拍身后的货车,说:“咱们的货,大部分得去那儿卖了,然后再买,也能去摆摊,在另一个区,租个摊位就成,或许能卖的比商铺价高,但是太零碎了费时间,少少的出点儿货差不多。”
董大又说:“听说起初没这几条商业街的时候,这望乡城只有那一个商铺,铺子里什么东西都卖,吃的喝的用的,啥都有。”
“后来城里人越来越多,他们夏城主就做主,把大部分普通货物日用品什么的,除了粮食,都移出商铺,新造了这条商业街,凡城中百姓皆可租了铺子做生意。”
旁边刚跟董大争论过豆腐脑的人插话道:“我还听说,就连很多人开店,那秘方都是从商铺买的。比如那卖调料的,酱油和醋的方子都是买的,好几家以前也做调料生意做出来的都没他们的好,说是方子没人家好,那方子可是城主给的。”
“他们城主怎么连这都会?!”杨繁怎么也没办法把刚才看到的那个俊秀爱笑的年轻城主跟卖酱油的联系起来。
“我晓得我晓得!”董大被抢了先,也生出点儿急迫感,急忙把曾经偶然听到的消息爆出来:“他们望乡城有传说,说城主是神仙下凡,神仙可不是啥都会嘛!”
其他人顿时笑了,说夏城主有本事他们认,怎么还扯上神仙了,真有神仙,这世道能变成这样?
董大见他不信,气愤的辩驳几句,只是他拿不出证据,这消息也只是某次不小心听见两个城民说的,现在又不能随便拉个人问,你们城主是不是神仙。
杨繁没管这几个又吵起来的,他心想,单看长相,还真是个神仙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 借商队的口说说咱望乡城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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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3 章
北通城商队一行前往住宿处的时候, 早走的神仙哥哥早就跟自家夫君双宿双栖去了。
都说小别胜新婚,以前夏琛不怎么信, 毕竟他家这个黏人的厉害, 两人结契三年, 怎么说感情也该趋于平淡,但是他们不一样,天天都跟新婚似的,如胶似漆,感情好的不得了。
在外面有夏琛压着,温束不能太放肆, 但在家里, 两人黏糊的简直没眼看,其他人被刺激的受不了。
最后夏家长辈忍无可忍,加上南哥儿跟柳娇结婚后, 家里的屋子显得有些促狭,夏老爷干脆分了家,直接把幺儿和已经成婚的南哥儿给分了出去,只留了东哥儿这个老光棍在家孝敬父母长辈。
南哥儿和柳娇在住宿区租了一个大套间儿, 夫妻俩都是高收入人群, 完全供得起这样一套屋子。
两人手上有钱收入又高, 平时想做饭就在楼下的公共厨房里烧两个小菜, 不想做饭就去吃食堂,偶尔夏家老宅那边有什么好吃的,也会叫夫妻俩过去。
南哥儿爱吃, 柳娇遇见什么他特别喜欢的,就给他复制,小夫妻俩越过感情越好,小日子美滋滋。
夏琛记得他家子笺的异能影响,住宿区人多嘴杂,太难为子笺这样耳聪目明的异人。
而且他现在毕竟身份不一般,跟人混住问题多多。
于是夏琛自己掏钱请建筑队在离夏家老宅不远的地方起了一栋小楼,格局是他按照记忆中那种乡间小别墅的规制盖的,上下两层六百多平,顶楼还有个半层是个小阁楼。
他和子笺两个人住尽够了,家里留足了客房,如果家人想来住,也是可以的。
新家一楼主要是客厅餐厅和休闲室和活动室,夏琛和温束住在二楼,以往两个人的时候不觉得,温束这次外出,他一个人在屋里,经常会感受到一种难言的孤独。
这回温束回来,两人进了屋,夏琛还没来得及跟他说一说自己这段时间的心情,就被人摁在玄关处的墙壁上,被迫用嘴唇感受了一番来自恋人的思念与渴求。
背后的墙壁透着砖石的冰凉,胸前的躯体却仿佛燃烧着莫名的热度,夏琛被亲的红了眼软了腰,倚靠在温束怀里低低喘气。
“想不想我?”亲吻间隙,温束一边用唇摩挲着恋人的脸颊唇角,一边轻声询问。
“想的。”夏琛的眼睛水润润的,眼角透着几分靡红,仰着头看温束的时候,那荡漾着情丝的眼神看得他心神跟着一荡。
温束呼吸一阵急促,迫不及待地又亲了上去,边亲边含糊问:“有多想?”
结契三年,怎么也算老夫老夫了,两人相处再熟稔和谐不过,只是床笫之间,夏琛本性还是有些害羞放不开,多是以温束为主导,哄着劝着玩些儿新花样。
可是这回,或许是真的思念太浓熬得人心焦,又或许是夏少爷被美色迷昏了头。
他没有急着回答温束的问题,喉间溢出几声极轻极散的笑声,下一秒,温束便觉得周身一紧。
“这么想。”夏少爷理直气壮。
温束低下头,却见自己四肢已经被不知何时出现的变异植物束缚住,这是当初傅瞻送来的种子,夏琛取名缠藤,以极强的束缚性着称,以往都是他用来捆敌人的。
他诧异地看向夏琛,倒是没有急着挣脱,眼神里难得带上了几分迷茫。
夏琛挑眉一笑,故意作出垂涎的表情,摸着下巴调笑道:“这位美人真好看,今个儿就由你给本城主侍寝吧!”
温束一时间不知道该作出什么表情,随机反应过来后,乖乖收敛了一身力量生怕不小心把植物挣断了,微垂着头眼神幽幽地看着夏琛,语气柔弱堪怜:“求城主怜惜……”
……
霸道夏城主好好怜惜了一番他的小娇妻,事后两人靠在一起,听小娇妻讲此行经历。
说到此次出兵援助,就得从半年前望乡城那次僵尸潮说起。
望乡城建城五年,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役不计其数,僵尸群来袭也遇见过几次,规模有大有小,小的几支巡逻队就能解决了,大一点儿也很少有能突破防御力超强的树墙,被据守城池的守卫军们活生生磨死,连伤亡都小的可以忽略不计。
规模最大的两次,因为僵尸实在太多,铁树都硬生生被抓断两根,夏琛离得太远来不及重新放置,僵尸群从中突破,护城河里的水鬼拉下去不少,但是僵尸是淹不死的,最后掉下去的僵尸几乎填满了护城河,攻到城墙下。
城墙上覆盖有变异爬山虎,阻碍了有基础智力的高级僵尸爬上去,可是那会儿僵尸已经进化出跳僵了,还有数量不少的毛僵,防御力超强,一般人甚至砍都砍不动,远程武器杀伤力十分有限,只能进行白刃战。
这两战虽然赢了,但是守卫军伤亡也不小,夏琛痛定思痛,把因为事务繁忙已经抛到脑后的火.枪重新捡起来。
他完全没有造枪的经验,火药配比也只是晓得个大概,只能把思路给了温束,让他帮忙想想办法。
结果他家恋人真是人设不倒,虽然因为这个时代科技进程缓慢缺乏了一大截关键知识,但是人家另辟蹊径,把火.枪跟道士们的符咒结合起来。
这次合作可以说是跨时代的合作,因为合作双方是温束和以徐鹤来为代表的道士团体啊!
为了让这俩能和平共处共同进步,夏琛简直操碎了心,好长时间都把这两人关在自己办公室里,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时刻准备在他们吵起来的时候去劝架。
后来温束跟道士们一起弄出两种枪,一种是以符咒为弹药,可以将符咒射出去的射符枪,这种枪的好处在于方便好用,适用于大部分符咒,且什么人都能用。
缺点是符咒威力越强对枪体磨损越大,用不了多久整只枪就废了,属于高奢消耗品。
还有一种是将符咒画刻在枪体上的刻符枪,直接射出去的就是能量团。
这种枪缺点和优点一样突出,威力大,比正常的符咒威力还要大一点儿,损耗小,比射符枪损耗小多了。
可是这种枪,一把只能刻一种符咒,也就是说刻什么射什么,刻烈焰符就射火球,刻五雷符就射雷。
这还不算,这枪普通人用不了,造价还特别高!
材料难寻,每种符咒适配的枪体材料不一样,制作时报废率高,枪体上的符咒得道士们自己手刻,就算是几个能力最强的道士出手,也时不时就会做废。
所以刻符枪难以普及,射符枪用起来就是烧钱。
烧钱也得做,打仗哪有不烧钱的,比起死人,他宁愿烧钱。
夏琛让工坊的人制作了大量射符枪用作战略储备,果然在半年前的超大僵尸潮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那次僵尸潮,他们也没想到带队的竟然不是明面上那几只跳僵,而是隐藏起来的两只飞僵。
飞僵作为不化骨之下最高级的僵尸,除了没有为人时的记忆,智力比起人类一点儿不差,甚至因为异种的兽性,更加阴狠毒辣。
这两只飞僵不知藏了多久,看着手下的僵尸被大片大片消灭,依旧沉住气藏得严严实实。
因为那次僵尸实在太多了,高级僵尸极难对付,温束上了战场,一人对上两只跳僵。
而夏琛被严严实实地护在人群中,不停用自己的变异植物给予战士帮助或者攻击僵尸。
潜伏许久的两只飞僵,从夏琛身边的层层护卫,还有他一出手就杀伤一大片的能力上,判断出这是个重要人物。
两只飞僵一齐突袭了夏琛,夏琛身边的护卫拼死阻拦,但飞僵这种高阶僵尸,速度快力量强防御力更强,单体战斗力爆表,几乎没有弱点。
护卫死伤大半,夏琛及时甩卡反击,手腕上的小藤蔓也冲过去缠住飞僵,想给他拖延时间。
战场上温束察觉不对,也甩开跳僵冲了过来。
如果只是一只也就罢了,但是两只飞僵一起,而且夏琛还是个正统法爷,拉开距离他就是爷,被敌人近身就完蛋的那种,这么短时间,他卡都扔不了几张。
最终也只拦住一只,另一只冲破重重阻碍,差点儿让夏琛命丧当场。
幸而温束赶来的及时,或者说,因为他第一次完全放开了自己周身的气势,来自不化骨的威压,让两只飞僵动作一滞。
他活掏了那只被小藤蔓缠住的飞僵的心脏,伤了夏琛的那只,却趁机跑了。
温束本来想追,可是夏琛受了伤,毒素直接蔓延了。
如果是别人,这会儿已经可以宣布死亡了,温束直接对着伤口,把毒血全给他吸了出来,比解毒草吸的还干净。
那会儿情况太紧急了,温束根本放弃了一切掩饰,好在当时孟明峻也在,发现不对后第一时间叫了可靠的人挡住其他人视线,之后又说夏琛是用了解毒草才好的。
之后大家虽然对温束秒杀飞僵感到震惊,也只是震惊他的武力值,不化骨威压什么的,他们不是僵尸也感受不到。
况且谁能想到,他敢去吸毒血,吸完还活下来了,碰一下就可能感染的玩意儿,吸进嘴里岂不是死路一条?
而能让温束离开夏琛身边,远赴帝京,正是因为傅瞻传来的消息,那只伤了夏琛的飞僵游荡到了帝京附近。
温束记仇,超级记仇。
更别说这次受伤的是夏琛,这跟在他心口上捅刀子有什么区别?
跑了?跑得了嘛你!
温束二话不说,点齐人马,搞不死那只飞僵算他输。
作者有话要说: 两只飞僵两只飞僵跑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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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4 章
那只跑得快的飞僵最后怎么死的, 温束没有具体形容,只轻描淡写说了一句, 已经解决了。
夏琛想起那只被活掏了心脏了飞僵, 缩了缩脖子没敢深问,他家子笺平日温温和和万事不上心,真动了怒,连他都不敢轻易招惹。
关于寻仇这件事,夏琛看得反而没有温束那般重,他会同意温束带兵前往帝京,主要目的也不是那只流窜过去的飞僵。
末日五年, 天下格局初定, 幸存者几大基地中, 北方有北通城,帝京占据中原腹地偏北大块土地, 西北盐城靠着盐业资源立身一地, 东南海原基地相隔甚远, 望乡城称霸整个中部。
这五大基地中间,又夹杂散落着一些中小型基地,因为种种原因未曾跟大基地合并。
与幸存者联合成势相对应的, 僵尸多次进化后,自毛僵开始便有驱动下级僵尸的能力,跳僵飞僵等高阶僵尸,对中低级僵尸天然具有威慑力,只要它们有意愿, 便能纠结大批僵尸形成僵尸潮。
高阶僵尸多靠彼此吞噬进化己身,而规模众多的僵尸手下它们力量构成的来源之一,因此几乎每一个高阶僵尸,都拥有数量众多的僵尸军团。
如此数目的僵尸大规模集结在一起,其中中低级僵尸占绝大多数,对人类血气的具有极大的需求。
正是因为如此,两年前开始,大大小小数目众多的僵尸群袭击幸存者基地的事时有发生,几个大基地还好,小基地经常一着不慎便整个儿覆灭。
之后随着跳僵增多,飞僵诞生,僵尸群之间也发生过几次内部混战,中高级僵尸数量增加,僵尸群融合在一起,形成规模更大的僵尸潮。
可能是因为望乡城人口太多血气旺盛,第一次僵尸潮来袭便发生在此处,虽然打赢了,但死伤不少,好悬连城主都死在飞僵的偷袭下。
而且这还是他们占据了地利,凭借着防御设施和其他手段先行灭杀了大量僵尸的情况下。
望乡城遭袭不久,海原基地同样遭遇僵尸潮。
他们的基地建在海边城市,幸存者多善水,靠海吃海,是几个基地中除了望乡城饿死人最少,规模也最大的基地。
但是此次僵尸潮来袭,海原基地防御连破,被僵尸攻进基地腹地,仅此一役,死伤数万人,整个基地人口少了三分之一还多。
紧接着傅瞻通过喇叭花传来消息,帝京外有僵尸潮集结现象,下一个遭袭的基地恐怕就是帝京。
这些年来,因为有喇叭花的存在,几大基地也算是互有交往,彼此间相处虽然不至于亲如一家,但也算和谐友爱。
毕竟都面临着僵尸这一共同敌人,能活到现在的势力首领,不至于没这点儿头脑,唇亡齿寒的道理大家都懂。
更可况将军府与夏家还有那一层关系,海原基地那个是根本来不及,遇见这种情况,能帮还是会伸把手的。
况且温束带兵过去,也不是白白帮忙的,夏琛也没有那么傻,再怎么想着守望相助,也不会拿自己人的命去填别人的基地,而且帝京基地还不是将军府一家独大。
在温束去之前,夏琛就已经通过傅瞻,让望乡城专门养出来的谈判团队,跟帝京一众势力首脑商谈出了一个合理的军费补偿。
也就是说,他们这次出兵,是拿钱办事,帝京几大势力一起掏钱掏物资请他们去共御僵尸潮。
温束边讲边把装满了物资的几个葫芦娃拿给夏琛看,大基地能活到现在,都各有各的本事,大势力攒下的好东西着实不少。
望乡城的谈判团队下手够狠,还有傅瞻傅眕在背后悄悄递消息告诉他们,另外几个势力有什么压箱底的好东西,温束直接用强悍的武力值威慑,让这些人不敢轻易赖账。
都说贼不走空,温束是不出门则以,但凡出去,必定满载而归,跑这一趟,差点儿把帝京几个大势力给搜刮哭了。
就连夏琛这样见惯了好东西的,看见葫芦娃里海量的物资,也不由得倒吸一口气。
那些普通东西也就罢了,连完整的变异植物,都有两棵,还有几棵残缺的。
只是看样子死去已久,已经丧失了活性,他不死心的扔了几个采集术,果然没能采集出种子,只好拿出魔法书吸收。
好在能量还是可以升级的,只是魔法书后期需要的能量越来越多,这么多变异植物,也才升了一级。
其他还有一些异能产物,功能稀奇古怪,暂时没什么用处,被夏琛归置到一边。
剩下数量最多的,是帝京特产的节节果,也是现在帝京基地幸存者们的主要粮食来源。
这片大地经过这几年的摧残,很多土地都已经荒废,变化无常的天气,每年漫长的夏冬季节,都让作物的生长变得无比艰难。
各大基地都有在基地附近开垦农田种植高产耐旱的作物,但是他们能看顾过来的土地,生长出来的粮食远远没办法供给整个基地的人口。
就跟当初盐城基地得到的饱果一样,节节果也是一种异常高产,且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异能产物。
节节果是一种藤蔓生,一节一节连在一起的长型果子,外皮呈黑褐色,表皮坚硬,内里果肉脆口,带着水分,口感有点儿像红薯,生长期短,只要一两个月,便能长出一大片。
这么好的口粮,它偏偏有个超级大的缺点,它苦。
如果只是一点儿苦,饿狠了的幸存者不至于忍不了,它的苦是那种连绵不绝的,吃完之后嘴里还一个劲儿的泛着苦,喝再多的水都冲刷不下去那种苦味儿,好像那种苦全部黏在舌苔上一样。
曾经生活水平最高的帝京幸存者,反而成了末世里吃苦吃得最多的一群人。
这也就导致了帝京最走俏的商品是糖,带甜味儿的食物价格都高居不下,帝京商队每次来望乡城,必买的物资之一就是糖。
不过再怎么苦,能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望乡城这些年虽然一直在垦荒,但城市发展到现在这个规模,土地种植面积也很难再扩大了。
而且每年只能种一季,水稻这种娇贵的作物是不敢想,除非让安信厚专职伺候着。
大都种的是耐寒抗造的作物,土豆红薯玉米这些,都不能再当粗粮卖了。
望乡城现在最廉价的粮食,是饱果粉,饱果经过粗加工制成的粉,用途用法跟面粉差不多,但是远没有面粉好吃,加再多水,那种干噎难以下咽的感觉都难以去除。
稍微高级一点儿的是饱果和其他粮食掺和在一起制成的杂粮粉,干噎感会稍微降低一些,口感也不是很好,但它能填饱肚子,不苦,价格也比较平价,大部分望乡城城民的日常粮食储备就是这种饱果杂粮粉,偶尔会花点儿钱买些其他食物打打牙祭。
其实望乡城的研究院,还给饱果开发出另一种用途,将饱果制粉和夏琛提供的辟谷桃按照一定比例调和,制成的饼干状口粮,两指长宽的一小块,能顶三天不饿。
而一颗辟谷桃,最起码可以做五块这样的饼干,比直接吃划算多了。
这种饼干一直没有对外开放,在望乡城是当作重要时候的军粮来储备的,除了文桂喜带领的研究团队,就夏琛温束还有几个高层知道,连夏家人都不晓得。
这次收过来海量节节果,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光靠那些稀罕东西,抵偿不了这次谈好的军费,大米面粉这些粮食作物倒是价高,夏琛不稀罕,帝京的大势力也舍不得,他干脆要了节节果。
而且温束带人过去的时候也不是空着手去的,他装了好几个葫芦娃的商品,拿去帝京卖了。
因为急着回来,甩给了傅瞻处理,虽然少赚点儿,但省事。
这些东西换节节果,简直不知道能换多少,连他们一直不肯拿出来交换的节节果种子都换来不少。
节节果是帝京世家那一派里某个异人的异能变异出来的,他们把控了种子,只卖节节果,因为苦,卖不上价,但也死把着种子不放。
这次终归是没抗住,把种子给了望乡城。
夏琛美滋滋地把葫芦娃收好,准备拿去给研究院的人研究研究,怎么把苦味去除或者变淡,那以后望乡城又多一种高产粮食来源。
别的大基地从来不会有这个思维,反正这种苦的没法吃的东西,轮不到真正有权力的大势力首领们来吃,手下人和百姓会不会受不了这个苦,不在他们考虑范围内,不让他们饿死就不错了。
但是夏琛不一样,他坚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好吧,虽然现在科学不了,但研究不能放下,多想想办法,总能让找到让百姓不用吃苦,过得更好的法子。
温束看着他乐呵呵地收起一堆他看不上眼的东西,眉飞色舞的跟他描述自己的想法,畅想着更加美好的未来,那神采飞扬的模样,迷得他移不开眼。
他一直都知道,夏琛跟他是不一样的人,他冷漠厌世,夏琛积极乐观,他冷眼游离于人群之外,夏琛背负着沉重的责任感。
他不由想到这次在帝京见到的那些所谓的血亲,明明重生之初,支撑着他没有彻底发狂的念头,就是看那些人沦落地狱生不如死。
可是这次再见,他竟然恍惚了一阵,才想着这些人的身份。
而往昔那些疯狂恶毒的执念,不知何时早已烟消云散不知所踪。
他满心满眼,都装满了眼前人的纯然笑颜,再容不下一丝丝不相干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这篇是主攻视角,就是重生虐渣打脸升级流爽文,主受嘛……就种种田谈谈恋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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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5 章
温束久不说话, 眼神空茫似在回忆,夏琛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小心试探问:“想什么呢?”
他一直没有忘记, 子笺那糟糕的原生家庭,这次去帝京之前, 他偷偷跟傅瞻打听过定国公府那些人的消息, 也私底下拜托傅瞻, 多看着那些人, 别让他们伤害到子笺。
对于他的请求,傅瞻沉默良久, 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夏琛会觉得那些人能伤害到温束。
随后夏琛又加了一句, 若是子笺想报复, 希望他能提供一些帮助, 就算不帮他,也请袖手旁观。
夏琛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管如何,子笺为人子,那些人才不会管温家的人对子笺做过什么,只会对他报复父兄的行为横加指责。
傅瞻虽然孝顺, 但并不是迂腐之人,父慈子孝, 父不慈凭什么指望着孩子孝顺。
温束的家事他本就没打算掺和,夏琛郑重提出,他便也将此记在心上, 当温束重新遇见父族和母族的人时,将情况全部告知了夏琛。
温家现在已经败落了,当初那一把大火烧得太干净,定国公府一脉如丧家野犬四处投奔。
温束的庶兄温博本随着妻子温余氏投奔他岳父,后来老岳父死了,几个舅兄和嫂子都不是好相与的。
温博花心,宠妾灭妻,跟妻子感情也不好,要不是有了孩子,估计连妻子都巴不上。
他拖着条断腿,活得像狗一样,在余家随便谁都能踢一脚骂几句。
就算这样他也不敢走,定国公府没了,疼爱他的父亲还得扒着温卓这个嫡次子,才能在林家待着。
温博和温卓为了争夺定国公的爵位,早就撕破了脸,明刀暗箭互相陷害了不知道多少回,结的是死仇。
温博根本不敢跟着他们去林家,怕温卓直接把自己弄死。
实际上温卓确实记恨着他,林家的情况要比余家好一些,在世家一派算是个中等势力,只是温卓毕竟是外孙,比不得正统的林家少爷。
但即便如此,收拾温博这样一个没靠山的废物也轻松得很。
温卓时不时就会找温博的麻烦,当初温束废了温博一条腿,让他当了十多年的瘸子,温卓就废了温博一条胳膊,让他又残又瘸。
望乡城势大,温束带兵到达帝京后,被几派势力奉为贵宾,温博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他,倒是林家现在的主事人,温束的舅舅混在接待欢迎的人群里见了一面。
只是这位林二爷,压根没认出来这位威风八面冷漠不近人情的大人物,竟然是自己大妹妹的儿子,他的亲外甥。
温束也没有跟他们认亲的意思,他自认前世对这些所谓的亲人已经仁至义尽,这一世他不讨债已经算放过他们了。
跟这些人纠缠着实没意思,不如早点儿办完事回去抱自家契弟。
他难得发善心,这些人偏偏自己撞了上来,温束来自帝京的事,很多望乡城的老人都知道。
这次他带来的千余战士,不知道是谁说漏了嘴,让那些一心想跟温束搭关系的几大势力探听了去。
温束这样的品貌,末日之前也不可能是普通人家教出来的,若是富贵出身,不管是勋贵还是世家,甚至是皇族,往上攀扯一番,总能攀上点儿亲来。
温束可是望乡城城主的契兄,掌管着守卫军团数万战力,这样的人物,打好关系,那好处得有多少。
结果不查还好,一查就懵了,曾经大勋贵的继承人,世家这边的外孙,声名斐然的定国公府嫡长子,只是多年前就已经在帝京权贵圈子销声匿迹。
就连得到消息的温家人和林家人,也才刚刚想起,甚至他们早已经将温束的存在忘得一干二净,完全没想过他竟然还活着。
林二爷这才恍然大悟,难怪当时见到温束,觉得他长得有些面熟,竟是自家的外甥。
温海高兴死了,他堂堂定国公,在妻子娘家吃软饭,起初还能摆点儿派头,后来明里暗里被刁难过几回吃了亏,就夹起尾巴做人了。
他年纪大了,也没什么本事,林家不可能把重要的事交给他管,打僵尸上战场他更是不行,只靠着妻子儿子,还能在林家有一处遮身之地,混口吃的。
林家在末日之前,倒是世家一派的领头羊之一,但是末日后各大势力重新洗牌,林家没出什么厉害人物,地位一降再降,现在已经沦为中等世家里的末流。
林家也只堪堪能吃饱饭,不至于饿着肚子而已,这个吃饱不是指末日前那种一大桌山珍海味随便胡吃海塞,而是给什么吃什么,一顿吃个六七分饱就算吃饱了。
当然,身份不同吃的东西也不一样,林家的主子们吃的最好,温卓和小林氏这样的外嫁女外姓子孙,偶尔能吃点儿正常粮食,大部分情况下节节果维生。
温海这样吃软饭的,就节节果了,天天吃顿顿吃,吃得整个人都泛着苦味,胃口一降再降,闻到节节果味道就想吐,还得忍着往嘴里塞。
勉强吃下去,吃完就吐,还得忍着,不然就挨饿,甚至因为他胃口变小,连提供给他的节节果都越来越少。
曾经养尊处优,因为温束带走他娘的嫁妆,斥责他满身铜臭没有大家气象的温国公爷,偏心庶子疼爱幼子,将嫡长子流放多年不闻不问的温国公爷,在得知温束如今的地位后,欢喜得嚎啕大哭。
那是他的儿子啊!
他儿子是城主(的男人)啊!
他要被儿子接出去享福啦,以后再也不用吃苦得要命的节节果了!
温海又哭又笑的将今日份送来的节节果摔在地上拼命踩。
望乡城啊,那是个多富裕的地方,帝京每年买的糖,可都是从望乡城来的。
等他去了,别的不说,糖得先吃够,涮一涮自己嘴里这股苦味儿。
至于父子俩关系不好?
温还选择性忽略了这个问题。
父子哪有隔夜仇的,他可是温束的亲爹,他就算比较偏心温博,这不是因为博儿是庶子,身份有碍,最容易被人瞧不起受委屈,他当爹的自然得多疼疼他。
温束是定国公府的承重孙,自小就被他爷爷带去教养,性子养得太横,容不下兄弟,他这才冷他一冷,让他学会宽待尊敬兄长。
当初把他送往寺里,还不是因为他下手太狠,不过是兄弟间打闹,他不小心摔进湖里,竟然下狠手废了庶兄一条腿。
他做父亲的,如何能不教育他?
况且若不是他留在寺里,恐怕起尸之日都活不过去,那夜定国公府可是死了不少人的,更别说有今日的地位。
实际上,不光温海高兴,林家一众、小林氏还有温卓,心中皆是又欢喜又期待。
在温束还是定国公府继承人的时候,林家还有小林氏对他都还算不错的,林家希望自己的外孙掌国公府权势,小林氏则是因为温束太过优秀,自己的儿子没有竞争的能力。
他们印象中的温束,还是十多岁的那个性格沉稳才华横溢的少年,殊不知重生而来的温束,早已经完全变态。
怀着日后就是望乡城外戚终于攀上一个大靠山他们林家又要起来了好日子终于来了的种种复杂兴奋的心情,以温海为首的林家一众去求见了温束。
林家还好,还能稍稍稳得住,只是满脸激动地跟温束攀交情,念叨着以前那短短相处的经历,说着旧事指望温束能回忆起曾经的温情。
温海是真的苦够了,上来就管温束要好吃的好喝,就差痛斥温束不孝顺,自己过着好日子,也不想想亲爹。
温束:“……”
他面无表情地欣赏了一会儿这群人的各种作态,一眼便看穿他们的心思,只觉得可笑不已。
凭什么呢?
他看着苍老落魄宛如乞丐的温海,弓着腰满脸讨好的小林氏和温卓,明明只比他小两三岁,却沧桑好似中年人的,还有那些装出来的温情脉脉的林家人。
突然觉得这一切都没意思透了,他连报复都懒得动手。
这些人已经活得够惨了,而且就像元宝说的,他只要过得越来越好,就能让讨厌他记恨他的人,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里,心被嫉妒充满,日日不得安宁,被自己活生生折磨死。
温束冷酷地告知翻旧事的林家人,他离家时年纪太小,那时的事已经记不清了。
随后又对自我感觉良好的温海说,他是入赘进的夏家,自个儿还得靠契弟养着,所有资产都归他契弟,自己平时拿零花钱。
养老的事不归他管,反正你还有两个儿子,温卓养不起你,你去找温博啊。
温海和林家人都惊呆了!
受命“保护”温束的东哥儿和傅瞻也被他无耻的言论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你这不是没在望乡城吗?!你拿点儿好东西孝敬孝敬你爹怎么了?”温海一脸恨铁不成钢,一个大男人竟然被管成这样。
温束转头看了震惊中的东哥儿一眼,慢吞吞给他们介绍:“这是我夫君的侄子,夏家长孙,夫君不放心我,让他看着我。”
他说的时候心里是美的,他见林家人和温海,东哥儿巴巴的跟过来,只能是他家元宝放心不下他,才特意嘱托了东哥儿。
但是林家人和温海听来,自然觉得是那夏城主性格霸道又刻薄,男人出来办事,竟然还派人盯着,简直再小心眼不过了。
东哥儿就反应慢了一点儿,自家小叔便风评被害了。
他倒是想反驳,温束一个微笑看过来,东哥儿战战兢兢的给他打了个配合:“你、你是我小叔娶进门的!敢拿我们夏家的钱养外人,看、看我小叔怎么收拾你!”
娘耶!
他竟然训斥了魔鬼队长,真鸡儿刺激!
东哥儿兴奋得脸都红了,看起来倒像是气得,他身份一暴露,人家听说他是夏城主的侄子,更不敢得罪他。
大腿抱不上,只能灰溜溜的走了。
转头傅瞻便通过喇叭花将这一切告知了夏琛,听得夏琛迷茫又好笑。
这么些年相处,他早就摸清自家子笺的性格了,本以为这次温家的人不死也得脱层皮,没想到子笺竟然转了性子一般的放过他们了。
还有就是,他还真没听过子笺叫他夫君,当着别人的他倒是好意思,怎的就不愿意当面叫一叫。
事实证明,夏琛真没看错温束,他是没有动手报复,可是正因为没动手,才更可怕。
林家和温家上门攀亲戚的事儿,几乎帝京整个高层都关注着,最后怎么样去的怎么样出来,之后也不见两方有什么交流。
温束什么态度,简直一目了然。
那些其他的势力,也不都是盼着林家和温家能攀上去的,毕竟他们抱了大腿发达了,就会有别的势力被压下去。
仔细想一想温束的经历,就该知道原因了,好好的国公府继承人突然被送出去养病,里头没点儿名堂谁信。
最后林家不但没跟望乡城攀上亲,还被暗中打压孤立。
温束现在地位太高了,高到他们已经碰不到惹不起的地步,林家人不敢将愤恨投向温束,转而记恨起温海来。
如果不是温海偏心庶子打压嫡子,现在至于变成这样吗?或许就是因为温海,温束才不愿意搭理他们的。
温海在林家的日子越发难过,连讨厌的节节果都没得吃了,饿得狠了跑到望乡城驻军处发疯,大骂温束不孝。
温束立刻让人把温博温卓都抓来,当着温海的面打了个半死,说替他出气,打死两个不孝子。
若是他不满意,可以把温博和温卓的孩子也带来一起揍,儿子不孝孙儿该替上的。
儿子浑身伤的被抬回来,小林氏差点哭晕过去,冲上去就跟温海拼命。
她是不敢找温束的,都怪温海这没用的男人,若是他不去发疯,也不会把儿子害成这样。
她想把温海赶出去,但是温束不让。
温束说了,虽然他没办法孝敬父亲,但是庶兄和弟弟都该侍奉左右,不孝的人,可是要挨打的,他还逼着温博也去伺候温海。
温束在帝京的一个月,温家父子过得苦不堪言。
因为温海,温博和温卓挨了打,心里不可能不恨,怎么会精心侍奉温海。
而且他们都没吃的,一点儿口粮抢着吃,抢着抢着就得闹矛盾,温海年纪大了抢不过,就骂他们不孝。
骂完这两个就挨打,挨完打恨意越发浓重,变着法儿的整温海,温海吃了亏就搞他们,曾经相亲相爱的三父子,活生生成了巴不得对方去死的仇人。
作者有话要说: 夏琛:叫一声夫君,一辈子夫君(*^▽^*)
温束:好的,咱们换个地方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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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6 章
大军返城的第二天, 城里举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庆功宴。
按照以往的惯例,但凡有这种重大的庆祝性活动,全城百姓都可以参加,吃吃喝喝还有各种节目观看, 可以说是举城欢庆。
只是现在望乡城人口太多了, 敞开了让大家吃喝不太现实,所以凡是愿意参加庆典的,按照户口本来, 每家只用按人头少少的交一点儿份子钱钱或者粮食, 剩下的物资缺口公库出一部分,夏琛自己再贴补一些。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参加,当天还有需要执勤的护卫队, 一些离不了人的岗位也得安排员工值守,尤其是护卫队, 越是这种时候越需要大量人手维持秩序。
不过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届时自然会有人给他们送吃的喝的过去。
至于那些外来商人, 好歹来者是客, 遇见这种好事也都是凑巧, 加上他们人也不多,便直接邀请了,入场券送到,来不来随意。
来是肯定来的,商队众人前一天便开始期待, 他们也是运气好,恰好赶上了,修整一天养足了精神正好去参加庆典。
因着夏琛早早便提过要办庆功宴的事儿,物资之前便准备好了,此时直接提出来用便是。
活动的筹备主管部门也早有经验,直接按照以往的程序来即可,人员安排到位便提前开始准备,整个城市洋溢着欢庆的气氛。
庆典是从早上开始举行的,先是由温束领着出兵作外援的战士们进行了一场简单但肃穆的阅兵仪式。
专门建造出来举办各大活动的市中心广场上,城民们为接受检阅的战士高声欢呼喝彩,夏琛给战士们颁发奖章、奖品。
自从军团建制,夏琛便跟高层们商量着定下了军功和奖章等级,积累的军功会换算成特殊贡献值,这个贡献值可以用来兑换一些不对外或者限量出售的变异植物跟珍稀物品。
如果贡献值一直没用,累积到一定程度,哪怕战士们老了,只要夏琛还是这个城主,只要望乡城还在,就由望乡城府衙拨款给他们养老。
此政策一出,战士们简直对望乡城抱了效死的心,战斗越发勇猛,打起仗来特别积极。
夏琛用扩音植物,简述了一番战士们此行的功绩,什么斩杀多少僵尸啊,帮助帝京基地守卫领土啊,为人类和平安宁做出巨大贡献之类的,反正将此次出兵描绘得无比正义无比高尚,好像他们真的只是去帮忙的。
至于那些报酬……
嗨,说什么报酬,咱们出兵帮忙,帝京基地哪好意思让咱们吃亏,那不是补偿的军费嘛。
讲完了话,给表现突出的战士颁发奖章,其他参与战斗的也都根据各自的战绩计算了一定的军功,战死的更是早就做好了安抚和慰问工作,死亡补偿金发放至他们提前登记的受益人手中。
上午开完表彰会,夏琛宣布庆祝活动开始,人群一下子沸腾起来。
他退下礼台,立刻有工作人员上来搭台子,一会儿这里会有人上来唱戏。
广场旁边的街道,有人在屋门口搭了水铺子,卖茶的、卖糖水的、卖果子汁的什么都有,这是望乡城的百姓趁此机会做点儿小生意。
说书先生更是一下子出来了一大串,因着夏琛给的那些故事,还有后来出的各种绘本,望乡城百姓早就养成了听故事的习惯,那些外头的老调子他们都不爱听,就喜欢听城主让人写的那些有趣的故事。
这些故事养活了一大堆说书先生,就连听多了望乡城百姓,口舌伶俐的都能随时讲上两段儿。
有些家里本就开着店的,舍不得今个儿的好生意,大家伙儿都正乐呵着,手一松钱就花出去了,可不正是挣钱的好时候嘛。
那些卖衣服卖调料卖家具的就罢了,今个儿怕是不会有人有心思买这些东西,干脆关了铺子好好玩玩儿。
那些卖吃食的可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干脆弄个小推车在广场上搭个小铺子,各种各样的吃食一下子卖起来了。
这些都是私人的,大家随意逛随意买,但是得给钱。
广场中间会留出一大块地儿,点起篝火,整只的羊和整只的猪架上去烤,凡是交了份子钱拿到入场券的,都能用入场券换一大块香喷喷的烤肉。
要知道,这几年来不知为何,野外各种动物越来越少,偶尔还会出现一些长相畸形形容可怕战斗力超强的变异动物,肉类早就跟细粮一样,成了人们生活中的奢侈品。
幸亏望乡城早有准备,提前搞了个养殖场,后期虽然时常发生动物突然变异的情况,但普通的肉食种还是养下来一些,保证了城里的肉食供给。
其他基地反应过来也想弄养殖的时候,原先的家禽家畜基本上已经死光或者被吃光了,野外已经很难找到合适的种牛种羊。
甚至还有基地专门到望乡城来买小羊羔和小猪仔,不过他们再怎么折腾,一步慢步步慢,运回去那三两只根本不顶什么事儿。
所以烤肉一架上去,周围的百姓就已经垂涎三尺围了过去,眼巴巴地看着大师傅给烤全猪烤全羊抹调味料,一个馋的口水直流。
肉食这么紧俏,自然不能敞开了让他们吃,拿交份子钱的时候领的入场券换肉,每个人都能领挺大的一块儿,光这一大块儿肉,就是他们交出去的好几倍了。
这还不算,望乡城公家还有其他的摊位,烤红薯烤土豆烤玉米的,提供杂粮粉的,甚至还有糖葫芦的摊位。
这些摊位都不收钱,不过糖葫芦只提供给小孩子。
这些摊位旁边都有盛满了骨头汤的大锅,热腾腾香喷喷的骨头汤随便喝,大骨熬煮得骨髓都完全融入汤里,加点儿盐,一口下去就一个鲜。
那些舍不得花钱的,连吃带喝能靠着交的份子钱在公家摊位吃饱,然后就拿个烤玉米或者烤红薯,一边听说书看戏一边慢悠悠吃着。
有些条件好点儿的,不会在这几个摊儿上直接吃饱,他们还想吃些别的,今个儿好吃的可太多了,忍不住地就想花钱。
反正好长时间才热闹这一回,抱着这样的心里,大家掏钱都掏的蛮痛快。
杨繁早就跟商队的人走散了,不过他不怕,他记得回去的路,等一会儿逛完了,他自个儿回去就是。
广场上人实在太多了,周边的几条街也全都是人,尤其是几个篝火旁边,挤着数不清的等着领烤肉的百姓。
空气中弥漫的烤肉香气确实诱人,比杨繁以前吃过的烤肉多了一股说不出来的香气,光闻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那十多个大篝火堆已经烤完好几轮了,还有宰杀好的猪羊被送过来架上火堆。
至于为什么没有牛,城里的牛养的晚,数量少,还得耕地干活儿,一般很少宰杀。
杨繁咽了咽口水,看了下太过拥挤的人群,决定自己等晚点儿再来,反正活动举行一整天,离结束还有好久,总能吃到的。
杨繁先去自己早就看好的豆腐摊,买豆腐脑,他记着昨天董大跟人吵的那一架,特意买了两碗,一碗咸的一碗甜的。
豆花儿热腾腾得正好吃,入口滑嫩,豆香四溢,甜的清香爽口,咸的滋味十足,各有各的好。
杨繁一口气儿吃完两碗,觉得咸甜都好吃,以后董大他们再争论,他就当个和事佬给他们说和说和好了。
吃完了豆腐脑,杨繁刚起身想走,有个顾客过来买臭豆腐。
这个奇怪的名字引起了杨繁的兴趣,他站着看了一会儿,见老板娘从木盒子里捡出几块黑黢黢的颜色诡异的小方块儿,放进油锅里炸了起来,一股古怪的气味儿顿时弥散开来。
看见那颜色的时候杨繁已经觉得不好,再闻见这味道,他立刻想起曾经吃过的长毛发霉的豆干,顿时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跑出去老远,直到鼻间再没有那股臭味儿,其他的食物的气息充斥周围的空气,杨繁才觉得缓过一口气儿。
他恰好跑到一个糖葫芦摊旁边,见许多小孩儿来领糖葫芦,便凑上去瞧了瞧。
这东西以前他哥给他买过,酸酸甜甜的味道很不错。
糖葫芦摊主是领了任务来干活儿的,杨繁站在一边,他还以为他也想要,可是这糖葫芦只给小孩子,这人看着是个半大的少年郎了,拿不准该不该给。
其实杨繁今年已经十七了,只是他天生脸嫩,加上生长发育期又撞上倒霉的末日,吃了不少苦,个头没跟上,看着还跟十三四的半大小子差不多。
摊主犹豫了一下,问:“你多大了?”
杨繁不明所以,但依旧老老实实报了岁数,怕人家小瞧他,他还特意报的虚岁。
摊主一听,嘿,都十八了,那你来凑什么热闹,就笑说糖葫芦只发给小孩子。
杨繁不晓得,人家讲的时候,他就随便听了听,一低头,一大堆小萝卜头笑嘻嘻地看着他,小少年一下子脸红了。
“我没要这个,我就是看看……”
杨繁低着头就想走,身旁突然有人道:“给我一根糖葫芦。”
是成年男性的声音,杨繁循声看去,却见是昨天见过的那个长相俊美的道士。
虽然糖葫芦是给小孩子的,但是徐鹤来身份可不一般,不光是道士院的领头人,还跟城主关系极好。
摊主立刻拿了一根最大最红糖浆最多的给他,徐鹤来接过糖葫芦道了声谢,把红通通的一串送到杨繁面前。
杨繁愣了一下,傻乎乎指着自己问:“给我的吗?”
徐鹤来笑了一下,把糖葫芦塞他手上,说:“你是北通城商队的吧,来者是客,请你吃。”
说完他也没想着跟这个一面之缘的少年过多交流,牵着师侄静圆小道士去别处闲逛。
杨繁怔怔地看他走远,举起糖葫芦要了一口,糖衣脆甜,咬开后里面的山楂果肉崩出一股酸味儿,混着脆皮糖衣咬碎,便是酸酸甜甜的味道。
一个接一个的把糖葫芦全吃完了,杨繁舔舔唇,觉得这望乡城的糖葫芦也挺好吃的,可惜带不回去,不然能让他哥也尝尝。
之后他又去吃了酥饼、材料不太全的简易版杏仁茶、各种糕点,尤其是南瓜做的点心,竟然有上十种不同做法。
中间被说书人讲的故事吸引了注意力,站在一边一口气听完了一整段儿还嫌没过瘾,又换了个说书人继续听。
结果两个故事都没听完,不上不下吊着更难受了。
站久了又饿了,他去烤红薯的摊,领了两个烤的冒糖汁儿的红薯,呼着热气儿吃完。
觉着口干,顺便喝了一碗大骨汤,鲜得他没忍住,又添了一碗,旁边还有人拿骨头汤泡酥饼吃,吃得香的不得了。
临到晚饭的时候,杨繁去领了一块烤肉,是一块羊肋排,有的人觉得这地方太瘦不想要,杨繁吃着倒觉得很好,烤肉焦香,有点点辣,外面不知道什么调料,洒在羊肉上特别好吃。
吃完羊肉又去喝了茶,有家卖他没喝过的奶茶,据说加了奶,杨繁去尝了尝,觉得味道有点点怪,但不讨厌。
吃饱喝足,又看了会儿其他的杂耍戏剧,听了一段儿书,杨繁慢悠悠的往回走,只觉得这一天过得实在太过惬意,简直安逸得跟城外像像两个世界。
“要是能跟哥哥一起在这里生活,好像也不错啊!”
小少年抬头看了看跟北通城没什么区别的月亮,轻声嘀咕道:“可是哥哥一定不愿意离开北通城……”
作者有话要说: 太冷了作者冻僵了没有作话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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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7 章
庆功宴举行完的第二天, 望乡城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秩序, 该上工的上工, 该种地的种地,该干活的干活。
北通城商队一行有任务在身, 耽误不得, 加上一般这种活动举办前后几天, 都会有一些优惠,他们也不愿意错过这个好机会。
所以一大早,领队昌瑞广就吆喝让人把带来的货物拉整理好拉去商铺, 他们有经验, 挑出一些好出手的货留着,派几个人去租了个摊位零散卖着。
剩下的大宗货物, 全部拉去商铺卖掉,换来的钱才好买他们需要的物资。
杨繁惦记着给他哥买火棉, 跟着昌瑞广一起去商铺。
北通城地处北方, 基地东南方向有连绵的山脉,里面盛产各类稀缺药材,夏琛私库里藏了一根近千年的老参,就是之前北通城商队拿来换的。
虽说望乡城地理位置好, 北通城也不差, 他们还有两个矿,一个铁矿一个铜矿,铁矿离得近些,铜矿稍微有点儿远, 距离北通城骑马得一天才能跑个来回。
夏琛从还没开始建城的时候,就想着找矿,孙黑狗把方圆百里都翻遍了,也没找到矿,
后来又跑出去几百里,才找到一个小铁矿,贫矿,开采困难,矿石杂质还多。
这么远,开采的时候安全很难顾及,跟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望乡城人口井喷的时候,金属资源极度短缺,要不是有温束带回来的那一仓库金属和各类兵器,守卫军团都建不起来。
但相对于需求来说,这也只是九牛一毛,望乡城行政厅后来安排矿工和护卫队一起去开过这个贫矿,事倍功半,但好歹缓解了一下资源短缺的压力。
后来跟北通城建交后,发现人家两个矿,质量还特别好,他们就干脆不费那个劲儿了,直接跟北通城交易。
为了方便运输金属矿石,夏琛甚至不惜卖出去大号葫芦娃,但同时也要求了每次交易矿石的最低数量。
大娃的存在时间现在已经延长九个月,卖给北通城的葫芦娃都换了两波。
现在望乡城的金属已经没那么短缺,但是夏琛习惯了囤积物资,没矿让他很难受,总想着得把几个大仓库填满才好。
这次北通城商队照例带来大量矿石资源,这是他们兑换各种物资的底气,有矿就有钱,他们北通城可以说是望乡城最大的客户。
除了矿石,他们还带了很多北通城特产的粮食。
好像这是老天给幸存者留下的希望,各大基地都有不那么完美但足以不让人饿死的变异植物。
北通城的是一种半个拳头大小的,像放大版的黄豆一样的东西,比起饱果噎死人,节节果苦死人,这种名为豆果的果实缺点好像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它官方名称叫豆果,但是很多北地幸存者,却更喜欢称呼它为屁果。
当然,不是吃着像屁,豆果淡而无味,煮熟之后口感绵软,沾点儿佐料或者糖吃,其实味道还不错。
就是这东西不能一次吃太多,吃多了肚子会特别胀,不是吃饱的那张胀,是完全不消化的胀。
另外就是吃了豆果就容易放屁,不受人的意志控制,你吃完之后的一整天,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可能出现一连串的屁声,十分没得脸面。
吃惯了豆果的北地幸存者,甚至时有那种睡到半夜被自己的屁崩醒的体验。
不过据去过北通城的望乡城商队人员说,那里的幸存者已经很习惯了,毕竟一个人放屁很尴尬,大家一起放好像就没什么问题了呢。
这种奇闻异事听起来又尴尬又好笑,反正夏琛是没见过的,北通城商队的人大约是为了脸面,在望乡城的时候是不会吃豆果的。
言归正传,北通城带来的大宗货物主要是这几样,其他还有一些零零散散其他的物资,数量都不大,有的摆摊零卖了,其余都大包直接卖给商铺。
望乡城最初的那个商铺,现在勉强算是公私合营。
公,望乡城,私,夏琛。
铺子里两本账,夏琛出的商品收益进他私库,其余的进公库。
商铺的规模也从最初那小小的一间石头屋子,变成了现在三层的小楼,后面还有两个不小的临时仓库。
商铺一楼售卖普通物品,如各种粮食,杨繁见过的没见过的,吃过的没吃过的都有。
望乡城允许城民售卖加工过的小食或者极少量的粮食,但是大宗粮食交易,只能在商铺进行,或者说,也只有商铺有进行大宗粮食交易的能力。
除了粮食,还有盐、糖、油等等,商铺里放的其实不多,但是需要的话,分分钟能从仓库里调足够的货物出来。
另外还有一些加工好的半成品,比如各种粉条、饱果杂粮粉、耐储存的干菜、皮蛋等等。
杂七杂八的东西摆满了一层的柜台,除了进来的北通城商队一行,时不时还有望乡城的百姓进来买东西。
二楼去的人就少多了,那里售卖各种兵器,生活和农业方面的技术类书籍,还有普通的一些诸如清心符辟邪符之类的普通人能用的符咒都有卖。
至于三楼,去的人就更少了,那里售卖的都是特殊物品,夏琛提供的大部分变异植物都在这里卖,只有南瓜种子在一楼对民众限量售卖。
除了夏琛的变异植物,还有其他的一些功能神异的物品,比如用充能草制作出的补充异能的蓝药——夏琛取的名字,大家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取这个名,明明药剂是淡青色,跟蓝色一点儿都不像。
商铺规模扩大,招收的工作人员当然也不止冯砚山一个,老冯现在是商铺的店长之一,和另一个选聘的店长包兴平一起管理商铺。
他主要分管夏琛这边的商品经营,当然其他的事儿也会管的,只是两人侧重方向不同。
北通城商队到来,冯砚山和包兴平当然也听到了消息,早早的便候着了,见他们进来,立刻打发了个人去行政厅叫个主事人过来。
这种两个基地的大型物资交易,光靠他们两个管事的店长可拿不定主意。
两人都是商人出身,不摆架子,直接迎了下去。
两方以前打过交,这回再见,客套的话也不用多少,先把他们带来的货物运到后面的仓库验货检收计算价值。
这些他们都有价格标准,顶多在一些小数额上扯扯皮,两个店长在权限范围类放松一点儿,昌瑞广便笑眯眯地点了头。
货物入库,行政厅那边易杉已经到了,正好跟着北通城的人一起去挑选他们要买的货物。
商队的购买目标,当然不是昌瑞广能决定的,来之前几个首领商讨出了一份清单,他只用照着上面购买就好了。
根据实际情况,清单上的物资会发生一些变化,昌瑞广也有权利稍作变动。
比如他们这次来得巧,饱果杂粮粉和糖九折,守卫军团成员购买武器八折,三楼还上新了好几样物品。
昌瑞广逛了一圈,二话不说把原定的粮食购买计划里,其他粮食的数量挪了一部分给饱果杂粮粉,糖的数量也加了一些。
武器他们享受不了优惠,不过还好,他们有矿,对于武器的渴求没那么大,北通城不是很缺武器,就是质量没有望乡城出品的好就是了。
三楼上新的竟然有射符枪!
买买买!
昌瑞广东挪西凑,把新出的十把射符枪全部购入,之后又不得不购买大量符咒以作弹药储备。
光这一样,就把他仅有的那点儿可自由支配份额花用的差不多了,东拼西凑又买了几颗以前从没对外出售过的轰天雷,剩下的都只能望洋兴叹了。
昌瑞广觉得好难受,看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买,可是他没钱了。
那张购物清单已经被他写写画画改的不成样子,怎么算钱都是不够用的。
杨繁本来只打算买火棉的,等逛完一圈之后,他又觉得,这什么再生胶解毒草,特效止血药蓝药,都特别好,要是都能给他哥买上一些备着就好了。
他计算了一下自己带来的东西可以换多少钱,他不光带了自己的积蓄,还有他哥给他贴补的。
但是好像依旧不够,杨繁摸了摸自己的荷包,掏出一块泛着金属光泽但是摸着软乎乎的东西。
“能不能帮我看看,这个东西值多少钱?”
冯砚山小心接过,杨繁解释道:“这是从一株变异植物的根上弄下来的,打造兵器的时候添加进去,可以让兵器变换各种形状。”
这东西听着很神异,其实实用性不大,毕竟正常人一般熟练的顶多也就那几种武器,有本事拿到这东西的人不至于缺几把兵器,没本事的人那就更不用想了。
这东西本是杨茂分到的,他想着弟弟还没有一把趁手的兵器,而且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就给了杨繁让他以后找到好材料打自己兵器的时候用。
可是杨繁太想买那些功效好用的物品了,有了这些,他哥的安全等级一准得有个大提高。
就是不知道,这东西到底值不值钱,能卖多少,能不能让他把看中的商品都买到手。
冯砚山一听他说功能,眼睛就亮了,别人不知道,他可晓得,夏少一直想给温少爷打造一把合适顺手的兵器,因为一直没找到这样的材料,搁置好久了,夏少还叮嘱他来着,让他平时多注意。
“这位少爷您先等等。”冯砚山倒是想直接收了,可这东西他也不好定价,干脆喊了个店员去把消息告诉夏琛。
夏琛得到消息喜出望外,连忙赶过来,跟杨繁确认功效后,他不占人家小孩儿便宜,大手一挥给了个漂亮的价钱买下来了。
杨繁本就对这个爱笑的年轻城主印象很好,现在又发现他还超级大方,好感更是加倍的往上升。
卖东西换的钱,还没焐热,就被杨繁全部花了出去,看中的东西买买买,火棉不用扣扣索索买一小块儿了,能给他哥做一整套的衣服!
摸着热乎乎的软滑布匹,杨繁想象着兄长穿上这一套暖和的样子,满足极了。
夏琛听他说这些东西都是给他哥哥买的,对这个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小少年顿生好感。
于是他难得主动给人出主意道:“你要不要再买点儿羽绒?我们望乡城的特产,在火棉做的衣服里蓄上薄薄的一层,保证冬天就这样穿出去都不会冷。”
杨繁瞬间心动了,猛点头:“买!我这些钱够吗?”
夏琛忍不住笑:“够的,你记得你哥哥的尺码吗?要是记得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针线好的,你们那边的绣娘可能不会蓄羽绒。”
这个城主人可真好。
杨繁抿着唇笑了一下,说:“我记得,麻烦您了。”
乖巧懂礼貌的小少年谁不喜欢?
这跟自家那糟心的侄子可太不一样了,夏琛都想摸摸他脑袋。
两人交流得正和谐,行政厅一个办事员突然冲上楼,对夏琛说:“城主,北通城来讯,说是遭遇僵尸潮。”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个事儿哈,找了个大师(不是,是我基友)给我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打算换个笔名了!
你们千万不要,过几天一看,这谁啊,就给我删了,我会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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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8 章
北通城遭遇丧尸潮, 这件事在夏琛的意料之中。
正如幸存者根据地理位置形成了五大基地, 强大的高阶僵尸之间更不可能长时间共处一地, 有数的几只飞僵分散开来,手底下聚集的聚集着大群僵尸, 不断向人类基地发起冲击, 增强自己的团体数量。
在望乡城、海源城、帝京先后遭遇僵尸潮后, 北通城和盐城早早便做好了准备,时刻防备着僵尸群的进攻。
而几大基地中,人数最多防御力最强的当数望乡城, 但若论平均战斗力, 北通城才是第一。
北地民风彪悍,如杨繁这样的富家少爷, 幼时也跟着武师傅学过些把式,平民中的孩童, 更是从小便将摔跤打闹当成家常便饭, 女人们提起刀也是能砍人的。
已经有三个基地平安撑了过去,北通城虽然警惕心十足,但信心同样不缺,论打架他们就没怂过, 没道理其他基地能撑过去, 他们就打不赢。
昌瑞广和杨繁等人心中虽然担忧,但并没有太过害怕,末日五年,大大小小的战斗经历过太多, 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是暗自为亲人祈祷。
昌瑞广作为商队领队,想得多一点儿,他问来报信的人:“请问首领是否有给我们带话?”
报信人道:“有的,说是要调整一下购买清单。”
昌瑞广了然,这么一场大战,药品和粮食肯定是越多越好,至于删除哪些物品,得等首领的消息。
人家基地在打仗,能帮一点儿是一点儿,秉着友好互助的心态,夏琛让人带着昌瑞广去跟北通城通话。
反正他们的货物不愁卖,北通城不管买什么,总价值不会变,给人行个方便也没什么。
杨繁很想问问自己哥哥怎么样,但他没好意思开口,商队里不少人的亲朋好友都在战斗团里,他平时耍点儿脾气没什么,这种时候不好太特殊了。
因为要调整购买清单,他们可能需要滞留更长的时间,杨繁趁机去买了夏城主所说的羽绒,然后又去找了城里最好的绣娘。
城里有一批手艺不错的女人,专门接一些缝补清洗的活儿,一般有大活儿比如守卫军团换军服、学校换校服,她们都会聚集起来,形成一个制衣流水线,把这些活儿赶完。
平时闲着的时候,也会接一些小活儿做着,她们这些能被挑选进来做军服,手艺和人品都是经过考验的,不会贪人家的材料,做的也好。
不过这些人里,手艺最好的还是针娘,她本身有天赋,还有异能相助,这些绣娘,也都是她来总管。
针娘平时已经不太接外面的活儿了,她平时做的一些衣服,都是给亲近的几家做的,这次是夏琛帮忙说了话,针娘才答应给杨繁拿火棉做一整套衣服。
北通城开战后,夏琛一直关注着那边的战况,这场大战一连打了快三天,跟末日前动辄几个月几年的战斗好像没法比,但其实并不是。
末日前跟人打,中间大部分时间在对峙在进行小规模的爆发战,但僵尸潮来袭,就是一拥而上日夜不停,反正僵尸本来也没有视力。
而且越是夜晚,僵尸的战斗力越强,反而是北通城这边,因为视线不好战力降低一大截。
好在最终还是打赢了,伤亡不可避免,战斗力损耗也极大,给昌瑞广的消息,把大部分物资都去掉了,包括那十把让昌瑞广眼热不已的射符枪,都换成了再生胶。
从这点看,北通城的管理层还算不错,没有放弃这些在战斗中残疾的人。
于是夏琛也行了个方便,本来再生胶也是限购的,他现在卡牌那么多,复制槽也才三个(后来魔法书升级又开了一个),再生胶并不在长期复制的第一序列。
这次出售给北通城的,还是夏琛自己掏的库存。
仗打完了,货物筹备好了,基地等着用,商队里的人也都归心似箭没心思多待了,张罗着准备出发回去。
他们已经问过战况,有的亲友战死,有的受伤,大家心里都惦记着。
杨繁还算比较幸运,他哥哥受了点儿轻伤,养几天就好了。
他的那套衣服也做好了,针娘手艺好,不但火棉羽绒服做的好看又结实,余下的边角料还给他做了两双手套和几双足衣。
手套一大一小,杨繁一双他哥哥一双,足衣的全是给他哥哥的,反正他冬天都在家,以后想要了再自己挣钱买。
为了这套衣服,他这几天没少往针娘这儿跑,也遇见过几次萱娘。
小姑娘如今已经十一二岁了,曾经瘦弱的小姑娘成了个亭亭玉立的小少女,她现在在武学高级班念书,再大一点儿就能去接受考核加入守卫军团了。
这些年守卫军团也招收了一些女兵,不过大都是医疗兵,真正的女战士只有两三百人,全归细娘管。
杨繁来这几次,多见萱娘穿一身黑红制服,他在城里见过其他少年小孩儿穿这样的衣服,听人说这是学校的校服。
望乡城现在有三个学校,小学接收所有初入学的学生,教授各种基础文化知识。
升班不是根据就读时间,而是根据每月没季度的考核成绩。
小学升到最高一级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天赋和学习情况,选择一个方向进入初级中学的各个不同班级,升班方式与小学相同。
这中间如果觉得所学不适应,可以随时选择换班,但一个人只有三次机会。
再之后就是高级中学,这个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在各自的领域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平时也经常会有老师带他们参加各种跟所学相关的实践活动。
比如萱娘,她们班就经常会进入巡逻小队参与巡逻,班级里老师很多都是守卫军团的军官,会鼓励他们组建战斗小组,从学生时代培养默契,以后进入守卫军团后,彼此都是可以交付后背的战友。
杨繁听说了望乡城学校的模式后,觉得这种培养人才的方法很好,非常心动,偶尔会跟萱娘搭两句话问一些无关紧要的规矩,准备回去后跟他哥说说,让他哥问问首领,能不能北通城也这样办。
临走前他来拿衣服,除了付工钱,还额外拿了一些北通城的特产送给针娘,谢谢她把衣服做的这么好,还额外做了手套和足衣,而且萱娘对待他这个外来人也很和善。
这段时间在望乡城,过得事事顺心,除了想念兄长。
杨繁对望乡城这个曾经只听过名字的城市有了极深的印象和好感,想着以后有机会了,最好能带着哥哥也来看看,带他去吃吃他觉得好吃的那几家小店。
他们离开那天,夏琛还去送了一程,本来按照他的身份,倒不必做到如此地步,只不过这几天跟杨繁打交道,听喜欢这个有点儿小傲娇但其实很懂事的少年,也算是认识了个小朋友。
商队众人像来得时候一样,离开了望乡城,杨繁回头看了一眼,没见到送他糖葫芦的小道士,心里隐约有点儿小遗憾。
送完人之后,夏琛回行政厅处理公务,约莫工作了一个多时辰,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夏琛让人进来,冲进来的办事员满脸惊慌,结结巴巴道:“城、城主,北通城出事了!”
“怎么回事?”夏琛连忙站起来,往放置喇叭花的房间疾步走去。
那房间离得不远,没几步就走到了,还在门口就听见里面忙乱的动静和急促的说话声。
“城主来了,快让开!”
围在桌子前的几人立刻散开,夏琛走上前,跟送去北通城的喇叭花绑定的那朵花,正闪着代表通话的光芒。
孟明峻易杉等人都得到消息赶过来,齐齐站在夏琛身边,听着喇叭花里传来的充满恨意悲伤和绝望的声音:
“蛮族入侵,趁虚而入,北通城告急!城防已破,我大军损失惨重!”
“我城百姓四散突围,恳求望乡城收留我城残民。”
夏琛等人被这个消息炸得差点儿没反应过来。
蛮族他们都知道,是草原上诸多胡人的总称,从大安朝之前的几个朝代起,就一直是世仇,两边经年的在打仗,曾经有过蛮族铁骑踏入中原腹地,也有如傅将军这样的名将带兵攻入王庭。
只是一直都没能彻底消灭对方,稍微发展起来一点儿又要打。
这些年傅氏镇守边关,将蛮族打压得只能苟延残喘,已经多年没有爆发过大型战役,顶多有活不下去的小部族冒死来边关劫掠。
末日爆发后,蛮族那边同样也出现了僵尸,傅瞻父子决定离开边关,除了因为手底下士兵死亡过多,大量僵尸聚集无法生存,还提前冒死去探过,蛮族那边早就乱成一团,无暇他顾。
蛮族那边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食物更是短缺,大安朝这般富裕,都饿死冻死无数人,蛮族五年不曾有动静,他们甚至以为人都已经死光了。
便是没死,这种情况下,已经从民族矛盾上升到种族矛盾,有僵尸这个大敌在,不说联手,合该先抵抗僵尸。
未曾想蛮族不出现便罢,一出现便瞄准了幸存者基地,而且专门等在僵尸潮之后,显然谋划已久。
来不及多想,夏琛对着喇叭花大声道:“撤!告诉你们首领,别管基地了,你们都跑,来望乡城!”
“首领已经战死了,来不及了,他们打进来了……”
喇叭花那边传来嘈杂的声音,另一个嘶哑嗓音吼道:“五哥,他们杀来了!”
“其他人呢?”
“死了,都死了!狗.日的蛮族,爷爷今儿个非得取你们的狗命!”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到两场大战,看情况决定一还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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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9 章
喇叭花里传来纷杂的争吵声怒骂声, 没有结束通话的喇叭花依旧闪着微光, 但另一边通话的人的已经上了战场。
他没有回答夏琛那句让他们撤退的话, 大家都明白,他们撤了, 百姓逃亡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多拖一会儿, 才有可能让更多的人跑出去。
夏琛双拳紧握,死盯着闪光的喇叭花,心中涌现一股无力感。
明明能听见能联系, 却束手无策只能让北通城的幸存者惨遭杀戮。
他咬紧了牙, 连下几条命令:
“传令,细娘带队, 挑选脚程最快的战士,去将北通城商队一行追回来。”
“去叫子笺, 说我找他。”
“联系另外几大基地, 告知北通城情况。”
他一边说着,一边找到连通帝京的喇叭花,亲自拨了过去。
各个基地都安排了专人守着通讯喇叭花,夏琛这边一拨通, 那边就有人接了, 他让传讯去叫管事的人过来。
帝京是距离北通城最近的一个大基地,如果实施救援,帝京的出兵速度最快。
但他现在不敢完全相信帝京另外几个势力,北通城破, 但一城的积累不一定会全部被搜刮干净,他担心另几个势力会借机发难财。
好在还有将军府在,傅家人的品行还是值得信赖的,有他们看着,最起码另几家就算要搞什么小动作,也得悄悄的搞,哪怕是装个面子,也得出兵救些北通城残民。
传讯室作为重要的信息地,一向是各大势力都安排了人手在里面,一有事就会通知各家领头人。
他语气严肃,传讯人员不敢轻忽,很快那边就来了话事儿人。
傅家来的是傅眕,顾不得寒暄,夏琛把蛮族入关,北通城破的事简单叙述了一遍,那边皆是一片愤怒。
蛮族跟大安朝世世代代的仇,若是相安无事便罢,大敌当前不是不能和平共处,可看看他们干的什么事儿!
这一下子让那些大人物想起来曾经收到过的各种蛮族血洗边关,屠村屠城,烧杀抢掠的消息时的愤怒。
尤其是傅眕,一口气堵在胸口,两眼恨得通红。
若说谁跟蛮族仇恨最深,他们傅家可以说是首当其冲,他兄长和弟弟都死在蛮族手里,叔伯也多战死,这可是血海深仇。
不过现在僵尸才是头号大患,他们家才先把这仇放下,结果他们竟然还敢偷袭!
他忍着心口那股愤怒,冷声问:“夏城主有什么计划?”
夏琛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救援北通城幸存者。”
联系其他两个基地的人的已经说完了,那边关系比较简单,不用等到几方势力都到场。
孟明峻和易杉朝夏琛比划了个完成的手势,夏琛点点头,对着喇叭花道:“盐城和海源城我们这边已经跟他们说好了,还有我们望乡城,都会派援兵去收拢北通城残民,先安置好他们,再图后事。”
“你们帝京离得最近,所以要麻烦你们先出兵,最好快点儿。”
“好。”傅眕一口应下,没有丝毫犹豫。
遇见这种惨事,另外几大势力也不好意思再跟夏琛攀扯什么利益交易,见傅眕已经离开,也跟夏琛告别后匆匆走了。
他跟帝京联系的这会儿,温束已经过来了,静静地等他。
夏琛眉头紧锁,从听见这个不好的消息起,他的神经就崩的紧紧的:
“子笺,你应该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现在情况危急,咱们必须得派兵出去,此行凶险,别人我不放心,你……你带兵走一趟好不好?”
按照蛮族凶残的个性,很有可能会派兵追击逃跑的幸存者,援兵有很大概率跟他们撞上,没有强大的战力,实在太过危险。
温束伸手揉了揉他拧着的眉心,语气平和:“好,我去,你不要担心。”
他一答应下来,夏琛心中立刻松了一口气,说:“现在时间很急,最好赶快出发,你现在去点兵,此行以救援为主,带多少人带哪些人你定,我让人去准备物资?”
温束点点头,摸了摸他的头发,转身去了守卫军团驻扎地。
夏琛扭头,易杉立刻道:“我去筹备物资。”
夏琛:“救人如救火,库存的神行符留一成,其余的都给他们带上。”
易杉领命而去,夏琛和孟明峻留在这里,跟盐城和海源城的人商量出兵后续。
这两个基地,尤其是海源基地,离得实在太远,几乎横跨了整个大安朝。
他们商量过后,觉得海源基地这次可以先不出兵了,不然等他们的人跑到,黄花菜都凉了。
但是海源基地的人表示,可以支援一部分物资,用来安置北通城残民。
盐城基地距离也不算近,他们也表示会出兵,能救人便救人,赶不上的话也会出一部分物资。
言谈间,两基地的首领都对蛮族的行径表达出了极大的愤慨和痛恨。
他们能表这个态,夏琛心下稍安,以蛮族这个作态和吃相,必然不能跟他们和睦相处,此后必定会有一战。
这一战不打便罢,只要动手,势必要把他们给打趴下再也起不来,否则北通城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
他们剩余的四大基地联手,胜算极大,而且一起出兵,损失也不会太过难以接受。
怕就怕有人怯战,以僵尸为借口,图短暂的安宁,不愿跟蛮族起冲突。
世道艰难,如果幸存者能不内战,夏琛自然是愿意的,可是蛮族摆明了没有这份意识。
不要说什么先除外患再安内乱,就蛮族这样躲在僵尸潮背后捅刀子的行事风格,真不管他们,那所有幸存者都得提心吊胆,防着一旦跟僵尸开战,是不是会被他们偷袭。
趁着两城首领都正在气头上的时候,夏琛稍稍暗示了共同出兵对付蛮族的意思,两边都表示赞同。
至于帝京那边,有将军府在,不可能不愿意出兵,另几大势力,虽说各有各的毛病,最起码的一点儿,他们听见蛮族偷袭北通城的消息时,那份愤怒是真切的。
除了几个大基地,孟明峻也联系了跟北通城有贸易往来且交换过喇叭花的其他中小基地。
夏琛的喇叭花定价很低,基本等于白送,但不是所有基地都会卖,他们会简单做一个考察,能拿到喇叭花的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的基地。
他们先联系的是北地的基地,让他们小心防备,并请求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帮一帮北通城的残民。
得到消息的基地有多震惊愤怒不一一赘述,连接北通城的喇叭花因为一直没有关闭,所以一直保持着连接状态。
只是那边通话的人已经不在了,所以除了隐约的厮杀声,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后来连厮杀声也没有了。
过了大约半个多时辰,突然有踉跄的脚步声和急促的喘息声响起,一个虚弱的男声传过来:“我是杨茂,我弟弟叫杨繁,请转告他,不要回来……”
他或许是担心这边没人,又急促重复了一遍,夏琛想起少年提起哥哥时亮晶晶的眼睛,胸口一闷。
“你……”
他后面的话被嘈杂的听不懂的声音盖住,哪怕听不懂,夏琛也猜到来的是什么人。
蛮族追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喇叭花那边再次传来打斗声,杨茂最后又高喊了一句:“让他不要回来!”
喇叭花收音极好,兵器刺入□□的声音,血液喷溅的声音,全都清晰可闻。
整间屋子寂静得可怕,杨茂的声音完全消失了,蛮族人的笑声和说话声接连响起,他们似乎注意到这朵发着光的植物,嬉笑着走过来查看。
林宜民能听懂蛮族语,他在纸上写,那些蛮族人觉得喇叭花是个宝物,想献给首领。
夏琛表情冷得吓人,他让林宜民留下,记录那边传来的消息,如果这株喇叭花真能被送给蛮族首领,或许能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只留了个人给林宜民打下手,其他人都在他的暗示下,放轻脚步退出房间,并且派人在门外守着,不让别的声音传过来被那边发现。
这会儿那些蛮族人已经抱着喇叭花出去了,他们这边可以听见各种惨嚎声哭叫声,简直让人心头发麻。
他们这些微弱的脚步声,被掩藏在种种杀戮声里,丝毫没有被发现。
夏琛退出传讯室,马不停蹄地又去后勤处查看物资筹备情况,除了后勤等级在册的,他还自己掏了许多紧缺物品填补进去。
之后又把魔法书里的卡牌整理了一遍,因为子笺现在能用他的卡,他给了他很多卡牌防身,这次又额外拿了许多水果血解毒草再生胶还有南瓜马车,准备都给他带上。
刚把这一切准备好,便有人来报,说北通城商队带回来了。
细娘收到命令就点了一队人马骑快马出发,北通城商队离开不久,行进速度也不十分快,没多久就被追上了。
北通城破的消息,暂时只有行政厅高层以及传讯室的几个传讯员知道,细娘只知道要带人回来,并不知晓原因。
好在两个基地关系不错,昌瑞广没瞎想什么望乡城要扣他们,以为有什么事儿,跟着老老实实回来了。
结果一回来就听到这个噩耗,商队诸人皆是不敢置信悲愤交加,纷纷询问情况。
但是夏琛得到的消息都是坏消息,他们又询问各自亲朋好友是否有消息,夏琛一一摇头。
最后对上杨繁充满紧张担忧的眼睛,夏琛顿住了。
杨茂死了,你哥哥死了。
这话卡在他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作者有话要说: 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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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0 章
夏琛不同与对待其他人的长久沉默, 让杨繁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一股气憋得胸口胀疼, 他扯了扯嘴角, 小心问:“我、我哥,他是受伤了吗?”
或许是受了什么重伤, 否则夏城主脸色不会这么沉重。
杨繁在心里盘算, 买望乡城商铺那些好药需要多少钱。
而且他哥受伤了的话, 肯定不能再出去奔波挣钱养家了,他得把这个家撑起来,好在他这几年锻炼没偷过懒。
他哥说过, 他的身手比起那些战士也不差, 只不过缺少对敌经验,没经验不怕, 经验都是对敌练出来的。
以前都是哥哥照顾,以后他也能照顾好他哥。
“杨繁, 你哥哥他……”
夏琛纠结许久, 最终还是决定告诉他实话,他心疼这个少年,但却不能剥夺他知道真相的资格。
“我哥哥怎么了?”杨繁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脸色有多苍白, 眼眶更是通红一片。
夏琛哽了哽, 轻声道:“他死了。”
杨繁的瞳孔蓦地紧缩,脸上的表情一片空白,眼泪不自觉地顺着脸颊往下留,他手足无措地站在夏琛面前, 好像一个迷路找不到家的孩子。
好一会儿,他眼神里的茫然被痛苦覆盖,他嘶声道:“不可能,你骗我的,你怎么会知道呢?我哥哥在北通城活得好好的,他活得好好的,他等我回家,我得回去找他……”
他甚至提都不敢提那个死字,只是一遍遍重复着,他哥哥还活着,他要回家,说着转身就想跑。
夏琛条件反射喊了一声:“拦住他!”
立刻有护卫队成员扑过去阻拦,杨繁胡乱反击,很快被训练有素配合默契的护卫队反剪双手推送到夏琛面前。
“放开我!我不是望乡城的人,你凭什么抓我!放开!”
杨繁不停挣扎大声责问,一副凶到不行的样子,然而夏琛看着他满脸眼泪,且泪水还在顺着眼眶不停往下流的狼狈模样,心里也跟着难受起来。
他不能放杨繁走,世道并不安稳,身负仇恨的少年,正处于强烈的悲痛中,让他一个人离开望乡城,可能甚至到不了北通城见不到仇人,就死在遥远路途中。
“是你哥哥说的。”
夏琛把杨茂的遗言告诉他:“你哥哥让你不要回去。”
一直不停挣扎的杨繁,在听见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停下了动作,怔怔地看着夏琛,等他说完,才睁着一双泪眼反问:“我哥说的?那他还活着对不对?”
夏琛不答反问:“你知道传讯喇叭花吗?”
杨繁点头,传讯喇叭花不是所有基地幸存者都知道,但是他哥哥是望乡城高层之一,他当然听哥哥说过。
夏琛一口气把事情始末都讲了出来:“我们就是通过喇叭花得知北通城遇袭的消息,你哥哥他……他说完这句话,就被追击来的蛮族人给杀了。”
杨繁一张脸血色尽失,夏琛没理由骗他,他没办法再欺骗自己了。
他哥死了。
他哥被人害死了。
他没有哥哥了。
以后……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觉得胸口有点儿闷疼,不过不严重,因为心里实在太疼了,撕心裂肺的疼,什么难受都能盖过去。
他嗓子有点儿痒,没忍住咳了一下。
站在他面前的夏城主突然面露惊恐,大声说着什么,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好像什么都听不见。
他头也开始疼了,浑身上下好像都在疼,他的眼睛也出问题了,周边很多东西突然飞了起来。
他后颈一痛,立刻失去意识软到下去,被人搀扶住。
杨繁一晕过去,周边悬浮的桌椅绿植等都“砰”的一声掉下去,桌椅还好,绿植噼里啪啦摔了一地,其他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更是滚得满地都是。
屋里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遭吓得不轻,夏琛冲上去在他鼻下探了探,感受到呼吸才松了口气。
他擦了擦手指上沾的血,头疼不已:“去叫医疗室的人过来。”
这孩子太吓人了,突然就开始吐血,然后眼睛鼻子耳朵嘴巴都开始流血,再然后屋子里的东西都飞了起来,有两个体重稍微轻一点儿的,也突然升了空。
就连夏琛自己,一时不妨,也感觉到突然有股力道托着他往上飘,脚离地几厘米,他一慌,挣扎了一下就降下来了,另几人也是。
这头杨繁还没安置好,那边又有人找过来,林宜民让助手把一张写满字的纸给夏琛拿了过来。
夏琛连忙接过,他知道,如果不是要紧消息,林宜民不会这么快让人传消息过来。
果然,看完之后,夏琛勃然大怒。
估计追杀杨茂的几个蛮人不是普通满足士兵,他们很轻易的就见到了蛮族首领,将喇叭花献了上去。
蛮族自来习惯了从中原抢掠,有什么好东西抢来就是自己的,见到这样发光的奇异花朵,也只是当个稀罕的宝贝,直接就留下了。
北通城高层基本上死光了,战士也只剩下寥寥几个在城里打着游击,其他百姓逃的逃死的死,战斗已经进入尾声。
蛮族首领也就没有继续去追那么几个游兵,而是坐在北通城最好的房子里,享用着抢来的食物,已经开始庆功了。
蛮族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蛮族首领和手下几个大将以及部落首领边吃东西边畅快地庆祝。
他们夸耀食物,欣喜于这里广阔的土地和坚固的城墙,有人遗憾地惋惜城墙损毁太过严重。
蛮族首领不在意地道:“这有什么?这座城毁了,我们就去抢下一座,鹰告诉我,大安人的帝京在不久前也遇到过僵尸潮,我们早点儿赶过去,正好再杀一遍,像今天一样,把他们的帝京也抢过来!”
纸上还有一些其他人的话,有恭维蛮族首领的,也有询问后续出兵的,林宜民大约是怕遗漏了关键信息,尽量把这些人的话都简要记了下来。
夏琛迅速从里面提炼出了最关键的两点,一是蛮族有偷袭帝京的打算,虽然不知道具体时间,但肯定不会很晚。
二是蛮族首领说的那个鹰,夏琛不清楚是动物还是人,这应该是他们的消息来源,否则没办法解释他们如何时机这么精准的赶在北通城跟僵尸打完不久趁机偷袭。
这两条信息都很重要,既然知道他们有打探消息的手段,就得提前做防备。
还有帝京那边,也得赶紧通知到,让他们不要掉以轻心,步上北通城后尘。
夏琛心中隐约还有个想法,蛮族想偷袭,那他们也可以打伏击。既然开战已经迫在眉睫,此战不可避腿,干脆一次将他们打服打残打死打到再也爬不起来,这样他们才能安心对付越来越强的僵尸。
不过这个计划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当务之急是先把消息给帝京那边传过去。
他当即安排人去联系帝京方面,为了给林宜民腾出安静的场所,其他的喇叭花在他们出去的时候已经都搬到其他房间了。
传讯员去联系帝京后,得到消息,傅眕竟然已经带兵出发了。
好在傅瞻刚好回来了,把消息告诉他也一样,他很郑重的道了谢,夏琛没急着说他设想中的伏击计划,只说这几天保持联系。
今天实在突发状况太多,这会儿午餐时间都过了,夏琛还没来得及吃口饭。
孟明峻让人给他送了份简餐过来,夏琛随便扒拉了两口,听说医疗室的人已经给杨繁看完了,就叫人过来询问情况。
大夫说,杨繁气血两虚,看他的体格,应该是个健康的小伙子,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身体好像受到很大损害,估计要养一段时间才能养回来,如果想好的快点儿,就多补补。
夏琛点点头,让大夫给杨繁开了份温补的药,诊金和药费从他账上走。
刚送走大夫,温束过来了,他刚点完兵,过来接收物资,顺便跟夏琛道个别。
趁着人还没走,他把杨繁的情况跟温束说了一下,问他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温束听完后,略有些惊讶道:“是觉醒了。”
夏琛更惊讶,他也算见过听过不少异人了,异人们觉醒根本不会像里一样有那些发烧啊或者其他反应,悄无声息的就觉醒了。
有的异能比较平常不突兀的,比如南哥儿,他就是动起手来才发现自己力气变大了。
那些觉醒其他异能的,因为自己不知道也没办法控制,一不留神就会用出异能,从而发现自己觉醒成了异人。
但是像杨繁这么大动静的,还真是没有,他这个倒更像里写的那种。
而且杨繁的异能未免也太强了,一般正常异人觉醒,异能都很弱的,哪会像杨繁这样,一来差点儿把整个屋子的人和物都给飞了。
他将自己的疑问通通倒出来,最后总结:“真没见过这样的。”
“你知道的,异人觉醒靠的是天赋,没有天赋再怎么想办法也没用。杨繁属于那种有天赋且早就该觉醒,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觉醒成功。”
温束说:“你没见过很正常,异人万里挑一,这种人比异人还少,而且一旦觉醒,异能就会直接爆发直升高阶。”
夏琛还没来得及替杨繁高兴,就听温束补充道:“对应的,这么强的异能突然爆发,身体承受不了的,九死一生。”
夏琛想到杨繁七窍流血的样子心里一阵心惊,他勉强安慰自己道:“大夫说他只是亏了气血……”
温束道:“听你的描述,我觉得他的异能应该是这里。”
他指了指自己脑子,说:“如果没撑过去,大概会直接爆掉吧,或者变成一个傻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羊不会死,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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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1 章
夏琛被温束的话吓得不轻, 生怕一不留神, 好好的一个少年就废了傻了。
这对兄弟实在可怜,他难免多关注几分, 叫了几个医者在旁边守着,为了防备他异能再次爆发,还安排了好几个身手好的护卫队在一旁。
当然, 末日里可怜人多的是, 只是杨繁是他接触过的, 且他对这个少年挺有好感,就有点儿感同身受,为这个自此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少年感到痛心。
杨繁这边危险,但是夏琛也不能只关注着他,安排了人手看着他之后, 夏琛匆忙送走温束一行。
临走前, 他私下叮嘱温束,计划可能有变, 他们救了人,先别急着带回来, 可以找个安全点儿地方先安置着, 等他的信号。
夏琛这是惦记着从蛮族首领那里听来的偷袭消息, 他想着若是近期蛮族有围攻帝京的计划,那温束带兵留在外面,或许可以充当一支从后突袭的奇兵。
温束把他的山茶带走了,夏琛还给他们准备了巨量的物资, 幸亏有葫芦娃,这个空间神器的出现,大大节省了行军时间,提高了行进速度。
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温束挑选大都是骑兵,还带了多余的马用来替换,南瓜马车全部卡牌化被他收了起来,遇到突发状况时随时可以拿出来使用。
送走温束之后,夏琛又回到行政厅,他得赶紧跟其他基地联系,商讨共伐蛮族的事。
这种关系生死存亡的大事,他作为城主不在不行,孟明峻易杉等人只能参与商讨,没有最后的决策权。
刚回行政厅,被他安排去照顾杨繁的医者就一瘸一拐地从房间里冲了出来。
夏琛头疼不已,问:“怎么了?”
医者苦着脸道:“又发疯了,七窍流血,屋里东西都飞起来了。”
他倒霉,浮起来半尺才反应过来,掉下去的时候没踩准,把脚给崴了。
夏琛听他说完,走进去看了一眼,杨繁已经被他安排来的好手跟按在床上捆起来了,但依旧在拼命挣扎。
他力气好像变大了,几个壮汉差点儿没摁住他。
夏琛走过去问:“怎么样?”
领头的苦恼道:“好像意识不清醒,没办法沟通,咱们又不能老是敲晕他。”
夏琛想了想,从空间里掏出一张清心符,顺手拍在杨繁脑门上。
杨繁剧烈挣扎的动作迟缓了一瞬,之后又开始了,但是幅度倒是没开始那么大了。
夏琛眼睛一亮:“有门,去道士院找两个厉害点的道士来。对了,看看忘尘在哪儿,要是他不忙的话,也请他过来一趟。”
他刚给杨繁用的,只是最普通的清心符,跟厉害的道士现场画的高级符咒并且亲手使用的效果没法比。
而且清心符有用的话,他延伸一下,或许道士跟和尚念经也有用呢?
他看杨繁这个情况,倒是跟走火入魔有点儿像,想法子让他清心静心,也许就能熬过去了。
给他跑腿的人不敢怠慢,没一会儿徐鹤来就急冲冲地跑了过来,问他有什么事。
夏琛没想到来的会是他,不过徐鹤来是道士院里除了两个老道士修为最高深的,他来倒也更周全一些。
他带着徐鹤来去看被捆起来,旁边还有人不停在往他身上拍清心符的杨繁,徐鹤来诧异地扬眉,这不是那个馋糖葫芦的小孩儿吗?
“这孩子怎么成这样了?”徐鹤来皱着眉问。
杨繁脸上还有没擦干净的血渍,因为被捆得太紧,他又一个劲儿地挣扎,露在外面的手都已经充血发紫了,看着属实狼狈。
徐鹤来是可信之人,接下来他们出兵围剿蛮族,消息总会散发出去,就算是为了师出有名,激发大家的斗志,北通城惨遭屠戮的情况也会告知给民众知道,所以提前告诉徐鹤来也没什么。
于是夏琛三言两语把这件惨事讲完,然后道:“杨繁的哥哥也战死了,兄弟俩相依为命,感情很深,听完哥哥死讯,就被刺激得异能失控,成这样了。”
“你也看到了,清心符有一点儿作用,我叫你来,是想看看你们有没有什么更强力一些的办法。”夏琛说。
“我试试。”徐鹤来从夏琛送他的葫芦娃里掏出随身携带的符笔符墨,直接在杨繁额上画了个加强版清心符。
符成,光芒流转,杨繁眼底的血红渐渐褪去,整个人都安稳许多。
闹起来的时候力大无比,这会儿安静了,又好像完全卸去力道,瘫在床上,眼睫低垂似睡非睡,没一会儿就真的昏睡了过去。
徐鹤来知道发生这种事,夏琛肯定忙得很,便跟他说:“你先去忙吧,这边儿有我看着。”
夏琛确实没什么时间,小鸟一向让人放心,他便把杨繁托付给了他:“好,那麻烦你了,这孩子挺可怜的,咱们帮把手,好歹把眼前这难关给他度过去吧。”
他说完就去忙了,徐鹤来留下,他见杨繁昏睡中都眉头紧皱睡得极不安稳的样子,干脆拖了把椅子过来,坐在床边给他念能让人清心静气的道经。
念了一会儿,杨繁眉头渐渐舒缓,脸上的表情也平静下来,徐鹤来看他被反绑着手的样子实在可怜,就喊人先把绳子解了。
杨繁的双手手腕上留下深深的勒痕,有的地方已经磨破皮了,可是没办法,他醒来的时候实在太疯狂了,杀伤力又特别大。
屋里的桌椅还有其他东西都已经搬出去了,徐鹤来坐的那把还是他从外面走廊搬回来的。
他让在一边等候的医者给杨繁的手腕上了药,自己继续给杨繁念道经,从杨繁的表现来看,这样是有作用的。
过了一会儿,忘尘也来了,刚才夏琛让人去叫他的时候,他正好不在,回来听见传话,就赶紧过来了。
他已经从夏琛那里了解了大致情况,他本就是个容易心软的性子,哪怕没跟杨繁打过交道,见他躺在那里的凄惨模样,心就先软了。
跟徐鹤来小声交流了一番,自己也试着念了会儿佛经,效果也还不错。
他把自己手腕上戴了一段时间的佛珠手串给杨繁套上,杨繁手腕上有伤,他便把手串松松地挂在他手掌上。
两人齐心协力,忙碌了一整个下午,一直到晚上,杨繁才真正清醒过来。
他失血太多,今天又折腾得狠了,整张脸苍白无比毫无血色,眼神也空茫茫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整个人都被抽走了精神气儿。
忘尘跟他不熟,想安慰也不好开口,求助地看向徐鹤来。
两人都没想去找夏琛,从下午连通另外几个大基地后,各城的喇叭花便一直开着,望乡城高层和其他基地高层一起,已经商讨了一下午,现在还没从通讯室里出来。
因为他们在加班,整个行政厅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在跟着加班,忘尘和徐鹤来当然不好去打扰他。
“你想吃糖葫芦吗?”过了好一会儿,徐鹤来才试探的问道。
总这么不说话也不行,他记得好像是小时候,元宝跟他说过,真正难过的伤心事憋在心里,就会越来越难过,闷成一道内里溃烂的伤疤,时间久了,戳不得碰不得,挨一下就伤筋动骨。
这孩子才这么小,还没成年呢,这样看着,怪可怜的。
不知道他的话戳到杨繁哪跟神经,一直没什么反应的少年突然哭了起来。
先是默默流泪,泪水从他脸上的血渍流过,像是一行行血泪。
接着他哭出了声,小声呜咽,哭声极哀,渐渐越哭声音越大,从嗓子里憋出几声闷嚎。
他哭得丑极了,大张着嘴巴,一声声嚎哭着,很像孩子那种无所顾忌的哭法,但是他的哭声其实并没有那么大,全憋在嗓子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哀鸣。
最后直接哭抽了过去,蜷缩成一团,哭得一抽一抽的,整个人不受控制得打着哆嗦。
徐鹤来看得心惊,他从没见人能哭成这样,光看着就能感受到他的痛苦和绝望。
他怕杨繁真的哭出个好歹,走近两步,犹豫了一下,伸手在他背上轻轻拍了拍。
他不知道这时候提杨繁的哥哥合不合适,但是总得先让他控制一下情绪,于是他劝道:“别哭了,你哥哥要是知道你这么伤心,他该多难过啊!”
杨繁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一把攥紧徐鹤来的衣袖,发出破碎的呜咽声:“我、我哥哥死了,他死了,我没有哥哥了……”
徐鹤来长叹口气,他自有记忆起,就是在各处流浪,没有父母没有亲人,直到被他师傅捡回去。
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他师傅被人害死了,他肯定也会痛不欲生,尤其是这孩子年纪还这么小,哪经受得住这种打击。
但是末日里的幸存者,哪有软弱的资格,尤其是,给他遮风挡雨的人已经死了。
徐鹤来声音依旧温和,他拍着杨繁的背说:“哭吧,这次哭够了,以后就不要轻易流泪了,你哥哥的仇还没有报,如果你一直这么哭下去,他能走得安心吗?”
杨繁的哭声戛然而止,甚至因为收得太快,被呛得打了个嗝,然后就不受控制地开始一个接一个的打嗝。
杨繁并没有与在意,他胡乱用袖子抹了抹脸上的泪,用哭哑的嗓音跟徐鹤来和忘尘道了声谢,然后从床上跳下去就想往外跑。
徐鹤来一把捞住他,问:“你去哪儿?”
杨繁一边打着哭嗝一边道:“去找夏城主。”
他得问清楚他哥被害的经过,那些害死他哥的人,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作者有话要说: 我笔名改了!
这个是我基友取得,她超有文化哒,她说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历尽千帆,回到故土,犹有新枝。
取名废的作者真得跟她画风好不一样哦,嘻嘻嘻嘻大家眼熟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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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2 章
北地。
羊肠小道上, 一行人正在急速奔逃, 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个个面色苦郁, 埋头只管赶路。
路边林中突然闪出几只被血气吸引的僵尸,虽然没有太过高阶的,但也混杂着两只毒僵。
队伍里立刻走出几个带伤的男人,冲过去挡住僵尸, 领头的那个只匆匆跟同伴说一句:“你们先走, 我们一会儿去追你们。”
留在队伍中的人眼神里藏着几分悲痛,但最后什么都没说,抛下这群断后的同伴, 忍着难过继续赶路。
他们不能停, 一停下来,就可能会被蛮族的骑兵追上, 届时,死的就不只是几个人了。
他们又急行了一个多时辰,队伍里的老弱实在是走不动了,领头的男人只好下令,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他们寻了块隐蔽的林地,周围有树木灌木丛遮挡, 又将身后留下的痕迹打扫干净,如果不走进来,只站在外面, 是看不到这里面有人的。
不停歇地跑了这么久,大家都累得不行了,一有休息的机会儿,就直接找了个地儿先坐下,将自带的干粮拿出来,抓紧时间吃起来。
队伍的领头人是个脸上覆盖着纵横交错的疤痕的的彪形大汉,乍一看,着实不像好人。
他本也不是什么好出身,幼时便被卖为奴隶,在斗场跟人跟兽厮杀,像只野兽一样活到大。
他没名字,因为幼时同个房间的小奴隶里他编号三,就被喊阿三、小三之类的,后来打出了名气,因为脸上的疤痕,又被人喊作疤三。
除了疤三,还有其他几个一看便气质不同于普通人,身上带着杀气的大汉四散开来警戒。
一个头略有些大的精瘦汉子凑到疤三身边,小声道:“三哥,你真的不跟咱一起走?首领说了,让咱们直接去投奔帝京或者望乡城,傅家和望乡城城主都是可信之人。”
听见首领,疤三脸色更冷:“武大头,你话太多了,你们先走,我随后跟上。”
武大头就听不得这话,说这话的同伴只追上来两个,他们跑出来的时候一百多人,现在只剩下四十多了,路上还遇见过从其他方向逃出去的同伴的尸体,都是被蛮族骑兵追上惨遭屠戮,连两三岁的娃娃都没放过。
“不行,你跟我们一起走。”
武大头苦口婆心劝道:“我晓得,首领是您的恩人,你想报仇,咱们谁不想报仇啊!可是那些蛮族人,最起码也有好几万吧,我瞧着还不止。咱们这点儿人,那不是去送死吗?咱们怎么对得起首领他们死战不退,为我们争来的活命机会。”
疤三脸色愈发难看,要不是首领严令他带百姓撤离,他怎么也不会当逃兵,哪怕是死,也是跟首领一起战死在北通城。
“三哥,我说真的,咱们……”
武大头还待再劝,疤三突然打断了他:“你放心,我不会犯傻。”
他犹豫了一下,武大头还算可信,干脆将自己的打算告诉他,万一自己失败了,还能留个后路。
于是他压低声音,说;“我不会直接去找蛮族,我去矿山。”
武大头蓦地瞪大眼睛:“你去那干啥?命都快没了还要矿?”
疤三从怀里掏出个葫芦娃给他看了一眼,说:“知道这是什么吧?”
武大头点点头,他兄弟在北通城军队里是个级别不低的军官,接过几次护送矿石运输队的任务,他自己本事不太行,在兄弟手下混口饭吃,也算了解一些底下人不知道的消息。
疤三把葫芦娃塞回怀里放好,把自己的谋算告诉他:“我打算去把那边的储存矿全部带走,不管是哪个基地,只要愿意给咱北通城报仇,我就把矿石给他,那两座矿也拱手送上。”
他这话可不算虚,其他基地都知道北通城有矿,具体在哪儿,可没办法知道。
就连北通城内部,知道两座矿具体位置的人也没有多少,矿工们每次去都是被蒙了眼的。
而那些知道两座矿位置的,这次大都战死在北通城,少有几个逃出来的,也不知道能不能躲过追杀。
当然,那些大基地也可以自己来找,两座矿山又不会跑,长时间找下去,总能找到。
可是现在北地已经被蛮族占领,蛮族可不会让他们直接带兵进自己的地盘,他们若是知道这两座矿的消息,定会想法子自己先占了。
而且因为离基地远运送不方便,他们都是一次攒够了大量矿石直接运回去的,之前因为僵尸潮突然来袭,存在两座矿山的挖好的矿石还没来得及运回去。
这都是看得见的好处,疤三想拿利益,诱惑那些大基地,让他们为北通城报仇,为首领报仇,被战死的兄弟们报仇。
武大头听他说完,也想明白了他的意思,心里有点儿认可他的想法。
他们这些逃民,哪个不是恨不得生撕了蛮族人,可是打不过啊!要是能报仇,别说两座矿了,他们自己的命都能填上去。
“那、那我跟你一起去?”武大头说:“你一个人太危险了。”
这片地盘不光有四处巡逻追击北通城逃民的蛮族骑兵,还有僵尸潮中溃逃的僵尸。
说不上幸运还是不幸,要不是那场僵尸潮,他们消灭了大量僵尸,这些逃出来的人会死的更多。
可也因为那场僵尸潮,他们才会在伤亡惨重、人倦马疲、防御设施损毁严重的情况下,被蛮族偷袭,未能迅速建立有效防线,被蛮族杀入城中。
“不用,我自己去。”他顿了顿,说:“要是我没成功,你试试直接拿两座矿的位置换。”
武大头点了点自己的大头,心里依旧沉甸甸地放心不下。
众人又休息了一会儿,疤三喊他们起来,继续赶路。
所有人都听话地站起来准备出发,就连不懂事的小孩子,也没有哭一声喊一句。
末日里长大的孩子,首先学会的就是乖巧听话,怎么让自己活下去。
他们走了盏茶的时间,队伍里一个耳朵很尖的人突然停下脚步,叫住大家,小声说:“我好像听见了厮杀声。”
疤三问:“在哪儿?”
那人又听了一会儿,指着斜前方说:“那边。”
疤三叫了两个人,放轻脚步走过去偷看,不看便罢,一看便气得七窍生烟,牙齿咬得咯咯直响,恨声骂道:“这群畜生!”
原来前面正是一队不幸被蛮族骑兵追上的北通城逃民,那些蛮族骑兵骑着马在人群中来回冲撞,肆意甩着马鞭抽打试图反击的人。
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为了躲避卷向孩子的鞭子,背过身挡住孩子,却被一鞭抽在脖子上,卷起一块皮肉,女人惨叫一声跌倒在地。
“三哥,上吗?!”其他人也恨得不行,咬牙问疤三。
疤三回过头,跟武大头说:“你跟阿山带他们先走。”
他们的同伴还在被人欺辱凌虐,没有能耽误的时间,武大头迅速带着其他人离开,留下的都是身强体壮的男人。
疤三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狞笑:“兄弟们,上吧,打爆那些畜生的头!”
几个男人眼含怒火,如狼似虎地冲了出去。
他们人数少,打法却极其凶猛不留后路,宁愿自己受伤,也要撕下蛮族骑兵一块肉来。
疤三和一个同伴合伙将一个蛮族骑兵从马上掀下来,扑过去一刀捅穿他的喉咙,自己却被后面的蛮族骑兵一刀砍在背上。
他就像不知道痛一样,反手抓住那个蛮族人的胳膊,硬生生将他从马上拽了下来,扭着他的刀想砍他。
可是又有其他蛮族骑兵来攻击他,□□朝疤三后心刺去,疤三一个懒驴打滚躲过去,那个被他拽下马的蛮族骑兵刚刚坐起身,刚被抽到在一旁的妇女举起石头砸在他后脑上。
见他倒下,女人又举着石头猛砸几下,直接将这个蛮族人砸得面目全非。
疤三等人突如其来的攻势打乱了蛮族骑兵的阵脚,又因为他们不要命的打法连杀几人。然而这些人也个个带伤,还死了一个。
可是蛮族骑兵足有好几十人,他们这群逃民里真正能打的不足十个,剩下的都是普通百姓,跟低级僵尸还能拼一拼,对上这些训练有素的骑兵,就是死路一条。
战况逐渐朝着对北通城残民不利的一边倾斜,死的人也来越多,疤三的几个同伴,只剩下他和一个被砍断条胳膊的兄弟还站着。
蛮族骑兵发出畅快的吼叫声,说着他们听不懂的话,嘴角勾着残忍狰狞的笑容。
疤三身中数刀,失血过多让他眼前开始发晕,他攥紧了刀柄,奋力躲开朝他挥来的马鞭,可是他的动作已经不如之前灵敏了,他被鞭梢挂了一下,从脖子到下巴拉出一条凸起的鞭痕。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疤三觉得他好像听见了马蹄声,急促,越来越近。
很快,他就知道不是错觉了,刚还在漫不经心戏弄他们的蛮族骑兵,整顿阵型警戒起来。
疤三趁机朝马蹄声传来的方向看过去,高高飘扬的傅字旗让他眼睛一亮。
北地何人不曾听过傅氏威名!
角色瞬间交换,北通城残民发出欢呼,蛮族骑兵二话不说打马便逃,他们都是跟傅氏交过手的,比任何人都了解他们手下的军队有多可怕。
疤三眼神一狠,精神瞬间振奋,提起被杀死的蛮族骑兵掉落的马刀,朝着奔逃的蛮族骑兵掷去。
最后一个蛮族骑兵被他一刀插在背上,从马背上跌落下去,其他人却头都不回,挣命般的往前跑。
作者有话要说: 北通城不是全死光了哈,那么多人就算杀也要杀好久的,死的大部分是中高层和战士,还有伤者、没跑出去的百姓。
中高层是因为末日能上位的都是基本战斗力强横的人,危险来临他们也是战斗在最前线,比如首领,比如大羊,所以城破了,他们也战死了。
其实如果他们自私一点儿,跑掉的几率肯定比普通人大,但是……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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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3 章
将最后一个蛮族骑兵斩于刀下, 傅眕并未收刀入鞘,提着还在滴血的刀从马上跳了下来, 游走在满地蛮族骑兵的尸体中, 若是看见伤处不在要害的,便毫不犹豫地在脖子上补上一刀。
这么一来, 倒是发现了两个装死的蛮族人,只不过傅眕下手太快太狠,他们还没来得及做出有效反应,就被傅眕一刀砍了。
被他留下收拢帮扶北通城难民的手下走过来, 报告道:“少将军,已经全清点安抚好了,他们都愿意同我们回帝京, 只是还有几十名同伴不久前离开,想去追他们。”
自从得到蛮族突袭,北通城破的消息, 傅眕的心情就一直不好。
这几天出来, 又见多了北通城残民被屠戮的惨状, 杀掉了的蛮族骑兵也不止这一支,心情更加糟糕。
听手下人说完, 他脸上的有些过于冷酷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直接下令道:“走,先把人追上,你们安排人手护送他们去帝京。”
他们将蛮族的战马瓜分一空,分给被救的人, 有些不会骑马的,就让会骑的人带着。
因为有不少伤者,他们稍微控制了一下马速,但比起全靠两条腿的逃民,骑马可快多了,没多久就追上了先走的武大头等人。
这群人一开始听见马蹄声,还以为是蛮族骑兵追过来了,吓得一个个疯了般往林子里窜,武大头和仅剩的几个战士都已经做好断后赴死的准备,才发现来的竟然是傅家的队伍。
被吓得不轻的逃民腿一软,直接就瘫下了,等傅字旗到了眼前,再看见骑兵们完全不同于蛮族人的熟悉相貌,所有人才算真正松了口气。
傅眕用他们带来的伤药给受伤的人处理了一下,之后安排了一支队伍,让他们先护送这些北通城残民去帝京安置,他们还得继续去救其他人。
被救的人感激不已,对于傅眕的安排没有丝毫意见,老老实实听从安排。
疤三因为浑身是伤,半个身子都被裹了药,这药粉似乎有补血的作用,疤三觉得自己头都不怎么晕了。
他一直在偷偷观察着傅家年轻的少将军,傅氏的大名,哪怕他还只是斗场一个奴隶的时候,就已经听人提起过。
所有提起傅家的人,哪怕是那些不着四五的混混,也会面露崇敬,说不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
疤三想起他离开北通城时首领交代的话,他说傅氏和望乡城夏城主都是可信之人。
他说的是傅氏,而不是帝京基地。
傅眕手下的队伍行动很迅速,他命令一下,很快就分好了队,一队骑兵分列而出,走到逃民们身旁,准备带他们回帝京。
想到之后可能发生的诸多变数,还有情况不明的未来,疤三心一横,去找了个离得近的士兵,将自己有消息想告诉傅眕的话传了出去。
不久之后,疤三有了一个单独和傅眕谈话的机会,单独是指他一个人,傅眕身边带了好几个亲卫。
疤三对此倒没有什么意见,如果傅眕真的毫不怀疑一点儿防御措施都不做的单独跟他密探,他才要怀疑傅家是不是被传得太神了。
“你要说什么?”傅眕问。
疤三既已下定决心,便不再犹豫,按照自己的计划,提出愿意拿两座矿换他们为北通城报仇。
疤三说:“我知晓这不是一时半刻能办成的事儿,我只要你傅氏一个承诺。”
他愿意赌这一把,赌傅家数辈的英名。
傅眕没想到他提起的竟然是这事儿,他颇为讶异地挑了挑眉,没告诉他,他们几个大基地,已经在北通城的组织下,做好了跟蛮族全面开战的准备。
这事现在还是机密,各个基地只有极少数的高层知道,倒不是不信任本城的人。
就拿他们帝京基地来讲,几大势力之间早就嫌隙暗生,经常彼此坑害拖后腿,但一旦对上蛮族,不说齐心协力,最起码不会有人去帮蛮族。
他们真正防备的,是蛮族目前情况不明的信息来源,夏琛早已经将“鹰”的存在告知了另外几个基地。
念头几度转换,也不过刹那,傅眕脸上诧异的表情只维持了一小会儿,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你确定,只要我们愿意同蛮族作战,积极消灭蛮族势力,便将两座矿给我们?”
傅眕这话实际上暗藏陷阱,不管有没有这两座矿,他们跟蛮族都是要打的,很有可能还是不死不休的那种,这两座矿简直就算白送了。
不过他拿的一点儿都不心虚,北通城已经没了,就凭剩下的这点儿残民,顶多只够自保,连个中型基地都不一定建立得起来,这两座矿便是他傅家不动,其他人也不会放过。
既然如此,送到嘴边的馅饼,不吃白不吃,况且他又不是准备干拿好处不干事,跟蛮族作战,他们傅家就没有怂过。
当然,这么大的饼,光靠他傅家,怕是吃不安稳,所以他打算拉望乡城一起,分润这份资源。
这些想法只是傅眕在听完疤三的话后,简单的构想,具体的实施,还有得商量完善。
而疤三这边,见他答应得痛快,心里颇为满意,两人很快达成口头协议,为表诚意,疤三先将其中一座矿的地址告诉了傅眕。
傅眕默默记下,又看了眼面前这个看似普通的大汉,要不是疤三伤得太重,他都想把疤三带着一起走了。
最后他只好叮嘱了一番护送的人,让他们给傅瞻传话,对待疤三客气点儿,若是有事也多多照顾。
这般耽误了一小会儿,两队人马告别,分向不同的方向出发。
轰隆隆的马蹄声渐行渐远,只留下满地蛮族人的尸体,不知是会喂了野兽,还是慢慢腐烂,与灰尘泥土烂叶混成一团。
这样的场景,在北地其他地方一一上演。
北通城破之初,外逃的人因为跑不了太远,被追上屠戮的最多。
之后帝京和北地其他中型基地,甚至是小型基地,都在得到消息后组织起人手展开救援。
被派出去追杀逃民们的蛮族骑兵,渐渐从优势转为劣势,越来越多的骑兵小队被反杀,被救下的流民们感激不尽,救人的却为了日后的大战,不敢将真正帮了大忙的望乡城的存在告知。
因为帝京和北地各个中小型基地的援手,原本一边倒的大逃杀角色突然调换。
刚刚打了一场大胜仗正志得意满的蛮族首领和各部落首领、将军,在北通城欢庆了好几天,才从逃回来的骑兵口中发现了不对。
他们一点兵,竟然发现外出的骑兵小队很多都没有回来,起初他们只以为是追得太远,反正那些无能的大安人会带着口粮,杀了他们,连补给都有了。
但是听说他们竟然有援兵,他们首先怀疑的,便是帝京基地知道了消息。
蛮族首领当即大发雷霆,若真是被帝京知道了,他们不久之后的攻打帝京计划,还能顺利进行吗?
但随即从逃回来的骑兵口中问出,救人的似乎只是北地的小基地的人,战斗力一般,全靠人数优势才打败了他们。
蛮族首领发出桀桀怪笑,眼中闪过狰狞残酷的光,他说:“本打算先灭了帝京基地,再收拾这些羊羔崽子,既然他们找死,那就先送他们上路吧!”
“我蛮族的勇士们,你们何人愿意出战!”
在场的人轰然而应,几个蛮族大将争着抢着要出战,在他们看来,那些小基地就像刚出生的小羊羔,没有丝毫攻击力防御力,他们轻而易举就能撕碎他们的身子,活吞了他们。
蛮族首领喝着酒看他们争得面红耳赤差点儿打起来,才慢悠悠点了几个明里暗里归顺了他的将领,想把这个白送的军功赏给他们。
屋里的蛮族众高层嬉笑中定下了北地诸多中小基地的命运,他们并没有发现,被首领当作奇珍放在案几边把玩的花朵,正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很快,几个领了命令的蛮族将军点齐兵马,向不同的方向奔袭而去。
与此同时,已经进入北地境内,刚刚帮着一个小基地截杀了一队蛮族骑兵的温束等人,收到了望乡城传来的急讯。
因为到达目的地,本来已经放慢速度的一行人,立刻又用上神行符,朝着离北通城最近的几个基地赶去。
而北地的诸多基地,也同样收到望乡城来讯,小基地二话不说收拾了行李整个基地开始转移,自持有一拼之力的中型基地,也不敢轻忽地加强了防御。
如果来的是蛮族大军,他们肯定二话不说就撤了,但来的只是规模不很大的蛮族军队,他们坐拥地利,占据人和,也不像北通城一样刚刚经历过大战,总不至于连这点儿对战的勇气都没有。
望乡城的传讯室在短时间内增加了大量工作人员,以望乡城为总联络站,各基地将信息全部发往望乡城,再由他们根据情况告知提醒其他需要的基地。
靠着当初散出去的喇叭花,夏琛硬生生搞出一个北地联网的通讯系统,消息传播的无比迅速。
也正因为如此,蛮族的部队接连扑空几个小基地,好不容易找到几个没跑的中型基地。
其中一个,温束已经提前得到消息带兵埋伏在附近,配合着基地战斗人员,前后夹击将这支蛮族军队包了饺子,活生生剁成了饺子馅。
另一个那边提前找了曾经路过的傅眕和勋贵派出的救援人手,请他们帮忙,同样打了蛮族军队一个措手不及。
战败后仓皇逃窜的蛮族士兵,被两支救援队伍撵狗一样追出去老远,最后跟那些被追杀的北通城残民一样,惨死路边。
甚至还有一个基地,本身很擅长设置陷阱,基地周围遍陷阱,他们还有个用毒的异人,靠着陷阱和毒,将来袭的蛮族军队全部坑杀。
作者有话要说: 夏琛:喇叭花牌互联网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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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4 章
杨繁正在训练。
他的老师是井生, 当初夏琛从吃人的恶徒手中救出的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翩翩少年郎。
实际上, 他们这一批最早入学的孩子, 现在虽说还没彻底离开学校,但也只是挂了个名头。
他们都是高级中学毕业班的学生,平时更多的是在目标工作岗位实习。
如井生、萱娘和幼娘,都是守卫军团的后备役,也都参与过一些正式的战斗,积累了不少经验。
他们中井生和萱娘, 都是天赋极佳的异人, 有异能加成, 萱娘的异能偏向辅助, 更多的执行的是侦查工作。井生却是标准的战斗人员,他的一手火鞭, 便是在守卫军团,也小有名气。
而唯一的普通人幼娘,靠的是这些年来坚持不懈地锻炼, 夏家最小的闺女, 千娇万宠的小姑娘, 硬生生靠着一股信念,把自己打磨成了一个合格的战士。
连当初支持她去参加武学提高班的夏琛都没想到, 曾经摔一跤都要哭半天的小姑娘,能坚持到这个地步。
当然,夏琛也尽自己所能, 给她提供一些帮助。
比如那种能提高普通人体质的异兽肉,他给家里人吃了不少,尤其是幼娘,几乎把她的体质堆到了比异人只差一线的地步。
小姑娘也没让他失望,同期生里,除了他们三个,本还有几个孩子选择了武学方向,为进入守卫军团做准备。
因为从小由忘尘带着进行系统的锻炼,后期也有更合适的老师精心教导,这批孩子学得都还算不错,经过考核都能顺利进入守卫军团。
但是这批孩子里,最优秀的便是幼娘三人,萱娘且不提,她的偏重方向不在实战。
幼娘和井生,作为朋友作为队友,是彼此最常切磋的对象,井生有异能相助,幼娘竟也能跟他打得有声有色,两人的胜率虽然井生更高一些,但一不留神就会败在幼娘手中。
这三个孩子,还有薛广宗,自小关系就特别好,薛广宗天赋不在武学,早早被孟明峻发话要走,如今虽然还没正式入职,但孟明峻手下很多事都是他来处理的。
那日杨繁醒来后,似乎因为心中有了要为兄长报仇的信念支持,少年不再像之前那般绝望疯狂死气沉沉。
他本来打算在行政厅一直等到夏琛忙完,再向他询问兄长被害的情况。
但是徐鹤来劝他说,夏琛已经忙了一整天了,现在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等忙完,也该休息了,让他明天再来。
杨繁虽然心急,却也知道他说得在理,便忍着满心的心焦,跟北通城商队的其他人一起回到上午才离开的客栈,各自回了原本的房间。
当天晚上,客栈里不知多少人夜不能寐,他们虽然没有得到亲朋确切的消息,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整个北通城都没了,谁能知道亲朋是否幸运的逃过这一劫呢?
杨繁睁眼躺到天亮,第二天一早便急着去找夏琛,被提前找上门来的徐鹤来硬拉去先吃了顿饭。
或许是昨天少年抱着他的袖子哭泣的样子太过悲戚,徐鹤来隐隐有些心软,不自觉地就多管了点儿闲事儿。
吃完饭,杨繁在夏琛那里,听到了哥哥通过喇叭花传话的完整经过。
杨茂说了什么话,说了几遍,脚步声什么样倒地声什么样,杨繁都问了个一清二楚。
要不是夏琛不会说蛮族语言,杨繁能求他把那几个蛮族人的对话也说一遍。
听完后,杨繁礼貌地跟夏琛道谢,背过头又大哭一场,他心里一直抱着一丝丝渺茫的希望,希望哥哥没死。
现在希望彻底破灭了,杨繁哭过之后立刻振作起来,开始关注起自身的变化。
他的异能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压抑太久,一爆发便达到了目前已知等级中的中等偏上级别,如果再进行系统的锻炼,将异能彻底开发出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可是他的异能非常不好控制,别的异能者都是从最初很低的等级,很少的异能能量开始,慢慢熟悉着使用着,在这个过程中对异能越来越熟悉,逐渐达到如臂使指的境界。
杨繁不一样,他的异能不爆发便罢,一爆发便是巨额的能量,差点儿连他自己的头给爆了,可见这能量有多狂暴不受控制。
这种情况下,要想靠他自己慢慢摸索,不知道要多久,而且还十分危险。
他自己又急着变强好给兄长报仇,越是心急越容易出岔子,再又经历过一次“走火入魔”后,夏琛给他找了个老师。
井生因为异能特性,对控制度要求特别高,不管是火焰铠甲还是火焰鞭子,抑或者是他最初的火焰掌,都需要极好的控制力,才能让他的火焰异能随着他的心意或覆盖手掌或形成鞭形。
而杨繁现在,缺的就是控制力,让井生来教他,再合适不过。
两人是同龄人,杨繁倒是没有什么小少爷脾性,对井生十分尊敬,学习态度也很认真。
井生本就是个软和朴实的性子,又隐约听到一点儿消息,知道他相依为命的亲人不幸遇难,不禁联想到自己和薛广宗,对他越发和善,有时见他拼了命的训练,也会劝上两句,师徒两个倒是相处的十分和谐。
考虑到杨繁异能的不稳定性,夏琛安排,让道士院出个道士,帮忙盯着些,以防止他再次出事。
本来这种费时不讨好的小活儿,轮不到徐鹤来,但因着心底那点儿怜惜,他便主动接了这个任务,时不时去看着杨繁训练。
这边杨繁日以继夜的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那边夏琛也忙得飞起。
北通城遭袭被害的消息,一开始隐约有流传,毕竟商队的人都走了,又被追回来,之后一百多号人个个哭丧着脸垂头丧气。
说是货物被抢了吧,也不是,好好地停在那儿,也没人动。
后来就有客栈的小二跟人说,听见他们抱头哭,似乎是亲人死了。
再后来,官方这边定下全面开战的决策,不打算再瞒着民众,便出台了正式公告,之前被当做小道消息流传的信息被证实,一时间群情激奋,请战声四起。
当然也有一些不太和谐的声音,比如现在他们的敌人是僵尸,何必跟同为人类的蛮族死磕;比如蛮族只占了北地,反正离得那么远,又不会过来攻打望乡城,何必发兵奔袭千里去跟他们打。
人口多了,总有一些贪图安逸缺乏胆气也没有脑子的人。
好在这些人并不多,大多数人都不是傻的,非常支持把蛮族这种害群之马先干掉。
也因为这些年望乡城的军事力量的强势,望乡城的百姓都十足自信,根本没想过会吃败仗这种事儿,他们想得都是希望大胜而归,甚至提前想到了,这次庆功宴定然比上次更隆重。
夏琛苦笑不得,心中又有隐隐的自豪感,民众积极向上的态度,可见他这个城主当得还不算差。
因着是几个基地联合作战,物资调动人员安排都要时时协调,温束这个守卫军团团长又被夏琛调去北地,底下几个副团长对于会议结果偶有争执,时常会闹到夏琛这里。
与此同时,打仗的后勤储备要跟上,各个工厂,尤其是军.工厂,加足了马力干活儿。
魔法书里的卡牌数量,夏琛清了好几遍,短缺的、数量不够充足的卡牌,迅速加入复制序列,尽量在开战之前刷够。
之后北地捷报频传,连连击败三支蛮族军队的消息传来,大家皆是喜不自胜。
这说明蛮族的军队并不是不可战胜的,说实话,北通城那么大个基地说没了就没了,哪怕有僵尸潮围攻在前,大家对于蛮族的实力,也有一个很高的保留态度。
这次蛮族虽然没有直接派出大军,但加起来也有一万多人人马,被他们分批击破,可以说一下子消灭了蛮族万余战力。
整个望乡城也才三万多的正规军,蛮族就算有十万人,全民皆兵,这一下子也干掉了十分之一,不说战功卓着,也算小有成绩了。
不得不说,杨茂临死前把人引到通讯室,实在是干了件大好事。
如果不是他,喇叭花不会那么快被发现,如果是其他来搜集战利品的普通蛮族小兵看见,可能就当个稀罕玩意儿自己留着了,或许就到不了蛮族首领手里,他们也就没办法提前知道这么多的消息。
也多亏了夏琛送去北通城的喇叭花,是多次进化版本的,超长待机,不用直接经受阳光暴晒,只要有阳光,它自己就能吸收储能。
于是喇叭花就在蛮族首领的桌子上,兢兢业业的为它的原主人传递信息。
在各个基地火热备战的时候,蛮族终于发现了派出去的军队竟然已经全部失去消息。
他们这才意识到有问题,蛮族首领大发雷霆,以北地留下的中小基地的实力,就算能组织起反击,也不至于将他的蛮族勇士杀得一干二净。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切都跟首领桌案上那朵柔柔弱弱散发着好看光芒的花朵有关,它只是一朵除了好看别无它用的可怜的花儿啊!
首领派出了自己的杀手锏“鹰”,几乎住在通讯室的林宜民,终于从“鹰”的答话中,判断这是个人,还是个女人。
但是他无从得知这个女人的其他信息,鹰领命前去侦查,不久之后带回消息,北地有大批骑兵出没,其中便有傅家军。
没办法,哪怕他们蛮族不认识大安朝的文字,“傅”字旗看得太多了,当画儿看也能认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之后就是全面开战啦
*
☆、第 215 章
得知傅氏铁骑已经踏入北地的消息, 蛮族首领惊怒交加,被叫来听会的众部落首领与将军,更是大惊失色惶恐不安。
不怨他们突然就怂了,实在是这些年跟傅氏一族打交道, 就没讨着过好。
是,他们确实也打赢过,傅屹山的两个儿子都死在战场死在蛮族人手中, 可是他们也让蛮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傅家的男人骨头硬得能扎死人,傅屹山死了两个儿子, 蛮族的部落首领不知道死了多少个。
当年傅屹山带兵一路打到草原王庭,当时的蛮族大首领,是现在首领的堂兄, 按照亲疏远近, 怎么也轮不到他来继承堂兄的位置,毕竟堂兄儿子都有好几个, 再不济还有自己亲兄弟。
可傅屹山的兵马几乎屠了首领整个家族, 凡有反抗皆不放过, 只留了个跪地求饶的首领之子活捉回帝京请功。
这一战,他们从大安朝边界出发,穿过大半个草原,直袭王庭。
为了隐瞒消息,途中遇见的小部族全杀了个干净,唯一留下来的只有被掳掠去当做人畜, 关在羊圈里饲养的大安朝百姓。
其手段之狠辣果决,震慑住蛮族,之后休战多年,蛮族才渐渐积蓄起力量,又重新活跃起来,撕毁当年定下的盟约,再次犯边。
但傅屹山便是老了,他的儿子们却渐渐长大了,蛮族付出巨大代价坑死傅氏长子和三子,傅眕和傅瞻在边疆,用蛮族的人头换来赫赫战功,傅字旗再次成为令蛮族闻风丧胆的存在。
攻下北通城后,蛮族首领趁着众人气焰正高,提出攻打帝京的计划。
他们当然知道将军府在帝京,可那又如何,如今他们蛮族陈兵十万,傅氏上下才多少人?!
这些蛮族人早就在畅想着,等活捉了傅家人,定要让他们受尽折磨,才能让他们去死。
攻打北通城的成功,给了他们底气,却没想到,这底气如此虚浮,只听说傅氏铁骑出现的消息,便让他们乱了阵脚。
众部落首领议论纷纷,如何就让傅家人知晓了?傅家的骑兵为何会出现在北地?
他们已经知道了派出去的一万多兵马全灭的消息,毕竟大安人可没那么好心,替蛮族的士兵收尸,鹰能看到傅家的骑兵,自然也能看见蛮族士兵的尸体。
鹰的消息来源有局限性,她只能看见已经发生的结果,却不知道经过,自然也就不知道,蛮族军队的败亡,不止傅氏铁骑一支人马出了力。
他们把此役的战绩,全部归于傅氏,从而忽略了那些没被他们看在眼里的北地各中小基地,和那支行动如风的望乡城军队。
蛮族先遣军覆灭第五日,鹰受命外出探听消息。
第七日,鹰带回傅氏铁骑出现在北地的情报,蛮族高层震惊。
同日,望乡城得到消息,蛮族更改决定,搁浅偷袭帝京计划,发兵两万,先行剿灭北地这支傅氏军队。
由此可见,傅家真是蛮族的心头大患,什么都可以搁置,得先把眼前的傅家人给干掉。
因为蛮族计划改变,夏琛与其他基地首领商议后定下的帝京埋伏围剿计划,也必须相应做出改变。
以目前的情况,蛮族势要先消灭傅眕带出的这支千人骑兵队伍,甚至不惜派出两万兵马,决心昭然若揭。
如果此战傅眕胜了,蛮族必然不敢再贸然发兵帝京,甚至非常有可能会退出北通城回到草原。
就跟傅氏了解蛮族残暴的脾性一般,蛮族也非常清楚傅家军穷追猛打死记仇的个性,他们屠了北通城,傅氏必然不肯如此轻易了结。
届时他们若是往草原里一钻,和平世道尚且没法子将他们全灭了,现在有僵尸这把利刃在头顶高悬,气候也变化无常大大影响战士们的战斗力,哪有人力物力去那么大的草原里搜寻蛮族的踪迹。
他们躲个几年,再来一回北通城这样的事儿,现在仅存的这些幸存者,够他们折腾几回?
所以这一次必须将他们打残了打废了,再无东山再起的可能性,夏琛和其他基地首领们才能安心。
当然,若是傅眕等人败了,蛮族人或许会重整旗鼓再提攻打帝京的计划,届时就回到夏琛他们原定的轨道上。
但是他们怎么能拿傅眕等人的命去拼?!
北通城那么多条人命已经记在蛮族人头上,他们哪配得上这么多英勇战士以命为饵诱他们上钩!
夏琛连夜沟通另几个基地首领,重新商定计划。
夏琛的小夜灯在通讯室亮了整夜,他一夜没合眼,第二日一早,行政厅诸高层、留守的几个副军团长,皆被召去开会。
昨夜夏琛不光连线了另外几个基地首领,还找了温束、傅眕傅瞻兄弟,北地几个可靠的中型基地首领也在后期参与了一部分计划的制定。
众人经过商议后决定,更改在帝京围剿蛮族的计划,改为强攻北通城,势要在此处,在这个他们犯下滔天罪行的城市,将蛮族灭族!
此行只可成功不可失败,且时间极度紧张,不说海源城和盐城,望乡城派遣大军过去都需要不少时间。
傅眕主动接下拖延时间的重任,他会带领手下骑兵,在北地绕着圈子遛蛮族的军队,拖住他们,给其他基地派兵的时间。
这其中凶险难以言表,傅眕只带了千余骑兵,遛整整两万蛮族军队,一不留神就是全军覆没的结局。
好在温束也在北地,夏琛让他去策应傅眕,北地的其他基地也会为他提供帮助,大大提高了傅眕一行的安全性。
夏琛这边,会议进行得却不太顺利,大家对于立刻派兵都没有意见,唯一的意见就是,夏琛决定自己领兵出征。
整个会议室,没有一个人赞同,没有一个人站在夏琛那边。
他是望乡城的城主啊!
他怎么能自己带兵去北地呢?万一出了什么事儿,谁担待的起?!
因为长久以来的上下级关系,对待夏琛越来越尊重的孟明峻难得地当面诘问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城主如此行事,可曾将望乡城放在心中?”
夏琛的视线一一扫过会议室的众人,问:“你们也是这么想的吗?”
有孟明峻这个城主的师弟先开头,而且也不见夏琛因为他的话生气,其他人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七嘴八舌地劝道:
“孟大人说得不错,望乡城离不开城主,请城主三思啊!”
“此行危机重重,城主身份贵重,切不可以身犯险。”
就连副军团长之一孙黑虎都粗着嗓子说:“城主您要杀蛮族人,咱这些粗人替您杀了,绝对不让他们跑一个,您还是留下吧,您一走,这城里不得乱起来?您和咱团长也没个娃娃……”
他性子憨直,跟夏琛交情也深,言语间少了许多顾忌。
夏琛听得哭笑不得,扫一眼会议室里其他人,竟然没一人觉得他的话有问题,夏琛心里的忧虑愈发浓重。
他当然不是脑子一拍,就想着也去参与战斗。
如果他是孟明峻、易杉这样的纯文职人员也就罢了,他身负空间、魔法书和变异植物,本身具有极强的战斗力。
只是因为城主身份所禁锢,他更多的是辅助战斗,平时小型战役,根本不会打到他眼前来,更不会让他出战。
当年从帝京归家,他也是一路杀回来的,后来望乡城初建的过程中,僵尸群袭村、罗校官摔兵攻城,当时他们才只有几十个真正能打的人,夏琛也都是作为战斗人员正面迎战。
望乡城规模越来越大,军事力量越来越强盛,夏琛出手的机会也越来越少,直到现在,除了那场规模浩大全城备战的僵尸潮,夏琛已经很久未曾出现在战场了。
就连那次僵尸潮,夏琛也是躲在后方,身边守着重重护卫。
后来他意外受伤,整个望乡城震动,南哥儿在外头跟人打了几架,被抓去罚义务劳动,夏琛才知道城中流传的消息。
那时候夏琛觉得自己已经被过度神化了,他不光是望乡城的城主,还是百姓们的精神领袖,好像只要有他在,望乡城必然屹立不倒安全无忧,他们的好日子就能延续下去。
起初只是那个神仙下凡的传言四处流传,后来因为夏琛为城市贡献了太多,百姓发自内心的敬仰他。
而一个有能力有凝聚力的众望所归的城主,是所有人乐见的,行政厅放任甚至推动了流言的发展。
这样一来,夏琛对于望乡城,就成了不可或缺的。他不受伤还好,一受伤,知晓具体情况的高层还稳得住,百姓甚至中层官员都开始替他担心。
担心他是跟人结契,也没个孩子,望乡城的下一代可咋办?
他们是没人敢给夏琛送女人的,几条命啊敢这么作?可是不妨碍他们畅想一下。
既然夏琛没有亲生的,那肯定会抱养啊!
夏家下一代里头,东哥儿和南哥儿都在守卫军团,完全不接触行政厅事务,而且他们跟夏琛差不多大,想也不可能是他们。
那就再下一代,东哥儿没结婚,南哥儿有两个娃,还都是男孩儿,可不就被盯上了嘛。
南哥儿听见有人用羡慕嫉妒的口吻问他,打算送哪个儿子去当少城主,被暴脾气的奶爸摁在地上摩擦摩擦,把厚脸皮都磨掉了一层。
后来夏琛主动找南哥儿夫妻谈了一回,两边都表示没有这个想法,也没留下什么嫌隙。
但是夏琛因此却记在心中,他可没打算把望乡城城主的位置跟皇位一样祖传父父传子,他们夏家也不是什么皇族,没有皇位要继承。
作者有话要说: 夏琛:我,社会主义接班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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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6 章
夏琛自己并没有当一辈子城主的打算,在他看来, 建设望乡城, 是为了给家人朋友, 在末日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存之地。
他愿意接下城主之位, 也因为他确实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且他的声望够高,说句不太客气的话,当时没人比他更合适当这个城主, 现在也没有。
但是不管城主之位再怎么尊崇,夏琛也只将它看做一份职业, 一份工作, 既然是工作,就有退休的时候。
城主从来不是个轻松的活儿,夏琛想,年轻的时候也就罢了,等他年纪大了, 或者局势变好了, 他一定会找个合适的人继任城主,然后去过养花钓鱼的悠闲退休生活。
至于什么的传给他的下一代, 他根本想都没想过,不说他不可能有孩子,也没打算抱养东哥儿南哥儿幼娘的小孩儿,就说那什么世袭制,除了少少的几个例外, 大多数皇帝可都是死在皇位上的。
他这虽然不是皇位,但也没有在城主位置上干到死的打算,这是多有奉献精神的人才能干出的事儿啊,反正夏琛自认是没这个情怀。
所以他有意识开始改变手下人的思想,直接说出他的想法大概不能行,单看这次他提出出征时,众人的态度就晓得了。一个个仿佛随时准备死谏的忠臣,拦着他这个昏了头的皇帝不要作妖。
可是这次夏琛是铁了心的要出征,他好歹也是个能打能辅的超级战士,总被人重重保护在大后方,时间久了,他就真被黏在这个位置上,走都走不了了。
看着众人一副绝不妥协的表情,夏琛倒是淡定得很,他问:“你们不让我去,只是因为觉得不安全?”
孟明峻微微眯起眼睛,心中隐隐觉得不对,他念头急转,已经找好了新理由——望乡城得留人坐镇。
但是孙黑虎却抢先点了头,老实道:“可不是,战场刀剑无眼,多危险啊,您还是待在城里,安全。”
夏琛瞬间笑开了,说:“既然如此,诸位实在不用担心,我此行已经与子笺商议过,他说会确保我的安全。”
昨晚他提前跟温束替过要带兵出征的消息,温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支持,反正在他家子笺看来,他自己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孙黑虎张大了嘴巴,孟明峻脸一黑,其他人也察觉出不妙。
夏琛笑吟吟道:“难道诸位觉得,子笺无法保护好我?”
众人:“……”
所有人安静如鸡,这谁敢接话?!
普通民众接触不到也就罢了,他们可是见识过温束的身手。
飞僵啊!等级那么高的僵尸,他一打二!一招搞死一个,还追着另一个跑了上千里把人僵尸活活锤死了。
守卫军团正规军三万余人,里面好手无数,还有不少异人,没一个敢在温束面前轻狂,偶尔有脑子不清醒的,被打个半死之后脑子里的水就清干净了。
质疑温束的武力值?
他们这小身板经得住几下啊!
惹不起惹不起。
把自家超凶的爱人拎出来恐吓了众人一番,夏琛“劝说”成功,扔下一屋子面面相觑的人,火速回家收拾行李清点物资告别家人预备出发了。
北地战事紧急,时间耽误不得,上午行政厅会议结束,所有人都忙碌了起来。
留守的几个副军团长根据温束发来的指示,点兵的点兵,留守的重新布防守卫城池维护治安。
宣传部门贴出告示,告知即将派兵出征的消息,警示民众在此期间注意安全,做好防卫工作,凡有寻衅滋事或者其他违反望乡城城防条例者,皆加重处罚。
外交部门再次与其他基地进行最后协商确认,有关出兵安排和物资供给方面,可以相应的提供配合。
后勤部和军需部门忙得飞起,一下子调动这么多物资,光核算清点就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可是谁都不敢懈怠,他们知道,现在所有时间都是傅眕领着手下战士拿命在拖延,他们耽误不起。
好在望乡城的行政机构和军事部门,完全没有那些僵化的条例冗慢的程序,夏琛一声令下,全都高速运转起来。
当天上午会议后定下出兵决策,半个时辰后宣传公告发出,两个时辰后守卫军团上报出兵数量,后勤处在已经列好的物资清单上做出轻微调整。
夏琛回家收拾了一下东西,其实他需要收拾的东西也不多,有空间和葫芦娃在,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塞,出行简直不要太方便。
他回了一趟夏家老宅,跟家人说了一下要带兵出征的消息,娘和嫂子虽然不舍,但也能理解。
蛮族屠杀北通城的行径太恶劣了,还有杨繁这个苦主,被夏琛带着回来吃过几顿饭,夏家人,尤其是夏夫人和巧娘,都特别怜惜这个失去唯一亲人的少年,对蛮族人更是深恶痛绝。
夏老爷似乎是想起自己曾经当兵的日子,拉着幺儿的手细细叮嘱,蛮族残忍无人性,全族皆兵,切不可轻易心软,哪怕是对着女人和孩子。
蛮族有饲养人牲的习惯,人牲都是被掳去的大安朝百姓,蛮族的孩子从会走路会放牧起,手里的鞭子抽向人牲比抽自家的羊还多。
夏老爷难得详细描述这些不好的事儿,他很担心幺儿会对那些凶残无状的蛮人心软。
毕竟再怎么看,他们都还是人,不是已经变异无知无觉的僵尸,那些女人孩子,又看着那么柔弱无辜。
夏琛把这些都记在心里,没有一点儿觉得他爹想多了的意思。
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塑造他人格三观的那一世,告诉他要保护弱势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女性和孩子。
哪怕在新闻上,那些战区,炮火波及到孩子的时候,都会受到国际各方面的谴责。
可是现在,他们要做的,是将蛮族阖族灭亡,其中必然包括女人和孩子。
但是夏琛也清楚得知晓,他没有心软的资格,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他身上担负着望乡城十万余人的身家性命,他首先要保障的,是自己城民的人身安全。
“爹,我都明白,你放心吧。”
夏琛回握住夏老爷满是皱纹的手,心里微微发酸,但是信念却更加坚定了。
他没在家中待太久,当时开完会决定先回家,是腾出时间给其他人消化,这会儿他们也该接受现实了,他得回行政厅把接下来的城市管理安排好。
他亲自带兵出征,必然要有人暂待城主之职,昨夜他跟温束单线联系,就人员安排问题商议出了一个章程。
行政厅这边,孟师弟和易杉因为入职早,可以说是夏琛最信任也最得力的助手,除了各种管理类事务,他们还分别兼任了财务部和外交部的管理人。
其他各部门也有相应的比较出色的人才负责,都是这些年慢慢甄选出来的,经过重重考验,忠诚度能够得到一定的保证。
有这些人在,夏琛出行倒还算放心,但因为从职位上讲,他们这些行政厅高层级别相差不大,所以他得留个总管事做代理城主之职。
最后定下孟明峻代管,易杉协理,他出具了一份书面的任职书,盖了城主大印,确保孟明峻在他离开期间,能够政令通行。
军事方面,最得他信任的孙黑虎被留下了,本来他还有些不愿意,夏琛私下找他谈了个话,说是信任他才把父母家人交给他,也请他守卫好望乡城。
感动得他把胸脯拍得砰砰作响,指天发誓一定会保护好夏琛的家人,绝不辜负他的信任。
除了孙黑虎,夏琛还特意请针娘去自家住一段时间,南哥儿夫妻也回了老宅。
针娘的异能动静小且不易察觉,她锻炼也不像其他异人动静那么大,所以望乡城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她是个异人。
当初那些知情者,夏琛特意叮嘱了一番,让他们不要往外说,加上针娘不曾在外面出过手,渐渐地连这些人都快遗忘了,针娘也是个异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望乡城大部分百姓都是好的,但人心易变,夏琛不敢拿家人去赌,他既然要离开,总得把家里的安全防护做好,以防万一。
当天点兵,第二日一早便整装出发。
望乡城守卫军团正式役士兵共三万七千余人,温束离开的时候,因为走的急,而且执行的是救援任务,只带了三千人。
夏琛点足了一万二千兵马,加上温束那边的三千,能凑足一万五千人,足足占了望乡城近一半的兵力。
不过望乡城还有两万多的预备役,加起来人手不算短缺,不怕防卫力量空虚。
另外几个基地,盐城基地也愿意出兵一万五,海源基地因为上次僵尸潮损失太过惨重,只能出兵一万。
帝京几大势力关系不睦,夏琛本来还担心他们会在出兵问题上扯皮,结果傅氏兄弟一个唱白脸一个□□脸,连嘲带讽,激将吹捧一起用,硬是逼着另几大势力发话,将军府出多少人,他们就出多少。
傅家是练兵的好手,特别擅长训练大型队伍,将军府不是帝京规模最大的势力,却是战斗力最强的势力,傅家下属有一万多的兵力。
最后将军府出兵四千,其他势力比着来,帝京总出兵一万六。
不是将军府不愿意多出人,再多的话,其他势力舍不得,直接反悔就得不偿失了。
四大基地一共出兵五万六,散落各地愿意出战的中小型基地,人多的出千把人,少的几百,也有异人愿意单独加入。
林林总总加起来,这些中小基地也派出了近万人。
这些人会加入往北行军的大部队,一起北上伐蛮。
作者有话要说: 啊凌晨赶稿的时候停电了,难道是剁手的人太多把电都抢没了吗o(╥﹏╥)o
☆、第 217 章
北地。
官道旁的密林中,影影幢幢闪过许多人影, 轰隆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越来越近,藏在林中的人迅速往密林深处钻去, 只留了少少几个善于隐藏的气息的人。
官道尽头的骑兵队伍渐渐靠近, 飘扬的傅字旗上沾染着斑斑血迹, 藏匿着的人没有急着动作,一直到可以看清骑兵们的脸, 确认了他们的身份, 才从藏身之处跑出来。
打头的傅眕拉马停下, 两方互一拱手,废话不多说, 这些人先自报家门:“我们是昌武基地的, 收到夏城主消息,得知傅将军或许会从我处附近经过,特来相助。”
傅眕客气地道了声谢,他们身后还追着蛮族的一万多兵马,没时间废话,昌武基地便迅速将他们的计划告知。
昌武基地中有一异人,他的异能是沙, 他们计划在此处设置陷进,可以打个埋伏,消耗掉蛮族一部分兵力后就立刻撤退。
蛮族人多势众,先锋军一万余人因为分兵被分别击杀后, 这支追击傅氏骑兵的队伍,一直咬在他们身后,从不肯分兵。
他们无法跟蛮族正面交战,便选择用种种手段切割消磨他们的人手,原本的两万人就是这样被他们磨死了两千多,现在只剩不到一万七了。
傅眕稍一思索,详细问了一下那位能化沙的异人的异能,听说如果是单纯地将土壤化沙,可以一次性化很多之后,傅眕有了新的主意。
昌武基地的人立刻叫来话事人,双方进行了短暂的会谈,很快达成共识。
他们将此处停留的痕迹清理干净,傅眕留下一个人,带领剩下的骑兵队伍继续向前跑出去一段,随后在不远处隐藏起来,派遣了斥候远远地观察着。
昌武基地那位能化沙的异人确实能力不错,他将官道上约有二十多米距离的一段路,地下半尺沙化出巨大的坑洞。
为了不让地面塌陷下去,每隔半米他还特意留了一点儿未曾沙化,用来支撑土层,但这薄薄的土层是绝对无法承受住战马和骑兵加起来数百公斤的重量轰然而过。
做好陷阱后,昌武基地的人迅速隐蔽起来,静待猎物入坑。
他们刚刚藏好,过了约莫半刻钟,便听见了比方才更加混乱响亮的马蹄声,显然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
果然,没过多久,官道上出现了大批黑压压的蛮族士兵,跑在前面的是数千蛮族骑兵,后面的全都是跟着马跑的步兵。
蛮族本是以骑兵着称,草原上的战马也名声赫赫,可惜前些年日子太难过,草原上的环境比中原恶劣多了,粮食物资也十分贫瘠,迫于无奈下,许多战马变成了口粮,蛮族的一下子多出来很多失去战马的步兵。
也正是因为多了这么多步兵,他们才没办法追上全是骑兵的傅眕的队伍,只能不远不近的吊着。
其实傅眕手上还有温束给他的神行符,真要逃跑,他们把符咒拍在战马身上,蛮族可追不上。
但这不是要吊着他们拖延时间嘛,真跑丢了才是糟糕,他们得控制着速度,不让蛮族追上,也不能让他们追丢。
平时在路上遇见的其他基地的帮助下,来一个回首掏,打掉蛮族一些兵马。
这些蛮族经过几次小型遭遇战后,已经有所警惕,但也没有太放在心上,毕竟他们人数上还占据着大优势。
而现在这个地方,并不适合埋伏,道路两旁虽然有林子,但周围地势宽阔,藏不了太多人,正面交战他们蛮族毫不畏惧。
所以蛮族骑兵连眼神都没往路旁那些普普通通的树林里瞄,一门心思地追着路上傅眕等人留下的马蹄印往前追。
骑兵冲速不减,冲在最前面的突觉身子一沉,战马嘶鸣一声,已经摔倒在一个巨大的坑里。
后面的骑兵收势不及,也跟着冲了进去,最初掉下去的几个蛮族骑兵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后掉下去的战马和战友给踏死砸死了。
他们速度太快了,眨眼间最前面的二十多骑已经连人带马把坑填满,最下面的人就是没被砸死,也被砸成重伤,压在下面奄奄一息。
后头发现不对的骑兵迅速强拉马缰,没拉住的战马往前疾冲被掉坑里的骑兵绊倒,拉住的战马高高扬起前蹄,又摔下去几个。
倒是步兵们停的及时又稳当,但是北地官道并不十分宽敞,顶多只容四马并行,数千骑兵蜿蜒,步兵还在特别远的地方,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状况。
这突发事件说起来情况不少,其实只在顷刻间。
与此同时,蛮族骑兵丝毫未曾注意过的密林中,钻出来一群弓箭手,一轮齐射带走数十名蛮族战士的生命。
愤怒的蛮族骑兵刚要反击,突然刮起一阵怪异的大风。
这风说起来也不十分大,只是方向特别奇怪,围着他们刮。
若只是这点儿风,自然没什么,穿着后皮甲足有百十公斤的蛮族骑兵,可不会被这点儿风给刮跑。
但是地上可还有无数的沙子!
眨眼间,这些蛮族骑兵就没办法眨眼了。
怪异的龙卷风卷着沙子扑了蛮族骑兵满脸满眼,他们根本没办法睁开眼睛,沙子冲进眼睛里的感觉太难受了。
昌武基地的弓箭手趁机接连开弓,而收到斥候消息的傅眕也带着战士们杀了回来。
这些被迷了眼的蛮族骑兵反而成了阻挡后面战友前进的屏障,被昌武基地和傅家骑兵堵着一通连射带砍,一下子干掉不少人。
眼看着更后面的骑兵和步兵反应过来,绕过官道从两旁的林子里包抄过来,傅眕连忙下令,让昌武基地的人像撤,他们殿后。
昌武基地的人且战且退,刚退开没多远,远处的蛮族步兵队伍里,竟然也传来了砍杀声和惨叫声。
傅眕一刀砍翻一个蛮族骑兵,远远看去,见到一杆飘扬的夏字旗,顿时挑眉一笑,大声道:“兄弟们,援兵来了,抓紧机会多杀几个!”
傅眕知道,来的可不是夏琛,望乡城的大军虽然已经出发,但这才多久,不到七天,怎么也不可赶过来。
后面那是温束的队伍,他本来连军旗都懒得撑,后来为了表明身份,让人做了一面,却做的是夏字旗。
夏琛让他策应傅眕的队伍,他就干脆吊在蛮族部队的后面,一旦打起来,他会随意挑选蛮族的一段儿队伍进行突袭。
可能是在中段,可能是队尾,反正会打蛮族军队一个措手不及。
他们有加快移动速度的神行符,温束手上还有夏琛给的大量卡牌,增加弹跳力的跳跳草、可以用来拦截敌人的缠藤。
总而言之,温束的队伍是一支机动性很强的队伍,可突袭可策应可游击,跟傅眕的骑兵一前一后,遛得蛮族军队找不着北。
前面有傅眕和昌武基地的人联手打头,先刮龙卷风,刮瞎一段儿后就换后面的刮,前头看不见的被一通猛砍。
后面温束带着速度极快的骑兵冲击步兵队伍,夏琛当初送他那把百变武器,被他变为一杆长.枪,枪尖所指,无所匹敌。
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毕竟蛮族士兵实在太多,他们能够限制拖住人数的有限,待到混乱的蛮族士兵开始组织起有效的反击,傅眕和温束二话不说,齐齐召唤队伍撤退。
那个能刮风的异人是傅眕队伍里的,他和化沙异人相互配合拖延了一下,成功让傅家骑兵和昌武基地的人甩掉了蛮族大部队,而温束的队伍,早就跑得看不见人影了。
干掉追得太远跟大部队脱了节的十多个蛮族骑兵后,傅眕叫停了队伍。
经过此次合作,他们与昌武基地的人也算战友了,傅眕再次郑重道谢,昌武基地队伍领头人敞怀大笑,直说不用客气,此战他们打得着实痛快。
他们都是北地的原住民,曾经没少受过蛮族的欺凌,能压着蛮族把他们痛打一顿,一个个都开心兴奋的不得了。
那个能化沙的异人跟头领商量了几句,便兴冲冲地去问傅眕,能不能跟他们的队伍一起走。
他的异能单独用起来,杀伤力有限,比如这次,如果没有控风的异人配合,顶多只能坑杀十几二十的骑兵,但加上另一人,作用一下子大多了。
傅眕也很愿意带上他,这两个异人加起来,能力可不止一加一那么简单,不管是攻击的时候打控制还是撤退的时候拖延敌军脚步,都好用极了。
见他已经跟原本的队伍商量好,傅眕欣然接收一大战力。
昌武基地的人又问,刚才帮忙的是不是望乡城的队伍,得到确切的答复后,留下话来,待到决战时请务必带上他们,便迅速撤退回基地。
傅眕回头看了眼远处扬起的烟尘,那是蛮族军队追击而来的方向,他勾了勾唇角,笑容冰冷。
“走!”
傅眕一声高喝,扬鞭打马,选了个方向带领队伍急行而去,抛下一地尸首分离的尸体。
他们不会给蛮族士兵收敛尸身,但是为了不让他们的尸体尸变,干脆砍下他们的头颅,以绝后患。
至于蛮族骑兵的战马,当然是被收缴为了战力品,靠着蛮族骑兵们的无私奉献,傅眕的骑兵队伍,每个人都有两匹战马,可替换着使用呢。
收缴的多余的战马、盔甲、皮甲、武器还有军粮,被他们送给了来帮忙的各个基地。
这些物资里,不知道多少原本是属于北通城的,他们抢回来,一点儿都不觉得亏心。
甚至在看见蛮族骑兵身上的大安朝制式盔甲时,傅眕心中的怒火愈加旺盛,等着吧,等大军到来,便是你们的死期!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决战哈,这场打完差不多就该收尾啦,不是直接完结,完结前三章我会提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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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8 章
北通城。
蛮族大首领正暴跳如雷地发着脾气, 他面前的地上趴着两个遍体鳞伤的奴仆, 这两个倒霉的家伙, 送茶水食物进来的时候,正撞上大首领接到新的战报, 被怒火上头的大首领当作出气的工具, 狠抽了一通。
“废物, 一群废物!”
大首领一脚踹翻面前的案几, 茶水点心泼洒了一地,被叫过来的部落首领和大将们不敢言语,垂着头互相使眼色。
“两万蛮族勇士, 两万!竟然被不足两千人的骑兵给灭了,你们……你们简直是我蛮族之耻!”
大首领像是一头受伤的雄狮,发出愤怒的吼叫声, 他的牙齿咬得咯咯直响, 要是傅眕在他面前,他一定会将他活活咬死。
没人敢在这时候出头, 底下所有人都假装不存在,不想在大首领怒火正盛的时候顶上去。
然而单纯的摔打东西和鞭笞奴隶,显然无法让大首领发泄痛失两万兵力的愤怒, 他点了两个部落首领的名字, 恶声恶气地要他们将手下的战士交归大帐。
这两人都是被派出去追击傅家骑兵的领军将领所属的部落,本来以为是送上门的战功,谁曾想抢来的根本就是块毒饼,不但一下子损失了大量战士, 剩下的兵权还要被剥夺。
“大首领,大首领!”
其中一个部落首领立刻冲到大首领面前跪下,大声辩解道:“是那些卑劣的大安人在背后偷袭!”
另一个首领也跟着申诉:“对,那支夏旗队伍,我已经问出来了,是另一个大基地的标志,大首领,一定是傅氏请来的援兵!”
“另一个大基地?”大首领迅速抓住重点。
见扔锅有门儿,这个部落首领顿时长舒口气,小心翼翼将他打听出来的消息全说了出来。
之前蛮族龟缩在草原上,虽然有鹰这个能化鹰唤鹰的异人帮着探听消息,但因为鹰驭使其他鹰类的距离有限,从草原顶多只能够得上北地这块儿,帝京也只能勉强靠近,更别说位于中部的望乡城和更远的盐城、海源城了。
北通城破后,蛮族在城内肆意残杀原本的幸存者,大部分幸存者哪怕畏惧死亡,也不会向蛮族人乞怜。
但数万人里,总有那么些软骨头,为了活下来,他们不惜转投向蛮族。
这些人有的被杀了,有的却被留了下来,被蛮族用来戏耍取乐,同时也从他们口中,知道了一些消息。
比如五大基地,北地一些跟北通城交好的基地,甚至那两座矿,他们只知道北通城有矿,具体位置在哪儿,是不晓得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将这些消息曝出来换取自身更好的待遇。
蛮族大首领本没有将北通城的残民放在眼中,当初攻打北通城的时候,他下的命令是屠城。
手底下的部落首领留下一些俘虏,他并不会当回事,也没有想要关注的想法,身为整个蛮族最高领袖,他极度自傲,尤其是在打下北通城,完成了父辈也无法达成的成就后,已经达到了目空一切的地步。
而那些部落首领,在得知两座矿山的存在后,更加刻意的隐瞒了北通城奴隶的消息,想从中谋取一些利益。
但是现在不说已经不行了,如果手下的战士全部被大首领调走,那他们两个部,就彻底败落了,女人孩子很快会成为其他部族的战利品被抢夺一空,别说首领之位,他们连命都保不住。
不过他们还是藏了个心眼,只说了望乡城等几个大基地的情况,依旧藏下了矿山的事儿没说。
大首领沉吟片刻,转向一直待在他身旁悄无声息的鹰:“你看见过那支队伍吗?”
鹰从头听到尾,自然知道他说的是哪只队伍,她点了点头,说:“见过,战斗力很强,队伍中有很强大的神射手,无法靠近。”
大首领脸上郁色更深,底下的部落首领有的多少了解过一些大安朝其他地方的情况,有的根本就跟大首领一样,始终盯着的是曾经的一国之都帝京。
这是所有蛮族人的心病,在他们看来,帝京是大安朝最大最繁华象征意义最高的城市,只要占据了帝京,其他的都无所畏惧。
谁也不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甚至听都没听过的望乡城是哪来的。
至于夏琛他们担心的,这些人会因为派出去追击傅氏铁骑的队伍被消灭,仓皇之下逃窜回草原,实际上根本没有任何一个蛮族人会这么想。
这是因为他们未曾去过草原,接连的寒冬烈日,草原上的环境实在太恶劣了。
北通城还能种点儿屁果,草原上连草都快长不起来了,最缺粮食的时候,蛮族人连草根都挖出来吃了。
居住环境更是别提了,帐篷哪有屋子暖和,更何况他们引火取暖的燃料也不足,很多蛮人都是在漫长的冬季被冻死的。
等他们占领北通城之后,立刻就把这个建设完备的城市当成了囊中之物,城里的房屋,都已经分给了蛮族人居住。
让他们退回草原,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大首领,咱们现在该怎么办?”一个忠于大首领的将领主动道:“我愿带兵,替大首领杀了傅氏的骑兵!”
“不。”大首领举手制止,他冷笑道:“不就是一支骑兵吗?我便是不管他们,他们又能如何?”
是他想岔了,他们已经不是深居草原,抢掠一番就撤的时候了,他们现在有了自己的城池,只要他们守着这座城,那区区一千多的骑兵,难道敢来攻城不成?
他可还记得,当初他们蛮族为了攻打傅氏父子守卫的城池,发出了多大的代价。
其他人顿时也回过神来,纷纷恭维道:“首领英名!”
以前都是他们辛辛苦苦攻城,现在终于轮到他们守城了!
他们还有数万蛮族战士,而攻城,可自来要比守城困难,需要更多的军力。
找到了应对的方法,大首领的怒火总算平息了一些,但是一想到那支始终没能消灭的傅氏骑兵,他心底依旧压抑着丝丝郁气。
不过没关系,总有一日,他们会像攻破北通城一样,将帝京也攻打下来!
彻底放弃追击后,蛮族干脆紧闭城门,愉快地在城中吃吃喝喝享乐起来,北通城别的不多,屁果库存还算挺充足的,这些蛮族人草根啃多了,吃点儿屁果就当成好东西,放屁啥的,本来蛮族人体味儿就重,他们也就更加不在意了。
大首领倒是下了命令,让他们修葺被破坏的城墙城门,但是蛮族以前根本没有城池,他们都住帐篷,没人会修,被派去的蛮族人,都磨磨蹭蹭磨洋工,混吃混喝不当回事。
这样又过了半个多月,只出不进,城里的物资被消耗了一大截,首领将鹰派出去,并没有看见傅家的队伍,他们便以为,傅眕已经带人回帝京了。
“干活儿了!把那些胆敢偷袭我们的大安人都抓起来,抢走他们的粮食和女人!”
这就是蛮族的习性,他们打算去攻打那些中小基地,掠夺女人粮食,杀死男人和孩子。
说到打谷草这种活动,蛮族人可太熟悉了,每年缺粮的时候,他们都会来大安朝边境来这么一遭。
因为抢到的女人和粮草都是战利品,各个部落首领都十分积极,不需要大首领安排,他们自己就抢着出兵。
每个部族都安排了队伍出去,少的一千多人,多的数千人,其实攻打那些小基地用不了这么多人,不过是担心万一不小心撞见傅氏的队伍罢了。
这些队伍都各自挑好了目标,鹰早早的将那些中小基地的情报送了回去,一些比较富庶的基地,甚至引来好几支队伍的抢夺。
大首领和部落首领们毫不担忧地在城里等着战士们凯旋,十来只队伍,就算有倒霉的出了事儿,总不至于一支都回不来,所以他们一点儿都不担心。
一天、两天、三天……
所有的队伍都毫无消息,大首领顿觉不妙,立刻下令让鹰前去探查。
只过了半日,手下人仓皇撞进屋子,跌倒在大首领面前:“大、大首领,打…打来了……”
大首领一把将他揪起:“你说什么,说清楚,谁打来了?”
“傅、傅……”
“滚!”大首领一脚将这连话都说不清的废物踹倒,健步往外走,很快从其他人那里得知具体情况。
“大军围城?!”
大首领觉得不敢相信,帝京大概情况,他已经派鹰去探查过了,哪来他们说得那么多人,难道帝京还能倾全城之力来攻打他们?他们的基地不要了?
就这么一会儿,从得到消息到骑马赶到城墙处,不到半刻钟,守城的蛮族士兵已经死伤惨重。
一眼看去乌泱泱看不到尽头的人头,让蛮族大首领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他们的敌人,好像真的比他想象的多。
“怎、怎么会这么多人……”听到消息赶来的其他部落首领,额头的汗已经冒出来了。
“鹰呢?!”大首领虎着脸环视一圈,急怒吼道。
鹰被他派出去探听消息,这么多敌人,竟然没有回来给他汇报!
“大首领,你看!”旁边的一个部落首领突然指着天上说。
大首领循声抬头,却见天空中有一道翱翔着的飒爽身影,巨大的白色羽翼展开,阳光下仿佛一对光翼。
“那不是鹰……”大首领脸色漆黑,天空是鹰的领地,现在多了一个不明异人,那鹰呢?
作者有话要说: 细娘:比谁翅膀大比谁飞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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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9 章
、 蛮族大首领没有太多时间关注下落不明的异人下属, 城外的大军中, 突然被推出几辆投石车。
这是大安人的攻城器械,可以投掷巨大的石块, 砸进敌军中, 将人砸死砸伤。
大首领迅速下令道:“散开, 注意躲避!”
投石车杀伤力是还不错, 如果用来打人的话, 可惜精度难以掌握,曾经他们蛮族也缴获过几辆,用着不顺手,便扔去一旁了。
听见首领命令的蛮族士兵立刻四散开来, 不知为何,攻城的大安人竟然也攻势一缓, 靠近城墙的战士, 纷纷往后撤。
蛮族大首领顿觉摸不着头脑,难不成这些大安人并不是一伙儿的?他们是怕被误伤?
还没等他想个明白, 投石车已经启动, 抛掷出几块并不大的黑黢黢的“圆石头”。
大首领心中更是奇怪, 这石头这般小,能砸得中……
巨大的轰响声,伴随着城墙垮塌的声音接连响起,脚下一阵震动,大首领靠着出色的平衡能力稳住身体,一双牛眼瞪得圆鼓鼓的, 满眼的不敢置信——
他的城墙,垮了?!
就那么几颗不算大的黑石头,直接炸掉了一半还多的城墙,上面站着的蛮族士兵都摔了下去,有的被埋在城墙砖下,可能已经砸死了。
战场上发呆最要不得,就这么愣了一会儿,第二轮投石车已经开始投掷了,大首领躲之不及,合身扑向拐角处,抱头护住脑袋。
下一秒,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当然,大首领是不知道这是爆炸声的,他只觉得像是雷声炸在了耳边,险些把耳朵震聋了。
不光大首领不知道这是夏琛派人投掷的轰天雷炸了,其他蛮族士兵也不知道,这声音太像落雷了,不怕人类而恐惧天罚的蛮族士兵顿时慌成一片,拥挤着推搡着,甚至有人直接跪下开始祈祷。
轰天雷依旧无情落下,不管是逃跑的还是跪地求饶的蛮族士兵,通通被轰上了天。
掀起的碎石块砸落在大首领的身上,城墙垮塌,他摔了下去。
随即听见有人从他身旁爬起,叫喊着让人保护他,边喊边往城里跑,听声音是某个刚才跟在他身旁的部落首领。
常年养成的做战经验让大首领没有急着跑出来,他趴伏着没动,心里默念了几个数,还没数到十,又是接连的爆炸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轰隆声不停,大首领觉得耳朵嗡嗡直响,不知道是是不是他的耳朵出了问题,后来除了爆炸声,他完全听不见其他声音。
没有他蛮族勇士的战斗声,连说话声逃跑声都没有,只有突然响起的震天的喊杀声,但那是大安人的声音。
大首领更加不敢动了,他被埋在碎砖石下,透过缝隙,看见大队的人马从他面前身旁,甚至是踩着他跑过,他一动不动,假装自己跟旁边被炸成几截的部落首领一样,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他装得非常认真,可是倒霉的是,一只脚正好踩在他头上,一脚把他的脑袋踩了下去,磕在下面的碎砖头上。
他顿觉鼻子一痛,鼻骨好像歪了,鼻血横流。
即便如此,他依旧一动不敢动,装死地等所有大安人全部冲进城去,他才有机会逃跑。
一直等到鼻子被踩断了,背上被踩了不知道多少脚,肋骨好像也断了两根,耳边的马蹄声脚步声才越来越少,离他越来越远。
大首领悄悄松了口气,刚想找机会爬起来逃跑,却听见有大安人的说话声,他吓得一个激灵,又老老实实趴了回去。
他听不懂大安人的话,趴在坍塌碎砖下也只能看见眼前的一小块儿地面,自然也就不知道,现在北通城外还留着近万的兵马,将北通城层层围住,势要将所有蛮族人围杀在此。
而此处留守的将领,恰好是曾经傅将军从边关带回的守将之一,他熟谙战场套路,眼看着同伴们冲进城中斩杀敌人,心痒难耐,干脆点了两队士兵,让他们看看有没有没死的漏网之鱼。
这两队士兵便在城墙废墟中翻找起来,看见蛮族人的尸体,只要脑袋还在,不管手脚是不是炸飞了,立刻补上一刀,还真发现了好几个跟大首领一样装死的人。
一路搜查到大首领这里,眼看着逃不过去了,大首领悄悄拔出随身携带的短匕,眼神阴狠,在一个士兵翻找过来的时候,突然冲出去,从上往下,匕尖上撩,朝着他喉咙捅去。
这一刀若是捅实了,这个小战士必死无疑,可大约今日真是大首领的必亡日,散落了一地碎砖石的地面凹凸不平,大首领飞身而起时,恰好踩中了一块石头,脚下不稳,匕首偏了两分。
而小战士身旁的战友,用尽全力撞了他一下。
但是大首领这拼死一击,力道十足,哪怕没捅中脖子,也从胸口拉到肩膀,扯出一条巨大的伤口。
立刻有人冲过来扶住伤者,也有战士举着刀剑朝大首领砍来,蛮族好战,能当上大首领的人,武力值便是在整个族群中,也属于高端水平。
他以一敌众,临死前倒是战出了作为一族首领的风采,可惜到这时,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双拳难敌四手,蛮族大首领再骁勇善战,也抗不过一群配合默契的战士,在连伤几人后,他被砍翻在地。
一个士兵举刀要朝着他脖子砍去,却被领兵的将领喊住:“等等。”
战士们一脸不解,将领上下打量了一番满脸是血,鼻歪眼青狼狈不已的大首领,冷笑道:“这可是条大鱼,最起码是部落首领往上的级别,就这样杀了,便宜他了。”
他以前就是边关的守将,见多了蛮族人,哪怕不认识大首领,却认得他身上的衣服配饰,这样的一身,可不是普通蛮族人能穿得起的。
于是大首领立刻被捆了个结结实实,为了防止他咬舌自尽,战士们不知道从哪摸出来一块臭熏熏的布把他的嘴塞了起来。
这边活捉了敌方头领,城里却还打得热火朝天。
不得不说,夏琛给出的那十多颗轰天雷效果实在太好了,不但把城墙给轰塌了,省了攻城的力气,还把蛮族战士的军心给打散了。
此次大战傅眕傅瞻兄弟都来了,帝京有傅将军坐镇,也算无后顾之忧。
这两兄弟都是善战之将,见机行事,立刻安排了一些会说蛮族话的士兵,大喊着“天谴、天罚”之类的话,吓得蛮族士兵更加畏惧,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
更倒霉的是,当时很多部落首领和大将,都跟着大首领一起上了城墙,然后被炸死在了城墙上。
缺少了有效的领导,蛮族士兵变成了一盘散沙,联军们从城门大量涌入,看见蛮族人便杀。
蛮族人倒也彪悍,害怕是害怕,被打到头上,还是会拔刀反击。
他们天生体壮善战,尤擅骑射,可惜这城里根本没有给他们骑兵施展的余地,倒是围攻而来的联军,互相配合,以多打一,战果斐然。
蛮族大军本有十万出头,然而先是轻敌,分兵后被几个基地坑掉一万多,后来派去追击傅眕队伍的两万兵马,被傅眕联合温束还有其他北地的基地,在拖延时间的过程中慢慢消耗掉了。
之前以为傅氏骑兵已经离开,派出去到各个基地打谷草的一万多兵马,直接被联军给杀了个片甲不留。
也就是说大战还未开始,蛮族已经少了近一半的兵力,现在城中只剩不到六万的战士。
而联军这边,几大基地加上各个基地送过来的人手,足有近八万人。
虽说是以多打少,但蛮族据城而守,且战士多英勇善战,联军方并不具优势。
偏偏他们那边有个天选之子夏城主,开局炮轰,城墙上的守军死伤殆尽,别说城门了,城墙都垮了。
也是因为本来北通城的城墙就坏了,换了望乡城,这些轰天雷下去,城墙不一定扛得住,但绝对不会塌成这样。
没了地利,因为首领死的死抓的抓,人和也没了,联军们气势如虹,追在蛮族士兵身后杀。
这中间也有一些极亮眼的人物,比如傅氏兄弟的战阵,他们手下的队伍尤其擅长配合,冲击围剿分割,只要被盯上,很快就会被鲸吞蚕食,少掉一大片人。
还有各个基地派出来的异人,那对风沙组合不敢随意刮龙卷风,怕误伤友军,干脆只在刚刚遭遇蛮族队伍的时候用,先糊眼睛,然后旁边的士兵趁机就冲上去一通猛砍。
还有用毒的异人,一挥手倒下去一大片,不过这位的异能大约不能持久,放到一波后就被战友们护着到后方调养去了。
打得最畅快的要数望乡城的队伍了,尤其是夏琛身边的护卫队。
所有望乡城的队伍,每个大队都配有夏琛分发的昏睡包。
这是研究所根据夏琛提供的催眠花开发出的新型战略物资,效果不如睡眠花强势,使用方法也不同。
它像一个沙包一样,投掷在人群中,以投掷中心为圆心,向周围散发使人头脑昏沉想睡觉的气味。
这种昏睡包不像催眠花一样能让敌人直接倒地,但是头脑昏沉反应变慢已经是非常强力的debuff了,尤其是在战场上,晃一下神就是死。
而且昏睡包也不像催眠花需要专门提前服用花瓣,薄荷之类提神醒脑的东西提前在鼻下抹一点儿,便能让望乡城自己的士兵们轻松防备不小心中招。
作者有话要说: 夏.天选之子.琛:二营长,把我的意大利雷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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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0 章
先扔昏睡包, 把敌人搞迷糊, 然后再冲上去打,就像打游戏的时候欺负网速跟不上掉线的敌人一样痛快。
这还不算,敌方挂着减速晕眩, 望乡城这边,每个大队还配着书生道士。
书生们高念诗词文章给战友们增加士气, 以文气增强他们的战斗力, 道士们符咒狂甩,烈火符寒冰符五雷符换着来, 敌军一会儿被烧一会儿被冻还有的直接被电成爆炸头。
这还算好的,最起码蛮族战士还有机会跟敌人过上两招,夏琛那边,简直快成了真空地带。
温束说到做到,他把总指挥权扔给了傅氏兄弟,自己带了一队精英守在夏琛身边。
夏琛实在是憋得狠了, 魔法书在面前哗啦啦直翻,卡牌不断飞出,他周围的战士, 不管是不是望乡城的,先通通给种上一个大蘑菇,让战士们力气大增。
雪绒花已经不止是只能在地面铺一层薄冰了, 几张最高级进化卡一起扔出去,直接把一群蛮族士兵脚给冻在地上,无法移动, 立刻成了活靶子。
除了雪绒花,还有缠藤,被他控制着捆绑骚扰蛮族战士,搞得这群彪形大汉烦不胜烦,暴躁得恨不得冲过来砍死他。
砍是砍不到他的,温束把自己的如意棒——夏琛取的名字,说是能随心意变成想要的武器,所以叫如意,他一边取名一边笑,温束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见他开心,便由着他了。
他把如意棒变成一杆长.枪,枪尖笼罩的范围内,没有一个蛮人可以踏足。
蛮人便是再善战,一身**凡胎,哪比得上僵尸的铜皮铁骨。
温束连僵尸都能一枪捅个对穿,更别说几个蛮族战士,根本没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他将夏琛护得严严实实,凡是敢靠近的通通一枪了结,夏琛毫无顾忌地甩着卡牌,两人配合得默契无间,杀伤力惊人。
因为卡牌特效,夏琛出手就显得举重若轻仙气十足,又好看又神异。
而他不远处的杨繁,就跟他是完全相反的画风了。
杨繁的异能,类别上讲可以说是精神力,也可以说是念力,跟萱娘的异能是一个种类,只是侧重方向不同,功能也不一样。
萱娘的异能是侦查辅助向,杨繁是能纵物,用自己的精神力操纵人或物品。
他的异能往辅助方向开发也可以,使用方法要比萱娘更多样化,但这显然不是他的意愿,他想要的是变强,能给他哥哥报仇。
光靠他爆发之初那样,把人浮空,实在没办法造成太大伤害,就跟那个没站稳的大夫一样,顶多崴下脚。
后来夏琛根据自己以往看的各种电视电影,给他出了个主意,弄了一堆刀片让他操纵。
果然有用。
只是这种方法,对人精神要求极高,起初杨繁控制力不够,只能从一个刀片开始,后来跟着井生锻炼了一段时间,学习使用自己异能的同时,加强对控制力的锻炼。
他勤奋又有天赋,很快取得了不斐的成绩,从一片刀片慢慢增加,现在已经能一次操纵五六片。
夏琛还特意拿了一些兵器果,加上盐城送来的特种合金,让兵工厂给他打造了一些专属的武器,形制上有点儿像回旋镖,成人掌心大,轻薄锋利。
因为个头小,打了十多把回旋镖也没用到一把正常刀剑那么多的材料。
这种武器一般人用危险且不方便,又短又小,不方便拿捏,近战吃亏,扔出去的话,怎么回收是个问题。
可是对于杨繁来说,这武器就再合适不过了。
体积小重量轻,对于他的精神力来说负担小,限制他能操纵的回旋镖数量的不是他异能不足,而是控制力不够,每多一个回旋镖就得多分一份精神,这对杨繁来说也是一个考验。
对于心怀仇恨的少年来说,报仇是他促使他变强的巨大动力,尤其是在来北地的路上,杨繁几乎除了每天短暂的睡眠时间,连吃饭都不忘操纵着他的回旋镖。
有时候练得狠了,精神力消耗殆尽,别的异能者比如南哥儿,用光了异能顶多身体酸软无力,他就头疼。
一张小脸儿疼得卡白卡白,咬牙忍着,忍过了疼劲儿继续练,他哥的仇还没报,他不能停。
付出是有回报的,高强度锻炼换来的是可操纵的回旋镖数量增加到九枚,夏琛见过杨繁训练,一串回旋镖绕着少年来回旋转飞舞,速度迅疾无比,飞射出去时宛如一道银光。
而此时,这一道道银光仿佛死神的镰刀,银光闪过,正作战的蛮族士兵只觉得喉间一凉,甚至连痛感都没多少,喉管已经被切开,大股大股的鲜血伸着被割开一条大口子的喉咙里流出来,没一会儿人就不行了。
九枚回旋镖在蛮族战士里来回穿梭,肆意收割着蛮族战士的生命,而刀光的主人,一脸冷漠的站在远处,眼神里不见喜悦亦不见恐惧,只有深深的悲痛。
他杀再多的蛮人,他哥也回不来了。
这场战斗,除了杨繁,还有许许多多的北通城残民参加。
有跟杨繁一样商队里的成员,所有的护卫人员都跟着夏琛的大军一起开拔,有当初被傅眕温束还有其他基地人救下的逃民。
他们的当初仓皇逃出,被追杀被欺凌,如今回到自己的城池自己的家,举起刀剑,刺进入侵者的胸膛。
细娘在北通城上空盘旋着,居高临下,她看见被打蒙的蛮族人往一起聚集试图突围,便低飞过去,往人堆里扔一颗轰天雷。
几次下来,蛮族人终于发现了,但凡他们聚集在一起的人数多了,便会被炸飞,反而是跟大安人作战的地方安全一些。
可是那些手段繁多的大安人,他们根本打不过,聚在一起是死,单独冲杀也是死,一下子就没了活路了。
倒是有小队人马趁机出逃,不想城外竟已经被层层包围,他们冲出去,正好一头撞上等的心焦的围城士兵。
大家伙儿听着里头战友们打得热火朝天,正手痒心痒,这些想跑的蛮人,被一哄而上,争抢一般地瞬间撂倒。
打到最后,蛮族战士发现身边战友越打越少,敌人越打越多,孤军奋战最消磨斗志,胆气一消,手上的动作就慢了,反而死得更快了。
尤其是当他们发现,自己好不容易砍伤了敌人,受伤的人瞬间被战友掩护着撤退,从随身带的荷包里或者怀里掏出点儿什么药粉,往伤口上一撒,血不流了!
他们呢?什么都没有,受了伤顶着,别说药了,连撤退休息都不可能。
更惨的是,没药就算了,他们的武器还拼不过人家,两刀对砍,明明是他们蛮族勇士力气更大,偏偏武器不给力,直接被敌人的刀给崩断了。
蛮族战士越打越没劲儿,联军们却越战越勇,受了伤的撒点儿药,完了继续往前冲。
那些异人本来杀伤力就大,夏琛还给他们提供了望乡城特产的蓝药,算是此次围剿望乡城贡献的物资之一。
蓝药名字不起眼,但是好用啊,异能耗尽磕一瓶,不说异能补满,补个大半儿是有的,异人们立刻又风风火火的冲上去再狂甩一波异能,收割机一样打下去一大片。
其实夏琛还觉得挺奇怪的,按照比例来讲,蛮族怎么也不止那一个异人,就算他们的异人比较少,也不至于只有一个啊。
所以攻城之前,他还特意叮嘱过,一旦发现有搞不定的杀伤力极高的异人,立刻撤退去喊能对付的人,比如傅瞻温束等等。
普通人对上异人有多吃亏大家都知道,既然如此,当然不能拿普通士兵的命去填,他们这边高端战力可一点儿不缺,没带怕的。
可是一直打到蛮族消极抵抗差点儿跪地求饶,都没见到一个多出来的异人。
夏琛是不知道,蛮族当然不止鹰一个异人,他们异能超强的异人还挺不少。
可是蛮族跟大安人不一样,他们对武力极度崇拜,奉行强者为尊——当然,大安人也是强者为尊,不过不光看武力值,头脑才学能力出身都能影响其地位。
蛮族只看武力,打的赢的就上位,输者臣服。
蛮族大首领好不容易死了伯父全家老小,又靠着王族里面顶尖的身手当上了大首领,还没来得及建功立业创造辉煌盛世,末日来了。
手底下出现好些特别厉害能打的异人,偏偏大首领是个普通人,幸好那会儿秩序还没彻底混乱,他手下还有忠于他的勇士,刚刚觉醒的异人们也没有直接挑衅大首领的勇气。
于是他干脆找了个由头,让这些异人互相比斗,胜者晋升高位,给封赏给地位,激得这些没什么头脑的异人拼死厮杀,最后就直接互相拼死了。
也有一些小部落的异人来晚了没赶上这送死的机会,可是后来局势越来越混乱,大首领地位不稳,干脆把这些人也坑死了。
蛮族人大部分不读书不识字,大首领作为难得的一个有头脑的人,成功坑死了会动摇他地位的异人们,坐稳了王位。
只留了一个没什么战斗力只能搞搞侦查的鹰,这还因为鹰是个女人,蛮族女人地位低下,是绝无可能成为首领的。
夏琛是怎么也想不到,此战如此顺利,还得归功一部分于已经成为俘虏的大首领。
这位做好事不留名,自行清理掉了本来应该最难打的异人,让联军们欺凌弱小一般,将号称善战之族的蛮族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作者有话要说: 打完了,氪金欧皇玩家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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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1 章
夕阳如血, 薄红的余晖洒在残破的城池上, 将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的城市笼上一层血红的光晕。
夏琛骑在马上,脸色有些苍白,鼻间是挥之不散的血腥气,昭示着这一战有多激烈。
身旁有战士在收拾战场,北通城原就是北地的守城, 城墙虽建得高, 城里头的设施却很一般, 街道也不像望乡城一样铺了青砖或者石板,就是普普通通夯实的土路。
路面被血水浸泡了一整天,又被来回踩踏, 已经糊成一团,厚底的靴子踩在上面,带出轻微的吧唧声,混杂着血水的泥水向四周溅射。
温束看出夏琛的不适, 驱马向他靠近, 想伸手探一探他额头, 突觉自己手上不知何时也溅了几滴血。
他背过手, 拿出一个水带, 倒出清水洗手,边洗边说:“是不是受不了血腥气?那边的房子已经清理过一遍了, 先去歇歇?”
夏琛摇摇头,他其实没那么娇气,战争也经历过几回, 只是没一次见着这么多死人,稍微有点儿不适应罢了。
他见温束一只手洗手别得慌,干脆把水带拿过来,侧着身子,慢慢倒水给他洗手。
旁边有一队认识他的战士经过,嬉皮笑脸的向他讨水喝,夏琛顺手把只用了一点儿的水带扔过去。
那战士接过,大声道了声谢,仰着脖子猛灌了几口,然后递给战友,一人喝两口再传给下一人,没一会儿那水带就不见踪影了。
夏琛也没在意,本就是消耗品,他干脆从自己空间里掏出一些水和即食口粮,分给连续战斗七八个小时的战士们。
他此行虽然没带孟明峻和易杉,但带了一个叫冯良才的,是后勤部门的主管,一个三十来岁的普通人,加入望乡城的时间也很晚,却能后来居上成为行政厅高层之一,得到这个油水丰厚的职位,可见这个人的本事。
除了冯良才这个文员,守卫军团里他还带了易杉的契兄巫奇,这是个天生的战士,现在已经是守卫军团的副团长之一。
这一文一武两位,都极为能干,夏琛刚散完一轮水,冯良才已经安排人送来了吃的喝的,让战士们轮着先吃点儿喝点儿垫一垫。
夏琛在战场上没转悠多大一会儿,就有人来喊,说其他几个主事人找他有事。
夏琛和温束打马赶去,其实也不是其他人找他,而是仗打完了,几个领头人约着碰个头交流一下情况。
此战傅氏兄弟为总指挥,他们本来就是这一行里的顶尖人物,唯一能跟他们争上一争的温束,只顾做夏琛的私人护卫,连着手下的兵一起扔给他们了,其他大基地小基地更没有争夺的资格,乖乖交出指挥权。
傅瞻因为有异能,冲杀在前,前锋军还能看着点儿,大军全交给他二哥了。
傅眕总领全局,从打完一直忙到现在,终于有时间坐下跟其他领头人说一说战后情况。
此役歼灭蛮人战士六万余人,有几百蛮人冲破围军逃了出去,但被细娘盯住了,傅瞻领了两千骑兵跟了上去,定能将这支残兵消灭殆尽。
联军伤亡较之蛮人不算太多,但也战死近万,重伤轻伤不计其数。
对此,夏琛主动提出,望乡城可负担一部分伤药,另外各个基地若要购买再生胶,皆可半价而售,唯一的要求便是,这些再生胶必须用在因此战而残的战士身上。
其他几个基地来的都不是城主,跟夏琛说话的时候天然矮一头,但是这种事他们也是能做主的,而且是自己占便宜的事儿,他们当然不会不同意,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报完战损,傅眕又提了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除了那些直接被杀死的蛮族战士,他们还抓获了很多蛮族女人和孩子,加起来也有近万人。
有的女人和孩子在抓捕过程中反抗激烈,被受到“凡有反抗就地格杀”命令的战士们直接杀了。
便是如此,还剩下好几千人,蛮族少年十岁出头就能骑马射箭,十三四岁就能成为正式的战士,这剩下的孩子,年龄都很小。
至于那些女人,大约是因为末日里女人死的太多,蛮族聚在一起后,所有的女人也都被收拢了。
除了那些被首领和部落首领们看上,单独带走的,其他女人都住在一起,洗衣做饭什么的都归她们,同时还是蛮族战士泄欲的对象。
这样的两类人,怎么说呢,蛮族屠村屠城干得多了,不知道杀了多少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孩童,并且从未感到愧疚后悔,甚至以此为谈资。
对待这样的族群,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杀掉他们的女人和孩子,甚至连报复都谈不上。
但是正因为傅眕夏琛还有联军的领导层以及战士们,都心存良知,反而会在下手时狠不下心,受到良心的谴责和折磨。
然而不杀他们,那就是给蛮族留下根,难道等这些孩子长大了,再来报复他们吗?
一谈起这种话题,杀说不出口,放了肯定不行,在座的都纠结不已。
傅眕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按照他的意思,都杀了了事。
他的家族跟蛮族战斗了太多年,实在太了解这个种族凶残的特性,他们记仇且善于隐忍,一旦放过这群小崽子,过个十来年,又是一场灾祸。
不过毕竟是几个大基地一起出兵,这种事总不能自己直接做决定,所以才拿出来询问其他人的意见。
傅眕简单说了一下自己这方的意见,他没有说太多,以免给众人造成一种他想要报私仇,所以极力劝说其他人灭杀蛮族全族的印象。
夏琛记得临走前他爹的叮嘱,虽然心中还是不舒服,但也表态,站在傅眕这边。
盐城和海源基地,以及大大小小基地代表,有赞同有反对。
几千条人命,也不是说直接投个票就能决定,夏琛听他们争论了半天,出声打断他们:“我觉得,怎么处置这些俘虏,我们说了不算,应该交给北通城的幸存者们,大家觉得呢?”
众人皆沉默了一阵,最后都认同了夏琛的办法。
毕竟,北通城残民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原不原谅的,他们没资格替他们做决定。
北通城活下来的人不多,他们主要的领头人有两个,一个是疤三,一个是杨繁,这两个之前虽然不是北通城能说得上话的高层,但一个是很得大首领信任的下属,一个的哥哥是高层之一,其余人都很信服他们。
本来这次开会,也叫了他们的,可这两个都忙着没来。
于是大家决定之后把这些人交给他们处理,转而讨论起下一个话题。
傅眕说,除了这些蛮族的女人孩子,他们还抓到很多原北通城的幸存者,里面大多数是女人,蛮族没有杀死她们的原因不言而喻。
傅眕含糊略过了这些,在座的都是男人,不管是同情或者其他,再谈起这些话题总归不太好,他主要想说的也不是这个。
这些女人里,有一些人主动投奔了蛮族人,或是为了活命或是为了其他目的,总归有些难辨真心。
除了这些女人,还有一些明确投敌当了奸人的北通城幸存者,他们本来想混在联军战士里,结果被揭发了,全扣了下来。
这些肯定是要杀的,大家都没什么意见,想来疤三和杨繁也不至于会原谅一群背叛者。
最后又商量了物资置换的问题,都是各个基地间商讨的,花了一些时间,但没什么大矛盾需要公开讨论。
夏琛趁着其他人正聊着,拉着傅眕到一边问:“那些女人在哪?”
傅眕疑惑:“哪些女人?”
夏琛有些尴尬:“就北通城那些……”
不待傅眕发问,他主动道:“你也晓得,我这次带了医疗兵的,里面有女孩子,让她们去帮着看看。”
因为夏琛的一力支持,望乡城的女孩子也有了学习的机会,下一代里面,涌现了很多优秀的女孩儿。
当初早早筹备起来的医疗室,现在已经扩大了好几倍,除了城属的医疗院,还有专门培养的医疗兵。
医疗兵有男有女,起先也有看不起女孩子欺负女医疗兵的兵痞,皆遭到重罚,有个试图对女医疗兵不轨的,直接被判了死刑,夏琛亲自签的判书。
当时也有人对此不满觉得判罚太重的,夏琛二话不说全撵了出去,强压之下,哪怕再不老实的也得憋着,渐渐就没人敢打坏主意了。
仗打得多了,见到医疗兵们不顾脏污兢兢业业替他们治伤包扎伤口,渐渐也对医疗兵改观,好些战士动了心,主动追求起医疗兵来,还真凑成了几对儿。
话说回来,这次夏琛也是带了医疗兵过来的,那些女人糟了难,受了伤也没法治,好不容易把人救下来了,总不能再让人病死。
傅眕一听,顿觉他这个想法很好,就将地址告诉他。
夏琛记下来,打算自己直接去找医疗女兵们说一下情况,少转一道口也少些是非。
他急着办这件事,就喊温束一起先离开了。
两人刚出院子,一个士兵着急忙慌地跑过来,一见到夏琛,就急得不行道:“夏城主,杀人了!”
夏琛:“……”
“你说清楚,谁杀人了?杀谁了?”
士兵急道:“就那些俘虏,傅将军派我们看守俘虏,那些北通城的幸存者,冲过去杀了好多人,还有那个使飞刀的少年郎,他都快把那个啥首领给切片啦!”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想不出作话,我打算给你们讲个笑话——翻了一哈我手机里的段子,发现没有图片么得灵魂。
算了,不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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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2 章
傅眕夏琛他们开会讨论了好久的问题, 算是白讨论了,等夏琛他们赶到的时候, 那些俘虏已经被杀的没剩几个了。
动手的不光是那些参战的北通城残民, 还有同样沦为蛮人俘虏的北通城的那些女人们。
她们拖着满是伤痕的残破的身体,用能找到的一切工具,不管是石头、棍子,甚至是用自己的指甲牙齿, 疯了一般去对付那些被抓来的俘虏。
夏琛过去的时候,正看见一个蛮族女人要护着孩子,被疤三一脚踢开, 一个跛着脚满身鞭痕的女人杀死了那个孩子, 石头落下,女人放声大哭:“你们杀了我的孩子, 凭什么让我放过你的孩子!”
夏琛和听到消息赶来的傅眕等人皆默然无语,就连方才反对将俘虏全部杀掉的人,此时都说不出什么话来。
他们沉默地看着这场复仇行动,那些原本满怀怨恨的男人们,或许是在战争中已经发泄出了心中的恨,此时倒是能稍微平静一些。
他们不再主动出手,只护在那些发狂的女人们身旁,不让她们被反击的蛮人俘虏伤害到,看着她们通过杀死这些蛮人俘虏,渐渐从麻木中苏醒过来。
最后所有俘虏都被杀死了,满身血污的男人女人们, 跪坐在原地,任由血水浸透褴褛的衣衫,压抑的放肆的痛苦的悲伤的哭声响彻这片城市的上空。
夏琛心头憋闷不已,胸口胀疼得难受,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斯人已逝,留下的人却沉浸在痛苦中久久难以走出。
原本末日里,大家都已经看淡了生死,习惯了离别,可是这种明明扛过了天灾,却没躲过**的死亡,才更叫人惋惜并难以接受。
夏琛别过头,不忍再看,稍微缓和了一会儿心里难受的情绪,叫来冯良才,让他给这些北通城的残民准备一些吃的用的。
他注意到,很多女人的衣服已经破得不成样子,有的只披了一件明显是从男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可以说是衣不蔽体。
他让冯良才准备一些衣服送过去,要是没有合适的,就去医疗女兵那里问问,匀一些换洗的衣服出来。
说着他又想到叫医疗兵来给她们看伤的事儿,只是现在她们明显情绪过于激动,恐怕不会太好接近,便只找了女兵里管事的叮嘱了两句,让她们找合适的时间去帮着看看。
医疗女兵都是望乡城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虽然是女孩子,但也没少上战场,见过的伤和血比一般战士多多了。
但是看见这些女人,但看她们裸露在外的伤痕,就已经让人觉得心惊不已。
她们都是女人,更加同情怜惜这些糟了大难的可怜人,纷纷贡献出她们用得上的生活用品,衣服也挑好的给她们送去。
联军里除了望乡城有女兵和医疗兵,其他都是大男人,让他们去接触这些现在还很敏感的女人不太合适,夏琛干脆就把交流的任务交给女兵们了。
转回这头,跟女兵队长说完,夏琛想起那个来报信的小战士,似乎提起了杨繁。
可这会儿在这也没见着人,他把那个小战士叫来,问他具体情况。
小战士引他去隔壁院子,蛮族大首领因为身份特殊,是单独关押的。
夏琛还没走进去,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温束虽然跟在他旁边,但个头比他高眼神比他好,老远看见情况不对,抬手就捂住了他的眼睛。
“怎么了?”夏琛没有急着去拨温束的手,子笺不让他看,肯定有他的道理。
温束抿了抿唇,院子里那人已经不成人形了,元宝看见准得害怕难受。
他眼神凌厉地瞪了带路的小战士一眼,看得人脖子一缩不敢说话。
“俘虏死了,杨繁不在这。”温束没有回答夏琛的问题,也没想给他描述院子里的场景,不然他蒙他眼睛干嘛。
这里血腥气太浓,哪怕看不见,夏琛也猜到不会是什么有意思的场景,他也没想找虐。
既然杨繁不在,他去别处找找就是了。
问了一下带路的小战士,年轻人不敢再把他随便带,低声嘟囔道:“我也不晓得,刚还在这……”片人呢。
夏琛让小战士先走了,又问了几个在这边巡逻的士兵,总算问出了杨繁的去向。
原来杨繁也不是平白无故来折磨蛮族大首领的,他从傅眕的队伍里找了个懂点儿蛮族语言的老兵,带着一起过来,逼问是哪些人把北通城的那盆喇叭花献给他的。
因为按照夏琛当时的描述,杀死他哥的直接凶手,就是那几个献花的人。
蛮族大首领也就是这会儿,才晓得自己当做奇珍留下赏玩的发光的花不一般,难怪他一直觉得那些大安人太过料事如神,原来根底在这里!
他如何悔恨就不用提了,连带着也怨恨起把花献给他的那几个蛮人。
恨是恨,但他更恨俘虏了他又灭了他族群的大安人,当然不愿意遂了杨繁的意,把那几个人的消息告诉他。
然后杨繁就直接给他上刑了,他没学过这个,干脆就拿自己最顺手的来,那些回旋镖他正使得溜的不行,说割皮绝不切肉。
以前被兄长庇护得严严实实毫无忧虑的少年,一拿起武器,手段冷酷残忍得让来帮忙的老兵都有点儿承受不住,可这能怨谁呢?若大首领当初不带领族人掀起这场战争,也不会有现在失去血亲后心性大变的杨繁,他更不会在杨繁手里受这个罪。
最终那几人的信息还是逼问出来了,其实大首领自己都记不太清了,他作为一族首领,想讨好谄媚他的人可太多了。
不过杨繁的疼痛记忆法着实管用,大首领从脑海深处挖出一丝丝信息,因为没办法确定,他干脆把所有有可能的人都报了出来。
也是巧了,这些人里恰好有一个是部落首领之子,投降后被俘虏了还没死。
这个人可没大首领那么硬气,杨繁的九把刀还没转到一圈,就帮着这个瘫在地上瑟瑟发抖的蛮族官二代记忆起死在他手上的杨茂。
“不、不是我杀、杀的,是普力砍的那一刀,尸体、尸体我不知道,好像全都丢去城外喂僵尸了……”
他声音越说越小,显然知道这个回答不会让他有好下场,但是对着杨繁的刀片也不敢说谎,说到最后已经一边说一边哭求起来。
杨繁双目赤红,心脏像是小刀来回切割一样,光想一想兄长惨死,连尸身都被抛弃,他就心疼得喘不过气来。
夏琛找来的时候,他正靠在原本属于他和兄长的家的院墙上,眼神悲伤落不到实处。
温束跟杨繁不熟,夏琛让他先不要过来,自己走过去,站在他身旁,静静地没有说话。
杨繁手里攥着一个做工粗糙的小猴子木雕,他是属猴的,那是小时候哥哥雕来哄他玩儿的。
他的家早就被蛮人占了去,里面属于他和哥哥的东西也早已经面目全非,他在自己房间的床底找到这个小木雕,拿在手里就没撑住,差点儿疼得站不稳。
“我家没了,我哥哥没了。”杨繁像是在对夏琛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夏琛没接话,就安静地听着。
杨繁吸了吸鼻子,说:“我得谢谢你,真的,都说大恩不言谢,哪能真就不说呢?我哥从来都不是这样教我的,我记得你的好,也得说出来让你知道,我肯定会报答你。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就我自己,你要是看得上,就带上我,随便让我做什么,我都能行……”
夏琛叹了口气,摸了摸他头发,这孩子成长得太快了,代价也太大了。
“别想这么多,你哥哥一定希望你能过得好,以后跟我回望乡城吧,你很优秀,能做的事也很多,不要妄自菲薄。”
感受到头顶温柔的触碰,杨繁眼眶一热,他想对夏琛笑一下,但是失败了。
他胡乱抹了把眼睛,有些哽咽:“你是个好城主。”
他有时候会忍不住想,如果他和哥哥当初是生活在望乡城,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惨事了?他哥哥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走吧,先回营地,事情还多着呢,你可别躲懒,得多帮帮忙。”
夏琛揽着杨繁的肩膀往外走,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些,他打算给杨繁多安排点儿事儿,也好让他分散一下心思。
温束在不远处等他,见着两人这个姿势走过来,很不满地把夏琛搭在杨繁肩膀上的手拿了下去,攥进自己掌心。
夏琛哭笑不得,略有些尴尬地看了不知所措的杨繁一眼,轻轻推了温束一下,嗔怪道:“安慰一下小朋友,这醋你都吃,醋缸吗?”
温束不以为杵反以为荣,瞥了杨繁一眼,淡定道:“怎么不吃?你是我契弟,牵着我便是了,他日后总会有喜欢的人关心他安慰他,你就别多事抢人家恋人的差事了。”
“说什么呢!”他看杨繁就是个没长大突然失去亲人的小孩儿罢了,夏琛没好气地捶了他一下,被牵着的那只手却没挣开。
被温束打了下岔,杨繁心里的郁气反而莫名地散了一些,他知道这两人关系,也没有觉得温束的话太过冒犯。
他偷偷看了眼两人牵着的手,心里隐约有点儿羡慕,羡慕这样亲密无间的感情。
三人并肩走在街道上,两人挨得很近,肩膀碰着肩膀,杨繁一个要稍微隔开一点儿,他最后回头看了眼自己住了好几年的家。
没有哥哥,那已经不是他的家了。
他攥紧了手里的小木雕,快步跟上走在前面的夏琛。
夏城主说,他可以跟他去望乡城。
哥哥说,让他不要回来。
他回来了,报完仇,就再也不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仗算是彻底完啦,然后离结局已经很近了,三五章吧,具体几章我也不清楚,有可能也没有三章,交代一下后续的一些事,把前面的伏笔也收一下尾,大家有想看的也可以提一下。
关于番外,我暂定的有两个,一个是前世,一个接大结局,如果有想要的番外这几天可以提哦,我琢磨一下怎么写。
最后提一下我的预收,点进专栏可见啦,下本开抱错那个,这本完了存点儿稿就开,收藏一下嘛,拜托拜托~
*
☆、第 223 章
末世第五年, 北通城遭蛮族突袭破城,两月后,四大基地带领其他中小基地组成联军, 大破蛮族,歼敌十万, 报北通城屠城之仇。
然而亡人已逝, 北通城连续遭遇三场大战, 最后一次连城墙都被炸塌了,再想重建, 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可惜剩下的北通城残民实在不多,光靠他们完全撑不起这么大一个基地,而且很多女人小孩儿被救下后,收拢在帝京或者其他北地基地中,再赶过来,途中又多变数。
最后征求过这些人意见后, 最终决定将这些北通城残民散入其他基地, 只要两方皆有意愿, 一个愿去一个愿留,这次便可直接跟着联军一起回基地。
仗打完了, 脑子转得快的难免想到那两座矿,现成的大馅儿饼,不肯一口亏得慌。
于是那些北通城残民一下子成了抢手货,尤其是像杨繁和疤三这样本身有点儿地位的,更是受到多方拉拢。
当然, 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心思。
那些中小基地,尤其是北地以外地方来的,距离远势力小,自认啃不动这块儿大饼,便也没多积极掺和,就跟着前头的大佬一起混,能喝点儿汤喝点儿汤,喝不上也没啥。
几个大基地,盐城和海源城有点儿想法,但念头不是很强烈,他们实在是离得太远了,没有开发的能力,主要目的是讨点儿好处,对于两座矿的归属倒没太过热切。
其中最有想头的,莫过于帝京另几大势力了。
他们地理位置优越,几个基地中属帝京离得最近,那矿本就在北通城去往帝京的方向,稍一盘算,开发起来比起北通城当初也难不到哪去。
而且对比一下,其他三个大基地都是一家独大,大首领/城主说一不二,哪怕话语权没那么强,最起码名头上是老大。
就帝京不一样,分裂成好几个势力,虽然每个都不弱吧,但是谁也不服谁,到现在还是分裂状态,平时多有内斗。
傅家人还算稳得住,他们专心练兵专心扩展势力,外有望乡城这个忠实盟友,内有整个帝京战斗力最强的队伍,发展得稳定又快速。
另几个势力不甘居于将军府之下,可也没什么好办法好机会改变这种状态,打打不过,拼资源比不上望乡城的强力输出,眼瞅着将军府一天天势大,另几个势力首领快愁死了。
这回机会终于来了!
两座矿啊!有了这两座矿,不管是拿来打造兵器武装自己的军队,还是跟别的基地换资源,都是顶好的出路。
他们这次派兵这么积极,也不乏因为这两座矿的原因。
那些送去帝京的北通城残民,早就被问得一清二楚了,提起那两座矿,北通城的人都知道,可就是没问出来两座矿的具体位置。
这回仗打完了,他们又盯上一直没能接触到的疤三和杨繁等人,开出一大堆诱人的条件,指望着能哄得这些人投了他们,献上两座矿的位置。
不过他们真是想多了,这些人能跟来战场,抱着必死之心复仇,都是心志坚定不会被轻易诱惑的人,况且他们早就有了想去的地方。
傅眕救下的疤三那些人,大都愿意去帝京,投在将军府门下。
疤三本就对傅家人有好感,之后又被傅眕救了,这次大战也是傅眕做得总指挥。
总之,疤三是极佩服傅少将军,既然北通城重建不了,那他就带着兄弟投了傅眕。
他们这些人这段时间一直在傅眕手下效力,彼此间已经有了默契,自然就接收了,连带着他们的亲人,都接纳到将军府门下。
而杨繁还有商队那些人,是坚定地要去望乡城。
仇报完了,杨繁惦记着报恩呢,怎么可能去别的基地,而商队那些人,当初去望乡城就特别喜欢那里,现在要选一个地方,当然会选自己想去的。
除了他们这些逃出去的,那些被救下来的女人,除了少少的几个找到家人的跟家人一起走,其他人或许是因为跟女兵们接触比较多,听多了她们吹捧望乡城,又见她们这些女兵优秀又独立,心中十分欣羡佩服,俱都选择了望乡城。
这会儿可不是末日之初,女人体弱跑不快,生理期的血气还容易吸引僵尸,遭到众人嫌弃的时候了。
男女比例差距过大,是每个基地都面临的问题,有些小基地,因为女人实在太少了,已经出现了几个男人娶一个女人的情况。
望乡城虽然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但光棍也不少,一下子多了一千多长得好看又年轻的女人,只有高兴的份儿。
当然,夏琛没有强制逼人家结婚的意思。
把人接回去,好好养一段时间,给她们安排一些工作先做着,望乡城底子厚待遇好,哪怕做最低级的体力劳动,得到的食物也够养活自己。
至于日后怎么打算,端看她们自己,惦念着亡人愿意守着的,就让人守着,被追求者打动了愿意结婚的,那就成婚,以后好好过日子。
反正末日这种情况,二婚三婚的多了去了,大都是死了前任。
这些女人愿意去望乡城,夏琛就高高兴兴地接收了,担心她们因为之前的事心有芥蒂,还特意叮嘱细娘和女兵队长,让她们平时多照顾着一些,等回去的时候,让这些女人跟她们一起走一起扎营。
走之前,那两座矿还是得解决一下的。
那两座矿本是属于北通城的,现在北通城没了,剩下的人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不让人碰的话,各凭本事罢了。
那两座矿的位置,杨繁也知道,疤三告诉了傅眕,他就告诉夏琛。
巧的是,这两人都没有独吞的打算,且都打算找对方一起合作。
傅眕是因为身旁有另外几大势力虎视眈眈,自觉一家守不住两座矿,干脆拉望乡城入伙一起发财,宁愿找外援也不带一个基地的其他势力一起玩儿。
夏琛纯粹是嫌离得太远,那地方出了矿啥都没有,想建个分基地什么的都不成,单派矿工过去,世道又不太平容易出事,不如找离得更近的傅家合作开发。
两边本来关系就好,见面夏琛还得喊声二哥,私底下稍微透露了点儿口风,彼此心里就清楚了。
他们两个都是大气的,矿是打算占下了,但也没想着闷声吃大饼。
他们找作为代表的疤三和杨繁谈了谈,对两座矿日后的处理开发情况简单跟他们说了一下,也算是个了解。
另外,这次围剿蛮族,联军都是出了力的,战损每个基地都有,虽然已经把从蛮族那里缴获的战力品都分发了下去,但比起两座矿,也不算什么了。
于是商量了一番后,从疤三那里得知有一批已经入库的矿石还没搬回来,他们决定,干脆将这批矿石,按照出兵的比例和战损情况,分发给联军。
反正有这两座矿山在,矿石多的是,这两个矿都是富矿,开采年限还很久,把这一小批矿石拿出来,也算是替北通城的亡人感谢联军们的出兵了。
疤三和杨繁对于他们的这个决定,都非常满意,他们两个都头脑清醒不自以为是,不会觉得联军出兵是应该的。
说实话,围剿蛮族是众望所归,但最想报仇的肯定是北通城的幸存者们,疤三当初也没想过别人会免费替他们报仇,还想着拿矿做诱饵和报酬来着。
对于联军的其他人,他们心中都满怀感激,只是矿已经给出去了,他们也不好再做其他安排,傅眕和夏琛愿意把矿石分一些出去,他们便觉得更加妥帖了。
这两人商量好,就没其他人什么事儿了,盐城和海源基地因为出兵多,分到的矿石也多,那点儿小念想达成了,美滋滋地就当起了旁观者。
那些中小基地更是完全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分到矿石之后,高兴得不行,对决策的傅眕和夏琛赞不绝口,对他们两家合作开矿一点儿意见都没有。
唯一有意见的那几家帝京的势力,转了一圈一个盟友都没找到,可他们捆一块儿也搞不过傅眕和夏琛联手啊。
要是他们先找到矿石还好说,他们连矿在哪都不知道,武力威胁更是不敢,本来就打不过傅家人,还添上一个温束。
因为之前那场帝京的僵尸潮,他们跟温束打过交道,对这个心狠手黑还武力值超强的原帝京世家子,现望乡城城主夫君记忆深刻,谁都不想重蹈温家父子的覆辙。
怎么办?怂着吧,反正怂得也不止这一会儿,早就习惯了,好歹他们也分了不少矿石呢,也不算白来。
这么一想,也没那么难过了。
所以说,长期处于被压迫地位的人,总要学会自我安慰自我排解。
这场大战算是圆满结束,分完了矿石,跟傅眕商量好开矿协议,之后便各回各家了。
也亏得几次僵尸潮,路上的僵尸少了许多,而且他们大部队一起走,大波僵尸有高阶僵尸带着根本不敢跟他们碰面,小波僵尸没什么智商的,直接就被大军推平了。
回到望乡城后,夏琛没急着让一心报恩的杨繁做什么工作,先送他去学校待了一段时间。
杨繁很聪明,加上他本来就是富家子,上过学堂,基础知识学得很快,过一遍就行了。
本来因为他的异人身份,大家都默认了他会朝着武学方向发展,以后跟他的小老师井生一样进守卫军团。
没想到的是,在学习过程中,老师发现他的文化课学得也很不错,他脑子灵活,处事机辩,或许是因为跟着他哥哥耳濡目染,大局观也不缺。
除了因为年纪轻,手段还有些稚嫩,其他各方面都比同龄人优秀很多。
之前因为被兄长保护得太好,还有点儿小傲气,但经历这次变故,一下子成熟许多,有些轻浮的性子也沉淀下来了,俨然一个未来的青年才俊。
夏琛大喜过望,说实话,杨繁的异能确实很强,好好培养能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战士,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军团长级别的大人物。
但是望乡城现在缺的不是高武力人才,缺的恰恰是行政人才,怎么说呢,谁让末日爆发的时候,那些靠脑子吃饭的人跑不过靠体力吃饭的人呢?
也不是说活下来的人都没脑子,只是有时候面对僵尸,脑子再好也不管用,本来古代这种教育制度培养能办实事的高级人才就不容易,大比例下,活下来的更少。
所以当杨繁表现出来两方面才能后,夏琛立刻问他有没有意向往文职方面发展。
杨繁自己无所谓,他其实更偏向当个战士,但是他看出夏琛希望他能进行政厅,于是顺着他的心意说自己想干文职,不想打打杀杀。
作者有话要说: 杨繁是当继承人培养的,所以戏份才这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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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4 章
末日第七年, 海源城传来消息,新的进化种僵尸出现,除了眼瞳为赤红色,形貌与常人无异。
自两年多前飞僵诞生至今,僵尸的进化之路好像触摸到一个顶层,只偶尔听说多了几只从同类中厮杀出来的飞僵, 再高一级的僵尸却从未听说过。
很多人都觉得, 飞僵已经是僵尸进化的终途,因为它们不但拥有强韧的体魄,智慧也不输人类。
就连外形, 都与刚变异时那副恐怖骇人的样子大不相同。
飞僵除了体态要比为人的时候高壮一些,皮肤青白, 犬齿外露, 其他地方几乎与人类无异。
这已经很让幸存者们恐惧了, 他们可以与长相恐怖如怪物, 嗜血无意识的僵尸作战,杀起来也毫不手软。
可是飞僵从外形上,跟人类已然很接近了, 尤其是它们还有智慧,能思考。
甚至在飞僵刚出现的那段时间,隐约有流言在底层民众间流传, 说僵尸这个进化方向,明明是在回归人类,或许他们再进化下去, 就变回自己了。
毕竟,所有的僵尸都是人类变成的啊!
当望乡城宣传部的舆情监督部门发现这种流言后,迅速上报,引起了夏琛等人的重视。
谁家里还没两个变成僵尸的亲人,就连夏琛,他二舅舅一家也是成了僵尸。
如果这种流言继续传播下去,会动摇民众们对待僵尸的态度,战士们也是从民众中选□□的,万一有一两个脑子不清醒的,觉得那些僵尸都是未来可能变回人的亲人同伴,狠不下心下手,到时死的可不止那一两个人。
好在还没等宣传部下场控制舆论,僵尸潮爆发,汹涌而来的僵尸瞬间扑灭了民众心中那点儿侥幸的小火苗,加上大战中出现的伤亡,变成僵尸的亲人还不一定能变回来,眼前亲人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
之后夏琛被两只飞僵打伤,他对于望乡城来说多重要啊,谁这时候还敢惦记什么变成僵尸的亲人,要不是那只没跑掉的僵尸被温束直接掏了心,望乡城的百姓都能活活把它打死。
经历了这一遭,大家也意识到,哪怕僵尸外貌跟人越来越接近,它们也不是人,变不回曾经的模样。
后来飞僵再没进化过,众人更是将这种想法扔到脑后,飞僵跟人类,还是挺好区别的。
谁曾想,安安稳稳过了两三年,僵尸再次进化了。
海源城发消息的通讯员声音都有些不稳,他实在是吓坏了,因为常年跟望乡城联络,和这边的通讯员关系不错,说完上层要求传递的消息后,硬是没忍住,絮絮叨叨跟这边的通讯员诉苦:
“你是不晓得啊,那个僵尸王长得跟人一样一样的,就眼睛有点儿红,他跟我们说是因为得了病没好,就成那样了,我们都信了,我还跟他说没事儿,红眼睛还挺好看的……”
能混成通讯员的基本都是高层亲信,海源城的通讯员好像是城主的什么亲戚,说话也少些顾忌。
这么重要的信息,汇报的时候,两边领导都在的,他当着海源城城主的面说这些,没遭到阻止,是因为海源城城主不介意他把详细情况告知。
这边没等通讯员接话,夏琛自个儿凑上去了,惊讶不已道:“你们还跟他接触了?”
海源城通讯员崩溃道:“他混进我们城主府了!跟我们共事了两个月!”
夏琛:“……”
这僵尸还挺有想法。
他一时间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海源城的城主府就相当于望乡城的行政厅,招人不一定有他们严苛,但肯定也不简单。
那僵尸不但混进去了,还在那里工作了两个月都没暴露,平时肯定没少跟人接触,说不定还跟人勾肩搭背去吃个饭什么的。
也难怪小通讯员要疯,想想自己跟个僵尸勾肩搭背聊天共事,回想起来就跟把头伸到老虎嘴里没啥区别,就看人家合不合嘴了。
夏琛又问了一些僵尸王——僵尸王是海源城的称呼,说是已经进化到这种程度了,不知道还能进化成啥样,这种级别大约就是僵尸王了。
他问了一些僵尸王的情况,得知僵尸王能正常与人类交流,嗜血,能少量摄取一些正常食物,也有可能吃完吐了。
武力值极高,有异能,可迷惑人心。
因为只有这一个个例,他们得到的消息也不一定十分准确。
海源城将此消息传递出来,是希望其他基地提高警惕,这只僵尸王在海源城没有表现出太强的攻击性,莫名其妙在海源城打了两个月工,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自己暴了身份,吓晕一大片后冲出重围跑掉了。
夏琛让通讯员将新出现的僵尸王的消息整理完备后发送其他各个基地,顺手拿了一份整理好的资料带回自己办公室。
跟其他高层交涉完新僵尸王的情况后,夏琛独自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纸上记载的信息:
——嗜血、赤瞳、力大、防御力强。
这些信息组合在一起,真是该死的眼熟呢。
夏琛揉了揉额角,将被他不小心揉皱的纸扔进系统空间。
那个小通讯员因为跟僵尸王共事过,吓得整个人都要不行了。
他说不定还睡了个僵尸王,这么一想,他胆子还挺大的。
当天晚上,夏琛和温束进行完不允许详细描写的活动后,温束摸了摸怀里人汗湿的脸颊,亲了亲他的唇角,弯着眼睛问:“今天怎么这么激动?”
毕竟是老夫老夫了,彼此之间太过习惯,这种事虽然没有厌烦,但也没有最初那种青涩和尝试新知识时的兴奋。
可是夏琛不知道怎么了,好像受了什么刺激,整个过程中一直反应都很大。
夏琛:“……”
夏琛:“你听说了吗?僵尸又进化了。”
这个消息还没有正式公告,但高层基本上都晓得了,温束应当也听到了风声。
果然,温束毫不意外地点了点头,他不但知道,还从那些信息里推测出是哪个不化骨了。
夏琛把空间里那张纸找出来,反手拍温束脸上:“看看。”
屋里的烛光并不怎么亮,但温束能夜视,一眼扫过去就将纸上并不多的信息看完了。
“你有什么要说的吗?”夏琛盯着他问。
温束表情不变,随手将那张暴露他身份的纸扔到一旁,挑眉道:“你不都猜到了吗?”
夏琛没想到,他一点儿辩解的话都没有,还这么坦然,好像他是僵尸的事儿,根本不值一提一样。
“你……你真的是僵尸王?”
温束点点头,直接承认了,甚至勾起唇角露出一个邪气满满的笑容,凑到夏琛耳边调笑道:“难怪今天这么激动,跟僵尸王……”
“你闭嘴!”夏琛面红耳赤地捂住他的嘴,坚决不肯让他把后面的话说完。
被捂住嘴,温束就只笑,边笑边亲吻夏琛的手心。
他心情很好,虽然一向自信,但身份问题就是个定时.炸.弹,哪怕他相信自家恋人不会因此离开他,但难免心忧,怕夏琛知道后会心怀芥蒂。
可是夏琛今晚的反应,几乎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两人相处还像以前一样和谐自然,甚至因为坦白了身份,更肆意坦然了。
被亲了记下,夏琛不好意思地挪开手,问:“你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僵尸王都是一级一级进化来的,子笺从末日起,基本上一直跟他在一起,也没见他被僵尸咬过,除了吸血,还有末日刚开始那会儿,偶尔会控制不住情绪眼睛变红,其他跟正常人无异,否则也藏不了这么多年。
身份都已经暴露了,而且温束也不想骗夏琛,同时也觉得,自己重来一回的事儿,没什么好隐瞒的,便轻描淡写地把自己的经历大致讲了一遍。
夏琛瞠目结舌,他觉得自己穿越而来已经够离奇了,结果找了个男朋友还是重生的!
难怪了,当初他还以为子笺有预知方面的异能呢,有些消息来源他一直觉得奇怪,原来如此。
温束老老实实坦白完,忍不住抛出自己疑惑了很久的问题:“为什么我的上一世,没见过你呢?”
就算他上一世因为没去寺庙,错过了那朵绑定喇叭花的山茶,夏琛也不该是个寂寂无名的人物。
夏琛摸了摸鼻子,子笺都已经把重生这种事告诉他了,那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温束理解能力很强,当他告知自己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的,温束很快就理清楚了:“跟我差不多,我是重生在自己身上,你是换了个世界,在别人身上。”
“铜板儿说这就是平行世界的我。”夏琛不太赞成他的说法,搞得像他抢了原本夏琛的身体,不是他爹娘的孩子一样。
“你上一世,我没有穿越过来,夏琛就一直是个傻子。”
没有他弄出来良种,他们家不会再跟将军府联系上,不会有那两个武师傅,东哥儿和南哥儿读不来书,到了年纪继承些田地家产,当个普普通通的小地主。
这样的家庭,和平时候当然过得平淡幸福,但末日来临,保全全家的希望太小了。
夏琛没有继续往下说,也不想去想,更不愿意跟温束打听前一世夏家的情况,他怕听到不好的消息。
温束太了解他,当然不会说些不开心的让他难受,摸了摸夏琛的头发,他挑了个夏琛会感兴趣的话题:“想不想知道那个僵尸王的情况?”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个崽过生日,祝顾悠悠小朋友生日快乐!
当初以为这时候能完结了,结果还没有哈哈哈哈哈哈,可能这个小可爱已经没有追文啦,但是能遇见你们还是很开心的,感谢陪我一路走来的各位小可爱,爱你们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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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5 章
在温束的前世,他死之前, 包括他世上一共有五个不化骨。
这几僵中, 柳娇惦记着生前的仇恨, 独来独往, 跟柳少炎兄妹死磕,最后毁了偌大一个基地。
徐老道神出鬼没, 心思难猜, 他从僵尸手上救人,也从人手上救僵尸,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这两僵他都没什么交集,跟剩下两个倒是打过几回交道, 其中一个就是这次混入海源基地的不化骨。
“他叫灵歌, 原是个不怎么出名的戏子。”
温束说起这僵时神情古怪, 说实话, 他觉得所有的不化骨都不太正常, 包括他自己。
“戏子?”夏琛颇为惊讶, 他穿过来二十多年, 对这个时代也算了解,正如他前世的历史里记载那般, 戏子在古代, 地位可不怎么高, 基本等同于贱籍。
这样的出身,绝对不可能接受过什么良好的教育,目不识丁才是常态, 可从海源城传来的消息,能混进城主府当了两个月行政人员,怎么也不可能是个大字不识的戏子。
前世温束为了寻仇,找灵歌买过消息,结果引起他的兴趣,硬是追在温束屁股后头,把他的经历都摸了个一清二楚,才丧失兴趣去找别人玩儿了。
所以几个不化骨中,温束反而跟灵歌相处时间最长,了解得也最多。
“对,戏子。”温束说:“他娘是楼子里的姑娘,被恩客骗身骗财,瞒着生下他,结果发现是一场骗局,差点儿活活气死。”
“他在楼子里长到六七岁,他娘病死了,临死前把儿子托付给相熟的一个戏班班主。”
灵歌她娘赎不了身,儿子是在楼子里生的,也没法送去好人家,戏子虽然也是贱籍,但总比楼子里好,她怕自己走了,没人护着,灵歌就被卖去小倌馆了。
温束之所以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灵歌对自己的过去从来没有隐瞒过,温束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就是因为这僵尸还把他娘当初的遭遇排成戏,邀请他们来看。
他自己演他娘,他爹被抓来本色出演,结局是直接二十多年后,长大成人的孩子回来复仇,抓他来演戏,活脱脱展示了什么叫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他比温束幸运,最起码仇人没死,活着让他逮着了。
他爹一把年纪被逼着演忘恩负义的风流公子,演的不像就得挨打,被扔到僵尸群里,灵歌不让僵尸咬他,但是被一群面目丑恶的低级僵尸垂涎欲滴地盯着,真是生不如死。
那时候温束有求与他,被迫观看了好几场相同的戏,一直看着他爹演得越来越好,后来直接演疯了,分不清是戏中还是现实。
灵歌发现他疯了之后,遗憾得觉得乐趣减少了一大半,疯子都不知道害怕的,抱着僵尸还能喊鹂娘——鹂娘就是灵歌他娘,气得灵歌直接把他丢进僵尸群里喂僵尸了。
夏琛听得唏嘘不已,问温束:“那他怎么学的识字?他的异能是什么?”
“自学。”温束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识字而已,又不是学什么多艰深的学问。
实际上灵歌是真的比一般小孩儿聪明,戏子都要学戏词,他们不识字,全靠硬背,灵歌喜欢听书,四处磨着说书先生或者其他识字的好心人帮他写一两句他的戏文,自己对照着比划着就这么学下来了。
他脑子聪明,名字还叫灵歌,戏唱得却不怎么样,就是演得挺好。
可这时候,唱戏唱戏,唱在前头呐,人家听戏的都是先听嗓子,隔那老远你脸上表情再生动,大油墨一画,人家也看不清楚。
灵歌就这么不温不火地在戏班混日子,要不是戏班班主受过他娘的恩,早把他撵出去或者卖给好这口的有钱人了,毕竟灵歌生了一副好相貌。
本来这么混着,以后年纪大了不唱戏了在戏班子里打打杂也成,结果老班主在末日前那场大雪里病死了,新班主见钱眼开把灵歌给卖了。
巧得很,人还没送过去,末日来了,一个戏班子里就灵歌一个人觉醒了。
不知道该说他倒霉还是幸运,灵歌的异能,怎么说,就跟海源基地透露的那样,迷惑人心,准确点儿描述,心里暗示方面的异能。
这异能其实挺厉害的,他在海源城待了两个月,难道没有一个人怀疑他吗?当然不可能,谁怀疑他他就给人家心里催眠,瞪谁谁相信。
可再怎么牛逼能坑人的异能,他得能用得上啊,僵尸连意识都没得,他有劲儿也没处使。
然后他就凉了,千人中也不见得有一个的异人,刚刚觉醒异能还没来得及用,就被僵尸给咬死了。
他成了僵尸之后,异能倒是开始对僵尸起作用,能少量控制一些僵尸的行动,比如在升级争夺战中控制别的僵尸帮他,这才靠着前期废柴的异能从一众战斗力极强的人类和同类中活下来晋升成僵尸王。
灵歌除了对他那渣爹,其他方面没有表现出什么攻击性,唯一的执着是演戏和听八卦,用他话来说是取材,为他新戏编剧本。
温束前世人类幸存者活得特别惨,所谓的大基地规模大致也就现在的中型基地那么大,数量还少,就这灵歌也变换过身份混进去演戏。
先给自己设定一个什么身份,然后演,如果被人看出来了,他还会给发现的人送点儿吃的,算是人家认真看戏的嘉奖。
温束一直觉得他这种行为极其神经病,在灵歌用他的身份背景做人设演戏的时候,还把他暴揍过一顿。
夏琛听得倒是乐得不行,觉得这只僵尸王挺有意思的,如果他真的像子笺说的那样,危险性可就大大降低了。
笑完了夏琛想起他话语中那个名词:“不化骨?这是个什么等级划分?你说有五个不化骨,除了你还有谁?对了,你不是说不化骨不死不灭吗?那你……”
温束撇过头掩饰住脸上尴尬的表情,看得夏琛惊奇不已,他家子笺还会有觉得尴尬的时候?!
“不化骨是徐老道提出的,他从道家典籍里翻出来这么个名词,觉得跟我们有点儿像,就用了,上一世他就是不化骨之一。”
温束试图转移话题让夏琛不要再关注他无意露出的尴尬表情,毕竟捉人烧自己用来自杀这种事,对于上一世厌世的他来说很正常,但现在说起来就显得他脑子有病。
听说徐老道竟然是不化骨之一,夏琛确实大吃一惊,忙问:“那小鸟呢?”
“死了。”温束尽量不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幸灾乐祸,笃定道:“肯定死了,灵歌跟我说的,老道士师门上下都死了个精光。”
夏琛愣了愣,哪怕是前世,听见相熟的人这个下场,心里也有点儿不舒服。
见他眼中染上郁色,温束又有点儿后悔自己说的太过直白,念头急转,忙安慰道:“因为你的到来,已经救了太多人,这一世他们都好好的,你应该开心才是。”
夏琛也就是稍微有点儿难过,毕竟徐老道徐鹤来他们都还活着,缓过一会儿就好了,又听温束安慰,以为他说的是望乡城的百姓,心中隐约也为自己所做的事自豪。
结果温束立刻砸下一个大惊喜:“比如柳娇,要不是你,这会儿她还在中州跟柳少炎兄妹死磕,天天把自己复制好几个,被砍死了就躲起来养伤,惨的不得了。”
夏琛:“……”
夏琛:“柳娇?!!”
温束点头:“对啊,柳娇,她也是不化骨。”
夏琛:“……”
夏琛依旧觉得不敢相信。
柳娇啊!他侄媳妇儿啊!
娶一个不化骨回来就够了,他侄儿还娶了一个!
不是他瞧不起自家侄子,就突然觉得,南哥儿连不化骨都能骗到手,可能真是被小看了。
再想想温束刚才的话,人家当不化骨的时候,复制自己硬撼一个人类大基地,结果现在在望乡城给他搞后勤工作,复制各种稀缺物资。
就连他的卡牌,柳娇虽然不能直接复制,但变异植物能复制弱化版的。
他还觉得柳娇的异能厉害,感情根本没把人家的异能彻底开发出来。
夏琛被震惊得半天没回过神,抓着温束的手道:“你别告诉我最后一个不化骨也是我身边认识的人!”
要这么算,岂不是他把除了灵歌以外的不化骨都收集完了?搞得他像个人类和平大使一样,削弱了僵尸方实力,就是在维护人类和平嘛。
“那倒不是,最后一个……”
温束话没说完,眼神突然一凝,低声道:“有人来了。”
话音刚落,楼下传来急促地拍门声,如果不是急事,绝不会有人这时候来叫他。
夏琛立刻穿好衣服跑下去,来的是行政厅通讯室的值班人员,他一脸惊慌道:“大人,帝京发来急讯,有大批僵尸朝帝京附近聚集,怀疑是僵尸潮。”
“怎么会?”夏琛惊呼一声,自从两年前僵尸潮爆发后,这几年人类和僵尸可以说是相安无事,只偶尔会有低阶僵尸汇集成群冲击基地,中高阶僵尸更偏向内部厮杀晋升等级。
正因为僵尸们打内战,人类迎来了一段和平的发展期,这两年多各个基地发展得都很不错,人口也出现一个良性增长趋势。
可是现在僵尸又大规模在基地附近汇聚,难道是因为不化骨诞生后,它们打算停止内战攻打人类基地,再发展一些下线低级僵尸?
如果真是这样,不光帝京面临大战,他们这些暂时无事的基地也要注意起来,早做防备了。
跟着通讯员一路急行,到了通讯室,里面正跟帝京方面交流的通讯员面色有点儿奇怪。
夏琛问:“怎么了?那边现在什么情况?”
通讯员一脸茫然道:“它们好像没打算攻城。”
“谁?僵尸?那它们聚集起来干什么?”
通讯员脸上的迷茫愈发浓重:“帝京方面说,他们派遣了能够夜视的战士去探测消息,结果发现那些僵尸聚集起来……在盖房子?”
夏琛:“……”
夏琛怀疑自己在听笑话,规模大到可以称之为僵尸潮的僵尸们,大半夜在帝京这个属于人类的大型基地附近聚集,然后,盖房子?!
盖房子!
僵尸盖房子!就不说哪来的材料,僵尸为什么会盖房子了,它们盖给谁住啊!
夏琛揉了揉额头,自己凑到喇叭花旁边跟帝京的通讯员确认消息。
那边的通讯员显然也处于迷茫状态,说话的声音都打飘,倒是告诉了夏琛一条新消息:“僵尸群中发现人类,也在盖房子,似乎是被迫的。”
夏琛:“……”
猛然间想到什么,他迅速扭头,把温束拉到一边:“是不是最后那个不化骨?”
温束正在感叹自己曾经的同类真是脑内有疾,闻言点头道:“对,你不认识,但估计听说过,他叫李承泽,曾经的大安朝太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太子:我生下来就有皇位要继承,皇宫没了,自己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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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6 章
末日之前的大安朝,可以说是一个朝代发展的鼎盛时期。
熙元帝年少继位, 除了刚临朝的那几年跟把持朝政的世家勋贵有过势均力敌的交锋, 后期靠着身份地位上的天然优势,配以帝王心术和成熟的驭下手段, 多方制衡, 将权力牢牢把控在自己手中。
如果他是个昏君暴君, 那将是整个天下的巨大灾难,幸运的是, 熙元帝是个难得的明君。
内修明政, 察纳雅言。
外御强敌, 坚守国门。
文臣武将各司其政,又有良种出世, 大大增加了粮食产量, 提高了底层民众的生活水平。
而作为当朝太子的李承泽, 是熙元帝嫡长子, 熙元帝登基后便将他封为太子,身份地位极其稳固。
太子承泽年虽幼,但敏而好学, 太子太傅称赞其沉稳有度,有皇家风范。
换句话说, 就是这孩子特别聪明还爱学习,平时跟个小大人儿似的。
如果没有这场天降末日,熙元帝注定会成史书留名的一代明君,皇位传承到太子承泽手中之后, 再由这位收到一众称赞的小太子继承熙元帝遗志,将大安朝带向更加辉煌的盛世。
可惜天不留情,**尚可补救,天灾防无可防,还是这种世界性质的天灾。
大安朝一朝覆灭,熙元帝有心力挽狂澜而不得,惨死多方势力阴谋之手,太子承泽不久后步上他爹的老路,被僵尸“意外”咬伤变异。
那些害死他的人假惺惺的说着什么要给太子留个全尸的话,没有砍了变成僵尸的小太子的头,放任他混入僵尸群中,万万没想到,他还有恢复记忆的一天。
“他是不是回来报仇的?”夏琛拉着温束在他的办公室说小话,偷偷打听小太子的消息。
毕竟当初熙元帝父子被坑死,跟帝京另外几大势力脱不了干系,皇室现在的头领,还是李承泽的堂伯父呢。
“应该不是。”
温束去李承泽的僵尸国度做过客,见过他分封的飞僵将军,还有大臣们,当时接待他和灵歌的,就是薛广宗。
李承泽跟当初众大臣们期待的一样,是个好皇帝,僵尸国度发展得有模有样,可惜他的臣民大部分都是僵尸,低级僵尸没有意识,想管理都管不上。
约莫是打小的执念,也或许是从小听同样的话听多了,李承泽从成为不化骨起,就在为建立他的僵尸国度努力,加上他们其他几个不化骨,都没什么争权夺利的心,成功让他聚集起数量庞大的僵尸,建立起一个属于僵尸的王国。
僵尸王国缺乏活力,没什么发展前景,小太子登基之后,就跟泄了劲儿似的,开始琢磨起吃喝玩乐的事儿。
不化骨不需要进食,对人类食物很挑剔,但能吃能喝也有味觉,打小处处被严格要求的小太子一下子放飞了,好美酒好美色,那时僵尸王国甚至是很多长相出色的年轻人向往的地方。
夏琛听故事听得津津有味,闻言震惊不已:“僵尸他们也敢献身?不害怕吗?”
温束捏了下不说好听话的恋人,没好气道:“你害怕?”
夏琛腆着脸笑,讨好地拉着温束的手摇了摇:“你不一样嘛,我家子笺长得好看人又温柔大度,别的不化骨怎么比得上?”
哪怕知道他在哄人,温束还是轻易的被取悦了,他矜持地点了点头,对夏琛的话表示赞同。
“他们敢去当然是有原因的。”温束说:“你知道李承泽多大吗?”
夏琛一愣,摸着脑袋想了一会儿,他虽然对皇室的事没什么了解,但也记得熙元帝正值壮年,太子即便是他的嫡长子,年纪也不会很大。
温束抿着唇忍笑道:“尸变那年,李承泽尚未过十二岁生日。”
夏琛:“……”
如果他没弄错的话,人变成僵尸之后,身体大约是不会再长了。
“所以小太子现在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算不得孩子,按照年纪算,他今年都快要加冠了,就是外表还是个小孩罢了。”
温束脸上的笑容扩大,无比庆幸自己早出生了那么些年,没有像倒霉的小太子一般,注定要顶着个小孩儿的皮囊活下去。
夏琛忍不住露出同情的表情,太惨了,真的,有能力有地位,还养了一堆美人儿,他还以为这位殿下是憋狠了,一朝得势便暴露色狼本性,感情人家是真的纯欣赏美色。
嗨,都怪他这成年人的思想太污秽。
夏琛反思的微笑中隐含丝丝得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体会不到大人的快乐。
“那他去帝京干嘛?盖房子?难不成要盖个城出来建国?”
夏琛抛出一连串的问题,他就很搞不懂,荒废掉的大城市那么多,小太子随便选哪个都能轻松占下,不比靠着僵尸们僵硬的肢体重新建城来得快捷方便?
而且还选在帝京基地旁边,帝京基地的人难道会容忍僵尸们在自家附近安营扎寨?
温束笑道:“这可不能怪他,真论起来,帝京该归李承泽才是,尤其是皇宫,那可是他家。”
上一世小太子的僵尸王国,就是建立在帝京,他还住在皇宫里,就跟他没死之前一样,住在熟悉的宫殿中。
这一世家被占了,还不允许人家在自家附近重盖咋滴?!
夏琛哭笑不得,这么一想人小太子还真挺委屈,就是帝京基地的人,这下可有的头疼了。
知道不是僵尸潮爆发,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夏琛就安心地回去睡觉了,临走前叮嘱通讯员好好记录消息,多跟帝京方面交流。
通讯员一脸郑重地接了任务,势要搞清楚僵尸们又在谋划什么阴谋,一定要将他们的行动提前扼杀,保卫望乡城的安全。
夏琛安安稳稳睡了一觉,值班的通讯员一夜没合眼,把记录下的消息呈上去,困得熬不住交班回家休息了,梦里都是僵尸在盖房子。
夏琛召集高层开了个会,没敢直接把温束告诉他的消息说出来,毕竟来源不好解释,以前他还能仗着自己的威信胡编个借口了事,现在知道了子笺的真实身份,反而不敢再肆意乱说,怕他引起怀疑。
他们这边顶多是通讯员熬了一夜,帝京却是整个城市都处于备战状态,天黑不利于跟僵尸作战,他们没敢派士兵靠近,免得徒送性命。
等天亮了,才发现这僵尸真的多啊,密密麻麻望不到边际,上一次看见这么多僵尸的时候,还是两年多前的僵尸潮攻城,这次甚至感觉比那次还多。
可是这次僵尸的行为实在太古怪了,完全没有包围城市做出攻击态势,它们只选定了一个方向,在那一片聚集,然后,盖房子。
帝京方面有人怀疑,僵尸要跟他们打持久战。
先扎个营,然后磨死他们。
提出此观点的是皇室一派某个宗室子弟,从辈分上讲还是小太子的堂兄弟,这位平时毫不出彩的宗室子,不知道哪根神经没搭对,在众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向傅氏兄弟询问以求认可。
傅眕好歹年长几岁,容忍度要高一些,尚且能保持微笑。
傅瞻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要不是被他哥阻止,绝对能喷得这位睿智的公子半年没脸见人。
还持久战,僵尸打持久战,跟盖房子有什么关系?难道僵尸还怕风吹日晒,晚上需要躺倒休息吗?
夏琛知道原因不敢说,开完例会,在跟帝京的通讯中重提混进海源城的僵尸王,成功引起傅瞻注意。
不知道帝京基地是不是又开过会议,最后得出结论,只要僵尸群没有表现出攻击倾向,先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他们也怀疑,是不是有僵尸王作怪,从海源城的那个案例中,可以看出这些僵尸王……都挺有性格的。
等着等着,外头房子墙都垒起来了,就是僵尸确实不适合干这种细致活儿,石头墙垒得歪歪扭扭,乍一看像个石碓。
老大很不满意,来视察的小太子气得一脚把好不容易盖了一半的房子踹成了碎石堆。
他要的是皇宫!
这是什么破玩意儿?!
时刻注意着僵尸群动静的帝京基地,通过从望乡城高价购买的千里眼(望远镜),看见了被众僵尸拱卫着的,太子李承泽。
帝京基地所有势力首领集体沉默。
大部分人跟夏琛那会儿一个想法,小殿下是回来寻仇的,尤其是那几个罪魁祸首,简直整个心都提起来了。
这么多僵尸啊,万一太子殿下铁了心要找他们偿命,那他们有九条命都不够赔的。
唯一比较淡定的就是将军府了,宫乱的时候,傅将军父子都不在帝京,将军府的老弱妇孺没有话语权,不被欺负就算好的,更别说面圣。
所以将军府上下清清白白,太子殿下便是要寻仇,也寻不到他们头上。
另几个势力做贼心虚,跳着脚想先下手为强,鼓动将军府一起发兵杀了李承泽,甚至还想让其他几个基地出兵。
然而不管是将军府,还是望乡城,都没搭理他们,傅家人商量过后,觉得可以跟小太子交流一下,看看他的具体诉求是什么。
另几方势力都觉得傅家人疯了,夏琛倒是蛮支持他们。
子笺说了,想杀死不化骨太难了,真把他们得罪狠了,就会像中州府一样,被柳娇一个人活活耗死。
傅眕派人去接触小太子,太子殿下果然能交流,他表示,他的要求只有一个,滚出他的家,把皇宫还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太子:想回家,有错吗?
小太子是真的小,还是个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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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7 章
太子殿下想回宫, 满帝京上下谁也说不出错来。
本来就是人家家, 还不让回了咋地?那些住在皇宫里的皇室子弟, 哪个有小太子名正言顺?
不敢拦, 也拦不住。
那可是僵尸王啊,光看着他抡着小拳头把几个威猛凶狠的飞僵砸得砰砰响嗷嗷叫,那点儿“欺小”的心思就彻底灭了。
消息传到其他基地, 已经被僵尸王玩弄过一遭的海源城顿生同病相怜之感,同时又暗自庆幸, 来他们这儿的那僵尸王,对他们的基地没什么兴趣。
帝京基地的话事人个个愁得睡不好觉。
不让吧,太子殿下率领数量众多的僵尸在他们基地附近不走了,整个基地人天天都得提心吊胆, 跟僵尸做邻居,日子可怎么过啊。
让吧,皇宫在帝京中心, 把皇宫让出去就意味着以后他们在自家基地最中间圈养了一堆僵尸, 还是不受控制随时可能把他们当储备粮吃掉的那种。
进退两难, 这两种他们都不想选,最好是想法子把小太子赶走,能直接杀了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海源城已经用自己的切身经历, 告诉大家僵尸王有多难对付,近乎刀枪不入的皮肤,在数名异人以及大军包围下从容突围,未伤及毫发。
这还只是他一只僵尸, 小太子手下可还有数只飞僵,跳僵毛僵更多。
帝京几大势力心也不齐,害死熙元帝父子的罪魁祸首害怕小太子寻仇,坚定决心站在对立面,绝不妥协,极力怂恿其他人选择武力解决。
将军府偏向友好协商,以前僵尸没意识,肆意冲击基地,他们打也就也打了。
可现在太子殿下明显是能够交流的,他能束缚手下的低级僵尸,现在又是人类高速发展期,一场大战损失的元气,要好久才能缓回来。
而且他们傅家,要脸要皮,虽然没打算继续如末日前一半效忠李氏皇族,但对于熙元帝父子,还算有一份香火情,不愿与小太子为难。
小太子看着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以前当低级僵尸的时候,混得差点儿要裸奔,等恢复记忆了,却还是连件好点儿的衣服都没有。
这么些年过去,除了人类的大基地,那些死城里留下的华贵衣物没有好好保存早已经陈腐不堪。
小太子穿的约莫是什么成人的衣服剪裁而成,松松垮垮挂在身上,傅将军这些见过小太子的人,想想以前金尊玉贵锦衣华服的太子殿下,都替他委屈得慌。
过得这么惨的太子殿下想回家,他们有脸拦吗?没脸。
不想打仗,没脸打仗,可能还打不过。
那怎么办?
撤退,换个基地。
将军府三个话事的男人,关在屋里商量了一番,立刻就下了决定。
至于换哪儿,现在有两个选择。
一是挑个没人的死城清理一番,搬过去,自立门户,以后就是个单独的基地。
这个选择好处很明显,自由,自己做主,以后想怎么发展怎么发展。
缺点也很明显,数年无人的死城,大都残破不堪,而且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的,基本已经被占据,那些中型基地便是无法占据一城,也会尽自己所能在城内划一块地盘做好防御设施。
还有就是这些年在帝京打下的根基,比如他们领下的百姓开垦的田地,虽然现在收成越来越少,但那也是粮食,谁舍得扔?
老百姓们辛辛苦苦积攒的家底儿,一把凳子一个瓦罐,都来之不易,一旦搬家,这些东西没办法全部带走。
他们无所谓,可对于生活困难的底层民众来说,就是伤筋动骨了。
第二个选择,选个能接纳他们的大基地加入。
谈到这个选择方向,屋里的男人不约而同沉默片刻,最后一对眼,俱都笑了。
哪有什么选的,若是要加入别的基地,除了望乡城,他们还会选择去别处吗?
他们自己没有争权夺利的心,可别的基地不一定信,自带规模庞大战力强盛的大军,去哪个基地,当权者都不会太放心。
作为外来人,一旦当权者不是全心接纳,他们在新基地必将过得比较艰难,若是那样,还不如辛苦些找个死城重建基地。
望乡城就不一样了,两家交情好,他们兄弟对夏琛这个城主非常佩服,也相信他不会亏待他们手下的人,愿意替他办事。
而且望乡城的交通运输是出了名的方便,南瓜马车加葫芦娃,如果两方达成协定,他们可以借一批南瓜马车和葫芦娃,再搬家就容易多了。
“现在就看咱们那义弟,是不是愿意接收咱们了。”傅眕开玩笑道:“要不爹你去说吧,你是长辈,元宝他不好意思拒绝。”
“不去,元宝不要你们,是你们自己不成器。”
傅将军喝着茶懒洋洋地不搭理儿子,他的腿虽然靠着再生胶重新长出来了,但早年伤病加身,近些年年纪大了便多有病痛,好在儿子争气,两兄弟齐心协力撑起将军府上下,他平时帮着管些杂事练练新兵,日子过得悠闲惬意。
傅眕又看向弟弟,本想调笑两句,让他去找阿清说说情,忽然想起自家兄弟这几年心如止水,不似和尚胜似和尚的模样,话到嘴边转了个样:“那只能我去问问了。”
傅眕当着父亲和弟弟的面肆意说笑,真跟夏琛谈论正事的时候,便端起正经模样。
他没有直接提出想加入望乡城的事,免得夏琛那边不能接收又不好拒绝,弄得太难看。
他把自家商量出来的路子跟夏琛提了一下,开口试探了一番。
夏琛闻弦歌而知雅意,立刻发出邀请:“来望乡城啊,望乡城欢迎你们!”
强大的训练有素的军队,安分守己的百姓,都有各自的家底儿,他们接收过来,需要的只是提供住处,立刻就能将城市的防卫力量提高一个等级,城市的规模也能再次扩大。
还有傅氏兄弟,皆是文武双全的人才,不管放在哪儿,都是得力干将。
至于夺权什么的,夏琛更是一点儿都不担心,他本来就对城主这个位置没什么眷恋,又不是皇位,能者居之,如果傅家兄弟有本事带领望乡城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他退位让贤都成。
而且傅家人的人品也有保障,他们真有想当权的心,夏琛还乐得高兴,愿意多培养培养呢。
另外几个势力还在揪着头皮想法子,将军府这边已经雷厉风行连去处都找好了。
等他们告知其他势力,要搬去望乡城的消息,那几家都快气哭了。
说好是一个战壕的战友,你们怎么就跑啦?
拦是拦不住的,本来关系也不太好,走之前跟你们说一声,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傅瞻亲自去跟小太子商谈,他们一派会撤出帝京,只是收拾行李需要一段时间,请太子殿下担待。
小太子以前见过傅瞻,要不是傅瞻年纪大,按照身份,他应该是小太子伴读的。
难得见到一个以前认识,还不讨厌没仇的人,对他也恭恭敬敬,小太子高兴得不得了,当即答应了傅瞻的请求。
还学着他父皇的架势,客客气气地称呼“爱卿”,对傅瞻说,其实他们家可以不走,要是愿意留下,等他登基了,再封他个大将军。
傅瞻:“……”
傅瞻实在没忍住,问:“您打算什么时候登基?”
小太子说:“等本殿下回宫,命人挑个黄道吉日。”
好吧,留下是不可能留下的,小太子看着再正常,也是只僵尸,他不可能把全族性命托付于他。
将军府上下,包括在他们地盘上居住的百姓,都收到要搬去望乡城的消息。
种植的作物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也没办法了,傅眕跟关系尚还算不错的两家商谈一番,好歹把地匀出去,换回来一些物资。
因为有望乡城派人送来的南瓜马车和葫芦娃,百姓们的东西都能带走,先登记清楚即可,因此抗拒心大大降低。
其实他们都是依附将军府而生,就算要抛家舍业,也不会愿意自己留下,能把攒下的家当带走,那就再没什么不愿意了。
临走前,傅瞻还去给小太子送了两套好点儿衣服,是将军府的女眷做的。
投桃报李,太子殿下通融达理给他们留足了搬家的时间,他们好歹让殿下登基的时候,穿得不那么寒酸。
太子殿下十分感动,龙心大悦,差点儿没舍得放他们走。
傅瞻吓出一头冷汗,幸好因为他们意志坚定,小太子忍痛放手,并承诺,大将军的位置会一直给他留着。
将军府跑了。
最强战力没有了。
帝京留下的人兵荒马乱了一阵子,只能各找出路了。
有的决定自立门户,有的打算也找个基地投奔过去,然而他们这些势力都是许多家族组合而成,话音太多更加谈不拢。
将军府数万人都在望乡城安家了,这边还吵吵闹闹谈不拢,等着急了的小太子大怒之下,直接带领自己的僵尸臣民们攻城了。
这下没谁敢拖延了,小半年没商量好的事儿,半天全谈好了,趁着僵尸还不吃人,麻溜的收拾行李滚了。
因为走得太急,东西就没办法带齐全,落下不少,也不敢回头去找。
太子殿下才不管他们丢没丢东西,高高兴兴回了家,给手下有意识有思维的高阶僵尸都封了官儿,然后让抓来的人给他找良辰吉日,预备登记大典。
还派手下的飞僵,去给各个基地都送了请柬,邀请他们来观礼。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本来以为五章能写完,真的是太看得起我自己了,不过真的快完结了……
推一哈我基友的文,古代种田,主攻,有崽崽,感兴趣的小可爱可以去看一看。
《被穿越以后我走上了人生巅峰》by乱山平野 我靠美食发家致富
文案:
世界太过魔幻,一觉醒来时间就变成了一年后,媳妇儿跑了,房子没了,心心念念抱的崽儿也没了。
江舟:到底特么谁干的!!!!
穿越者:我干的。
江舟莫名其妙被穿越一年,穿越者一心搞大事业,结果气跑了他媳妇儿,败光了他的家产,然后两眼一闭去世了。
融合了记忆以后
江舟:……你特么不会做臭豆腐火锅蛋糕奶酪麻辣小龙虾吗!
会不会赚钱啊?!
后来江舟靠着开小吃城走上人生巅峰
真香
☆、第 228 章
飞僵送请帖, 那叫一个有排面。
被堵大门的基地都严阵以待, 人家是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他们是怕来使直接张嘴把接请帖的人给吸干了。
不过这些飞僵都被小太子摁着脑袋爆锤锤老实了,不敢起什么歪心思,恭恭敬敬送了请帖就走, 连垂涎食物的小眼神都藏得好好的。
请帖是不可能不收的, 但是收下了人家的请帖, 那总不好不去观礼吧。
去观看僵尸王的登基大典,妥妥地得跟小太子的僵尸臣民们共处一地,光想一想都觉得贼刺激。
因着几年前那场围剿蛮族的行动,各个基地之间也算有了战友情, 彼此间联系更加密切, 有些关系特别好的基地, 还专门跟望乡城买了整套的喇叭花,互相建立了联系。
望乡城发展至今,倒是不惧怕这些小基地联合起来有什么危害,夏琛也没有一家独大只准望乡城高速发展的想法, 便将喇叭花卖给他们, 现在别的基地,便不是只能跟望乡城单线联系了。
遇见这种大事,基地的首领们便齐聚通讯室, 各个喇叭花都开着,就跟通过电话开大会一般,只是因为见不着人有些吵闹, 偶尔还会有脾气急关系不睦的,直接骂起来。
小太子约莫是秉持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想法,把这些基地首领都当成了分封的诸侯国,又或者是年纪小图个热闹,凡是有点儿名号的基地,通通发了请帖,把手底下的飞僵们累了个够呛。
关于去不去参加典礼,大小基地首领们众说纷纭,各有各的想法,不想去的占大多数,尤其是那些中小基地的,战力弱胆气虚。
可是不去吧,万一小太子记恨上他们,岂不是更惨,他们这些基地,可经不住一个僵尸王的折腾。
有人出主意说,可以派遣使臣前往,这就是打着送几个不重要的人物过去,死就死了的主意。
可这个法子也不完善,谁也不晓得小太子会不会觉得被慢待。
于是跟小太子打过交道的傅家人大受欢迎,被各个首领们点名提问,从小太子的长相问到性格,当初谈话内容,恨不得让他们一字一句重复一遍。
傅家到望乡城之后,确实如他们所想一般,过得很不错,准确的说,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好。
望乡城自建设之处,夏琛便开始做城市规划,因此比之那些慢慢扩建的城市,设计更加合理,各方面设施也更完备。
这两年环境安稳,人口有增长趋势后,行政厅早早便开始规划扩建城区,之前各个居民区附近都预留下了可供扩建的荒地,为了不浪费,建造了一些临时仓库,现在直接将这些仓库推掉,便可以再建居民区。
而夏琛他们家,和原本夏家,以及最初兴建的居民区,因为夏琛的特殊地位,加上行政厅商铺等重要机构离得比较近,被百姓们称为中心城区。
此处居住的多是夏家故旧,还有天然占据优势的异人们,以及望乡城的中高层。
这里之后又比照着夏琛家的小别墅建造了一些类似的屋子,供给一大家子一起住的人。
其他各个方向,都另外扩建了居民区,配套设施完善。
其中工厂聚集区多为各厂工人和家属居住,学校也多是工人子弟入读。
靠近守卫军团的西城区,家中多有亲人参军,甚至有一家男人皆在守卫军团任职的情况,这一区小学,学生选择武学班的最多,好武之风尤盛。
另外两个区,则是各种职业的居民混住,有做小生意的,没去工厂做工接点儿散碎手艺活儿的,还有随着世道安宁发展起来的民间搜寻队等等。
傅家带人来投,他们一大家子,自然是入住中心城区,夏琛早早让人给他们家收拾好了住所。
考虑到他们家人口多,且多是寡居的女眷,特意送了联排的两栋别墅,任他们自己安排。
而傅家带来的人,当然不可能全塞进同一个居民区,根据自身情况,分散放入各个区内。
这些情况傅家主事的两兄弟都表示理解,又没有让人家一家人分开,只是把所有人打散居住,他们也没想搞什么事,没必要让底下百姓聚在一起。
望乡城之前的百姓早就习惯了时不时有新来的加入,对这些人的到来接受良好,而新来的帝京百姓,发现望乡城的居住环境,比之原本在帝京也不差,而且物资更丰富,可供选择的工作更多,甚至还能送孩子念书识字学本事,对这个地方便十二分的满意,很愿意在此定居。
至于傅家带来的军队,守卫军团本就分为好几个团,由各个副军团长带领,由温束总领。
夏琛直接给将傅家军算一个团,傅家兄弟皆给了副军团长的职位。
望乡城战士和傅家军数次并肩作战,对他们的战力再清楚不过,傅家兄弟的本事也是看得见的,大家都没什么意见。
有那么几个不熟的副军团长,觉得他们升得太快,带兵比过一场后,就再无二话了。
数万人就这么被轻而易举未起丝毫波澜地融入了望乡城,望乡城规模再次扩大,成为当之无愧的末日第一基地。
话说回来,傅家加入望乡城后,一心为望乡城的发展图谋,这次小太子广发邀请函事件,傅瞻更是早就跟望乡城报备过小太子要登基之事,告知了小太子的性格。
夏琛自打从温束那听了一些关于不化骨们的消息,对仅存的两只不化骨都极有兴趣,很想见一见。
有温束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所以对于这次是否去观礼,夏琛反而是偏向去参加。
当然,他也不是去玩的,通过傅瞻的描述,小太子显然可以交流,如果他的僵尸王国真的建立起来,能跟他达成共识,保证双方和平最好。
否则凭两边天然种族对立的立场,迟早还有一场大战。
别看小太子长得可可爱爱一脸稚气,能成为不化骨的僵尸,都是从万千僵尸中厮杀出来的,绝不可小觑。
况且他手下还有数只战斗力超强的飞僵,一旦打起来,必将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大战。
人类好不容易能有一个短暂的和平发展期,夏琛实在不想打破,说句不好听的,就算要开打,他也希望这个时间尽量延后。
想想,僵尸可是不能生育的,现在的人类幸存者,已经基本免疫大部分低级僵尸的毒素,而中高阶僵尸也不多,望乡城还在不断输出解毒草。
就算有人感染,也是从最低级的紫僵开始变异,现在随便一个有点儿战斗力的人,都能把跑得慢动作迟缓防御力也很一般紫僵给砍了。
僵尸想扩大规模,越来越困难,而人类就不一样了,只要没有大战,粮食足够,那生起孩子来可太快了,他们争取一段发展时间,孩子们长大,到时候万一要打,光靠人山人海,都能把僵尸们堆死。
所以在夏琛想来,这次最好是能够跟小太子见一面,看看能不能争取来一个和平协定。
唯一让他有些发愁的,是温束的身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身体发生变化的途径跟别的僵尸不一样,他能够轻易的收敛自身气息,就算跟飞僵面对面,也不会感知到他是同类。
上次夏琛遇袭,要不是他心急之下放出威压,那两只飞僵从头到尾都不会知道他是僵尸王。
但是小太子就不一样了,作为同级别的同类,因为僵尸互相残杀的进化途径,他们天然会对对方有一种警惕感和排斥感,想在他面前隐瞒身份,基本不可能。
可撇开温束一个人去观礼,不说能不能说通温束,这回小师弟准得以死相拦。
没等夏琛想出个万全之策,温束先给他逮了只不化骨回来——灵歌故技重施,想混进望乡城,被抓了个正着。
温束知道夏琛对不化骨感兴趣,捉了僵就喊夏琛去看,可怜灵歌,好好一个僵尸王,便是对上小太子,也可全身而退,偏偏撞到温束手里。
便是算上前世,五个不化骨里,灵歌也是最不能打的一个,反而温束,是五僵里战力最强。
也因为他只是困住灵歌,所以灵歌没有太过挣扎,后来甚至配合起温束的行动来,他对温束很好奇,好奇他一个不化骨,是怎么在人类基地活得这么自在,地位好像还很高。
屋子里只有温束和灵歌两人,夏琛一脸莫名地跑过来,一见到灵歌那双赤瞳,便明白温束叫他来做什么了。
他满眼好奇地上下打量一番,灵歌死时尚未及冠,约莫十八.九岁的模样,五官精致轮廓柔和,略有些男生女相,但举止落落不带娘气,忽略那双异瞳,乍一看仿佛一个俊秀的少年公子。
夏琛在打量灵歌,灵歌也在打量他,他被温束抓住,满肚子疑问,叽叽喳喳问了半天,温束连个眼神都没给他,被问烦了,还威胁他说,要是再多话,就把他的牙拔了。
刚被抓的时候,温束手段可一点儿都不温柔,听见这话,灵歌吓得犬齿都露出来了,捂着嘴巴不敢再说话。
话是不敢说了,可这眼睛不是还能看嘛,他打小练就的看眼色的本事,从夏琛一进门,温束瞬间柔和的眉眼,便看出这两人关系不一般。
两人互相看了一会儿,夏琛光明正大的看,灵歌偷偷看,完了大眼瞪小眼,夏琛的目光落在灵歌唯一暴露出来的不同上。
“这眼睛还挺好看的。”
夏琛喃喃道,他本来以为僵尸的赤瞳会很可怕,没想到红得剔透,灿若琉璃,比美瞳自然好看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崽点了穿回现世的番外,我今天撸纲的时候突然想,把不化骨都带过去,你们觉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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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9 章
欣赏了一会儿异瞳瑰色, 夏琛猛然发现不对, 海源城那边得来的僵尸王的消息早已经下发下去,防止再有僵尸王混进基地, 所有的百姓都该知道,僵尸王生一双赤瞳。
抓了一只僵尸王, 怎么外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被派去叫他过来的小兵面上也无一点儿异色。
面对他的疑问,温束下巴朝灵歌一抬, 冷笑道:“刚怎么演的, 再来一个。”
灵歌眨巴着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对于温束不客气的态度没一点儿不虞, 按照他的吩咐, 两眼一翻, 把一双好看的眼睛翻成白内障。
夏琛:“……”
厉害了, 这瞎子装的,连瞳孔都翻没了。
“就这样行吗?我能进城吗?”灵歌老老实实地玩着角色扮演, 倒是把他抓来的温束, 更像欺压残疾人的恶势力。
夏琛哭笑不得:“你是僵尸王, 进人类的基地做什么?”
他又不是闲得慌, 身边留一只不化骨还不够, 再招一只。
“我想进去,我喜欢这个地方,求求您。”身为此世顶级战力之一的不化骨,可怜巴巴说着哀求的话。
夏琛铁石心肠不为所动:“我也喜欢, 所以不能放你进去。”
灵歌长叹口气,问:“你就不怕我把他的身份说出去吗?”
话音刚落,他背脊上升起一股寒意,灵歌犬齿又吓出来了,捂着嘴巴嘟囔:“我瞎说的,别拔我牙齿。”
夏琛被逗笑了,笑完摸着下巴道:“你随便说啊,看看大家信不信。”
这些年他在望乡城可不是白混的,当了这么些年城主,总不至于连自己枕边人都护不住,只要不是在天下人面前被抓个现行,夏琛就把握把消息压下去。
但是能不暴露还是不暴露的好。
他这么说,也是为了表现出自己的不在意,免得这只不化骨以后有什么小心思,妄图以此来钳制他。
软硬不吃,灵歌彻底萎了,本来只是听说这个基地很厉害,有好多新鲜玩意儿,他才想混进来玩玩儿。
结果刚进城门,就被逮了个正着,还是个打不过也跑不掉的厉害角色下的手。
他倒是不怎么担心自己的安全,不化骨皮厚,站着不动让人家打,一时半会都打不死,没到那个份上,他不想打架。
可现在主事人不让他进去,他反而越发感情去,不光对这个城市感兴趣,还对面前这一对儿情侣感兴趣。
多新鲜啊,一个人类,和一个僵尸,是一对儿,还共同生活在人类的基地里。
他太好奇这两人之间的故事了。
特别想知道,想得心痒难耐。
可惜他也只能想想了,夏琛稀罕够了野生不化骨,觉得还是家养的好,不愿意把这个定时.炸.弹留在望乡城,要赶他出去。
灵歌不想走,可是有个大魔王给夏琛撑腰,动不动威胁要拔他牙齿,灵歌吓得捂嘴的手都不敢放下去,可怜巴巴地被撵了出去。
温束扔完僵回来,夏琛问:“你说他会走吗?”
“不会。”温束摇头道:“他脸皮厚,肯定会赖在外头,找机会再进来。”
夏琛耸耸肩,他虽然把灵歌撵了出去,但并没打算彻底撕破脸,否则就不是这么柔和的手段了。
得罪一只目前没有恶感不化骨非明智之举,但明知道他的身份还将他留下,那日后万一有个什么,可太难说清楚了。
他让温束把灵歌赶出去,以后他若能混进来不被发现,那是他的本事,跟夏琛和温束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走,咱们再去商量一下小太子……嗬!”
夏琛吓得倒退两步,而后又迅速靠近,伸手去摸温束的眼睛:“你眼睛怎么红了?”
温束面沉如水,声音冷得像冻过:“我吓着你了是吧?看见别的不化骨就夸人家眼睛好看,看见我的就吓成这样?!”
“不是……”夏琛哭笑不得,他是一扭头对上子笺突然变色的眼睛,没反应过来。
“色衰而爱驰,家花不如野花香,只见新人笑……”
醋缸翻了,说是说不过的,夏琛勾着温束在脖颈,让他低下头,啾啾两下,在温束眼角亲了两口。
“好了吗?”夏琛笑眯眯问。
自家爱人自家清楚,虽然是个大醋缸,但也好哄得很,如果一个亲亲解决不了,那就两个,实在不行,还有床头打架床位和嘛。
之后果然如温束所说,灵歌并没有离开望乡城附近,时时找机会往里混。
可他那双眼睛实在是个大问题,没有美瞳的世界,除了装瞎子,他没有别的办法遮住一双异瞳。
温束盯了一阵,确认他一直在想办法,也用过异能影响守门的士兵,但没有伤人之举,便将他抛在一边,懒得搭理。
眼看着小太子登基日期临近,再不出发就赶不上时间了,数次会议之后,终于有了最终决定。
因夏琛提出跟小太子签订和平协定谋求发展时间,此项提议得到绝大多数基地赞同,为了这项计划,各个基地都决定派人去观礼。
不过派人也不是随便派的,如果真得要订约,派去的人最起码得在本基地有一定话事权,才能代表整个基地。
望乡城这边,傅瞻主动请缨,他跟小太子打过交道,小太子貌似对他印象还不错,他个人武力值也够高,身份地位不缺,所以各方面情况是最合适的。
为表诚意,夏琛还让去观礼的队伍带了一些贺礼,按照傅瞻和温束提供的信息,华服衣饰、美食美酒皆备,夏琛还从自己空间里寻摸出几个抽奖抽出来的小玩意儿,比如一个撒雪花的水晶球,除了好看点儿没啥稀奇,正好拿去哄小朋友。
其他各个基地派出的领队,也多是基地高层,大家想法都一样,去观礼嘛,多多少少都带了些礼物。
观礼的队伍在众人的担忧中出发了,傅瞻随身带了一朵喇叭花,时时通报情况。
好在这一世的小太子如上一世一般,一心惦记着自己的天下自己的皇位,没有什么侵略心。
这么多人来观礼,他高兴得很,欢欢喜喜收了礼物,尤其是夏琛送得水晶球,特别得小太子欢心,登基大典的时候,还特意让望乡城的队伍站在最前面,旁边就是一排数只飞僵,一场典礼下来,跟飞僵挨着站的士兵好悬没腿软。
没有专业的人员主持,小太子的登基大典极为粗糙,不过他也不怎么在乎,就是个形式,登基完了他就像完成了一件什么大事儿似的,整个人都轻松起来。
见着小太子心情好,傅瞻等人趁机提出和平共处的协约。
当然,僵尸和人类天然对立,说他们人类以后不杀僵尸了,或者僵尸不吃人了,都不可能。
望乡城的意思是,希望小太子能约束他属国内的僵尸臣民,不要攻打人类基地,就算有少量低级僵尸不受管束,那他们可以自行击杀,但是不希望有大战爆发。
天下间零散的僵尸还多的是,又不只是小太子一个国的,夏琛想着,只要没有大战爆发就够了,那些零零碎碎的小波僵尸,对基地难造成危害,还能警醒世人,不要放松警惕。
小太子对他说的和平协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到底年纪还不大,熙元帝虽然一直在培养太子,但他自己正值壮年,没有想让年幼的儿子提前接触朝政的想法,小太子之前学习的文化知识治国良策为君之道,在臣民变成僵尸之后,已经不适用了。
所以他提不起劲儿来管理国家,但是看在傅瞻送来的大批礼物,都极合他心意的份上,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不过他也顺势提出,这样的礼物以后每年都要给他送,不能比今年少。
小太子想,这就是岁贡。
他父皇说了,英名的君主才能让别的国家和诸侯为他们献上岁贡,他一定是个极其英名的皇帝了。
傅瞻都不用问夏琛,自己就答应了。
他们送给小太子的都是什么啊,一些华丽的衣服,好看不顶用的饰品,这些在人类基地都卖不上价,根本不值什么。
其中最贵重的大约就是那些吃的和酒了,不过望乡城底子厚,这些东西真不算什么,数量也不多,拿出来一点儿都不吃力。
换来和平发展的时机,简直再划算不过了。
其他基地送来的也不是什么要紧的物资,粮食武器异能产物这些紧俏货,可没谁会给僵尸王送,那些普通物资,大家真没放在心上。
两边都觉得占了便宜,于是和平协定就这么顺利的签订了下来。
之后几年,小太子果然如约定一般,只要按时将岁贡给他送过去,他就压着手底下的高阶僵尸们不准动弹。
那些野生的僵尸他是不管的,不过野生僵尸难成规模,聚集起的僵尸没办法对基地形成威胁,就算是小型基地,倚借地势之优,遇见较大僵尸群时也能拖到援兵过来。
在帝京待烦了,小太子就带着手底下的几个飞僵去别的基地做客,美其名曰“微服私访”。
最先招待他的基地可吓了个够呛,好在小太子不难招待,让人对他恭敬一些,再好吃好喝的招待着,送他好看的衣服饰品,他吃拿卡要一波,就回他的皇宫去了。
他也来过望乡城,把夏琛吓了一跳,生怕小孩子口无遮拦,把温束的身份给爆了出来。
还是温束提前半路拦截了小太子一行,不知道跟他说了什么,他提都没提过温束,在望乡城见了也跟没看见一样。
夏琛看见过他偷偷冲着温束扮鬼脸,被发现后吓得差点儿跳起来,好似对温束讨厌又惧怕。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明天正文能完结,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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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0 章
时光如水, 眨眼间已是十年光阴。
当年与小太子定下的和平契约, 给人类争取了数年和平,可人类与僵尸终归立场对立,中低阶僵尸袭击人类吸食人血是本能。
而高阶僵尸在小太子的强势弹压下缺乏进阶机会, 渐渐心生不满, 蛰伏数年,一朝爆发, 险些将小太子活捉分食。
僵尸一身能量以心脏为泵, 融于血液,只要将小太子的一身血吸干, 足够飞僵晋级成不化骨。
幸而温束在夏琛的要求下出手帮了一把, 两大不化骨联手, 活撕了反叛的飞僵, 僵尸的高阶战力, 竟在内讧中消灭殆尽。
夏琛帮小太子,一是念在这些年相交, 有些情分,对小太子印象不错, 不忍他落得如此下场。
二是只有小太子这个万事不管的僵尸王,才会愿意压制僵尸群不攻击人类基地,换了那几只野心勃勃飞僵, 一旦他们上位,下一件事定是纠集僵尸,围攻人类基地, 扩大僵尸规模。
僵尸过内乱,上层动荡,底下没什么智商的低级僵尸不受管制,凭着本能朝附近的基地进攻。
没有高级僵尸在,中低阶僵尸不成气候,被分割消灭掉,等小太子平定内乱,他的臣民只剩下小猫三两只了。
然而当年签订和平协约时说好了,若是僵尸主动攻击人类基地,可自由反击,生死不论。
小太子是个讲诚信的好孩子,所以哪怕再憋气,也忍下了。
空荡荡的帝京一点儿都不好玩儿,手底下能交流的高阶僵尸都死了,小太子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于是溜溜达达,去他的“诸侯封地”里混吃混喝。
只要能将这只小杀器安抚住,供着他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夏琛把血包拿去研究院,让他们开发出各种口味的血包,成功用人造粮哄住了没什么见识的小太子。
哄一个是哄,哄两个也是哄,反正普天之下也就小太子和灵歌这两只不化骨——温束的身份没有暴露。
处于对立的僵尸和人类,一方发展起来后,另一方必将走向衰亡。
僵尸的不可繁殖性使得它们的数量并不是无限的,在人类势力越来越强大之后,荒野中时常能看见的游荡僵尸越来越少,僵尸和人类的身份掉了个个儿,再不是僵尸追着人类,而是人类到处搜寻僵尸的身影,势要将它们消灭得一干二净。
十多年前的僵尸天灾,仿佛已经过去很久,生活在基地中城市中的人,甚至已经忘记了僵尸的模样。
这十多年里出生的孩子,只在长辈的口中听说过这种狰狞可怖的吸血怪物,那是他们顽皮不听话,夜晚不肯睡觉时父母恐吓他们的怪谈。
这十年里,随着僵尸的威胁渐渐变小,人类基地陆续有其他动荡发生。
人类总是善于斗争,当外敌已去,内部的争权夺利开始爆发,数个基地因权利斗争发生小规模内斗,甚至连大基地硕果仅存的三大基地,也卷入其中。
盐城海源城皆发生过政坛动荡,唯有望乡城,鼓足了劲儿谋发展,内斗根本斗不起来。
原因无他,夏琛威望太高,契兄是整个望乡城最强武力,手下管着数万人的守卫军团,高层不是受过他的恩惠,就是跟他交情不浅,没谁觉得自己能扳倒他上位。
当然,稳定发展的望乡城也有不谐之处。
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发现,异人的衰老速度,仿佛比正常人慢了好几个节拍。
望乡城作为几十万人口的大基地,异人数量数百来人,成长时期还好,一旦步入成年,他们好像被时间遗忘,同龄人长起皱纹,他们依旧是青春的模样。
行政厅调查大数据发现,普通人的寿命较之末日前有所增加,但是相比于异人,依旧少了一截,而道士书生这种,介于两者之间。
这在民众间引发过热议,谁不想活更久的时间,但是异人觉醒这种事,乃是天定,这些年依旧偶尔有人觉醒,只是数量极少,谁也说不出觉醒的原因。
不过因着前些年的战斗,异人在对抗僵尸中出力不少,加上作为城主的夏琛明面上也是异人,异人本身地位比较高且数量少,大部分民众只是羡慕一阵,倒没引起什么动乱。
只是道士院和文院一时大热,超过武学班,成了小学生升学报名的首选。
真正因为异人寿命不同受到影响的,反而是他们亲近的人。
寿命过长,意味着他们要目睹亲人老去死亡,爱人变老,而自己被时间遗忘,依旧是最好的模样。
那些异人与异人的结合尚罢,比如南哥儿和柳娇,虽然孩子已经十多岁了,两人都还是二十多岁的模样,夫妻都老的慢,相爱的人只会庆幸有更多的时光相处。
可薛广宗和井生这般异人与普通人的结合,却能明显看出两人的差距。
他们二人是在薛广宗加冠那年,在夏琛的主持下结的契。
井生本来比薛广宗大上几岁,可是因为他是异人,时间久了,反而是薛广宗看着要比他大。
现在年轻还算好,就算看着有年龄差,也差不到哪去。
然而可预见的未来,却不是那么理想,待到爱人满面皱纹白发斑斑,自己却容颜依旧,光想一想,就让人觉得难过。
如他们这般感情甚笃的,私底下也因此发生过几回小矛盾,那些不够坚定的,甚至直接拆伙儿了好几对。
夏琛对此也无法,他本来不是异人,可不知为什么,他的身体老化速度,跟异人差不多。
问过夏铜板,夏铜板儿的解释是,他的灵魂穿越时空,身体里容纳系统,早就在不知不觉间接受了改造,否则也用不了系统空间,驱策不了那些变异植物。
这是好事,最起码他不用再编借口,解释为什么他作为一个“异人”,会跟普通人一样的速度变老。
而且他能够陪伴子笺更长的时间,偶尔夏琛也会害怕,哪怕他是异人,寿命也不会超脱人类的范畴,可子笺是不化骨,不死不灭,等他死了,子笺该怎么办?
这些担忧他都深藏心底,不敢说出来,因为每当他有意提起这个话题,子笺就会显得极为暴躁,甚至有次直接情绪失控。
时间越走越快,当有一天,荒野中再难寻到僵尸的身影时,人类恍惚意识到,这场僵尸天灾,已经真正过去了。
这时曾经只在私底下流传的言论被光明正大的提出,数个基地联合起来,要求杀死小太子和灵歌,彻底消灭僵尸这一族群。
夏琛理智上认同他们,但是情感上,多年的相处,让他难以对这两只不化骨下手。
又或者是因为他不够大公无私,作为一城之主,他想的却是,这是子笺唯二的同类,若是他们都死了,子笺就真的孑然一身。
那么等到他百年之后,他的子笺该怎么办,他会有多孤单。
于是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跑了这两只不化骨,又假装受伤,将子笺留在身边。
“人类”的最强战力是温束,除了他,只有包括傅瞻在内的有数的几个异人与僵尸王有一战之力。
但是飞僵都能短暂低空飞行,僵尸王同样能御空,他们铁了心想跑,人类的大军真追不上。
那些口口声声叫嚣着要彻底消灭僵尸的人,其实并没有想自己出兵,借口望乡城是人类最大基地,肩负着维护人类和平的使任,把追杀两只僵尸王的责任全推给他们。
夏琛又不是傻子,如果真是人类组织联军追击两只僵尸王,望乡城不出兵说不过去。
但是只靠他们?
不化骨什么战斗力再没人比他更清楚,对上一整支大军都不见得会落于下风,要知道,僵尸王的毒素可不是那么好屏蔽的,把他们逼急了,望乡城好不容易培养出来战士,被感染成僵尸,冤不冤枉?
夏琛的态度代表望乡城的态度,如果要出兵那就大家一起出兵,不出兵那就算了。
别的基地拖拖拉拉定不下主意,还没等商量出对策,两只不化骨已经跑得没踪影了,出兵的事就成了个笑话,直接被搁置了。
又过数年,夏老爷在睡梦中病逝,享年八十九岁,生前儿孙绕膝,满城敬重,是为喜丧。
同年,夏夫人追随亡夫而去。
接连丧父丧母,对夏琛打击极大,这一世父母对他宠爱万分,他对家人感情极深。
办完葬礼后,夏琛大病一场,随后辞去城主一职,众官员与百姓皆多次挽留,甚至有百姓聚集在他家门前跪求请愿,求他不要卸任。
夏琛决心已定,不为所动,坚持卸任,最后做的一件事是主持下任城主的选举。
继任者是当年哭鼻子的少年杨繁,几个候选人中,孟明峻过于稳重失之灵活,易杉大局观不够,林宜民书生气太重政治意识不足,另几个候选人也各有各的不足。
杨繁或许在他们的特长处比不过他们,但是他没有特别的短板,少年时因仇恨差点跑偏的性格,也在这些年慢慢扳了回来。
最重要的,他是个异人,寿命在百岁以上,今年也才三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一旦继位,望乡城高层最起码二十年不会动荡。
有夏琛支持,孟明峻等高层承认,杨繁顺利继任望乡城第二任城主之职。
夏琛卸任后,没有留在望乡城,他借口要趁着还能走,看看大好河山,跟温束一起,架着南瓜马车离开了望乡城。
不走不行了,他今年四十多岁,虽然跟异人一样衰老缓慢,但一般的异人到了这个年纪,也该有普通人三十岁的模样。
夏琛仗着一副好皮囊,加上平时衣着刻意往年轻了打扮,看着依旧是个二十多岁的英俊年轻人。
可他家子笺,这些年是真的一点儿都没变过,他见到他时是什么样,现在依旧是什么样。
因为有他在一旁故意扮嫩,使得众人只以为他们夫夫天生得老天钟爱,长得好看就罢了,还不容易老。
但是这法子用不了多久,再拖下去,总有人会发现子笺永远也不会老。
所以夏琛以寄情山水之名,带着子笺离开了望乡城,离开人群聚集处,不愿让人发现他异常。
子笺在人类历史中,合该是帮助人类渡过大灾,立下盖世奇功的英雄,而不是混入人类中间的狡诈僵尸,被喊打喊杀。
古代的交通和旅游业虽然不发达,但是夏琛和温束的全国游却玩得极惬意舒心。
这个世界没有高科技,但有各种效用奇特的变异植物。
夏琛一本魔法书里积累的变异植物,已经多到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种,他和子笺合力,用各种变异植物,将南瓜马车改造成了一辆飞车。
飞不了多高,但车轮最高能悬空一米多,足够他们的马车穿过种种坎坷的路途。
南瓜马车里面的构造以舒适为主,各种设施齐全,不比现代的房车差。
温束遍读古籍,记忆中有哪个地方景色美妙,两人便驾车过去,路途中若是遇到奇景,也可能随时改道,非常随心所欲。
他们看过大漠孤烟,也曾见过云蒸霞蔚,曾对月临风,也曾踩着雪畅游梅林。
行得累了,随便找个风清水秀的地方置一座树屋(变异植物),悠悠闲闲歇一段时间,什么时候厌了,就再去别处。
他们曾先后遇见过灵歌和小太子,这两僵可没他们过得这么舒服,同行过一段儿,温束嫌弃他们打扰两人的私人时光,但是看在夏琛挺高兴能多个旅伴的份上,捏着鼻子忍了。
不过这两僵也没同行太久,他们都是爱玩爱闹的性格,经常会脱离队伍混进人类基地。
脱离人群太久,夏琛偶尔也会寂寞,于是他开始学化妆,给自己和温束乔装打扮后,去人类基地游玩。
两人一起打打闹闹,互坑的时候,都坑得对方换过女装,甚至有两人一起穿女装,还遇见过调戏他们的登徒子。
夏琛的前半生,一半是年少成名受尽宠爱的夏家幼子,一半是众望攸归赫赫之光的望乡城城主。
而他的后半生,只是温束的爱人,伴侣。
两人相伴走过数十年,踏遍山河万里。
夏大郎和巧娘夫妻、夏二姐还有东哥儿夫妻年老病重的时候,夏琛回过望乡城,但都没有待多久。
很多很多年以后,人类已经再次繁盛起来,更多的城市建立,杨繁跟夏琛一样,没有眷恋权势,到一定年纪后,选择了合适的接班人,从城主之位上卸任。
而离开太久的第一任城主夏琛,只有老人们还记得他的存在,会在给孙儿讲古时,用充满怀念的语气提起那个光风霁月芝兰玉树,给他们带来希望的年轻城主。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此完结,其实本来打算写到夏琛死的时候,因为那张金卡还没用呀,不过觉得有点儿不好衔接,就放番外算了,明天写。
在此郑重感谢,一路走来陪伴我的大可爱小可爱们,作为一个新手作者,写文时经常有不足之处,更惨的是,有的我还不知道怎么改,希望下一本能有所进步吧。
诸位的陪伴是我坚持的动力,每一个评论每一句夸奖都能让我开心半天,也很高兴我写的故事,能给你们带来一些些快乐。
最后,推一下我的预收,这本番外更完了,存几天就稿就开,点进专栏可见。
《被抱错后我走上了人生巅峰》
重生后的阮北知道,十七岁的时候,他的富豪亲生父母会来接他回家,然后在陆家当了几年人憎狗嫌的“外人”,卷进陆家养子跟他的几个男人们的纠纷,被牵连致死。
这一世,阮北只想多多赚钱,带养父母过上好日子。
可是……重生还附带开天眼的吗?怕鬼的阮北怂成一个球。
投资大佬鬼:想赚钱?帮我给我老婆寄封情书,我教你炒股。
爱美女鬼:没有化妆品我活不下去!给我烧一套最好的,我把我的首饰全给你。
高考状元鬼:学弟,私人辅导要伐,把新出的五三烧给我就好,没题刷伐开心。
阮北:原来重生不是我的金手指,这些鬼才是:)
天师竹马攻x软萌怕鬼受。
☆、番外一(上)
清幽的竹林小筑里, 不间断的低咳声中夹杂着声声叹息。
屋中二人一坐一卧,卧者垂垂老矣, 白发苍目,一双眼睛却依旧如少年人般清澈。
坐者眉眼如画俊美非常, 浑身的气质却冷如寒冰。
夏琛已经很老很老了, 他的身体开始有很多种病痛, 跟自己依旧年轻的恋人待在一处,绝不会有人觉得他们是同龄人。
可他依旧舍不得离开,也不敢离开,哪怕拖着一身的病痛, 也要努力活着。
但是他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岁月无情,他的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
他努力往门外看去,早在半个多月前,他就已经通过喇叭花联系了小太子和灵歌,希望临死之前, 能跟他们见上一面。
“不用看了, 他们不会来的。”温束不错眼地看着夏琛, 没有错过他期盼的表情。
“为……咳、咳咳……”
轻轻地替咳个不停的夏琛抚胸顺气,温束冷凝的眉眼渐渐染上悲伤, 他宁愿将他的寿命分给爱人,或者陪他一起变老一起去死,也好过如现在这般,自己依旧年轻, 恋人带着一身病痛,无多少时日好活。
他知道,自家爱人想见那两只不化骨,是怕他走了,自己会寻短见。
可这世上如果只剩他一个,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元宝,让我咬你好不好?”
温束放低了身段,再次提出这个被驳回多次的请求,希望夏琛在濒死之际,能改变主意。
温束从不习惯坐以待毙,早在很久之前,他就在为夏琛的寿命问题操心,这就是他最终想出的对策。
他是僵尸王,他能感染他想感染的任何人,以往吸血时,是他刻意收敛了毒素。
只要他将毒素注入爱人的身体,就能将他变成僵尸。
躺在床上浑身无力的夏琛奋力摇头,用尽了自己最大的力气,也只是让头摆动的幅度稍微大一点儿。
“不……咳咳、不要……”
夏琛的拒绝与以往一样坚定,子笺的打算早就跟他说过,如果他能进化成不化骨,自然可以相伴长长久久。
但是不管是被什么级别的僵尸咬伤感染,变异僵尸都是从最低级的紫僵开始的,若想晋级,就需要足够的血液。
夏琛有血包,可血包毕竟不是真血,它能让僵尸饱腹,降低它们对鲜血的需求,却无法满足僵尸晋级需要的能量。
温束也试过用自己血喂养僵尸,他千辛万苦从深山老林中找到几只迷路的低级僵尸,实验后发现,低级僵尸根本无法承受不化骨血液里狂暴的能量,直接被活活撑爆了。
好像是等级的天然压制,不管如何稀释,这几只僵尸都是一样的下场。
这意味着,如果夏琛要成为不化骨,首先得吸食大量人血,他变成僵尸后,就会失去意识,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把被吸食者感染或者杀死。
夏琛自认不是什么大善人,可也做不出这种事,他无法接受自己靠这种方法活下来,这会让他有一种掠夺别人的生命的罪恶感。
被拒绝后,温束的双眼瞬间赤红,随着夏琛身体越来越虚弱,他是情绪也越来越暴躁。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不让我去死,自己又不肯活!”
“对不起……”
夏琛眼角溢出泪水,滑落在软枕上,他的声音已不复年少时的清朗,充满沉沉暮气,一声道歉也说得有气无力。
温束别过头,大口大口的喘气,努力压抑住即将爆发的情绪。
夏琛满眼悲伤的看着他,整个人陷入无助绝望之中,他能怎么办呢?他活不了了,可他怎么舍得本有无尽寿命的爱人自杀陪他殉情。
况且不化骨就连自杀,都困难得很。
超强的防御力和自愈能力,意味着如果想死,必须经受不间断的巨大折磨。
他简直不敢想象,一心求死的子笺会如何折腾自己。
两人像是陷入困境中的兽,走投无路,周身皆是荆棘,不管往哪个方向走,都会被扎得浑身是伤,鲜血淋漓。
[或许我有办法。]
突兀响起的声音打破僵局,屋中两人具是一愣,夏琛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铜板儿?!”
他已经太久没联系上自己的系统了,最后一次好像是他卸任望乡城城主不久,那次夏铜板只匆匆跟他说了一句系统更新维护,需要长久待机,之后就下了线,不管夏琛怎么叫他,都没反应。
之前夏琛身体开始变差,唯二担心的,一是子笺,另一个就是夏铜板,他不知道自己死后,他的系统会怎样。
现在夏铜板儿终于出来了,夏琛喜出望外,他有很多话想跟他说,也有很多问题要问他,可长久的失联,让他已经忘了意识交流这回事儿,苍老病弱的身体又没办法支持他说那么多话。
“别急。”
温束虽然也惊讶了一下突然出现的系统,但他更关注的是夏琛的身体,见他急得额上冒汗,忙安抚几句,又问夏铜板:“你说的有办法是什么意思?”
夏铜板说:[我可以让你长眠。]
他虽然一直没出来,但好似很清楚两人面临的困境和纠结的问题。
“长眠……”
夏铜板说得长眠一定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长眠,夏琛有些微犹豫,他没有奢望要夏铜板想法子让他继续活下去,只是忍不住考虑以后,若是子笺醒来如何是好。
不过这大约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夏琛看向子笺,他好似在思考什么,接收到他的目光,立刻点头道:“好,谢谢你。”
解决了最大的矛盾,气氛一下子融洽许多,因为夏铜板儿的出现,夏琛有太多话想说。
交流了一会儿后,他便能再次熟练的使用意识交流,絮絮叨叨跟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说了半天话,说他的一生,说他对夏铜板的感谢,如果没有他,这一世的夏琛哪怕穿过来,可能也活不久,更不可能在末日中保护好家人朋友。
温束在一旁安静的陪伴,夏琛年纪大了,精力不济,说着说着,便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夏琛再次醒来,屋里只有微薄的月色透过窗户照进来。
温束靠在床边,似乎在闭目养神,夏琛没有惊动他,轻声呼唤自己的系统,他有太多的话要说,很怕自己还没说完就死了,所以要抓紧时间。
他说:“板儿,我死了你还在吗?要是能走,你去再找个宿主也行,就别陪着我待在棺材里啦!”
“让子笺睡久一点儿吧,最好睡到他醒来,就能把我忘了。”
说完他叹了口气,难过道:“偶尔能想起我就好了。”
“板儿啊,你看我的主线任务,卡在百分之九十九不动了,我努力了一辈子,奖励都没拿到,你们这系统有bug……”
[宿主此世宣告死亡后,系统会自动脱离,宿主是否愿意将空间物资捐赠?若同意,主线任务自动完成。]
夏琛愣了一下,问:“脱离之后,你会去哪儿?”
夏铜板儿沉默片刻,道:[返回。]
“你要回家了吗?那也挺好的。”
夏琛还记得夏铜板来自于一个高科技星球,如果能回去,有更多的AI同伴,应该不会孤单。
知道小伙伴有归宿,夏琛这才把心思放到别处,他问:“你说捐赠空间里的物资,捐给谁?要怎么捐?”
这么多年下来,他空间里的物资已经不知道积攒了多少,夏琛用掉的只是沧海一粟,因为记得最初夏铜板一直无法开机,要他种地收获植物积攒能量。
他联系不上夏铜板之后,就想着是不是又缺能量了,这么些年都不曾懈怠,一直坚持把地种满收获。
后来钱越来越多,他收获的作物就全都不卖了,反正同种类仓库无上限,一键收获后自动归仓,因为数量实在太多,他连看都不看了。
他身体不好后,委托了子笺帮他,总之空间土地一直在运作中。
夏铜板:[捐赠给我,具体操作过程不可告知,宿主同意即可。]
“好,我同意。”夏琛没有犹豫,直接答应了。
他不贪图主线任务的奖励,反正不管什么奖励,他都用不着了,既然夏铜板想要,那就给他好了。
夏铜板只要空间里种出来的那些东西,夏琛抽奖抽出来的,现实世界储存的,还有变异植物之类的,都给夏琛留下了。
夏琛已经想好了,他的魔法书留给子笺,虽然子笺不能用魔法书复制卡牌,但是里面积累的卡已经够他用了——如果有朝一日他从沉眠中苏醒,需要的话。
三天后,夏琛在温束的怀里合上眼睛。
这几天温束情绪一直很平和,好像已经接受了爱人即将死去的事实,可等到夏琛真正失去呼吸,他依旧瞬间红了眼睛,心脏剧痛难忍。
[你要快一点儿,太久了灵魂会溢散。]
温束迅速拿出夏琛的魔法书,翻到最后,那里有一张放进去后从未用过,也无法复制的金色卡牌。
那是他当初送给夏琛的,唯一金卡,寄魂。
他使用了卡牌,一道跟夏琛极为相似的透明身影被收入卡牌之中,卡牌上流光闪过,整张卡度上一层莹润的光。
温束小心翼翼捧着卡牌根本不敢用力,他的声音里难得有一丝紧张:“真的……会有转世吗?”
[会,你不是已经见过了吗?]
“需要多久?”
[不清楚,或许很久。]
温束长舒口气,他不怕等待,不化骨有足够的时间让他浪费,只要能再见到爱人,等多久他都可以。
“最后一个问题,你是谁?”
[……我是,这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夏铜板不是黑科技啦,世界意识自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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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番外一(中)
末日第十二年, 四大不化骨在深山老观中齐聚一堂。
徐老道盘膝坐在天尊像下,眼睑微阖, 好似跟头顶泥塑的雕像一般,不言不语,无声无息。
小太子性子最急, 一进来便咋咋呼呼道:“老道士, 叫本殿下来做什么?我最近刚收罗到半坛好酒, 还没来得及好好品尝。”
徐老道掀了下眼皮, 整个人透着一股半死不活的气质:“太子殿下, 您这坛酒还是省着点儿喝吧,下一口还不一定在哪儿。”
小太子登时大怒道:“本殿、朕已经登基了, 你不许再叫我太子殿下!”
徐老道不为所动, 屋里另外两只不化骨也毫不在意, 僵尸王国的皇帝,不就是僵尸王嘛, 在座的谁还不是了?
小太子一只僵来回跳脚, 没人搭理, 最后气鼓鼓地叉腰道:“老道士,赶紧说找我们什么事儿,本殿下有一个国家要管理,可是很忙的, 跟你们这些闲散僵尸不一样。”
柳娇和灵歌也将目光转向老道士,他们其实同样好奇老道士寻他们来做什么,只是时间对于不老不死的不化骨来说, 是最不怕浪费的东西,所以他们都习惯了散漫。
徐老道看向空荡荡的道观院子,长叹口气,问:“你们有多久,没见过人类了。”
几只不化骨被他问的一愣,时间对于不化骨来说没有意义,自然也就不会刻意去记,但是他们好像,确实很久没见到过人类了。
对于他们这个等级的僵尸来说,人类那点儿血液已经补充不了多少能量了,靠着月华,就能完成体内的能量循环,日复一日,长久的维持身体现有的状态。
所以他们不会刻意去抓捕人类,偶尔来了兴致,或许会尝尝人血,也不过是当作换口味的点心。
不过他们几个各有各的爱好,对人血兴趣都不大,比如小太子,比起鲜血,他更喜欢各种美酒。
这就意味着,他们就算跟人类正面撞上,也不会刻意去伤害他们。
僵尸王,跟普通人类已经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了,好比一个人走在路边,看见一只蚂蚁,会故意用脚去踩它吗?
可是这么一回想,他们才发现,真的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人类了。
灵歌和柳娇对视了一眼,他们两个习惯了四处游荡,按理说最容易遇见人类,可是却是很久没见到过了。
“大约有一年?”灵歌说。
柳娇接上:“我有两年没见过。”
自从三年前灭了中州基地,将柳少炎兄妹杀死后喂给僵尸,等他们变异后再杀一回,出了心口的恶气,完成了多年来的目标,她就浑浑噩噩,没有目标地到处闲逛。
“我!我九个月前还见过!”小太子一听,觉得自己比过他们了,兴冲冲道:“我宫殿里养着的人类,最后一个死在九个月前。”
灵歌好奇问:“怎么死的?”
他们都知道小太子喜欢美人,总不可能是年纪大到老死的,难道是被哪只僵尸给吃了?
小太子垮下脸,闷闷不乐道:“我也不知道,宫殿里养着的美人越来越少,一个个都死了,我明明叫僵尸给他们准备了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衣服也给他们,他们却越来越丑,我都没嫌弃他们,他们自己就死了。”
“最后这一个,我特意让好几只飞僵守着他,结果他还是死了。”
小太子丧气道:“人类真是太脆弱太难养了。”
“那是你养的方法不对……”灵歌饶有兴致的跟小太子交流起人类饲养办法,说着说着话题就跑偏了。
柳娇皱眉,没管那两个幼稚的家伙,对徐老道说:“你的意思是,人类……死光了?”
自从进化成不化骨恢复记忆后,徐老道就没有笑过,跟末日前随和爱胡闹的老道士判若两人。
他眉间蹙起深深的折痕,冷声道:“我也希望是我想错了,我让僵尸找过,没找到人类的踪迹。”
小太子刚从灵歌那里了解到一些人类的习性,自信心满满,自认为下次饲养人类肯定能养的更好,正想回去让手下的飞僵抓一些人类回来再养着试试,就听见徐老道和柳娇谈话说人类死光了。
他顿时大失所望,不愿意放弃:“是不是躲进山里了?我让我的大将军们去找,你们手底下的僵太少了,能找多大地儿啊!”
徐老道心中还存着一丝希望,于是点头道:“好,尽快,如果找到,不要伤害他们。”
这些自以为成熟的大人们难得有求到他的时候,小太子心中激动难耐,小胸脯挺得老高,两只手无处安放,恨不得插个腰:“放心吧,肯定能找到。”
他把陪他来的飞僵都叫来,下令让下属的所有僵尸都去寻找人类。
徐老道们跟他不一样,虽然不化骨天然能够控制僵尸,但是一旦分心不管,僵尸就会不再接受控制,所以他们能控制的僵尸有限,全看耗费多少心力。
除非是控制飞僵这种有意识的僵尸,通过僵尸王的身份下命令让它们不敢违抗,而这些飞僵控制的跳僵就间接受不化骨控制。
小太子大致就是这样建立起他的僵尸王国的,他给每个飞僵都封了个将军身份,又说当将军的不能没兵马,让它们自己去招兵,把队伍人数填满,填不满的就揍它们。
有的飞僵被他抓住的时候,手底下本来就控制着一大堆低级僵尸,他就把僵尸群整个儿收编了。
加上小太子身为皇族的龙气在他成为僵尸后好像变异了,对不化骨以下的僵尸威慑力和控制力比其他不化骨高很多,让他能轻易的控制更多的僵尸。
几只不化骨留在徐老道的道观里等消息,小太子惦记着自己藏在宫殿里的酒,心痒难耐,但是他又太久没跟别人交流过了,手底下的几只飞僵都特别没意思,好不容易能遇见同类,能说说话也好。
可徐老道整天不是看道经就是装雕像,柳娇那个暴力女复制出两个自己出来自己打自己,不晓得什么毛病。
只有灵歌还算有意思,拉他一起演戏,可就他们两个,排戏都排得不尽兴。
一僵分饰三角再次弄混后,小太子一把扔下风流公子的道具折扇,捧着脸道:“你说说温束是不是脑子有病啊?竟然自杀?我们可是不死不灭的不化骨,他到底有什么想不开?”
灵歌表情一僵,半晌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道:“可能,是觉得寂寞吧,没有什么牵挂,也没什么在乎的人或者物,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搞不懂。”小太子嘟囔道:“美酒不好喝还是美人不好看?活着多好。”
灵歌摸了摸他的头,胸中涌起一股闷气,也没什么心思再排戏了,跟小太子一起,坐在道观的屋檐下发呆。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太子派出去的大量僵尸,一直没有找到人类的踪迹。
他在道观待得厌烦了,跑去找徐老道道别:“我要回家啦,你还要找人类吗?我把我手下的僵尸借给你吧,或者等我找到了,就给你送两个过来。”
静止不动的老道士好像活动的雕像,他慢吞吞叹了口气,说:“算了,不用找了。”
小太子问:“为什么?你不想养人类了吗?虽然人类很脆弱容易死,但是还挺有意思的,放两个在住的地方,会很热闹。”
徐老道眼中似有悲伤,他摇了摇头,说:“没有人类了,也没有以后了……”
小太子一脸茫然,又问,老道士却已经闭上眼睛继续当他的雕塑。
撇了撇嘴,小太子问站在一旁听他们谈话的灵歌:“老道士什么意思?怎么神神道道,人类没就没了呗,干嘛一副世界要毁灭了的样子。”
灵歌就算反应再慢,这会儿也知道老道士在想什么了,他苦笑一声,对因为死亡时太小,连思维也固定了的小太子解释道:“僵尸没有繁衍的能力,人类死光了,这个世界,确实完了。”
小太子不服气道:“还有那么多僵尸呢,我手底下就有好多好多,人类死了就死了,我们不还活着吗?”
灵歌摇摇头:“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小太子想到那些死在宫殿里的美人,心中烦躁不已,那么脆弱的人类,有什么好在意的。
他生气道:“我要回家了,你们自己去找人类吧!”
又过了很多年,四只不化骨再次聚集在徐老道的道观里。
道观已经很破了,不化骨们沉默以对,最活泼的小太子也没了往日的活跃劲儿。
还是徐老道开口,他好像习惯了说话前先叹一口气:“只剩下我们四个啦。”
其他三只不化骨都没说话,是的,这个世界,只剩下他们四个了,连僵尸都死光了。
低级僵尸几乎吸光了陆地上所有能被吸血的动物,中高级僵尸为了进阶互相残杀,飞僵为了晋级,袭击不化骨,被反杀。
整个世界,人类没了,动物没了,就连僵尸,都只剩他们四个。
太可怕了,这个世界安静得太可怕了。
小太子脸色苍白,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年他跟灵歌争论,说人类不重要的时候,灵歌会那样反驳他。
他也明白了,为什么温束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去死,或许在他眼中,世界早已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你们杀了我吧。”小太子发起抖来,一双赤瞳红得要滴血,僵尸没有眼泪,可他的表情像是在哭。
多可怕,就连自杀,都要抢着来,现在能杀死他们的,只有彼此,而最后留下的那个人,注定孤零零的一个人活在这世上。
他承认他胆小,他不想留在最后,他不想一个人在这个空荡荡的世界生活。
那样活着,比死了还可怕。
灵歌和柳娇也意识到这个问题,脸色同样变得难看起来。
徐老道轻咳一声,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后,缓声道:“你们,真的愿意去死吗?”
三只不化骨同时点头,留下的结局,实在太可怕了,他们都接受不了。
“我做了个梦。”徐老道突然换了个话题,他伸手指了指天空,说:“祂跟我说,如果我们愿意,可以让一切重来。”
三只不化骨齐齐露出茫然脸,不明白那个祂到底是谁。
徐老道也说不明白,他就是知道是祂,但是怎么形容,他也说不好。
“我们要怎么做?”柳娇最先冷静下来,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徐老道说:“合我们五个之力,将时间回溯,祂会选择合适的人救世。”
“五个?”柳娇皱眉反问。
小太子揉着眼睛道:“可温子笺不是已经死了吗?”
徐老道说:“温束的异能是时间,只有以他的身体做载体,容纳我们四个的能量,才能打开时空通道。”
说完补充了一句:“是祂告诉我的。”
小太子急道:“那怎么办?”
这似乎是可以让他们四个同时解脱的唯一办法,他一点儿都不想留在这个世界像孤魂野鬼一样活着。
徐老道看向低着头面色纠结的灵歌,沉沉道:“灵歌,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灵歌将下唇咬得泛白,他哑声道:“我知道了,我去带他过来。”
小太子和柳娇皆奇怪道:“难道温束没死?”
老道士摇了摇头,静静等着灵歌回来。
不化骨全力赶路,速度是很快的,不久之后,他扛了一个还占满了土的棺材回来。
将棺材放下,灵歌推开盖子,露出里面安静沉眠的不化骨。
不化骨不老不死,所以棺材里的温束,已经是死前的模样,眉眼生动,好像下一秒就会睁开眼睛。
可他心脏处那个大洞,却提醒着围观的不化骨们,他的心脏被整个儿掏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小太子惊讶道:“不是说他是被异人烧死的吗?”
倒是柳娇一脸恍然:“我就说,柳少炎那个废物,怎么可能烧得死他。”
灵歌苦笑道:“对,柳少炎烧不死他,反而会让他承受巨大的痛苦折磨,所以,我杀了他。”
他能杀温束,当然是因为温束没有反抗,他掏出他的心脏,尽量让他走得不要那么痛苦。
“只要身体的话,这样可以吗?”灵歌问。
徐老道绕着棺材转了一圈,点了点头:“身体保存的很完整,力量留存足够,可以。”
在进行周密的准备后,几只不化骨按照徐老道所说步骤,将所有能量灌注于温束的尸身之中。
巨大的黑洞在温束上方出现,黑洞越来越大,逐渐靠近几只不化骨。
随着体内能量输出殆尽,防护能力也开始下降,黑洞接触到不化骨后,他们的身体逐渐湮灭。
最后,黑洞将容纳了五只不化骨能量的温束完全包裹,温束身上绽发出刺眼的光芒,黑洞被撕扯开来,整个世界好像一张被扯烂的画布,光芒笼罩万物,一切重新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前世这个世界完蛋了,世界意识不甘心自我毁灭,读档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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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番外一(下)
偏僻的小巷里, 阴影几乎将狭窄的巷道完全遮蔽,可却挡不住里面传来的声音。
拳脚踢打□□的闷响,少年们充满恶意的嘲笑,还有微弱的痛哼, 后者若不可闻, 渐渐声音越来越小, 最终消失得一干二净。
直到感觉到脚下的人好似已经没有反应,肆意欺辱凌虐的少年们才略有些惊慌的停下动作。
“怎么回事?不会死了吧?”
其中最高壮的少年不在意道:“怕什么?瘦猴, 照个亮儿。”
叫瘦猴的少年又瘦又细, 手长脚长,看着确实像只猴子。
听见高壮少年的吩咐,瘦猴不知道怎么动作了一下,一本灰色封皮, 看起来像是廉价批发笔记本的薄册子出现他面前。
瘦猴翻开册子,里面只有少少的几页,每一页上都一张花纹简单卡面普通的卡牌, 他有些心疼的抽出一张卡面是带着荧光的小草的卡牌。
将卡牌夹在指间, 凝神调动自己微弱的精神力灌注进卡牌,光芒闪过,卡牌消失,卡面上画着的荧光草出现在瘦猴手中。
荧光草是最低级的卡牌, 除了好看,只有照明一个功能,而且光线还不怎么亮, 且范围也不广,并不受外出探险的搜集者们欢迎,他们从来不愿意用这种废卡浪费自己伴生书的卡位。
相比而言,光照持久范围广阔的灯笼果,或者更高一级的,对阴属性变异动植物有杀伤力的太阳花,都比荧光草好用得多。
这种最低级最普遍的卡牌,只有瘦猴这样还没从学校毕业的天赋不怎么好的学生,才会因为缺少卡牌,为了填充卡位将它收进自己的伴生书里。
尽管是搜集者们瞧不上的废卡,用来照亮小巷这一片儿也够用了,瘦猴握着荧光草靠近侧卧在地上双手抱着头的少年。
莹莹暖光下,可以清楚的看见,少年俊秀的眉眼早已变得青肿不堪,头上不知道伤了哪儿,血液已经将他身下的地面染红一片。
打人的少年们齐齐后退一步,胆子小的已经开始慌起来了,战战兢兢问:“大熊哥,咋办啊,这小子好、好像死了……”
大熊,也就是高壮少年也慌了一瞬,他将手指凑近少年的鼻下,等了一会儿,没感受到呼吸。
收回手,大熊将手指藏在背后用力在衣服上蹭了蹭,恶声恶气道:“死就死了,我们不说,谁会知道,反正他就是个没人管的废物,说不定他父母还要感谢我们呢。”
说着好似为了说服自己,他用力点了下头:“就是这样,像他这种连伴生书都没有的废材,还不如死了算了,我们也是帮他一把。”
为了减轻心中的恐惧和负罪感,参与围殴的少年杀人犯们纷纷附和起大熊来:“没错,他连结业实践考试都过不了,出去会被变异兽咬死,好歹咱们还给他留了个全尸。”
“对,像他这种废物,要不是中央城区规定了义务教育,未成年学生必须入学,学校甚至不会收他。”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将失手杀人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反而好似做了什么好事,抢着夸耀起来。
说着说着,大熊想起什么,弯下腰去抽少年手上紧紧攥着的一张卡牌,因为少年攥得太紧,一下子竟没抽出来。
他不耐烦地用力掰开少年手指,把卡牌抢了过来,美滋滋地看了两眼。
刚准备把卡牌收进自己的伴生书,却对上其他人虎视眈眈的眼神,大熊犹豫了一下。
要是平常,这张宝贵的食物卡他就独占了,反正只有他才有攻击卡,这些人不敢跟他抢。
可今天他们一起打死了人,大熊只能忍痛说:“等回去了咱们一起分。”
众少年顿时开心得笑起来,瘦猴握着的荧光草发出微弱荧光,在阴暗的小巷中圈出一小片光明,分散站开的少年们半张脸映着光,半张脸笼罩在阴影中,光阴交界,他们脸上的笑容扭曲宛如恶鬼。
最后几个少年商量好,互相保证今天的事谁也不会说出去,他们根本没见过脚下已经死去的同学,他们今天也没有来过这里。
达成共识后,几人跑出小巷,将已经没有声息的少年留在小巷深处。
这群人走后没多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少年忽然动了一下手指,紧接着,他轻咳一声,缓缓睁开眼睛。
少年的眼神虽然依旧清澈,却没有丝毫少年人的懵懂好奇,反而平静如海,那是一种经历过世事沉稳却不世故的眼神。
可他眼神中的平静很快被打破了,身体上的疼痛感,头上的伤口传来的刺痛,以及脑海中迅速流过的属于原主的记忆,让夏琛应接不暇,差点儿疼晕过去。
他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才凭借着强大的精神力归纳整理好原主的记忆。
“真是……艹了。”养尊处优身份贵重的夏城主,实在难以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甚至忍不住爆了一声粗口。
刚才还没缓过来那会儿,他疼得还以为子笺真的把他变成僵尸了。
他是真的死了,可又活过来了,这一世应该是他的转世。
现在,是他死后的一千多年,也就是说,如果他家子笺还睡着,已经睡了一千多年了,真.千年老僵。
他现在这个身体,也姓夏,但不叫夏琛,叫夏一。
事实上,夏琛是个禁用名,因为这是历史书上中央城区第一城主的名字,是人类的英雄,早期这个禁令还没出的时候,凡是姓夏的,就喜欢给孩子取名叫夏琛。
就是不姓夏,也会取名叫某夏琛,大街上喊一声夏琛,十个孩子里最起码有两三个会应声。
后来之所以会出这个禁令,是因为叫的人多了,里面难免会出一些不怎么成器的孩子,长大了作奸犯科,法律院宣布罪行的时候,夏琛犯某某罪、某某罪的,多侮辱人家夏城主啊!
所以才有了这条禁令,“夏琛”这个名字,成了禁取的名儿,只能指代一个人,人类英雄夏琛。
历史上名人那么多,夏琛离得又远,为什么近代更有名气的英雄没这么受欢迎呢?这就要从一百多年前的第二次天灾说起。
一千多年前,这片土地上发生了一场异变,行尸遍地,僵尸横行,人类濒临毁灭边缘,史称行尸天灾。
但是在人类英雄们的带领下,建立起基地,与僵尸顽强战斗,最终打败僵尸,重建人类文明。
之后人类过了一千年安稳的生活,文明发展越来越完善,生活越来越好,整个人类文明再次走向繁荣昌盛。
行尸天灾中最大的基地望乡城后来发展成第一大城,扩容周边领域,因继承第一任夏城主遗志,望乡城城主有能者居之,完备的行政系统使有□□之心的城主也无法改制称帝。
或者说,后来再没有出现过如夏琛般威望甚重百官拜服的领袖,望乡城始终维持原有的行政制度。
在后来的发展中,望乡城凭借着行尸天灾中奠定的强大基础,和后期良好的发展,并纳其他大小基地,形成类似于联邦制的国家。
望乡城城名虽然未变,但整个内外城区,被合称为中央城区,其他各个基地,分列为不同城区,由中央城区统一管辖,但平时行政事务自理。
不幸的是,一百多年前,第二次天灾爆发。
此次天灾与行尸天灾不同,是动植物齐齐发生异变,粮食作物难以生长,人类开始缺少食物,变异的动植物具有极强的攻击性,且变异出很多强大特殊的能力。
一千年过去,安逸的生活使得人们忘记了灾难前的无助与绝望,曾经一度极为繁盛的武学衰退败落,因为战争的减少,军队不断遭到裁剪,除了中央城区,很多小城区只留了维持日常治安的警备力量。
一朝天变,人类重新感受到千年前祖宗们的绝望。
饥饿、伤痛、死亡如影随形,很多小城区还没来得及对突降的天灾做出反应,整个城市就已经被变异动植物彻底摧毁。
各个城区领导人开始想办法应对灾难,但是变异动植物杀伤力巨大,军警部门人手极度短缺,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民众死伤惨重。
动植物繁殖都极快,短时间内对人类造成重大打击,所有幸存者一度被逼得躲进地下防空洞,但是依旧会有变异鼠或者变异蚯蚓之类的变异动物群袭击人类躲藏地。
就在人们绝望之际,天边不知何处爆发出巨大的光芒,光芒四射,散入天地间。
紧接着,一个十岁的孩童身边出现一本书,他用书里出现的卡牌,烧死了袭击而来的变异植物,成功保护了家人和自己。
这个孩子不是唯一的意外,接连有十到十八岁的孩子身边出现厚薄颜色花纹不一的书,里面或多或少都有几张卡牌。
官方研究发现,这些孩子们书里的卡牌,一般都是同一类型,他们大致划分为攻击、防御、辅助、特殊四大类。
根据每个人的卡牌类型,官方将这些孩子组织起来,配合训练成作战小队。
靠着那些奇异的卡牌,他们渐渐夺回失地,为人类重新争取一些些生存环境。
因为伴生书出现的蹊跷神异,加上历史上夏城主的异能实在太具有代表性了,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他。
于绝望中赋予人类新的战斗力量,处于灾难中的民众一下子将夏琛神化了,当初那些吹他是神仙下凡的记载又被翻了出来,人们深信夏城主是真的神仙,再次普度众生来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夏琛这个名字那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变异动植物天灾与僵尸天灾不同,它们能够自主繁衍,因此这场灾难持续了很久,直到现在,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不足灾难前的十分之一,其他地方全都被变异动植物占据。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后来出生的孩子,几乎每个都会有一本伴生书,根据天赋好坏,决定伴生书里的卡位数量,卡位数量,往往映照孩子的精神力天赋。
据说最顶级的天才,生下来伴生书便有九个卡位,而且卡牌也是齐全的。
经过锻炼,提高自己的精神力,杀死的变异植物和动物的变异核,可以用来提升伴生书等级,增加卡位。
有传言说,伴生书升到最高级别,甚至可以蕴养卡牌,提高卡牌的等级!
而卡牌的来源,父母亲人朋友自愿赠送的不算,目前已知的有三种。
一是伴生书自带,并不是有几个卡位就带几张卡牌,卡牌数量是不一定的,有可能比卡位少,也有可能比卡位多,这往往意味着有重复卡。
这种伴生卡的好处是,主人使用这几种卡牌的时候,花费的精神力更少,卡牌的效果也有一定的加成。
二是捕捉变异动植物,驯服后可卡牌化收入伴生书化为己用,这是卡牌的主要来源,只是非常危险,经常需要深入异变区。
三是寻找野生卡牌,最被民众接受的说法是,那年爆发的天光,飞射而去的便是各种野生卡牌,可能藏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候出现。
或许你走过某条街道的时候还没出现,当你走过就突然出现了,这种卡牌的获取方式纯靠运气。
不过野生卡一向很受欢迎,因为驯服卡不但需要同属性才能驯服,驯服后经常会出现只有驯服者自己才能使用的情况。
野生卡就没这个问题了,可以随意转赠、买卖,相当于不记名未绑定的卡,很容易在市面上流通。
还有就是,只有野生卡才会出现食物卡,那些促进作物生长的辅助卡不算,食物卡就是单纯的能具现出食物。
自从变异动植物天灾爆发后,土地好像也发生了异变,原本的粮种都长不出来了,后来从种子库调取了行尸天灾时留存的特殊粮种,种出来一大堆干噎死人吃了放屁苦得人想哭的,能填报肚子但极其难吃的食物。
可食物卡具现出来的食物,都是灾难前的那些大米小麦土豆红薯等等,甚至还有各种水果!
食物卡是消耗型卡牌,具现完食物后就没了,具现出来的食物数量也不一,但是对于已经上百年没吃过正常食物的人类来说,食物卡可太珍贵了。
而夏琛这个倒霉的转世,就是因为一张食物卡丧的命。
这倒霉孩子,从小就不怎么走运,别的孩子出生的时候父母期待有个好天赋,伴生书多一些卡位,他出生的时候连伴生书都没有。
这种情况极其少见,一万个孩子里也不见得有一个,这种一般被认为是天残,天生残疾。
残疾还能治,可没有伴生书,是真的无路可走,下半生几乎没有希望了,这个孩子注定不会有什么大成就,甚至连普通人都比不上。
从满怀期待到满心失望,从他这简单的名儿就可以看出夏一的父母对他是什么态度了。
这一世的父母仿佛是夏琛第一世的翻版,因为生出来一个天残儿子,夫妻俩反目,互相指责,都认为是对方的基因拖了后腿。
就在两夫妻彻底闹翻要去离婚的时候,夏母发现她又怀孕了。
翻看记忆夏琛就很搞不明白,闹成那副模样竟然还有心思滚床单!
女方处于妊娠期时,法律是不支持离婚的,而且因为艰难的生存环境,每一个孩子都是希望,打胎也是严令禁止的事。
夏父夏母因为这个意外,又拖延了一段时间,直到孩子生下来。
只比天残夏一小一岁的弟弟,跟哥哥是完全两个极端,哥哥天残,弟弟却天赋极高,伴生书七个卡位,是非常优秀的顶级天赋。
本来打算孩子生下来就离婚的夫妻俩,一下子和好了,仿佛曾经差点杀了对方的仇恨都不存在了,两夫妻欢欢喜喜恩恩爱爱的一起抚养起自家的小天才。
两个孩子只相差一岁,可从小待遇却天差地别,夏一的弟弟叫夏丞,不能叫“夏琛”也可以用谐音蹭一下夏城主的神仙气质嘛,毕竟都是天才,夏家夫妻如是想。
夏一的成长经历不一一赘述,反正就跟小白菜似的,爹娘有还不如没有,全家都很嫌弃他这个天残,弟弟跟他一个学校,嫌他丢人,不但当做不认识他,同学欺负“天残”的时候,他还会去凑个热闹。
倒霉蛋夏一短暂的一生唯一幸运的就是今天,或者说他今天倒霉到了极致。
他发现一张野生食物卡,但是在大熊那群人欺负他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了,那些人抢他的卡牌。
没有伴生书,也从来没有拥有过卡牌的夏一,誓死不肯交出这张自己唯一拥有的卡牌,然后就被堵在巷子里殴打致死,卡牌也被抢走了。
夏琛非常怀疑,这些食物卡都是他捐给夏铜板儿的那些。
中间具体过程他搞不清楚,不过这着实有点儿冤枉,他没记错的话,夏一找到的那张野生卡是两个红薯,因为两个红薯送了命。
身娇肉贵的夏城主躺在地上,疼得一个劲儿吸气,他前后两辈子,哪受过这种罪啊,要是让子笺看见了,非得心疼死。
想到子笺,深切的思念瞬间溢满心房,他忍着痛爬起来。
算了,先把伤养好再说其他吧,可惜他的魔法书不在身边,否则……
熟悉的大书突然出现,夏琛先是一愣,继而狂喜的抱住自己的魔法书。
与此同时,被大量高级变异动植物占据的深山地穴中,躺在玉床上的不化骨蓦地睁开双眼……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是个俗套的打脸升级流爽文设定啦。
这个番外完了,下一个番外咱们回现世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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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1)
“病人摔倒时后脑遭受撞击, 有轻微脑震荡的症状……”
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头脑昏昏沉沉传来一阵阵闷痛,夏琛满心疑惑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 是陌生又熟悉的医院病房装饰。
夏琛盯着正对着病床的挂壁电视,满心惊慌,久久回不过神来, 要不是脑袋上不停歇的疼痛提醒, 他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明明上一刻他还在跟子笺和灵歌小太子几个, 煮了锅子,喝着自酿的梅子酒, 赏着梅林雪景。
他酒量一般,喝到微醺的时候, 子笺担心他翌日早起会头疼,不许他喝了。
他便趴在小几上, 看着灵歌拉了小太子演他新排的戏,看着看着睡着了。
他睡得安稳,料想子笺会抱他回去,谁曾想一睁眼, 却到了这里。
“哟, 你醒了?”刚在外面说话的医生领着护士进来,和他一起进来的还有两个年轻女孩儿,正躲在医生背后偷偷打量他。
夏琛应了一声,问:“我怎么在这儿?”
他刚醒, 头也很疼,还有点儿弄不清楚状况,不敢说太多
“你……摔倒了,磕到头晕了过去,是这两个小姑娘把你送到医院来的。”
医生说着没忍住笑了一下,补充道:“为了躲掉下来的广告牌,摔倒的。”
这年轻人说不好是倒霉还是幸运,那么大的广告牌掉下来,正好砸他身边,人一点儿事儿没有,还帮着抬广告牌救压在下面的伤者。
结果救护车刚把伤者拉走,他离开的时候绊了一下,一头磕在马路牙子上,直接摔晕了过去。
这年头倒在地上的人,路人也不敢随便扶,还是这两个小姑娘好心,又打了120把他送医院来。
随着医生的讲述,埋藏在脑海深处的久远记忆被挖掘出来,夏琛立刻在身上摸了摸,没找到自己的钱包手机。
医生见状,从床头柜拿出他的手机和钱包,解释道:“我们想联系你的家人,所以看了你的私人物品,对了,你的医药费是这两个小姑娘垫付的,你看……”
结果什么人都没联系到,他只能让这两个小姑娘先留在这里,等他醒来再说。
夏琛忙向好心的女孩道了谢,两个小姑娘红着脸直摆手。
手上的钱包和手机夏琛都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不过钱包里的身份证确实是他本人,这让夏琛稍稍松了口气,回到自己身体上总比又穿了强。
因为移动支付的盛行,夏琛钱包里没多少现金,只有一两千的样子,两个小姑娘给他叫了救护车,加上挂号检查乱七八糟的费用,他钱包里的现金不够。
手机开机密码当然是不记得,好在他的手和脸都还在,解了锁给两个女孩把垫付的医药费转过去,又在其中一个女孩的小声要求下加了微信。
这个医生约莫很闲,笑呵呵看着他哄走两个年轻女孩,才开口道:“你的症状不算严重,不需要住院,回家休息几天就好了,最好让你家人或者朋友来接你。”
夏琛轻声给医生道了谢,说休息一会儿就走,医生便抱着病历本离开了,走时还嘀咕道:“真是个幸运的小伙子……”
他大约还在感叹夏琛躲过一劫,毕竟当时走在夏琛身边不幸被砸的几个路人,有的离他还不到半米,整个脑袋都被砸扁了。
夏琛闻言苦笑,他哪是幸运,在他记忆中,这次他明明没有躲过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和其他几个倒霉蛋一起送了命。
真正幸运的是他遇见了夏铜板儿,带着他灵魂到了另一个世界的自己身上,重活了一世,收获了他梦寐以求的亲情爱情和友情。
父母已经离去,可朋友和爱人都还在那个世界,一瞬间情绪崩溃,他躺倒在病床上,伸手挡着眼睛,任由泪水横流。
一边发泄着心中的恐惧和难过,一边在脑海里拼命呼叫夏铜板,寄希望这只是一场意外,夏铜板还能把他带回去。
是的,回去,那个世界才是他心之所属,这个他最初的世界,孤独得让人不想停留。
然而不管他怎么叫,夏铜板那标志性的机械音都没有响起。
躺着缓和了一会儿情绪,夏琛擦干眼泪,去卫生间洗了把脸。
镜子里印出的是他未穿越前的模样,他两世长相都一样,只是这一世是短发,不久前他还赶时髦把头发染成了奶奶灰,衬着一张俊俏的脸蛋儿,走在路上经常被误会是准备出道的小明星。
打理好仪容后,夏琛将随身用品带好,就准备先离开医院。
走出病房,正好之前遇见跟医生一起过来护士,见他一个人,忙道:“刘医生让你喊人来接,你怎么一个人走啦?”
夏琛冲她笑了笑,说:“没事,我已经好了。”
他哪有人来接,能接他人根本不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父母,绝对不会因为他区区脑震荡来看他,至于朋友,真正能信任的没两个,时间过去太久,他连他们的脸都快记不清了,没必要在这时候叫他们。
不太熟练地打了辆车,满心抑郁的坐上车,直到司机问他地址,夏琛才苦笑起来,他把自家地址都给忘了。
含糊报了一个他记得的大致地址,出租车司机自动从他的模糊关键字里提取出搜索结果,反问了一句:“锦绣华苑?”
听到熟悉的地名,夏琛连忙点了点头。
离开太久,记忆缺失太多,顾不得放任消极情绪,夏琛埋头翻看起自己手机里的内容,提取有用的信息。
正在看微信聊天记录,刚刚加的女孩突然给他发来消息。
夏琛点开一看,顿时有些莫名。
原来刚才他在事故发生地晕倒,正在做伤亡记录的警察顺便把他名字和身份证号也做了个登记,因为他昏着没醒,当时登记的手机号是那两个女孩留下的。
可这会儿女孩子突然发消息给他,说警察找他有事,让他发个手机号过去,或者直接去警察局。
按理说这种事故,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找悬挂广告牌的负责人,他不过是个路人,不知道警察找他有什么事儿。
心中疑惑,夏琛问了一下那两个小姑娘,她们也说不清楚情况。
夏琛只好拨打了她们发过来的警方电话,电话接通后,是个年轻的女声。
夏琛先自报身份,然后问:“不知道你们找我是……”
电话那边的女警客气道:“夏先生您好,是这么回事,我们这里有个走失的小孩儿,他说他认识的人里有个叫夏琛的,我们跟他形容了一下你的长相和外貌特征,他确认是你,您看能不能来趟警局,把孩子接回去。”
“孩子?”夏琛一脸懵,他哪儿认识什么小孩儿,他的异母弟妹都十七八了,也算不上孩子。
“您不认识吗?”女警从他语气里听出疑问,立刻补充道:“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儿,长得很好看,留长发,好像还戴了红色的美瞳。”
她越说夏琛眼睛睁得越大,这、这不是小太子吗?!
小太子也穿过来了?那他家子笺……
夏琛顿时激动得难以自抑,急忙道:“是,我认识,是我……弟弟,警察同志,麻烦你们照看一会儿,我马上过来。”
“师傅,调下头,去警察局。”
在夏琛的催促下,司机师傅压着限速标准一路飙车到警局,幸亏这会儿不是早晚高峰,路上不怎么堵车。
直到看见坐在接待室椅子上,抱着泡面吃得正香的小太子,夏琛高高吊起的心脏才算放下去。
“小太、小泽……”夏琛走过去,有很多话想问小太子,可此时环境不合适,他将所有问题都憋回肚子里。
“小朋友,你看看,这是不是你认识的人?”给夏琛打电话的女警大约很喜欢小太子,不但给他吃的,说话时也十分柔和。
小太子一看见夏琛,立刻放下泡面碗,那些突然来到一个陌生世界的恐慌感袭上心头,他扑过去抓住夏琛胳膊,不满道:“你怎么才来啊?你去哪儿了?灵歌和温子笺呢?这里又是哪儿啊?”
夏琛安抚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对满脸关切的女警道了声谢,然后解释道:“我弟弟不是本市的,他喜欢cospy,和我另两个朋友一起出去参加活动,结果不小心走丢了。”
他这是在描补小太子一身古装,扎着高马尾,还有那双赤瞳。
“警察同志,请问你们在附近有看到我另外两个朋友吗?他们也穿着cos服戴美瞳,都不认路,我担心他们也走丢了。”
女警察哭笑不得:“没看见,我说你也真够心大的,放三个都不认路的人一起出去玩儿,我跟你说,今天可差点儿出事,你弟弟被人贩子盯上,险些被拐走了!”
夏琛惊了一下,脱口而出:“人贩子还活着吗?”
他不担心小太子被拐走,能欺负他的人这世上没两个,他怕小太子一怒之下把人贩子活撕了。
当然,人贩子确实该死,但是杀了他们后续麻烦可太多了。
女警察:“???”
夏琛尴尬地笑了一下,迅速找了个合理的借口:“我弟弟他从小习武,嫉恶如仇,小孩子嘛,下手没个轻重的,我怕他把人打坏了……”
女警察恍然大悟:“难怪了,小朋友挺厉害啊,我正要跟你说,你弟弟把人贩子腿打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已经送去医院了。”
夏琛:“……”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二大概是个现世反穿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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