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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菲利斯不是傻瓜,自然不会放过阿牧主动的亲近,极尽温柔的轻吞细吮,轻嗅浅尝,软软地勾画,唇舌的交锋,温柔而又耐心。

  

  李牧文恍神,他的唇柔软而炙热,并不急躁,一点点地从额头到眉梢,再到唇瓣。一会儿他渐渐下移,温热的舌尖缓缓滑至颈项,至锁骨,或左或右,时上时下,有时候是一两点,一会儿又成片,温柔的时候像融化的黄油,激烈起来犹如浪尖的细舟……

  

  “阿牧……”菲利斯喃喃细语,眼神迷离,手从后背滑至腰间,从下摆处伸了进去。干燥而温暖的皮肤,指尖似有薄茧,轻轻滑过腰间敏感的肌肤,这样的熟悉,却又带着一股让人无法躲避的蛊惑。

  

  李牧文又一次轻易沦陷,却忍不住挣扎,又被他的大手握住。那双手稳稳地扶在腰间,并不急着动,只颤巍巍地滑动手指,有时轻,有时重,温柔中带着隐隐的欲望。

  

  菲利斯的手似乎有着无穷的魔力,让李牧文渐渐失去神智,紧贴在他的怀中,身体好像有了自己的情绪,不自觉地绕上他的脖子,想要靠得更紧,想要更多的温暖……

  

  菲利斯的手终于攀上他的臀,呼吸明显地粗重起来,手上的力气也渐渐变大,一会儿,索性伸到身后挑开了最后一层屏障。束缚一松,仿佛有冷风灌进来,尔后便是他的手,轻揉细搓,轻抚慢捻,指尖有意无意地滑过他的……

  

  亲吻和拥抱犹如毒药,侵蚀着李牧文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酥麻难耐……那一波接一波地挑逗刺激得他呻吟出声,有些不好意思的捂住口,又被大手果断的拉开。

  

  “阿牧……”菲利斯声音嘶哑地轻唤他的名字,一低头含住那颗早已被他揉捏得饱满欲滴的红果,舔.舐、吮吸……

  

  情绪失控,一触即发……

  

  关键时刻,门口忽然传来一阵不容忽略的敲门声,尔后是凯恩泽又高又亮的嗓门儿,“菲利斯,在不在?不是说回趟家就来武斗场比划一下么,你怎么还不来?”

  

  俩人如火如荼的激情忽然被一瓢冷水浇灭!李牧文猛地清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几乎完全失守,菲利斯毛茸茸的脑袋就枕在他的胸口,一手揉弄着左胸,一手还在不安分地往下探。

  

  “唔——”菲利斯郁闷地轻轻咬了一口他的红果,苦着脸抬头,一副欲.火焚.身无处发泄的愁闷。“别去开门,”他不甘心地又在阿牧胸口留下一串痕迹,恨得咬牙切齿,“反正他进不来。”

  

  李牧文失笑,原来他也会这么的孩子气,安抚地摸了摸他的脸,又亲了亲他的嘴角,李牧文起身整理好衣服准备去开门。

  

  “凯恩泽,你好,菲利斯在的,等他一下,马上就出来了!”李牧文脸上带着未退的潮红,唇也有些红肿,颈项间还有明显的暧昧痕迹。

  

  o(╯□╰)o凯恩泽一见就知道自己貌似打扰了别人的好事,顿感大难临头,心虚的刚想逃走就被脸色超级难看的菲利斯抓住,非常彻底的体验了一下让某人“欲求不满”的后果!

  

  “凯恩泽,你怎么这幅模样?!”许久许久之后,终于等到恋人回家的加亚惊奇。

  

  “呜呜~~~~亲爱的,我好可怜啊!不就是不小心打断了菲利斯和牧文那什么嘛,居然对我下这样的狠手,让我明天怎么出门见人啊!该死的,下次我一定要全部讨回来!”

  

  “哦,这样啊,难怪你被揍得这么惨,不过,你确定下次就能讨回来?好像,你已经很久没赢过他了吧!”恍然大悟的加亚。

  

  “呜呜~~~~亲爱的,我是回家寻求安慰的,不是来接受二次打击的,不过亲爱的,你好像对我很没有信心哦,那么,来让你好好见识一下我的强壮吧!”

  

  “唔……”被恼羞成怒的某人封口的加亚。

  

  发泄了一通,心情畅快了不少的菲利斯回家,享用完阿牧准备好的美味晚餐,在寂静美好的夜色中甜蜜蜜的抱着阿牧睡下。

  

  次日清晨,太阳微笑着射出第一缕光辉,那道金灿灿的线,暖暖的照进房间,把整个房间映成金色,那是一片让人眼前一亮的颜色,让人精神振奋。

  

  早早醒来的李牧文想和菲利斯出去走走,虽然宅,但他却也极爱大自然的景色,以往总是对着那些电脑里的图片叹为观止,现在有了喜欢的人,希望能和他一起去欣赏美景。

  

  清晨的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此时,部落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高大繁茂的栾树,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草丛带着点点露水,折射出醉人的光线。

  

  深吸一口气,不带有飞尘,而是甜丝丝的,饱满的,一丝不染的空气,真是清新的早晨啊!李牧文沉浸在自然风光中,菲利斯则揽着他的腰,清晨多少有些凉意的,不能让阿牧受寒。

  

  这里是菲利斯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地方,他没有像阿牧那样有什么特别感受,只是看着阿牧好像很喜欢,他也感受到淡淡的愉悦,以后,这里就是他们一起生活的地方了。

  

  他没有说话,也无需说什么,就这样在晨光中静静依偎,似乎也很温馨。走出部落,路边的野花随风摇摆,似乎在和秋风默默呢喃着什么。

  

  沿山路蜿蜒而上,进入山林开阔处,领略古词中“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的意境。一股山泉在林壑间淌过,留下一串叮叮当当的旋律,来自大自然的乐音,轻轻叩击着听者心扉。

  

  山上常绿阔叶林居多,但还是有些树木掉了叶子,使整个山林间显得简洁明快,有着很强的空间透视感。阳光透过树枝的罅隙扑泻而下,映着古木的虬枝和苍老的树皮,如诗如画。

  

  快乐像涟漪一样在心中轻轻荡漾,忍不住的嘴角上扬,大自然果然有种特别的魅力。李牧文行走在秋色弥漫的山野,思绪就会随着这山、这景,这些飞鸟翩跹的起舞,倾听秋虫的低吟浅唱,便不由自主的让心绪放肆的飘飞起来,仿佛一下轻松了许多。

  

☆、回忆

  在凉爽的秋风的吹拂下,李牧文突然有了述说的欲望:“以前我的家,是那种普通的农家小院,院子里有一块算是我的花园,我种过鸡冠花、美人蕉、还有金银花,不过金银花没有种活。”

  

  “邻居家有一棵很大的栀子树,我很喜欢栀子花,每到夏天栀子花盛开的时候,很远就能闻到花香,邻居很好,每年都会送一大盆栀子花过来。每一种花都有花语,后来我才知道,栀子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一生守候和喜悦’,很美好的祝福。”

  

  “后来,父亲买了几棵桃树苗,还从别人家拿回了一截葡萄枝,它们生长的很快,每次放假回家,都看到它们高了不少,家里人总不忘给它们浇水。”

  

  “然后,没过多久,就看到桃树开花了,非常漂亮,葡萄叶也覆盖了小半个院子。暑假回家,我最喜欢摘一个大大的桃子,坐在爷爷的小板凳上,边吃边看着一群一群的麻雀,在那里啄食熟透的桃子尖,被母亲赶走,又锲而不舍的飞回来。”

  

  “我家的葡萄成熟了以后,不是那种紫红色,依然是绿的,颗粒比较小,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但我总喜欢在里面找熟的,找到就很开心,真的很甜,很好吃,然后留一些,等着家人回来一起吃。”

  

  “后来,父亲在外工作的时候出了意外,只留给我他种下的树,母亲改嫁,再也没人管那群贪嘴的麻雀,爷爷病逝以后,熟透的葡萄也不知该留给谁了……”

  

  “你听不懂吧,父亲是我们那里对阿父的称呼,母亲就是这里的阿爹,那些花和树,你可能也没听过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李牧文说这些往事的时候,心里很平静,已经不再难过了,时间是最好的伤药,能抚平一切伤痕,又往菲利斯怀里靠了靠,现在的他,很安心。

  

  “以后,有我陪着你。”菲利斯静静的听完,没有安慰,因为他知道阿牧只是回忆,没有悲伤,他不会再让阿牧一个人了。握上阿牧的手,五指相扣,语气淡淡的,却是他一辈子的承诺。

  

  李牧文突然想到送什么礼物给菲利斯了,或许礼物真的只是一种形式,重要的,是他要表达的心意。虽然菲利斯说过不需要,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拒绝自己的心意吧。

  

  想到这里李牧文释怀,以前生日的时候,就算只是一句祝福,一条短信,一个电话,他心里其实也是开心的,礼物嘛,并不期望,收到了却依然会感动。

  

  将近中午时分,李牧文在山林里采了些蔬菜水果,菲利斯则猎了一只尖牙猪,变成兽形,载着他和食物回到家。

  

  家里,却等着一位小客人,菲雅扁着嘴看着两人,眸子里全是控诉,他想牧文哥哥了,很早就过来,却还是扑了个空,然后,就等了好久好久……

  

  “菲雅,你怎么过来了?”菲利斯有些吃惊,一声不吭跑过来,等了很久吧。

  

  “哼,我可不是来找你的,牧文哥哥,我好想你啊,你有没有想我?”菲雅看向李牧文。星星眼,满是期待。

  

  “几天前才见过,有什么好想的,阿牧,别理他,咱们进去吧!”自家弟弟他最清楚,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肯定又在耍什么小心思了。

  

  “呜呜~~~牧文哥哥,他欺负我,他欺负我,你要帮我好好揍他才行!”菲雅怒,他怎么能在牧文哥哥面前拆自己的台,他可是好心好意来帮忙的!

  

  菲利斯将扑进阿牧怀里作秀的某人丢开,脸上连滴眼泪也没有,还想骗谁?把阿牧拉进自己怀里,得意的看着菲雅,小家伙,和他抢人,还嫩了些!再说阿牧哪里会舍得揍他!

  

  “……”李牧文微笑着在一旁看着他俩吵吵闹闹,真是有趣呢!

  

  等李牧文把饭做好,浓香飘出,两人终于停止争吵,乖乖坐好吃饭,……很幸福的味道,菲雅开始风卷残云。

  

  “你慢点,吃太快小心待会儿难受。”李牧文无奈的啰嗦一句。

  

  不过……没人理他,于是,一顿饭下来吃得菲雅不能动弹了。

  

  李牧文拎着空盘子笑:“我都不用洗了。”

  

  菲雅挠挠头发,脸颊微红。

  

  李牧文洗完盘子,又在厨房里忙。菲雅好奇:“牧文哥哥,你在做什么呢?”

  

  “切水果呢,你呀,吃太多,该吃不下了,等会儿再吃吧。”

  

  午后的阳光从他们身后的大窗铺了进来。菲雅看着李牧文,他正在低着头插水果,表情静谧安详,仿佛吃水果也是需要认真去做的一件事。阳光在他身上毛茸茸金灿灿地亮着,异常柔软。

  

  菲利斯酒足饭饱心满意足的靠在厨房门口,样子慵懒,看着他忙碌。李牧文轻笑:“你现在好像小厮一样。”

  

  于是菲利斯就真的喵了一声,李牧文顿时哭笑不得。

  

  菲雅则在打量他们的家,和哥哥一个人的时候很不一样了,有了牧文哥哥的气息,干净,温馨,简洁,不张扬。有一种温暖的味道,让人贪婪地想据为己有。

  

  接近温暖是人的本能,他现在知道为什么哥哥会喜欢他了,真是……让人贪恋的味道。

  

  等菲雅消食的差不多了,又啃起了水果,唇齿间清香满溢,他欢呼一声,“牧文哥哥,你真是太伟大了!”

  

  李牧文弹了他额头一下:“你这个‘伟大’也廉价,喂饱你就行了。”然后看着他假装很痛,眼泪汪汪的可怜模样,扶额。

  

  “好了好了,说吧,来找阿牧有什么事!”菲利斯想,某人赖在他家混吃混喝就算了,吃完了也不走,打扰他和阿牧的二人世界!

  

  “哼,我可是来帮你的,你怕别人抢走牧文哥哥,我听洛可说了,那个鲁……唔~~~”某人还没嘀咕完,迅速被菲利斯的大手捂住口,拖走。

  

  “小声点儿,别让阿牧听到,洛可那个家伙,真是什么事都藏不住,你跑来捣什么乱,不许跟阿牧说,知不知道!”见他点头,菲利斯这才松开手。

  

  “呼……呼,憋死了,这下不赶我走了吧,放心,有我在,不会让牧文哥哥被人抢走的!没有了牧文哥哥,就不会有这么多好吃的,也没有人再教我那么多好玩的了。现在同伴们天天追着我玩新游戏,你要是守不住牧文哥哥,我的损失可就大了!”

  

  “最后一句才是你的真心话吧,菲雅,你也不小了,还跟着小孩子们玩,都被宠坏了!”

  

  “才不是,我真的很喜欢牧文哥哥,阿父阿爹也一样,我知道你也很喜欢他,我可是为了你好,居然不领情,我才不是小孩子呢,我已经长大了!”

  

☆、雕刻

  菲利斯失笑,“好好,我们家的菲雅长大了,知道帮着哥哥了!那你打算怎么帮?”

  

  “我也会跟着牧文哥哥的,不让鲁西夫有机可趁,还有珂曼他们,都会来帮忙的。”菲雅得意,现在他可是有一大群好伙伴。

  

  “嗯,那你注意点,别让阿牧发现了,不过,要是你事情办砸了,我会让阿父阿爹管教管教你的。”怎么说还是孩子,有点让人不放心。

  

  菲雅不耐烦,摆摆手,“知道啦知道啦,我又不像哥哥那么笨,这点小事我会办好的,你就等着瞧吧!你跟牧文哥哥结为伴侣的时候,要记得,欠我一个很大很大的人情哦!”

  

  “到时我会记得的,不过,你说谁笨呢,你才笨,嘿嘿,要不然阿牧也不会喜欢上我!”

  

  “就是你笨,牧文哥哥那是看你太可怜,才勉勉强强喜欢你的,有什么好得意的,现在不是连个情敌都搞不定?”

  

  “菲……雅!你到底是来帮忙,还是来取笑我的!” (╰_╯)#

  

  “不要生气嘛,我是特意来取笑你的,然后顺便帮帮忙!” O(∩_∩)O~~

  

  “……菲雅!看我怎么收拾你!”

  

  菲利斯气极,追着菲雅满院子跑,而被追的人上蹿下跳,还抽空做个鬼脸什么的,让菲利斯怒火更盛,牙都快咬碎了。

  

  李牧文看着他俩神神秘秘的说完,又上演你追我打的闹剧,悠闲地抱着小厮,在躺椅上晒着午后的太阳,在半睡不醒中,舒服地小憩一会儿。

  

  然后打闹声渐小,一具温热的身体靠了过来,揽着他,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理着他的发,小小声的和菲雅说着什么。李牧文嘴角弯起,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着,他的体温,他的气息,他的声音,无不提醒着李牧文,他,在他身边。

  

  醒来的时候,菲利斯已经离开了,身上多了一条兽皮毛毯,菲雅在一边睁着顽皮的闪亮的眼睛守着他。

  

  李牧文抱着小厮,带着小尾巴,照例去铁匠铺和稻场看了看,给了些建议,就去了木匠维利那里。既然决定了,他希望能早点做好礼物。

  

  维利听了他的要求,答应了,李牧文付了报酬,十分认真的听他讲解着基本的步骤,又仔细的看着他的一刻一划,都暗暗记在心里,然后在维利的指导下开始了练习。

  

  一旁的菲雅看着他专注的样子,心里有些羡慕哥哥,如果不是自己非要跟着,牧文哥哥会一个人来偷偷学习吧,只是为了亲手做一件礼物送给哥哥呢!

  

  可惜他死缠着牧文哥哥不放,牧文哥哥才无奈说了出来,还让他保密,说要等做好了再告诉菲利斯,作为补偿,会让木匠给他做一种叫“秋千”的游戏用具。

  

  牧文哥哥从来没做过吧,一开始连雕刻刀都不会拿,刻的时候不是轻了就是重了,可是面对一次次的失败,丝毫没有气馁。

  

  牧文哥哥是很怕痛的吧,每次小刀划到手的时候,眉头都不由自主的深深蹙起,泪花都快出来了,却还是一等疼痛过去,就继续雕刻。

  

  傍晚时分,李牧文看看天色,快到菲利斯回家的时间了,于是拜别了维利,送菲雅回去,然后给自己涂了点伤药,用完好的那只手洗菜,做饭。

  

  他不想让菲利斯知道,平时都舍不得自己磕着碰着的人,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流血了,估计会生气的吧。

  

  岂知,菲利斯回家以后,还是发觉了,抱着人左摸摸右看看,焦心不已,“阿牧,怎么有股药味,你受伤了,伤到哪里了?!”

  

  李牧文暗骂自己忘了散散气味,还好涂的是药膏,遮住了伤痕,连忙拉住快失控的人,微微笑着,“菲利斯,别着急,没什么的,就是去维利那里做些东西,看着好玩,一时好奇,去试了试,不小心就伤了手。”

  

  “阿牧,手疼不疼,那里都是些木头,有什么好玩的,你需要什么,我给你做就好了。我不想看你受伤,一点点都不行,阿牧,答应我,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

  

  “有你为我心疼,我一点都不觉得疼,不过,菲利斯,我还是想去维利那里,我真的很喜欢在那玩,我保证以后尽量不受伤了,菲利斯,让我去好不好,好不好?”

  

  李牧文想到今天自己笨手笨脚的样子,看来到完成还需要好一阵子,每天到维利那里报到,应该瞒不了菲利斯,还不如直接让他同意。

  

  “什么叫尽量不受伤?!除非你一点伤没有,我才允许你去,否则想都别想!”

  

  “……”李牧文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用水汪汪的大眼,可怜兮兮的表情望着他,眼角还闪烁着晶莹泪花,眼神黯淡,楚楚可怜。

  

  “阿……阿牧,还……还是,不许去。”菲利斯哪里见过阿牧这么我见犹怜的模样,霎时心软的一塌糊涂,下腹蓦然生出一股燥热,脑子打结,连话也说不连贯了。

  

  “菲利斯,菲利斯,让我去吧,让我去吧!”李牧文在心里比了个YES,果然,偶尔撒撒娇,杀伤力十足啊,那家伙眼神已经迷离了,再添把火,应该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