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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总之那一晚的梧桐大道之行,尽管夜美,风美,路美,天气美,梧桐美,路过的情侣甲乙丙丁们如果不说话那当然也很美……可是庄景玉还是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第三十章

  总之那一晚的梧桐大道之行,尽管夜美,风美,路美,天气美,梧桐美,路过的情侣甲乙丙丁们如果不说话那当然也很美……可是庄景玉还是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至於黎唯哲最後提到的那一桩事,庄景玉花了好几周的时间认真去想,也认真征求了很多人的意见,但始终没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一直苦恼著。

  最後周云飞给了个建议:

  “哎,庄景玉你也别太把那一百倍当回事儿了。依我看黎唯哲当初会那麽说肯定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他的重点应该是想看你拿出真心实意,真心实意!所以你不如亲自下厨,给他做顿大餐好了。”

  当时庄景玉听完这个建议根本全当笑话的。本来嘛,他虽然是会做饭,可是像黎唯哲那样吃惯顶级美食的人,怎麽可能看得上他做的家常菜呢……

  结果没想到他某天忽然脑子抽风,在例行短信中给黎唯哲当讲笑话一样讲出这个事情以後,黎唯哲居然迅速回了句:

  【好主意】

  对著那条短信庄景玉当时就愣住了。隔几秒劈里啪啦按过去:

  【哈?喂……你认真的麽……】

  那边回曰:

  【为什麽不?】

  庄景玉一看表情瞬时扭曲。想了想,最後决定还是要再挣扎一下:

  【可是自己做的饭菜,哪里能比你上次那个贵上一百倍呢?便宜一百倍还差不多啊……】

  那边奸计得逞地笑:

  【我知道啊,所以你就要多请一百次啊】

  …………

  庄景玉琢磨著,自己这算不算是被周云飞和黎唯哲两人,给联合阴了一把呢……

  然而不管怎麽样,回请吃饭这桩事情,就算是这麽定下来了。

  由於庄景玉在D市没有自己的房子,所以黎唯哲很大方地决定“借”出自己的厨房,拿来让庄景玉自由发挥。

  

  哦对,顺带还跩跩地附捎了一句:

  “我的厨房难得见人一次,庄景玉你自己说你已经从我这儿得到多少回幸运了,嗯?……记住,这是我给予你的又一个赏赐。”

  “……”

  那、那还真是……谢、谢谢你了哦……

  ──庄景玉敢囧不敢说。

  於是在冷到让人想哭的十二月中旬的某个周六,黎唯哲直接一条催债短信轰炸而来,将正在图书馆里兢兢业业准备几天後的英语四级考试的庄景玉,哪怕有一百万般个不情愿,可也实在没办法拒绝地,成功威逼利诱了出来。

  

  【我已经在图书馆外面了,出来】

  收到短信後庄景玉哭丧著脸抬起头看了看时间……呜……这才刚刚十点锺,他只学习了两个锺头不到呢……

  不知道如果这次四级过不了,那他可不可以向黎唯哲讨要报名费呢……

  跑出图书馆站在台阶上远远往下眺望的时候,庄景玉几乎只凭一眼就辨认出了黎唯哲……嗯不,是黎唯哲车子,的位置。

  相信这真不是因为什麽,“无论身处何地何方,人群中却只有他闪烁著独一无二的耀眼光芒”──这样狗血而又文艺的恶俗理由;而只是因为,庄景玉始终坚信,就凭黎唯哲那样爱现耍酷跋扈张扬的,个性中的个性,所有车里最好看,最大牌儿,最出风头,最有爆点,当然也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那一辆,肯定,便是黎唯哲的爱座了。

  虽然庄景玉完全不认识那个,在一片土黄土黄的背景之下,一匹黑色骏马高高扬起前蹄的标志,究竟代表的是一辆什麽样的车子……

  但反正那就是黎唯哲的车子──只确信这一点,便已然足够得绰绰有余。

  理了理书包带,庄景玉撒开脚丫子一路小跑过去。

  而车里,黎唯哲老远看见庄景玉,从最初辨认得毫不迟疑,到後来奔跑得跳脱迅疾……总之就是一副扑面而来的乡土气息──他一低头双肩微抖,禁不住闷闷地笑了。

  然後他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唾弃自己白痴,幼稚的,可笑行为:黎唯哲拿出手机,将庄景玉在阳光下朝著自己奔跑而来的傻兮兮样,一丝不漏地,全程摄录了下来。

  呵呵。

  眼看著庄景玉的小胳膊细腿儿在手机屏幕上移动得那叫一个卖力欢快啊,黎唯哲唇角眉梢的笑意,便止不住地一圈一圈,往外扩大荡漾。

  尽管这个视频究竟能在手机里保存多久──对於这个问题,黎唯哲并不知道,也还并没有想好;但他确信总归是有那麽一段不算短的日子,在他的手机里,是会藏著这麽一个可爱迷人的小东西,这是必然无疑的了。

  “黎唯哲……那、那我就进来啦……”

  庄景玉终於跑过来,轻喘著气打开副座车门,脸颊红扑扑的不说,表情还略微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将自己小心翼翼塞进车里之後,他眨眨眼睛,带著探究性的目光看了看坐在自己身边的黎唯哲……啊!霎时恍然大悟,立马从旁一把扯过安全带,然後动作笨笨地,准备给自己系上。

  黎唯哲见状终於忍不住笑出了声。

  因为这时候的庄景玉尽管正拼命拼命地努力,却仍没能成功将齿片,嵌进凹槽里。

  不用说,这又是一股扑面而来的,浓浓乡土气息。

  黎唯哲怎麽看,觉得怎麽土;可是也怎麽土,觉得怎麽萌。

  那些从鼻尖鼻翼缓慢渗出的,水晶晶亮莹莹的细小汗珠,眼看著庄景玉的脑袋再微微摇晃一下,便要噗嗤滚落了;那些从额头鬓角悠悠滑落的短碎黑发,眼看著庄景玉的脸颊再微微向下低沈几分,便要跌落进眼睛底里去了;而那两帘同样纤长绵密的黑色卷睫,则因为庄景玉不断下垂的薄薄眼睑,眼看著就要上下粘合,融化汇聚成一片,浓稠幽昧的阴天了。

  只从厚厚的云层中,吐露出丝微光线。

  那是庄景玉,眼眸深处的亮光。

  不过总之无论哪一种──每一种,都萌得让黎唯哲的心,也都跟著无法停抑地颤抖悸动。那份已然塌陷下去的微小弧度,尽管连如今的黎唯哲自己,也都还并未察觉,并不知晓;但是天知道,哪怕他再使出多大多强的力气,那个已经柔软下去的地方,也都再也,撑不回来了。

  这份认知是直到许多年後,当黎唯哲第无数次,遇上了浑身散发著乡土气息的浑俗家夥,但心里的感受却唯有鄙夷与厌恶的时候──他终於明白,当初对著笨笨土土的庄景玉,从自己心底最深处泛滥而起的那一拨柔软律动,究竟是有多麽必然,多麽板上钉钉,多麽,无可辩驳。

  不是因为庄景玉土自己才觉得他萌的,这世上土的人一抓一大把,而只是因为,土的那个人,是他庄景玉罢了;当然也不是因为庄景玉萌自己才对他心动的,这世上萌的人也同样一抓一大把,而只是因为,萌的那个人,是他庄景玉罢了。

  很多事情经历了,走过了,结束了,回头再看便会发现:你曾经以为你有很多种可能,但其实老天,真的,从始至终就只给了你那一个,命中注定的选择。

  黎唯哲静静欣赏了一会儿庄景玉越是著急便越显慌乱的手足无措,摇摇头嘴角却始终噙满笑意。不过最後他大概也实在看不下去,忍不下心了,便直接覆上庄景玉的手,一个按压,帮对方将嵌片给插了进去。

  “……”

  庄景玉也不知道自己是因为自己的白痴更多,还是因为黎唯哲刚刚突然袭来的温度和帮忙更多──反正他就感觉到,自己的脸,更加滚烫了。

  哦天哪……谁能告诉他为什麽他总是在黎唯哲的面前丢尽颜面,表演智商无下限呢……!!!

  “……谢、谢谢……”

  庄景玉尴尬地低著头,一句很真心,可也很无奈的诺诺道谢。

  黎唯哲瞧出他的心思,笑了笑,然後好像登徒子一般地痞痞道:“没关系,你有多少颜面智商,都可以在我面前丢,尽管丢,随便丢……没关系。”

  顿了顿,将嘴唇贴近庄景玉的後颈耳畔,低声轻笑:“……我喜欢看。”

  庄景玉身子一抖:“……”

  不如还是忘了刚才的致谢吧……这种家夥!……变态!!……恶魔!!!

  突然黎唯哲皱起眉头变了表情。他一手撑住座椅一手猛地往庄景玉背後一拽,而後不费吹灰之力地,便扯下了庄景玉背在背上的大书包来。

  “……诶?喂……你、你干什麽?……?”感觉到肩上一紧後背一空,庄景玉慌忙摸摸自己的後背,转头却看见自己的书包被黎唯哲好像提垃圾一样地拈在手上。而对方的眉头紧皱,神情古怪,写满了一整脸的鄙夷,震惊,以及……不敢置信。

  “怎、怎麽了……”

  明明是他自己的东西,他可以名正言顺理所当然地要回来的。可是庄景玉看著看著来势汹汹的黎唯哲,忽然就一下子鼓不起勇气,不敢伸手去抢了。哎,大概因为潜意识里他已经预料到,黎唯哲接下来,究竟会说什麽话了吧……

  “你穿著我送你的衣服,居然……居然……背这种书包!?”

  ……果然!

  “我……”

  “我我我……我你个头啊我!啊!……”黎唯哲绝望地低吼,“……应该是我说我的天吧!拜托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啊!?说你是猪难道你还真的是猪吗!?这种书包……呵呵,这种书包……究竟是哪个世纪的古董了啊!?”

  “我……”

  “你个蠢货!简直是在侮辱我送给你的衣服!”

  “我……”

  “……别告诉我你自从穿上我送你的衣服以後,这麽长的一段时间……呵呵,满打满算都已经将近一个月了……全都只背著这个书包在学校里招摇过市地晃遛!?”

  呃……呼──深呼吸一口,这一次庄景玉总算可以不再结巴地回答他:

  “……嗯……对的。”

  “……”

  下巴嘴角抽搐,额头青筋暴跳……於是这一次终於轮到黎唯哲,无语得再也讲不出来话。

  而庄景玉则因此趁机见缝插针,急急忙解释道:“可、可是我也不再有别的书包了呀……唔……再、再说它也没有烂嘛……呵呵,你看……你看嘛……”

  黎唯哲当然会看……──那就才怪了。

  只见他迅速手腕儿一斜,将装满四级单词书和英语习题卷的沈重书包,真真如丢垃圾(而且还是最脏最臭最恶心的那种垃圾)一般,猛地一个大力,直接甩到了後座上面。

  “……所以你就舍不得扔吗?!”

  嗓音陡然再度提高了……绝不止一个八度。

  恶狠狠地盯著眼皮子底下这位,尽管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可眉间偏偏还倔强地写满了“我没有错呀”的无辜家夥,黎唯哲真恨不得一把掐死他……这个大约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勤俭节约的……呵呵──“好”、习、惯!

  “呃……”

  此时此刻庄景玉真心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应该点头,还是应该摇头,才好了。

  不过无论点头还是摇头,大约都没差儿。难道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黎唯哲还不能够正确推理出结论来吗?不如把庄景玉的性格为人摊开来想想看吧,一个虽然丑陋到让黎唯哲忍不住想要一头撞死,可偏偏质量竟然达了标,全身上下,别说破洞这样的大纰漏了,甚至连个开线裂缝的小口子都找不著的完好书包……这种情况,的确,以庄景玉那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节俭个性来说,他会扔掉这个它,那才叫有鬼了呢。

  价值观不是那麽容易改变的东西。

  眼看著庄景玉慢慢瞪圆眼睛鼓起腮帮,一副似乎就要准备跟自己激烈辩驳一场的固执模样……黎唯哲立刻非常明智地做出决定,马上放弃这段,极有潜质变成争吵掐架的对话。

  “……啊好了好了你别讲话,”黎唯哲坐正身子,无比痛苦地扶额,“……看来今天除了买菜以外,我还要带你去挑个稍微能见人的书包回来!”

  说完猛地一扭钥匙,发动车子。

  庄景玉听完这番话後不自觉地抿了抿唇瓣,随即又再探出浅粉色的小舌尖,细细微微地,流连在干燥发烫的左右周遭,轻轻,舔上了那麽两舔。他稍显别扭地拽紧了环在身前的安全带,却又仍然写满著一整脸的勇敢坚决,无数次地张开嘴巴欲言又止;欲止,可又毕竟想言。

  “你闭嘴!……都跟你讲了别说话的!”

  眼尖地瞧出事态即将发展的趋势,黎唯哲一边开车,一边一声低喝。

  然而,几秒锺後。

  “……好吧,我可以同意你暂时不扔掉那个书包,可你如果还那麽胆大包天不知悔改,居然敢穿著我送你的衣服背它的话……哼哼,”途遇转弯,黎唯哲猛地一打方向盘,从喉咙深处连连挤出冷笑三声,“……哼,被我抓到一次,我拆了你书包的带子!被我抓到两次,我扒了你书包的皮肉!!……呵当然,如果你真的有胆子被我抓到三次的话……你给我听好了庄景玉,我直接,卸了你书包的骨头!!!”

  “呃……嗯……好……”

  庄景玉瑟瑟缩缩地点头答应。其实他很想说,这个结局已经被他预料得好太多太多了呢……因为他原本以为黎唯哲会在第一次发现的时候,就直接二话不说地将那个书包给碎尸万段的……结果……咦?没想到居然还能撑过三次!?

  ……呃。

  这样一想庄景玉又忽然间觉得非常非常囧:其实这还是一种惩罚呀!自己怎麽就会觉得这是黎唯哲赏给自己的恩惠,值得自己感激涕零,感恩戴德呢!?

  他是不是被黎唯哲给锻炼出奴性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