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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在这一年的十月份,程世腾把家扔给了赵驼子看管,带着以胖三儿为首的一队得力干将,拎着大箱小笼上了一艘万吨客轮。客轮是荷兰船,从塘沽出发,是非常的安全。胖三儿等人拎着箱笼,程世腾背着小鹿——小鹿这一回堪称是元气大伤,伤口总疼,并且始终是直不起腰,只有一样好处——他肚皮一疼,程世腾的脑袋和腿就很识相的不敢疼了。

第二百章

在这一年的十月份,程世腾把家扔给了赵驼子看管,带着以胖三儿为首的一队得力干将,拎着大箱小笼上了一艘万吨客轮。客轮是荷兰船,从塘沽出发,是非常的安全。胖三儿等人拎着箱笼,程世腾背着小鹿——小鹿这一回堪称是元气大伤,伤口总疼,并且始终是直不起腰,只有一样好处——他肚皮一疼,程世腾的脑袋和腿就很识相的不敢疼了。
他趴在程世腾的后背上,很难为情,一路上一直低着头,头上又扣了一顶薄呢子礼帽,帽沿压下来,能遮住他小半张脸。一双手向前搂了程世腾的脖子,西装衣袖微微向上缩了,露出一截子衬衫袖口,是很讲究的翻叠袖,硬挺雪白,配着一对莹润的珍珠袖扣。

程世腾背着小鹿行走如飞,对他来讲,小鹿那点分量绝不算负担,尽可以让他由着性子走成大步流星。没分量,然而有胳膊有腿儿有呼吸,两条胳膊环着他的脖子,是个活生生的人。程世腾觉得这很美好,也很有趣,也非常的合乎情理、合乎法则——小鹿可不就是该轻飘飘的吗?可不就是应该乖乖的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也该是这样。

程世腾是极度的得意了,小鹿却是茫然。每当人生迎来大变革,他都会彻底的茫然一段时间。所以他不喜欢变,非常的不喜欢,但是该变的总要变,不管他喜欢不喜欢。

这一艘荷兰船已经是很豪华的客轮了,然而小鹿被程世腾背进头等舱一瞧,发现头等舱还是很小,小得像个大盒子,好在光线还明亮。背过身弯下腰,程世腾把小鹿放到了床上,然后转过身给他摘了礼帽,顺手一揉他满脑袋的短头发:“丑死了!”

小鹿不为所动的扭过头,通过明净的舷窗向外看,同时知道程世腾蹲在地上,正在给自己脱皮鞋。

鞋脱了,一条手臂托住他的后背,一条手臂托了他的腿弯,把他抱起来转了个圈,让他能够在床上坐正,随即小床一沉,是程世腾也一屁股坐了下来。

小鹿不理程世腾,自顾自的只是向外瞧,心里想起了许多的人,比如丛山,比如武魁,还比如张春生李国明。这回一走,和那些人便是天各一方了,不过见了面也没话好说,甚至根本就是无颜相见,因为他已经不是师座了,他什么都不是了。

在客轮起航之时,几百里外的东河子县城内,士兵们正在懒洋洋的张灯结彩,打扮县中学操场里的水泥制大讲台,因为明天,或者后天,或者大后天,真锅美太郎少佐将要登台讲演,向中学生们宣讲大东亚共荣圈的奥义。

士兵是武魁的兵,武魁本人,作为东河子县城的新一任领导者,则是坐在家里,正在自得其乐的咂摸着一碗酽茶。

他这个家,乃是前一任县长的宅子,前一任县长因为坚决不肯和真锅少佐合作,所以被真锅美太郎一枪打爆了脑袋。武魁没想到真锅美太郎手那么快,事后就很后悔,因为县长其实是个挺好的人,武魁若是知道真锅美太郎当时动了杀意,无论怎么着都得拦一拦。而因为武魁投降痛快,并且交出了一家完完整整的大兵工厂,所以真锅美太郎对武魁一直是和蔼可亲,没露过一分一毫的狠相,导致武魁生了误会,以为他和丛山一样,是个儒将。

县长没了,县长的家眷也逃了,留下的房子就归了武魁。武魁住进了这一所好房子里,心中并不快活,但是也不至于郁闷得过不成日子——他心事少,纵算是有了心事,也能三言两语的自己把它化解开。

喝完了一碗好茶之后,武魁起了身,趿拉着一双布鞋往外溜达,一路溜达到了厢房里去。

厢房里住着张春生,武魁进门的时候,张春生坐在里屋的炕边上,正对着炕上的一只箱子发呆。武魁掀帘子进了屋:“小张,你成天连个响屁都不放,从早到晚琢磨什么呢?”

张春生没理他,只伸手摸了摸面前的箱子。

武魁拉过一把椅子在他近前坐下了,问道:“你又想师座哪?”

张春生这回点了头:“我在想,他现在到底是死是活。”

武魁把两只巴掌拍在了大腿上,缓缓搓着被自己穿出了褶子的裤管:“那个谁,从汽车爬出来的那个汽车夫,不是说师座让程家大少爷给带走了吗?那小子不是胡说八道的人,眼神也挺好,他说是程家大少爷,那十有八九没错。”

张春生抬眼望向了武魁:“谁知道姓程的救没救活他?就算是救活了,又是怎样对待了他?”

武魁眨巴眨巴单眼皮:“不能坏吧?我觉着那大少爷明显是对咱们师座有意思——你看咱们师座那小模样,挺招老爷们儿喜欢的!”

张春生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随即说道:“你给我滚出去!”

武魁不以为然的笑了:“我是实话实说,你至于吗?我看你真是魔怔了,我再跟你说一句实话吧,就像我这一百年不玩儿一回兔子的,我都挺喜欢他!”

张春生沉着一张脸望向了他,嘴唇不大动,从齿间挤出话来:“你有什么脸说这话?你都——”

不等他把话说下去,武魁就抢先点了头:“我都当汉奸了,我知道,可我不投降我就得死,没看那飞机追着咱们扔炸弹吗?我呢,是绝对不想死,不但不想死,还想好吃好喝好好活,还想多玩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儿!你也甭跟我讲什么民族大义,我对得起我身边一切的人,我就看我眼前的义气,远的我看不见,你也甭跟我提。再说就你那水平,你再提能提得过人家丛参谋长?丛参谋长说这话那都是一套一套的,还会背总理遗训呢,结果怎么样?他跑到半路被炸成灰了嘛!我呢?我中午刚吃了三碗大米饭一盘子红烧肉,他娘的撑得我直打嗝!你再看高大直——高大直没听丛参谋长的话,听了我的话,现在活蹦乱跳的,比谁不精神?”

张春生沉默片刻,最后没接武魁的话头,径自说道:“我要去找他。”

武魁抬眼看他:“找谁?师座啊?行,我支持,你把他弄回来,我负责养活他。”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抬手摸了摸鼻子:“他要是能跟日本人要来官儿了,我也还跟他干。但是这两天你别走,这两天外边不太平,你等一等,到时候我给你开几张路条,让你随便走。我再给你拿笔路费,穷家富路嘛!”

张春生听到这里,却是冷笑了一声:“不必,他给我留了钱。”

说完这话,他负气一般的伸手拽过箱子,解下了系在箱子把手上的小钥匙。用钥匙打开了箱子锁头,他第一次掀开了箱盖。

武魁起身凑过来,低着头跟他一起看。箱子里整整齐齐的码了许多捆外国钞票,以及用手帕紧紧包好的十几根小金条。除此之外,钞票上面又放着一只信封,张春生打开信封向内一瞧,只见里面装了三张照片,抽出照片再一看,原来全是小鹿这几年的留影,第一张是他和丛山的合照,第二张是他自己的单人照片,第三张仍然是合照,照片上有小鹿,有武魁,还有张春生。照片仿佛是摄在一场隆重的阅兵式后,因为三个人全是戎装笔挺,小鹿站在中间背着手,年纪不大,气派不小,很严肃,没有笑。

照片上小鹿严肃,张春生也严肃,唯有武魁是笑嘻嘻。武魁从张春生手里拿过三张照片反复的看了几遍,末了,他很难得的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惦记他。”他把照片交还给了张春生:“其实我也惦记他。他自从闹完痢疾之后,就一直瘦得可怜。”

张春生把照片谨慎放回信封,然后也不看人,自言自语似的眼望前方又说了一句:“我要找他。”

第二百零一章

张春生在临走之前,去看望了李国明。

李国明住着一座上等房子,房子基本是个四合院的结构,但是比平常的四合院更宽敞,院子地面也平整,并且有一棵半大不小的槐树,夏天可以遮出小半个院子的阴凉。

房子是张春生给他张罗布置的,因为张春生不管他的话,就没人管他了。武魁和他不过是有几夜露水姻缘,心里向来没拿他当一回事;张春生和他之间什么也没有,但因为他曾经给小鹿带去过不少乐子,所以到了此时,还愿意对他出手相助。

张春生进院子时,正有个干杂活的半大孩子在扫院子,把个院子扫得干干净净。径直迈步进了正房,他正赶上小全端着一盆热水从卧室往堂屋里走。冷不防的见了张春生,小全立刻收住脚步,蚊子哼似的问了一声好,还是先前那个老实模样。而他一出声,门帘子后面立刻响起了李国明的声音:“小张来了?是小张吗?”

张春生一掀帘子走了进去,看见了炕上的李国明。

李国明脸上的轻伤已经好了大半,只还有星星点点的血痂残留,唯独有一道重伤是通红的,十分刺目。张春生来得早,他大概是刚起来不久,脸是刚擦了,身上的衣服也已经穿好了,炕上的被褥却还没叠,衣服是挺好的绸缎衣服,裤子也是绸缎裤子,只可惜左侧裤管是空瘪的,因为军医实在是没法治疗他那条被砸烂了的左腿,所以为了救他一条性命,索性从大腿处下锯子,截去了他血肉模糊的烂腿。

李国明清醒之后发现自己没了腿,当即撕心裂肺的哭了许久,哭完了,又闹着要寻死觅活。他哭他闹都是他一个人的事,没人搭理他,更没人怜爱他,他至多只能抓住一个小全。所以足足的嚎了十天之后,他没滋没味的收了声,决定还是得继续活,没了一条腿,可是还有手有嘴有钱,还能躺在炕上磕磕瓜子说说话,他不舍得就这么真死了。

小鹿在的时候,旁人看他像个姨太太似的,已经是不大肯招惹他;如今小鹿没了,他失去了靠山,越发的门前冷落车马稀,偏他又是个最好热闹的人。此刻见张春生来了,他连忙将个棉垫子放到炕边,眼巴巴的请张春生坐,又歪着身子伸着脖子,很柔婉的对着门帘子喊:“小全,有空儿的话,给我沏壶茶呗!再给装两个果碟子吧,不麻烦的话。”

小全在外面低低的答应了一声,不出片刻的工夫,果然送进了一壶热茶和一盘点心、一盘蜜饯。李国明一边张罗着让张春生吃喝,一边忙中偷闲抬头对小全笑。张春生冷眼旁观,知道李国明现在离不得小全,不敢再对那大小伙子耍蛮了。

张春生没对李国明说自己要出远门去找小鹿,只说来看看他,又给他留了一百块钱。李国明手里有钱,但他自知后半辈子将会是纯粹的坐吃山空,故而对于钱财是来者不拒。假意的向张春生推辞了几句之后,他接过钞票,手指蘸着唾沫数了一遍,然后抬头看看门帘子,见小全并不在堂屋,这才贼一样的翻身爬到炕里,把钱放进了一只描龙画风的小木头匣子里。

张春生和他没什么可说的,见他又巴结小全又提防小全,可见心术和精神都还很足,没有要死的意思,便放了心,起身要走。李国明趴在炕上,对他苦留不住,故而对着他的背影喊道:“没事儿常来啊!”

张春生“嗯”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张春生把小鹿的箱子放到武魁手里,然后自己带了路费和路条,启程往天津去了。

钱是小鹿的钱,虽然他可以花,但是他一分钱也不肯多花,所以旅途之上就过得并不舒服。风尘仆仆的,他找到了程公馆。然而隔着一道大门,只有个老头子回应了他。

老头子根本就没给他开门,听他是来找程世腾的,老头子摆摆手,说这公馆里现在已经没人住了,就剩下了自己这个看房子的。

张春生听了这话,脑子里几乎炸了个雷。下意识的抬手扶了大门栅栏,他开口又问:“那这公馆里的人都去了哪里?”

老头子摇摇头:“不知道,我就是个看房子的,我来的时候,这里头就没人了。”

张春生又问:“那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老头子继续摇头:“不知道,我前天才来,谁知道人家是什么时候走的。”

张春生失魂落魄的回了东河子。

老头子是一问三不知,问得久了,老头子不耐烦,躲回门房不理他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简直想杀了大门后头那个糊里糊涂的老不死,不为别的,就为他什么也不知道!

回东河子,不是说他死了心罢了休,他只是一时间没了方向和办法,他需要找个安静地方想一想,想清楚了,再继续找。

他想自己可以一生什么都不做,只是找。找到为止,或者,找到死。

第二百零二章

在张春生回到东河子那一天,程世腾也把小鹿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

上海如今也沦陷了,幸而他的家位于英租界,不大受影响。房子是一座很精致的二层小洋楼,院子里还有很宽敞的汽车房。和天津意租界内的程公馆相比,它是小了,但是如果不在家里请客交际的话,两个人住,又简直是太大了。

房子是年纪不大的旧房子,当年买下来时,曾经被程世腾派人粗粗的装饰了一遍,如今来宝早早的过来打前站,趁程世腾没到,将房屋又细致的重新收拾了一番。先把底子收拾好了,然后他把当年程世腾留下的那些装饰品重新摆放粘贴了上——伺候程世腾伺候了好些年,他相信自己懂他的心。

于是在程世腾背着小鹿进门的一瞬间,小鹿惊呆了,程世腾自己也惊呆了。

楼内是窗明几净的,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照得满室明媚。而在雪白的墙壁上,贴了一张巨大的红色双喜。

程世腾背着小鹿走到了墙壁近前,腾出一只手去摸那张喜字——这还是他四年前停留在上海时,亲手粘贴到墙上的。

四年了,红色双喜已经褪成了粉色,他自己的眼角也有了浅浅的纹路。身前抬起了一只手,是小鹿也用手指触碰了那张双喜:“怎么贴了这么个东西?还是旧的。”

程世腾抓住那只手,送到嘴边亲吻了一下,然后百感交集的笑了。

“四年前的东西,还能不旧?”他的声音有些哑,气息也有些乱:“我当时说,要买个大的,越大越好,顶天立地贴满一面墙才好,你看,是不是够大?”

小鹿缓缓扭头望向了程世腾:“四年前?”

程世腾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依然带着笑意:“四年前,想带你私奔,想把这里当做我们的新房,后来失败了,我就再不敢过来,不怕别的,怕见这个大字。”

然后他背过手,把小鹿往上托了托:“现在好了,现在,我终于把你背过来了。别生气,这不是谈情说爱,这是我的心里话。”

小鹿搂着程世腾的脖子,抬眼望着前方的双喜,心中忽然一阵恍惚,双喜鲜艳的笔画,清清楚楚,仿佛是自己宿命的道路。其实是不大甘心的,其实是不很情愿的,可自己和他之间仿佛是有着天生注定的纠缠与缭乱,怎么解也解不开,怎么剪也剪不断。

程世腾从红色双喜面前走开,开始一步一步的上楼。墙壁上每隔几米便贴了一幅红色剪纸,有的是喜字,有的是鸳鸯,全是旧的,在这空旷的洋房里等了四年,它们全都生生的把自己等旧了。等到如今,它们总算等来了一对新人。

程世腾凭着记忆,把小鹿背进了新房卧室之中。卧室内红通通的,甚至连床头栏杆上都挂了红色花球。弯腰把小鹿放到了床上,他蹲下来打开床头柜子上的抽屉,随即对着抽屉笑了,一边笑,一边掏出了两只小小的锦缎盒子。打开其中一只对着小鹿晃了晃,他回头笑道:“还有这个——等你将来愿意了,我再亲手给你戴上吧!”

小鹿扭头望过去,发现那盒子里嵌着一枚亮晶晶的钻石戒指。这枚戒指既没让他感到羞涩,也没让他感到恼怒,他只是觉得程世腾又可笑又可怜,竟会这样执着的想和自己结婚。明知道自己不正常,还要结。

“我以为你会被我吓跑。”他对程世腾说了话:“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要一个有怪癖的废人。”

程世腾把戒指盒子放回抽屉里,然后起身走到小鹿面前蹲了下来。将两条小臂横撂在了小鹿的大腿上,他仰起头,对着小鹿一笑:“可你不是我。”

然后他微笑着一歪脑袋:“大哥就是应该和小鹿在一起的,我们从小到大打了这么多年,还没打散,那就是永远都不会散了。”

站起身弯下腰,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肩膀,又轻声说道:“小丑八怪,你真美。就因为你长得好看,我那些年才特别混账,总怕你被别人抢了去。太怕了,怕得我要发疯。你这么美,会有多少人也像我一样喜欢你啊!”

小鹿听到这里,缓缓的向他睁大了眼睛,然而没说话,只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然后仿佛难以置信似的,他的长睫毛颤抖着垂了下去。

“你说得对。”他低声说话,声音嘶哑:“你没把我养好。我恨你,是你自找的。”

程世腾不再回答,双膝跪地搂了小鹿的腰,他闭了眼睛,把脸埋到了小鹿的胸前。而小鹿抬头望着玻璃窗上的红喜字,望了良久之后,他慢慢抬起一只手,捂住了程世腾的后脑勺。

第二百零三章

程世腾发现人的年纪一变,性情脾气也会随之变。先前十七八岁、十八九岁的时候,他对小鹿简直是没别的念头,一见便是直接往衣服里头盯,恨不能二话不说,直接去扒他的裤子,心心念念的,满脑子就只装着床上那一桩事,小鹿偶尔对着他露了一点肉,他也能面红耳赤气喘如牛,整个人像是吃了春药加火药,虽然也明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是控制不住,从早到晚力大无穷的,仿佛每块肌肉都在鼓动发涨。

十年之后,他终于又和小鹿和和平平的共处在了一处宅子里,然而这回他不再那么如疯似魔了。他对小鹿依旧是有欲望的,但是那欲望并不来得火烧火燎,而是丹田中的一股暖流,让他心猿意马,也让他心平气和。他发现爱一个人,其实可以有许多种爱法,各有各的甜蜜和趣味,床上的欢好固然是激动人心的,然而一个温柔的眼神,一句暧昧的言语,也有它的美好与力量。

程世腾并没有急于和小鹿同床共枕,怕自己一个不慎,又冒犯了小鹿。但是每天晚上入睡之前,他必要在小鹿的床上躺一会儿或者坐一会儿,和小鹿闲聊几句。聊的时候,他至少也得是光着膀子。小鹿到了这个时候,就翻身背对着他,不肯正视他的身体。

这天晚上,他又打着赤膊跳上了小鹿的床,闲谈几句之后,他伸手推搡了小鹿:“哎,转过来看看我的脸,今年夏天我算是晒狠了。”

小鹿爬起来转向了他,藉着灯光仔细一看,发现不知从何时起,程世腾的鼻梁面颊上竟然出现了几粒雀斑。抬手用拇指在那褐点子上搓了搓,没搓下来什么——真的是雀斑。

程世腾抬眼端详着小鹿,忽然笑问道:“是不是胖了一点儿?”

不等小鹿回答,他掀起小鹿的睡衣又看了看,然后笑着一把搂住了小鹿,左右摇晃着说道:“总算是有点儿肉了!”

小鹿侧身坐到了他的大腿上,肩膀抵着他的胸膛。缓缓的扭头看了程世腾一眼,他忽然探头,在对方的脸上嗅了嗅。对方的气味很熟悉,像是从记忆深处散发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中就只有这一种气味。然后稍稍的向后仰了头,他重新又审视了程世腾,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一般,心中暗想:“这是大哥?”

这是很偶然的一场审视,然而竟引出了小鹿的惊讶与感慨。仿佛是从幼年一步跨到了今天,他一眼不眨的盯着程世腾,忽然感觉这个人很亲,也很美。手掌滑过程世腾端正的肩膀,向下一路抚摸到了胸膛,然后慢慢的俯下身低了头,他扭过脸,吐出舌尖舔了舔对方的乳头。

这不是亵玩,这是品尝与试探,因为记得自己曾经对它垂涎三尺,并且为它挨了无数顿打。舔完之后抬起头,他等着看程世腾的反应,看看程世腾会不会再打自己一顿。

然而程世腾单只是笑,又告诉他道:“一口一块钱!”

到了上海之后,程世腾订了每天一瓶的羊奶,因为新近流行一种说法,说是羊奶最补。可上海显然不是个养羊的地方,所以物以稀为贵,一瓶羊奶竟要一块多钱,并且数量有限,只给小鹿一个人喝。

小鹿也笑了,声音很低的说道:“你这么值钱,我也把你牵出去卖卖吧!”

程世腾在他脑袋上凿了个爆栗:“小丑八怪,我全卖给你!”

小鹿抬手捂着脑袋笑道:“我没钱,吃不起。”

程世腾见小鹿此刻显然是真高兴了,便探过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找你大哥要钱去!你大哥他……”说到这里他微笑着一眨眼:“资本雄厚。”

小鹿听他这话似乎别有深意,便有些疑惑:“资本雄厚?什么资本?”

程世腾把小鹿推到一旁坐住了,然后自己跪起身来一退睡裤——这裤子他早就穿不住了,但若是深情款款的脱,很可能会被小鹿撵出去;不如借着玩笑盖脸,小鹿不乐意,自己再穿上就是了,反正是玩笑,不怕伤和气丢面子。膝行一步跪到小鹿面前,他用手掂了掂自己胯下那具硬邦邦的家伙,口中笑道:“这就是我的资本,在咱们家里,我这个尺寸分量,可以称得上是资本家了吧?”

小鹿望着他那件紫红光鲜直挺挺的东西,目光直了一下,随即下意识的伸出手,轻轻的握住了它。程世腾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没出声,而且还直起腰,特地的向他挺了挺身。

小鹿一握住它,就松不开了。把脸凑向程世腾的下腹,他将白皙的鼻尖埋进了对方浓密的耻毛之中。深深的吸了几口气之后,他抬起头张开嘴,一言不发的含住了对方的器官。

程世腾哆嗦了一下,也没敢出声,怕小鹿现在是在犯糊涂,自己一旦惊醒了他,好事就会完结。然而忍了不过一两分钟,他便忍无可忍的呻吟出了声音——他没想到小鹿会是这么的有功夫,口腔温热潮湿,唇舌紧凑凑的缠着他箍着他,边边角角都给他伺候到,仿佛他是个糖人儿,少舔一口都是损失。他自认为也是个善战的,可是不出片刻的工夫,他从头到脚过了一溜电,失控一般的绷紧身体向前狠顶了几下,随即便在小鹿的口中一泄如注了。

喘着粗气低下头,他见小鹿垂着睫毛,正在专心致志的吮吸吞咽,而且是小口小口的吞咽,仿佛是在珍惜品尝它的滋味。与此同时,他光滑的脸蛋上现出了一团红晕,额头上也见了一层薄薄的汗。

程世腾半是惊讶半是调笑的发了问:“还要吗?”

小鹿伸出粉红舌尖一舔嘴唇,然后抬眼问他:“还有吗?”

程世腾听闻此言,登时来了劲:“有的是!”

紧接着他弯腰扑到了小鹿,笑着说道:“但是不能白吃,也得让我尝尝你的肉!”

小鹿和程世腾厮闹到了午夜时分,这一场闹得很好,两个人都有了点傻玩傻乐的意思,并且是很和平的玩与乐,程世腾没敢妄动小鹿的屁股,小鹿也没有折磨他的意思,只是在最高兴的时候,他颇想抄起腰带抽一抽程世腾的翘屁股,可惜腹部伤口隐隐作痛,他实在是没有动武寻欢的力气了。

后来,小鹿枕着程世腾的胳膊入了睡,睡得很沉,甚至微微张了嘴,发出匀称的呼吸声音。程世腾没有立即关灯,他低头看了一会儿小鹿的睡相,又搂着小鹿想了一会儿心事。想到最后,他微笑着抬手一拍电灯开关。卧室立即陷入黑暗之中,而他舒舒服服的躺在热被窝里,搂着呼呼大睡的小鹿,心里很得意,得意得几乎要狂笑,想自己是天下第一赢家,人生中所能想象到的好东西,自己全拥有了!活了将近三十岁,此刻才是最好的时候!

翌日清晨,小鹿和程世腾一同起了床。洗漱穿戴完毕之后,小鹿扶着楼梯扶手,独自慢慢的往楼下走。他现在已经能够挺起腰了,但是挺得不直。腹部的伤疤成了一道赤红的隐患,说不准哪一下子抻着了,就能立刻疼出他满头满身的冷汗。他起初认为自己是不怕疼的,可是抻过几次之后,他对那皮开肉裂一般的剧痛服了输。

小心翼翼的下到一楼,他还没有站稳,头顶便响起一串滚地雷般的脚步声音,是程世腾兴致高昂的从楼上跑了下来。拦腰抱起小鹿原地转了个圈,他大喊一声:“飞喽!”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兴高采烈的又直奔了餐厅。

早餐是烤面包片,羊奶倒在一只大玻璃杯里。来宝笑眯眯的站在门口,见他们一个抱着一个的跑过来了,便转身拉开了桌前的两把椅子。及至程世腾和小鹿各自坐下了,他又和和气气的笑道:“大爷,我想跟您告半天假。”

程世腾漫不经心的一点头:“行,用不着告假,家里有事儿你就回来,没事儿你就出去——你是不是要去找你那个小寡妇?”

来宝抿嘴一笑——他在上海新认识了个小寡妇,而且是颇有姿色的小寡妇。来宝如今很寂寞,所以颇想跟小寡妇相好一番,也不是要谈婚论嫁,纯粹只是个互相解闷而已。程世腾认为来宝这个消遣法子有点上不得台面,不过来宝本来就是个奴才坯子,上不得台面也属正常,况且那是个寡妇,又不是个鳏夫。来宝的屁股只让程世腾一个人用过,程世腾现在早不用了,但是也不许别人用,来宝知道他的意思,所以也很自觉。

来宝得了假,立时就走了。程世腾没滋没味的嚼着烤面包片,一双眼睛盯着小鹿看。小鹿端着大玻璃杯,正在痛饮羊奶。程世腾看着他的薄嘴唇,忽然想起昨夜情形,心中不由得一荡。而小鹿此时放下玻璃杯,一边伸出舌头舔了嘴唇边缘的奶渍,一边抬眼望向程世腾,黑眼珠很大很亮,眼神几乎有点坏。

程世腾美滋滋的咬了一口面包,然后说道:“白天好好休息,晚上带你出去玩玩。”

小鹿说道:“我这个样子,可是不大适合进跳舞场。”

程世腾垂眼喝了一口热咖啡,随即抬头笑道:“不去跳舞场,在大街上走走也是好的。我知道一家咖啡馆,柠檬茶很有名,晚上带你去喝。”

小鹿笑了笑,感觉程世腾的语气有些像哄孩子。

程世腾回首往昔,总觉得自己当年只顾着自己玩,没管过小鹿,有些愧疚,故而今天是真心实意的要带小鹿去喝柠檬茶。然而傍晚时分风云突变,哗啦啦的下起了雨。这样的天气,出门就不大合适了。

于是他和小鹿早早的上了床,小鹿泡了个热水澡,泡得上了床之后还要浑身出汗。穿着一条小裤衩蹲在床上,他没开电灯,在黑黢黢的屋子里摸肚子。

程世腾裹着睡袍走了进来,将个小东西扔到了小鹿面前:“刚找到了这个,倒是新的,你原来不是很喜欢它吗?”

小鹿拿起小东西看了看,发现这是一只口琴。送到唇边吹了一口气,他吹出了“嗡”的一声低音。

在连绵不绝的大雨声中,程世腾爬上了床,随口问道:“还会不会吹了?都忘了吧?”

小鹿没理会他,自顾自的又吹几声,找准了音符位置,然后双手握住口琴两端,他试试谈谈的吹出了调子。那调子轻飘飘的断断续续,然而很准,而程世腾先还在床上挪来挪去,听着听着,他坐到小鹿身边,不动了。

一曲终了,小鹿低着头,摩挲着口琴问道:“怎么样?还行吧?”

程世腾凝视着他,在暗中微笑:“很好。”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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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会有老程老鹿年轻时候的番外O(∩_∩)O~

小鹿和大少爷不会再分开了O(∩_∩)O~(只要张春生不要忽然的出现……)

番外

光绪年间(一)

光绪三十三年,京郊某县。

程廷礼骑着一匹枣红大马,不紧不慢的在县城大街上走。这一年他是二十三岁,身穿鸭蛋青的绸子长袍,外套藕荷色的缎子坎肩,粉底官靴一尘不染。乌黑油亮的大辫子能在脖子上绕好几圈。青缎小帽的帽檐上,一颗大珍珠放着光;青缎小帽帽檐下,他的两只眼睛也在放光,有四个字叫做“剑眉星目”,说的正是他这一路英气勃勃的好眉眼。衣裳漂亮,他扬着一张雪白的脸,人比衣裳还漂亮。

他是汉军旗的出身,论起家世,名望和财产都有一点,多是不多,和达官贵人相比还差着一层,不过比上虽不足、比下却颇有余,他自己也有点小学问和小本领,再东拉西扯的攀攀高枝,竟也能年纪轻轻的混成个千户。

千户大人在前头走,一小队马弁整整齐齐的跟在马后头,千户大人漂亮,马弁也利落,看着正是很体面的一队人马。街上百姓纷纷避让了,程廷礼很安然的高踞马上,上望望天下看看地,正是百无聊赖,忽然前方药铺之中跑出了个小伙计,看意思是要去端门外木头架子上的笸箩——笸箩里也不知晾的是什么草药,总之连笸箩带架子,全挡了程廷礼的道。而那小伙计先把笸箩送回药铺里,又快步跑出来去收架子,耳听程廷礼连人带马越来越近,小伙计扛起架子,慌慌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偏巧程廷礼也在低头看他,两人目光相对,小伙计腾不出手,只好迟迟疑疑的含笑向他一躬身,然后扛着木头架子回了药铺。

小伙计是走了,程廷礼一勒缰绳,却是愣了。

他是为了那个小伙计而愣——那小伙计看着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年纪,然而竟有一张绝代佳人的好脸蛋儿,那长眉毛,那大眼睛,那直鼻梁,那小嘴唇……程廷礼就看了他一眼,然而看得齐全无比,他甚至还记得那小伙计右耳根下有颗小小的痣。

攥着缰绳发了五秒钟的呆,程廷礼忽然飞身下马,也不出声,迈开大步就进了药铺。药铺掌柜的见来了贵客,慌忙上前招呼,然而程廷礼一眼叨住了站在角落里端笸箩的小伙计,开口就唤:“喂!你——”

说完一个“你”字之后,他那脑筋飞快的一转,忽然发现自己这话说得不大对劲,于是很机灵的转了话风,他嗓门不小的继续问:“你端的那是什么?”

小伙计抬了头,规规矩矩的答道:“白菊花。”

程廷礼长长的“哦”了一声,一边“哦”,一边往那小伙计近前走:“白菊花……是败火的吧?”

小伙计愣怔怔的望着他,一双眼睛睁得很大,越睁大,越显出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上下两圈睫毛漆黑浓密,小扇子似的,一眨一扇:“啊,回大人的话,是败火的。”

隔着一道柜台,程廷礼意意思思的停住了:“那……那你给我来一包。”

小伙计答应一声,动作利落的往方块纸上抓菊花,程廷礼斜靠着柜台,先是仰着脑袋东张西望了一圈,然后目光顺势下落,状似无意的看了小伙计一眼。看完一眼,他再一次东张西望,东张西望到了末尾,再偷瞄小伙计一眼。

小伙计手太快,只容他看这两眼。伸手接过了小伙计递过来的纸包,他仿佛是要付钱离去,可身体都向外转了一半了,他忽然一回头,又靠回了柜台:“哎,我最近火气挺大,你还有没有别的降火方子?给我讲讲!”

小伙计很认真的答道:“那可多了。”

程廷礼对着他一抬下巴:“讲讲,讲讲。”

半个时辰之后,程廷礼拎着大包小裹出了药铺,也不知道自己一共买了多少树叶子——他不通药理,小伙计给他推荐的方子,据他听着,无非是拿各种树叶子当茶沏了喝。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要能和小伙计搭上话,小伙计就是推荐给他一捆干草,他也照样肯买。

把大包小裹扔给随行马弁,他上马扬鞭,继续前行。

程廷礼在这县城里带着一营兵,但他自己另有宅院,并不住在兵营里。回家之后进了堂屋,他失魂落魄的喝了一肚子冷茶,一颗心在茶水里怦怦乱跳,眼前总晃着那小伙计的面孔。小伙计统共就只在第一眼看他时笑了一下——一眼的工夫,其实他也没看清楚,到底笑没笑,乃是一桩悬案——好像是笑了。

笑过那一次之后,就一直是正正经经,再没额外给他半个好脸。小伙计越是正经,程廷礼越是心痒,甚至暗恨老天无眼,竟然让这么个美人在药铺里干粗活。

美人要是在相公堂子里度日,那他就没意见了。他手里有钱,可以三下五除二的拍出银票独占美人。但是药铺里的小伙计和相公堂子里的相公们显然不是一路人,程廷礼不知怎的,居然有点怕他,也不知道怕的是什么,反正是不敢贸然跑去药铺拍银票。

抬起一条腿抱了膝盖,他抽筋拔骨的向后一靠,赖唧唧软绵绵的,心里还惦记着小伙计,翻来覆去的想:“哎呀,他怎么那么好看呢?”

翌日上午,药铺刚一开门,程廷礼就又来了。

他到的时候,小伙计正在门外下铺板,忽然见他带着个马弁溜达过来了,就放下铺板对他行了一礼,又声音不高不低的唤道:“程大人早。”

程廷礼登时就笑了:“你认识我了?”

小伙计本来没笑,但是见他笑得热情,就也跟着一笑:“认识。”

程廷礼紧跟一步又问:“你还知道我姓程?”

小伙计恭恭敬敬的答道:“昨天您走之后,旁人说您就是营里的程大人。”

程廷礼看画似的看着小伙计:“你知道我姓程了,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

小伙计微微垂头,开口答道:“小人姓鹿,叫鹿文保。”

程廷礼来了兴致:“大路的路?”

小伙计一摇头:“是梅花鹿的鹿,梅花鹿算不算大鹿……小人也不知道。”

程廷礼很快乐的笑了:“梅花鹿像你一样,不大也不小。”

然后他背了双手,见药铺掌柜又迎出来了,便搭讪着往铺子里走:“我最近肠胃不适,过来买点儿……”他沉吟了一下,随口胡诌了个熟悉名字:“巴豆!”

此言一出,满药铺的人都笑了,程廷礼不看别人,只看刚进门的鹿文保:“怎么了?笑什么?”

鹿文保扛起铺子角落的木头架子,作势是要往外走:“程大人,巴豆是让人跑肚拉稀的东西,您拿它治肠胃病,那还不得越治越糟?”

程廷礼听他的语气,仿佛是比先前活泼了一点,立刻凑趣笑道:“药理里头,不是有以毒攻毒这一说吗?”

鹿文保不解释了,只是笑着不住摇头。而程廷礼见他身板单薄,扛着的木头架子却是沉重,那一根根木条子比他腕子还粗,心中便是一阵怜惜。胡乱从掌柜手中买了几味药,他踱出门去,见鹿文保正在把药笸箩一层一层的往架子上放置,便停了脚步,闲闲的又问:“你在这儿干活,一个月能落几个钱?”

鹿文保惊讶的扭头看了他,随即很和气的答道:“有吃有住,还有十个铜子儿的剃头钱。”

程廷礼又问:“认识字吗?”

鹿文保点了点头:“读过三年书。”

程廷礼盯着他的眼睛说话:“瞧你也挺伶俐的,怎么不接着读呢?”

鹿文保的声音低了低,然而依旧是和颜悦色的:“小人的父亲欠了赌帐,一宿的工夫,房子地全没了,所以……”

说到这里,鹿文保打住了,也没看程廷礼,只对着药笸箩一笑,那笑容是沉静而又悲哀的,不是个大小伙子该有的笑。

程廷礼站在他身边,也低了头。如此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忽然一咬牙,开口说道:“我那营里正招兵呢,你这识文断字的,到了那儿肯定亏待不了你!要不然你跟我走?我不把你往营里放,你就留在我身边,跟着老人儿学习学习,等学得差不多了,我给你个师爷的差事,不比你在这儿当伙计强?”

话音落下,他很不自然的清了清喉咙,并且脸红脖子粗:“我看你长得特别像我一个兄弟,我和我那兄弟交情好,所以你沾了他的光,我乐意提拔提拔你!你的意思呢?”

鹿文保望着程廷礼,没言语。程廷礼等了片刻,听他始终不说话,不由得惴惴不安的也抬了头,结果只见鹿文保对自己眨了眨大眼睛,随即愣头愣脑的出了声:“程大人,真的啊?”

程廷礼发现傻小子样的鹿文保也还是那么可爱。一颗心跳乱了,手心里也出汗了,他对着鹿文保狠狠一拍胸膛,像要昭告天下似的提高了嗓门:“我堂堂一名千户大人,能骗你吗?!真是,给句准话,跟不跟我走?要走现在就走!我营里一堆的事务呢,没工夫在这儿跟你蘑菇!”

话音落下,他从腰间解下个绣花荷包,荷包里装着两只小金锞子,他也来不及往外取,直接连荷包带金锞子一起往铺子里一扔,然后一把抓住鹿文保的腕子,他像头牛似的顶开前方的空气,同时头也不回的喊道:“掌柜的,拿钱另雇个人吧!你这伙计跟我当兵去了!”

光绪年间(二)

光绪三十四年秋,京郊某县。

程廷礼新从京城回了来,一露面就有上上下下的兄弟向他道喜,不为别的,为他新得了个大胖儿子。程廷礼平日难得回京,偶尔回去一趟,只有两件差事,一是在他家老太太跟前尽尽孝逗逗趣,二是在他那少奶奶身上打种——不过这也是十个月前的格式,自从少奶奶有了身孕,他像大功告成了似的,再没进过少奶奶的屋。

他不进,他那位少奶奶也不恋他想他,两口子相敬如冰,自从肚里有了孩子,两口子全像是松了口气,因为不情不愿而又装成你情我愿的模样脱衣服上床时,那种滋味,真比独守空房更让人难受。程廷礼难受,程少奶奶也难受,只不过双方都是体面人,都不肯挑明了说。

程廷礼上个月回家看儿子,没看出儿子的丑俊来,也并没感觉自己是当了爹。像对待一个新鲜玩意儿似的,他也抱着儿子来回走了几圈,几圈过后他被儿子尿了一身,心里直犯恶心,从此就再不抱了。眼看老太太很欢喜,儿子也很结实,儿子他娘也还是老样子,他放了心,轻松愉快的启程又回了营。

他回他这位于县城中的小宅院时,并没有大声张,以至于鹿文保冷不丁的见他进了门,几乎吓了一跳:“哟,大人,您这么快就回来了?”

程廷礼笑吟吟的背着手看他,不肯说自己是为了他才急三火四的早归。鹿文保到他身边也有小一年了,当初他说得挺好,又要给人找师父又要给人派差使,可等见鹿文保真到自己身边、真是跑不了了,他立刻改变口风,把对方贬得文也不成武也不就,想当师爷至少得等下辈子;鹿文保是个软和性子,本来也觉得自己是个没本事的,听了程大人的话,他也不羞不恼,反倒是深以为然。而程廷礼话锋一转,做出一副大慈大悲的嘴脸,说是愿意收他做个护兵随从,也不劳他舞刀弄棒,只要他给自己做些杂事就足矣。鹿文保听了这话,还是感觉挺有理,因为他在药铺里就是个干零碎活计的小徒弟,而他所图的也无非是糊口而已,程大人给他饭吃,每个月还给他一点散碎银子,和药铺内的学徒生活相比,他感觉这就是一步登天、很应该知足了。

程廷礼怎么说怎么有理,鹿文保又是从来不闹意见,所以两个人相处得倒是很融洽。程廷礼别有用心,总想找机会让他开开窍,和自己凑做一对鸳鸯;然而鹿文保愣头愣脑的眨巴着大眼睛,是真不懂他话里话外的那些暗示和敲打。这让他简直一阵一阵的发急,可又不敢妄动,因为实在是怕自己太露原形,会把鹿文保吓跑了。

此刻站在鹿文保面前,他忽然从身后向前一伸手,手指勾着个五花大绑的点心包裹:“小鹿,瞧我给你带回什么来了?”

鹿文保试试探探的伸手接过包袱,又托起包袱仔细的看了看。包袱上贴着红纸条,红纸条上的文字给他提了醒。又羞涩又高兴的抬眼望向程廷礼,他显然是有些扭捏,声音很低的说了话:“是……好吃的。”

程廷礼看着他那张白里透红含着笑的小脸,一时间心花怒放又心痒难搔,忍不住哈哈大笑:“没错儿,全是你的,喂你这头小馋鹿!”

鹿文保垂下了头,脖子都红了——自从到了程廷礼身边,他在一年中长高了一截子,因为程家的饮食油水足,而他可以放开了吃。吃得多,长得就快,程廷礼常拿他的饭量开玩笑,有时候开玩笑开得狠了,他面红耳赤的端着饭碗,简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甚至有一次,他实在是羞得没处躲没处藏,一张脸都要红破了,忍不住捧着饭碗掉了眼泪。

他一落泪,登时吓了程廷礼一跳。程廷礼用手帕给他擦眼泪,又用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想要趁机把他搂到怀里抱一抱哄一哄;然而鹿文保紧紧的捧着一只粗瓷大海碗,这碗比盆小不了多少,硕大的硌在了他和鹿文保之间。而他思索了一番,还是没敢把鹿文保的饭碗接过来放下,怕鹿文保误以为自己是不让他吃饭。

眼看鹿文保捧着点心包裹含羞带笑了,程廷礼竖起一根食指对着他一点,笑道:“这是我专给你一个人带的,你把它送回你自己屋里去,用不着给别人分。去吧,放好了来见我,我这一路可真是累得够呛!”

鹿文保答应一声,捧着包裹扭头就跑。不出片刻的工夫,他带着一壶热茶进了程廷礼的屋子。程廷礼坐在堂屋内的太师椅上,坐得懒洋洋没规矩,两条腿长长的伸开了,他将右胳膊肘支上椅子扶手,歪着脑袋以手托腮,两道剑眉之下,一双活泼有光的黑眼睛追着鹿文保转。

鹿文保不用人教导,天生的就爱干净,把一身蓝布裤褂穿得利利落落,头顶的月亮门也剃出了一层青光,乌黑油亮的大辫子垂在身后,长可过腰,梳得也是一丝不乱。站在桌边给程廷礼倒了一杯热茶晾上了,他随即转身搬了个小板凳,坐到了程廷礼身前。

搬过程廷礼的一条腿,他为对方脱了官靴,然后把那套着白布袜子的脚放到了自己怀里,腾出两只手开始敲打揉捏程廷礼的小腿。程廷礼斜着眼睛看着他,忽然伸脚在他怀里轻轻蹬了一下:“哎,小鹿,我走了这么多天,你想没想我?”

鹿文保抬头对着他一笑,认为程大人大概也是年轻,所以愿意和自己没大没小的闹:“想了。家里没您,空空落落的。”

程廷礼又问:“我不在的时候,没人欺负你吧?”

鹿文保继续摇头:“没有。”

程廷礼垂下眼帘,美滋滋的放轻了声音:“我也想你了。”

鹿文保听了这话,有点受宠若惊,也有点窘,并且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故而就只是对着程廷礼傻笑。他相貌好,傻笑也有可爱之处,程廷礼一眼一眼的看着他,看到最后,心里就想:“再不吃,就过时候了!”

的确是要过时候了,初见面时,他以为鹿文保是个半大孩子,哪知把人带回来一问,他才得知对方已经满了十七。而鹿文保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年,如今已经成了个十八岁的大小伙子——他那张脸长得秀气,带着几分少年相,看着倒没有几分大小伙子气,可个子真是窜得太快了,还是个宽肩细腰长腿的威武身坯,幸而他胸膛肩膀都单薄,他要是有了肉,真有成为一条好汉的可能。

程廷礼最好男风,但也没有搂着好汉睡觉的兴致。依着他的意思,他现在就想把鹿文保拎到床上去,可鹿文保正在专心致志的给他捏脚,捏得很舍力气,鼻尖上都冒了汗。鹿文保这么乖这么好,程廷礼没办法无缘无故的忽然耍流氓。

光绪年间(三)

程廷礼觉得自己实在是不能再等下去了,再等下去,自己只能等出一条鹿姓好汉,并且是个傻头傻脑、不懂人心的好汉。一双眼睛昼夜盯着鹿文保,他看鹿文保给自己铺床叠被,给自己端茶递水。鹿文保总是不声不响,长长的睫毛垂下来,他仿佛是有一点慢性子,干什么事情都是聚精会神的很认真,并没有偷懒,然而一干能干很久,不出活计。及至真干完了,他也一定是比旁人干得好,清早在屋子里扫个地,他也能连床底下带墙角落全扫个遍。偶尔在院子里随便走走,他走得一步是一步,一步一步稳稳当当,身上有股子说不清楚的劲儿,让他看着和旁人很不同。

程廷礼等到这天晚上,终于是等不得了。

这是个寒凉的秋日傍晚,程廷礼让厨房给自己预备了个火锅,想要热气腾腾的饱餐一顿。旁人他看不上眼,只让鹿文保一个人留下伺候。及至菜品上齐了,锅子烧开了,烧酒也烫好了,程廷礼把坎肩袍子一脱,又挽了小褂的袖子,一屁股在上首桌前坐了下来。

鹿文保走过来,端了酒壶要先给他倒一盅酒,程廷礼垂眼看着他的手——两只手干干净净的,皮肉白皙,手指修长,指甲是长圆形的,修得很短,是粉红的颜色。

程廷礼抬起了手,强忍着没有去摸,半路拐弯一指自己的脑袋:“热死我了!”

鹿文保一声不吭,放下酒壶走到他身后,为他把辫子盘到了脑袋上。

程廷礼很舒服的扭了扭脖子,忽然又道:“小鹿,你也坐下,咱俩一起吃!一个人吃没意思,吃都吃不香。”

鹿文保吓了一跳:“大人,我——我去给您把王师爷找过来?”

程廷礼一愣,心想你给我找个糟老头子过来干什么?

紧接着他反应过来了,当即笑道:“用不着,我也不是要和人边吃边谈,就是一个人太寂寞。坐下坐下,我拿你当弟弟看,你也别太外道了。再说这儿就咱们两个,你还怕有谁骂你没规矩不成?”

鹿文保意意思思的笑了一笑,然而依旧是摇头:“大人,我不走,我站在一边儿伺候您,您快用吧,肉都熟了。”

程廷礼拿起筷子往桌子中央一扔,紧接着又往后方一靠,沉着脸说道:“那我不吃了!让你吃肉又不是让你吃药,你还跟我推三阻四!不识好歹的东西,我白疼你了!”

鹿文保瞄了他好几眼,心里非常的为难——他心中没有什么明确的思想,但是天然的喜欢讲秩序守规矩,他在程宅做小奴才,每天干点不轻不重的杂活,他感觉就很好、很知足了。可和程廷礼平起平坐的吃吃喝喝,那显然是坏了规矩,以他来看,就不那么好了。

但程廷礼的命令是不好违拗的,程大人对他一直是那么的好,如果自己把程大人气得吃不下了饭,那也是一场大罪过。

脸上带着一点笑容,鹿文保在程廷礼身边坐下了,没敢大模大样的坐,只让屁股搭了一点椅子的边。而程廷礼溜了他一眼,脸上同时显出了一丝遏制不住的笑意。忽然伸手抄起桌上的筷子,他端起一只空碗,欠身捞了整整一碗的羊肉片,然后把碗往鹿文保面前一放,亲亲热热的笑道:“小馋鹿,吃吧!看今晚儿咱俩谁吃得多!”

鹿文保在微膻的肉香中抬眼望向程廷礼,心里感激的了不得。

程廷礼吃着吃着,开始劝鹿文保喝酒。鹿文保既没有喝酒的机会,也没有喝酒的瘾头,此刻就不声不响的摇头微笑,不肯、也不敢喝。

他不喝,于是程廷礼第二次甩了脸子扔了筷子,表示他不喝,自己就不吃。鹿文保无可奈何,只好端起小酒盅,小小的呷了一口。一口热酒进肚,他没觉怎的,可等到糊里糊涂的喝过第二口第三口,他无意识的微笑摇晃了,脑子里开始犯了迷糊。而程廷礼放下碗筷端起一杯热茶,一边慢慢的喝,一边瞄着鹿文保的反应。眼看鹿文保红着脸垂着头,像是要在椅子上坐不住了,他扭头啐出一片茶叶梗,然后起身扶起了鹿文保。

“小鹿?”他声音不小的呼唤:“醉了?”

鹿文保生平第一次醉,昏昏沉沉的垂着头,他不说话,程廷礼对他说话,他听在耳中也是一片含混不清的嗡嗡隆隆。而程廷礼见他此刻堪称是烂醉了,便双臂用力,直接把他拖进了卧室里。

将鹿文保仰面朝天的摆在了床上,程廷礼弯下腰伸了手,就听自己的一颗心在腔子里怦怦直跳,跳得欢天喜地要发疯,裤裆里也硬邦邦的竖起了多高。鹿文保不怕冷,周身就是一层衣裤。程廷礼先是一粒一粒解了他的纽扣,然后敞开他的前襟,让他露出了胸膛腹部。鹿文保有一身天生的好皮肉,不但白,而且细,无论个子高矮,总是骨肉停匀。程廷礼俯下身,把鼻尖凑到鹿文保的胸腹之间狠狠的嗅了一场,然后扯开对方的裤带,抓住裤腰猛的向下一退。

鹿文保的腰臀双腿在瞬间袒露了,腰是细腰,臀是圆臀,两条腿白白嫩嫩、又长又直,脚踝线条很清晰,圆而端正的脚踵透着洁净的粉红色。

程廷礼喘着粗气低着头,目光在鹿文保的裸体上一寸一寸的舔。早就知道鹿文保长得好,可没想到脱光了一看,竟会这么好,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没有不美的地方!而鹿文保大概是喝酒喝热了,此刻周身没了衣服,一时清凉,让他惬意的翻了个身,又抬起一条腿骑上了床里的一只绸缎靠枕。双腿这么前后一分,他把屁股彻底的亮给了程廷礼,屁股蛋圆溜溜白腻腻,程廷礼伸手过去摸了一把,摸到了满把的细皮嫩肉。抓住屁股蛋再轻轻的向两旁一扳,程廷礼看清了他股间深处那一点紧揪揪的粉红。

到了这个时候,程廷礼就真是忍无可忍了。

程廷礼自认为是加了足够的耐心与小心,然而扛着鹿文保的两条长腿压下去,他还是顶出了鹿文保的一声哀鸣。鹿文保醉得睁不开眼睛,恍恍惚惚的只是感觉疼,并且是撕心裂肺的疼。他微弱的挣扎,含糊的哭叫,可程廷礼的东西还是像根粗大的楔子一般,一点一点的深入了他的身体。鹿文保要疼死了,一双臂膀禁锢了他的身体,一条舌头也堵住了他的嘴唇。他在半窒息的痛苦中吚吚唔唔的呻吟,再后来,他就彻底失去了知觉。

凌晨时分,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鹿文保醒了过来。

他睁开眼睛,下意识的想要翻身,可是刚刚作势一动,疼痛便在下身来了个大爆发。他忍不住叫了一声——声音很短促,猛的收了住,因为发现了自己身边的程廷礼。

程廷礼一丝不挂的盘腿坐在他的身边,一条大辫子在脖子上松松的缠了好几圈。双手搭在膝盖上,他背着晨光,扭头望向了鹿文保,眼睛很黑很润,带着一点微笑的光。

光绪年间(四)

鹿文保直愣愣的望着程廷礼,望了不知多久,他忽然回过了神,当即挣扎着想要坐起身。

他一动,程廷礼也跟着动了。跪起身用双手握住了鹿文保的肩膀,他柔声说道:“急着起来干什么?撒尿?想撒尿的话我抱你去尿,你后头带了伤,今天好好的在床上养着,不许乱走乱跑,听见没有?”

话音落下,他俯身低头,在鹿文保的脸蛋上亲了一口,一只手从肩膀上向下滑,路过胸膛拧了一把,滑过小腹到了下身,捂住那套器官又揉了一把。而鹿文保忍无可忍的猛然推开了他,随即强忍疼痛蹲起了身,向后一直躲到了床角落处。

“大人……”他颤抖着开了口,声音有些哑:“我不是……”

程廷礼被他推得一屁股坐在了床上,不急不恼的直起腰坐正了,他笑吟吟的望着鹿文保:“不是什么?”

鹿文保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疼得要命,也羞得要命:“我不是……兔子。”

程廷礼笑了:“傻小子,谁拿你当兔子看了?你到我身边也有一年多了,这一年多,你自己摸着良心说,我对你怎么样?你在我心里要真只是个兔子,我至于看得见吃不着、巴巴的等你一年多吗?”

说完这话,他四脚着地的爬到了鹿文保面前:“小鹿,说老实话,我去年第一眼看见你,心里就爱上你了。我越是爱你,越舍不得碰你,昨天晚上要不是喝醉了,我兴许还要继续等下去。平时我话里话外那么逗你,你傻头傻脑的也听不出来,你听不出来,我就不敢和你挑明了说,怕你以为我是要欺负你。小鹿,你说我这是欺负你吗?”

鹿文保怔怔的望着程廷礼——程廷礼平时是爱和他闹着玩,可是他从来没有多想过。此刻骤然听了这话,他呆了傻了,至于昨夜那一场算不算“欺负”,他也想不明白了。

他只知道自己不愿意,夜里的事情他记不清楚了,此刻他清醒得很,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是不愿意。

这个时候,程廷礼看着鹿文保的眼睛,含情脉脉的又说了话:“小鹿,我们兴许是前世有缘,今世一见了面,我就真心实意的看上了你。我的日子你也看见了,一年回不了几次京城,这儿才是我长长久久的家。往后你我就算一对小夫妻,在这家里过日子。你放心,我对你是从来不撒谎的,只要你跟了我,我对天发誓,这辈子一定对你一心一意,绝对不再找别人。”

他开口便是这么一篇长篇大论,鹿文保本来就是懵懵懂懂,听了他这一段甜言蜜语,越发不知从何说起,但只有一件事情,他在心里是确定了的,那就是自己不愿意——也不是恨,也不是恼,就是不愿意。

“大人……”他语无伦次的作了回答:“我不能干这事儿,我、我在老家定了亲了,等攒够了钱,我还得回去娶媳妇儿呢。我知道您对我好,可我不能……”

程廷礼第一次听说他在老家订了亲,不过老家是老家,眼前是眼前,他脑筋一转,立刻做出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男人成了亲还能纳妾呢,何况你还没成亲,在外头跟我相好几年,也不耽误你回老家娶媳妇儿啊!况且我是个男子,你从了我,也不算对不起你那未婚妻,对不对?”

鹿文保睁着大眼睛看他,下身疼得针扎火燎一般,同时觉得他说的那话好像不对。但是到底是怎么个不对,凭着他的口才,就决计无法立刻做出反驳了。

程廷礼见他仿佛是有几分活动,就拉起他的手贴上自己的脸:“你若是不同意,我就认定你是嫌我不好。我哪儿不好,你说出来?我穷?我老?我脾气坏?”说着他笑了:“还是我长得丑?”

鹿文保怔怔的摇了摇头。

下一秒,他被程廷礼拉扯到了怀里。程廷礼拦腰抱了他,他长得太快了,这个抱法已经有点勉强,好在程廷礼也是身大力不亏。紧紧的搂住了鹿文保,他低头对着对方的头脸胸膛又亲又嗅。鹿文保惶惶然的垂眼看着他,越想越觉得不对,而且是非常的不对。

鹿文保在床上趴了一天,也思想了一天。

到了晚上,他定了主意,鼓起勇气对程廷礼说道:“大人,要不然,我还是走吧?”

程廷礼正站在床边咔嚓咔嚓的吃苹果,听闻此言,他吓了一跳,含着一口苹果问道:“你走哪儿去?”

鹿文保依然趴着,仰起头答道:“我……您另找个人伺候您吧,我到别的地方谋活路去。您总不见我,慢慢就能把我忘了。”

程廷礼这一整天都是欢天喜地的,此时听了这话,他看着鹿文保,一双眼睛渐渐瞪圆了,两道剑眉也渐渐直竖了,忽然把手里的半个苹果向地上狠狠一掼,他随即转身一脚踢翻了椅子,又俯身伸胳膊,在桌面上来了个横扫千军。只听哗啦啦一串大响,桌子上的茶壶茶杯果盘全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大苹果骨碌碌滚了满地。意犹未尽的直起身,他气喘吁吁的回头看了鹿文保一眼,眼睛通红的,胸膛则是一起一伏。

随即转向前方,他“轰隆”一声,把桌子也给掀了。

直挺挺的站在地上,他足足站了五六分钟,然后转身面对了鹿文保,他冷不丁的大吼了一声:“我哪儿不好?!”

他呼呼的喘,平日里的气派和雍容骤然全消失了。双手攥着拳头一跺脚,他挣命似的弯下腰又吼了一声:“我都等你一年了!我哪儿不好?!”

鹿文保蹙着长眉望了他,说不出他哪里不好。他好,处处都挺好,可鹿文保只想规规矩矩的伺候他,给他做个仆役随从,不想和他做夫妻。想起一年来他对自己的种种关照,又看他现在气苦得如同个小孩子一般,鹿文保心软了,软也软得不情不愿,但的确是软了。

鹿文保没法走了,他感觉自己如果再提一个“走”字,程廷礼就会在自己面前嚎啕大哭起来。

不走,就得当兔子。不出三四天的工夫,满宅子里的人都知道了他的新身份。鹿文保起初羞臊得不敢见天日,但是后来他转念一想,认为自己和那卖屁股的兔子还不是一类人,自己之所以这么干,不是图钱,图的是报答程廷礼的恩情。

于是他出了房门,照常的干活做人。他并不肯凭着屁股吃闲饭,也从不穿绸裹缎,原来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有人说他几句闲话,他也只当是没听见。像个独行侠似的,他守着他心里的那一套规矩,又想干这事的人都以半大孩子居多,自己快点长,长成男子汉的模样了,程大人自然就不会再恋着自己了,自己到时候攒够了钱,也可以辞了这份差事,回老家娶媳妇了。

光绪年间(五)

宣统三年,京郊某县。

程廷礼在自家门前飞身下马,兴致勃勃的从外向内走。此时正是春季,他穿着最新式的欧洲式陆军服,一边走,一边手贱,用马鞭轻轻磕打及膝的马靴靴筒。他是全县城第一个换新军装的,要不是他的忠诚部下葛师爷极力劝阻,他在试穿新装的当天,真有可能把辫子也给剪了。如果当时提前下了剪刀,那么他在发式这一项上,也能创造一个全县第一的纪录。

他是喜欢新鲜玩意的,除了箍胳膊箍腿的欧式军服之外,他还给自己做了几套没地方穿的西装,厨房里的大师父也已经学会了煮咖啡烤面包片,他还想给自己找个专门的番菜厨子,然而这得派人去北京城里请,一时半会儿的,还真是请不到。除此之外,他还学会了几个洋文单词,进院之后迎面见了鹿文保,他将右手的马鞭扔给左手,随即右手手掌外翻抬到太阳穴,对着鹿文保行了个不甚标准的英国陆军军礼,又用滑稽的调子笑道:“迪尔迪尔!”

鹿文保也笑了,知道他说的这是英国话,前一个“迪尔”是亲爱的,后一个“迪尔”是小鹿。一边笑,鹿文保一边也有一点忧愁,因为自从定下来他要回家娶妻之后,程廷礼便变得特别缠人,只要在家,他就别想享受片刻的清静。

鹿文保跟着程廷礼进了屋,给他端茶倒水,又伺候他脱军装。军装上衣里面,是同样西洋化的衬衫,鹿文保给程廷礼拧了一把热毛巾,让他自己擦头擦脸,自己则是转身走到屋角,把军装平平整整的挂到了衣帽架上。

然后他一回头,猛的和程廷礼打了个照面。程廷礼上前一步推得他后背靠了墙,随即不由分说的凑上去,一口吻住了他的嘴。仿佛他的口中有糖有蜜,程廷礼津津有味的又亲又吮,力气很大,鼻子里还撒娇似的哼哼不止。胸膛的热力透过衬衫压迫着鹿文保,让鹿文保也微微的出了一点汗。出汗之余,他也窘迫,因为感觉程廷礼的哼声太大了,也许门外院子里的人都能听到了。

他窘迫,程廷礼其实也凄惶,因为他不能硬挡着鹿文保娶妻——前几个月也试着挡过,他欺负鹿文保性子温吞,狠狠的闹过好几场,结果最后终于是把鹿文保闹急了。

鹿文保平时不声不响,总像是没有脾气也没有思想,没想到这样的人急了,竟是敢拿着刀子要抹脖子。他不能拿着刀子去吓唬程廷礼,因为程廷礼的确是对他不赖,就算赖了,他念着程廷礼对他的那一片痴心,也不舍得往程廷礼的脖子上架刀子。既然程廷礼碰不得,那他就碰自己吧!程廷礼是天下第一大好人,是天下第一大情种,在这个好人兼情种面前,他一身的不是,怎么论也不占理,走投无路之下,他觉得倒是抹了脖子更利索。

他亮了一回刀子,成功的把程廷礼吓老实了。而他不是得寸进尺的人,程廷礼一老实,他放下刀子,也恢复了老实。

程廷礼狠亲了他一通之后,抬起头低声问道:“是明天下午启程吧?”

鹿文保点了点头,答道:“得早点儿回去,要不家里没人,什么都没张罗。”

程廷礼想了想,黑眼珠子悠悠一转:“要不,我跟你回去?”

鹿文保吓了一跳:“不行!”

程廷礼笑了,抬手一拧鹿文保的鼻尖:“我是要去给你帮忙,你怕什么?”

鹿文保固执的摇了头:“那也不行……不敢当。”

程廷礼笑看着鹿文保,脸上笑着,心里却是又酸又苦。他也知道自己不能真去,自己去了,鹿文保不自在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他也看不得鹿文保和个小门小户里的丫头拜天地入洞房。

这天下午,程廷礼没再出门,留在家里帮着鹿文保收拾行装。这一次鹿文保也算是衣锦还乡,程廷礼为了给他脸上增光,格外给他预备了好些吃喝穿戴,让他回到老家抖抖威风。及至到了晚间,两个人洗漱完毕了,程廷礼在床上拥抱了鹿文保,一只手伸进对方贴身的小褂里,他摸摸索索的,忽然说道:“小鹿,我想喝点儿酒。”

鹿文保先是任他抚摸,如今听了这话,就起身要下床去:“我去拿,洋酒还是药酒?”

程廷礼收回手,仰面朝天的躺着笑道:“药酒吧!”

鹿文保下床出屋,不出片刻的工夫,用个玻璃杯子送进了大半杯黄澄澄的烈酒。这酒乃是壮阳补肾的药酒,凭着程廷礼的年纪和身体,本来用不着它,但是偶尔也喝一点,拿它当春药用。此刻他坐起身,一手接过酒杯,一手把鹿文保也拉扯到了自己身边坐下。仰起头喝一口酒,他扭头转向鹿文保,自己咽下一半,另一半被他嘴对嘴的渡给了对方。

鹿文保不爱喝酒,但也很顺从的接受了。两人一口一口的分着喝光了杯中药酒,程廷礼拥着鹿文保又上了床。这回他先自己脱了衣服,又在被窝里解开了鹿文保的衣裤。肉贴肉的把鹿文保搂到怀里,他低声问道:“小鹿,你这一回有了媳妇,是不是心里就没有我了?”

这一类的话,是他近来天天要问好几遍的,鹿文保几乎是被他问怕了,此刻一听,简直想要苦笑:“不会。”

程廷礼听了他的回答,总感觉他是有口无心,于是又伸手在下方逗了逗他的性器。那东西在程廷礼的手中并不是总有反应,然而此刻在药酒的刺激下,它很快便硬邦邦的支了起来,尺寸还不小。

程廷礼握住了它,轻声说道:“洞房花烛夜的时候,你这根东西就要派上用场了,那个时候,你会不会也想到我?”

鹿文保红了脸,不知道是酒劲上来了,还是羞涩。程廷礼的话总让他没法回答,所以他垂下长长的睫毛,只能装聋作哑。

程廷礼对他凝视了良久,最后用牙齿一咬嘴唇,忽然又道:“你的前后都应该是我的。”

鹿文保没听明白,睫毛一扇,疑惑的抬眼望向了程廷礼,可是还未等他看清楚,程廷礼已经生拉硬拽的把他拖到了自己身上。随即仰卧着躺稳当了,他喘息着小声说道:“小鹿,原来总是我干你,今天换你干我。我这屁股还没让人碰过,今天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儿。你随便玩儿,玩个痛快。等将来入了洞房,你比一比,看看我和你的新娘子哪个好。”

他说得很乱,喘得很急。抬起双腿夹住了鹿文保的细腰,他往手指上啐了口唾沫,自己向下抹到了股间。而鹿文保见状,本是挣扎着想躲,然而命根子被程廷礼攥住了,他躲不了。

再然后,他的酒劲就真上来了。

他也不知道这一场欢好是怎么开始的,只记得程廷礼紧得要命,一开始是无论如何也顶不进去。似乎是费了无数的事与工夫,他终于一点一点的进入了对方的体内,每深入一分,快感便要成百上千倍的增强,他从来没有尝过这样快活的滋味——不羞耻,也不疼痛,就单是快活!

他对程廷礼从来都是只有好,但今天这一场新奇而又强烈的快活让他忽然凶恶冷酷了起来,他知道程廷礼是被自己弄疼了,可程廷礼越是痛苦的呻吟,他越要勇猛的冲撞。平时程廷礼不碰他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去招惹程廷礼的,可今天把程廷礼死死的压在身下搂在怀里,他在最快活的时候,情不自禁,竟然在程廷礼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一下过后,程廷礼的两条胳膊抬起来,很虚弱的松松缠住了他。

鹿文保连着干了三次,及至第三次结束了,他从程廷礼的身上翻下来,一身汗出得像水洗过了一般。仰面朝天的喘了一阵气,他的热血渐渐降了温度,脑子也慢慢的恢复了清醒。

转过脸望向了身边的程廷礼,他忽然生出一种预感,感觉自己和这个人的关系,怕是永远都解不开剪不断了。

先前程廷礼干他,他除了感觉丢人之外,倒也没有其它更深刻的感受;如今他干了程廷礼,事后却是越想越乱——他甚至觉得自己是夺了对方的贞操,是欠了人家的了。

程廷礼闭着眼睛忍着疼,疼归疼,却是心甘情愿、心满意足。他这回可是彻底的占有鹿文保了,他知道鹿文保是个温吞有情的性子,两人之间有了这么一场,鹿文保就难和自己一刀两断了。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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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本文的喜爱与支持。

《小鹿》的定制印刷已于今日开通,预定网址为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686.1000925.1000774.6.2B5lYT&id=19205362313

根据印刷要求,我将网络小章节合并为大章节,所以实体书章节数会比较少,但是内容并没有变化。实体书中除网络内容之外,额外附加一万余字的番外,番外内容共分两大部分,一部分为小鹿和程世腾的性福生活,另一部分为李国明与小全比较幸福的生活。

张春生的故事我就不写了。因为一旦把他写到上海,他非得对着小鹿兴风作浪不可。小鹿万一被他哄回华北,那我恐怕就得开写小鹿第二部了。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喜爱O(∩_∩)O~

出书版番外(上)

程世腾悄悄的走入卧室,因为知道小鹿正在床上睡觉。

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床边,他站住了,低头去看床上的小鹿。小鹿在吃过晚饭之后忽然犯了困,匆匆的洗漱了一番,便独自回到卧室上了床。傍晚时候睡觉,显然是太早了,程世腾以为他只不过是犯懒,没想到在楼下等了又等,始终不见他露面,这才断定小鹿是真睡着了。

然而也的确还是睡得太早了。

房外有寒风在刮,房内的暖气却是烧得热,让小鹿连棉被都盖不住。仰面朝天的躺平了,他将双手双脚摆得规规矩矩,身上睡衣也是一丝不乱。闭着眼睛歪了脑袋,他睡得微微张了嘴,浓密睫毛合下来,他那直鼻梁上皮肤白皙紧绷,反射了壁灯的光芒。和先前那个秃脑袋相比,他的头发算是蓄长了不少,然而也依旧还是短,因为短习惯了,长了他自己会不舒服。

程世腾静静的端详着他的睡相,越是看得仔细,越觉得他美,同时回忆起小鹿的身世经历,他想大概男子也会红颜薄命,而“美”也需有度才行,无论男女,过分的漂亮都是不好,幸而小鹿还有一个自己——自己是他的大哥,是他的伴侣,小鹿有了自己,就像是有了主。奇花异草有了主,便不再容易被人采摘,纵是有人存心来夺,也须得先过了主人这一关。

程世腾一边想,一边对着小鹿伸出了手。

他的动作很轻,手指一粒一粒的捻开了对方的睡衣纽扣。丝绸料子光滑沉重的左右分开了,露出小鹿白皙的胸膛,而在胸腹之间无暇的肌肤上,赫然印着一道巴掌长的鲜红疤痕,那疤痕虽然平滑,但是有些扭曲,乍一看上去,几乎是狰狞恐怖的。

程世腾看惯了,倒是不觉怎的。怀着促狭心俯下身来,他低头凑到小鹿的身前,张开嘴先是对着那道疤痕呵了一口热气,然后伸出柔软湿热的舌尖,缓缓的点上了那疤痕的一端。

然后顺着疤痕慢慢舔下来,他舔出了小鹿在睡眠中的一哆嗦。这一道伤口的确是彻底愈合了,然而留下的疤痕成了小鹿全身最敏感的一处。在变天的时候,它会极其的疼极其的痒,小鹿吃尽了它的苦头,所以即便在它不疼不痒的时候,也禁不住旁人肆意的触碰它。程世腾发现了他这一处弱点,所以有一次突发奇想,摁住小鹿舔了舔它。当时小鹿紧张得身体绷紧面色苍白,而当程世腾的舌尖落到他的疤痕上端之时,他在强烈的恐慌与刺激之下,身体居然有了反应。仿佛下一秒就要疼了,下一秒就要痒了,那疼那痒全发作在了脑海与丹田之中,他的疤痕安然无恙,下身那个小东西却是失禁一般,涌出了几股粘稠的透明汁水。

然后他瘫软了一会儿,瘫软的时候他极其乖,像是小孩子被吓怕了,连叫都不叫,单是半闭着眼睛喘气。

程世腾慢慢的舔,舔得小鹿如坠噩梦之中,两只手都无意识的攥了拳头。忽然猛的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睛向下望去,随即一拢睡衣一翻身,跪坐起来对着程世腾怒道:“睡觉你也来闹,滚出去!”

程世腾将一只手背到身后,然后微微俯身,绅士派十足的向小鹿伸出了另一只手。小鹿本来睡得正酣,如今也还没有醒透,见了他这彬彬有礼的举动,便莫名其妙的问道:“干什么?”

程世腾笑吟吟的抬眼望着他,并不回答,于是小鹿抬手捻了捻他的手掌手指——手上干干净净的,也并无异常,于是忍不住又问了一遍:“干什么?”

程世腾态度庄重,声音柔和,言谈举止全都堪称温文尔雅,唯独话语内容不堪入耳:“让我摸摸你的小鸡鸡,看看你刚才有没有被我舔出水儿来。”

小鹿听清了这话,立时瞪了眼睛:“你的——”

话未说完,他一跃而起扑向了程世腾,同时一只手还拢着睡衣前襟。程世腾一边躲闪一边露了原形,嘻嘻哈哈的指着小鹿笑道:“小混蛋,再敢跟我动手动脚,今晚儿我就跟你分居!”

他人在地上,前进后退都很灵活,而小鹿站在床上,没法对他穷追猛打。双手叉腰在床上来回走了一圈,小鹿被他气笑了,居高临下的望着他说道:“要滚赶紧滚,谁稀罕和你同居?”

程世腾抬手指了指他:“好,这是你说的,我现在就走,你今晚儿就摸着你自己的屁股睡觉吧!”

程世腾说走即走,然而不出片刻的工夫,他又推门回了来,匆匆说道:“楼下浴室的热水管子不出水了,我过来洗个澡。你帮我记着点儿,明天让来宝去找工人修水管。”

小鹿此刻已经睡意全消。盘腿坐在床边,他手摁膝盖看着程世腾,心里什么也没想,就单是看,可因为天天看,看惯了,所以看了也和没看一样,不往眼睛里进。

程世腾进了这间卧室连着的浴室,自顾自的泡起了热水澡。良久过后,他擦干身体回了卧室,走到小鹿身边开始擦头发。小鹿看他赤条条的一丝不挂,而且站得还挺稳当,就仰起脸问道:“我要睡了,你还不走?”

程世腾歪着脑袋,用毛巾很仔细的擦耳朵:“等会儿。”

小鹿听了他的话,便继续安然坐着,耐心等待。如此等了片刻,程世腾把毛巾搭在脖子上,依然不走,不但不走,还在小鹿面前来回溜达个不停。小鹿的眼珠随着他转,没看明白,于是问道:“你干什么呢?”

程世腾没看他,只漫不经心的答道:“在色诱你。”

然后他停在了小鹿面前,微微侧身背对了大床:“要不要摸摸?”

小鹿盯着他白皙的翘屁股,头脸有些发烧,喉咙也有些发紧。而不等他回答,程世腾又弯腰对他一撅屁股:“也可以亲一下。”

小鹿做了个深呼吸,想要稳一稳神,但是转念一想,在程世腾面前,自己乱了也没关系。眼看那个白屁股已经快要撅到自己眼前了,他尽管近来是天天晚上要对它抚摸一番,然而在灯光下细瞧了,他还是感觉它洁净、温暖、结实,很富有一种性的诱惑力。将一只手拍在一侧屁股蛋上,他探了头,仿佛很慎重似的,慢慢的亲吻了另一侧屁股蛋。

程世腾手扶膝盖弯着腰,心中有种不得见人的窃喜。小鹿对于男性身体的某些部位,显然抱有病态的迷恋。这不正常,本应该是被怜悯和被矫正的;然而程世腾渐渐的又认为他就这样也很好,像个有弱点的小孩子,而糖果则是自己的身体。否则的话,小鹿不馋不懒,没嗜好不花钱,简直有点刀枪不入的意思。无欲则刚是可怕的,一个什么也不要,另一个想给也给不出,时间久了,岂不是要越来越生分?

像晃着糖果逗孩子一样,程世腾直起腰转过身,大喇喇的面对小鹿笑道:“来,再和你兄弟打个招呼。”

小鹿的目光在他的下腹部盘桓片刻,末了却是以手撑床,缓缓的向后退了:“你别招惹我,忘了上个礼拜你是怎么鬼哭狼嚎的了?”

程世腾抬腿跪上床边,四脚着地的爬到了小鹿面前,神情诡谲的低声笑道:“小丑八怪,这个礼拜许你再发一次疯。今天让你疯够了,接下来这几天是不是就能乖乖听话了?”

小鹿不想发疯,是欲火鼓动着他疯。他一直在试图压制住自己的欲望,可程世腾又偏爱和他捣乱。犹犹豫豫的垂下眼帘,他下意识的一蹙眉头一撅嘴,然后摇了头:“不,我能忍。”

然后他抬眼望向程世腾:“我是喜欢看你疼,但是我并不想要你疼。”

程世腾抿嘴笑了,吟唱一般的柔声说道:“疼我倒是不怕,只要等你疯痛快了,能让我疼疼你的小屁股就行。”说完这话他探头一吻小鹿的额头:“小丑丑,你看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小鹿扭头一笑,有点无可奈何。程家的人颇有几分统一的特色,谈起情说起爱来,真可以反复的谈反复的说,怎么谈说都是喜滋滋的自得其乐,也不管对象听了羞不羞烦不烦。不过好在这人是大哥,大哥从小到大,除去最恶劣的时代不提,在好时候里也是隔三差五的就要烦人一次。这样的大哥正是他心目中的大哥,虽然不完美,但在他看来,是亲切的,是不完美也没关系的。

随即回头又凝视了程世腾的眼睛,小鹿想他倒是真爱自己的,虽然曾经爱得天怒人怨,不过有仇报仇有怨抱怨,在报仇这件事情上,自己并没客气。而结清仇怨之后两个人还能在一起,也只能说,这是命运。

小鹿在一转头一回眸之间,脑子里转过了长长一串念头。念头转过去,他也随之心平气和了。抬手拍了拍程世腾的肩膀,他开口说道:“你上来,我们好好的躺一会儿。然后我让你高兴一次。”

出书版番外(下)

小鹿说是要和程世腾“好好的躺一会儿”,然而两个人并肩躺好之后,手脚全都不老实,躺得并不安稳。于是躺了不久之后,两个人就一起乱了。

小鹿心里本来就烧着一团火,如今经了程世腾的火上浇油,他终于是彻底的按捺不住,一个翻身坐了起来。抄起了搭在床尾栏杆上的皮带,他握住皮带两端用力的扯了扯,然后跪起身来,一皮带套住了程世腾的脖子。皮带并没有系扣,单是勒着程世腾的后脖颈,而程世腾抬手捂住小鹿的后脑勺,用力把他摁向了自己的下腹。另一只手捏住了勃发的器官,他欠了身抬起头,不由分说的就把那器官前端塞进了小鹿的嘴里。小鹿有着两片棱角分明的薄嘴唇,清秀精致,张开之后被那根大家伙撑圆了,看着也格外的有刺激性。程世腾一下一下的向上挺身,直直的往小鹿喉咙里捅——一般人是受不了他这么干的,但是小鹿不怕。小鹿的喉咙柔软温暖,滑溜溜的做着吞咽动作,喉咙口甚至可以容他浅浅的戳入。

程世腾没见过这么吸人性命的一张小嘴,这一套嘴上功夫是怎么练出来的,他也从来不肯深想——想得多了,必要糟心,不如只往好的一方面看,比如甭管小鹿这套功夫是怎么练出来的,反正现在他是自己的了,他功夫再好,享受他这张小嘴的人也只有自己一个。自己这差不多就是坐享其成。

小鹿单手握住了皮带两端,另一只手撑在床上,无需程世腾再伸手压他摁他,他低了头,自动的舔吮起了对方的器官,舌尖灵活的扫过铃口,他这个时候已经被欲火烧乱了心神,铃口分泌出的微咸汁水,也被他用舌头尽数的卷入了口中。忽然抬起头用力一扯皮带,他硬生生的把程世腾拽得坐了起来。抬腿跨坐到了程世腾的大腿上,他向前一口堵住了对方的嘴唇——随即却又抬起头来,很急切的喘息道:“舌头!”

程世腾方才被他吸了个魂飞魄散,人都傻了,此刻听了这话,他才回了神。抬起双手一把搂住了小鹿,他张开嘴凑上去,一舌头顶进了对方的口中。一边亲,他一边撕扯了小鹿身上的睡衣睡裤。及至双手向下抓住小鹿的光屁股了,他张开五指抓住嫩肉揉了几揉,随即抱住小鹿一个翻身:“小丑八怪,裤子脱了,我要干你了!”

小鹿对程世腾是越来越容易动情,但是他揉搓程世腾可以,程世腾揉搓他也可以,唯独对待“干”这个字,他仿佛是另有一番理解。一丝不挂的跪伏在床上,他伸手向前抓住了床头栏杆,也不期待,也不回避,仿佛这不是一场交欢,而是一种手段,或是一种途径,不喜欢,但是也能忍受,并且是平静的、不甚在乎的忍受。

程世腾感觉到了他的冷淡,但是有办法让他重新火热起来,那办法也很简单,就是舍了力气打一场持久战,等到身体上的快活压下了心理上的冷淡,小鹿自然就热了,并且会是非常的热。

如他所料,在长久的抽弄研磨之后,小鹿紧握着床栏杆的双手果然渐渐的松了,腿间那个小东西也微微的挺了起来。程世腾用手轻轻一蹭他肚皮上的疤痕,结果在肌肤相触的一瞬间中,小鹿猛的抬头呻吟了一声,身体也奇妙的紧绷了,夹得程世腾险些当场缴了械。屏住呼吸稳住神,他不管小鹿的松紧,自顾自的继续动作,同时一只手掐了小鹿的乳头,另一只手掐了小鹿的性器。

两只手都一阵一阵的用着力气,掐得乳头硬成了珠子,性器也一颤一颤的有了硬度。感觉那小东西似乎隐隐的要跳动了,他猛然加了力气与速度,双手扳着小鹿的胯骨狠顶了一阵,顶得小鹿颤抖着仰起头,失控一般的哭叫出了声,而下腹随之一紧,那个残废了的小东西竟然翘了起来,也有模有样的射出了一股子粘稠汁水。程世腾随即在他下身抹了一把,抬起手看了看,发现这汁水依然是透明的,送到鼻端嗅了嗅,也毫无精液的气味。

俯身把手伸到了小鹿唇边,他气喘吁吁的低声笑道:“尝一尝你自己的味儿,第一次看你射。”

小鹿意乱情迷的张了嘴,恍恍惚惚的衔住了程世腾的手指,舌尖顺着指尖向下舔,一直柔中带刚的舔到指根。程世腾被他舔得一闭眼睛一吸气,随即说道:“小丑八怪,躺下来对着我,这回我要看着你射。”

小鹿的胳膊腿儿都软了,可以由着程世腾摆弄。仰面朝天的躺在程世腾身下,他半闭着眼睛,飘飘然的头晕目眩。程世腾本是欢场中的行家,如今见小鹿是个结结实实不怕干的,越发要使出手段,一身的力气全被他运到了腰上。深深浅浅的抽弄了一阵之后,他故技重施,开始连珠炮一般的对着小鹿发动猛攻,一边狠捣乱捅,一边又用手揪了小鹿的东西捏捏揉揉。如此不出片刻,小鹿猛的向上一挺身,而程世腾看得清楚,就见一股子汁水激射而出,星星点点的全落在了小鹿的胸腹之上。

他很得意,意犹未尽的继续大干,然而小鹿却是显出了痛苦神情,搭在程世腾肩膀上的两条腿踢了踢,他抬起手,一边含糊的轻声说话,一边作势要去推搡程世腾。程世腾没有留意他的言语,见了他的举动,还以为他是要告饶,故而立刻加了劲,想要痛痛快快的结束这一场狂欢。

恶狠狠的,他把力气使到了十成,顶得小鹿再一次哭叫出声。而在他酣畅淋漓的到达高潮之时,小鹿抽搐着紧绷了身体,腿间的小东西则是滴滴答答的又挤出了几滴透明液体。

程世腾扛着小鹿的两条腿,没有立刻抽身而出,而是心满意足的喘了一会儿粗气。然后抬手在小鹿肚子上又抹了一把,他忽然发现小鹿最后流出的液体不大对劲,抬手嗅了嗅湿漉漉的手指,他嗅到了微臊的气味,原来那竟是几滴尿液。

程世腾哧哧的笑了,笑得十分得意。和小鹿在一起,颇有点“十天吃一顿、一顿管十天”的意思。不过好东西应该省着用,他想得开。

小鹿是被程世腾彻底干瘫了,本来他是最爱干净的,身上出了一点汗都要洗澡;可如今胸腹腿间全都湿淋淋的,他却是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了。

程世腾把他抱进浴室擦洗了一番,自己也冲了个澡。上床之后把他搂到怀里,程世腾低声唤道:“小鹿?”

小鹿半梦半醒的哼了一声。

程世腾心愿得偿,低头在小鹿的嘴上又亲了亲,然后抬手关闭了电灯。

卧室里非常的安静,能听到小鹿轻轻的呼吸声。程世腾闭着眼睛抱了小鹿,忽然感觉自己回到了旧时光,还是个小孩子。

出书版番外之李国明

李国明发现,自己像是怎么着都能活。

一条腿被军医用锯子锯掉了大半,当时醒过来一看,感觉像要天塌地陷,怎么想都是没有了活路,然而哭着哭着,也活过来了,并没有寻死,只在最开始的时候连着三天没正经吃饭。余下来的小半截大腿长着长着,也渐渐的长囫囵了,合着一条腿也能在炕上爬,只是爬得不稳当,是只三脚猫,爬着爬着就向一旁栽过去了。

天冷,身上不出汗,小全每隔半个月或者二十天给他彻底的洗一次澡,洗干净之后光着屁股上了炕,他低头看看自己的下半身,心里会又惊又痛的难过一下子,因为他本是个漂亮人儿,尤其是从小到大一直凭着漂亮吃饭,对“漂亮”二字是尤其的看重。本来是两条又长又直的好腿,光滑细嫩,连汗毛都是淡淡的一层,露出来可以勾搭人的,结果现在忽然少了一条,勾搭人是肯定不成了,吓人一跳倒是绰绰有余。

但是穿上衣裤之后,他眼不见心不烦,那份难过也就渐渐的淡化了。

无所事事的躺在床上,他有时候头枕双臂,也爱想想心事。他活到二十几岁,一直活得花花绿绿,回首往昔,是很有心事可想的。好事他想,坏事他不回避,也敢想,想自己小时候的日子是多么穷苦,想自己是怎么被亲娘卖到了班子里练把式,又想自己小时候是多么的伶俐得人意,多么的会从师兄们手里讨吃讨喝。师父是可恨的,没给过他任何好处,还把十二岁的他玩了个屁股开花,不过也懒得记恨,因为后来又遇到了无数的缺德货,而他自己为了争吃争喝争穿,也曾经心狠手辣的害过人。大家彼此彼此,看得多了,也就惯了。

他想往昔的事,也想往昔的人。十六七岁的时候看上过一个好的,可惜那一位和他一样,也是朝不保夕的穷鬼,只能凑在一起做一对露水鸳鸯,再往后还有几个不错的,能让他微微的动了心。他想自己也是有心计,卖归卖,但是卖得聪明,不是滥卖,所以后来能有资格被个人物选中,当成个玩意儿被送给了程廷礼——这一送,对他来讲,真堪称是一步登天了。

程廷礼没有多看过他几眼,他也不是特别的爱程廷礼,不过能够混进高贵的程公馆,和那一群年轻副官们一起混日子,对他来讲,实在是高攀上来的好生活。所以即便是在床上被蹂躏被作践了,他也还是沾沾自喜的很庆幸。

再往后,就是小鹿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对小鹿能有多少真感情,要说喜欢是的确喜欢的,不图别的,就图小鹿长得好。他一方面是个被人玩的,另一方面,他和他的主顾一样,也爱漂亮的小家伙。有时候小鹿对他展颜一笑,他看在眼里,真是一颗心都要融化了,恨不能立刻就上前捧了对方光滑的小脸蛋,好好的亲上一亲。

小鹿有好处,也有坏处。李国明想自己要是对他没意思的话,肯定受不了他那些没轻没重的手段。但是因为有情,不能受的就也强忍着受了。再说虽然他在小鹿那里吃了苦头,可同时也得了钱,不是白吃呀!

想到钱,李国明翻身趴在炕上,这回没打算盘,单是用手指头在褥子上画数目字,一边画,一边又一心二用,盘算着怎么能从张春生手里再敲来个仨瓜俩枣——不敲张春生不行,武魁那个东西看着像条爽朗的好汉,其实一颗心很活,他早就知道这人指望不上。

李国明天天在心中盘弄自己,把自己那些事情想到山穷水尽了,他心思一转,一双眼睛瞄向了小全。小全是个老实头,基本没脾气,不过那是前两年,前两年他还是个怯头怯脑的穷小子,年纪也不大;这两年他吃好的穿好的,也享了些福,见了些人物,谁知道他会不会人大心大?李国明自认为很了解人性,所以对待小全和自己的关系,他并不敢乐观——小全刚到他身边的时候,他给小全穿件新棉袄,小全就受宠若惊了;现在他再给小全一件新棉袄,再加上一条新棉裤,小全怕是都不肯笑一笑,因为吃过穿过,有见识了。

再说,自己还是这么的累赘人。

李国明怕小全有一天会离开自己,所以鼓舞精神下了炕,开始拄着一根拐杖练习走路。他在床上爬得挺灵活,然而单脚一落了地,他眼看着自己东倒西歪,别说前进,根本就连动都不能动,一动就要跌倒。

他倒是很有一点志气,左一跤右一跤的坚持走,每摔一跤都要喊一次小全,因为他自己爬不起来。小全管着一个家和一个李国明,已经是忙得乱转了,如今被他连着喊了几天,小全在家里来回跑得晕头转向,劝李国明上炕呆着去,李国明又不听。于是跑到最后,他一声不吭的开始装聋。这天上午,李国明一屁股坐在了冰凉的地面上,正磕中了尾巴骨,疼得他“嗷”一嗓子,眼泪登时就流了下来。咬牙把这一阵疼痛熬过去了,他扯着嗓子开始喊:“小全!小全呀!过来扶我一把!”

他的语气挺温柔,甚至几乎带了几分婉媚,然而始终没有回音。他人在屋中坐,一双眼睛可是透过窗户盯着全院。家里干杂活的那个半大小子早上的确是出门去了,可小全没走,小全就在那厢房里头呢!

李国明手边有桌子有椅子,此刻倒还真是不必非要小全相助,然而他坐在地上,心里忽然来了气。高一声低一声的又叫起来,他倒要看看小全管不管自己。哪知厢房里的小全不知是犯了什么牛脾气,居然纹丝不动,硬是不露面。

若是放在先前,李国明大骂一顿也就罢了,不会多想;可他现在成了残废,本来就是心虚心慌,如今见小全真敢不搭理自己了,他立时乱了阵脚,露了本相,开始带着哭腔念念叨叨:“小全!刘小全!你吃我的喝我的,我掏钱给你娘买棺材买坟地,现在可好,看我残废了,你就要欺负我了!你个没良心的,我上个月刚给你添了新衣服,我自己都没添,我给你添!平时吃饭我吃什么你吃什么,咱俩坐一张桌子,我这么掏心扒肝的对待你,你呢?你耳朵眼儿里塞鸡毛,明知道我都要一跤摔死了,你他妈还故意晾着我,要看我的好戏……”

李国明滔滔的哭,边哭边说,从上个月开始向前追溯,大到他给小全添了衣服做了鞋,小到小全顿顿都比他多吃一碗饭,林林总总,全数落了一遍,又夸自己是如何的宽宏大量,小全有好几次对自己报账,都差了好几毛钱,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没让小全补偿过。小全坐在厢房里,听得清清楚楚,听到最后,他这老实人心里也生出了一股子闷火。一挺身站起来,他大踏步的从厢房走进了堂屋,先是弯腰把涕泪横流的李国明抱起来送回了卧室炕上,然后站在炕前沉着脸说道:“我欠你的,我还你就是了。现在我就出去找活儿干,你算算账,看我除了那五十块钱之外,还欠你多少。你给个数儿,我绝不还价!”

李国明万没想到小全会忽然刚强起来,意外之余,他挂着满脸的眼泪,对着小全一张嘴:“啊?”

小全又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你算吧,我走了!虎子中午就回来,你使唤他吧!”

李国明还张着嘴:“啊?”

小全没再理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等到小全走出了院门,李国明反应过来了,登时有些傻眼。虎子就是家里的小杂役,除了扫院子劈柴禾之外,什么都不会干,就算会干李国明也不能用他——那孩子脏兮兮的,从来没见他干净过。

一路挪到炕边,他从墙壁挂钩上摘下了一条毛巾擦了擦脸。挂钩是小全给他钉上的,钉了一排,上面挂着各色小零碎,因为他下地不方便,而毛巾手帕又不是可以满炕扔的东西。

一把脸擦完了,李国明定了定神,心想:“他这是在跟我耍脾气吧?那我可不能惯着他。吃我的喝我的花我的,还敢跟我上头上脸,反了他了!”

思及至此,他勉强自己镇定下来,顺手又拉过了个点心盒子。点心盒子很不小,里面分成了一格一格,装着各色干果蜜饯。李国明爱吃这些零七八碎的小东西,成天嘴总不闲着,所以上了饭桌之后比小全少吃一碗饭,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往嘴里扔了个大蜜枣,他哽咽了一声,又抓过毛巾狠狠一擤鼻涕。

李国明开始等。

冬季天短,他好像也没等多久,天就黑了。天黑了小全也还没回来,李国明有点慌了神,心想这是怎么了?他找着下家了?真用不着我了?

虎子给他送了一顿晚饭,他吃不下。等到虎子把晚饭端走了,他往嘴里送了一颗话梅,可是舌头木木的,竟会尝不出酸味道。

正当此时,院门一响,小全回来了。

小全没有直接来见李国明,而是先回了他所住的厢房。李国明直了脖子向外望,望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厢房房门一开,小全露了面,终于走向了他这正房卧室。

带着一身寒气站在李国明面前,小全低声说道:“我找着活儿了。”

李国明一瞪眼睛:“什么活儿?”

小全答道:“城外修路,扛石头。”

然后他把手里的一只小手帕包放在炕上打开来,手帕上摆着整整齐齐的一卷钞票,还有一张记了账目的字纸。

把钱和纸往李国明面前一推,小全直起腰,继续说道:“这是这个月的米钱菜钱,米没吃完,还没买,菜的账都记在上面了。还有,我今天用了你一块钱,八毛钱买了一身旧衣服,两毛钱留着明天早上吃饭。那边儿管住,我一会儿就走。你给我添的衣服,我全留在我那屋里了。你放心,我不跑。我除去吃喝,一天能攒两毛钱,说是干得好了还有奖,一个月总能落下七八块钱。到了月末,我把钱给你送过来。”

说完这话,他低着头,转身就要走。李国明慌忙伸手抓了他一把,没抓着,眼看他真要出门了,李国明情急之下收回手,很响亮的抽了自己一个嘴巴,然后倒吸一口凉气,他哀哀的哭道:“小全,咱俩相处这么长时间,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平白无故的没了一条腿,我心里也苦啊!我有了苦,不对你发发小脾气,我跟谁发去?你明知道我是个无亲无故的残废,你还要抛了我走。我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可怎么活呀?”

话音落下,他又吸了一口气,然后抑扬顿挫的哭道:“怎——么——活——呀!”

说完这四个字,他泪眼朦胧的扫了一眼手帕上的钞票,感觉那里面除去这半个月的必要花销之外,似乎的确是只少了一块钱。眼看小全停在门口不动了,他再接再励,做了第三次深呼吸:“小全,我从小儿比你还苦,好容易熬到如今,又被炸弹炸没了一条腿。还不到三十岁就成了残废,我是个可怜的人啊!”

小全听到这里,叹了一口气,然后头也不回的说道:“我看你走得太遭罪,就不想让你再练了。你不会走,我也抱得动你。你不听,非得走,一摔跤就叫我,我忙得太累了,这才没理你。我没坏心眼儿。”

李国明看他活动了,立刻抬手对着他乱招不止:“小全你快回来,我知道你好。我是刀子嘴豆腐心,说了不好听的话,你可不能往心里去。往后我注意点儿,再不对你胡说八道了——快回来快回来,到我跟前来。”

小全慢慢的转了身,一步一步的走回了炕前。李国明一把抓住了他的腕子,硬把他拉到了身边坐下。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李国明一歪脑袋,很自然的枕了他的肩膀,又含着眼泪说道:“我的仇你也记,还真要走,你这心也太狠了。你就不想想,我没了你可怎么活吗?”

小全白天是生了一股子闷气,现在那气被李国明哭散了,他也就恢复原形,又成了个垂着头的闷葫芦。而李国明放开了他,又很殷勤的抬手摸了摸他的头脸耳朵:“哟,看你冻得这个凉。饿了吧?我因为惦念着你,晚上也没吃,正好让厨房把饭菜热一热,咱俩好好吃一顿!瞧把我小全冻的——”说到这里他转向门帘子,高声喊道:“虎子!王老三没走吧?让他把饭菜热了再走!再做一大碗汤,院子里不是还冻着半只鸡吗?把鸡炖了,要鸡汤!快!”

王老三乃是李宅的大厨,早上来晚上走,负责李国明的一天三顿饭。李国明不肯白白的让他赚了自己的钱,总能找到活计,让王老三忙得团团转。虎子在院子里答应了一声,而李国明爬到炕边,换一条新毛巾重新擦了一把脸,然后急急忙忙的爬回小全身边,把小全的胳膊往怀里一搂,又用肩膀顶了他一下,楚楚可怜的瞟着他说道:“好小全,不生气了啊!”

小全伸手把手帕扯过来,重新包好了里面的账目和钞票,然后起身说道:“鸡留到后天吃吧,昨天都吃了半只了,咱们肚里不缺油水。”

李国明一把将他拽了回来:“这鸡小,昨天那半只都让我吃了,你就啃了个爪子。今天这半只全是你的,你干活儿多,应该补补身体。”

小全想了想,随即说道:“那我去告诉王老三一声,让他多添点儿汤,今天吃完了,明天早上用汤煮面条,又是一顿。”

李国明立刻笑道:“行,去吧,告诉完就赶紧回来,我等着你。”

李国明和小全吃了一顿热气腾腾的晚饭,两个人都是苦出身,李国明又是格外的有经济头脑,所以两人把日子过得铁桶一般滴水不漏,一分错钱都不肯花,在保证营养与味道的同时,他们是坚决不肯胡吃海塞。

半只鸡煮了一锅汤,李国明这回只吃了个鸡翅膀,把余下鸡肉全夹到了小全碗里,逼着他一定要吃。及至两个人吃饱喝足了,小全照例是给李国明铺床展被,而李国明见状,又亲亲热热的说道:“小全,今晚儿到我屋里睡吧,我这屋窗户严实,炕烧得也热,一个人睡可惜了,你昨天不说夜里冷吗?正好,咱俩睡一铺炕。”

小全有些犹豫:“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李国明笑眯眯的又道:“你要是嫌我这条腿,那我就离你远点儿,绝对碰不着你。横竖这炕大得很,够咱俩滚的。”

小全垂下眼帘:“我没嫌。”

李国明登时笑了:“那你还想什么?过来吧过来吧!”

当夜,小全睡在了李国明的房中。

小全白天奔波了一天,此刻钻进热被窝就睡了。而李国明在黑暗中听着小全的小呼噜,自己抬手拍拍胸脯,心中暗想:“老天爷保佑,今天险些气跑了他,真是吓死我了。”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