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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结局 …

第五十六章 结局 …
  汉堡的奇袭一出,帝都那边总算产生了足够的忌惮。

  眼馋科技不可耻,好歹帝都知道争取自己所不足的东西,比较可耻的是怕死!

  悄无声息地出现,悄无声息地消失,汉堡跨越十万八千里,在帝都眼皮子底下将人救走,无疑在帝都脑门上敲了一记闷棍,无形中告诉了帝都,汉堡有实力做到万里外斩首。

  如此,帝都不仅要收回曾经对汉堡高调发出的“狂言”,而且还要极力拉拢,能把汉堡这个科技技术凌驾于全世界的势力拉拢过来绝对有益无弊!就算不能拉拢到吧,也不能把汉堡推到对立面去了。

  说白了,帝都实力不是不强,不是不能跟汉堡叫板,而是某些高层不敢叫板!谁知道汉堡发起狠来,会不会斩首斩到自己家来啊?!

  其实吧,汉堡等人都自认很好说话的,不要把人逼急了,事情往往很好解决!所以汉堡毫不客气地顺着台阶下,在一国两制的基础上,跟帝都订立更有利于汉堡的改良协议。

  那么,帝都大患解决了,汉堡从此开始了安安定定沉稳发展的小日子?

  噢不,秦棠说,别把汉堡想得这么简单了。

  传送阵总不能是单程的吧?汉堡这头有传送阵还不够,连接传送的那头还要有一个传送阵才能实现往返传送啊!

  西南基地是第一个同意与汉堡连接传送的地方,他们默默记着汉堡在西南之战中的恩情呢,何况暗地里还那么看好汉堡的发展前景,就算这一同意意味着成为汉堡的盟友,他们也是愿意的,这只超级潜力股可得牢牢抓住呀!

  第二个同意的地方出乎意料的是马来西亚,陈华在过江龙建立传送阵之初就想好了,儿子他是一定要接来汉堡的,那么无论如何就都要去一趟马来西亚,何不给马来西亚一个机会成为汉堡的盟友呢?而且他还有一个小算盘,一旦马来西亚同意结盟式的连接传送,他身为汉堡元老阁一员就很有话语权,报复孩子他妈可不是手到擒来?至于把不把握得住这个汉堡伸橄榄枝的机会,就是马来西亚的事情了。

  也是陈华在马来西亚事上的举动打开了汉堡高层的思维之门,他们需要的盟友只是ZG的XX基地又能加多少砝码?

  可是国外就不同了,末日前世界各国的发展水平就各不相同,以帝都为尖端的ZG科技在世界上只能算二流水准,更强大的如北美、西欧、俄国,这些都是最有潜力接近汉堡科技水平的盟友候选,汉堡只要在橄榄枝伸过去的时候,稍稍展示一下汉堡的厉害,就不信哪个世界级大佬笨得打掉橄榄枝!

  马来西亚第二个同意的情况何不给了帝都一个警醒?立马二话不说,汉堡的第三个传送连接地点就是帝都了!决不能把自己国土上的势力往外推啊!

  然后就是意料之中的北美、西欧、俄国等地,陆陆续续以友好的态度与汉堡连上线。

  一方面是汉堡对外大形势上的一片好转,另一方面就是汉堡内部的吸贤纳士和肃清了。

  从帝都救回的长辈们得到了妥善安置,紧接着陈华也带人从马来西亚接回了儿子。听同去的人说,陈华狠狠教训了一顿那个女人和她姘头,虽没有赶尽杀绝,但也是永不翻身了。

  最令人疼惜的自然还是陈华的儿子,明明一个大好青春的少年郎,却在马来西亚受尽苦难,整个瘦不拉几的模样,和养得白白嫩嫩的董笙一对比,反差极其巨大。就连董箫都隐隐比陈华儿子壮点。

  唯一值得庆幸或许是那孩子经历磨难后无比坚毅的心智,难怪西天取经要八十一难,可不就是为了风雨过后的彩虹吗?!

  好在这孩子身子骨的底子还是不错的,瘦是瘦了点,但是补回来很快就能比董笙还壮,还培养出了这般心智,陈华如何不老怀欣慰。

  这头父子团聚了,那头的谢姑姑却难掩心焦,终于找了个机会把事跟谢衍说了。

  原来是谢姑姑担心儿子!

  话说原崇星,自从他跟家里人说放他走之后,他就一个人背起行囊离开了帝都。

  根据谢姑姑在帝都时得到的信息,原崇星离开帝都时跟着修天堑大桥的队伍去的,后来天堑大桥贯通,原崇星就失去了行踪。

  谢衍一听这事就知道有点麻烦,“阿星去的哪号桥?”

  “2号桥!”

  “失去消息那天多少号?”

  “十一月十……十六号!”

  “十六号?!”回头凌筠从谢衍嘴里听见的时候,那真是好比一道惊天之雷!

  谢衍点头,神色郁郁。

  十一月十六号,那是什么日子知道吗?是西南之战当天!

  2号桥知道在哪儿吗?就在西南基地不远处!

  如果原崇星去了西南基地,那谢姑姑是可以通过渠道获取儿子消息的,问题就在于没消息上,没消息……

  做个假设吧!假设原崇星经由贯通的2号桥到达天堑南边,他要是稳扎稳打一点,第一站就应该会选择西南基地。可是西南基地没有他的消息,若不排除他易名进入基地的话,谢姑姑半个多月也该找到点线索了吧?事实上偏偏却没有一点线索!

  所以假设要退回一步,如果原崇星没有达到西南基地呢?那他有可能是去了别的地方,更有可能的是他还没来得及去别的地方!

  这个假设恐怖吧?如果他还没去成哪里,而是在西南基地面前的平原上折损进了丧尸大军腹中……凌筠不敢想象,只有一个独子的谢姑姑夫妇白发人送黑发人会有多悲痛。

  而且,谢姑姑的儿子就是谢衍的表弟,谢衍现在一定也想到了表弟已经遇难的可能,内心备受冲击的同时,他又该如何给亲姑姑一个交代?

  从没见过原崇星的凌筠尚且因为这个猜测而难过,谢衍心里就更不好受了,凌筠只能静静地安抚谢衍,随后整理一下衣冠就要出门去,想让复眼系统帮忙找找人。

  “嘟、嘟、嘟……”

  响彻整个汉堡的急促警钟声响起,这是汉堡智能系统给城内居民发出的危险警报信号。

  谢衍被屋里屋外的警报弄了个清醒,大步跨到门口拉住顿住的凌筠,“怎么了?”

  “不知道,去看看!”凌筠和谢衍一起驱车赶往内政大楼。

  内政大楼监控室内,元老阁成员和部级高层迅速聚齐。

  “发现七级丧尸……发现七级丧尸……”

  系统在监控室内不断重复的信息太强大,好多人反应不过来,怎么这么快就有七级丧尸了呢?全世界几个丧尸王不也才六级吗?他们这些人类异能者最厉害才五级高端,准备升六级的倒是很多,但是真还没出现过一个六级异能者啊!

  七级什么概念?一个七级足够KO五六个六级,五六个五级还不够顶替一个六级的!面对七级,多少个五级冲上去都是欠扁的结果啊!丧尸的进化速度是不是太超过了?!

  监控室内一片愁云惨淡。

  引起汉堡智能系统发出危险警报的七级丧尸,现在就在H山脉边缘某座高山之巅上,与汉堡遥遥对视。

  复眼系统的镜头拍到了七级丧尸——高山之巅有两个人,一个人长身而立,半长的乌黑发丝迎风摇摆,扑在脸上遮住了眉眼,面庞干净利落,身上穿着一套崭新的西装。

  旁边还有另一个人,只是那人衣装邋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一个橙色的运动腰包挂在腰上要掉不掉的样子,脚上蹬着一双运动鞋,整个人运动型装扮,若在谷底的地方被发现,活脱脱就是个坠山遇难者。

  忽然,复眼系统的多维影像闪起阵阵雪花,镜头在几秒的失灵后,直接出现在长身而立的男人身前。

  又是这招!见过这招的元老阁九人眉头一皱,一下子就想了起来,加上影像之人的一身西装,更令人觉得眼熟了。

  山巅的罡风忽然猛烈了几分,吹开长身而立的男人脸上的发丝,露出一双诡异绿眸。

  站在多维影像前的人们顿时往后大退一步,将绿眸男人放大成正常人比例的多维影像,把对方邪异的气势一同传了过来,一堆四级、五级的异能者被七级丧尸震退倒不算丢脸。

  “G市出来的那只丧尸王!”

  不知是谁先说了出来,大家的脑海里立即想到“难怪”两个字。

  绿眸丧尸王是地球上最厉害的丧尸,全世界现已发现的有十四只,ZG也有这么一个,就是多维影像中邪乎邪乎地透过复眼镜头盯着他们的这个,也是帅丧尸大军攻击西南基地的那个!

  许多人的心声都是:没想到那么多能量炮都没打死他!

  正当汉堡所有的人揪着心开启了能量炮,准备再轰一顿之际——

  “凌……筠。”

  多维影像里似乎传出了声音,影像里那只七级绿眸丧尸王似乎张嘴了!

  凌筠眼睛睁得大大的,他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往他身上遛,包括影像里那只。

  “嗨……”凌筠缓缓举起手,咧开一个极不自然的姑且称之为“笑”的表情,朝丧尸王打了声招呼。

  “好久……不见。”影像里再次传出声音,似乎不适应说话。

  “啊……是啊,好久不见!”凌筠也干巴巴,差点大舌头。

  就这样,凌筠和丧尸王开始了一场隔空进行的对话。

  说了半天,都是一些没营养的短句,活像对台词一样,凌筠内心悲愤,他只是认识过一下这只丧尸的前身某人类而已,虽然这位丧尸王兄弟能说说话,还似乎记得一点生前的事情吧,老兄你也不是人类了啊,在这儿跟他跨种族寒暄是闹哪样?!

  谢衍在旁边递来一张纸,凌筠接过,瞄了一下又收了起来,随后整理整理表情,按照纸上的内容不跟那位丧尸王废屁了,直切主题。

  “请问您来这边有何贵干?”别提以前对那个矮个子是什么印象、什么想法,现在面对着七级丧尸王的凌筠绝对是很紧张的,怕丧尸王听不懂他拽古文,又快快换了个问法,“不,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丧尸王笑了一下。

  全监控室的人都惊悚地看见丧尸王裂开嘴角笑了一下!

  负责按能量炮发射键的技术老兄很紧张,时刻准备着给山巅之上的丧尸王来一发!

  “没什么,捡到个人,就说看看你们认不认识。”已经能说得很流利了,丧尸王提起脚边的人,把那人的脸掰过来对准镜头。

  “阿星!”原崇平嘴快喊了出来。

  凌筠看向谢衍,谢衍点了点头,是他表弟原崇星。

  “那……那人我们认识,您的意思是?”凌筠扛着压力继续接话。

  “还给你们啊。”丧尸王说得理所当然,更灿烂地笑起来,一双绿眸带来的邪异感被一点点驱散,仿佛那只是一个眼睛长得奇怪的人类。

  凌筠张了张嘴,声音卡在喉咙里。他哪里见过矮个子对什么人笑过,没想到长得还挺好看挺清秀的,怎么就变成丧尸了呢?!

  心里遗憾归遗憾,凌筠还是很忌惮现在的矮个子丧尸王,干干地开口道了谢。

  “那就把人放在这儿了,你们忙去吧,不用管我。”丧尸王又把人放回地上,朝镜头挥了挥手。

  雪花再现,复眼的镜头重新拍到东西的时候,丧尸王已经不见了,山巅之上只剩下了生死不知的原崇星一个。

  “快找找其他地方!”

  复眼系统搜索范围呈圆形不断扩大,许久后,才在G市原址发现了疑似丧尸王的七级能量体。

  找丧尸王的位置不是为了做什么,而是心里想确定丧尸王的随后有没有威胁而已。

  丧尸王这么厉害,簌的一下就回老巢去了,汉堡一帮高层好歹知道自己几两重,人海战术打人家也未必打得赢,反正G市那么远,丧尸王都到他们门前了还优哉游哉地回去,说明他们不招丧尸王的胃口青睐,以后只要别再把丧尸王招来就祖宗八代烧高香了!

  而且汉堡里有这么一号丧尸王认识的朋友(注意!是丧尸王认识的,不是认识丧尸王哟~),汉堡已经比别的基地更有安全保障了吧?

  只是凌筠这位被归为丧尸王朋友一类的城主夫人有点小郁闷,因为城主大人似乎为此有点吃醋不理人??

  小闹剧结束,汉堡里的警报立即解除,能量炮也收了起来,援救小组随后出发,前往原崇星所在的山巅实施救援。

  其后某些被故意留下的眼线工作者在内政大楼工作人员的默许下,将这件事传了出去,汉堡在世界各地的异能者眼中顿时成了香饽饽,越来越多的高级异能者和技术人员前赴后继地加入到汉堡这个大家庭来。

  汉堡也的确按照着民众们的愿望,向着成为超然世外的一片净土的目标不断前进!

  又忙忙碌碌过去了大半月,2013新年快到了。

  谢衍在一个美好的午后,从内政大楼把凌筠带了出来,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去传送阵,准备在光板中输入地点。

  “喂!还有这么多工作就跑了,你们两个敢不敢负责任一点?!”

  莫名其妙就走到了一起的秦棠和秦琅最先追出来截住人,然后是董笙、董箫和陈华的儿子陈启安这个新三人组,陈华大叔表示果然人老了故默默跟在后面,接着小腹微鼓的准妈妈顾晴也和丁复来到传送阵前。

  “我们去荷兰。”谢衍举起和凌筠牵在一起的手。

  “去荷兰干嘛?荷兰风车都不转了!”

  “去看看荷兰丧尸长什么样啊~!”凌筠恶作剧心起。

  “外国丧尸不就脸白一点……混蛋!你们真去了啊?!”

  后来凌父凌母、谢姑姑姑丈、原上将和原崇平原崇星都来了,只来得及看见传送阵上的两人变成一道光,飞去欧洲。

  回到一个小时前——

  凌筠趴在谢衍积压了好几座文件小山的办公桌上,语气幽幽地朝谢衍说:“城主大人他好像说过要跟城主夫人去哪里结婚来着,哎呀,时间久了,都不记得是哪里了……”

  于是,城主大人立即抛下万恶的工作和他家亲爱的城主夫人奔赴荷兰!

  喃~其实吧,除了偶尔出来肆虐一番证明存在的丧尸王十四兄弟,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对吧,对吧,对吧?!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喽~!撒花庆祝~

  这是小H的处女座啊!首部完完整整写下来的超过二十万字的小说啊!

  明天早上就要上车了,话说今天一天都泡在电脑前,现在还没收拾行李。

番外二 不吃猪肉吃排骨!

那个时候,人们最喜欢的、赖以生存的,还只是水泥高楼里“不流血”的弱肉强食。缘由可能是恶性商业竞争,可能是办公室斗争,也可能只是一段复杂的情感纠纷……

那个时候……凌筠刚进入E&U公司。

E&U无疑是一个具有相当高度的优质平台,在这里,凌筠可以尽情释放能量,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然后在未来的摸爬打滚中,一步步向上攀登!

被录用,既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虽然说是试用期,但其实相当于应聘成功,凌筠始终相信,机会一旦给他抓住,绝不会轻易溜掉!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使凌筠青葱的脸庞熠熠生辉,正值年轻气盛的年纪,初入社会便顺利找到一份足够好的工作,为凌筠的自信大大加码。

就是在这个时期,堪堪稳定住衍生集团的谢衍,和昂扬向上的凌筠再次相遇。

相遇有好多种结果,是相识、相知,还是擦肩、错过,抑或交恶、碰撞。总之,那天跟着公司前辈去衍生集团的凌筠,只有郁闷尴尬的心情。

也许男人都不记得了,他却记得,那趟计程车,那张红票子,这一刻的凌筠觉得,他就像曾经接受过施舍的穷人,站在那位大富大贵的施恩者面前,根本抬不起头。

初识人情世故的青年懊恼着,初遇那天的事情跟块大石似的压在心头,深怕男人在前辈面前说起什么,害他丢脸。

事实上,凌筠真的想多了,男人很忙,忙到只抬了抬眼皮。

男人不带任何情绪的一眼,稍微说了句客套话,就眼也不眨地把他和前辈转手交给了别人。后面的合作事宜统统是跟另外一位副经理谈的,而那个男人,就只在他们来的时候见了一下而已。

洽谈内容凌筠几乎没听,这是他进E&U以来第一次在正事上开小差,但是……摸着隔着一层布的口袋,里面的钱夹里有一张分外简洁的名片——衍生集团,谢衍。

就在这栋大楼里,就是这个人。

看得出来,凌筠被男人遗忘了。心里轻松之余,他又不愿承认自己的渺小,成为他人眼中的蝼蚁令他极度不平衡。

之后一段日子,凌筠在工作上一如既往的积极努力,接物待人上也越来越得体,初步得到了前辈和同事们的好感。

只有凌筠自己知道,自从去了一趟衍生集团回来,他已经颓了好多天了,只要空闲下来,脑海里就不断回忆起那个男人不带任何情绪的眼神,那副严肃却淡漠的神色……

蝼蚁,他是蝼蚁吗?在还没成长起来的社会新人蓬勃生长之际,犹如一把平铲,稚嫩幼苗被瞬间打压。

比不得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平民百姓是否拼死拼活也无法奋斗到他们的十分之一?管理着一个大集团,生来就高人一等,生存在金字塔顶端的那群人,望尘莫及……

这个晚上凌筠无端烦躁,仿佛过不了心里这关,桌上的材料便一个字也看不进,干脆提前结束加班工作,收拾一二迅速离开。

G市的夜市很热闹,稍显杂乱的简易摊档与宵夜铺面共存着,来往间进进出出的多是年轻人,热裤背心小短裙,为盛夏增添一抹抹迤逦亮色。

凌筠走过大半条繁华喧闹的夜市街道,人来人往千姿百态,内心竟莫名得到安抚。

找了一家稍微人少又干净的大排档,凌筠在室外露天的边角桌位坐下,点了一份甜酒,安静地独占一隅,偶尔倾听旁桌的家长里短。

“听我媳妇说了,嫂子昨天差点跟人闹到警察局去?”

“别提了,那些个畜生趁我不在要强拆,幸好你嫂子聪明把条子叫来了。”

“这种事……条子肯来?”

“嘿,哪儿啊,条子是你嫂子骗来的,发现不对头的时候已经挡住施工车了。”

“那不是好咯!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不让他们帮畜生拆了去!”

“唉……”闷了口酒,“老弟,不怕你笑话,我昨天一晚都睡不着,谁知道下次想什么法子来整我们?家里就我一个男人,白天要上工,屋里只有一个女人,孩子才十岁,放学又比我早,这要是哪天他们娘俩呆在屋里就被车子推了,我……我可怎么活啊……”

“老哥,别说这些丧气话,我们邻里街坊的,左右照顾着,还真让那帮畜生快活不成?来,为了老父老母老婆孩子,咱哥俩这杯干了!”

碰杯声后,再叹,“这么拖着总归不是办法,那些畜生心是黑的,四十五万就四十五万吧,买套小房子也够我一家三口住了,整天吵吵闹闹的影响不好,娃子读书要个好环境,你嫂子也同意。”

“这……一个院子怎么也得拿七八十万,四十五万才能买个几坪?!”

“我家人少,老父老母都回乡下了,现在顾好三口子就行,倒是你,老弟,一大家子过日子不容易,多要点钱是应该的。”

“可不是嘛!家里人这么多,四十五万只够买个落脚之地,太抠了!”

“哎,还真别说,前两天我在外环看见好房子了,七千五一坪,再加点积蓄,六七十坪买下来够划算了!”

“……老哥,你就这么妥协了?才四十五万,快两百坪的院子啊!”

“老弟,认我这个老哥的你就别说了,活了四十多年,说句不好听的,往后也干不了几年活、挣不到多少钱了,要不是手里有这么个院子,供完孩子上学都住不起房子!人活在世上光是为三餐保暖就不容易,还要侍奉父母赡养孩子,不敢奢望大富大贵,只要亲人活得好好的,不愁吃穿有瓦遮头,就知足了……”

不愁吃穿……有瓦遮头……

人活一世,就非要攀登至高点成为人上人吗,那么远大的目标,压力很大啊……

是什么时候起,他学得势利,变得功利,心渐渐大了?想想毕业前,那个仍是稚嫩青年的他,当初的目标和愿望去哪里了?

隐约记得……有房,有车,有存款,和父母一起住进大房子,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个贤惠的女人,生个活泼的孩子,一家人生活美满。

按G市现在普遍上万一坪的房价来说,七千五一坪的确便宜!他还是试用期,工资三千不算多,但成为正式员工之后会有五六千,以后还会有变得更多,买个一百坪甚至不用十年,甚至可以先首付再分期付款。

噢……大房子……这目标似乎还不赖……那么不妨就拿这个作为他的第三个“十年规划”,未来十年且专心努力为大房子打拼!

将近十点,夜色渐浓,夜市的旺市时段也悄悄到来,即使是凌筠找的这家人少清净的大排档,也不免变得人声鼎沸。

客人里有的是赤膊大汉,有的是年轻朋友、小情侣,也有像凌筠这种加班白领,夜宵时段好不热闹。

大排档的老板、老板娘忙得团团转,几个帮工也碌碌地穿梭在折叠桌折叠凳之间。

不过,即使这样忙得不可开交,疑似喝甜酒喝上头的年轻男子还是很容易被帮工们注意到,何况这个年轻男子微醺的脸庞还那样好看,温润如玉。

凌筠坐在那里很久了,旁桌换了一拨又一拨,面前的一碗甜酒喝剩的一点汤水也早已凉透。忽然,对面坐下来一个人。

仿佛会发光的银白袖扣最先落入凌筠眼帘,接着飘来一阵因对面那人落座而引动的风,淡淡的油墨味夹杂在大排档鲜香的食物味道中,常年混迹于办公室翻阅文件的人都会沾染上这种油墨的味道。

凌筠神经迟缓地反应过来,细细地看了眼对方做工精良的西装、一看就知价值不菲的领夹,簌地抬眼,凌筠看向对方的脸,恰恰撞进对方深邃的眼里。

在哪儿见过……

迅速过来记餐牌的是个小姑娘,还在上中学的样子,眉目间跟老板有些相像。

凌筠这才发现,大排档不知不觉都满座了,三五人拼桌的不在少数,略眼看来,就属他霸占的这桌人少,刚刚从一人增至两人。

“……”凌筠悠悠然收回视线,却被记餐牌的小姑娘眼巴巴望着,顿时有点蒙。

殊不知在小姑娘看来,这一桌意外融洽,一个西装革履富贵公子哥,一个衬衫西裤一表人才。

长得好看的年轻男子一碗甜酒喝了好久,他们家做生意一向不赶客,就让他在边角这桌一直霸占着发呆了。

没想到又来了个高大的男人,俊挺深邃的相貌,衣装笔履一派豪门风度,一来就径直走到衬衫西裤的年轻男子对面,仿似赴约,一直没人拼桌的这一桌终于不那么孤单。

小姑娘腼腆地又问了一遍:“您还要甜酒吗,今天新出了一些中点,比那些酒楼的都好吃,要不要来两笼?”

啊……甜酒……凌筠低眼看了下没什么的碗,点了点头,忽略了小姑娘后面说的话。

“中点有香芋排骨、土豆红烧肉……”

凌筠恍然意识到自己有点醉,没想到以前在家里常喝的甜酒今晚才喝一碗就醉了,一会儿还是叫计程车回租屋吧……

对面的男人也叫了一碗甜酒,醇醇的酒酿飘香四溢,沁人的甜味窜进鼻端。

凌筠喝着自己新添的那碗,看着帮工把两个中点笼子放上桌面,正正摆在折叠桌的中央。

香芋排骨,土豆红烧肉?

刚才点了啊?凌筠瞪着眼,拿起一次性筷子剥掉外面的包装,随手削了削木屑,指着那笼土豆红烧肉问对面的男人:“这是你点的?”

“……”对面的男人抬头看了眼凌筠,神色间与凌筠记忆中的那幕无声重合,“不是。”

“啊……”是谢衍,想起来了,衍生集团那个……凌筠愣了愣,随即收回视线,筷子伸进香芋排骨的笼子勾到面前。

男人依旧抬着头,碗里的半碗甜酒也不喝了,只看着凌筠怎样一块块吃掉香芋和排骨,似乎吃得很香,手一动,桌子中央的土豆红烧肉就被推了过去。

凌筠含着一块排骨,腮帮子鼓鼓,忽的吐出一截圆滑骨头,“咚”一声掉到桌上,跟其他骨头堆一起。

“这个是你点的。”男人耐心地说。

凌筠嚼嚼嚼,吞下排骨肉才应声:“哦,我不吃。”

男人眉峰微动,“为什么?”

凌筠摇头,把土豆红烧肉又推回原来的位置上,“不吃猪肉。”

“呵,”男人咧嘴一笑,凌筠闻到一阵甜酒味,男人拿眼看着凌筠筷子下的香芋排骨,“排骨不是猪肉吗?”

“啊……”凌筠能清晰感觉到脑转速的缓慢和思维的僵硬,稍稍歪着脖子解释:“猪肉里面……我只吃排骨、猪蹄、汤骨头、猪头肉……还有炸猪排。”

男人闷笑,“还有别的猪肉?”

凌筠眉头一紧,鼻子下意识皱起,仿佛对男人的质疑报以不满,头头是道地一一数来,仿佛研究了很久:“猪肉炒片、肉丝、红烧肉、回锅肉都是我不吃的,里面一股骚味去都不掉……哎,肉饼我吃!”

男人微不可见地摇摇头。同是猪肉,只是烹饪方法不同就引起了青年截然不同的喜恶,这是男人不能理解的。

看凌筠的确不会吃那笼土豆红烧肉,男人随兴所至地抽出一双一次性筷子,剥掉包装轻掸,“不介意我帮你解决吧,浪费食物不好。”

凌筠又咬上一块排骨,瞄了眼男人勾过去的那笼,点点头。

夜市整条街一到晚上就不许车辆通行,拦计程车还要走到街口那头,凌筠结帐的时候顺便把同桌那男人的甜酒也结了。夜凉如水,习习凉风飘摇而过,凌筠全凭着喝过甜酒身子暖,才不觉得一件衬衫的单薄。

凌筠吃完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了,给这桌记过餐牌的小姑娘注意到凌筠起身,不由从柜台后面偷眼望来,看见高大的那个男人跟在好看的年轻男子身后也离开了。

即便微醺,潜意识里仍然提醒着凌筠第二天要上班的事实,不由加快脚步走到夜市街口,自然没发现同桌的男人和他一起走了出来。

眼见着一辆辆有人的计程车从面前迅速驶离,阵阵夜风随呼啸而过的车辆刮到人行道上,左顾右盼间不过两三分钟,足以叫凌筠感受到夏夜的丝丝凉意,搓着手臂稍微清醒了些。

计程车还没等来,却等来了一辆奥迪A6。缓缓摇下的车窗,面目深邃的男人,发光的银白袖扣在方向盘上隐隐闪烁。

同一个城市生活,陌路人或许很多,拼车、拼桌并说上话的陌路人却不多。一起搭过同一辆计程车,一起坐在同一张折叠桌上吃过夜宵,这个人叫谢衍,衍生集团总经理兼董事。

凌筠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忘没忘,他是记得极清楚,毕竟像谢衍这种高度的天之骄子,在他二十多年的人生中尚属首例。

嫉妒过,不甘过,懊恼过,就在今晚之前,谢衍作为一个魔障、一道坎,在凌筠的大脑中占据了一个很特殊的位置。所处的高度太高,蕴含的能量太大,决定了谢衍会在无形中,给处于虾兵小将角色上的凌筠一种无法跨越、无法企及之感,不可谓不是魔障。

但是,无法企及又如何?他强任他强,我自岿然不动!今晚过后,凌筠将撇开谢衍所产生的影响,只管按部就班地在他那虾兵小将的角色上打拼就好,他还年轻,年轻人有着燃烧不尽的热情和充足动力,未来无可限量!今天是虾兵小将,就不许他明天变成龟丞相?

一个个制高点还在前方等着他攀登,何苦跟人家富二代富三代攀比?!

“上来,带你一程。”男人脸微抬,副驾驶的车门随之弹开。

“好,”凌筠莞尔一笑,明亮的笑容带着一丝释然,眉眼微挑牵出一抹丽色,拉开车门矮身而入,动作流畅没有一点拖泥带水,随后关上车门,但愿不要晕车,“XX路XX号,谢谢!”

奥迪A6绝尘而去,一段迤逦的恋情由此展开。

番外三 丧尸王和小受的那些事

下午时分,一下课跑得最快的通常是成群结队的男生们,大学里永远不缺结伴踢球打球、泡网吧、泡酒吧的或热血或颓废的青年。

“蔡毅新!走,打球去!”

不远处的教室门口,一帮年轻学子抱着篮球勾肩搭背,视线一致地望着教室中慢悠悠收起课时消遣装备的男生。那男生长得瘦弱,看着身材修长,认真说来其实还不到一米七。

蔡毅新跨上背包,看着篮球队那帮人里,同样眼含兴奋和期待的堂哥蔡毅绅,侧向门外的姿势似乎在催促着快一点。

虽然是堂兄弟,基因中的一部分同样遗传自他们的爷爷祖父辈,但是身高上蔡毅绅就要比蔡毅新高很多,一米八几的身材和硬朗的面庞很受大学女生的青睐。

“蔡毅新!这边。”

另外一帮人,同样成群结队地聚在教室另一边门口,神情倨傲有之,轻浮有之。

蔡毅新微颔首,抬脚走向那边,直接忽视了另一个门口等着他打球的一帮人。

“啧!什么东西!跟那些人玩了去!”打球的人中有人不屑。

蔡毅绅低垂着眼没说话,那个跟别人走了的,是他的弟弟,堂弟。在独生子女一大把的现代社会,堂兄弟就是亲兄弟,曾经,他们也是那样亲厚的。

的确是曾经,曾经的蔡毅新很黏他这个堂哥,从那个只比自己大两个月的壮宝宝开始,到渐渐成长为健康又壮硕的大个子,跟从小病怏怏又瘦弱的蔡毅新一点都不一样。

好不容易,身体调养好了,不用再眼巴巴看着别人比他健康了,却是从什么时候起,蔡毅新已渐渐不再羡慕,不再崇拜,不再跟在堂哥的屁股后面?

抽烟、喝酒、打群架,有了健康资本的瘦弱少年一夕间长成青年,三不五时去泡吧,结识一个又一个叛逆青年,勾搭一个又一个的小女孩,除了不碰毒品、致幻剂,烟酒、女人他都碰过了,肆意挥霍的青春,追逐虚无缥缈的极致快感。

泡吧?奥特了!

自从圈子轨道发生偏移,认识的人越来越不简单,蔡毅新玩的地方就越来越高档,从Bar到Club,从大众到VIP。玩的也不再那么幼稚,当年轧舞P酒打群架就当自己厉害的日子,真恍如一场荒唐的梦。

托三叔膝下无子的福,他倒是“有幸”被这帮二代们看中,不费力气便走进了他们的圈子,混迹于各个娱乐场所,渐渐也学着二代们的习性,染上那么一点高高在上的臭脾气。

轧舞是什么?二代们只看人跳的什么舞!拼酒算什么?二代们要求会品酒!打群架?二代们觉得太掉价,气不顺就派保镖好了!

梦醒时分,身边是赤~裸陌生的女子,满地衣物一片狼藉,多少个不归的夜晚如此度过,玩酒玩女人玩交际,属于二代们的真正的糜烂生活,这种夜晚再寻常不过。

平静地掀开被褥,赤身走入浴室,任热气腾腾的水花喷洒在还处于苏醒中的身肌上,甚至将脸置于微烫的水流中,自己都不知道是想清醒还是继续沦陷。

一点点抹掉宽大镜面上的雾气,镜面反射出一道熟悉到陌生的身影,身无几两肉说的就是他这种人,要肌肉没肌肉,要高度没高度,要钱……也没几个可挥霍的大钱,跟他睡的女人哪怕有一个是因为对他有好感的吗?看在那帮二代的面子上,他倒是想要哪个就哪个,点到的人敢当着二代们对他说一句不吗?!

想起白天来自堂哥那帮朋友的邀约,这种单纯的竞技游戏邀约并不是第一次,即使渐渐生分,堂哥也从没有放弃把他拉回正途上来。

可是,圈子就这么大,城市就这么小,他想收手,谁肯?他家老头子第一个不肯!

啊……那种掉进沼泽里怎么努力都爬不出来,反而越陷越深的形容词是什么来着?对了,“泥足深陷”!就是泥足深陷!

除了堂哥之外,还有谁会拉他一把?二代们不会,老头子不会,大伯不会,三叔……呵,三叔兴许还乐见其成吧……

若说不会拉他一把的人组成了陷的力量,那么他自己就是自然重力,单凭堂哥单薄的拉力何以将他向上救起?连他自己都失去了自救的信念……

叛逆多了,也会偶尔想着反叛逆一回,回到原本的轨迹上。蔡毅新撇下昨天夜里同在酒店开房Happy的二代们,独自在清晨时分离开,自己都不记得多久没看过这座城市的黎明了,难得一回像个文艺青年一样,看着黎明时分的天空感慨万分。

G市外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酒吧俱乐部一应俱全,相隔不远就是新兴楼盘,楼价意外地低,毫不意外地大受热捧。

家里的老头子给蔡毅新在外环买了一套六十坪的两居室,就近学校和不远处的酒色中心,果然设想周到,蔡毅新一声冷笑。

那天的蔡毅新前所未有的疲惫,几乎拿不出心力去抬起手指,按电梯。不过正好有人从上面下来,倒省得按电梯了,蔡毅新满目倦色,在电梯停稳开启的瞬间,和意气风发朝气蓬勃走出来的凌筠碰面。

和蔡毅新的疲惫倦怠不同,凌筠的精神爽朗犹如一道强光,透过蔡毅新的眼,狠狠照射到大脑深处。

凌筠微颔首,微笑致意。

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反射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令蔡毅新瞬间产生错觉,仿佛紧跟着这人的脚步,他也是可以从泥沼的阴霾中走出来的。

可是凌筠走了,他侧身,与蔡毅新擦肩而过。

蔡毅新不由自主地追寻那道背影,却被厅廊外初升朝阳的耀目光芒所阻,不禁拿手挡光,最后看见的景象,恰恰是凌筠迎着朝阳远去,渐渐淹没在层层光芒中。

蔡毅新有些失落,电梯门在身后合上,他却只想着能不能再见到那个耀眼人。那人不比堂哥健壮却绝对比堂哥强大的感觉,油然而生。

之后,蔡毅新自发地做了一系列小动作,隐秘的,悄声的。

他会在清晨时分守候在住宅大楼电梯前,或营造一个个偶遇,或站在旁处静静注视;他也会心血来潮地逃课,客串私家侦探狗仔队,跟踪,偷拍,像个偷窥狂,蹲守在一个个隐蔽的布控点,观察凌筠短短上下班时间里热力不减的耀眼状态。

那段时间,蔡毅新仿佛真的脱离了泥沼,得到救赎。

可惜美梦易碎,掉队的蔡毅新被寻回,得知蔡毅新两个月里关注着一个长相不错的小白领,虽然是男人,但姿色不赖,竟一个个都好奇起来,大有抓过来一探究竟之势。

蔡毅新慌了,他没想到自己的单方面动作竟会连累凌筠,一想到落入二代们手里的凌筠会遭受到残忍对待,蔡毅新就一阵胆寒,若是凌筠因他的幼稚被二代们玩弄……蔡毅新不敢想象,他临时找的一分精神寄托会被以这种方式摧毁,何况那本该是个前途光明的人!

不行!绝对不行!蔡毅新的大脑全速转动,思考各种可能对策,思来想去,方法很多,却哪一种都是死路一条。

不能让二代们看出他的紧张和愤怒,二代们才会带着他一起行动,蔡毅新一如既往地伪装自我,跟二代们一起前往埋伏点——他们准备抓住凌筠。蔡毅新按捺住心中怒吼的兽,面色平静地看着车外。

那条单线公路是凌筠回家的必经之地,没有监控摄像,并人流量极少。二代们什么没玩过,处理个平民百姓简直手到擒来,出了事只要说一声“我爸是XX”就完事了。

蔡毅新暗自捏紧拳头,只恨他能力不够!

度过试用期,已经熟悉了工作流程的凌筠不必再每日辛苦加班,下午五点半和其他同事一起准时下班,顺路买食材,一般要六点半才能到家。

这时已经是深秋,天黑得早,凌筠六点二十五分途径单线公路,只要再转个弯,就能回到他在外环落脚的房子,煮上一顿热饭热菜慰劳自己。

往日窄小的单线公路只稀稀拉拉泊着些住户的车,走得多了凌筠总会会记得好些车,包括车标、车款和车牌,只是今天有些异常,单线公路意外地停了别的车。

随着凌筠越走越近,蔡毅新捏紧的手心里也渗出了越来越多的汗,车里的几道呼吸同时变得厚重和急促。蔡毅新是紧张,二代们却是兴奋!

有什么办法能拦下他们?拦下了二代们也能拦下那些早已奉命的保镖吗?蔡毅新无法保持冷静思考,混乱的大脑中闪现一幕幕凌筠被折磨被欺凌的想象画面,心里不断叫嚣着不能不能不能!!!

“哎?那谁啊?”事情有变,二代们不悦,蔡毅新却心怀希望。

凌筠忽然不走了,面无表情地在一辆灰色奥迪边停下,两指关节合拢轻敲车窗,殊不知上挑的眉眼中早已笑意融融。

车窗摇下,凌筠和驾驶座上的司机只有半米距离,两道视线在空中交汇,似对峙,更似传情,良久,同时轻笑出声。

“来这边有事?”

“等人。”

“等到了吗?”

“等到了。”

“哦……”

“上车。”

“干嘛?”

“吃饭。”

“有点诚意好不好?”凌筠嘴角一歪,径自向前走去。

开门、下车、上前、拉住,动作迅速却不失稳重。

凌筠低头看了眼被拉住的手腕,那只比他宽厚热切的大手,正一点点从手腕的位置滑落至手心,并密密匝匝地握住。凌筠转身,对上男人深邃的眼,里面似乎能找到某些粼粼波纹。

眼睁睁看着凌筠坐上那辆灰色奥迪扬尘而去,二代们仿佛忌惮什么而没有进行下一步行动,蔡毅新的心情却微妙地处于放松与酸涩之间,男人之间以并肩的姿势手心相握,绝不单单只是友好的意思!

二代们都忌惮的……能把凌筠手牵手带走的……男人……又岂是他这个泥足深陷的二代跟班比得上的?这个认知令蔡毅新渐渐生出烦躁,多日来因为凌筠而稍有好转的精神,再次陷入颓然。“晦气,居然是谢公子的人。”

“比起G Club的男色,那个也不怎样嘛!今晚大家只许点男色啊!走走走,上G Club!”

二代们的决定就是蔡毅新的决定,蔡毅新却无权决定二代们,从来没碰过男色的蔡毅新,继玩女人之后,还要随着二代们赶潮流去玩男人?

蔡毅新有些失神,不想再牵连凌筠的话,他就不能再随性而为,生命中的一缕曙光竟生生扼杀于此。面目愈沉,心里的兽愈躁动。

番外四 男人不理发引发的惨案!

时间来到2014年夏天。

距离末日初临那天,地球上的幸存者们跌跌碰碰度过了最艰难的两年。

世界各地筹建的基地从最初的不堪一击,渐渐已发展到了固若金汤的水准。不过,真正固若金汤的只有大中型基地,更多的是散落各地的小型基地,仅靠脆弱的城墙、薄弱的火力,人类一次次跟丧尸们抢地皮抢资源,夹缝中生存。

随着人们逐渐适应末世新世界,全新的末世秩序重新建立,人类与丧尸这两大敌对阵营的确立,大大加强了世界间人类基地的联系,默契地连成一气,各自势力盘根错节穿插其中,单兵力量强大的异能者、改造者和火力强大的科技力量也争分夺秒地迅速发展。

如今的汉堡,不仅仅是一座人口容纳量只有一万的小型基地,两年间多增的五座卫星城将汉堡的人口容纳量上限提至十万,堪堪达到中型基地规模标准,即使这十万之中近一成是通过传送阵来观光或考察的游客。

事实上,汉堡仅凭十万人口就敢自称比大型基地更固若金汤!汉堡遗留的超未来科技作为强大后盾和武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汉堡内高级异能者之多同样令人忌惮!正是如此,强大如斯却走中立路线之后,政敌们也不得不放下戒备,与汉堡建立友好关系,和平共处中力求偷师!

宽敞的黑砖主街两边是高大的洛可可建筑,复古白墙托起一派欧洲中世纪风味,黑白对比强烈的街道和建筑正是汉堡南区三大主街的特征,两旁栽种的两年树木郁郁葱葱,花坛里还有红红绿绿的鲜花绿草,将僵硬的街景衬托出几分生机可爱。

洛可可建筑门前各有一排占据半车道的地摊,主街上有很多往来的人们,穿着各色各异地穿梭在各个摊贩之间,所卖商品包罗万象什么都有,一路延伸至城堡中央的喷泉广场前,名符其实地打造出了城建规划中的黄金商业街。

“咕噜噜——”小棕噌的一下从人群的脚下钻出来,停下后狠狠甩了把皮毛,纯粹给人挤乱的皮毛这才恢复该有的整齐柔顺。

“大哥,让我出来一下!谢谢!”紧随小棕身后,又一个人奋力挤了出来。城内不允许使用异能,光靠身体力量就想挤进大汉的包围圈简直开玩笑,能从密不透风般的人墙里挤出来也实属不易。

凌筠扶着后脑,弓着腰直喘气,他要是早知道本来小猫三两只的摊子忽然间吸引这么多人就不过来了!本来淘货的人就围了一圈,凑热闹的又接着围了一圈,后来不知谁喊了一句“有宝贝”,一窝蜂不知情的人就盲目地涌了上来。

“我去,真疼啊!”凌筠喘匀了气,直起腰却没放下后脑勺上的手,穿插在长至肩头的头发间,狠狠地揉了两下,疼得直抽气。挤出来像被碾了一遍不算啥,倒霉的是他头发,要死不死竟给两个汉子的肌肉夹了一回,断是没断,但抵不住发根生疼啊!

这头发可不光是女人打架才得以体现的死穴,头发疯长了两个多月,也没抽个时间去剪剪,今天可算是撞霉运了!凌筠再揉两把,头发长了碍事,决定晚上吃完饭就去剪个头!

随后念头抛至一边,又带着小棕加入到遍地的淘货大军之中。

周末淘货的人本来就多,凌筠连续忙了两周才想起丁复家小丫头过两天生日,他这做人干爹的,怎么能随随便便去铺子买个礼物凑数?!虽然没创意不懂DIY,但是尽心尽力淘两天货的话也算能体现出心意,于是,做干爹的必须要为小丫头淘到与众不同的东西才行!

眼尾扫视骤停,凌筠眼角微挑,兴味盎然地和小棕蹲到专卖童装的地摊边,街上卖童装的不多,却不是没有,这家摊子吸引他的,是一件件小孩衣服里透出来的淡淡异能。

“小马甲怎么卖?”声音叠加,摊主左右望望。

凌筠闻声转头,和他一样蹲在摊前的人正抱着一个小不点,小不点“依依呀呀”不会说话,身子小小的有点嬴弱,似乎还没一岁,明亮清透的大眼却熠熠生辉,目标明确地直盯小马甲。大人和小孩的身子微微一错,凌筠这才看见小不点的家长,竟然是老同学胡蓉,不由慨然一笑,“好久不见。”

胡蓉善意打趣道:“你当然好久不见我啦,会长可是大忙人!”

凌筠只呵笑一声,稍微打量了变得丰腴了些的胡蓉一眼,小不点应该是她的孩子,哺育中的妈妈们似乎都比较丰腴,跟顾晴一样。

“啊!啊!”小不点抓着妈妈长长的头发,一手指着那件嫩黄小马甲,一堆五颜六色的童装就属那件颜色最抢眼,小不点倒是眼神不错。

“宝宝乖,那是叔叔先看见的,我们买别的好不好?”胡蓉柔声劝阻。

“啊……啊……”音调不同的“啊啊”声,似乎小不点也知道妈妈的不同意,神采奕奕的小脸立马垮下。

“嘿小家伙,叫叔叔,叫叔叔就送给你!”凌筠轻轻握着小不点短短小小的手,小手掌还没他的两指宽,白白嫩嫩的小手旋着一个个肉窝,身上还飘着阵阵奶香,凌筠想咬一口。

“咕噜噜——”小棕坐在凌筠和小不点中间,支着身子好奇地看小不点。

“啊!啊!”小不点小手使劲晃,闹不懂是想从叔叔的手掌里抽出来还是怎的,仿佛在抗议凌筠的不合理要求。

“几岁了,小子还是丫头?”凌筠当着人家妈的面逗弄小不点,有点不亦乐乎。

“才六个月,皮小子一个!”胡蓉回答的时候专注地看着儿子,身上散发着一股强烈外溢的母爱。

虽然凌筠和胡蓉这个同学不算很熟,但他还记得一点胡蓉的小脾性,干脆地跟摊主买下嫩黄小马甲,连价都忘了还,一个无属性二级晶核就交易了出去。

胡蓉在给小不点挑别的衣服,这摊子的童装加持了防御异能,价钱高点是物有所值,卖小孩子装备的通常很贵,这样一件异能加持度不高的服装相比要便宜得多,恰恰容易入手。

妈妈在挑别的衣服,小不点不高兴,却也没哭闹,只扁着嘴,小眼神巴巴地望着嫩黄小马甲和抢走小马甲的叔叔。凌筠朝小不点一番挤眉弄眼,佯装得瑟地撩着,眼见小不点就要哭出来,凌筠这才眼疾手快地把小马甲往小不点身上一套,“给你啦给你啦!”

胡蓉推辞一番,在凌筠的婉言和小不点“啊啊”的大叫声中,漂亮的嫩黄色小马甲成功落户在小不点身上。老同学送儿子的见面礼,胡蓉的确没话说,不要才叫驳人面子。

既然有小马甲了,也没必要再买一件什么,小孩子长得快,买了也很快就穿不上,胡蓉和凌筠一起走到人流少的地方,颠了颠儿子想腾出一只手整理头发。

“来,叔叔抱一下。”凌筠适时接过小不点,仿照胡蓉的抱法把小不点搁在臂弯中,闲出来的手戳戳小不点肉嘟嘟的脸蛋,逗弄得不亦乐乎。

胡蓉看着这一幕也不由高兴,汉堡人这么多,她和费廉都不是顶好的异能者,只能混在中下游的位置,还是靠着老同学的关照才过得不错,这会儿儿子能讨讨老同学的欢心,自然再好不过。就是这么一想,胡蓉才忘记了知会凌筠一声她家皮小子的坏习惯。

小不点高高兴兴套着心水小马甲,大大方方地让凌筠抱怀里,兴之所至,可着劲地欢泼,像拽着妈妈的长头发一样,也拽着凌筠那头叫小不点嫌短的齐肩黑发,一摇一摆,轻轻如拨弄,一蹬一顿,重重似报复,引发凌筠的痛呼,着实领略到小不点深藏于小小身躯之中不可小觑的威力!

告别了胡蓉和小不点,凌筠捂着后脑和小棕呆在大街上。

人来人往中,一动不动的一人一浣熊特别醒目,可惜两个当事人偏偏没有这方面自觉,小棕滴溜溜的黑葡萄眼睛明目张胆地打量着凌筠,晶亮的眼中光华流转,仿佛在偷笑,但两道黑眼圈似的毛色又叫人看着无辜之极。

凌筠狠狠揉一把后脑可怜的头皮发根,为刚才充当了一把小天使受害者而懊恼,看得出来,头发长了不仅碍事,还招人“疼”!“所以,还是买到礼物就马上去剪头吧!”

但是,世界上就是有些事情,必须通过某个事件某个关卡才可以继续进行下一步。可见凌筠这一天幸运或不幸地遇到了这个典型的特殊事件,只是他并没有认识到。

所以,当一个男人从街道后面呼喊着某个类似于“小丽啊~”的**名字紧追上来的时候,请原谅,凌筠真的不知道、没有准备、也没有反应过来地怔住了。

终于喊住人了,身穿白色斗篷装齐肩黑发的人拿后背对着,男人不悦地一把抓住背对之人的手臂,拉拽间发现扳不动这人身体,立即口无遮拦起来,“小**,跑什么跑!叫你那么多声都听不见,回去干死你!”

“咕噜噜——咕溜溜——”小棕不知从哪个角落窜上白色斗篷装的肩部,滴溜溜的乌黑眼珠子半眯着,弓着身子作攻击状,从喉咙底发出低吼,朝着陌生男人满是警告。

任小棕切换到保护者模式对付身后莫名其妙凑上来的人,凌筠从被喊,到停下被拽住,期间一直保持着某种里嫩外焦的奇妙状态,噢!他真心被雷到了有木有?!

大街上呼喊的什么名字,凌筠完全没有记住,只在那声音透过耳朵的瞬间联想到了好多年前某广告里雷人的那句“小丽啊~”于是凌筠下意识停下来了,随着越来越近的呼喊声,他甚至觉得,那个陌生声音喊的人莫非是他?直到胳膊被拽住,被意图扳过身体,然后小棕出场救驾……虽然凌筠的确没记住人家喊的什么名字,但凭借一瞬间的印象,他敢肯定那是个女人的名字。

毫无疑问,凌筠被人认错了,天雷滚滚地认错了!

请问认一个人的背影通常需要什么条件?身形、服饰、发型?

凌筠自认他175的身高很标准,算不得高大威猛,却也在末日爆发之后深山老林的行进中变得精悍有力,正面看背面看都是一眼可见的雄性身量啊!可是按理说按什么说都不管用了,事实上他就是被人认成了女人!噢,请原谅他无法淡定地接受性别对调!

暗自咬牙地观摩了一番自己的装扮,白色斗篷装,用类丝质的不明材料制作,顺滑轻薄手感极佳,外带防尘防雨防紫外线兼变色功能,居家必备良品!不过,鉴于此物的遮蔽性,身量什么的那都是浮云,而且,他刚买刚穿上……

汉堡里奇装异服的人很多,白色斗篷装绝不是仅此一家,说不定同一天同一条街上就有别的人也穿着白色斗篷!于是,想认出斗篷里的人,很可能只由身高和发型决定。

175的女人不是没有,脚上蹬双增高作用的鞋子,头发再往上垫高一点,赶上他高的MM就更不少了!而发型……凌筠不看都知道,他的一头齐肩黑发,飘逸效果出众是肯定的,垂坠质感明显,又因为木系异能的原因,不护理也光泽极佳,所以,就是这头该死的头发,让他在汉堡洛可可主街上没脸的吗?!

认错人的那个人在行为上、语言上所犯的错,绝对担得起小棕黑爪子的亲密招呼了!处置事宜交由小棕是最好的选择,凌筠无力报复,甚至觉得被身后那个莫名其妙的人看见正脸是件无比丢脸的事!那么,就让这件TMD无头冤案彻底成为TMD无头冤案吧!!!

凌筠终于有所觉悟,今天不把这头发处理掉,他就办不成事了!所以,他现在、马上、立刻就要去剪掉这头该死的专惹麻烦的头发!最好剃成光头叫人一认一个准!!!

确认街上的观众们还没认出他们的商会会长,凌筠带着内心万马奔腾的咆哮跑路了,小棕紧随其后,一人一浣熊消失在如潮的淘货大军之中,现场只留下一个花脸程度难以辨认长相的可怜男人。

被小棕新学的无敌挠脸功整得红条大减晕头转向的可怜男人萎顿于地,嘴里念念叨叨:“肖……肖丽雅……你个赔钱货……敢使唤臭猫挠我脸……你完了我告诉你……噢……我的脸……我英俊的脸……”

话说,兄弟,你确定你的脸没花之前是英俊的吗??

番外五 小棕呢?

小棕不见了

凌筠有点慌,他至少有两星期没见到过小棕。

他和谢衍常住的园林小宅里,留给小棕的鱼还是两星期前丁复从灵界带回来的那条奇特物种,呆在小棕的专用盆里仍然保持着它独有的烹饪美味和新鲜,仿佛它所在的空间时间都暂停了。

不常住的北美别墅也找过一遍,属于小棕的垫着厚厚软棉花的小窝,还保持着两个多星期前的痕迹,小褥子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还有汉堡外面那条奔流不息的Y河源头,小河边那棵小棕特意为自己找的符合筑窝条件的空心树,如今也没有一丝它的主人身影,只有一堆小棕为自己准备的丰厚家当,不怕热的小棕最喜欢睡在柔软的褥子上,厚厚的拉舍尔毛毯正好入了浣熊眼,还有毛毯中央用某种大片树叶做碟子盛装的各色果实,当属H山脉特产美味之首。

还有很多,却只是小棕存在过的痕迹。

凌筠起初以为小棕只是贪玩,或者呆在灵界太舒服了一时不想走,很快就会回来的,凭他和小棕的铁哥们关系,相信小棕一定会回来,至少有什么事情要离开的话,也会好好地跟他打招呼,万万不会这般消失法。

出事了——这是凌筠找遍汉堡内外后的想法。

为了证实,或推翻他的猜测,凌筠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找到了灵界传送树守护族人,一个个地问,希望能从这些可爱的浣熊字下得到一点关于小棕的信息。

而线索,就从这些可爱的浣熊们身上串联起来了。每个见到过小棕行迹的浣熊族人提供的信息均在两星期之前,都说看见小棕很匆忙,那是小棕消失的最初。

根据浣熊族人们提供的方位,凌筠记录的地图上渐渐连起了一条跳跃式的虚线。小棕出现的地方通常是传送树附近,每棵传送树都有一个专属的守护族人,拥有一棵传送树的小棕本可以从他的传送树直接到达目的地的传送树那头,但是地图上的行经路线表明,小棕不断地通过其他传送树守护族人的传送树行进着。

跟着小棕的路线,凌筠来到灵界的皇城,谢衍不放心便一起来了,这是他们第一次来到灵界的心脏城市——由一棵无比巨大的参天大树改造而成的灵界旗舰。

皇城里有传送树守护族的族长府邸,失了线索的凌筠只能找到这里。来不及参观这座建立在巨树之上的神奇城市,凌筠和谢衍敲开了府邸大门,满是灵界风情的府邸里,主人家仿佛早已准备好迎接他们的到来。

小棕从来不曾说过,他竟是他们族族长的私生子,也是这位族长唯一的子祠。

这位族长不像凌筠一路所见的传送树守护族人是浣熊的样子,他有着人类的形体,通晓地球的语言,或者说精通精神波段传输。

从这位族长口中,凌筠和谢衍了解到传送树守护族奇特的人际结构原则——新生族人必须在远离父母的地方成长,凭天赋修炼,成年之前凭个人能力打通通往皇城的传送树路线,即博得这一路线上两两连线的传送树守护族人的好感,于成年之际通过此路线传送树到达皇城,由族长带领前往预言使居地受命,生或死,预言使一言尔。

听到这里的凌筠简直要气疯,这是什么狗屁族群狗屁结构原则?!预言使那是什么东西?他说生就生死就死?生命如蝼蚁,可儿戏吗?!这个族长怎么当的爹,真把儿子交给那个预言使了?

谢衍一边安抚着几欲暴走的青年,一边保持平和地跟族长男人套话,从这个实力强大修成人形的中年族长脸上,可看不出一丝易子之痛,不过他没明白小棕是私生子又是唯一子祠之间的关联就是了。

也许是谢衍的沉稳冷静令这位族长对人类刮目相看,又或许是凌筠这个小棕的好朋友不辞辛苦来东道令这位族长觉得够格,总之兜兜转转地,倒是透露出小棕没事的信息,大概意思是小棕从族内大传送阵去了别的地方,短时间内不会回来,让凌筠别担心。

凌筠半信半疑,在谢衍的安抚下走了,虽然说小棕的信息是他亲爹透露的,但是没亲自抚养成长又没培养感情,小棕的亲爹也不定就信得过!

那么,小棕去哪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