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河边骨
柳红枫迈入今夜走访的第三处凶宅。
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屋舍,不同的构造与陈设,可残酷的景象却是相似的。死者都是怀有身孕的女子,而且都被剖开了腹部,剖开的过程想必很缓慢,伴随着歇斯底里的挣扎,因为血淌得到处都是,在凝固前泛着浓郁的腥臭。
哪怕生时腰缠万贯,花容月貌,风情万种,死后的尸体一样冰冷狰狞。
柳千的拳头一直用力攥着,骨节已露出白色,柳红枫瞧见他紧绷的脸,道:“你若是害怕……”
柳千打断他道:“我才没怕!”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柳千上前一步,来到尸体旁边。
和莺歌楼的老板娘,客栈的住户一样,眼前的妇人也是横躺着死去的,胳膊扭成怪异的角度,指甲缝里还能看到挣扎留下的挫痕。
她的腹部是被一种极其薄的刀剖开的,创口平整,一丝不苟,操刀的人好似大夫一般仔细,生怕刀刃伤到腹中之物。但和创口截然相反,敞露的肚子里则是一片狼藉,乍一眼看去,好似熟透的石榴被剥开了壳,果实从芯里开始腐烂,大大小小的脓疱挂着汁水粘连在一起。须得仔细审视,才能够辨认出其中被搅乱的脏器——打结的肠子,龟裂的肝脏,以及最为明显的,被撕开一条长口的子宫。
三名死者的孕期并不相同,客栈住户和莺歌楼老板娘都怀孕不久,腹中的孩子只有三四个月大,缩在破口的子宫中,看不出形状,只有一滩模糊的血肉,但眼前的妇人和两者不同,胎儿已着床八九月大,已能够清晰地分辨出头身、四肢、以及脸上模糊的五官。
胎儿的手脚被蛮力扭断了,像个丑陋的怪物一样,躺在母亲变凉的躯壳里。挤成一团的皱脸上全然看不出表情,但又像是流露出极度的惊恐与痛苦。
柳千的手脚冰凉,脚底像是灌了铅,经他耗光了他全部的意志力,才让自己站在尸体面前,没有落荒而逃。
段长涯也站在尸体前。
他的神色一贯冷峻,所以和平时几乎看不出任何分别,但若仔细看,区别还是有的,他的睫毛和眉峰正在微微抖动,像是拼命压抑着愤怒。
他的声音也变得比平时更加低沉,缓慢道:“这绝不是最快的杀人方式。”
柳红枫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今夜的死者虽然众多,但死于毒针,死于水淹,死于利刃穿喉,都是极为迅速的死法,但眼前的女人却死于漫长的噩梦,地狱般的折磨。
柳红枫道:“说明杀人者并不是一个杀手。”
“我看是个疯子!”柳千高声道,像是在用言语给自己壮胆,“你们仔细瞧,这人的肚子里竟有一排牙印,咬在……咬在胎儿旁边的胎盘上。”
胎盘是胎儿着床时用来汲取养料的部分,贴在子宫内部,分娩的时候会一同流出来,又被称为紫河车,晒干后可以入药。
但眼前这位死者的胎盘绝不是为了入药受损的,任何一个理智尚存的人,都不会剖开活人的肚皮和子宫,在血淋淋的胎盘上留下自己的牙印。
只有疯子才会做出这种疯狂的事。
除了三人之外,其余在房间里勘查的人已忍不住作呕。
这是一处双层小楼,毗邻回川,占据了杨柳坡上风光正好的位置。大雨掩盖了门外的血迹,也使得血腥味没有飘出太远,否则,这没能诞生的性命或许会化作厉鬼,飘到长街上,扼住每个过路人的喉咙。
柳千想了想这幅场面,又看了一眼扭曲的胎儿,背后又是一阵发凉。
他的背已快被汗水湿透了。
柳红枫的手搭在他的肩上,强行扭着他转了个身,视线和思绪都从死者身上离开:“行了,还有别的线索吗?”
“没有了。”柳千用干巴巴的声音答道,“尸体损坏太严重,看不出别的东西。”
“好,”柳红枫点点头道,“你可以走了。”
柳千怔了一下,随即怒道:“走你个头!凶手还没找到,要我怎么走?”
“找凶手是大人的事,小鬼该睡觉了。”
“我要跟你一起追查!”
“你?你的眼眶已经憋得红肿,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若是我不在,你早已经哭了一百次,就算到凶手面前,你也只会哭上一百零一次,除了给我添乱,屁用都不顶。”
柳红枫的语气轻佻,可说出的字句却像沉甸甸的石头,砸在柳千的头顶。柳千梗着脖子道:“我不管,我要去!”
“我不是你娘,你跟我撒泼耍赖也没有用,想跟我叫板,先打过我再说吧。”
“你……你就不能说句人话吗?!”
柳千竭力控诉,柳红枫不为所动,段长涯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两人斗法,直到柳千的吐沫星子喷到他的手背上,才忍不住开口道:“枫公子说的是实话,你应当去休息。”
柳千怔住了,他和柳红枫太熟络,平日不论怎么撒泼打滚都不怕丢人,但突然被第三个人插话,脸上竟不自觉地发起烫来。
十三岁的小鬼用袖子在脸上抹了一把,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态,问道:“那凶手怎么办?”
“有我呢,我段长涯发誓,今夜行凶杀人者,必诛于我剑下,一个都不会放过。”
一番话掷地有声,令柳千无言可辩,拧着眉头纠结了一会儿,终于转向柳红枫:“好吧,那我去哪儿等你?”
“莺歌楼。”
“啊?”柳千先是露出诧色,但他天性聪颖,很快便理解了柳红枫的意图。仔细想来,莺歌楼的确是个好选择,凶手既已来过一次,又放过了楼中娼妓,便是对她们不感兴趣,想必短时之内不会再来。
柳红枫见他不语,挑起眉毛道:“怎么着,给你个机会让你和心爱的姐姐们睡在一起,你还不愿意了?”
柳千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诚实的窃喜,但很快又伸长脖子,问道:“那你呢?”
“我?我自然要跟我喜欢的哥哥一起睡了。”柳红枫说罢,向段长涯抛了个极为露骨的媚眼。
柳千:“……”
段长涯将视线转向柳红枫,道:“其一,我今夜没打算入眠,其二,我也不需要你作陪,其三,你与我还不一定谁更年长。所以,还请枫公子谨慎言行,洁身自好。”
柳红枫:“……”
看来他对段长涯的死缠烂打卓有成效,毕竟这根冷冰冰的木头已经把自己削出尖个儿来,学会主动捅回来了。
柳红枫也不甘示弱,道:“没事的,你不想睡,我便陪你醒一夜,在这夜空下,雨帘里,彼此依靠,未尝不是一种浪漫。”
段长涯:“……”
到底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柳红枫目送着柳千下楼,在窗边短暂停脚,抬头看了一眼天色。
整夜的大雨终于有了息止的迹象,像是一个迟暮的老者,喘息的间隔愈发地长,声音愈发地虚弱。远处的天际线泛起一种奇异的绛红色,细碎的微光贴着海面微微摇动,光芒愈发鲜明,像是一个新生胎儿的吐息。
他知道,这是黎明的前兆,人世日月更迭,如蜉蝣朝生暮死,神话中说昼与夜是天帝的一双爱子,每一个都要杀死另一个,方能来到这世上。如此说来,今夜即将诞生的孩子大概率先见识了地狱,所以它的胎动才如此沉重,如此凉薄,如此使人心生恐惧。
今夜的不眠人很多,惶恐的人群在街上攒动,议论纷纷,柳红枫站在二楼俯瞰着他们,却并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说不定今夜是他人生中所剩无几的夜晚。哪怕夜色毫不温柔,哪怕雨幕凶狠如斯,可身边的段长涯竟使他感到一丝希望。
人活在世上,最大的力量来自于笃信,你相信一件物事是好的,它就一定是好的,你相信天外有金光照彻,浮云便不能够碍你的眼。
比如段长涯就笃信着背上的剑。
他的眼里有愤慨,有悲恸,但从来没有半点迷惘。这样一个黑白分明的人,仿佛生来便是为了劈开这夜色。
柳红枫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段长涯道:“先问死者打听。”
*
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如何听出死人的话,是活人的一项重要本领。
比如眼前这位死者的衣着,便已经透露了许多讯息。她深夜独自呆在闺房中,却是一身盛装华裙,体面光鲜,像是刻意梳妆打扮好了,要去见什么人。
她的确是要出门见人,因为前来迎接她的马车夫还徘徊在楼下。
马车夫是第一个发现她死讯的人,今夜是个雨夜,愿意出车的车夫不多,他本想来借着这一趟多赚些劳苦钱,可是刚来到屋檐下,便闻见一股异样的血腥味。
直到现在,他仍旧脸色苍白,惊魂未定。
他的马车是很好的马车,金舆华盖,跑一趟价格不菲,这样的车深更半夜载了客,通常只有一个去处,便是山上。白昼里山上是不欢迎山下人的,但到了夜里就是另一回事了。女人,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往往是这类马车的常客。
段长涯对马车夫道:“屋檐下有车辙留下的印记,深浅不一,说明你并不是第一次来接她,我说得不错吧?”
马车夫点头道:“她的确是我的老主顾,我也没想到她会遭遇这种事。”
段长涯又道:“老主顾惨死,而凶手仍不知所踪,你若是同情她的境遇,就该将她的秘密说出来。”
马车夫怔了一下,脸上闪过犹疑的神色,但在段长涯灼灼的目光拷问中,他终于垂下头,开口道:“我常常在夜里送她去铸剑庄,等在后门口,等她的男人来与她私会,早上再将她送回来。”
铸剑庄是晏氏的家业,住在庄上的人都是深得庄主重用的亲信。深夜等在后门口,既见不得光、也见不得人。想必是庄上某个阔少在外面沾花惹草,才需要马车夫从旁助力。
正因为这样的人有很多,马车夫才能够吃饱饭。
柳红枫听过马车夫的陈词,不禁陷入思索。今夜被剖腹的死者,除了怀有身孕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身份地位不俗。死在客栈里的是一对富商夫妇,死在这里的则攀附于名门子弟。莺歌楼的翠姨虽然没有两人这样尊贵的地位,但却是个守财奴,在楼中留下大笔财产积蓄,被四处逃命的娼妓们哄抢一空。
马车夫被段长涯盯得浑身发毛,摆手道:“我知道的都已说出来,干我们这行,本来就不能过问太多的。”
段长涯点点头,将锐利的目光从马车夫身上移开。
从死者身上,他们已经打听不出更多了。
三人在滴水的屋檐下沉默,远处传来一阵喧嚣的脚步声,是天极门的弟子归来复命。领头的是段启昌首席弟子,也是段家的心腹之一,常昭。
常昭停在自家少主面前,道:“这附近我们已挨家挨户搜过一遍,但凡能闯的地方都闯了,也没有找到凶手藏身的痕迹。”
段长涯皱眉:“更远的地方呢?”
常昭道:“瀛洲岛的八成居民都在杨柳坡,更远的地方人烟稀少,深更半夜,找起来恐怕没那么容易,至少得有熟悉岛上地势的人带领。”
柳红枫道:“最熟悉岛上地势的当属晏氏。”
常昭摇摇头道:“恕我直言,晏氏如惊弓之鸟一般龟缩在自家府邸,守着藏剑阁里的莫邪剑,根本不愿到山下来。”
柳红枫从旁感慨:“唉,这位死去的姑娘好歹也怀了他们的骨肉,如今却被弃之不顾,真是人情凉薄啊。”
段长涯对常昭道:“晏氏就守在藏剑阁也好,你亲自去找庄主晏月华,令他开辟一处空闲的宅院,将岛上落单的妇孺收容其中。”
“少主的意思是?”
“既然晏氏要护剑,就他们连人也一起护着。如今这疯子凶手摆明了对女人下手,我们不能让他得逞。”
常昭面露迟疑:“可是市井女子不乏三教九流,晏庄主未必愿意将她们收容在府中。”
段长涯皱眉道:“铸剑阁和天极门有盟约在先,共同主持武林大会,于情于理,他都应当出力。如今官府已无法指望,只有我们能保护岛上的百姓,倘若见死不救,名门正派还有什么侠义可言?”
“说得好,”一个声音赞许道,“在下佩服段少主的侠义胸襟,愿助少主一臂之力。”
看着来人,不由得露出惊色:“宋先生,您怎么来了?”
来人朗笑道:“既然天极门有所行动,我们东风堂也不能作壁上观啊。”
来者正是东风堂堂主,宋云归。
他一面说,一面来到段长涯面前,这人年纪三十出头,面相俊朗,眉宇之间颇显英气,一看便是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弟,只除了一处异样——他的肩下垫着一只拐杖。
因着拐杖的缘故,他的脚步声也与常人不同,常人走路的时候,左右脚轮番作响,他走路却要响三次,两次沉,一次轻。
他是个坡脚。
江湖中对东风堂堂主的坡脚早有诸多传言,常常有人感慨,一个坡脚的人,居然能够爬到今天的位置,运气得有多么好。
柳红枫却从来没有觉得奇怪,天生有缺陷的人,要么彻底堕落,甘为鱼肉,要么就奋起直追,誓为人先,因为人世加诸于他们的恶意往往是成倍的,要么死,要么强,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所以柳红枫第一眼看到宋云归,就看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横空出世绝不是一个巧合。
东风堂的分堂开遍天下,他不仅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在江湖中亦是一呼百应,传闻中他的人脉广泛,甚至和平南王攀过交情。
就连身边的段长涯也对他礼让三分,尊他一句“先生”。
宋云归并非只身前来,还带了林林总总一干属下,都侯在他左右,等候他的调遣。
他对段长涯道:“世子殿下已将你的情况告诉我,我带了一群弟兄来协助你。我料到你一定已在杨柳坡一带调查过,便在下山时将其余有人烟的地方搜寻了一遍。”
段长涯面露喜色,追问道:“怎么样,可有收获?”
宋云归却叹了口气:“唉,凶手没找到,却找到三具尸体,被抛弃在野外路边。”
他左右的属下将裹尸的草席呈上前来,被雨水打湿的卷筒两侧露出惨白的脚和凌乱的头发,边缘沾着黏糊的血迹。
三人都是年轻女子,都是一样被剖腹的死状。其中一个甚至没有怀孕的痕迹,却被划破了肚子,因为被雨泡过,腐烂的程度比房间里的尸体还要更胜一筹。马车夫已经背过眼去,不忍再看。柳红枫也由衷地庆幸方才及时把柳千遣走,没让爱哭的小鬼看到这幅画面。
江湖中虽常有血光,但也有不成文的规矩,冤有头债有主,就算是杀亲灭门的仇恨,也不能追过三代。可今夜的凶手却破了规矩,滥杀妇孺,欺凌弱小,触犯的是江湖人的大忌。
宋云归向段长涯打听了案情,而后感慨道:“这六名死者的身份看不出任何关联,却在同一夜惨遭毒手,凶手杀人剖尸,手法凶恶,动机又极其模糊,多半是个百无禁忌的亡命之徒,实在不好对付。”
查案最怕遇到这类动机线索不明晰的凶手,没有动机的犯罪,好似一团滚得严严实实的毛线,纠缠在一起,挑不出一个切入点。
柳红枫道:“线索还是有的,至少我看出了两处。”
宋云归颇为诧异地望向他:“还望赐教。”
柳红枫道:“其一,莺歌楼和客栈的死者身边都有男人陪同,极大增加了行凶的难度,我想凶手身上必定有着某种特质,能够使人放下警惕,轻易落入圈套。其二,此人一夜为自己物色了六个目标,这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瀛洲岛地广人稀,又涌入大量外客,若是让宋先生立刻找出六个孕妇,敢问你能做到吗?”
宋云归摇头道:“我的确做不到。”
“所以,或许他整夜都在四处奔走。”
“你的意思是他乘了车?”
“比如一架马车。”
“这倒是个大胆的想法。”
“还有一个更加大胆的推测,若是想要将路边的行人骗进马车,三度行凶而不败露,需要的或许不止一个人。”
“你的意思是凶手不止一人?”
“只是我的猜测。”
马车夫一直在旁边听着三人的话,此时大惊失色道:“不是我,不是我。”一面将车帘拉开,展示空空入也的内厢。
宋云归却没有注意他,反倒将视线锁在滔滔不绝的青年人身上。
“敢问阁下是?”
“在下柳红枫,出身还是莫要过问的好。”
两人视线相交,宋云归露出笑意,道:“好,英雄不问出身,我也不多嘴了,如今我们都是一根绳上的蚱蜢,晏庄主就由我来说服,就算他不买小辈的面子,我的面子他总要看一看的。”
*
宋云归雷厉风行,当即安排随行的属下四处搜寻,着重检查各路马车所留下的痕迹,本人则往藏剑阁的方向去了。
段长涯望着四下忙碌的身影,眉心却依旧皱着,神情凝重。
柳红枫从旁道:“段公子还在忧心什么?”
段长涯道:“我只觉得这样搜寻未必有用。”
柳红枫点点头:“瀛洲岛虽不大,但也有临安城的三分之一,走上一圈至少一日功夫,眼下的人手实在不够用。”
段长涯道:“岂止不够,若是凶手真的乘了车,追起来还要更加困难。”
“所以你有什么打算?”
“既然找不到,不如设法将他诱出来。”
柳红枫挑起眉毛望着对面的人:“怎么个诱法?”
“既然对方专挑有身孕的女子下手,我们便假扮给他看。”
“看来要委屈天极门的女弟子来做诱饵了。”
段长涯顿了片刻,道:“天极门的女弟子数目稀少,此行并没有随同。”
柳红枫露出诧色:“没有女弟子,难道你自己去假扮孕妇吗?”
段长涯道:“若没有其他办法,便只能如此。”
柳红枫不禁张圆了嘴巴,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勾勒出段长涯身披纱白长裙,脚踩锦履玉袜,小腹隆起,面带慈色的景象……
这幅景象一旦浮现在脑海,便像浓墨着纸似的牢牢定格,横竖无法甩脱。
段长涯见对方久久不语,问道:“怎么?”
柳红枫扬起嘴角,道:“那我可不可以主动请缨,扮成跟你私会的花花公子,你腹中的孩子他爹,尽职尽责地调戏你一番。”
段长涯歪着脑袋思考了片刻,点头道:“好。”
柳红枫道:“好什么好,非得当场穿帮不可。”
段长涯:“……”
柳红枫叹了一声,道:“且先不论你我的身形全然不像女子,单论你的发色与肤色,在夜里亮得好似一团雪球,但凡眼睛不瞎的人,都能认出你是段家的天之骄子,你要如何才能瞒得住?”
段长涯脸色微微一黯,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也无法自主。”
“所以你哪来的自信可以蒙混过关?”
“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姑且一试。”
两全其害取其轻,这人的思路向来如此简单直接,至于第三条路——放弃的路——则干脆从未被他纳入考量的范畴。
柳红枫瞧见他皱眉抿嘴的模样,莞尔笑道:“你还是不要姑且了,我这里刚好有个不错的法子。”
“怎样的法子?”
“自己办不成的事,自然要找朋友来帮忙。”
“你的朋友?”
“是啊,莫要忘了我的交情都在花街柳巷里,虽然不能跟宋先生相提并论,关键时刻却能派上奇用。”
段长涯凝着他,很快露出了然的神色,点头道:“原来如此,看来今晚又得委屈柳千忍痛割爱了。”
柳红枫瞪大了眼睛,盯着对方看了许久,像是大白天瞧见了鬼。
段长涯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皱眉道:“怎么了?”
“没什么,”柳红枫道,“只是我第一次听你讲笑话,第一次发觉原来你也很懂得幽默。”
段长涯道:“所谓幽默不过是一种话术,只要有心研学,总能学得通。”
柳红枫再度露出惊讶的神色。
假扮孕妇也好,施展话术也好,天底下仿佛没有这个人不敢学的东西,不敢做的事。
他沉默良久,终于道:“你这股横冲直撞、生冷不忌的劲头,当真令人羡慕。”
段长涯不解道:“你为何要羡慕我?”
柳红枫耸肩道:“我一介三教九流,与你云泥有别,若不是因着今夜的祸乱,恐怕连正面瞧你一眼的机会都没有,难道我不该羡慕你吗?”
段长涯望着他,淡淡道:“出身也好,名头也罢,都是外物,就像武人身上的佩剑,就算是雕金镶银的玉龙剑,也总要有人来驭,否则不过是一块废铁罢了。”
“依你的意思,莫邪剑岂不就是一块高高在上的废铁?”
“就是这样。”
“可你知不知道,这块废铁却使铸剑匠人蹉跎毕生,使一代皇朝走向覆亡。”
柳红枫没有说完后面的话——这块废铁的另一头还系着他的性命,他的遗恨,他从过去裹挟的沉垢,他向将来假借的希冀。他的……几乎是他的一切。
钟鼓馔玉不足贵,可世间又有几人能摆脱外物的囚困。
驭剑之人若离了剑,还剩下什么。
段长涯迟迟不语,令柳红枫不禁反省自己的话是否说得太重,吓到了这位不经人事的天真公子。
他刚想摆出嬉皮笑脸,却被段长涯按住肩膀。
出乎他的预料,段长涯的神色一片平静,缓声道:“前尘终究不过是前尘,莫邪剑一定会有个好归宿。”
“瀛洲岛的祸乱蔓延至此,你仍相信莫邪剑能平安无事?”
“祸乱会结束的。”段长涯道,“武林绝不会便宜了小人,更不会辜负了英雄。”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依旧平静,一双澄澈的眸底闪着熠熠的光。
柳红枫勾起嘴角道:“好啊,若是武林大会能够如期兴办,我一定去拔个头筹,博段美人一笑。”
段长涯道:“莫要忘了我也是你的对手。”
“你想与我交手?”
“当然,毕竟枫公子的武功可比话术要高明得多,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与我坦诚相对。”
柳红枫无言以对,他望着对方,目光却有些闪烁,生怕一个不经意,将藏掖在深处的心思暴露出来。他实在不相信,一个不经人事的世家公子,竟有着如此机敏的直觉,竟如拨云见日一般,将他心底下那点遮掩和龌龊看得一清二楚。
他的喉咙里浮起一阵涩意,忍不住扭开了视线。
此时的他并不记得,这是他第一次躲避段长涯的目光。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倘若与段长涯换个地方相遇,他们的结局会不会大有不同。
两人并肩往莺歌楼的方向走去。
大雨终于渐渐止住,在深巷里留下一片泥泞,两人的鞋面已变成灰黑色,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水坑里。
莺歌楼里静得出奇,浓郁的血腥味飘在院子里。
院子里摆着两口棺材,柳红枫看出这是翠姨用来盛放首饰衣装的木箱,她平生惜财如命,苦心经营,死后却只能躺进自己私藏的箱子里。她也不过是被外物牢牢缚着手脚的奴隶罢了。
段长涯端详了片刻,道:“为翠姨和孙老大敛尸的的是一群男人,棺材四周还留着他们的脚印。”
柳红枫从前厅迈出,点头道:“是孙老大的手下吧,他们的仁义可不是白送的,翠姨守在家里那点银子,都被他们翻箱倒柜卷走了。”
段长涯沉默片刻,道:“先去找帮手吧。”
娼妓住在正厅对侧的厢楼中,待客的闺房隐蔽在长长的回廊中,像是包裹在层层绿叶深处的花蕊,可惜一场暴雨过后,花落楼亦空,昔日旖旎只剩一片萧索。
谁也不知道这里的主角们去了何处,只要离开莺歌楼,她们身上的光彩便褪去了,娇艳的落红怎能抵得过滚滚浊流的冲刷。
她们之中只剩下一个,孤零零地站在厢楼前。
偌大的空楼面前,她的孤影看上去格外单薄,格外孱弱。
她怯生生地望着来人,小声问道:“……是枫公子吗?”
柳红枫也看清了她的脸,正是昼时伺候三位官老爷的年轻姑娘——金娥。
*
雨住时分,无讳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空气里飘着淡淡的咸涩,和浓郁的血腥混在一起,钻进无讳的鼻子,将他皱巴巴的鼻梁拧得更紧。
他倚在车衡上,手抚车辕,车辕木还泛着淡淡的檀香,表面的漆色厚润典朴,这是一辆很不错的马车,只有这样的车,才能使漂亮女人乖乖坐上去,将帷帐合拢,和她们的男人在幽暗中交缠身体,发出一些不堪入耳的声音。
为了掩盖这种声音,马车通常会驶到很偏僻的地方,对于无讳而言,这实在是天大的好消息。正因为如此,这辆马车的车夫已经变成一滩烂肉,横在阴沟里。雨水将血迹冲刷得一干二净,尸体被人发现,至少也要等到明天。
夜晚还有很长,足够他和不忌杀个痛快。
无讳看上去实在不像一个杀人凶手,他的身长不足三尺,穿着一身孩童的衣服,脖子不安分地扭动着,像猎犬似的抽动鼻子。他的鼻子很快捕捉到血腥味的源头,并不是周遭的草木,也不是身下的车马,而是他们自己。
他们已经换了今夜的第三套衣服,但铁锈一般刺鼻的味道仍旧缠在他们的身上。
有一种血——人的血——只要沾了身,便永远别想濯洗干净。
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他们的性情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随心所欲,百无忌讳。
不忌,无讳,这两个名字听上去仿佛属于一双默契的兄弟。
这当然不是父母为他们取下的名字,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彼此。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名姓。
他们的模样全然不像是兄弟,倘若你从远处看,只看到影子,一定会把他们当做一对父子。倘若你到了近处,看清他们的脸庞,才会发现他们的样貌竟然调换过来,儿子成了爸爸,爸爸成了儿子。
事实上,他们既不是兄弟,也不是父子。他们只是一双陌生人,在天牢里碰巧被关在一起。
无讳是个天生的侏儒,身长永远停留在八岁的年纪,只要他把脸藏起来,穿上一身孩童的衣服,便能够骗过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女人天生多情,对小孩子更是怀有泛滥的爱怜之心,这是她们性情中最愚蠢的部分,她们中的大多数直到被杀死的那刻,都把他当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鬼。
不忌则和无讳相反,生得人高马大,眉目刚健笔挺,颇有几分俊相,可惜他的心智却永远停留在孩童的时代,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大都会被他流着口水傻笑的模样吓到,继而露出同情和鄙夷共存的神色。
无讳和其他人不同,他打心眼里喜欢不忌,不忌也打心眼里崇敬他,不论做任何决定都要征询他的意见,然后聆听他的教诲。
倘若一个人的心里住着一个赤诚的孩子,那么他的个头有多高,胳膊有多壮,实在毫不重要。
无忌是那么信任他,就连动手杀人之前,也要向他请示。
“娘亲的肚子被其他孩子占着,我可以吃了他们吗?”
他点头道:“当然可以。”
不忌坐在车里,先是一笑,随后又眨了眨眼,露出困惑的神色:“可是,他们住在我的肚子里,岂不是我的亲生骨肉。”
“那有什么关系,”他摊手道,“人啊,就是要吃掉自己的兄弟姐妹,才能长得更高更壮。”
“真的吗?”
“真的。”
“你怎么知道?”
没办法,小孩子总是喜欢刨根究底,但无讳对不忌有着充足的耐心,他转过头,笑眯眯地望着身后的同伴,用温柔的口吻道:“因为我差一点就被自己的兄弟姐妹吃了,你若当我是朋友,就替我报仇出气,好不好?”
不忌怔了一下,立刻扯起嘴角,露出一排白牙:“好啊,没问题!”
这纯粹无垢的笑容,常常令无讳感到陶醉,在遇到不忌之前,从来没有人用如此虔诚的眼神望着他,如此虚心地向他讨教。
大多数人都和绑在马车里的女人一样,恶狠狠地瞪着他,眼底尽是愤怒,尽是恐惧,好像看着一个畸形的怪物。
女人的浑身被麻绳紧紧捆缚中,丢在阴暗潮湿的车厢里,嘴巴被抹布塞得满满当当,仍不甘沉默,发出咿呀呀的声响,被车外的瀑布水声盖过,听起来模糊不清。
马车停在瀛洲岛北侧的龙吟泉畔,这里的山石嶙峋,地势险要,泉水顺着山崖坠下,形成一条飞瀑,汇入回川,水流极快,如虎啸龙吟,昼夜激荡不止。
激荡的水声本是一种极佳的掩护,此刻听起来却有些恼人。无讳突然感到好奇,这个临死的女人到底想对他说什么。
“不忌,等一等。”他说着钻进车里,倾身上前,把塞在女人口中的抹布慢条斯理地扯出来。
女人的脸颊发紫,两腮剧烈翕动,仿佛涸泽之鱼。无讳凑得更近了些,下一刻,她的脸颊以夸张的方式扭曲,一股力量汇聚在唇上,呸地一声,将口水啐在无讳的脸上。
“你根本就不是人,你是鬼!”
无讳用袖子擦去脸上的口水,再次盯着面前的女人,勾起嘴角道:“你真聪明,我是鬼不假,而且是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女人剧烈挣动,试图从绳索中逃脱,当然,她的努力只不过是徒劳,最后,她只剩下喘息的力气,口中仍旧不住地骂着:“……放开我,你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就不怕遭到报应吗?”
“报应?”无讳冷冷一笑,“你说我伤天害理,未免太抬举了我,老天爷高高在上,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哪来的本事伤到他老人家?”
“你胡说,老天有眼,绝不会放过你!”
“老天有眼,你真这么觉得?你先低头看看这世道,朝廷昏庸无度,黎民流离失所,像我这等恶鬼横行人间,把你这么温婉贤良的大美人儿捆在车里,他说什么了吗?你再抬头看看天,你现在遭到飞来横祸,面前只有死路一条,而且一定会死得很慢,很疼,可是你看,天有为你塌下来一寸一毫吗?”
女人瞪大了眼睛,瞳孔因为恐惧而放大,在一片晦暗中闪着漂亮的光,好似两颗精致的琥珀。
琥珀之美,美在其中包裹的虫蚁,虫蚁在性命将逝的刹那所留下的至为鲜活的恐惧,都禁锢在一块剔透的石头里,顷刻化为亘久,永远不会消解。
无讳扬起嘴角,露出玩味的笑意。
他虽然只有三尺高,却是个健全的男人,他当然知道女人什么地方最讨男人喜欢,这双充满恐惧的明亮眼睛就是其中之一。
女人在挣扎中扯散了衣襟,胸脯因此袒露出来,洁白柔软的肌肤随着剧烈的呼吸一起一伏,使她看上去格外美艳,格外使人生怜。
但无讳却视若无睹,连眉毛都没有动一动。
他和那些肤浅的男人不一样,他还没有满足,他并不打算用浅显无趣的方式蹂躏这个女人,因为这实在所有享受里最无趣的一种,他知道这个女人洁白的肌肤底下,还埋着更加深沉,更加浓稠的东西,它们很快就会离开这具漂亮的身体,泼得到处都是,好像沾在街头巷尾、灰墙青瓦的污垢,想到这番图景,他就忍不住想要微笑。
温婉贤良算什么,高贵体面又算什么?
是非颠倒,阴阳倒错,才是人世间真正的绝景。
女人已没了方才的气焰,口中还在不住地喃语:“……他……他一定会杀了你。”
无讳知道她在谈论自己的男人。
他笑道:“是啊,我也希望他能快点动手,这样等我们赶到阴曹地府,你也不会走得太远。你看,这孩子根本舍不得和你说再见。”
他将目光投向无忌。
无忌的脸上又浮起傻乎乎的笑容,嘴里用含着糖似的声音道:“娘亲——”
“别……你别过来……”
女人浑身战栗,琥珀似的瞳孔迅速收紧,胸脯起伏得更快,两只脚在滑腻的地上蹬踩,好似陷入蛛网的蝇虫,在徒劳的挣扎中陷得更深。
*
恐惧实在是很别致的东西。无讳杀过的人,每一个女人,在死前所表现出的恐惧都不相同。有的只会啼哭,以涕泪洗面,眼睛里的血丝像蛛网一样密集。有的安静认命,面如死灰,在身体死去之前,心灵便先一步死了。有的则像面前这个,奋力挣扎,好像真的能挣出一条活路似的。
无讳喜欢观赏女人恐惧的模样,因为女人比男人更懂得隐藏,她们的心思就像脸上的胭脂粉黛一样厚重,只有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她们才会真正剥去面具,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恐惧,这种恐惧往往最真切,最独特,比她们精心雕琢的脸蛋和眉眼要美丽得多,无讳甚至希望她们能够活得更久一些,多与他说说话。因为死到临头的人,说出的话往往是最诚实的。
可惜不忌是个急性子,就像所有渴望甜蜜滋味的小孩子,一旦糖果到手,不等大人开口,牙齿便先一步咬下去。
不忌的刀已经割破女人的皮肉。
女人低头望着腹间的血,剧烈抽动,蹬踩,摆动脑袋,发出动物一样的歇斯底里的哀号,然而很快,她的四肢便无力地垂落,像断线的木偶似的,不再动上一动。
杀死她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
不忌的脸上露出笑容,是那种小孩子尝到糖果后陶醉的笑,他将手里的利刃握得更紧,在女人鲜红的、蠕动的腹间开拓。
那是一柄极细极短的剑,剑身近乎透明,好似冬日里的一层薄霜。
无讳眯起眼睛,望着剑刃上火花一样迸起又熄灭的光泽,回想起第一次与不忌相遇的情形。
那时候,不忌盘坐在阴湿的牢房里,手中握着这柄剑,举到镶嵌着铁栅栏的天窗边,让牢中唯一的一缕光照在上面。而后,他伸出舌头,在光芒跳跃的剑刃上舔舐,神色专心致志,好似在品尝世间最甜蜜的糖果。
无讳被他的举动惊到,仰起头看着他的动作,鲜血顺着他的舌头淌到剑上,在阳光里泛着剔透的光。
他觉察到无讳的视线,将沾满血的剑刃举到无讳面前,用明亮的口吻问道:“大哥,你要尝尝吗?”
若不是浓郁的血腥味钻进鼻子,无讳几乎以为沾在剑上的是深红色的糖浆。
从那一刻起,无讳便将不忌视作自己的兄弟。
不忌的心智不全,能听懂的话不比八岁小孩更多,然而无讳对他充满耐心,将他断断续续的讲述和流传坊间的传闻结合,终于拼凑出他的来历。
他手中的剑名曰霜华,二十年前曾在江湖名躁一时。
霜华剑本属于一个男人,一个眉俊目秀,风流成性的浪子,他在一次武林大会中横空出世,本有着似锦的虔诚,可惜天生水性杨花,在武场上有多高明,在情场上便有多不堪,因为屡屡负心薄幸,劣迹斑斑,最终落得声名扫地,名门尊长见了他,都牢牢地闭上家门,生怕自家千金遭受荼毒。
凡事常有例外,姑苏杨氏的长女与他坠入爱河,不顾父母反对,与他私奔遁逃,半年后带着身孕归家,杨家老爷一气之下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但杨夫人动了恻隐之心,将吴山深处的玉秀山庄赐予她,希望她的夫婿从此收敛心性,与她专情厮守,养儿育女。
浪子在丈母娘膝前长跪谢恩,痛哭流涕,发誓改过自新,长守妻儿身畔。这个浪子回头的故事,一时在江湖中传为佳话。
从那之后,二十年里,江湖再无霜华剑。
故事到此本该结束,若不是二十年后,有人到访玉秀山庄,发现庄中一片破败萧索,年近五旬的女人惨死深院,被霜华剑剖开了肚子,腹中竟有个未成形的胎儿,被行凶者扭断了手脚,死状狰狞。
客人吓得魂飞魄散,当即报了官,官府前来山庄调查,起初将杀人之嫌锁定在浪子身上,然而一番巡查,却在河畔的树下找到一只长木箱,被浅埋在泥土中,箱中所盛竟是浪子的衣冠和一具白骨。经提刑官鉴定,这身枯骨已死了至少十载有余。
浪子的尸骨发黑,是因毒而死,官府前往附近的镇上寻求线索,找到一家青楼,年迈的鸨母还记得浪子的模样,大约二十年前,浪子刚刚入住玉秀山庄的时日,经常来店里拈花惹草,一掷千金。根据季节推断,那段时间刚好是杨小姐怀胎十月,卧床待产的日子。
后来孩子出世,浪子便不再光顾。鸨母以为浪子终于收心转性,便没有再过问他的事。又过了几年,玉秀山庄的仆佣陆续被遣散,山庄终日笼罩在一片寂静中,镇上的人只当是浪子和妻儿过上了神仙眷侣的隐居日子,谁知那时他便已身中戾毒,陈尸河岸。
可怜无定河边骨,外人眼中的金玉佳话,内里却早已腐烂干枯。
然而更蹊跷的问题摆在眼前——既然浪子十余年前就已化作尸骨,自然不可能再行凶杀人,那么杨小姐又是被何人所杀,她腹中的胎儿又是属于谁的?
官府继续搜查,在庄上找到了孩童的玩具和衣物,从小到大,尺寸一应俱全,想来是杨小姐养育儿子所用,可是,男孩的诸多衣衫都有破损,肩背和手臂处的布料上有长长的撕口,像是被戒鞭抽出了裂痕,众人继续寻找,果然在床下找到许多抽断的戒鞭。
这时,镇上的油米商赶到官府,提供了新的线索,这些年杨小姐深入简居,只是每隔数月到他的店中购买开炊必需的油米,他记得杨小姐早年会将儿子带着身边,这男孩儿和浪子长相极其相似,好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过眼神呆滞,口齿不清,心术不全。
男孩总是裹着厚厚的衣服,但手背和脖颈处,还是难免袒露出深红色的淤痕。每每有人过问,杨小姐便含糊其辞,说小孩子生性顽皮,在山间玩耍时被树杈划破。后来男孩儿更大了一些,杨小姐便再也不带他一同出门了。
官府得了线索,扩大搜寻的范围,终于在荒郊坟场里找到这个孩子,浑身沾满了血,竟在用双手挖刨陌生人的坟冢。他虽生得人高马大,却是个傻子,心智和八岁孩童无异,在衙役的逼问下,他对奸弑生母的罪行供认不讳。
“我想回到娘亲的肚子里,这样娘亲就再也不会离开我了,还会对我很好很好,不会再打我,骂我。”
他一定受了很深的伤害,深刻到连长大的法子都遗忘了,变成一个十足的疯子。彼时,姑苏杨夫人早已辞世,现任家主闭门不见,世上再无人能够管束他,官府只能将他投入天牢,草草地判了死刑。
提刑官粗心大意,竟由他把霜华剑随身藏着,带入天牢中。
霜华剑太薄,太轻,竟逃过了若干狱卒的眼,这简直就像是他的身世,虽然凄切悲凉,却终究太渺小,太卑微,落在这苍茫熙攘的世间,大多数人是瞧不见的。
只有无讳将他视作至宝。
在无讳的眼中,他独一无二,至高无上,他身上陈年的伤痕,就像图腾一样细腻庄严。他口中含糊的话语,每一句都是灼灼真知。那些衣冠楚楚的正人君子,绝无法看到他眼中的光景,绝无法领会他心中的激荡。
冥冥之中或有天命。两个见过地狱的人,在天牢中遇到彼此。
无讳不知道他的名姓,便慷慨地将手足之名赠予他,对他许下郑重的承诺。
“若是我们能活着出去,大哥便带你去找你的娘亲。”
就连无讳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句随口道出的狂妄言语竟会成为现实。
天子特赦,贵人助兴,除去他们身上的枷锁,将他们渡往这座东海仙岛。
不忌不忌,百无禁忌。
如今的瀛洲岛上,再也没有人能够阻碍他们的脚步。
*
最后一根雨丝断线的时候,不忌手上的活儿也接近尾声。
杀人容易,剖腹却没那么轻松,肚子里的脏器藏得很深,想要准确地找到其中一个,委实要花点功夫。
不忌低低埋着头,额上渗出一层细汗。无讳看在眼里,心里生出怜惜之意,柔声道:“你慢一点,不必着急,时间还多着呢。”
不忌仰起头,答了一声:“好。”
他天生有一张纯真的面颊,使他的神情异于常人,常人做了恶事,难免感到心虚,心中细微的变化会展露在脸上,使面相变得更加凶煞沉郁,就连不讳自己也无法免俗,但无忌却不同,他的神色中没有丝毫愧意,眼神依旧澄明剔透,好似山尖的初雪,不染纤尘。
人世间实在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纯净的生灵。
想到此处,无讳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对身边的人道:“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大哥一定会帮着你。”
“谢谢大哥,”不忌说罢再度埋下头。狭长的伤口里血泊汩汩,在凉夜里还带着新鲜的热气,裹着异常浓郁的腥味,就连无讳也不禁皱起眉头,移开视线。只有不忌仍专注着,将细薄的剑刃伸进内脏深处,好似搜寻宝物一样,搜寻着那一处容纳胚胎的小小器官。
一声轻微的细响过后,不忌慌张地抬起头:“糟了,这个……这个,该怎么办……”
无讳转头去看,只见细刃划破了女人的肠子,肠子从伤口流出来,淌到地上,像一条粗糙陈旧的井绳,又像是瘫软乏力的蛇。
无讳叹了一声,道:“如今雨停了,清洗起来可有的麻烦。”
不忌立刻低下头:“对不起,是我太粗心了……”
“没事,”无讳立刻对他微笑,“有大哥帮你,不怕麻烦。”
“大哥,你对我真好。”
“那是自然。”无讳答道,几乎要陶醉在对方的赞美中。
龙吟泉畔,瀑布仍旧激荡不止,对世间的喜怒哀乐视若无睹,清冽的水声中含着凉薄冷淡的意味,拒人千里之外。
四下也确实没有一个人影。
无讳指挥不忌,将死去的女人抬出马车,扔进山涧中。
她像一片孤叶似的飘下山崖,坠入白花花的浪涛深处,落水的响动与瀑布全然无法可比,几乎是寂静无声的,只激起一片微弱的水花,很快被后浪吞没,彻底消失在天地间,仿佛不曾存在。
无讳又打来一桶泉水,将车舆和辕木上的血迹冲刷干净。
玫红色的车盖和帷帐是天然的掩护,任凭血迹落在上面,依旧干净如初。
不忌坐在车里,从帷帐边缘露出半边身子,像孩子似的晃悠着双腿,目光眺向夜空尽头的鱼肚白,口中喃语道:“天快亮了。”
“是啊,”无讳附和道,“咱们离死更近了一步。”
“死?死是什么?”
“死就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永远也醒不过来。”
不忌露出困惑的神色:“醒不过来?那天亮了怎么办?”
无讳耸了耸低矮的肩膀,道:“天永远也不会亮了。”
不忌愣了一下,随即低下头,缩了缩脖子,双手搭在腿上,十根手指绞在一起。
无讳望着他,问:“你害怕吗?”
不忌抬起头,微微点了点:“怕……不过只要能找到娘亲,我就不怕了。”
“哦?”无讳挑眉道,“找到娘亲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不忌朗声道:“打算跟她一起死。”
无讳一怔,定睛凝向对面的人。不忌的眼睛依旧澄澈,仿佛连生死都能望穿。粘稠沉郁的噩梦落在他的眸子深处,便像一团软泥似的融化,汇入这一汪通透的泉水中。
永远凉薄,永远清净,永远不为人间的喜怒哀乐所困。
无讳的心也被融化了,他听见自己说:“好啊,你要带上大哥一起。”
“当然了!”
不忌点头的时刻,无讳记忆中青面獠牙的身影便彻底烟消云散。
莫邪剑就留给别人去抢吧,他不需要活得太久,蜉蝣朝生暮死,不也一样恣意洒脱。
天际的光在微微鼓动,好似一个亟待破壳的生命。
不忌的两肩塌下去,眉头皱起,自言自语道:“可是娘亲究竟在哪儿呢……”
“不必心急,”无讳将手搭上他的肩膀,“越是重要的东西,越是要慢慢找。”
今夜他们已经杀了几个人,六个?七个?连无讳自己也数不清,但瀛洲岛上的女人并不多,有身孕的更是少之又少。无讳迫不及待地想要找到下一个目标,来宽慰手足兄弟的心。
这时,他瞥见一个模糊的身影,从黎明前模糊的夜色中渐渐浮现。
这人正贴着回川河岸,往龙吟泉的方向走来,但他似乎对前方的目标不甚在意,走得很慢,每迈一步便要晃一晃,脸上的神色浑浑噩噩,像是丢了魂儿。
无讳眯起眼睛:“这个人看着很是面熟。”
不忌怔了一下,随即拍手道:“我认得他,我在天牢里见过他,他听说自己要被砍头,吓得尿了裤子,是个孬种。”
无讳露出了然的神色,他记起这人名叫元宝,又瘦又小,脸蛋生得像个女人,刚进天牢的时候挨了一顿胖揍,却连哼都不敢哼一声,是个十足的孬种。
“他到这里来做什么?”无讳纳闷道。
不忌的脸色一沉:“我不管,反正他要是敢碍我的事,我就割了他的喉咙。”
唯有目标遭到威胁的时候,不忌才会攥紧拳头,脸上浮现出凶狠的神情,无讳看到他眼中的愠意,只觉得心花怒放,舌尖在嘴唇上舔了一圈,像是吃到了美味的糖果。
要杀元宝,简直比杀一个女人还要简单。
但无讳的心中突然浮起一个念头,他压住身边人的胳膊,道:“慢着,他非但不是来妨碍你的,反倒是来帮你的。”
“帮我?怎么帮?”
“老鼠在阴沟里钻,常常能看到更多的秘密,我们不妨问问他,或许他见过你的娘亲,或许会带我们去找她。”
“真的?”不忌的眼睛一亮,转怒为喜,“他真的会帮我吗?”
无讳勾起嘴角道:“他当然非得帮你不可。”
*
黎明时分,方无相仍在街上游荡。
他仍旧没有找到元宝的下落,伞早已不知道丢在何处,他的魂也跟着一起丢了。他不断告诉自己,瀛洲岛并不大,想要找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困难,时间只过了仅仅一晚,元宝聪明机敏,一定能够保护自己。然而,他心中的弦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紧紧地绷着,只消一阵微风拂过,便会嗡嗡作响,蜂鸣不止。
半生修道,十年苦读,万卷经文,在这个凉薄的冷夜里,竟派不上一点用场。
瀛洲岛的街道并不平静,间或有武人急匆匆地经过,看打扮是天极门和东风堂的弟子,没有人注意到方无相落拓的身影。
杨柳坡已被方无相绕了一遍,确认元宝并不在市井中,他便离开人群,往偏僻处走去。
一条回川横在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举目环顾,四野苍茫,他实在不知该往哪儿走。
这时,他瞧见一队人聚集在河畔的凉亭中,像是在商议着什么。他面露喜色,当即走上前去,道:“请问各位有没有看到我的朋友,个头很矮,身上有伤……”
亭中人回过头,当即露出惊色:“怎么是你?”
方无相也惊道:“怎么是你们?”
这群人才刚刚与他会过面,领头的正是初一和初八两兄弟。
方无相才刚刚与他们交过手,怔了一会儿才道:“我在找元宝,我和他走散了……”
没等他说完,初八不耐烦地道:“我们也在找人,没工夫帮你。”
方无相追问道:“你们在找什么人?”
初八瞪了他一眼:“你眼瞎不成?当然是找大哥的夫人。”
方无相往初八身后望去,果然没有瞧见那位初夫人,只看到初一面色铁青,他问道:“莫非你们也和她走散了?”
“走失?”初八的口吻更加尖利,“她是被人掳走了!”
“掳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们将她安置在一家农户,不过与她分开片刻,便有恶人将留守的几个兄弟杀死,将她掳走了。”
方无相大惊失色:“夫人不是还怀着身孕么?”
“是啊!”初八的眼睛就快要烧起来,“所以我们没空帮你找那混小子,识相就快滚吧。”
初八的话音刚落,身后的随从便扯住他的袖子,凑到他耳畔低声道:“……八爷,方才我们躲进农户的时候,那元宝正好从前门经过,和我打了个照面,后来因为口袋里没钱,被房主人被轰走了。”
初八的脸色一沉:“掳走嫂子的该不会就是他吧!!”
*
初八的脾气躁,嗓门也亮,一声怒喝,将满亭人的目光都引到自己身上。
他自己则狠狠地盯着方无相。
方无相睁大了眼睛,争辩道:“不会的,元宝他并非恶徒,不会乘人之危,再说……他身上还带着伤,哪里来的力气掳人?”
初八抿着嘴唇,将牙齿咬得咯咯响,但终是没能说出反驳的话。方无相所述的确不假,元宝是个孬种,最多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断然没有胆量掳走一个大活人,更没本事杀了他的兄弟,这一点他心里也清楚。
凶手恐怕另有其人,手段比元宝要凶狠得多,今夜几名相继遇害的女子,恐怕都和这人脱不开干系。倘若大嫂真的落在这人手里,情况就更是凶多吉少。
他越想便越是慌张,凝重的神色写在脸上。方无相却并不识相,在一旁追问道:“夫人被掳走是多久前的事?”
初八身后的随从见他不语,便替他答道:“不过一炷香的功夫,照理说应该没跑远才是,可我们已将附近找了个遍,却没找到夫人的踪迹。”
方无相恍然大悟,道:“马车!夫人一定是被马车掳走的!”
“马车?”
“有人告诉我,行凶者乘着一辆马车,车盖是红色……”
没等他说完,初八眼神一凛,上前捉住他的领子,质问道:“谁告诉你的?”
方无相愣住了,他心急口快,哪里料到会被对方质问,而初八的语气不善,透着十足的愤恁,他心里模模糊糊地闪过一个警觉的念头,绝不能够将绳舟的事透露出来,更不能将杜鹃逃走的消息坦然相告。
他天性纯朴,全然不懂得如何编造谎言,只能含糊地答道:“我……我不能说,况且我也不认识她,只是偶然遇到……”
“不认识她,她却将如此重大的消息透露给你?”
“我说的是实话,”方无相急的脸色通红,“你相信我,我帮你们一起找人。”
初八还要再骂,却被另一个人从背后按住了肩膀。他在盛怒中猛地转回头,咒骂的话还没说出口,嘴巴却迅速闭上,放低双肩,垂目唤了一声:“大哥。”
初一越过初八身畔,来到方无相面前。
方无相也凝神着他。
初一的脸色像是炉灰一样铁青,凌乱的头发和胡茬来不及打理,眸子深陷在眼窝里,眼圈发黑,眼底好似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嘴唇不再红润,而是透着异样的苍白,看上去像是刚刚生了一场重病,还没有痊愈。
但方无相心知肚明,初一并没有生病,而是受了内伤,伤比病要麻烦得多,就算神医妙手回春,也未必能够使他痊愈。
他的内伤是被自己的掌法打出的。
想到此处,方无相便不敢直视他的脸。那一掌打中的仿佛不是初一,而是方无相自己。
移开目光的时候,他便暗下决心,若是初一要报复他,将气撒在他的身上,他也绝不还手,任由对方打骂。
唯有如此,他才能够找回心中的平静。
出乎他的预料,初一并未对他出手。只是瞪他片刻,便转回身,对初八道:“武艺高强有什么了不起,人家不愿透露消息,我们便我们自己找,不必求他这个虚情假意的泥菩萨。”
方无相像是被他的话刺中了喉咙,不受控制地开口道:“我……我真的不能告诉你,但我可以帮你寻人!”
初一停下脚步,侧目打量着不远处的人,直到方无相再次对他点头,他才问道:“你当真愿意帮忙?”
“当真。”方无相四下望了望,道:“此地有回川相隔,行凶者若是驾车前来,便没办法渡河,只能往上游或下游去,不如我们分头来找,我往上游,你们往下游,若是找到了线索,就……”
没说他完,初一便取出一物交予他,道:“我这里有一双雌雄蛊,你拿去一只,若是我们当中一方有线索,就将手中的蛊盒打碎,另一方便会知道。”
方无相低头一看,只见手心多了一只琉璃烧制的四方盒,只有巴掌大,盒中盛着湛蓝的水,一只通体透明的金色小虫浸在水里,六条细脚交替踩踏,两鳃一张一合地翕动。
这就是雌雄蛊,先祖生于高山的融雪中,后来被蛊师找到了培育的法子,渐渐流入江湖中,用作传讯的工具。
雪山常年日光灼目,故而生在其中的虫蚁大都是瞎子,这种蛊虫也不例外,雌体与雄体之间互相看不见,依靠交换独一无二的讯号辨识彼此,在一定距离内,只要其中一只死去,讯号消失,另一只便会做出强烈的反应。
方无相看着两只晶莹剔透的生灵浮在琉璃盒中,心下隐隐作痛。
出家人从不杀生,他在寺里呆了二十年,连宰牛宰羊的场面都没见过,夏日里就算被蚊虫叮咬得终夜难眠,也舍不得拍打其中一只。眼下让他去结束蛊虫的性命,他只觉得残忍,手悬在空中迟迟不动。
“可还有不妥?”初一说着,用目光不住地催促他。
他只能合拢五指,将琉璃盒收在掌心,点头了一句:“好。”
他只觉得手里生命重若千钧,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上。
佛曰,六道众生,生而平等,一花一木,皆为法身。
然而,佛却将虫命和人命同时放在他手心,迫使他选。
他实在没的选。
定下路线,双方便分头出发。方无相只有一个人,他的脚程极快,是在寺中常年锻炼腿脚的成果,其他人就算想跟也跟不上他。
从西坡行至北坡,道路变得曲折起伏,他一边走,一边四下搜寻,沿着河水溯流而上,只觉得耳畔的水声愈发响亮,距离龙吟泉的方向也愈发近了。
回川夹在涧底,两岸是一片嶙峋的滩涂,大约百尺开外是一片密林,葱郁的树冠层层相叠,好似一堵漆黑的墙。
在墙影之间,隐约露出一抹红色的影子。
方无相当即停下脚步,会心凝神,果真在树影深处瞧见一辆红色的马车,像是竭力将自己藏匿起来。帷帐半边颜色比另一半更深,显然方才贴着河畔行驶过一段距离,才沾上了飞溅的水花。
从车里传出模糊的语声,像是有两个男人在低声交谈,其中还夹杂着细微的、女人的悲鸣声。
方无相不再犹豫,取出雌雄蛊,低头看了一眼,松开五指,让琉璃盒坠向脚边的石头。
琉璃材质细腻纤薄,一经碰撞便破碎,盛在盒子里的水淌到外面。
岛上刚下了整夜的雨,地上处处是水洼,盒中的水渗入石缝,淌进附近的水洼,很快便消失不见,只剩下一只漂亮孱弱的蛊虫,孤零零地趴在石头上。
石头质地粗粝,坑洼不平,更加衬托出蛊虫的纤细与孱弱,六只细脚剧烈挣动,半透明的外壳左右晃了晃,表面的光泽渐渐褪去,由晶莹剔透的金色褪成一种黯淡的灰白,终于不再动弹。
远处的瀑布水声依旧冷冽,一个生命消逝,静默无声,连半点涟漪都没有激起。方无相怔怔地望着,只觉得心里的疼痛也随着虫脚的挣扎一并停滞,有那么一瞬,他感到自己的一部分跟随蛊虫一同死去了。
死去的一部分不再剔透,变得苍白而冰冷。
他转过头,往下游茫茫的黑暗中望了一眼,援兵还没有赶到,他咬紧牙关,下定决心,打算单刀赴会。
这时,蛊虫的小虫突然又动了动,在垂死的边缘挣扎着翻了个身,苍白的甲壳骨碌着滚下石头,又滚出一段距离,撞上一件东西,才彻底停下来。
蛊虫所撞之物好像一块圆卵石,但颜色要更深,表面有着斑驳细腻的雕纹,却被雨后的泥浆掩盖,非得定睛凝神才能辨认清楚。
方无相定睛一看,不由得怔在原地,浑身的血在一瞬间变冷,凝固在僵硬的躯壳中。
那竟是他的佛珠。
*
佛珠与他朝夕相伴,离开寺院、出门游历以来时时带在身边,几乎化作他血肉的一部分,他记得上面每一条纹路,粗的细的,深的浅的,天底下绝找不出第二件一模一样的东西,可以骗过他的眼睛。
眼下,他的一部分却崩断了线,一粒一粒掉在泥泞的地面上,散落得到处都是,仔细看去,佛珠四周的地面上还沾着淅淅沥沥的血迹。
不知怎地,他只看了一眼,便已认出那是谁的血。
他的耳畔嗡的一声,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是本能地循着血迹而走,密林边矗立着一块凸起的山石,血迹一直延至在山石背后。
山石有半人高,元宝就坐在阴影里,背倚着冰凉的石头,半身都是血,头垂在胸前,两腿蹬动,似乎想要站起身,却又无力地倒回地上。
在方无相的眼中,他挣扎的模样竟与死去的蛊虫重叠在一起。
“元宝!”方无相快步上前,在他面前蹲下,声音里带着颤意,“你没事吧。”
元宝的肩膀一颤,微微抬起头,露出惊色:“你……你怎么回来了?”
方无相道:“我来找你,还有……”
没等他说完,元宝便哆哆嗦嗦地抬起胳膊,往密林的深处指,用沙哑的声音道:“快,快去救……救人……”
他的话音刚落,一声凄长的悲鸣从林中传来,划破了凝滞的夜色。
沉睡在林中的乌鸦猛地惊醒,成群结队地扑向高空,在铅灰色的天幕下划出一道漆黑的疤痕。
方无相很快意识到,那是属于女人的声音,属于一个垂死挣扎的,痛苦而无力的女人。
方无相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在多么绝望的情形中,才会发出如此凄厉的声音。
林中的车影晃动,与他不过只隔了一间院子的距离。
他愕然地等待着,然而,凄鸣声落下后再也没有响起第二次,取而代之的是飞鸟振翅的响动。好似一支支羽箭,撕穿他的耳膜,径直刺进他的心口。
若不是方才的迟疑,他此刻应当置身密林中。
倘若他早到一步,或许能够阻止这声悲鸣,救下这个女人。
鲜红的帷帐在黑暗里抖动,某些更加鲜红的东西泼洒在上面,很快便消失不见,好像是从琉璃盒中淌入石缝的水。
“还是晚了一步……”他听见元宝的低语声。
什么晚了一步?
他呆然地站在原地,脸上带着懵懂的神色,脑海里一片空白。
琉璃盒里的蛊虫已经死亡,漂亮而孱弱的尸体陈列在石头上,等待被日光晒成焦炭,或被车辙碾成灰烬。
回川河畔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是初一和初八,身影从黑暗中浮现而出,以极快的速度撞入方无相的眼帘。
方无相却还怔在原地,一动不动,宛若置身梦境,不远处的初家兄弟仿佛变成两条游龙鸿影,与他隔开两个遥远的世界。
直到肩膀被人抓在手里摇晃,方无相才听见对面模模糊糊的声音:“……人在哪儿?”
方无相仍没能回答,倒是他背后的元宝微微抬起手,艰难地往树林的方向指去。
初一循着元宝所指的方向,看到藏匿在密林深处的马车,脸上登时青筋暴起,整个人仿佛燃烧着往林中冲去。
初八紧跟在他的其后,在与方无相擦肩而过的时候,向他投来一瞥。
一闪而过的眼神中,写满了震惊与怨怒。
很快,树林里便传出利刃出鞘的铮鸣。是初一和初八的雌雄双剑,初一持长剑高高跃起,向着厚重华美的车盖劈斩。
一声轰响过后,马儿扬蹄,甩开缰绳,往密林深处狂奔逃窜。被它留在原地的车身一歪,轮子劈倒,车厢半截陷入沼中,溅起一片淤泥。
摇动的帷帐背后闪出一高一矮两个人影,高的极高,矮得极矮,悬殊好似一对和睦父子。
但他们的举动与和睦相去甚远,矮个子出招极凶狠,借着身形畸小的优势,或锁喉,或击膝,招招致命,全然不像是孩童的做派。而高个子则拿着一柄极轻薄的细剑,不见锋芒,只见粼光,动如鬼魅,难测难防。
只消一眼便能看出,这两人绝不是绝不是普通的父子,而是一双极其难应付的对手。
初一纵剑猛攻,深入林间与两人缠斗,方无相望着他的身形在刀光剑影中穿梭,不过须臾的功夫,便已拆出数十个来回。
幽晦的密林中银花飞舞,战局比黑暗更迷离,方无相甚至没能看清,只见高个子手里的薄刃划过层叠的枝桠,将挂满雨水的绿叶从枝头勾下。
成百上千的叶片在同一时刻慷慨赴死,婆娑纷飞,在林中降下一场大雨,雨水与地上翻腾的泥浆搅在一起,短暂地遮住了他的视线。
大雨过后,一高一矮两个背影已遁入密林。
林中的鸦雀早已腾空,留下一片了无生气的死寂,黑暗密不透风,好似无底的洞口,要将世间的一切光明吸卷其中,搅得支离破碎,溃不成形。
初一的左手捂在面颊上,缓缓抬起头。
在他的残眼之上,又覆盖了一条新的疤痕,又长又深,将原就畸形的肉瘤重新剖开,更显狞陋。而残眼中流出的火焰——熊熊燃烧的愤怒——皆从另一只眸子里喷薄而出。
与他目光相触的时刻,方无相终于从长梦中惊醒,像是从深不见底的潭里爬出,浑身还挂着冷冽刺骨的水。
初八就在初一不远处,手中的佩剑已被削成两截,他扔了断剑,快步走到马车旁。
马车已在方才的恶战中支离破碎,马儿早就受惊逃奔,车辕被斩断,车轮翻倒在一旁,车盖被劈成两半。此刻它不再是一辆马车,只是一口红色的箱子罢了。
初八将箱门打开,扯掉碍事的帷帐,一片血泊跃入眼帘,被血泊淹没的座椅上露出一个人影。
一具尸体。
尸体腹部被剖开,因着方才一阵动荡,脏器流淌得到处都是,将车内涂染得一片鲜红,还有一个不成形的东西瘫倒在角落里,四肢扭曲,好似坏掉的木偶一般。
若非亲眼所见,方无相绝不会相信,这团狰狞不堪的异物,原本竟是一个未诞生的婴孩。
帷帐只掀开一刻,便被初八重新盖了回去。
然而,这一幕已经深深钉进方无相的脑海,就像一根冷硬尖锐的锥子,在他的世界里凿出一条豁口,将他过往二十年的人生悉数砸碎,好像砸碎盛放蛊虫的琉璃盒一样轻松。
一经破损的东西,绝无可能再修复如初。
方无相站在满地的碎片中,神情呆然。
元宝在他身后不远处,一言不发地倚在岩石上。
初一缓缓弯下腰,重新捡起脚边的剑。而后,他迈着沉重的步子,往元宝的方向走来。
他站在元宝面前,没有说话,只是将手中的剑提起,剑尖指着元宝的鼻子。
他的眼神比剑更锋利,更冰冷。
*
元宝还瘫坐在泥泞的地面上,半边身子都浸在血里,动弹不得,只能艰难地抬起视线。
方无相回过头,他忽然察觉元宝的身影有些陌生,元宝比他记忆中更加瘦小,颓然坐在地上,脖子低低地垂着,露出后颈处清晰的骨节,凌乱的发丝顺着骨节两侧披到肩上,几乎被血染红了半边,双手摊放在膝前,指尖微弯,露出发白的关节。
不知怎地,那十根苍白的手指微微翕动的模样竟与蛊虫的脚重叠在一起,使方无相感到一阵心惊,竟没有勇气仔细去瞧元宝的身上的伤口。
就在这时,元宝缓缓抬起头,撑开眼皮,透过凌乱的鬓发看向四周。
初一的剑尖已逼近他的鼻尖,他的神情一僵,眼里闪过明显的惧意,双腿蹬动,身体不住地靠向背后的岩石,好像身后还有路可退似的。在发现自己的努力不过是徒劳后,他晃了晃脑袋,飘忽的眼神最终落在方无相的脸上。
布满血丝的眼睛猛地张大,而后便牢牢地锁在方无相身上不动了。
那是在绝望中索求帮助的眼神。
方无相迎上元宝的视线,便像是被一张网牢牢套住,片刻前他沉湎在梦里,尚可视若无睹,现在他醒来了,他再也不找不到借口继续逃避下去。
他几乎是本能地张开手臂,挡在元宝面前。
初一冷冷地望着他,沉声道:“让开。”
他摇头:“元宝已受了伤,你不能再伤他了。”
“受伤?”初一冷笑道,“你自己看,他身上的伤就是证据。”
方无相强迫自己转回头,凝神细观元宝身上的伤口。
伤口集中在上臂附近,狭长但并不深,虽然流了很多血,但大都是皮外伤,没有看上去那般严重。蹊跷的是伤痕边缘极为齐整,微微外卷,只有快而薄的凶刃才能割得出。
逃走的高个子手里,正巧拿着这样一柄薄刃。
初一冷冷道:“是他出卖了我们,你该不会看不出吧?”
元宝道:“我没有说,我真的没有说……”
“我的妻儿死了,你却还活得好好的,你要我如何相信你!”
初一的声音不大,却饱含怨怒,在压抑中摇震,好像是从地底腾起的岩火,尚未喷薄而出,便悉数涌进方无相的耳朵,使后者的眼前一阵发白,耳畔嗡嗡直响。
五雷轰顶不过如此。
双方僵持的功夫,陆续有人赶到,是方才亭中的同伴,他们的脚程慢,错过了方才的一场恶战,瞧见初家兄弟铁青的脸色,谁也不敢作声,只是沉默地围在旁边。看着自家头领震怒的脸。
初一在震怒中沉默着,一旁的初八替他质询道:“我们只与你打过照面,单凭那两个人,怎么能够找到我们的藏身之所?”
元宝连连摇头:“……他们……他们是拷问我,但我没说,我真的没有告诉他们……”
“只有你看到我们最后的去向,而你一直与他们一起。”
“后来我就昏过去了,是他们自己找到的……你,你就算是索命,也该找他们来索啊!”
听了元宝的控诉,初一突地上前一步,提声道:“废话!我当然要找他们,但第一个先找你!”
话毕,他再度举起了剑,咄咄剑光已逼至元宝眼底。
元宝蹬着腿向后退,但背后已无处可退,他的目光在慌张中四处游走,猛地撞上方无相的脸,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央求道:“方大哥,真的不是我,我虽然是个废物,但也不会存心害人的……”
方无相迎上他的视线,看到那双乱发背后无助的眼,只觉得胸口发闷,心下剧烈抽痛,像是被钝刀子割过似的难受。
他杀死了蛊虫,却没能挽救女人和胎儿。他听到她们的垂死挣扎,却因着一念间的懦弱和迟疑,放任她们在痛苦中死去。
这三条命,成了他的孽障,他的罪业。
他挪了一步,挡在初一面前,一字一句道:“元宝并没有告密,你不该找他寻仇。”
初一嘴角抽动,冷冷道:“你才认识这厮几个时辰,你凭什么信他?”
方无相怔了一下,随即道:“不凭什么,但我愿意信他。”
“你就不怕错信,将自己带进火坑里?”
“若是错信了,也是我自己的错,错不在他,我无怨悔。”
方无相的语气忽地变得坚决而笃定,与方才踟蹰的口吻相比,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
当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的心底竟也感到一阵久违的轻松与畅快。
他曾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变,直到改变的时刻突然降临在他的人生中。
一个幸运的人一辈子都遇不到这种时刻,但若是遇到了,便要将自己的一部分从生命中割舍,扔进万丈深渊,连一丁点影子都不会留下。
这种割舍,远比丢弃一条胳膊一条腿来得更加痛苦,影响更加深远。
方无相在这一刻忽地顿悟,为何泥塑的菩萨在被江水冲垮的时刻,脸上仍旧带着笑容。
笑容照进他的心里,竟使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宁。
初一盯着方无相的脸,仿佛盯着一个全然陌生的面孔,他看不出这人深深的心思,只看到这张脸上突地闪过释然的神色,将他心中熊熊燃烧的怒火衬得更加猛烈。
可是,经脉中灼烧的火焰却在提醒着他,自己曾被这人轻轻松松地打出内伤,曾是这人的手下败将。
他的脸上几乎已变了形,用尖锐的声音道:“是啊,你是武艺高强,你是大公无私,可你为何方才却不出手,眼睁睁地看着她们死?”
方无相动了动嘴唇,却没有做声,方才那一刻的犹豫,他的确错过了救人的机会。一念成谶,他实在无话可辨。
初一眯起独眼瞪着他:“我看你根本就不想救人,你只不过是想看我们兄弟俩在你面前出尽洋相,让我们这双手下败将败得更丑一些。”
方无相几乎要被初一眼底的恨意点燃,在此之前,他不曾被人如此记恨过,更不曾受过如此露骨的恶视,但他迎上对方的视线,无畏无惧,稳稳地站着,将元宝护在背后。
身后是他唯一还能保护的人。
初一见他不语,接着道:“在你高贵的眼里,我们这些渣滓并不值得一救。但我也不傻,我再不会让你看笑话了,”说着将长剑一振,指着元宝的鼻尖,“这厮害了我的妻儿,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今日除非你一掌打死我,否则我一定要取他的狗命。”
“且慢,”方无相按住他的手,“元宝不过只是想要活命,但我却抢占了他活命的门路,使他走投无路……”
初一的脸上闪过一丝困惑,然而方无相紧接着说道:“总之你若是要索命,就索我的吧。”
初一将怒目转向他,持剑的手颤抖不止。初八见状,也拔出短剑,道:“我们兄弟不是那么好欺的!”
方无相被目光刺伤的次数已足够多,不知从哪儿涌出一股意气,他忽地发力,五指擎住初八的手腕,激出一股内劲,卸去对方的力气,顺势将短剑抢到自己的手中。
“你干什么?!”初八惊呼道,脸上闪过惧色。
然而,初八还没来得及躲闪,方无相便将短剑调转了半圈,倒握剑柄,将锐利的锋芒指向自己。
周遭一干人没有一个料到他的举动,纷纷露出惊色。
就连初一也在愤怒中睁大了眼睛。
方无相的心里出奇地平静。
他曾对元宝说,要渡去世人的罪业。
现在,那剔骨剜肉、动魂撼魄的兵刃,就握在他的手中。
他将手臂高高地抬起,而后重重地落下。
一片死寂中,只有被他护在身后的元宝发出一声惊呼:“住手——”
话音未落,短剑已经插进他自己的肩膀。
*
利刃撕裂皮肉,发出的声音清晰而钝重。
因着常年修习掌法的缘故,他的肩背比常人更宽厚一些,但筋肉紧实,孔武却不失灵巧。看上去虽不张扬,却极沉稳,没有任何人能够轻易地使他受伤。
除却他自己。
他虽伤了自己,神情却仍与方才无异,只是微微抿进嘴唇,皱眉忍耐了片刻,便将痛苦从眉眼间驱逐出去,只留下一片磊落坦荡。仿佛那一柄利刃洞穿的不是他的血肉之躯,而是萦绕在世间的污垢与魔障。
他的脚底颤了颤,随即抬起头,朗声道:“我说的都是真话,我愿意替元宝偿命。”
就连初一也敛去了咄咄逼人的傲态,一言不发地望着他。
漫长到近乎折磨的沉默过后,初一终于收剑入鞘。
方无相松了口气,将没入肩头的短剑拔出,裹带着温血,扔回初八手里。
初八愣了一下,本能地接过,目光扫了一眼剑上的血,再度望向方无相。
方无相的肩头涌出汩汩鲜血,血流如注,将他的半边青衫染得一片鲜红。
这般痴傻固执的人,世上恐怕根本找不出第二个。
初一凝着他良久,终于合上眼,转身对着弟弟道:“罢了,我们走吧。”
初八亦步亦趋地跟上去,仿佛尚未从震惊中醒来,神情如同梦游一般。
方无相目送着初家兄弟的背影离去,在众人的簇拥下深入林中,将死者的尸身从残破的马车上抱出来,用帷帐裹住。
在两兄弟的指挥下,一群人七手八脚地在地上挖出一条狭长的坑洞,刚好足够将尸身置入其中。
雨后泥土潮湿而松散,易挖掘也易掩埋,转眼间,陈尸的坑洞处便被填平,盖上一层厚厚的腐叶,变得与方才别无二致,好像这一座崭新的坟冢从来不曾存在过似的——尽管方才她们曾发出那般惨绝人寰的哀鸣与控诉。
人世广袤,天地亘久,再大的痛苦也停留不过一时片刻,便消逝在荒废的坟冢深处,从此无人问津。
长夜将尽。
初家兄弟掩埋了死者,便往林子更深处走去,身影很快被密林淹没,再也看不见。
方无相没有再追上去。
他已没有力气再追,他的牙齿在战栗。方才那一刺,他用上了十二分的力气,将自己视作劲敌,没有半点犹疑,更没留半点情面。此时此刻,伤口痛得撕心裂肺,不断地吸食他的气力。
可他的心里却异常平静。
他救下了元宝,避免了一场屠戮,解开了一盘本来无解的死局,他甚至感到庆幸和窃喜,原来真的到了无路可择的时候,人才会看到那一条从未有过足迹的路。
他踉跄地踱了几步,踱到元宝栖身的岩石边,贴着元宝肩膀坐下来。
一壮一瘦的两个人并排坐着。
一悲一喜的两张脸四目相交。
方无相的脸上带着几分欣慰,偏过头对元宝道:“我现在同你一样了。”
他们本来出身迥异,模样也相去甚远,可现在他们的伤势却是一样的狼狈,半边身子都是血,脸色白得不像话。
世上有另一个人与自己同舟同命,不知怎地,这件事竟像是天大的奖赏,抚慰着方无相的心神。
元宝的脸上却带着怯意,哆哆嗦嗦道:“你……你为什么回来了?”
他的神色使方无相心中一悸,本能地想要抚慰他,却不知从何入手,手臂在空中悬了一会儿,最后轻轻地落在他的脸颊边,两根手指拂过侧颚,动作小心翼翼,像羽毛一般轻柔。
“我不走了。我不会丢下你走的,我答应过要保护你。”
元宝听到对方的话,先是一怔,很快便摇起头,向后瑟缩。
方无相不知他为何胆怯,关切道:“怎么了?”
元宝道:“你不该回来的……初一说的没错,你根本就不了解我。”
方无相眨了眨眼,道:“这又不难,只要你告诉我,我就了解你了。”
元宝迎上他的视线,很快又躲开:“事到如今,你再了解我也晚了……”
方无相猛地想起方才女人的凄鸣声,浑身一凛,立刻辩道:“你就在我眼前,怎么会晚。”
元宝的眼神飘忽,深吸了一口气,终于低声开口:“……我可能已经活不过七日了,我也是被赦免的死囚之一,我不值得你救,我……”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和上次不同,这一次他连逃走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只是低着头,不敢正视方无相的眼睛。
方无相只沉默了片刻,便答道:“没关系,天底下没有解不开的毒,我会想办法救你的。”
元宝猛地抬起头,死灰一般的眼睛亮起来,将疑问的、征询的、孩童一般不加掩饰的渴求目光投向对方:“真……真的吗?”
方无相不禁一怔。
蛊虫在他的手里死去,女人也未能得救,此时此刻,元宝的眼神,竟像是救命稻草一般,抚慰着他的心。
他不顾身上的伤口阵阵作痛,将肩膀挪动,倾身凑到元宝面前,抬起另一只手,揽过对方的肩膀,用至为温柔的口吻道:“真的。”
元宝被他揽在怀中,却不敢做出半点反应,只是保持着僵硬的姿势,低声道:“他们割我的皮肉,要放我的血,我昏过去了,但我真的没有说,我没有出卖别人……”
“我知道。”
“我不想死……方大哥,你的武功那么厉害,人也那么好,我跟着你一定不会死的,是吧……”
方无相平生第一次被人称作大哥,在两人小心翼翼贴合彼此的臂弯和肩膀之上,仿佛生出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将他们的命运牢牢地系在一起。
“放心吧,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
听了这番话,元宝终于卸下最后一丝力气,放任自己瘫进方无相的怀里。
方无相不顾肩上的伤,收紧臂弯,抱稳怀中的人。元宝的身体纤瘦而虚弱,却格外温热,填补着他方才用尖刀剜去,抛进深渊的一部分。
他的心里生出一些全然陌生的感触,好似冰原上的青苔,柔软而嫩绿的青芽微微搔着他的手掌心,他明知不该,却又难以自持,一颗心在罪念中浮浮沉沉,在痛苦的折磨中生出昂扬的快意。他在一片慌乱中费力思索,隐隐约约地想起主持方丈曾经提及过的东西。
他想,原来这就是凡心。
明镜不染纤尘,凡心却从淤泥中生出。
他的身子泡在淤泥里,心却像是浮在云端,只要这份温暖仍旧在他身旁,就算是无处可归,竟也无所谓了。
他的思索没能持续太久,因为怀中的人咳了一声,发出痛苦的低吟。
他低头去看,看到元宝身上的伤口有些已经结痂,因为被泥浆泡脏,表面渗出深紫色的脓淤,没有办法清理,更没有办法包扎。他将手指贴上元宝的额头,被滚烫的温度吓到。他这才想起,元宝不仅受了伤,还生着病。
“很痛么?”他轻声问道。
元宝倚在他的肩窝里,微微动了动,瘦小的指节攀住他的小臂,道:“我好疼,好疼,头像是要裂了,身上像是有虫子在咬……”说着说着,竟不争气泄出了哭腔。
方无相抬起一只手,在元宝的背上轻轻拍抚:“你再忍一忍,我这就想办法帮你治伤……”
他举目四顾,然而,自己的包裹早已不知丢弃在何处,手边又没有能用的工具,附近更没有栖身的场所。
会有办法的,一定会有办法的……他一遍遍告诉自己,空闲的手在腰间来回摸了摸,不意间触到一件陌生的器物,雕琢精巧,表面带着丝丝凉意。
*
*
那是一枚圆形的玉佩,表面浮有镂空雕饰,顶端系着三根镶金细线,繁缛的纹样透出几分俗气,倒是符合市井中人的喜好。
方无相并不懂得分鉴玉佩的品相和格调,在他眼里,这小小的器物是救命稻草,是绝处逢生的契机,在此刻的瀛洲孤岛上,简直比金银还要珍贵。
他在元宝的背后轻拍,嘴唇贴上对方耳畔,轻声道:“有办法了,我带你去东风堂,那里庭园宽阔,一定有地方供你栖身。”
元宝伏在方无相的肩头,本已哭得瘫软,听到东风堂三个字,肩背顿时一僵,摇头抗拒道:“我不去。”
“为何不去?”
“东风堂是什么地方,那是名门世家的贵人才能去的地方,我这种人哪里敢去招惹。你若是认识他们,不如自己去吧,不用带我,我不想牵连你一起受辱。”
他的声音比常人更细一些,贴着方无相的耳朵响起,也比常人的声音更清晰,含着某种独一无二的特质,异常鲜明生动。
方无相道:“你多虑了,我并不认识东风堂的贵人,但……”他将玉佩从腰间的口袋里取出,压进元宝的手心。同时将清光涯底救下杜鹃姑娘的一番遭遇简单述与他听。
元宝听罢,满脸尽是错愕:“你……你竟然将绳舟让给了别人?”
“是啊,”方无相点头,“希望她此刻已平安度过海峡,到达对岸。”
元宝盯着咫尺外那张平静的脸,隔了一会儿才道:“你知不知道,绳舟可是千载难逢的生机啊,多少人会为了它抢得头破血流,可你却……你真是……”
他心里的意思已经灌进喉咙,然而搜肠刮肚也寻不到合适的字眼来描述,方无相其人,简直无法用常理形容。
最终,他只能用吐出一串长吁短叹作为替代。
方无相也深吸了一口气,而后答道:“其实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哪里算得好事?”
“因为……因为我心里其实是想回来找你的。”
说完这话,他自己也呆住了,胸口再一次被羞愧的念头箍紧,像是有人在上面压了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为了遮掩,他撑着背后的岩石站起身。
元宝仰头看着他,见他肩膀上的伤口被他的动作扯得变了形,边缘还在渗出血沫,不禁咬紧嘴唇,低声问道:“……你肩上的伤不要紧么?”
方无相往肩处瞥了一眼,像是全然没看见狰狞的伤势,只是轻描淡写道:“没事,简单的外伤罢了。”
话毕,他将短刃划烂的袖子用另一只手提住,用力一拉,将残破的布料整片扯下来,用嘴咬住一头,另一头牵在指间继续撕弄,直到扁平的袖子被撕成宽窄不均的布条。最后,他将布条贴在自己的肩根处,刚好覆住伤口,环着腋窝绕了几圈,在牙齿的帮助下封结,拉紧,稳稳地缠住。
做完这一切,他动了动伤臂,将目光投向元宝,道:“好了,不会再流血了。”
元宝看得目瞪口呆,直到方无相开口搭话,才回过神来,视线停在后者的肩膀上,喃喃道:“你真的很厉害,很坚强,我大约一辈子也学不来……”
方无相宽慰他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不必向旁人学,”说着背过身,在他面前躬下腰,转头道,“来,你攀住我的肩膀,我背你走。”
元宝呆在原地没有动:“……我明明已经拖累了你,却还要做你的累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
方无相抿进嘴唇,认真思索,却也想不出什么漂亮话,只能简单答道:“你只要好好活着就好。”
元宝的眼中仍旧含着疑惑:“你就真的无所求吗?”
方无相皱起眉头,乌黑的眼底浮起一丝郁色:“佛曰,众生平等,众善奉行,可我踏入这江湖中,才发现处处都是强者的天下,处处都是弱肉强食,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世道,人外更有人,天外更有天,难道就非要争到世上只余一人吗?我希望这世上的人可以不用伤害旁人而活,坚强或懦弱,富有或贫穷,都能占据一席之地,不必自惭形秽。”
他第一次向旁人倾吐心声,这些话连他自己都不曾深入想过,只是从肺腑中自然而然地淌进喉咙,在说出口的刹那,才真正凝聚形貌。
他在一片晦暗中,窥见了如梦境一般跳耀着金光的天地,在那片渺远的人世间,鳞蝶和苍鹰一样翱翔长空,青苔与繁花一样团簇成锦,暖阳和煦,遍洒江南海北,广厦千万。
可他眼中的画面迅速淡去,旋即被石头上挣扎垂死的蛊虫所替代。
他的胸口又是一阵抽痛,不禁垂下视线,低声道,“但这或许是我的痴心妄想……”
他的话音未落,便觉肩上一沉,多了一双温暖的手臂和一阵沉稳的重量。
元宝吃力地挪动身体,将手臂越过他的肩膀,在他胸前环绕,嘴唇贴在他耳边道:“我想要活下去,我……我会尽力活下去……”
他的心弦剧烈颤动,像是有人为他拨开了一条云缝,让渺茫的金光漏下来,虽然只有一丝一缕,如萤火虫的微光一般孱弱,但在这仿佛永远没有尽头的长夜里,却深深地抚慰着他的心魂。
伤处火辣辣的痛,忽地就消失不见了。
他的力气也即将耗尽,唯一能做的便是牢牢地抓稳元宝的手臂,将背上的生命扛住,负重前行。
那重量仿佛在对他承诺——心之所向,并非虚妄。
他又往残破的马车和荒冢处看了一眼,而后转身向回川河畔走去。
川流不息,上游的飞瀑水声阵阵,他刚走了几步,元宝便急急地贴在他耳畔道:“慢着,你打算往哪边走?”
方无相怔了一下,道:“我记得东风堂是往山上的方向。”
元宝道:“是往山上不假,但你别忘了,眼下还横着一条回川。”
“确实……前面有桥可以渡河么?”
“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
元宝沉默了一回儿,道:“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
方无相轻笑道:“怎么会,我不是向你讨教过很多事么?”
元宝也怔住了,时间才过了不到一夜,两人初逢时的情形竟如前世梦境,飘渺难追。他沉默了一会儿,道:“桥在下游,要绕一些弯路,还好我走过一次,你为我引路吧。”
方无相点头道:“好。”
元宝伏在方无相的背上,抬起一只伤痕累累的手臂,苍白的指尖充当路标,在黑暗中伸得笔直。
方无相弓着腰,踏过泥泞的黄土和湿滑砂砾,脚步很慢,但很平稳。
在这无月的长夜尽头,两个人影叠在一起,跨过荒渺的大地。
不知走了多久,元宝低声道:“我总算有一件事能帮到你了。”
方无相的脚步顿了一下,随后点点头。
“你不要笑话我。”元宝接着道,隔了一会儿又说,“不,你还是笑话我吧……”
方无相没有笑话他,也没有做声,只是慢慢地走着,任由背后滚烫的泪水滴在自己的肩膀上。
*
东风堂创立不足二十年,在江湖中便已拥有斐然的地位,它的地位绝非一朝一夕的偶然所致,而是堂主宋云归潜心经营的成果。
宋云归半只脚在武林,半只脚在生意场,游走官商两道,如鱼得水。东风堂在南北各地都设有分堂,但从不区分主次,每一间都挂着金字牌匾,上书响当当的三个大字。但凡有商贾出没之处,都躲不开这道熠熠生辉的灿光。
宋云归天性喜欢热闹,就连瀛洲岛这种僻静的地方,也要想尽办法占得地利。瀛洲岛上的闹市繁街集中在西侧杨柳坡,东风堂便盖在杨柳坡的尽头,沿着主街蜿蜒向上,一路远眺,眺见那间金碧辉煌的宅院,就是宋云归的产业。
岛上良田稀少,寸土寸金,街市上的房屋盖得比陆上更矮,更拥挤,唯有东风堂的宅门宽敞气派,门前甚至辟出一大块广场,供马车停留,好不气派。
今夜,广场上没有马车,偌大的两扇铜门对着一片空旷的黑暗,显得有些阴森,有些萧索。
大门边立着两个守卫,正满面倦容地等候换班,今日的街市一片乱象,唯有此处仍旧平静,间或有逃难者试图接近东风堂,但都被守卫厉声轰走。
方无相背着元宝迎上前去。
两人都沾了满身的血污,泥污,远远地便能闻到一股腥臭,就连鱼篓里的杂鱼也比他们更体面一些。
守卫之一率先捂住了鼻子,往臭味的源头看去,不禁吓了一跳:“这是打哪来的亡命徒,不是来索命的吧。”
另一个守卫嗤之以鼻:“他们赤手空拳,你有刀有剑,你还怕他们作甚。”说罢便提高音调,不耐烦地吼道:“哪来的死鬼,可别横尸在门口啊,怪晦气的。”
元宝听了那人恶言恶语,不禁瑟缩。方无相却当没听见似的,迎上前道:“且慢,我这里有交给宋堂主的信物。”
“什么信物?”守卫捂着鼻子,不耐烦地拎起来,顿时愣住了,“这是杜鹃姑娘给你的?”
方无相点头。
那人面带狐疑,将这落魄的青年人从头到脚打量一遍,问道:“她的东西怎么会在你手里?”
方无相道:“我因着机缘巧合,救下她一回,如今我的朋友走投无路,希望宋堂主也能够出手相救,行善积德。”
他这一番话说得太过直率,毫无遮掩和托词,倒令守卫呆住了。
这两个守卫在东风堂守了十几年的大门,见过各式三教九流操着各种借口来撬背后的铜门,可像眼前这般直接撞上来的,还是第一个。
他们虽没出过门,却也听说了瀛洲岛上发生的邪事,心里更觉蹊跷,其中一个凑到另一个耳畔,低声道:“我看我们还是禀报一声,万一这人说的是真话……”
另一个却摇头道:“不成不成,老爷日理万机,万一我们为了一个傻子叨扰到他,浪费了他的功夫,他一定会怪罪问责……”
方无相听着两人交头接耳的声音,实在不知如何插话,更不敢催促,只能站在原地候着,心里愈发焦急。
这时,元宝伏在他背上,抬起头道:“喂, 你们两个不会眼拙,看不出这信物真假吧?”
元宝又吹了一路冷风,身子已虚弱到了极点,仅靠一口气强行吊住话里的威风,方无相担忧他的伤势,刚要开口阻挠,却被他伸出一只手捂住了嘴巴。
守卫听了他的话,顿时脸色一沉,道:“废话,我们当然看得出这是真的。”
元宝接着道:“既然看得出,就该知道这信物的分量,那杜鹃姑娘与我大哥生死相交,才把信物托付给我们,现在大哥要见你们家堂主,你们乖乖去禀报就是,别不识相,坏了大事。”
两个守卫被他唬住,都露出犹疑的神色,似乎在忖度他话中额虚实。元宝说完,心里也涌上一阵后怕,暗中将手臂收得更紧了些,将胸口牢牢地贴住方无相的背。
不知怎地,从对方的体温中,他似乎能够汲取到崭新的力气。
他提高声音道:“哼,万一你们堂主怪罪下来,可别赖我没提醒过。”
守卫终究是小角色,挨不住他一顿威胁,纷纷露出怯意,但脸色仍是阴沉,道:“实话告诉你,堂主此刻不在,我们也做不了主。”
方无相的嘴巴终于被松开,怔了一下,答道:“没关系,我们可以等。”
话音刚落,便听那铜门吱呀一声,缓缓打开,一个温柔的声音从门里传出:“怎么能让贵客候着,堂主不在,我来代为招待吧。”
两个守卫纷纷露出惊色,急匆匆回过身,低头行礼:“世子殿下,您怎么亲自来了?”
来人正是平南王世子南宫忧。
南宫忧与段长涯分开后,首先返回天极门复命,随后便动身前往铸剑庄和东风堂,将山下的消息告予与两家之主。他有当朝世子的一层身份在,成了沟通三大名门的首要人选。最后他来到东风堂时,天色已晚,雨势不减,他便承了宋云归的好意,留在堂中度夜。
东风堂是宋云归一手创立,在江湖中兴盛不过十数年,和段氏天极门、晏氏铸剑庄相比,没有深厚的家底,也没有庞大的家系,就连宋云归本人也未曾妻娶,南宫忧虽然与他非亲非故,但却有十几年的交情,不是亲族,胜似亲族,东风堂上下也对这位世子礼遇有加,当堂主不在的时候,全听世子吩咐。
眼下,世子既然亲自出门相迎,守卫自然不敢忤逆,纷纷避向两旁,为他让开一条路。
然而,他背后的侍从却阻止他道:“殿下,您可不能出去!”
侍从是个小姑娘,语气急吼吼的,无奈南宫忧的动作更快一步,前脚已经迈出了门槛,抬起头,刚好迎上满身血光的方无相,当即脸色一白,身子一歪,手扶在门框上,才勉强没有倒下。
方无相看到这位弱不禁风的世子突然受惊,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开口道:“抱歉,是我们冒犯了。”
南宫忧在侍从的搀扶下总算站稳了脚跟,重新转向方无相,道:“对不住,我幼时曾经见识过凶煞之景,从此烙下了这个毛病,一看到血就犯怵,让小兄弟见笑了。”
方无相忙拱手道:“哪里哪里。”
元宝见那两个守卫认了怂,心里的石头落地,脑袋一沉,重重地趴倒在方无相肩头。
南宫忧瞧在眼里,定睛去看元宝的模样,脸上露出惊讶的脸色:“你这位朋友是不是生了病?”
“是,”方无相忙着点头,“我的朋友急需救治,我迫不得已才来叨扰。”说罢将那玉佩递到侍从小姑娘的手里。
南宫忧看了一眼玉佩,微微皱眉,视线很快移回到方无相身上,问道:“这是一位叫杜鹃的姑娘交给你的?”
“正是。”方无相点头。
“杜鹃姑娘是不是怀了身孕?”
方无相再度点头。
“她现在身在何处?”
“已经乘着绳舟离岛了。”
“绳舟?”南宫忧挑起眉毛,“原来你还知道离岛的法子?”
方无相一怔,才发现除世子之外,侍从和守卫也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方才的话好似投进湖面的石头,顿时激起千层浪。他当即感到一阵悔意,后悔不该将绳舟的事说出口。
然而,元宝已经昏过去,再没人为他解围,他自知失言,只能慌忙解释道:“绳舟本是雀背坞船夫的所用物,藏在清光涯底的洞穴中,我也是偶然得知,情急之下借来一用。”
南宫忧的脸上露出玩味的神色,道:“这么大的风浪,当真有船可以渡过汪洋?”
方无相答道:“那舟上装了有一种特殊的绳钩,能勾住水底的石头,海峡中的风浪虽大,但水位并不太深,或许可以派上用场。”
“所以你就将它让给了杜鹃姑娘?”
“是,希望她能平安。”
南宫忧沉吟了少顷,点头道:“原来如此,我早知道宋先生知交广泛,露水情缘遍天下,我相信你说的不是假话。”
方无相如释重负,迫不及待地问道:“那能不能借给我们一个住处,最好还有一壶热水,我的朋友真的不能再等了。”
“那是自然,”南宫忧拱手行礼,而后转向身边的侍从,吩咐道:“先给两位安排一处客房,准备梳洗的热水,伤药,还有伺候的人手,对了,再去温上一些茶酒。”
方无相摆手道:“不必如此麻烦,有一间空屋就够了。”
然而,侍从已拉住他的胳膊,朗声道:“你跟我走吧。”
*
方无相得到了一处庇所,一间相当宽敞的院子。
他从前住在寺里,像这么大的房间,少说要挤上十数个和尚,室内的空间用竹帘分隔开,摆上木板床,管他鼾声此起彼伏,头一歪就睡了。如今世道衰颓,和尚的日子也过得吃紧,就连方丈也和他们一样住得朴素,吃得清贫,所以他从来没想过抱怨。
然而,眼前这间奢侈的院子,却是只为他们两个人准备的。
这间院子名叫“绿竹”,院底的围墙边果真种了一排绿竹,被一夜雨打湿后,竹叶落了满地,可竹杆仍旧傲然立着,不折不挠,持续透出沁甜芳香的味道,使人心神宁静。
在竹香的衬托之下,两人身上的味道愈显刺鼻。
寝房也是干净整齐的,和自己的一身血污格格不入,若是换作往常,方无相定然惭愧不敢近前,可元宝还有满身伤病亟待救治,贴在他后颈的脸颊上泛着异样的热度,使他全然顾不上礼数,大步流星地迈进房中。
房间一角正腾起阵阵热气,沐浴用的水桶已经灌满了热水,水桶外隔了一架屏风,屏风一旁候着一排年轻男子,看上去十五六岁年纪,是东风堂的学徒,见方无相进门,一齐迎上来:“我们奉世子殿下之命,来服侍二位。”
方无相将元宝从背后放下,小心翼翼地安顿在座椅上,而后转身摆手道:“不必劳烦了,我们自己可以照顾自己。”
“殿下有吩咐,方兄弟不必与我们客气,尽管差遣我们便是。”
“不必了,”方无相仍是摇头,“我这位朋友身子有些不便,总之,我来照料他就好。”
一干人面面相觑,正犯愁的功夫,一个清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既然方兄弟都发话了,你们就先回去吧,记得走前端些茶酒来,点心也添一盘,甜咸各占一半,但不要荤腥。”
“不要荤腥?”
“真没眼力,没看出这位兄弟出身佛门吗?”
说话的便是方才南宫羽身边的侍从。
这姑娘名叫木雪,年纪轻轻,身形娇小,但眉目灵动,举手投足透着聪颖,她穿了一身干净的水蓝外衫,脚步如高山融雪一般轻盈,方无相碍着自己形容太过狼狈,不好意思近前,只能站在几步开外,拱手谢道:“多谢姑娘费心。”
木雪摆摆手道:“不必谢我,我也是奉命办事,你们不用照顾,我们正好乐得轻省,回去睡一会儿。眼看天就亮了,你们也好好歇着吧,明早我再来送餐饭。”
“不必了”方无相又是摆手,“待我安顿了朋友,还想出门追凶。”
木雪将他打量一番,挑着眉毛道:“你不要命了吗?我看你伤得比你朋友还重。刺你一剑的人恐怕内力不浅,留下这么深一条伤口,真吓人。”
她一面感慨,一面吐着舌头,她当然不知道是这伤口是方无相自己刺出的。
方无相露出苦笑,道:“我的伤势不打紧,那两个凶手专欺妇孺,手段残忍,得尽快将他们制伏。”
哪知木雪弯起眉眼,露出笑容,道:“放心吧,这么大的事,我们家殿下自会出面,轮不着你担心。你带来的线索大有裨益,殿下已经增派了巡查的人手,而且岛上的妇孺已经被送往晏家铸剑庄保护起来,不会再被那两人劫走了。”
方无相露出喜色:“如此便好。”
木雪莞尔笑道:“所以你们先行休憩,明日再作打算吧。”说完,丢给他一只檀木小匣,“这里面装的可是好东西,殿下好心赠予你们,你且拿去。”
“这是?”
“南疆的丹药,驱毒抑蛊,包治百病,给你朋友服下,保证他明天活蹦乱跳。”
*
绿竹院重归寂静,房门紧掩,房中只剩下两人。
元宝坐在屏风旁边的木椅上,弓着腰,垂着头,呼吸声深重粗糙,他听到方无相接近的脚步,才微微抬起眼帘,在热气的蒸腾下,眼神有些迷离,像是徘徊在半梦半醒之间。
方无相在他面前蹲下,迎上他的视线,不禁感到一瞬错愕,好像回到了前一夜破庙里的情形。
可是,此刻的心境却与彼时不同,平白生出许多不清不明的焦躁。
方无相清了清干渴的喉咙,低声道:“我已将旁人支开,现在只有我在,我得帮你把衣服脱去,才能够清理伤口,”停顿了片刻,又说,“要不然我还是闭上眼睛吧。”
没等他说完,元宝便攀住他的手臂,一面缓慢摇头,一面道:“没关系,我的命都是方大哥给的,还有什么不能给你看。”
方无相心中又是一悸,点头应下,手悬在空中,却始终下不定决心。
元宝像是察觉了对方的犹豫,道:“这次我自己来吧。”说着缓缓抬起胳膊,将腰间的束带解下,又将衣襟拉开,顺着手臂褪到背后,将上衫彻底褪去,露出消瘦的、伤痕累累的身体。
他的身体也与旁人相异,脖子和手腕细得好似女人,胸口干瘪得能看见肋骨。
他的动作很慢,牙齿无意识地咬着嘴唇,脸颊已被热气蒸得赤红一片,目光四处游走,躲避着咫尺外的视线。
要他脱掉这身衣服,把丑陋的身体袒露在方无相眼前,好似要剥掉他的一层皮,袒露出淋漓的鲜血。
但他手里的动作却没有停,褪去上衣后,又将鞋子蹬掉,随后把亵裤也一并拉开。
方无相安静地看着,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钉在原地,既没有转身离去,也没有表露出任何评价,只是蹲在原地,等待元宝把自己脱干净。
元宝试图站起来,然而,手掌撑在椅子背上,却使不出力气,只是不受控制地颤抖,连带着脚尖也在一齐打战,像一条沾满泥浆的蚯蚓,在水洼里扭动挣扎,狼狈不堪。
方无相按住他的肩膀,道:“别乱动了。”
他的胸口起伏,还想说什么,然而,方无相已将一只胳膊垫在他的颈后,另一只绕过腿下,将他整个人托起来,抱进水盆中。
水里放了活血化瘀的草药,一阵阵刺灼着伤口,元宝不禁低声呜咽。
房间里太过安静,尽管呜咽声已压抑得极细微,但还是毫无保留地钻进方无相的耳朵。
方无相顿时绷紧了脸,道:“怎么,很疼么?”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手臂递到对方眼前。
元宝在一片氤氲的水雾中睁开眼,刚好看到对方手臂上两排深深的牙印,是被自己咬出来的,他用力摇了摇头,而后侧过脸,将脸颊贴上去。
方无相不禁一怔,突如其来的肌肤相触,清晰的触感裹挟着蒸腾的水汽划过皮肤,像是一千根虫脚骚动着他的心尖。
元宝只停留了片刻,便恍然惊醒,向后退开,蜷起双腿,在水桶里缩成一团,而后小心翼翼地捧起水,洗濯身上的伤口,一面催促方无相道:“你不用管我了,快去洗伤吧。”
方无相这才点点头,站起身,脱掉自己身上溃不成样的青衫,而后将半片袖子从伤口的血痂上撕开,最后钻进另一只木桶。
*
用浸了草药的热水濯洗一番之后,方无相仿佛脱胎换骨,脱去了一身的疲乏。
世子的安排很是妥帖,在木桶旁边还放置了研磨好的创药,以及包裹伤口用的棉带。方无相常年在寺里过活,不仅要照顾自己,也时常要救治附近的百姓,所以处理外伤的经验很是丰富。他利用这些工具将肩上一番缠扎,就连疼痛也跟着一同消解,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他向来心宽,一旦伤势好转,便迫不及待地从水中抽身。穿上一旁备好的干净衣衫。连这衣衫都是极合体的,也是青色,只不过比自己的那件要更深一些,好似被雨水打过的竹竿似的。
他将头发简单束在背后,便来到元宝的水桶边,查看后者的状况。
元宝浑身被热水蒸得发红,在桶里缩成一团,好像是刚刚煮过的虾米。他的伤口已经没有大碍,只是神态仍旧昏昏沉沉,方无相凑过去摸他的额头,被滚烫的温度吓了一跳。很显然,他还在发着烧。
方无相想起木雪赠予的丹药,迅速起身越过屏风,去桌上取来药匣,顺便端了半壶温酒,重新回到元宝身边,轻声道:“来,你服下这个。”
元宝微微撑开眼,没有询问,只是顺从地张开口,任由方无相将丹药小心翼翼地放在舌上。
丹药的清苦味使他不禁皱眉,不过,酒壶紧接着就递到了嘴边。
方无相拿着酒壶的手有些僵硬,他从未碰过荤腥,更不识酒酿,抬腕倾倒的时候,一股刺鼻的酒味弥漫开,被水里的热气一蒸,飘进他的鼻子里,使他感到一阵紧张。他本不该破戒的,但为了元宝,他已破了无数次戒,实在不差这一次。
酒是极上乘的佳酿,滚过元宝的喉咙,留下辛辣的烧灼感,清苦的丹药就这么被送进肚子。
方无相紧张兮兮地盯着元宝的脸。
元宝半阖着眼,深深地呼吸了几次,而后抬起头道:“方大哥,我觉得好热,方才那是什么……”
方无相道:“是世子赠予的南疆秘药,我也是头一次见。”说到此处,他心下一紧,顿时感到一阵悔意——将来路不明的东西交给高烧中的人吞服,实在是疏忽大意。
他当即倾身上前,把元宝湿淋淋的手从水中捞出来,急匆匆地寻找脉搏。
元宝的脉搏突突直跳,比寻常人要快出许多,想来是活血的药性起了作用,不过除此之外,他的脉相并无中毒的异状,方无相渐渐放下心来,只觉得这丹药并无危害,只是药劲凶猛,仿佛滔滔大水一般,在元宝的体内冲刷着,试图将积留的病垢涤去。
但元宝神情却又透着痛苦,像是全然没办法将大水疏导出来。方无相即刻明白,这是因为他从未学过武功,不懂得驱使内劲,经脉行进毫无章法,才使得药效无从施展。
想到此处,方无相便扶着元宝的肩膀让他坐直,而后在他耳畔叮嘱道:“接下来我为你催行经脉,你抵着我的手掌,稍稍用力,但不要慌张。”
元宝点点头,照着对方的吩咐做了,从头到尾没有一点迟疑,方无相要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全然相信着对方的安排。
方无相闭目凝神,运气调息,将内劲沿着相抵的掌心输送到对方体内。大约一盏茶的功夫,他的额头上渐渐沁出一层汗,而元宝的眼睛也渐渐睁开,用模糊不清的声音道:“咦,我好像真的感觉好些了……”
方无相睁开眼,迫不及待地问道:“是什么感觉?”
元宝咬着嘴唇思索了一阵,道:“热是热,但不难受了,好像是浑身的痛都被蒸出去似的,奇怪……就连刚刚从天牢里出来,被逼服下丹药之后的憋闷,都在渐渐消失……”
方无相的眼睛亮起来:“这南疆秘丹能够治病驱毒,说不定真的能够除去你身上的毒。”
“真的……吗?”元宝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你不是没有学过武功吗?你说的那种毒依靠冲盈内息而作用,大约在你身上种得本来就浅。我现在还不敢确信,待我们离开之后,即刻找个郎中为你瞧一瞧。”
方无相愈说语速愈快,眼中闪烁着喜悦的光泽,他从小就不会遮掩心事,将一念一想都写在脸上,依着主持方丈的说法,在他还是个孩子,尚且不会讲话的时候,他吃没吃饱,挨没挨冻,一眼就能够看穿。
此刻的他,竟高兴得像是个真正的孩子。
就连元宝也被他的心绪感染,无意识中松开了僵硬的腿脚,在水中舒展身体,眨了眨眼,问道:“真的吗?我真的能够活下去吗?”
方无相突然倾身,越过水面,将他一把拥进怀里。
突如其来的动作掀翻了背后的椅子,椅背撞在湿滑的地面上,发出响亮的声音。
元宝僵在方无相的臂弯里,隔了一会儿才微微挣动肩膀。方无相如梦初醒,向后撤开,脸上带着局促的神色。
元宝也低着头,道:“对不住,又将你的衣服弄湿了……”
“没事,”方无相立刻摇头,像是为了遮掩心虚,再次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拉住对方的胳膊,“我扶你出来吧。”
两人理好衣衫,回到房间里,各自喝下一些茶酒,元宝甚至拿起一块点心。方无相见状,催促他道:“你多吃一点,饿了整夜很难受吧。”
元宝将塞进嘴里,鼓着两腮,他的脸颊原就比一般人小,奋力咀嚼的模样活像是刚刚度过一冬的松鼠。
方无相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眉眼渐渐舒展,一直紧绷的神色也渐渐缓和下来。
元宝吞咽下一块点心,用含糊不清的声音问道:“你不饿吗?”
方无相怔了怔,道:“我看你吃得如此开心,都忘了饿。”
元宝先是睁大了眼睛,随后立刻移开视线,别过头去,他的眼眶又不争气地发烫,一股泪水顺着眼角流淌,淌过他瘦削的脸颊,落在干瘪的锁骨上。
方无相紧张道:“怎么了?”
“没事……”元宝只是摇头,“我真是没出息……我从小就被人瞧不起,从来没人正眼看过我,我只有两个愿望,第一是活着的时候有人为我撑伞挡雨,这个已经实现了,还有一个就是死的时候有一条草席裹尸,我……我……”
方无相起身在他旁边坐下,轻抚他的背:“别怕,你离死还远呢。”
元宝哽咽着点点头,像是打卡了话匣似的,用断断续续的声音道:“……阉人天生连女人都不如,只有你看得起我,捡了我的婆娘没几天就后悔了,她常说若是捡个女娃,至少还能给她赚钱。她怕我坏了她店里的生意,就切了我的祸根。就算那些女人是她的奴,至少也是人,而我就是她养的狗,连狗都不如……”
方无相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宽慰他,然而他却摇摇头,接着道,“方大哥,你听我说完……其实我也赚过钱,有客人专门喜欢和男人闹床,可是小倌太贵了,他们就来找我,他们都是世家子弟,都学过功夫,欺负我的办法比欺负女人要多得多,我本来由着他们,可是有一次,其中一个用绳子捆我,用鞭子打我,还用蜡烛烧我的身子……我被他折磨得要死了,终于……他把命根子塞进我嘴里的时候,被我一口咬断。他提刀要来杀我,我……我就跳起来,把他的头按进浴桶里,那天的水也很热,我不知道哪里使出那么大的力气……后来他淹死了,我就被投入天牢,本来是要砍头的……”
元宝的声音越来越小,待他终于说法,方无相才答道:“我明白了。”
元宝猛地抬起头,盯着对面的人,一字一句道:“我杀过人,我的手也不干净。”
方无相不自觉地皱紧了眉头,道:“我明白,你是为了活命,那不一样……”
“那你的佛祖会宽恕我吗?”
“……我会宽恕你。”
方无相说这话的时候,十根指头紧紧地攥着拳,时而将关切的目光投向咫尺外的人,时而又抿进嘴唇,流露出极度痛苦的神情。
他宽恕了元宝的罪,他便也背上了一样的罪。
元宝怔怔地望着方无相,突然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整理死人的房间,为什么要将利刃插进自己的肩膀,他在懵懂中察觉,这人或许并没有看上去那般坚强。而自己,偏偏是自己,将这人拖入深深泥沼,从他的佛身上践踏而过,明知不该,却仍旧纠缠着他,不愿放开这一线的希望。
元宝不敢直视对方的神色,在慌乱中改口道:“这些话太晦气了,我们说些别的吧,等我们离开瀛洲岛,你的游历就该够了吧,你也可以回到寺院去吧?”
方无相怔了一下:“我还没有来得及想,不过理应够了。”
“那就太好了,”元宝的心下感到一阵轻松,“你在哪家寺院?告诉我名字,往后说不定我还能去拜访你。”
方无相答道:“太行山,蓝田寺。”
元宝面露惊色:“蓝田寺?不是在几日前刚刚烧毁的那座寺庙?”
方无相猛地一惊:“你说什么?!”
*
方无相突然站起身,带起一阵风,使元宝不禁打了个寒战。
元宝沉默不语,方无相却追问道:“烧毁是怎么回事?”
元宝本想编造谎言,但望着对方乌黑的眸子,却一句谎话也说不出,只能照实答道:“因着包庇了一个反贼,得罪了朝廷,被一道圣旨降令关门,寺里的和尚各奔东西,还俗的还俗,不还俗的改投旁门,只有几个老方丈不愿离去,就留在寺里点了一把火……”
方无相的五官因震惊而扭曲,元宝还从未看过他如此慌乱的模样,他沉默了片刻,接着问:“我……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元宝反问:“你是什么时候出门游历的?”
“半个月前。”
“……那刚好是皇上宣旨的时候。”
方无相往后退了半步,抬起一只手撑在额头上,五指不住地颤抖。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主持方丈突然让自己外出游历。
他终于忆起,临行前夜他在虚掩的门边所听到的话。
『……只要心中有佛,在哪儿不是修行,我们又何必将他留在身边。』
元宝瞧见方无相失了魂似的模样,也跟着慌了神,道:“其实我也不是亲眼所见,是听店里的客人讲的,或许是假的,或许是他们在危言耸听……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提起这回事……”
方无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有回答,就算愚钝如他,也明白元宝不过是为了安慰他才这么说。
原来,人真的会因为不敢面对而刻意忘却一些记忆。
原来,他一直都活在梦里。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抬起头,望着远处,喃喃道:“原来主持方丈已经不在了,蓝田寺已经不在了……”
他的家园毁于一旦,他的师长殉于信仰,而他却一直被蒙在鼓里,甚至连同担命运的机会都不曾拥有。
若是能够留在寺里,若是能够殉身火场,于他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幸事。然而,现在他彻底成为一个无处可归的人。
不知何时,元宝已来到他眼前,将关切的视线投向他,问道:“你没有别的家人吗?”
他摇了摇头,道:“我出生的时候母亲难产,父亲急着去找医生,不甚跌落山崖而死,我打出生时便克死了自己的爹娘,天命不祥,村里没有人愿意接纳我,多亏主持方丈收留我,我才能活下来……”
方无相一面说,一面无意识地捏紧了拳头,嘴唇重重地抿着,眉头紧锁,神色之中满是痛苦与愧疚。元宝凝着他,只觉得他的模样异常陌生,好像是一个从未相识的人。
元宝在一片懵懂中隐约勾勒出这个人的一生,在别的孩童恣意嬉游的年岁里,他是如何独跪空门,背朝着寂寥的山色与湖光,与枯燥的经卷为伴,度过一个又一个清冷的昼夜。
原来他天生便背负着罪业,天生便从未享有过自由,天生便注定要为赎罪而活。
元宝的见识太浅,无法忖度这样的人生。他只是凭借本能地抬起胳膊,小心翼翼地伸出手,靠近对方的脸颊,轻声道:“方大哥,你身边至少还有我……”
指尖触碰脸颊的那一刻,方无相猛地睁开眼,眼神一如既往地澄澈,诚实,写满了彷徨和疑虑,竟像是个迷路的孩子。
元宝的手指又缩了回来:“我的意思是……你还可以去找别的寺院,我可以陪着你,直到你找到为止……”
连他也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方无相仍沉浸在梦里,脸上的神色好似一把刀,切割着他的心。
他突然倾身上前,踮起脚尖,贴上对方嘴唇。
嘴唇相触的感觉比手指强烈百倍,方无相整个人都僵在原地,直到元宝从他身边撤开,在他厚润的唇瓣留下一些晶莹的水汽。
一吻过后,元宝变得大胆许多,抬起两只手,捧住对方的脸颊,在颈侧和耳廓之间来回轻抚:“你不是要历练么,我可以帮你的,我懂得很多取悦男人的法子,你什么都不用想,不用烦恼……”
元宝一面说着,双手一面向下滑,划过锁骨,将衣襟轻轻拨开,又落在腰侧。他顺势屈膝,缓缓跪下身。
方无相试图后退,然而背后已是床柱,没有多余的空间给他后退,他只能摇头道:“不行。”
元宝没有理会,已在方无相面前跪定,抬起头自下而上地仰视着咫尺外的人,好像仰视着一尊神祗。
他从不懂得何为信仰,然而在这一刻,他的心底生出一些极虔诚、极高尚的东西,好似从泥浆深处寻到的珍珠,污垢之中闪耀着异常干净的光辉,涤荡着他的心神。
他的脸上浮起满足的微笑,道:“没关系的,是我自己乐意,你不用管我……”
他打算对方无相做的事,是他再熟悉不过、也是他唯一通晓透彻的事。
他跪在地上,像泥鳅似的,用膝盖向前挪了几步,隔着一层衣料,将脸颊贴在对方的大腿内侧,而后他抬起双手,拉扯对方的衣带,在衣襟松开后,伸手去触摸藏在更深处的器物……
他的手指已越过最后一层阻隔,贴上温热的肌肤。指尖颤抖着,小心翼翼地描摹出那一处器官的形状。双眼微阖,将嘴唇凑过去……
“停下!”方无相突然抓住他的手腕。
元宝倒吸了一口凉气,手腕被扯得生疼,他再次仰起头,在对方俯视的目光中看出几分苛责。
他突然感到一阵委屈,浑身上下的伤口又重新疼了起来,疼得撕心裂肺。
他不清楚为何方无相会这么对待自己,可他更不清楚自己想要怎样的对待。
方无相就像是一团火,时刻跳耀在他的眼前,令他心生向往,却又无法触碰。
他全然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攥起五指,将头埋得更低。
方无相觉察到元宝的窘迫,立刻摇头道:“对不住,我不是故意伤你,但是我们不能……总之你早些休息吧。”说完他便从床柱旁抽身,迫不及待地将衣襟重新整好。
元宝怔怔地看着他:“等等,你要去哪儿?”
方无相毫不犹豫道:“我要去抓住那两个行凶者。”
元宝不禁打了个激灵,他再次想起那两个人狰狞诡异的面目,想起刀刃割在身上的那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仅仅是在记忆中回溯,他便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想要瑟缩成一团。可是,不知哪来的力气,他竟上前追了几步,抓住方无相的胳膊,道:“我与你一同去。”
“不行,”方无相立刻摇头,“你留在这里,等我回来。”
他的手被对方轻轻甩开了。
他站在原地,目送着方无相往房门边走去,推开门的刹那,一道金色闯入房间,是黎明破晓的朝晖,透过狭窄的缝隙挤进来,刺痛了元宝的眼睛。
他想,自己终于还是被光灼伤了。
*
黎明时分,银河仿佛坠落在海面上,粼粼的波光随着浪潮一同翻涌,激荡,浪尖处洒满朝阳,熠熠闪烁,几乎使人睁不开眼。
杜鹃也快要睁不开双眼了。
她坐在一叶孤舟里,与暴风雨搏斗了整整一夜,绳舟上的绳索已被她割断了大半,只剩下一根还拴在船头,虽然坚固,但却将船身拉扯得摇晃不止。
她只是个平凡的女子,虽生在铁匠家,却不能继承家业,连铁匠锤都没有拎过,更别说与暴风雨搏斗,小舟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时刻想要挣脱她的掌控,每前进一寸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她的力量已被消耗得所剩无几。
这一夜的海浪很不寻常,她是在瀛洲岛上长大的,自幼便于大海为伴,听得懂潮水的呼吸,今夜的潮水声格外沉重,仿佛在暗中积蓄着力量,她知道这是钱塘江潮将近时的征兆,大潮将持续数日,将滔滔的江水注入海峡,倘若错过了这一晚,就算有绳舟的帮助,她也别想平安渡到对岸。
她的掌心已被绳索勒出血痕,手臂像灌了铅一样沉,唯一支撑着她的信念来自于腹中的孩子,尽管那并不是一个光彩的孩子,她与宋云归仅有露水之缘,婚娶自然是没有的,就连她怀胎的事,对方也不曾知晓,她不敢同家人倾诉,只能独自等待,可是孩子的父亲却没有挺身保护她,像是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
尽管如此,她却无法对腹中的孩子生出憎恨。她仍忍不住要保护它,仍要为了它渡过最深重的劫难。
这一夜仿佛一场漫长的噩梦,她吊尽最后一口气,挣扎着寻找梦的出口。
终于,她听到了浪尖拍打滩涂的声音,清亮的响动将她的痛苦涤开,好似朝阳涤开茫茫白雾。透过朝阳下灼目的波光,她看到一艘船停靠在岸边,似乎有一个男人站在船头,向海对岸眺望。
她松开染血的绳索,坐直身体,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拼命摇晃手臂,高喊道:“救命,救命——”
她听见最后一根绳索崩断的声音,小舟剧烈摇晃,几乎要将她摇下海面,她只能牢牢地抓住舟身,口中发出绝望的哀鸣。
小舟在浪潮的推动下,飘摇着撞向岸边,终于砰地一声撞在大船的船身上。
一片天摇地动之中,她的身子被船头上的男人撑住了,那人身披锁甲,腰佩长剑,好似官兵打扮,但脸庞却是全然陌生的。眼下她顾不得许多,拼命地攀住那人的手臂,道:“求求你,救救我,还有我腹中的孩子——”
男人的手臂强健有力,横抱起她的身子,将她从残破的小舟上拯救出来。
她感到一阵轻盈的风拂过周身,她的浑身上下都已湿透,几乎要昏过去,但她想起离开瀛洲岛前那个青衫人的嘱托,于是从怀中掏出一沾满水的信笺,用哆哆嗦嗦的手递上去,“岛上,去岛上救人——”
男人垂下头,用一双深沉的眸子望着她,道:“好,我会的,你放心睡吧。”
男人的保证好似拂晓的钟声,将她从漫长的噩梦里唤醒。而她终于卸下浑身的力气,头一歪,在男人的臂弯中昏睡过去。
初生的太阳在她的眼睑上跳跃。
她已分不清哪儿是梦,哪儿是真。
男人凝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低语道:“真是个傻女人,拼命摇了一夜的船,却没有发现自己腹中的孩子早已变成一滩血。”
男人身后还候着两个随从,面带犹疑之色,恭恭敬敬地问道:“大人,我们该怎么处置她?”
男人淡淡道:“她见得太多,不能留。既然她已昏睡过去,就让她别再醒来了。”
两个随从齐声点头道:“明白。”
男人将怀中的女人递给对方,忽地想起什么,又叮嘱了一句:“用不见血光的法子来吧,别让她受太多苦,毕竟我们的主子是个温柔宽宏的好人啊。”
两人随从再次重复了同样的话。
男人露出微笑,像是在表达赞许,而后,他打开手上的信封,把皱皱巴巴的信笺从湿淋淋的外封中取出,草草展平,瞥了一眼。
纸上字迹已经模糊,几乎辨不出内容,只是字迹格外工整仔细,使男人挑起眉毛,露出几分玩味的神色。
——这信究竟是何人所写,这绳舟又是何人寻到。
他凝眉思索了片刻,很快便释开眉心,将信笺从中间撕开,重新揉作一团,抛进波涛汹涌的海面上。
脆弱的纸张很快便被撕成了泡沫,写在上面的字迹也从人世上消失不见。
——不论它由谁书写,也无法改变早已写好的结局。
朝阳彻底跃出地平线,海面的金色的波光也因此褪去色泽,重新化作一片清冷的灰,就像是可怜的杜鹃渐渐变得冰凉的肌肤。
船头的男人最后一眼望向她的尸身,喃语道:“其实一直留在梦里,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
连夜的暴雨终于停歇,瀛洲岛好似一只疲惫的巨兽,在朝阳中睁开倦眼,孤身远顾。
远处的海浪依旧汹涌,八月是钱塘江潮倾泻的日子,偏偏海上又刮起猛烈的东南风,恶劣的天象两相叠加,使得海面上怒涛阵阵。海峡中没有一艘船通行,前一日还繁忙热闹的码头上,此刻只有一片死寂。
今日本是武林大会召开的第一日。
然而一夜过去,瀛洲岛上的死者已经超过二十人,几乎每一个都死于暗算,其中既有官,也有船夫,更不乏妇孺之辈惨遭剖腹弃尸。尽管天极门弟子已将死者的尸身收敛掩埋,恐怖的留言还是不胫而走。酒馆客栈纷纷关门掩户,百姓纷纷藏身家中,不敢露面。
至于前来赴会的江湖人,泱泱数百,无处可去,只能依照约定前往擂台。
擂台设在铸剑庄正门外,占据山巅上的一片空场,四周没有遮拦,视野开阔。
空场中央矗立着一座剑池,一柄长长的石剑倒悬在空中,高比百尺危楼,八面用铁链拴着,剑锋垂向地面。好似一座宝塔,但比塔更孤耸,更巍峨。铁链上挂着一层朱锈,将石剑的长身衬托得愈发厚重。
这就是“天下第一剑庄”的风采,石剑奠定了铸剑庄的基业,也象征着武林的繁盛,弥经数百年风霜雨雪,仍旧屹立不倒。
虽然石剑不倒,但此时此刻,铁链正发出哗啦啦的摩擦声,在山巅的风中摇荡不止。
这令人胆寒的声音灌进每个观者的耳朵里,将人心摇得一片涣散。
只有一个人神色笃定如旧,这人正站在擂台上,面对四方江湖人士,不躁也不馁。
这人便是今天的擂主,天极门掌门的爱子,段长涯。
不过他白衣飘飘的身影并未执剑,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飘飘的白纸,纸上勾画了两张大大的人影。
人影的面庞画得简单含糊,但身材却极突出,高矮悬殊好似一双父子。
段长涯面对众人,指着画像启口道:“这两人乃是昨夜残害妇孺的罪魁祸首,目前仍藏在暗中伺机作恶,倘若继续姑息,还会有无辜者受到牵连,因此,今日擂台的规矩也要改上一改。”
他说话时策动内力,声传千里,字字珠玑,高台上泱泱数百人都为他安静下来,都将目光投向他。
有人问道:“怎么个改法?”
“日落之前,谁能将两人的首级取来,呈予众人,谁便是今日擂台的胜者。”
又有人高声发问:“只要取到首级就算赢?不用与你比武了吗?”
段长涯点头道:“不用。”
众人哗然。
段长涯解释道:“如今瀛洲岛面临危机,岛上的无辜百姓只能仰仗诸位的保护。武林中人行事要讲侠义,除恶扬善比争抢风头更重要。只要能除掉这两个祸害,我愿将擂主的位置拱手相让。”
“什么人都算数吗?就算不是名门骄子,只要取得两人首级,你也承认?”
“没错,不问出身,只看战果。我段长涯绝不会食言。”
他所站的擂台就在剑池正下方,借了石剑的威严,显得肃穆而庄重。
他的身影也同样庄重,好似一面黑白分明的旗帜,飘在苍凉的天地间,兀自傲立着。
他背后的剑匣很长,古朴的黑木表面覆着蜿蜒的雕痕,看上去格外沉重。
他口中的话语却比剑匣更有分量。
他的话不多,但他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笔直的腰杆宣誓——哪怕世道漆如泥沼,但江湖中仍有仁义不死不灭。
他将悬赏的告示贴在立柱上,而后缓步走下擂台。
人群一阵沸腾,竟将锁链摇晃的声音也盖了过去。
*
段长涯绕往擂台左侧。
左右两侧是给宾客设置的席位,从临时搭建的高台上,能够清楚地看清打擂的情形,此刻高台上已聚集了一些人,正席上坐着铸剑庄庄主晏月华,东风堂堂主宋云归,以及平南世子南宫忧。陪侍在次席的都是各自的亲信,其中不乏年轻一辈的佼佼者,每一个都对莫邪剑虎视眈眈。今日是比武擂台的第一日,段长涯却语出惊人,擅自更改了规矩。人们的目光自然落在他的身上,各怀心思地打量着他。
一片沉默中,宋云归率先起身,拖着一只坡脚走到段长涯面前,握住他的手,道:“贤侄今日一言,大公无私,义薄云天,实在令我这老家伙刮目相看啊。”
段长涯拱手道:“宋先生言重了。”
两人之间的恭维与谦让,本来是世家之间稀松平常的对话,可落在晏月华的耳朵里,却别有一番意味。晏月华的性情与宋云归大相径庭,素来谨慎内敛,不苟言笑。铸剑庄坐落孤岛,离群索居,也有着几分避世的意思,奈何此番被卷入风波中,避而不得,他只能加倍谨慎,察言观色。就连眼神也比平时更锐利了几分,落在段长涯黑白分明的侧影上。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
人群看到来人的脸,纷纷向两边退让,给骏马让出一条通路。
马背上的人容貌极出挑,发色浅淡,皮肤苍白,和段长涯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年纪要大得多,神色也沉敛得多,在身后十数名学徒的拥簇下,不怒而自威。
这人便是天极门掌门,段启昌。
南宫忧见状,也来到段长涯身边,压低声音问道:“你爹这来势汹汹的,待会儿肯定不会放过你,你要不要躲一躲?”
段长涯却摇摇头,道:“我问心无愧,何必要躲。”
南宫忧叹了口气:“唉,你们两个果真是父子不假,连脾气也都一个样。不论我怎么周旋,你们哪个都不领情。”
转眼间,段启昌已翻身下马,快步登上高台,他身后的学徒亦步亦趋地跟着,与他一同来到段长涯面前,刚要抱拳鞠躬,问候少主,便被他一个手势挡了回去。
他盯着段长涯的脸,沉声问道:“你在胡闹什么?”
段长涯迎上他的视线,不躲不闪,道:“父亲,我没有胡闹,这是我深思熟虑后做下的决定。以我一人之力不足以追凶伐恶,必须借助众力。”
“深思熟虑?你同我商议过了吗?”
“事发突然,人命关天,我尚来不及与父亲商议。”
“来不及商议就自作主张,你把长辈当做什么了?你以为武林规矩是你小时候的练字帖,可以随意涂写的吗?”
面对父亲的苛责,段长涯沉默片刻,反问道:“我以为武林唯一的规矩是仗剑除恶,匡扶侠义,难道我错了吗?”
“你……”段启昌被他气得哽住喉咙,隔了一会儿才说,“武林大会并不给你一个人办的,你这般肆意妄为,可曾考虑过旁人?”
段长涯欠身一让,将视线转向身后,提声道:“请教两位长辈,晚辈方才的做法是否妥当?”
他的目光扫过宋云归和晏月华。两人的神色不约而同地变了。
他们的脸上仿佛写着——好个大胆的年轻人,竟敢将问题抛到我们手中。
宋云归率先露出笑容,答道:“贤侄有心为善,是天大的好事,段兄何必要责备他。”
晏月华也开口道:“如今瀛洲岛祸乱丛生,人心岌岌可危,若是能以此举除去渣滓败类,重新换回武林团结清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段启昌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叹了一声,转向自家爱子,道:“既然二位长辈都点了头,我也不便再说什么,但你可要想好,你已经打算把胜者的位置拱手相让了吗?”
段长涯挑眉道:“当然不会,我也要出手追凶。”
段启昌哼了一声:“就凭你一个人?追凶可不是操练,没你想的那般轻松。”
“当然不只我一个人,”段长涯答道,“还有我的朋友。”
段启昌大惊:“你竟有朋友?”
段长涯:“……”
*
此时此刻,柳红枫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他当然不知道,段长涯正将他的名姓当众道出,引得世家子弟纷纷露出好奇的神色。他只记得自己正在扮演恶人,为了尽职尽责地出演,他就连打喷嚏也比平时更用力。
他赶着一驾华贵的马车。
玉盖垂帷,雕龙画凤,就连给马车夫歇脚的座椅都铺了一层雪白的棉衬,用金丝蚕布裹着,柔软而舒适。
柳红枫几乎陷在这张软垫里,背倚着厢身,双臂抱在胸前,两只脚高高抬起,架在车衡木上,脚后跟垫着凤尾雕饰,不住摇晃。
风声鹤立,将他的衣摆吹拂起,几乎和滇红色的车盖融为一体。
虽然马车是借来的,但他打心眼里觉得这车子和自己很是相称。
他对自己的模样很是满意,嘴里的柳叶哨时不时吹出一声响动。
除了风声,脚边还有哗哗的水声,是瀑布坠入深潭时所激起的冽响。他的马车停靠在瀑布上游,一处巨石遮蔽的山崖下方,泉水正是从此处的山根里涌出,顺着瀑布坠落,汹涌着汇入回川。
泉水叫做龙吟泉,巨石叫做龙头石。
龙头石弯曲的半穹顶,遮盖了半壁天空,马车就停在半月形的中央,仿佛巨龙的眼睛,煞是醒目,远远地便能一眼看到。
这正是柳红枫追求的成效。
段长涯的悬赏状一旦发出,势必会引来大规模的搜寻,为了争夺擂主之位,武林人一定会争先恐后地寻找两名行凶者,因此,两人绝不可能藏身市井,势必要避开人多的场所,往偏僻处来。而从昨夜两人犯案抛尸的地点来看,他们躲在附近的可能性最大。
柳红枫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从清晨到正午,他已等待了几个时辰,他远远地看到山下人头攒动,是武林人开始行动了。他估摸着到了实施下一步计划的时机,于是慢吞吞地放下双腿,和舒服的靠椅依依惜别,而后跳下车,转过身,一把掀开车盖。
华盖之下,柳千和金娥依偎着坐在一起,两人都被绳子捆着,动弹不得,口中塞了布团,说不出一句话,只能发出哼哼唧唧的呜咽声。
“我的小祖宗,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柳红枫大声道,“你们两个已经嚷嚷了整个早晨,是要把我的耳朵喊聋吗?若是再不停下,我只能把你们敲晕了。”
两人瞪大了眼睛,肩膀向后缩,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呜咽得更凶了。
柳红枫呸了一声,顺手从角落里掂起一根木棒,往金娥的后脑勺迎头砸去。
这时,柳千猛地跳起来,瘦小的身子像泥鳅似的扭动,扭脱了绳索的钳制。
他将口中的布团呕出,吐到一旁,而后一把抱住柳红枫的胳膊:“不许你伤我娘亲!”
说着,他埋下头,往柳红枫的腕上重重地咬下去。
“哎呦喂,”柳红枫匆忙招架,仍被咬出两条牙印:“反了你这小兔崽子,敢在我面前撒野,我看不如先把你扔进河里,免得你坏我的好事!”
说着,他一把拎起柳千的领子。
“放开我,你放开我!”柳千凭空踢打,将馒头似的拳头砸在柳红枫的身上。
柳红枫不为所动,提着柳千往水边走。
马车离潭水很近,柳红枫几步便来到潭边,口中发出狞笑:“小兔崽子,去跟龙王逞威风吧。”
说罢他松开手,在柳千的肩上用力一推。
柳千失了平衡,两条胳膊再空中胡乱画圈,背仰着跌入潭水,发出扑通一声,在水面上激起一片浪花,身影很快没入水底,看不见了。
柳红枫揉了揉手腕,低声咒骂道:“哼,我还收拾不了你吗。”
他回到车边,顺手把挂在车衡上的酒葫芦举下,仰头灌了一口,然后偏过头,向不远处的石头缝里抛了一个媚眼。
*
柳红枫当然不会真的对石头缝抛媚眼。
他真正的目标是藏在石头缝里的人。
方才他虽然瘫靠在座椅上,卸去了浑身的力气,但眼睛却依旧在转个不停,他已将附近的地势仔细观察一遍,山崖地势高耸,四周林木茂密,上方是龙头石,严严实实地罩去半片天空,背后是青潭水,和瀑布悬崖紧密相接,纵观八方,可以埋伏的地方实在不多,而他所看中的石缝,恰巧是最好的位置。
换言之,倘若他是段长涯,他势必会选择此处藏身。
可惜他是柳红枫,依照计划,他得留在明处扮演恶人。
转眼间,柳千激出的水花已经销声匿迹。日光抹过龙头石的边缘,好似利刃抹过一块磨刀石,被粗粝地打磨一番,变成一把尖刀,刺痛他的眼睛,使他全然看不见暗处的东西。
他虽看不到石缝背后的情形,但他相信段长涯是个遵守约定的人,一定会赴约而来,他并不太在乎眼睛里的景象,而是一厢情愿地笃信心中所想。在他的心里,段长涯一定能看见他,而且非得牢牢盯着他不可。
他可不会放过如此绝妙的机会。
柳千被他扔进水潭之后,金娥也做出剧烈的反应,在绳索的束缚下挣扎起身,做出飞扑向他的动作,无奈还没碰到他的手,身子便失了平衡,踉跄着跌向一旁。脸重重地磕在车门框上,刚好将布团磕出嘴外。
金娥重重地呸了一声,把凌乱的布团吐开,然后转向柳红枫,咬着牙关,一字一句道:“你这禽兽!你还我千儿——”
柳红枫摊开双手,道:“我不过扔了你一个娃娃,你肚子里不是还有一个新的吗?”
“你这披着人皮的鬼怪!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她愈是怒骂,愈是挣扎,便摔得愈是重,几度跌回地面,将华美的车厢撞得咣咣响。
柳红枫叹了一口气,上前将她搀扶起来:“姐姐,你可不能自寻短见啊,我下半辈子的飞黄腾达还指望你呢。”
“你这个——”
没等金娥说完,柳红枫便抬起左臂,以手为刀,往她的后颈上击去。
金娥眼皮一翻,便瘫在柳红枫怀里不动了。
柳红枫摇了摇头,一只脚迈进车厢,将她横抱起来,放回绵软舒适的座椅上。
他一面做,一面在心中暗想——我可真是穷凶极恶,丧尽天良,猪油蒙心,禽兽不如。
想到此处,他不由得对自己的演技生出几分钦佩,于是又偏过头,往石头缝里抛了一个媚眼。
若是石头长了眼睛,此刻一定被他恶心坏了。
可惜石头看不见他的凛然英姿,倒是石头背后的树丛里一阵窸窸窣窣,从黑暗中缓缓走出两个人来。
这两人高矮悬殊,并肩时活像是一对父子。
柳红枫的心不由得悬了起来。
他迎上去,扬起嘴角,躬身拱手道:“我等了几个时辰,可算等到两位贵人了。”
这话倒不是逢场作戏,而是他发自内心的感慨,从日出到午后,他卖力地演了几个时辰,驾着马车辗转了一大圈,才总算等来了这个时刻。
对面的矮子眯起眼睛,用狐狸似的目光打量着他,口中发出全然不似小孩的粗粝嗓音:“我怎么不记得在哪儿见过你,更不记得与你有过约定。”
柳红枫依旧面色和煦:“实话实说,我这个人不仅耐性比别人好,脸皮也比别人厚,我是不请自来,特地想与二位贵人做生意的。”
“什么生意?”
“生意就在这车里。”
他回身掀开厚实的车帘,露出金娥的半张脸,双眸紧闭,嘴唇微张,昏迷中露出痛苦的神色。
对面的高个子立刻睁大了眼睛,迫不及待地唤道:“娘亲,我的娘亲——”
“慢着,急什么,”他身边的人将他迈出一半的脚踹回去,随后转向柳红枫,慢条斯理道,“这生意委实不错,但我们兜里可没有银子。”
柳红枫摊手道:“与贵人做生意,岂能用金银俗物当筹码,二位放心,我一枚铜钱都不会收受。”
“那你想要什么?”
柳红枫抬手往高个子的方向指去。
“我想要他手里的霜华剑。”
*
听到霜华剑三个字,无讳的嘴角微微抽动,脸上露出些许意外之色。
柳红枫凝着他的脸,口中不紧不慢道:“霜华剑当年名誉天下,是为稀世少有的神兵利器,可惜随剑主一同归隐田园,被束之高阁,多年无人问津。我听说剑主的家中后来陡生变故,男女双双殉情而死,只留下一个未经人世的痴儿,裹带霜华剑逃了出来……”
他愈说愈慢,像是在等待对方的回应。
无讳冷笑了一声,道:“你猜得不错,这个痴儿就是不忌。”
柳红枫往那高个子脸上瞥了一眼,很快收回目光,道:“神兵利器乃江湖纷争之源,你的朋友不问世事,也不需要这样一件俗物傍身,不如将他让给我,各取所需。”
“若是他不给呢?”
“那我只能退而求其次,请下二位的项上人头,陪我去擂台走一趟了。”
无讳眼神一凛:“你也想要我们的命?”
柳红枫耸肩道:“岂止是我,今日瀛洲岛上的人都在窥觑二位的性命,二位可是真正的贵人了。”
“是你从中捣鬼?”
“贵人言重了,我一介三教九流之辈,哪有号令群雄的本事,是段长涯少爷发了话,谁能将二位项上人头奉上,便将武林大会的擂主之位拱手相让,虽说这个位置远远比不上霜华剑稀贵,但我既然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柳红枫的语调甚是轻快,甚至透着几分委屈无辜。
无讳盯着他,缓缓问道:“你就这么有把握能赢?”
柳红枫迎上对方的视线,缓缓答道:“你不妨试一试。”
四目相接,少顷过后,无讳率先移开了目光,摊开双手道:“不试了不试了,成交。”
说着,他回身到不忌身边,从同伴的腰间抽出佩剑,向前一递:“喏,区区一柄剑而已,你拿去吧。”
柳红枫从未见过霜华剑的真容,聚精凝神打量对方手中的剑鞘,只觉得表面的雕饰繁缛,金丝纹路错综复杂,使人全然参不透个中名堂。
他上前几步,伸手去接。
接过剑柄的时刻,他感到沉甸甸的重量压进手心。
他心下一沉,即刻抽剑出鞘,然而,跃入眼帘的并非轻薄锋利、如霜似雪的神兵利器,只是一把普通的钢刃。
他猛地抬起头,只觉得眼前一阵冷风行过,像是一只看不见的尖爪撕开空气,不偏不倚地吻向他持剑的手腕。
电光火石之间,他仿佛已看到血光四溅,断肢离身的情形。
*
神剑无形,厉在迅捷。
习武之人都明白,越是名兵利器,越与活物近似,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性情,时而乖顺,时而桀骜,全凭御剑之人的悟性而动。
轻与快是霜华剑与生俱来的两种性情,驭使它的奥秘就根植在不忌的身体中,即便从未有人传授与他术法套路,但他却像天生会使用手脚一样,懂得如何将这柄剑化为己用。
他已认定柳红枫是自己的敌人。
他的剑随心而动,将锋芒转向柳红枫的手腕。
白皙的手腕看上去格外细瘦,骨节凸起,经络分明,盖在朱红色的袖口下,好似一节新鲜的莲根。
霜华剑连水流都能够斩断,更何况是树木根茎一般细瘦的血肉之躯。
不忌以为自己就要得手了,他甚至扬起嘴角,露出孩童般的笑容。
可他没有看到血光,只是等来了两声脆响。
第一声来自脚边,是假冒的霜华剑从柳红枫手中滑落,坠地时所撞出的声响。
第二声则来自头顶,不知从何人手中射出的箭簇,以锐不可当的气势贯入他和敌人之间。银斑从空中划过,好像一只锐利的眼突然张开。这眼绝非寻常,竟连无形的霜华剑也能勘破。
银斑不偏不倚地打在剑上,使利刃从柳红枫手上错开,斩了个空。
不忌露出惊慌的神色。
他虽然天生懂得驭使霜华剑,但也不过只是懂得如何用它出招杀人。迄今为止,但凡看过他出剑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够从他身边活着离开。
正因为如此,当他第一次遭遇挫折,被羽箭轻易击破,他便彻底慌了神,转向无讳,问道:“大哥,怎么会这样?这是为什么?”
无讳没有开口,替他回答的是另一个冷清的声音:“绝世名剑又如何,既入江湖,岂能常胜无败。”
冷清的声音来自山崖的上方。
一个黑白分明的影子从龙头石上现身,纵身跃下,飘飞的衣袂遮去了半片天光。
柳红枫这一次真的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加掩饰的惊色——甚至比霜华剑切中手腕的前一刻还要惊讶。
他抬头远眺,只见龙头石上方的岩壁陡峭高耸,近乎垂直的表面上果真有一些凹凸不平的坑洼,果真能够藏下一个人。但岩壁四周全无遮拦,一眼便能纵览全貌,那人必须得像壁虎一样趴在凹出,一动也不动,才能骗过旁人的眼睛。
一言蔽之,那里实在是最糟糕的埋伏场所,偏偏却被段长涯选中了。
柳红枫再一次感到自己与段长涯的差异,两人思考与行动的方式实在差了十万八丈远。
可惜自己那几个花了心思的媚眼算是白抛了。
他摇头叹道:“哎,我欲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段长涯落在他面前,歪头露出困惑的神色:“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柳红枫:“我也没指望你能明白。”
段长涯:“……”
谁说江湖无常胜,若是比试不解风情的程度,段长涯绝对所向披靡,四海八方无人能敌。
柳红枫攒了满腔怨怼无处排解,只能把怒火发泄在无讳的身上:“你这个人怎地如此奸诈,说好了要与我做生意,却用假的霜华剑愚弄我,你的气量恐怕还没你的头顶高。”
无讳也怒道:“是你诈我在先,你的心思恐怕和你的脸一样油滑浮夸。”
柳红枫道:“我的君子之道只留给真正的君子,绝不会留给你们这些残害无辜的渣滓败类。”
无讳不再与他争执,只是偏过头,低声道:“不忌,我们走。”
“你们别想走!”
第三个声音喝止了他。
这声音与段长涯的口吻截然不同,中气十足,饱含愠怒的情绪,竟如河东狮吼一般响亮。
无讳和不忌转过头,看到一个青衫的年轻人正站在他们背后,摆出迎敌的架势,断去了他们来时的退路路。
竟是方无相。
柳红枫瞧见来人,喜出望外:“方兄弟,多亏你的线索,我们才能抓住这两个败类的尾巴!”
随着柳红枫的话,车盖被一只纤手撩开,是金娥的手,她竟已苏醒过来,并摆脱了满身的绳索,重获自由。她当然并不懂得武艺,之所以能够挣脱束缚,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没有被捆住,更没有昏过去。
与此同时,清冽的水潭中冒出一串气泡,柳千的脑袋从浪花深处钻了出来,两只手熟练地划过水面,攀住水边的岩石,像猴子似的撑着石面翻身出水,又像狮犬一般抖了抖头上的水珠,快步汇入方无相身后的人群。
方无相身后跟着十几人,皆是东风堂的年轻学徒,他们昨晚没有服侍方无相洗澡,省下来的功夫用来睡了一个饱觉,此刻正精力充沛,跃跃欲试。
无讳和不忌已陷入众人的包围。
不忌彷徨四顾,最后将目光落在同伴身上:“大哥,大哥……我们怎么办啊?”
无讳却勾起嘴角,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冷笑:“怕什么,不过十几人罢了,随我一同杀出去。”
像是为了回应他的话似的,跟在方无相身后的年轻女子搭箭上弦,引弓朝天,将一支羽箭射向空中。
她便是东风堂的精英弟子木雪。
她年纪轻轻便能得到宋堂主重用,当然不能只靠一张伶俐的嘴皮。事实上,她自幼习武,身法要比话语伶俐得多,通晓诸多精湛技艺,弓箭术便是其中之一。
她射出的箭簇也非同寻常,其名“鸣镝”,材料并非精铁,而是更轻更脆的瓷片,四棱上雕出四只镂空的洞,划破长空时发出清亮悠长的哨鸣声,声音好似搭上了双翼,一直传出很远。
在鸣镝声的指引下,更多的人往龙吟泉的方向集聚而来。
无讳看了一眼远处市井间攒动的人头,咬了咬牙关,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只银镖,抬手一掷。
银镖划出一条诡异的行迹,瞄准的既不是身前的段长涯,也不是身后的方无相,而是身边驭车的骏马。
骏马颀长的脖颈被银镖射中,当即惊起前蹄,意欲奔走。它背后的车身也随之后倾,华盖下的帷帐剧烈摇摆。
金娥被晃得失了平衡,跌倒在地,双手牢牢地攀着厢门。下一刻,马车猛地向前冲撞,突如其来的速度几乎将她甩出车外。
她不禁惊叫出声。
“当心!”柳红枫飞身纵起,身形擦过疾走的骏马,落在车盖下方,将金娥拦腰抱住,借着马车的动势将她抱出车外,向后退开少许,两人一起落回到地面上,“金娥姑娘,你还好吧?”
金娥惊魂未定,攀着他的手臂点点头。
人虽已平安,马车却止不住向前猛冲,瞬间便将方无相背后的人群冲开。
方无相站在最近处,却无法对那可怜的牲畜下手,只能任由马车从身边擦过。
“不忌,快走!”无讳在同伴的背上重重一拍。
不忌如梦初醒,跟在马车背后,发足狂奔起来。
“休想逃!”段长涯高声喝道,当即振剑出鞘,一人一剑蓄势待发。
然而,身形不足三尺的无讳却稳稳地站在他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
段长涯垂下视线,望着面前的矮人,脸上浮现出几分惊讶之色。
这人的身高只及常人一半,身形也不甚稳固,手中拿着一并陈旧无奇的匕首,摆出迎击的姿势,只可惜他从头到脚尽是破绽。就算比上一百次,他也没有一次能当段长涯的对手。
可他的眼底却没有半点迷茫,甚至连恐惧的苗头都不露一丝。
他是那么坦荡,那么大义凛然,与他相比,段长涯的神色反倒像是真正的恶人。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无讳盯着段长涯的眼睛,开口道,“你若以为我冷酷无情,会将朋友置于不顾,那你就大错特错了,直到我死在你剑下之前,我都会护着他。”
段长涯没有与无讳多说废话,他并不在乎自己的举止像个恶人,因为善恶在他心中自有明辨,他无需征证,只管践行。
声未落,剑已起,不过花了转瞬间的功夫,便已逼近无讳的面门。
这便是段长涯引以为傲的快剑。
他的剑只能是快的,因为这剑影便是他的心影,剑迹便是他的心迹,他要挥剑斩尽天下之恶,便一定要有天下最快的速度。他为自己择了一条艰辛的路,在这条路上,他须得永远锋芒毕露,永远不倦不怠,不折不挠,只要天底下的恶行一日不灭,他的剑便永远不能停歇。
任何武林精英做了他的对手,都要为他留出几分敬畏,更何况是一身半吊子三脚猫功夫的无讳。
无讳的速度慢得好似蜗牛,他的动作繁缛,透着一股急迫之意,但匕首却毫无准头,屡屡刺空,他根本不曾潜心修武,徒有外势,并无内劲,招式虚渺好似穿堂风。
三招之内,他的脸上便多了一条长长的疤痕。
疤痕从额头起,顺着鼻梁割过下颚,鲜血涌出,好似阴沟里的泥浆,使他原就脏皱的脸变得更加丑陋。
段长涯侧刃抽臂,剑锋如惊雷一般擦过,挑中无讳的手腕。
无讳手里的匕首铿然落地,血花在空中甩出一道鲜红的痕迹。
方才那一招,段长涯已挑断了他的手筋,此刻别说是持刀,就连一条虫子他也捏不动。
可他却依旧没有倒下,没有让开,依旧用已经无法握紧的拳头胡乱挥舞,活像是垂死挣扎的跳蚤。
他的一举一动没有一个逃得过段长涯的眼睛。
但他身上有一种东西,那种扎根在更深处的愤恁和哀怨,以及两者长久纠缠所生出的决绝执念,段长涯不论如何也看不透。
无讳已被锥心刺骨的痛觉淹没,痛得几乎无法思考,可是在一片绝境之中,他的心底竟生出欣然的快意。
他去过比眼前更加深重的地狱,那一次他遭受背弃,众叛亲离,这一次他却心怀挚情,为护人而割舍。同样的疼痛在不同的情境下,竟会带来决然相反的感受。
他不奢求有人懂,世人永远也不会懂得他。他深知自己的恶处,他的心魄早已变得漆黑,死后注定要堕入地狱继续忍受罪业焚熬。然而,并非所有的挚情都源于善,就像并非所有的花木都喜爱阳光,有些种子只在阴暗处生根,在淤泥里抽芽,在污垢中绽放。习惯欣赏美的眼睛,永远也看不到它们的存在。
美有千般雕琢,万般修饰,如雾中花,水中月。丑却是单纯直接的,不掺杂半点虚假。
他向背后草草投去一暼,无奈眼帘被鲜血模糊,已看不清不忌的影子。
下一刻,他的膝上一痛,双腿霎时间失了力气,原地跪了下去。
段长涯纵剑一抹,将他的两条腿筋一齐挑断。他像是被折断翅膀,斩断脚爪的乌鸦,坠入深深牢底,再也无路可逃。
——正与那些被他逼上绝路的无辜女人一样。
天地如囹圄,善者也好,恶者也罢,都不过是这苍茫人世间的囚徒,不论出走多远,都永远难以摆脱宿命的禁锢。
*
不忌一样没能逃开。
他被人拦住了去路,眼睁睁地看着马车扬长而去,跌跌撞撞地钻入不远处的树丛。而他甚至没看清拦路人的动作,肩膀便挨了结结实实的一击,踉跄着退回包围圈内。
是那个青衫的人,昨晚曾在回川河畔打过照面,昨晚此人像傻瓜一样呆滞,此刻却突然变得异常强悍,他的手里甚至没有兵刃,单凭一双拳掌,竟能使出媲美刀剑的力量。
不忌高喊着冲上前去,挥舞霜华剑,往对方那双恼人的手掌上斩去,可他的剑屡屡扑空,好似笨拙的猫犬追逐灵活的飞鸟,就连影子也追不上。倒是胸口又挨了重重一掌,当场便呕出一口鲜血。
他看不穿对手的身法,更参不透对手的心境,只是感到怒火中烧,原始而单纯的愤怒好似一团烈焰,灼烧着他的心脾,他喝道:“你算老几!你凭什么打我!我要告诉娘亲说你欺负我!”
不忌就像个骄纵而任性的孩子,瞪圆了双目,狠狠凝着方无相的眼睛。目光相触的刹那,方无相竟瑟缩肩膀,将递出一半的劲力生生压了回去。
他竟不敢再度出手。
只因为对面的视线太过无辜,太像一个受伤的孩子,使他的拳头迷失了方向。即便他的心中一清二楚,面前这个愚昧糊涂的人并不是真的孩童,而是杀害无数妇孺的元凶。他心知肚明,可身体却先于头脑缴械投降,他不知自己何时变得如此软弱,如此不堪一击,汹涌的涩意在胸口积聚,使他的喉咙深处泛起一阵腥苦。
孩童似的心神与野兽相近,虽无城府,却异常敏锐。不忌捕捉到方无相瑟缩的刹那,喜上眉梢,当即乘胜追击,将霜华剑刺向前来。
方无相猛然惊醒,撤身后退,然而他还是晚了一步,他眼睁睁地看着不忌高大的身影压向自己,近乎透明的刀刃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变幻莫测的光,直取他的下喉。冰冷的寒意贴上肌肤,像毒舌的信子一样令人胆寒。
身边一抹芳影闪过,恰到好处地拦在他的面前。
来人手中持着两根细而长的芒刺,一横一竖,交错成十字的形状,恰巧将霜华剑的剑锋抵在字心。双芒一抹,便将利剑挑了回去。
一个清朗的声音道:“方兄弟,你怎么发起呆来。”
方无相定睛一看,出手的正是昨夜为自己安排住处的木雪,他答道:“对不住。”
“没关系,”木雪一面在他身前站定,一面冲背后摆手,“堂主要我好好辅佐你,如今是我表现的机会了,这厮残害我同胞,看我怎么收拾他。”
不忌看清来者是个女人,张开了嘴巴,脸上浮现出几分痴色,怔怔地望着对方,问道:“……娘亲?”
木雪露出怒容:“鬼才当要你娘亲,看不出本姑娘还青春年少吗?”
她将一双峨眉刺转了半圈,稳稳地握在手里,锋芒对准前方,冷铁泛着清冽的光,与她水蓝色的衣袖交相辉映。
方才她将这双兵器藏在袖底,不曾彰露,她也藏身在男子扎堆的人群里,毫不起眼。但此时此刻,她的神采奕然,咄咄逼人,在场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敢小觑她的本事。
柳红枫也在一旁看着,一面将金娥护住,一面低声道:“看来用不着我出手了。”
金娥攀着他的胳膊,问道:“你能看出她有胜算?”
柳红枫点头:“这位姑娘绝非等闲之辈,单凭方才救人那一招,便已胜过在场的九成人,东风堂虽为武林后起之秀,却是藏龙卧虎啊。”
他半是自言自语地感慨着,脸上露出兴致盎然的神色。
金娥又问道:“那你们两个谁更厉害?”
柳红枫一怔,微微笑道:“我倒也想问问答案。”
两人的话音一落,只听一声锐响钻入耳朵,是利刃撕破血肉的声音。
转眼间,木雪手中的芒刺已经洞穿了不忌的前胸。
*
山崖上的路只有一条,名为穷途末路。
不忌低下头,望向自己的前胸。原本坚实挺拔的躯壳被穿出一个大洞,灼血正从其中源源不断地涌出,将伤痕累累的衣衫染得津湿,许是这血势来得太过凶猛,甚至将痛楚远远挤在后面,在痛觉姗姗来迟之前,不忌的脸上仍带着木然的神色,目光彷徨游走,仿佛尚且置身梦境,不清楚周遭发生了什么。
他的梦太长了,一睡便是二十载,家园破落,亲族凋零,而他却从未曾真正融入这人世,出生时如此,入狱时亦然,直到此时此刻,依旧在梦的边缘彷徨。
他吐出一捧血沫,缓缓抬起头,用嘶哑的声音唤道:“……娘亲……你在哪儿?”
木雪触上他的视线,当即皱起眉头,撤回沾血的芒刺,用力一甩,在地上甩出一条断断续续的长线。
她像是厌极了这猩红的血,恨不得将它们甩得远远的。末了,她将燃烧的怒火泼向对面的不忌,冷冷道:“若不是嫌你的血太脏,我就该刺穿你的肚皮,让你也尝尝开膛破肚的滋味!”
“我的……?”不忌的手指颤抖,慢慢落在腹间,垂下头道,“我不行的,我的肚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是个废物……”
他的口吻如此黯然,他的悲伤没有半点虚假。
木雪也怔住了,她自幼拜入东风堂,在森严的规矩中勤勉度日,从未与疯子打过交道,面对这人的狂言与痴态,一时竟有些无措。但她很快觉察到身后愈发聚集的视线,方才被她的鸣镝所召来的江湖人已纷沓而至,越过龙吟飞瀑,登上这片狭窄的山崖,只为见证两颗人头的归属。
她胸中涌起一股热意,促使她挺直肩背,横眉冷指:“少跟我装疯卖傻,这世上恶有恶报,是你多行不义,就别怪我手下不留情,众目睽睽之下,我绝不会饶过你的!”
她实在不必再宣告一次,因为她的对手早已无力反抗,踉跄了几步,高挑的身子向左侧一歪,狠狠地摔倒在地上,
段长涯刚好撤剑。
他连撤剑都是极从容的,任凭血光四溅,却没有一滴沾上他的白衣。
他侧目低暼,确认倒在地上的侏儒已被他挑断手脚筋络,全无逃脱之力,这才将长剑撤回身畔,踱步去往另一处战场。
在更靠近水边的地方,木雪的脚边倒着另一个凶犯,而方无相站在木雪身侧,拳头紧紧地攥着,眉目拧成一团,整个人像是一条拉满的弓,以极紧张的姿势绷着。
段长涯停在他身边,问道:“你来自古寺蓝田?”
这开门见山的问法好似一块石头砸在弓弦上,激起一通激烈的嗡鸣。方无相也被嗡鸣声冲得昏了头,脸上依次闪过惊讶与茫然,隔了一会儿才出声:“是的……你怎么知道,莫非你曾去过?”
段长涯摇摇头,答道:“我不曾到访,但你所使的是蓝田寺无相功。”
方无相猛地一惊,睁大了眼睛,将牢牢绞紧的手指短暂松开,举到眼前凝视着,仿佛凝着一双陌生人的手。
他虽苦修十年,但从未出过寺门,两耳不闻窗外事,竟连自己所修功法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的视线缓缓抬起,从自己的手挪向对方的脸,缓缓问道:“莫非无相功很有名吗?”
段长涯道:“赫赫有名,如今蓝田寺已毁,没想到世上还有无相功的传人。”
一个“毁”字落进耳朵,将方无相的心绪撞得七零八落。他的喉结滚动,却没有吐出字句,只是呆呆地望着对面的人。
毁,是消灭得彻彻底底,像一把火焚尽原上枯草,再无挽回的办法。主持方丈将无相功传授予他,将同样的名字留予他,而后离他而去,将他一个人留在这荒寂的俗世上。
段长涯的目光带着疑惑,淡淡问道:“你不曾杀过人吧?”
方无相又是一惊:“你怎么知道?”
段长涯道:“你的掌法精湛,一招一式无可挑剔,远胜过你的对手,但你出手前却犹豫不决。想必是看到他神色一片痴傻,于心不忍。”
“我……”
方无相难以辩驳,因为段长涯的话每个字都是事实,每个字都戳中他的痛处。
他天生便背着罪,所以害怕再背上更多的罪,他天生便是残缺的,可却在今日才迟迟发觉。他像是被剖开了心腹,望着埋在自己肤下的败絮和糟粕,慌乱无所适从。
他咬着牙关道:“……方才我理应出手,是我疏忽了。”
段长涯望着他,沉默了片刻,道:“仁慈是善德,只是不宜为恶所染,往后你还是避开纷争为好。”
方无相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转过头,望向匍匐在地上的凶犯。
不忌终于迟来地感到痛楚,可连发泄痛楚的方式都与旁人不同,他抓挠着胸口,像是要从伤处掘出什么似的,五根手指已血迹斑斑,仍旧不肯停下。
他口中喃喃道:“娘亲……求求你不要再打我了,我一定乖乖的,决不会离开你……我不想……不想变成爹那样……”
他的衣衫在挣扎中从身上滑脱,露出一部分肩背和手臂,他的身上布满的伤疤,都是鞭条抽打的结果,陈年累月,新旧相叠,旧伤已经褪成灰褐色,新伤溃糜腐烂,久久不愈。
就连木雪也不禁皱眉:“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奸杀生母,谋害妇孺,却偏偏可怜可悲,像个无助的孩子。
方无相怔怔地望着这人,好似望着一个难解的谜团,他想,世间之事是否常常如此倒错,如此混沌。他曾以为万般苦难皆为魔考,是他通往佛座前的物障。可现在连他的佛都已焚于火,已不复存在,他所见证的苦难还有什么意义。
或许人间万般苦难,在亘久的天地日月面前,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瀛洲孤岛上,前所未有的悲怆化作苍风,穿透他的胸膛。
他不是唯一一个措手不及的人。
这两个凶犯不仅模样怪诞,举止也极其异常,即便两人都失去了抵抗之力,一时间竟也无人近前取其性命。有的是出于恻隐,于心不忍,有的则只是想要多看一眼热闹。
瀑布水声依旧,幽僻的龙吟泉成了成了岛上最受瞩目的地方。
不忌侧倒在地上,七尺之身蜷缩成胎儿似的形状,面颊渐渐褪去血色,力量渐渐流逝,可他仍在呼唤着自己的娘亲。
他像是根本忘了,娘亲是如何鞭笞他又亲吻他,如何目含清泪地引诱他与自己交合。
他像是根本忘了,娘亲早已被他杀死,连带着腹中那个乱伦而来的生命,一同死在霜华剑下。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剖开妇人的身体,身体中的胎儿已初具人形,有着完整的手脚和浑浊的眼睛,他忽然想到,这个不成形的东西竟是他的亲生骨肉,却与他枕过同一处胚床,他做了一场噩梦,梦见它长大成人,成为世上的另一个自己,而自己被它扼住脖子,饱受折磨,奄奄一息。
世上不需要两个一样的人,所以,他非得杀了这个孩子不可。可当他拗断胎儿的腿脚,扼住胎儿的脖子,他又一次看到了梦中的情形。
原来他一直都活在梦里,他甚至分不清死去的究竟是胎儿,还是自己。
他像是根本忘了,他的娘亲再也不会听到他的呼唤。
但另一个人听到了。
被他称作大哥的人,他在世上仅存的亲人,正挣扎着爬往他的身边。
*
侏儒贴着地面爬行,活像一只蠕动的虫,矮小的身躯轧过碎石,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身后拖出一条长长的红线,是沾在石头上的血。
这虫已折断腿脚,遍体鳞伤,脸颊贴着地面,沾满泥土,在众目睽睽之下扭动腰腹,靠着仅存的力气一寸一寸向前挪。
在旁人看来,他的模样实在卑微到了极致,既可怜又可憎。
唯有与他一样堕入尘土,紧贴地面的一双眼,才能看清他脸上的神色。
他向蜷缩在水畔的身影爬去,脸上竟浮起几分喜色。原来是因为他所寻的目标也看到了他,撑开爬满血丝的眼,微微抬起头,唤道:“大哥——”
两个含糊的字眼,一声虚弱的呼唤,对他而言竟是无可比拟的慰藉。
他的嘴角勾起,勾出一抹笑容。
他终于爬到不忌身边,两人之间只隔了一条手臂的距离,但这段距离却使他再难逾越,他的手臂已经抬不起来,视线也渐渐变暗,他知道自己不剩多少时间可活。
他张开口,啐了一口,将裹着泥浆和血的碎牙吐出口外,随后用低哑的声音道:“不忌啊……是大哥不好,大哥骗了你,你的娘亲已经下了九泉,你在人间当然找不到她……”
“九泉……?”不忌艰难地睁开眼,在一片朦胧暧昧的记忆中,他仿佛窥见了父亲埋葬在河畔老树下的尸骨,他用颤抖的声音问道,“就和我爹一样吗……”
“是啊,就和你爹一样。”无讳答道。
不忌沉默了片刻,就在无讳以为他再不会开口的时候,他又问道:“那我也去往九泉,是不是就能找到她了?”
无讳先是一怔,随后点头道:“你可真聪明,没错,她一定在等着你去找她呢。”
不忌先是张开嘴,随后又咬住了下唇:“可是我怕她……再打我……再逼我将衣服脱光,做难受的事……”
无讳道:“你放心,她已和你爹团聚,得偿所愿,就不会再打你了。”
“真的吗?”
“真的,到了那儿你就真的自由了。”
不忌望着不远处的人,布满血丝的眼底竟渐渐浮起一片光彩,他扯起嘴角,舒展眉眼,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好似刚刚品尝过沁甜糖果的孩子。
若不是他的脸已埋进泥浆,他此时的样子,一定会使人忆起霜华剑主曾经的风华。
他伸出颤抖的手臂,缓缓地拿起掉在身边的霜华剑,用两只手托住剑柄,将剑锋调转,指着自己的脖颈,向喉咙处落下。
这柄剑是他最后的希冀,他想借助它去往爹娘身边,然而他实在太过虚弱,剑尖只是擦中喉结,便向旁侧偏开,他的手指一抖,轻若无物的薄剑便从他的掌心滑脱,磕在石头上。
越是轻薄的东西便越是易碎,这是人世间最简单的道理。霜华剑失去剑鞘的保护,剑刃与坚石相撞,发出一连串细小的破碎声,将他最后的希冀葬送。
他呆住了,一只手按在石头上,拼命地摸索,却只能摸到不成形的碎片。无数尖锐的棱角砥磨着他,将他的掌心割得鲜血淋漓。
无讳见状,用绵软得手肘缓缓撑着身子,转起头,目光在背后寻找,终于找到那飘扬的白色衣袂。
他用所能吐出的最响亮的声音道:“姓段的,我已使不出力气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最后帮他一次吧。”
段长涯垂下视线,凝着匍匐在地上的侏儒,沉默了片刻,迈开脚步,来到高个子的身边,随后再度举起手里的剑。
日光越过堆叠积聚的层云,越过隆拱如桥的山石,越过看不见的风,看得见的水,越过影影绰绰的活人和嘤嘤啼啼的冤鬼,越过生,越过死,一直落在他手中的剑上,为锋利的冷铁镀上一层璀璨的光华。
天极之剑,只诛有罪之人。
无讳眯起眼睛,望着那夺目一闪填满视野,下一刻,不忌的头颅便离开了身体,没有呻吟,没有哀鸣,仿佛没有经受任何痛苦。
降临于世却从未曾入世、疏离而短暂的、沾满鲜血的生命,就此走到了尽头。
段长涯转向无讳,问道:“你如愿了?”
无讳将目光从对方脸上移开,卸下浑身力气,重新匍回地上,道:“是啊,你快些动手吧,我已迫不及待想去九泉陪他。”
段长涯转过身,来到无讳身边,垂目凝着他,见他的神色一片陶醉,实在不像是在说谎。
“动手啊。”无讳见对方迟迟没有提剑,催促道。
段长涯仍站在原地,问道:“你又是为了什么理由而作恶?”
无讳冷冷道:“笑话,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段长涯尚未作答,一旁的木雪抢先开口,愤愤不平道:“你这厮好生狡猾,死到临头还想占便宜不成。”
无讳这一次真的笑出了声:“我狡猾?是你们太蠢了吧。”
“你——你不怕我折磨你?”
“我连死都不怕,还怕区区折磨?”
他的话果真不假,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一个没有多少时辰可活的人,旁人又能耐他何。
他像是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陶醉于这场无需舞刀弄剑的胜利,就连精神也比方才抖擞了许多,饶是重伤在身,脸上却浮起一抹从容的笑意。
木雪被他气得直跺脚。
段长涯也皱起了眉头。
这时,第三个声音响起:“巧了,你不告诉他,正好把机会让给我,我已经半天没和他说过话,心里痒得很。”
段长涯偏过头,唤出来者的名姓:“柳红枫?”
“是我,”柳红枫立刻用响亮的声音答应,“我来告诉你他是谁,他是瀛洲岛上的死囚之一,不过在被投入天牢之前,他并不算武林中人,而是为东风堂采铁开矿的石工。”
“石工?”
“你仔细看,他的指甲缝里还残留着褐红色的灰,只有铁锈才会泛出那样的颜色,只有日久经年地发掘,锈灰才会钻得那么深。我听说采铁用的矿井常常掘地百尺,有些地方太过狭窄,常人是进不去的,工头们都喜欢雇佣像他这样的侏儒,因为只有侏儒才能钻得更深。”柳红枫说完,将视线转向无讳,问道,“怎么样,我说得没错吧?”
无讳翻了翻眼皮,道:“算你有见识。”
柳红枫并未理会他的话,只是不紧不慢道:“我还听说南疆的矿山常常地震,不久前有过一次坍塌,将整车的金银埋在井底,工头雇了一个侏儒去取,可惜那矿井位于地势陡峭处,是座立井,易进难出,那人虽完成了任务,却无法返还,后来他花了三天三夜,奇迹般地掘开一条窄道,才得以死里逃生。”
无讳的神色起了变化,原本傲慢得意的脸上渐渐失去笑容,眼睛迷成两条线,眼中像是覆了一层阴霾。
柳红枫接着道:“这人逃生后,非但没有与家人团聚,反倒提着一柄烧得彤红的铁铲,将工头和一家人的脑袋全都砸开了花,带着满身血和脑浆被绑到官府,将县令吓得从堂椅上跌下来,这桩命案轰动一时。所有石工都知道了他的名字,说他是大勇无讳之人……你还真是给自己取了个好名号啊。”
无讳沉默良久,终于开口道:“……是他们骗我下去的,我下去之后才知道,竖井底下根本就没有出口。我扒着墙,听见我的兄弟姐妹聚集在外面,把我搬出去的金银与工头瓜分干净,你知道那矿坑里有多热,多闷吗,简直就像是阴曹地府。我连阴曹地府都去过,还在乎杀几个人吗?”
说到此处,他低声冷笑,不知是在嘲笑被他砸烂脑壳的人,还是在嘲笑他自己。
柳红枫也轻笑了一声,道:“我已看出来了,除了自己之外,你谁也不在乎。”
无讳被这轻慢的口吻惹恼了:“我的兄弟姐妹嫌我是累赘,早就想要我死。我变成鬼去索他们的命,难道不该吗?”
*
谦卑之人或许会彼此欣赏,生出惺惺相惜之情,但轻慢之人一定会互相厌恶,恨不得踩烂对方的脸。
柳红枫已清楚地感到无讳对自己的厌恶。
好在他的脸皮足够厚,就算对方真的将脚踩上来,他多半也不会放在心上。他接着问:“你的兄弟姐妹或许该死,但瀛洲岛上未出世的孩子也该死吗?”
无讳没有做声。
柳红枫又伸出手,指向一旁身首异处的尸体:“他不过是个可怜的痴儿,难道他也该死吗?”
无讳已懒得再抬头争辩,只是平躺在地上,翻着眼皮道:“你怪我教唆他?你以为是我害了他?”
“看来你还有几分自知之明。”
“是又如何?像我们这样的人,行善也好,作恶也罢,就像蚂蚁爬上爬下,根本微不足道,我只是不想让他死得太孤单。”
柳红枫勾起嘴角道:“你从没死过,怎么知道自己不会死得很孤单?”
无讳怔了一下,但很快冷笑出声:“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吓我,你想让我后悔?门都没有,我偏不后悔。”
他期待着柳红枫的怒言反击,可后者只是将袖口抖了抖,脸上带着索然无味的倦意,道:“无妨,你大可以执迷不悔,只是莫要忘了,等你们两个到了九泉之下,不仅他会与父母团聚,你也要与你的兄弟姐妹团聚了。”
无讳沉默良久,终于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咒骂:“……呸,连死都躲不开这晦气。”
他阖上双眼,卸下浑身力气,狂妄不可一世的脸上终于流露出几分怅惘。
柳红枫将袖口展平,旋即侧目望向身边人,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长涯,你可满意了?”
段长涯愣了一下。
柳红枫解释道:“你若还有没问清楚的,还有想问的,尽管告诉我,我有的是办法让这厮开口交代。”
段长涯保持着呆愣的神色,微微皱起眉头,眼中的茫然一闪而过,很快被另一种极为克制的情绪所取代。
——嫌弃。
柳红枫凝着对方看了一会儿,将双手一合,道:“看来是满意了,不枉我一番唇舌。”
很显然,段长涯已经满意得说不出话来。他用行动代替语言,再次提起剑,让日光盈满锋芒,如飞瀑流泻一般,刚好倾注在侏儒的上方。
光掠过眼睑,使柳红枫感到一瞬的错愕。
他清晰地意识到,这个人就要死了,可他的心底却生出几分不合时宜的怜悯哀丧。
众生皆苦,无人不冤,他终究还是说了太多废话,他多说一句,这人的苦难便多袒露几分,他的舌头掘地三尺,掘开的却也是自己脚下的土。
然而,在他迟疑的时候,段长涯的剑已经动了。
长剑一起一落,干脆地斩断了侏儒的脖子。
这是今日里段长涯斩落的第二颗人头,顺着地势滚到坑洼处,碰巧和第一颗人头撞上。它们终于如愿跨过了最后一段距离。紧紧地贴在一起。
仅靠头颅分辨,全然辨不出它们高矮不均,聪愚有别,它们只是两具相似的尸骨,血泊汇作一片,渗入泥土,在变冷前交融在一起,不分彼此。
那实在是一副奇妙的景象。
柳红枫怔怔地望着,忍不住想,它们作恶无数,究竟会不会死得很孤单。
可惜它们永远也不会给他答案。
龙吟泉边,一时间无人作声,除了哗哗的水声之外,只有段长涯振剑弹铗的声音。
弹铗之声,清亮好似弦音,长剑上的血污被击成无数细小的碎末,纷纷扬扬地振落,好似大风拂林,落红遍野。
他的话不多,但剑声远胜过他的嗓音。
他举目环顾,用视线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瞩目。
他的左手边站着柳红枫、和被其护在身后的柳千与金娥。他的右手边站着方无相、木雪,以及追随二者而来的东风堂弟子,更远处则是被鸣镝声引来的江湖人,其中不乏来自五湖四海的陌生面孔。
段长涯用目光扫过每一个,而后开口道:“昨夜凶犯两人已于此处伏法,杀害太守与船夫的真凶,我也会查得水落石出。任何怙恶不悛、与武林为敌者,天极门决不姑息。”
他将剑尖轻轻点在水面上,让最后一抹残留的血顺着凛锋淌进泉水,而后他扬腕提剑,水花像是恋上了长剑的风华,随之一同漾起,在空中划出一条缠绵悱恻的弧,晶莹明澈,好似日轮的倒影。
随着收剑入匣的铮鸣声,段长涯前方的人群一阵耸动,隐藏在其中的天极门弟子从四面八方涌出,向他身边聚拢。他们为了追凶藏匿于人群,渗进每个角落,奔走整晚,此刻终于得以亮明身份,聚集到少主剑下。
这便是武林第一大名门的力量,势如潮水,聚则骇浪滔天,散则无孔不入。任凭你憧憬也好,憎恶也罢,只要你尚在江湖一日,便永远绕不开,躲不过。
段长涯在一片簇拥中转向身旁的友人,拱手道:“今日承蒙各位相助,天极门才得以惩治恶徒,依照承诺,武林大会擂主之席,理应归于各位所有。”
他的神色一片真诚,全然不像是在做戏。
方无相却率先摇头道:“我不是为了武林大会而来,更不打算争夺擂主的位置。”
木雪第二个开口:“我也不打算争,”见段长涯面露疑色,便撇了撇嘴,道,“你该不会忘了明日的擂主由我担当吧,好容易有个扬名立万的机会,我已迫不及待想要登台了。”
段长涯见两人神色坚决,便将视线投向柳红枫。
没等柳红枫作答,柳千抢先开口道:“这种好事你不用让给他,这个禽兽根本就没出力,不过扮了一次恶人而已,除了把我扔进水里,根本什么功劳都没有。”
柳千的身上还湿漉漉的,从头到脚滴着清凉的龙吟泉水。得亏他天生有一副好水性,才没有被冲下飞瀑。他只与柳红枫约好一同演戏唬人,但并未商议个中细节,被扔下潭水时心中全无准备,攒了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
柳红枫挑着眉毛,望向挡在自己前方的小鬼,慢悠悠道:“原来把你扔进水里也算是功劳,你的斤两倒还挺足,老实说,是不是最近太贪嘴,把自己吃重了?”
“呸,”柳千当即扭过脖子,狠狠睁他一眼:“你还有脸说,自从认识你这穷鬼,我一共才开过几次荤,吃过几顿肉,五根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嗯?”柳红枫一面扭过头,一面揉弄自己的五根手指,“哎呦呦,都是为了举你,害得我手腕好疼啊。”
柳千不再理他,转向段长涯道:“你若想感谢我,不如请我吃顿肉吧。”
“吃肉?”段长涯愣住了。
“对,你们天极门那般气派风光,厨子的手艺一定不错吧,最好还有几坛陈年美酒佳酿,好让我驱驱寒,暖暖身子。”
柳千陶醉地昂着头,摆出一副大人作态,小小的脑瓜里尽是不切实际的想象。徒留下段长涯面带困惑,傻站在原地不做声。
请客吃饭——如此司空见惯的人情世故,到了他的眼里,却比御剑弹铗还要困难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