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第二日狱卒们拖着早上的尸体出去了,从给他们送早饭的小狱卒神色来看, 他们应该是很高兴的。
林梓还明知故问, “什么事情让你这么高兴?”
“那个犯人, 他死啦!”
“喔?”
“白先生说他脸色发青,眼珠子差点瞪出来,是被活活吓死的,嘿嘿,报应。”
“可能吧。”
说实话, 林梓挺喜欢这孩子,他跟小才性子相反,小才乖巧听话,他就较为有活力。
如果他们两个见面, 应该能成为好朋友。
“还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一下。”他支着下巴说。
“你说。”
“你们中午就要被押送回都城了。”
“这个我知道。”
“那你们能活着吗?”
何槐“哼哼”两声, “放心, 我们死不了。”
小皇帝再厉害,也敌不过一介凡夫俗子, 反正肯定是弄不死自己, 他还有恋林梓癖……也不会对林梓动手。
“我不信。”小狱卒摇摇头,“你们要是没犯过什么滔天大错,为何还要被全国通缉?”
“这谁知道呢。”何槐摆手。
在牢里吃过最后一顿稍微丰盛点的午饭, 他们俩个换上更加沉重的手铐脚铐,被送到一辆大马车里。
对这种待遇林梓觉得还挺吃惊,他以为他俩个会被直接塞囚车里一路颠回去。
没想到还有马车坐,着实是个惊喜。
马车里面布置的东西也不错, 坐垫软绵绵的,坐着躺着都很舒服——如果没有脚铐手铐就更好了。
路途遥远,林梓估算这次也得走上半个月,但是到了第五天,他们带的食物就不够了,而且还迷了方向,一时找不到食物补寄,不得不在附近三里找些野山羊或者野兔之类的充当粮食。
但是无论怎样,他俩的食物倒是一直没断,护送他们的人没骂没打过他们,也不与他俩交谈,但会但他们自己找些话聊,林梓跟何槐唧唧咕咕够了,就听他们说说话。
第七天傍晚,他们准备在一条河旁边歇息。中间有经验的那个头头说,只要跟着河边,就一定能找到村庄,到那时候就可以吃点其他食物了。
在河边扎下营后,由七个人镇守原地,其余五个人找食物。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捉鱼当然是最方便的了。
那几个人在附近折了些树枝桠,用匕首削平,往水里叉鱼。
毕竟都是习武之人,年纪又不大,这种事对他们而言本轻而易举,奈何河流湍急,里面的鱼不大,又精又野,几个人忙活了一炷香功夫,就叉出两条巴掌大小的鱼。
烧火的那个少年瘪着嘴说,“就这两条小鱼,一个人都不够吃咧,火一烧就没啦。”
叉鱼的五个人尴尬笑了笑,其中一人说,“要不然我们在附近还是在打些猎物吧……”
“等一等!不用去!你们看,那里有好多死鱼,都飘着不动!”还眼巴巴看着那些小鱼的俩个少年突然激动地喊出声,剩余几个人全都跑到岸边去看。
正烤火的林梓歪着脑袋,眯着眼睛瞄了一眼,就是离岸边一尺远的地方,出现了好几条鱼,条条肥壮。
他看向何槐,何槐轻轻摇了摇头。
“等一等,河里怎么会突然出现死鱼?”他们的头头叫住他们,问道。
“我哪知道,反正咱们今天晚上可以吃鱼。”
“就是就是!”
“你们最好不要碰那些鱼。”林梓突然开口道。
他一开口,其余人都瞄向他,这几天,他们不理他俩,他俩也不主动开口说话,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呢。
上面派他们过来时,下过死命令,不得放走他,但也绝不能伤害他,只要他的要求不过分,还需要尽量满足他。
拨火的少年问他,“为什么?你不想吃吗?”
“但是那些鱼不可以吃。”
“为何?”他不解,“看着也没烂呀。”
曾经与野鬼争食的他们,即使知道肉是烂的,也要吃。
吃了才有力气活下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你们知道落尸鬼吗?”林梓反问道。
他摇摇头。
“落尸鬼是水中的精怪,也叫水尸鬼,水猴子。它们喜欢化为死鱼诱人来捕,越捞越多,一直到人筋疲力尽,然后它们会掀了渔船,将脱力的人拉入水中溺死。”林梓说。“可莫要因此丢去了性命。”
“不过是个传说罢了……”少年讪笑。
“但我是认真的。”林梓盯着他的眼睛说,“如果你不信,可以去试试。”
“哼,我还真不信了!”当即有人不服,脱下衣服往水里扑。
没见过如此耿直的,说干就干,居然都不带一丝商量!林梓一下子慌了,冲到河岸边,冲他招手“别闹了,你快回来!”
他手速极快,已经抓了好几条鱼了,还挑衅的跟林梓说,“今晚你就等着喝鱼……”
“汤”字还没说出来,突然感到自己的脚被东西给捏住了,他慌忙蹬脚,去死活睁不开那只捏自己脚脖子的手。
那手的温度冰凉刺骨,滑溜溜的,像是青蛙的皮肤……
难道那家伙说是真的!
他慌得把鱼全扔了,在水里拼命挣扎,岸上的兄弟着急地呼唤他,“你快上来啊,你怎么了?”
“他被落尸鬼抓住了!”林梓说。
“那我去救他!”其中一人作势要下水救他,但被林子拉住了,“别下去,落尸鬼的力气在水中是成年男人的几十倍,你下去只能是送死。”
“那该怎么办?”眼看他往水里越陷越深,几个兄弟急得都快哭了。
何槐这时候阴阳怪气的哼一声,“叫你们不听他的话,叫你们狂妄自大,知错了吧!”
“你!”
“把我手铐脚镣解开,我去救他。”
“怎么可能……”头头坚决不同意,上头的命令比天重,若是他趁着手脚链解开偷偷逃了,自己绝对是背负不起这个责任的,但是不知为何,身体却走过去,然后钥匙拿出来插/入孔眼中。
解开了手链脚链,何槐把衣服脱得只剩下内衫了,他冲林梓挤挤眼睛,纵身一跃,跳入水中。
姿势相当好看,落水非常稳,但溅了林梓一身的水花。
说来也奇怪,当何槐靠近他时,那只手居然松开了他的脚脖子!
“你没事吧,大兄弟?”何槐拉起他,带着他爬回岸上。
傍晚时分还是很冷的,冷风刮过来,身上凉飕飕的,不禁打了个冷颤。
换上干衣服,他准备跟何槐道个谢,去见他裹着外面衣服坐火堆一尺远的地方,而林梓手里握着一个树杈,树杈上挂着他的内衫——正在帮他烤衣服呢!
莫名有点心酸感是怎么回事儿?
心疼自己的那种。
烤干了衣服,他们在附近找落单的猎物。
林梓要求跟他们一起去,见他这副文弱模样,再加上沉重的手铐脚镣,其他的几个人不太愿意带他,但林梓说自己就出去找找药草,何槐身上沾了冷水,要是感冒了可怎么办,得以防万一。
头头想了想,同意了,如果他真有害自己这伙人的意思,就不会提醒落他们落尸鬼的事了。
“我把你手铐脚铐解开,你可千万别乱跑,这里有野兽,把你叼走了我可不管。”头头把压了他好几天的拘束给卸掉了。
丢掉十几公斤重的脚铐手铐,自己浑身上下都轻了不少,林梓伸胳膊蹬腿,手脚轻松的好像不是自己的一样。
身边几个兄弟似乎想开口,他挥挥手,知道他们想说什么?
向来跟他们一群糙汉子混,哪见过像林梓这样长的细皮嫩肉,说话也温声细语的人。
说句不好听的,他有点看不起林梓,觉得他跟小姑娘似的,在他面前连说话声音都不由自主放轻放慢,脚铐手铐拴他身上他肯定走路都走不了。
直白点,武力值相差过大,林梓只能被他摁地上捶……在他面前,林梓长个翅膀也飞不了。
林梓也没准备逃,其他人忙着堵兔子,他在他们附近这边看看,那边踩踩。
一伙人都觉得好笑,这春寒刚过,荒郊野岭的哪来的药材,他不过是借口出来转转罢了。
其中一人就故意高声问,“你不是要采药吗?”
“没有药呀。”林梓好脾气地应和一声,“你们的兔子抓了吗?”
“抓了,三只兔子还有四只山鸡,够吃了,你还有事吗?没事那就回去吧。”
“好。”
林梓走过来,双手并一块举头头面前。
他手腕白皙纤细,没想到一个男人的手腕能漂亮到这个地步,头头看得眼睛有点发直。
“怎……怎么了?”
“手铐脚镣……拷上去呀。”林梓手腕翻过来,故意把被手铐磨得青青紫紫的地方给他看。
他心想这人真是娇嫩……扭过脸不去看他。
“算了,看到你救我们的份上就不拷了,反正你也逃不掉……乖乖跟着我们回都城去,知道吗?”
“好。”林梓乖巧地点点头,眼珠子却狡黠的转了转。
他果然想的没错,这些人都是热血汉子,在他们面前示弱,很容易激起他们的保护欲。
乖乖回去?
不可能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