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回去时天色已经很晚了,炭火烧的正旺盛, 何槐衣服穿好了, 手铐脚镣也戴了回去, 见到林梓他笑眯眯地说,“跟着他们你找到什么好东西了么?”
林梓不好意思地扭了扭衣角,“没有呢。”
他这副小模样真是惹人怜爱极了,虽然知道这是演的,何槐还是愣了一下, 差点想跟他亲亲抱抱举高高……
在头头的眼里他这模样更适用,以至于烤个野鸡,他往他身上瞄了几十眼,眼睁睁见他偷瞄自家小道长的何槐气得自闭。
怎么办, 好想把他眼珠子抠下来。
野鸡味道本来就不错, 撒上盐巴, 会有种自然的鲜味,林梓看他们撒盐似乎很感兴趣, 自己也要试试, 他挪个位,看林梓把盐巴捏碎撒肉上。
烤好了肉,头头默默把鸡腿撕下来递给林梓, 见他受宠若惊接过的模样,心里有种莫名的满足感,就好像是自己把那个鸡腿吃一样。
但是林梓并没有把鸡腿往嘴里塞,而是拿着放火上又烤了烤, 他半只鸡都吃完了,林梓还没动嘴,憋了半响,说,“别烤了,再烤肉就老了,你快吃吧。”
其他人惊诧地瞄了眼老大,又低头默默啃鸡腿。
见他们都吃了,林梓温声说,“没事,你们吃吧,我不吃。”
“是不合胃口吗?”
“不。”林梓笑意加深,“里面有东西,不能吃。”
他这才感觉到自己手脚发软,“你给我们吃了什么鬼东西?”
“麻沸散而已,见效快,持续效果长,且没有副作用!你们放心吧,有火堆在,狼群不会过来的,你们也不会被冻死!”
“你……”他连张口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睁睁看着林梓从自己面前大摇大摆走远了。
前几天被抓走前,蔡大夫偷偷给他塞了包麻沸散——对于一个大夫而言,这玩意儿太常见了,他把麻沸散藏手里,混着盐巴一起撒肉上……
借着要找药材的借口跟着他们找药物也是故意的,就是示弱想骗他把自己手铐脚镣解开,再顺便查看地形。
林梓声音听着别提多愉悦了,“此处虽然荒凉但依旧有人踩过的小道,咱们顺着小道往前走,应该能找到人家。”
走到第二天正午,终于看到村庄的林梓总于支撑不住一屁股坐地上。
“不行了,我快累死了,又困又累的那种……”
何槐蹲下来,“来,我背你,咱们去找个好心人求住宿一晚。”
林梓撑着身子自己站起来,“算了算了,咱们走吧,找到休息地再说……”
期待越高,失望就约大,这村里的人非常排外,直接赶他们走,还说连猪圈牛圈都不让他们睡。
林梓一时间心情复杂。
就算让他们睡,他们也不睡呀……
最后还是个老太太心软,说村西边有个荒宅,他俩可以去那里歇息一晚,不过那个荒宅闹鬼,之前半夜有个醉汉路过荒宅,瞧见里面灯火通明,便稀里糊涂走进去看了看。
结果发现那宅子非常豪华,墙壁上到处挂着珍贵的字画,花瓶薄如蝉翼,夜明珠颗颗拳头大小充当蜡烛来照明。
说是奢侈真一点不为过。
他缓缓向二楼走去,二楼左侧有一个大房间,里面坐个大美人,相貌绝美,不过是个男的。第二日酒醒后醉汉回想起那美人仍是唏嘘不已。
何槐起了兴趣,“多谢婆婆,我们过去就歇息一晚就行了。”
“若是遇到什么不好的事,要立马出来知道吗?”
“知道知道。”
他俩又走了一炷香的功夫,终于找到了那间荒宅,破旧虽破旧,但屋子架子还在,占地面积又广,依旧可以看出昔日的荣华。
“就是这里了吗?”林梓走进去,里面更加破旧,断壁残桓,蜘蛛网结得一团一团的。
林梓累得说不说话,何槐是这样点评的。
“我感觉咱们出去睡泥巴地也比这里干净……”
“我倒是很想知道这里晚上不会变成原来的样子。”林梓对那个醉汉描述的金碧辉煌的豪宅,以及豪宅里的美人十分感兴趣。
“能不能看到,随缘,最好不要抱太大期望。”何槐在房子外面整了一堆木枝,说如果晚上见不到豪宅,就在外面围着火堆凑活过一夜得了……
天色渐渐变暗,荒宅还是原来模样等了俩个钟头还是没结果,他们俩个便放弃了,怕被冻死,他俩借着夜色到处找枝桠烧火。
等回来时赫然发现一堆残火后面竟然是金碧辉煌的大豪宅!
林梓有些不可置信地搓搓自己的脸,“真的出现了诶,咱们的运气太好了吧!”
何槐建议道,“进去瞧瞧?”
“好。”
把柴火放一块堆好,他俩走进宅子,如流浪汉口中所言,这里真是……金碧辉煌,地板都是金灿灿的,墙上字画全是珍品,珍珠、黄金雕刻的物件随处可见……
林梓看得眼花缭乱,“这里真是……”
还有一件事,有钱真好。
见识了豪宅,该去见识美人了。
老奶奶说她听流浪汉说他在二层楼左侧的大房间里……林梓和何槐就找了过去。
雕着精美镂空花纹的门板半开半掩,他俩尽量放轻脚步,掂着脚慢慢走上前,但他们还是被发现了。
“既然来了就过来吧,何必一副贼样。”
这话说得林梓真不爱听,他俩讪讪地走进来。
美人似乎正在梳妆,用精致的木梳一下一下梳着乌发,那背影,那姿态,有种说不出来的高贵慵懒感。
过了一会儿,他放下梳子,让林梓和何槐再走近点。
“你们看,我美不美?”美人微微偏过脸,冲他们眨了下眼睛,仅仅露一个眼神,也足以让他俩惊艳地倒抽一口气。
美人的相貌真的是一等一的好,眉目精致但不显女气,肤色白皙而不显病态,唇点朱砂,一抬眼,一低眉,尽显风情。
就是一见便惊艳地挪不开眼球,越看还越喜欢的那种。
像林梓这种相貌清秀的少年在他面前,就像是拿路边的一朵野花跟牡丹相比……
见他两个反应正如自己所预期的一样,他心满意足的看镜子,盯着镜子里自己的容颜感叹道,“真好看呀。”
林梓:“……”
这好看又怎么样,他都已经死了。
痴鬼常常因为痴迷于一物,甚至忘记自己成鬼的事情,还会耽误转生的时间。
“喂……”
“你就不能换一个好听的称呼么?”美人就是美人,声音都好听,一声娇嗔听得他俩骨头都软了。
林梓改称呼,“那个美人,你知道你自己已经死了吗?”
他微微一愣,仔细想了想,“哎……知道呀,我都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了!”
一百多年……
林梓心想你当初若是早点投胎,再活的时间久一点,我就不喊你美人,改称你“大爷”了……
“你知道我当初是怎么死的吗?”他突然问道。
“不……不知道……”
在鬼面前提它生死是一件很忌讳的事,林梓根本不敢问。
“我是自杀的。”他轻轻笑了出声,纤纤细指指向房间里的一口棺材。
“你们去把那个打开。”
林梓和何槐一头雾水地走过去,林梓心想等会儿要是把棺材打开了,万一是个僵尸怎么办。
棺材不知是用什么木头做的,闻上去居然有种说不出来的香味。
他俩一起用力,将棺材盖给推开了。
棺材里没有僵尸,而是一个美人,令天人惊叹的容貌,一见便挪不开眼。
林梓差点说不出话来,“这……这不是你么?”
棺材里正是他的肉身,也不知道这一百年来它怎么保存的,肉身没有丝毫腐败感,脸上甚至还有粉色的红晕,看着真跟睡着了一样。
他走了过来,身子伏棺材边上,手在尸体脸上暧昧地摸着,“可真美呀,对吧?”
你美,你说什么都是对的。
俩人麻木地点点头。
“我在二十岁时,花重金买了颗神药——也是毒药,它能让我片刻工夫便死去,但却能保我尸体永不腐朽。”
林梓不可置信地问,“你吃了?”
“为什么不吃?人生不过百年……不说百年,三十年后的我面目便会衰老丑陋。”
“这个只要是人都会经历的呀。”
“我才不要呢,我的绝世容颜是我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与其眼睁睁让它在我身上消失,还不如由我付出性命,将其保存完好。”
这还真是要为了脸,连命都不要了……
“真的,我盯着我的脸几百年都不会觉得厌烦……真的,我真的是太美了……”
林梓跟何槐面面相觑。
林梓说,“我好像知道它是什么鬼。”
是痴鬼,它痴迷于自己的容颜。
其实痴鬼是中国古代常见的十二类鬼之一。具书中记载,痴鬼的种类挺多的,有痴迷于情的痴情鬼,有痴迷于酒色财气的吝啬鬼、滥赌鬼、大烟鬼、风流鬼等,也有痴迷于琴棋书画、花鸟鱼虫的高雅鬼。
但是因为沉迷于自己美貌而无法自拔变成痴鬼……
林梓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更
可累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