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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莫许之跟着女佣到了厨房。

第10章
  莫许之跟着女佣到了厨房。
  这厨房他熟,他之前有段时间住在薛家老宅,除房间外来得最多的就是厨房,一眼就看出了这里的变化。
  变化倒也不大,就只换了些东西。
  他之前用的东西都被换成了其他样式的崭新的餐具,一眼看去,全都散发着金钱的光。
  女佣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朱红木箱。
  木箱不大,但花纹繁复大气,看着就很贵重。
  “莫先生,这些东西是先生送您的。”
  女佣将木箱盖子打开,露出里面装着的碗盘一类的餐具。
  陶瓷碗琳琅触目,价值不菲。
  莫许之了然。
  跟他之前想的一样。
  这些东西是他还在老宅里住的时候用的。
  现在他要走了,薛风想让他这些东西也一并打包带走,好给后来的沈乐腾位置。
  这些东西值钱,他正好喜欢钱,薛风应该还以为这是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盖子重新盖上,莫许之一只手揣兜里,接过木盒。
  木盒在女佣睁大的瞳孔中晃悠了几圈,几声闷响在厨房中听得清清楚楚。
  女佣心惊胆战地带着一手拿着木盒晃荡的莫许之回了客厅。
  李助理看到了青年手上的木盒,一推眼镜,只道:
  “都整理好了吗?”
  “好了。”
  李助理接过莫许之手上的木盒。
  “走吧。”
  莫许之慢慢跟在李助理后面。
  汽车重新启动,别墅消失在了身后。
  李助理载着莫许之到了薛风给他买的复式小高层的小区门口。
  正准备把车开进小区,莫许之让他把车停在路边。
  这里离小高层有很大一段距离,李助理帮着莫许之把行李从车里拉出,想要送他进小区。
  莫许之摇头,正巧一个电话打进来,李助理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接电话,眉头逐渐皱起。
  最终他还是走了。
  莫许之松了口气。
  这里本就接近市中心,一辆黑色林肯停在这里吸引足了视线,现在李助理走了,视线也少了不少。
  把鸭舌帽压低了些,他提着箱子进了小区,看着四周一模一样的楼房,略有些迷茫。
  他忘记薛风买的房子在哪里了。
  打开手机翻了几下,莫许之终于从他和薛风为数不多的聊天记录里找到了过户消息。
  把行李及其木盒放在只堆了一些各式箱子的房里,莫许之关上门,拍掉身上的灰,转身下了楼。
  重新站在下车的街道边,莫许之看着来往人流,揣着手站在原地,突然有些无所适从。
  有人从旁边经过,绕过他的时候碰了下他的肩膀,莫许之向后退了几步,站到一个无人经过的花坛边。
  对面CBD大楼的广告播完,又是一段采访片段,不少人都停在楼前抬头看着。
  是关于乐坛新晋天王杜闵胜的采访。
  大荧幕里的男人褪去了青涩,但张狂不减,一挑眉一动眼都透着一股狠劲儿。
  一旁的采访人在介绍着他的新歌《角落歌者》,说着《角落歌者》的傲人销售量和得到的各奖项,表情激动。
  莫许之收回视线。
  ——有点眼熟。
  前几天刚在酒吧里遇到过。
  他当时走得急,也没有问他最近怎么样。
  但是现在也不用问了。
  他几年前在小酒吧里认识了杜闵胜,现在几年过去,自己还是那个样子,对方变得认不出来,也是一个正正经经的歌手了。
  “你也喜欢杜闵胜吗?”
  一道声音从旁边钻出,莫许之转头,看到一个小姑娘站在旁边,她刚放下拍照的手机,眼睛亮晶晶的。
  这里刚好可以拍到CBD大楼荧幕的全景,她在这里拍了一会儿,看到站在她旁边的人一直望着荧幕,以为这人也是杜闵胜粉丝,就随口问了一嘴。
  莫许之把鸭舌帽压低了些,碎发从帽檐里溜出,遮挡住部分眼睛。
  “嗯。”
  小酒吧里那个闷声敲鼓的青年虽然又冷又闷,但的确挺可爱。
  小姑娘听见他声音先是一愣,之后眼睛一弯还想说什么,莫许之朝她稍稍点头,转身融入人海。
  穿着白色卫衣的青年的身影消失在了来往人流中。
  莫许之没想和小姑娘多说。
  刚才那个情况说不喜欢杜闵胜反倒麻烦,他不是杜闵胜粉丝,也不跟她一样喜欢杜闵胜,话说多了就暴露了。
  小女生眼睁睁看着莫许之离开,之后叹了口气,搓搓手,站在角落里就登录微博开始操作。
  小甜橙:#杜闵胜##角落歌者#
  今天在x商圈看到杜哥的采访,还遇到了一个眼睛超好看的哥哥!
  《角落》yyds![图片][图片]
  两张配图都主要是CBD大楼,只有第二张有露出被鸭舌帽檐遮住大半的青年侧脸。
  小女生编辑好文案,刚准备发布时,手机突然推送了一条消息。
  条件反射手指一点,她刚反应过来时,界面已经无缝切换了。
  推送的是一条热搜,讲的是有人在医院遇到了著名黑星莫许之。
  还配有图片。
  小女生眯着眼睛看了半晌,手指抖成帕金森。
  白卫衣休闲裤,还有蓝色医用口罩,唯一不同的是头上的黑色鸭舌帽。
  还都长得好看。
  她刚刚……???
  屏幕上的采访还在继续。
  记者连番问了好几个问题,杜闵胜表情都不带变,回答得一板一眼极其公式化。
  “那歌名《角落歌者》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跟之前不一样,杜闵胜这次没有立即回答。
  他眼睫向下微垂,表情略有松动,像是陷进了什么回忆里。
  “这是写给一个人的。”
  记者精神一振。
  有点东西!
  “很久之前,我还在酒吧里凭着感觉乱打鼓浑噩过日子的时候,他教我唱歌。”
  “他唱歌很好听,但从来没有在其他人面前唱过。他总是散场之后窝在角落里教我打拍子,教我认曲谱。”
  杜闵胜说着说着就停下了,记者等了会儿,之后不自觉问道:
  “然后呢?”
  “然后他就不见了。”
  “很多人说他平庸,但是我知道他唱歌好听,也很优秀。到那个跟他不符的地方教我唱歌或许也只是一时兴起,或许他早就忘了曾经有过我这样一个人。”
  “他或许根本不会听这首歌,”
  杜闵胜笑了下,“但那有什么关系。”
  “我只是想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在角落里,还有一个很优秀的人。”
  “他不能归于平凡,那我就努力变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