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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捞月

第120章 捞月
上午咖啡厅客人稀少, 说会儿话的功夫,便只剩燕玦与傅情这一桌,安静到落针可闻。

长久的沉默后, 燕玦叹了口气:“傅情, 你真的没有必要撒这种谎。我不相信你说的每个字,傅临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他绝不会杀人。”

像是并不意外的燕玦的反应, 傅情端起咖啡,浅浅抿了一口, 冷声道:“别自以为是了。你知道我哥为什么会进入娱乐圈吗?”

燕玦道:“他喜欢演戏。”

“是啊。他喜欢演戏。”傅情讥诮一笑, “他的演技一直很好,特别是对着你的时候。”

燕玦只觉可笑,他跟傅临相识相恋五年多,傅临的人品性格, 不说了解十分, 七八分总是有的。现在居然有人说傅临在演戏?图什么?

感情这事,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他很确定, 傅临是爱自己的。

“是啊, 我哥喜欢你, 但那又怎么样?”傅情继续道, “你们是不可能在一起一辈子的。当有一天,你发现他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轰隆一声,雷鸣炸响。

燕玦看向窗外,但见乌云蔽日,风雨欲来。

傅情不惊不动,柔声细语地讲述她的故事。

故事并不复杂, 甚至可以说简单粗暴得过分,却毁了她与她哥哥的一生。

就像傅临所提过的,他与妹妹原本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很早以前喝醉酒,掉进湖里溺毙。母亲将他们拉扯到七八岁时,与一个男人陷入爱河,男人嫌弃她的两个孩子是拖油瓶,在一个月黑风高夜,母亲丢下他们与男人跑了。

骤然成了孤儿的兄妹俩,被送进孤儿院。因为模样精致,三个月后就被一对年轻夫妻相中,成了他们的养子养女。

可惜好景不长,五个月后,养母怀孕,他们被送回孤儿院。然后他们又被一对中年夫妻领养,这次运气稍好,正常生活了三年。

直到傅情眼睛里被查出恶性肿瘤,需要极为高昂的手术费。中年夫妻只是普通人,他们哪里拿得出来?再三考虑后,他们决定把傅情送回孤儿院,傅临留下。

傅临自是不舍妹妹,与妹妹一同回了孤儿院。那孤儿院本就是私人性质的,见这对兄妹如此折腾,很是不喜,倒是借着为傅情募捐的名义,收了不少钱,傅情的手术费是一分都没看到。

小小的傅情每晚都在喊疼,脑子像快要炸开一样,满床打滚。傅临弄了止疼药给她,不过是治标不治本。

走投无路之际,龙爷出现在他们眼前,笑眯眯一副大慈大悲的样子。

单纯的兄妹俩以为等来了救星,却不知这是一个布满糖果与荆棘的陷阱,落进去只会满身伤痕,更痛,更暗无天日。

龙爷出钱给傅情治眼睛,然而肿瘤扩散,傅情的眼睛终究没能保住,光亮、色彩、一切景色,在她眼前通通消失。

她问自己的哥哥:“我还能看见吗?”

傅临说:“能。”

抱着这样的期望,他们在龙爷的陷阱里越陷越深。

龙爷出手大方,将傅临当成一只宠物豢养,总是喊他:“小兔子,小兔子。”

十几岁的傅临,皮肤白白嫩嫩,眼瞳黑如点漆,是让人一看就心生怜爱的长相。

再稍大点,龙爷按捺不住对傅临下手。直到三年后,傅情才从龙爷暧昧的言辞中意识到他对自己的哥哥做了什么,当即浑身发抖,恨不能立即拿刀剁了他。

但她不能,她只是一个眼盲的病人,她帮不了自己哥哥分毫。

傅临越来越阴郁沉默,为了妹妹的医药费,他选择忍耐。傅情积极配合治疗,一年后身体康复。她已经不指望复明,只想尽快为哥哥做点什么。

既然无法逃脱龙爷的控制,那就不逃了,终有一日,要将那些畜生一个一个全剐了。

杀人可没有那么简单,得先挑人练练手。傅情选中的第一人,是个小混混。

小混混调戏傅情眼盲,对她的身材垂涎欲滴,不禁动手动脚。傅情早就通知自己的哥哥,因此不慌不忙。她知道怎样才能刺激自己的哥哥。果不其然,傅临赶来后看到妹妹衣衫凌乱,怒火中烧,将小混混揍了个半死。

半死当然是不行的,傅情主动将刀递过去。

等傅临反应过来,他已经在小混混身上捅了七八个血窟窿。

杀戮一旦开了头,手上的血腥就再也洗不去。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这般无差别杀了几个社会边缘人,他们杀人的手法越发娴熟。傅情近乎迷恋上杀人的快乐,他们命不由己,其他人何尝不是?

当然,这是远远不够的,他们最终的目标是那群畜生。

……

随着傅情的诉说,她的面目在电闪雷鸣中忽白忽暗,唇角微翘,如同微笑的恶魔,将残酷与黑暗剥给人看。

“你真的做好跟我哥生活一辈子的准备了吗?”傅情用天真的语气问,“你就不怕……”

她故意一顿,柔声道:“你就不怕,他杀了你?”

燕玦寒毛直竖,肢体像灌了铅水动弹不得。

故事的前半段,这对兄妹的遭遇让他痛心。但从小混混那里开始,整个故事就像驶进午夜的列车,前路阴霾,怪物横行。

这对兄妹是最大的两只怪物。

燕玦无可遏制地颤栗,他得承认,自己是一个普通人。任何一个普通人,在得知相恋五年多的爱人其实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怪物,都会害怕。

纵然傅临情有可原。

杀人,对于一个生活在普通世界,过着再普通不过的生活的人而言,冲击力不可谓不大。但听傅情说来,就好像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不惜去杀害无辜的人,就为了让自己杀人不再恐惧,让手法更为老练。杀人在她口中就像杀猪,多练几次就习惯了。

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

燕玦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他落荒而逃。

获胜的傅情肆意娇笑。

雨水丰沛,倾盆而落。燕玦失魂落魄地走在雨中,他知道今天有雨,出门的时候带了伞,但现在,伞呢?也许是落在了咖啡厅。

他没有回去拿,他不想看到傅情。

如果傅情没有告诉他这件事,该有多好。她终于成功地离间了他跟傅临。

“不,她在说谎……她在说谎……”燕玦想。

他茫然四顾,找了个挡雨的地方,给傅临打电话。

电话很快接通,傅临笑道:“你是三天后的航班对吗?我去接你。”

燕玦嗓音艰涩:“傅临……”

“嗯?”

“你……”

“怎么了?”

燕玦深深呼吸,“没什么。”他想,等回B市当面问比较好。

即使他的男朋友是个反社会人格的疯子,他要亲自问,亲耳听到答案。

另一边,傅临如何察觉不出燕玦状态不对劲,他温声问了几句,被轻飘飘揭过,不由得生疑。

回到孤儿院的燕玦让乔今吃了一惊:“哥,你怎么全身都湿了?”

燕玦随口道:“忘记带伞了……“

“我记得你出去带了伞啊。”

燕玦往澡堂走,洗完个澡回来,听见乔今问:“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他如何能将事情告知乔今,只能说:“没什么。”

那天晚上,燕玦一夜没睡。

他借着床头灯看傅临送自己的塑胶兔子。傅临送了他很多这样的兔子,只有第一只,被他随身携带,走到哪儿都不忘。它是那么可爱,但俗语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是人?

人若被逼急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他很想去理解傅临,但不行,只有杀人,触及了他的底线。

难道就不能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非要那么极端?

燕玦抱住抽痛不已的头,蜷缩成一团。

回B市的前一天,燕玦接到傅临电话,说他到了,要来孤儿院。燕玦连忙说:“我出去见你,你别来!”

傅临沉默了会儿,问:“我就那么见不得人吗?”

“……不是。”

燕玦匆匆出门,乔今喊住他,给他拿了一把伞,说:“哥,明天还要赶飞机,早点回来。”

“嗯。”

傅临身高腿长,一身黑色风衣挺拔落拓,戴棒球帽与口罩,露出一双内敛秀丽的桃花眼,定定地看着走来的燕玦,张开手臂。

离他还有一米的距离,燕玦站住。

傅临放下胳膊,向燕玦走了两步,燕玦下意识后退。

傅临眼中笑意渐淡,“见到我不开心?”

燕玦移开视线,轻声问:“你来这里是有工作吗?”

“没有工作。就是想来见你。”

“我明天就回B市了。”

“想见你。”傅临重复。

燕玦抬眼直视,鼻头发酸,这是他爱了五年的人,从稚嫩少年到如今的光芒熠熠,一直陪在他身边。他怎么可以不相信?

燕玦走过去。

天阴欲雨,二人在街头相拥。

傅临在他耳畔叹息:“好想你。”

燕玦笑了笑:“一个月没见而已。”

“不是‘而已’,是‘太长了’。每天都想见你。”

傅临总是这样,在燕玦面前不吝啬表达自己的思念,让燕玦心软得不行。他说:“我也想你。”

两个大男人,在街头抱这么久,难免引人注目。燕玦松开傅临,说:“我们找个地方坐下说话。”

傅临的手机响起来,他接通,脸色倏然一变:“阿情,你别胡闹。”

又说了几句,电话被挂断。

燕玦问:“怎么了?”

傅临说:“阿情要跳楼。”

“……”

二人赶往郊外的烂尾楼,傅情正站在楼顶护栏边,长发飘扬,黑裙猎猎。她转过脸,墨镜反射暗淡的天光,唇角若有似无地勾起:“哥,你来了。”

傅临沉声道:“别闹了。”

傅情问:“燕玦也来了,对吗?”

燕玦道:“你哥很担心你,你先过来。”

“别装好人了!”傅情忽然厉声道,“你根本就不会放过我!”

“你胡说什么?”傅临走上前去。

“别过来!!”

傅临面色阴沉得可怕,“你真的想死?”

傅情哭着摇头,“哥,我不想死。但比起坐牢,还是死了痛快点。”

傅临愣了一下,“什么坐牢?谁要你坐牢了?”

傅情抬起手,指着燕玦的方向,“他已经全都知道了。”

夏末秋初的风,褪去了溽热,变得湿冷又滞重。傅临猛地打个寒颤,咬牙问:“什么全知道了?”

“我们所做的一切,他全知道了。”

持久的沉默。空气中凝重的雨分子,无孔不入地钻入肌肤,将三人浸泡在死寂中。

闷雷阵阵,风声更紧。

傅临抬起如有千斤的脑袋,看向燕玦,眼中的绝望刺痛燕玦的心。

“你……全都知道了?”他那不堪的、黑暗的、丑陋的一面,全都被他心爱的人知道了?

燕玦涩声道:“傅临,我们过后再谈。”

“不!!”傅情大叫,“你会去报警!哥,我们没有退路了!”

“我不会报警。”燕玦说。

“你撒谎!你撒谎!!你敢说,你不怕我哥吗?”

燕玦陡然没了声音。

傅临想起燕玦见到自己时,往后退的那一步,霎时面色惨白,目光近乎失焦地看着燕玦,“你……怕我?”

是啊,怕他是应该的,毕竟他是一个杀人犯。

燕玦痛苦地喃喃:“傅临……别逼我了。”他自觉已经最大限度地去宽容他们,“给我点时间好吗?”

傅临却好似比他更痛苦,伸手想去碰燕玦,又颓然放下手臂,“你真的,都知道了?”

“……”燕玦默然。

“我很脏,对吗?”他的声音太轻,被风带走。

等不到燕玦回答的傅临,如同失去魂魄的傀儡,妹妹在他耳边尖利叫唤:“哥,我们没有退路了,杀了他!”

杀了他!

傅临猛然回神,阴鸷地盯着傅情,“你说什么?”

傅情打个哆嗦,她的哥哥,从来没用过这么吓人的语气对她说话,都是因为燕玦。她咬紧后槽牙,说:“哥,帮我一把。”

傅临将她搀过围栏。

“我的手杖呢?”

燕玦捡起手杖递给她。

傅情接过手杖。

天上飘下雨丝,绵密如针刺在三人身上。傅情猛然一把拽住燕玦胳膊,当胸狠狠一推!

护栏本就低矮,燕玦脚下趔趄,猝不及防往外摔去。

二十多层高的楼,摔下去粉身碎骨。这本就是一场有预谋的杀害。

都说人死前会走马灯,那感觉就像时间被放慢了,从与傅临相识,至牵手、相爱、接吻、同居,本来一切好好的,为何最后却落得这样的下场?

雨丝扎进眼里,世界在他眼里模糊、倒转,身体被引力牵引,迅速下坠。

落下来的瞬间,指尖好像触到了什么,是他熟悉的温度,不过不重要了。他再也不能陪他挚爱的少年一起走下去了。

他的少年站在楼顶,望着坠落的他,伸长了手,像是要捞水中的月亮。

可惜,水中的月亮一捞就散了。

意识寂灭的最后一秒,他好像又回到了第一次见到傅临的那一天。

“你好,我叫燕玦。”

“我知道。”

……

“哥?哥?!”

燕玦抬起头,掌心硌得生疼,塑胶兔子躺在他手中,被攥到几乎变形。

乔今一愣,“哥?”

燕玦眼眶通红,死死咬着牙关,身体止不住颤抖,“……没事。”

怎么可能没事。乔今揽住他肩,心里跟着难受:“哥,要不,你别去了。”

“不。我要去。”燕玦喘出一口气,手指紧了紧,嗓音嘶哑,“就算是去见他最后一面。”

半小时后,警车停在废弃的厂房前。

燕玦踏着荒草,大步往那座宛如巨大坟墓的厂房走去。他曾经挚爱的少年,就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