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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Chapter 129

第129章 Chapter 129
行台市公安局是没有配备法医的, 上一次调用法医还是几十年前的事情,根据他们老局长说,在老局长还年轻的时候, 调到行台述职期间, 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死者用纤维布包裹,打开五彩纤维布, 里面还有一层农用塑料膜, 看着像腌过的盐水鸭, 拆开后尸体面目全非, 破案一筹莫展。

案子报上去之后,省厅给他们调了法医,那段时间局里也确实开始正式设立法医部门。

但那件谋杀案子破了之后,连着几年行台都没再有什么大案子,法医部分成了虚设,后来分到行台市公安局的法医大王带着他实习徒弟,整天无所事事,快闲出病来了,省厅一考虑, 行台的治安太好,干脆就决定行台以后再有凶杀案, 直接和别的公安局借法医用得了。

然后行台市公安局的法医部门就解体了。

卫向晨到行台市局报道的时候, 法医部门早就成了传说,所以他真的从来没有法医的同事。

对邹明,也没有一见钟情, 再见惊艳, 也没有疯狂心动, 瞬间爱上的情绪,一直当普通同事,甚至平时说话也不见得能说几句。

同事们都说,邹明有洁癖,平时不怎么和人近距离接触,说话刺儿刺儿的。

但法医嘛,在全国公安局里都属于特殊型人才,局里重点保护对象,而且在破案中能够通过尸检给出重要证据和线索,左右案件侦查方向,身份地位举足轻重,大家都非常尊重且佩服,那点洁癖,也就不算什么问题,最多是老人叮嘱叮嘱新人,谈工作什么的注意注意,别当着邹大法医的面扔垃圾啊、别对邹大法医勾肩搭背套近乎啊、说话别凑太近啊,这种需要注意的小事情。

卫向晨守纪律守规矩,对邹明一直秉持着保持距离、不套近乎、做好表情和穿着管理再见人的原则。

但是……

不对劲是从他淋雨发烧那天开始的。

作为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卫向晨对深夏天气的感受只有俩字:潮、蒸,身体适应程度远远不如心里适应程度来的快,幸亏刑警和其他警种不一样,不用每天穿着制服上班打卡。

深夏的热很折磨人,深夏得冷,就完全属于是魔法伤害了,任他穿的再厚,晚上盖的再暖和,冷风仍旧一缕一缕往骨头缝里钻,根本抵御不住!

卫向晨想,在深夏待时间长了,等年纪大些非得风湿不可,再这么冷下去,要感冒。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遇事儿千万别念叨,一念叨准来。

那天执勤回来就觉得头晕,苏队的电话又毫无征兆打过来,让他去珠宝城接。

挂断电话,卫向晨硬撑着去车库,车门都打开了,人被邹明拦了下来。

一向有点毒舌的洁癖小王子,二话没说拉过他的手把车钥匙拿过去,“我替你去接苏队,上车,先送你回去休息。”

卫向晨:“……”

他想说不用,但身体确实撑不住,头重脚轻难受的很,老老实实挤进副驾驶坐好,“宿舍在……”

邹明说知道,开车就走。

车厢里,柠檬香盒混杂着些车套皮味和一点若有若无的汽油味道,让卫向晨觉得更晕眩了,一路上昏昏沉沉闭目养神,等到了地方,卫向晨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

他比邹明高几公分,也重,邹明把他扶回去费了不少力气,推开门一回家,就把卫向晨放在自己床上,去拉开床头柜抽屉,拿出感冒药和退烧药,倒了杯温水给卫向晨喂药。

卫向晨额头很烫,人睡得很死,药根本喂不进去。

邹明蹙眉,看着手里的药和躺在床上的卫向晨,干脆自己喝了口温水,一只手捏着卫向晨的脸,掰开嘴唇把药放进去,然后覆唇上去,嘴对嘴把药片给卫向晨喂了下去。

卫向晨只觉得脸上很烫,身上却很冷,冻得惊厥,忽然嘴唇被柔软物什覆住,一股温热的水流充斥在口腔,旋即带着两枚光滑的什么东西从喉间淌过,那柔软的感觉真好,他无意识的用舌尖舔了舔下唇,迷迷糊糊睡过去。

过了好久,卫向晨才终于觉得暖和一点,头也不是很晕了,挣扎着睁开眼,朦朦胧胧看到面前有个人,端着碗很小心的在吹气,然后弯腰拾起个小白瓶,好像从里面倒出两粒黄色的药丸朝他凑了过来。

他眼皮很沉,很快就又闭了起来,但脑子是清醒的。

没一会儿,嘴唇上又传来之前那种柔软的感觉,这次卫向晨努力睁开眼睛,正对上一双清澈的瞳孔。

近在咫尺的长睫毛微微颤动,忽然以0.01秒的速度猛地撤离。

一口茶水,一半在自己嘴里,一半在邹明口中,两人均是错愕,眨眼就被水呛的互相咳嗽起来。

“咳咳咳……你……你……你还好吗?……咳咳咳……”邹明拍着心口,惊诧问他。

卫向晨也咳嗦,他比邹明更难过,因为他咽下去的不只是水,还有两粒药丸,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还好,你……咳咳咳咳咳咳咳,你咳咳在咳咳干嘛?”

邹明总算缓过来,伸手给他拍背,“你烧的太厉害了,41℃,身上都一股焦糊味了,我喊不醒你,只能这么喂你吃药。”

邹明是法医,知道怎么顺气最有效,几巴掌拍下去,卫向晨岔的这口气总算缓了过来。

“我妈说,亲了人家姑娘,就要对人家负责,虽然现在这个社会,未婚同居的人很多,但我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所以……”

卫向晨绞尽脑汁在想,怎么把话表达的正常点,毕竟俩男的,邹明不是女人,他也不能说娶个男的,但确实自己占了邹明的便宜,不负责任又说不过去。

邹明说:“干嘛?突然说这种话,你是打算娶我嘛?”

卫向晨:“……”

卫向晨怔了半天,脸一红,低下头声音低的像蚊子嗡嗡:“我暂时还没考虑娶老婆的事,但是如果你一定要我负责的话……我愿意娶……”

“我身为法医救死扶伤是应该的,再说,你是我同事,我给你喂个药权当是同事情谊,你别想那么多,我是个男的。”

卫向晨:……

“还有,你知道我这个人有洁癖吧?你睡了我的床,感冒好了记得把卧室还有被褥给我消毒清洗。”

卫向晨:……

“还难受吗?我给你煮了小米粥。”邹明坐下,从果盘里拿过一个橙子剥完皮递给他,“多补充点维生素C,可以增加抵抗力。”

卫向晨接过橙子,默了默:“对了,苏队呢?”

邹明托腮蹙眉,没好气道:“秦大局长发烧了,你的苏队可能正在照顾他吧。”

卫向晨狠狠咬了一口橙子,“我还以为秦大局长早就适应深夏气候,不会感冒呢。”

邹明:“我看着你,挺喜欢苏队的。”

卫向晨摆手,赶紧澄清:“我和苏队,那是生死与共的兄弟,我可以为他抛头颅洒热血,但喜欢他……喜欢他这种事就算了,他长得比我高,体重却比我轻,太瘦了摸起来没手感。”

邹明定定看着他,舔舔嘴唇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小腹和腰,状似无意的撩了了衬衫,“你是不是喜欢这样的?”

紧致瓷实,但是有肉,不像经常训练的他们,掀开衣服少说都有两块肌肉,邹明一块都没有,是那种肤若凝脂吹弹可破,摸上去柔滑无骨的触感。

等卫向晨反应过来停手的时候,眼前的邹明衬衫已经凌乱,香肩半露。

邹明赶紧起身,板板正正把衬衫扣子扣好,“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看着邹明红着脸手忙脚乱走出去,开始在客厅和厨房之间来回忙碌,卫向晨双臂撑头,盯着天花板开始认真思考他和邹明以后的关系。

家里一直想让他找个长得好看、勤俭持家,会洗衣做饭的媳妇。

邹明好像哪里都很符合。

持家、长得好看、会洗衣做饭,当然这些事情他也不是都要媳妇来做,他很喜欢和媳妇一起做,而且很享受这种两个人过日子的烟火气。

可能是从小生活在行台那种十八线小城市,习惯了小城市的慢节奏,也习惯了两个人一个小家的温馨,他喜欢那种下班后骑电动车载着媳妇兜晚风,两个人挽着胳膊逛路边摊,工作压力小可以躺平的人生。

结婚以后,夫妻俩恩爱两三年,然后生两个孩子,最好自己厉害一点,让妻子怀双胞胎,不是双胞胎也行,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两口平平淡淡没有风浪,等年纪大了退休,儿子女儿都长大了,就买辆老年代步,天天拉着老太婆去赶大集,逛街,钓钓鱼什么的。

邹明就很好。

其实,只要俩人恩恩爱爱相敬如宾,有没有孩子也不要紧,没有孩子正好可以把养育孩子的时间空出来,攒下一大笔钱,带着邹明去度假、游山玩水。

邹明蹑手蹑脚走回来,倚在门框上问他:“你……你能吃腊肉吗?我做了腊肉焖饭。”

卫向晨挠挠头,“小明。”

邹明撩起眼皮和他对视:“嗯?”

“要不……你嫁给我吧?婚戒我来准备。”

作者有话说:

公理光芒盛放,暗淡的事物就无所遁形。

罪暗惧怕公理,守护者绝不会同流合污。

我是苏韫亭,深夏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26岁,警服于身已有八年,我无所畏惧,我所向无敌,虽千万人吾往矣!

——————写于结局。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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