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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林鹿停下脚步:“初恋?”

第132章
  林鹿停下脚步:“初恋?”
  “对呀,”见林鹿不怎么相信,余曜便说:“是真的,虽然都过去十多年了,但盛哥初恋对象这事儿大伙儿都知道,包括沈修未也知道。”
  林鹿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蹙,视线落在那一片光秃秃的树干上,忽然觉得那片无辜的杏树林有些碍眼。
  等他转念一想,他和柏季言不是也有过一段,盛危有个初恋情人,双方扯平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况且都隔了十多年了,十多年前盛危那个时候才几岁?那个时候的感情能当什么真?
  林鹿心里这么想着,情绪稍微顺了一些:“那现在呢?两个人还有联系吗?”
  “嗐,有什么联系?”余曜摆摆手,“盛哥和人家女孩子也就见过两面。”
  就见过两面,就这么念念不忘?
  还在后院里到处都种了银杏树,老家那边也种了?
  盛危倒是挺痴情啊。
  林鹿皱起眉头,心里疑窦丛生:“这故事不会是你编的吧?”
  “真不是编的!”余曜见他不信,忽然想到一件事:“你跟我来,我给你看个东西。”
  余曜把他带到二楼书房,从架子上取下来一只盒子,看包装应该是个装进口巧克力的盒子,打开之后里面空空荡荡,只有盒底静静得躺着一只千纸鹤。
  林鹿看到这千纸鹤的第一眼就是好丑,糖纸叠的千纸鹤,没棱没角,皱皱巴巴的,肯定是盛危的初恋给他叠的。
  问题是叠的技术也不怎么样,一看就很敷衍。
  第二眼是觉得有点眼熟……
  隐约好像在哪里见过。
  林鹿抿住唇角,拿起那只千纸鹤仔细瞧了瞧。
  余曜回想道:“那件事发生在阿姨过世的那段时间,阿姨刚过世,盛叔就像变了个人,对盛哥不管不问,盛哥那段时间都没来上学,整天连个影子都看不到,后来我们才知道他那几天都躲在银杏公园里。”
  “盛家那段时间在筹备阿姨的丧礼没人管他,盛哥在公园躲了两天也没人来找,只有一个女孩子注意到他,给他折了千纸鹤,摸他的头安慰他,还牵着他的手带着他走出公园。”
  “后来盛哥还带着一大盒巧克力过去找人,在公园里守了一个多月,也没见到对方来过,后来就再也没碰到过面。”
  “大致就是那么回事。”
  林鹿也想起来了,他轻咳,“…盛危怎么会觉得那是女生啊?”
  余曜想了想:“我记不得盛哥当时是怎么形容的了,大致是说长得很漂亮,个头小小的,脸只有巴掌大,安静得就像个洋娃娃,大概只比他小一两岁,既然这么好看,不是女孩子难道还是男孩子?那个年纪的男生有几个是不皮的,大多数都跟皮猴子一样。”
  难怪一直以来所有人,包括盛危自己都以为自己是直男。
  林鹿已经不像之前心情那么烦躁了,反倒心平气和,他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想法。
  他拿起手机给姜学文去了个电话。
  等盛危开车到别墅,面对的就是空荡荡的房子:“林鹿回来了吗?”
  “回来了,”管家说,“不过刚才拿了行李走了。”
  “…去哪了?”
  “说是公司并购的事情,要去国外出个差。”
  这才刚把石膏拆下来,就要坐长途飞机去国外?林鹿怎么这么不拿自己身体当回事?
  盛危皱眉,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没看到有任何短信提示,“而且既然要出差,怎么都不告诉我一声?”
  他打电话过去那边显示也是忙音,没能联系上。
  难道是因为在飞机上?
  正这么想着,他经过二楼,看到书房门开了一道缝,忽然涌起不好的预感。
  推开门一看,果然看到盒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开了,一只千纸鹤孤零零躺在地上。
  ·
  一天后。
  夜晚的莱茵河静谧悠长,城市青蓝的灯火倒映入河面,就宛如一条长长的光带飘往远处。
  林鹿刚结束一场会议,参会成员拿着文件陆陆续续走出会议厅,他调转座椅的转向,看着外面的夜色陷入沉思。
  姜学文整理着桌面上的会议资料,说:“您这次在新能源电池这一块儿亲力亲为,已经打定主意要让林氏往这方面加大投入了吗?”
  林鹿打开设置了飞行模式的手机,一解除飞行模式,刷刷刷进来二十多条电话短信,林鹿看着这些通话记录,若有所思地勾起嘴角:“我比较看好新能源的前景。”
  新能源车必将取代燃油车已经是大势所趋,但现在新能源车的电池快充技术还有待提高、电池的规格、消耗速率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尤其是千伏又支持快充,容量又大的高压电池目前技术还未被投入市场,加上目前的新能源车平均三到四年就必须更换一块电池,可以想见,这有多大的前景。
  而且目前电池超级快充这一块儿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以往的燃油车,加油五分钟能跑六百多公里,现在的电车慢充一小时也就三百公里,而目前国内推出的顶尖充电电桩500kw功率能达到五分钟快充,也得在无人共享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然而往往一个电桩至少有四台车同时充电,超级快充在实际情况下其实无法实现的,所以无论是超级快充的技术还是1000V的高压电池这一板块还有无限探索的可能。
  于是他收购了全球排名第五的电池制造厂,将要作为林氏除传统运输业之外重要开发模块之一,预计至少在后年成为全球第二的汽车能源供应商,垄断全球的汽车能源供应市场。
  从快充配件到电池制造以及最后的充电桩的生产,林氏将要打造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这也是他彻底掌握林氏后做的第一个改革。
  “接下来会议的内容都定好了吗?”林鹿站在玻璃窗前看着夜晚的莱茵河。
  “是的,”姜学文推了推眼镜,“备注事项是分部设立和工厂选址,还有我们至少在两个月之内拉拢到二十多家车企的合作。”
  林鹿从抽屉拿出个文件递给他:“这里都是我挑出来的备选名录,你去接触一下,跟我关系都不错。”
  姜学文点头,“好的。”
  吃过饭后,两人一同往酒店走去,当地的冬季很漫长,酒店旁边的河流结了一层冰。
  酒店落成有接近二百年了,是传统的大理石结构,大厅灯火辉煌,十几根罗马柱矗立着,虽然时间不早了,但酒店里进进出出的人还是很多,许多拖着拉杆的客人在大厅办理入住手续。
  林鹿一跨进门槛就看到,坐在酒店沙发上的一个熟悉的人影。
  林鹿走了两步就停了下来,盛危将行李箱扔给钱特助,自己大步朝他走过来:“林鹿,我有话和你说。”
  钱特助跟盛危也有段日子了,差不多知道是什么事情。
  以前有个人给盛危叠了一个千纸鹤,被他收藏了十多年,现在盛危和林鹿好上了,要是把这件事坦白出来,林总不会被气饱吧?钱特助忧心忡忡。
  姜学文原本还想阻拦,但林鹿表面上皱着眉头不情愿,暗地里却给他使了个眼色,姜学文立即就会意了,看着盛危把人拉走,他装模作样地追了两步,就停了下来。
  盛危握着林鹿的手腕把人拉进电梯,“你的房卡呢?”
  林鹿把房卡递给他,“你没订房间?”
  盛危:“来得太急了,没来得及订,机票都只来得及订到商务舱。”
  林鹿抿着嘴巴,没说话。
  一进到房间,温热的暖气扑面而来,就像回到了春天,拉开窗帘,下面正对的就是酒店后花园,后花园种满了郁郁葱葱的常青树,湖上两只白鹅交颈依偎着,在湖面上留下雪白的剪影。
  连鹅都是成双入对的。
  林鹿暗道一定要好好发挥。
  他脱下外套,随手挂在架子上,故作冷淡:“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
  盛危仰脸捋了一把头发,啧了一声,嘀咕:“我本来计划的不是这样……”
  林鹿没听清他说什么,“什么?”
  “林鹿,”盛危手插在口袋里走过来,低头看他,“你不是好奇我当时在京大许愿潭许了什么愿望吗?”
  “我现在不好奇了。”林鹿转身要去洗手间洗脸。
  盛危抬手抓住他的手腕,两人距离很近,林鹿感受到手腕上的热度,可能不想抓痛他,盛危的手没有用力,然而他的眼神却比手腕上的温度更炽烈灼热。
  盛危说,“别走林鹿,我爱你。”
  林鹿虽然是故意诱导盛危,让他以为自己生气了,却没想到刺激得这么到位,盛危居然这么直白坦白了。
  而且还不是喜欢,是爱。
  听到这句话,也比想象中的更在意,就像胸口一次性炸开了无数的小烟花,林鹿心脏怦怦直跳,他偏过头,耳尖却是红的:“那你那个初恋呢?现在不喜欢了吗?”
  盛危已经和余曜问清楚了来龙去脉,“余曜和你说的?”
  林鹿侧过脸,“别管是谁说的,你还把别人给你叠的纸,一收藏就是收藏了十几年。”
  他是故意这么说的,他还以为盛危会说十几年的事情他早就不记得了,这样他就把真相说出来,“你居然不记得我了。”
  没想到盛危却开口了:“我是喜欢过她。”
  那时盛危刚满九岁,盛母身体一向不好,在他三年级下半学期的时候就去世了。
  当时盛家一团乱,生意上的事,丧礼的事,主要还是盛文京性情大变,或许是有些埋怨盛危的出生拖垮了盛母的身体,有一段时间都对他不闻不问。
  盛危本来就因为母亲去世很伤心,父亲还这样对待他,他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
  结果盛文京他就放任他在外面待了两天,没让人找他。
  公园里白天人很多,尤其是沙地乐园那边,都是家长带孩子过来玩儿的,等到了夕阳落山的时候,家长们呦喝着自己家孩子的名字,带着孩子离开,只有他孤零零一个人留到最后,直到遇上了那个小女孩。
  初见小女孩给他的感觉就像一个过分精致的人偶,穿衣打扮都很讲究,尤其是一对玻璃珠一样的眼睛,活灵活现得就像猫眼,颜色很淡,他记得特别清楚。
  小女孩抱着膝盖在他旁边蹲下来,“你在这里做什么?”
  八九岁的孩子在外面玩一个下午,就会脏得不得了,更何况盛危在外面过了两天,身上早滚得脏兮兮的,别的孩子都不愿意接近他,没想到这个像人偶一样的漂亮的女孩子,居然主动和他说话。
  女孩儿不仅长相漂亮,巴掌大的小脸,白得就像雪一样,五官精致很像那种束之高阁的洋娃娃,笑起来还有一股莫名的亲和力,盛危在公园藏了两天,没和人说过话,不知怎么的就把自己最近发生的事告诉了她。
  女孩儿不仅安慰了他,还用糖纸折了一只千纸鹤递给他,“每次我生病的时候家庭医生都会给我这一次这个千纸鹤,说能保护我,我也给你折一个保护你。”
  女孩儿抱着膝盖侧过头看着他,阳光顺着银杏树叶参差的纹理落下来,宁静得就像一幅漂亮的油画。
  “烦恼呼呼就会飘走了。”
  女孩儿做了个呼呼的动作,还丝毫不嫌弃地帮他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摘掉他头顶的脏叶子。
  盛危见她手都被弄脏了,就带着她到公园的小喷泉那里把手洗干净。
  但还没等他问女孩儿的名字,很快女孩儿的妈妈就找了过来,女孩儿就说:“我要回家了,你也赶紧回家吧。”
  盛危下意识追了两步,女孩儿也注意到他又追过来,“你想跟我一起走吗?我也可以带你回家。”
  盛危点头,他不想回盛家,也不稀罕回去了。
  就这样,女孩儿牵着他的手带他走出公园,但是可惜的是盛家的人已经找过来了,跟他们道了谢就把盛危带走了。
  后来他带了精心包装的巧克力到银杏公园去等人,每天都去等了,一连一个多月,却一次都没有见到过她。
  问了工作人员才听说对方并不住在这里,而且也并不常来,也有可能再也不来了。
  后来那盒巧克力变质了,不能吃了,他就把空盒子留下来,将那个千纸鹤装在里面。
  盛危永远记得那一眼的心动,但随着林鹿的出现,林鹿的存在,他的一举一动越来越让他在意。
  他曾扪心自问,而这并不是简单的心动或者是单纯的喜欢,听闻林鹿出事的那一刻起,那种崩塌的感觉他永远忘不掉,他曾自以为没有什么不能承受的,就算盛氏倒闭了他也能承受,唯独不能承受的是林鹿离开。不知从何时起,似乎再也没有比林鹿更重要的人或事了。
  只要有林鹿,其他什么他都不会也不需要再去在意了。
  盛危紧紧抱着林鹿,放在他腰上的手掌无意识地收紧,“林鹿,现在我只有你,也只要你,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林鹿静静听完了他的剖白,仰起小脸,轻声道:“那我也告诉你一件事,你不许生气。”
  “什么事?”
  “你先和我保证不生气。”
  盛危嗯了一声。
  “拉钩,谁生气谁是小狗。”林鹿竖起小指头。
  过于可爱了。
  盛危抬手跟他拉了个勾,又没忍住在他的小指上吻了一口。
  林鹿想了想,问:“你当时见到她是不是坐在银杏公园,左边栅栏倒数第二个长椅上?”
  “你怎么知道。”盛危起初是觉得诧异,后来看到林鹿的神色,猛地回过神来:“难道你……”
  “我小时候不是身体不好吗?每到我过生日的时候,我妈都会带给我烤很多饼干和糖果,带我到福利院和银杏公园附近送给那边的小朋友,说是要给我祈福。”
  林鹿回忆道,虽然时隔了许多年,但是那些回忆依旧非常清晰,“有时候我会偷偷藏一两颗,藏在袖子里,那天我吃完糖还来不及扔掉,妈妈就找过来了,我正急匆匆在找垃圾桶呢,看到有个小男孩儿在长椅上哭,灵机一动,就把糖纸折成千纸鹤送给他了。”
  以为是遇上天使·实则被当垃圾桶·暗恋十多年·才刚刚得知真相的盛危:“?”
  “那千纸鹤的祝福呢?”
  林鹿:“那是我随口编来骗你的。”
  盛危:“……”
  林鹿无辜眨眼,“你怎么不说话了?”
  固有的记忆一下子被打破,盛危不知该震惊他之前暗恋的人是男生,而且还是林鹿,还是该气愤所谓的千纸鹤的祝福,只是把他当成垃圾桶的骗局。
  问题是他被当成垃圾桶不自知,还暗恋了对方十年。
  盛危迟迟没说话,林鹿又开始嘚瑟,“没想到我小时候那么好看,你那么早就喜欢我了。”
  沉默了十多分钟,见盛危抬手,林鹿赶忙道:“说好不能生气的!”
  盛危却只是捏了一把他的脸,啧了一声,“原来我那么早就栽在你手上了。”
  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我都会喜欢上你。
  “难怪我当时见到你妈妈就觉得那么熟悉。”
  林鹿想了想,“也对,那时候你们见过。”
  盛危躺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让林鹿靠在他怀里,林鹿飞机刚一落地就连着开了三场会,也有点疲惫了,把脸埋在盛危的胸口。
  他闭上眼呢喃:“盛危,我喜欢你。”
  盛危的手贴在他后背,嗯了一声,“我爱你。”
  作者有话说:
  盛总:好像遗忘了什么东西?
  被遗忘的钱特助提着拉杆箱留在大堂迎风飙泪:……盛总,我还没地方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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