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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结局

第14章结局
章节字数:6996 更新时间:07-09-19 09:00

“你以为你那样做会让我难过?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要真有那么一天,我马上娶100个老婆,带着她们在你的墓前开音乐会,演奏曲目全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幽默曲。”他略作停顿,笑容中竟流露出绝望,“我倒要看一看,我们两个谁更难过!”

2002年8月,我和齐歌一起参加了伊扬波尔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获得二重奏的特别奖。我的演奏不再生硬,因为我手中的小提琴被赋予了生命和感情。

2002年9月,我完成了在法国的学业回到北京,到齐歌所在的交响乐团做小提琴手,大部分演出节目是和齐歌搭档的小提琴二重奏。大型交响乐演出时,他是小提琴第一声部,我是第二声部,中间隔了几个人,但我感到他就在我身边。

刚回来的几个月,我住在家里,齐歌住团里的宿舍。后来,以他的名义从团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共同支付,在“望京”买了一套小小的两居室,开始了朝夕相处的同居生活。生活在一起几个月,我发现齐歌有一些我以前不知道的小习惯,也许是我以前没注意,也许是他新添的毛病。他有时会半夜起来到客厅吸烟,或是喝水。有一次我听到动静,睁开眼正对上他那双在月光下闪亮的黑瞳。我被吓得头皮发麻,问他干什么。他却振振有词的说:“你睡着的样子真难看,象死人一样。”我当时愣了有半分钟,睡着后不象死人的人,岂不是在梦游?不过,我很快就习惯了。这毕竟不是什么令人难以忍受的恶习。

团里没有人知道我和齐歌的关系,在他们眼里,我们是小提琴二重奏的搭档,乐团的小提琴手,关系不错的哥们儿,还是房主和房客。

我们终于明白,爱情不需要展示给别人看,要自己用心去感受。所谓光明正大的爱情,是无愧于心的坦荡。

孙琛毕业后去英国攻读硕士学位,这个要让自己的后代做文盲的人,似乎要替他的子女把上学该吃的苦全吃遍。马潇潇留在音乐学院做了老师,和他那位学音乐教育的伊人组成了教师之家,偶而会和我们几个老同学相约叙旧,谈起我和齐歌午夜十分在公寓浴室里上演的那出《三岔口》,我和齐歌相视而笑,温情在眼神间交汇。

刚回到北京时,我和骆格格见过一面。仅仅一面,再没有联系。

我向她致谢并代齐歌向她致歉,她拒绝了我的谢意,她说她是为了齐歌。

“我代他从你母亲那里要来你的地址,支持他去找你,不是我大方,是我希望他快乐,我希望他拉琴时仍有往日的神采飞扬。”她轻啜着咖啡,美丽优雅得如同真正的公主。

她的声音低了下去:“那段时间,系里合奏时他常挨教授骂,演奏时与整体脱节,还常常出错。”

“你信不信,他能把德沃夏克的《幽默曲》拉得悲悲切切。”她抿着嘴轻笑,眼里却有无尽的感伤,“他那时根本不在状态。”

中粮广场星巴克咖啡屋里,马蒂尼的《爱情的喜悦》伴着“黄金海岸”的焦香在空气中飘荡……

“可以做朋友吗?”我发自内心的问。

“不可以!”她答得斩钉截铁,“我不会再和你们有任何联系,更不想看到那个人。”

“我说过我并不大方,而且我还很小气。”她站起身和我握手,“再见!永-不-再-见!”

望着骆格格远去的背影,我知道,她仍然深爱着齐歌。因为有爱,不忍相见。她会幸福的,因为她是一个优秀的女孩。而且,她是那么善良。

我的父母从我的脸上看到了快乐,他们以为是骆格格的原因,是她打到法国的电话解开了我的心结。我知道他们不可能接受他们的儿子爱上了一个同性的事实,他们所受的教育、经历以及所处的年代决定他们不会认同这种禁忌的爱。我宁愿让他们继续误会着。我告诉他们我不会结婚,因为我和我的伴侣认为,我们的爱情不需要婚姻这一纸空文来约束;我们也不会要孩子,因为我们之间根本容不下任何第三者。我的父母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意见,毕竟,儿子自己感到幸福是最重要的。他们已经不再看重传宗接代。

我给DOUBLE家里打过一次电话。一个年轻女人说:“他早就搬走了,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对于他,我还是那两个字:保重。

我与DO乐队的其他人失去了联系,旧的手机号码成了空号。不论他们在哪里,我会为他们祝福,并且在心里感激他们。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是他们接纳了我,我希望社会也能接纳他们。因为,不了解并不代表有权利轻视。

2003年元旦,马潇潇邀我们去母校的音乐厅欣赏新年音乐会。看着校园里那些拿着各种乐器匆匆而过的学生,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们。他们之间一定也上演着各式各样的故事,音乐,欢笑,爱情和拳脚。

从音乐学院出来,长安街已经灯火通明。我和齐歌聊着我们的学生时代,走上复兴门立交桥。

俯瞰着桥下的滚滚车流,我对齐歌说:“以前我一个人从这里走过时,总是忍不住地想,从这里跳下去,是被车轧死的概率大还是摔死的概率大。”

齐歌用探究的眼神注视我良久,缓缓地说:“那你就跳下去试试。”

我刚想笑,手腕却被他猛然攫住,滚烫的掌心紧贴我腕上的伤疤。

因为第二天晚上有演出,团长慈悲免去一个白天的排练,我洗澡便刻意洗得认真些。等我从浴室出来时,齐歌已经躺下睡了。我趴在他身边试探着吻他的唇,他不带情欲地、甚至有些敷衍地在我的唇上和颊上胡乱啄了几下,把我搂进怀里又沉沉睡去。我笑了笑,窝在他的胸前闭上了眼睛。

酣睡中被他扳着肩膀摇醒,我不满地推他,含混地问他早上做行不行。手碰触到他的胸膛,竟是湿漉漉的。我奇怪地睁开眼睛,发现他的脸上也沁出一层细密晶亮的汗珠。

“怎么出这么多汗?做噩梦了?”我睡意朦胧地问他。

他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恶狠狠地瞪着我说:“告诉我,你脑子里到底还有多少血腥玩意儿?”

看我一脸不解的神情,他愈加愤怒,抓着我的头发往面前带,我的脸几乎贴上了他的鼻子。

“统统说出来!除了切手指,割手腕,从立交桥上往下跳,还有什么?”他嘶声吼道。

“齐歌!”我伸手去擦他脸上的汗水,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送到眼前:“除了这些已经实施的,还有什么你准备付诸于行动?”

“那都是我一个人时无聊的胡思乱想,随便说说而已。”我小声解释。

他摇晃我的左手,厉声喝道:“做都做了,还随便说说?”

我哑然了。他直直地看着我,声音低沉下来:“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事不过三,第三次我绝对不会出现。你那副样子,我再也不想看见了。”他松开我的手腕,闭上了眼睛,“你人事不醒的样子,太……太难看了,象死人……”

他从来没和我说起过他接到我那个无言电话后赶到我家时的情形,我也从来没想过那件事会在他心里留下这么深的阴影。有多少个夜晚,他象今天这样大汗淋漓的从噩梦中惊醒?又是以怎样的心情看着身旁那个睡得象死人一样“难看”的我?又是怎样心有余悸地在客厅里吸烟、喝水?

“齐歌!没有了,再也没有什么要付诸于行动的血腥玩意儿了!”我低喊着,抚摸他汗湿的脸。

他抓住我的腕子侧身面对我,冷笑着说:“你以为你那样做会让我难过?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要真有那么一天,我马上娶100个老婆,带着她们在你的墓前开音乐会,演奏曲目全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幽默曲。”他略作停顿,笑容中竟流露出绝望,“我倒要看一看,我们两个谁更难过!”

我的喉咙哽住了,热浪一直往喉间、眼中冲,却总也不能畅通。我抹着他脸上和发角的汗水,粗嘎着嗓子说:“听我解释,好不好?”

他把我的手按在颊上,清亮的眼睛看着我。

我第一次向别人坦诚脑子里那些血腥玩意儿的来源:“小时候,父母长年不在家,我总是想方设法让自己忙碌,可是时间还是过得很慢,往往是拉了很久的琴,做了很多家务,才到晚上八九点钟。那段时间特别难熬,我总是数着秒等待着困意。我不怕黑,也不怕鬼,但就是单纯的怕。一点动静就会有回音的房子,钟表滴答滴答的声音,让我感到冷,感到心慌……”

我把脸埋进他温暖的怀里,闷声说:“有一次,电视里放映故事片《海囚》,一个女人拉着男人的衣角求他不要走,那样子就象我拉着妈妈出差的旅行箱。然后,男人手起刀落,大步离开,一只带血的玉镯在青石板路面上咯啷咯啷的滚动,慢慢晃动着停下来,石板路上印下很多红色的圆圈……”

齐歌抚摸着我的肩胛骨温和地说:“睡觉吧……”

我笑着推他:“干什么?我痛说革命家史你不认真听,怎么追求进步?”

他不再说话,我在他的摩挲下继续:“看到那个画面,我握住自己的腕表,就是当年中学生很流行的那种塑胶运动表,心想,要是这一刀砍在我的腕子上,落地效果比玉镯可差远了,估计没什么声音也不会滚动就软趴趴的结束。后来我就琢磨着换一块金属壳的表,还设想刀落下来的方向和力道,甚至想到表带不能系太紧,否则一刀下去表还系在没有手掌的腕子上多难看啊!”

我窝在齐歌怀里笑,他拍着我的背说:“你发现想这些东西时间就过得快了,是吗?”

“是啊!”我忍着笑说:“有时候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我给自己的14岁生日礼物就是一块金属壳的腕表,好象是罗西尼拱型系列吧,当时挺贵的,我爹妈有点肉疼但也没说什么。谁让我妈给我寄的那套运动服我穿不了呢。那年我正长个儿,穿上我妈给我买的裤子就象九分裤。”我大笑起来。我的父母大概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儿子的具体身高吧。

齐歌没有笑,揽着我的肩问:“这是你第一次把血腥玩意儿联想到自己身上?”

“应该是吧。”我点头,“后来想的多了,就成了习惯。开始很紧张,但越想越刺激,越想越冷静……”

他侧过肩膀压住我,脸色阴沉地说:“实施的时候也很冷静吗?”

我愣怔了一下,抬眼对上他黑沉沉的眸子:“齐歌!你相信我,我脑筋很正常,既不想自杀也不想自残,只是在用我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不管是切手指还是割手腕,我头脑都很清醒,即使喝了点酒,也只能说,我是在很理智的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也许我的方式不对,但已经养成了习惯。”

他沉默了一会儿,揉着我的头发说:“联想归联想,真正实施前能不能预先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你想一个更好的方法。”

我眯着眼说:“好吧!这个事先通知的习惯要慢慢养成。”

他很温柔地笑,垂下头轻轻地吻我,手指拨弦般在我身上弹动。睡意被一点点驱散,我很快有了感觉,扭动着腰往他身上靠。

他笑着推开我,翻身趴卧在我的身侧,眨着眼睛说:“今天换一下,你来吧!”

我略微迟疑但很快明白,他想改变的不只是我们固有的性爱模式,还有我们的相处模式,最主要的是,我的习惯。

心象糖一样化开了,变成糖水,甜而软。

我趴在他的肩上说:“你放心,过了今晚,有什么血腥想法我都会先拿你做实验。”

“死小子,要做就快点,少废话。”他把脸埋进枕头里,瓮声瓮气地催促我。

他的身体对我非常有诱惑力,只看他后背的线条已经让我难以自制。回忆着他以往的做法,我笨拙的为他做着润滑和扩张。注意到他身体的轻颤,我开始紧张,越怕弄疼他手上越是慌乱。润滑剂弄到了床单上,我用手去抹,发现他抖得更加厉害。我想要放弃了,问他疼得怎么样,他抽动着肩膀半晌不说话。我把脸凑到他的颈侧,意外地听到两声压抑的笑。

知道他的颤抖是笑而不是疼,我一下子火冒三丈,一掌击在他的臀部,大吼一声:“看谁笑到最后!”一挺身便冲了进去。他闷哼了一声,果然不再笑了。随着我越来越猛烈的撞击,他的双手揉住了枕套。关心则乱,一想到他的疼我便失去了章法。折腾半天得不到发泄,又看到他紧攥枕套的手指,我无奈的抽身倒在他的身侧……

他低声咒骂了两声笨蛋,跨坐在我身上。在他的帮助下,我们总算完成了第一次角色的互换。

“习惯会改变,万事总要有个开始。”他在我耳畔喘息着说。

我很没出息的哭了,不是象成年人那样无声的落泪,而是象小孩子一样哇哇大哭,声音洪亮,表情放肆,仿佛要突破极限似的发泄。

他本来忙于清理自己无暇理睬我,看我哭得实在过分,他把面纸狠狠摔在地上,恶虎扑食一样压在我身上拧我的脸。他的手劲很大,拧得很用力,我疼得忘了哭。

“你什么毛病?被上了要哭,上别人还要哭。真是水妖啊?没完没了的发大水,真难看!”他以极度厌恶的口吻骂着我,手倒是从我脸上拿开了。

我钻进他的怀里,往身上撩着被子说:“睡觉喽!睡觉喽!”

他轻轻推着我说:“我满身汗还没洗澡呢!”

“明天早上再洗!”我抱着他的腰耍赖,“我快困死了,你不在我睡不着。”

他无奈地笑着裹紧被子,嘟囔了一句:“妈的,旧习惯没改又添新的。”

我疲倦的贴在他怀里刚刚睡去,又被他晃着肩膀弄醒。不会这么快又做噩梦吧?我睁开眼询问的望着他。

“明天是不是元旦假期第一天?”他严肃地问我。

“是啊!白天没有排练,可以睡一整天!”话音刚落,我警惕地把手伸到他的下面,紧张地问,“你不会是想做通宵吧?”

“滚你的。”他打开我的手,把我的头摁在肩上说:“快睡!明天要早起整理内务,我爹妈要来视察。”

“混蛋!折腾大半夜,你现在才说明天要早起。”

第二天,齐歌的父母象部队首长下连队视察工作一样驾临我们的新居。齐歌长得象他的父亲,都是浓眉大眼,身材高大,腰背挺直,有着标准的军人气质,虽然齐歌并没有当过兵。齐爸爸表情严肃的和我打过招呼,开始巡视我们的各个房间。齐妈妈气质优雅,态度温和,丝毫没有歌唱家的架子。她看我的眼神不知为什么让我感到不安,总有种被人看穿心事的尴尬。我递茶给她时,她注意到我手腕上的伤痕。她细细端详床头柜上我和齐歌的合影,专注的神情让我后悔为什么没有事先把相框收起来。齐爸爸站在齐歌那张形同虚设的床前,责怪他的被子叠得象食堂卖剩的散形花卷。齐歌狡辩:“叠得再好晚上还不是要摊开?”我几乎要笑出来了,那床被子自从买来就没有打开过!

“我给你留个电话吧,有事可以找我。”趁齐爸爸指导齐歌怎么把被子叠得象豆腐块,齐妈妈俯在书桌上,在一张五线谱纸上写下她的名字,家里电话,手机号码,团里电话。

她抬头想了一下,边写边说道:“齐歌外婆家的电话也写给你吧。我有时会在那儿住几天。”

我几乎又要笑出声来,想起齐歌说过,他妈妈在家做他爸爸的一等兵,有时被压迫的受不了,就回娘家当几天逃兵。

她把那张写有她电话的纸对折了几下,拉过我的手,放在我的掌心。

“齐歌的性格象他爸爸,过于强硬了,有时会很伤人。”她的手仍拉着我,拇指轻抚我腕上的疤痕,“如果他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千万不要憋在心里。”我的眼睛瞬间蒙上了一层泪的壳,我拼命睁大眼睛不让它破碎。

她看出什么了?她又知道些什么?她却什么都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把她所有的联系电话都告诉我……

齐歌迷上了拼图,300块的,500块的,750块的,甚至1000块的,买了一大堆,玩得乐此不疲,有时还拿着闹钟记时。

有一次我从父母家吃饭回来,他盘腿坐在床上玩拼图。

“为什么不用拼图板?还一个人霸占一整张床。”我有些不满。

他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刚买的,本来趴在床上只想看看,谁知道看着看着就拼好了几大块,舍不得换地方另起炉灶。”

“继续玩你的吧!”我转身去上网。

夜深了,几次催他睡觉他都不干,我要帮他,他又怪我剥夺他的乐趣。无奈我只好去睡他那张被当作摆设的床。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我揉着眼睛到卧室去看他的进度。他坐在地上,头靠着床沿睡得正香。床上是完成的拼图,油画《牧神的午后》:半人半兽的牧神闭目倚树而坐,美丽的水精灵抱着牧神的肩,轻吻他的脸颊……

我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脸上却已淌满泪水。

他还是被我吵醒了,拽着我的裤角拉我蹲下:“知道你喜欢,那也不用搞什么喜极而泣恶心人吧?”

我抬手要打他,手臂被他一把抓住,他搭着我的肩说:“来,扶我一把,腿麻了!”

我没把他扶起来,却和他一起滚倒在地板上……

齐歌以前是不说爱的,但是现在他非常喜欢说这个字。

有一次正吃着饭,他忽然手捧饭碗看着我,我以为他咬着舌头了或是卡着鱼刺了,他却冷丁冒出一句“小睫,我爱你”,又继续低头扒饭。我愣了半秒钟,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有一次我挂在网上看小说,他在另一间房里拼图。忽然,他拖着长声叫:“小睫──”,我跑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头也不抬的说一句“我爱你”便不再理我。让我感到莫明其妙。

还有一次,我在厨房做早餐,他刷牙刷了一半,满嘴泡沫的跑进厨房,抛下一句“小睫,我爱你”又跑回卫生间继续刷牙。我看着锅里的煎蛋,怀疑刚才进来的是鬼。

刚才,我从楼下走过,他趴在阳台上冲我喊“嗨”,我抬头看他,他用口型无声地说:“小睫,我爱你。”就象在学生公寓的某个夜晚,我们躺在各自的床上,隔着几米的空间,无声的接吻……

我们一如既往地喜爱《牧神的午后》。齐歌不再有牧神的困惑,我,也不必如水精灵般离去。

──全文完──

不是番外的番外:

1.

  这天,小睫独自在家,心血来潮,翻出一本西饼制作的书,照本宣科地烘制了一盘黄油点心。因为没有模子,一块块点心均呈不规则的立方体。俗话说,包子有肉不在摺上,点心好吃不在貌上。小睫自己尝了两块,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第二天就把几块点心象献宝一样送到齐歌的面前。早课上,小睫得意地看着齐歌把几块点心全部吃光,又用无名指抹去唇角的点心屑,心中涌起无限感慨。

  小睫趴在课桌上,信誓旦旦地对齐歌说:“如果将来我不能做一名优秀的小提琴手,我就开一家西饼店,专卖这种黄油点心。”

  齐歌温柔地凝视着小睫,坚定地说:“不!即使你不能做小提琴手,我也不让你去开饼店。你做的点心,只能给我一个人吃!”

  小睫感动得几乎落泪,齐歌是怕我受累,还是在吃那些顾客的醋?

  小睫甜蜜地说:“齐歌,你放心,我开店卖点心时,一定会把你那份预留出来的。”

  齐歌焦虑地说:“那也不行!我不让你开店,是怕那些吃过店心的顾客回头把你的店砸了。你会血本无归的。”

  小睫气绝!我的手艺有那么差吗?!

2.

  8月25日是哈雷·戴维森创牌100周年,同为哈雷迷的小睫和齐歌第N次跑到北京汉马哈雷俱乐部饱眼福。小睫对着一辆 “软尾夜行火车”流口水的痴相,吸引了两男一女三位美国留学生,聊了几句,原来是同好,大家更是聊得忘乎所以,眉飞色舞,口沫四溅。说到高兴处,小睫还模仿驾摩托车转弯的姿式,单膝点地摆了个造型,嘴里还模仿着排气管发出阵阵低鸣。

  意犹未尽地离开俱乐部以后,齐歌语重心长地对小睫说:“20岁以前,你刚才的表现,叫做‘活泼’。20岁以后,你还那样,你就没活了!”

  “什么意思?”小睫虽愚钝,但也听出那不是什么好话。

  齐歌轻拂小睫蓝色的长发,耐心地解释:“20岁以后,‘活泼’没有了‘活’,就只剩下‘泼’了。”

  小睫再次气绝!还有几个月就要21岁了,我‘泼’吗?

3.

  齐歌和小睫因为连顿弓的演奏技法发生争执,嘴巴狠毒的齐歌大骂小睫是混入小提琴专业、冒充内行的假行家。嘴拙的小睫气得含泪跑回家,对着电脑生闷气。突然灵机一动,调出一篇虐文复制到WORD里,再用替换功能把受虐人的名字全部替换成齐歌,然后,笑迷迷地重温全文,火气消了大半。待齐歌追来道歉时,小睫的大人大量令他万分感动,当场发誓,再也不对小睫说刻薄话了。

  若问是哪篇虐文,小睫赧笑,我的口味淡,其实人家的文不算太虐啦!那就是,Kaaa大人的《囚》。小睫私存版本的《囚》,小受不叫孟浩天,叫齐歌。

  若齐歌知道,该气绝了吧?

不是番外的番外:

1.

  这天,小睫独自在家,心血来潮,翻出一本西饼制作的书,照本宣科地烘制了一盘黄油点心。因为没有模子,一块块点心均呈不规则的立方体。俗话说,包子有肉不在摺上,点心好吃不在貌上。小睫自己尝了两块,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第二天就把几块点心象献宝一样送到齐歌的面前。早课上,小睫得意地看着齐歌把几块点心全部吃光,又用无名指抹去唇角的点心屑,心中涌起无限感慨。

  小睫趴在课桌上,信誓旦旦地对齐歌说:“如果将来我不能做一名优秀的小提琴手,我就开一家西饼店,专卖这种黄油点心。”

  齐歌温柔地凝视着小睫,坚定地说:“不!即使你不能做小提琴手,我也不让你去开饼店。你做的点心,只能给我一个人吃!”

  小睫感动得几乎落泪,齐歌是怕我受累,还是在吃那些顾客的醋?

  小睫甜蜜地说:“齐歌,你放心,我开店卖点心时,一定会把你那份预留出来的。”

  齐歌焦虑地说:“那也不行!我不让你开店,是怕那些吃过店心的顾客回头把你的店砸了。你会血本无归的。”

  小睫气绝!我的手艺有那么差吗?!

2.

  8月25日是哈雷·戴维森创牌100周年,同为哈雷迷的小睫和齐歌第N次跑到北京汉马哈雷俱乐部饱眼福。小睫对着一辆 “软尾夜行火车”流口水的痴相,吸引了两男一女三位美国留学生,聊了几句,原来是同好,大家更是聊得忘乎所以,眉飞色舞,口沫四溅。说到高兴处,小睫还模仿驾摩托车转弯的姿式,单膝点地摆了个造型,嘴里还模仿着排气管发出阵阵低鸣。

  意犹未尽地离开俱乐部以后,齐歌语重心长地对小睫说:“20岁以前,你刚才的表现,叫做‘活泼’。20岁以后,你还那样,你就没活了!”

  “什么意思?”小睫虽愚钝,但也听出那不是什么好话。

  齐歌轻拂小睫蓝色的长发,耐心地解释:“20岁以后,‘活泼’没有了‘活’,就只剩下‘泼’了。”

  小睫再次气绝!还有几个月就要21岁了,我‘泼’吗?

3.

  齐歌和小睫因为连顿弓的演奏技法发生争执,嘴巴狠毒的齐歌大骂小睫是混入小提琴专业、冒充内行的假行家。嘴拙的小睫气得含泪跑回家,对着电脑生闷气。突然灵机一动,调出一篇虐文复制到WORD里,再用替换功能把受虐人的名字全部替换成齐歌,然后,笑迷迷地重温全文,火气消了大半。待齐歌追来道歉时,小睫的大人大量令他万分感动,当场发誓,再也不对小睫说刻薄话了。

  若问是哪篇虐文,小睫赧笑,我的口味淡,其实人家的文不算太虐啦!那就是,Kaaa大人的《囚》。小睫私存版本的《囚》,小受不叫孟浩天,叫齐歌。

  若齐歌知道,该气绝了吧?

《牧神的午后》番外之暴力理论

于睫说,在我之前,他没喜欢过任何人,连朦胧的好感都不曾有过。

因此,对于“爱”这个字,他总是羞于提起。

其实,我也一样。除了他,也没喜欢过什么人。当我的同学忙于“早恋”的时候,我正以实际行动验证着父亲的暴力理论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

认识他之前,我除了练琴,大部分时间都在进行一系列事件的循环打架、被母亲押着去别人家道歉、赔偿医药费。

因此,那几个字眼对我同样陌生而难以启齿。

直到他离开,我才深刻体会到我有多渴望对他说那三个字。

所以,现在,我在任何想表达的时候,用最简单的方式,让他知道。

我不想再后悔。我不是上帝的宠儿,不会总那么幸运。

有时候,我也会逼他说。虽然手段不够高明,但总能达到目的。

每当他用那双泪盈于睫的眼睛看着我,喘息着,用发颤的声音说出那三个字,我都会感到万分满足。

不能怪我恶劣,谁让他主动说那三个字的次数越来越少?

他刚回来那会儿,只要我深夜从噩梦中惊醒,他就会紧紧抱住我,在我耳边一遍遍重复那三个字,以此来证明我梦中的血腥场面将永远不复存在。

这一年多以来,我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低,想多听到他说那三个字就不得不耍些手腕。

若以此判断他是好脾气就大错特错了。

两个人一起生活,总免不了矛盾。自己的牙齿还有咬伤舌头的时候呢,更何况是两个男人。

冲突都源于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争执,有些小到都想不起原因。最多的还是因为练琴。

好几次我险些跟他动手,因为想起那个再不碰他一根手指的誓言,又强忍住。有时只得抓起手边的东西发泄。

只有一次,是他先有了暴力的企图。确切地说,他在几乎动手时又停住了。

那天是在家里练习揉弦。虽然夹式持琴姿势是演奏第一、第二和第三把位的常规姿势,但如果是大幅度揉弦,用夹式就限制了揉弦的幅度,而应改用托式。我逞着小指长度的优势,犯懒成了习惯。

他在小提琴演奏上是不允许一点将就的,马上揪住我这个毛病不放。

一遍遍重来惹毛了我,一气之下扔了手里的琴。我发誓我是在生自己的气,并不是针对他。

手中的“瓜乃利”被我甩到墙上又落在沙发上,弦轴断裂,E弦的一端弹出来。

直到他一手抓着琴一手抓住弹出的E弦,把那根尼龙琴弦横在我的脖子上,我才想起,那把瓜式琴是他所有琴里的最爱。

我们习惯把小提琴弦统称为“尼龙琴弦”,实际E弦是钢丝的。而这一根,为了拉快速的经过音时不发声,配的是最好的钢丝镀金弦。

用它做环首死刑的工具,绝对合格。

他瞪着我,眼睛血红,真的急了。

而我,也真心知错,不是怕死。

“我错了!您就原谅我吧!”我及时的服软,在他面色略有缓和,我颈上的琴弦略微放松时,我又适时的补上一句,“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

“你……”他无奈的偏头,我看到他唇角若隐若现的笑意。

“再拉一遍,改过来就算了。否则……”脱弦的琴在我眼前晃了晃,又一把小提塞到我手里。

那把摔出一条裂缝的小提,由我在最短的时间内亲自护送到琴行修理、配新的弦轴。

这样一个爱琴如命的人,应该把小提琴事业放在第一位吧?

可他又明显地自相矛盾。

他竟然会把团里派他到世界知名乐团学习的机会让出来。这是团里多少个小提琴手恨不得打破脑袋都要争的名额。

最可恶的是,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团里那个捡到便宜的家伙第二天就要飞走。而这个消息,还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而是团里大食堂的胖师傅给我打饭的时候顺口说起的。

他问我:“于睫跟你合租房子,关系一定最铁,为什么不把出国的名额让给你?”

我当然知道他的用意,只是替他可惜。放弃这样一个提高演奏水平的好机会,在他心目中,小提琴到底占有什么地位?

他不是差点为了一把琴要我的命吗?这会儿怎么又把前途、事业看这么轻?

一场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不知怎么就演变为争吵。

我骂他是个不分轻重缓急的笨蛋,他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踢翻了茶几,他踹歪了沙发。

我说:“拉琴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投入感情,做起事来倒挺会感情用事。”

他直直的盯着我,说:“是啊!出国两年,在世界数一数二的交响乐团拉琴,多好的机会。换作你这个理智的聪明人,才不会象我这么傻让给别人。”

我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回答。

如果这个机会给我,我会不会和他一样当活雷锋?

答案是肯定的。我对他的责备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看我沉默,转身走进卧室摔上了门。

我回想他的话,又有些气愤,拼命捶门要他出来理论,他硬是不吭声。

我隔着门大吼:“你出来不出来?再不出来我可上脚踹了?”

听听没动静,我飞起一脚踢过去。门没开,但多了个大窟窿。

我正准备继续施展无敌鸳鸯腿,门铃响了。

母亲大人站在凌乱的客厅里,有几秒钟的愣怔,看到卧室那扇破了洞的门,她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于睫呢?”

不等我回答,于睫拉开破门走了出来,讪讪地说阿姨好。

母亲上下打量他,问:“于睫,你,没怎么吧?”

看他摇头,母亲转而问我:“你跟他动手了?”

“没有!”我坚决的否认。

楼下传来汽车鸣笛的催促声,母亲欲言又止地离开,留下一盒去南方下部队演出带回来的枇杷。

我和于睫对坐在地上,一声不响的闷头吃,手上汁液横流,皮和核噼哩叭啦的扔进盒盖里。

没有人说话。茶几还翻倒在一边,也没人扶。

盒里还剩下最后一个枇杷时,我先他一步伸出手,得意地用眼角瞟他。他狠狠地瞪我一眼,也迅速伸手。我故意慢半拍,在他快要碰到那个枇杷时猛然捉住他的手。他想挣脱,我握住不放。

和他对视着,我轻轻摩挲他的手,直到指尖的薄茧。

一个和我的左手有着相同印迹的人,应该有着和我一样对小提琴的热爱吧?只是,他心里还有一份和我一样的、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的东西。

我欠身吻他的唇,他仰头热切的回应。我压倒他,手向下进入主题。

他放松的身体突然紧绷,弓起身子要躲,喘着粗气说:“等等,齐歌,等等!你的手,枇杷汁……”

我用身体的重量压制住他,吻着他的后颈说:“我等不了!现在不能等,两年……更不能等……”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团里上班,于睫去停车场泊车,我一个人先走。在玻璃门遇到比我们低一届的同门师弟卓越,便和他一同去排练厅。

他走在我的右侧,我清楚看到他左颊的红色掌印。

基于校友加同事的关系,我和卓越早就相熟。

我指着他的脸打趣道:“这‘五指山’(扇)是谁赏给你的?”

卓越摸了摸脸,笑而不答。

他一脚踢碎警察鼻梁骨的案子刚判下来,以他的火爆脾气,能让他挨了耳光还这副嘴脸的人,除了心上人还能有谁?

“这么凶悍的人你也敢要?”我故意逗他。

他呵呵笑道:“要!哪儿敢不要?”

吃中饭的时候,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单位发了一些沿海部队运来的海鲜,让我晚上和于睫一起回家帮忙消灭掉。

于睫有些紧张。我的意思是排练结束直接去公主坟父母家,他偏要先回家换衣服。说是穿衬衫西服太板,会让气氛变严肃。我只得依他。

其实,只要我父亲在,就算是赤身裸体吃饭,气氛照样会被他搞得很严肃。

谁知出门之前又出了茬子。

他换上一件套头的圆领绒衣后,露出一块我昨天留在他锁骨旁的瘀痕。他不擅于矫情,并没有借故跟我来劲,只是又换了一件有领子的衣服,把第一颗扣子系得紧紧的。

我指着他笑,说扣子系这样严实象弱智。因为钮扣一颗不剩全部系牢的人是影视剧里傻子的主要特征,比如阿甘。

他点头说好象是有这么回事儿。

最后,这个问题由一片创可贴解决。

空运来的海鲜确实新鲜,能在冬天吃到更是不易。

于睫是第一次到我家,母亲似乎特别喜欢他,一会儿往他碟里放一只虾,一会儿又运一只蟹,亲热得好象找到了失散的亲生儿子。而我则象个冒牌货一样被晾在一边。

父亲依旧不苟言笑,偶而会沉着脸责备母亲一句:“让他们年轻人想吃什么自己来。”

母亲很温和地笑,然后做给父亲看一样敷衍地往自己嘴里送两口,又忙着为于睫布菜。

我本想提出抗议的,忽然看到母亲把一筷头凉拌海带丝放进他的碟里,心中不由暗笑。

凉拌海带丝切得很细,被各色调料润得油亮亮的,粘着白芝麻,吃起来又脆又香。可惜那个人,从来不吃海带。他喜欢吃肉类海鲜,却讨厌海洋植物的腥味。

我兴灾乐祸地看着他把碟里的海带丝以最快的速度尽数送进嘴里,差点笑出声。这家伙还挺狡猾,怕海带丝的植物腥味“污染”整碟的鱼虾,竟出此下策。

也好,被迫补碘,预防大脖子病。

他终于低头把海带丝强行咽下,没想到又一大团送到他面前。

“原来你爱吃这个。别急,慢慢吃,管够。”妈妈体贴地说。

他彻底傻掉,脸都僵了,筷子悬在海带丝上犹豫不决。

我笑着把自己的碟子和他交换,假意嗔怪母亲:“这叫什么世道啊!我连吃一口亲娘夹的菜都要抢别人的。”

母亲边骂我贫嘴边为我布菜,暂时忽略了海带丝。

于睫吃着我换给他的剔好的蟹肉,虽没有抬头,但我仍能感觉到他的笑意。

电视新闻出现某位军政要人出访某国的画面。我有些忘形地批评这位政要没有领导人的风度,有损国家形象。

我贬损国家领导人的话犯了父亲的大忌,等我意识到错误,已经晚了。一碗米饭正砸在我的脸上。

还好,瓷碗的质量不错,我的脸也够结实,脸碗得以两全,都没打碎。

于睫吃惊地看了看父亲又看我,大概没料到父亲会当着他的面出手。

母亲却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于睫,表情怪异。

“我错了。下回再也不敢了。”我低眉顺眼的向父亲认错,赶忙为他重新拿碗盛饭。不忘冲着他的后背龇牙瞪眼。

饭后,我站在浴室镜子前,抚摸着颧骨处的瘀青嘟囔:“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打人打了这么多年,连这么点儿打手的职业道德都不讲。差劲。这让我明天怎么见人?”想起卓越脸上的巴掌印,我不由心生懊恼。

于睫站在我身后扳我的肩:“怎么样?疼得厉害吗?让我看看!”

我猛然旋身揽住他的腰往怀里带。他踉跄了一下,上身向后仰着抗拒,腰部以下强制性的和我相贴。

“疼死了!”我夸张的苦着脸,“不过也容易治。你亲一下就行。”

他踢了我小腿一脚,借我呼痛之机闪身,压低嗓子骂道:“你脑积屎了?在你爹妈眼皮底下还敢惹事儿?”

其实我没想怎么着,只是要逗逗他,顺便用行动宣布,父亲的飞碗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不,确切说应该是家常便饭。一碗米饭而已。

这时,母亲敲门进来。不问我这个被打的,倒关心起于睫这个目击者。

“于睫,刚才你看到了,齐歌的爸爸就是这样,脾气又急又爆。齐歌见样学样,也是火气一上来就跟人动手。”母亲的语速忽然减慢,似乎难以启齿,“他是不是,跟你也动过手?或者,伤过你?”

于睫点头,又拼命摇头,一脸慌乱。

母亲见他不答,转而问我:“齐歌,你说。”

母亲的严肃令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据实禀告:“是。我以前是打伤过他。不过,那都是几年前的事了。真的!从那以后,我再没动过他一指头。”

“那这是怎么回事?”母亲指着于睫颈下的创可贴问我,“你敢说不是你?”

“这……”这让我怎么回答?创可贴掩盖下的“伤”确实是因为我,但是,但是……

天呐!我无可奈何地大声叹气。

“齐歌!”母亲的声音转柔,但仍不失严厉,“你是成年人了,别再拿你爸爸那套荒谬的暴力理论当真理。‘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说白了,不过是他给自己的冲动找的借口。”

我笑了,母亲果然是最了解父亲的人。因为了解,所以包容。好在父亲对他的包容也有回应。

“妈,您别忘了,爸的这套暴力理论还有下半句。难道那个也荒谬?”

“难得,你还记着下半句。”母亲似乎是松了一口气,转身面对满头雾水的于睫,“还留着我给你的电话号码吧?别忘了我的话,齐歌要是欺负你,或是有别的什么事,千万别憋着。打电话告诉我,我保证不偏心。”

我大叫:“您已经够偏心了!心全偏到他那边了!”

我拉住母亲的手,沉痛地说:“您说实话吧!我是不是垃圾桶里捡来的,他才是您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

“还贫?刚因为这张嘴挨了打,又来劲?”母亲无奈地摇头。

晚上,我吻着他温润的睫毛,轻声说:“我老爸曾说过: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但是,跟自己的爱人动手则是男人无能的表现。这句话被我和老妈戏称为‘暴力理论’。”

他略微抬头,定睛看着我,眼神清亮。一点点的,他的脸靠近我,唇贴上我的。

我当然懂得这个吻蕴含的意思,却故意想捉弄他。

无视他渐促的呼吸和身体的变化,我抓住他的双肩推开他,板着脸说:“因为那后半句话,我曾经发誓再也不伤你一根手指。”

不出我所料,他上钩了,眼里浮现出水光。

我继续说道:“你一定知道我老爸的暴力理论里,‘爱人’指的是什么人吧?就是老婆!”

他反应过来,想张口反驳,被我噙住嘴唇,只剩下意思不明的“咿咿唔唔。”

我伏在他汗湿的后背上说:“18岁以前,因为暴力理论的前半句话,我视老爸为偶像;18岁以后,因为那后半句话,我对他更加崇拜。”

半晌,他呓语般地说:“我崇拜你妈。”

我大笑起来,从他身上笑翻到一边:“你说什么?崇拜我妈?你,你,你,不会是真的要做女人一样的老婆吧?”

他猛然翻身骑在我身上,脑羞成怒地说:“我让你再胡说。”

其实,我还有一句不胡说的话,来不及告诉他爱人,指的是,我爱的人。

他的技术仍然青涩,但已经比第一次好很多。

他曾有的坏习惯,都在为我慢慢改变。

我很高兴,付出的代价总算值得。

第二天一早,我和于睫前脚走进排练厅,就被卓越一把拉住:“你可来了!趁指挥没来,快把‘拉2’的谱子借我去复印。我的不知道放哪儿了。”

这两天团里一直都在合“拉2”,没带谱子简直是往指挥枪口上撞。

我刚把谱子拿出来,就有人站在门口喊着,卓越有人找。

我和卓越一起扭头,看到有个人正拿着一叠纸微笑着走过来。卓越接过谱子,陪他一起往外走。

他们没有勾肩搭背,却给我一种感觉,他们之间没有距离。

我知道那个人。他叫秦霜,是卓越的同班同学,也曾是我们学院的风云人物。

让他出名的,除了无可挑剔的外表和琴技,更因为他频繁更换女朋友的劣迹。

据说,他最后一任女友抛弃他出国之后,他受了刺激,曾经做出戗哥们儿女朋友的不义之事。后来,他得到哥们儿的谅解,被感动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彻底退出了“花丛。”

那个令秦霜“重新做人”的哥们儿,就是卓越。

目送他们的背影,我不禁莞尔。

刚才秦霜走近我的时候,我注意到他颊上也有一个微肿的掌印,与卓越脸上的相应成趣。

看来,父亲的暴力理论,前后两句可以分开来适用于不同的人:

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适用于卓越和秦霜。

跟自己的爱人动手是男人无能的表现适用于我和于睫。

不管怎样,我们相爱着,因此,我们也幸福着。

《牧神的午后》雪藏一年的番外 另一个结局 

2004年4月,我离开北京已经两年半。没有回去过。初时是刻意的,后来竟真的断了念头。

父母来过一次,短暂见面,匆匆而去。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

从巴黎音乐学院毕业以后,我留在了学院的管弦乐团,担任小提琴第二声部的乐手。我很清楚,我不可能做到首席,因为我平板而缺乏激情的演奏。即使我练琴的时间比大多数人都长。

迅速地把感情投入到一首乐曲里,在收弓的同时把感情也一并收回。我做不到。

收放自如的境界对我来说,高不可攀。

或是无法投入,或是无法自拔,就这样吧。我认了。

这两年,我过得很好,非常好。

生活有规律,注意吃穿,有个头疼脑热知道给自己张罗点非处方药,还成功的戒了烟。

听说,绿沙龙里的薄荷,会引发关节痛。

我想,无论何处的疼痛,恐怕都要比烟的诱惑更难摆脱。还是用嗜好换无痛苦划算。

还是会想起他。

前半年我几乎精神崩溃。越想忘记越是频繁的回忆起过往的点点滴滴;恨他的自私与绝情,更恨自己的纠缠不清。

一旦他冲进脑海,我便疯了一样急于做点什么把记忆忽略。

试过摔东西,很认真的把房里的物事一样一样的砸在地上;也试过彻夜拉琴,让心里眼里只充斥着不明所以的谱子。

有时候,对于自己的认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鄙视。

后来渐渐想通。

失恋,是和感冒同级别的小病。每天患感冒的人不计其数,连医生都不重视。

一个人,若整日自怜自恋的沉溺在小感冒里,实在恶心。

感冒和失恋,都无药可治,任何形式都只能是一种安慰,唯一的良药就是时间。

只是,感冒可能要花上一个星期,失恋却没有‘医嘱’。

但我必须努力让自己痊愈。

现在再想起他,我已经学会坦然,不再痛恨自己。即使叫着他的名字在手中释放,也不会再感到羞愧。

那只是一段过去的记忆,多少影响到我的现在,但不应该是主宰。

而我在那方面的经历,除了他,没有别人。我的做法,当属正常。

4月底,我们乐团将赴北京和上海,各有三天音乐会。

我同在英国深造的孙琛联系了一下,他届时也将抽空回趟北京,约上三五好友叙叙旧。

我并不是很热衷,日程安排也很紧张。但马潇潇很上心,连着好几封电子邮件敲定时间和地点。

我也就同意了。不好推托,也觉得自己不该躲。

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午,我守时的去了国贸的“东方。”

见到孙琛、马潇潇、肖小卫等一帮老友,几个人又是捶肩又是拥抱,好不热闹。

骆格格清瘦了一些,但比两年前添了些许成熟女人的韵味,更有魅力。

她笑着和我握手,寒喧,然后和一帮女同学聊了起来。

我正奇怪她为什么独自一人,齐歌就走了过来。

“他们已经分手了,你呆会儿可别说错话。”马潇潇在我耳边叮嘱了一句,迎了上去。

“你,好吗?”齐歌和我握手,只是四指并拢碰了碰我的掌心。

他没什么变化,连垂在额上的那绺头发都和两年前一模一样。

“好。”我没有说谎,能吃饱喝足当然不能算坏。

他很欣慰地笑,仍和两年前一样令我心动。

吃饭的时候,齐歌坐在了骆格格身边。我们中间隔着孙琛和肖小卫。

他和骆格格谈笑自若,看不出有什么尴尬。

孙琛小声说:“听说他们早就分手了,你休学没多久的事。这会儿看着他们,还是那么般配,也不知道当初怎么想的就掰了。大伙可是最看好他们这一对呢。”

我抬头看着齐歌。他还保留着过去的一些小习惯,比如吃东西的时候与人交谈,总是习惯下意识的用无名指抹嘴角。

因为是午餐,没有叫酒,就餐的气氛虽然和谐但少了一份肆意。

我下午还要排练,其他人也要回单位继续上班,大伙吃过饭便匆匆在大门口告别。

握手,拥抱,站在车旁招手,目送同学旧友一个个离开。

马潇潇热烈地与我拥抱,拍着我的后背,轻声说:“有些事,忘了吧。”

我怔住,背脊明显的僵硬。

“试一试,答应我,试试忘记。”他放开我,直视我的眼睛。

我点头:“我会的。你放心。”

他抿着嘴唇,轻轻捶了一下我的肩膀,钻进车子。

他怎会知道,我一直都在尝试,却总是失败。

再转身,齐歌站在了我身边。

他伸手和我相握,只是矜持地碰了碰我的手指就想撤开,却被我紧紧攥住。

他挣了一下便放弃,不说话,只是看着我。我也不说话,只是不放开。

很想让他抱一下,哪怕象肖小卫、孙琛、马潇潇那样,哥们儿式的随便一抱,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贴近他,用我的心脏感受一下他的心跳。

可他没有做,我也没有说。只是单手相握的僵立着,中间是一尺的距离。

“听你说‘好’,挺为你高兴的。等你娶妻生子的时候,你就该说Super了!那时候你就是事业、爱情两得意了!”他硬是抽出被我攥出汗的手,拉开出租车的车门,示意我先走。

我钻进汽车。低头的瞬间,匆匆抹了一把脸。再回头,透过车窗只看到他的背影,面对着“东方”赭色的墙壁。

他,吝啬到不肯让我看他的眼睛。

当天晚上在北京21世纪剧院的第一场音乐会很成功。

同学都来捧场了,他也在。

介绍演奏员时,我就看到了他。虽然从台上看过去,他的脸模糊不清,但只是一个轮廓,我就能确定是他。

演出结束有招待宴,和同学们只能匆匆打个招呼。

在停车场的阴影里,我看到了他。斜倚着栏杆,额发轻扬,手上是一只未点燃的绿沙龙。整个人象黑色的剪影,渐渐与以往的景象重叠。

我向他走去,不管前因,不计后果。

“日野”大轿车上的团务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回头笑道:“你们先走吧。我要再听一遍《牧神的午后》。”

我站在他面前,他手上的烟从指尖掉落。

“你好,牧神。”我伸出手,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拉进怀里。

他把我整个人箍在怀里,手臂、肩背全被他掌握。

他的双臂一点点加力、收紧,我被勒得几乎喘不过气,甚至能听到骨头发出轻微的咔咔声。

他还是知道我想要什么的。我开心的想。

“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一点真实感呢?”他放开我,盲人一样摸索我的眉骨、眼睫、鼻唇、脸颊。

我看他。他的眼里满是迷惑,还有一丝恐惧。

“为什么呢?为什么没有一点真实感呢?”他一遍遍重复,声音愈加颤抖。

我拉开他的手,轻轻地笑了:“你怎么问我呀?你不是早就知道吗?这只是一个梦,牧神在午睡时发的春梦。”

他一步步后退,脚跟磕到了栏杆底座,身体趔趄了一下,倚住了栏杆:“是,我知道,我知道……一个梦而已。梦醒了,水精灵就会离开……”

我转身离开了。我知道,我无法再入他的梦。

接下来的两场音乐会,没有看到他。看来牧神也拒绝做梦了。

第四天,我们搭上去上海的飞机。上海的三场音乐会结束之后,我会跟团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尝试遗忘。

我坐在靠窗的座位,身旁的一男一女大概是情侣。

男的对女的很关心,先是帮她扣安全带,后来飞机起飞时还抢走她手里的报纸放进背兜,细心地说:“这时候看报纸影响视力。”

我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女的说:“快看完了。就是急着想知道那个拉小提琴的同性恋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

“两天前的旧新闻你也看。不是已经确定那个姓齐的是自己从乐团的宿舍楼顶上跳下来的吗?”

我倏地睁开眼,一把扯过那张报纸。

他跳楼自杀了。在我们最后一个拥抱之后的第二天凌晨。

“2004年X月X日晚警方在严打行动中,突袭了一处向男性出卖同性色情服务的黑酒吧,拘留嫖客及男性色情服务者若干人,其中包括某乐团小提琴手齐某。其在处以罚款后被释放。凌晨3时,齐某从其所在乐团的宿舍楼顶跳下。尸体被发现时,因其钱包内的现金皆无,乐团保卫处怀疑是他杀,遂报警。经核实,齐某身上所带现金均被缴罚款。因其性向并未公开,自杀原因不明……”

“哇”的一声,我吐了。来不及拿呕吐袋,那张报纸被我染上一片猩红。

我隐隐听到悠扬的乐曲,似乎是独奏长笛清越的声音……

很多人围上来,站在我身边嗡嗡地说着话。我生气地大吼:“别出声!”

他们安静下来。我靠在椅背上,缓缓闭上眼睛,乐曲声清晰起来。

竖琴级进的滑音,双簧管以轻弱的吟唱起而应和,伴以弦乐组加弱音器的和弦……牧神遇到了水精灵……

小提琴声部力度逐渐增强,弦乐组以轻柔的切分和弦予以衬托……牧神追逐着水精灵……

在弦乐组的震音背景衬托下,仍由长笛主奏,音乐逐渐减轻……牧神的幻想一点点消失……

牧神将永不再做梦,水精灵将何去何从?

这个结尾,早于原来贴出来的那个,因为种种原因封存在电脑里。今天,应海的要求,送给她。

我们一致认为,这个结尾里的“齐歌”,因为失去真实感,脑筋已经不太正常。

别问我为什么写成这样,一年前的东西了,无论是文字还是情节,我自己都很陌生。

番外–Over the Rainbow

  顶层那套空房总算有了买主,业主乐了,住在楼下的齐歌于睫可惨了。

  二月底,上面就开始叮哩咣啷地装修,敲敲打打直到五月中旬还没完工,住在下头的两个人真是饱受嘈音之苦。

  小区规定的装修时段是早八点以后,晚七点以前。但是楼上这家请的装修队特别勤快,早上不到七点就往家里运装修材料,晚上七点以后又往楼下运垃圾,既不违反规定,又达到扰民的效果。

  平时还好,那俩人要去团里,只当早上早起一会儿,晚上再在外头多逛逛,还能躲过去。周末就难熬了,不仅睡不成懒觉,还什么事都做不了。

  以致在某个周六的早上,在冲击钻动人心魄的震撼下,齐歌气得双手捣住耳朵一头扎进于睫怀里哀嚎:”还有完没完啊!楼上这是装修呢还是建皇陵呢?”

  待到六月底,装修队搬走,楼下这一对比楼上乔迁之喜的那家人还高兴。

  北京城随着四合院、大杂院、平房的大量拆迁,”火柴盒”里的住户早已没有了老北京不是一家胜似一家的邻里关系。住进楼房的人们越来越适应于那种关起门就是自己的小空间,与邻居不相往来的生活模式。

  因此,楼上新搬来的住户,与楼里的其他人家一样,与齐歌于睫他们,除了偶尔在楼道里碰见点个头,并没什么交情。

  转眼到了七月,消夏音乐会结束,齐歌和于睫从二十一世纪剧院赶回家已经是午夜。

  齐歌的琴负在后背上,两手闲着却懒得掏钥匙,打着哈欠推了于睫一把,示意他快些开门。于睫一手拎琴,一手拿钥匙,人又困又累,开锁的动作难免慢些。

  齐歌站在于睫身后等了一会儿,懒洋洋地伸出双臂从后环抱住他的腰,头枕在他肩上咕哝道:”快点。再磨蹭我就这么睡了,你可得负责背我进去。”

  ”咔嗒”一声门开,于睫偏过头说:”行了,进……”

  齐歌明显感觉出于睫肩膀的僵硬,忙站直身子,顺着他扭头的方向看过去。

  半楼梯处,一位略显肥胖的中年妇女正自下往上仰视着他们,手里牵着两只小狗。

  齐歌认出她是楼上新搬来的那家女主人,在不确定她看到什么又想到什么的情况下,决定抢先开口试探她的反应:”您好!这么晚出去遛狗啊?”

  ”是啊!这俩小东西可是我们家的宝贝儿,天天伺候它们能把人累个半死。”中年妇女边答话边往上走,声音并没有什么异样,待走到齐歌和于睫的面前,她那张笑容可掬的圆脸更是清楚地昭示出对这俩人的好感。

  于睫看没出什么情况,暗自长出一口气,露出一脸谄媚地微笑,对中年妇女说道:”这么晚了,您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那女人嘴上应着,脚却一步不挪,只拿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他们,看完一个看另一个。

  齐歌被看得心里直发毛,偷眼看于睫,也是一脸的不自在,表情呆呆的。

  ”你们……”那女人指指于睫手上、齐歌后背上的小提琴,说,”你们是……搞艺术的吧?”

  于睫虽然对”搞”字一向不大喜欢,还是讪讪地应了:”呃,我们俩都在乐团拉小提。”

  ”啊哟!真好!真好!……”女人笑嘻嘻地,羡慕地,念着”好”上楼了。

  俩人进了屋,于睫也不说话,径自去换衣服。齐歌跟在后头追着赔不是:”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在外头手脚不老实……”

  听他这话说得好象自己是个小偷,于睫心里憋着笑,脸上却不动声色,换好衣服走回客厅。齐歌追上来,抢到咖啡机跟前说:”我来我来,我做一杯爱心咖啡给你赔罪。”

  于睫坐下来,翻着CD小声嘀咕:”真够肉麻的。”

  齐歌撇撇嘴,不再出声。咖啡机嗡嗡地响,研磨咖啡豆的香气伴着渐起的音乐,在房内如水般缓缓地流淌、蔓延。

  趁从冰箱里拿淡奶的机会,齐歌偷眼看向于睫,想揣测一下他是不是真的生气。翻看CD的人恰好也抬头看他,俩人的眼光立马搭上。

  ”看什么看!”于睫严厉地斥责。不只一次跟齐歌说过,在外头别太腻,他就是不听,这次虽然是虚惊一场,但一定要让他吸取教训。

  齐歌也不是没脾气的人,拿起一罐”三花”气呼呼地往咖啡里倒,嘴里反驳说:”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

  于睫被噎,也有点担心齐歌娑似痔吠低悼垂ァG傻氖瞧敫枰舱友劢峭悼此A┤说哪抗庠僖淮味允印?br>

  ”看屁啊!”齐歌窥探出于睫眼神里蕴含的担心,有些得意忘形。

  于睫已经不再掩饰笑意:”是啊,我就是在看‘屁’,你有意见?”

  ”怎么说话呢?有长我这样的屁吗?”俩人之间的嘴战一向是胜负各半,齐歌不再计较,把咖啡端给于睫。

  于睫尝了一口,又把咖啡杯放回他手上,故作严肃地说:”我要的是咖啡,不是巧克力奶。”

  齐歌低头看那杯颜色呈乳白色的咖啡,不禁傻笑。刚才加奶精时只顾分心与他斗嘴,手上没了准头儿,多加了几倍的奶精。

  于睫看他不动,瞪眼道:”怎么?不服气?不信你自己尝尝……”

  ”不信,让我尝尝……”齐歌放下杯子,张牙舞爪地扑过去抱住他。

  ”别……我错了……我没看屁,看的是人,是帅哥……”只是几句含混的假意讨饶,很快就演变成一场甜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错了”三个字成了他们之间出现最多的一个词,一天总要说它几遍。其中道歉的成份越来越少,更像是只有他们二人才明白内在含义的术语。

  对与错,原本是对立的,中间泾渭分明。一旦两个人开始相爱,感情就会像粘稠剂一样混沌了他们之间的对与错。

  因此,相爱的人很难争辩出谁是谁非。若真想把情侣之间的对错弄得像小葱拌豆腐似的一青(清)二白,势必要撕裂混于其中的感情。

  既是这样,先说”我错了”的人,并不是真的错了。他只不过是往两人之间的感情里又加多了一点粘稠剂。

  第二天没有演出,俩人正点上下班。

  他们小区附近有个自由市场,下班高峰时生意特别好,挤满了顺便买菜回家的小区居民。

  齐歌和于睫家里不开火,多是叫外卖或是吃食堂。虽然不买菜,他们往往也要在菜市场堵上半个多小时,很是郁闷。

  齐歌是个急脾气,车子开不动人就上火,人一上火就把车开上了自行车道。

  于睫急了:”你干什么?刚过来的路口可一直都有警察盯着呢!”

  齐歌鬼笑着打开右转蹦灯:”右转弯的车可以借道。我又没违章,怕狗子干嘛?”

  车子闪着右转向灯顺利地在自行车道前行,到路口车流渐稀处,突然变灯驶入直行汽车道。

  省去了堵车的时间,他们比平时早到家半个多小时。把从餐厅带回来的菜装盘上桌,俩人美美地吃了一顿,联手在厨房洗碗的时候,已有些春心激荡。

  回到客厅,于睫去沏茶,背后传来熟悉的《牧神的午后》。这么多年了,这首曲子仍对他们有着一如往昔的魔力……

  门铃响起的时候,两人正吻得不可开交,本想充耳不闻,但是门外的人却异常地执著。刺耳的铃声楔而不舍地响着,屋里衣衫凌乱的两个人几乎吐血。

  齐歌理好衣服坐在沙发上喘粗气,于睫无奈地去开门。

  ”我老早就从楼上窗户看见你们回来了,估摸这会儿你们也吃完收拾完了,就带着一家人过来看看。”楼上新搬来的女主人爽朗地说着话,大咧咧地进了门。

  吃完收拾完可还有要事没办完啊!齐歌心里默念,气得差点翻白眼儿。

  平时只容纳两个人的家突然多了三位不速之客,客厅都显得狭小。以致齐歌不得不把长沙发让给他们,自己坐到一旁的单人沙发上。

  李夫人很健谈,几句话就把自己家的情况介绍清楚。

  李先生李夫人原先都是工人,厂里一位工程师出国时把爱犬交给他们照顾,谁知一去不回,夫妻俩白捞一条狗。

  他们本想当个玩意儿养,可是经济条件又不允许,于是就托人打听想卖个好价钱,谁承想那竟是一条价格昂贵的纯种红色贵宾。

  还是得说李夫人有好记性又有经济头脑,适时地想起小报上报导的宠物大赛,还有那高额的奖金,当下决定狗不卖了,自己养。

  不出一年,李夫人带着经心伺候的摇钱树和东拼西凑借来的钱去了香港,赢得了宠物选美比赛的第一笔奖金。

  回到北京后,陆续有纯种红色贵宾的主人找上门来,要求配对,并支付给李夫人不低的费用。李夫人灵机一动,用狗选美比赛赢得的第一笔奖金又买了一条纯种红色贵宾,与家里的那只凑成了一雌一雄,由此开始专职做纯种狗的配对和幼犬销售的生意。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两口子干脆提前退休,专职在家养狗。

  ”有这两条狗,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可粗人就是粗人,我们没什么文化,全部希望都放在孩子身上。上学期我们阳阳的学校让报名参加兴趣小组,我寻思钢琴忒占地方,又贵,我跟他爸就让他学了小提琴。那天晚上知道你们是乐团的专家,我激动得差点睡不着觉,今天赶着把阳阳带过来,指望以后你们多给他开开小灶补补课,传他两手我就千恩万谢了。”李夫人的胖脸笑成了肉包子,一个劲推着身边的小男孩给齐歌和于睫鞠躬。

  于睫直说不敢当,把阳阳按坐在沙发上,婉言谢绝了李家夫妇的要求:”每个拉琴的人都有自己一套练琴的方式和方法,阳阳两边学反而容易混乱,不如踏实跟着学校的进度。”

  阳阳爸爸在一旁搭话:”我们阳阳这都学了好几个月了,拉琴还跟锯木头似的,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我琢磨那老师不成,是个二把刀,跟你们二位乐团的专家不能比。照您刚才那么说,干脆也不用让阳阳上什么兴趣小组了,叫他单跟你们二位学,你们就当他是带艺投师的劳德诺……”

  齐歌忍不住笑起来,李夫人给了丈夫一个白眼。

  禁不住李家夫妇的软磨硬泡,加上话说到这个份上,也没法再拒绝,齐歌和于睫只好同意在阳阳课余时给他一些指点。

  周末,李夫人来电话说一会儿阳阳过来,于睫答应后不久,又接到齐歌妈妈要他们过去吃午饭的电话,齐歌只得一个人去。

  阳阳按时过来上课。

  于睫老早就看出他对音乐、对小提没什么兴趣,被父母逼迫着练琴,他的逆反情绪更盛,于是打算先从兴趣培养他。

  本来想用小提琴演奏的圣经–巴赫无伴奏小提琴曲,来激发阳阳对小提琴的向往,没想到小家伙四肢大张地摊在沙发上,对着拉琴的于睫摇头晃脑地说:”什么时候完呀?真没劲。”

  于睫有些无措地垂下了手,想当年他第一次听到海飞茨(Heifetz)演奏这套曲目中的D小调组曲时,是何等的激动?海飞茨无懈可击的单声技巧和梦幻般的运弓手法是那样令他为之着迷,轻快活泼的吉格舞曲(Gigue)曾令他少年的心也有如水银柱般雀跃。

  而面前这个学琴的孩子,不仅无动于衷,甚至显得那样不耐烦。

  于睫深吸一口气,弯下腰问阳阳:”那你想听什么有劲的曲子?”

  ”不知道!”阳阳开始在沙发上打滚儿。

  于睫咬牙忍耐,翻开从网络下载的一堆流行音乐改编的小提琴曲谱,一首一首演奏下去。

  ”这个好听!”小家伙眼睛一亮,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那是一首童话音乐片插曲改编的小提曲–Over the Rainbow。于睫也是只知曲名不知歌词更不知剧情。

  发现阳阳喜欢,他赶紧引势利导,告诉他今天先把G弦学好,以后好好练习,就能学会自己拉这首好听的曲子。

  阳阳总算肯老实拉一会琴,于睫更是长出一口气。

  中午,李夫人过来把阳阳接走,又是一番千恩万谢。于睫自己也恨不能千恩万谢地求她给阳阳另择名师。

  从楼下的餐厅点了菜刚放下话筒,电话又响,接起来是齐歌的妈妈。

  仍然是熟稔又关切的口吻,询问他今天为什么不过去,午饭吃什么,还说做了他爱吃的几样菜,让齐歌装饭盒带回去,可以放冰箱里明天吃,还补充说都是剩一剩更入味的菜,不怕放……

  扣下电话,于睫回想自己和齐歌出来住之后,自己接齐歌妈的电话倒比自己妈都多。

  随即,他感到很羞愧。一个成年男人,如果还在斤斤计较父母对自己的施予,也太过自私、不懂事。

  令自己都不齿的自怜情绪转瞬即逝,再次拿起琴弓时,于睫已经在心里计划着下周回父母家看看的事了。

  在于睫的琴弦上反复流淌的Over the Rainbow,曲调很简单,句式也温和绵长,轻声地诉说着曾有的回忆,静静期待着更美好的未来。

  飞越彩虹,比彩虹还要美。

  金秋,又是一个下班高峰。齐歌驾车再一次假意右拐,驶上自行车道。

  在他以为万无一失的时候,于睫吃惊地说:”警察!以前不是站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吗?今天怎么跑前面去了?”

  也许,警察盯着这俩假右拐的车不是一天两天了,今天特意等在他们要开回直行车道的路口守株待兔。

  万般无奈之下,齐歌只好真的右转,绕了个大圈才回到原路,在龟速的车流中耗去比平时多出数倍的时间。

  于睫不由感叹:”这狗子可真油儿,站后头拿你没辙,就跑到前头堵你。不得了,不得了,这年月,人脑子一个比一个转得快,谁也不比谁傻半秒。做着别人眼里容不下的事,还不自己小心点,逮着就有好看。”

  ”你什么意思?我怎么听着不象是说警察?”齐歌问道。

  于睫也是一愣。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概就是这种情况。而且,那也确实是他真实的内心想法。

  沉默着将车驶入小区,停在楼下的停车场,这时天已经擦黑。

  于睫拉开车门要下车,齐歌突然伸手将他拉回来,又往自己怀里一扯,头便俯下来。因为于睫把脸扭开,吻便落在了他的脖子里。

  于睫知道,车门敞开着,想伸手去关却够不到,想开口提醒他,又放弃了。他能感觉到,这并不是一个真心实意想要吻的吻,而只是想要一种身体上的近距离接触。

  片刻,齐歌松开手,看着车窗外完全沉下来的夜幕,说:”也怪了,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可能看到咱们,可我偏在这种时候最有感觉。”

  于睫偏头看他,直视他的眼睛,笃定地说:”我明白你的意思。”

  这些年的相处,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已经超过自身。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于睫个性中的缺点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他对其他人的目光依然在意,他依然害怕父母师长对自己失望,但是他也依然爱着齐歌。所以,他一直都在挣扎。

  我行我素的年轻人总爱说:那是我自己的人生。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大多数父母的人生,就是子女的人生。

  于睫彻底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一年前。他跟父母说明,骆格格一毕业就出国了,之前他们并没有在一起,之后也再没有联系。

  父母的紧张出乎他的意料,也由此可见自己当年所做的傻事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那段时间,母亲像一只惊弓之鸟,变得异常敏感脆弱。她一天往乐团至少打三通电话问他在做什么,甚至哭着求他搬回家住。听说他现在和齐歌同住,又亲自到他们的住处,语带哽咽地要齐歌多”注意”些他。

  齐歌很清楚于睫内心的每一丝波澜,但是他没有强硬的逼迫,也不会再越俎代庖自作主张替他做决定。

  他只坚信一点,不论出柜与否,两个人都不会分开。

  其实齐歌很想说,不论于睫是决意隐瞒下去,还是决定挑明关系展开与父母甚至更多人的战争,他永远都是他不离不弃的战友。他深知,战场上最鼓舞士气的话,不是”给我冲”,而是”跟我来”。

  但是他没有说出来,他相信他知道。他也确实知道。他只是在走一步看一步。

  不是高瞻远瞩的人,只要确定方向,完全不用考虑太多,走下去就是。

  他们并不知道是哪里出了意外,楼上的李家夫妇就打上门来。

  李夫人哭叫着说自己瞎了眼才会叫儿子跟两个流氓学琴。李先生骂李夫人是蠢货,偏要让宝贝儿子学什么狗屁艺术。

  ”搞艺术的都不是好东西。画画儿的画流氓画,拉琴的耍流氓。”李先生的眼睛里是满溢着鄙夷,把”小劳德诺”扯到身后,把他的儿童小提琴摔在地上,”以后少给我碰这种东西,不许跟他们来往,记住没?”

  混乱随着”砰砰”的门响终告结束,两人世界终于回归应有的宁静。

  于睫气得双手发抖,齐歌刚想劝他别跟那俩混人一般见识,只听于睫咬牙道:”骂我一个人就算了,往职业上胡扯什么?拉琴的怎么就耍流氓了?他们家开狗妓院岂不是更流氓!”

  齐歌先是一愣怔,进而想到那一对专司配对收钱的红色贵宾,不禁笑倒,捶着大腿又叫又嚷:”看不出来,哎哟,还真看不出来,你小子居然这么损。开狗妓院?你怎么想出来的?”

  这件事之后,”小劳德诺”不再上门学琴,偶尔看到他在小区里奔跑玩闹,洒下一片笑声,明显比学琴时快乐很多。

  倒是于睫,时不时会拉上一曲Over the Rainbow。他似乎越来越喜欢这首曲子了。

  齐歌曾问过于睫一个问题:”知道马友友为什么那么牛?因为在他之前,没有人能用除小提琴之外的乐器完美演奏过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Paganini 24 Caprices)。打破经典,才能成就新的经典。现在,男女之间的美好爱情是不朽的经典,谁能保证它将来不被无性别差异的爱情打破?

  飞越彩虹,比彩虹更美。

  –完–

私心番外 没什么不一样

  孙琛此次携新婚妻子一同返京,打的是一举三得的如意算盘:一是随所在的英国乐团到北京参演四场交响音乐会;二是赶上妻姐给小外甥办的满月酒席;三–也是最令他兴奋的–是跟老同学聚会。

  抵京当天,接待方考虑到时差和长途飞行的辛苦,只把乐团成员们送到酒店,并没有安排其他活动。

  基于同样原因,乐团也没有组织合练。孙琛夫妇把行李丢进房间便直奔约定地点,齐歌、于睫和马潇潇夫妇早已等在那里。

  多年不见的哥们儿再次聚首,自然少不了一番擂胸捶肩、嬉笑嗔骂式的亲热。待最初的喧闹过去,众人才想起两位夫人还被晾在一边,赶紧请入座介绍给大家。

  席间几人边吃边聊,除了交代这些年各自的发展情况和趣闻,更多地还是一起回忆大学四年间的点点滴滴。

  寝室里的打打闹闹,琴房的火线抢订,图书馆的座位之争,与钢琴系的磨擦,因劳务费与校方的谈判,他坠入情网了,他又失恋了……

  一桩一件,说起来头头是道,连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仿佛只是发生在昨天。

  直到说起于睫未能参加毕业会演的遗憾,才恍然意识到,时光飞逝如电,毕业已是五年前的事了。当年同寝室的四个男生,如今已有两人娇妻相伴,另外两个则变成了合住的同事。

  孙琛闻听此言来了劲,既羡慕又妒忌地说:”好啊!原来毕业对你们俩来说,就是从四人间的寝室搬到两人间的公寓,性质变了本质不变,好日子照旧。不行,我今天非要搬过去跟你们住一晚,只当又回到了大学时代。”

  齐歌于睫连声说好。

  孙琛兴奋之余不忘招呼马潇潇:”潇潇,你来不来?咱们四个可是难得又睡在同一屋檐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马潇潇对学生时代的集体生活和四兄弟的真挚友谊同样怀念,不用孙琛多说已然心动,听到提议更是高兴得频频点头,就差把脑袋点下来了。

  饭后,孙琛和马潇潇的夫人被分别送走,四个人又跑到酒廊边喝边聊了个把小时,这才微醺着回到齐歌和于睫的家。

  如同四年间寝室里的每一个夜晚:于睫在浴室洗澡,齐歌在门外又敲又骂地催促;孙琛把CD放进音响闭目倾听,手捧书本的马潇潇嫌他声音太大,随手抓过一只靠垫丢过去……

  日常的洗漱工作轮流完成以后,差不多到了熄灯时间。

  四个人为了跟大学时一样睡在同一间屋里,硬是空着两间卧室和舒适的大床,在客厅里打起了地铺。

  四人中身材较矮较瘦的马潇潇被安排睡沙发,于睫的地铺与他平行,齐歌和孙琛则在他俩头顶处并排摆放了两套被褥。

  四个人呈两横两竖的布局倒头睡下,如同以往一样开起了卧谈会。一开始还兴高采烈声音洪亮,过一会儿回应的速度便越来越慢,说话声也越来越低,最后只剩下此起彼伏的轻缓鼾声。

  静夜里,一声重物坠落的闷响伴随着于睫压抑的痛哼把众人从沉酣中惊醒。

  齐歌手忙脚乱地爬起来,扑到墙边按亮大灯。孙琛眯着眼欠起身,哑声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骤然亮起的灯光下,只见马潇潇仰躺在趴睡的于睫后背上,四肢在空中一通乱划,终于抬起上半身,又以张果老倒骑驴的姿式,笨拙地从于睫身上爬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马潇潇一脸歉意地说,”你没事吧?”

  于睫正睡的迷迷糊糊,后背突然被不明重物砸中动弹不得,胸腔更是被压迫得差点儿爆裂,害得他喊也喊不出,只能从嗓子眼儿里憋出几声哎哟。

  等灯光大亮,背部的重量略有缓解,他刚要挣动两下,腰又几乎被坐断。直到听见马潇潇道歉,他才从懵懂中彻底清醒过来,喘着粗气瞪着一脸窘相的马潇潇,好气又好笑地说:”几年不见,你是不是另投名师,不吹双簧管改练千斤坠去了?好家伙,差点儿把我压成人肉馅饼。”

  马潇潇不好意思地笑道:”我睡觉不老实,一个翻身就滚下来了。”

  ”靠,幸亏当年潇潇睡的是下铺,要睡上铺恐怕等不到毕业已经摔残了。”孙琛奚落起人来,功力不减当年。

  马潇潇在斗嘴上一向处于弱势,这次也不例外。他憨笑了几声,拉着于睫的胳膊说:”咱俩换换,你睡沙发吧。不然,我怕再掉下来,后半夜也睡不踏实。”

  齐歌暗中长出一口气,眼看于睫跟马潇潇换了位置躺下,他边走过去关灯边恶狠狠地念叨:”马潇潇,你睡觉要是再不老实,就把你名字砍了只留下姓,贴墙根儿站着睡去。”

  客厅恢复黑甜的宁静,轻鼾声又渐次响起。

  可惜,这短暂的静谧在数小时后又被打破。

  ”啊–“孙琛在黑暗中发出一声堪称凄厉的惨叫,灯在第一时间被齐歌按亮,于睫和马潇潇也随着那声鬼叫,头皮发麻、抖着一身鸡皮从床铺上弹起身。

  孙琛在三人的注视下,抖着左手哀号:”我的手–哎哟–疼死我了–”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长眼,没看见你的手,一不留神就踩上了。”罪魁祸首齐歌惊慌地蹲到孙琛身边,拉过他抖动的爪子又揉又捏,不住嘴地道歉。

  孙琛在睡梦中被手上的剧痛疼醒,一时只顾着鬼哭狼号,根本没搞清楚状况,这会儿知道自己手疼的原因竟然是被齐歌踩了一脚,他难以置信地瞪着那个不长眼的家伙,嘴巴抽搐得像老太太的裤腰,憋了半天才气急败坏地说:”你小子太他妈狠了!咱们好歹也算是吃同一碗饭的,你拿大脚往我手上踩,这不是断我财路、毁我前程吗?”

  齐歌半夜起来并没有穿鞋,赤脚本就反应敏感,加上他刚意识到脚下有异物就马上跳到一边去了,根本没有踩实,想来孙琛也不大可能被踩伤。再检查孙琛的手,只剩一点浅浅的快要消退的红印,心已经放下大半,又听孙琛开始骂人,就知道他没事儿了,忍不住反唇相讥道:”断你财路?告诉你,没断你子孙根是我良心发现!”

  于睫和马潇潇一听两人开始斗嘴,紧张情绪立马全消,乐得趴在一边看热闹。

  孙琛闻言,双手捂住胯下,故做委屈地嚷:”你敢!你要敢伤害我小弟弟,他嫂子头一个饶不了你!”

  几人愣了一下才琢磨出孙琛话里的意思,更是捶床大笑不止。

  齐歌在笑声中站起身,走过去把灯关掉,说:”笑够了赶紧睡会儿吧,再闹腾今天晚上就没的睡了。”

  孙琛钻进被窝,仰脸看着身边整理被褥的齐歌,低声抱怨:”你有病啊,大半夜不睡觉起来瞎遛达,梦游症是不是?”

  ”我睡不着觉起来喝杯水怎么了?谁让你把胳膊伸得跟个长臂猿似的,不踩你踩谁?”齐歌嘴上也不饶人。

  ”靠,不跟你一般见识。”孙琛咒骂了一声,翻身睡了。

  齐歌拉过被子准备躺倒,却隐隐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不放心地扭头看过去,正与于睫的视线相对。

  只见那个明明已经睡下的人,此时却又端坐在沙发上,黑暗中的眼睛晶亮闪烁,定定地看着他。

  ”你怎么还不卧倒?打算后半夜放哨儿啊?”齐歌本就是个好话也不会好好说的人,两句刻薄话横着撂出去,转而又有些心虚了,赶紧干巴巴地解释,”我真是渴醒的。睡着睡着,就觉得喉咙干得冒火,一下子就醒了,真的。”

  为了证实自己的话,齐歌又爬起来,从饮水机里接了一大杯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再爬回地铺,冲着远处的于睫说:”好了,不渴了,接着睡了。”

  孙琛噗哧一声笑了,隔着被子踹了齐歌一脚,笑骂道:”我看你还真是病得不轻。谁怀疑你是故意踩我的了?解释那么多,反倒觉得越抹越黑了。”

  马潇潇裹着被子轻轻笑了一声。于睫却站了起来,走到孙琛身边,推了推他的肩膀,说:”孙琛,咱俩换换,你去睡沙发吧。”

  ”不会吧?我怎么早没看出你是个好人啊。”孙琛怪叫。

  ”你少来劲。这屋除了你没坏人。”于睫给了他一拳,”要换赶紧起来,再磨蹭我可改主意了。”

  孙琛迅速爬起来,三步两步蹿到宽大的沙发床上。马潇潇在旁边的地铺上警告他:”你睡觉注意点儿,别往外翻身砸我身上。”

  ”你当谁都跟你一样,没事儿在梦里练就地十八滚啊。”孙琛借机又损了马潇潇一道。

  于睫在齐歌的身边躺下,齐歌还想继续解释:”我知道你想象力丰富,可我真是渴醒的……”

  话未说完,一只手伸进他的被子里,摸索着找到他的手,两只手便交握在一起,相扣的十指紧了紧,又松开,再紧一紧,再松开。

  齐歌在黑暗中长出了一口气。

  这一夜,终于又回归宁静。

  第二天,孙琛的头场音乐会很成功。他善感的太太在西贝柳斯《浪漫曲》(Romance by Sibelus)低柔深情的琴音感染下,不禁热泪盈眶,到后台献花的时候依然是泪光闪烁,孙琛则笑成了一朵花。

  六个人一同吃了宵夜,两位夫人又是被先行送走,四个男人依旧转战饭店的酒廊。

  四人间的话题散漫而随性,伴着一杯杯美酒,惬意自然。先是从老实人马潇潇怎样施诡计把音教系的美女娶回家,再到孙琛如何在痛苦的失恋后重新振作另结新欢。

  ”孙琛,你老实交待,现在这位是‘防鲨网’之后的第几个?”齐歌对孙琛那年寒假后的失恋记忆犹新,时刻不忘拿出来损他。

  孙琛赌咒发誓现任是那之后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于睫关键时刻暴料:”2000年寒假回来,你失恋不出一个月,就有外校的女生来找你。我还亲眼看见你跟她有说有笑地出了校门,连我这么大个人迎面跟你打招呼,你都没看见,愣把哥们儿当空气。”

  孙琛急了,大声申辩:”冤枉啊!那是我老婆她亲姐姐……”

  ”嗯?你跟人家的姐姐有什么关系?”马潇潇故意添乱,逼孙琛更加着急。

  孙琛被逼到了绝境,索性来个竹筒倒豆子,把与妻子这段缘分交待个清清楚楚。

  那年寒假,孙琛声乐系的女朋友认识了一个小歌星,把孙琛给甩了。孙琛虽然在哥们儿跟前表现得嘻嘻哈哈,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其实心里也挺难受。所以,他常一个人跑到玉渊潭公园散心。

  二月的北京,乍暖还寒,气温仍然很低,玉渊潭公园的湖面上,还结着冰。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为了抄近路,在离桥一百米的地方,想横穿冰面到对岸去。那时的冰层已经很薄很脆,姑娘踏上冰面没走两步,就咔嚓一声裂开了。

  姑娘在冰水里扑腾,站在湖边的孙琛见了,几步冲到姑娘落水处的岸边,向她伸出了手。他本想把人拉上来就完事,却被惊慌失措一心求生的姑娘又拉又拽地扯进了水里。

  好在孙琛是在青岛的海滨浴场泡大的,水性好,落水也不慌乱。他踩着水先把姑娘托上岸,自己也扒着岸边的石头爬了上来。

  死里逃生的两人浑身湿透,狼狈不堪,连打两辆车都被拒载。孙琛眼看女孩子的嘴唇冻得乌青,自己的裤子也已经凝了一层冰渣儿,索性站在马路中间拦下一辆出租,扭头对女孩子吼:”上车!”

  女孩子打着抖上了车,孙琛替她关上车门,敲开司机的车窗说:”麻烦您暖风开大点,把人送到地方。”

  女孩子看着闪到路边的孙琛,又打开了车门:”你也上车吧,我住得离这儿不远,先把你的衣服弄干再说。”

  孙琛被那个姑娘带到自己的单身宿舍,两人轮流进浴室冲了个热水澡,这才发现,身材娇小的女生宿舍里,没有一件可供孙琛替换的衣服。

  出于对孙琛的信任与感激,围着毛巾的孙琛被姑娘请到了床上。女孩子把两人的衣服洗干净,放在暖气上烤着,局促地站在床边。

  房间很小,床边平行放着一张写字台,中间留出一尺来宽的距离,平时床也当椅子使,因而也没别的坐处。现在孙琛仅围着一条毛巾躺在仅有的一床被子里,姑娘怎么好意思再坐在床沿上?

  孙琛意识到这点,掀开被子就要起身:”你躺被窝儿里焐吧,我先走了,学校里还有事,衣服烤到现在也能凑合穿了。”

  女孩子不好意思让救命恩人穿着湿衣服走,索性上床坐在孙琛的身侧,扯过被子盖在腿上,说:”好了,这下两个人都暖和了。”

  这位姑娘,就是孙琛妻子的姐姐。

  当年她也算是未婚大龄女青年了。那天,她在某位热心阿姨的安排下,上班摸鱼溜出来相亲,本想走冰面抄近道节省时间,却不慎落水耽误了更多功夫。

  她之前相亲不知道相了多少次,没碰上一个合适的。这回应了那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老话,她跟相亲对象另约时间见面之后,两人居然成了。一年前,他们举行了婚礼,上个月又生了个小宝宝。

  也许孙琛就是她命里的贵人,救她一命,也成就她一段好姻缘。

  姑娘把这段惊险的经历讲给家里人听,她的爹妈一定要把小伙子请来吃顿饭,当面表示感谢。

  孙琛就是在感恩筵席上,遇到了姑娘的妹妹,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

  马潇潇听完就开起了孙琛的玩笑:”都跟人家睡过一张床了,谁能担保你的清白啊?”

  ”说吧,你这次回国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旧情难了想多看姐姐几眼?”于睫强忍住笑,继续逼问。

  孙琛一向最配合这种玩笑,心里揣着明白,戏却演得最是到位:”你们非要冤死我是不是?成,被你们这样误解,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这就上天安门广场喝雪碧去,再拼着最后一口气冲击一下中南海,顺便喊两句反动口号……”

  ”你少打岔故意转移视线!”齐歌故作严肃,”先说说最严重的问题吧。当年你们两个睡过同一张床,这次回来却说是喝小外甥的满月酒。老实交待,那孩子到底是谁的?”

  ”扑”的一声,孙琛一口酒喷了出来,接着便捶着吧台大笑着说:”大哥,五年前睡过一张床,今年孩子才出生?那能是我的孩子吗?那是李靖他们家哪吒!”

  几人再憋不住,伏在吧台上大笑不止。

  等几个人终于笑够,喘匀了气,孙琛兴味盎然地提议:”怎么样?今天晚上咱继续夜谈?”

  他出国几年,这次回来见了老同学格外兴奋,再加上本就是豪饮之人,聊得高兴又多喝了几杯,说话时眼睛已经眯了起来。

  于睫头一个反对:”算了吧你,别忘了,你小弟弟的大嫂还在楼上客房等你呢。”

  孙琛来了劲,拿起电话拨进他太太的房间,简单交待几句就挂了电话。

  几人推杯换盏又聊了一会儿,孙琛的醉态越加明显,其他三个人也已是醉眼朦胧。马潇潇提议散了,孙琛却耍赖不肯。

  齐歌解围道:”潇潇家里有人等,还是让他先走吧。于睫团里这几天四重奏加练,也撤了算了。我舍命陪君子怎么样?”

  ”还是你最够意思。”孙琛双手抱拳。

  随后,另两人离开。

  齐歌眼看着孙琛已经开始东摇西晃,也不好意思把这么个醉鬼送回给他小弟弟的大嫂照顾,好在孙琛之前已经电话通知过不回去睡,就自作主张又开了一间客房,把他拖了进去。

  不料,孙琛吐过、洗过澡,人又精神起来,躺在床上絮絮叨叨,简直成了话痨。

  ”我们俩呀,好的时候跟一个人似的,中间连根针都插不进;不好的时候,仇人一样,恨不得一脚把对方踹到火星上去。”孙琛如此描述着他们的夫妻感情。

  齐歌暗笑了一声,反驳道:”那是你们,马潇潇那一对儿可都是温和派,从来没大吵大闹过。”

  ”别说,我们两口子还真不像潇潇他们,倒跟你和于睫有点像。”孙琛有口无心地感叹着,”大学那会儿,闹得最凶的是你们俩,大半夜在浴室里摸黑打架,上演三岔口;可是关系最好的也是你们,什么都能替对方担着,什么也不藏着掖着,真是让人羡慕死。”

  齐歌扭头看向孙琛,不太确定他说这番话是否在暗示什么,但是心里却有什么在涌动着,也许是酒精刺激出坦白的冲动,他平静地说:”现在不用羡慕了,你和你老婆不是跟我们一样?”

  ”屁!那能一样吗?”孙琛还挺明白。

  ”一样。”齐歌微笑地看着孙琛,”除了差一张证,我们跟你们没什么不一样。”

  ”啊?”孙琛愣了一下,犹疑着说,”你的意思是……”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齐歌愈加坦然了。

  短暂的沉默。

  齐歌在沉默中一点都不后悔刚才的坦白,他相信友谊,但是也预料到孙琛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

  ”齐歌,”孙琛深情地唤了一声,从床上爬起来,向齐歌走去。

  齐歌知道他有话要说,也撑着床坐了起来。

  孙琛坐在齐歌的床沿上,拉过他一只手,西子捧心状按在自己胸口上,长长叹了一口气,说:”我怎么早没看出你是这种人?如果早些知道,也许,一切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也许,现在和你在一起的人,就是我不是他了。”

  齐歌激灵灵打了个冷战,猛地抽回被孙琛捧着的手,整个人都懵了。他曾经想过”出柜”以后,家人、同学、朋友的各种反应,唯独目前这种情况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这些年,咱们因为惧怕对方不理解,错过了很多。”孙琛一脸哀怨地看着齐歌,”事到如今,该坦白的都坦白了,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齐歌顺着话音机械地点了点头,抬眼看见孙琛嘴角闪过一丝狡黠的笑,再仔细回味他刚才的话,突然明白过来,抬脚把孙琛从床上踹到了地上,再跳下去踏上一只脚,恶狠狠地说:”你个死小子,耍人耍到我头上来了。”

  孙琛临走那天晚上,四人又聚到了一起。

  ”潇潇,今天起,你就是我最佩服的人了。要是在白色恐怖的年代,你绝对是最善于搜集情报、嘴巴最严的卧底。”孙琛冲马潇潇连连拱手,”我这儿还一无所知呢,你早几年就什么都看出来了;最厉害的是,还什么都不说,蹲一边装糊涂看热闹。佩服佩服。”

  马潇潇瞪他一眼,说:”废话。除了装糊涂,你说我能怎么办?”

  ”我早就知道潇潇是天下第一大好人。”齐歌在一旁谄媚地笑。

  ”你想骂谁是坏人就直说!”孙琛又想找碴儿斗嘴。

  马潇潇及时转换话题:”对了,孙琛,你满月酒也喝过了,给你家‘哪吒’起名没有?”

  ”谁家哪吒啊?你找抽是不是?”

  众人又笑了起来。

  四个人又喝又聊了几个小时,于睫起身去洗手间。

  孙琛坐在吧凳上旋身,指着于睫的背影问齐歌:”我说,咱们寝室可就剩你们俩了。你有没有跟他出去结婚的打算?”

  ”有啊!”齐歌旋转高凳,背对吧台,面向喧闹的人群,看着那个穿行于其间的熟悉身影,提高声音坚定地说,”早晚的事,我跟他,早晚会结婚!”

  马潇潇和孙琛冲齐歌举了举手里的酒杯,抬眼却发现于睫正拨开人群往回走。

  ”叫我?什么事?”于睫问吧凳上高高在上的三个人。

  ”没。””没有。””没人叫你。”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回答,摊手加摇头。

  于睫皱眉,诧异地说:”奇怪,明明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三个人略微一想就知道,他是把”结”听成了”睫”,齐歌和马潇潇也不点破他,只抿嘴笑。

  ”你当你是谁呀,我们还得时刻挂嘴上?”孙琛又起了损人的坏心,阴阳怪气地说,”哎哟,我这些年都没看出来,原来你还是一多情种。”

  于睫也猜到自己可能是听错了,犯了自作多情的错误,被孙琛这么一损,真是又羞又气又无奈,只得发狠说:”孙琛,你等着,等你犯到我手里,看我怎么治你!”

  孙琛大笑起来,看了看身边几个好友,还是原来的样子,笑得那么畅快恣意,心无芥蒂。

  他相信,他们四个人,不论生活在什么地方,不论有着怎样的事业追求,不论爱的人是男是女,没有什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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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的午后补遗 不羡慕他们的爱情

很多年以后,骆格格仍能记起「一见钟情」的奇妙感觉:先是一片电光火石,随后,听觉、视觉和感觉在瞬间产生屏蔽,心里眼里,只剩一个他。

那是升入大二后管弦系第一次全系合奏大课,正式排练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前两个乐章在反复停止、重来中磕磕巴巴地完成,指导老师擦着汗宣布休息,一张张表情严肃、神情悲愤的脸应声松懈,正襟危坐的众人也纷纷从座位上四散离开。

两个女生手捧茶杯小声议论起系里的男同学,骆格格在一旁揉着手指但笑不语。

「……『贝九』的主题是──斗争,斗争的过程是──艰辛……」男生聚集的一角,竟然有人斗胆模仿起指导老师的讲话。虽然有些夸张,但口号般抑扬顿挫的语气却惟妙惟肖,引起笑声不断。

指导老师黑着脸站起来,冲着混乱的角落喝道:「齐歌,把第一乐章小提声部拉一遍,让大家听听你理解的斗争!」

那天,是骆格格第一次把齐歌这个名字和真人对上号。先是一个背影──高大、挺拔,利落地跨上乐台;然后,拿起小提琴转身,看到他的正面──浓眉、黑瞳,坚毅的下巴扬起又低下。这一刻骆格格还很平静,只在心里「哦」了一声,原来她们说的齐歌就是他。

齐歌把小提琴架在颈侧,「贝九」第一乐章庄严的快板流泻而出,先是低沉压抑,继而悲壮有力,随着右臂有力的摆幅,左手手指灵活的舞动,他的表情愈加凝重,略长的额发偶尔拂起,露出微蹙的眉心,深邃如潭的眼眸……

那个瞬间,骆格格的世界里滤去了与他无关的一切,眼里心里耳朵里,只有他的挥洒自如、他的激 情澎湃、他的人曲合一……

曲终,他持弓的手臂在空中定格,紧抿的双唇微微上翘,带了笑意的双眼掠过听众──最完美的收弓,最张扬的结束。

骆格格感觉自己的心跳似乎也随之停顿,眼神绞著在他身上再挪不开。

自此,她期待与他的每一次相遇,盼望引起他的注意,但是自尊与矜持又迫使她不得不把爱慕埋藏在心底,用微昂的头、调转的视线来掩饰自己心如撞鹿般的悸动。

想了解他,想听到关于他的一切,却又羞于让别人知道。甚至在寝室无意中听到别的女生提到「齐歌」两个字,她都会脸红心跳,彷佛被人窥探到心中的秘密。想躲开,却又忍不住竖起耳朵,装出漠不关心的样子,听着别人眼里的他,再暗暗与自己心里的做着比较。

听别人讲述他的轶闻趣事,脸上会不自禁绽露微笑;听说某某女生对他有意,心就会不自觉的轻轻揪起来;知道他从不和女生亲近,形影不离的只有要好的哥们儿,松口气之后又忍不住红着脸开始遐想:也许,他像自己一样,也在默默等待着……

等待,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为焦灼的火焰,把少女的矜持一点点焚烧。

大三的国庆音乐会期间,骆格格终于鼓足勇气,主动接近齐歌。先是请他安排护花使者的工作,紧接着又就劳务费问题与他连手组织与校方的谈判。齐歌的仗义与爽快,更令她倾心。

但是,除了见面时比以往略为亲切熟稔的微笑,他们的关系仍然没有进展。挫败感在少女的心头酸酸胀胀的弥漫开来,化为黑暗中溢出眼角的一滴泪。

骄傲的公主在爱情上第一次感到无能为力,不止一次考虑过放弃,但是那电光火石般美妙的瞬间又令她不甘,总想再做最后一次尝试。

「齐歌,这边有空位。」复调合堂大课,骆格格第一次当众向他发出邀请。知道他一向与男生坐在一起,这次的主动是跟自己打的一个赌,以此来决定是否应该放弃。既然决定破釜沉舟,也就不再在意他人的眼光与议论。

他身体僵硬的站在阶梯教室的过道间,有些意外的与骆格格对视,眼睛却迅速扫向后排男生聚集的地方,那里有他固定的座位。

齐歌的脚抬起来,没有穿过过道走向后排,而是侧身走进前排的座位之间,一步一步走向骆格格。

骆格格的心怦怦乱跳,随着他的临近越跳越急,甚至有些惶恐,害怕他坏坏的一笑,单手撑着椅背双腿跃起,又翻回到他后排的老座位。

齐歌在骆格格身边坐下时,教室里响起几声口哨。骆格格感到自己的双颊热烘烘的烧了起来,像是着了火。为了掩饰她忙低头翻看笔记,却忽视了齐歌僵硬的表情,以及瞟向后排的闪烁目光。

齐歌和骆格格以后的交往频繁了许多,在众人眼里俨然已是完美的一对儿情侣。

骆格格却知道,他们之间存在着许多的不对劲儿。比如,虽然出双入对,但谁也没有把话挑明,因此,关系并不明确;齐歌也从来没对她说过亲昵的话语,暧昧的举动更是从不曾有过。

除了这种「类」情侣的现状,令骆格格极为困惑的是齐歌与她以往印象中的截然不同。他没有了以往的神采飞扬,锋芒毕露,神情总是阴郁的,有时还会精神恍惚。更甚的是,他突如其来的神经质简直令人莫名其妙。

前一刻,他还在跟制琴社的老板和颜悦色地聊天,下一秒就翻了脸。只因老板随口问一句是否还按老样子订制六十一克的苏木弓,他竟然大吼一声「不要」掉头就走,害骆格格一溜小跑在后面追了半条街。等抓住他问原因,他却脸色铁青说不出半个字,只是紧握着拳头不住的发抖。

寒假里,本以为关系会有进展。他却因为一通神秘的无言电话,把她晾在自助餐厅里,疯了一样冲进滚滚的车流,在一片刺耳的剎车声中跳上一辆未停稳的出租车,就此不再露面。

女孩子的心思总是纤细而敏感的,骆格格看出齐歌在痛苦着,也隐约猜到是为了藏在心里的某个人。

又一次想到放弃,既然心里没有她,又何必这样不热不冷的凑在一起?不舍的情绪出乎她的意料,只要想到自己一次次放下面子才争取到接近他的机会又要失去,眼泪都要流出来。

只好再退一步,只要他肯为这次的不告而别道歉,或是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就不再计较。既然他愿意接近她,就说明他心里的那个人已经成为过去,那么,自己就给他一个可以把握的现在。

骆格格心情烦躁的等了四天,却没有接到齐歌一星半点的消息。最初的想法眨眼间全抛到九霄云外,心里只剩下了担心。毫不犹豫地拨通他的电话,话筒里传来的沙哑声音以及难掩的疲惫令她愈加不安。

齐歌坚决否认自己身体不适,却在骆格格一再的逼问下勉强承认自己人在医院。骆格格态度强硬的要他说出医院名称,他沉吟着,缓缓说出来,又彷佛自语般补充:「好吧,我欠妳一个交待。」

从出租车上下来,骆格格一眼就看到北风中正一步步向她走来的齐歌,恍惚觉得那个身影竟带着和冬天一样肃杀的寒气。

「你现在的样子,还不肯承认自己生病吗?」骆格格紧紧盯住齐歌青白的脸,满眼的红丝。

「不是我,我很好。」齐歌有些烦躁,「是他。」

「TA是谁?那天打电话突然把你叫走的人吗?」

骆格格注意到,齐歌的脸因自己的问话瞬间变得愈加惨白。她缓缓低下头,轻声说:「你不愿意讲,我不会逼你。但是,你在电话里说,欠我一个交待。」

坐在医院附近的一家茶室里,骆格格捧着一杯水果茶,静静等待着齐歌发话。她有点伤心,也有点无力,似乎从第一眼看到他起,自己就一直在等待。

「妳看过电影《末代皇帝》吗?」齐歌深吸一口烟,好像根本不需要回答,又自顾自地说下去,「两个暖水瓶的特写,一池冒着热气的血水……」

他的声音颤抖起来,手里点燃的大半支绿沙龙握在掌心里揉碎了,烟丝从指缝间掉落,「他有预谋的!他早就有预谋的!他一开始就已经策划好这一幕,等我说分手,马上就实施。」

「你是说,你是说,那天,你突然离开,是有人,拿自 杀要挟你?」骆格格似乎明白过来,又有些将信将疑。想起老式妇女的一哭二闹三上吊,鄙夷之心顿起。

「他没有。」齐歌将脸转向了窗外。

于睫从来没有要挟过他,也从来没有提出过什么要求。不论是想要什么还是不想要什么,他都不会说。他觉得说了也没用,给与不给的主动权最终还是掌握在别人手里。

齐歌以为自己足够了解他,因为从第一次见面他就看出来,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表面下,有一颗渴望别人靠近的心。所以,他才会在他一个人的时候,突然出现;所以,他才会在他感到寒冷的时候,给他温暖。

这一次,唯一的一次,他看错了,判断失误,险些酿成大错。

知道他的敏感,也知道他是如何在意别人的目光,因此才更为他担心。害怕他们的秘密有朝一日被揭穿,他无法承受众人异样的眼光和闲言碎语,于是就自作主张采取了决绝的行动,还自以为是的期待着他成为音乐会上最无可挑剔的小提琴手。却万万没有料到,他会为了一个梦放弃一切。

推开房门看到的那一幕,他不愿再想起,每个夜晚却总是被同样的画面惊醒,冷汗淋漓,阵阵心悸,臂弯里似乎仍留有他身体的微凉,尸体般恐怖。

每天守在医院里,是想当面跟他说自己错了,错在自以为是,错在自作主张;更是要看他一眼,看他睁开眼睛,感受他的呼吸──那么,那个血 腥的画面,就真的只是个噩梦。

但是,他拒绝探访。这更令他害怕,怕这是个骗局,而他,已经……

即使只看到齐歌隐在暗影里的侧面,骆格格还是看到了那条滑过脸颊的水迹。

她无话可说。这不关自己的事,也没有发言的立场,她不过是个想参与其中、却遭到拒绝的看客。她想嘲讽地对自己笑一下,脸微动,却有泪扑簌簌洒落,竟是笑中带泪了。

她站起来,转身往外走。齐歌也站起来,对着她的背影低声说:「对不起。」

骆格格的脚步略停,又迈开了。这个道歉她不接受,因为从始至终都是自己在一厢情愿,没有人对不起她。无论是他,还是他。

寒假后新学期开学,管弦系出了两档新闻。一是于睫因病退学,一是公主与王子分手。

因病退学的那个,大家短暂的感叹一番也就过去了。据同寝室的孙琛说,上学期就发现他不对劲,不光是瘦得几乎能在灯绳后面藏身,还半夜瞪着大眼不睡觉,像黑暗中的两盏探照灯。

分手的那对鸳鸯,骆格格没什么太大变化,齐歌却与以往判若两人。课倒是照上,就是一下课不见人影,还时常彻夜不归,整天耷拉着脸,见谁都没好颜色。笔试突击一下能混及格,拉琴却来不得半点糊弄,他完全不在状态,演奏老师也没办法。大家都说,看来公主给齐歌的打击不轻。

孙琛和马潇潇劝过他一次,无非是说些个为了女人毁自己不值当的大道理。起初齐歌只是心不在焉地听,没什么反应,直到孙琛再次提起那首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的歌,他才倏地抬起头,咬牙切齿地说:「你闭嘴。」

孙琛以为他终于有所触动,想给他下一剂猛药,索性唱了起来。谁也没料到,他会突然飞起一脚踹过去,眼睛已是通红。

马潇潇把齐歌拉开了,孙琛骂骂咧咧地站起来,狠狠地啐了一口,摔门而去。

「那个人不是我。」骆格格用这句话回答孙琛──她并不是他口中那个令齐歌神魂颠倒的人,又顺便补充说明,「我跟齐歌,从来没有开始过,更谈不上结束。」

孙琛愕然,眼珠子瞪得差点落不回槽。以他的个性,像个八婆似的来找骆格格已经过了底线,这样做实在是看不下去齐歌的样子。若不是用情至深,一个大男人不至于那副模样。他想,这些情况骆格格未必知道,站在朋友的立场,让一个女人知道有一个男人这样爱她,多少会有些感动吧?没准儿就能有所挽回。骆格格的话,对他无异于一个惊天大新闻。

等骆格格离开,孙琛三步并作两步跑回寝室,看着齐歌和于睫空荡荡的床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跟坐在写字台前的马潇潇说:「别管他了,谁也帮不了他。」

转眼到了九月,天气虽热,已经没有了夏天的黏腻。

孙琛说,于睫身体康复去法国留学,是他们寝室新学期第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可惜那小子时间太紧,来不及跟大家告别,只好由他口头传达了。

九月二十五日晚上,新生入学汇演结束,骆格格从校音乐厅出来,在琴房楼门口碰到一个钢琴系的男生。他有着一张瓷器般光洁的脸。

「你们系的一个男生,可能是叫齐歌,在夹道墙『静坐示威』呢,妳最好找人去看看。」

骆格格不想去的,她不想再看到那个人。可是她还是去了,当她隔着铁栅栏看到依墙而坐的齐歌时,她有些瞧不起自己。

「齐歌!齐歌!」骆格格隔着铁栅栏叫他,齐歌把脸埋在膝间彷佛什么也没听见。

美丽的公主攀上了铁栅栏,落地时,她觉得自己真是无可救药了。

骆格格看着齐歌弯下的背脊,心里一阵阵抽痛。她清楚自己的心──喜欢他,所以忘不了他;喜欢他,所以不忍看他痛苦。

她把手放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安慰般的,把自己的温柔通过手掌传送给他,轻言轻语地说:「那个人,会因为你提出分手而做出伤害自己的事,一定是爱你的;而你现在的样子,也必定是真心爱TA的。两个相爱的人,不应该这样痛苦难过。」

齐歌已经快要被心中的自责和懊悔焚烧成灰烬。半年多的疯狂寻找与苦守,只换来他的不告而别;他存心的躲避,家人严实的口风,以及这把寄回的琴弓,已经把他的意思完全传达了,他还能怎么办?

齐歌紧紧攥住那把苏木弓,抬起头无力地笑:「现在说相爱还有什么用?他已经躲到法国去了,不肯留下任何消息。我没有挽回的机会了。」

「法国」两个字让骆格格脑子里轰隆作响,一些琐碎的、被忽略的细节像阳光下的玻璃碎片般不停闪烁。

她抖着嘴唇说:「你的意思是,那个人、那个人,是他?是,于睫?」

齐歌紧握琴弓的手,抱住了自己的头,嘶哑的自语透出绝望:「我告诉他,我们在一起就是一场荒唐的梦,谁对梦认真,谁就是神经病。可是谁也没料到,神经病是不知不觉得上的,还他妈的传染!」

齐歌手里那把小提琴琴弓证实了骆格格的猜测。她沉默着,忽然很想哭,为自己这段没有得到也谈不上失去的爱情,也为眼前这个痛苦的人。

于睫的母亲坐在单位的传达室里,打量着面前这个年轻的女孩子。她有着年轻人少有的温和气质,眉宇间又隐隐透着倔强。

骆格格先是为自己的冒昧来访道歉,然后就抿着嘴唇斟酌下面的措词,沉默几秒钟才缓缓开口:「我知道去年寒假发生的那件事。他是因为我。」

骆格格想,自己并不算说谎,他那样做,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误会了她和齐歌。当时,又有几个人能不误会呢?自己不也一样?

于睫的母亲表面很冷静,内心却掀起了微澜。她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来找她的目的,却也相信儿子的眼光,这个女孩子除了美貌和气质,一定还有很多令男孩子们倾心的地方。也许,这就是儿子受伤绝望的原因所在?

「我来,是请您给我他在法国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骆格格咬了一下嘴唇,一字一顿地、肯定地说,「我有办法让他打开心结。」

于睫的母亲沉默着,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心里却在翻过来调过去考虑。那件事是扎在儿子肉里的一根刺,知道它还在,却不敢碰。知道他还在疼,却只能装作视而不见。因为她无能为力。现在,她能信任这个女孩子吗?她有这个能力吗?她会不会再次伤到他?

「他并没有完全解脱,对不对?」骆格格脸上现出了自信,「我保证,这一次,他会彻底恢复。」

这样说,是基于对齐歌的信任。她相信,齐歌深爱的人,也一定会深爱着他。

终于,于睫的母亲拿出便笺纸,写下了于睫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交给骆格格的时候,她说了一声谢谢。

骆格格当天就把那张便笺纸递到了齐歌手里。

短短几行字,齐歌看了很多遍,每一个字母每一个数字,仔仔细细从头到尾,彷佛看进眼里拔不出来似的。然后,他捏着那张纸,怔怔地看着骆格格,嘴唇蠕动着,想说什么,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骆格格发自内心地微笑,她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眼前这个人,希望他快乐,希望他像以前那样神采飞扬──只因为她爱他。

春节前夕,齐歌终于办好了一切手续,飞往巴黎,去寻找他跑掉的水妖。

骆格格以一种矛盾的心情期待得到他们的消息,同时,又害怕着。他们和好了,她知道自己一定会伤心──为自己。他们没有和好,她知道自己一定会心痛──为齐歌。

最后,她鼓足勇气拨通了于睫的电话。他漠然的口气令她气愤,又迅速转为不平。这个懦弱的不懂得争取爱情的人,遇到事情会伤害自己继而逃跑的人,是冷血还是瞎子?他不知道当他逃开的时候,那个爱他的人是如何伤心痛苦吗?如果他爱的那个人是我,我不会轻易的放弃,更不会让到手的幸福错过。

「人生没有过错,只有错过,请珍惜……」这句话,是骆格格的肺腑之言,说给于睫听,却仍然是为了他,为了那个她爱的人。

齐歌回来了,很多人说他活了。

他回来的当天,骆格格对着镜子发誓:那个人,永远都不会属于自己,他的喜怒哀乐,都是为了另一个人。自己要做的,只能是彻底放下。

镜子里的女孩子,面容姣好,年轻美丽,眉宇间透着一丝倔强。她的明天应该是美好的,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爱她的人,在等待着她。

骆格格努力避免与齐歌的接触,听说他会留在北京发展,她开始联系出国。她在给自己动手术,疼,而且狠,但绝对有好处。

出国手续办得差不多的时候,她接到了于睫的电话。本想拒绝与他见面的,却忽然想起,她对这个人的印象竟是模糊的,连他的长相都不甚清楚,又觉得有必要见一面。反正就此一别,再不会期待重逢。

见面的时间订在周末晚上,地点是中粮广场门口。

意识到自己铁定会迟到的时候,骆格格不禁苦笑。昨天两个人都急着挂电话,时间和地点顺嘴说出来,根本没有多加考虑。上车后才想起来,约定的时间是周末的下班高峰,地点则是在经常塞车、有大型停车场之称的长安街一侧。

骆格格比约定时间晚了将近半个小时。虽然她对于睫的印象十分模糊,走向中粮广场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穿着本白的衬衫,没有打领带;灰色的软料西装,同色同质地的宽松长裤;小提琴左肩右挎的负在后背上,胸前的黑色背带勒得衬衫领口微敞;没有塞进裤腰的白衬衫因为双手斜插在裤兜里而使得下摆翘起,呈两个相依的三角形。衣着与动作都很随意,没有丝毫的张扬与夸张,表情是闲淡的,看不出等人的焦灼或是烦躁,就连那双温润的眼睛也没有等人时应有的搜寻与张望,只是漠然地看着某个地方。

只一眼,怨恨就从骆格格心底浮起来──他就是用这样的被动与逃避置那个人于伤痛而不管不顾的。

原来,怨恨还是为了爱。

坐在中粮广场的咖啡厅里,于睫很真诚地致谢,骆格格也很坦白地告诉他,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齐歌。然后,尽量平静地讲述着在他逃开的那段日子里,齐歌的失魂落魄。她觉得他应该知道。

骆格格发现,于睫很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当手里的杯碟发出第一声轻响时,他迅速把咖啡杯放回桌上;当握拳也不能控制颤抖时,他的手用力按住了膝盖。

他这样的表现,使骆格格有了一丝为那个人报复的快感。但是,本来只想刺激于睫一个人的,没想到又触动到自己,心疼的情绪又开始无止境的漫延,这令骆格格十分着恼。看来,想要保证自己的心绪不再为那个人波动,必须要做到决绝。

因此,当于睫提出做朋友时,她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并且很坚决地告诉他:「我不会再和你们有任何联系,更不想看到那个人。」

她知道,自己不仅不够大方,而且还很小气。因为爱着那个人,所以恨着眼前这个人。

她站起来,很大声很洒脱地说「再见」,跟于睫,跟齐歌,也跟自己那段有些荒唐却又难忘的爱情。

骆格格去了维也纳,除了在大学里继续学习心爱的竖琴,也流连于金色大厅、国家歌剧院、音乐博物馆,让耳朵得到享受,也让心灵得到平静。

毕业后,她应邀留在了学院交响乐团。

当她在排练厅第一次看到手持指挥棒、自如而投入的领导着整个大型乐队的符先生时,她流泪了。剎那间的仰慕与折服,让记忆中的电光火石与眼前的一幕重叠。

符比骆格格年长十八岁,在乐团里,他是高高在上的指挥者,指挥台下,他则是最温柔宽厚的长者和朋友。

没有演出和排练的日子里,他曾在舒伯特出生的故居给骆格格娓娓讲述这位伟大音乐家的手稿、钢琴,以及为了随时投入作曲状态而在睡眠时也要佩戴的眼镜。在茜茜公主博物馆里,这个并不懂得「格格」真正含义的人,居然会说:「格格,妳就是我的公主。」在费加罗小屋──莫扎特渡过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并写下歌剧《费加罗的婚礼》的地方──符目光灼灼地询问骆格格:「是否愿意接受我给妳的婚礼,与我共渡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他们结婚了。

每天,骆格格以崇拜的心情仰望着那个在指挥台上潇洒自如、气度不凡的指挥,又以柔软平和的心态平视着那个在台下温柔呵护着她、甜蜜地唤她「我的小公主」的丈夫。

她也疑惑着,台上的指挥和台下的丈夫,自己到底爱哪一个多一些?如果指挥和丈夫不是同一个人,她是否还愿意接受他的爱?

圣诞节前夕,演出活动比较多,大概是有些疲劳过度,或是压力太大,骆格格身体有些不舒服,胃口不好,精神也不好。符很担心,把她抱在怀里问她可否看过医生。骆格格微笑,怪他小题大做,只把脸贴在他温暖宽厚的胸膛,喃喃地说:「我的身体很健康,只是精神有些累。」

符用商量的语气说:「有没有考虑离开乐团,到音乐学校教书?既可以整日与心爱的音乐在一起,又没有那么大的演出压力,对妳的精神比较好。」

骆格格环住了符的脖子,手指抚过他黑的发,眼睛深深望进他碧蓝的瞳仁。心里忽然怕了起来,如果见不到那个在台上潇洒自如、指挥淡定的符,自己还会不会爱他?

「抱紧我,符。我不想离开乐团,我想随时随地看到你,不想和你分开。」骆格格的眼里滚出了泪珠,更紧的偎进符的怀里。

第二天的排练,骆格格没有参加,被符强行留在家里休息。

晚上,符回到他和公主的城堡,轻轻吻着骆格格略显苍白的面颊,问她感觉怎样。骆格格勉强堆起一个令他放心的微笑,说:「我真的没事,明天让我参加排练吧!」

符被她的微笑轻易骗过,宽慰地说:「妳没事就太好了。今天团里来了两个中国人,明天的欢迎酒会,我也希望妳能参加。听说,他们来自妳的母校。」

餐桌前,骆格格维持着脸上的笑容,静静地听丈夫讲述团里新来的两位小提琴手的来历──一对同性情侣,顶着家庭与社会的压力公开他们的恋人身份,在新西兰领取了结婚证书,又以精湛的技巧和对音乐的热爱来到维也纳。

骆格格轻轻重复他们的名字──齐歌、于睫──她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两个人。

符以为骆格格不能接受同性爱,表情严肃起来,很认真地说:「团里邀请他们加入,是因为他们首先是合格的小提琴手,其次,他们是真心相爱的恋人。」

骆格格笑了,同样认真地说:「我知道,我早就知道。」

第二天的酒会,他们再次相见。

齐歌没有变化,依旧的爽朗,见到骆格格就大声打趣:「该怎么称呼妳呀,老同学?骆格格?公主?还是符太太?」

「她一定更喜欢符太太这个称呼。公主现在恐怕是符先生的私用名词了。」于睫走过来,笑着与骆格格握手。骆格格惊异于他的变化──他居然变得这么主动。

有人招呼齐歌过去聊聊,他用征询的语气问于睫,是要一起过去还是留下来跟符太太叙旧。很自然的问话,既没有想当然地拉起他就走,也没有随意地拍着他的肩说「你们聊」就自行离开。

骆格格有些惊异于他们的变化──是谁改变了谁,是谁为谁而改变,似乎并不重要了──关键是,他们的变化没有一丝刻意,是那样的发自内心、潜移默化。

齐歌去了房间的另一侧,跟一帮人聊得热火朝天。于睫和骆格格坐在房间略为安静的一隅,闲闲地聊天。有些微的不自在,但心里又都渴望这样的交谈。

间或,齐歌在大笑中低头或转身,视线不经意地飘落过来,于睫好像有预感一样偏过头稳稳接住,两个人没有任何意义的相视一笑,再各自转回头。于睫说起齐歌的某个情况时,眼波随意地瞟向谈笑的人群,齐歌总能像有心灵感应一样适时侧身,与他的目光短暂相触。

浅浅一笑,匆匆一瞥,一切尽在不言中。只有他们自己才懂。

骆格格说,她很惊讶他们会大胆地公开恋情。

于睫解释说,自己也没想到,开始只是一时冲动,就什么都说出来了。后来,因为压力,反而变得更坚强,非要死撑下来给他们看看不可。

他说得很是轻描淡写,团里的非议,小提二重奏被无故取消,似乎都无所谓。他只是感到好笑:「异性情侣,或是没有感情关系的两个人,可以用小提重奏曲演绎伟大的爱情,为什么搭档是一对同性恋人就不可以?难道同性情侣用小提演绎的的爱情就不是爱情?」

道理浅显,人们却不愿去懂。当事人的离开,并非逃避,而是被逼。

骆格格没有出言劝慰。她知道,走到这一步,他们比任何人都看得透彻,只是有些担心:「怎么让家里人接受呢?」

于睫垂下了头,转动着手里的酒杯,淡淡地说:「我父母没什么反应,有震惊也不肯表现出来。他们总觉得过去欠我太多,长大了就有些纵容。有天晚上,我妈哭着问我是不是在报复他们,我说我不会拿自己的爱情和幸福报复生养自己的父母,再说也没那个必要。也不知道他们信不信,反正我说的是实话。」

提起齐歌的父母,于睫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说:「很感谢他妈妈。」

是的,齐歌的母亲是双方家长中唯一给他们积极支持与帮助的长辈,除了苦口婆心地给齐歌的父亲上课,还不忘给这对恋人打气;当他们被迫离开乐团时,还动用关系帮他们联系国外的乐团。

齐歌曾问过她,到底是什么时候、怎么看出来他们的关系的。这位善解人意的母亲很得意地说,第一次去他们合租的房子「视察」时,于睫打开门后回头说「齐歌,你爸妈来了」,齐歌答着「来了」迎出来,他们眼神交会的剎那,她就看出来了,那是只有相爱的人才会有的对视。

「但是,齐歌的爸爸呢?他也支持吗?」骆格格对这位母亲心怀敬意之后,对齐歌的父亲也甚是好奇。

「恰恰相反。」于睫无奈地说:「齐歌的爸爸是反应最激烈的一个。」

他以前就知道齐歌的父亲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这件事更是加以证实。齐歌先是被痛打一顿锁在家里不能出门,手机电话全部没收,后来企图逃跑又被他父亲用椅子打伤了一条腿。

几天见不着人影,于睫也慌了,风风火火找上门来,却被齐歌父亲派的小兵拦在外头,僵持间,齐歌瘸着腿跳了出来,跟他父亲说,有本事再打折他另外一条腿,只要能动,他们就要往一处跑。

于睫大笑起来:「妳没看到,齐歌那天穿了一件特别难看的大红色衣服,往那一站,就像一面革命的红旗。」

他们的行为,倒也可以用”革命”来形容。

欢迎酒会结束了,齐歌和于睫钻进同一辆车,挥手跟大家道别。

符帮骆格格披上一件外衣,又把她揽在怀里,不禁感叹:「他们真是幸福相爱的一对。」

骆格格仰头,看着符的眼睛问道:「你羡慕他们吗?」

「不!」符答得很干脆,「我有我爱的小公主,有我自己的幸福,为什么要羡慕别人呢?」

骆格格的眼里泛起了泪光,依偎在符厚实的胸前,羞涩地说:「亲爱的,明天,能不能帮我联系那所音乐学校?我想离开乐团了。」

「为什么?妳不是要随时随地看到我吗?」符有些紧张起来。

骆格格仰起发烫的脸,甜甜地笑了。眼前浮现出昨天早上用过的那张测试纸,粉红色一点点弥漫过窗口,又迅速地褪去,彷佛海边的潮涨潮落,漫天水色落下,不足方寸的窗口里,留下粉红色的两条并行线。

「乐团的演出压力对我来说有些难以承受了。我不想被孩子的爸爸责怪──说我是个不负责任的妈妈。」

这个消息来得有些突然,突然得令符一时反应不过来,只是傻乎乎地看着靠在胸前的骆格格。

骆格格捧住符的脸颊,欢快地说:「傻瓜,不吻一下你的小公主吗?她就要做妈妈啦!」

符「啊」的大叫了一声,吻住了骆格格的双唇,边吻边把她抱了起来,幸福的感觉在两个人胸中弥漫,同时,也感染着彼此。

是啊,拥有了自己的爱情,享受着自己的幸福,为什么要去羡慕别人呢?

注:此番外经繁华过后同意,从其作品中”抄袭”五十七个汉字。

──完──

牧两合番之习惯疗法

他入院那天,是我在丰盛医院骨科病房工作的第四个月。戴上护士帽的新鲜与喜悦正逐渐被每日的重复工作冲淡。

据急诊的姐妹描述,他被抬进医院大厅时,曾引起不小的骚乱。

是啊,七八个黑西装、白衬衫的男人簇拥着一张担架出现在医院里,是黑社会群殴之后还是片场事故?

离我们医院不远是政协礼堂,除了开会,有时也搞些晚会、音乐会之类的创收活动。

那天晚上,一场交响乐音乐会结束,他从两米高的台上摔了下来。

病历里,有他的大致情况。

秦霜,北京某乐团小提琴手。从高处摔下,右髌骨着地,导致右膝关节积血,明显肿胀、疼痛,不能自动伸直。经X光检验为髌骨大块粉碎性骨折。拟手术切开重定、内固定术加石膏外固定。

手术是连夜进行的,因为粉碎性骨折的最佳治疗时间是在伤后的5~6小时之内。

他被送进骨科病房的时候,离我下夜班还有几个小时。

由于手术采取的是腰麻,他在整个搬动过程中都很清醒。对于我帮他掖被角的细心,他报以温柔一笑。

早上交班之前,我去查房。

想是麻醉期已过,他疼得满头冷汗。见到我,仍不忘牵动一下唇角。

我审视他以伸直位固定在长腿石膏托里的右腿,说:”很疼是吗?我帮你查一下。”

他略显僵硬地笑,大概疼得连说话都没了力气。

髌骨骨折手术后,一般都会引发膝关节肿胀,为了区分是术后切口疼痛还是敷料包扎过紧引起的疼痛,我松解开他右腿的绷带。

“这样好些吗?”我轻声问他。

他皱眉,缓缓摇头。

我重新包扎他的伤腿,安慰道:”是术后切口疼。没关系,打一针止痛剂会好些。”

按照医生的吩咐,我准备给他注射美菲康。不经意地,听到他含糊不清地咕哝:”……卓越……混蛋……”

我离开骨科病房,赶去护士值班室交班。这栋楼是L型,值班室在另一侧。

刚走过直角,我便被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男人拦住:”您是骨科病房的吧?”

“怎么了?”我打量他。直觉上,觉得这个眼睛黑亮的男人和秦霜认识。

“请问,秦霜,就是昨天在政协礼堂摔伤的那个,情况怎么样?”

女人的直觉,有时真的很准。

“手术很成功。”我指指身后,”6号病房。”

撇下他,我径直往值班室走。进门时,眼角余光看到那人从直角处下楼了,并没有去骨科病房。奇怪。

隔天我上白班,有两个年轻人来探望秦霜。他们很详细地询问了秦霜的伤势,知道一切都恢复得很好,开始闲聊。

看样子这两个年轻人也是交响乐团的,三个人聊起音乐来,兴致勃勃。还要挟秦霜,下月5号,哪怕是爬,也要去听他们团的音乐会。

我提醒他们,秦霜是髌骨粉碎性骨折,下地步行的时间要比一般骨折患者晚。

那两个家伙居然建议他多听听路易·埃克多·柏辽兹(Loius-Hector Berlioz)改编的管弦乐曲《邀舞》,说是有助于刺激他早日下床。说着,竟齐声哼了起来,结束时,还做出一个伸臂邀请的动作。

秦霜躺在床上,苦于不能动弹,气得要拿枕头砸他们。

闹了一会儿,其中一个睫毛很长的,跟我借了一把水果刀,坐在床畔削苹果。另一个剑眉很浓的,边和秦霜聊天,边在苹果皮掉落的瞬间及时伸手接住。裸体苹果递到秦霜手里,水果刀被另一个人接过,换上一张湿纸巾。

两个人没有任何言语交流,却配合得恰到好处。在一旁收拾器具的我,不由想到”默契”二字。

秦霜咬着苹果笑起来:”齐歌,你们真不愧是多年的搭档,有琴没琴都能来上一段《鸳鸯茶》!”

(《鸳鸯茶》是一首没有固定谱子,完全靠两位演奏者心领神会才能完成的小提琴重奏曲。)

我检查过秦霜患肢的固定情况,准备去别的病房,来探病的两个人也一同起身告辞。

“师兄,是卓越让你们来的吧?”秦霜突然发问,脸上浮起一丝狡黠的笑。

已经走到门口的两个人停住脚步,对视了一下,长睫毛的那个指了指秦霜,又敲了敲自己的额角,算做回答。

“那个混蛋。”秦霜将头转向一侧,低声咒骂。

我和秦霜的两位师兄前后脚离开他的病房,他们在我身后边走边小声交谈。

前面走廊里,迎面走来几个工人,推着一架倒倾式骨科牵引床。我停下来背靠着墙壁让他们先过去,然后站直身子,理了理护士服的前襟。这时,工人们已经走到那两个人身边。

长睫毛的那个,侧身贴近墙壁,顺手把”剑眉”往自己身边拽了一下。站在外侧的”剑眉”,很自然地横了身体,把”长睫毛”挡得严严实实。

好象很不在意,他们继续交谈着,脸上挂着微笑;又好象很在意,他们的目光都很专注,尽落在经过的那架牵引床上。

也许,如秦霜所说,他们只是一对在乐团里合作多年的重奏搭档。但是,那种不经意间流露的关心,默契,与信任,竟令我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下午,秦霜以极低的声音,羞窘地表示要小便。

我把专用容器递给他,他的脸涨得通红。直到我收拾停当,那两朵红晕仍未完全散去。

为了缓解他的尴尬,我随便找了个话题:”交响乐演出,每个人都有固定位置吧?你怎么会从台上摔下来?”

似乎是羞于与我对视,他把目光调转开,有些懊恼地说:”我当时懵了,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只想追上他理论一番……几天前他就提出分手,我想尽办法挽回……没想到,落幕的时候,同事转交给我一把家门钥匙……他也知道,我见到钥匙会发懵,特意叮嘱人家,音乐会结束再给我……”

他忽然笑了,带着点自嘲:”他让我跟别人结婚,可惜他没看到我从台上摔下来的样子……呵呵,单膝跪地,真是一个完美的求婚架势……”

我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更没想到他会说出来。看他的眼波流转,更象是在自言自语。眼眸深处,竟流露出一丝孩子气的不甘。

“你会放弃吗?”我试探着问。一个要把他推给别人的人,他还会执着吗?

“放弃他?不可能!”他答的毫不犹豫。

“可你现在不能动,TA又不来看你……”我适时的收声,因为他脸上的怒意。

“我又不是一辈子下不了床!”他赌气似地打断我,又顾自嘟囔,”等我好了,第一件事就去找他。”

“我有个办法,能让TA主动来找你。”

看他的眼神发亮,我有些得意,”医学上,有一种习惯疗法,是通过重复某种行为,使人改掉或养成某种习惯。你可以在固定的时间打电话给TA,不说那些要和好之类的话惹毛TA,只是随便聊聊。这样,TA也不好意思挂断。慢慢地,等TA习惯了在那个时段接你的电话,你突然停下来,不再主动找TA。这时候,TA一定会觉得日常生活中少了点什么。意识到你的不可或缺,TA就会主动找你了。”

秦霜将信将疑地看着我,又看了看自己被固定的右腿,喃喃地说:”那,那就试试。”

他从枕下摸出手机,怔怔地看向我,不好意思地求助:”第一个电话,说什么?”

他的表情可爱极了,象我初中时羞于表达的男同学。

“TA不是把钥匙还给你了吗?让他来找你拿回去。告诉TA,你现在住院,房子TA可以继续住。你的东西麻烦TA帮你收一下,长期不碰不要落尘。”我指了指窗外,继续说道,”顺便说说天气。天气渐凉,让TA注意加衣服。”

他笑着点头,按了几个键,又停下来,不好意思地说:”我再想想词,你先去忙别的,行不行?”

我了然地笑,边往门外走边说:”好好好,你仔细想。等会儿回来你可要告诉我TA的反应。”

他靠着枕头,单手触额做了个遵命的手势,瞳仁闪亮。

阖上门我又推开,补充叮嘱他:”注意,说话不要太酸。”

他哭笑不得,双手抱拳向我拱了拱手。我笑着离开。

在楼道里,我又遇到那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他很客气地向我点头问好,又礼貌地询问秦霜的恢复情况。

我说很好,等手术反应期过去,就可以做恢复锻炼了。不禁又纳闷:”你怎么不进去亲自问他呢?”

不等回答,他的手机响了。他跟我说不好意思,摸出手机。接听之前,又对我说:”能不能请你不要告诉秦霜我来过?”

看到我点头,他放心地道谢,背转身,低沉地对着话筒说:”喂?”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兀自纳闷。他是谁?为什么既关心秦霜的伤势,又不肯让他知道?

“怎么样?怎么样?”下班前,我象个八婆一样跑进秦霜的病房,”他接到你的电话反应如何?”

秦霜悻悻地说:”他不肯来见我,他说他在门口的脚垫下面找到备用钥匙了。后来,不管我说什么,他就会说‘是是是’。”

“啊!”他突然大叫,把枕头盖在脸上,怨恨地嚷:”我真他妈傻,留什么狗屁备用钥匙呀!”

我忍不住想笑,难以想象秦霜这种人会说脏话。他一定恨死那把备用钥匙了,不然TA就不得不来见他。

爱有多深,才会这样急于想见一个人?我不知道。

秦霜的手术反应期已经过去,由我辅导他进行股四头肌等长收缩锻炼,以防止髌骨关节面的粘连。

每天下午,训练中我们都会讨论下一通电话里应该和TA说些什么。请TA代为保养珍爱的小提琴,或是和他聊聊某个最爱的管弦乐曲……

然后,我去忙别的,他打电话。交班前,我来听他的汇报。

有时,他会在电话之后心情大好,只因为TA在电话里问他什么时候可以下床,要他自己当心。有时,他也会在电话之后情绪低落,因为TA除了”嗯嗯”之外没有说一句完整话。

心情不好,或是训练太辛苦,或是他的两位来探病的师兄刚刚离去,总能听到他低声地咒骂:”卓越,你他妈混蛋……”

这象一个游戏,我们都兴趣甚浓。对游戏的终局,同样充满期待。

习惯疗法还在继续,我也渐渐习惯在L型楼道的另一端接爱那个人的盘问。

很好的地段。即使秦霜坐在轮椅上出来,也不会看到他。却是我去护士值班室的必经之路。

“他恢复得怎么样?”记不清我是第几次面对这个问题。

得到我的答复,他微微弓身道谢。

看着他宽阔的后背,我说出了两个字,或者,道出了心里的疑问:”卓越?”

他旋身,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我重复:”你是卓越?”

“他跟你提过我?他什么都跟你说了?”卓越难以置信地打量我。

我点头。不敢让他知道,在秦霜嘴里,他的名字总是和”混蛋”一词同时出现。

“无所谓,随便多少人知道,我不在乎。” 他的神色,出奇的镇定。

我几乎认定他是害秦霜失恋的第三者了。只是,这个第三者,还算有良心。

我一直信守对卓越的承诺,没告诉秦霜他来过医院。

秦霜做肌肉康复训练很积极,每天分段活动6小时总要别人劝他停止。以至手臂磨破了,皮翻卷起来一些,肉渗着血丝。

我帮他包扎的时候,他嘴里”嘶嘶”吸着冷气,又开始小声咒骂”卓越混蛋。”

秦霜的妈妈就是在这时候来的,迎着阳光站在门口,很优雅地轻叩敞开的房门。

“妈。”秦霜的惊喜显而易见,眼睛都亮了。

他撑着床要起来,被他妈妈制止了:”别动。”她走近他,在床边坐下。

然后,沉默。母子二人都不说话,直直地看着对方。

“妈–”

“小秦–”

同时开口,又同时收声。继续沉默。

秦霜的妈妈看了我一眼,敷衍的微笑。我识趣地离开。

再经过秦霜的病房,正撞上秦霜的妈妈开门出来。

“妈–“秦霜在房里叫。她停下脚步,没有转身,就那么背对着他。

“对不起。”颤抖的声音自房里传出来。我站在走廊里,看见秦霜的妈妈用手帕擦眼睛。

她走了,擦干眼泪,没有回头。

我站在他的床前,与他发红的眼睛对视。

他忽然笑了:”我整天骂别人混蛋,在我父母眼里,我才是混蛋。”

他把枕头蒙在脸上,语焉不详的在枕头下面咕哝:”就算做混蛋……我也不会……放弃……”

秦霜获准三天后出院。我提醒他,习惯疗法持续到现在,该停了。剩下的,就是等待。

等待游戏的终局,等待一个结果。或者,是疗效。

习惯疗法停止的第一天,TA既没有打来电话,也没有出现。

秦霜的情绪低落到极点。好在,他行动不便,除了把枕头盖在脸上骂脏话之外,没有什么过激表现。

交班以后,在病区的老地方,我又遇到卓越。

象是赶时间,他有些气喘吁吁:”他,怎么了?”

大概受了秦霜的感染,连带对习惯疗法的质疑,我的心情也不好,冷冷地扔下一句”没怎么,情绪低落”就匆匆离开。

第二天我上夜班。接班的时候,白班的同事虹姐诡异地对我笑:”6号病房的帅哥找了你好几次。有什么秘密,还不从实招来?”

我笑着推她:”什么呀,别乱说。”

晚上查房,他还没睡,从床上支起身子跟我打招呼。

“找我?是不是习惯疗法生效了?”

“算是吧。他今天打电话问我情况。”

“然后呢?”

“我告诉他我很忙,在找保姆。爹妈不管我了,我现在跟个废人差不多,吃喝拉撒都要人伺候。”

我笑喷了:”你……你这样跟人家说呀?”

他复又躺下,扯着被子嘀咕:”我说的是实情。”他闭上眼睛,我分明看到一抹自信的微笑。

秦霜出院那天,我站在他床前絮叨:记得拆石膏的日期,要继续加强股四头肌的锻炼和未固定关节的活动,注意补充钙质……

即便知道秦霜跟家里人闹了别扭,我也没想到,来接他出院的人会是卓越。

“先帮你收拾东西,还是先去办出院手续?”卓越平静地发问。

“那是你的事,随便你先办哪个。”秦霜冷冷地回答。

很奇怪。他们的对话有明显的战争味道,却没有真枪实弹的感觉,倒象是镇压内部暴乱的高压水枪。

接着,我被叫去照顾新入院的高位截瘫患者。再回到6号病房,已经空了。

“你在这儿呀?我找了你半天!”虹姐打断了我的失神,夸张地说,”你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等不及我问,她便公布了答案:”我亲眼看见,6号房的帅哥,和接他出院的男的–接吻!”

她瞪圆了眼睛,毫不掩饰她的震惊:”我听见楼梯间‘啪’的一声,象是掴耳光或是拍巴掌……你知道,骨科病房的电梯使用率比较高,楼梯间很少有人……我走过去看……天呐!正撞上他们两个!6号房的帅哥坐在轮椅上,那个男的一条腿跪在轮椅的脚踏板上……两个人吻的那叫一个激烈,足足有3分钟,不不不,至少有5分钟!”

“你一点都不意外?”我的平静让虹姐多少有点失望。

其实,意外是有一点,不过,也解答了很多问题。我终于明白卓越为什么要秦霜跟别人结婚,秦霜的妈妈为什么流泪,秦霜为什么跟妈妈说对不起……

我也由此得出结论,习惯疗法,于他们,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因为卓越无数次站在楼道里问我:”他恢复得怎么样?”因为秦霜说:”放弃他?不可能!”

秦霜出院很久了,早就拆除了内外固定,现在一定是行动自如。

虽然,习惯疗法对于他们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却在我身上得以奏效。

每个下午,在忙碌的间隙,我都会想起他们。想起秦霜从台上跌落时单膝跪地的求婚架势,想起卓越一条腿跪在轮椅上与他接吻的造型,想起他们那两位用无心的动作诠释”默契”一词的师兄……

然后,我会在心里默念:愿你们,和他们,都幸福。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