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不提弃君试过诸般手段要揭破方征身上的秘密,却迟迟没有进展。方征也反过去试图套出各种信息。弃君住在阴暗的地方,却喜欢墙上嵌那些白石头。方征有一次问他:“你让獬豸排那些玉石出来,到底想做什么?”獬豸恢复起来不容易,现在正是转变的关键期。
第203章
不提弃君试过诸般手段要揭破方征身上的秘密,却迟迟没有进展。方征也反过去试图套出各种信息。弃君住在阴暗的地方,却喜欢墙上嵌那些白石头。方征有一次问他:“你让獬豸排那些玉石出来,到底想做什么?”獬豸恢复起来不容易,现在正是转变的关键期。
“食物不能生着吃,需要把它煮热。”弃君道,“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
方征听他居然用这种来比喻那獬豸代谢玉石的关系。不由得想到那些玉可是从獬豸的……地方出来。而他把这比作“食物”。方征多想就恶寒。隐隐抓住了一个讯息:弃君是不吃正常饭菜的,但他会活动,就一定会有能量消耗。那副身体如何补充能量?獬豸“加工”后的玉石是不是就是他的“熟食”?
如今那洞窟被方征截走了,弃君大费周章抓自己也有道理了。如果不把那獬豸换回来,他就“断粮”?会有那么好的事吗?
方征于是冷笑道:“不巧的很,你煮东西的獬豸,已经快变回正常动物,没法给你‘做菜做饭’了。你是不是要饿死了?”
弃君冷哼一声:“你以为我会焦急如焚吗?不会的。我有的是储备,等它们重新落回我手中,我再改造回来便是。你都成这样了。我拿下青龙岭,想来不需要等多久。”
“它们”,方征暗想,这是知道了青龙岭里也有不止一只獬豸?弃君获取情报的手段又是什么呢?应该并非靠人给他递消息。他那么厌恶人,基本不跟人说话,或许是操控了动物。
“你几十年没跟人交流,但我觉得你说话还是蛮正常的。”方征没话找话,很多人常年不说话就变成了哑巴。或者自言自语、颠三倒四。弃君虽心理变态。他的语言功能退化倒也不多。方征天天泡在罐子里,波澜不惊,心态还稳得住。但如果他不主动打破单调枯燥的节奏。弃君就会探索一些不太有必要、也令方征很不适的地方。这跟男色女色,甚至跟人类动物都无关,弃君就是这样的人,兼之能报复到方征,乐在其中。方征要在劣势中寻找机会。
“我虽然讨厌跟人说话,但我说话的机会多得很。世上又不止人能说话。”弃君轻蔑道。过了几天,方征才明白真正的意思。
第三天,弃君把方征那罐子放在一只巨大蟾蜍背上搬了出去。那蟾蜍足有小象高,大得跳不动,只能在地上慢慢爬。它也已经不是正常的蟾蜍了。弃君刮了它背部的疙瘩,架了一片皮鞍,四肢都用木支架固定过。弃君把方征带出类似沙丘地下的地方。外面是广袤漠地,远处有一圈圈的固定沙丘和许多石漠巨岩。
正是中夜星空,河汉如练,一片圆月浮在天边。弃君把方征带到一颗硕大枯树根边。巨如车轮的树根半埋在地下,嶙峋虬臂伸向四周。是胡杨树。
“不死木。”弃君取了树干中某种物质,趁新鲜加进泡方征的罐子里。
方征知道胡杨,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谓之不死木。”方征道,“从这里找长生不老的材料?”
弃君意外瞥他:“你倒是懂得多。看这种树的时候,不觉得人是那么可悲吗?力量那么小,身体容易受伤,情绪也会坏事。几十年就没了,发生的一切猝不及防,永不再来,再无回转之机。就华胥人稍微出色些,后来还死了个干净。如今这些人族,我连一眼都不想多看。”
方征道:“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你看到不死木,想到的是人的可悲。我想到的是不屈的意志。人生再短暂,哪怕梦中浑噩只有一线清明,也要抓牢。否则就连树也不如了。”
弃君讥笑道:“方征,你说得真奇怪。人不如动物、不如植物,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这观念在上古普遍流行,当年子锋也有严重的“人牲不如兽”的偏见。弃君可谓是这极端观点登峰造极的代表。
“若真的不如,又怎能存续到现在。花与龙。镇天神木。三代黄金虞朝……”有血腥恐怖之事,也有功业壮举,都是人烙印的浓墨重彩的痕迹。方征边说着,忽听到远处传来一声苍凉沙哑的高呼——
“轩辕丘啊——轩辕丘啊——”
方征吓了一跳。回头看弃君:“这是什么地方?”
弃君不答,取完胡杨枝后,指挥大蛤.蟆又爬到了风圆沙丘的背面。方征看到地上有许多裹着皮的大虫子,肉乎乎的,背上的皮是褐色。大约有菜花蛇长短。它们张开口的呼叫声很像“轩辕丘”。方征记得从前二铜牙也误入过类似的地方,遇到过裹着马皮叫喊着轩辕丘的大虫子。
“轩辕国的遗地。”弃君道。“这些虫子,都是死人变的。”
方征惊讶,居然是轩辕国。不过“死人变的”只是古代科学不发达的主观猜测。腐草为萤、烂肉生蛆,多半就是坟地里有这种虫卵,又适合它们生存。就显得如同尸体变化而成。
《山海经》中提及轩辕国的人都“人首蛇身,能活千年”。传言中华胥是包牺(伏羲)氏和娲皇的母族。而在这个时空中。华胥人和巨大龙兽混合出的半人氏,便是那些“神”的起源。在华胥文明衰亡后,轩辕国神秘崛起。
弃君蹲下身,裹在马皮的大虫子叫唤不同的声音,仿佛在叽叽喳喳跟弃君说话。
弃君也飞快应着单音节词,不知是什么意思。手下却并不怜惜。他用刀割取了几只大虫子的脑,挤出汁水,把液体继续往泡方征那罐子里倒去。被取掉脑袋的大虫子也没有立刻死掉,像蜗牛一样慢慢缩回皮下。
弃君又剥开一些大虫子的脑部,取出细小如沙粒般的白色精华,方征看不清他的动作。弃君塞进了自己怀里。那黑袍下方有蓝幽幽的光闪过。“谁能想到,轩辕氏族的遗骸过了那么久,会长出这些虫子呢。水精不能浪费啊。”
“水精?”方征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喾氏老人熏罗的失落歌谣中,水精的一部分被娲皇打碎,投入猴子身体中,出现了人类。弃君在收集的,也是这个东西。
方征有些疑惑,如果伏羲、娲皇等半神,其实是当初华胥氏分出来的族裔,又为什么会有“造人”传说呢?子锋可告诉过他,巅峰时期的华胥文明人口有两百万。
“当年包牺、娲皇成立轩辕国。”弃君道,“他们已是半神之体,能活千年。但其他人都死了,有一段时间世上只剩他们两个。继承了龙兽的半身,便也像龙兽般无法自然繁育。娲皇就把华胥氏剩余的水精打碎,揉进猴子体内,轩辕国才有了新的人族。”
弃君冷笑道:“所以,后来的‘人’根本就不是华胥氏的那种‘人’。华胥人长寿、头脑聪明。后来的‘人’远远不如。我取走水精,也只不过在杀一些猴子罢了。”
方征讶然,疑惑道:“不太对吧?陶唐帝的妻族不就来自华胥后裔,夏渚地牢里还关过一个喾氏老人,红山玉矿那里还有几个小村庄,也是华胥族的后裔吧?而且他们和后来的人族,看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弃君啧啧叹了几声,“你果然知道得很多。我再告诉你一些秘密吧。世间确实有一些华胥人遗民。那是在訇蚁灾变的时候,华胥人抱着玉石俱焚的心,开了一道薨渊缝隙,有些人逃进去了。没有空气,人在那里面是必死无疑的。当年我在雍界做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华胥人有办法,龙骨天锋,他们在里面炸了一些空间存身。外面蚂蚁进不去。他们也出不去。”
“空气会消耗完的。”方征皱眉。
“对。华胥人自然也能想到这一点。他们用白琭石封住身体大部分的活动,陷入了深睡,消耗很小,能维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方征思忖:“但这样就醒不来了。也没有人去唤醒他们。”
“是啊,他们在赌。”弃君悠悠道,“就像是把自己塞进船舱里,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沉睡漂流。或许终有一日能靠岸。或许永远漂流下去。有些人赌赢了。流动的薨渊冒出了地下,个别华胥人接触到外界空气,活了过来。不过他们的大脑俨然受到了严重伤害,退化得很厉害,他们回归人族,建了几个小村庄,不成气候。寿命倒是很长,一代代又传下去,慢慢的也有了几个厉害人物,比如帝俊、陶唐、喾氏……他们凭着对祖先的记忆,在红山玉矿附近繁衍。”
方征心情复杂,那么他身上的花纹,和那些红山遗民身上的纹路,难道是华胥族特有的标志吗?他自己,究竟从何而来?
方征神情逐渐凝紧,忽然问:“那他们这……漂着……能飘多久?他们该不会还有人在那薨渊里面没靠岸吧?”
弃君道:“时间真是个神奇玩意。过去、现在、未来……一百年,一千年,五千年,我们永远不能知道。方征,你猜,当年连子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方征心一瞬间揪紧,“羿君是在首铜山中捡到他的。”他眼神锐利,“你应该最清楚吧。”羿君是为了追查挚昊殒命的真相,才去到首铜山中。而弃君,正是害死挚昊的真凶。
弃君笑了笑,“华胥人寿命很长,但生命越长越好。为了追求极致的长生不老,他们选了两个方向去突破,第一个,便是‘花与龙’。在与龙兽的漫长战争中,他们胜利了,龙兽几乎灭亡。他们最后俘获的,是万龙之王,一只巨大的黑龙,比你那两只并封龙要大几十倍……以那黑龙的血骨,华胥做出了一个婴儿,可惜,刚做好,灾难便降临,他们不得不把那个婴儿,塞进了薨渊中漂流。这一漂,就是漫长的数百年。”
方征悚然震动:“那婴儿难道就是——这些事,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不要那么性急,听我说完。这就有关第二个方向了。”弃君不紧不慢道,“华胥人中有一派认为,光靠寿命漫长的动物也无济于事。龙兽再长寿,几千年也是会衰老龙焚而亡的。但矿物土石却可以亿万年不变。这第二个长寿方向的研究,便是试图以玉石制作替代的身体。他们也成功了一部分,把人封在玉石里沉睡也是这一派的技术成果。根据记载,华胥人也成功制出过玉石手脚义肢。”
“华胥氏族末代的君王,他叫做帝江。就是后一派坚决的推动者。本来两个方向不矛盾,同时推动,到时候哪边有了长生不老的技术成果,对华胥人都好。但那时华胥的倾国之力,只够彻底支撑一个方向。华胥人‘花与龙’的研究实验,已经持续了近百年。势力更为强大。玉石虽然确实比生物延续度更持久,但代价更大。也有人说,是因为帝江和龙兽有私交,私自达成了和平盟约。才想要废止‘花与龙’的研究传统。无论帝江是想真正变革也好,趁机打压旧势力也罢,是出于想与龙兽共存的和平大义,或是和龙兽一族的私心交情。他推动这第二个玉石长生方向的力度越大,受到的阻力也就越厉害。”
“‘花与龙’在华胥研究中一脉根深蒂固,帝江最后还是没能改革成功。华胥人和龙兽的战争也没有停止。龙兽几乎被屠戮殆尽,只有一些零星旁系逃脱了几只,远远避世……俘获最后的巨大黑龙王之时,帝江便自废王位,自请成为共融血肉的实验者……没等选出新的王者,华胥就灭族了。但帝江离世前,留下了一副白琭石制成的骨骼。他似有一些记忆附着在上面。很零碎,偶尔能想起来。”
弃君慢慢捋起袖子。方征失声道,“被你找到了?”
“我花尽心思弄到的时候,它是残缺的。传言中帝江甚至制出了白琭石的头颅,可惜不知道去哪里了。我费了很多年,才能找到足够匹配的琭石,把它修补得能用。我一点点把它换在自己身上,就差头颅了。”
方征惊讶道:“头颅?”
“手脚断了,可以有义肢换,那要脑子坏了呢?我现在只差一个头,就能真正不死不灭了。”弃君终于摘下了斗笠,方征看到了一张老人遍布皱纹的沧桑脸庞。
“刚才你说的那个以黑龙王制出的婴儿,也在灾变的时候被放进了薨渊中?后来呢?”方征焦急道。
“你不是差不多猜出来了吗?,没错,他就是二十年前从首铜山薨渊里冒出来的,连子锋。当时我远远看着,白琭石上的记忆告诉了我,就是他,他就是黑龙骨血混作,被华胥人设法制出的小婴儿……他被塞进薨渊,从远古开始,漂泊多年,直到二十年前自深渊中冒出,才开始生长……羿不知道他究竟捡了个多要命的东西,这世间只有我知道。羿很善于反追踪气息,我不敢呆在附近,但我牢牢记着那小婴儿,日后,一定会搅得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