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身上不是还有一粒珠子吗?”
“那也不够,”小狼歪着脑袋想了想道,“虽然你身体里有一粒四方返魂珠,但让你起死回生已经消耗了大量的能量。如果不是沈顾现在还只是个孩子,单靠这么点能量,他绝对活不过来。即便活过来了,效果也不持久。你不是说那个沈顾十二年后,也就是他大二时差点因为脑袋的枪伤而死吗?那就对了,现在你体内四方返魂珠的能量也只够沈顾用十二年。”
“那十二年后沈顾是怎样度过这一劫的?”我急忙问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也许沈顾另有奇遇吧。嗨,你管他十二年后怎么遭呢?先想好现在怎么办吧!你究竟要不要用你体内的四方返魂珠救沈顾?再迟就来不及了!”
我想了想,问小狼道:“如果我把四方返魂珠给了沈顾,我会死吗?”
“死是不会死的,毕竟你的肉身是被四方返魂珠再造的。只是会动不了,也就是变成你们凡人常说的植物人。就像是用电池的电动娃娃一样,四方返魂珠就是你的电池,把电池拿走了,你便动不了了。”
成为植物人吗?
我苦笑一下,我好像总是脱不了昏迷不醒的命运。不过这总比沈顾死了要好。
于是我对小狼道:“好,你用我体内的四方返魂珠去救沈顾吧。不过在这之前,我有些话要跟那三个人交代一下的。”
“来不及了。”小狼望了望天色,道,“时间差不多、不能再耽误了,我们赶紧行动吧。如果你有话要跟他们三个说,我可以帮你报梦给他们嘛,反正你的肉身动不了,灵魂还是自由的。我们也算有缘,我会收留你的,你放心吧。”
“事到如今,也只好这样了。你动手吧。”
说完,我又回头看着沈聪、舒宇、顾雷他们。沈聪他们三个正围着昏迷不醒的我而不知所措,从他们脸上流露出来的表情,还有举手投足都不难看出,他们对我是真心的。我心里不禁感到一阵温暖和不舍。
再见了……
似乎是心灵感应般,沈聪、舒宇和顾雷突然朝着我灵魂所在的上空望去。我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看见我,但我还是朝他们挥了挥手。本来还想再看他们几眼,一团光束已经慢慢从我体内升起,灵魂渐渐变透明,然后像是要把流淌在我灵魂里的能量抽走一般,一切归于黑暗与虚无。
就这样,我,许晓绪,在步入90年代之际,再次成为一名植物人;与此同时,已经死亡的沈顾却在医院的太平间里苏醒过来了。
番外《不抽烟的男人》
夜已经深了,沈聪还是一个人端坐在窗前,默默的点上一根香烟,也不抽,而是放在烟灰缸上让它慢慢燃烧。香烟缭缭,带着一种寂寞的、回忆的味道。
沈聪是不抽烟的,这在沈家来说,是个唯一的例外。沈聪的父亲沈世宏是军人出身,向来烟不离手,很是霸气;沈聪的母亲何红卿也是吸烟的,那白而细长的手指夹着长长的香烟,说不出的优雅;除了沈聪父母,沈俊、沈颖、舒宇、顾雷,甚者是那三个比沈聪大上许多的异母哥哥也都是抽烟的。唯独沈聪不抽烟。
很奇怪吗?是很奇怪,不过那是有原因的。
还记得许多年前,才5岁的沈聪偷偷的拿起母亲扔在桌上的烟盒,偷偷拿出其中一根,学着父母抽烟的样子,用两根小小的手指头夹着,正想往嘴里送时,手便被母亲何红卿一手打开。
一向温柔的母亲何红卿瞪着明眸善睐的眼睛,对沈聪怒道:“你在做什么?”
沈聪望着和平时不一样的母亲,壮着胆子,道:“妈妈,我想抽根烟。”
“不可以,”何红卿突然眼睛一红,弯下腰把沈聪抱在怀里,“聪聪,你是特别的,你身上背负太多的东西了,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活下去……”
向来冷静大方、性格坚强的何红卿,这晚却一反常态,抱着儿子沈聪说着语无伦次的话,眼泪像断线珍珠一样流了下来。
沈聪被母亲的眼泪吓坏了,他战战兢兢的对何红卿道:“妈妈你不要哭,我以后都不敢抽烟了,我以后会听话、当个好孩子的……”
听着儿子这样懂事的话,何红卿越哭越伤心。因为这天晚上,何红卿知道了丈夫要将青帮交给沈聪的决定、知道了儿子不可能再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儿子注定要背负着沉着的包袱前行,家族的、帮派的、甚者父母的……他的路会多么难走啊!
作为沈聪的母亲,何红卿只想儿子过着简单的人生,平平安安、无风无险。自己不是没求过丈夫不要选中沈聪,可丈夫说了,这并非他一个人可以决定的。何红卿是见过世面的女人,她知道,有时候是命运选择你、而不是你选择命运。所以她只能默默的看着儿子把这条路一直走下去,而作为母亲,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严格要求沈聪,让他更加优秀、更加完美。至于沈聪的父亲沈世宏,和何红卿的想法是一样的,也做着同样的事情。因此,沈聪的童年很早就结束了,他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着,远远比同龄的孩子、甚者是比自己大的沈俊、沈颖、秦柳他们都要成熟。
这样的沈聪是寂寞的。作为沈家继承人、青帮的少主,沈聪不能有感情、甚者不能有个人的想法,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不能任性、不能有感情、不能有喜怒哀乐……有时候,沈聪会觉得自己究竟是人还是物?沈聪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可心中的苦却又不能跟别人诉说。因为他已经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了。
父亲是严父、更是上级,他不能向父亲抱怨,这只会遭到父亲的喝斥‘母亲是慈爱的,但沈聪是不会把自己的苦告诉她的,母亲的烦恼已经够多了,何必再为她添愁呢?至于沈俊,这个比自己大一岁,总以为是自己抢走他一切的异母哥哥,除了处处与自己作对外,还会做什么呢?至于沈颖,沈聪倒是挺喜欢她的,家里也只有这个人生目标除了恋爱还是恋爱的浪漫女子,才会把沈聪当作弟弟看待、才会与沈聪说些心事。当然,这心事仅限于沈颖对沈聪说,沈聪是不会对沈颖说的,因为沈聪的世界太复杂了,说了沈颖也不会懂。不过哪怕是这样微不足道的聊天,对沈聪来说也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只可惜这样的聊天太少,沈颖十四岁便离家出走,跟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男人私奔了,从此再也没回来过。
在临走的那天晚上,沈颖这个早慧而早熟的女子坐在院子里,望着漫天繁星一边抽着烟、一边对沈聪说道:“聪聪,人可以寂寞但不可以孤单,这世上最不靠谱的就是人。所以,孤单的时候就抽根烟吧,永远有这么根好东西陪着你,只要有钱就能买到,然后再狠狠的亲一口……。”说完沈颖朝沈聪吐了一口烟,望着咳嗽不止的弟弟,沈颖笑了,眼里尽是对弟弟的不舍和看透人间的沧桑。
许多年后,沈聪依然记得这句话,尽管沈聪身边的人从来没少过,部下、亲信一大堆,哪怕他还有另外两个弟弟,舒宇和顾雷,父亲也说过,要让舒宇和顾雷成为他的左右手,但他们永远都要站在自己身后,而不是身旁——谁不希望身边有人陪着自己呢?可沈聪知道,他所走的,是一条独夫之路,寂寞注定是要深入骨髓的。因此,一个人的时候,沈聪都会点上一根烟,他不抽,因为答应了母亲的事他一定会做到。他只是爱极了烟草燃烧时那种仿佛是在燃烧生命的感觉,即使最后它总是奄奄一息。
今晚,沈聪也点上一根香烟,然后静静的望着旁边那个漆黑一片的阳台想着心事。
曾几何时,这个阳台上每天晚上都会站着一个人,在那寒冷的冬日,顶着刺骨的寒风,颤抖着身体,用热炽的眼神望着自己的房间发呆。
这个窗子是经过特别设计的,外面的人望进来以为里面是拉着窗帘、什么都看不见,实际上里面的人把外面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所以,每当那个人用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自己已拉上窗帘、什么都看不见的房间时,沈聪都能把这一切一目了然。
一开始,沈聪觉得很奇怪,这个人究竟是要看什么?根本什么也看不到,却偏要在这样冰冷的寒夜,偷偷跑出阳台,看着自己的房间,一看就是大半夜,脸上还带着憧憬、幸福的微笑,真的是傻透了。
渐渐地,对感情懵懂如沈聪,也渐渐明白,这个能够忍受寒冬洌风,守着自己的阳台、守着自己那扇永远关着的窗,每次都要等到冻得快不行了才肯回房间睡觉的人,所谓的不就是一个“情”字吗?
这样为情所困的许晓绪真是傻透了,简直像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而和他平时工作时的干练老道反差甚大,让沈聪觉得他出奇的可爱。
爱情真是很奇妙的东西,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许晓绪动心的呢?也许就是从觉得许晓绪可爱开始吧。
顾雷总是以为自己怀疑许晓绪身份时便对他动心了。毕竟许晓绪和他舅舅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以至于从第一眼开始,自己便怀疑许晓绪的真实身份、怀疑是四方返魂珠的力量让许晓绪的舅舅复活了。当时自己真的以为许晓绪就是他,以为自己失而复得、终于可以弥补一生最大的遗憾而欣喜若狂。
哪怕沈聪为人一向稳重、内敛,不会贸然下定论,也经不住不断的送许晓绪钱、股票、房子等等一切值钱的东西……直到顾雷把实情告诉了他。沈聪的梦也破裂了。
其实顾雷大可不必这样担心,秦柳虽然对沈聪很重要,但沈聪对秦柳的感情并不是爱,而是愧疚。
秦柳,曾经是那样的深爱着沈聪,也因为这份沉着的爱,害苦了他一生。
每当念起“秦柳”这个熟悉的名字,沈聪总会觉得心里一阵钝痛。这个名字被自己尘封了多少年,若不是许晓绪,自己多半不会想起来、也不敢想起来……
秦柳除了外貌与许晓绪相似以外,两个人的性格也有些相似。不过秦柳还要更内向些,他总是一副老实腼腆的样子,哪怕是被人欺负了也只会默默承受。少年时代的沈聪其实并不欣赏秦柳这样的性格,觉得总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他相处。沈聪其实心是喜欢沈颖这样为爱不顾一切的性格的,这也是为什么若干年后沈聪会对许晓绪动心的缘故——不是因为许晓绪像秦柳,而是因为许晓绪对自己的执着。
在下乡前,秦柳和自己感情只是一般,反而是那个心高气傲的哥哥沈俊,总是瞧秦柳不顺眼一样,老是捉弄他,经常把秦柳弄哭。不过秦柳这人很正直,居然会因为沈家对舒宇父母不出手相助而远走西双版纳,这点让沈聪对他有些另眼相看。后来自己在父亲的指示下去西双版纳接秦柳回北京,又出于对秦柳的尊重,对秦柳的照顾无微不至了些、关系亲密了些,秦柳便对自己有些怪怪了。
其实,那个时候的沈聪虽然看上去很成熟,处理问题也很老道,但毕竟实际年龄要比秦柳少上几岁,对感情这些根本一窍不通,秦柳为情所困离开北京去西双版纳时,沈聪根本不知道他是为什么走的。后来秦柳在西双版纳遇到什么,他也丝毫不知道,如果不是沈俊告诉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秦柳死亡这件事上扮演什么角色。
沈聪这个人啊,什么都好,就是感情方面太迟钝了些,若干年后,他同样由于在感情上的笨拙而让秦絮不敢靠近、后来又被沈俊乘虚而入,最后害了秦絮的终身。
相对而言,许晓绪似乎比他的舅舅和母亲要幸运些,因为他遇到沈聪时,沈聪的感情已经开窍了、成熟了,懂得爱了。然而,许晓绪又是不幸运的,因为他爱上的人是沈聪——一个背负着沉着的包袱前行的男人,这些包袱里面,有家族的、帮派的、甚者父母的!
从小到大,沈聪的母亲何红卿总是不厌其烦的对沈聪道:“聪聪,以后无论什么情况,你都要让着舒宇和顾雷,不能跟他们争、也不要和他们抢,因为这是妈妈和你欠他们的,我们一辈子都还不起……”
小时候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沈聪尚且如此做,后来知道真相的沈聪更加会一如既往的坚持。
所以,被舒宇和顾雷同时看上的许晓绪,沈聪要不起,也不能要……
其实有过一段时间,沈聪以为舒宇和顾雷已经放弃许晓绪了,所以他也一如情窦初开的小男孩一样,偷偷的特意找人把那个不能打开的窗子给改成能打开了,然后等待着那么一天,当许晓绪站在自己房间的阳台望着这边时,自己能突然推开窗子给他一个惊喜……
只可惜,沈聪最后还是为了那个承诺而放弃了这份感情,哪怕自己有多么在乎许晓绪、比他所认为的还要来得更喜欢许晓绪……
沈聪也是人,也会伤心、难过,可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把自己当成人,忘记伤心、难过,继续做自己该做的事。比如,做青帮的头儿、做舒宇、顾雷的好哥哥,做默默守护许晓绪的人——不想自己不该想的、不做自己不该做的……
如今,许晓绪已经昏迷了,哪怕他多想把许晓绪放在自己身边好好照顾,他都不会表现出一丁点的想法,因为他是永远不会和舒宇、顾雷争的,不是吗?
沈聪摸了摸脖子处那块温润的玉观音,这是许晓绪离开这里时叫沈顾转送给他的,他一直都珍而重之的戴在身上。
那时候,许晓绪说是给自己留作纪念,至于纪念什么,许晓绪说自己会明白——沈聪当然明白,不但明白,还明白得如此透彻、如此心痛也如此欣慰——毕竟许晓绪也是明白自己的,明白自己曾经那样喜欢他,只是这世上有太多的不得已,自己没有选择他不代表不在乎他,只是这世上还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
夜更静了。香烟已燃尽,思念亦毕。
人不能怀念一辈子,像沈聪这样的大忙人更不能,明天还有许多事情等着自己去处理,也该去睡觉了。
沈聪站起身,打开窗子,散去一屋的烟味。顾雷有一次闻到沈聪身上的烟味,很奇怪的问沈聪:“老大,为什么你不抽烟,身上却有烟的味道?”
沈聪只是笑笑,并不说话。
又有一次,舒宇和顾雷同时吞云吐雾时,舒宇问他:“沈聪你为什么不抽烟啊?你身体这么好,抽根烟也没什么关系的。”
沈聪也只是笑了笑。他的身体的确好,但不抽烟是他答应母亲的,这一承诺就是一辈子了。哪怕沈聪骨子里很想抽烟,很想打发时间、消遣寂寞。
可沈聪知道,自己心底里的寂寞是无法消遣的。不过,正如沈颖所说的,人可以寂寞,但绝对不可以孤单。沈聪是不孤单的吧,因为他心里已经有那么一个人了,那个人曾经在冬日的寒夜里守着自己、默默的爱过自己,而自己至今仍会在这样的深宵思念着他,嘴角含笑的回味着这段短暂而美好的感情……
有他,永远也不孤单。
——完——
作者有话要说:一直想写沈聪,他是本文最深沉的人了,因此感情不外露、着墨也不多,但愿这篇番外能令大家更了解沈聪这个人,也更喜欢他。
至于秦柳真正的死因,其他番外会交代的,不用急,慢慢看吧。
番外《摇摆不定的男人》
从机场回到红楼已是凌晨三点,红楼里还是一片欢声笑语、夜夜笙歌,好不热闹。
舒宇对这样的热闹已经有些不厌其烦,之前已经和厦门的赖老板说好了,把这里美女、名厨、侍应……总之一切能卖的资源都卖给赖老板了,再过几天这里就能恢复平静了,一如舒宇如今的心情。
如果是之前的自己,一定不会这么容易就割舍掉这好不容易建立的一切吧。想当年这里赫赫有名的厨师都是自己一个个找来的、那些美艳动人的小姐,也是自己挑选、调教的,还有那些伶俐的侍应……哎,那时候的自己是那样的要强,总是不断要求能做到最好,赢过沈聪、赢过沈家的任何人……如今想来还真是讽刺,到头来自己居然是恨了十几年的沈家人!
当知道自己身上也流着沈家的血时,舒宇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和从小就知道自己身世的顾雷不同,舒宇真的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舒家的独生子,若非如此,他不会那样恨沈家、恨沈聪、恨沈家对舒家的见死不救,哪怕舒宇内心是知道沈家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的——毕竟那是一个身不由己的年代,没有人可以拍着胸膛说自己问心无愧。
后来沈家又重新得势了,派人接舒宇回去。舒宇即使是明白事理的人,也不由自主的恨着沈家为什么不雪中送炭,而只是锦上添花。回北京后,沈家上下除了沈俊,对舒宇都很好,好到舒宇要不住地提醒自己不忘记父母的死、不要忘记舒家的仇恨……
这样的生活真的很矛盾,也备受煎熬。舒宇总是在感激与仇恨中摇摆,如同舒宇练钢琴时所用的节拍器一般。
舒宇信步走到钢琴前,钢琴是他发迹后买的,很新、也很漂亮,节拍器确是旧的,又旧又不太灵光。
那是他在冒着生命危险从家里偷偷拿出来的,并一直陪着他度过了艰苦的下乡岁月。
舒宇至今还记得小时候在天津的家中放着的那部母亲心爱的STEINWAY(译作“斯坦威”)钢琴,母亲经常在傍晚为父亲弹上一曲,又或是手把手的教自己弹琴。自己的节奏感不太强,母亲便买来这个小小的节拍器,纠正自己的节奏感……后来,那部STEINWAY钢琴在红卫兵来抄家时便被砸烂了,自己挣开死死按住自己的母亲,也只来得及从这帮砸红眼的人手里抢回一个小小的节拍器。
其实,粉碎的又何止是钢琴,还有自己那个温馨甜蜜的家。父亲是文坛巨匠,脾气却好得很,对自己简直到了宠溺的地步。父母结婚将近十年才生下自己,自己又是独子,在家中的地位可见一斑。舒宇从小到大吃的奶粉都是进口的,单是奶粉钱就够普通的一家三口一个月的伙食费了。以至于后来舒宇饿到跟许平去挖树根来吃时,都会从那淡而无味的根块里吃出奶味。
如同节拍器的左右摇摆对称一般,和父母一起的日子过得又多甜,之后下乡时的日子就过得有多苦。如果不是许平,自己一定早死了。对许平,舒宇是由感激而生爱的,这份感情很浓烈、也很明确。明确到舒宇可以为了许平的幸福而成人之美、可以昧着良心撮合许平和根本不爱许平的秦絮。为了这个自私的决定,舒宇是自责不已的,因为许平和秦絮两人都不幸福。
舒宇总是以为自己可以放下对许平的感情,但似乎总是不能做到,一次又一次,连他自己都灰心丧气,直到遇到许晓绪。
一开始,舒宇是觉得许晓绪很有趣,这个人性格与许平有些像,外貌则跟秦柳惊人的想象——一想到秦柳,舒宇心里是暖的,他是危难时对自己好的两个人之一,除了许平,就是秦柳了。还有一点,舒宇一直都没有告诉许晓绪,那就是许晓绪的背影和许平很像,总是挺得笔直,又带着一丝脆弱,让人忍不住想抱住他。这样的一个人,怎能让舒宇不产生好感呢?也只有这样一个人,舒宇才会把自己一直珍藏的、许平以前曾穿过的衣服、用过的东西都送给许晓绪。望着这样的许晓绪,舒宇有时候会觉得,那样的许平又回来了,回到自己的身边。
舒宇他是喜欢许平,但他并不喜欢婚后的许平,那样的自卑、患得患失、脆弱、自私……他所喜欢的是在下乡时如大哥哥一样照顾自己的许平,坚强、温柔、包容,甚者是无所不能。
婚后的许平让舒宇感到如此陌生,可是在许晓绪身上,舒宇又看到了昔日许平的影子。于是,舒宇开始追求许晓绪,甚者不惜当着沈聪的面与顾雷反目。
舒宇一直在沈聪面前都很小心谨慎的隐藏着自己桀骜不驯的一面,哪怕是与顾雷面和心不合。可那次却很冲动的为了争许晓绪而跟顾雷吵起来。沈聪为了兄弟之情,强令他们暂停这么无谓的争执,然后隔离般的将许晓绪带走。后来许晓绪出走,半年后再见,舒宇惊讶的发现,许平和许晓绪,这两个人居然有点纠缠不清了!
舒宇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吃许平的醋还是许晓绪的醋,尽管表面上不动声色,但他内心是愤怒的,而这一切,无论是许平还是许晓绪都一无所知,有时候想想,自己在感情方面还真是失败。对许平,他是不敢碰;对许晓绪,他则是不知道怎么碰。
舒宇始终放不开他的仇恨、压抑,以及由压抑而生的自卑——对美好事物的抗拒感让舒宇对许晓绪这段可能发生的恋情望而却步。于是乎,舒宇决定放手,许晓绪又一次离开了他。
然后许晓绪因为许平的不理智行为而昏迷,舒宇这才发现,对许晓绪也许自己并非如自己所认为的那样潇洒。与此同时,舒宇为了救许平,再一次向沈聪低头。有时候连舒宇都觉得自己有些悲哀,似乎这辈子已经被许平绑得死死的,只要他一有什么风吹草动,自己都会奋不顾身的扑过去,哪怕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还好,还有许晓绪。
只是这个笨蛋居然爱上沈聪——那个自己最讨厌的、毫无缺点的沈聪!舒宇怒了,许晓绪眼睛瞎了吗?居然会迷上沈聪这样的伪君子?他当然要阻止!所以舒宇夸大了对许晓绪的感情,迫使沈聪放手。从小到大沈聪都没跟自己、顾雷两个人抢过,尽管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只是这一次沈聪果然放手了。
许晓绪知道后怒火中烧,还跟自己打了一架,然后莫名其妙的两个人发生了关系,自己头脑发热的被许晓绪上了,这也正式确立了两人的情人关系。可是,令舒宇没想到的是,许平居然爱上许晓绪,而许晓绪居然跟许平暧昧不清!发生这种事舒宇当然生气,甚至口不择言,令自己和许晓绪的关系降至冰点。
如果自己当时知道许晓绪之后会被人绑架的话,自己一定不会与许晓绪冷战下去,只是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有些东西错过了,就一辈子都找不回来,一如他和许平。
重逢后的许晓绪,向舒宇提出分手,舒宇不肯答应,但望着脸色惨白、眼神坚定的许晓绪,他又不想与伤后的情人争吵,只好退而求其次,等晓绪病好再说。结果这个“再说”因许晓绪的舍身救人而遥遥无期了。
本来他是想跟顾雷争照顾许晓绪的,可顾雷一下子就把他问住了:“你确定自己爱的是晓绪?你爱晓绪更甚于许平?你究竟爱晓绪还是许平?如果你还爱着许平的话,那你就离晓绪远点!”
舒宇愣住了。
顾雷的问题他真的无法回答。如同节拍器一样,舒宇在感情上就是这样一个摇摆不定的男人。
他可以放弃对沈家的仇恨、与沈聪冰释前嫌、接受自己是沈家一份子的身份、继承沈家的使命,成为青帮的二把手,但他却不能够放弃许平、放弃对许平多年的感情。
这份感情已经深入骨髓,支持着舒宇不断前行。仇恨已经没有了,若对许平的这份感情也没有了,舒宇都不知道自己还为什么活着了。对许晓绪的感情能取代对许平的感情吗?如果对许平的这份感情单单只是爱情,那取代还是可能的。只是舒宇对许平的感情只是爱情这么简单吗?
那是在那个特定的年代,经过岁月的冲刷而沉淀下来的厚重感情啊,里面夹杂了太多太多的元素,多到舒宇已经说不清、道不明,只知道自己是一辈子躲不过许平这个魔咒了。
自己是爱许晓绪的,只是很遗憾,这爱还不够深。
想通后的舒宇真的如顾雷所言,离许晓绪远远的,主动向沈聪提出,去美国掌管海外青帮的势力。只是偶尔像这次一样,回来向沈聪汇报一下工作。
其实,躲到美国去,也并不单纯为了许晓绪,还有那个在舒宇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许平。
在许晓绪被绑架后,舒宇为了找许晓绪曾见过许平一面。那次见面,舒宇似乎又找回了当年那个大哥哥般的许平,温柔、坚强、包容,让舒宇心跳不矣,也心痛不矣。
他当时并不知道在许平身上发生什么事,但也能感受到许平平静笑容下的哀伤。这个疑问直到知道许晓绪就是许平的儿子时才解开。有什么比爱上自己的儿子更悲伤、更叫人绝望呢?
许平选择了永远以父亲的身份守在最爱的人身边,这份觉悟让舒宇感动之余也有了释怀。
许平都可以做到了,自己也能做到吧。哪怕自己没有许平的坚忍,可以一直在所爱的人身边而不出格,那么只要自己跑得远远的,也能做到把对许平的这份感情埋在心底,默默的守护着他吧。
舒宇欣慰的想着,也努力的去做着。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方向,不再摇摆下去。
人啊,只要认得方向一直坚持走下去便总会到达终点的,这也是不失为一种幸福——至少舒宇是这样认为的。我们就祝福他吧!
——完——
作者有话要说:舒宇的性格总是带点矛盾:表面上是冰、内里却像火;喜欢晓绪、又爱着许平。所以给他安排这样一个结局,也算是一个happy end吧!人与人之间也不一定要相守才叫幸福的。当然,以舒宇这样的享乐主义者,他也不会为许晓绪和许平守身如玉的,所以舒宇派的亲就不要为他难过了,他会在美国过得很好,有财有势,身边美人如云,唯一遗憾的不过是最爱不在身边罢了。
我认为这也是他最好的结局了——唔,我真是一个好心的亲妈!O(∩_∩)O哈哈哈~
番外之《沈顾篇》
沈顾从来都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有一次无意中读到“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这句诗时,眼泪便不由自主的掉下来。
“沈顾,你怎么了?”身旁的舒雅见到沈顾这样,不禁大惊失色道。
“没什么,只是灰尘掉到眼睛里了。”沈顾朝舒雅笑了笑。
“那就好。”舒雅明白这只是沈顾的托词,但每个人心中都总有些不想说的秘密,沈顾既然不想让自己知道,自己就不问吧。
舒雅从小便喜欢沈顾,舒雅的母亲沈颖是沈顾的姑姑,所以他们两个是表兄弟,自小一起长大,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只是后来不知为何,舒雅的爸爸舒宇跟沈顾的爸爸沈聪闹翻了,把舒雅从沈家接回来送到美国的沈颖处。
沈颖现在还挺风光的,嫁了个当外交官的美国佬,自己也当上了作家——也是,以沈颖丰富的人生阅历,只要随便挑个恋爱故事讲出来,就是一部畅销小说了。因此舒雅在美国也过得挺不错的,唯一不好就是不能见到沈顾。舒雅那时候还小,不知道自己对沈顾的思念其实有个专用名词,那就是“相思”。
好在这相思的日子不算长久,三年后,沈顾终于也被送到美国,同来的还有舒雅那个温文儒雅的父亲舒宇。
“前段时间沈顾发生了些事,你要多陪沈顾散散心,知道吗?”舒宇吩咐舒雅,舒雅心里虽然为沈顾担心,但也挺高兴的,看来自己的爸爸跟沈顾的爸爸和好了。
沈顾来到美国后,舒雅发现他的变化挺大的。原来沈顾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可现在变得沉默寡言的,一点都不爱说话,自己不停的逗他,他半天都不吭一声,每天就会拿着笔在纸上涂涂画画。然后又把纸给撕个粉碎。舒雅有一次实在好奇不过,从纸篓里捡起几块纸片一看,只见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两个字“小旭”。
对于那个姓徐名小旭的叔叔,舒雅一直都印象深刻,那个徐叔叔长得很美,不单是指外表,还有他那种恬静的气质,让舒雅羡慕不矣,可惜他终其一生都学不到。
得悉沈顾秘密的舒雅去问大人,但他母亲沈颖对他说:“小孩子不要多管闲事”,父亲舒宇则对他说“如果想知道就自己去问沈顾吧”,这样的答案让舒雅决定亲自问沈顾个究竟。
于是有一天,舒雅开门见山问沈顾:“沈顾,你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突然被送到美国?”
沈顾先是一愣,然后低着头道:“我是在家里呆不下去才被赶到美国的。”
舒雅好奇的望着沈顾,沈顾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朝他笑了笑道:“几个月前,我这里中了一枪,医生说我没救了,我就被放在太平间,差不多过了一天,突然醒过来,医院的人都吓坏了。这件事越传越神,周围的人都当怪物一样看我,连爸爸都盖不住这事,只好送我到美国避风头了。”
望着表情平淡的沈顾,舒雅真是听得惊心动魄。他一下子扑到沈顾身上,掀开沈顾头上的帽子,果然,他的头发是剃光的,上面还有疤痕。
舒雅一跺脚,伤心道:“这样大的事你怎么都不告诉我呢?”
然后又不停的对沈顾问长问短,沈顾都只是笑眯眯的说“没事”。被沈顾这么一吓,舒雅就忘了问沈顾那个徐叔叔的事了。
其实沈顾还有一件心事没有告诉舒雅。
自从他醒来后,就一直在问小旭的事,可那些大人总是顾左右而言他,被逼急了就说“他已经走了,去哪里我也不知道。”
沈顾不相信小旭会这样不辞而别,可他只是一个孩子,他能有什么办法?后来沈聪、顾雷他们打算送他出国,沈顾一开始不肯去,舒宇便偷偷骗他说小旭也在国外,沈顾这才肯来的。
只是来了半个月,都一直没见到小旭。
沈顾去问舒宇,舒宇便对沈顾语重心长道:“沈顾,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茫茫人海中我也不知道怎样能找到他。只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如果你和他是有缘的,你们总能见面。”
这番话其实是舒宇忽悠沈顾的,但沈顾却记在心上了。后来沈顾在美国渐渐长大,终于明白自己和小旭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再相见了。
在外国长大的孩子总是发育得早些,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
十五岁的沈顾已经将近一米八的个头了,又因少时经历了不少事,眉宇间总带着不同于同龄人的沉稳和忧郁,加上相貌英俊,总是能收到不少情书,其中有些还是比他大的女孩子,当然,还要舒雅的。
十四岁那年,舒雅便明白自己的性取向,也懂得了对沈顾的感情,是带着欲念的。他向沈顾表白,沈顾总是很有技巧的回避着,装作不知道。舒雅觉得沈顾好狡猾,却又毫无办法,只能等了。
直到有一天,事情出现转机。
一个暗恋沈顾的外国妞为了讨沈顾欢心,卖弄风雅的请同学帮忙写了封文绉绉的情书,上面写着“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这几句诗,尽管与她的感情南辕北辙,但却字字敲进沈顾心里。
沈顾想到了他和徐小旭。这么多年来,许晓绪一直音信全无,他却是无时无刻挂念着他。这种感情,已经不单纯是孩子气的喜欢、少年人的仰慕,还有经历同生共死的患难以及更多浓烈的情感。沈顾已经不是当年的孩子了,他知道自己对徐小旭的是爱——实实在在的爱,只不过他爱徐小旭又如何?
如同这首诗所说的: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我恨君生早!他已经长大了,他的小旭也老了,而且这么多年了,不可能一直等着自己了……
“该放手了吧,”沈顾想,“就当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别人一个机会。”想到这,沈顾便突然对舒雅笑了笑。
舒雅被沈顾这一笑弄得莫名其妙,又心动不矣。
从那天起,沈顾似乎不在对舒雅那样若即若离了。半年后,在沈顾的十六岁生日上,舒雅把自己当作生日礼物献给了沈顾。两人开始正式交往。
一年年后,沈顾正式成为青帮少主。
因为要举行仪式,沈顾回国了。本来舒雅要跟过来的,可出发前两天得了重感冒,被沈顾勒令在家修养。
沈顾回到阔别多年的家,父亲沈聪虽然英挺依旧,但两鬓已有风霜;昔日的小树已成大树;古旧的街道也改变了许多……
沈顾带着怀念的心情,游走在故乡这个城市中,然后不经意的,在那个新建的喷泉广场里,看见了同样年轻的许晓绪。
十七岁的许晓绪是那样的无忧无虑、青春飞扬,那时候的他读高三,虽然要准备高考,但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到处都是阳光灿烂。明媚单纯的许晓绪如同一束纯净的光,忽然之间投入沈顾本来已如古井一样波澜不惊的心底。
只是一眼,沈顾便如同电击,把多年来朝夕相伴的恋人舒雅抛诸脑后。“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纵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爱情的魔力真是奇妙,只是一眼,沈顾便已陷入许晓绪这个无底深渊,今生今世、万劫不复。
沈顾不再是当年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了,他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蹊跷,否则,这样年轻的“徐小旭”一定不会是那个“徐小旭”;同样,这样年轻的“徐小旭”除了是他以外,也不会是其他人。
他没有上前轻易相认,也没有立刻去质问父亲他们。沈顾冷静的派人去跟踪这个年轻的“徐小旭”,然后知道了,这个人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许晓绪。
回想起之前与“徐小旭”相处的点点滴滴,沈顾想到了那个匪夷所思又合情合理的答案。
他去问舒宇,这次舒宇没有再忽悠沈顾,而是把事情始末从头到尾跟沈顾说了一遍。
这么多年过去了,沈顾已经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青帮少主,以后的事情他应该会有自己的担当了吧。与此同时,舒宇也隐约从过去的蛛丝马迹中觉察出许晓绪跟沈顾两个人之间有着丝丝缕缕的牵绊。或许自己不能给晓绪的,沈顾能做到吧。毕竟他们才是同一时代的人……
沈顾终于知道了他一直追寻的真相。他想了一晚上,第二天跟沈聪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爸爸,我想留在这里读大学。”
沈顾早在十六岁那年便已得到美国绿卡,现在已经是哈佛大学的一年级学生。沈顾现在的请求,等于是抹杀了之前的努力。
沈聪抬头望着自己高大挺拔的儿子,眼神里全是义无反顾的执着,脑海里浮现出想起舒宇昨晚跟他说的话:“给沈顾一个机会吧,也许我们做不到的事沈顾能做到。”
看着沈顾现在的样子,沈聪也明白自己别无选择,心里不禁暗暗叹了口气:晓绪啊晓绪,你让我们都陷进去了,自己去撒手不管了……
“爸爸,”沈顾见父亲不吭声便补充道,“我一定会兼顾青帮的事务,不会让你失望的。请你答应我吧。”
沈聪站起来,转身望着窗外,道:“沈顾,那个人现在对你没有任何的记忆,你坚持留在他身边会很苦的。”
这些年来沈聪也并非对许晓绪不闻不问,他几乎是远远的看着许晓绪长大,十七岁的许晓绪是什么样子沈聪自然清楚,他是不会接受同性的沈顾的。
但沈顾倔强的像头牛,他低声道:“这些我都想过了,但我还是决定留下来。”
“那舒雅怎么办呢?你们不是在交往吗?”
沈顾低头道:“是我对不起他。”
沈聪望着低头认错的沈顾,不禁又想起昨天的情形。
舒宇跟他说完这件事后,叹气道;“哎,舒雅这孩子估计要哭死了。”
沈聪正想安慰他几句,舒宇突然抬头笑了笑,道:“不过这就是爱情吧。有分有合,不止是甜蜜、还有悲伤,我还是挺羡慕他们的。年轻真好。”
沈聪这时候想起舒宇那句“年轻真好”,也深有感触的笑了,他走过去拍了拍沈顾的肩膀,道:“去吧,趁着年轻,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你跟爸爸不一样,没有那么多的负担,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如果你不想继承青帮也是可以的。”
沈顾听了沈聪的话,抬起头,冲着沈聪笑道:“谢谢爸爸!”
阳光洒在沈顾的脸上,正在的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时候的沈顾也许不会想到,等待自己的,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恋。不会这些苦,对于一直相思成灾、为“君生我未生”而痛苦不矣的沈顾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倒是远在美国的舒雅伤心了许久,不过舒雅有一个身经百战的母亲沈颖、还有一个豁达不羁的父亲舒宇,这两个都是长袖善舞的主,有他们的劝慰,舒雅的心结又怎会打不开呢?
一年之后,在某大一年级新生的宿舍里,十八岁的许晓绪将行李放在地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然后向比他早一天达到的沈顾笑道:“你好,我叫许晓绪,以后请多多指教。”
说完许晓绪向沈顾伸出右手。
沈顾望着许晓绪的洁白纤细的右手,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呆了足足几秒钟,终于也伸出右手,轻轻的、小心翼翼的握住许晓绪的右手,露出迷人的笑意,道:“你好,我是沈顾。”
时隔十年,沈顾终于再次抓住许晓绪。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放手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再重申一次,故事还没完啊,亲亲们不要跑那么快啦!人家晓绪还没醒啦,到时候还要和真命天子卿卿我我啊!看完再跑吧~~~~(>_
不敢领情
如果不是自身的经历,我一定感受不出形神俱灭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当然,我的“形”还好好的,但“神”就差点灭了——用小狼的话来说,就是“三魂不见七魄”。
这些还是半个月后小狼跟我说的。那天小狼把我身上的四方返魂珠给了沈顾以后,我的魂魄就一直在馄饨中,便一直昏迷,足足昏迷了半个月,灵魂才苏醒过来。幸亏灵魂虽然跟肉体几乎完全一样,但能够不用吃饭喝水,否则我早就到地府又见小狼的哥哥狼君了。
不过我的魂魄虽然醒过来了,但依然很虚弱,根本不能像其他游魂一样离开小狼的小庙,只能天天在这小庙里和小狼说话、聊天、后来实在是无话可说了,干脆下棋。我的棋下得烂,小狼比我更寒碜,这棋下了半个月,棋艺没怎么长,倒是感情飞速升温。小狼呢,是因为一个人守在这儿几千年了,寂寞得很,有个人跟它说话、陪他玩自然开心;我呢,则是因为□乏术,还要指望小狼帮我跑腿,自然努力培养我俩的革命友谊。所以很快的,我和小狼就成了无话不说的伴。我也适时的请小狼帮我现在的情况报梦给沈聪他们知道,顺便看看沈顾他怎么样了。
这点小事小狼很快就搞定了,还弄来一只不知是谁“孝敬”给它的烧鸡,边吃边对我说道:
“哟,我说晓绪啊,你那些朋友还真不错,他们三个从我这知道你为何会昏迷、沈顾为何会死而复生的经过后都很激动,我看得出他们都很紧张你啊,唔,这烧鸡真好吃……”
“那沈顾呢?沈顾他怎么样了?”我急忙问道。
“那小孩吗?”小狼用爪子擦了擦油腻腻的嘴,道,“我没见得着他,听他爸说,小孩醒来后把医院里的人吓坏了,然后一传十、十传百,简直比死人还可怕,沈聪他们见那样不得不把他送到美国避风头。”
沈顾去了美国?我认识他那么久怎么从来没听他提起这件事?我皱着眉头想了想:“听小狼这样说,估计沈顾短期内是不能回来了。就算明知我和他现在这情况,感情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只要能看着他长大也好啊。只可惜,以我现在一缕幽魂的状况,别说去美国找沈顾了,就连走出这个小龙庙都成为奢想……”
小狼见我一副愁眉苦脸道样子,还以为我在愁自己的壳子,便用油腻腻的手拍了拍我的肩膀,道:“晓绪啊,你不用担心你的身体没人照顾,我不是说了嘛,你那三个朋友还真够意思,我一说你这情况,他们都争着要照顾你,还差点翻脸呢!不过,最后他们还是选出一个人照顾你,你猜那个人是谁?”
望着小狼兴致勃勃道模样,我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既然我不能回报他们的感情,我倒是更想沈聪他们对我的事不感兴趣,对我不闻不问,那样起码证明他们对我的感情已经放下了,那样我的内疚还能少些。只是从小狼的话来看,他们似乎都没有放下吧……
小狼见我对答案没什么兴趣,便晃了晃手中剩下的鸡腿道:“最后他们三个决定让顾雷来照顾你,顾雷人可好啦,他知道我喜欢吃烧鸡后,不但派人给我送来好多好多烧鸡,还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你。我就告诉他,只要帮你再找一个像四方返魂珠那样的宝物就可以了。顾雷一听我这话,本来是要跟我一起来看你的,立马就去寻宝物去了,啧啧啧,这样的好人啊,以后若真是有奇迹出现你能恢复知觉,可别忘了报答人家哦!”
我也怔住了,没想到顾雷他对我的感情这样执着,明明我已经三番四次拒绝他了呀……
感情这东西啊,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哎,算了,我还是先不要想这么多了,让自己恢复正常要紧!
于是我定了定神,问小狼,道:“小狼,你刚才说只要再找一个像四方返魂珠那样的宝物我就可以恢复知觉了,这是真的吗?”
“当然,”小狼点点头,道,“之前不是跟你说了吗?你现在的状况就像是电动玩具,没电了,身体也动不了了,只要跟你再找粒‘电池’装上就OK了!”
我一听这话顿时喜上眉梢,情不自禁一拍双手,道:“那这事就真的找对人了!顾雷一定能帮我搞到宝物的!”
小狼见我一副成竹在胸道模样不禁好奇问道:“为什么呀?”
我笑道:“顾雷啊,他是个文物贩子,四方返魂珠就是他找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