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28、初恋
仁济医院。
护士李秋雨像往常一样夹着记录本走上三楼,站在楼梯左拐第一间单人病房外,她推开门,病床上深埋在被褥中的头颅立刻就转向她。
窗户开着,窗帘被风吹起,一束强烈的阳光照进来,那人朝她扯了扯嘴角,笑道:“李小姐,早上好啊!”
李秋雨最初见到这个人,是在春天,天气乍暖还寒的时候,这个人是顾家的陈管家开车送过来的。
当时,她听说医院里来了个重伤患,立刻跟着几名护工抬着担架奔过去。陈管家冷着脸绕至车后将车门打开,她看到后座卧着一个年轻人,他脸上全是黑灰,头发被烧没了,裸着上半身,只穿了一条脏兮兮染满血的裤子,他俯趴在后座上,发着高烧,一条手臂垂在座位下面,后背上大面积地覆着纱布,从纱布下洇出斑斑点点的血迹。
他们将他抬了出来,被车外的冷空气一激,他立刻哆嗦了一下,李秋雨拿来一条薄毯,小心地盖在他背上。
陈管家送过来的人,没有人敢多问,杂役们匆匆将他抬进医院里,让他趴在病床上。她照着医生的嘱咐,用纱布蘸着温水给他简单清洗了一番,然后给他的伤口消毒上药,仔细包扎。
他浑身上下都是伤,除了最严重的鞭伤之外,还有多处烧伤、挫伤,大大小小深深浅浅,不过幸好都是些皮外伤,不致命,只是伤口感染导致他高烧不退,一直在昏睡,中间醒过来一次,向她讨水喝,李秋雨给他喝水的时候发现他眼神都是空茫的。
此后几天,都是李秋雨给他换药,他睡着的时候多,清醒的时候少。
他有一副不错的体格,四肢肌肉匀称,胸腹的肌肉块垒分明,皮肤白,但因为伤痕遍布,瞧着有点惨不忍睹。
“你在摸哪里……”沉睡的人突然开口,声音略带沙哑。
正在出神的李秋雨吃了一惊,放在他臀部的手触电般地缩回来,却不慎碰倒了一瓶药水,一股浓重的药味弥漫开来。
那人把脸侧向她,带着一点笑意。
他尾椎处有道伤,当时她正在替他上药,不知为何就愣了神。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抱歉地朝他笑了笑,拿了一块棉纱,把倾倒在桌上的药水吸干。
那人动了动,趴在那里向后望了一眼,发现自己不着寸缕,立刻把被子向上拉了一下,盖住后腰。
他扫了一眼她制服上的名牌,笑了一下:“我喜欢你的名字,我叫薛时。”
“谢谢。”李秋雨微笑了一下,用橡胶瓶塞将药瓶塞住。
她一直是个平凡的姑娘,平凡的相貌,平凡的出身,平时沉默寡言,毫无存在感,大约除了名字,那个人在她身上找不到其他值得赞美的闪光点了吧。
“我有一个先生,他也姓李,是一个很好的人,你和他很像,在气质方面。”薛时似乎没有觉察到她的低落,还在自顾自说下去,“话很少,很安静,整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秋雨点了一下头,收拾东西站起身,她的工作并不是陪病人闲聊。
薛时见她要走,忙拉住了她,犹豫了一下,说:“李小姐,我……疼,你有没有什么药可以止痛?没有的话和我说说话也行……”
直到这时,李秋雨才注意到他疼得嘴唇发白,额头上覆着一层细密的冷汗。那样大面积的伤口,不疼是不可能的,他已经克制得很好了。
她去了医生的值班室,替他要了一些凡拉蒙片。
薛时服了药,趴下休息,呼吸渐渐平稳下来,李秋雨收拾好东西走出病房,轻手轻脚带上门。
她并没有看到,在病房归于黑暗之后,面朝里俯趴着的人倏然睁开眼,警觉地朝四周看了看,然后掀起被子吃力地爬起身。
当晚值夜,李秋雨囫囵打了个盹,就想起身去看看薛时。
病床上被子里鼓鼓囊囊的,她第一反应是他可能很冷,发高烧的人感到忽冷忽热很正常。然而她掀开被子,却发现里面只垫了两个枕头,薛时不见踪影!
她没有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上级,因为直觉告诉她,薛时会回来,他不是一个会随意给人添麻烦的人。
她将被子盖好,不安地坐在病房里等着。
果然,天快亮的时候,房门响了一声,一个黑影无声无息钻进屋,李秋雨立刻站起身,拧亮床头的小台灯。
这时李秋雨才看清,他不知道去了哪里干了什么,好像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整个人失魂落魄,脸色苍白如纸,全身都被晨雾打湿,样子颇为狼狈。
他踉踉跄跄朝她走了两步,直挺挺倒在了病床上。
他又开始高烧不退,并且情况比之前更糟糕,他吃不进东西,只得靠营养液维持生命。
医生来看过很多次,十分费解,之前明明有了好转的迹象,怎么会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衰弱成这样。
只有李秋雨知道,他在某个潮湿寒冷的深夜,被某处不知名的恶魔引诱,跑了出去,被吸走了一部分神志。
深夜,李秋雨悄悄走进他的病房。
果然,薛时醒着,像具尸体一般,瞳仁凝固不动,整间病房只能听到头顶输液瓶中的液体滴落的声音。
李秋雨在他面前坐下,以不惊动他的轻柔动作握住他的手,轻声道:“介意对我说说吗?”
薛时的目光缓缓转向她,凝视了她片刻,哑声道:“是我无能,我救不了他,我没有用……”
李秋雨还想多问几句,他却不再回答,只是反反复复呢喃着这几句话,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他最终还是慢慢走出阴霾,一天天好了起来。
他的病房渐渐开始变得热闹,顾老板和陈管家来看过他两次,后来出入他病房的,就都是他的兄弟。
没过多久,那些活泼的年轻人便与她熟了,开始一口一个姐姐叫得热络,其中有一个盲眼的青年,听说是他弟弟,话不太多,每次都会给他捎上两本书,然后在病房里呆几个钟头,也不说话,只静静伏在床边,陪着他阅读。
入夜,李秋雨检查完她负责的病房,准备回去休息室稍微打个盹,却在楼梯转角遇上他。她狐疑地打量着他,见他脱掉了病号服,穿上了衣衫鞋袜,是个要出门的架势。
他把食指放在嘴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左右看了一眼,轻声道:“李小姐,我要出去一下,拜托你不要声张。”
“你……”要去哪?去做什么?会不会变得像上次那样?她突然有点担心。
“什么?”他有点困惑。
“没什么,”她垂下眼睑,“你要在天亮之前回来。”
他对她笑了一下:“好。”
他是一个很爱笑的人。
从那以后,他总是会在深夜溜出医院,然后在和她约定好的时间回来,这件事成为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她从来没有问过他出去和谁一起做了什么,她知道一些为人处世的原则,他不说,她便不多问,这种默契让他越来越信任她。
不久之后,他出院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陷入一种怅然若失的状态。
她又成了那个在人群之中默默无名的存在,每天沉默着进行重复的工作,刚刚萌芽的恋情,就这样死在泥土里,无人知晓。
然而两个月之后,顾家的汽车再度开进了医院大门。
她几乎是想也没想就跟着抬担架的人冲了出去,果然,她在被抬上担架的伤患之中再度看到了薛时。
他又成为了她的病人。她渴望与他重逢,却不得不在这种情形下。
顾家的小姐在回家途中被人绑票,这件大新闻全上海的人几乎都知道,却鲜少有人知道她是如何得救的,传言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版本。直到现在她才得知,是薛时带人包抄了那伙匪徒的老巢,深入虎穴,救出了被绑架的顾小姐,也因此受了伤,再度入院。
“你在发什么呆,李小姐?”薛时自己捋起袖子,露出皮肤下的青色经脉,他把头偏向一侧,眼睛一闭,“来吧。”
李秋雨笑了起来:“不是那里。”
薛时愣了愣,突然明白了,脸上有点尴尬。他讪讪地拉好袖子,自己慢慢翻过身去,把整张脸都埋在枕头里,默默褪下裤子,露出一截白臀。
李秋雨看着他羞得通红的耳朵,强忍着笑意为他注射针剂。
这一次,他伤得并不十分严重,她也就默许了他每晚从医院偷溜出去。她想,也许他真的很忙,有许多事要做。
某天他的兄弟们前来探望,她从病房门口走过,无意间听到有人问:“时哥你晚上没睡好?怎么整天无精打采的?”
她敏锐地朝薛时望了一眼,却没想到他也正看向她,并且冲她用力眨了一下眼睛:“我和李小姐每晚秉烛夜谈。”
她突然感到心酸。
她想,他应该是在外面有个恋人,每晚从医院偷跑出去,是为了和他的恋人约会,并且,这件事他的兄弟们都不知道。
她默默收起了那点念想,努力将他当成一个普通的病患照料。
大约是察觉到了她突然的冷淡,薛时也收起时不时在她面前流露出的孩子气和玩世不恭,开始变得拘谨和陌生。
他出院的时候,她远远站在他曾经两度住过的病房里,从窗口朝外望,然而,他离开的时候,都没有回头。
她的生活又归于死寂。有些东西的消亡,是无声无息的,有些关系,如果没有人努力去维系,最后也就慢慢淡了。
几个月后的一个深秋,她收到了他的请柬。
那是在百乐门的一间小舞厅举办的舞会,地面铺着玻璃地板,玻璃地板下是彩色的霓虹灯,小舞厅里流淌着舒缓的音乐,李秋雨还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场所来。
她空手而来,来了之后立刻就后悔了。没有人告诉她今天是薛时的生辰,她什么都没有准备,甚至连身上的旗袍都是借来的。
薛时是很有女人缘的一个人,他身边总是围绕着许多年轻的女孩,而他只是很有风度地笑着,转头就去找自己的兄弟喝酒,并不回应她们的热忱。
她一直都是个平凡的姑娘,在那些打扮时髦的女孩们中间,她透明得就像空气。于是,她躲在灯光昏暗的角落里,祈祷不要有人发现她。可是偏偏,薛时发现了她,放下酒杯,穿过人群朝她走来。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朝她伸出手作出邀请:“李小姐,可以陪我跳舞吗?”
她有些惊慌:“我不会跳舞……”
“没关系,我教你,你跟着我就好。”薛时笑道。
她四下张望了一下,最后在他眼神的鼓励下,拘谨地伸出手。
他搂紧了她的腰,将她拉向自己,在舞池里随着音乐摇摆,两人用只有彼此能听到的声音交谈。
她搂着薛时的肩,羞赧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过生日,没有准备礼物……”
“你能来我就很高兴了。”
“生日快乐。”
“谢谢。”
他跳舞跳得很好,然而李秋雨注意到,他的眼神很空,他好像是在看着自己,又好像在怀念什么人。
她没有多问,她一直是个本分的人,从不多事。
那晚,她喝了一点酒,察觉到她的脚步有些摇晃,薛时体贴道:“我送你回去。”
坐进车里,他靠进后座解开领带,笑了笑,无奈道:“真累,弟兄们非说二十岁很重要,一定要办的,我没办法,只好由着他们闹,幸好有你在……”
她在薛时愕然的眼神中吻了他。
她喝多了酒,她自己知道,只是她不知道酒能让她大胆到那种程度,让她主动亲吻他,迫不及待想要一个答案。
汽车夫还没有来,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薛时垂着头沉默了很久,最后开口:“对不起,李小姐,我很抱歉。”
她得到了答案。
那之后,李秋雨再也没见过他。
李秋雨后来结婚了,她嫁给了和她在同一间医院工作的医生,他老实憨厚,是个好人。
平凡的人就该过平凡的人生,不应当有太多的奢望。
举行婚礼的前几天,她和未婚夫出去准备婚礼事宜,因为大雨延误了,很晚才回来,却发现家门口停着一辆黑色汽车。
看到他们回来,那汽车的车门打开了,一个陌生的年轻人举着伞走出来,他穿得西装革履,头发纹丝不乱,皮鞋擦得锃亮。
那年轻人将一个小巧玲珑的盒子捧到她面前,彬彬有礼道:“李小姐,这是时哥送你的新婚礼物。”
她皱着眉,接过那个盒子,条件反射地望向那辆汽车。隔着重重雨帘,车中的光景看不真切,李秋雨本能的感觉到,车中的人也正透过雨帘望着自己。
直到那辆汽车开走之后很久,未婚夫赶上来,好奇问道:“谁呀?”她才恍过神来。
“一个……故人。”她说。
那个精致的红绒盒子里是枚戒指,她看过之后,就将盒子放进梳妆台的抽屉,锁好。
窗外一直下着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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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攻其实是很好的一个人,特别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