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灯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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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跑完三圈六公里,对他来说已是小意思,头上出了点薄汗,连呼吸都很平稳。

他洗完澡拿了车钥匙准备出门,在门口碰上了刚回来的翁旭。

翁旭看他一直都是吊眼角的态度,他的个子没有翁达晞高,但每次都想在他面前充大王,表情更是夸张的像个小丑。

翁达晞看他就想绕道,连招呼都不想打。

“你站住,干嘛去?”翁旭拦在他面前问。

翁达晞不耐烦,但还是说了句:“看电影。”

翁旭怪物一样看着他,“你交女朋友了?”

“小日子,你今年八十吗?”翁达晞给他起了个外号,因为他的名字是九日组合,他为了方便就叫他小日子。

翁旭被他气的要跳脚,他俩每次单独在一起都要刚一回,奈何段位没有翁达晞那么高,所以处处吃瘪。

“翁达晞,你给我闭嘴,在乱叫我抽死你。”翁旭昨晚出去嗨了一夜,身体里的酒精还没过去呢,扬言就想跟他动手。

“你要抽死谁?”一个男声从旁边插了过来,语气里带着些漫不经心的阴柔。

两人同时回头,就见苏源邑背着光站在不远处。他今天穿了一身休闲西装,衬得他精神又帅气,一只手插进裤子口袋,另一只手上握着手机。

和平时在法医室的他判若两人,连翁达晞也看的呆了呆。

苏源邑的好看和花美男还真不一样,他长得端庄大气,所以总会给人一种沉稳踏实的感觉。加上他的遗传基因很好,男子里少有的带着双欧式大双眼皮,眼睛深邃又温柔。

突然插进来的男人让翁旭很不满,他问对方:“你又是谁?”

苏源邑朝两人走近,在身高上进行了一片碾压。他看着翁达晞说:“我是阿晞的哥哥。”有瞟了眼翁旭:“你是翁旭?”

“是啊,我怎么没听说他还有个哥哥?”翁旭傻不愣登的问。

苏源邑朝他笑了笑,温柔的说:“那你现在知道了,以后要对我们阿晞客气点哦。”眼神却要杀人一般的警告着翁旭。

这无疑是□□的警告,连翁达晞都听出来了。他不想让这两人多做纠缠,急忙岔开了话题:“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下山。”又要去破案吗?翁达晞想抽自己的嘴,还不如不问。

翁旭反应过来了,他一脸鄙视的盯着两人,好像洞察了什么似得:“原来你是要跟你哥哥去看电影,我还以为是女朋友呢。”说完在没了兴致,朝两人冷哼一声回了别墅。

苏源邑摸了摸翁达晞的头,真当自己是大哥哥了,问他:“你要去跟女朋友看电影?”

翁达晞撇开了头,理了理头发就朝自己车子走去:“你听他扯淡,我自己去。”然后他强调到:“今天不能去给你们破案了,晚点再说吧。”

苏源邑来了兴趣,嘴角一勾问他:“一个人看多没劲,带上哥哥?”

翁达晞没想到他今天这么好说话,心想多一个人也无事,拉开车门,一抬下巴爽快道:“上车。”

GTR载着两人飞驰在山道上,无愧于它秋名山战神的称号。

苏源邑坐副驾驶,给江洵发了个信息,告诉他今天有事晚点去支队。他边打字边头也不抬,淡定的朝身边的人说:“阿晞,不要飙车,吃罚单可不好。”

翁达晞单手抓着方向盘,另一手撑在车门窗户上拖着头,漠然道:“买张电影票,等会没位了。”然后示意他的手机在杯座上,让苏源邑自己拿。

“柯南?”苏源邑翻开他购买的信息,跟他确认。

“嗯。”

太好了,他翘了班就为了陪小朋友去看场动画电影,这说明什么?

苏源邑买了张挨在一起的坐票,心里美滋滋的。

等他们到了电影院,电影也快开始了。苏源邑问他要不要吃爆米花,他看人小姑娘人手一桶,也想给翁达晞来点儿。

“薯片加冰可,谢谢。”翁达晞头也不回的去取票了。

这家伙,怎么不爱吃爆米花呢?苏源邑心想,薯片可是垃圾食品,爆米花才是标配不是吗。

等坐下才发现,这个影厅人有点少。他们俩很孤独的坐在最中间,周围全是空位。相反,另一排的人却很多。

翁达晞怀疑的看了眼姓苏的,问他:“你干的?”

“听不懂。”某人装傻。

翁达晞咬着吸管鄙视他:“苏源邑,你的恶趣味越来越严重了。”

苏源邑双眼亮晶晶的转头问他:“下次提前给你包场,好不好?”

“你这是什么心理?哄女孩子才会用这种烂俗的套路。”翁达晞决定不再理他,因为电影已经开始了。

电影放到中段,苏源邑凑过来小声问他:“阿晞,凶手是谁啊?”

翁达晞看的很认真,心思都在情节上,所以他没察觉到两人的姿势现在靠的很近。

他已经知道凶手就是那个新加坡实习生警察,想转过头告诉他答案,结果脸侧到一半就蹭到了对方的嘴唇。

软软的触感,两人身体都一僵。

翁达晞立马不敢动了,他很尴尬的退开了点,头歪在座椅另一侧,脸在黑暗中已经红了一片。

苏源邑仿佛还意犹未尽一般,用手背蹭了蹭唇角,真心赞扬道:“好滑。”

翁达晞:“……”

“凶手是那个实习生。”他的口气听不出任何波动,只是后面维持着这个姿势一直没在变过。

110分钟很快就放完了,结局也如翁达晞所说,小警察为了给父亲报仇才策划了这一切,并且连他师傅都被算计了。

两人出了影院,苏源邑手机上已经多了二十几个未接电话,全是江洵打来的。

苏源邑皱眉,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果然,江洵的催命符来了,新德小区发现了第二具尸体,同样是分尸杀人。

苏源邑无奈的看着翁达晞,只能抱歉的朝他说:“神探,下次再带你来看电影行不?出命案了。”神色已经恢复了严肃,“如你猜测,连环杀人案。”

——

这次的案发现场,是在小区的二楼。单元楼下已经拉好了警戒线,从底下就能看到二楼灯火通明。

还没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气扑面而来。楼道里的感应灯随着进进出出的警员,就没熄灭过,但这种氛围下给人带来的感觉是死气又灰暗。

翁达晞踏上最后一级台阶,门口的警员见着两人上来,朝他们打了声招呼,让出了身后的位置。

最先映入翁达晞眼帘的是那满地的鲜红血液,凌乱的客厅。客厅的茶几下躺着一团人形的东西,肠子被洒的拖出好几米,一条手臂半挂在透明的茶几上,还朝下滴着血。死者的头部和躯干,早已身首异处。

翁达晞瞳孔微缩,全身都不可抑制的颤抖了起来。满屋的血迹和冰冷的尸体,一下一下敲击着他身体中的每一个感官细胞,令他窒息。他的腿僵在原地,无法再朝前挪出半步,指甲深陷在掌心的皮肉里,已经无法感知出痛觉。

站在身后的苏源邑见他僵立在门口,迟迟不进门,立刻察觉到了异样。他上前一步看到了屋内的景象,转头看向身旁的翁达晞,心中没来由的一紧。

他立马抱住对方,将其拖到了楼梯上层的拐角处,焦急的喊着他的名字。

“阿晞,快醒醒,怎么了?别吓我。”

对方感觉不到周围的任何声音。

苏源邑看他明显是陷入了感官刺激的癔症中,焦急的摸着他的脸试图唤醒他:“阿晞,你看看我,能听见我说话吗?”

翁达晞眼中有了小小的波动,但还是没清醒过来。

他倾身抱紧了翁达晞,一只手掰开对方用力握住的拳头,掌心已经被指甲刮出了一片通红。他尾音发颤,在耳边安抚的和他说着话:

“没事了,我在呢,你快醒醒,求你了。”

翁达晞终于有了反应。他深陷在一片火红中,到处都是血,堂屋里是两具交叠的尸体。睁大眼睛看着他,那熟悉的容貌令他害怕。他惊恐的往后退,口中无意识的呢喃:

“不要,不要啊。”

苏源邑听到了,他的心往下沉了沉。

PTSD!

现在唯一能叫醒他的途径,只能靠感官刺激。

苏源邑在他耳边一字一顿的说:“谢惊落,我带你回普宁。”

没想到,效果还挺显著。

翁达晞的眼神已经恢复了清明,他口中低低呢喃,像是在确认刚才他说的话:“你,说什么?”

“醒了吗?”苏源邑担忧的看着他。

翁达晞退开了他的怀抱,神色恹恹。

苏源邑怕他等会又受刺激,征询他的意见:“你还好吗?要不要先去车里等我?”

“不用了,先办案吧。”翁达晞转身,没再看苏源邑打探的目光,朝那扇血腥的门走去。

苏源邑还没从刚才的刺激中恢复过来,手还在轻轻颤抖,但他选择了闭口不谈,跟在他身后。

他心中已有了猜测,谢家…..

没了。

☆、第二具尸体

屋里的情况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糟糕。江洵背对着门蹲在尸体旁,几个勘查员正在搜集着散落的人体组织。见两人进来,江洵立马站起迎了上来。

“翁专家,来了。”江洵脸上难得没了往日的调笑,眉头紧锁。

“嗯。”

苏源邑跟在身后进来,朝江洵点了个头。旁边的张晓山已经给他拿了勘查服过来,他边穿边询问情况:“采集到指纹足迹没?”

这话是朝张晓山问的,他法医科的痕检员,也是苏源邑一手带出来的小徒弟。

张晓山摇了摇头,遗憾的回他:“没有,和第一起案件一样,现场除了死者的指纹,找不到第二个人的。”

苏源邑脸色也染上凝重,他蹲下身查看地上的尸体。女人的头颅被砍了下来,凌乱的发丝遮住深陷下去的半边脸,恐怖血腥。她在死前一定是经历过凶手的毒打,才会导致半边颅骨凹陷。而尸体的旁边,还躺着一部碎成两半的手机,明显已经报废。

“死亡时间在3个小时之前,死亡原因是头部钝器伤致死,手臂和脸上都存在外延伤,应该是和凶手搏斗的过程中留下的。”苏源邑简洁明要的说。

翁达晞避开墙上和地上的血污,隔着尸体走到他对面,环视一圈才说:“缺双腿。”

“是的,我们赶到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据报案人说,他是上楼的时候经过这里,才看到了这一幕,吓的立马报了警。”江洵叙述了下报案经过。

翁达晞眼中逬出嘲讽之意,仿佛早有预料,他说:“毫无意外,我的猜测又对了。”他又看向江洵,“江队长,恭喜你的辖区内又喜提被害人一枚。哦,对了,凶手还是同一个,这还真是有趣。”

江洵对他的挖苦之意无法反驳,只好顺着台阶下个坡:“翁专家,警方早已排除了您身上的嫌疑,上次的事还请不要放在心上。”他郑重道:“这次请您出山,希望能够协助警方侦破此案,日后若有用到我江洵的地方,您尽管开口。”

周围的警员和苏源邑闻言同时朝他们俩望过来,心思各异。

这话出自江洵之口实属难得,他虽然脾气暴躁,却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能得他一句承诺,已是稀罕;翁达晞还没正儿八经开始插手破案呢,他就在众人面前表了态,充分说明江洵对他的重视之意。

翁达晞踱步至江洵面前,仰望着这一米九的大高个,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抹真诚的微笑。只听他说:“江队长,合作愉快。”

这是答应了。

江洵板着半天的脸终于有了笑意,他隆重的伸出手和翁达晞握了握。这是挥别过去的种种误会,握手言和了。

苏源邑也笑看着两人,心里为他们高兴。

死者名叫宋莹雪,29岁,一家科技公司的原画师;从她的房间物品来看,应该是一个人租住。

翁达晞神态专注盯着血淋淋的尸体,开始分析:“。凶手应该是尾随死者进入的房间,在死者没反应过来之前给了她背后一击,但没有被击倒,而是挣扎着逃开了;被害人在逃跑中引起了他的愤怒,导致他轻易就能获取的猎物变的棘手,所以死者身上留下的那些伤口,很好的诠释了凶手当时内心的变化:施虐、盘剥、泄愤。”

江洵拿起地上碎掉的手机问:“造成的钝器伤是这部手机吗?”

苏源邑掰开死者的头发,露出了钝器伤创面,说:““她头部的伤口上确实有手机材质残留的痕迹,但要说完全是被手机砸死的,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毕竟,这种5.5英寸的手机想要砸死人,所要花费的力道可不小,还有,你别忘了它的材质属性。”

“材质属性?”

“苹果的每个系列产品所用的材质都是不同的。为了增强信号,支持无线充电,从苹果8开始机身配置就已经换成了玻璃的。所以从耐摔程度来说,你手里的这台苹果7更符合,因为它是金属的。”翁达晞说道。

江洵把手机交给了物证科的人,让技侦尽量后期修复手机内容。

“那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又为什么非要拿走死者的躯体呢?”江洵不解的问。

翁达晞:“我想,应该是代偿犯罪。”

“什么是代偿犯罪?”

“有些人,在自己某种反社会和欲望不能实现时,便会对某一对象的需要转向其他的对象,具体表现方式一是置换,二是升华。力求摆脱现实困境的心情特别强烈,急切,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在短时间之内选择连续作案的原因。”翁达晞脸侧向门口的方向,继续道:幻想不一定就是属于死者的,变态连环杀手,都会出现移情作案的行为,我觉得他是在完成某种神圣的仪式。”

“某种仪式?邪教吗?”

旁边的警员闻言出了一身鸡皮疙瘩,什么仪式会这么神圣?非要把人大卸八块才能完成?

翁达晞双目泛着寒光,与苏源邑对视,吐出两个字:“拼尸。”

“什么?拼尸?”苏源邑和江洵同时惊讶出声,这个结果真让人恶寒。

江洵脸色快要吃人了,他立马追问道:“那他岂不还差一个头和躯壳?这意思是还要再杀两人才能完成拼尸?”

翁达晞是他们里面最淡定的,对他来说。杀一个和杀一群没有多大概念,他所关心的,只是凶手的变态心理轨迹。

在FBI任职的那几年,最恶心最残暴最酷虐的案子真不少见,像这种连环杀人案,简直如大学里的犯罪案例一般,平淡又无奇。

他双手插进卫衣的口袋里,显得可爱又青春,可嘴里说出的话却让人背脊发凉:“他拼的,又会是谁呢?”

谁也无法告诉他答案,江洵和苏源邑对视一眼,脸色都说不上好看。凶手已经连续杀了两人了,可连他是男是女,是圆是扁都不知道。

尸体被运回了刑侦队,苏源邑需要连夜解剖出来。其实说缝补起来更贴切点,因为这具尸体被损毁的太过严重,程度已经让人不忍直视。

法医面对巨人观都可以面不改色,像这种新鲜的尸体,还算对胃口。

法医能练就这种变态的行为尚可理解,但于翁达晞来说,他就是别人眼中的变态了。

苏源邑手套上沾满血,从百忙之中抬起头看向角落里坐着的翁达晞,脸上的笑意被口罩遮住了,但眼中的笑意却满满的溢了出来。

这人今天居然没吵着要回家,跟着他们一起回了刑侦队。江洵自然是举双手欢迎的,在案子没破之前,谁都别想休息,整座办公楼仍然通火通明的矗立在夜风中。

翁达晞手拿汉堡,啃的起劲,离他五米远的解剖台上就是尸体,但显然不影响他的食欲。

苏源邑强烈建议他去法医办公室吃,结果对方回了他一句:“怎么?你怕看着饿?”

苏源邑不说话了,他还没变态到边解剖边吃东西的地步。

“苏源邑,你小时候不是不喜欢当医生吗?”翁达晞看着苏源邑的头顶,问他。

苏源邑抬头,与他对视,开口道:“如果当年某人不放我鸽子,想必我现在也是个支队长了。”

翁达晞被对方噎着了,汉堡半天咽不下去。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的就是他这张破嘴。

他干脆选择装聋作哑,转移话题道:“你们上次排查的摩托车,有线索了吗?”

“监控是拍到了凶手骑着摩托车的画面,也发现了后座上确实有绑着的双臂形状。但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一辆无任何标志的摩托车,犹如大海捞针。”

“那这么说,这条线索又断了。”

苏源邑安慰他:“不完全是,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那建议你去买个彩票,我从来不相信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翁达晞洗了个手,走到苏源邑旁边问他:“带我去朱晓奈的现场吧。”

苏源邑意外,反问他:“你不是去过吗?”

“………”

翁达晞觉得对方今天八成是吃错了药,句句话都是给他挖的坑。这话说的就很有意思了,虽然他是去过不假,但他那是无心帮忙。如今人都死了,他又旧事重提,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翁达晞:“那天天太黑了,我压根儿就没记路。”他索性豁出去了:“我还是让江洵带我去吧。”说着就要往门外走。

“你站住”苏源邑叫他。

翁达晞不耐烦了,“又干嘛?”

“等天亮,我带你去。”苏源邑哄他。

自从这家伙回来后,苏源邑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说他性格大变都不为过,小时候非常乖巧可爱的孩子一去不复返。动不动就摆脸色不说,还得天天哄着,难伺候的很。

他想,看来有些事果真急不得,免得惹恼了他又跑了。

他把尸体做好清理推进冷藏柜,换好衣服后,才对翁达晞说:“现在离天亮还早,走吧,回去睡觉。”

翁达晞满脸疑惑,“去哪睡?”他第一反应是回山水城,但山上离支队路程比较远,一来一回要费去不少功夫。

苏源邑已不容拒绝之势拉起他的手腕,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去我家。”

……..

☆、过期的牛奶

这是翁达晞第一次上单身男人的家里,他以为迎接他的会是一堆臭鞋烂袜和满屋子的蚊虫蟑螂,可是都没有。打开大门后是样板房式的整洁透亮,空气中还隐隐飘散着花香。

这是一间以黑白为主题的Loft公寓,分上下两层。不知道设计他的人是怎么想的,用的都是玻璃材质,所以视野开阔性极好。楼下是客厅和餐厅,楼上有两间卧房。素雅大方,别具一格,符合苏源邑的品味。

苏源邑给他拿了双拖鞋,招呼他自便。

他也不客气,一个跨步就仰倒在了沙发上,舒服的喟叹出声。这一天真是太累了,此刻,他只想黏在沙发上不在动弹,一觉到天明。

房间里空调的温度一直保持在26度,苏源邑脱了外套只着单衣,催他:“去楼上洗澡。”

翁达晞咕哝道:“动不了了,我想睡觉。”

“那也得回房间睡,在这会着凉的。”苏源邑去拉他。

翁达晞只好起身,慢吞吞往楼上去,边走边问:“我睡哪间?”

“你看眼缘吧。”意思是,喜欢哪间你就睡哪间。

一般上主人家做客,都是睡客卧的比较多。苏源邑会这么说,明显是没把他当成客人,这种级别的待遇可不是谁都能享受到的。

翁达晞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一勾,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苏源邑笑:“千万别客气。”

翁达晞选了其中一间“合眼缘的”就入住了,两个房间其实差别不大,就是床的大小不一样而已,他选了张大的。自带的卫生间里洗漱用品都没开封,连浴袍都是新的。他严重怀疑这里其实是家酒店,楼上楼下没有一丝人气味儿。他暗自猜测,难道苏源邑平常不住这儿?

苏源邑还真不住这儿,两个星期前遇到翁达晞后,他就搬到山水城去了。美其名曰:近水楼台好下手。只不过翁达晞平常都不怎么出门,所以对隔壁住着谁完全不在意。

他平时不跟父母住,两老人都住西浦,他在东浦工作,来回一趟要4个小时路程,他嫌耽误事儿;况且法医加班也是常态,这套公寓离单位最近,图方便的时候就会来这儿睡。

翁达晞裹着睡袍下来找他的时候,见他正站在微波炉前,便好奇的凑过去问:“你在干嘛?”

苏源邑没回头,把热好的牛奶端出来要递给他的时候愣了下。

只见对方双手抱胸撑在琉璃台上,刚洗完澡的头发还没完全干,白色的浴袍领口开的很低,能看到纤细的脖颈和凸出的锁骨。暖黄色的灯光打在他头顶,衬得皮肤白皙透明;双眸看过来的时候,盈着水光有种勾人魂魄的感觉。

苏源邑心狠狠跳了下,不自然的撇过头,把牛奶递到他面前,说:“把奶喝了早点睡。”

哪知翁达晞接过牛奶看了眼,怀疑道:“这奶没过期吧?”又说:“苏源邑,你多久没回来住了?确定这奶还能喝?”

苏源邑看他一脸嫌弃毫不做作的表情,想仰天长叹。他靠近了些,逗他:“嗯,差不多两星期吧,你凑合一下。”

“我凑合不了,小命要紧。”翁达晞把杯子往琉璃台一搁,当了真。

看他炸毛了,苏源邑决定给他捋捋:“骗你的傻子,昨天阿姨刚来打扫过,冰箱里有吃的,不信你自己去看。”

“真的?”

“真的。”

翁达晞不再鸡毛,拿起牛奶就灌了半杯,给足了某人面子。

苏源邑含笑望着他,对他这种挑剔的行为摇了摇头,感叹小儿真难养。

喝完奶后,两人上了楼道了声晚安,便回各自房间睡下了。

——

朱晓奈住在向南小区,租的是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警方在案发后,就封锁了这片区域。这对房东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好好的房子租出去,最后成了凶宅,以后要想在租,估计就困难了。

翁达晞站在空旷的客厅中端详着房间里的设施,眉眼平淡。

他从卷宗上已经大致了解当时的现场情况,从白色墙面遗留的斑驳血迹,不难猜出这又是一个修罗场。这跟宋莹雪的案发现场还不太一样,凶手走之前,把朱晓奈的尸体分割后浸泡在了放满水的浴缸中。

两起作案手法说相似又不太相似,尸检报告中未显示出对□□官的侵害,只出现了分尸的行为,那么可以排除凶手的心理动机跟性是无关的。

凶手在选择目标的时候,有着特定的年龄层,差不多的外在条件,且都是独居女性;这类人往往最容易控制,不管是在身体的悬殊上,还是对自我意识的保护,都较为浅薄。凶手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能如此顺利的得手。

而单独拿走部分躯体的行为,无一不在证实着他在满足方式上的畸形,每一次得手都会给他带来身心上的愉悦,他会渴望不断地改进并试验新的杀人手法,这就像毒品一样诱惑着他,会令他根本停不下来,这就是重复犯罪。

苏源邑从卧室走出,手里拿着个相册的东西,一脸愉悦又神秘道:“猜我发现了什么?”

翁达晞瞄向他手中的相册,无聊的给他解谜:“无非是自欺欺人的照骗,毫无新奇的东西也值得你高兴成这样。”说完,他凑近了些嘲讽他:“难不成,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姑娘?啊~真可惜,可她已经…..”他还没说完,一张毕业照被举到了他面前,让他瞬间闭口。

那是一张初中毕业照,上面写着普宁二中的红色字体,下面是穿着同款校服的青涩学生组成的几排,承载着照片中少男少女们的美好青春回忆。

苏源邑把照片翻了个面,在第三排左侧第一个的名字上指了一下,笑着说:“这才是我喜欢的类型,明白了吗?”

三排左侧第一个,赫然写着:谢惊落。

翁达晞见鬼一样的看着他,半饷才憋出一句:“你的眼光和恶趣味持平,我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你了。”

“嗯哼,你可以试着来了解我。”苏源邑诱惑他。

“…….”

他脑子坏掉了吗?

苏源邑将那张照片收进了外侧口袋,把相册放回了原处。意外收获的战利品,会让他一整天的心情都很好。他眉目含笑的继续翻看屋子里其他线索,以期望能再找出点什么。

翁达晞已经走到了阳台,打开窗户伸出头朝外面看了看。随即,他望向了楼顶方向。

“苏源邑,打电话给江洵,让他派增援。”翁达晞突然说道。

苏源邑已经掏出电话开始拨号,脸色沉重的问他:“怎么了?难道发现了凶手?”他听到增援两个字,第一反应是对方发现了什么,着急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