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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失足捕快和君子(bushi)

  “你没有动手。”
  “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动手?”
  “因为我连半点把握都没有。”
  屋子里有两个人,一个站一个坐,坐着的似乎是个女人,正对着镜子梳妆,刚才那话也正是她问的。
  这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的头发就好像乌云一般,眼睛也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她拿着梳子的那双手,更是洁白细腻,好像玉做的一般,这样的美人,和石观音比起来也不差分毫。
  可最叫人注意的还是她那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上总是要绣些花和鸳鸯的,她这一双却绣了个猫头鹰,布料也红得好似鲜血。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就是那个喜欢扮做熊姥姥、五毒娘子、女屠户的公孙大娘。
  她怎么会在这里?
  公孙大娘又在同谁讲话?
  她这样恶毒的女人,是不是有了什么阴谋?
  站着的人接着道,“我一路寻到那里,却瞧见了沈百终和陆小凤,他们和那快网张三显然是朋友,你叫我怎么动手?”
  这个人竟然是金九龄!
  昔日六扇门的名捕怎么会认识十恶不赦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叹口气,“你确实不能动手,你不仅不能在当时动手,就连他们走了,你也不能动手!”
  “没错。”金九龄道,“陆小凤若是见不到快网张三,一定会把京城找个底朝天,说不定还会发动他在丐帮的朋友去找,到那时,就连你我的秘密也要泄露出去。”
  “可那明珠……”公孙大娘皱眉道,“东南王府的明珠件件不凡,有心人一看就能知晓,再仔细一查,定会查到王府去,南王若打开仓库,也一定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宝库早就空无一物,到时候可怎么办?”
  “得罪了南王倒不要紧,他有心谋反,必定不敢声张。”公孙大娘继续道,“要紧的是让人沈百终发现这件事,那些东西我们已交给了九公子,若是搞砸了……”
  杀人都不眨眼的公孙大娘说到这里竟然打了个冷颤,看起来害怕极了。
  金九龄的脸色也很不好,“我自认为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把珠宝黄金送去无名岛的那艘船也绝不会被人发现……”
  “万一呢?”公孙大娘打断他的话,“你知不知道再完美的计划也总是有万一的?张三不就恰巧偷走一颗明珠么?”
  金九龄冷冷道,“若是有万一,我们就会被九公子扒了皮,抽了骨头,然后扔进油锅里去炸个八成熟,最后喂狗。”
  这话听起来不像真的,像是大家都总说的气话,可两个人都知道宫九绝对做得出。
  他就是那样的人。
  公孙大娘扔掉手里的梳子,再也没有心情梳头,她这样的女人若是不爱美了,一定是遇上了天大的事情。
  “我想来想去,张三还是一定要死!”公孙大娘冷冷道,“我们可以下毒,也可以把他的尸体绑上石头扔进湖里!只要事情做得巧妙,再把那颗明珠拿走,就绝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金九龄点点头,“你说得对,一有机会,我就会立刻杀了那小子。”
  公孙大娘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金九龄却又说了她不爱听的话。
  “只是不是现在,现在我们绝不能动手。”
  “为什么?”公孙大娘问道。
  “因为我为了骗过沈百终和陆小凤,已把手里那块帕子交了出去。”金九龄道,“我本以为没有人能发现我,却还是小瞧了沈百终的武功,他简直好像不是个人,我已将呼吸屏住,却还是被他发现了行踪。”
  “帕子?就是你在皇城根捡到的帕子?”
  金九龄点点头。
  “你当然不能说你是为了杀张三去那里的。你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喜欢游山玩水。”公孙大娘喃喃道,“所以你只有骗他们你是在追雄娘子,你为了让自己更可信一点,也只有交出那块帕子。”
  “没错。”金九龄叹道。
  “那块帕子似乎是找到雄娘子的唯一线索,似乎也是得到剑谱的唯一线索。”
  “对。”金九龄道,“我既然把帕子交了出去,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办案,哪里会有空去杀张三?”
  “这事其实不要紧的。”公孙大娘突然笑了,“莫说他们知不知道偷剑谱的就是雄娘子,就算他们知道,你也可以与他们一起找人呀。至于那快网张三,我去杀便是了。”
  “你去杀?”
  “我去。”
  “你保证能做好这件事?”
  公孙大娘笑了,“你莫忘了,我一年总是要杀上几十个人开心开心的。”
  金九龄点头,“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沈百终和陆小凤若是插手,一定会在我们之前找到雄娘子。”金九龄道,“我又怎么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与雄娘子偷偷说话?”
  “你这个人怎么突然变笨了。”公孙大娘笑道,“雄娘子既然被抓到,就一定想逃,而沈百终和陆小凤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看住他的,你趁此机会将他放出来,再与他提剑谱的事情,他就算是为了报恩,也会将它借你一看的!”
  金九龄皱眉道,“若是那样做,我的名声和地位……”
  “你怕什么!”公孙大娘道,“拿了剑谱,你就去把它献给九公子和小老头,再在无名岛上住个一年半载,中原武林哪里还会有人记得你?这时候你易容从海上回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岂不是比当一个金盆洗手的捕头要来得快活?”
  金九龄若有所思,慢慢点了点头,“这似乎是一条很好的后路。”
  “这本就是很好的后路!”
  公孙大娘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着走到金九龄身边,道,“九公子若是造反成功,沈百终又算得了什么呢?到时候以你的功劳,地位难道会低么?”
  金九龄叹出一口气,“你说的没错,做大事的人,就该赌一赌的,赌的越大,赢的自然也越大!”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了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展开来平铺在桌上,“胡老板,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
  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
  “我认识。”
  “你认识?”
  “没错。”胡老板点点头,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乱晃——他实在很有一个老板的富态样子,“这块粉帕子是从一大匹布料上裁下来的。”
  “那么那匹布料又去哪里了呢?”陆小凤问道,“这布料难道有很多么?”
  胡老板立刻摇摇头,“这布料只有一匹,我敢说整个京城,整片天下也绝不会有同样花纹的料子。”
  “哦?”
  “因为这料子是有人订做的。”胡老板皱眉道,“这个人是晚上来的,穿了一身黑衣服,蒙着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他一来,就放下了一大包银子,要我替他做出一块绝无仅有的料子来,这料子要可以做一件裤子,一件上衣,最好还能做一块帕子。”
  陆小凤沉吟片刻,“那么这裤子和上衣,是不是你给他做的?”
  “当然是。”胡老板得意道,“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我还好的裁缝。”
  沈百终点点头,“那人留下的尺寸如何?”
  “尺寸?”
  “对。”陆小凤道,“他是不是留下了一个男人的尺寸?”
  胡老板大笑出声,“陆小凤,你的脑子莫非有问题不成?谁会用粉色的料子做男人衣服?”
  “可……”
  “那黑衣人要我给他的女儿做衣服!”胡老板接着道,“他还仔细问了年轻女儿家喜欢的纹饰,实在是个很贴心的父亲。”
  陆小凤怔住了。
  沈百终也皱眉。
  胡老板却还在说话,“这位兄台,我看你穿着一身黑衣,虽然英俊沉稳,却丢了点年轻人该有的味道,吊不到什么漂亮姑娘的,不如让我给你看件蓝衣裳,红衣裳,就算是紫衣裳也……”
  他竟做惯了生意,要做到沈百终头上去了。
  虽然陆小凤也想看看沈百终穿彩色衣服的样子,但他也珍惜自己去找沈百终玩的机会,所以还是忍住欲望,赶紧和沈百终一起走了。
  两个人出了店面,都觉得有些奇怪。
  陆小凤靠在门前的大柳树下,有些犯傻,“黑衣人难道不是雄娘子?他的帕子难道是从那个黑衣人那里抢来的?”
  沈百终道,“也许黑衣人就是雄娘子,也许他确实有一个女儿。”
  陆小凤又开始摸自己的胡子,他总是有些闲不下来,“你说的有理。雄娘子祸害了那么多女孩子,总有一个会怀上身孕。”
  “寻常人替女儿买衣服,绝不会蒙住脸的。”沈百终淡淡道,“只有他那样声名狼藉的人,才会害怕自己被人认出来。”
  陆小凤点头,“所以我们该等一等。”
  “等?”
  “对!”陆小凤道,“这帕子若真的是雄娘子替自己女儿买的,那么他一定是万般无奈下才用掉了这帕子,为了哄女儿高兴,他说不定会再来买一块!”
  “那就等。”
  陆小凤站直身体,拉住沈百终的袖子,把他拽进对面的客栈里去,“我们寻个房间坐着等,不管这黑衣人是谁,他总不会白天来的。”
  “好。”
  两个人选好房间,支好窗户,一起坐在窗边喝茶,春风轻柔,吹得人只想睡觉。
  陆小凤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沈百终立刻就注意到了,“你可以先去睡一觉。”
  陆小凤也不矫情,一翻身就上了床,伸手给自己拉上被子,一眨眼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沈百终看他一眼,转回头去,发觉不对就又转了回来,“脱靴。”
  “啪啪”两声传来,陆小凤蹬掉靴子,又往里缩了缩。
  等他一觉睡起来时,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没有点灯,沈百终不知去了哪里,陆小凤也不着急,动也不动地躺着,伸直两条腿,就好像是在发呆。
  沈百终总不会抛下陆小凤走的,他若是走了,即使不留下纸条写明去处,起码也会替陆小凤点着灯才是。
  他担心陆小凤醒来会觉得害怕,担心陆小凤下床时找不着鞋穿,担心陆小凤看不到桌上的茶杯喝不到水……
  他总归要担心的,沈百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若是在乎一个人,简直恨不得把那个人挂在衣服上看住,再在脖子上写个编号,注明了丢失请找北镇抚司。
  这时突然响起了开门声。
  能让陆小凤听不到脚步声的人,除了沈百终还有谁呢?
  沈百终放下手里的托盘,点着了灯。
  托盘上的菜正冒着热气,松子鸡米,酱爆青蟹,凉拌鹅掌,干蒸火方,两碗粥,一只烤鹅,还有一斤温好的竹叶青。
  这都是陆小凤喜欢吃的菜,所以他立刻坐了起来,稀里糊涂套上衣服就往桌子前凑。
  “你有没有瞧见人?”陆小凤问道。
  沈百终摇摇头,“下午出入那里的都是一些丫环小厮,即使有几个男人,也都是普通人,只会些粗浅的功夫。”
  “而这些人当然都不是雄娘子。”
  “对。”
  “这倒不碍事。”陆小凤道,“我们两个都很有耐心,就算在这里等十天半个月也是等得起的。”
  所幸他们的运气一向很好,所以根本不用等那么久。
  陆小凤下楼送了盘子,再上来时就带了一个棋盘。
  他自己虽是个臭棋篓子,沈百终却不是,叫沈百终和他下棋实在有些为难人。
  陆小凤也不打算下什么围棋,他拿黑子,沈百终拿白子,竟用着棋子在棋盘上叠起罗汉来,叠到十颗就抽出一颗来,谁的“罗汉”先倒,谁就先输。
  沈百终的眼力比陆小凤要好,但论起手稳和手快,无论是谁也比不上陆小凤,所以这游戏倒足够公平。
  两个好朋友坐在一起怎么也不会无聊的,这样的游戏他们一直玩到后半夜也没停下。
  沈百终抽出一颗白子来,拿筷子在白纸条上蘸了蘸酒水,然后就啪的一下贴在了陆小凤的脑门上。
  他自己头上当然也有,不过还是要比陆小凤少些的。
  现在这两个人简直像海里刚捞出来的鱿鱼,若是有人突然进门来,一定会吓上一跳。
  一道黑影突然闪进了福瑞祥的后院。
  沈百终和陆小凤都瞧见了,他们等的人终于到了。
  “我们再等等,反正这事也不着急的。”陆小凤翘着腿笑道,“那一块帕子做起来也要些时间,我们何必搅黄胡老板的生意呢?”
  沈百终点头,把棋子推倒,一颗颗捡了回去。
  ———————————
  黄鲁直是江湖上公认的君子。
  要说起绝不会说谎的人,世上恐怕只有那么几个,西门吹雪、叶孤城、沈百终都离寻常江湖人太远,他们也不常出现在人多的地方,所以这位“君子剑”黄鲁直的名气更大一些,最为江湖人称道。
  再说起君子剑,很久以前的江湖上也有这么一位君子剑,那人本名叫做岳不群,虽被人起了这样的外号,做的事情却都无耻之极,下流到了地底去,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黄鲁直黄老前辈自然是不一样的,他不贪财,不好色,武功也修的是堂堂正正的名门正派剑法,不卑不吭中庸平和,就算对待敌人也是诚实得很。
  这样的人怎么会不受到大家的拥戴?
  可这样的黄鲁直现在却感觉到无比的愧疚和羞耻——因为他正蒙着面在买一块女儿家用的帕子。
  他这一辈子也没有干过这样的事,他甚至还没有摸过任何一个女孩子的手。
  所以他一拿到东西,就迫不及待地奔了出去,恨不得立刻消失在夜色里,恨不得自己是个隐形人才好。
  就在他翻过一堵围墙时,突然被谁从背后踹了一脚,到底是江湖前辈,黄鲁直虽没有摔个狗吃屎,却也有些狼狈,不由又惊又疑,抬头看去。
  墙上站了一个人,正看着他。
  黄鲁直再一看,就看见了一把绣春刀,面罩后的脸立刻苍白起来,只觉得自己真是倒霉。
  锦衣卫虽多得很,但有这样武功的锦衣卫岂不是只有一个?
  沈百终淡淡道,“雄娘子?”
  黄鲁直摇摇头,“我不是。”
  “你是谁?”
  “黄鲁直。”
  墙上又冒出一个人来,“黄鲁直?你是君子剑黄老前辈?”
  黄鲁直点头。
  陆小凤突然笑了,“沈百终,这次我们可走运了,黄老前辈这个人是从不说谎的,我们问他什么,他就会答什么,岂不是很妙?”
  沈百终也觉得有点好笑,“那这一定是世上审起来最轻松的犯人。”
  黄鲁直确实是。
  连逼都不用逼,陆小凤问什么他就答什么,简直是个听话的乖宝宝。
  “黄老前辈为什么要去买帕子?”
  黄鲁直苦笑道,“是替朋友买的。”
  “替哪个朋友?”
  “我不能说!”
  陆小凤道,“是不是雄娘子?”
  黄鲁直大惊失色,“你,你怎么知道!”
  “你为什么会是雄娘子的朋友?”沈百终问道,他的态度已有些变了,黄鲁直的名声很好,又是个老人家,他一开始是很客气的,现在却已变得有些冰冷,“雄娘子是个淫贼,不知祸害了多少闺阁少女,为人阴险狡诈,现在更是罪加一等,你难道不知道?”
  “我知道……”黄鲁直叹道,“可他现在已变得很善良,很温和,他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只凭这一点,我也……”
  “你也什么?”沈百终冷冷道。
  “我也愿做他的朋友。”
  “那只因他诱奸的不是你的女儿,不是你的妻子。”沈百终慢慢道,陆小凤看出他已非常生气,“他既想洗心革面,就该找个衙门自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江湖中东躲西藏。”
  “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黄鲁直长长地叹口气,“他若是进了衙门,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女儿了。”
  “他的女儿是谁?”陆小凤问道。
  一个人若是受了伤,被整个朝廷追捕,还要拜托自己的朋友去替女儿来买东西,那么他一定是个很好的父亲,这样的父亲绝对不会离女儿太远的。
  只可惜一个人是好父亲,却不一定是个好人。
  黄鲁直沉默半晌,道,“事到如今,我似乎也只能把事情告诉你们。”
  “没错。”陆小凤生怕沈百终再被黄鲁直气到,于是抢着说话,“你被我们抓住,雄娘子一定会来救你,他若是来救你,就一定再也走不了,所以你还是说出秘密得好。”
  “其实……其实水母阴姬并不是个完全讨厌男人的人。”黄鲁直一出口就是足以惊动江湖的大秘密,“她的情人就是雄娘子,他们甚至还有一个孩子,只是水母阴姬与雄娘子分开后,很讨厌他去见自己的女儿,于是便定下了五年见一次的规矩。”
  “这和剑谱又有什么关系?”
  黄鲁直看起来有些不平,似乎是替自己的朋友感到愤怒和不满,“这剑谱是水母阴姬要的!她说雄娘子若是想见女儿,就必须把剑谱拿来给她!”
  “那么他的女儿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知不知道雄娘子做了什么事?”
  “这我倒并不十分清楚。”黄鲁直摇摇头,看着沈百终,还是忍不住道,“就算你们现在去杀他,杀死的也不是雄娘子,而是一个好人,一个爱着自己女儿的好人罢了。”
  沈百终不说话。
  陆小凤也不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然后从沈百终袖子里摸出一个黑色的铁筒来。
  天空中绽放出一道红色的烟火。
  很快就有一队夜巡的锦衣卫赶来。
  “指挥使大人!”领头的队长恭敬道。
  “嗯。”沈百终点点头,“把这个人交给宗先生,就说是我吩咐的,我要这个人一晚上看完北镇抚司收着的所有档案。”
  陆小凤用复杂的眼神看着黄鲁直。
  “看那些淫贼的卷宗,还有那些女孩子的卷宗。”沈百终冷冷道,“她们的去处,她们的处境,还有她们本来的夫家和现在的夫家,这些全部拿给他看。”
  “是!”
  “看完以后,再送去张平野那里。”
  “我要他把那些东西一字一字背下来。”
  陆小凤跳下墙,拍拍黄鲁直的肩膀,道,“黄老前辈,你是个正直的人,等我们明日去看你时,你一定会变的。”
  黄鲁直不太懂他的意思,不过没关系,宗也白会让他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