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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
王朝马汉两人眼看着那些光点立刻便要落到自己身上,条件反射地抬手遮脸,连忙往屋檐下能遮蔽的地方躲。

但红光掉在身上,预想中的炙热和疼痛感却并没有出现,那些红光却如同附着在易燃物上的火星一般,骤然膨胀,然后将他们全身都包裹在其中。

王朝和马汉顿时觉得自己仿如置身于一种奇妙的粘性液体中,伴随着难以言喻的窒闷感,他们的意识随之模糊,在昏倒前的最后一秒,两人看到整个村子都被这些红光所覆盖,宛若火海一般。

阮暮灯也在红光燎到身上时,感受到了那种奇异的窒闷感,以及那随之而来的眩晕。

他手上力道一松,两根棍子落地,两脚也不由得跪倒在地上。

他强撑着身体,强迫自己勉力维持着意识,睁眼看向围绕在周围的那些行尸。

那些尸体此时犹如真的被高温烈火煅烧过一般,很快变得全身焦黑,散发出强烈的蛋白质烧焦的糊臭味,只痛苦挣扎了不到十秒,便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保持住仅剩的意识,他狠狠咬了一口自己的舌尖,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

他看到红光纷纷扬扬落下的时候,那些原本守在稍远处不肯离去的八脚怪虫都显得非常恐惧,吱吱惨叫着,朝着黑暗的缝隙里爬去。那些躲避不及的,刚刚沾上一点儿光点,便瞬间烧成了灰烬。

而那些红光落地之后,便如同水波般漾开,顺着墙根屋檐四处扩散,无孔不入。

四处响起尖锐的虫鸣,焦臭味越来越浓,那些匆忙躲起来的虫子也并没有逃过红光的烧灼。

意识朦胧之中,阮暮灯觉得自己一定在哪里见过这些光焰,那仿若能烧尽一切不洁之物气势,和包裹在他身上的这种莫名熟悉的黏窒感,都让他有种曾经经历过的感觉……

青年挣扎着爬起身来,回头看了看倒在他身后的王朝和马汉,见两人只是失去了意识,胸膛的起伏依然十分规律,显然没有生命危险,于是以手扶墙,踩在流淌的光焰中,一脚深一脚浅地朝着红光起源的方向走去。

他觉得自己忘记了的东西一定非常重要,此时心中有一个声音不停回响,几乎覆盖了他所有的注意力——一定要去看看,那究竟是什么!

阮暮灯撑着墙根,顺着曲曲折折的胡同走了五分钟,周围的建筑物明显减少了许多,显然是已经到了这小村子的边缘。

西天的红光已经渐渐往回收缩,亮度也逐渐降低,已经没有了方才那仿佛要将天空完全吞噬的磅礴气势了。

就在这时,阮暮灯看到村口倒着三个人。

与那些被虫子控制后被光焰烧成黑炭的活尸不同,他们身上虽然覆盖着红光,但却没有被烧焦,让青年一眼就能判断出,那三个人是刚才逃走的男主演臧佳宁、女二号沈蕊和她唯一仅存的助理。

阮暮灯身上的光焰已经褪得差不多了,虽然仍然有些头昏,但已经不需要咬舌的疼痛感来令自己保持清醒了。

他蹒跚上前,将离得最近的臧佳宁翻了过来——只见他脖子上交错着十道清晰的指印,张口吐舌,两眼圆睁,瞳孔扩散,显然是已经死了。

青年长叹了一口气。

他猜想这三人应该是在逃出村的时候遇到了其他活尸,当然无法抵挡,于是就此丧命了。

西方的红光已经越来越淡,阮暮灯不再耽搁,站起身,朝着光源来处的山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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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火焰般的绯色光照出现得快,消失得也很快。

阮暮灯自己身上的“火焰”已经消散干净,已经连一点儿不适感都没有了。

此时青年正如一只穿梭在林中的飞燕,拨开浓密的草丛,跳过盘缠的树根,飞快地朝着红光回缩的终点跑去。

就在此时,半空中传来翅膀拍击的声音,阮暮灯抬头一看,便看到那只浑身红焰的大鸟正从东方飞回,只两秒便已越过他的头顶,朝着光芒渐歇的所在而去。

只是和刚才见到的时候不同,现在那只鸟的体形明显缩小了许多。

原本双翅展开超过十米,现在目测却不足两米了,而且身上如同火焰燃烧般的光芒也一同暗淡了,使得它身上颜色也从耀眼的金红变成暗沉的茜草色。

这等明显的改变,若不是这鸟实在太过不同寻常,莫说方圆百里,世上怕也难找出同类,简直要让人以为那不是同一只了。

阮暮灯跟着那红鸟,很快穿过小树林,来到一处山间洼地,他眼睁睁看着红鸟落到几块高耸的岩山之后,那处散发的红光亮度陡然大增,两秒之后,便彻底消失不见了,四周又重新陷入了黑暗之中。

青年疾跑几步,绕过巨石,看到巨石崩塌了一角,边上有个直径约半米的地洞。洞口已被大大小小的落石堵住了大半,在这般阴暗的照明之下,根本看不出到底有多深,又到底通往何处。

洞口旁边仰躺着一具焦尸。

如同他在村里遭遇的尸变的摄影队成员一般,头脸身体四肢全部炭化,衣服鞋袜也烧没了,仅能从身高体态大致判断出,应该是个不太高大而微胖的男性。唯一没有焦糊的,只有尸体手上捧着的一个拳头大的陶罐,灰扑扑脏兮兮的,全然看不出本色,像是从地里挖出来的古物。

除此之外,他还看到距离尸体约两米开外的泥地上,有一大团雪白的毛,即使在仅有月光的夜色里,也异常显眼。

阮暮灯奇怪极了,忍不住走过去,用脚尖扒拉了一下那团白毛。

毛团翻了个面,露出了真容——尖耳尖嘴、细眼大尾,竟然是一只雪白的大狐狸!

“……”

阮暮灯一时间都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表情了。这实在太超过他的预料了,便是怎么也没想到,乱石后面等着他的,竟然是一只这样的白狐狸。

他犹豫片刻,蹲下,伸手摸了摸,入手柔软温热,毛皮光滑细腻,的确是一只活物。只是那狐狸一动不动,也摸不到胸廓起伏,也不知是不是已经断了呼吸。

就在他迟疑着站起身,转头要去查看那具焦尸的时候,忽然感到脚跟被一个力道拽住了。

阮暮灯回头,竟然看到那只白狐狸伸出了一只爪子,紧紧扒拉着他的鞋帮,同时听到一个有气无力的年轻男人的声音:“阿阮同志,快把我抱起来,我不能动了。”

第 9 章、一、荒村09

“萧、萧潇?”阮暮灯睁大眼睛,吃惊得声音都不自觉地抖了抖。

他弯腰将狐狸捞起,举到与视线平齐,和它四目相对,确定自己并没有出现幻听,才战战兢兢地问道:“你是只狐狸精?”

“呸啊,你才是狐狸精!”

白狐狸尾巴用力摇晃了几下,虽然声音听起来依然很虚弱,但态度非常果断地否认道:“说来话长,长话短说,反正我是个人,现在这模样也只是暂时的,情非得已下的无奈之举!”

一口气说完,它很疲倦似地耷拉下四肢和尾巴,眼睛一眯,耳朵平贴后脑,“这些事以后再和你解释,先把我抱到村口去,来接我们的人就要到了。”

阮暮灯蹙起眉,他现在真是有满腹疑问,简直恨不得倒提起这只白毛狐狸一通猛摇,把它肚子里的秘密全部都倒出来。

但看着它说了几句话就一副累得快要昏过去,连嘴巴都不想再张的样子,又不由得起了些对弱小动物的怜悯之心,想了想,把狐狸往腋下一夹,扭头便要走。

“等等等等!”

咯吱窝下的狐狸忽然尖叫起来,一边挣扎,一边伸出爪子拼命往前够:“地上那手机捡起来!!”

阮暮灯低下头,这才发现泥地上被狐狸压出了个近似带尾巴的葫芦形的印子,在屁股的位置上躺着一台金底红花款色十分骚包的手机,只是刚刚被它皮毛盖了个严实,自己才没有发现。

青年默默回头,捡起手机看了看,发现屏幕一角虽然已经摔裂成蛛网状,但明显还能用。于是他随手用袖口擦了擦表面上沾着的泥渍,把手机揣进了衬衣口袋里。

“还有那个!”

白毛狐狸明显还没完,爪子探出,往前一指,笔直朝向洞口边上那具烧得焦黑的男尸,“看到了吗,那焦尸手里的小罐子,一定要把它也一起带走!”

村口处新停了四辆车,其中一辆居然还是救护车,也不知道是从多远的地方开上来的。

好些身穿墨绿色奇怪制服的人正在四处走动,几具焦尸被摆在一边,上面盖着白布。还有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模样的人,正将一副担架抬上车床。阮暮灯虽然离了一段距离,但仍然从那副圆胖的身形判断出,车床上的应该就是马汉。

一个年约二十的年轻男人,脸上架着一副圆框眼镜,正翘首四顾,一看到阮暮灯——准确的说,是阮暮灯怀里的白狐狸,立刻大叫一声,朝着他们挥手。

阮暮灯怀里半死不活的狐狸伸爪揪了揪他的衣服,示意他往那边去。

“哎呦,萧大大,你又成这副模样啦!”

圆框眼镜男的声音有点尖锐,此时引着阮暮灯来到最边上一辆黑色莲花前,拉开后车门示意一人一狐坐进去,自己则绕到驾驶位上,显然是个负责开车的。

黑色莲花的副驾驶位上已经坐了一个人,听到阮暮灯关车门的声音,回头看向后座。

借着车内有些昏暗的照明,阮暮灯看到那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略有些消瘦,鼻梁高挺,嘴唇削薄,颧骨和眉骨的轮廓都很清晰,即使在深夜诡异地戴着一副□□镜,但仍然无损他俊美英挺的长相和清癯疏淡的书卷气儿。

青年认得,那是今年的双料影帝,影视圈里被奉为票房一哥的白意鸣。

毕竟阮暮灯也是在影视城里混了半年,跟过两个剧组的人了,况且白意鸣三个月前才刚刚拿下万花奖影帝,正是风头正盛之时,就算青年没有特意去关心行业动态,也总会多多少少听过看过这位影帝的新闻。

加之他过目不忘的好记性,如白影帝这般出色的人品相貌,他只要看过一眼就不可能忘记,此时在这车里冷不丁见到白意鸣,当真是万万没有想到,惊讶得一时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白意鸣朝他笑了笑,将□□镜拉到鼻梁处,露出自己笔挺的剑眉和深邃的双眼,他伸手朝向青年,“我来抱吧。”

显然说的是阮暮灯怀里的狐狸。

然而白狐并不买账,随意地朝白意鸣挥了挥爪子,“不用,我让阿阮抱着就行。”

白影帝勾起唇又笑了笑,随和地点了点头,回过头去,轻声对驾驶座上的圆眼镜青年说道,“我们回去吧。”

黑色莲花轿车启动,向着下山的方向而去。

阮暮灯此时简直有满山满谷的疑问,多到他不知应该从何问起,但白狐狸已经蜷在他大腿上,大尾巴盖住尖尖的小脸,似乎早就睡着了,而坐在前面的那两人,一个自顾自地开车,一个默默看向窗外,没有一点儿要和他说话的意思。

“白先生,”忽然,圆眼镜青年开口了,问话的对象却是白意鸣,“你想怎么走?”

白意鸣朝倒后镜瞥了一眼后座上的阮暮灯,伸手扭了扭车载空调的调温旋钮,淡淡地回答道,“抄近路吧。”

“好咧!”

司机高兴地回答,在控制面板上按了两下,阮暮灯看到,车前灯由原来的黄白光转成了一种奇怪的幽蓝色,车子朝着隐在林间的一条小公路开去。

这条小路并不是他们来时所走的盘山公路,看上去很窄,仿佛堪堪只能容许一辆车通过,路两旁都是茂盛的林木,没有一丝灯光,视野范围只有车前那两道蓝光所能覆盖的区域,显得极为阴森。

阮暮灯很想问问,这条路到底通向哪里,真的能下山吗?

但很快的,他便觉得眼皮越来越重,睡意越来越浓,仿佛有只无形的手,盖在他的眼睛上,将他的思维推向无梦的黑沉之中。

仅仅支撑了不到一分钟,阮暮灯就抱着狐狸,斜斜歪倒在后座上,他连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完全没有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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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暮灯不知自己究竟睡了多久,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上半身裸着,下半身只穿了一条内裤,身上擦洗得干干净净的,一些在打斗中弄出来的小伤口也显然被人处理过了,上面还留着碘伏消毒后浅褐色的印迹。

他坐起身,环顾一圈,发现房间挺大,但装修风格很是简洁,桌子柜子上也没有几件杂物,显然是不常住人的地方,但空调温度适中,被褥床单是素雅的淡蓝色,摸上去十分柔软,还能闻到阳光的清爽气息,床尾放了一套叠好的睡衣,显然是给他准备的。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爬下床,套上睡衣,打开门走出房间。

“啊,你醒了。”

阮暮灯循声望去,便见到萧潇歪在客厅沙发上,用一种半瘫半坐的洒脱姿势玩着手机,见到他走出来,也没有动弹的意思,只招呼一声,同时懒洋洋地朝他摆摆手,示意他随便坐下说话。

“你还真能睡啊,帮你擦身都弄不醒你,足足睡了快有二十四小时了吧。”

原来已经过去一天了,阮暮灯心说。

“你变回人形了?”

青年在萧潇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不同于对方神似葛○瘫的姿势,他的坐姿十分正经,腰杆挺直,目光炯炯盯着面前的男人,完全是一副定要刨根问底的架势。

萧潇点点头,“昨天回来之后就变回来了。”

“这是哪里?”阮暮灯真觉得自己被问题塞满了,“我能问问,你那狐狸的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萧潇坐起身,从茶几下掏出一罐绿茶,抛给阮暮灯,示意他自己打开,“哦,这里啊,是我家。”

说着他拿起桌上喝到一半的可乐,仰头咕噜噜灌了几口,“至于我的事嘛,现在咱们还不太熟是不是?也不太方便和你说得太细,我那狐狸样子只是借了个形,本质上还是个如假包换的人类。”

阮暮灯打开绿茶,一口气喝了个见底。睡得久了,他现在的确十分口渴。

他觉得男人的话不无道理,两人的确不太熟悉,关系也没好到可以打探彼此私隐的程度,于是不再追问对方的身份,而是提了下一个问题。

“能不能告诉我,郗家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事说来话长。”

萧潇坐直身体,丢下手机,随手从一本杂志上撕下一页广告,在女星硬照旁边的空白处几笔勾勒出一副简易地图。

“这是你们老家那段儿的山脉走向,这是你们阮家村,从地图上看,在西南方向。”

他将地图转了个方向,好让阮暮灯看得清楚,笔尖点了点几道曲线组成的山峦,又戳在最左侧一个圆圈上。

“在你们村子周边,还有翟、娄、刁三个村子,分别位于西北、东北和东南方向。”

萧潇的笔随着他的讲解移动,“这四个村子所在的方位、地势和建筑群形状,都有自己的特殊意义,它们的存在意义,都是为了这里——”

说着,笔尖重重落在四个点十字连线的交汇处,在那儿正正地划了个叉,“郗家村。”

“什么意思?”阮暮灯皱起眉,他没想到,郗家村的事,居然还和自己村有关。

萧潇朝他神秘一笑,一双眸子弯起,眼角那针尖大的小痣在眼睛眯起时也随之微微颤动,表情看上去蔫儿坏的,真的特别像一头大白狐狸。

“你知道自己祖上是守墓人吗?”

阮暮灯先是露出一脸茫然的神色,然而仔细思考了片刻,又似乎隐约发现了一些线索,轻轻地“啊……”了一声。

虽然他一直长到十八岁都一步没有出过自己的村子,但并非对外界一无所知的文盲,也知道村子里的传统和外面不太一样,他们从小接触一些特殊的民俗,男孩们但凡身体素质过得去的,便要从小习武。

小时候村里的孩子都那样长大,他也没看出什么不同,但等他离开家乡来到A市,成为一个武替之后,他很快便察觉,自己从小学习的枪棍刀剑拳招式套路都与武校教的那些十分不同,连影视城里的资深武师都说不出到底是哪门哪派的招式。

“根据我们收集的资料,阮、翟、娄、刁、郗五个村子,最早可以追溯到元中期。”

萧潇开始向阮暮灯解释他们村子的来历和与邻村的渊源。

第 10 章、一、荒村10

根据他的说法,当年降术盛行,连当朝统治者也会招募擅下降之人为朝廷服务,而阮、翟、娄、刁、郗五村正是根据降术原理布下的一个大型墓局。

这个墓局由外周四个墓穴构成外阵,将阴怨之气转化为能量,共同镇压阵眼所在墓穴中的“东西”。而这五个村子,则是当年负责镇守墓穴的陵卫的后人。

时过境迁,六百多年过去之后,阮、翟、娄、刁四村所守墓穴已经相继被毁,墓局已破,阵眼中的郗家村古墓不再受阴怨之气所制,又被盗墓贼挖开,使得里面的“东西”重现天日,才酿成了灭村惨祸,甚至殃及了刚巧来到村里的摄影队。

“我想你已经猜到了。”

萧潇放下笔,交叠起双脚,“你们摄影组那几个导演,特意千里迢迢跑来郗家村这种鸟不生蛋的偏僻山村里,绝对不止为了‘外景’这么简单。”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放杂志的小架子上摸出一个牛皮文件袋,将里头的纸张倒出来,在茶几上铺开。

阮暮灯仔细一看,那是许多古玩的照片,大件的杯碗人俑、小件的首饰玉雕,有些清理修复得十分干净,有些则像是刚刚从土里挖出来的,看不出本色,显得灰暗邋遢、锈渍斑斑,每一样东西旁边都放着一张小纸片,上面写着些编码、日期和备注,显示它们都是最近在A市古玩市场上收缴来的赃物。

“郑锦绣和他手下两个副导演,在拍戏之余,还涉及一些洗钱、走私活动,最近他们接了一桩大买卖,就是去郗家村收一批古董。”

说着萧潇顿了顿,“至于东西哪里来的……”

阮暮灯接过了他的话,“当然是从后山的古墓里挖出来的,对吧?”

“没错。”

萧潇点点头。

“郗家村的村长带人挖开了原本应该由他们村世代守护的古墓,在盗出文物的同时,也带出了镇在墓里的东西。”

他从相片堆里扒拉出一张照片,放到阮暮灯面前。

青年看到,那是自己在见到白狐样的萧潇时,对方支使他从焦尸手里拿出来的那个拳头大的小罐子。

“这罐子里封着你们遇到的那种八脚怪虫的母虫,虽然我们现在也不是非常确定,但应该是某种独门秘法培育出的蛊虫,以吸食人脑为食,可以在人颅腔内产卵,幼虫孵化后沿着脊柱往下爬,在腹腔里发育为成虫,破体而出以后袭击活人,重复这个繁殖过程。而且成虫栖息在死者脑部的时候,还有控制人尸的能力,可以操纵活尸做出攻击人的行为。”

“原来如此……”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萧潇的解释和他遇到的情况相当契合。

“那么说,郗家村全村自杀,是蛊虫害的?还有,那种黑色的布,为什么可以抵御蛊虫?”

“事实上,郗家村那个墓局不止一层,除了周边四处墓葬之外,它本身就处在一个巨大而且相当厉害的迷阵之中,一旦墓穴被破坏到某个程度——比如触碰了那个放置蛊虫的罐子什么的,这个迷阵的阵眼就会被动启动,让整个村子都陷入‘鬼打墙’的状态,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也进不来。事实上,你们剧组遇到我的那天,我正在找进村子的路,若不是碰到你们,我怕是现在都还在盘山路上绕圈呢。”

“那,为什么我们剧组就能进去了?”阮暮灯问。

“我们的人后来在收拾残局的时候,在郑锦绣的行李里发现了一块玉玦和一对金耳环,推测应该是从那座墓里取出来的明器,估计这些陪葬品对启动后的迷阵来说,都是‘不能带出去的东西’,所以才会放剧组进村,但却不会让你们离开。”

萧潇想了想,接着说道:“至于村民们,他们应该也是发现已经无法离开村子,而且又遭到那些八脚虫的攻击,走投无路之下,才不得已选择全村自杀的吧……现在人已经都死了,谁又说得准呢……”

他说着,又从桌上的照片里翻出其中一张。

“你刚才不是问我,为什么那些黑布可以驱走蛊虫吗?”

说着萧潇将照片递过去给青年看,阮暮灯接过照片,发现那是将一块黑布放在一张透光台上,放大拍摄的局部细节。

在照片中,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布料的编织方法远比他想象的复杂,针法以某种特殊的规律,编织出犹如符文般的纹路。在纯黑色的麻线中,还夹杂着少许颜色稍浅的、接近深灰色的丝线,若不是放大了看,平常还真的难以发现。

“这种用特殊针法编织的黑布,应该是那五座村子的特有传承,大约是为了保护守墓人,不至于令他们轻易沦为蛊虫的繁殖容器吧。”

阮暮灯想到他们村子的确有将这种布用来包裹“不干净”的东西的习俗,点了点头。

“其实我那天到郗家村的晚上,本来是打算到那个古墓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解决的话,就把事情解决掉的。”

说到这儿,萧潇自嘲一笑,“不过么,这次我真的托大了。”

说这话的时候,男人抬眼悄悄打量了一下坐在他对面的青年的表情,一双桃花眼从这个角度看,眼尾显得特别狭长。阮暮灯冷不丁对上他琥珀色的瞳孔,顿时莫名感到脸上一阵发烫。

“嗯……”

他轻轻应了一声,表示自己正在听他说话,但脑海中已经无端浮现出明清话本小说里狐妖惑人的描写。

“墓穴所布的迷阵叫‘重山阵’。”

萧潇说道:“这个阵法布置的方法很复杂,而且改动阵法中的细节,就会产生万千变化,处于阵中的人,会被影响距离感和时间感,明明觉得自己彷如‘千舟已过万重山’,走了很远很远,其实不过是在一个范围里不断地绕着圈子而已。若是不知道如何穿过这个阵法,就会被死死困在里头,不知要耗上多久。这个阵法不仅令人无法出入村子,而且越是接近墓穴,越是容易彻底失去方向感和时间感。”

“所以说,你被这个阵法困住了?”阮暮灯问道。

“嗯。”

萧潇也不绕圈子,坦率地承认道:“我在林子里头困了很久,后来硬是把重山阵破了,这才从后山出来……然后我追着被蛊王附体的郑锦绣来到盗洞外,发现里头的东西已经放出来了,于是只能采取些比较激烈的手段,一气把问题解决了。”

说着他歪了歪头,露出一点儿无奈的表情,“那只巨大的红鸟,你应该看到了吧?”

见到阮暮灯点头,萧潇接着说下去。

“那是我的灵役,由天地灵气化生的神鸟红鸾,平常化成神魂蕴养在我体内,威能很强大,但每次召出来都很够呛,对现在的我来说,消耗有点儿太大了,所以你才会看到我那时候的那个……咳,那个毛绒绒的丢脸模样……”

阮暮灯怀疑地瞥了瞥一本正经地做着解释的男子,心说正常人就算消耗得再大,也不应该变成一只狐狸的吧?

“后来重山阵破了,外头的救援也能进来了,但这次的事情,代价还是太大了。”

萧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原本不应该死那么多人的……”

听对方提到剧组里死去的同伴们,阮暮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他想了想,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王朝马汉他们怎么样了?还有剧组和村民的死,你们打算怎么解释?”

“我们的身份嘛……”

萧潇笑了笑,压低声音,“算是……专门解决一些不可说事件的专业人士吧……”

说着他并不多做解释,也不让阮暮灯再提问,直接转了话题:“王朝、马汉和沈蕊三人都没有生命危险,已经送到医院去了,顺便还给他们打了个小小的‘补丁’,让他们忘了自己在郗家村的遭遇。”

“啊?”阮暮灯微微睁大眼睛。

王朝和马汉两个人没事他是知道的,不过原来连剧组里的女二号沈蕊也活了下来,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当时他看到臧佳宁、沈蕊几个倒在村子树林边上,因为急着追赶萧潇放出的红鸾,只粗略检查过臧佳宁的尸体,并没有注意到沈蕊原来还活着——不过多一个人没事总是个好消息,他也由衷替那姑娘感到高兴。

“这次的事,绝对不能让公众知道真相,我们只能当成是外景途中因为山路陡峭发生了车祸,三辆车连环相撞后起火,致剧组三十多人死亡了。”

说着他又点了点放在一边的地图,“至于郗家村,我们替村民们收敛了尸体,然后打算修复在古墓附近布下的重山阵,让外人再也找不到这个村子……”

“可是!”

阮暮灯忍不住抢白道:“那村子里还有人到外地工作生活,总有一天要回去郗家村的,你们这样处理真的行吗?”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萧潇摇了摇头。

“那片五村墓局实在太诡异太危险了,我们现在既无法保证墓穴中没有其他的隐患,也没有余裕进行考古挖掘,就算封堵盗洞,也难保不会有知情者再去打这座古墓的主意。而且整个村子里的人一夜间全部自杀,这个消息如果扩散出去,会引起很大的舆论震荡的……”

他看到坐在对面的青年仍然皱着眉头,似乎难以释怀的样子,他又补充道:“而且我们会派人守在阵法周围,若是有外出的郗家村人归乡,或者附近村镇来的访客,都会适当给他们‘灌输’一些必要的信息,虽然并不能改变一百多村民已死的事实,但起码能让还活着的郗家村人减少些心灵上的痛苦吧。”

阮暮灯没有回答,垂头不语,似乎仍然在思考着萧潇刚才所说的话。

一时间谁都没有再说话。

两人沉默地对坐了一会儿,阮暮灯才抬起头,对比他年长一些的男人说道:“那……我的记忆……你们不需要让我忘记吗?”

萧潇似是没有料到他会有此一问,一双桃花眼睁大,哑然片刻,忽然不知道为什么就笑了起来,他不答反问道:“你呢?以后有什么打算?”

阮暮灯心想,等你们替我打过“补丁”,他就变成跟随剧组出外景时遭遇车祸的伤员了,把这些事儿都忘了个精光了,还有什么能“打算”的?

于是他老实地回答:“再去找一份武替或者群演之类的工作吧……”

萧潇闻言笑得更开心了,他站起身,绕过沙发,几步走到阮暮灯面前,两手熟稔地搭上对方的肩膀,用力拍了拍,双眼笑成两弯月牙。

“既然如此,你要不要跟着我学点儿本事?”

他着重强调了“本事”二字,又朝青年狡黠地眨了眨眼。

“我可是很厉害的哦,而且这里还包吃包住,又能继续拍戏,可不比你当武替有前途多了?”

第 11 章、二、红白双煞01

那天之后,阮暮灯回到自己临时租住的廉租房,收拾了一下他少得可怜的行李,退了房间,便在萧潇家里住下了。

然后他很快发现,萧潇所谓的“跟着他学本事”,其实目的应该是给自己找一个负责做饭洗衣收拾房子的长工,顺便再丢给他一部手机,告诉他照着手机上某个从图标到内容都十分可疑的APP开始自学一些基础术法。

以前阮暮灯几乎两手空空来到A市,全靠当群演和武替的收入维持生活,手头无比拮据,自然也不可能买得起多贵的手机。

他之前那部手机是五六年前的二手货,破旧得不行,平常除了接电话和收发短信之外,就只能玩玩三消游戏了,以前在片场里有妹子找他交换微信微博什么的,他回答说不用这些的时候,对方都会露出非常震惊的表情,看他的眼神仿佛是看到了个生活在周口店的原始人一般。

萧潇给他的这台手机,明显是新款高端货,和他当日在郗家村里帮变成狐狸的萧潇捡回来的那台一模一样,只是手机壳的颜色是内敛沉稳得多的纯黑色。

手机需要刷指纹才能进入桌面,里头有个名叫“今日开始当道士”*的APP,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正经程序,不过当他点开之后,却发现里头的内容远比他想象中的要丰富许多。

“点进‘道法入门’那栏,照着里头写的学。”

萧潇朝阮暮灯摆摆手,“书房里的书你也可以随便看,如果教程里有看不懂的,就去书房里查书吧。”

说完他冲对方露出一个灿如春花的笑容,撂下一句非常不负责任的话:“你那么聪明,绝对没问题的。”

于是阮暮灯就这样开始了每天照顾萧潇的起居饮食之外,自学成“道”的日常生活。

萧潇的住所是一个高档小区的高层商品房的顶层复式,上下两层建筑面积共三百平米,有三大三小六个房间,还有一个四十多平方米的天台花园。

这么大一套房子,以前居然只住了屋主一个人,这令阮暮灯一开始在吃惊之余,又觉得十分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