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灯叙

▶专注收集耽美小说网站

第59章 去他娘的不食人间烟火!……

第59章 去他娘的不食人间烟火!……
许云帆嗨了一声, “这才哪到哪啊,他是安哥儿的朋友,还是因为给我摘野葡萄才受的伤, 要是没看到也就算了, 偏偏他现在就在我们家,我总不可能视而不见当他不存在吧, 怎么说那也是个孩子, 是条命, 银子哪有命重要。”

许云帆说这番话,听得秦润心头火热,他就知道,他没有看错人, 许云帆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汉子。

睡觉的时候,许云帆先上的床,秦润不放心小野娃, 临睡前过去看看。

回屋时, 秦润发现, 许云帆还没睡。

得到秦润的保证,许云帆欢喜, 以后就算他犯错, 秦润也不能惩罚他, 哪怕他从未想过要犯错, 但这种提前得到保障的感觉,让许云帆幸福的要死。

许云帆高兴, 睡不着,埋头在枕头里乐得直笑,秦润看得好笑, 吹灭蜡烛上床,“还不睡?明天不是要早起去镇上吗?”

“不着急。”许云帆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的亮光,撑起上半身看身边的人,“秦润,今晚你答应我的事,你要记得呢,以后不能忘,不然我要生气的。”

“嗯,不忘。”秦润心想,许云帆这么好的汉子,他是得多冷酷无情才会那样惩罚他?

反正他是舍不得的。

许云帆满意的躺下,临睡前鬼使神差地摸了摸秦润的手心,色胆包天的在秦润脸上香上一口后快速的躺回去,好像刚刚孟浪的那个人不是他一样,特别认真:“你这么乖,必须要有一个睡前的晚安吻才行。”

突然被亲,秦润整个人没回过神来,许云帆勾着他的手指头,挑逗似的又说:“我亲你,给你晚安吻了,礼尚往来,你也应该给我一个,在我们那边,有了晚安吻,睡觉的人会有好梦,到你了。”

从未做过这种主动的事的秦润架不住许云帆的‘胡搅蛮缠’,紧张的秦润不得已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侧过身,偷瞄一眼位置,嘴刚嘟起来就被许云帆快速偷袭出击吧唧的亲了一口。

秦润被许云帆这通骚操作惊到说话都不通顺,“你……我还没准备好。”

心满意足的许云帆到打一把,“你那么慢的,等你亲上来,我都跟周公约会去了,哪还有你什么事。”

秦润羞红了脸,“那……我下次亲快一点好不好?”

“嗯,那明晚你试试。”许云帆很满意,很自然的把扇子交到秦润手里,“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秦润:“……”

京城胥王府。

缚青胥睡得正香,一旁的秦轻枫却像是被噩梦缠身一般,额上汗珠狂涌,嘴中不断念叨着阿池阿池……

许是噩梦到了高潮处,秦轻枫一个起身,尖戾的惊慌大喊出声,“阿池,我的阿池,我要我的孩子!”

嘶声裂肺的声音在自己身边骤然响起,缚青胥吓了一跳,不用问他就知道秦轻枫又梦到孩子了,他很是娴熟的将秦轻枫一把抱进怀里,不顾秦轻枫的挣扎,轻拍着秦轻枫的后背,“轻枫,不要怕,不要怕,一切都是梦,都是梦而已,你忘了吗,梦与现实都是相反的,我们的孩子会好好的。”

话是这么说,但只有缚青胥知道,他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挣扎许久后,秦轻枫总算清醒了些,眼泪大颗大颗的流,泣不成声道:“青胥,我又梦到阿池了,我梦到他满身都是血,他好小,骨瘦嶙峋的身子颤抖着,他向我伸手,对着我哭说他好疼好冷,让我抱抱他,可我怎么都抓不住他,相公,我想他回来,我要他回来,我好想孩子啊。”

秦轻枫呜呜的哭出声,缚青胥没开口说旁的话,此刻的他红了眼眶,他怕他一开口,哽咽声便再压抑不住。

全京城的人,谁不知道半年多之前,胥王爷与他的主君痛失了一个孩子。

胥王爷共育有三子,前头两个儿子是一对双胞胎,长得结实得很,不得胥王爷宠爱,独独第三个孩子最是受宠。

不说胥王爷宠着老三,就是老大老二都疼这个弟弟,没办法,谁叫老三是个软软糯糯的小哥儿呢。

胥王爷乃是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兄长,当年与皇上斗智斗勇,要不是皇上顾念亲情,就凭借他早年算计过皇上的那些事,足够他掉九九八十一次脑袋了。

当今皇上仁慈,终究没杀了这个兄长,反而给他封了个王,以前两兄弟势同水火的关系也因皇上登基后得到缓解,因此,胥王爷这些年倒也混得顺风顺水。

自然的,身为胥王府唯一的哥儿,缚池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可谁知,在秦主君与胥王爷外出游历时,竟是被人刺杀,他们夫夫两人是有点功夫在身的,自然不能坐以待毙,就是豁出去这条命,也要给孩子杀出一条生路来,结果倒好,夫夫两人在那场刺杀中狼狈捡回一条命,他们的孩子却下落不明不知所踪。

想来孩子应是在混乱中被贼人劫持了去,或者是自个跑了。

胥王爷得知孩子不见了,双眼就是一黑,加上体力透支,打击之大,竟是让人当场昏迷不醒。

好在秦主君比胥王爷有用点,踉跄着身子跑回马车上确认孩子真的不见后,哪怕再急再担心,他还是快速的冷静下来,指挥人手去追,去找。

在他们遇刺的地方,方圆百里几乎都被侍卫搜了一遍,依旧不见孩子的踪迹。

这下子,原本还抱有希望找回孩子的秦君子再支撑不下去了。

胥王府的哥儿不见了,不说皇上,就是另外一位王爷都被惊到了,一个个派兵的派兵,结果,半年过去了,孩子的一根毛都没找到。

都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可他们连缚池的一片衣角都找不到。

缚青胥都不敢想,他的儿子若是侥幸活下去,他的处境会如何?

这年头,不是家家户户都重视哥儿的,有的人家,对他们来说,女儿、哥儿就是赔钱货,只有汉子才能给他们养老送终。

因此,就算缚池在刺客手下逃出去,只怕也活不过几天。

旁的人,尚且不会无缘无故捡一个孩子回去,但有的人就是专门干这种事的。

那就是青楼之人。

在大晏朝,男人寻花问柳之地,不单单只有女子,那等地方,自然也是有哥儿的。

如果自己的孩子落到那样的地方……

胥王爷不敢想,颓丧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从丢失孩子的噩梦中醒过来,秦主君更是因此得了疯病,隔三差五便会闹着要孩子。

今晚,秦主君梦到孩子,哭得撕心裂肺,两个孩子听到刺耳的尖叫声,皆吓了一跳,顾不上半夜三更,跟着身边伺候的人就跑过来了,得知阿爹想弟弟了,两兄弟站在门口,眼眶通红,跟着低声抽噎起来,。

秦主君想儿子了,他们作为兄长,又何尝不想弟弟呢。

这一晚,整个王府沉浸在一片悲伤之中。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许云帆醒来时,身边早已经没了秦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叠好的衣服。

衣服的面料、颜色很眼熟,分明是他们第一次去镇上时买回来的布料所制。

以为自己没看清的许云帆揉揉眼坐起身,一手撑着因迷糊困顿还有点乏力的身子,一手伸过去摸了摸,待发现真的是一套新衣服时,整个人立马就清神了。

那种兴奋感就像父辈口中说的七八十年代的孩子得到了一套新衣服一样,恨不得立马穿身上出去炫耀一番。

话说许云帆以前穿的衣服,哪怕不是件件高定,但能穿在他身上的定然差不到哪去,几百万的西装也不是没穿过。

但他从未因为有新衣服穿就这么的开心过,也从未有一刻像此刻这般稀罕。

那种恨不得立马把衣服换上的急切,让许云帆都不觉得困了,当下直接就穿起来。

不用想就知道,最近跟他一起睡觉,一起吃饭,一起去干活的秦润什么时候赶工把一套衣服做出来的呢?

那肯定是许云帆睡着的那段时间了。

很难想象十八岁的秦润是怎么做到累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又是张罗早饭又是加班加点的给他做新衣服的,他睡得够吗?

秦润的心意,许云帆感受到了,心中酸涩难当的同时,又止不住的感到甜蜜。

谁不喜欢这种被人捧在心尖上宠的感觉呢?

不可否认,许云帆爱死了这种被宠溺的滋味,整个人美得不行,仿佛因为这套由秦润亲手做出来的衣服穿在身上,自己又帅出了一个新高度。

厨房里,秦润一大早就起来煮了一锅粥,还炒了一盘豆角和一盘酸萝卜。

夏天天气热,人容易没有胃口,许云帆虽然没有这种胃口不好的情况,照样每餐能干上三碗饭,但秦润发现,每次他把酸萝卜切丁炒过之后,许云帆还能多吃半碗饭。

家里没有好东西,秦润只能在吃的方面下功夫,尽他所能的给许云帆最好的一切。

穿戴好衣物后,心里美的快要冒泡的许云帆来到厨房,有的事,一回生,二回熟,就比如亲吻。

在秦润听到动静转过身时,许云帆一把抱了上去,顾不上什么羞耻,在对方脸上亲了一口,“早上好,我滴亲亲小夫郎。”

这么好的夫郎,早安吻必须来一个,一大早就能够得到他这么帅的小哥哥的一个亲亲,想必秦润今日必定动力十足,心情愉悦一整天。

突如其来的亲密使得秦润羞红了脸,双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放,嗫嚅了好一会才道:“早上好。”我的小相公。

许云帆松开手,后退两步,伸开双手,夸赞道:“你做的衣服很合身,穿的正正好,很舒服,很衬我的帅气,我很喜欢,最近真的辛苦你了。”

秦润早上早起给他做了衣服,虽然许云帆不喜欢秦润这般压榨自己,但衣服已经做出来了,这时候再去说他不应该这般做之类的话,只会坏了秦润的好心情,以及做这套衣服时的期待。

他明明只想给许云帆最好的,到头来,没得到一句夸赞也就算了,许云帆还要因此指责他做的不对,那么秦润该有多伤心?

哪怕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对方的那份欢喜多多少少还是会受到影响。

“你喜欢就好。”秦润的声音虽然很低,其中的得到肯定的欢喜却毫无掩饰,以至于眼睛都亮了几分。

许云帆洗漱好之后,匆匆吃过早饭,厨房里,秦润用芭蕉叶垫在背篓里,再把昨晚许云帆做的面包全部放进去,因是吃食,无论是做还是装,都必须尽可能的保证干净。

许云帆背起背篓,一边交代:“你在家多看一眼那个孩子,他手臂上的伤口有点大,昨晚虽然没有发热,但伤口没好前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你在家隔段时间就看眼,要是发热了就带去镇上。”

昨晚秦润起来看了几次,许云帆迷迷糊糊感觉到了,可惜他困的不行,每每秦润回来,见他要醒,又给他扇风,那么凉快的,好睡得很,许云帆自然睡的贼香,要不然今早哪能起这么快。

“我知道了,你去镇上小心点,要是卖不出去也没关系,之前你赚的银子还有很多呢。”

秦润知道许云帆不太喜欢吃太甜的东西,面包虽然不是很甜,秦润很少见他吃,只有他与秦安喜欢的不行。

这么多面包,也不知道好不好卖,许云帆要卖到什么时候,秦润怕许云帆饿着,一大早起来整了顿丰盛的早餐不说,还烧了几个红薯让他带上,肚子饿了就吃,就算不吃也不要紧,带回来也可以拿去喂猪。

临出门前,许云帆还带了个小板凳,今日去镇上,不是什么赶集日,人流量大抵没多少,许云帆的目标很明确,直接打听清风书院在哪。

最近正是农忙的时候,古时候的秋收可是件大事,书院都会给学子放假回家帮忙,俗称田假。

许云帆从秦润口中打听得知,清风书院的田假有十六天,这十六天,不说学子,就是夫子都不授课。

不过在古代,读书的农家子可比那等有钱人家的学子少多了。

清风书院声名远扬,外地来求学的学子不少,古代交通不便,远一点的,就隔壁县城,坐半天马车也才堪堪回到家,更不用说家在更远的地方的学子了。

田假期间书院不提供伙食,这帮学子要不是吃书童做的饭菜,要不就是出去填饱五脏六腑。

许云帆就打算在清风书院卖,对于这种新鲜出炉的吃食,这帮学子定是好奇,舍得花钱买个鲜。

一路磨磨蹭蹭,许云帆赶在饭点前终于到达清风书院的院门外边。

反正来的太快,他开摊也是卖个寂寞,既然如此,又何必来那么快?

人家清风书院的名声大,招收的学子定是经过夫子严格教导,学子们什么时辰该做什么,那都是安排的明明白白,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练字熟读经书的时候不可进食吵闹,就一个字——“端”。

不过再好的书院,总有一些特例。

要是清风书院的学子个个好,也不会出现明知人家有未婚夫还与其勾勾搭搭,事后寻人报复这种事了。

不过这些暂时与许云帆没关系,眼下,他就是个小小农门汉子,一日为三餐奔波,累的很。

现在来正正好。

许云帆刚放下背篓,解下腰间随身携带的小板凳坐下来,便听到学院门口传来动静声。

“终于可以去吃饭了,哎哟,饿死老子了。”

“你个混小子,莫不是皮痒欠训了?忘了夫子平日是怎么教的了吗?老子这种粗俗的话,你也敢说,还在学院门口,小心隔墙有耳。”

“哎呀,这怎么就粗俗了?不是我说,这帮夫子太死板了,那村里的妇人汉子有几个是说话文嗖嗖咬文嚼字的?怎么,那他们都是粗俗之人了?”

“行了,看了一早上的书你们脑袋还不够晕是不是,非得出了学院还得争辩一番,你们不累,我听着都心累。”

三个学子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吵吵闹闹的往镇上的方向走去。

清风书院不在镇中,而在镇东,离镇上还有点小距离。

读书人,讲究的就是一个‘静’字,闹中取静不是每个学子都做得来的,镇上人来人往,难免嘈杂,而书院在镇东偏尾这个位置,距离镇中不近不远,安静的同时,也方便学子出入镇上的各类书斋店铺。

不过对于久坐的学子来讲,院长觉得近,对他们来说,但凡需要动身走一步路的距离,那都算远。

更别提在巳时这个时间段,又热又饿,还得走那么远去吃个饭,委实累人。

三人不谈什么粗俗不粗俗的了,转而开始抱怨起来。

“最近怎么不见那些小商贩来院门口卖吃食了?”

“你读书读傻了?田假啊!就算是镇上的人不用忙地里的事,前天书院的学子不是刚出事,这个节骨眼,谁敢来咱们书院门前卖吃食?”

田假前,书院里有位学子嫌弃书院里的饭菜吃腻了,便在书院门口随便吃了顿,结果下午听课时,该学子肚子开始疼起来,没一下便疼得受不住,在课堂上疼得满地打滚,上吐下泻。

这下子,不说夫子被吓一跳,就是其他学子都纷纷跑出课室。

没办法,里边实在是太臭了,这帮学子自诩读书人,喜净,一个个不说涂抹什么胭脂水粉去臭增香了,有条件的,身上不是带着熏香袋就是衣带熏香,平时自己的排泄物气味都嫌弃的不要不要的,更不用说是其他人的了,乍然闻到臭味,有的学子憋不住,一个一个跟着吐起来。

后来还是其他夫子喊了书院管事的来,管事请来大夫,一看,好家伙,原来是吃坏肚子了,也不知道吃的啥,居然还中了毒。

这下可了不得了。

书院学子中毒,此事兹事体大,马虎不得。

不说学子在其他同窗面前上吐下泻颜面尽失,侧面的也反应了书院监管不到位。

平时吃坏肚子不打紧,要是到了关键时刻,比如准备参加考试之类的时刻,吃坏肚子那不就坏大事了吗。

院长得知此事,自然不能毫无动作。

这不,经常来书院门口做生意的小摊贩听闻院长要整顿他们的事,一个个也不知咋回事,竟是吓得不敢再来。

其实清风书院院长所谓的整顿,并非不允许小摊贩们来院门口卖吃食,你要卖可以,但是你卖的这个吃食得受他们检查,确保足够卫生才可以继续卖,否则,其他学子再吃出事来,送你去衙门吃顿板子都算对你客气了。

书院门口是大家的,院长也没有那个权利占地为王。

更何况,学子不在书院门口的小摊贩买,也有可能去镇中那的小摊贩买,所以,将小摊贩放到自己眼皮子底下,受书院相关负责人监督,对学子们来说,岂不是更有保障?

其他小摊贩老板不知院长的用意,一个个怕的不行,都不敢再来。

就在三位学子感叹顶着烈日去吃顿饭不容易时,赫然看到院门口树荫下,一模样出挑,五官俊逸出尘男子。

一下子,三人顿住了,本叭叭叭个不停的嘴像哑了般。

三人注视着树荫下的人,都不知该做何形容,只觉得书到用时方恨少,除了什么风度翩翩、气宇轩昂、英姿焕发、风流蕴藉、风流儒雅等词,他们竟是再找不出更加贴切恰当的词来形容此人的好看。

许云帆早就注意到三人了,当即便打开遮盖在背篓上的芭蕉叶,拿了一个面包大口啃起来。

沈如溪方想着,这样俊美的男子,简直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

都没让他想完,对方便抓起一个金黄色的东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那模样活像饿死鬼投胎,就像在吃什么美味珍馐,令人……口水泛滥。

他娘的,他果然饿晕眼了。

就这饿死鬼投胎的样,还不食人间烟火?

去他娘的不食人间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