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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耶耶不服输5

第65章 耶耶不服输5
最寒冷的那段时间真的要来临了。

念兹裹着它的皮毛毯, 看着越来越短的白昼,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比如今天, 它们天亮后就外出捕猎,找了很久才好不容易找到一只猎物,刚刚将它成功拿下,天就开始黑了。

天黑之后,气温会变得更低。

更可怕的是他们现在的所处地,黑夜和白天的时间已经是对半分的了。

某晚,夜深狼静的时候,一只白色的小狗团子鬼鬼祟祟翻过了两个窝的边界,带着他的皮毛毯子挤到狼王身边:“大王,你睡着了吗?”

闭目养神的白狼睁开眼睛:“没有。”

“嘿嘿嘿,我就猜你没睡。”念兹假装顺爪把自己的毯子分了它一些, 摆出体贴的谈心架势:“是不是在担心明天出发,和族群会合的事呀?”

“没错。”朝夕点了点头, 伸爪把小狗揽的近一点,“你怎么知道?”

“一看你这个点没睡着我就知道啦。”

小狗得意地抖了抖耳朵,感觉又回到了从前他才是大哥的时候,语重心长的安慰它:“放心吧大王, 你这么厉害,就算有个别成员拖后腿, 也肯定可以带我们顺利和族群会合的。”

是的,这位“个别成员”就是他自己。

念兹的自我认知非常清晰。

朝夕静静看着他, 月色下, 狼王银白色的毛发格外梦幻且美丽:“我不担心你拖后腿, 你很聪明, 可以帮上很多忙。”

比如指导众狼做出了更好的毯子, 比如研究出了更舒服的草垫,还做出了很神奇的绳子,让它们能够更轻松的搬运储粮和皮毛毯。

朝夕担心的,只有护不好念兹罢了。

念兹却误解了它的意思,爪子拍胸打包票:“那要是谁不配合,我帮你揍谁!”

“放轻松啦大王,要不要我帮你按摩?耶耶师傅的技术很不错的~”

热情的小狗从毯子里钻出来,在狼王的默许下,伸爪子在它身上一踩一踩,帮助狼王放松紧张的肌肉。

他在奋力按摩,而他的服务对象却神游天外,思绪早就飞到了奇怪的地方。

小狗的爪子有几分可爱,他睡觉的时候,朝夕有观察过。

爪垫是黑色的,但是形状特别标准,一踩一个梅花印,指甲也是圆圆钝钝的,整个爪子就像只肥美的山竹,特别可爱。

但是脑海中出现这个比喻的时候,朝夕疑惑了下。

山竹是什么,它是怎么突然想到的?

它再一次没想通,却被身后的小狗吸去了注意力。

大概是有点没力气了,念兹收了点力度,刚刚才被回忆了模样的爪子轻飘飘踩在背上,惹得一阵阵发痒。

再踩下去,大概就要产生反作用了——不放松反而紧绷起来。

“嗷呜~”朝夕转头蹭了蹭,说道:“可以了,你回去休息吧。”

“才不要。”念兹边拒绝边打了个哈欠,摇摇尾巴又钻进了毯子里,和白狼一起挤着:“耶耶也困了,想和大王睡。”

“那就在这睡吧。”朝夕哄他:“快闭眼,明天要走很长的路。”

“汪呜呜……”

和朝夕待在一起,念兹的睡眠质量总是很好,很快就睡着了。

月光下的白狼倒是静静注视了他很久。

念兹以为朝夕不知道,他是因为想和它分享毯子盖才来一起睡的,其实朝夕当时把几张皮毛毯都分给了狼群时,就已经把小狗皱起来的脸收入眼中了。

所以它现在坦然接受了念兹暗戳戳的分享。

身为最强大、最健壮的狼王,把保暖的工具让给狼群成员是它的责任和义务,但接受未来狼后的关心和照顾,也是狼王喜闻乐见的事。

……

一夜无梦,第二天,狼群们集结起来,第一次摆出了正式的队形,在望不到边际的雪原中出发了。

狼群出行,其实有很大的讲究。

一般而言,狼群会分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狼群中身体较弱的老狼和病狼,也就是丙等狼。它们走在最前方,既能防止掉队,也能够辅助前行的节奏和控制。

第二梯队则是狼群中的青年壮力,也就是乙等狼组成,它们负责保护前方和侧方的安全,防止遭受敌人的进攻。

第三梯队的位置靠后,行走的是数量最多的雌狼和幼狼,它们是狼群未来的希望,所以被保护在前后两个强大战力的中间。

而最后一个梯队也是由最强状和最厉害的狼组成,狼王通常在这个梯队里,它走在最后,不止要控制队伍,确保没有狼掉队,还要负责断后,防止敌人从后袭击。

总之,狼群的行进队伍是其具有智慧的体现,每一梯度的作用环环相扣,成员们互相保护,只为大家安全抵达目的地。

朝夕这支狼群因为数量少,队伍稍微特殊一些。

比如,本该数量最多的第三梯队只有两只狼,那就是念兹和卡哈。因为狼群中唯二的雌狼不认为比雄性乙等狼差,不甘示弱地站到了第二一堆去。

第四梯队本来也不该只有狼王一只狼,但他们的狼群数量恰好,既没有过多丙等也没有过多甲等。

因此,狼群中只有朝夕既有资格、又有能力站在队伍的最后方把握全局。

念兹发现自己站位时,还蛮开心的,因为离朝夕很近,结果真走起来,他们根本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算起来,他在狼群里都是最轻松的狼之一了。

最前方的狼分要分担背皮毛毯的任务,几张毯子大家轮流背,它们后方的四只乙等狼还要负责守护食物,反正储备粮出问题。

虽然背着东西远行累了点,但狼群至少不用担心在路上受冻挨饿而失去同伴。

走在路上,越走天越黑。

念兹身上驮着它的小毯子,爪子从雪里踩进又拔出,爪垫都僵了。

“还有~多久~休息啊~”刚断断续续向卡哈问出这句话,后方的朝夕就发出了休息的指令。

“嚎呜——”

“嗷呼~”念兹松了口气,直接就地一躺,吐着舌头假装自己是只没长爪的咸鱼。

累死了,他要变成一只废耶了。

“别……”卡哈刚想提醒他,却发现后方一个身影靠近过来,立马闭上嘴扭头溜走。

“怎么了?”念兹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回过头一看,原来是狼王来找他了。

念兹一直觉得在狼群所有狼中,朝夕的长相最标准好看的。

从耳朵、眼睛到鼻尖简直是黄金比例,尖尖的耳朵竖起来大小刚好,椭圆的眼睛既可霸气,又可以可爱温柔。

最奇妙的是嘴巴,长的刚刚好。再长一点就容易尖嘴猴腮,看着不像好狼;再短一点又有点太可爱了,不协调。

朝夕现在这样就非常刚好,标准且帅气,是只俊俏的好狼。

被念兹赋予高度评价的狼王用脑袋拱了拱他,“起来了,去安全的地方再休息。”

小狗赖在地上哼哼唧唧:“怎么还要挪地方呀,我爪子都走酸了。”

狼王歪了下脑袋:“那我背你?”

“嗷呜!”这些念兹就来劲了,蹭得跳起来,爬上白狼为他低下的背,尾巴恨不得摇成螺旋桨:“谢谢大王。”

朝夕背着他往旁边走,小狗身上的披风垂下来,给它也罩在了里面。

两只脑袋贴在一起,更小的那只问:“怎么样,耶耶的肚子是不是暖暖哒?”

“是。”狼王配合他:“你是发热小狗。”

“嘿嘿~”小狗得意洋洋地晃脑袋,软软的耳朵在狼脸上蹭来蹭去,惹得狼心痒痒的。

好想找个机会咬一口,朝夕想。

不然老惦记着。

狼群停下的地方左右各有两座小山包,朝夕左右嗅嗅,选择了右边那侧,在众目睽睽之下背着念兹爬了上去。

给小狗都整不好意思了。

念兹本来只是想撒个娇的,看它走到山脚边,就打算下来自己走了。

但朝夕阻止了他:“别动,我带你上去就好。”

“哼哼……也行叭。”群狼瞩目之下,念兹只好把脑袋埋进狼背的毛毛里装鸵鸟。

哎呀,还怪让耶害羞的呢。

众狼:麻木,且习以为常。

害羞啥呢,老大惯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狼群中,只有岚风眼神复杂地看着一狼犬交叠的身影。

它在心里比较:白狼比那只小犬高一截,后者趴在狼背上爪子都可以荡秋千;白狼还比他大很多,不论是体长还是身高,根本都不是一个型号的,小狗站在狼王旁边真就像幼崽一样。

虽然念兹已经澄清过很多次,它已经成年了,但还是……

岚风深深叹了一口气。

造孽啊!

.

经过一天的奔波跋涉,狼群终于在小山包的背风坡安营扎寨下来,开始进食休息。

在途中临时过夜,狼群一般会选择睡在一起,互相取暖,有意外情况也好通知同伴。

不过有了皮毛毯子以后,众狼就变成了各自抱团挤在毯子底下,只有没毯子的狼王孤身一狼。

它示意卡萨给大家分食物,最先分到的狼王拥有一整块纯肉干,越后面分到的,骨头和不好吃的部分就越多,这是没办法的事。

念兹领到的就是一块有很多小骨头的部分,不过他个头小,胃口也小,这些肉倒也够吃,就是要小心别把骨头吞下去。

萨摩耶的牙齿没法把骨头咬烂,那些碎骨头吞下去,可能还会划破他的肠胃。

自从上次,和岚风明说了它想让念兹当狼后的意图后,朝夕对念兹的特殊待遇又更明显一些,虽然原本就已经明显到大家都看得出来了。

但朝夕拿到它的食物后不吃,等念兹也领到他的那份,叼着肉干给念兹分的时候还是把其他狼惊到了。

优先进食和享用最好的食物,是狼王的特权,而现在,它在把这种权利慢慢和念兹分享。

念兹听到朝夕想跟它换食物的时候,也傻了片刻,连连摇头:“不要,大王你自己吃。”

朝夕把肉干放下来,目光落到被念兹艰难分出来的骨头上:“你不会咬骨头,吃不饱,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

“吃的饱!”念兹和它强调:“我这么小一只耶,才能吃多少东西。而且难道大王就能吃骨头吗?”

朝夕一脸认真地点了头:“我能。”

“就是嘛……啊啊啊?”念兹震惊地爪爪捧脸:“骨头要怎么吃?”

狼王淡定的给他做了个示范,

它丝毫不嫌弃那些细骨头是念兹从嘴巴吐出来的,直接嗷呜一口塞进嘴里,嚼巴嚼巴,锋利的牙齿轻易将骨头咬烂,然后吞了下去。

吃完后,它看向念兹,用眼神表示:就是这么吃的。

念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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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把骨头给我,我的肉给你。”朝夕看似公平的说道:“我吃多少就给你多少。”

“……”念兹欲言又止:“可是……好吧,那你少给一点哦!”

真的会有狼吃骨头啊?

——当然没有。

除非是生存环境很恶劣,缺少食物的时候。

狼群走在路上,确实需要缩减进食,但整个浪群会将最好的食物供给给狼王,何况它们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不论是哪一只狼缩减了食物,也不应该轮到狼王才对。

只是朝夕不想要看到他养的小狗可怜巴巴啃骨头,也不想让其他狼贡献出它们的食物,所以它选择了把自己的肉干和念兹做“交换”。

念兹也不是一只真的小傻狗,他默默把这件事记进了心里,盘算着有机会,他高低得捉十只八只的猎物给朝夕补回来。

——

吃完一顿便餐,天早就黑了,狼群也逐渐安静下来,钻进毯子下睡觉的睡觉,即便不睡,也闭上眼睛保留体力。

忽然,几张毯子中最小那一张动了动。

萨摩耶圆钝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发出气息:“大王,你睡着了吗?”

朝夕轻轻睁开眼,低头看他:“没有,怎么了?”

“睡不着汪呜~“小狗钻进狼王的怀里撒娇:“昨天你紧张地睡不着,今天轮到我兴奋地睡不着了。”

他抬起亮亮的双眼:“我们来聊天吧。”

朝夕忍不住低头蹭他一下:“好。”

说是聊天,其实更像解疑大会。念兹漫无目的提问,朝夕耐心的回答。

念兹在狼王怀里拱来拱去:“大王,我们大概要走多久才会到啊?”

“顺利的话五六天,如果不顺利,可能要半个月。”

念兹歪着脑袋:“那到了之后我们要干什么呢?”

朝夕和他碰了碰鼻子:“和族群在一起,度过寒冬会更加轻松——到时候你就不用一起捕猎了。”

只要装作幼崽,舒舒服服待在狼窝里等它回来就行。

念兹闻言,开玩笑道:“大王要收我做暖床小狗吗,我很敬业的哦,保证大王睡得舒心。”

那个“睡”字,他特地加重了声音,试探着看向朝夕的表情,想试一试它开窍没有。

谁料狼王把小狗脑袋按进怀里,不动声色道:“不要暖床小狗。”

念兹歪歪脑袋:“那大王要什么?”

朝夕眼眸一闪,没说话。

——它想要的是狼后。

但是现在的小狗,未免也太小了。

朝夕突然认真地说道:“小狗以后要多吃一点吧。”

快点长大,来做它的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