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66、雨夜愁城
傍晚,一辆马车停在皇家歌剧院门口,薛时从马车上跳下,抬眼望着面前这座恢宏的白色建筑。
看到莱恩俯身从马车里钻出来,他立刻上前搀扶着他跳下马车,上下一打量,又替他理了理衣襟,笑道:“你穿这一身,可真好看。”
莱恩今天穿了一身崭新的礼服来参加音乐会的排练,衣服是委托城里一间裁缝铺子连夜赶工出来的,莱恩穿着相当合身,宽肩窄臀长腿细腰地往那一站,立刻成为一道风景。
“你真的不进去看看?”莱恩问道。
薛时沉默了片刻,低声道:“我还有事情要忙,他的眼睛不能再耽搁下去,我必须尽快为他找到合适的眼球捐赠者。”
莱恩默然点头。
薛时握着他的双手,微微一笑,又道:“我进去,语言又不通,也帮不上你什么忙,旁人问起我的身份只会尴尬,可能还会给你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见莱恩不说话,薛时看着他低垂的长睫,不由自主走上前,揽过他的肩,轻轻拍了拍,安慰道:“我不在也没事的,只是排练而已,詹姆士先生和布尔特先生会帮助你的,我相信你会做得很好,别担心,等到你真正举办音乐会那天,我一定会来的。”
他一直站在马车旁,目送着莱恩走进去,身影消失在歌剧院那一排廊柱后面,才转过身,跳进马车,疲惫地闭上眼。
布尔特先生对一切都驾轻就熟,他仍旧请来了亚历珊德拉庄园那晚的管弦乐队做莱恩的搭档。
乐队中的几位年轻人与莱恩有过一次合作了,一看到他走上台,众人立刻安静下来,一个名叫戴维的小提琴手立刻挥手和他打招呼。
莱恩朝他微笑了一下,在钢琴前面坐定。
戴维放下他的琴绕过一排座位向他走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嗨,莱恩,你今天看起来有些紧张。”他是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刚刚从音乐学院毕业,比莱恩还要小一岁,非常活泼健谈,那晚在亚历珊德拉庄园,他在音乐会结束后截住了莱恩,连珠炮似地问了他许多问题,对他表现出极大的钦佩和热情,后来要不是布尔特先生过来将他支走,估计他能缠着莱恩缠到天亮。
莱恩回头看他,笑着摇了摇头,拿起乐谱研究起来。
其实那是他自己写的曲子,每一个音符他都熟悉无比,又有什么好研究的呢?他只是一直在反复回想早上的情景。
早上,薛时将他叫醒,在等着他起床洗漱的时间里,薛时从衣橱里捧了件崭新的礼服出来,替他将礼服换上,按着他坐下,亲手给他梳头、系领结。做完这些之后,神秘兮兮地俯身凑在他耳边说道:“晚上排练结束后我会让马车来接你,有礼物要给你。”
薛时这种无微不至的殷勤令他感到不安,他预感到仿佛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上一次似曾相识的场景是什么时候?对了,是那人要将他打扮成新郎的时候。
戴维的话语打断了他的思绪,那名年轻的小提琴手安慰他道:“你完全不必紧张,布尔特先生会替你安排好一切的……”
正说着,阿德里安·布尔特穿过空旷的观众席缓缓朝台上走来,跟在他身后的詹姆士远远就朝莱恩挥手,表情非常愉快。
“看来,他的情人也不是非常糟糕,我现在对那个男人有了一点改观。”詹姆士小声对布尔特先生说道。
两人走上台,莱恩站起身,向布尔特先生致以礼貌的问候。
詹姆士上下打量着他,眼中满是惊叹,不由自主道:“上帝,你简直生来就应该是舞台的统治者!我敢打包票,这场音乐会之后,你会轰动整个伦敦的。有一个中文词汇怎么说来着?对了!倾国倾城?还是颠倒众生?反正就是……非常完美!”
戴维在一旁一手托住下巴,使劲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莱恩垂下头看了看自己今天的装扮,从衣着到发型,都是薛时一手为他操办的。
排练相当顺利,布尔特先生显然认真透彻地研究过他的作品,在他的指挥下,管弦乐队的合奏非常到位,没有给他造成任何压力。
因为是第一场排练,观众席上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位听众,除了詹姆士和他在唱片公司的一位同僚,另有两名记者,还有几个布尔特先生在音乐界的朋友,他们都是专业人士,听过之后都对这位新人钢琴师和管弦乐队极具水准的演奏赞不绝口。
排练结束的时候,管弦乐队的乐手们都在收拾各自的乐器,莱恩听到詹姆士在舞台下方喊他,刚一回头,就见炫目的镁光灯一闪,记者们将他端坐在钢琴前双手垂在琴键上侧脸望过来的场景拍了下来。
詹姆士对他解释道:“虽然有布尔特先生坐镇,但是为了宣传新人,我们还是需要在报纸上刊登一些东西来制造热度,以便让更多的市民认识你,你今天的造型真是棒极了,非常适合出现在晚报头版!”
说着,他指着身边的同僚为他介绍道:“这位是百代唱片公司的副经理保罗·威廉姆斯先生,他也是我的上司。”
莱恩走下舞台,与那位保罗·威廉姆斯先生握了握手,那是一个笑容可掬的中年绅士,大腹便便但温和有礼。
詹姆士道:“你今晚有时间和我们一同吃晚饭吗?威廉姆斯先生决定为你灌录唱片在伦敦发行,他原本想在你的音乐会正式结束之后看看观众的反响如何再做决定,但是他今天临时被我拉过来看排练,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当场就做出了决定,我说得对吗,威廉姆斯先生?”
莱恩摇头:“不,我今晚有事,对不起……”
“哈哈,”那位威廉姆斯先生爽快地笑了笑,“只是想和您谈谈灌录唱片的相关事宜,也不着急,既然李先生今天没有空,我们可以改在下次,在音乐会之后。”
从皇家歌剧院的大门走出来,已经有一辆马车等在那里了,还是他来时坐的那辆马车,看到他,车夫立刻朝他打招呼。
莱恩跳上车,马车沿着泰晤士河岸宽敞的大道一路驶出去,最后停在了临河而建的一间西餐厅前,他一下车,就被前来迎接的侍者领了进去。
餐厅里装饰考究,灯光暗淡,每一张餐桌上都铺着精致的白色钩花桌布,燃着几支蜡烛。靠窗的座位上,有人翘首期盼,在等着他。莱恩走过去,在薛时对面落座。
在他落座后四下张望的时间里,薛时笑吟吟地从怀中掏出一只小小的红丝绒盒子,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
莱恩狐疑地接过,打开了面前的小盒子,看到里面装着一对精巧的蓝宝石袖扣,方形的,周围镶嵌着一圈碎钻石,与以前薛时时常常戴的那对几乎一模一样。
薛时解释道:“我寻思着,送你戒指大概是不合适,又不是女人,而且你戴着戒指,旁人问起来,也不好解释。我找城里的珠宝工匠照着我那对袖扣的样子订做了一对一样的,很适合你,我帮你扣上。”
接着,薛时便不由分说将他的手臂拉到面前,隔着桌子帮他把那对袖扣扣在了衬衫袖口,他一边忙活一边道:“往后,你是有身份的人了,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穿衣打扮不可太过寒碜。礼服我多给你订了几套,还没做出来,等明天我再去裁缝铺子催催。你以前说过,男子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失了礼仪体面,我可一直记着哪……”
薛时兀自絮絮叨叨,说得越多,莱恩心中那种异样感便越发严重,这种场景,真是像极了他为他举办婚礼的那一天,殷勤、话多、不敢直视他的双眼。
“你要离开我了吗?”莱恩突然开口打断他,问了这么一句话。
薛时手里的动作一滞,满脸愕然地望着他,只那一个眼神,莱恩便知道自己猜中了。
薛时握紧了他的手,两个年轻男子,隔着餐桌执手相望,的确是有些异样的,旁边餐桌有几位客人好奇地朝这边看了一两眼,便回过头去继续用餐。
“那天晚上,从亚历珊德拉庄园回来之后,我就一直有一个想法……”薛时垂眸思索了一下,复又望向他,试探着说道:“我在想,是不是……让你留在这里会比较好。”
“这里繁华又安全,不用再天天提心吊胆防着日本人,还有朋友帮着你,你也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有那么多人喜欢你的作品……我看到现在的你我才明白,在中国的时候,你跟着我,过的都是什么样的生活。这里的生活,比在中国好百倍、千倍。”
可那已经是他拼尽全力挣来的,在那种社会环境下,薛时能给予他的、最好的生活了。
莱恩沉默了一下,只轻声重复了一句:“所以、你要离开我了吗?”
薛时被他一句话噎住,半晌没有言语。就在这时,侍者端着前菜走了过来,薛时放开他的手,笑道:“好了,不说这些,上菜了,吃菜!这馆子是林长安推荐的,瞧着还不错,菜单我也看不懂,就随便点了些,反正你也是不挑食的,尝尝看好不好吃。”
整个晚餐的时间里,薛时都在不停地催促他品尝菜肴,莱恩依言埋头吃菜,薛时又问了他一些白天在皇家歌剧院排练的情况,两人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气氛总算不再那么沉重。
用餐之后,两人并肩沿着泰晤士河岸踱步,天气不是很好,月亮隐没进乌云里,空气潮湿,似乎预示着将有一场大雨。
果然,不多时,起风了,天空中响起一声闷雷。
莱恩靠着河岸的栏杆,把玩着袖子上崭新的蓝宝石袖扣,薛时直觉他有话要说,便在他身后默默跟着,等着他开口。
莱恩长久地沉默着,最后像是做出了决定,冷不丁对他说道:“你去哪里,我便去哪里,所以,不要再有那种想法。否则,我可以轻易把音乐会搞砸,布尔特先生会将我赶走,詹姆士先生也不会再相信我,所有人都会颜面扫地,你希望那样吗?”
“……”薛时一脸震惊,表情复杂地望着街灯下那人半明半昧的脸。莱恩说这句话的神情,全然不像是在开玩笑。不,他是个骨子里认真到极致的人,从来不会开这样的玩笑。
薛时走到他身后,从背后拥住他,在他耳边轻声斥道:“胡闹!”
莱恩并不理会他讨好似的温存,而是转身看着他,一脸认真:“相信我,我说得出,便做得到。”
“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薛时拥着他,心中矛盾到了极点,只长叹一声,吻了吻他的头发。
“回答我!你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嗯,不离开,永远都不会离开。”
莱恩这才满意,轻轻靠进他怀里。
暴雨将至,两人在下雨之前乘马车回到了租住的寓所,一走进光线昏暗的楼道,薛时就将莱恩带进怀里,两人迫不及待拥吻在一起,最后,薛时索性弯腰,一手抄起他的膝弯,将人打横抱了起来,蹬着楼梯上楼。到了寓所门口,薛时把他放下,唇齿便又欺了上来,一边与他接吻一边掏钥匙开门。
就在这时,楼道阴暗处传来一声极轻微的声响,两人皆是一惊,迅速分开。
薛时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喝道:“是谁!谁在那里!”
借着楼道昏暗的壁灯,两人都看到了地上几滴暗色的液体,那液体一路滴向楼梯拐角处,隐没在黑暗中。
薛时弯腰用手指沾了一点地上的液体,在指尖捻了捻,变了脸色:是血。他回头一看,发现这血滴是从楼下一路滴上来的,但楼道里光线太暗,两个人一路走上来,竟然都没有注意到。
他把钥匙塞给莱恩,示意他开门进屋,自己则是小心朝拐角处走去。
拐角处,在壁灯照不到的角落里蜷缩着一个少年,他头发凌乱脸色苍白,浑身哆嗦着,惊恐地看着来人,在看清是薛时之后,他才松了口气,气若游丝地唤道:“时哥……”
——竟然是多日不见的小毫子。
薛时非常吃惊,快步走过去蹲下,为他检查伤势。他大腿中了一枪,血流不止,裤子已经浸透。薛时迅速把人从地上抱起,急道:“我送你去医院!”
小毫子已经处于失血过多意识混沌的状态,苍白干裂的嘴唇一开一合,虚弱道:“不……不能去……警察在追捕我……很多人……”
薛时闻言当机立断,将人抱进了屋。
莱恩看着他臂弯里的人,也吓了一跳,忙帮着他把小毫子安置在沙发上。莱恩突然回忆起那晚他看到薛时和小毫子在大街上争执拉扯的情景,忙问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薛时摇了摇头:“这得问他自己。”说罢,他去里屋找出一个急救箱塞给莱恩:“此事不要声张,我出去清理一下血迹。”
小毫子进屋之后就失去了意识。两人帮他把裤子剪开,露出左腿上的枪伤,从药箱中翻出一些救急药物和止血绷带,又去厨房打了些开水,找出镊子并消毒,用镊子替他取出腿中的弹片,处理好了伤口,包扎上药止了血。
忙完这些已是后半夜,薛时见莱恩有些疲倦,便让他先回房去睡,自己坐在沙发上守着小毫子。
窗外雷声大作暴雨倾盆,他静坐在一旁,盯着少年瘦到明显凹陷下去的两颊,心中非常疑惑。
他又记起那天晚上在街上遇到小毫子的情景,当时,那个少年说他千里迢迢偷渡到英国,是有自己的目的的,想来,这少年迄今为止遭遇的,都不是什么好事。
只是当时薛时从小毫子口中得知詹姆士似乎另有所图,担心莱恩的安危,没再追问下去,只是写下自己在伦敦临时的住址交给他,便与他匆匆分别。联想到那天小毫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跟他走,想来,今天若不是被逼到绝境,小毫子也不会来找他。
薛时身体缓缓向后,靠进沙发里,仰面长叹了一口气,闭上眼。
想到医院的事,莱恩的事,小毫子的事,没有一件事能让他省心,他心中烦乱到极点。
莱恩早晨醒来,听到客厅里有动静,连忙翻身下床,赤着脚走到门口,把门打开一道缝隙朝外看。
小毫子已经醒了,但他的状况显然很不好,整个人裹在被褥里,目光呆滞地躺着,直愣愣地望着天花板。
薛时从厨房端了一盆水走进客厅,把水盆放在茶几上,从盆里捞出毛巾拧干,敷在他额头上,然后在一旁坐下,蹙眉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你怎么弄成这样的?”
小毫子转动着眼珠,默默看着他,并不说话。
薛时自顾自地点了支烟叼着,在缭绕烟气中看着小毫子,冷笑道:“怎么、还是不肯说?”
小毫子缓缓闭上眼,嘴唇紧抿,虚弱地咳嗽了一下,便不再出声。
薛时一整夜都没睡好,只在黎明时分靠着沙发打了个盹,睡眠不足,再加上连日来许多事积压在心头,所以他此时的情绪相当差,看到小毫子这副不言不动的样子,非常生气,猛地站起身,指着大门怒道:“行、不说是吧?不说就给我滚出去!”
小毫子吃惊地看着他,见他真的动怒了,挣扎着坐起身,垂下眼睑,微微朝他欠了欠身,便艰难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扶着墙,一瘸一拐颤颤巍巍向门口走去。
莱恩忙从房里奔出来,拦在小毫子面前,一手扶了他,将他挡在身后,蹙眉朝薛时道:“你好好说话。”
“你别拦着他,让他走、让他死在外面,最好永远别回来!谁知道他在外面干了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
薛时越说越气愤,指着小毫子吼道:“我把你当自己人,掏心掏肺对你好,想着一路把你带回上海去好好培养,让你有机会混出个人样,你呢?你把我当什么?遇了事不肯说,出了事直接躲我这里来,我就是养个阿猫阿狗也没有你这样的!忘恩负义的东西!你犟啊、接着跟我犟啊!”
末了他觉着自己红着眼睛发怒的样子着实骇人,怕影响莱恩今天排练的情绪,便收敛了怒火,耙了耙头发,拿起那支烧了半截的香烟叼在嘴里,瞪着小毫子,冷哼一声,抓起外套就出了门,往医院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