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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是的!”原晓惊喜地回答。

第70章

  “是的!”原晓惊喜地回答。
  原晓的尤克里里拿在手上没有放下, 他赤脚踩到地上,顾不上穿鞋, 往钟期那边走去。

  “钟老师, 您知道?”原晓急切地问。

  “你只需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就对了。”钟期的表情和平时完全不同, 嘴唇微微勾着,有些随意, 但十分灵动。

  好像他突然就不是一个老者,而是一个年纪很轻的人。

  “是, 确实有受到一些乡村蓝调的影响,在我写歌的时候, 我想到了这个音乐类别。”原晓伸手扶住钟期, 将他扶到床边,坐下,“但是钟老师, 您……”

  “你以为钟老师是白叫的?”钟期的表情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洋洋得意, “小子, 真把我当一个病老头吗?”

  “当然不是!”

  “我在国外听披头士玩摇滚的那些年,你还没有生出来呢。”

  钟期说完, 却又叹了口气,表情带了些惆怅。

  年轻的时候,他也曾经是才华横溢的音乐人, 听音乐,写音乐,玩音乐, 谁不说他的音色和创作天赋好?

  但是,一场车祸,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本来也可以有的,但钟期不做到拖着这样的身体和嗓子还活跃在音乐界,于是多年以来,他都过着一种与世无争的生活。

  直到……

  刚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钟期本来正在用FT编曲,忽然之间,隔着耳机,就钻进了那么一首带着山间清亮风的音乐。

  他一开始只是随便听听,但是越听越入迷,最后忍不住激动起来,走到门边,打开门,听完原晓弹奏一整首。

  “原晓,这是你写的第一首歌么?”钟期问,“还有没有别的?填好词的,唱出来我听听。”

  “有一首在比赛的时候作的,那我献丑,请老师听一下!”

  原晓顾不上谦逊,马上又把尤克里里抱在自己的怀里,开始弹唱起了他的那一首《如果不是你们》。

  钟期也好,原晓也罢,两个人一个唱一个听,谁也没有发现程锋倚在墙边,目光一直落在原晓身上,眼神里充满了难以描述的欣赏。

  原晓很紧张,他以为自己会走音或者手打滑,但事实是,直到他唱完最后一个词,弹完最后一个音符,他也没有出一点错。

  手指轻轻从尤克里里的弦上滑落,原晓看向面色严肃的钟期,不敢提问,十分忐忑。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钟期终于叹了口气,仔细看,他的眼睛里头,有什么晶莹的东西在闪烁。

  “得天独厚的嗓音条件啊……”钟期说,“还有这作曲……是你独立完成的?学作曲多久了?”

  “是我独立完成的。”原晓说,“正式的学习,大概一个月吧,但是以前就喜欢唱歌,也写过一点曲子。”

  “嗯……”

  一个月,就能达到这种程度,仅从这方面来说,原晓就堪称天才。

  但更重要的并不是长与短,而是他的作品充满了灵气,就像是会说话,纯音也能戳中人内心。

  钟期没有把内心的夸奖说出来,只是看了一眼原晓的尤克里里,又问:“你会几种乐器?”

  原晓:“只会钢琴和吉他。”

  “那不行,不够编曲,要多学一些。”钟期说,“乐谱呢?”

  原晓:“啊?”

  钟期“刚才你写的那个乐谱,拿过来我看看。”

  原晓闻言连忙要去床上拿,不过他还没有来得及动,程锋已经从侧边将一个皮面的本子递了过来。

  原晓顺着本子往上看,程锋颔首。

  原晓把本子翻开,递给钟期,钟期瞬间皱起了眉毛:“你这个乐谱,记得也太潦草了,我给你示范一下,要这么写。”

  马上,程锋又递过来一支笔放到钟期手上。

  钟期给原晓示范了一下正规写法,又看了看他所作的曲子,提出了几个建议。

  钟期边建议边教学,作曲技巧方面,他懂得比原晓多太多,但是有的地方他也不好修改。

  不好删减的地方,就是那些原晓灵气真正的来源。

  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学,不知不觉之间,两个小时过去,钟期说得口干舌燥,抬手摸水,旁边已经准备好了一杯温度合适的水。

  “并不是说技巧多,就是好的。”钟期边喝水边总结,“但是没有人能够纯靠天赋就走到最后。”

  “是。”原晓点头。

  “任何一个天才,必然都要经过不断的学习。才能达到更高的境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当然明白!”原晓十分急切。

  钟期看着他的脸,露出了一丝笑意,但同时,他似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

  轻哼了一声,钟期道:“没有说你是天才的意思,你离广义上的天才,都还差得很远,千万不许骄傲。”

  “钟老师,那我还能继续跟你学音乐上的东西吗?”原晓看着钟期,眼眸明亮。

  “有什么不可以的。”钟期又哼道,“想学就学呗,又没有人按着你的头不让你学。”

  钟期只会音乐,不会寒暄,喝完了那杯温度正好的水,他便一瘸一拐地走向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

  原晓坐在桌子边,拖过水喝了一口,然后又摸了摸尤克里里,最后捧着本子看了好几遍,才忽然醒过来那样,疾步冲到床边,坐到程锋身边。

  “程锋,程锋!”原晓说,“你听到了吗?!我的音乐,被很了解很了解音乐的人认可了!”

  “听到了。”放下看舞蹈的视频的手机,程锋微笑。

  “他说我的音乐很好,真的很好,你知道吗?!”原晓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

  程锋安静地凝视着他,忽然伸手,将他抱入了自己的怀里。

  在原晓的嘴唇上轻轻一吻,程锋凝视他的眼眸,认真地说:“我知道。”

  “而且,我是最先知道的。”

  ·

  接下来的日子,除了综艺的日常,原晓和钟期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时间明显就变多了。

  地方限制了钟期不能马上教原晓各类乐器,但是讲讲作曲,谈谈对音乐的理解,还是可以的。

  经常的画面是一老一少坐在土屋下面,拿根棍子在地板上划来划去,一节课几个小时,飞快就过去了。

  原晓对音乐理解日与俱增的同时,整个综艺的录制,也快接近尾声。

  一个月的时间说短不长,却也足够他们这一小搓人认识一位孤独的老婆婆,和邻居建立一些粗暴,但还算友好的关系。

  唯一有些不好就是,孟修阳后面一直游离人群外,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变得更加阴郁了。

  原晓和程锋都不好去管他,江盼雪偶尔还能聊几句,但也不深入。

  录制结束倒计时三天,节目组还想拍一些不同的素材。

  “走之前,地里面还有一些菜,你们可以想一下怎么把它们吃完。”纪景暗示。

  “那我们就办一个告别的晚会?”原晓每次都很配合他的暗示,积极思考,“把所有人都请过来,吃吃烧烤,跳跳舞?”

  “这个主意好!那你们赶紧去邀请邻居,做准备吧?”纪景本来就是这个意思,马上顺坡下驴,又把包袱扔给原晓。

  原晓接了包袱,马上找来江盼雪商量了一下,分工开始准备。

  这真的不是为了综艺节目的效果或者是别的。

  而仅仅是原晓确实很想和大家最后再聚一次。

  “聚齐”这个词语,其实是很不容易的。

  原晓发现了一件事情——很多地方,很多人,一辈子其实只有见那么寥寥数次的机缘,机缘过了,之后就只能回忆了。

  原晓和程锋把菜地里面没吃完的菜都摘下来,多余的都分别送给了邻居,只留下够一顿篝火晚会和之后几天日常的。

  做个滑竿把腿脚不方便的老婆婆接下来,邻居们每一个都通知到,离开的前一天夜晚,原晓他们在院内升起一堆篝火,串了足够几十个人吃的串。

  “哎呀。”围着篝火新奇地转了一圈,隔壁大婶感叹道,“这个我在电视里面看过。”

  “电视里面看过?”原晓有些尴尬,“难道不是每个农村都有吗?”

  “不是啊,谁告诉你每个农村都会有篝火晚会啊。”江盼雪轻盈地端着一盘烤串如蝴蝶一般地飞过来,轻轻一笑,“大婶他们这里没有,我请他们的时候就问过了。”

  好像也是,哪有农村没事弄一团火载歌载舞的,真的是电视剧将人毒害不浅!

  “但是确实很好耍。”大婶笑起来,安慰地拍了一把原晓的肩膀,“来弟弟,我给你烤肉吃。”

  烤串插在土里,就在火旁边用最原始的方法烤,一把盐,一把辣椒面撒上去,别有一番粗野的香气。

  老婆婆只能喝一些稀饭和吃味道不重的烤串,却也笑弯了眼睛。

  节目组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音响,播放一些上了年头,但是乡民们喜闻乐见的舞曲,火光倒影出人们随意舞动的身体,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

  原晓进屋一趟,拿了尤克里里出来,坐在放音乐的纪景旁边,请他把音乐关了,自己拿过话筒。

  音乐停止,大家都冲音响的方向看过来。

  穿着白色短袖卫衣的原晓抱着程锋给的尤克里里,表情有些不好意思。

  “各位……朋友们。”原晓说,“今天是我们呆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很感谢这段时间大家对我们的照顾,帮我们浇水,给我们物资,我只是一个会唱一点歌的人,没什么别的礼物,只是写了一首歌,想送给这段旅程。”

  原晓:“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那我就……唱给大家?”

  “好啊!”邻居家的大叔第一个鼓掌,然后是老婆婆,她歪在椅子上,边笑边鼓掌。

  掌声渐大,然后渐小,原晓低头拨弄一下尤克里里的弦,弹奏了第一个音符。

  “离开喧闹的城市人群

  换火车巴士一路来到这里

  有一座房子不大不小可以遮风挡雨

  有一片土地浇水施肥可以填饱肚皮”

  原晓的声音是在场唯一没有被烟火撩出火气的东西,纪景听着他的嗓音,也忍不住微微一愣。

  “我在这里没有烦心

  可以在太阳升起时奔跑在稻田里

  风吹过耳畔

  夹杂你呼唤我的声音。”

  原晓专注地看着自己的琴弦,没有注意到程锋脱下了外套,走到篝火边。

  篝火拉长他的影子,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舞蹈起势。

  “我在这里没有忧虑

  可以在夕阳落下时散布在草地里

  露水打湿脚心

  却也能和你一起聊聊最喜欢的话题。”

  程锋随意地舞动,原晓的音乐带给他源源不断的灵感,他跳出来的舞不是爵士,也大概不是hip-hop,但却是一种,很动人的舞姿。

  没有人看过这样好看的舞蹈,乡民们是,节目组是,嘉宾也是,大家都呆滞住了,愣愣地听着原晓空灵清澈的声音,看着程锋在火光里面随意的舞动。

  “我在这里一直很开心

  因为夜幕降临青蛙鸣叫在池塘里

  如果此刻穿越山林

  抬头就能看见漫天繁星。”

  但更令人震撼的,是音乐和舞蹈的配合。

  音乐和舞蹈是那么契合,契合到没有人能够明确地分辨出,是舞蹈更打动人,还是音乐更打动人,因为那好像是浑然一体的,是从出生开始,就相生相伴的。

  “和你一起到这里

  走过夕阳并肩同行

  穿过朝阳青草香气

  也在山林之间看过星星。”

  “如果能够一直在一起

  永远看着这一片星星

  就不算辜负人生一段

  来去匆匆的旅行。”

  最后两段,是原晓的私心,在这一片能看星星的山水里面,他收获了他此生最爱的程锋。

  这是唱给程锋听的。

  一边唱,原晓一边缓缓抬起头来,刹那间,他也差点愣住了——程锋的舞蹈还没有停,但原晓能看出来,这个舞是专属于这首歌的。

  是程锋偷偷编的吗?

  原晓否认了这个想法。

  不是,并不是这样的。

  他只是听到了这首歌,忽然之间就上去跳了,但是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么合适呢?

  原晓将最后一个音符弹奏完毕,来不及过去问程锋,就听到了身边一片叫好,然后是大家起哄的再来一个。

  程锋停在篝火前,胸膛微微起伏,看了原晓一眼,扬起下巴。

  原晓接收到他的意思,低头按尤克里里,随便从他们比赛时的歌里面选了一首。

  程锋再一次起舞。

  原晓这次只弹不唱,所以他发现周围是那么的安静,所有人都默契地屏住呼吸般地看着程锋,不像是欣赏什么流行舞曲,倒像是欣赏一件珍宝,一件古董那么专注。

  原晓微笑起来。

  程锋的舞蹈就是这样的,从以前开始就是这样的,充满了魔力,只要他跳舞,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被他的舞姿所吸引。

  但与此同时,一阵微微的疼痛,也悄然地攀上了原晓的心脏。

  他拍节目第一次意识到,背后的农舍简陋又潦草,升起的篝火微弱又寒酸,程锋踏踩旋转的地面灰尘太多,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这都不是什么好舞台。

  他的程锋,他的程锋啊。

  明明就应该永远呆在那个聚光灯照耀的舞台上,做一个光芒万丈,谁也比不上他,但每一个人都为他癫狂的大明星。

  他天生就是属于舞台的,而且应该永远属于舞台,永远只属于舞台。

  越这么想,原晓的心脏就越痛。

  然而篝火前,起舞的程锋却不这么看。

  他的汗水肆意地从额头流淌下来,在他旋转时扑向火焰,浇灭一小点火光,发出“噗呲”一声。

  他很久没有跳得这么痛快了!

  原晓的音乐对他而言就像有魔力一样,只有原晓的音乐能够点燃他内心最原始的激情,然后跳起来,一气呵成。

  没有谁的音乐和原晓一样。

  他一边跳舞,一边用目光捕捉看着他的原晓,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下了他,原晓,背后的篝火,和音乐。

  酣畅淋漓。

  一曲终了时,程锋仍然意犹未尽。

  他胸口的起伏更大了一些,但远不到累,他也不想停下来。

  原晓呆呆地看着程锋,手中捏着尤克里里,忽然之间,他的掌心一疼。

  钟期拿过了原晓的尤克里里,坐在他旁边,示意纪景把话筒对准他的乐器。

  “徒弟啊。”钟期随便一拨弦,气势十足,“快去和程锋跳舞。”

  “师父,我……”

  “快去。”抬起自己完好的那只脚,钟期踹他,然后又附在他耳边,低声说:“傻徒弟,你们小年轻那种,真当我看不出来吗?”

  作者有话要说:  程锋的舞蹈给原晓创造的灵感,原晓的音乐能够让程锋有无限的舞蹈灵感。

  音乐和舞蹈,本来也是相生相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