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明月如霜,照见人如画
七月流火, 天气转凉。
《绣像本第一奇书》销售额突破五十万两之后,宋凌霄让梁庆先给他结十万两过来,梁庆自然是满口答应, 速度极快地把账目分好,交到宋凌霄手中。
现在, 宋凌霄就是他的财神爷,梁庆必须要先把财神爷的需求照顾好了。
宋凌霄拿出九万两银票, 和寄给陈燧的信封在一起, 找到山西会馆的门子, 请他带给山西布政使郑大人。
门子不敢接,说这么重要的东西,肯定是要当面给老爷的, 请宋凌霄稍等片刻, 他请老爷出来说话。
宋凌霄站在山西会馆门厅内的石屏风前, 闻到里面一阵阵油泼刀削面的香味儿,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正在这时, 就看见一个熟人走了出来——不是郑九畴还是谁!
“郑九畴, 你怎么自己跑过来了?”宋凌霄诧异。他还有半句话没说, 你怎么胆子这么大!
上次郑九畴被郑崇一茶缸子砸在背后, 回去还哭哭唧唧了好几天, 跟宋凌霄抱怨他背后青了一大块,还是李釉娘告诉宋凌霄其实只有铜钱那么大小一块,已经找大夫看过了, 说是再晚几天看说不定都好了, 宋凌霄才放下心来。
这一回,郑九畴却春风满面地从山西会馆里走出来?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大挑结果出来了。”郑九畴得意洋洋地告诉宋凌霄,“我来告诉我爹, 我就要去老家当知县了,哈哈哈哈,这算不算是一种衣锦还乡!”
大挑,主要是挑选会试不中的举人出去做官的一次选拔机会,郑九畴作为贡士,具有优先选择权,他会选到山西老家,让宋凌霄有些哭笑不得。
别人排在前面,选的都是经济发达之地,比如广州,“城门一日走,白银十万斗”,那是形容贸易发达,广州的知州打门前一过,都能收无数的商业税,又比如徽州,“富商巨贾遍地走,黄白二山楼前望”,说的是徽商的财富如同徽州的黄山、白山一般巨大,黄白本身也是指黄金白银。
郑九畴却选择了山西!一个吃刀削面的地方!看来他对于仕途真的没什么野心。
“对了,你不是说创作经验不够丰富,要外出游历吗?”宋凌霄忍不住问道,“你现在又回老家了是什么意思?”
郑九畴干咳一声,突然换了一种深沉的声音:“一个人的所有创作冲动,都来自于他的家乡,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回家更好的寻找灵感的方式。”
宋凌霄:“……”
行吧,算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
“宋公子是来找我爹的吗?”郑九畴问道。
宋凌霄点头称是,郑九畴也不问找郑崇干什么,欢天喜地地就把宋凌霄给接进去了:“我爹就在书房里,你去找他吧,我在外面等你。”
“行。”宋凌霄总觉得今天郑九畴的态度特别积极,有点积极得过分了——可能是因为大挑的结果比较满意的缘故?
宋凌霄进入书房,就感觉到一股严肃深沉的氛围扑面而来,他环顾四周,发现书房中的家具全都是黑色的,不愧是庄重的官邸。
郑崇坐在乌木书桌前,桌上干净整洁到令人怀疑郑崇是不是有洁癖,笔架上的每一管毛笔都挂得整整齐齐,笔头不见一根杂毛,两块白玉镇纸码成一条,四枚小巧的笔搁排成一条直线,两两间距相等,桌面擦得铮亮,能反光那种。
宋凌霄咽了口唾沫,怀疑郑九畴是不是受虐狂体质愈发严重了,他真的准备好了要回老家吗?
宋凌霄恭恭敬敬地将封有九万两银票和一封书信的纸函双手呈递于郑崇面前,说道:“辛苦郑大人了。”
郑崇微微摆手,意思是不用客气。
宋凌霄站了一会儿,搜肠刮肚,试图跟这位二品大员套套近乎,但是失败了。
……
“嗯,你出来的速度和我想象的差不多。”
宋凌霄从书房里出来,郑九畴便笑着对他说。宋凌霄撇了撇嘴,示意他不要在门口胡说八道,俩人穿过庭院,从侧门走出山西会馆,郑九畴叫了一辆马车,往状元宅去。
“我有个宝贝要交给你。”郑九畴神神秘秘地说。
果然有鬼,宋凌霄想,今天郑九畴确实热络的过分了。
两人来到状元宅,刚一进花园,就看见前头石子小路上滴溜溜跑过来一个小人儿。
小人儿扎着两个小揪揪,鼓鼓的包子脸紧紧绷着,好像在生气,她噔噔噔跑到宋凌霄面前,冲他行了个礼,板着脸说:“宋公子。”
“厌厌,”宋凌霄笑道,“又长高了。”
“才没有长高,”厌厌说,“宋公子也没有。”
宋凌霄:“……”麻蛋只是客套一下,不用这么认真吧!
厌厌将宋凌霄引进花园中的亭子,李釉娘正把丰盛的午餐往石桌上摆,石桌上摆着三副碗筷。
宋凌霄以为是他们三个人要吃饭,自己突然出现蹭饭似乎不太好,却见厌厌跑过去,从李釉娘身后的食盒里摸出一个小碗和一只小勺。
等等,所以,他们已经准备好了要请他来么?
“李姑娘的手艺真是厉害。”宋凌霄坐在桌边,俯目看去,桌上的菜色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完全不下于荟珍阁的水准。
“她不会做饭,”郑九畴一摆手,“指望她还不如指望我,这是会友楼的餐点,随便吃吃吧。”
李釉娘文雅地一笑,石桌下面绣鞋猛踩郑九畴的脚,郑九畴的脸色变了几变,低头吃饭。
宋凌霄嫌弃地看着他俩,光狗粮就吃饱了好吗。而且他可以确定一点,就是郑九畴真的是受虐狂体质。
“我有个问题啊,”宋凌霄吃到一半,还是没忍住问了,“你们今天是盘算好了要叫我来吃饭吗?还有没有别的目的?”
这一回,郑九畴和李釉娘的反应倒是出奇的一致,他们抬起头来,笑得一脸心虚:“没有没有。只是请你吃饭。”
餐毕,郑九畴冲李釉娘使了个眼色,李釉娘嫌弃地摆摆手,示意他快去洗碗,接下来的事老娘处理。郑九畴便欢天喜地地带着厌厌去打扫残局了。
目睹这一系列蹊跷行动的宋凌霄,眯起了眼睛。
少顷,李釉娘将宋凌霄带到屋里,从抽屉里取出一封信函,郑重地交给宋凌霄。
“……这是?”
“打开看看。”李釉娘一脸兴奋地说。
宋凌霄想到了郑九畴说要给他个宝贝,难不成郑九畴打算捐出自己的存款,成立一个写作基金?
宋凌霄打开信函,“卖身契”三个字映入眼帘,他一惊,仔细看去,竟是厌厌的卖身契。
“这……是什么意思?”宋凌霄迷惑地看向李釉娘。
李釉娘自觉提出这个要求,似乎有些无礼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把手放在颈边,侧过脸去盯着桌上的玉石屏风摆件看:“我和郑九畴打算去山西了,但是,厌厌不能跟着过去。”
宋凌霄诧异:“为什么?”
“厌厌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不会一辈子做丫鬟,我也不想让她拘束在后宅这一小方天地里,如果宋公子不嫌弃的话,请收下厌厌。”李釉娘一口气把话说明了。
宋凌霄更加诧异:“可是……我不需要丫鬟啊……”他家里有一堆人伺候着,都被他拒绝了,他不喜欢有人跟着伺候的感觉,连进服装店试衣服都怕店员跟着他问他要看什么。
“我知道,宋公子家里肯定已经安排了人,不过,宋公子千万不要误会,厌厌其实也不会伺候人,”李釉娘坦白地说,“我们是希望,厌厌能跟着宋公子学点东西,将来有一技之长,不用求着别人,也能吃饱肚子。”
宋凌霄明白了,李釉娘竟对厌厌寄托着这么重的心,这对主仆真是非同一般,就像……厌厌是李釉娘嫡亲的小妹妹一样。
山西毕竟不如京州繁华,郑九畴又是去做知县的,一开始也不可能分配到太原这种大城市,想来会过一段时间苦日子。
如果厌厌跟着他们回了山西老家,也许这一辈子就是当个丫鬟了,将来长大了,再嫁个仆人,生个家生子,一出生就是奴才秧子。
宋凌霄挠了挠头,说实话,他也不知道怎么安顿这个小姑娘,她能帮得上什么忙呢?看她那好动的性子,很难坐得住冷板凳吧?
罢了,都收了一个弥雪洇了,再收一个外行,也……没什么吧。
反正凌霄书坊现在很有钱,多养一个小姑娘,不是事儿。
“好吧,”宋凌霄将卖身契叠了叠,塞进袖子里,传送进虚拟仓库,“我可以养着她,不会叫她饿肚子,但是能不能学会一技之长,就得看她自己了。”
李釉娘轻轻舒了一口气,稍微别开脸,用手背蹭了一下眼睛,再回过来时,又恢复到得体的微笑表情。
“谢谢宋公子,您真是我的贵人。”李釉娘感激地说道,不仅仅是为了这一件事。
宋凌霄不知说什么好,说实话,他还没有这样一对一地跟李釉娘说过话呢。
然而李釉娘是永远不会让话题结束掉的,只要她想,就可以使跟她谈话的人很舒服地一直说下去。
只是此刻,李釉娘稍稍有些激动,为了克制自己的情绪,她疏忽了气氛的调节,很快,她回过神来,重新续上话头,温然笑道:“我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能用来答谢宋公子的,不过,我倒是有一帮了不起的姐妹,如果需要的话,宋公子可以去找她们。”
说着,李釉娘从袖子里取出四张粉笺,递给宋凌霄。
宋凌霄接过来一看,粉笺上分别写着字:
“深谿虎”“古木鸢”“高柳蝉”“空林夜鬼”?
这是什么,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这是音律,啸有十五章,各拟一象声名。我们姐妹便以此为号,互相称呼。”李釉娘缓缓说道,“如今我不在这京州的污淖里徘徊了,可以算是解脱,她们却还各自挣扎着,不知几时方能脱身,不过,她们的本事都比我大,倒不用我一个没出息的妇人来同情。”
宋凌霄看见李釉娘面上惆怅的神色,知道这些名字背后代表的人,对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她们之间这种暗号式的称呼,代表着一种隐秘的约定,轻易不会暴露给外人。
“这四张名牌,分别代表四次机会,可以向她们求助的机会。”李釉娘继续说道,“只是我们已经约定,不能向外人透露代号后面的姓名,所以,恕我现在无法告诉你她们的名字,不过,你可以放心,厌厌有办法联络她们,如果你遇到麻烦,只要把名牌交给厌厌,厌厌会帮你联络到她们。”
“好……好吧。”宋凌霄将四张名牌收起来,“谢谢李姑娘。”
李釉娘向宋凌霄福了一福,面上露出明快的笑容,显然,她的最后一点顾虑也消除了,现在她可以放心和郑九畴离开。
交代完领养厌厌的事情之后,宋凌霄便回到宋府,对宋伯说了这件事,将卖身契取出来给宋伯看。
宋伯对这个流程比较熟,看了一看,就说这小姑娘的背景比较清楚了,是可以带进府里来的,只是不知道小公子想怎么安排。
宋凌霄思索了一下,问道:“有没有女子上学的地方?”
宋伯一怔:“小公子是说女学么?我倒是听说过,官宦世家的千金会聚集在一起上学,是几家合起来办的私学,恐怕外人没那么容易进去。”
宋凌霄知道这个事儿没那么容易办,便叫宋伯先去打探,不急着办,毕竟他还没有问过厌厌的意愿。
“成,成,那我先去打探着。”宋伯笑眯眯地说,“咱们府上又要多一个小姑娘啦,主子听到肯定也是很喜欢的,小公子想把她安排在哪里?安排在小公子院子里吗?”
宋凌霄顿时一个冷颤,他反应过来,为啥宋伯这么热情了。
敢情宋伯以为他是接回来了一个童养媳?通房丫鬟?
“不不不不,”宋凌霄赶紧摆手,“宋伯,你千万别搞错了,我是帮人养孩子,不,养祖宗,绝对没有违法犯罪的意思!”
宋伯疑惑,这里面有什么和违法犯罪沾边的地方吗?
“那就……安排在云澜隔壁吧。”宋凌霄竖起一根手指,机智地说道,“我记得云澜隔壁是有一间空屋的,出门就是花园,小丫头挺爱跑爱闹,叫她去花园里玩去,也不干扰云澜看书,多好,万一有个什么事儿,他们同龄人也能说上话,互相照应着,嗯,就这么办!”
“小公子考虑得果然周到。”宋伯点头。
当然,宋凌霄还有一层隐含的意思没说出来,他希望隔壁学霸能熏陶一下这个小丫头,草,他还没结婚,为什么就有了孟母三迁的觉悟。
不过,这件事还得先征得云澜的同意。
“公子决定就好。”晚饭时,宋凌霄跟放学归来的云澜说了这件事,云澜很畅快地点头,“云澜都听公子的。”
宋凌霄心想,啊,如果天底下的小孩都像云澜一样乖巧,他可以三年抱俩(不对)。
“你还没见过厌厌吧?”宋凌霄迟疑着说,他觉得还是有必要给云澜打个预防针,“她大概八、九岁的样子,个子比你矮一点,不过,她的嘴巴很厉害,连郑九畴都说不过她……嘶,这样一想,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郑九畴白天一副对我格外热情的样子了……”
云澜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角,再工工整整地叠起来,说道:“公子放心,我让着她便是。”
宋凌霄顿时心疼起来了,他家的乖宝,为什么这么乖,他怎么舍得云澜受欺负,他揉了揉云澜的脑袋,郑重地说:“她比你小,你确实应该让着她,但是,让,是有底线的,如果你觉得不舒服了,你就跟我说,我来教育她,如果还是不行,宋府这么大,总有地方让她住,不一定非要在你隔壁。”
云澜目光澄净地望着宋凌霄:“公子,云澜不是小孩了。”
宋凌霄一愣,你不是小孩,谁是小孩?
好吧,宋凌霄可以理解小朋友们迫切希望长大的心情,像是他这种奔三的社畜就特别希望能重新回到小学,不用为了一日三餐奔波,不用考虑末班地铁时间、五险一金、社保缴纳年限以及——买房!
去踏马的买房!
啊,对了,他现在是京州有房的成功人士,并没有以上那些烦恼,真爽!
宋凌霄突然对着空气露出了快乐的笑容。
云澜:?
比起云澜,有时候公子更像小孩吧。
……
从李一阆和陆樟溪的两篇专业文章发表在邸报上之日起,《绣像本第一奇书》的销量就一直没下来过,宋凌霄每天都会把书坊经营系统打开看个百八十遍,看着系统统计的实时数据不断翻新,这种感觉实在太踏马的爽了!
都要归功于宋郢,叫他早点打开品牌模块,没想到这个模块除了增加产品数值,提升销量以外,还有实时统计数据的功能,精准数据、市场大盘,尽在掌握,这种纵观全局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宋凌霄晚上躺在床上、半夜起来上厕所还有早上一睁眼,都会下意识把数据打开,看一看销售排行榜上《绣像本第一奇书》又往前飙升了几位,总收入又增加了多少,每次打开都有新的惊喜,刺激到大脑一直处于兴奋状态,导致他甚至有些轻微的失眠。
“不行,我不能再沉浸于过去的成绩中。”宋凌霄打了个呵欠,站在国子监学堂外面的游廊上,眼前飞过许多重影,“把数据刷个百八十遍,并不能帮助我提升成绩,也无助于下一本新书的开发,现在,我就要戒掉刷新数据的这个臭毛病。”
“宋凌霄!”
忽然之间,身后传来一个正直洪亮的声音。
不用回头,都知道是最佳男主角——薛璞来了。
宋凌霄晃了一下脑袋,不情愿地转过身,面对薛璞:“什么事?”
薛璞紧紧抿住两片健康红润的嘴唇,面上浮现出羞恼矛盾的神色,他沉吟了一会儿,眼睛盯着脚前的地面,不情不愿地说道:“我……我承认是我错误估计了你们书坊出版的那本书的价值,它确实有一定价值,虽然,虽然我并不能完全认同,但是,不可否认,邸报上的那些文章,确实说的有一定道理,《绣像本第一奇书》……确实不应该被禁掉。”
漫长的沉默。
薛璞咽了口唾沫,湿润干涩的嗓子,承认错误对于一向习惯了正确的他来说是很有些困难的,但是,作为一个行得正坐得端的君子,知道自己有了错误,就必须勇敢面对,承认自己的误解,承认自己对于一个领域的无知,必须像慷慨赴死的勇士那样干脆果决。
“这些天,我把邸报上的文章都收集下来了,尤其是……礼部李侍郎和户部陆侍郎的那两篇,他们提出的问题,确实是我从未考虑过的,循着他们文章里的线索,我又重新看了一遍《绣像本第一奇书》,这本书确实和其他的通俗小说都不一样,你……和小弥一起做了这本书,是首开先河的壮举,你们做书的眼光比我想象得更有前瞻性,我只是被书中坏的部分蒙蔽了眼睛,没有注意到它竟然还包含着那么多值得深思的部分,是我太狭隘,我为我曾经举报过《绣像本第一奇书》而向你道歉!”
说罢,薛璞深深地弯下腰去,冲宋凌霄鞠了一躬。
仍然是漫长的沉默。
薛璞奇怪地往前看了一眼,发现自己面前的地面上,竟然空无一物!
他抬起头来,宋凌霄不见了!刚才宋凌霄还站在他面前那根廊柱旁边的!
薛璞呆呆地环顾四周,一片夏日蝉鸣之中,湖水反射着午后灿烂的日光,暑气未退,荷塘边的游廊里只有一条一条清晰的廊柱投影,一个人也没有。
……
宋凌霄用手作扇子,往领口扇着风,明明立秋都已经过了,为啥这天气还是这么热。
他在大太阳地里站不住,薛璞刚才堵住他,又磨磨唧唧不说话,光盯着地面看,他没办法,只好先溜了。
宋凌霄返回学堂,就看见弥雪洇一脸担心地站在门前台阶上。
“宋公子,薛公子……没有为难你吧?”弥雪洇称呼谁都是客客气气的,不过,他此刻更挂怀的显然是宋凌霄,一双充满忧色的眼眸凝望着眼前的人。
“没事,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叫我,站在那,也什么都没说。”宋凌霄十分迷惑。
“他好像……在跟宋公子道歉啊。”弥雪洇的目光越过宋凌霄,向游廊中看去,漂亮的桃花眼微微睁大,流露出诧异之色。
宋凌霄也顺着他的目光往后看去,就见薛璞那个愣子正朝着空气成九十度鞠躬……
宋凌霄顿时有点哭笑不得。
“嗨。”宋凌霄挠了挠头,“算了。”
两人默默地看了一阵薛璞,薛璞在那里杵了好久,才发现他鞠躬的对象已经人间蒸发,他愣愣地直起身子,左顾右盼了一番,没找到宋凌霄的影子,只好悻悻地走了。
“噗——”弥雪洇没绷住,忍不住笑出声。
“他这个人其实还行,人品没有问题,就是太容易被人当枪使了。”宋凌霄评价道,他侧过脸,看向弥雪洇,“你觉得他怎么样?”
不是宋凌霄突然起了拉媒的兴致,实在是他有点虚得慌,不知道把书里注定在一起的官配拆cp,会不会遭到天谴,狗血大神天降一道神雷,在宋凌霄辛辛苦苦搬完砖填住赤字窟窿的前夜,把他轰成渣渣——这种可怕的情节想想就两腿发软好么。
“宋公子,雪洇听过一句话,”弥雪洇仍然是温温柔柔的态度,却说出了一句干脆利落的话,“道不同不相为谋。”
草,官方cp注定拆伙!
还好宋凌霄没有听到系统提示,世界线正在偏离,请准备进入末日生存世界……这种提示词。
“那如果道同了呢,比如……”
弥雪洇微笑着打断宋凌霄的话头:“宋公子,我在读者来信里发现了一些不错的故事,如果你有时间的话,今天放学后我们在达摩院见面吧。”
啊……
这种工作狂的潜质,宋凌霄似乎从来没有在《雪满宫道》的主角身上读到过。
奇了怪了,这是遗传谁了。
“好吧。”宋凌霄说道。
约到了宋凌霄,弥雪洇开开心心地回学堂里去。
……
与此同时,清流书坊坊主嵇清持,正陷入到人生之中最重大的危机里。
因为礼部侍郎唐洁中私自更换邸报版面的事,受到礼部尚书本人的关注,这个案子调查进展很快,唐洁中毫不犹豫把嵇清持供了出来,嵇清持不得不面对礼部的质询。
按照大兆律,官员是不能在外面经商的,因为官员手中握着权力,只要稍微往商人那里倾斜一点,商人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如果官商一体,一定会破坏市场的平衡,也容易腐化官员队伍,历来是朝中大忌。
虽然律法如此规定,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朝臣们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去规避监察,比如嵇清持明明是翰林院编修,却可以经营一个商业性质的书坊,就是打通了上上下下的关系,将这家书坊挂靠在翰林院下面,名义上是官刻书坊,其实性质早就变成了商业书坊。
这么多年来,大家都视而不见,不是因为大家真的瞎了,而是清流书坊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它印制的书籍影响力很大,等于说是一个给翰林院添彩的事儿,犯不着抠得太仔细。
但是,这次,嵇清持勾结唐洁中,意图利用官办报纸打压凌霄书坊,这已经是越线的行为,属于不正当商业竞争,犯了官商勾结的大忌,事情又闹到满朝皆知,影响面太大,实在不能继续装聋作哑、敷衍了事。
这一次,就算内阁阁老沈冰盘也保不住嵇清持了。
沈冰盘找到嵇清持,劝说这位清流一派的重要成员,是时候壮士断腕了。
嵇清持整日以泪洗面,不过短短几天,整个人就像脱了水的腊肉干一样,脸颊深深凹陷下去,憔悴得不成人样。
他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明明是他最擅长的舆论战场,为什么他会输,难道这就是善泳者溺?
就算他输了,他要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为了保住官位,他不得不放弃清流书坊坊主的位置!
这可是他一手经营起来的清流书坊!是他,让清流书坊从一个角落里无人问津的举业书铺,变成了今天这样京州首屈一指的大书坊!京州名士向往的出书圣地!经他的手,编修出来的经典举业书,造福了无数的读书人!
可是今天,他却不得不退下来,因为区区一个出小说的书坊,因为区区一部通俗小说!
世道变了。
他的心,拔凉拔凉。
早知道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地步,他一定不会和宋凌霄对着干,宋凌霄简直就是魔鬼,所有常识、传统、世俗观念,碰到了宋凌霄,就会发生难以预料的大逆转。
他一个出举业书的,为什么要和一个出小说的对着干呢?
难道凌霄书坊出小说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就让他们出小说好了,他们出小说,才不会和清流书坊形成竞争关系啊,为什么非要去激惹一个没有竞争关系的对手呢?
生无可恋的嵇清持,每每在午夜梦回之时,都要长吁短叹,埋怨自己当时一定是被猪油蒙了心。
消沉了一段时间,嵇清持还没有做出决断。
沈冰盘亲自来到清流书坊之中,替嵇清持壮士断腕,剥了他的书坊主之职,令大掌柜接任书坊主,从即日起一年之内,嵇清持都不得再参与到清流书坊的任何决策之中。
沈冰盘做事果决,他干脆利落地处理了此间事务,给了礼部尚书一个交代,这件事也就算揭过,礼部尚书还算满意,没有继续捅到御史台去。
经此一事,清流书坊的编修们也被挫伤了士气,连一个月三次的例会都变得死气沉沉,大家默默做着书,只求无过,不求有功,但愿能平安苟过这坎坷的元若五年。
而薛璞,作为最先举报《绣像本第一奇书》的人,成为了众矢之的,大家都不愿意理他,心中皆暗暗想着,若是薛璞当初能乖乖听话,遵照嵇清持的指示,不要去看《银鉴月》,也许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事。
薛璞能感受到那种孤立,每一次例会,他的选题都无人支持,他的意见都无人听取,渐渐地,他觉得再在清流书坊待下去,也不会有什么作为。
薛璞决定收拾收拾,离开清流书坊,专心学业,争取在三年后的科举考试中金榜题名。
于是,就有了薛璞在国子监向宋凌霄道歉的那一幕。
其实他是想告诉宋凌霄,他离开了清流书坊这件事,然后……或许……宋凌霄就会告诉弥雪洇?
知道自己错了之后,薛璞心中就越发放不下弥雪洇,他时常回想起,在府衙大堂上,他侃侃而谈,说出那些粗浅无知的指责,自以为是为了弥雪洇好,其实却是暴露了自己的狭隘和浅薄。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薛璞希望能回到举报《银鉴月》之前,那时候,他因为救了小弥一次,正得到小弥的充分信赖,小弥会用温柔而迷蒙的目光注视着他,耐心地听他说话,在他旁敲侧击地显露出自己的才学和家世的时候,小弥总是会流露出钦慕之色,啊,那时候的小弥,多可爱啊!
可是,那样的小弥,因为他的愚蠢,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了!
薛璞痛苦地抱住了脑袋。
……
“邸报十篇”事件就此尘埃落定。
凌霄书坊大获全胜。
而陈燧,也即将踏上出征散谷关的道路。
七月七日晚上,陈燧把宋凌霄叫出来,俩人沿着繁华的长安街一直往西走,无数花灯悬挂在鳞次栉比的屋檐上,月光照耀下,护国寺浮屠塔的琉璃瓦熠熠发亮,猛然一抬头,就看见那庞然大物矗立在远处的街道尽头,宋凌霄怔怔地望着它,心中涌起一股怅然若失的感觉。
陈燧握住宋凌霄的手,将他从走神状态拽回来,宋凌霄侧过脸,看到花灯的金红色光彩照耀下英俊少年,正朝着他微笑。
“要不要去那上面看看?”陈燧凑近宋凌霄耳边,低声笑着问道。
宋凌霄以为他是开玩笑的,便回答:“好啊!”
“走。”陈燧一拽宋凌霄的手,带着他快速穿过拥挤的人流,陈燧跑得很快,周围人又多,有时候宋凌霄甚至看不见他的肩膀了,但是那只牵引着他的手,一直握得很紧。
……
少顷,宋凌霄真的跟着陈燧七拐八拐潜入护国寺,通过一条神神秘秘的暗道,进入浮屠塔内,连着上了七层楼梯,气喘吁吁地来到最后一层。
浮屠塔的建筑结构,决定了它的顶层空间比较狭小,宋凌霄和陈燧上来之后,几乎挤不进第三个人了,即便如此,陈燧还是从黑暗的空间里摸出了一架木梯,顺着木梯往上爬。
“你要去哪儿?”宋凌霄惊奇地问。
很快,陈燧用行动回答了他。
本该是屋顶的地方,打开了一扇四四方方的小出口,满满当当的月光洒落进来,将乌漆嘛黑的宝塔顶层照得有如白昼一般。
但这次冒险最精彩的地方还在后面。
陈燧从那小出口钻了出去,不一会儿,又探身下来,冲宋凌霄伸出手掌:“上来。”
宋凌霄看着他放松摊开的五指,修长的指节松松分开,骨骼清晰,肌肉匀称,掌心干燥而平整,有着少年人清瘦俊秀的轮廓,一缕青色的血管沿着掌心斜着延伸上去,隐没在青竹一般劲瘦有力的小臂中。
“上来,来。”陈燧又把手往宋凌霄的方向探来。
月光从他身后洒进来,将少年的轮廓镂刻得那样清晰,背光之中,他的面容并不能看清楚,只有一双眼睛闪烁着明亮的光彩,专注地望过来。
……
直到很多天以后,宋凌霄一闭上眼睛,仍然能回忆起七月初七那天晚上,他和陈燧坐在浮屠塔顶的琉璃瓦上,将半个京州城尽收眼底,看到无数条街道上花灯如海、千万家灯火蔓延到天边的繁华盛景。
虽然并不是应季的词,宋凌霄却想到了那一句:
明月如霜,照见人如画。
帐底吹笙香吐麝,更无一点尘随马。
明明是热闹的过节的晚上,他却觉得安静,一切如同静态电影一般,一帧一帧镂刻在青玉石板上,用月光的银霜涂上一层封蜡,长久地保存在心底。
他明明登过台北101的塔,也从东方明珠最顶上的瞭望窗俯瞰过更大、更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可是,却没有哪一次,如这一次般令他心弦颤动。
陈燧这个家伙,真的很会搞气氛。
第二天,文武百官聚集于宫门外,为大将军王出征践行。
陈燧之前向皇上主动请缨,要带一队人马去支援前线,皇上龙颜大悦,当即决定封陈燧为大将军王,同时享受亲王和大将军的待遇,尊崇无比,又将自己的亲卫赐给陈燧,随身保护他。
陈燧当日穿着一身装饰作用大于实际作用的金鳞铠甲,沉甸甸地坐在马上,接过大太监宋郢递过来的三杯践行酒,一口气喝下去,将酒杯掷于地上,拨马出发。
当日送行的百姓,沿着京州城的纵轴朱雀街夹道欢送,足足将京州城的日常交通给堵瘫痪掉,万人空巷,皆涌到大街口来看这位威风凛凛的少年王爷。
据史料记载,那位大将军王有万夫莫当之勇,大发神威之时会生出三头六臂,两只手拿金锤,两只手拿刀剑,两只手拿斧钺,三个头分别能吐出水火雷电,一瞪眼就能吓死鬼方的虾兵蟹将。
如果不是如此,他怎么能以十六岁的年纪,仅用了不到半年时间,就直捣黄龙,将骚扰大兆西北边疆几十年的鬼方王一举拿下呢?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22982976的地雷x2,感谢星扣的营养液+78,真的可以的营养液+26,草莓味小熊饼、田豆儿、sybb的营养液分别+20,南鸢离夢、杨芋片的营养液+5,梓忆琉晗、为什么事儿那么多呢、小林不凛、tinaaibo、雪茶摘、偃师仪、千残月的营养液分别+2,妈妈的好大儿的营养液+1~
推一下我基友的校园耽美《教授之家的学渣们》(作者:娃鲸),今天开更啦,哈哈哈哈。
文案:
苏家世代书香门第,家中上下三代全是国内排名第一学校的大教授,到了苏成这,刚好沾上下三代的边,基因突变,学霸x学霸生出位学渣。
渣而不自知,上课睡觉,下课揍人,苏成渐渐渣成一霸。
某天,物理系老爹带回来位小天才,肤白貌美神仙腿,智商180,带个小眼镜,整个人萌萌哒。
父亲:陆斯顿,你品学兼优!千万不要受苏成影响。
老师:陆斯顿,离苏成远一点!
亲眼目睹陆斯顿眼镜一摘,抄起板凳一举将本区数名校霸打趴在地的苏成,问苍天问大地,这他妈谁影响谁?
陆斯顿捂住他的嘴,将人按在墙上,顺手抽出一本大学物理。
苏成捂住脑袋:我不告状,别打我。
陆斯顿嘴角一提,凑到他耳边,“好说,都是兄弟,学渣,你书上做好的题给我讲讲吧?”
校园文 1v1 强强 苏爽,不爽你打我(注:这里的我指娃鲸同学)!
陆斯顿校霸装学神,苏成学神装学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