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不好意思,稍微有点事儿耽搁了。”别林踩着太阿剑来到公孙浩面前。
公孙浩面无表情的站在芭芭拉家楼的楼下,他看了眼别林。
“你最好是真的耽搁了。”公孙浩说,他的视线在别林的装扮上停留稍久的时间。
别林换了身衣服,经典的睡觉配置,T恤和短裤。
“你这是什么衣服,成何体统。”公孙浩忍不住指责说。
别林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还好吧?人间都是这么穿的,我这是为了合群,而且你是不会明白的,这种衣服穿在身上有多爽。”
“所以你刚才是回家换了个衣服?”然后把我晾在这儿?
别林心虚的移开视线,他解释:“没有,刚才我弟出来溜达,我给他抓回去了,顺便换了身衣服而已。”
“噢。”公孙浩拖长了些许调子。“那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么乱。”
当然是因为他在床上躺了会儿。
别林面色如常的撒谎:“因为哥谭市靠近海边,晚上的风大,我急着过来找你,头发便被吹乱了。”
以后谁还说他不擅长撒谎?
别林简直太会撒谎了。
“我们现在去哪儿?这人间晚上的人也太少了,我看着都没什么店铺开着。”公孙浩也没有去戳穿别林的小小谎言,他实在是太了解他的好友了。
“凡人是需要睡眠的。”别林摊手回答道:“而且这座城市的夜晚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带你去休息吧,明天有空可以带你好好地逛一逛哥谭市。”别林看了眼公孙浩那身在修仙界很常见、但在人间却显得非常奇怪的衣物。
以前他自己穿着这类似的服装在哥谭市溜达的时候没觉得,现在看着,这身衣服实在是过于显眼和奇怪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迪克穿着战衣去参加哥谭市的漫展一样奇怪。
虽然这种事从没发生过,但别林觉得这是迪克干得出来的事儿。
“然后给你换一身衣服。”别林说。
公孙浩冷呵一声:“你是说换成像你这样的?”
“当然,不然你看起来实在是太不合群了。”别林说:“你这样走在路上是会被人围观的,你也不想走在路上被人围着看吧。”
“所以就必须像你这样?露胳膊漏腿?”这对公孙浩,一个普普通通的修仙者来说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别林说:“不一定,或许你会喜欢上这种衣服呢?”
公孙浩不置可否,他并不认为自己会喜欢上这类服装,但也没有直接反驳别林。
别林带着公孙浩去了哥谭市最大的酒店,顺带一提,这酒店姓韦恩。
别林非常大方的给公孙浩开了一间最豪华的总统套房,最豪华其实并不准确,真正最豪华的套房位于酒店的最顶层。
但所有人都知道那是韦恩老板,布鲁斯·韦恩休息的地方,过去布鲁斯时常会带着女伴来这儿,但自从布鲁斯有了几个孩子后,哥谭市的花花公子便收了心。
布鲁斯·韦恩不再带着女伴来酒店,这里的顶层却一直有人打扫。
别林大手一挥给公孙浩也包了一层,就在他父亲的顶层下面的那一层。
“不用跟着我们,我们自己上去就行了。”
经理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她将房卡递给别林,别林刚才刷的卡是韦恩的卡,这代表着对方的身份是韦恩家的一员。
这并不奇怪,哥谭市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花花公子、他们的哥谭宝贝酷爱热衷于捡孩子。
而这栋酒店又是韦恩建造的,要在哥谭市想要拥有一个较为长久且稳定的工作,不要多看、不要多问,不要好奇,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方法。
给经理发工资的人是韦恩。
她自然不会傻到去打探老板的八卦。
别林带着公孙浩进入了电梯,在此之前公孙浩的口中一直在发出赞叹,对建筑和装修风格精妙和美妙之处的赞叹。
修仙界里的建筑多为古香古色的,像哥谭市这样金碧辉煌的酒店装修是公孙浩从未见过的。
走进电梯后,别林按下按钮,电梯开始移动。
公孙浩猛地一颤,下一秒,他的手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瓶瓶罐罐。
“这是什么?被做成房间的灵兽吗?还是用玄铁石做的灵器?为什么它会自己移动?!”公孙浩连忙问。
“别担心,这只是一个移动工具。”别林说。
别林偶尔会来一趟人间,所以坐过电梯的次数不少。
但他第一次坐电梯时的表现和公孙浩比起来也好不到哪儿去,要不是朝雨仙子拦着,别林高低抽出太阿剑把电梯给劈碎了。
修仙者讨厌任何不在自己掌控中的事物,比如不能控制的电梯。
但现在,随着别林时常去有着地下十多层的蝙蝠洞溜达,他早就习惯了电梯。
“人间会发明这种没法控制的东西来带着他们移动?”公孙浩的眼睛瞪大。
好像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不能接受的事情。
“他们和这玩意签订契约了吗?如果没有,万一某一天它产生了反抗意识该怎么办?”公孙浩问。
别林沉吟了片刻回答:“应该不会吧?”
他确信电梯并不是由玄铁构成的,而是通过某种物理原理制作而成的,属于普通人类的智慧。
出电梯后,公孙浩显然没有继续花费时间去惊讶他所看到的东西。
他的房间非常豪华,整整一层全都是他的房间范围。
“你今晚就在这儿休息,哪怕你想拨弄你那胡琴或是古筝都可以,反正房间的隔音效果够好也吵不到其他人。”别林说。
公孙浩已经在这房间转起来了。
酒店的装修自然是比韦恩庄园看起来更豪华的,但韦恩庄园更有家的感觉,酒店里有的东西、庄园里也不差,只是并不像酒店里这样全部挤在一层。
谁让韦恩有一座岛呢。
“这水池是什么?”公孙浩指着室内的那蓝色的游泳池问。
“洗澡的地方。”别林随口回答。
“那这些是什么?”公孙浩又指了指那一面游动着鱼的玻璃。
“装饰,让你有在海里呼吸的感觉。”
“那这个是——”
“别问我了,我没住过这屋子。”别林略微头疼的说:“就这样,明天我再来找你。你且待在这里不要走动。”
“我会带你出去逛逛,芭姐那边你安排好了吗?”
公孙浩说:“我办事,你放心。我早就安排好了,她的问题并不严重,估计一个星期左右就能走路了。”
把公孙浩安置好后,别林便赶回了庄园。
虽然别林可以用打坐代替正常的休息,但偶尔别林也会享受睡觉的感觉,特别是当他来到人间后。
人间的灵气实在是太少了,别林能汲取的灵气实在是少之又少,大多数时间里他都是在调动体内存储的真气行动。
别林睡了一晚上,又或者是因为庄园里的所有人都忙碌了好几天,正在补眠。
韦恩庄园今早格外的安静,别林没有在他的领域里听到任何声音。
这一觉别林睡得很香。
早上8点。
他还没从睡梦中醒来,睡的嘎嘎香。
第二天一早,别林垂死病中惊坐起,他脸上还带着些许懵比的表情。
他的老父亲,布鲁斯·韦恩已经从窗户外翻进来了。
很好,蝙蝠家族的传统,绝不走正门。
“怎么了?父亲,咋了?”别林立刻拿起床边的太阿剑。
这不能怪他,一大清早的,他这从来不在早上出现的父亲,突然翻窗进入他的房间,实在是不能怪他多想。
这种情况,他只能认为是敌袭。
布鲁斯在昨晚便收到了别林的那张银行卡被刷的消息,他便知道别林昨晚又溜出去了,不过布鲁斯大概也知道别林出门是为了什么。
布鲁斯记得别林昨晚带了一个朋友来哥谭市。
然后那张卡刷的又是韦恩企业下的一栋酒店,扣款的地址就明明白白的写在账单上,布鲁斯能不知道别林刷了哪儿的卡吗?
这倒是不至于。
所以别林是昨晚半夜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个朋友在哥谭市,连忙出去给人开了个房。
这倒也好,至少没有像之前那样像见云那样,让人自己去公园将就一下。
也不知道是别林意识到了这样的行为并不礼貌、这里不是修仙界,人们通常都不在大街上或是公园里睡觉,这里是哥谭市,连流浪汉都不怎么光顾公园。
公园经常被罪犯们列为目标,睡在公园里是很危险的。
流浪群体有他们专门的休息的地方,他们通常是一个集体一起行动,在哥谭市不抱团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儿。
除了某些极为强大的罪犯和蝙蝠家族除外。
这次别林倒是专门给人家开了个房间,还是他房间的下面那一层,可想而知别林对待公孙浩有多认真。
看起来真如别林所说的,他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布鲁斯颇有些无奈的看了眼还在床上的别林,以前别林向来是第一个起的,怎么现在也开始赖床了。
但别林过去是不需要睡觉的,大多数时间,布鲁斯从书房里的电梯从蝙蝠洞回到庄园里准备休息时,他总能看见别林坐在走廊里打坐。
别林说过自己不需要睡眠,只需要打坐调息身体状况便行。
“你身体还好吗?”布鲁斯问。
别林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回答:“啊,挺好的。怎么了…”
随即,他意识到布鲁斯的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人间的灵气较为稀薄,即使是打坐我也没法从中获取太多的能量。”别林向他的普通人父亲解释道:“所以偶尔睡一觉也很不错。”
修仙是一件摸不着的东西,入门后会觉得这些条条框框的、大多数都不会被触碰到。
但如果要解释起来,别林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向布鲁斯说明修仙的原理。
谁家修仙讲的是原理?
布鲁斯点头:“去吃早餐吧,准备接下来的训练。”
别林这才想起,他昨晚答应了布鲁斯什么。
他说他要接受蝙蝠家族的训练,学会蝙蝠家的作战技巧。
老实说,蝙蝠家族的作战技巧、无论是搏斗还是善用武器进行的战斗都像是一场□□美学的表演。
这是剑修们不曾拥有的,谁让剑修们更通常使用剑气作为衡量强度的标准。
这种兵器相接的情况多是少数。
说白了就是一群拿着剑充当主武器的法师,哦,应该说是近战法师,只是在没必要的时候鲜少近战。
久而久之剑修之间也就失去了那份近身时挥动剑起舞的美感。
现在剑修之间的战斗越来越没有看头了、全是一群法师再互相释放剑气,没有半点美感而言。
蝙蝠家族就不一样了,他们只是普通人,没有剑气可以释放,是纯粹的近身战士。一招一式间都充满了力量感和技巧感。
这是在数次与危险交锋时训练出来的真正的、没有任何东西辅助的力量。
这让别林如何不感兴趣?
特别是在他看过达米安和卡珊德拉在蝙蝠洞训练室里的剑术训练时,别林对此产生了极高的兴趣。
作为剑修的别林或许从未表现出来,但他拥有每一个剑修都逃不过的命运。
那就是对剑术和剑的如痴如醉。
别林已经拿到了天道传承的太阿剑,其他的剑已经无法吸引到他了。七星龙渊剑和赤霄剑除外。
虽然别林时常把七星龙渊和赤霄挂在口中,但他倒也不会真的水性杨花、见一个爱一个。
他和太阿剑本来没有缘分,全靠太阿剑硬凑。
如今他两也这样过了几十年,再丑的媳妇儿看了几十年也该顺眼了。
况且太阿剑除了是把宽剑外,并没有任何缺点。
太阿剑的确非常的适配他,他们两简直是天生一对!
能够读取到别林思维的太阿剑有些心虚,它从没告诉别林,其实除了它之外,七星龙渊剑和赤霄剑也都看上了别林。
只是它像个流氓似的,拳打七星龙渊,脚踹赤霄剑,这才赢得了与别林签订契约的机会。
在剑这方面已经没有什么需求了的别林自然把目标转落在了剑术上面。
可绝大多数门派的剑术都是不外传的,谁让剑修是组成了修仙界百分之七十种类的族群,剑修可是修仙界的万金油。
别林当初在各个门派进行学习时,那些门派也会避着别林,不让别林看到他们的剑术。
可以说是非常的小气。
凌云宗从来不这样,别林作为凌云宗的门面之一。
每每有其他门派的长老或是弟子来凌云宗窜门,他们就会来剑山看一眼别林,看一眼传说中的小剑仙。
别林也从不避他们,依然自己做着自己的日常训练,练剑或是打坐。不然呢?难不成每来一个人,他就得上前打招呼吗?他耽搁的练剑时间不是时间吗?
所幸就由着他们看去了。
其他门派多多少少对别林练的剑都有些了解,可别林对他们的弟子所练的剑却没有丝毫认知。
哦,之前夜猎灵兽的时候,他倒是见过不少其他门派的剑术。
他们又不肯和自己切磋,没什么意思。
如今达米安还有父亲,这两个剑术高手就在庄园里,别林自然要去学习和切磋一番。
主要是学习,切磋都是次要的。
把人间的剑法结合在自己的剑法中,缝合下便是一套独属于别林的剑术。
可是今天不行。
今天别林已经答应了公孙浩陪他出去溜达了,呃,虽然他好像先答应了布鲁斯要好好训练的。
于是别林说:“父亲,我们能晚点开始训练吗?”
布鲁斯挑挑眉,没说话。
“我今天得去陪长风,他刚来哥谭,我不能把他丢在酒店里。”别林说。
布鲁斯倒是无所谓,他从别林的表现也能看得出来,这位别林的好友对别林来说应该很重要。
“嗯,正好。这个训练计划只是初步版,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修改和调整。”布鲁斯说:“我会在今天和你的兄弟们把训练计划调整完成,你今天好好陪你朋友,明天开始训练。”
别林忙不迭的点头。
别林换衣服的时候,便听见布鲁斯在外边哐哐的敲门,敲的不是他的门,是家里其他人的门。
他听见迪克传来了隐隐哀嚎,显然这个被布鲁斯吵醒的倒霉蛋是迪克。
布鲁斯正在挨个敲门,骚扰他的门生们起来为别林做训练计划。
别林眨眨眼,他在心中默念了一声‘辛苦了’,然后偷偷溜走了。
看得出来,布鲁斯对别林的训练计划非常的重视。
当然重视了,布鲁斯可太喜欢培养罗宾和教导他们时的感觉了。
可惜现在罗宾们早已形成了自己的那套战斗技巧,布鲁斯已经没什么可教得了。
布鲁斯也从没想过教别林这些,别林显然有着自己的一套、区别于普通人的战斗方式。
但布鲁斯没想过,别林会想学习这套普通人的战斗方式。
布鲁斯大为感动,没想到别林有一颗懂得精进自己的心,如此甚好。
别林推开酒店的房门时,公孙浩正坐在阳台拨弄他的胡琴。
他穿着与昨晚那整齐的修仙者里三层外三层完全不同的服装,一件纯白的T恤外是一套花哨的衬衫,腿上是一条还没过膝盖的花哨衬衫同款沙滩裤。
公孙浩没有扎头发,他任由那头宛若剑网三花哥的长发被风扬起,他的头发上挂着一幅墨镜。
别林顿了一下,以为自己走错了。
他小声的说了句打扰了,然后关上门,再次打开。
面前的场景没有任何变化,公孙浩依然是那身非常奇怪的装扮。
“你是谁?公孙浩在哪儿?”别林关上门,他警惕的问。
公孙浩转过头来,他看向别林,眼中的忧愁很明显,就像是一位多愁善感的文学青年。
“你来了啊。妄言。”公孙浩轻轻的说。
别林抖了一下,会叫他这个名字,是公孙浩没错,排除被夺舍的可能性。
可是公孙浩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变成这副模样的?文艺青年看起来还挺适合公孙浩的,只是,别林看着有些别扭。
因为现在的公孙浩看起来太装了,就像是会在互联网上说自己有玉玉症的小学生一样,是那种会在网络上传播负能和发一些歌词的人。
“你不是说这么穿不符合规矩吗?”别林隐晦的问。
虽然公孙浩昨天说别林的那身衣服不成规矩,但别林依然我行我素的穿了T恤短裤。
开什么玩笑,难道有人在穿过T恤和短裤后还会去套那身贼麻烦的修仙者三件套吗?
嗯…他干脆再加一个好了,他现在不仅想要推翻修仙界只能吃辟谷丹的规则、还要推翻修仙者复杂三件套、不能露胳膊和腿的规则!
公孙浩没有回答别林的问题,反而是突然开口道:“你说我们作为修仙者的目标是什么?”
别林下意识地回答:“去码头整点薯条?”
“薯条那是什么?”公孙浩好奇地问。
“一种食物,非常的好吃。”别林回答。
公孙浩点头,然后立刻摁下了电子铃,并通知酒店的服务生送一盒薯条上来。
别林:?
公孙浩掌握人间的东西是不是有些太快了。
“我的意思是,我们作为修仙者最伟大的、最终极的目标是什么?”公孙浩又问。
别林知道公孙浩是认真的在问,可是他真的好想回答‘去码头整点薯条’。
但最后别林还是压制住了那份欲望,他开口道:“我作为修仙者的最终目标是改变这个麻木不仁的修仙界。”
“我曾目睹老一辈的修仙者们剥夺修仙者们自由选择食物的机会,我也曾目睹他们强迫修仙者们在大夏天穿上里三层外三层的服饰。”
“可是那种衣服一般是特制的,不会让人感到炎热或是寒冷。”公孙浩指出。
别林瞪了眼公孙浩:“这是重点吗?重点是麻烦。”
公孙浩轻笑了一声回答:“确实麻烦,人间的衣服穿着可太方便了。”还很舒服。
“所以你这身衣服是?”
“酒店的衣柜里翻到的。”公孙浩颇为无辜地眨眨眼。
昨天晚上,公孙浩便把酒店里能折腾的东西全部都折腾了一遍,他只用了半个晚上便学会了这房间里绝大多数设备的使用方式。
噢,还得多亏了那电子铃。
公孙浩折腾了那名服务生整整一晚,扭着人家教自己使用这些玩意。
服务生早就想睡了,可是公孙浩一直在骚扰他,他坚信的认为这是公孙浩性子恶劣在折腾他玩。
服务生敢怒不敢言。
能住上这种顶级酒店的人,非贵即富。
还有可能是某某帮派的大人物,他要是拒绝了对方,指不定下班的时候就被几个黑衣人套进麻袋里丢去沉海了。
也得亏服务生是经过专门培训的会说中文,否则公孙浩也不可能折腾到他。
公孙浩又严肃着脸回答道:“我支持你。”
“啥?”别林愣了下。
支持他什么?
公孙浩说:“我支持你要改变修仙界的服装要求的想法。”
本来公孙浩是抗拒这些衣服的,但他心中又升起了些许好奇,他从昨天别林的眼中看出了对方的确非常喜欢这些服装。
再加上昨晚公孙浩在浴室里捣鼓花洒,结果被头顶的花洒滋了一身水。
正好要换身衣服。
于是公孙浩便换上了衣柜里的服装。
有一说一,衣柜里那些花花绿绿配色的衣服还挺好看的。
是公孙浩喜欢的风格。
在修仙界里,这类衣服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修仙界有着几乎统一的服装审美风格,每一个颜色的搭配都是有讲究的,身上绝对不可能同时出现三种颜色。
这看起来实在是过于单调了些。
但似乎每个修仙者都接受了这样的服装风格,公孙浩也接受了它。
但公孙浩一直说不上喜欢那些配色,只是所有人都接受,所以他也接受。
如今来了人间,公孙浩才知道原来服装的配色还可以这样搭配,原来这些花花绿绿的颜色可以出现在同一件衣服上。
还、还挺好看的。
除了露胳膊和露腿外,似乎就没有任何缺陷了。
况且公孙浩在电视上看到,在哥谭市,哦不,应该说是在人间,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装扮。
似乎没有任何人会说这样的装扮是不合理的、不守规则的。
于是公孙浩也学着换上了。
还真别说,就像别林描述的那样,短袖短裤穿起来真的超级爽。
不被衣物时时刻刻束缚着的感觉连浑身都轻了好多。
公孙浩又拨了两下胡琴,人间的发展怎么能如此飞速的变化?
修仙界还停留在人间早时候的模样,本该依附修仙者的人类在脱离修仙界后得到了更快的发展。
这种感觉,公孙浩很难描述。
总之,他心里有些不好受,就好像并不是修仙界抛下了人间,而是人间选择抛下落下的修仙界一样。
一阵风吹来,吹起了公孙浩的头发,全部扬在了别林的脸上。
别林:…
而此刻此刻,公孙浩还装模作样地说:“今日的风儿甚是喧嚣啊。”
忍无可忍的别林一拳打在公孙浩的肩膀上。
“差不多就得了,别再继续装下去了。”别林说。
吃了剑修一拳的公孙浩险些被打的真气紊乱,他哀怨的看了眼别林。
别林像是没感觉到公孙浩的目光一般,他镇定自若的收回视线开口道:“走吧,今天带你出去溜达。”
听到可以出去看看这个新人间后,公孙浩的状态立刻便调整好了。
他眉目间含笑。
然后只见他手一翻转,一本哥谭市旅游攻略便出现在了他手中。
别林瞥了眼旅游攻略,这玩意公孙浩又是从哪儿弄到的?
“我们可以先去哥谭市的水族馆,听说早上八点水族馆开门的时候人最少,还有机会投喂海豚。”
“紧接着我们可以去看韦恩钟塔,听说那是哥谭市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可惜不对外开放,不过我们可以轻功飞上去看。”公孙浩兴致勃勃地说。
别林幽幽的看了他一眼:“你要是想上去我也可以带你上去。”
公孙浩不明所以地说:“这倒不用了,我可以自己轻功或是御剑飞上去。”
公孙浩虽然是医修+乐修,但他的飞行的法器是一把剑。因为剑是长得最标致的、最适合飞行使用的灵器,所以修仙界里的大部分修仙者都会使用剑作为飞行的载具。
当然,也有很多例外。
别林叹了口气说:“你知道我姓什么吗?”
“别?”
别林翻了翻眼皮:“我妈姓别,我是被我妈接回修仙界之后才改名为别妄言的,在此之前,在人间的我又另一个名字。”
公孙浩饶有兴趣的问:“我怎么不知道你小时候还在人间待过?”
别林说:“你现在知道了不就行了?况且那都是我三岁之前的事儿了,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但我要告诉你的一件事是,我在人间的、登记在案的名字叫克劳亚·韦恩。”
“韦恩?听起来还不错。”公孙浩点头:“等等?是韦恩钟塔的那个韦恩吗?为什么你父亲要给你取一个钟塔的名字?难道因为你叫韦恩,所以可以自由出入韦恩钟塔?”
别林翻翻眼皮提醒道:“友情提示,在美丽国。名字在前,姓氏在后。”
“所以韦恩是你的姓,韦恩钟塔是你家的东西?”公孙浩瞪大了眼,听起来别林家里还蛮富的,哥谭市最代表性的建筑都是别林家的。
别林想起昨天布鲁斯描述韦恩家族。
别林原封不动的把原话告诉公孙浩:“整个哥谭市都是韦恩家的后花园。”
公孙浩微微张大嘴,像是被别林的话给吓到了。
“也就是说,这里就像是剑山是凌云宗的一部分一样。这座城市都是你家的地盘?”
别林沉吟了一下,这么说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是的。”别林点头。
公孙浩揶揄地说:“那你家后花园罪犯还蛮多的,你爸还要亲自带头抓罪犯。”
“毕竟要养几百万口人,总有那么几个害虫。”别林意有所指地说。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如果你想去韦恩钟塔上看看,可以不必轻功上去,我们可以走正门。”别林说。
公孙浩眨眨眼,没把别林所说的‘后花园’理论当真。
他昨天大概了解了一下哥谭市的格局,哥谭市各个区域都有帮派势力,这些帮派才是组成了哥谭市的一部分。
如此,哥谭市怎么可能是韦恩的后花园?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中午,我们可以去海岸线看看。我还没看过人间的海呢。不过估计人挺多的,这段时间是旅游旺季呢。”公孙浩说。
这些都是他从服务生口中得知的。
这些话听起来让他更像个来哥谭市旅游的现代人。
别林说:“你可以去我家看海,我家后面就是海,不过推荐晚上去看,最近荧光藻泛滥比较严重,晚上看的话,你会看到发光的海洋。”
公孙浩沉默了一下。
他还是小瞧了别林的势力。
别林在修仙界时仙三代,在人间是富三代。
“你家是?”公孙浩还是忍不住问了。
别林指了指旅游手册上一角的那个岛屿。
“这座不允许外人进入和拍摄的岛屿就是我家。”
公孙浩:…
“中午我们应该去吃饭的。”别林说。
“你忘了吗?我们修仙者可以不用吃饭。”公孙浩已经把旅游手册上吃东西的那部分替换成了别的旅游活动了。
“况且人间的食物经过这么复杂的烹饪,已经失去了它本身的灵力。只剩下了杂质,对修仙者来说并没有摄入的必要性。”
别林用怜悯的目光看了眼公孙浩:“公孙长风,我没想到你能接受人间的服装,却没有尝过人间的美食。”
“你根本不知道凡人能把食物弄得多好吃。”
“只能吃辟谷丹的修仙者们简直是倒了血霉了。”
听到别林这么说,公孙浩还是来了些兴趣,倒不是对食物的兴趣。
他指向旅游手册上的冰山餐厅。
“既然如此,那我们便去冰山餐厅用餐吧。”公孙浩说。
公孙浩倒不是看中了食物,他看中了冰山餐厅的装修风格,这外形像是冰山的建筑看起来实在是让人忍不住产生好奇的心理和情绪。
公孙浩想去看看这冰山餐厅究竟是如何构造的。
“啊,冰山餐厅啊。”别林说。
公孙浩问:“怎么?这家店的老板又姓‘韦恩’?”
别林摇头:“不是。”
公孙浩松了口气,幸好不是韦恩的产业,在这样韦恩韦恩的下去,公孙浩就快要相信别林说的关于后花园的那部分了。
“但我是冰山餐厅的老板之一。”别林说。
察觉到公孙浩突然看过来的目光,别林解释:“这个冰山餐厅是我哥抢过来..咳咳,我哥的企业。”
“抢过来?”
“呃,它本来是哥谭市罪犯企鹅人的地盘,但是呢,被我哥抢了,现在我哥是老板。”别林简单的解释,这样的说法有些粗鲁了。
他们修仙者可从来不做‘抢’这种丝毫没有正义感的流氓行为。
那些被别林钓鱼执F的可怜虫都是自愿请别林吃麦当劳的,作为回报别林也赠予了他们银手镯一对。
这是他哥杰森·陶德干的,和别林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别林在公孙浩面前提起,还是稍稍有些不好意思的。
“那这座冰山餐厅不该改名姓韦恩吗?”公孙浩嘴角抽了下。
真没想到韦恩还干抢劫这档子事,不是说是蒙面义警,哥谭市的英雄吗?
“实际上,在韦恩庄园里。除了我和达米安外,其他人都是父亲捡回来的孩子,他们自然不姓韦恩。”别林说。
公孙浩了然的点头,算是知道了这件事是个什么意思。
说到底,冰山餐厅不还是韦恩的资产吗?
只是它不姓韦恩罢了。
依然和别林沾亲带故的。
“晚上我想去俱乐部看看。”公孙浩又说。
“那不如去冰山俱乐部吧。”别林提议。
公孙浩警觉地看了眼别林:“你不会想说冰山俱乐部也是你家里的资产或是你家里某个人的资产吧?”
别林摇头:“不是。”
公孙浩松了口气,终于有哥谭市不是韦恩家的资产了。
公孙浩忍不住在心中腹诽,难不成韦恩企业是发展旅游业的?任何与打卡有关的词都和韦恩有关系。
“但是冰山俱乐部的老板上一周才被蝙蝠侠揍进了阿卡姆疯人院。”别林说:“他是个罪犯来着。”
公孙浩:….
你们哥谭市是怎么回事?!要么就是韦恩家的企业!要么就是蝙蝠侠的对头!被蝙蝠家送进监狱里的那种!
公孙浩都要忍不住怀疑了,是不是蝙蝠侠把他的商业对头势力全抓进了监狱,这样韦恩企业就能势如破竹、再也没有商业对手了?
“我觉得冰山俱乐部很不错,可以去打黑拳。”别林兴致勃勃地说。
他是真的不忘初心。
哭死。
“走吧。”公孙浩叹了口气道:“让我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去水族馆之前,得先去商场给你买套衣服。”别林说。
公孙浩不明所以的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
“这套挺好看的。”
别林点头表示赞同,他说:“的确很好看,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是酒店的衣服,是不能被穿走的?”
“那韦恩小公子愿不愿意花钱买下这栋酒店,反正哥谭市也是你家的后花园。”公孙浩带着揶揄的口气说,尽管他这么说的,但是他还是非常老实的开始脱衣服换衣服。
别林摊了摊手:“友情提示,这栋酒店是韦恩产业。你头顶的顶层套房是我父亲专用的。”
公孙浩:6。
他要是再说这种话,他就自杀。
离开酒店后,别林便带着公孙浩去了最近一家商场购买衣服,这是高档商场,贩卖的大多都是些奢侈品。
但别林真的不太缺钱。
今天早上,布鲁斯想着别林要出去陪朋友逛哥谭市,就像是每个父亲会做的那样。
布鲁斯又刷了1000万在别林的卡里,让他带着朋友好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