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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又是案首 黎荞的文章

第90章 又是案首 黎荞的文章
黎荞对朝中的局势并不了解。
准确来说, 他是一无所知。
江知县和明知府考校他功课时并未提过这些,在今日之前,这两位大人肯定想不到圣上会出这样的题。
不过, 圣上此次出了这么一道题,应该是想修运河的吧?
若是他不想修,何必写了一篇小作文又出这么一道题。
他不想修的话,大臣还能逼着他修么?
但是,此次的题目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圣上让天下书生一起探讨此问题,这应该是圣上想修但大臣反对, 亦或者是圣上自己也不是十分坚定。
修运河不是小事, 即便是圣上也不敢轻易下决断。
……
所以,圣上的心思是想修,但又不是很坚定?
黎荞一手支着脑袋, 眸子垂着, 视线盯着试卷上的题目,脑袋有些放空。
圣上真是看得起这天下童生, 这么大的事儿,不放到乡试、会试、殿试上,而是放到这小小的院试上。
有趣。
但他该怎么写今日的文章?
在他这里, 对于今日的题目, 他的答案只有一个:利大于弊。
他相信绝大部分考生都是这个答案。
所以, 他的文章该怎么脱颖而出?
整个河西府的读书人都等着他的文章,他自己也苦读一年想要洗掉投机取巧的标签, 可谁知道圣上此次接的是十八层地狱。
唉!
明知府坐在上首, 将下边一百名考生的神色瞧在眼中, 他眼底涌出了担忧。
今天早上他和学政一起拆了此次的题目, 看完之后,他愣了好一会儿。
他虽然是小小的知府,但他消息还算灵通,自打过了年,圣上已经在早朝上提过好几次修运河的事儿了。
但圣上并没有表明他自己的态度,只是让朝中大臣各抒己见。
朝中大臣分为两派,各有各的道理。
眼下圣上出了这么一道题目,圣上应该是想修运河的吧……
肯定是想修的,不然的话,不会出这样的题目。
嗯,那他批卷子时必须要偏向写利大于弊的文章。
只是,此次的文章不好写,哪怕是他,此时拿着这样的题目,也要好一番斟酌才能动笔。
更何况是这些根本没见过世面没进入过官场的童生呢。
这些童生当中,不少是农家子,阅读的书籍有限,眼界狭窄,把这么大的议题拿过来让这些考生答,这纯粹是……咳,纯粹是圣上广纳良言、求贤若渴,连童生之言都愿意给眼神呢。
身为小小童生却能参与到这等国事当中,这些考生得谢谢圣上破例给他们机会。
他虽是知府,但因为不是京官无法上朝,所以他想针对此事发表政见却根本没有途径呢。
只是,圣上这恩赐来的有些猛,本届考生直接被砸懵了。
这一百位考生包括黎荞全都皱着眉,题目公布两刻钟了,竟是无一人动笔,全都在思索。
对于其他考生,他不是很在意,只有同情……啊不,是羡慕,羡慕其他考生有发表见解的机会。
但黎荞他就很关心了。
他很想把案首这一荣誉往黎荞怀里塞,但不知道黎荞能不能压其他考生一头……
黎荞思索了小半个时辰,然后才提起笔在草纸上列下文章的大框架。
这大框架列的有些艰难,他涂改了好几次,等需要往框架里填细节时,这张草纸已经写不下了。
取了一张新草纸,填了细节,他这才开始写草稿。
尽管已经有大纲和细纲,但他依旧写的磕磕绊绊,粗略望去,整张纸都是墨团,几乎每行都有涂改的痕迹。
草稿写了一半,中午了。
动脑子饿的快,他放下毛笔,开始啃干馒头。
他没有要热水,食不知味的啃完了干馒头,他提起笔继续写。
等把草稿写完,他长呼了一口气,看看天色,太阳已经西斜了。
他赶紧往卷子上誊抄。
等他抄完,天色已经擦黑了。
因为考生少,所以早上的流程走的快,衙役公布题目的时候估摸着才七点多。
眼下天色擦黑,这差不多有九个小时了。
用视线的余光打量一下其他考生,每个人都在奋笔疾书,无一人交卷。
黎荞松了口气。
看来他是第一个写完的。
他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番,确认没有疏漏,没有错别字,但他没有起身去交卷。
今日的题目本就难,眼下其他考生也都没写完,他若是这个时候交卷,应该会搞崩一些人的心态吧。
算了,他还是安静坐着,等其他人交卷了他再交吧。
院试是不提供蜡烛的,这会儿是农历四月,天黑的不算早,但一直到大厅里昏暗得坐直身子看不到桌子上的字了,这才有人交卷。
黎荞见状,便跟着起身交卷。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出了考棚,不只是陶竹面带焦急之色,其他考生的亲朋也都很焦急。
这啥情况,题目就那么难么?
陶竹就站在考棚门口,看黎荞随着人流出来,赶紧对着黎荞招了招手。
黎荞一眼就瞧见了陶竹,黎荞也挥了下手,正想要朝着陶竹走去,但这时其他考生忍不住叫住他。
“黎贤弟,留步。”
“黎贤弟啊,你先别走,能否告知你文章的内容?”
……
其他考生对于此次的考题,是麻了又麻,麻无可麻,说它简单吧,看上去的确挺简单,要么选利大于弊,要么选弊大于利,然后论证自己的观点就行了。
可若真这样写,那就太四平八稳了,毫无新意和特色,这如何胜过其他考生?
河西府的考生,很多人都接受了黎荞那一套理论:比别的考生多走半步。
可就今日这题目,他们怎么比其他考生多走半步?
绞尽脑汁挤出来一篇文章,此时不少人当真有些虚脱,因此看到黎荞与他们一起出考棚,便忍不住叫住了黎荞,想听听黎荞的答案。
“诸位,今日的文章我亦是十分头疼,并无万全把握,所以还是等放榜吧。”
黎荞也苦着一张脸,唉声叹气。
“啊???”
“黎贤弟,你也无十全把握?”
“怎么会!我看你早早就写完了的!”
其他考生见他这副模样,有些惊讶,也有些不信。
“早早写完并不能代表什么,若我真的信心十足,又怎会不提前交卷呢。”
黎荞继续苦笑。
其他考生:“……”
是哦。
之前黎荞都是提前交卷的,此次他写完却迟迟不交,这说明他心里也没底吧。
黎荞没底,那此次的案首……
“诸位,我先告辞了,明日我要出门为亲朋采购礼品,接下来几日恕不待客。”
黎荞没空去搭理其他人如何想,他示意挡在他跟前的考生让开,他朝着陶竹走去。
陶竹和白柚黎大忠、沈画站在一起,黎荞和他们打了招呼,拉着陶竹就走。
黎二山黎夏黄有名父子赶紧跟上。
等回到家,关上门,黎荞终于舒了口气,这漫长的一日总算是过去了。
他只说了一句尽力,陶竹和其他人便不再询问与考试相关的事儿,很快吃了晚饭,他和陶竹回后院睡觉。
这一觉睡的酣畅淋漓,等醒来后,天色已经大亮。
慢悠悠的吃了不算早的早饭,黎荞六个人逛街去。
说今日要采购礼品,那就真的是在大采购。
自打来了府城,陶竹黎二山黎夏黄有名父子就没有出门逛过街,这五人全都在为黎荞服务。
眼下考完了,黎荞想带着他们出门放松放松。
会客社交什么的,往后稍稍,还是他的亲朋比较重要。
来府城之前,郑浅浅生了个大胖小子,因此此次跟来的是黎二山和黎夏。
这孩子一出生,黎荞就成爷爷辈的人了。
这胖娃娃得喊黎荞叔祖父。
所以,黎荞此次买的第一个物件便是长命锁。
陶竹觉得郑浅浅生娃辛苦,便又给郑浅浅买了首饰,这次买的是一对金镯子。
除了郑浅浅和胖娃娃,黎春桃若无意外今年会成亲,所以这新婚礼物必须得备上。
陶竹给黎春桃买了一套银头面,三百两。
黎二山和黎夏陪着来府城着实辛苦,黎二山十六岁了,给他说亲的人很多。
黎夏十五岁,登门的媒婆也络绎不绝。
黎荞和陶竹给他们各买了合适的礼物。
余下众人也都有礼物,难得来一次府城,而且今年收入不错,因此黎荞和陶竹都十分大方。
但黎荞身为名人是躲不开社交的,接下来几日,他接待一波又一波的人。
但关于此次的文章,和上次的府试一样,甭管旁人如何问,他一个字都未答。
他只告诉给了陶竹。
这次的题目实在是太难,他又死活不肯说,于是一些考生心里升起了期望,猜测他此次的文章可能平平无奇,觉得他可能保不住此次的案首。
终于到了放榜这日。
黎荞和陶竹几人慢悠悠的吃了早饭,然后步行前往考棚。
他们到时,考棚外围着许多人。
虽然说参加复试的考生只有一百人,但是,正试被刷下来的一些考生没有离开府城,这些人想看看此次黎荞能不能拿案首,想瞧一瞧黎荞的文章。
因此,今日的考棚外依旧人山人海,非常热闹。
黎荞到了考棚外,又被众人围了起来,虽然知道黎荞依旧不会透露什么,但就算黎荞此次不是案首,那肯定也能考中秀才。
和黎荞拉一拉关系总是没错的。
黎荞笑盈盈的,身为人群中的焦点,脸上并无骄矜之色,始终温和有礼。
很快,有衙役过来了。
和县试府试放榜的流程一样,先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把气氛搞起来之后,衙役们这才往墙壁上刷浆糊准备张贴黄榜。
黎荞不如上次淡定,他和孟月、徐瑛朝着人堆里挤去。
他这一挤,一些考生眼睛亮了。
上一次的府试他可是超级淡定,放榜时站在角落里没动。
但这次他动了,所以,他这次的文章真的不咋地咯?
此次的案首,真的有可能不属于他哦?
艾玛,就爱看一些打脸!
此前所有人都笃定他是本届的案首,所有人都觉得小三元这个称号会落入他怀中,可谁知道圣上神来之笔,竟是出了这么难的考题!
谁说圣上抬举他的?
真抬举他的话,又怎会出这样的考题!
待会儿可要好好瞧一瞧他的脸色,在万众瞩目中落选案首,一般人还真没这经历,嘻嘻。
就在这些人快要掩饰不住心里的幸灾乐祸之时,人堆里,站在最前面的考生看到了托盘上的试卷,他们口中顿时爆发出了惊呼声。
“咦?黎荞是案首啊!”
“这是黎荞的卷子吧?这么些年来,也就他的文章被当众贴出来过。”
“肯定是他的试卷,此次的案首就是他!”
……
正在心里偷着嘎嘎乐的考生,愣了。
啥?
黎荞还是案首?!
他们睁大眼睛去看黄榜,负责贴左侧黄榜的衙役,正好把黄榜的左上角拍到墙上去。
随着他手的离开,排在第一列的黎荞两字,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真是黎荞!”
“果然是他!”
……
黎荞:“……”
他长长呼了口气。
还好还好,他此次的文章戳中了知府大人和学政大人的心坎。
放松之后,他抬眼去看其他人的名字。
案首单独一列。
接下来是第一等考生的名字,位于这一等的考生是廪生,入县学读书有诸多好处。
很快,他寻到了徐瑛两字,就在第一等的首位。
孟月则是在第一等的第五位。
徐瑛和孟月不仅都中了秀才,而且还是廪生。
黎荞忍不住笑了,扭头去恭喜身旁的两人。
但就在这时,站在最前面的考生又爆出了巨大的惊呼。
“快看,黎荞的文章贴出来了!”
伴随着这一声惊呼,不少人朝着他卷子所在的位置涌去,想要看一看他文章到底是如何写的。
孟月和徐瑛也好奇极了,两个人只是粗粗品味了一下考中秀才的喜悦,然后便随着人群往卷子那边挤。
黎荞:“……”
他摸了摸鼻子,往人群外挤去。
此次的文章,他心里是真的没底儿,他之前总结出来的那一套理论不适合此次的题目。
此次的题目看似小,但其实很大,可以写的方面有很多。
他想在一百位考生中脱颖而出,他必须寻一个旁人想不到的角度。
所以,他开篇便表明他的态度,他认为修运河是利大于弊。
但是,弊端也不可忽视。
他选择的答案是利大于弊,但他整篇文章,百分之九十的篇幅都在写修运河的弊端。
修运河最大的弊端是劳民伤财。
圣上虽然想修,但下不了决心,为什么?
因为圣上怕劳民伤财,激起民愤。
所以,针对这一弊端,他提出了一些措施。
修运河并非是一朝一夕之事,此事急不来,因此,可以先攒银子,攒一笔银子修一段,攒一笔银子修一段。
至于朝廷如何攒银子,修建运河所花费的银子是天文数字,这不是靠着一门吃食生意能解决的。
当然,粉条或许可以,但粉条的利润一部分落农人手里,一部分落商人手里,还有一部分落他手里。
落的太散,就算他愿意把自己的那份捐出来,那也根本不足以支撑运河的修建。
但他一时间想不出第二个能和粉条一样暴利的生意,所以,他想了另外一个法子。
运河修建之后,漕运会十分发达,沿途会兴起很多码头甚至是城镇。
这是一个极其大的机遇。
所以,他觉得可以先规划好这些码头或者是城镇,然后让人竞标。
哪位商人出的银子多,那么运河修好之后,就可以选中一个码头买地盖房或者是干其他事儿。
这一部分黎荞写的很粗略,毕竟他此时只是一个二十一岁从未离开过河西府的农家子。
若是用这种方子筹措到了银子,那或许就不会劳民伤财了。
不劳民伤财,那么修建运河最大的弊病就没有了。
但是,运河修好之后,也会出现一些弊端。
运河要贯通南北,运河修好之后,肯定不能只运送粮食,这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而且,一些人肯定会在运粮船上搞走私,夹带私货。
这很危险,若是船只重量超标,那搞不好会沉船。
所以,他觉得朝廷可以出台一些律令,让商人正大光明的走运河运送货物,而朝廷收取相应的商税。
这么一条贯通南北的运河,一旦允许商人运输货物,那必然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将会有无数人靠漕运而活。
涉及到了钱财和生存,那相关的弊病就多了。
上层的大官贪赃枉法,中层的设立关卡巧取盘剥,下层的船工为了自身的利益肯定会组织起来对抗官员,一旦拉帮结派,那问题就大了。
而且,一些被盘剥的太狠的百姓则是有可能揭竿而起。
总之,若是不好好管理,那苦的就是底层百姓。
底层百姓走投无路,要么在沉默中死亡,要么杀出一条活路。
除此之外,修运河还有一系列的麻烦事,比如说河道因为种种原因出现了淤塞,这得靠人工清理,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总之,他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修建大运河的弊病,修建前的弊病和修建后的弊病全都提到了,概括的很全面。
在文章的最后,他又写了修建大运河的好处,虽然弊病多,但好处也多,因此,他觉得修建大运河是利大于弊。
黎荞此前不肯把文章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是他觉得他这篇文章可能写偏了。
他主张的是利大于弊,结果他满篇都在写弊端,他担心这篇文章挠不到知府大人和学政大人的痒处,因此拿不到案首。
既然拿不到案首,那这篇文章还是不要让旁人知道了。
但没想到,明知府和学政大人还是点了他为案首。
不知道这两位大人是真的喜欢他这文章,还是看在圣上的面子上……
陶竹早就听到了众人的惊呼,确认黎荞的确是此次的案首,他心中松了一口气。
看黎荞从人堆里挤了出来,他赶紧朝着黎荞走去。
来到黎荞跟前,见黎荞神色平静,脸上并无欢喜之色,他便道:“我觉得你写的很好,你这个案首实至名归。”
黎荞闻言笑了:“你这是夫郎眼里出案首。”
“不,哪怕我不是你夫郎,我也觉得你写的好。你是为了大盛,为了百姓好。”陶竹轻轻摇头。
这人的文章侧重讲弊病,为的不就是万一这运河真的修了,那这篇文章等于是给圣上提了醒了。
虽然人微言轻,但这人还是这么写了。
这人是盼着运河的利远远大于弊,是盼着百姓不受苦。
只凭这份心,他就觉得这篇文章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黎荞:“……”
他愣了一瞬,然后不由抓住了陶竹的手:“竹哥儿懂我。”
陶竹笑了一笑:“所以不要心虚,你配得上这个案首。”
“嗯。”黎荞点了头。
他自己问心无愧。
坐在考场上时,他脑子里闪过无数的念头,但他最终选择这么写。
他想这么写。
至于其他考生如何看他,脑子长在别人脑袋里,嘴巴长在别人脑袋上,他管不着。
只要不跟那两个外地人一样当街诅咒他和陶竹会散,那他就不会搭理。
这时,黎二山黎夏,黄有名父子,白柚黎大忠,沈画都来到了黎荞跟前,他们纷纷向黎荞道喜。
又是案首!
连中三元,这项荣誉真落黎荞身上了。
徐家人冲向人堆,欢喜不已,徐瑛也考中秀才了!
但徐瑛此时顾不上自家人,他和孟月站在黎荞的卷子跟前,连着看了三遍,又细细品了一会儿,这才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徐瑛被自家人拦着,于是孟月便独自走向了黎荞。
孟月脸上全是钦佩:“黎兄,不管是攒钱的方式,还是为了朝廷和百姓的一番心意,我都佩服的五体投地,绝了,你这篇文章又可以当范文了。”
“不敢当不敢当。”黎荞很谦虚:“也是取巧了。”
“这有什么巧可取?就你写的那些,在没看到你的文章前,我都不知道运河竟然能有那么多弊病。”
孟月想到的弊病是劳民伤财,是不好维护,他着重写了这两项。
他对运河的了解全部来自于书籍,但是,他家里人服徭役的时候经常会挖河。
于是他就从自身出发分析运河的弊病,他最担忧的是朝廷没银子然后去压榨百姓,他怕朝廷提高赋税,他怕自家受到波及。
但修建运河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所以他主张的是利大于弊。
此次能位列一等成为廪生,孟月觉得不是他写的太好,而是其他人写的太差。
他没有泛泛而谈,他是从他个人的命运出发,整篇文章全是真挚的感情,没有技巧。
黎荞的文章也全是真挚的感情,没有技巧。
但黎荞的感情不是面向黎荞的小家,黎荞的感情是面向整个大盛的底层百姓。
黎荞现在富裕了,但黎荞的视线没有脱离底层的百姓,只凭着这一点,他对黎荞是心服口服。
他想对着明知府和学政大人喊一句大人英明!
“我也是顺着思路畅想了一下,粉条在永兴县引起了不少事儿,小小粉条就闹出这么多事儿,更何况是运河呢。”
黎荞搬出早就想好的借口。
大盛没有大运河,所以,他文章中提到的大运河修建好之后所产生的各种弊端,在旁人看来都是他的想象。
他一个农家子,为什么能想象出来?而且描述的有鼻子有眼仿佛已经发生了似的?
针对这个问题,答案很简单,他有粉条。
明知府处置了永兴县的县丞和县尉之后,在河西府五县都贴出了告示,好杀鸡儆猴。
年后,圣上对孙知县的处置也下来了,孙知县被贬为永兴县县学的学正,学正是九品官,是教谕的助手,说是管着县学里的一帮秀才,但其实等于是大学里的辅导员,干杂活的。
孙知县由一个七品知县一下子成为九品芝麻官,这落差实在是大快人心。
明知府在五县广而告之,好让五县的百姓和大小官员都知道渎职的代价。
所以,黎荞虽是农家子,但也见识到了一些阴暗面。
他写出这样一篇文章,不算突兀。
这时,徐瑛走了过来,他看法和孟月一样,对黎荞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其他看完文章的考生,也有不少人走了过来,一边向黎荞道喜一边表达他们的敬佩。
都不是傻子,黎荞文章里的忧民之心满的都要溢出来了,凭着这份心意,明知府和学政大人将他点为案首,那谁都挑不出错。
更何况,他还写了诸多大运河修建后的弊病,这是很多考生没有想到的,凭着这份眼界,黎荞也能拿下此次的案首。
刚才在心里嘎嘎偷乐的个别人,此时要么沉默,要么对黎荞投去羡慕嫉妒恨的视线。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原本想着黎荞此次可能要丢脸,结果他文章又要成为范文!
那此前干嘛装出一副忐忑的模样?
呸!
白莲!
但骂完之后,他们心里很快又被妒忌填满,连中三元,虽然是小三元,但这也预示着黎荞这个必定要起飞的人,真的开始起飞了。
唉!